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

2024-08-24

工会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精选16篇)

1.工会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 篇一

荥阳市社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汇报

为了建设民主、自治、文明、祥和、管理有序、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的新型社区,今年我市制定出台了《荥阳市城市社区居委会民主决策“三会”制度》,全市各社区认真落实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推行民主决策,实行民主管理,以居务公开为手段,以民主管理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不断深化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促进了社区民主政治建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增强了社区两委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有力地推动了和谐社区建设,依法保证了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取得了预期的效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抓好宣传,营造氛围 市社区居委会“三会”制度制定下达后,各街道、社区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多次召开党政班子会议,组织学习上级有关社区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文件精神,及时总结社区自治工作,引导班子成员正确看待社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信心,转变观念,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同时,积极组织居委会全体人员认真开展了“学习制度促执行”活动,要求每个社区工作人员必须熟知制度规定的程序,以及运用和操作方法。通过召开党员代表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广泛宣传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居务公开和居务监督制度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程序和要求,同时,利用社区宣传橱窗、板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居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公开工作做到家喻户晓,消除社区居民的疑虑和误解,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增强民主管理意识,为制度的落实、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组织会议,研究事务,依照程序,民主决策 全市14个城市社区居委会共有常住居民57000多名居民,居民代表427名。由于全体居民不易集中,容易出现人数不足,难以形成决议等客观因素,在实施民主决策中,大多采用居民代表会议的方式进行。据不完全统计,近两个月来,全市各社区认真执行居民代表会议制度,表决各类事务31项,其中,通过并形成决议18项,否决13项。每月召开一次村务监督汇报会,对社区事务,特别是居民最关心、最关注的热点问题,如:财务支出、捐款捐物、收取垃圾卫生费、治保费的发放情况等向居民通报。会议决策均按照制度依照程序进行,居民代表参与决策率达到95%以上,在会议上代表针对决策事项,踊跃发言,提出了切合实际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制度的落实和民主决策程序的规范实施,广大居民关注社区事务,“我爱社区,社区为我”的观念普遍增强,私下议论社区事务、上访咨询的居民少了,理解社区、参与社区、服务社区的居民多了,社区建设与服务得到推进,社区与居民,居民与居民的关系更加融洽,更加和谐。

三、借鉴经验,结合实际,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居务公开,以居务监督促进民主管理

结合“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机制的实施,在各社区推广了我省邓州“4+2”工作法经验,在运用居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的同时,对决策事项进行了公开,接受居民监督。各社区指定专人负责居务公开日常事务。按照“多样、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把居务公开工作同社区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公开形式:其一,在居委会附近设置相对规范的居务公开栏;其二,通过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党员代表会议、民间组织团队负责人座谈会等形式来通报居委会的各项工作和要求;其三,以分片包户为单位,各片主任征求居民对居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记录收集。设立居务公开意见箱,指定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定期开箱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制定严格的操作流程,把公开办事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推动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定期以传单的形式向居民公开社区事务,让广大社区居民了解情况,以此增强社区居民的民主参与意识,民主决策的积极性。监督措施到位:对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和涉及社区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社区居民关心的事项、社区居民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捐款捐物情况、社会救助情况等的公开情况,均通过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审查,监督居务公开按照程序严格实施,确保真正实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

三、落实制度,深化和规范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效果明显,居民认可,居民自治得到推进

通过社区“三会”制度的落实,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得到全面推进,居民自治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一是通过居民广泛参与社区决策,使广大居民深层了解了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职责、届期规划、社区居委会成员职责分工、办事程序等内容,极大提升了社区服务质量。

二是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深化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社区居民的民主意识不断增强,过去社区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矛盾也迎刃而解

三是通过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机制的实施,加强了社区的民主法制建设,维护了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赢得了民心,取得了信任,最大限度地调动社区居民关心社区、支持社区建设的热情,有效提高了社区居民的自治水平。

2010年5月18日

2.工会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 篇二

关键词:民主模型,科学传播,公众,科技决策

在西方科学传播建制化的进程中,各种旨在指导科学传播实践的理论模型诞生了。科学传播模型集理论性与实践性于一体,遂成为科学传播思想发展的风向标。所以,研究科学传播模型是理解西方科学传播理论的一把钥匙。“民主模型”是英国公众理解科学专家约翰·杜兰特在继本世纪60年代提出“缺失模型”之后建构的重要科学传播模型。“民主模型”强调公众通过参与科学技术决策,与科学家、政府间进行平等对话,从而实现科学传播。“民主模型”预示着科学传播理论正从大众传播理论的一个子集,向着摆脱“科学+传播”的简单框架,形成相对独立的理论体系方向发展。科学传播的模式也从“撒播”(dispersion)走向更高层次的“对话”(dialogue)。公众的角色更是发生了革命性的改变即从被动的接受者变为主动的参与者。这种转变不仅存在思想上的动因,而且具有历史发展的必然性。所以,本文探寻“民主模型”的思想基础,进而展开对公众参与科技决策的理论研究,从而探讨“民主模型”的现实意义,以期准确把握西方科学传播理论发展的最新动向,为中国科学传播理论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启示。

一 “民主模型”的思想基础:

交流即参与

“交流”(communication)作为20世纪典型的观念,越来越成为哲学的核心概念。对交流概念的不同阐释直接影响了科学传播理论的发展方向。杜兰特早期提出的“缺失模型”以单纯地向公众传授科学知识的方式来转变公众对科学技术的态度和传统的科学普及理论一脉相承。“缺失模型”的主要观点是:“公众缺少科学知识,因而需要提高他们对科学知识的理解。”[1]“缺失模型”的交流模式是大众传播中的撒播。科学知识的单向性灌输,将公众变成了旁观者。在“知道”是参与的前提下,“缺失模型”显然是霸道的。

“民主模型”的建构实际上回应了由撒播而造成的“大规模传播的符号的广延度、系统性和推定效果,对民主的未来提出了棘手的问题”[2]9。大规模的民主需要广泛地符号扩散以达到规范性,并成为社会组织的首要动力。然而,单纯的撒播也许并非适合民主政治和道德生活的最好方式。因为,公众的意志如果只能听任专家们和煽动者的摆布,那么共和体制的理性就荡然无存。“民主模型”实际上提出了一种建立在“撒播”基础上的全新“对话”模式即公众通过参与科技决策,实现与科学家、政府间的对话。美国实用主义者杜威关于交流的核心观点:交流即参与成了“民主模型”建构的思想基础。

实用主义者认为宇宙是一个向人们敞开的意义世界。这个意义世界有着各式各样的称谓:皮尔斯的“第三属性”(thirdness)、刘易斯的“阐释的世界”(the world of interpretation)、杜威的“经验”(experience)及后来的“文化”(culture)。在杜威看来,经验世界由共享的符号和习俗编织而成。于是,交流活动和经验的形成就构成了一种相互依赖的关系。交流活动需要以公共的经验世界为前提,而经验世界的建立又需要交流活动的推动。这样,对交流概念的解释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主体主义的困扰,即交流受到外部客体参照的束缚或将交流直接简单地指认为人的内部心态的转变。实用主义下的交流概念表现出自我生成的本体属性。经验世界在交流中产生,而交流则在经验世界中得以进行。

从交流的自我生成性出发就不难理解杜威和米德所拥护的交流即参与这一理论。在他们看来交流就是参与一个共同的世界,而并非只是共享内在意识的秘密。交流需要一个共同的环境,而共同的环境也必然会在交流中不断形成。于是,意义变成了“参与的共性”,“行动的方法”,甚至是“可能的互动”。共同参与创造一个集体的世界就必然使交流蕴含民主问题。杜威认为参与性互动的消失或扭曲是最为突出的社会异化特征。交流模式转变就不再被限定为“撒播”还是“对话”,而是着眼于是否包含参与和互动。这也应合了杜威所谓的民主与权利的相互依存性。在否定自然权利论的个人主义基础上,杜威提出“维护群体权利”并认为“集体或群体权利与个人权利可以同时存在”[3]141。“民主模型”正是循着这一思路,将公众的权利和民主问题相结合,来指导科学传播活动的开展。

公众权利的行使与公众对待科学技术的态度密切相关。在“缺失模型”中,公众的态度意味着“支持或积极地评价科学、科学家和科研活动。”[4]57-74“民主模型”则将公众对科学技术的态度看成公众参与科学技术决策的结果。公众参与科学技术决策既是公众形成科技态度的前提也是实现科学传播的内在机制,更是实践杜威关于民主的根本原则即当手段和目的相一致时,民主才可能成功。然而,在实用主义交流思想的指引下,“民主模型”提供的只是一个理论构想,其实践意义仍需要对公众参与科技决策理论的研究来继续探讨。

二 “民主模型”的实践前提:

公众应有科技发展决策权

“缺失模型”因为设定了公众在科学面前的无知而受到学界的批评。“他们认为,缺失模型将科学与社会关系的基本问题看作是公众的无知或公众对科学事实、科学理论、科学过程的不理解,而这种看法是有问题的。”[1]公众与科学之间的隔膜并非仅仅因为公众对科学的无知,而是公众不具有发言权。公众只有在参与科技决策中,才可能最直接地表达意见。公众对科技的呼声应该被倾听,并被有效地响应。否则,公众即使获得了科学知识仍然会觉得科学和自身无关。所以,要想通过科学传播来拉近公众和科学之间的距离就需要彻底转变公众在科学传播中只是科学知识的被动接受者角色,使公众成为参与者,获得科技发展的决策权。

关于公众对科技发展具有决策权的内容,贝尔纳在《科学的社会功能》一书中就有所涉及。他指出:“毫无疑问,虽然总的来说,现代英国人对科学有相当大的兴趣,但这种兴趣却没有为科学提供充分的群众批评背景。”[5]106贝尔纳认为公众对科学的批评并不出于个人兴趣的自发行为,而是由于环境的变化而产生的自觉需要。这种需要来源于公众对科技发展给自身利益所带来的感受。这种体验和感受有可能使公众产生参与科技决策的愿望。公众对科技发展具有决策权的现实性意味着公众和科学的关系已经在社会生活领域中被充分地展开,并表现为直接的利益关系。

首先,科技发展本身所产生的负面效应进入社会生活领域。科技发展所带来的不良后果对公众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公众对科学推动社会物质生活发展的可靠性提出质疑。20世纪70年代以来,“公众理解科学”在英美等国发展成为一种广泛的社会运动。这反映出公众对科学技术的关注度和参与意识越来越高。究其原因,不光是因为公众看到了科技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而且深刻地感受到了这种影响。可以说,科技在公众的生活的许多领域都暴露出严重负效应。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给人们的生存环境造成了直接的破坏;通讯科技、电脑网络的发展虽然可以使人们在最短的时间内取得联系,但同时又使人际交往产生新的危机——人的孤立化;生物技术的发展如克隆人又给人类带来了一系列的伦理问题。随着科学技术在社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社会生活离不开科学技术的同时,各种问题也接踵而来,给人们带来了许多烦恼。于是公众也越来越重视发表自己的意见,干预科技发展的方向,从而进行社会控制。

