六沟小学安全考核细则

2025-03-16

六沟小学安全考核细则(精选10篇)

1.六沟小学安全考核细则 篇一

北小学安全考核细则

为了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岗位目标责任,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现根据《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考核细则:

一、考核原则:

公平、公正、客观

二、考核方法:

本考核在学校行政的指导下,实行各专项负责人考核与领导督查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扣分制,并实行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案,如该岗位责任人因失职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将取消年终一切奖金,并追究其相应的经济或法律责任。

三、考核细则

1、学生安全教育

班主任应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水陆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课间安全、课外活动安全、就餐就寝安全、集会安全、防震安全、防火防电防雷击防溺水安全、夜间停电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传染病安全、心理健康安全、留守儿童的安全以及其它安全。班主任应做到时时讲、事事讲,做好每周安全教育工作,有记录,教室内应有安全教育专栏,每月查1-2次。如无记录或记录不详,一次扣5-10分。其他任课教师也对学生安全负有教育责任。

2、课堂安全

任课教师必须每节课前清点学生人数,看学生是否到齐。如有学生未到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班主任必须落实学生情况。所有任课老师必须负责本堂课学生的安全,不得私自调课。如因工作失职所造成安全事故,扣该任课老师1-5分。

3、课间安全

课间安全值班老师应做到每节课间准时到指定地点值班,制止学生做各种不安全游戏,确保学生安全。如遇突发事件时,各楼道值班人员应及时赶到指定地点疏散学生。如值班不准时或缺席,扣该值班老师1-3分。

4、课外活动安全

每天课外活动,各安全责任人应到指定的范围进行安全巡查,负责督查学生安全。如值班不负责或迟到、早退、缺席,一次扣1-5分。

5、周末、节假日值班安全

值班人员不得任意调动值班安排,如有调动必须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周末值班老师必须两人24小时在学校值班,负责学生的安全、学习;长假值班人员必须负责学校的财产安全,如因工作失职或擅离职守,一次扣5-10分。

以上各条,望全体教职工遵照执行。

2.安全工作考核评比细则 篇二

及细则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学校综合治理与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全面落实综合治理与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结合实际,特制定了《安全工作考核评比细则》。

一、适用范围 《安全工作考核评比细则》适用于全体师生。

二、考核办法 坚持全程监督考查,突出教育预防,注重平安绩效的原则。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年终考核在自行考核的基础上,各单位提交考核结果和支撑材料,由安全法制校长牵头负责、有关教师配合进行复核考核。

三、考核单位 考核评分以班级为单位。学校、班级及其所属教师未完成规定任务或发生案件、事故、违法等问题,扣减其所在班级的分数。

四、考核计分 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实行基本分100分制。其中,完成工作目标和规定工作得50分,年度安全稳定,无案件事故和政治性问题得50分。超出规定工作指标或受到表彰的给予加分。如果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如果未完成规定工作任务或发生问题,按《安全工作考核评比量化表》的项目和分值扣分,直至扣完为止。

五、考评等级 考评成绩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得分在70-89分的为达标;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为不达标。

3.协作单位安全违规考核细则 篇三

协作单位安全违规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我公司区域内协作单位安全管理,促进各协作单位规范安全自主管理,落实好安全措施,提高安全自主管理水平,杜绝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以确保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活动的顺利开展与高效推进。根据公司有关管理文件精神及领导要求,结合本公司当前协作单位安全管理现状,特制订协作单位安全违规考核细则。1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与沙桐签订业务合同和在沙桐区域内施工的各类协作单位。3 内容

3.1 协作单位进场作业手续办理存在违规行为的,按下列条款落实考核: 3.1.1 存在转分包但未按规定办理转分包备案的罚5000-10000元/次,情节严重的视情况加倍处罚并暂时取消投标资格,直至永久性取消投标资格; 3.1.2 进场作业未与沙桐公司或用工部门签订安全承包协议的罚2000元/次; 3.1.3 进场作业未按规定办理进场检修、施工许可证的罚2000元/次; 3.1.4 进场作业未按规定办理检修、施工安全方案审批的罚2000元/次; 3.1.5 进场作业未按规定建立本单位进场检修、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网络图的罚500元/次;

3.1.6 进场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接受沙桐三级安全教育或三级安全教育卡签字不规范的罚200元/人/次;

