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区司法局的发言

2024-08-06

调研区司法局的发言(精选11篇)

1.调研区司法局的发言 篇一

云安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政法队伍建设专题调研报告

云安区司法局

司法行政队伍是政法队伍的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政法队伍建设是推动政法工作稳步发展的根本保证,是我党依法执政、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环节,是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

自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来,党中央对法治中国建设始终高度重视。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重大任务的要求,在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委的安排部署下,我局在全体司法行政干警中开展了“创新政法队伍建设、推进法治云安”主题活动,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做到主题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严格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主义法治法治工作者队伍的要求,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有效推进司法行政队伍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办事,在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方面积累了新的经验。

一、加强领导,常抓不懈,我局政法队伍的新变化

政法队伍建设既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工作,又是一项内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政法机关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狠抓政法队伍工作作风、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着力整治“慵、懒、散、慢、玩、浮”等不良习气,努力树立和维护政法机关“规范高效、团 1 结协作、廉洁公正、务实创新、诚信责任”的政法机关良好形象,提升政法机关社会公信力。

(一)政治素质明显提高。我局始终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近年来,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先后开展一系列政法队伍建设活动,使广大政法干警始终正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原则, 不断增强政法机关领导班子科学领导政法工作的能力、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和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能力。云安政法干部队伍科学发展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不断牢固。

(二)执法能力明显增强。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努力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司法工作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制度措施,切实提高了广大政法干警的法律水平和工作能力, 推动了执法工作更加规范、机制更加健全,实现了执法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三)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始终抓实政法队伍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教育和引导广大政法干警牢记宗旨,忠实履行使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廉洁从政,严于律己,树立和维护政法队伍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树立了政法队伍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四)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始终用人民满意来衡量和规范干警的行动,把人民满意作为政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开展为民服务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干警积极参加教育实践活动,激发干警执法 2 为民、干事创业的热情,提高政法干警在执法和为民服务工作素质和能力,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二、自省其身,当前政法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新要求还有差距,在政法队伍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还比较薄弱。个别部门还存在重业务轻管理的问题,只注重工作指标是否完成,忽视了对队伍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与严格教育,抓队伍的思想教育工作停留于形式,对干警的思想动态和八小时之外的生活情况了解不多,对如何搞好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不够,新办法、新招数不多,针对性、时效性不强。

(二)队伍素质与执法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少数干警缺乏责任感、事业心和实干精神,办事效率低;部分干警对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办法不多,措施不力。

三、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政法队伍建设的新要求

(一)要提高对依法治国重大意义的认识,要认识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要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

(二)各级政法机关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统一思想和行动,切实增强做好政法工作和 3 政法队伍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推动政法工作向前发展;要结合工作实际,迅速掀起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高潮;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国家建设,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建设一支忠于党、国家和人民的政法队伍。

(三)要结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实质,不断加强、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加强政法队伍的监督管理力度,使之成为推动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维护者、捍卫者;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努力巩固活动所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教育,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谋划好当前和明年的司法行政工作。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2.调研区司法局的发言 篇二

一、郑州市农民工劳动用工和欠薪情况分析

近年来, 随着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 新常态下的行业转型、体制转轨、新兴产业和经营模式使得劳动关系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 劳动关系矛盾已进入了凸显期和多发期, 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报酬, 甚至恶意欠薪行为时有发生, 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据统计, 截至2014年年底, 郑州市农民工数量已达到240余万人, 占全省农民工数量的30%, 占全市人口的1/4, 维权保障任务异常繁重;从已查处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情况看, 郑州市已处理的拖欠工资案件数量占全部案件总数的50%以上, 追发、补发农民工工资数额占全部拖欠工资案件总额的80%以上, 煤炭、建筑和装备制造业已成为欠薪案件的高发区和重灾区, 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 煤炭领域欠薪遗留问题突出。

受宏观经济形势下滑和国家相关产业调整政策影响, 煤炭用工企业在体制改革过程中, 留下了大量历史遗留欠薪积案, 处理起来涉及利益关系复杂, 长期积压造成的矛盾突出, 清欠难度大。一些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历经当地政府多次协调, 都未能得到有效的解决, 反而使得部分欠薪企业和个人产生了虱子多了不怕咬、债多了不愁的思想。

2.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不规范, 违法分包、转包现象严重。

由于拖欠工程款或工程款纠纷引发的群体性欠薪事件时有发生, 属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反而成为欠薪问题的救火队, 只要农民工闹得凶一点或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关注, 就施压建筑总包企业或房地产开发公司拿钱出来解决问题, 造成了欠薪问题可以不走正规法律途径, 政府永远在兜底的惯性思维, 甚至会让个别不法分子利用这一点,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 破坏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良好的劳动用工环境。

3. 部分农民工缺乏必要的证据意识, 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存在短板。

有些农民工为了眼前利益, 对不签订劳动合同等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不去较真, 从而使得日后一旦出现欠薪问题, 容易陷入维权难、举证难的困境。

针对这种情况, 为有效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郑州市在总结历年来欠薪治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 从建立健全维权执法机制入手, 出台了一揽子旨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政策措施, 并以郑州市政府名义下发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 (郑政办〔2014〕42号) , 建立起覆盖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解决的长效机制, 形成了由人社部门牵头, 建设、房管、规划、教育、水务、交通、工商、公安、工会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全面推动郑州市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方向转变, 并提出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与刑事司法的联动配合, 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的工作要求。截至2015年春节前, 全市没有出现一例有影响的或重大的群体性讨薪事件, 为5131名农民工追回工资8167万余元, 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6件, 集中曝光了8家恶意欠薪单位, 受到了省、市领导的好评。

二、郑州市在打击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犯罪行为中存在的问题

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 不仅是法律法规赋予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 更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的现实需要。近年来,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对劳动者合法报酬权益的维护和保障工作, 不仅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行为纳入刑事司法的惩治范畴, 还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办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规范性文件和司法解释, 对各有关部门办理欠薪犯罪案件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但从目前郑州市欠薪犯罪查处与移送的情况看, 还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之处:

1. 对欠薪犯罪证据的认定标准不统一。

从2014年移送的6起欠薪犯罪案件看, 真正进入刑事侦查阶段的案件仅有2起, 其他4起案件皆止步于移送环节, 并未实际立案, 主要原因是人社部门与公安机关对犯罪证据的认定和使用存在异议。

2. 对案件移送程序的规范性有待加强。

对人社部门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犯罪案件, 由于缺乏实际操作规范, 造成部分移送案件有移不接, 有送不立, 在执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上存在衔接问题。