其次,进入大科学时代,科学研究高度社会化,科研活动也日益集团化。科研活动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并已成为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社会事业。科学的投入和科学对生产的回报关系到公众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在“小科学”时期,科研经费主要来自私人资助,包括一些慈善机构、企业团体和政府的恩赐。近代,随着科学研究的社会性增强,形成了特殊的“小社会”如“猞猁学社”、“无形学院”等。现代大科学时代,“科学研究突破了以往一切的组织形式,形成了社会建制,由一国建制向国际化建制发展”。[6]22科研活动需要高精尖的仪器设备,需要科学家的合作。科研活动的规模也由国内扩大到国际。大量的科研经费被打入国家预算。而且,科研经费在国民经济总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在不断的增加。大量的科研经费必然由公众来承担的,于是公众当然“有权知道利用社会资源进行的科学研究会给他们提供什么,为什么花钱资助这些科学研究,这些科学技术会不会给他们带来恶果,科学家的研究必须接受公众的监督和约束。”[7]172这种直

接的利益关系使得公众理应具有科技发展的决

策权。

再次,在知识经济时代,学习和生活合为一体不能分开。在一个以满足自身发展需要的学习化社会中,学习将贯穿人们生活的全部领域和人生的全部过程。一个民族的强盛与否将取决于公众对科学的理解和接受程度的高低。当前,国际间的竞争不仅体现在资源、产品、技术上,更重要体现在人的素质上。同样,人在社会中生存所遭遇的竞争更突出地表现为知识竞争。高科技时代,生活处处披上了科技色彩。没有一定科学知识的人很难应对不断更新的事物,也就很难适应变化万千的社会环境。所以,科学传播不仅是国家的责任,依赖国家组织开展的科学普及工作,而且要靠全体社会成员主动自觉地参与。科技的发展决定了公众未来的生活状态和质量。公众关注科技的发展就是关心自身的命运。所以,在生活和学习一体化社会中,公众需要主动地接近科学,进行自我教育。公众不再是完全被动的科学知识接受者,而是主动选择自己需要知识的寻求者。

三 “民主模型”的实践目标:

公众获得平等对话权利

公众参与科技决策既是公众同科学家、政府平等对话的前提也是公众获得平等地位的手段。可见,“民主模型”的建构将目标和手段合二为一。这就使公众的决策权具有了一定的内在必然性即不完全依靠外在的赋予。而这种内在性又表现为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合理性。在这一前提下,公众才可能通过参与科技决策,以平等的身份和科学家、政府进行对话,使“民主模型”的科学传播模式得以运行。这里的合理性并不来自理论预设,而是植根于现实的社会生活。社会生活不仅提供用作经验总结的资料而且成为公众参与科技决策的出发点。所以,公众能否通过参与可见决策来获得平等的对话权利,取决于社会生活中公众和科学家、政府及科学之间的关系。

公众首先作为一个整体和政府、科学家进行交流、协商,实现对话,作出对科学评判。由于公众能够在社会生活中站在共同的立场上形成一个整体,所以公众的整体意见被作为超越了个体意见简单相加的一个有效集合。这是以一种很古老的认识为基础:要想使社会生活和人相一致,就必须以理智的指导原则来调节、处理社会生活。但是,单独的个人几乎不可能对他的生活环境进行重大的改变。而公众一旦采取行动,就可能超越单独个体的简单相加。同时,公众的意见又隐含地成为和国家制度相对的概念。由于专家意见被认为反映了具体的经济或者政治利益,所以公众一旦参与科学决策就可以形成一个与政府和科学家相对的集体。公众的整体性使科学决策过程体现出相应的民主关系即对科学技术的约束和控制不是来自个人,也不是来自国家制度。这样,科学传播才可能起到协调公众和政府、科学家之间的意见偏差的效用。

公众在参与科技决策过程中只有具有公众意识,才可能平等地面对科学家和政府。公众意识和公众的利益分不开。公众在社会生活的具体事件中体会到自身利益和别人利益的联系并感受到共同利益的存在。尽管公众以个人身份来发表意见,但是带有个人动机的意志一旦转变为公众理智就能指导科学技术和社会生活协调发展。而公众理智的形成并不依靠外在的力量,否则就会陷入强制之中。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科学的确已经强烈地影响和塑造着人们的生活。但是,如果个人仅从自身的利益角度或从眼前利益出发来看待科学就容易从唯科学主义的方向把科学对社会的作用绝对化。因为科学技术给人们带来的往往是现实的、局部的利益。公众只有摆脱个人的狭隘利益,站在群体利益的立场上才可能对科学技术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公众意识就是认识到共同利益的存在,摆脱狭隘利益的限制,而使决策趋于公正。最后,公众和科学的关系是公众获得平等对话权利根本性前提。“民主模型”的有效性基于公共舆论形成的科学性。所以,公众平等对话权利的获得有赖于将科学本身划分为研究领域和生活领域两个不同层次,从而产生“公共领域中的科学”(the science in the public domain)概念。杜兰特提出“我们要把科学作为‘公众的知识’来看待”。所谓“公众的知识”并不是指从公众的立场上来看研究领域中的科学,而是指科学化的生活实践中的科学即进入社会生活领域的科学。科学传播学者李伍若(Leah Lievrouw)曾指出:“科学普及的目的之一就是通过普通大众在每天日常生活中的交谈使科学思想获得流传。”[8]1-10科学进入日常生活成为公众可以谈论的对象也就意味着科学具有“公众知识”的品格,即使公众没有机会充分接触科研领域中的科学也不影响对科学的审查和讨论。相反,公众对生活领域中的科学则更有发言权。正是基于“公共领域中的科学”这一概念,“民主模型”才可能以扬长避短的方式克服了公众参与给决策过程带来的非专业影响。

四 “民主模型”的实践方案:

知识创新促进公众参与

“民主模型”的实践不仅需要公众本身具有一定的科学素养、公众意识,还需要社会具备能够支持公众参与科技决策行为的软件条件。所谓软件条件主要是指社会能够为公众提供获得足够多的科学技术信息的环境。科学技术知识需要完全对公众开放,否则公众参与就只能是纸上谈兵。而在市场经济下,开放就意味着无偿使用。市场经济的竞争体制似乎和科学传播所需要的软环境背道而驰。如果,公众参与科技决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不通,那么“民主模型”的建构将失去指导实践的意义。知识经济的兴起将科学传播纳入到知识创新的体系之中。知识经济的发展本身就需要公众能够随时随地获取想要的任何信息。这样,“民主模型”在市场经济和知识经济的双重作用下,就可能以知识创新促进公众参与的方式,实现科学技术的有效传播。

知识创新促进公众参与这一实践方案是否可行首先需要考证市场经济环境下科学知识的属性问题。市场经济下的知识具有公共性和专有权两面性。知识本身所具有的公共物品品格,为科学知识能在社会中进行通畅的传播奠定了基础。同时,市场经济使人和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越来越凸显出来。每个人在原则上都是平等的,没有人有权力能强迫他人从属于自己。因而,知识共享还是需要遵循一般的市场经济规律。一般来讲,公共物品有两个重要的特征:(1)消费的非竞争性,即增加消费者对该产品的消费,不会引起产品成本的任何增加,消费者人数的增加所引起的产品边际成本几乎为零。(2)受益的非排他性,即个人消费某种公共物品,不排除他人同时也能消费这种物品[9]。知识作为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的不同在于,共享时受让方可以获得使用价值,但知识的持有者并不失去使用价值,且每个消费者得到的使用价值会因其水平不同而相差悬殊。从价值构成上看,任何一项知识产品不仅包含了一个人或几个人的劳动结晶,而是凝结着前人或同时代人共同的劳动成果,所以前人或同时代人所付出的智力劳动以及所消耗的体力,都要以价值的形式转移到新知识产品中。知识产品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它可以无偿地或低成本地吸收前人或同时代人地部分成果,而那部分转移的知识大部分属于公共知识。新知识继续进行转移,其边际成本几乎为零,这就是知识共享的经济效用,也是知识共享在市场经济下得以存在的原因。

虽然科学知识具有公共物品的品格,但这并不是知识经济条件下科学知识的全部特征。尤其在市场环境下,成本的概念再也不仅限于有形物品。一些学者就知识的无形磨损进行了研究,认为有形磨损属于物质磨损,无形磨损属于价值磨损[10]。有形磨损是指产品在使用或闲置中受自然力的作用而使其产生的磨损;而由于科学技术进步而使社会必要劳动力消耗低,或者具有更高的质量和功能的新产品的出现从而导致旧产品贬值称为无形磨损。知识产品的有形磨损可以忽略,而无形磨损是其最主要的特征。一些人不愿意将自己的知识共享,首先担心大家都知道同一个东西后,本人的重要性降低;其次是担心知识被共享后,其效用递减,或者利用知识创造效益的能力减小。公众参与科技决策的前提就是公众能够及时获得科学技术的相关信息。如果片面地强调知识的无形磨损,那么知识的共享就不可能实现。

国家创新体系的建立为解决知识的共享问题提供了行之有效的方案。国家创新体系被认为是“由政府和社会各部门组成的一个组织和制度网络,他们的目的旨在推动技术创新”[11]。将知识的生产、传播、转移和应用与技术创新有效结合,就可能最大限度地提高经济体系内部多部门、多主体之间的效率。公共物品总是和组织相联系的,即公共物品总是某个组织的公共物品。人们以往在谈到公共物品的时候尽管没有指明,但一般是把公共物品与国家这个组织联系在一起。在知识经济中,几乎所有组织的内部都强调知识的共享,甚至共享将发生在竞争性的组织之间。虽然知识的完全共享不可能彻底实现,但是在国家创新体系内部,保证有效的知识共享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完全必要的。国家创新体系的建立不仅为公众参与科技决策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而且为“民主模型”的具体实践提出了可行的方案。

参考文献

[1]李正伟,刘兵.公众理解科学的理论研究:约翰.杜兰特的缺失模型[J].科学对社会的影响,2003(3).

[2](美)彼得斯.交流的无奈[M].何道宽,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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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李喜光.迈向21世纪的科学技术[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22.

[7]翟杰全.让科技跨越时空[M].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2:172.

[8]Lievrouw L.Commrnication and the Social Representation ofScientific knowledge[J].Critical Studies in Mass Communi-cation,1990,(7):1-10.

[9]仲伟周.论地方公共物品的私人供应[J].当代经济研究,1999(8).

[10]项浙学.关于知识经济中的知识及其特点的讨论[J].华东经济管理,1998(5).