3.1.7 无人员花名册的罚100元/人/次;

3.1.8 花名册信息与实际人员信息不符的500元/人/次;

3.1.9 未按规定每月填报《协作单位人员变动情况月报表》的罚500元/次; 3.1.10 现场作业前无针对性安全教育交底或交底不规范的罚500元/次; 3.1.11 未按规定与本单位进场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的罚200元/人/次;

3.1.12 未按规定与本单位进场职工签订安全承包协议的罚200元/人/次; 3.1.13 未按规定给本单位进场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险或工伤保险的罚200元/人/次,处罚后在一个月时间内还未补办齐全的则清理出场;

3.1.14 涉及占道、地下开挖、登高、动火及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罚款500元/项/次;

3.1.15 现场特殊工种人员无证操作或操作证过期未复审的罚1000元/人/次; 3.1.16 进场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出入证的罚100元/人/次;

3.1.17 协作单位主要领导及专职安全员无安全资格证的罚500元/人/次; 3.1.18 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罚100元/人/次;

3.1.19 未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违规雇佣18周岁以下或未按合同规定雇佣60周岁以上人员的罚200元/人/次。

3.2 协作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存在违章违规行为的,按下列条款落实考核: 3.2.1 作业期间无现场安全检查记录的罚200元,有安全检查记录但检查频次少于4次/月或有检查问题但无考核及整改措施的罚100元; 3.2.2 作业期间无班前班后会记录的罚200元;

3.2.3 无项目负责人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会议记录的罚200元,有召开安全会议记录但对本单位安全工作无具体布置措施的罚100元;

3.2.4 主要领导及安全分管领导未按规定参加沙桐月度例会和沙桐月度安全例会的罚200元/次,未有传达沙桐安全会议精神记录的考核100元/次; 3.2.5 作业期间无每周安全隐患排查记录的罚300元,有排查问题但无整改措施的罚200元;

3.2.6 每日作业前无安全交底记录的罚100元/次;

3.2.7 检查发现存在现场作业人员冒名顶替或招收沙桐其他协作单位辞退、自动离职员工的罚500元/人/次;

3.2.8 检修与施工期间,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垃圾杂物乱堆放,不及时清理,施工区域没有明显区域划定标志且未拉警戒线的罚500元/次;

3.2.9 现场违章现象严重,事故隐患多且未及时整改或改进的处罚1000-3000元/次,并视整改情况是否勒令停工整改;

3.2.10 发生轻伤及以上或重大险肇事故未及时上报生产安全处的罚2000元/次,合同执行部门安全科挂钩考核;

3.2.11 因协作单位主要原因导致发生事故,造成影响或中断我公司建设,或严重威胁安全的,经生产安全处核查后,根据事故性质给予2000元/次以上的经济处罚;

3.2.12 损坏沙桐及其他单位公共设施的,须照价赔偿,并处以设施价值的双倍罚款;

3.2.13 施工期间在沙桐区域内发生打架斗殴和治安事件的,罚款2000-10000元/次,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3.14 发生撬锁破门等闯入沙桐管辖的配电、供水间、仓库及办公室场所的,罚款1000-3000元/次,发生偷电、偷物等行为的,罚款3000-5000元/次; 3.3.15 外来车辆进入沙桐施工现场不停车接受检查的,罚款100元/次;不服从警卫保安管理、无理取闹的,将加倍处罚;

3.3.16 进出施工现场检查发现无手续夹带物资出门,一律作偷窃处理,除对夹带者按物品价值处以十倍罚款外,对其所在的协作单位罚款500-3000元/次; 3.3.17 施工区域物料不按规定要求堆放,造成安全通道不畅通的,罚款300-500元/次;

3.3.18 外来车辆不按指定地点集中停放,罚款10元/次;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加倍处罚;造成道路堵塞的罚款100元/次。

3.2.19 其他现场施工中存在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的按沙钢《安全管理考核和奖惩规定》执行,如与本考核细则存在冲突的则以本考核细则为准。

4.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 篇四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各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年度考核。

第三条考核工作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负责组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四条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开透明、注重实效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工作过程,强化责任落实。

第五条考核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健全责任体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明确和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管理,严格工作考核,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二)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完善地方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依法依规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强化基层监管执法力量,落实监管执法经费、装备,创新监管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系。

