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人口与计生综治责任书

2024-08-23

7、人口与计生综治责任书(精选4篇)

1.7、人口与计生综治责任书 篇一

在县人口计生综治工作协调会上的讲话

县委副书记XXX

年月 日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继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之后,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又一次重要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实施意见》精神,对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可以说,近两年来,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荣获了多项省市级荣誉,这与各单位、各部门及大家的共同努力是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和我个人对在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表示衷心的感谢!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刚才,X局长通报了最近省里来绥调研和市里计统工作拉练检查的有关情况,就说明了这个问题,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存在着单位领导重视不够、部门衔接不上、各自为政现象,没有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今天,在这里,成绩和问题我就不细说了。下面,我主要就如何做好下半年乃至今后一段时期我县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讲以下三点意见: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

上个月,省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管理处XX处长来我县调研,对我县流动人口工作有些方面提出了整改意见,市人口计生委组织的计统工作拉练检查,也在某些方面检查出了问题,这些意见和问题都不容忽视,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决不能因为我们有些职能部门的疏忽和不负责任而影响整个全县的计划生育工作大局,毁掉来之不易的各项荣誉,这个县委、县政府都绝不能答应。

省《实施意见》是我省贯彻中央《决定》的具体部署,是从辽宁实际出发,求实、务实、落实的具体体现,在一些长期困扰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上有了重大突破,是指导我们今后做好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刚才,我看到了实施意见中有一段文字划了重点符号,这段话对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职责提出了明确要求,很有原则性、针对性。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省《实施意见》,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决定》和省《实施意见》上来,在实际工作中抓好落实。

二、加强协调,强化措施,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新机制

综合治理是解决人口问题的根本途径,是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方针。要继续通过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计划生育兼职委员单位联席会议等制度,进一步发挥党委政府的统筹领导作用,协调和动员有关部门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和任务,真正

形成党政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

各部门要紧密协作,积极配合,制定和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经济政策和保障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法律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创造有利于计划生育的政策环境。要认真落实年初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县政府与各单位签订的综合治理责任状,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年终将统一对责任状落实情况进行考评,对于完成不好出现问题的,坚持执行“一票否决”制。

三、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开创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新局面

要实行综合治理,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不仅仅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一个部门的工作,需要全社会和各行各业的共同努力。各相关部门特别是计划生育兼职委员单位,要协调联动,切实抓好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对照省《实施意见》和有关文件要求,明确在人口和计生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结合省《实施意见》和本次会议精神,制定具体措施,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要强化定期磋商、密切合作和综合评估的机制,解决好执法协调、政策配套、管理服务、人口信息共享等问题。

同时,在这里有必要强调:今后凡是新生儿落户必须出具计生部门的有关证明,否则一律不予办理;卫生医疗部门接生,必

须查看其有无办理一胎生育登记单或

二、多孩胎生育登记单,对未办理生育登记单的人员,及时通报计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积极探索建立完善流出地和流入地双向管理服务制度,加强流动人口区域协作,切实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综治办要牵好头,与计生、公安、工商、劳动、城建等家部门认真抓好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切实把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制度落到实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要以打击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两非”案件为突破口,加强计生、卫生、药监、公安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定期对使用B超的医疗机构、个体门诊及医药销售单位进行清查,对典型案件要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达到“执行一案、震慑一片、教育一地、引导一方”的效果。同时,要积极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认真落实B超使用管理、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管理等制度”,使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县法院要加大对计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对计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公安部门要对干扰破坏计划生育的人员和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切实为计生工作保驾护航;广播电视、文化、教育等部门要做好计划生育国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加大财政投入,逐步建立计生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财政部门要做好预算,加大财政投入,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投入。发改、统计、扶贫等部门,也要结合部门职能,配合计生部门共同做好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总之,做好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部门主要领导就是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亲自安排,亲自过问,亲自落实,切实把计划生育工作放在心上,抓出成效,推动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再上台阶、上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2.7、人口与计生综治责任书 篇二

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街道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与街道办事处签订的《余姚市2012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全中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与各村(社)、社区(居委)(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本责任书。

一、乙方保证完成以下责任制指标:

1、符合政策生育率:97%以上。

2、经费投入

①计生事业经费(不含上级下拨补助经费)投入要求人均达到:有经济收入的各村、富巷居委、胜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5元、无经济收入的社区(居委)2元(以上年底户籍人口加上年公安年报暂住人口数的50%为总人口基数计算);