3.工会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 篇三

关键词:民主参与

参与制度影响因素结构方程模型

中图分类号:F246,F224.0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006-5954(2010)06-060-05

一、引言

企业民主参与是员工通过某种机制或方式对企业的经营决策给予直接影响,这意味着企业民主参与必须依托于一定的制度基础。就我国企业民主参与制度的建立来看,改革开放之前,企业内的职工代表大会是员工参与企业管理、监督领导干部的权力机构,是实施企业民主管理的主要制度形式,此外还有“厂务公开”、“意见箱”等相关参与制度;改革开放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来,无论是企业还是劳动者都在不断尝试和创新各种新的民主参与制度,比较典型的有集体协商制度、员工持股制度、员工参与的技术革新制度等。可以说,从我国企业民主参与的历史发展来看,民主参与理念的深入人心、员工民主参与权的不断提升,都建立在民主参与制度发展和完善的基础上。

从现实情况来看,企业是选择和确定一项参与制度的主体,其选择依据主要是某种参与制度对企业发展的贡献,是从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得出的必然结果。另一方面,员工是各项制度的实际应用者,他们对各种参与制度的评价水平将直接影响某项制度的发展空间,而这一点容易被忽视。了解员工对我国企业采取的各类民主参与制度的评价水平,并通过调查得到影响员工评价水平的主要因素,将为企业选择民主参与制度提供依据,有利于企业修正民主参与制度选择的方向,改善参与制度生存的相关环境,促进参与制度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员工对企业民主参-9制度的总体评价——基于结构方程模型(SEM)的测评

(一)模型建立

员工对企业民主参与制度的总体评价是蕴含于其他评价之中的,很难直接考察。因此,本文根据员工对七项民主参与制度的分别评价,生成一个新变量即“总体评价”,以此来代表员工对企业民主参与制度的整体评价。

“总体评价”这一变量不能直接进行测量,这种变量可以统称为隐变量(LV,Latent Variable)。隐变量可用一些能够直接进行观测和测量的具体指标从不同侧面去反映,从而间接测量出隐变量,这些所谓的具体指标即为显变量(MV,Manifest Variable)。如本文中“总体评价”隐变量可以由“职工代表大会得分”、“厂务公开得分”等具体的可测度的显变量进行详细衡量。

结构方程建模(SEM,Structuze Equation Modelira)就是处理隐变量之间的关系以及隐变量和显变量之间相互影响关系的一种常用统计分析技术。结构方程模型既可以用图形也可以用数学模型进行描述。用来表示结构方程模型的图形称为路径图,标示有变量之间相互影响程度大小的路径图即为路径系数图;此外结构方程模型还可以用方程组来表示。如上所述,本文的结构方程模型中隐变量之间的影响关系、隐变量与显变量之间的对应关系通常可用路径图来表示(见左图)。

(二)实证分析

调查的样本是从全国六个省市(北京、洛阳、南京、潍坊、广州、天津)各种不同类型(不同所有制、规模、行业等)的企业中按照随机原则重点抽样确定的。调查从2006年5月开始,干2007年10月结束。其中企业问卷共发放70家,回收67家,回收率95.7%;员工问卷共发放830份,回收751份,回收率90.5%。企业问卷的调查对象为人力资源部门的管理人员,员工调查问卷的对象为企业内中层管理岗以下的员工,依据岗位、年龄、工龄等指标分散选取。问卷调查方式以访问员上门访问为主,辅以邮寄。

1被调查企业的基本情况

此次调研涉及六个省市67家国有、私营、集体及外资等大、中、小型企业的751名员工,涵盖了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业和邮电通讯业等行业。被调查的企业在近三年的盈利趋势、目前的经济效益状况、与同行业其他企业相比的效益、与同行业其他企业相比的获利能力都处于中等偏上的水平,同时,绝大部分企业认为本企业所遭遇的竞争激烈程度比较高(76.1%)。

2被调查员工的特征

被调查员工中男性占55.6%,年龄主要分布在26-35岁之间(48.50%)。学历以大学专科和本科为主(69.90%)。被调查员工中技术岗位、操作岗位、行政岗位占比大体相当。从工龄的分布上看,4年以上工龄居多。从企龄分布上看,1-6年的占半数以上(53.80%)。

3被调查员工对企业民主参与制度的总体评价水平

首先采用线性结构关系(LISREL)中的极大似然估计法估计七项制度对总体评价的影响系数,如表1所示:

从上表可知,形成的新变量“总体评价”的值为2.98,按照问卷设计时赋值的含义来看的话,总体评价基本处于“执行情况一般”这一范畴。也就是说,被调查员工对企业建立民主参与制度的评价并不乐观,处于中等偏下的水平。

三、企业员工对民主参与制度评价的影响因素分析

国外对员工参与影响因素的研究一般可分为组织层面和员工层面两类。Glew(1995)的研究表明,影响员工参与管理的主要因素可分为个人和组织两个方面,个人方面即员工的性格、意愿、工作态度等内容,组织因素包括组织结构、团队类型、组织的社会化程度三方面。国内学者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也产生了一定的成果,但多为定性研究,主要将影响员工参与的因素分为员工个人因素、领导个人层面、组织管理层面和外在环境层面。已有研究基本上是将员工参与作为一个整体,分析归纳各个方面的影响因素,没有针对参与中某项要素的专门研究。本文侧重于对员工对参与制度评价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这是本研究的特点。但之前的研究提供了很好的分析框架和因素分类,本文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借鉴这种分类。

为了了解各因素与员工评价之间的相互影响,本文对问卷中涉及的各项因素与员工总体评价做列联分析。首先,对总体评价这一连续型变量进行分组,将员工的打分变更为:“2分以下”为“低评价”,“2分-3.5分”为“中评价”,“3.5分以上”为“高评价”,根据这一分组再生成一个新的变量,即“分等级的总体评价”。通过对预处理之后数据的描述统计分析得知,员工对企业民主参与执行情况的总体评价较低,有超过一半的员工(58.6%)对企业民主参与执行情况的评价处于2分以下,仅有儿,7%的员工给予企业民主参与的执行情况以较高的评价。

在对总体评价分组之后,对各项可能的影响因素与总

体评价进行列联分析,卡方检验显示,企业性质、性别、劳动合同期限、继续被雇的可能性这四个因素的实际显著性水平P值>0.05,而其他因素的P值<0.05,这表明,企业规模、企业员工整体素质,企业的经济效益状况、发展势头;员工的年龄、学历、岗位、工龄、企龄;是否建有工会、培训时间、工资待遇水平;同事关系、上下级关系和管理风格等因素对总体评价的判断产生了显著影响(在理论显著性水平条件下)。

在列联分析基础上,本文进一步了解上述显著影响因素在总体评价上的具体差异,计算结果如表2所示。

可以发现,在企业特征对员工评价的影响上,中等规模的企业中员工对民主参与执行情况的平均评价水平最高,员工素质中等的企业中员工对民主参与执行情况的平均评价水平最高。

考察员工自然特征与员工评价之间的相互影响发现,年龄大于56岁,即处于个人职业生涯结束期的员工对企业民主参与制度的评价最高。另外,中等及中等偏下学历水平的员工在总体评价中表现出了相对较乐观的态度,打分相对较高,这可能与他们对民主参与程度的要求偏低,比较容易满足有关。

对员工组织特征的分析发现,行政岗位的员工对企业民主参与的评价分数最高。工龄和企龄在评价上的差别表现出了一定的一致性,都是“16年以上”的员工评价分数最高。也就是说,无论是工作时间较长还是在本企业工作时间较长的老员工,都对企业民主参与给予了最乐观的评价,且这一优势差别表现得比较明显。同时,员工对参与情况的评价随工龄和企龄的增长还表现出一种逐渐提高的趋势。

企业劳动关系状况的差别对员工的评价产生了非常显著的影响,所在企业有工会的员工、劳动合同期限相对较长的员工(签订了5年以上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累计接受培训时间较长的员工(培训时间达到1年以上)、工资福利待遇在行业中水平较高的员工以及雇佣安全性较高的员工(合同到期后,继续被雇的可能性最高),这些劳动关系质量较好的员工,对企业民主参与制度做出了相对较高的评价。这一点符合一般假设,企业民主参与属于劳动关系制度的一部分,与劳动关系其他内容密切相关,一般来说,重视员工、关注劳动关系质量的企业会建立起一整套劳动关系制度,各方面都不会偏废,民主参与制度就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因此,员工对劳动关系各项内容的判断表现出了非常显著的一致性。

之前的研究者对于管理环境、组织氛围等因素的影响也给与了特别的关注,本文的研究进一步证实了这些假设。从表2中可以看出,同事关系和上下级关系是影响员工评价的重要因素,认为同事关系和上下级关系“很融洽”的员工对本企业民主参与制度的评价最高,这可能是因为良好的企业氛围更有利于民主参与制度的运转和作用的发挥,同时,与上级关系“融洽”本身就是员工愿意与上级进行沟通和信息交换的一个表现和原因;另外,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管理风格是集权还是分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内部实现民主参与的可能性和实现程度的大小,显然,认为本企业“分权程度高”的员工对企业民主参与制度的打分也相对较高。

四、结论与建议

本研究通过调查发现,员工对企业民主参与制度的评价并不乐观。同时,分析显示,员工对民主参与制度的评价水平受到企业环境、员工个人特征、员工组织特征、企业劳动关系状况、企业管理氛围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这一结论与国内外大部分学者对民主参与其他内容影响因素的研究结果类似。其中,中等规模的企业中员工对于民主参与执行情况的平均员工素质中等水平企业中员工对民主参与执行情况的平均评价水平最高年龄较大的员工对企业民主参与执行情况的评价最高、中等及中等偏下学历水平的员工在总体评价中表现出了相对较乐观的态度,评价水平最高、员工对参与情况的评价还随着工龄和企龄的增长表现出一种逐渐提高的趋势;同时,劳动关系质量较高的员工(所在企业有工会、劳动合同期限相对较长、累计接受培训时间较长、工资福利待遇在行业中的水平较高、雇佣关系的安全性较高)对企业民主参与制度做出了相对较高的评价。此外,在管理氛围比较宽松、关系融洽的企业中,员工对民主参与制度的评价也相对较高。

4.村级民主决策制度 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规范和完善村级民主决策行为,推进农村经济社会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和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镇行政区域内村级事务的民主决策,适用本制度。

二、村级民主决策的内容包括:

1、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推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及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2、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3、村年度财务预算和重大财务收支;

4、村公益事业事项的决定、经费筹集方案和建设承包方案等;

5、村集体的土地承包、租赁、调整,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招标以及有关资金的筹集;

6、村集体企业改制、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

7、村各类经济合同的签订、变更和解除;

8、宅基地使用方案;

9、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10、旧村改造中由村民决定的事项及拆迁补偿方案;

11、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12、其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

三、村级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要依法召开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建立健全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确保村民代表真正代表民意。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村民代表会议每年不得少于二次,在特殊情况下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也可临时决定召开。每次会议参加人数必须达到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能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召集、主持。

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会议议题可以由村民委员会或村党组织提出,也可由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于会议召开前3日向村民代表发出告知通知。举行村民代表会议时,一般应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提出本次会议要讨论解决的议题及设想、方案,供代表讨论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在行使决定权和否决权时,应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村级民主决策的程序。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要遵循以下决策程序:

1、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

2、由村党组织统一受理议案,并召集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

3、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对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会前要向村民公告,广泛征求意见,会后要及时公布表决结果;

4、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民主决策事项的办理;

5、对决策事项的实施情况,要及时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民主决策应遵循以下议事规则:

1、一般村务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民主集中、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决定;

2、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特别是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要由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集体讨论,提出决策的初步方案,然后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联席会议由村党组织召集,书记或副书记主持,须有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