(四)加强安全预防。建立和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实施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五)强化基础建设。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科技和信息化水平,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筑牢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基础。

(六)防范遏制事故。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进一步减少,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第六条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分,逐项扣分,单项分值扣完为止。

第七条在健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组织事故抢险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经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认定,给予适当加分。

第八条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级(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

得分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

得分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

得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九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重特大事故防控情况考核,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按不合格评定。

第十条建立信息化考评系统,动态报送、审查考核任务完成情况。各省级政府每年1月底前报送上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自评报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现场核查抽查。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经国务院安委会审定、报国务院同意后,由国务院安委会向各省级政府通报,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省级政府予以表彰。同时将考核结果抄送中央组织部、中央综治办、中央文明办,并向社会公开。

第十二条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省级政府,责令其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制定整改措施,向国务院安委会书面报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第十三条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的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降低考核等次等惩处,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四条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依据本办法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拟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经国务院安委会审定后实施。

第十五条各省级政府应结合实际,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

5.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细则 篇五

及 考 核 细 则

单位名称: 陕西华山化工集团塑业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0-6-25

修订日期: 2010-9-28

公 司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度 及 考 核 细 则

总则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杜绝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制止和纠正各种违章行为,保障

职工职业健康,保护环境,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及考核细则》,本办法自11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安全管理目标:

①生产事故轻伤率≤3‰、重伤率=0、死亡率=0、避免健康事故;②杜绝重大交通和火灾事故;③杜绝重大设备事故;④隐患整改率>90%;⑤尘毒噪检测合格率>90%;⑥安全教育实施率和员工安全考试合格率100%;⑦全年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考 核 办法

1安全办公会管理规定。公司每月低召开安委会会议、安全例会及每周安全生产会议;确实做好公司员工的三级教育培训;公司员工要按时参加每月安全例会及每周安全生产会议。有下列情况者,处罚公司相关人员每人20元。

1.1 公司相关责任人每月不开安委会会议、安全例会及每周安全生产会议,或开展不彻底,不按要求开展周一安全教育活动 ,或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

1.2 公司员工无故不参加公司每月安全例会及每周安全生产会议、安全员教育培训会议或

无故中途退场的;

1.3 公司员工无故参加公司每月安全例会及每周安全生产会议、安全员教育培训会议迟

到、早退的;

1.4 公司相关人员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或无故中途退场的;

1.5 公司员工不认真学习参与危险预知活动的;

1.6 未对公司新进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无记录的。

2安全隐患整改规定。公司各部门必须对生产科所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进行认真整改,有下列行为者,处罚该部门或车间第一责任人20~100元,处罚该部门或车间20~300元;

2.1 对日常安全检查提出的问题未进行整改,处罚该部门或车间第一责任人30元;对再次

提出仍未整改的,处罚第一责任人50元,处罚该部门20~200元;对多次提出仍未

整改的,处罚第一责任人100元,处罚该部门300元;

2.2对综合安全大检查和各专项安全检查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处罚第一责任人60元,处罚该部门100~300元;对多次提出乃未整改的,加大处罚。

2.3 对该部门进行停工整改的,处罚该部门第一责任人100元,处罚该部门300元,立即停

工进行整改,待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如违章指挥或野蛮施工造成事故,依照集团公司

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事故管理规定。公司所属科室、各车间必须及时、如实的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发

生后应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蔓延;3日内报齐工伤事故材

料,有下列情况者,处罚该部门第一责任人20~100元,处罚该部门20~300元;对造

成一般事故以上级别的,依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1 隐瞒事故不报, 上报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经生产科查实,处罚该部门第一责任人

50元,处罚部门100~300元;

3.2 事故发生后,没有采取有力措施,而使事故扩大的,处罚部门第一责任人100元,处罚部

门100~300元。

3.3 事故发生后,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并认真开展事故分析会、分析原因,分清

责任,吸取教训。

3.4 发生轻伤事故,处罚直接责任人50元,处罚该部门100~500元;

3.5 无故不参加事故分析会的,处罚个人50~100元。

4“三违”安全管理规定。杜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

4.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罚直接责任人20元,直接领导20元。

4.1.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系帽带;

4.1.2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临空作业不使用“双保险”;(含安全带缠在身上);

4.1.3施工现场睡觉;