②计划生育奖励优惠配套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3、计生队伍建设

①各村(社)村(社区)至少配备1名(其中户籍人口2000人以上的大村或社区配备2名)专职计生服务管理员;

②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本村(社)、社区(居委)所属综管站综管员工作职责,确保每站有一名以上女性综管员专职从事计生工作;

③按自然村或人口居住集中地域配备计生联络员,按要求配足配强,职责明确,报酬落实。

4、综合治理

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②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村阳光计生行动规范,认真开展民主评议作风活动,各村(社)、社区(居委)计划生育政务公开规范;

③全面应用宁波市人口计生信息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④按省委办〔2007〕27号文件规定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在向上级推荐申报和个人综合性先进、荣誉称号时严格把关,对党员干部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的按规定处理及时、到位;

⑤无计生恶性事件。无再生育错批案件。主动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的配合工作。

⑥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包括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和优先优惠政策落实到户到人,做到不错不漏。

5、基层基础

①全员人口基础信息管理率达90%以上;

②计划生育综合随访服务率达90%以上,12356平台已婚育龄妇女服务信息及时录入率达90%,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服务率达60%以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80%以上;

③统计误差率控制在2%以内,人口计生基础信息无差错;

④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登记管理率达90%以上,居住6个月以上的外来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达85‰以上。

⑤新型家庭人口文化阵地建设全面展开,育龄人群人口计生基础知识(包括孕前优生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⑥按要求修订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村规民约。

二、甲方组织成立考核评估小组,对乙方目标责任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根据乙方的工作实绩,甲方负责奖惩兑现。有关评估办法、内容、评分标准由街道办事处另行发文。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各村(社)、社区(居委)实行“一票否决”:

1、符合政策生育率低于考核指标的;

2、评估得分低于90分;

3、统计误差未达标或统计上有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4、出现严重违法侵权行为和由此引发恶性事件的。凡被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各村(社)、社区(居委)

当不得评为各类综合先进,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分管计生工作的副书记或副主任和计生专职干部不得评为各级各类综合先进。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全中街道办事处

主要负责人(签名)

3.7、人口与计生综治责任书 篇三

区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黄考组[2007]3、4、5号文件精神,认真履行部门岗位职责,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认真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2006]22号文件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求实创新,不断提高人口计生工作依

行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全区人口计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是稳定低生育水平,有效控制各项指标。截止11月底,全区总人口166304人,共计出生

1182人,政策符合率96.79%,人口出生率7.13‰;出生婴儿中男627人,女555人,出生人口性别比112.97。死

亡872人,人口自然增长率1.87‰。

二是不拘形式,全面宣传计生新政策。区、乡、村三级广泛通过会议、培训班、知识竞赛,发放宣传册、宣传挂图、音像制品,出黑板报、宣传专刊,广播、播放录像等多种形式开展《中共中央国务

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的学习宣传活动,引领各级深刻领会国家

人口计生政策精神实质,大力宣传人口计生工作新政策、新导向。

三是争创优质服务乡镇,延伸优质服务新领域。在成功争创国家、省、市计划生育优质服

务先进区的基础上,继续巩固优质服务成果,今年力争全面完成市级优质服务先进乡(镇)争创工作。进一步

完善了服务环境的硬件建设,在全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统一配备了专用微机,实现无纸化办公,为下一步

药改工作实现全国、全省、全市联网奠定了基础。同时,方便了使用避孕药具的育龄人群,只要他们手持《免

费避孕药具供应证》,便可随时在省内任何避孕药具供应点领取避孕药具。

四是依法行政,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案件有新突破。在区法院、公安、药品监督等部门的大

力支持下,、严厉打击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树立全民自觉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意识,规范全区计划生育

避孕药具市场。2007年,共办理计划生育案件66起,其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7起,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31.2万

元。

五是政策推动,全面兑现计划生育奖励新政策。2007年,区、乡两级财政在全面兑现独生

子女保健费、放弃再生育一次性奖励、奖励扶助等计划生育惠民政策同时,区政府又出台新政策,对计划生育

残疾人奖扶对象、放弃再生育的,奖励金均提高10%。

六是落实村为主,建立“村为主”保障新机制。为有效保障“村为主”工作落到实处,针

对村级集体经济状况不同程度存在差异的现状,区委、区政府决定建立**区“村为主”工作投入保障机制,区

级财政每年投入40万元,促进和保障村级计生工作扎实开展。区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村级计生工作开展情