5.民主决策末位表态制度 篇五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正确、科学,避免盲目决策,防止决策腐败,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末位表态是指领导班子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时,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经集体讨论,“一把手”在议事决策中应最后一个表态发言。

第三条局党组会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第四条局党组会程序按照“事前告知、充分讨论、末位定论、如实记录”程序进行。

事前告知:召开局党组会前,事先必须将议题告知班子成员,做到议事时心中有数,凡事前未告知的事项一律不上会,任何人不得临时动议。

充分讨论:凡集体研究重要事项,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一把手”不得先定调子,划定框架,班子成员应就事论事,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认真磋商,任何人不得压制民主,私谋串通。末位定议:班子集体研究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最后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并作最后陈述 1

表态。当意见不

一、出现明显分歧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实行班子成员集体表决,但仍由“一把手”按照集体表决意见作最终表态。

如实记录:对集体研究的重大问题和事项,必须指定专人进行会议记录,对每位班子成员的陈述意见,特别是对最终决策的方式、内容必须详细、如实记录在案。对一些重大事项,要写出会议纪要,由全体班子成员签字认可,以作为决策责任的依据。

第五条如在集体讨论过程中有违反以上程序的现象,班子成员可随时提出纠正意见,确保“一把手”末位表态的规定落到实处。

第六条重大事项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的范围:

(一)本部门职权范围内涉及干部人事的录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机构人员的变动和确定,人才引进使用确定的问题;

(二)本部门职权范围内涉及财务收支预算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大宗物资采购事项的确定;

(三)本部门职权范围内涉及重大事故、自然灾害、社会热点问题的处置;

(四)本部门职权范围内涉及其他容易发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问题。

第七条班子成员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全局意识,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积极发挥班子

6.十字街社区民主决策制度 篇六

(一)社区事务民主决策的内容

社区事务民主决策的事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害社区居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凡是社区的重大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以及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应进行民主决策。主要包括:(1)本社区经济和公益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2)社区干部报酬及标准;(3)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意见;(4)计划生育指标安排;(5)“一事一议”的具体事项;(6)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其它重大事项。

(二)社区事务民主决策形式

1、党支部会。根据社区事务工作需要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提出需决策的事项。

2、党员大会。对需提交社区居民会议、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决定的重要问题,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基础上进行酝酿讨论。对多数党员有意见的事项,进一步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后,再提交社区居民会议、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决定。

3、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对党员大会讨论提交的需决策的事项作进一步讨论,并形成具体方案。

4、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社区居民会议。对社区两委联席会议提出的方案进行表决。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每季度至少

召开一次。经社区居民代表提议,社区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社区居民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选举、罢免或补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时,必须按法定程序召开社区居民会议。召开社区居民会议选举或补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时,有选举权的社区居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五分之一以上社区居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罢免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社区居民过半数通过。召开社区居民会议应有本社区18周岁以上社区居民过半数参加或三分之二以上的住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经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通过。

(三)社区事务民主决策程序

1、由社区党支部提出需决策的事项。

2、征求意见。社区党支部广泛征求党员、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居民代表、退离职老干部、监委会成员、驻社区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的意见建议,制定初步方案。

3、召开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居务监委会主任列席会议,讨论形成具体方案。

4、公示。对拟提交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方案,在社区居务公开栏内公示。

5、决策。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

6、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实施社区居民民主决策的事项,并对实施情况及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社区事务民主决策中的责任追究

1、所有应实行民主决策的社区事务,都要实行民主决策,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2、对民主决策的全过程都要形成书面记录并妥善保存。对经民主决策依法形成的决议、决定,除发生自然灾害等情况外,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的,按形成决议、决定时的组织形式和程序规则讨论决定。

3、对在社区重大事务决策和管理中违反程序,独断专行,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未经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与处置集体资产的社区两委干部,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字街社区居委会“居务公开、民主管理”

工 作 制 度

一、居务公开的内容:

1、政策公开、办事程序公开;

2、财务公开;

3、计划生育工作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生育情况、处理情况公开);

4、流动人口管理及各项收费的收支情况公开;

5、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公开;

6、社区居委会干部工作责任目标和工资待遇公开;

7、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对居民干部的评议情况公开;

8、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求助热线公开;

9、社区建设、征兵、农转非、下岗职工安置情况等重大事项公开;

10、居民群众对社区建设、居委会工作建议以及反馈情况公开;

11、其它居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事项的公开。

二、居务公开的程序:

1、广泛听取和收集居民的意见,详细列出公开项目,由当事人详细说明有关情况;

2、业务责任人负责审核整理,拿出明细的汇总情况,提供有关的资料依据等;

3、社区居委会审查确定公开的内容;

4、交协商议事委员会或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审核通过;

5、社区居委会指定专人张榜公开,公开内容存档备查;

6、接受群众的咨询和监督,进行整改。

三、居务公开的时间和方式:

1、有关政策、法规、社区居

委会干部评议情况等半年公布一次;计生工作每季度公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情况及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公开,其它公开内容可视情况随时公开。

2、居务公开采取公开栏公布和召开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公布两种方式,但主要的公开形式是公开栏公布。

四、居务公开的管理:社区居委会成立居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党支部领导居务公开工作。

1、建立和完善民主决策制度,主要是居民会议或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凡属居务管理的重大事项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都应提交居民会议或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实行民主决策。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工作,每年都要召开居民会议或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汇报,并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

2、完善民主选举制度,社区居委会成员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按期实行民主选举;

3、建立健全民主管理、财务管理、财务审计、财务监督制度、社区居委会干部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居务公开监督、举报、检查、奖惩制度等,凡是需要公开的居务工作和被列入民主管理范围的工作,都要依法建章立制;

4、协商议事委员会负责监督居务公开的情况;

5、建立居务公开档案。

十字街社区民主监督制度

一、监督内容:党和政府有关政策、法规和指示的落实情况;社区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居民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办理发放情况;居民(代表)会议决议、决定的落实情况;社区所办经济、社区服务项目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社区其他重大事项和居民普遍关心的问题。

二、有1/5以上的居民代表提议,社区应召集居民(代表)会议,对居民群众意见较大或不赞成的事项,经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审议后,予以纠正。

三、居民(代表)会议定期听取社区的工作报告。居民代表对社区的工作可以提出质询。社区对居民代表的质询,应给予实事求是的解答。

7.工会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 篇七

如何判断政府决策是否科学民主, 它是指政府决策在多大程度上代表民意, 能够获得公众认同。这就涉及到政府决策中的民主问题。当前, 政府决策中面临的最大难题就是政府决策信息不公开、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政府决策中群众参与严重缺失、缺乏民主监督等等。这些民主难题导致政府决策中存在如下问题。

滥用公共权力。一些地方和政府打着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招牌, 实际上却是在滥用公共权力, 在决策方向出现了严重价值偏颇, 忽视了社会经济和公共利益, 最终导致资源浪费、民怨沸腾。

决策程序混乱。严重违反决策程序, 甚至存在草率决策、“一支笔”、越权决策, 一些工程没有经过严格的民主法治决策程序就匆匆上马, 结果既浪费了资源, 拖垮了财政, 又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公民参与严重缺失。政府决策的民主集中不够, 这就造成在决策过程中公民参与的缺失, 公民缺乏向上表达意见的渠道, 即使这个渠道存在也存在着意见表达不畅甚至人为封堵的现象, 导致政府实际决策失误或者缺少公众的认同和民主监督成分。

事后责任追究困难。缺乏完善的决策责任追究机制, 使得一部分领导推卸和逃脱责任, 给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的损失, 危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当前政府决策引入协商民主的重大意义

第一, 促进政府决策信息获取的最大化。政府与公民可以就某项公共事务的决策展开政策协商, 通过一来一往的互动, 更科学地了解民意, 更准确地体察民情, 更全面地倾听民声, 更有效地集中民智, 使政府决策建立在全面、准确的信息基础上。

第二, 增强政府决策的透明化、公开化。协商民主可以保障政府决策在一个公共的空间中公开辩论, 认真协商, 反复博弈, 并且将协商的过程、结果公开透明化, 满足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

第三, 促进政府决策更好地凸显民主价值。协商民主更注重民主的实质, 尊重和承认利益的多元化, 不同的利益群体都可以参与决策, 充分地表达各自的利益, 在讨论协商的基础上产生决策或者为政府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 促进政府决策的有效执行。协商民主可以很好地解决政府决策面临的执行“肠梗阻”问题, 调动决策的相关利益者参与, 积极地讨论协商, 体现程序的公正, 增强政府决策的合法性。

第五, 促进监督机制职能的发挥。协商民主可以把决策方案放在公共空间, 让公众辩论、协商, 决策者把自身置身于公众的监督之下, 自觉接受公众对决策方案的挑剔和苛求, 是对公民的负责。

三、政府决策中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1. 国家政治制度层面, 完善人大协商制度、政协协商制度

(1) 完善人大协商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各级人大要依法行使职权, 在重大决策之前需要汇聚民智、听取民意, 进行充分协商;更好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 提高代表议案建议质量;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 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

(2) 完善政协协商制度。政协是政治协商的主要平台。发展政协要扩大协商民主的参与主体, 应从社会精英涵盖普通公民, 提高政协委员的个人素;通过健全述职评议机制来全程跟踪和考核委员履行职责;通过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 实现政协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 为政协政治协商保驾护航。

2. 政党政治层面, 完善党内协商民主、党际民主协商

一要纠正组织本位思想, 保障党员民主地位。要实现从无限领导向有限领导的过渡, 真正放权给党员, 实现对权力的有效监督, 为党员创造一个表达意愿的机会和平台。二要摒弃暗箱操作, 实行党务公开。党务公开是保障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前提。如何现实有效的党务公开?具体来说就是要:创新公开形式, 什么形式是最好的:党员最方便的就是最好的;要公开哪些内容:党员最想知道的就是要公开的;加强监督是关键:党员最有发言权。三要反对独霸讲话的权力, 营造良好的民主讨论环境。允许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自由讨论, 反对唯我独尊, 听不得别人的意见的现象, 这是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的生动体现。四要健全监督机制。向党内的少数领导的专制主义作风开战, 为党内协商民主生活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增强责任意识, 要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误必追究”的观念。五要加强政党协商保障机制建设。健全知情明政机制, 有关部门定期提供相关材料, 组织专题报告会, 协助民主党派优化考察调研选题;加强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与民主党派的联系, 视情邀请民主党派列席有关会议、参加专项调研和检查督导工作。

3. 政府治理层面, 完善政府决策前的民主协商机制

不论是政府管理, 还是决策的制定和执行都要以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 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同, 这个过程就是政府和群众进行民主协商的过程。