3. 未建立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的协调联动机制。

国家、省有关文件多次提到要建立和完善人社部门与刑事司法机关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机制, 建立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案件办理情况, 及时了解案件信息, 共同研究和解决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和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紧密配合, 形成合力。但目前郑州市尚未建立这项制度。

三、相关对策和建议

1. 进一步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 充分认清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重要意义。

全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安机关要充分认清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和衔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严格履职尽责, 密切协作配合, 形成工作合力, 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促进郑州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2. 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欠薪犯罪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

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欠薪犯罪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真正履职尽责, 发挥各部门在打击欠薪犯罪上的职能作用, 形成分工明确、配合紧密、规范有序的工作格局。

3. 进一步加强对涉案证据的收集、使用和认定工作。

明确涉及劳动关系、欠薪人员和数额等有关证据的收集和固定, 对人社部门依法收集到的欠薪证据做到与公安机关互通互认, 优化审查立案环节, 加快案件办理速度。

4. 有效规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移送程序。

通过细化案件的移送和接受程序、复议与监督方法步骤等, 确实做到有移必接、有案必立、有罪必究。

5. 建立涉嫌犯罪案件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和信息通报、动态管控机制。

在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和公安机关建立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联席办公会议, 加强日常协调和沟通, 建立案前处置、信息通报及动态管控机制。

6. 出台有关实施意见。

3.调研区司法局的发言 篇三

一、对我区教育系统人才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在这沿海大开发的大背景下,人才是继劳动力、经济技术、资本之后,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的根本,也是消除国家间、地区间经济鸿沟的重要因素。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人才是第一资源,是国家发展的战略资源。”面对日趋激烈的人才竞争,能否赢得人才,关乎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一个国家如此,一个地区、一个城市、一个单位也是如此。新浦区作为连云港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人才的培养、利用、激励等方面更应该走在各县区的前列。

纵观我区教育局这几年开展的工作,我觉得还是非常重视人才工作的: 1.新教师招聘,严格把关,择优录取。

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每年的新教师招聘都通过双向选择、笔试、面试等环节,择优录用教师,保证每年都有优秀人才加入到教师队伍的行列,为新浦教育的发展增添新的活力。

2.积极组织各级各类培训及竞赛,提高教师的专业技术水平。

一个普通教师如何成长为专家型的人才,靠的是自身的努力以及教育局、学校搭建的学习的平台。每年区教育局都会组织有关教学、科研方面的培训,鼓励教师走出自己的课堂,多听听名师的课、专家的讲座,在目睹名师、专家风采的同时,学习他们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的业务水平。

3.公选领导干部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更加科学的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前不久,区教育局向全区教育系统公开选拔、竞聘上岗区教育局教研室主任1名和幸福路小学副校长1名。在整个选拔过程,严格落实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在竞职演讲、现场答辩、民主测评环节,局党委均邀请区委组织部和区纪委派人指导监督,全程确保公开、公正、透明、民主,这也显示了区教育局对待人才选拔的重视程度。

当然,对区教育系统人才工作我也有自己的看法:

据我所知,我区现在有很多特级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333工程”

1培养对象,这些人才大部分都步入了学校的管理岗位,由于忙于学校的日常管理,无暇顾及自己的原有业务的发展,造成了人才资源的相对浪费,如果能改变做法,把这部分资源利用起来,成立区名师工作室,让这部分特级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带动全区青年教师发展自己业务,这必将推动我区教育系统人才的更快发展。

二、我校在人才工作中的好的做法

我校作为省实验小学一向重视人才的培养:

1.发现人才。

学校领导在开展工作时注意发现、挖掘人才、利用好人才,绝不妒贤嫉能。

2.尽量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俗话说“用人之长长更长,用人之短长变短”,“学非所用,用非所学”的直接后果就是导致“人才”变“庸才”。在我校每年引入新教师不多的情况下,能重视“内才”的使用,就是细致分析原有教师各自的优缺点,发挥他们各自的长处,达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目的。

3.重视人才的再培训、再学习、再教育。

教育系统是作为培养人才的机构,更需要创新型人才,所谓创新型人才,是指富于独创性,具有创造能力,能够提出、解决问题,开创事业新局面,对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这就需要对人才进行培训、学习、教育,使其成为永不过时的人才。因此,我校一直致力于人才的再培训、学习,不放过一次培训的机会。

4.部分名师等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我校有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多名,其中有部分名师在教育教学中一直发挥着榜样作用。在我校开展的青蓝工程活动中。这些教师主动担任青年教师的指导老师,通过指导老师的传、帮、带,手把手地传授给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和教学艺术,使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得到提高,尽快成为教学骨干、能手。

三、我校在人才工作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

1.在人才的引进方面缺乏自主性,由于学校教师的引进都是由教育局统一招聘全区均衡分配的,不像企业,自

己缺什么样的人才就到社会上公开招聘什么样的人才,虽然教育局每次在招聘新教师之前都会到各校进行摸底,但由于人员编制的限制,学校缺的人才有时教育局给不了,或者给了更需要的学校,导致人才的供需矛盾,抑制了学校教育的发展。

2.由于小学课程设置的限制,还有部分教师不能发挥他们的专长。

据调查,我校有部分教师学的是财会、化工、图书管理等专业,但由于小学课程设置的限制,只能教数学、语文、品德、科学等等,虽然这可能是教师分配制度的问题,但直接带来的是这些教师所学的专业与所教的科目不对口,不能发挥他们的专长,造成人才资源的浪费。

3.部分名师等无法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我校有部分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和其他学校的名师、学科带头人„„一样,都走上了学校的管理岗位,除了带一门主科外,还要忙于学校的行政工作,应付大大小小的各项检查,有些人忙得都顾不上自己专业技能的发展和创新了。顾此失彼,在造就管理人才的同时却失去了专业技术人才。

四、对改进我区教育系统人才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1.加强人才的流动,重视薄弱学校人才的保有,促进全区教育的均衡发展。江苏省公布了《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意见稿》,其中规定教师在同所学校任职不能超过6年。这项教师“流动制”在省“两会”上得到不少代表委员的支持,被寄望成为拉平各学校之间的差距,推动教育公平,遏制“择校热”的举措。而教师流动实际上是一柄双刃剑。教师的合理流动有利于师资的合理配置,有利于教育公平的实现。教师的不合理流动,所起到的作用恰恰相反,最终导致强者愈强,弱者愈弱。我区教育系统的人才流动应向薄弱学校倾斜,可以加大“支教”、“走教”的力度,鼓励优秀人才进驻薄弱学校,为全区教育的均衡发展迈出有效的一步。

