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经济培育技术体系(精选6篇)
1.绿色经济培育技术体系 篇一
摘 要:绿色保险作为发展循环经济必不可少的风险管理手段,受到了许多国家的青睐。目前,我国的绿色保险制度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保险经营技术不成熟、经营成本过高、配套法律缺失、企业和政府的认识不足等诸多问题。为此,必须从建立多层次的保险模式、培育绿色保险理念、完善法律法规、注重营销手段、加强政府支撑和建立再保险制度等多方面入手,积极地构建我国绿色保险体系。
关键词:循环经济; 绿色保险;体系;构建。
一、引 言。
20世纪是人类物质文明最发达的时代,但也是地球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遭到破坏最为严重的时期。不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使人类生存与发展面临严峻挑战。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全球学术界、各国政府和组织开始认真反思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必然产生的矛盾, 积极寻求可持续的发展战略和模式, 即在实现经济增长的同时,又能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保持发展的可持续能力, 避免对后续发展构成威胁。在此背景下,循环经济理念应运而生。循环经济是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的一种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新理念,它要求按照生态规律组织整个生产、消费和废物处理过程,将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由“资源——产品——废物排放”的开放模式,转化为“资源——生产——再生资源”的循环发展模式。发展循环经济需要多种手段、多种知识、理论与方法的结合。保险手段作为重要的经济手段之一,在环境领域的应用空间十分巨大,它与环境科学直接结合的产物就是绿色保险。绿色保险又称环境责任保险,其在各个国家名称有所不同。如英国称之为环境责任损害保险和属地清除责任保险;在美国,环境责任损害保险又称为污染法律责任保险。
尽管各国定义不尽相同,但其核心定义均表明,绿色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玷污或污染水、土地、空气和海洋等环境资源,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绿色保险的意义在于:一是可以分散风险、避免企业因巨额赔偿而破产,提高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二是可以使得民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使他们能够在法律的保护下取得合理的赔偿;三是绿色保险制度的确立能够促进环保监督机制,并把企业自身的环保意识纳入市场化轨道,从而有效控制环境污染。绿色保险因操作成本低、赔偿效率比较高,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受到许多国家政策制订者的青睐。
二、国内外绿色保险研究及发展现状。
(一)国外绿色保险研究及发展现状。
绿色保险制度在西方国家已有四十多年的历史,一些主要发达国家,如美国、德国、瑞典、芬兰、英国、法国、意大利等都先后开展了绿色保险的业务实践与立法建设,并积累了不少的经验,绿色保险的内容也已涉及清洁空气权、安居权、清洁水权等环境权的各项权能。美国的绿色保险业务的发展一直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最早为国际保险业所承认的污染责任承担形式是美国的环境改造保险单,它所列的保险金额巨大,基本责任包括了人身伤害或死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损失及清理费用等。1988年,美国成立了专门的保险集团——环境保护保险公司。1989年,美国保险服务业在其综合普通责任保险单中加贴“有限污染责任扩展批单”,将污染责任扩展到被保险人的工作场所或操作过程之中。意大利在1990年以后因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由76家保险公司组成联合承保集团,承保因环境污染而引起的损害责任保险,其业务量在短期内就达到了整个责任保险业务总量的90%以上。此外,英国开办的核污染责任保险(1965年)和声震保险(1970年)也颇具影响力。目前,绿色保险领域出现了大规模的跨国立法趋势,如《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第7条规定:载运吨以上散装货油的船舶所有人,必须进行保险或取得其他财务保证,以便承担其对油污损害应负的责任。《核能领域第三者责任公约》第10条规定:核设施的经营者应当按照主管机关规定的数额和类型,建立并保持保险或者其他财务保证,以便承担相关责任。可以说,西方发达国家的绿色保险制度和业务已经进入较成熟阶段,成为各国通过社会化途径和市场手段解决环境损害赔偿问题的主要方式之一,它的建立与发展对于推动各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将发挥重要作用(李华友、冯东方,)。
(二)我国绿色保险研究及发展现状。
我国虽然于20世纪80年代开始有绿色保险,但主要集中在核事故责任及海洋环境责任领域。在核事故责任保险领域,80年代我国建设大亚湾核电站时,保险公司即开始依据国务院1986年3月《关于处理第三方核责任问题的批复》承保核事故责任险。在海洋绿色保险领域,我国于1980年加入的《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促成了我国海洋油污责任保险的建立,并通过立法对海洋石油勘探与开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作业者,实行了强制责任保险。除此之外,我国其他领域的绿色保险还没有实质性的进展,20世纪90年代开始由保险公司和环保部门联合在大连、沈阳、长春和吉林等地开展的污染责任保险试点由于各种原因一直处于停滞状态。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环境污染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为此,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采取市场运作、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立法强制等方式,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业务。”4月10日至13日,国家环保总局与中国保监会组成联合调查组,赴吉林、浙江就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调研,并于6月5日公布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调研报告》。可以认为,该调研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相关各方对绿色保险的态度:既肯定支持又出言谨慎。2月,国家环境保部总局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两部门于20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易发生污染事故的石油化工企业和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特别是近年来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和行业开展了试点工作(蒋旭成、梁才,2008)。这一全新制度安排,是中国继绿色信贷推出之后的第二项环境经济政策,标志着中国已经正式启动绿色保险。
三、绿色保险对发展循环经济的作用。
(一)增强了环境污染治理和监管的力量。