2013年1月份, 吉林市举行天然气价格听证会。迫于物价上涨的压力, 天然气企业生产成本不断增加, 物价局决定上调民用天然气价格。至于怎么调, 物价局想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召开了听证会。物价局提前十五天对相关的信息进行了公开, 向社会征集14名消费者代表参加听证会。在会上, 消费者代表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最后通过协商达成共识, 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每立方米上涨0.23元, 这样的微调对居民生活影响不大, 尽管才两毛三, 却见证了吉林市在政府治理层面协商民主的发展。这个案例对在政府治理层面, 如何完善决策前的民主协商机制有三点启示:一是政府要推进信息公开, 让社会公民及时地了解政府管理和决策的相关信息。二是保障参与主体发表意见的权力, 防止政府组织的各类恳谈会和听证会成为听而无言, 听而不证的报告会。三是规范协商程序, 防止好的民主协商形式成为决策部门的政治走秀。

4. 公民社会层面, 健全基层民主与社会自治制度

完善选举制度, 这是发展基层协商民主的前提。健全民主决策前协商, 切实做到村务公开和居民事务公开, 真正做到让老百姓话有民说, 事有民议, 决策之前先协商。吉林市昌邑区双吉街道开展的“民情民意恳谈会”, 针对的是街道社区的环境卫生和服务问题;像业主委员这样的社会自治民主形式, 以后还要继续发挥它们的作用。

5. 虚拟社会层面, 规范和发展网络协商民主

网络社会是虚拟的, 虚拟的社会反映着真实的社情民意。深圳的第一个网络提案是在2013年的政协会议上产生的, 深圳市档案费每个月少收10块钱。网络民主真正推动着现实协商民主的发展。

虚拟社会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 网民身份平等, 可以参与平等话题的讨论, 及时获取更多的信息, 在短时间内达成共识。同时, 网络民主还存在着很多问题, 比方说信息掌握在政府手里, 制约着网民信息的获取;网民层次不齐等都会加剧不平等。发展网络民主, 需要更好地去规范, 引导网民理性讨论。要加大互联网的硬件设施建设, 扩大网络覆盖面, 实现网络协商民主的普遍化。要规范网络问政, 建立政府和网民的对话协商制度, 在重大决策之前, 引入网络民主协商作为常态运作制度。要引导网民理性讨论, 为协商民主提供决策参考。

摘要: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是实现社会有效治理的基本方式。在政府决策过程中, 需要以民主作为保障, 在民主监督的过程中执行、修正, 协商民主正好弥补了政府决策在民主上的不足。发展协商民主对于促进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协商民主,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参考文献

[1]李拓.论正确处理民主决策与科学决策的关系[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2012 (1) .

[2]王馨玮.论协商民主与我国政府决策[J].赤子, 2014 (19) .

[3]贺善侃.推进基层政府公共决策中的协商民主[J].理论探索, 2011 (3) .

[4]顾榕昌.政府决策协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3 (8) .

8.民生、民主与科学决策 篇八

民生的需求目录是要靠民主机制来表达的。改革之初,民生需求主要是解决温饱问题,解决衣食的问题;现在民生的需求层次提高了,需要解决的是医疗、教育、住房和社会保障问题等高层次的问题。因此,如果没有民主机制,政府官员就不知道老百姓真正需要什么。

民主是必要的,但也是有代价和成本的。

经济成本。民主讨论要开会,就要用会场,就要消费纸张,就要有人工费用,这是小的成本,不可避免。

时间成本。民主讨论需要花费时间,比如说,《物权法》起草于20世纪90年代初,2002年12月提请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到此次2007年3月8日提请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前后已审议5年,但这是必须的,是民主机制所不可避免的。

出错的成本。民主有时也会出错,也要付出代价,也会有“民主失灵”的时候。

决策不仅要讲民主,还需要讲科学

我们不仅要讲决策的民主化,还要强调决策的科学化,以弥补“民主失灵”。

首先,“决策的科学化”,简而言之,就是决策的专业化,就是决策要依靠专业知识,依靠专业人士。

社会分工和专业化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在表达民生的需求方面,则更多地需要依靠民主机制;但是在解决民生的供给方面,在进行制度设计方面,可能更多地需要依靠科学,依靠专业知识,依靠专业人士。

俗话说,隔行如隔山。不懂专业的人,是无法找到该领域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的。例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问题,世界上还没有哪个国家的模式是令所有人满意的。如果把这么一个极其复杂、极其专业的问题,不是向专家学者求助,而是向全社会征求方案的话,其结果必然是拿不出一个令社会所有人都满意的方案,因为令所有人都满意的方案根本就不存在。并且,向全社会征求方案,还会把老百姓的胃口都吊起来,从而加大改革的难度,结果正如德国前总理阿登纳所说的“期望越高,失望也越大”。

一些人喜欢把我们当前所做的事情与美国在20世纪60年代约翰逊政府时期搞的“伟大社会”建设相比较。的确,我们现在所遇到的一些问题和提出的一些口号和当时的美国非常相似,诸如,教育公平、医疗卫生、人人有住房、社会福利保障等等,我们应当趁着当前经济形势比较好的时候,加快社会安全网建设。但这只是一个方面。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美国在建立“伟大社会”之后,虽然其中的一些社会目标在近期内得到了实现,但是其后遗症是“制造了一个大政府,压抑了社会的创造力”。其结果,在整个20世纪70年代,美国经济都陷入了严重的“滞胀”危机。在此之前,要么是经济停滞,要么是通货膨胀;二者通常是此消彼涨的关系。而此时却变成了同时并存。人们的生活非但没有改善,反而陷入了更加严重的痛苦之中。此后,经济学界的一些分析认为,美国的“滞胀”危机与此前建设“伟大社会”不无关系,尤其是社会保障、工资上涨等都具有只能上不能下的刚性特征。

这一教训应当引以为鉴,在我们当前解决社会问题的时候,尤其是在制度设计的时候,千万别忘记了经济是基础。现在还有一种倾向,就是只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把二者对立起来,甚至相互排斥。其实,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相辅相成的关系,而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这一点我们永远都不应忘记。

其次,政策制定还需要科学化分工。现代社会就是分工越来越细,其中一项重要的分工就是将政府政策制定的调研、决策、执行、监督等四个环节实现相对分离。

在国外,前期政策法规的调研工作通常是由审议会、研究会来负责;决策则是由专门委员会来负责;政府部门就是执行机构,最后是议会和社会的监督。我们现在的情况是,政府行政部门既管研究,又管决策,还管执行,还管自我监督。结果是问题越积越多。政府部门搞研究,带着部门利益去搞研究,结果是部门之间打架,打的都是部门利益,没有人去考虑国家利益和整体利益。

另外,我们现在提倡“科学发展观”,同样也应当提“科学决策观”,“科学改革观”。像过去那种“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模式早已过时了,现阶段的改革必须从一开始就建立起一套科学的决策模式。

要建立科学的改革观,当务之急就是要建立和完善六大机制。

一是要加强实地调研机制。要从实际出发,避免闭门造车、关门订方案的工作方式。二是要加强理论研究机制。没有理论支持的改革容易走弯路,甚至走回头路。三是需要建立协商机制,要建立广大民众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机制。四是要完善决策机制。要使有关改革的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五是要建立补偿机制。对于改革中那些利益受损的人,尤其是弱势群体予以必要的补偿,以减少改革的阻力。六是要建立纠错机制。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要及时纠正改革方案中的缺陷和不足。

最后,提出几点建议:

(1)全国人大和政协,应当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供一定的调研费用,并且,鼓励人大代表和政协问题花钱聘请专业人士,进行政策、法律方面的咨询研究。这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提出的议案就能够更加专业化,质量更高。

(2)在人大和政协中,应当提高专业委员会的地位和作用,以便更好地发挥专业代表的作用。

(3)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审议会和委员会制度,实行决策与执行分离。审议会作为半政府机构,应由监管者、被监管者、专业人士代表以及民众代表所组成。而决策环节应由专门委员会进行。

(4)应当在全社会提倡,尊重专业知识、尊重专业人才,并在各项决策中加以落实。

9.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申报制度 篇九

为了加强对村级重大事务决策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提高村级组织对重大事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民主决策申报内容和范围

1、上级决议和决定,需要两委

落实好。

2、本级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3、本村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资金的使用。

4、本村村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及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

5、其它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二、民主决策申报的程序和方法

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要经过七大程序:

第一步:提出议案。一般由村两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议案。

第二步:两委议事。召开由村党支部、村委会班子成员参加的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如有过半数成员投票表决通过议案,便形成了初步的决策意见。并以书面形式上报镇党委政府。

第三步:审查议案。党委政府对上报的议案进行审查、把关,看程序是否完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政策,然后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四步:党员审议。支部根据党委政府审查后的指导性意见和建议提交党员大会进行审议。

第五步:形成决议。村两委经过党员大会审议后,把议案提交给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表决,形成决议。

第六步:及时公布。村两委要把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形成的决议,及时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第七步:组织实施。村两委根据决议的事项,组织实施。

第八步:公示结果。经这实施后,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要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

三、民主决策申报的要求和监督

1、申报民主决策初步议案工作由村党支部书记负责。各村在申报民主决策初步议案时,必须认真填写《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申报单》,并统一上报到办公室,再由办公室会同镇纪委、包村干部及包片领导对申报内容进行商量、研究,如无重大问题,在三天之内作出明确答复。同时,在申报单上写明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10.工会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 篇十

一、“四议两公开”自查情况

村两委明白“四议两公开”的具体内容,针对村里的议事项目,修路工程,召开党员及村民代表商议决定,决议及修路方案,在村务公开栏张贴公示,接受党员、村民代表社会舆论监督。“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调动了广大村民参与修路建设的积极性,提升了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制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了村级治理水平,得到全村党员和村民的普遍认可。

二、“三务公开”自查情况

我村“三务”公开栏设置在村委大院门口,村民们可随时看到“三务”公开的内容。

三、村级议事协商自查情况

我们村非常重视村级议事协商制度,村级大小事项,都通过会议,尤其是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工作党员、村民会解决。“三务”公开栏及微信平台多渠道宣传,提高村民的知晓率,村两委、支部还经常与村民交流谈心,密切党员干部和村民的关系,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促进了我们村“户户通”修路工程的顺利进行。

11.浅析如何推进我国决策民主化 篇十一

关键词:决策;民主化

中图分类号:DF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8937(2009)10-0169-01

决策民主化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内容。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这充分说明,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在政府管理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地位。

在中国的环境下,相比行政决策科学化,行政决策民主化显得更为紧急更为重要。决策科学化是指决策要以充足的事实为依据,按照事物的内在联系对大量的资料和数据进行分析和计算,遵循科学的程序,进行严密的逻辑推理,从而做出正确决策。决策民主化是指在决策过程中,由公民来担任决策的主角,从根本上说就是要扩大公民参与。广泛的公民参与是民主社会的普遍现象,是民主政治的重要标志。决策科学化是工具性技术性的,而行政决策的民主化则突出的是社会公正,具有政治化色彩,并合乎法理地要求公众参与。决策民主化意味着人民取得一种权力一种资格,更多的是价值意义的,对于建设民主法治的社会显得尤其重要。推进决策民主化主要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培养公民素质,形成民主意识