2.成立区名师工作室,进一步扩大名师的影响力。

作为名师并不一定非要步入管理岗位,才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也可以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学习市名师工作室流程和做法,成立区名师工作室,创“一室一品”,即一个工作室打造一个特色教育品牌,让许多教师在名师的引领下快速成长起来。

3.注重过程管理,让人才动起来。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认为要多搭建教师深造提升的平台,让这些人才继续学习,开阔眼界,进一步使自己强大起来。对于人才可以建立人才档案,注重过程管理评价,实施人才发展性评价。要树立“早压重担早成才”观念,力争立起一个带起一片的效果。对各类人才可以进行跟踪管理,对于考核优秀的作为向上一级人才推荐的优先条件。千万不要让这个荣誉成为我们前进的阻拌,评上了就停止了了前进的方向动力。常言道: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因此我们要虚怀若谷,不断进取,播洒汗水,收获幸福。

4.给予温馨关怀,把人才留下来。

过去经常会发现好教师流失的现象,一些人才经常被挖走。面对这种情况,我觉得上级应多营造温馨氛围,多实施“人心工程”,多一些人文关怀,以心换心,坦诚相待,力求环境诱人,服务留人、真情感人。这样我区的人才大业定会人丁兴旺,人才辈出。

4.区司法局主要职责 篇四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发展中、长期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二)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公园管理处和各行业的法制宣传及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四)指导监督全区公证业务活动,管理公证机构。

(五)指导全区的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六)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做好刑满释放和期满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七)指导和管理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八)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九)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区依法治区办是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区司法局,在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领导、市依法治市办指导下开展工作,对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和市依法治市办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贯彻执行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有关决定和意见,组织实施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指导、协调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区直及驻武各单位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组织开展全区性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活动。开展基层、行业依法治理,建立健全各项事务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步入法制轨道。

(四)负责各处、乡、镇和区直及驻武单位的依法治理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检查验收和总结表彰的筹备工作 ;负责全区普法骨干和科级干部的培训、考试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全区普法应考对象的考试工作。

(五)指导、检查处、乡、镇出台规范性文件,协调、督促开展依法治村(居委会)工作。

(六)及时总结、推广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先进经验,促进全区工作的平衡开展。

(七)负责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文件的起草,材料、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5.重庆市江津区司法局 篇五

我区召开法制建设暨司法行政工作会议

3月14日,江津区法制建设暨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在区府中会议室隆重召开。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程树荣同志作了题为《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服务平安和谐江津建设》的工作报告。区政府副区长顾义友同志就如何开展法制建设、依法行政、打造法制服务型政府提出了要求。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法制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李德良同志代表区委、区人民政府就新法制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作重要讲话。

会上程树荣同志回顾总结了2006司法行政工作,并就2007年工作讲了七个方面意见:一是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维护我区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二是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升我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三是认

真实施法律援助“民心工程”,努力实现法律援助工作目标。四是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为促进我区和谐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五是切实运用好国家公证的信用保障和法律证明作用,预防和减少法律诉讼纠纷。六是突出抓好司法所建设,努力为基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服好务。七是积极推进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努力提升司法鉴定的社会公信力。

李德良书记结合我区法制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要求广大司法行政工作者要围绕全区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构建和谐江津中的职能作用。一是发挥好法制宣传职能。要把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放在突出位置,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要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构建和谐营造良好的法制舆论环境。二是发挥好法律保障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认真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各项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扩大试点面,努力提高矫正质量。三是充分挥法律援助职能,努力为社会弱势群体排忧解难。要选好配强法律援助机构人员,加强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援助质量,努力为库区移民、困难群众、农民工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四是发挥好法律服务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要自觉服从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着力加强对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和整顿和规范,促进法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五是进一步整合司法行政职能,自觉服从服务于江津经济发展大局。要主动介入城区拆迁、重点工程建设、征用土地、企业

改制、农村土地流转等发展中的稳定工作,积极化解群体性纠纷。组织律师和法律服务者积极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为党委政府分忧解数人民群众解难。

最后,李书记就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切实加强组织建设,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要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好、执行好。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宗旨意识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三是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四是加强基层司法所业务建设、制度建设;充实、配强司法所的人员力量,强化教育管理,不断提高队伍素质;积极解决和改善司法所的工作条件,保障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在基层得以充分发挥。

会上通报和表彰了法律援助、司法行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举行了规范化司法所授牌仪式,并与部分责任单位代表鉴定了《2007法制建设目标责任书》。会议由区府副区长顾义友同志主持。各镇(街)分管领导、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镇(街)司法所长、重点企事业单位分管法制工作负责人、几江城区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等共计150余人参加了会议。

抄送:重庆市司法局,江津区委办、区府办、区人大办、区政协

办、区委政法委

6.区司法局年终工作计划 篇六

区司法局年终工作计划

从引导社会行为规范入手,抓好法制宣传与依法治理。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以送法下乡、进村讲法、编发资料、解答咨询等形式,不断增强全民法律意识,规范社会行为。结合我区实际,把农民、青少年、社会特殊群体三类人员作为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与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实践相结合,推进社会各界自觉学法用法,做到事事依法、人人守法。

从协调社会关系入手,抓好人民调解与法律服务。完善“三调联动”机制,落实社会矛盾纠纷集中统一排查、联合调处、回访反馈等长效机制,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促使社会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最大限度的有效化解。健全法律援助网络体系,规范共、青、妇、残联、工商联、农民工权益维护、公安看守所等援助站点建设,畅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伸张社会公平正义。规范法律服务执业行为,全面督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形成规范化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投诉监督机制,净化法律服务市场。

从应对社会风险入手,抓好特殊人群管理帮教。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两类特殊群体,扎实推进审前社会调查、接茬工作,严把入口关。强化思想帮教,有重点地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律法规宣传、情感沟通交流和人生哲理讲解,防止重新违法犯罪。加强动态监管,建立与村(社区)基层组织、家庭联动的监管体系,重点监管“三无”人员和有严重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及时发现苗头,严控重新犯罪率。

7.区司法局消防安全工作总结 篇七

区司法局消防安全工作总结

20**年度,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全国、自治区、市、区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加强防范工作,以抓安全、保稳定、促发展为抓手,在参与区委区政府重大活动中安全圆满地完成了任务,确保了全年安全无事故。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年初,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安全工作纳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检查,为全年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奠定了基础。

二、加强经常性宣传,防患于未然

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在于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今年我局利用各种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一是狠抓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制定《消防条例》学习计划,利用每周学习日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培训,学习《消防条例》及相关知识,坚持自学与辅导相结合、学习与讨论相结合、学习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努力增强学习效果,提高干部职工对《消防条例》的理解程度,为在全县内开展好《消防条例》宣传工作打下扎实的理论基础。