环境保护并不单纯是政府和环保部门的事情,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绿色保险的开展将能从客观上扩大环境污染治理的参与主体,加强对环境侵权人的监督,为发展循环经济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对于企业来说,保险公司与其签订绿色保险合同是附有条件的,保险合同会对投保人的防治污染设施和污染防治义务等做出明确要求,同时在对排污企业进行承保前,保险公司会对企业的资质、技术能力、业绩、风险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确定排污企业的污染危险等级,并以此为依据做出保险费率的决定,即污染程度越高的企业缴费率越高,从而促使企业采取措施,降低环境污染带来的成本。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为了自身的利益,也有加强防污工作的动力,如果保险公司在对投保人进行检查时发现有环境污染的隐患,可以向投保人提出消除隐患的合理建议,投保人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消除措施,否则由此引起的保险事故而造成的损失,保险机构不负赔偿责任。国际经验证明,一个成熟的绿色保险制度能在更大范围内调动市场力量,加强环境监管。
(二)减轻了企业经营负担和政府治理压力。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环境污染所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大,单个污染企业一般难以承担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从企业角度来看,若投保相关的环境责任险种,就可以用少量确定性的保费支出来减少未来的不确定性赔款等费用的支出,即在发生因环境污染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保险责任事故时,企业可以将自己的损失赔偿转移给保险公司,从而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持续进行。与此同时,保险人为了降低赔付率,会督促投保人遵守环保政策法规,做好防灾防损工作,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减少污染事故的发生。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绿色保险还可以减轻政府的财政和管理负担,这是因为绿色保险能够促使保险公司和政府共同在环境突发事件中发挥作用,由他们共同处理环境突发事件,能够在事件发生以前就做好评估和分级工作,在事件发生后,能够有序地进行现场勘查、预测评估等工作,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这将有助于减轻政府在担当最后责任人时的负担,使政府可以拿出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环境保护中。
(三)有效地维护了公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稳定。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我国群众环保意识正逐步提高,而环境污染纠纷的解决却更加复杂,同时治污的手段远远跟不上污染速度,因此,由环境污染引发的社会矛盾有进一步加剧之势。来自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数据显示,从以来,我国每年发生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不断增加,因环境污染所引发的群众投诉多年居高不下,其中,群众信访事件更是以平均每年10%的速度递增,环境污染事件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因此,现实迫切要求建立有效的绿色保险制度,通过在责任保险中拓展新业务,增设各类环境保险险种,由保险人承担被保险人的经济赔偿责任,这不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由环境纠纷引发的交易成本,及时对受害人进行赔付,而且还能有效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对经济社会的长治久安产生积极影响。
(四)充分地体现了循环经济中所蕴含的生态价值理念。
循环经济的理论基础是生态经济,所强调的是把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的多种组成要素联系起来进行综合考量,达到生态经济的最优目标。人类作为自然界的一个物种,具有自然性和超自然性双重属性,自然性要求人类与其它物种保持一种平衡协调的关系,遵守自然界内在的平衡规律,而超自然性则要求人类在自我意识的指导下,通过社会实践达到自然性与超自然性之间的平衡,也就是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平衡。这种自然性和超自然性决定了人类在自然环境中生存,必须维护“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实现当代人和后代人在利用自然资源、满足自身利益、谋求生存发展方面的权力均等,绿色保险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可以帮助人类达到这一目标。绿色保险以被保险人因污染环境而应当承担的环境赔偿或治理责任为保险标的,通过责任社会化的方式对生态权益受到的损害给予补偿,从而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绿色保险不仅能够及时有效地补偿受害人的损失,而且更加注重对环境损害的防治,有利于恢复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经济的健康发展(石莉姝,2008)。
四、现阶段我国绿色保险存在的问题。
(一)保险经营技术不够成熟。
绿色保险涉及行业广泛、技术复杂,保险公司在产品设计、业务营销、核保理赔、风险控制等方面聚集很大的经营风险。从产品的开发和费率确定来看,保险公司在产品设计和费率确定时,需要以大量的历史统计资料为基础。而我国绿色保险开办时间短、历史资料非常少, 因此只能借鉴国外的统计数据或者凭经验开发,这不仅给保险精算造成了很大的困难,而且设计的产品与企业的避险需要也有偏差,难以满足其有效的需求;从业务营销的角度来看,绿色保险涉及法律、法规的内容比较多,条款的制定有其特殊性,而销售人员往往不具备相应的条款知识,在营销中夸大其词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严重地影响了保险营销的质量和效率,对绿色保险展业非常不利;此外,在核保理赔方面,理赔人员由于缺少相应的理赔标准,赔付尺度很难把握,相应的工作也难以顺利进行。种.种迹象表明,由于我国保险业对于环境责任风险的研究滞后,数据积累缺乏,相关风险统计模型尚未建立,风险识别能力较弱,使得保险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存在不少隐患,无法有效控制风险。
(二)保险人的经营成本过高。
我国保险业在经营绿色保险业务中面临许多困难,这无疑会推高保险人在经营中的成本。主要表现为:一是风险识别和量化的技术难度大,每一个企业的生产地点、生产流程各不相同,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可能性和污染程度都不一样;而且环境污染事故对人和自然造成的危害通常具有潜伏性和累积性,这就要求保险公司在承保时,有专门通晓环保技术和知识的业务人员对不同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和评估。二是较之一般的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险面临的风险更为特殊。因为随着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绿色保险中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等法律风险也相对增加,索赔金额大大超出了承保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这就需要再保险,而我国再保险市场发展相对滞后。三是环境污染致害的因素众多,赔付时进行责任认定所付出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远高于其他险种,而这些额外费用支出依照保险法的规定应由保险公司承担(张雪梅、李鸿渐、韩光,)。由此可见,这些问题不仅加大了保险人的经营风险,而且也造成了经营成本过高,这对绿色保险业务的扩展非常不利。
(三)配套法律支持的缺失。
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虽部分体现了绿色保险的相关规定,但从总体上看,我国一直缺乏针对绿色保险的系统规定。可以援引的条款散见于《民法通则》(1986)、《环境保护法》(1989)、《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83)等相关法律法规中(陶卫东,2009)。而这些法律法规对于过错责任只有原则框架,而关于归责原则、赔偿标准等内容及条款的解释不够系统和明确。从侵权法来看,欧美国家之所以绿色保险发达,是因为它们具有《产品责任法》、《资源保护和赔偿法》等完备的侵权责任法律体系。我国由于法律的缺失,造成对于具有侵权性质的行为无法实现法律的硬约束,因此,我国每年各级法院受理的环境侵权案件屈指可数,其中胜诉的更是少之又少,协调和执行也有一定的困难。