中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封建传统文化的国家,即使是民主意识不断苏醒的今天,官本位的思想在中国人民群众的心里仍然根深蒂固,特别是受教育程度不高、地处偏远地区的百姓,除了每天忙于自己的温饱问题,压根不会想去行使自己作为一个公民的权力。这就是为什么某些决策给当地一些百姓造成了巨大的利益损失。从今天的公共决策来看,要推进其民主化,民主意识的培养是根本。制度的因素可以随着国家的成长而不断完善,而类似民主意识这样的非制度因素却需要不断培养。只有当公民有一种自己是国家的主人、其从一个自由身份变成一个契约身份是因为其权力的让渡、政府是我的代理人,诸如此类的概念时,他才会有一种主人的意识、参与的愿望。从行为学的角度理解,一个动作的构成由两个部分,第一是意识上的“想”,第二是行动上的“做”,要让公民参与决策,首先得培养他的民主意识,让他“想”。

2政务公开,让公民有关注的对象

基于第一点所述,当公民有想法有意识,但政府也要为其提供条件。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人民群众有权力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参与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管理,包括关系到国计民生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政务的公开,让公众知道国家现在在做什么规划,有什么战略目标或战术目标,在其知情权得以保证的基础之上,公民才可能对某一个公共项目或某一个立法的决策投以关注、进行思考,有自己的想法,有关注的对象,有行动的可能。公民资格其实质是由公民本身在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行政中所构建而成,不是被动地由公民所认同的社群所给予。政府要给不同的公民适当的公共领域,以便公民参与自我建构的行为。

3畅通表达渠道,让公民有参与的途径

畅通表达渠道是实现行政决策民主化的基础。当公民有意识,有想法,接下来需要政府提供途径来表达。首先,要建立重大社会经济项目预先制和社会公示制。其次,要创建多个平台。公民在政治素养、政治认同、政治情感、政治心理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社会成员的多元性特征,客观上要求建立多样化、多层次的利益表达渠道。

4及时做出回应,让公民有参与的价值感

在公民参与决策之后,不论其所提建议是否采纳,都应该给予其参与权、发言权和知情权的充分尊重。在决策做出之后,应公示所做出的决策,同时,除国家机要事务外,要公示决策的详细原因和始末,尤其要保证决策参与者的知情权。公民参与不应该停留在形式上,要充公重视公民的意见。在决策过程中还要重视尊重与吸纳反对意见,提高了决策的民主程度,而且也易于群众理解和接受,保证了政策执行的效果;众人讨论总会有反对意见,这些反对意见,是必须尊重的,这是公共表达机制的完整性与民主性所要求的。

推进决策民主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仅需要政府与公民、政府与社会多层关系的良性互动,更加需要政府的强力推行,须知在中国,一个大的转变政府的强力推行是不可或缺的,否则任何构想都只能付之阙如。

参考文献:

12.浅析学校工会的协商民主工作 篇十二

我国十八大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为人民民主的重要方式, 要推动协商民主具体制度及工作机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从而实现协商民主的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在决议当中, 对协商民主的建设问题再一次予以提出, 即推动协商民主多层制度化发展。作为学校工会来讲, 对党中央及全国总工会的具体方针的积极落实, 促进协商民主制度的不断建设和完善, 实现学校内部管理的民主化, 是当前学校工会所面临的新的挑战。

一、学校工会协商民主工作开展的可行性分析

首先,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学校在现行管理体制上, 所采用的是党委领导下的院校长负责制制, 中国共产党是整个领导环节的核心, 这也是协商民主得以实施的基础条件和首要前提;从我国的学校管理体制上来看, 学校党委具有坚强有力的领导, 而在党组织的建设方面也是比较完善的, 党员在学校管理及日常运行当中发挥着自身的带头作用, 而这些内容也是构成学校课实施协商民主的必要条件。其次, 对于学校的群体划分来讲, 可以将其简单的分为学生和教职工, 上述两种群体均存在着一个相同点, 那就是在民主意识方面较强, 特别是其中的教职工群体, 其不仅具有较为深厚的知识水平和文化素养, 而且在参与公共事务管理方面的热情和积极性也十分高涨, 此外, 教师队伍群体在参与公共事务管理方面的基础条件方面也已经得以具备。再次, 学校当中所存在的工会组织, 在一定程度上是学校有效开展协商民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从我国相应的法律规定当中可知, 学校工会具有明确的社会地位和法律地位, 学校当中的工会在组织系统方面也比较健全。最后, 学校作为社会构成当中的重要环节, 其所存在的环境是相对独立的, 其所具有的内部事务具有一定的单纯性, 且在具体形式方面也相对较为稳定, 因此, 针对学校开展协商民主工作, 其受到外界的影响状况也较小。在学校当中开展协商民主工作, 对于学校日后的民主管理的实现和我完善意义重大。

二、校内协商民主工作所遵循的原则表现

首先,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从十八届三中全会可知, 对于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制度来讲, 其必然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所实施的协商民主, 其实施的本身就由我党所具有的社会地位和性质所决定, 中国共产党将马列主义作为自身的实质性指导思想, 并且将自身的奋斗目标确定为完全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中国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和中华民族的领军者和先锋队, 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而正是由于上述性质所在, 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定领导下, 所领导的协商民主制度自身效能才能得以充分发挥, 促使人民主人翁地位及权利的最终实现, 促使在人民群众当中协商民主获取最高的信任度。其次, 开展协商民主工作要始终围绕校内工作重心予以开展。针对校内不同时期的工作重心来讲, 其集中体现着社会服务的具体状况, 及学校教职工所具有的社会存在意义, 校内工作重心还体现出广大教职工在具体的利益层级的重要外在体现。广大教职工根据本校相应的工作重心, 对自身工作予以展开, 其也是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重要基础。以学校的工作重心作为自身工作的重点, 能够更好的促使校内工作, 以更加积极的心态开展相应的协商工作, 将教职工对个人利益的重视更好的体现出来。因此, 如何实现以校内工作重心为基础开展工作, 是协商民主工作的实质内容体现。最后, 协商参与主体地位的平等性。对于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来讲, 其要做到始终围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基本步伐。学校各个主体参与民主协商, 其在具体的地位方面一律是平等的, 只有参与主体的地位平等, 协商所具有的严肃性才能得以保证, 才能促使参与主体的人格尊严得到保证, 各个主体在协商当中才能表达自身的真实意愿, 在协商当中获取更为真切的结果。

三、学校工会开展协商民主的具体做法

1. 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 促进协商民主工作的认识层级的提升。由于学校在较长时期内, 针对协商民主工作所接触的东西较少, 并且在具体的理论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陌生感, 在具体的内容及方法方面掌握还存在不足之处, 所以, 如果要较好的开展相应的协商民主工作, 学校工会的各级领导要充分加强自身理论知识方面的学习, 对协商民主工作的实质予以掌握, 对协商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解, 此外, 还要对具体的工作方法予以熟知, 实现协商民主工作更好的开展。2. 加大宣传力度, 营造和谐的协商氛围。由于学校各个群体针对协商民主形式方面了解还不够了解, 盲目开展协商民主工作, 在认同的问题方面则会较难得到。学校工会要善于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营造出一种更为合宜的氛围环境, 促使大家在认识方面得到提高, 让更多的人自觉的去关注协商民主工作, 积极的参与到协商民主工作当中, 将自身诉求利用正确方式给与及时解决, 并且在具体的协商当中, 去充分认识个人的权利形式, 是个人所具有的要求得以落实, 最终将个人正当权利予以实现。

结语

协商民主作为我国党政方针的重要形式和内容, 在党的十八大当中对此给与了明确。肯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当中, 协商民主是其所特有的和具有独特优势的重要方式, 是实现党的群众路线的最直接体现。因此, 在学校工会的带领下, 通过多用方式和样式, 开展协商民主工作, 对于通过我国民族稳定和国家繁荣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1]李学兵.浅析工会组织参与协商民主制度建设[J].工会理论研究: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学报, 2013, 01期 (1) :13-15.

[2]陈有德.浅谈协商民主在义乌工会维权的实践[J].杭州:我们, 2014.

13.工会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 篇十三

一、乡决定重大事项,实行党委书记负责制。严格遵守“集体讨论、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实行集体议事,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决定。重大事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涉及乡工作发展目标的重大事项;

(二)乡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三)乡政策措施;

(四)规模和费用较大的开资项目;

(五)对工作开展指导性强的规范性文件制发;

(六)其他人事工作重大事项。

二、凡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须有半数以上领导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成员必须到会。

三、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程序:

(一)咨询论证。职能科室对重大事项要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议题,并报分管领导同意,方可提请上会。

(二)会前协调。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议题应在相关领导成员之间进行会前协调,然后由党委书记决定是否上会。

(三)准备材料。按规定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科室准备规范化的上会材料。

(四)提前通知。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资料)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送达应到会人员,并履行签收手续。确实无法书面送达的,用电话或其它形式通知。

(五)充分讨论。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先由分管领导或有关科室负责人向会议说明有关情况,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中班子成员应表明赞同或不赞同意见。

(六)做出决定。党委书记在听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做出决定。

(七)形成纪要。会议须形成“重大事项会议纪要”。按照有关规定,重大事项决定在机

关进行通报。

(八)重大事项(除保密外)决定后进行本机关内部公示。

14.工会公开民主管理 篇十四

近年来,在上级工会的领导下,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积极进取、真抓实干,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可喜成绩。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厂务公开工作,使职工“知厂情”,“管厂事”,“促厂兴”。厂务公开覆盖面达到98%,厂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有了新的提高,有力地推动了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由于我单位处于初级阶段,各方面体制还不够完善,没有进行严格意义上的公司制改制,所以,公司运行两年以来,主要的决策机构还是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

一、全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工作情况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企业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有力促进了企业的厂务公开工作。在集团公司党委的重视下,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职工民主管理、参与热情逐年提高,保证了职工能够充分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确保了企业的重大事项和广大职工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事项等厂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条款得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进行落实。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等坚持了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职工代表监督和审议,一年以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提升新境界,进一步增强做好厂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厂务公开工作充分体现了党的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原则,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和促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载体。工作中,我们首先统一了企事业党政工负责人的思想认识,把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当作各级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民主管理和廉洁勤政建设的大事来抓,提高了他们对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其次,及时调整充实了左旗市各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各小组的主要职责。健全了各级厂务公开组织网络,强化了对厂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要求进一步作了明确规定,使厂务公开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落实,真正做到民主参与、民主监督,达到提高工作效率和促进企事业发展的目的。

(二)、实施新举措,努力开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新局面。

1、在公开内容上,坚持“三个延伸”,确保了有效性。

目前,在厂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单位厂务公开工作不重实效、流于形式,搞花架子。为此,我们在公开内容上坚持做到了“三个延伸”:一是向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延伸,重点是职工工资、社会保险、处分职工等内容;二是向企业的经营管理延伸,突出投资决策、大宗物资采购、建设工程项目等关键问题;三是向人事管理领域延伸,突出公开人事任用、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厂务公开内容的“三个延伸”,在企事业中得到了职工的广泛响应,取得了明显效果。