况不定时进行督查,对位列乡镇前二名的村(居)给予兑现过程奖励,以此激励各村比学赶超,真正使村为主

工作落实好。

七是强化属地管理,推行城市人口计生工作入新轨。强化属地管理是2007年城市人口计生

工作的重点,首先,从今年起对驻新城街道辖区内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全区综合考核范

畴,促进城市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工作入新轨,进一步提升城市人口计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正常化。其次,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实行“一卡”免费服务制,所有流入我区的已婚育龄妇女持《**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计

划生育服务卡》,凭卡可在区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免费服务项目的服务,从而提

高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的管理和服务。

八是建立督查机制,促进整体工作上新台阶。人口计生工作重在平时抓落实,为了能够随

时掌握基层的工作状态及工作质量,2007年,区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对乡(镇)、村(居)的计生工作

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反馈督查中暴露出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落实整改,促进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有

新起色、上新台阶。

九是扎实开展其它各项综合工作。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风行风评议(政务公开)、依

法行政、本职、党风廉政责任制、纪检监察、机关党建、宣传思想、文明创建、安全生产、信访等综合工作,委领导高度重视,年初即严格按照各块考核要求做出统一部署,要求各科室、承办人认真抓落实。首先,成立

组织,明确分工,落实专人承办具体工作;其次,分解任务,与下属部门或科

室签定相应目标责任书;第三,根据各块工作要求,及时开展专项活动;第四,按时制定并上报工作计划和总结;五是整理备案文件资料,规

4.人口与计生执法检查讲话 篇四

XXX

(XXX年X月XX日)

刚才,听了计生局XXX局长关于计划生育执法情况的汇报,各位委员也做了发言,结合会前查看的XXX和XXX两个计生服务站,感触很深。下面就这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执法检查情况谈点自己的意见。

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XXX年度工作安排,4月中旬以来,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相关法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这是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组织的重要执法检查活动,人大常委会对这次检查活动非常重视,主任会议作了专题研究,提出了工作要求。检查前,检查组成员认真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注意掌握检查的法律依据和标准尺度,研究、确定了检查的方法与重点内容。县政府及计生部门对这次检查十分重视,准备充分,积极支持、密切配合,保障了这次检查活动的顺利进行。在此,我代表检查组全体成员表示感谢。

总得看,近年来,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人口

与计划生育法》、《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探索实现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治的规律和有效途径,努力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进一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使全县的人口与计生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一是科学规划,规范管理,确保了稳定的低生育水平。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要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了 “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将其纳入了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规划的组织实施。二是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由行政手段向依法管理转变。在工作中,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法制化管理。三是坚持以人为本,搭建好计划生育服务平台。按照法律要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面向基层、深入乡村、上门服务、方便群众”的方针,依法开展各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四是严格依法办事,抓好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近年来,县政府及计生部门强化利益导向机制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计划生育由以罚为主向奖罚并重的转变。五是作风扎实,执法队伍的社会整体形象较好。

通过执法检查,我们认为,近年来,县政府认真贯彻实施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促进了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应当充分肯定,认真总结。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尽管我县已经连续多年保持了相对稳定的低生育水平,但部分人抢生、超生的愿望还比较强烈,政策外生育有逐年增多的趋势。二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宣传还不够到位,部分群众的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三是依法管理的措施还不够得力,部分乡镇街村的领导对已经到来的工作转型期还不够适应,对遇到的问题缺乏应有的对策,有法无“方法儿”的现象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四是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工作机制尚未完全形成,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社会舆论氛围需要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的措施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在此,我着重强调四点: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氛围。县政府及计生部门要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地学习和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人口计生法律法规,使广大人民群众切实了解生育的权利和义务,真正转变生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二)进一步依法规范县政府和人口计划生育部门管理服务行为,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积极探索法律指导下的,与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相适应的新机制。

(三)进一步搭建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平台。县政府要按照“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要求,切实抓好县计生服务站的升级改造和乡镇(街)计卫资源的整合。除此之外,还要重点抓好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生殖健康、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弱势人群的管理与服务。

(四)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县政府要认真搞好组织协调,充

分调动有关部门的积极性,增强综合治理成员单位的责任意识;要加强对综合治理成员单位的监督和考核,努力形成一个全社会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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