另外,国家对公民的基本权利保护不够,如环境权、隐私权、知情权等,这都不利于国民风险意识的增强,使得绿色保险的需求受到影响。
(四)企业投保积极性不高。
建立绿色保险,主要是通过众多企业的参保来化解少数企业的高额赔偿负担。但是,目前我国企业参保比例很少,绿色保险就很难形成规模,难以实现环境风险的分散和损失的分担。其原因在于:一方面由于现行的环保法律法规不健全,尤其是缺少污染赔偿方面的法律规定,再加上执法不严,很难对排污者形成足够的压力,使许多排污企业产生了侥幸心理,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而不考虑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另一方面一些排污企业虽然污染环境并造成了损失,却很少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据权威部门估算,我国每年由于环境污染都会造成巨额的直接经济损失,而赔偿数额却很少,绝大部分经济损失并没有由排污企业来承担,最后都是由国家和社会来承担。因此,排污企业也就不会有很强的风险意识和动力去投保绿色保险(汤伟,2009)。环保总局《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调研报告》也表明一些国有大中型化工企业对于国内绿色保险能否有效地分散环境污染风险还存在着疑问,一些企业对于绿色保险的具体操作过程还不太清楚,这些都影响了企业的投保热情。
(五)政府的政策支持不够。
绿色保险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它的开展离不开政府的有力扶持。但长久以来我国政府对责任保险发展的态度一直没有明确,既没有对保险机构资金上的支持也没有税收减免等优惠措施,目前保险行业整体税务负担过重,营业税率高于交通、建筑、通讯等行业,保险业虽与银行业同样执行5%的税率,但是银行业的税收基础为利息收入,保险业则为保费收入,从保险经营原理看,保费收入的大部分是以赔款形式返还给投保人,这种按保费收入的5%收取营业税的做法,影响了保险公司自我积累能力,给我国保险业及绿色保险的发展带来一定的障碍。而一些保险业发达的国家通常向保险公司收取很低的营业税,如日本、新加坡等国,每张保单仅仅收取1美元的营业税,这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了保险业的快速发展(王颖、何宏飞,2008)。所以离开政府的有力支持而仅仅依靠少数保险机构的力量,是很难使绿色保险在保险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并长久发展下去的。相比这些保险业发达国家,我国政府对绿色保险的政策支持无疑存在很大差距。
五、以循环经济为导向,积极构建绿色保险体系。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绿色保险凭借其在转嫁环境风险,实现环境侵权责任社会化,理顺循环经济发展系统方面所具有的特殊作用,成为了发展循环经济必不可少的风险管理手段。因此,各有关部门应深入研究保险业与循环经济的关系,并以此为基础,全面构建绿色保险体系。
(一)建立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确定绿色保险的法律地位。
绿色保险制度的形成与发展主要取决于一国相关制度的安排,必须与法律、政府政策有机结合。
在我国,绿色保险是新险种,扩大法定保险的问题必然涉及立法,需要不断完善我国的环境法体系,加强保险市场的市场规则立法,完善环境纠纷解决途径,为保险业的有序竞争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通过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法律的引导,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地进入绿色保险运动中去。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完善:一是将绿色保险制度写入法律。在《环境保护法》和《保险法》中明确规定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相结合的绿色保险制度,并在各单行环境资源法律、法规中做出配套规定。二是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执法。特别是要加强对环境污染的监查处罚工作,秉公执法,把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真正落到实处。三是对环境侵权受害人的保护方面,可以在我国用法律来规定公众参与环保的程序,调动起全民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同时在其不断发展完善的基础上,建立起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四是在健全环保法律法规体系的过程中,需充分考虑环境污染侵害的潜伏性和累积性,对绿色保险规定相对较长的索赔时效。
(二)区别对待,建立多层次绿色保险模式。
基于我国环境问题的现状,可以实行强制责任保险和任意责任保险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对不同的行业和企业规模实行“区别对待”,建立多层次的绿色保险模式。具体如下:一是对产生环境污染和危害最严重的行业中那些规模不大的企业,如石油、化工、印染、采矿、造纸、火力发电、核燃料生产、有毒危险废气物的处理等行业,可以实行纯强制责任保险。而国家对这一领域的支持亦是执行它的社会调控职能。二是对于污染严重、规模较大的企业,适用强制责任保险为主、任意责任保险为辅的模式。这些企业的技术和设备比较先进,具备一定的安全系数,资金又比较雄厚,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自己独立承担责任,因此保险公司并不对测出的最高限额承保,而只是承保其中一定比例数额,剩下的比例由企业自己决定是否投保。三是对一些污染较轻、危险程度不高的行业,建议采取任意责任保险的模式,由企业自行决定是否投保。这类企业一般不会造成太大的污染事故,即使发生了污染事故,考虑到程度较轻,企业也可以自己负担。对这类企业的承保机构,建议由普通的商业财产保险公司来承保。
(三)树立绿色保险理念,积极培育公众绿色保险意识。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文化是无形的约束,确立绿色保险理念,将直接影响到保险从业人员日常的工作态度,并形成习惯,久而久之凝聚为绿色保险文化。成功树立绿色保险理念的关键是保险机构能够自发地在业务经营中注重社会、环境价值。因此,保险业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绿色保险理念的教育,使其准确把握保险业、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并没有对绿色保险进行专门的立法,相关的条款也大多散见于其他法律法规中,这就要求保险业要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工作,使他们尽快地掌握条款的内容,较为全面地认识绿色保险。此外,作为绿色保险产品的经营者,保险业应该与政府部门一起通过各种传媒渠道,面向社会公众和企业加强绿色保险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与企业的绿色保险意识,增强投保人的投保意愿,使投保人更加注重长期保障,主动参加绿色保险,向社会承担责任。同时,通过风险转嫁,使自身面临的环境责任风险降到最低,这也促使了保险业的健康发展,为绿色保险业务的开展提供广泛的市场资源。
(四)注重绿色保险营销,提高经营效益。
保险企业在营销活动中要注重谋求保险消费者利益、保险企业利益与环境利益的协调,既要充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实现企业利润目标,也要充分注意自然生态平衡。这可以通过制定具体的绿色营销组合策略来实现。一是积极创新绿色保险产品来改变产品有效供给不足的局面。根据我国环境侵权的现状分析,现阶段至少可以开办以下一些环境侵权责任保险险种:核事故风险责任险、海洋环境责任险、水污染责任险、声震污染险、辐射责任险、大气污染责任险及上述风险所产生的施救费用。此外,与绿色经济关系密切的农业、林业保险,也存在很大的产品创新空间。二是正确科学地厘定绿色保险费率,保险企业通过其定价机制,引导企业确立环境与生态有价的基本观点。一方面要通过价格倾斜、费率杠杆对那些低能耗、无污染的产品责任险给予优惠;另一方面,对能耗大、污染严重的企业,通过提高产品责任险的费率等惩罚性措施,提高其经营成本,从而抵制破坏环境的行为;三是积极搭建绿色保险的健康销售渠道,规范保险中介机构的销售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的正常化。