2、在公开形式上,坚持规范和创新,提高了实效性。

在以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等基本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我们重点强化了厂务公开形式的创新与拓展。一是充分利用互联网、局域网,实行网上公开。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配备了计算机和互联网,利用信息技术来推动厂务公开。内蒙古庆华集团能够及时通过网络--这种现代化通讯载体将企业内部的各种信息传达给一线的职工,使职工能够更好的履行知情权、参与权,积极地投入到企业民主管理中。二是探索建立区域职代会制度,深化厂务公开。工作中,我们把厂务公开贯穿始终,充分发挥了厂务公开在区域职代会和区域集体合同运行中的监督作用,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了企业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企业的规模发展。

3、在公开机制上,坚持巩固和完善,实现了长效性。

当前,虽然建立了不少关于厂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和规定,但从整体上缺少系统性和操作性。为此,我们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了三项新的厂务公开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了厂务公开激励约束机制。在认真实施、严格考核的基础上,把厂务公开工作与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绩效挂钩,实行评先树优厂务公开工作一票否决制,对开展厂务公开工作打折扣、搞应付、假公开,不得参加企业的综合评比,单位党政工领导也不得参加个人评先;对厂务公开走在前列、坚持创新的单位不仅要给予大力的表彰奖励,还要在参加上级评先时优先推荐,真正体现奖优罚劣。二是建立了厂务公开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职代会决议和厂务公开有关规定,导致矛盾激化,影响企业和社会稳定的企业领导人员,坚决实行责任追究。发现厂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敢于运用法律法规对涉案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三是建立了厂务公开信息沟通机制。各级工会组织作为厂务公开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建立健全了厂务公开信息收集、经验总结、工作指导等制度,加快信息反馈、督促解决的制度化建设步伐;针对厂务公开涉及面广的实际,加强了与党政、纪委以及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及时通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加强了工作交流。

(三)、构筑新平台,大力推进工资协商,促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化。

左旗市总工会坚持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深入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点。通过建立工资协商制度,维护了职工最基本的经济权益,促进了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稳步增长,保障了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工资协商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深化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拓展了厂务公开形式,一些企业将工资协商的要约内容、协商过程、协商中阶段性成效、协商的结果及时向职工公开,确保了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决定权,职工的民主参与意识得到了加强。

(四)、取得新成效,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实现了企业与职工“双赢”.全市厂务公开工作的扎实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推动了基层的民主政治建设。

1、巩固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厂务公开的持续深入发展,巩固了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在我市各项事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职工队伍稳定了,企业发展的后劲更足了。内蒙古庆华集团扎实开展民主管理。做到了企业重大事项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都要通过职代会讨论通,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厂务公开制度,有组织领导、有制度规范、有公开形式,有监督考核,如对大综物资采购价格信息、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大项费用开支、奖金与分红、产品供货合同、承包合同、安全生产分析等需要公开的内容都通过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公开,做到了厂务信息透明化,从而促进了企业的和谐发展。

2、促进了职代会制度建设。厂务公开制度的深入实行,干部的民主意识得到增强,职工的民主权利得到落实,职代会的内容不断拓展,促进了职代会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企业民主政治建设步伐大大加快。山东聚源集团坚持职代会报告制度,每年定期召开。就公司的发展远景规划、技改投资计划等重大事项都通过职代会表决后实施。同时每年对职工代表进行培训,让职工集中学习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提高他们参政议政能力,为推动厂务公开上层次打下坚实的基础。

3、促进了企事业单位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职工通过知厂情、参厂政、议厂事,增强了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激发了职工参与企事业管理的积极性。企事业单位减少了决策失误,保证了决策实施,企业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4、促进了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已经成为职工心中的“明白纸”、工会开展维权工作的“催化剂”、企事业经营管理持续健康发展的“助推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广泛建立和运行,推进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创建,促进了企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巩固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这几年,我们在开展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具体工作,但是和上级机关对我们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还是有部分领导和职工对厂务公开工作的重视不够、认识上存在误解,没有认识到厂务公开工作对协调企业劳动关系、对促进企业发展、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积极作用,同时我们在开展调查研究和及时总结经验等方面也存在者不足,在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上还不够广,同时局限于企业资金紧张,具体工作开展上难度较大等问题,这些工作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完善、进一步克服和改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开主动性不强。一些企业领导对厂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有的企业领导怕麻烦,或怕增加矛盾,不愿推行厂务公开。二是公开全面性欠缺。一些单位公开时避重就轻,回避公开实质性事项。有的公开目标规划制度规章多,公开具体实施执行情况少;有的公开静态信息多,及时反映动态情况少。三是公开随意性较大。一些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程序不够规范,运作比较随意,造成企业民主管理各项职权难落实。四是公开实效性不够。一些中小企业和亏困企业的公开质量不高,效果不明显,存在着应付检查、流于形式的现象。

三、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下步的努力方向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党政领导重视是关键,我们始终认为搞好民主管理、企务公开是党政工共同的大事。在今后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做到以下几点。

1、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工会协调,各基层单位各司其职,依靠职工支持和参与工作机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党建目标管理和生产经营责任目标管理中。

2、巩固现有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模式和运行方式,继续“三个坚持”的工作方法,突出工资二次分配这一重点公开内容,不断加大企业重大事项公开的力度、不断加大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力度,在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配合相关部门不断探索办法,在继续坚持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业务招待费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外,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争取在领导的收入、消费、住房等方面的公开上有突破,随着企业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在促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方面、在不断加强职工社会保险的缴纳和职工福利的增长等方面加强工作,并作为企务公开的目标内容之一。在不断加大公开力度的同时,不断拓宽公开的渠道,使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真正成为企业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

(一)、明确目标,努力在提质扩面上下功夫。进一步巩固事业单位的厂务公开工作,抓好公开内容、形式、程序的规范;加大非公企业厂务公开的推行力度,推进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建设,推动非公企业推行面不断扩大。

(二)、改进方法,努力在整合推行手段上下功夫。把职代会作为平台,将厂务公开制度、职工董事监事制度、集体合同制度有机结合,实现“捆绑式”推进,使其相互依托、相互促进,充分发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整体机制作用。

(三)、不断完善厂务公开制度,在拓宽厂务公开形式上下功夫。企业可结合自己的实际,采取设立厂务公开栏、召开职工座谈会、民主议事会、设立意见箱等多种形式,与职工建立起相互沟通的纽带和桥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度、定期报告制度、职工评价制度、效能监察制度、考核奖励制度、责任追究等六项制度。在具体的工作中进一步明确要求,制定规范的操作程序,减少公开程序的随意性,避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流于形式。

15.论民主制度与民主意识的辩证关系 篇十五

制度是社会活动规则, 哈耶克在“社会理论”2中将制度分解为成文制度和非成文制度, 笔者选取成文制度作为分析的对象。

意识原本是一个心理学词汇, 但自近代精神现象学派将其拿来作为分析社会精神状态的一个要素后, 意识又在政治哲学里找到了位置3。意识并非从来就有, 它是一个不断渐进发展的过程, 当人们看到这个世界的时候, 人们并不一定能够意识到这个世界的存在, 也并不一定能够意识到自己在这个世界的存在。因此, 当人们意识到有“自我”的时候, 那个一个多么伟大的进步, 因为“自我”是由“他我”返照得来。

一、分合性关系

(一) 由分到合

意识来源于知性对事物的反思4, 社会上众多人各有各的不同的社会实践和对民主的反思, 因此人们在大脑中所构建出来的民主思想、原则和期望绝不会完全一致的。同时, 社会上还有另外一批人, 他们首先是社会成员, 和普通民众共同经历着同样的社会生活, 但其次他们还是思想家, 他们不仅会将普通民众的对民主的不同的构思和要求总结起来, 而且还会借鉴以往的经验, 考虑现实的可能性, 并进行他们的“再创作”的过程, 因此民主思想家们的民主意识并不完全是他们原有的民主意识。这时的民主意识已经经过了初步的整合, 但是社会上绝不会只有一个思想家, 我们不敢指望不同的思想家们的民主意识是完全相同的, 正如我们不敢指望有人会找到两枝完全相同的树叶一样。于是当民主思想家们把他们的民主意识展露台面, 并相互交流、批判甚至是冲突时, 民主意识的下一轮整合已经开始了。我们知道民主制度是一个固定下来的民主运行规则, 一个规则不可能整合所有思想家们的内容, 于是不管处于什么原因占了上风的民主思想家们的整合和创造的“民主意识”变成了现实, 即变成了约定为全体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公共规则———民主制度。笔者在这里的观点是在理论层面, 任何的民主制度都来源于不同的民主意识的不断的整合和提炼。

(二) 由合到分

民主制度是对民主意识的阶段性的整合, 但这并不意味着普通民众和民主思想家们的民主意识就此打住。按照历史主义的观点, 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不断的在创造历史, 人们创造历史的过程就是民主意识不断演进的过程。事物是不断的发展变化的, 民主意识也是。但是与民主意识相反, 民主制度是相对静止的规则, 即使改变也是一个“被改变”的过程。于是随着时间的发展, 相对固定的民主制度将会越来越难以适应新的民主意识的发展的需要, 于是民主制度对社会民主意识的整合力将越来越被削弱, 接着社会又将经历新的民主意识的整合的过程。

(三) 分合循环

经过一段时间, 在通过思想家的再整合和再创造以及政治家们的再协商、再妥协以后, 新的民主制度将会改写甚或是代替旧有的民主制度。这又将是一个新的整合的过程, 以此循环反复, 分分合合, 以至无穷。于是在分合性关系下, 民主制度不断的整合民主意识而不仅仅是众多民主意识的简单体现, 民主意识是正在实现着的民主制度的构造的过程, 民主意识的能动性绝不会一直满足于现存的民主制度, 民主制度从确立的那一刻已经变得陈旧了, 这一陈旧的民主制度又不会马上被代替, 需等到下一次民主意识的一定程度的聚合。过程需要时间, 整个一段循环的过程就是一段历史。

二、内外性关系

(一) 有内及外

从心理学上看, 意识是潜在的一种主体对客体的一种反思, 民主意识属于社会民众对社会实际存在的反思, 当社会大多数人通过各种方式产生了民主意识并对此产生认同的时候, 民主意识本身就会成为社会约定俗成的习俗, 是一种潜在着的规则。当民主意识不断的在社会实践中积累、改变, 社会中已经存在着的作为潜在的社会约定的民主习惯将会逐渐的显性化, 于是将民主规则的本身确定下来成为了必要, 这一将民主规则确定的过程就是民主制度被制定的过程。

(二) 由外及内

民主制度一旦产生, 它就会立马的作用于现行的民主潜规则, 或者将民主潜规则改变, 或者因不适应具有“先入为主”的价值认同优先性的民主潜规则而被“解构”。不论是改变还是被修改, 民主制度是绝对不会停留在民主制度本身, 民主制度作为一种民主的一种显性的约定, 不论出于什么样的原因它被制定下来, 它都会作用于现实, 努力去改变现实让现实来适应民主制度这一外在的框架, 于是可以说作为外在性的民主制度本身同时具有约束内在民主意识的性质。在民主制度通过社会实践不断渗入进社会民众的意识的过程中, 社会民众的原有的民主意识将会与民主制度或者相和谐、或者相冲突、或者平分秋色。当社会成员原来没有民主意识的时候, 外在的民主制度或者将完全侵占到人们的意识之中形成民主意识、或者被人们所完全的拒斥、或者在人们意识中留下一段印迹。总之, 有一条, 民主制度深入社会民众的民主意识之中的程度与这一制度能否与当时的社会民众的生活实践相契和的程度正相关。