二是把《消防条例》纳入“六五”普法规划和《20**年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中的重点法规宣传内容,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全区广泛开展一次普法宣传。同时充分利用各种普法载体和政府网站上的法制宣传栏大力宣传《消防条例》及消防安全知识,拓宽宣传范围,提升消防知识覆盖面。

三是加大对《消防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12月份开展的“12.4”全国宪法宣传日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区各单位发放消防宣传资料,设立免费法律咨询点,为群众讲解火灾发生的原因、防火的基本常识及初期火灾的扑救、灭火器的使用和自救逃生等内容,增强广大群众的抗御火灾能力。至目前,已向群众发放消防宣传资料300余份,设立法律咨询点1处,为广大群众讲解《消防条例》200多人次。

三、加强软硬件建设,确保全年安全无事故

今年以来,为保证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切实加强了软硬件建设力度,确保了机关及家属院全年无一例安全事故。为确保机关安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职责,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我们完善了各项工作措施。一是加强值班制度的落实。工作日和节假日实行轮流值班制,引导当事人办事和加强安全防范,强化节假日期间和各个敏感时期的安全保卫工作,写好值班日志。要求值班人员按照首问责任制的要求履职尽责,防止值班走过场;二是在消防安全上,配齐灭火器材,并经常对消防栓、电器设备、电源及线路进行检查维修,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落实可防性事件责任追究制度;三是是在加强干部职工自身消防安全知识学习的同时,加强对家属的安全知识教育,特别加强了家庭水、电、气的管理,预防“跑、冒、滴、漏”等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和家属的安全防范意识,树立注重安全既是对自己负责,同时也是对他人负责和社会负责的思想,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六是成立了专门的督查小组,定期对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大假前对机关电脑电器等进行安全检查,不放过插头插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七是提醒驾驶人员,不论公务车私家车,做到安全第一,爱车、遵章、守纪、节约,争当红旗车驾驶员;四是及时、准确地上报各类安全报表和材料,把安全工作记录在案。

8.调研区司法局的发言 篇八

(2012年2月8日)

2012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战略为思路,以服务“****”为目标,着力推进富区法治文化建设,着力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着力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教育,着力健全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体系,着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机制、规范管理,为富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在今年2月底之前召开我区“五五”普法表彰暨“六五”普法启动大会,大会将对“五五”普法期间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同时启动我区“六五”普法工作,并对我区“六五”普法工作进行布置。为增强各单位对普法工作的意识,我局将与纠风办协商继续将普法工作纳入全区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考核项目,提高各单位的普法意识。

二、加快公证工作改革,围绕中心扩展服务领域。

根据司法部关于《司法部关于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有关问题的复函和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 1

方案》(司发通【2000】099号)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市关于2012年5月底前公证机构全部完成体制改革的要求,我局拟对公证机构体制进行改革。改制后将以“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方针,加强公证处的硬件建设,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办案效率。

三、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努力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深入学习贯彻《人民调解法》,在全社会营造“有纠纷找调解”的氛围;并将以公益岗的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基层人民调解员,确保每个社区有1名以上专职调解员,对招聘的调解员做到统一培训,持证上岗。为提高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在调解补贴上实行省财政厅和司法厅“一案一补”的原则,按照纠纷的难易程度及社会影响面将纠纷分为三个等次。(一是一般纠纷,指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纠纷;二是复杂纠纷,指介于一般纠纷和重大、疑难纠纷之间的纠纷;三是重大、疑难纠纷,指在本辖区有重大政治、经济和社会影响的,当事人众多的,可能因矛盾纠纷激化引起群体性上访事件或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纠纷。)人民调解员在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应按照规定正规地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

四、开展安置帮教工作,遏制重新违法犯罪。

进一步完善归正人员报到登记、建档立卡等各项制度,加强对三无的归正人员和没有改造好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归正人员的管控力度。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经费上,按照《省财政厅 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刑释解

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经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行

【2011】**号)的文件要求,对接送工作补助经费、6个月生活补助经费和过渡性安置补助经费进行严格管理,确保释解人员生活的生活保障,防止其重新犯罪。今年我局将加大安置帮教的宣传力度,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我区归正人员帮教率和安置率分别达到95%和80%以上。

五、深化法律援助工作,努力营造救危扶弱的氛围。

扎实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巩固完善窗口建设和12348平台建设,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坚持重心下移,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所的作用,为群众开展零距离的法律服务,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以律师事务所和司法所为依托,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的同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上报有关社会稳定方面信息,主动为党委、政府分忧排难。在经费上按照省司法厅下达的关于法援办案和经费的有关文件要求,法律援助经费由地方财政进行保障,按我区人口总数30万计算,2012年需匹配办案资金8万元。

六、推动矫正工作开展,提高教育改造和矫正工作质量。今年我局将在全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根据公安部门的统计2011年我区符合社区矫正的人员为234人,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今年符合要求的人数将继续增加,但我区每个司法所只有一名司法行政人员,根据社区矫正的工作性质,现有的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数量远远达不到矫正工作的要求。同时根据省司法厅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的有关要求,需地方财政在矫正工作开展中给予经费支持。

七、加快业务建房,提高司法办公环境和司法形象。2011年我局向上争取办公建房资金,在多方努力下,争取到建房资金***万元,现已全部到账。为提高我区司法办公环境和司法行政的形象,我局将在年底前完成司法局办公用房建设,并完善办公设施,提高办公效率和服务品质。

9.调研区司法局的发言 篇九

今年以来,南芬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机关指导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司法局2011年目标管理责任状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争取上级资金

二、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研究制定我区“六五”普法规划

一是以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名义制定下发了《南芬区201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关于做好五五普法验收工作的通知》、《南芬区五五普法验收标准》、《关于在全区开展六五普法规划调研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保证了总结验收工作有序进行。二是收集整理了我区“五五”普法以来开展普法活动情况及相关文字影像资料。三是深入社区、村指导基层干部开展“五五”普法总结的各项准备工作。5月18日,市“五五”普法工作检查组到我区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听取了我区的“五五”普法依法治区工作汇报,走访抽查了铁山办事处对面沟社区和赵家社区,并对我区的“五五”普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经过精心组织筹备,9月3日,我局在全区各乡镇街,区直各部门,政法机关,驻区单位全体公务员和参公单位人员中开展了“五五”普法考试,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三、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开展各类主题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今年是国家实施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的启动之年,我局围绕送法下乡、森林防火、社区换届选举、专业法宣传,组织、协调各镇(街道)、区直部门,各基层单位开展了各类主题法制宣传活动。