(五)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提供有利支撑。
绿色保险作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环境经济手段之一,具有一定的依赖性和公益性。绿色保险不同于一般的保险,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赔偿责任问题复杂,保险公司经营此类保险的风险远远大于其他的商业风险,这就需要政府提供一定的财政支持,比如税收支持、费用补贴、注入保险基金或设立专项基金等,从而形成多元化的环保力量,使环境责任风险社会化。此外,法律缺位是我国绿色保险不能有效推行的重要原因之一。但法律的制定和修改是一个大动作,需要有个过程,同时各地和各行业的发展也不均衡,要解决这一问题,最有效的方法是政府通过政策引导的方式作为过渡,即由各省政府、相关部委根据各地、各行业的实际情况,颁布规章,作为绿色保险强制实施的法律依据。应该说,在构建绿色保险体系的过程中,政府需要发挥主导作用,把绿色保险制度与企业经营和排污的环境影响评价及许可证制度挂钩,加强对环境事务的系统性管理,以为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提供强有力支撑。
(六)建立再保险制度,确保稳健经营。
在绿色保险的实践中,再保险制度已经被利用,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例如法国组织的再保险联盟,再保险联盟在分散危险、减轻责任以扩大承保能力上发挥了极大的作用,确保了环境保险业的稳健经营。具体表现为:一方面,再保险通过“分保”,保证了原保险人的经营能力。再保险将原本由原保险人承担的保险危险在众多的保险人之间再行分散,保证了原保险人的财务状况,避免因危险过度集中而影响保险人的经营。另一方面,再保险为扩大保险人的承保能力提供了条件。再保险通过分散保险人所承担的危险,使得受偿付能力限制的原保险人的保险责任有所减轻,并因此能承保更多业务,其承保能力事实上获得了提高。在我国绿色保险的发展初期,实行再保险制度能够为保险公司承保环境责任风险提供有力支持,从而保证了承保机构的积极参与(尹璇,2009)。与此同时,保险公司承保能力的提升,亦会对投保者的投保信心产生积极影响,从而调动环境保险业的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蒋旭成,梁才。 2008. “绿色保险”的国际经验与借鉴[J].广西金融研究 (8)。
李华友,冯东方。 2008. “绿色保险”的国际经验及发展趋势[J].环境经济 ( 9)。
石莉姝。2008.循环经济背景下的环境责任保险[J].中国保险(11)。
汤伟。 2009.论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构建[D].大连海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陶卫东。 2009.论中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构建[D].中国海洋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王颖,何宏飞。2008.我国环境污染与环境责任保险制度[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12)。
尹璇。2009.论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构建[D].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硕士学位论文。
张雪梅,李鸿渐,韩光。 2009.循环经济背景下我国环境责任保险体系的构建[J].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7)。
2.绿色经济培育技术体系 篇二
关键词:区域经济,职业教育,构建,培育
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浪潮下,区域经济增长问题在国家战略发展中的比重变得越来越重要,已经成为区域经济学研究和争论的热点问题之一。在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先后经历了“两个大局”的部署,即上个世纪80 年代、90 年代重点开发沿海地区,进入21 世纪以后重点开发内地。从区域经济的角度,以湖北省的发展机遇来看,正如2012 年3 月7 日李克强同志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湖北代表团审议时所指出:“从我国经济由东向西梯度转移这个规律来看,也到了该中部地区发力的时候了。”可见,区域经济的发展一直以来都呈现着布局和推进的历史规律。在这种规律的导引下,我们先后建立了珠江三角洲城市群、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环渤海城市群、成渝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区域经济发展联合体,而长江中游城市群当下正赶上了发展的黄金机遇,甚至还会成为国际区域经济友好合作的开端。2012 年4 月29 日,中俄双方商定将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和伏尔加河流域中游城市群的区域合作,就是一个先兆。那么如火如荼的区域经济战略会给地区和国民经济带来哪些现实的客观需要和元素支撑呢?人的因素,是不言而喻的,人的素质,更是必不可少的,这就需要在适应区域经济结构调整的同时,大力发展并优化职业教育体系,培养适用对路的职业技术专门人才,服务区域经济建设,从而弥补人口红利渐渐消退的实际影响,凸显知识红利、创新财富对区域经济腾飞的重要支撑。
在中部地区的发展规划中,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鄂湘赣皖四省城市群都属国家重点开发区域,承担着承接优化开发区域产业转移和限制开发区域人口转移的功能。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长江中游城市群作为“承接双转移”的最佳区域,可以通过建立国家城镇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率先破题。在这个转移过程中,吸引人才、招纳人才、留住人才、发挥人才的创新优势就成为破题的重要环节。以长江中游城市群为例,据统计,中部四省在沿海打工的农民工均在400万人以上,如果能够吸引大量农民工返回本省创业,就可以有效承接东部沿海地区的产业转移,他们也就成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主体。在吸引农民工回归创业就业的过程中,也可以支持开发区、工业园区建立农民工创业园,通过高等院校的技术引进和政府的税收扶持,开展技术创新,发展新型产业,推进产学研结合,逐步将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还可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和技术革新,吸纳返乡人员参股,利用新的项目拓展新的创业。实现这些政策蓝图的决定因素有很多,但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是不可或缺的。院校以文化育人,将更多合格的毕业生输送到企业一线,壮大企业的人才优势,是职业教育的传统功能。在区域经济圈内,大力推广政府主导下的职业院校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通过不断提升农民工技能,将其转化为产业技术工人,提高收入水平进而加速其市民化的进程,引导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促进产业和人口集聚,加快推进“四化”同步发展,就是一个新的研究领域和潜在市场。
一、区域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职业教育的支撑和繁荣