4.1.4酒后作业;

4.1.5赤膊、赤脚、穿短裤、拖鞋、未带工作帽上岗作业;

4.1.6未经允许,私自拆除或者破坏安全警示标识;

4.1.7 外来人员未经车间或部门安全负责人允许进入车间或操作现场造成安全事故,4.2有下列违章指挥情形之一者, 处罚直接责任人50元,处罚直接领导50元。

4.2.1 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4.2.2 安排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上岗作业;

4.2.3 安排生产劳动力组织不合理,致使施工留下安全隐患。

4.2.4 未经允许,私自拆除或者破坏安全警示标识。

5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用电线路必须规范,用电设备和移动照明线路必须使用国家标准

电缆线,电器设备护罩必须齐全,用电线路必须电工操作。有下列情形者,处罚部门第一责任人20~100元,处罚该部门50~200元。

5.1 用电线路敷设混乱,线路破损、老化、接头裸漏;

5.2 用电设备无防护罩或护罩不齐全;

5.3 用电线路无电工操作;

5.4 配电箱(柜)破损,无安全责任人,无安全警示标识;

5.5 配电箱(柜)配电不合理,没有按要求设置主开关和分配电开关,没有漏电保护器,私接、乱接电源;

6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严禁超载、超速;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严禁客货混载,驾驶室严禁超员。有下列情形者,处罚直接责任人50~100元,处罚该部门100~500元。

6.1 无证驾驶;

6.2 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6.3 驾驶室超员、客货混载;

6.4 施工便道上超速行驶(30km/h);

6.5 车辆灯光不全、制动不良、转向不灵,检查一次处罚驾驶员50元,处罚该部门100~500元;

6.6 无护栏货车载人,车未停稳上下车,上下车互相拥挤;

6.7 叉车运输过程中,车辆之间未保证安全距离,卸物后车叉不及时落下;

7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操作人员严格遵守焊接安全操作规程,有下列情形者,处罚直接责任人20~100元,处罚该部门50~500元。

7.1 焊机接线线头裸露,无防护;焊接电缆破损;焊钳破损;焊工不配戴安全防护用

品;

7.2 氧气瓶、乙炔瓶安全距离不足,距离火源距离不足;氧气、乙炔胶管漏气;氧气

表、乙炔表破损;焊、割具破损;

8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所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设置安全防火责任

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罚部门第一责任人20~100元,处罚该部门50~500元。

8.1 库房无灭火器,库房内住人,无安全防火责任人;

8.2 未经允许,私接电炉取暖,或野外焚烧垃圾;

8.3 电器设备无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过期;

8.4 油库重地无消防器材,无消防安全警示标识;

8.5 公司生产车间及生产厂区有吸烟者。

9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公司所属科室、各车间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条例的各项规定,对

废水、废气的排放必须达标,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罚部门第一责任人20~100元,处罚该部门50~100元。

9.1 废水未经净化、消毒随意排放;

9.2废油随意排放,造成水土污染;

9.3 未经允许,随意破坏植被。

10每半年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对没有受到处罚的部门或个人并且在安全方面做得出色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20~100元,对受到处处罚较多的部门或个人(在公司排名靠后)给予处罚款20~100元并通报批评。

11对在事故抢险过程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与适当的奖

励。

塑业公司

6.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考核评估细则 篇六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推动全街道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客观、公正、有效的过程管理激励机制和长效机制,实现学校平安和谐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安全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实行“网格化”管理。按规定设立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有专门场所、办公设施等,未成立安全管理办公室的或未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扣2分,未实行“网格化”管理的扣2分。

2.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未建立安全工作制度扣5分,未层层签订学校安全目标责任书的,每少一个科室或个人扣2分。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不合格扣5分。

(二)学校安全日常工作

1.学校专职安保人员值班要着警用服装,否则发现每一人次不着警用服装扣2分。

2.学校大小门要关闭并上锁,否则每发现一次不关闭校门扣2分。

3.上课前、中午间、放学时学校值班(护校队)人员要到位,否则每一次扣2分。

4.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整体工作,做到有安全工作计划,半年和年终有总结。没纳入整体工作的扣5分,无工作计划、总结的,每少一项扣2分。