一是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我局于年初制定下发《南芬区2011年送法下乡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送法下乡到基层、促稳定促和谐促发展”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春节前,我局会同区政协、区文化局、区科技局等部门深入较为偏远的下马塘镇马家村开展“法律、科技、文化”三下乡活动。共免费为村民发放法律知识读本200余册,接受法律咨询人100多次。

二是组织开展便民服务周活动。5月17日,制定下发《南芬区司法局便民服务周实施方案》。我局与区综治办等十余家区直单位在铁山街道三十六户社区广场举办“便民服务周”广场宣传活动,现场悬挂宣传横幅6幅,展出法制展板20余块,免费发放法律援助知识问答等宣传手册2000余册。为扩大宣传效果,我局还组织了各基层司法所,深入企业、社区、学校和农贸市场等场所,举办法治图片展、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把与人民群众工作和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大力宣传好和普及好,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自治、依法自律、依法维权的能力,积极地在全区农村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是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年系列宣传活动。3月9日,我局在区文化广场开展了法律援助专题广场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悬挂了大幅标

语,解答现场法律咨询50余人,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品300余册,南芬街道盘道社区秧歌队也前来助兴,区司法局还连续一周深入农村、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在全区群众中产生较大影响,法律援助案件数量不断上升。

四是开展护林防火法制宣传。在护林防火期间,我局组织基层司法所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森林法》专题宣传活动。郭家街道司法所开展了“家火山火一起防”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广播、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等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铁山街道司法所在儿童乐园举行了“告别陋习,文明祭祀”法制宣传活动,活动由六百户社区居民百余人现场签名争做文明祭祀宣传员开始,六百户社区主任宣读了“文明祭扫”倡议书,讲解文明祭祀的重要性,现场社区志愿者又发放600余份宣传单。社区干部还自编自演了《绢花秧歌》、配乐诗朗诵〈清明祭祀拂新风〉、舞蹈〈欢乐的跳〉等法制文艺节目。南芬街道司法所向铁路沿线居民群众散发《致广大居民群众一封信》,禁止烧纸等不文明祭祀活动。

五是开展律师义务法律服务日活动。2011年6月12日,我局在铁山街道六百户社区组织开展“我为党旗添光彩义务法律服务日”活动。组织辽宁国峰律师事务所三名律师为现场群众免费解答涉及房产继承纠纷、相邻纠纷、土地征迁纠纷、借贷纠纷等法律咨询50余件,还避免了一起因楼房漏水问题引发的一栋居民楼邻居间的群体性矛盾激化。区司法局在活动现场免费发放了《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程序》等法律宣传品五百余份。为营造现场热烈气氛,六百户社区法制文艺宣传队在活动开展之前为现场群众表演了欢快的集体舞蹈。

四、认真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根据司法所规范化的要求,我们对五个司法所建设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管理体制情况

南芬区现设臵五个基层司法所,即思山岭、下马塘、郭家、铁山和南芬司法所,实行区司法局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双重管理,以区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五个司法所专项行政编制为13人,现实有12人,均为大专以上学历。其中公务员6人,全额事业干部6人。

2、工作经费保障情况

五个基层司法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随乡镇、街道列入综合预算,远远达不到人均1.81万保障标准。各司法所,所需各项经费均需向所在乡镇、街道申请拔付。

3、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情况

思山岭、下马塘和郭家司法所利用国债资金,办公用房达到了“四室百平”的要求,设臵为所长室、办公室、调解室和档案室;铁山和南芬司法所办公用房不足30平方米,存在着与其他部门合署现象。

4、司法所所长配备情况

五个司法所所长配备齐全,分别享受副科级待遇,5、司法所标识保用情况

五个基层司法所内外设有统一规范的标识、标牌。

6、司法所设施装备情况

五个基层司法所办公设备基本齐全,配备有新式的办公桌椅、卷柜、沙发、办公电话、电脑、打印机、数码相机等,现代化办公条件有较大改善。思山岭和下马塘司法所配备有司法警用摩托车。

7、司法所档卡簿册管理情况

各司法所的工作簿册分类清楚,记录详细,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各司法所的工作情况。

1、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台帐。人民调解工作台帐主要内容包括:民间纠纷调处、排查、调解协议制作、回访、调解协议履行登记等,并按规定实行“一案一卷”建档管理。

2、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台帐。释解人员安帮工作台帐的主要内容包括:释解人员安臵帮教情况登记、释解人员衔接登记、释解人员解除帮教登记、释解人员重新犯罪登记、释解人员就业安臵登记。

3、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台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台帐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制宣传教育情况登记、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登记、向基层党委政府(办事处)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情况登记。

4、建立法律援助工作台帐。法律援助工作台帐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情况登记、法律援助案件办案情况登记、法律援助案件办案执行情况登记、法律援助案件经费使用情况登记。

5、建立司法所自身建设台帐。司法所自身建设台帐的主要内容包括:行政例会情况登记、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登记、业务知识学习情况登记、司法所及工作人员奖惩情况登记。

8、司法所职能作用发挥情况

我区五个基层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各乡镇、街道的领导下,按

照司法所九项工作职能,在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臵帮教工作、基层法律服务等方面都较好发挥了职能,有力地维护了地区安全稳定。

五、抓纠纷调处,依法化解纠纷,提高纠纷调解成功率 我区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局领导、社区领导及乡镇政府的领导下,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工作。各所把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确定为“三个深入(深入纠纷现场、深入当事人家中、深入一线)、三个防止(防止矛盾激化、防止事态扩大、防止民转刑发生)”即:对土地、山林边界、林木权属、宅基地等纠纷要深入现场勘查,掌握纠纷的第一手资料;对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纠纷深入当事人家中,依法依情依理进行调解;对重大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要深入事态复杂第一线,全力控制事态扩大和激化。

南芬区全年共受理人民调解案件324件,调处324件,调处率达100%,调解成功316件,调解成功率达97.5%,协议涉及当事人896人,涉及金额20.17万元。全区共排查预防纠纷350件,成功排查预防纠纷340件,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有效地保持了南芬地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六、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七、以开展法律援助年活动为载体,开展全民普法工作,切实保护弱势群体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年”宣传活动。成立“法律援助年”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在全区各镇、街道办举办