在区域经济非均衡增长理论产生之前,新古典经济学的区域经济均衡增长理论处于主导地位,其代表人物是推进理论的倡导者、著名发展经济学家罗森斯坦·罗丹(posenstein—rodan),他主张发展中国家在投资上以一定的速度和规模持续作用于众多产业从而突破其发展瓶颈,推进经济全面高速增长。我们国家在区域经济发展上一直因地因时制宜,从建国以来所执行的总体发展战略就是动态的均衡—非均衡—协调发展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历届政府从动态的角度来考虑区域经济的布局,随着时间的迁移,社会经济、政治因素和社会发展目标的变化,或者选择均衡区域发展战略;或者非均衡区域发展战略,例如20 世纪50 年代东北建设、60 年代的西部三线建设、90 年代的东部大发展、21 世纪初的西部大开发乃至深圳、上海浦东的引领效应都扮演过非均衡推进角色;或者协调的区域发展战略,例如“西部加速、东北攻坚、东部保持,东西互动、带动中部”三极联动战略。这些区域发展战略在不同的历史阶段轮流突出,逐步实现了贯穿于每个历史阶段区域发展战略中的经济复兴和振兴。在这些发展过程中,职业教育功不可没,为地区的发展培养输送了大量的专业技能人才。在人才紧缺的年代,职业教育的贡献被湮没在经济发展的成果中,没有人意识到区域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职业技术教育对初、中级实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由于人才的匮乏,中专毕业就可以担纲技术管理或设计维修的主要岗位,没有人觉得普通的技工也要通过学校来培养,认为简单的师徒制就足以培养岗位所需的劳动者。实际上,由于当时的生产力落后,我们的工业、农业基本上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通过各种不同的夜校、技校和培训班实行的初始职业教育已经为适应当时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培养了一大批急需的劳动者,有力支撑了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进步。在深圳发展过程中,涌现出的蔚为壮观的百万人才南下创业就是一个典型范例。进入21 世纪以后,随着科学技术的高度发达和突飞猛进,对具备高含量的专业技能人才的需求与日俱增,各种形式的职业技术教育如雨后春笋遍地开花,在学历层次上的要求也不断提高。从中职技校到高职高专,再到今天的应用型本科,无一不烙上了应用型、技能型、实用型的标签。
党的十八大以后,随着“五位一体”布局的展开,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动态性,即均衡或非均衡或协调发展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将会继续轮流突出,区域经济自身的协调性,也会通过注重缩小差距、优势互补和协调发展体现出来。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布局将会更注重培育“协调型增长极”,通过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环渤海经济圈三大经济增长区,带动以“一圈二带三区”为骨架的东中西部结合区,逐渐熨平东北、东部和中西部三大区域的差距,直至形成同质化和一体化的大中国经济区域,实现美丽中国梦,这些趋势的发展和梦想的成功都将依赖于国民素质的提高和职业教育的发展。职业教育的发展可以追踪产业的发展与进步,可以实现诸多领域特别是制造业的无缝对接,立体的职业教育体系更能够活跃劳动力市场,丰富区域经济的活力。何谓立体的职业教育体系呢?就是建立应用本科培养的技能管理型人才、高职高专培养的技术实用型人才和中职技校培养的岗位操作型人才三位一体,以人才链的形式整体投入到区域经济的社会需求中去,按生产线布局或创新团队组合开展企业生产实践,解决劳动力短缺和不平衡对企业发展的制约因素。立体的职业教育体系还可以通过新专业链、生产线的试办、产业链和就业岗位的拓展实现校企之间的长期深度合作,以教育的繁荣反哺经济的繁荣。
二、区域经济战略下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
在中部发展战略中,湖北制定了“两圈一带”的发展总战略,同时也提出了以武汉为核心增长极,以黄石、襄阳、宜昌为次增长极的“金三角”战略。何为增长极?增长极理论最早是由法国经济学家弗朗索瓦·佩鲁(Perroux—Francois)于20 世纪50年代最先提出的。增长极是围绕推进性的主导工业部门而组织的有活力的高度联合的一组产业,它不仅能迅速增长,而且能通过乘数效应推动其他部门的增长。可见,增长并非出现在所有地方,而是以不同强度首先出现在一些增长点或增长极上,这些增长点或增长极通过不同的渠道向外扩散,对整个经济产生不同的最终影响。如何发挥增长极对地区经济增长产生的巨大作用?职业教育体系所输送的人才在其中就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单一的人才格局不足以胜任增长极的辐射作用,只有充分发挥区域经济体内大中专院校的作用,充分利用增长极所在地以及全国教育研究机构的教育资源,构建多层次的现代人才培养体系,夯实人才教育的基础,更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稳固的人才培养基地,才能用多层次、复合型的人才梯队支撑区域经济的发展。例如,某一专业化生产的多个生产部门集中在某一区域,就可以通过校企共同培养所需的专门人才与利用当地熟练劳动力相结合的方式充实企业人力资源,还可以在合作过程中加强院校、企业之间的技术交流,共同承担新产品开发的投资,通过政府配置、市场调节,形成较大的原材料等外购物资的市场需求和所生产产品的市场供给,从而活跃区域经济市场,逐渐形成良性循环。因此,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致力于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平台的搭建,就显得尤为重要。
同时,还应该注意到,在增长极理论的组成部分中,区位经济是通过地理位置的靠近而获得综合经济效益,规模经济是由于经济活动范围的增大而获得内部的节约,外部经济是增长极形成的重要原因,也是其重要结果。因此,为了促进增长极的形成,一方面应致力于发展推进型企业和以推进型企业为主导的产业综合体,另一方面还要致力于推进型企业和产业综合体通过技术创新活动,促进和带动区域经济迅速增长。创新是产生极化效应的动力,创新活动不仅使单个企业获得生产效率的提高,而且还通过创新对当地和周边地区产生重要影响。创新的主体思路就来源于职业技术教育(广义)的顶层设计和产业经济对人才需求的不谋而合,企业的创新有追求利润的动力,教育的创新动力如何激发呢?闭门造车不可能创新,纸上谈兵的创新不能物化为科技成果,能够物化的成果不能转化为生产力,究其原因,其中都缺少了校园知识与车间实践对接的环节。因此,积极构建职业技术教育的经济平台,推动并促进校园成果的转化就成为区域经济发展中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
综上所述,区域经济的发展无疑给地方职业教育带来了机遇,政府应通过人才集聚效应,改变过去“孔雀东南飞”的惆怅局面。在区域经济战略下构建职业教育体系可以从下面几个层面考虑或设计。
第一,区域内本科院校可以调研区域内产业发展和与之配套的人力资源需求,有针对性地改变过去单一的培养研究型、学术型人才模式,转变为兼顾培养一线需要的高层次技能管理、实践应用型复合人才,将研究型、学术型和技能型学生分流,就像高中分文理科一样,在大学三年级就实行双向选择,从而避免目前这种同质化竞争性培养模式造成的人才流失和浪费。经过分流后按技能应用型目标培养的本科大学生,就直接按岗位需求充实到企业需要的一线岗位上,不至于漫无目的地流浪在社会上,增加潜在的就业压力,或者流失到区域经济圈以外。
第二,对具有相同专业背景的高职高专院校进行重组整合,或集合成对应行业的高等职业教育集团,统筹兼顾,合理利用和共享教育资源,优化师资队伍建设,制定政策着实引进企业的能工巧匠,着力培养适销对路的合格人才,集中向区域内企业产业综合体输送,保证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的双向齐头并进。
第三,将高职、中职技校教育办进社区村头,以考核取证为目标,以培养农村返流人员和高考落榜人员的实用技能为主,直接与企业需求岗位挂钩,实现培养后即时输送。在区域内相对发达的地方,可以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上先行先试,在其愿意落户的省会城市,设定学历和职称条件,逐步实现户籍制度基本放开,增强产业承载能力和就业吸纳能力。
三、区域经济战略下职业教育体系的培育和创新
教育家黄炎培先生说过:“凡教育皆含职业之意味。盖教育云者,固授人以学识、技能而使之能生存于世界也。”可见,在社会个体从接受教育到职业工作的过程中,教育活动始终以知识、技能传播为载体,促使个体适应社会并最终以职业工作服务于社会并将其作为主要生活来源。这是教育,尤其是职业教育不言而喻的社会功能。那么,在区域经济的布局下,如何更好地满足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更好地让职业人施展才能,服务区域经济建设,创造社会和个人财富呢?固然有“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理论诠释竞争社会的原理,但是从区域经济内部发展的愿景来看,通过培育职业教育的市场行为,发展职业教育的新理念,也许是一种更为积极的发展方式。在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下,经济政策一般相对比较稳定,对整合资源的目标比较明确,对承接国内、国际产业转移的渴求非常强烈,新兴产业机制的建立也比较迅速,这些都是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机遇。