5.各学校每周召开一次领导班子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分析

3.上级组织的安全检查每发现1处安全隐患点扣2分,每发现1处重大安全隐患点扣5分,对安全隐患(能整改)未按期整改的一处扣5分。

4.安全夜查中,无领导带班的扣2分,无值班人员的扣5分,(四)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1.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月”、“119消防宣传日”等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使师生受教育率达到100%。学校要开设安全教育课,并做到有教学计划、有备课或讲座材料、有教学检查,安全教育课要纳入学校教学量化之中。每有一项不合格扣2分。

2.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安全宣传活动,有方案、有落实、有总结,每学期应不少于2次,每缺一次扣2分。

3.加强安全工作信息调研、信息上报和宣传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各校每月至少要向街道安全办公室报送2条以上安全工作信息或在有关媒体上宣传2条以上安全工作信息。每缺一条信息扣2分。

(五)食品卫生管理

1.有食堂的单位未配备食品卫生监督员的扣5分。

2.学校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开办食堂的扣5分,从业人员没有取得健康证的每人扣2分。

3.食堂进货台帐、规章制度,每缺少一项扣2分。4.区、街道卫生部门通报批评的分别扣分10分、5分。

(六)交通安全管理

1.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并加强监督和管理,缺少相关资料的扣2分;没有制定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

1.学校未定期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扣5分;未制定突发治安事件预防及应急预案的扣5分。

2.学校要定期进行管制刀具的排查工作,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及其它危险品的每发现一例扣5分;发生校园暴力事件的扣10分。

7.六沟小学2015年师生读书规划 篇七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局和中心校有关精神,推进我学区“书香校园”建设,增强师生读书意识,不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学生语言积累和文明素养,全面推进师生读书交流活动,特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构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宗旨;以扩大教师阅读视野、丰富阅读内容、培养阅读习惯、提升精神境界、提高人文素养、拓展专业知识为目标;以建设书香校园为载体,在新的课改环境中,将课标中对阅读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活动目的

通过读书活动,拓宽师生知识视野,实现有效知识积累,引导师生养成“爱读书、会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通过读书活动,更新和优化教师知识结构,培养和激发教师的读书兴趣,提升教师的精神境界,不断推进课程改革,改进教学行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通过读书活动,在学校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营造书香校园,构建学习型学校。

三、领导小组

六沟小学2015年师生读书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黄荣凤 副组长:胡艳华

成 员:白永田 陈红义 刘金强 朱淑敏

四、阅读内容

1.教师应读:局指定读“两报两刊”,掌握教育教学动态;读经典名著,浓厚文化底蕴;读理论专著,增强教学实践;读儿童文学,感悟童心童真。

2.学生应读:文学名著类,科普知识类,成语故事类等,每类不少于一部,由各校教师有选择的推荐,分年级确定读书篇目。

五、活动要求

(一)学生层面

1.每周每人至少写一篇读书笔记,选优秀展览。2.每班定期更换读书展示台作品。3.开展学雷锋读书月活动。

4.充分利用三分钟。组织班级每天利用上课前三分钟(语文课、早读课、阅读课等)准备时间,背诵经典诵读内容(学区统一安排诵读教材),化整为零,逐步引领学生养成读书、积累的良好习惯。组织语文教师每周上好阅读课,教会学生怎样朗读、默读、精读、速读、浏览等阅读基础方法,不断通过阅读能力,陶冶情操。

5.学生要坚持写随笔、日记,由各班的语文老师负责。每个学生有一本全班统一的日记本,要求学生随时随地的记录下读书的感受,并学会观察生活,写真事,说真话,抒真情。对于不同的年级或各班的学生的个体差异可以有不同的篇目或字数的要求,从三年级开始每个学生每周至少一篇。每学期的期末进行日记检查,并作为评选先进班级的一个重要条件。阅读量考核参照已下发的考核评价细则。

(二)教师层面

1.制定个人读书计划。全体教师结合自己工作实际,选定适合自己的刊物或教育专著,学期初制定个人读书计划,学校统一存档。

2.做好读书笔记。每学期读书摘记不少于15000字。要求字迹工整,用楷书或行楷书写,杜绝草书。

3.撰写体会文章。每学期撰写体会文章不少于4篇,每篇不少于1000字。要求电子稿。

(三)学校层面

1.成立组织。学校要提高对“我读书,我快乐,我幸福”师生读书交流活动重要作用的认识,加强领导,成立读书活动领导小组,制定读书规划,明确分工,明确职责。

2.建立制度。

(1)学校建立有关读书计划的管理、评价和激励等规章制度,把读书情况纳入常规管理,及时检查总结,确保读书活动取得实效;