五次大型专题宣传活动,发放资料2000余册,宣传单位5000余份;在区有线电视上开展了一个月的主题宣传,大力宣传了“法律援助年”活动的目的和意义。通过大力宣传,我区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大幅提高。截止到12月12日已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47件,其中诉讼案件6件,其中行政案件1件,民事案件5件;非诉讼案件241件;解答法律咨询317次;法律援助律师参与办理涉法信访案件58件。为地区社会和谐稳定,为弱势群体提供高质量的法律帮助。

二是法律援助中心信息管理平台投入使用。经过人员培训,数据录入,整体调试,南芬区法律援助信息管理平台已初见成效。至此,我区群众今后申请法律援助及咨询法律援助事宜均可网上进行。法律援助管理信息系统的投入使用,为法律援助科学管理奠定了基础,进一步规范了法律援助工作。同时,通过对法律案件申请受理情况的统计分析,能够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法律诉求,为化解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了参考依据。

三是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在维护稳定化解矛盾工作中的作用。法律援助工作与信访、调解组织的沟通联系日益密切。截止到12月12日,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47件,其中诉讼案件6件,其中行政案件1件,民事案件5件;非诉讼案件241件;解答法律咨询317次;上半年法律援助律师参与办理涉法信访案件58件。

八、开展全民普法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普法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养,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今年以来,我们以“法律六进”为载体,重点开展《人民调解

法》的宣传工作。各村、社区采取壁字、专栏等形式定期开展有关法制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社区人员、村民的法律意识,以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年”活动为契机、着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中的法律援助活动,在“三八”妇女节、“315权益保护日”、“安月生产月”等节点,司法局联合林业、民政、妇联、工商、团委等部门积极的到辖区内人群集中的地方进行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宣传。邀请了省诉讼法协会副会长、辽宁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郭杰教授在沈家村为镇机关干部和村委会干部讲解山林、土地等与农村生活生产相关法律,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全年共组织开展各类法制宣传42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0余册,宣传单12000余张,进一步增强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认知度,通过加强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减少了因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造成的矛盾纠纷。

南芬区司法局

10.区司法局人事科工作总结 篇十

人事科的工作比较杂,包括政工、人事、纪检、工会、妇联、党支部等,涉及面多、对的上面口多、材料多、被动性工作多、临时性工作多。20**年,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政工方面: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3月初,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题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召开了动员大会,制定了实施方案,开辟了公示栏,活动专栏,并要求每名干警结合自身实际,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学习笔记不少于3千字。5月9日,邀请市委党校徐春和教授对核心价值观进行了专题辅导。在查摆剖析阶段,我局设立了意见箱,发放意见卡,广泛征求法律顾问单位和当事人的意见,共梳理意见13条。每名党员干警针对查找的问题写出了整改措施。5月14日,我局召开了班子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十二方面的问题,深刻查摆剖析根源,形成个人剖析材料,明确了今后努力方向,进一步提高了领导驾驭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是组织学习十八大精神,制定学习宣传贯彻方案,确定学习步骤和内容,要求有笔记、有心得,目前正在学习提高阶段。5月9日我们邀请市委党校徐春和教授对核心价值观进行专题辅导,徐教授从推进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重要性、根本任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文化发展道路建文化强国三个方面深刻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价值观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干警们认真聆听,进一步增强了党性意识和宗旨意识。在查摆剖析阶段,我局设立了意见箱,发放意见卡,广泛征求法律顾问单位和当事人的意见,共梳理意见13条。为强化“四个忠于”的思想根基,使查摆剖析更深刻,在此基础上,每个党小组都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对照问题,剖析根源,写出剖析材料。5月14日,我局召开了班子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十二方面的问题,深刻查摆剖析根源,形成个人剖析材料,明确了今后努力方向,进一步提高了领导驾驭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人事方面:一是办理部分同志的养老保险续接手续;二是办理津贴调整、工资普调和滚动升级;三是组织搞好全体干警的体检工作;四是办理新录入公务员的组织关系、人事关系、工资工资关系及新任命股级干部的备案手续;五是与区政法委接洽办结困难干警补助事宜;六是填写各类信息采集表、统计表。七是做好日常人事方面的各项临时性事务。

纪检方面:一是坚持定期月报表。二是做好行风建设的各项工作,制定方案,总结新举措;三是上报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总结及下一步安排;四是上报廉政防范措施和廉政风险评估和防范表;

党群方面:一是完成工会各类报表工作;二是办理新调入人员的党员组织关系。

其它工作:一是编写印发党组会议纪要;二是做好关于双重管理情况的说明和汇报;三是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总结汇报材料。今年以来,新区组织人事部紧紧围绕市委“对标找差,创先争优”要求,积极响应新区“跻身二十强,率先现代化”号召,围绕中心争先锋,服务发展创一流,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为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抓基层、打基础,激发基层组织活力

1.抓队伍、强组织。全面完成分类定级和晋位升级工作,全区15个党委、772个基层党组织评定为“好”和“较好”的党组织占比超过70%,确定为“较差”的23个党组织全部晋位升级。在农村,组织开展基层干部培训班7期课程,培训近1000人次,开展经济薄弱村(社区)和发展后进村(社区)整改升级专项行动,制定出台《镇江新区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汇编》,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在社区,选聘了26名社区片长、247名网格长和168名楼幢长,奠定了全方位为民服务的队伍基础。在企业,组织开展非公企业党群建设(宁波)培训班,开展非公企业党组织“一建六送”活动和集中组建月活动,组建非公企业党组织62家,非公企业党建组建率提高了2.5个百分点,扎实推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规范化开展。

2.解难题、办实事。制定《关于深入推进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活动的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建立55个村、社区联系点,131个规模企业和重点项目联系点,结对帮扶困难群众650户,发放工作笔记本200册,编印活动简报8期,实现“三个全覆盖”。组织开展矛盾集中排查活动,制定《村、社区发展目标及突出问题排查表》、《联系点企业生产经营突出问题排查表》、《机关部门精细化管理与创新服务薄弱环节排查表》等系列表格,排查出5大类362个具体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制定解决方案,明确解决路径、时间节点和责任主体。

3.创先进、争优秀。结合庆祝建党91周年,拍摄《甲板起飞、关键在人——新区创先争优活动纪实》电视专题片,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进一步激励了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深入开展先进典型专项表彰活动,表彰了一批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其中开发区法院、大学科技园党委等9家单位被评为省、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2名个人被评为全市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4个单位(品牌)和个人入选全市社区党建五十佳。系统总结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做法,建立规范制度,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推动“对标”和“创争”活动常态化、长效化。