第一,解放思想,根据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点研究职业教育体系的架构理念,组建多层次职业教育共同体,激活人才培养机制。在区域经济圈中,一般都有部属院校、省属院校和高职高专院校的特色特长办学,外加地方政府创办或支持的各类中职技校和培训机构,层次虽多,但无系统,也不能和经济结构的调整、经济方式的转变即时接驳。目前暂不讨论建立大一统的职教共同体,先尝试由专业背景或产业链相近或相似的部属院校、省属院校和高职高专院校结成多个联盟,从人才培养方案的优化、实验实训资源的共享、师资队伍的建设、就业梯度的互联等方面共谋发展,应该可以为区域经济的人才储备和创新成果转化提供有备无患的支撑。既然国家与国家可以成为共同体发展经济,各具特色与资源的高校之间也应该放下架子,走出试验性的一步,为本科教育、高职教育、中职教育一体化的专业团队培养模式奠定基础。经济的发展是协调的发展,人力资源的配置和储备也应该是统筹全局的发展,只有较好地集合共同体的人才资源,才能为人才找到准确的定位,因才适用,不浪费人才。
第二,借鉴职业教育的先进理念,服务并改革本地的人才培养机制,完善人力资源库建设,推动农村人口市民化转移的步伐。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为了培育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下职业教育体系的平台构建,主管部门必须放眼全国甚至世界发达的职业教育领域,学习借鉴职业教育的先进理念,服务支持职业教育的创新举措。
设立行业教育基金。学习山西省煤炭职业教育发展基金会为煤矿井下专业学生设立奖助学金,由山西煤矿企业捐资5637万元,5 年来已资助10315 名学生。
地方政府助学计划。广东省实施2012 年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重点资助在粤务工青年参加高等教育,凡符合条件的均可获省财政2000 元学费补助。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目前发布的《2013 年湖北省紧缺技能人才工种目录》中规定,重点培养44 个紧缺技能工种,对参加职业培训并取得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每人最高将获得2000 元的培训补贴。
订单培养模式。贵州铜仁职业技术学院2012 年为铜仁市人民政府招收订单培养免学费生110 人,毕业后由铜仁市人民政府安排就业。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常年和各铁路局、各地铁轻轨公司建立订单培养,根据企业需求培养跑步上岗的合格毕业生,深受企业和学生欢迎。
学校教育基金。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07 年创立“思源基金”,资助在校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不让一位学生因贫困失学。基金的主要来源是企业、教师、社会人士等的捐赠和受资助学生的反哺。“思源基金”申请范围将逐步扩大到全国高职在校生。
第三,改变唯学历的人力资源评价体系,通过激励机制拓宽人才发展的空间。区域经济的发展战略是在成熟调研,科学研究的基础上先行先试的结晶,首先就是一个开放的思维,因此在人才的使用上也要不拘一格。今天,很多部门、单位还在搞唯学历的用人机制,一个工班长都要本科优先,再熟练的高职生都要论资排队,这显然不符合唯才是举的人才观。学历固然可以作为一个人知识和能力的象征,但不是唯一的评价标准,如今通过自学,通过创新培养出来的职业技术人才,有些甚至是农民工中佼佼者,也应该给他们平等的适当的发展机会和上升空间。在竞争的社会,很多时候凭的是实力,凭的是解决问题的能力,如果实事求是地制定人力资源评价体系,鼓励创新,鼓励冒尖,对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无疑是大有裨益的。
第四,打造职业教育的软环境,筑巢引凤,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区域经济的发展,需要各行各业的人才贡献才智,才能形成人才集聚效应。职业技术教育是多层次多方位的,既有校园教育,也有企业短训,还有专门的培训机构的系统培训,如果没有区域战略思维,就不可避免地产生各自为政,自由竞争,以本位主义的眼光看待同行,貌似军阀混战的局面,这样无序的竞争环境恰恰不利于职业教育的良性发展。而且这样培养出来的人才参差不齐,进入市场的盲目性也很大,再加上本地没有诱人留人的优惠政策,其中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就会异地择业,服务有吸引力的经济区域。制定教育发展和人才兴旺的优惠政策,应该有立木为信的政治勇气,在教育扶持上,对高等职业院校一视同仁,实行生均拨款政策,促使他们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建设;在人才使用上,消除乡土观念,真心诚意筑巢引凤,为人才施展抱负创造一切可行条件。有了优惠的政策引领,不仅可以培养并留住本地的才俊,还可以吸引经济圈、城市圈以外的人才到本地来进行技术传授和访问交流,本地人才到经济圈以外的地方学习深造以后也会回来服务区域经济圈。
3.绿色经济培育技术体系 篇三
关键词:理论知识;操作技能;教学能力体系;系统工程
一、完善实训基地建设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实习课教学是保证技工教学质量的关键所在,而实习条件又是保证实习课教学质量的基本前提,完善实习条件,改革实训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实训设备服务教学的作用,创新实训基地的运行机制,逐步建立起自我运作、自我建设、自我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一方面,学校应该拥有自己的实训基地,对学生进行较为系统、严格的基本功训练;另一方面,还要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与企业共建实训基地,其中厂房部分由学校提供,企业负责设备、原材料、技术人员供给,基地是一个独立实体,对外具有法人资质,接受学生实习实训,所实现的效益由企业与学校共同分享。
二、完善规章制度建设建立培养监控体系
规章制度的建设是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前提。完善实践教学制度,规范实践教学工作程序,保障实践教学质量,制定实践教学标准,应按实践教学目标要求制订各专业实践教学标准、实践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从事生产加工计划规定,专业技能操作训练、考核等规范实践教学行为;健全实践教学体系,包括教学质量管理体系、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教学质量评估体系、教学质量信息反馈与处理体系等。
三、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步伐
教师队伍的建设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首要前提,而双师型教师又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聘请企业及科研单位的一线技师、工程师担任实训指导教师,有计划地安排青年教师跟外聘教师学习,掌握实践操作技能,加快向“双师型”教师转化的进程。同时,鼓励教师进入企业接受实践培训,挂职参与生产实践,提高动手操作能力;有计划地安排青年专业教师到国家师资培训基地、兄弟院校进行技能培训。
四、大力加强重点、骨干专业培养与建设
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师资队伍、办学条件,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发展培育骨干专业。新增专业必须坚持社会需求量大、就业前景看好的原则,同时要重视精品专业和重点专业建设,注重培养特色专业和品牌专业,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应成立由本校专业课骨干教师、外聘专家以及企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委员会,负责专业建设论证、教学计划审批等,引入职业岗位职责和标准来确定课程内容,把骨干专业真正做大做强。
五、大力发展企业,增加学校收入,为教学与生产的衔接创造条件