(2)读书领导小组责成专人,每两周对师生读书笔记签阅一次(单周检查教师,双周抽查学生);

(3)建立读书档案,将每次活动计划、材料、总结及时归档。

(4)努力营造读书环境,学校图书阅览室,要不断增加藏书量,坚持每天定时开放,让师生随时可读到时代气息浓厚的书报。

3.时间保障。局要求:全县教师每双周五下午集中一小时进行读书、业务学习。

8.小学德育量化考核细则 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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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德育量化考核细则

一、扣分细则



1、考勤:

(1)迟到(每节课,中午查勤,若有事需向老师请假):每次扣1分,若在校门卫处被登记为迟到者加扣1分。

(2)早退:每次扣2分。

(3)旷课(含升旗、早读、集会、自习):每节扣3分。

(4)旷操(课间操、眼保健操):每次扣1分。

注解:

1、每次点名以座位是否有人为准,值日者也不例外。

2、请假不能后补(除特殊原因外)。



2、仪表、卫生:

(1)在校佩带首饰、头发不符合学校要求者,除首饰暂时没收外,每人每次扣2分。

(2)值日劳动迟到或没按时完成者每人每次扣1分,缺席者扣2分,并补做值日。

(3)劳动不符合要求,每人每次扣3~5分。

(4)乱丢垃圾者,每人每次扣1分。



3、课堂纪律:

(1)上课被科任老师点名批评者每人每次扣2分,若情节严重,被老师批评两次以上者,在征求老师意见后,扣5~10分。

(2)自习课讲话、走动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每人每次扣2分。



4、作业:

 缺交和书写乱画1次扣1分;每周同一科累计缺交3次者,则扣10分。单元测验不及格的按段分别扣10、8、6、4、2分。

5、在教室内打球者,扣2分,并没收其球类;若造成损失者,要加倍扣分并赔偿损失。

6、放学违纪被记名一次扣3分。



7、严重违反校纪班规(含打架偷盗等),并给班级造成名誉损失者,每人每次扣10~15分,并请其家长到校协助教育。



二、加分细则:



1、凡为班级或同学做一件好人好事者,每人每次加1分。



2、一周内未扣分者加1分,一月内未扣分者追加3分。



3、当月单元测验及格的同学加5分。



4、大型考试成绩优秀者,按以下原则加分:

(1)各科前3名,分别加5分、4分、3分。

(2)总分前3名,分别加7分、5分、3分。

(3)各科平衡发展,五科均在A段的加2分。



5、参加校运会或艺术节的同学每人加1分,获奖的按名次分别加5、3、2分。



6、由班委或同学评出每天值日完成最出色的同学,加1分。

德育特色班级量化考核细则(修订)

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是一个人一生宝贵的财富。为了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学校以学生“六种”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作为学校的德育特色。(“六种”良好行为习惯是指:礼仪习惯、卫生习惯、诚信习惯、勤俭习惯、学习习惯、健体习惯。)为了把学生培养成文明的小学生,合格的小公民,特将德育特色班级量化考核细则修定如下:

考核小组成员:

组 长:张荣生

副组长:邹建英

组 员:陈丽珠 陈文英 邓筱辉 柯鸿福

考核内容:

一、学期文明班级评比汇总中,出勤、卫生、良好行为习惯等方面,只要有一个方面,全校扣分最少或者没有扣分,得10分。

二、对学校统一安排的有关德育特色教育的活动,认真积极地完成,得10分。

三、一学期有自己班级德育特色教育的特色活动或方法,并有请考核小组成员参加、检查指导并得到检查小组成员的认可,得20分。

四、一学期有自己班级德育特色教育活动,并注重收集整理过程性材料。材料经考核小组评审,确实彰显个性特点,得20分。

考核说明:

1、班级在培养学生良好习惯方面,有自己特色的,必须在期初(开学一个月之内),以计划的形式向政教处提出申 请。经过分管副校长及政教处审核,再到行政会研究,符合要求的予以批准。