二、重实绩、树导向,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1.风清气正,圆满完成三镇人大政府换届工作。注重优化三镇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性别、年龄、知识结构,新一届人大班子平均年龄46.5岁,政府班子平均年龄37.9岁,“80后”年轻干部5人,女干部3人,研究生学历5人,大学学历12人,大专以上学历达100%。严肃换届纪律,选人用人风清气正,换届纪律知晓率和换届风气满意率实现两个100%。2.深化改革,全面实施干部竞争选拔交流机制。市县联动、公开选拔副科级年轻领导干部6名,平均年龄27.33岁;采取“实名推荐、差额票决”方式共选拔正科级干部5名;各镇街道、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副科级及以上干部交叉流动、多岗锻炼共计32人次,新提拔任用科级干部36名;全年共选派109名干部赴新区骨干企业挂职帮扶,选派8人赴中组部、国家商务部、国家科技部等上级部门挂职,上级部门和兄弟单位共10人来我区挂职。创新和完善后备干部选拔机制,开展2012年副科级后备干部民主推荐工作,建立后备干部库。

3.提能增效,全员实绩考评体系逐步完善。坚持“以实绩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为考核工作导向,对各镇(街道)、机关部门、直属单位中层正副职以上共350余名干部进行2009年至2012年上半年主要工作实绩考评,按照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并刚性运用考评结果。将领导干部招商引资任务考核纳入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体系,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影响力和推动力,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确保年底新引进1个项目,鼓励一般干部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4.分层分类,干部教育培训扎实有效。先后邀请近10名知名学者、院士做客“新视野讲坛”,培训人数达2400余人次;联合举办镇江新区企业管理实务研修班,培训80名企业高管及管理技术人才,内容涉及城市发展、城市投融资体制、现代服务业发展等数十个领域专业知识学习。大胆开办创新型培训新模式,举办新区领军人才创业辅导培训清华班等班次,组织20个企业家赴美国斯坦福大学参加创新转型培训。大力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共形成精细化管理与效能提升、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人才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等40个优秀调研成果。5.规范创新,人事人才发展呈现蓬勃生机。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简政放权新增机构成立到位,新增人员招聘到位,确保了简政放权后单位正常运转。专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道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对镇街道的监管。实行“阳光操作”,全年共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5名公务员,印发了《镇江新区2012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积极推进事业单位精细化考核工作,顺利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和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三、高端化、国际化,引领经济社会加快转型升级

1.加速推动创新人才集聚。积极组织镇江新区北美创业大赛、深圳招商会、2012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创业发展镇江洽谈会等活动,全年预计引进高层次人才110人,其中引进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3人,国家青年“千人计划”专家1人,入选省“双创计划”11人,位列全省开发区第三。入选省“六大人才高峰”1人,入围省博士集聚计划面试8人,第四批“331计划”落户26人,第五批“331计划”入选43人,占全市总数的55.8%,继续领跑全市。先后荣获市领军人才引进工作一等奖、自主创新重大成果奖、杰出人才奖各一项。

2.壮大创新载体承载力。大学科技园5万平米2号研发楼、5万平米人才公寓、35万平米56幢产业集聚区顺利建成交付,陆续投入使用,智慧大道(经十二路)改造工程竣工通车,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园主体功能区基本建设完成;北交大长三角研究院、奇美研究院等研发载体正式运作,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显现;2.5次产业园、科技园西园快速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与环境打造工程,生态餐厅、景观湖、首创高档住宅区等配套建设项目初具雏形,园区配套服务功能不断完善。

3.提升人才服务吸引力。积极开展研学活动和人才工作调研,通过开展座谈会、实地走访、现场考察等方式,及时了解企业人才工作情况与产业发展现状,协助企业和人才解决实际困难。为海外归国人才办理XX市首张“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18名新近落户的高层次人才领取市“人才一卡通”,全面落实交通、旅游、子女教育等优惠政策。

四、鼓实劲、造时势,树立新区良好对外形象

1.宣传工作提质提效。今年以来,在新华社、人民网、中国经济网、香港文汇网等国家级和海外主流媒体发稿30余篇,发稿总量较去年同期提高一倍;在《新华日报》、江苏卫视、《扬子晚报》等省级媒体发稿20余篇,其中《新华日报》头版头条稿件2篇;在《镇江日报》、镇江新闻频道《新闻镇江》、《京江晚报》等市级媒体发稿400余篇,其中《镇江日报》头版头条稿件达18篇,位居全市各辖市区前列。与镇江文广集团合作拍摄建区20周年电视宣传片并成功举办“我们走在大路上”建区20周年广场晚会,现场观看群众近7万人。全面率先完成重点党报党刊征订任务。2.负面舆情处置及时高效。及时有效应对各类负面舆情50余批次,处置重特大负面舆情事件近10起。今年以来,没有出现影响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负面舆情。在市委宣传部镇江论坛“新区版块”回答网民提问500余条,95%以上的提问得到妥善处理,答复效率和答复满意率在各辖市区版块始终保持第一方阵,政网互动效果凸显。据市委宣传部《网情快报》统计,今年2、3、4连续三个月新区管委会板块网络答复量和解决率居全市所有网络发言人部门第一,其余月份也保持在全市“三甲”范围,被市委宣传部和市委办评为“镇江十佳网络发言人单位”。

3.做强文化产业打造新名片。根据新区特色,瞄准文化创意产业,打出“文化与科技融合”的新名片,基于云计算和物联网的一批电子信息项目争相落户,艾塔斯彩色打印机项目、江苏中云云计算项目等受到省委书记罗志军、省长李学勇高度肯定。协助企业做好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申报,邀请市文广新局与新区企业面对面交流,辅导企业提交完备的申报材料,两家企业获批省文产引导资金支持。积极打造镇江广告创意园。积极参加全市文化产业招商会,投资13亿的香港风情水街项目正式签约。在深圳成功签订创意创新港澳产业基地框架合作协议。

五、惠民生、保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1.稳步提升就业创业工作。举办各类招聘会58场,参会企业1312家,提供岗位31715多个。成功申报智仁建材城、镇江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通过帮扶实现成功创业367人,其中农民创业79人。平昌新城基层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正式运行,实现居民创业就业服务零距离。通过校园招聘、网络招聘等多种方式新招聘教师57名,其中中学教师硕士研究生占比100%;机关事业单位引进211院校毕业生30名,其中985院校毕业生16名,硕士研究生27名,全年引进本科以上学历人才1226人。