(三) 内外交互

社会实践中的社会民众相互活动而自觉产生的民主意识将不断的化为社会生活中的潜在的规则, 这一潜在的规则将随着人们社会实践的不断深化而不断的显性化, 最终会因成为必要而被制度化为显在的民主规则;这一显在的民主规则一经产生就会接受实践的检验, 并作用于实践, 即作用于人们的民主生活之中, 这一作用的过程不仅是人们内在的民主意识不断得到匡正和修改的过程, 也是民主制度不断被修改甚至是解构的过程。于是由内及外和由外及内的过程是个不断交互作用的过程, 而社会实践将成为这一交互过程顺利与否的试金石。

三、质与量关系

(一) 从量到质

民主意识总是呈现出增量性的变动, 社会民众创造出丰富多彩的生活, 也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民主意识, 民主意识在社会实践中不断的得到检验, 这是一个强化的过程;于此同时民主思想家们不断的积累过往的民主经验, 将之加工再创造, 这又是一个进步的过程。可是民主意识和作为民主意识的整合的民主思想并不一定立刻通过确定制度的方式呈现出来, 正如前文所述, 民主意识和民主思想都是一个增量的过程, 它们虽然都在进步和深化, 但是确定为民主制度的民主意识必然是要达到一定质点的民主意识。

(二) 从质到量

当民主意识积攒到一定程度并创立了民主制度后, 民主又会突然从质点转向下次增量的过程。这一过程需要时间, 因此在量增的过程中, 作为质的民主制度会一直保持着总体形式的不变, 而实质上这一总体不变的过程也是个不断“小变”着的过程, 作为量的民主意识一直是在暗潮涌动。

(三) 质与量的相互递进

从民主意识的增量性的积累到民主制度质点性的确立, 再到下一个遵循着同样的逻辑循环着的过程, 组成了民主意识和制度的相互作用的关系, 在这一相互作用的过程中, 民主作为一个整体总是保持阶段性的质的内涵的不变, 而不管从民主发展的每个阶段还是从整个历史的发展来看, 民主总在进步中。

四、总结

民主制度与民主意识在分合性关系上相互循环, 在内外性关系上相互转化, 在质与量的关系上相互递进。以上三对关系皆能相互转化, 且不断的将民主制度和民主意识推向更高的层次。

摘要:随着国家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建设, 培养公民的民主意识以配合国家的民主制度建设愈发显得重要和紧迫。但是至今人们还习以为常但却少有人搞清楚民主制度与民主意识的关系。本文力图借用辩证法的思想对民主制度与民主意识之间的分合性、内外性、质量性等三对重要的关系做出分析。从辩证法的角度看, 民主制度与民主意识在分合性关系上相互循环, 在内外性关系上相互转化, 在质与量的关系上相互递进。

关键词:民主制度,民主意识,辩证关系

注释

1[1]参见萨托利.民主新论[M].北京:东方出版社, 1998年, 23。同时, 亦有学者批判此民主定义, (参见王绍光.民主四讲[M].北京:三联书店, 2008年, 97) 。

2[2]参见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 (上) [M].北京:三联书店, 1997年, 序言1-65, 正文67。

3[3]参见斯坦福大学在线哲学词典:plato.stanford.edu/entries/consciousness。

16.人民群众参与协商民主机制研究 篇十六

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并在此基础上确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概念,进而对“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进行规划和部署,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在中国民主制度选择上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报告中的论述,是迄今为止对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及其制度建设最全面最系统的概括和论证。报告科学地回答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本质属性,协商民主制度和机制的架构,协商民主的内容和目的,人民政协在协商民主制度中的地位以及人民政协实施协商民主的多种形式等重大问题。

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作为中国共产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大胆探索和丰硕成果,写进党的代表大会报告,具有里程碑意义,彰显了中共中央顺应党心、民心,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决心和信心。

竞争、对抗性的民主机制并不是实现民主的唯一方式,协商、合作性的民主机制同样可以成为发展中国家的民主政治模式,这是中国对人类民主政治文明发展的重大贡献。同西方竞争式的民主相比,我国的协商民主既关注决策的结果,又关注决策的过程,从而拓宽了民主的深度;协商民主既关注多数人的意见,又关注少数人的意见,从而拓宽了民主的广度。

团结与民主是人类政治生活和政治实践中两大不可或缺的要素。一些国家在推进民主的过程中,往往致力于彰显民主的价值和意义,忽略了民主对团结的需求,造成推进民主进程中的团结危机,照搬西方民主导致社会动乱和民族分裂的悲剧时有发生。资本主义国家有识之士有关协商民主的探讨和实验,也揭示了当代西方发达国家民主的固有弊端。

资产阶级民主以资本为基础、以金钱为保障和润滑剂的制度设计,从根本上限定了协商民主主体和内容的范围,绝大多数社会成员被排斥在协商民主之外。竞争性民主就必定成为资产阶级民主制度“所能采取的最好政治外壳”。相应地,协商民主机制却没有很大的实践空间。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具有协商民主的一般含义,但与国外倡导的协商民主有着明显的不同甚至本质的差别。

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的成功实践主要得益于几方面重要条件:其一,党的领导为协商民主健康发展提供了根本保障。中国共产党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以实现、维护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宗旨;其二,中国的民主制度为协商民主的发展创造了制度前提。我国的民主制度及其基础,决定了社会成员尽管也存在具体利益的差异,但其根本利益却是一致的;其三,以人为本的理念为协商民主的发展赋予丰富的内涵。

忠县政协在多年的协商民主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出台了《关于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的实施意见》,完善了全体会议广泛协商、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主席会议重点协商、专委会议对口协商“四位一体”例会协商格局,建立了“政协领导联系常委、常委联系委员、委员联系群众”活动载体,逐步推进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协商民主的实质在于推进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因此,在推进政协工作和协商民主制度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上,应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在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的同时有序推进人民群众参与协商民主。

一、有序拓展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参与主体

从基层政协的工作实践来看,参与主体主要是以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和各界别为主,其涉及面、代表性和作用发挥面临一些问题。例如,“特邀人士”作为一个安置性的界别,领导干部和企业家人数比例偏高,相对弱势群体的代表占比极小;部分政协委员只顾为自身行业争取利益,对其他群众的利益比较淡漠;民主党派成员以个人身份参加政协,没有凝聚党派组织集体智慧。因此,运用政协的履职形式,拓展政协参与主体,让更多群众参与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做法很有必要。

1合理设置利益群体的界别

2006年,中共中央下发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指出:“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研究并合理设置界别,扩大团结面,增强包容性。要通过界别渠道密切聯系群众,努力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增进社会各阶层和不同利益群体的和谐”。合理设置界别、适度增加界别、拓宽界别反映群众意见的渠道是拓展参与主体的一个重要途径。

一是优化界别设置,把新分化产生的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的代表吸收到政协组织中,例如农民代表、农民工代表、小微企业主代表、产业工人代表和自由职业代表等等。二是调整界别名额,确保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比例,控制领导干部、大企业家的比例,增加弱势群体、新兴群体代表的比例,让参与主体具有更强的代表性和更大的包容性。三是发挥界别作用,引导各界人士用界别渠道系统、真实、综合反映本界别意见和诉求,用界别渠道协调各方利益关系。

2积极拓展群体代表的范围

各地政协不断探索和创新协商民主机制,通过开设委员工作室、邀请市民旁听等形式,参与主体在实践中得到较大的拓展。县政协可以从一些条件成熟的群体中选取有能力、关心政协事业的群众参与到政协工作中:一是通过社区和民政局推荐产生的市民代表;二是对政协工作和政府工作有一定建言能力的网民和公益名人;三是能集中汇集群众意见的村、社区基层组织干部。

3适时引导政协委员的选任

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一个有效的途径是引导人们群众任职政协代表。在保留原有的协商提出和协商推荐政协委员的基础上,开辟人民群众自愿报名、联名推荐和申请批准的政协委员产生途径。

在换届选任政协委员的时候,县政协提前公布委员界别设置、名额分配、委员条件等信息,方便人民群众进行准备和监督。遇到届中因不认真履行职责等原因调整委员人选的情况,应在充分征求政协党组意见后,报同级党委审批,由政协常委会协商决定,然后将缺额数量和委员条件进行公布,重新进入人民群众产生政协委员程序。

二、有序搭建人民群眾协商民主的交流平台

1扩大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

县政协可以通过开设热线电话、发布微博微信、进行电视问政解疑和开辟报纸专栏等形式让人民群众发表意见、建议和诉求,努力运用好网络论坛、网络调查、网络征询和网络民意等网络媒体形式引导人民群众的舆论走向。此外,试点组织政协委员分区化片,畅通政协委员联系群众的联系渠道。同时,健全社情民意信息分类收集、综合分析和整理报送机制,及时将社情民意要点上报县政协。

2着力营造宽松和谐的氛围

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在今年“两会”报告中强调,平台很必要,宽松和谐的环境更重要,要努力营造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的民主氛围。县政协不仅要在提交提案、提交调研报告时收集意见,更要在解决问题和督办问题时进行信息公布、监督问题的落实进度和收集群众的反馈意见,根据社情民意的变化进行工作调整,不断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有序健全人民群众协商民主的制度保障

伴随着网络的深入和科技的发展,在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时代,人民群众的政治意识和参与意识不断增强。协商不再强调结果的一致性,而是强调公共决策前的讨论过程,要求坦诚务实的交流、公开包容的沟通、理性正当的陈述和对等互动的讨论。在此过程中,用制度来保障和尊重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智慧将成为落实协商民主的一条红线。

1建立群众代表对话协商制度

政协的政治协商已基本形成了全委会全面协商、常委会重点协商、主席会议专题协商、专门委员会对口协商等多形式和多层次的政治协商格局。在举行这些会议的时候,邀请与协商主题相关的群众代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面对面沟通交流、真诚协商,发表对社会热点问题的看法。针对各群体之间利益不统一、诉求多元化的情况,政协要设计理性协商、提出见解、完善方案和科学决策的制度,确保参与协商的主体地位之间的平等性和包容性。

2完善人民群众参与决策制度

忠县县委已经出台《关于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的实施意见》,将政治协商的环节转化为党政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若能让人民群众参与协商,将会进一步增加决策的科学性以及政府政务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决策的公布和实施将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一是在决策前通过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宣传拟协商的党政机关重大决策,事先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梳理归纳;二是在政协进行决策协商的时候,主动邀请重大决策涉及到的或者惠及的人民群众参会,通过旁听和发言的形式参与决策议事,把矛盾和风险解决在决策之前。

3建立协商成果公示反馈制度

政协工作不仅要注重协商成果的转化,也要重视协商成果的反馈。建立协商成果反馈制度,政协促成提案和调研报告反映的问题解决后,及时向政协委员、界别代表和人民群众公布协商成果情况说明,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地感觉到县政协的履职情况和带来的变化,引导群众在今后的协商工作中积极献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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