2、每学期评比一次。

3、四个方面的得分加起来,得分最高的三个班级授予德育特色班级称号。

4、获得德育特色班级的,视同一次文明班级。加入期末教师考核。

备注:

1、如果班级学生在有严重的损坏公共财物行为,取消参加德育特色班级的评选资格

2、德育特色班级的评选,是倾向与一些平时其他方面确实做得不错,但是由于个别原因,很难拿到流动红旗的班级。

3、本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

文章来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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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小学班级量化考核细则 篇九

一、加分标准

1、各类竞赛获奖: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

2、单科测验成绩90、80、70、60以上者,分别加5、3、2、1分。得第一名者,另加5分,得满分者,另加10分;

3、拾金不昧者加2分,拾到价值大的物品可加5-10分。

4、一周内无拖欠作业现象加2分。

5、学习进步,根据进步分数加相应的分数。

6、知错能改,表现较前周有较大改善者加5分。

二、罚分标准

(一)、作业

1、迟交、忘带、漏写、记错作业,作业质量不好,一次扣2分;

2、作业未做完,留下补做完,扣1分。

3、抄袭作业,考试时作弊,扣2分;

4、作业在老师讲解后,订正有错的,扣2分。

(二)、纪律

1、无故旷课、缺席、早退、迟到,扣2分(含早读、课间操等);

2、上课不带书本每次扣1分。

3、上课私自讲话、搞小动作、坐姿不正等被老师点名批评者一次扣1分。

4、带垃圾食品进入教室,扣5分,并罚扫卫生一次。

5、未向老师请假,私自出校门,扣5分。

6、未戴红领巾者,每次扣3分。

(三)、劳动、卫生

1、打扫班级、公共区卫生时完成任务差,值日生扣1分;

2、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扣1分。

3、拖把、扫帚等卫生用具摆放不整齐,扣当天值日生2分。

4、值日迟到,扣2分;不打扫者每次扣5分,并罚扫一天;

5、随意扔废纸及其它垃圾(垃圾不入桶),扣2分;

6、座位底下有垃圾,查出责任人,扣责任人2分,查不出则扣座位人2分。

7、破坏卫生工具者扣3分并赔偿。

8、不听从组长安排指挥者扣3分。

(四)、公物保护、环境卫生

1、损坏班级、学校公物,扣3分,情况严重者,扣5—10分;

2、在班级外的其它场所乱扔垃圾,从室内向外乱扔杂物,扣3分;

(五)、学校活动

1、学校、班级各类活动迟到者扣2分。

2、做操不到位或不做,做操时交头接耳、起哄扣2分。

3、升旗仪式讲话、态度不端正、出队列的,扣2分;

(六)、文明礼仪

1、公共场所乱喊乱叫、起哄,每次扣5分。

2、在同学之中搬弄是非,造成同学之间不团结者扣3分;

3、做危险动作,影响自身及同学安全的,扣5分;

4、打架、骂人、以大欺小、偷窃者,扣10分;

10.县食品安全考核细则 篇十

一、考核对象

1、县食安委成员单位: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监察局、环保局、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城管局、商务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粮食局、盐业局、邮政局。

2、各镇(乡)人民政府。

二、考核机构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相关单位参与,成立专项考核小组。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见附件)。

四、考核原则

1、公平、公开、公正;

2、奖惩并举;

3、检查与集中考评相结合。

五、考核方式

1、明查: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明查

(体时间另行通知)检查方法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形式。明查结果占年度考核总成绩的60%。

2、暗访:暗访采取不定期、不通知、不见面进行,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组直接对县直各有关职能部门所辖市场主体进行检查。暗访结果占年度考核成绩的40%。

六、考核结果及其运用

(一)计分方法

1、考核设基本分100分。由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细则》逐项计分;

2、出现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年度考核每次扣30分;

3、被县级以上媒体曝光、群众投诉(含有奖举报)、上级督查通报批评的县直责任单位,年度考核每次扣10分;

4、未及时落实县食安办以《督办函》形式交办的整改任务的县直责任单位,年度考核每次扣5分。

(二)考核结果运用

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含70分)的,为不合格;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得分在71分-90分的,为合格;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

2、出现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3、被市级以上媒体曝光、群众投诉(含有奖举报)5次以上、上级督查点名通报批评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主要负责人向县政府作出书面解释。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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