2.不断完善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城乡一体,全民保障”的目标,逐步实现城镇居民保险和老年补贴制度并轨,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与城保并轨,实现城镇和农村适龄居民参保“全覆盖”,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98.3%;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99%;失业保险覆盖率97.2%。退休年龄段3458人顺利进入了社会保险体系,劳动年龄段被征地农民参保登记10993人,已办理退休手续698人。建立健全直管单位企业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结合新区实际,与市同步同标准调整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3.有效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全年共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720件,其中正式立案309件,案外206件,投诉举报193件,去年结转12件,已结案696件,立案结案率达92.5%,裁决69件,调解及撤诉627件,调解结案率达76.8%,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544.1万元;日常接待来访和咨询职工近2000人次,有效促进劳动关系和谐。高效、快速、妥善处理多起群体性突发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找差距、树形象,切实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

1.对标找差谋进位。积极开展“对标找差、创先争优”活动,对照三项标准(现代化指标体系,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以1号文件形式明确的今年五大类28项重点工作,市委组织部下达的“对标找差、创先争优”29项具体工作任务),找差距,想招数,在认真研判各项指标的基础上制定赶超措施、倒排工作方案,逐项落实到科室和个人,保质保量完成了年初所有指标任务。

2.创先争优当标兵。积极围绕“一迎双争”主题,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坚持“科长讲坛”学习制度,大力开展“研学”活动,坚持开展“组织部长下基层”、组工干部“三解三促”活动,带着调研课题和帮扶任务深入基层,内强素质当标兵,外树形象创一流。累计有47人次深入联系点以及帮扶对象家中,29人次深入企业,解决实际问题24件,形成六份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并转化为制度成果。

11.区司法局局长述职报告 篇十一

区司法局局长述职报告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下,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注重理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我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素质的关键。一方面,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另一方面,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反复自学了上级领导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讲话精神以及相关文件和专业书籍,吸取经验,指导工作。

二、依法履职,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一)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普法依法治理进一步加强

1.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制定并向全区印发了《九原区2018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加强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参加2018年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在沙河二小举办了“法律进校园”赠送法律读本启动仪式,举办了法治乌兰牧骑授旗仪式,推动了依法治区工作的有序开展。

2.全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突出宣传工作重点,全方位推进“法律六进”工作。与包头机电工业职业学校、中建三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联合开展普法活动,受到了广大师生、农民工朋友的欢迎。积极参与科普周、民族团结进步月、综治宣传月、平安建设和反邪教等宣传活动。此外,继续参与包头广播电台“法治第一线”节目,与公众联系得到加强。

3.开展每月重点普法主题活动。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以12.4国家宪法日为主线,每月开展不同主题的宣传活动。内容涉及宪法、安全生产、扫黑除恶、反邪教等,使普法宣传更贴近群众、贴近实际。据统计,共组织宣传活动82场(次),举办知识讲座1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8万余(份),播出宣传标语1060条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900余人次,办理公证23件,调解矛盾纠纷15起,掀起了全民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热潮。

(二)强基固本,规范管理,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1.认真做好重大节日活动期间维稳工作。在全国“两会”和重大节假日期间,组织各司法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行动,目前累计排查矛盾纠纷188次,成功预防13起。同时,动态掌握辖区内的“三无”人员、家庭困难、未成年等特殊对象,严防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截至目前,我区整体情况比较稳定。

2.加强人民调解和基层基础工作。全区各苏木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全部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现已完成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截至目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案件138件,调解成功103件,有效发挥了人民调解的作用。同时,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等级化创建工作,现已完成麻池、沙河、哈业胡同司法所创建工作。继续筹建多功能高标准法务室,恒大、富力社区法务室已建成并开始使用。

3.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方式。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扎实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一年来,通过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参加心理健康讲座、心理矫正教育等活动,增强了矫正效果。积极推进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建设,目前九原区社区矫正中心已经建成,即将投入使用。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涉黑涉恶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通知》,经各司法所认真摸排,目前九原区没有涉黑涉恶的在册社区服刑人员。

4.安置帮教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一年来,各司法所与当地派出所积极对接,加强与民政、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联动,重点对新入矫和家庭重困难和变故社区服刑人员实施帮扶救助,减少和消除不安定因素。年初,对5名困难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慰问,为帮助其通过矫正考验期提供了帮助。

(三)服务为民、成效明显,法律服务进一步规范

1.律师服务领域有效拓展。继续深化“一村一居一律师”活动,鼓励提倡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引导广大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解决诉求。截止目前,区属4家律师事务所和3家法律服务所,共接待涉法涉诉咨询800余人次,受理案件255件,代写法律文书695件,法律咨询900多人(次)件。

2.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经过近半年的筹备建设,1个中心、3个工作站即九原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沙河、麻池、哈业胡同3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现都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极大满足了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坚持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截止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4件,代写文书500余份,调解案件10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200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60万余元。其中,9月,受理农民工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为20多名农民工讨回欠薪49万元,有力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3.认真落实公共法律服务电视终端的推广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安装了一个4k机顶盒公共法律服务电视终端,现区法律援助中心、沙河街道、赛汗街道、白音席勒街道以及沙河街道恒大社区法务室、路诚公证处都已开通并投入使用,4家区属律师事务所近期也即将完成安装工作。同时,继续与内广电网络包头分公司进行对接,待镇村户三级待广电网络线路铺设完毕,即可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电视终端通村到户。

4.加强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截止目前,全区3家法律服务所共代理各类案件89件,解答法律咨询800人次,避免经济损失约440万元;久源、铎誉、硕达、惟仁4家律师事务所担任企事业法律顾问8家,代理民事、行政、经济等各类诉讼案件共166件;路诚公证处累计办理各类公证案件28570件,累计接待、解答来访当事人咨询8500余人次。

(四)增进效能、提升素质,司法行政队伍进一步加强

1.思想政治建设常抓不懈。坚持把学习教育作为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的基础,开展十九大精神、“红船精神”“不忘**、牢记**”等专题学习讨论12次,组织党员及普通干部集中学习14次,开展意识形态理论知识学习2次,提高了广大领导干部的学习意识。

2.学习教育活动持续深化。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持续推动“不忘**,牢记**”主题教育和“双结对、双承诺、双服务、双认领”活动。期间,慰问结对村组(全巴图村)、社区(振翔社区)老党员、困难党员4户,困难家庭、残疾人员4户,贫困家庭儿童10户,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公益劳动、志愿服务、普法宣传活动4次,提升了党员干部党性意识。

3.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集中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按照边学边查边改边做的原则,认真做好整改工作。继续深化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纪党规、正反典型案例学习和观看警示教育片活动9次,进一步筑牢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4.切实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坚持把队伍能力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参加上级举办各类培训班,不断提高司法干警的业务水平。继续加强对公证、律师执业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廉洁警示教育,有效杜绝了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进一步丰富机关活动,开展结对共建健步行、军民共建等活动,提高了机关干部的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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