建立生产工厂、产训基地,开展生产加工。实现教学结合生产、生产服务教学,做到以厂兴教、以教促厂、产教结合、互惠互利、逐步实现以厂养厂—以厂兴厂—以厂兴教—最终做到以厂兴校之目的。是发展技工教育的活化剂。职业教育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任务,其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也是无止境的,教师在传授知识的同时,要注重培养实践与创新能力,在发挥教的主导作用的同时,又要调动学的主体作用,既重视理论学习又要倡导动手实践能力的提高,只要我们不断地更新思想,推动教学方法的革新,就一定能培养出一大批适应社会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为发展职业教育事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全面建设和谐社会贡献我们的力量。
六、探索新型教学模式、实现教学与生产双丰收
探索新型教学模式,实行厂校挂钩、校企结合、强强联合是开发招生就业市场发展及发展技工教育的必由之路。而发展扩大生产的最终目的是要促进教学发展,同时再用教学推动生产的发展。在生产中学生既提高了技能、生产又得到了发展,从而实现以厂兴教、以教促厂、产教结合、互惠互利的良性循环。实践中可以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出资,在学校建设厂房,由企业提供设备,派出技师,开展校企合作。同时,大胆进行办学体制创新,也可以引进股份制模式,将实训中心建成既能创收又能承担学生实训任务的教学实体,实现教学生产的双丰收。
4.绿色经济培育技术体系 篇四
一、系统管理、分项落实
成立培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利培育实施负责人,执行专人负责制。小组设立组长一名,副组长一名,成员7名,进行项目开发、产品创新、效果论证及专利撰写、申请等工作。
公司根据年度专利培育总体目标,结合现代市场需求,依靠自身资源优势,合理安排专利负责人员到位,将创新具体的项目分配到个人,定期检查目标完成情况及工作进度,并通过制定专利工作管理、评价和奖励等机制,激发员工工作热情,调动了其积极性,保证了培育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
二、运用知识产权战略,促进企业发展
(1)公司注重专利保护,公司是一个研发生产单位,每年创新成果多项,为了有效保护创新成果,公司针对每一创新项目实施跟进专利撰写及专利申请,现公司培育期内共申请专利53项。
(2)运用专利技术带动产品创新,公司加大创新力度,在申请多项专利技术的同时,注重产品专利成果转化,创新产品,公司成立专利成果转化处,并由专人负责专利转化与实施,效果显著,其中功能鞋相关专利转化40多项,专利率达80%以上。
(3)通过专利技术提升产品附加值。企业在研发过程中注重产品技术的创新性和新颖性,通过专利技术提升产品附加值,从而提高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实现直接产值200多万,间接产值数千万元。
三、建立专利产品创新团队,完善专利工作制度。
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及产权保护工作,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新形势的要求,及时调整和完善了专利工作的思路和工作重点。
1、建立了知识产权创新团队。该所现共设立6名专利专职工作人员,专业从事产品专利撰写、申请及产品技术创新,该所充分发挥公司科研人员、技术信息、研发能力、试验设备等资源优势,以发明创造与科学试验相结合的创新模式,验证发明创造的实用性、完善性,并且提供对发明创造进行技术完善、技术评价等工作。同时该所专利工作人员在进行专利工作时,严格按照专利申报流程和产品创新流程模式进行规范化工作,确保了专利工作的顺利实施。
具体工作流程图如下所示:
(1)专利申报流程图
修改定稿
(2)产品创新流程图
反馈环节
2、完善了专利管理制度。相继出台了《机构人员专利管理制度》、《产权管理制度》、《知识产权保密管理制度》、《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及《知识产权奖惩制度》等,对专利工作的专利领导小组成员设定、专利申请、专利撰写、产品技术创新方案、产品创新设计、档案管理、专利保密、专利实施、奖励和报酬以及专利产权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制度规定和规范化管理,使专利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同时采取知识产权业绩与技术研发人员、实施转化人员、管理人员的考核、晋升、技术职称评定及其他奖励挂钩,提高了工作效率,调动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为公司专利培育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3、加大专利制度的执行力度。在涉及专利申请和维权前,公司创新团队充分运用专利制度的规则对专利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专利检索,随时查阅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研究和专利动态,对产生的新技术方案和设计方案,及时申请专利保护,避免知识产权的流失,对纳米功能鞋、鞋材以及功能材料等具备产业化前景的专利积极进行推广实施,尽快实现产业化。
四、立足企业创新,带动行业发展
为了将企业科技成果得到转化,我公司特设立成果转化处及产品技术推广中心,与国内名校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特别是成立了山东
省功能鞋技术研发中心,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和报告撰写,使科技成果快速转化,产品技术得到推广,目前功能鞋专利转化率达到80%以上,鞋内净化等专利技术目前已在全国部分鞋业得到应用,如高密的海宇鞋业、凤墩鞋业以及金猴集团、3515、亨达集团、红蜻蜓、雷速体育等,实现公司销售利润900多万元。
五、搭建专利创新平台、积极服务奉献社会。
公司依靠资源优势指导企业创新, 催生创新产品。目前,已先后为20多家企业和个人提供了专利申请服务,协助企业实施了专利战略,加快了创新型企业建设的步伐,除指导企业创新和提供专利申请外,还为中小学生提供创新授课活动,培养中小学生创新能力,并无偿为中小学生的发明代写专利。
六、加大创新投入,建设创新环境。
公司2010年度实验室建设方面投资了50万元,用于对纳米功能鞋材实验室、纳米材料光学、化学试验室、物理实验室的检测、试验设备购入,现在共建立5个实验室和一个材料生产车间,为自主创新提供平台,增强了公司科研能力,进一步推动了知识产权工作的全面快速发展。
七、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管好配套资金。
公司在培育工作开展中,设立培育工作配套资金,通过科学的合理的财务管理、成本核算和财务支出,合理分配。在财务资金使用过程中坚决执行专款专用的原则;坚持技术功能与成本统一原则;坚持节俭、节流原则,杜绝浪费。建立费用支出计划、审批制度;建立费用支出管理制度以及财务复审制度。保障配套资金账目明确,并通过节约资金流、减少无效资金占用等措施保障该培育工作配套的资金有
效利用。
八、开展创新讲座 培养创新人才
公司设立企业文化学院,主要对企业在职职工以及各大企业需要培训和学习的人员提供授课讲学,今年对企业员工开展关于知识产权知识讲座共计4次,主要培训内容为知识产权创造、知识产权运用、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如何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作用等,通过培训,让公司全体员工了解了企业如何要申请专利,如何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等内容,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企业员工知识产品产权普及率达95%以上,同时对企业决策层、各级领导和中层以上管理者以及科研人员进行产权专利知识的专业培训12次,普及率为100%。同时公司支持鼓励4名专利工作人员加强专利保护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了省、市业务知识培训4次,不断提高了专利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
公司着重培养企业知识产权高层次专门人才,有计划的派送2名专利技术人才先后两次到国内大型企业进行学习和技术培训,努力提高其专利创造能力, 培养专利工作骨干型人才。
九、2010-2012年度专利培育工作完成指标
通过公司培育工作领导小组有计划、有步骤的管理与实施,2010-2012年度专利培育工作开展获得成果:
1、实现了申请国家专利53项。
2、申请4个市级科技技术奖励项目的申报,项目名称为:
(1)RNKY系列场效应净水机(2)LSMZ系列纳米复合微乳型抗菌除臭剂(3)RNKY系列体腔清洗水疗仪(4)LSMZ系列全息磁元按摩功能鞋;
3、申请1项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
4、完成科技查新项目12项;
5、完成项目检测20项;
6、完成“LSMZ系列全息磁元按摩功能鞋”、“LSMZ系列纳米复合微乳型抗菌除臭剂”等项目的成功转化及产业化。
十、2010-2012年开展培育工作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10-2012年度,为开展产品专利培育工作,现已进行实验室建设及产品前期开发投入、技术人员培训、专利申请以及产品宣传、推广、查新、检测等费用共计约140万元,实现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每年增加20%。
十一、下一步工作目标
公司以建设LSMZ功能鞋技术研究开发平台、LSMZ功能材料研究开发平台、LSMZ功能鞋垫研发平台、建设足类保健品研究开发平台、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与专利创新平台五大平台为己任,注重产品创新,加快专利转化,完成培育工作目标,确保培育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
经过多年来的不断努力,公司现已积累储备了大量的专利技术、信息资源,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不断完善工作方法和工作措施,注重专利人才培养和专利知识普及,提高产品创新能力和专利转化率,为全省皮革行业的发展和地区科技进步贡献力量。
5.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心得体会 篇五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与 2035 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特别是对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作出战略部署,明确了主攻方向和着力点。全会强调,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要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全面促进消费,拓展投资空间。
当前,世界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增加,我国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格局,但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从中长期来看,中国经济将更多强调通过扩大内需来稳定增长。其中,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以扩大内需作为战略基点并以此为基础实现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国民经济各个环节之间的畅通循环,是努力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的重要选择。
进一步发挥超大规模市场消费潜力 内部可循环是大国经济的优势。我国拥有 14 亿人口、4 亿中等收入群体,经济内生活力和未来发展潜力都十分巨大。一方面,消费总规模持续扩张。数据显示,我国 2019 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 40万亿元,规模仅次于美国;另一方面,人均消费水平不高,消费结构
呈现两边高中间低的 V 字形结构,即高端消费与低端消费并存,消费市场在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还有巨大的结构化潜力有待被挖掘。
进一步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的消费潜力,尤其是挖掘消费结构改善带来的巨大增长潜力,可以从改善收入分配、优化供给、加快社会保障等方面做出努力。一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收入分配制度,切实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初次分配劳动者报酬比重,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以矫正要素配置不合理对收入分配的消极影响,加快推动建立和完善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二是加快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优化消费供给机制,构建更为成熟的消费细分市场,培育壮大中高端消费市场以适应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需求。改善居民消费能力和预期,完善有利于促进居民消费的财税支持措施,提升消费信心。同时,在新型城镇化中加快推进消费转型升级、塑造新型消费体系。三是加快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常态化多层次社会保障应急体制,重点关注中低收入群体,适当增加公共支出规模以缓解低收入人群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的负担;依托大数据等手段,构建返贫监控预警机制及帮扶机制,确保高质量脱贫,通过完善住房保障、养老保障体系等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
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内在活力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指出,“市场主体是我国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在国家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国内外发展环境和条件的复杂深刻变化使得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因素明显增加。有效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是我国有力应对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导致的各种风险挑战、重塑我国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战略抉择。
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内在活力,有助于扩大有效消费和投资,持续释放内需潜力。为此,需要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破除各种制约和束缚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的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第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微观层面,重视引入外资企业,构建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的营商环境;放宽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限制,构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在宏观层面,进一步放宽基础产业和服务领域的市场准入门槛,限制垄断,推动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与完善。第二,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一方面,强化政府有效保护产权的职能,在清晰界定产权边界的基础上,通过法律等制度进一步加快建立产权长效保护机制,尤其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另一方面,同等保护各类产权,强化对农村土地产权保护,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第三,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与线上网络平台相结合,构建以解决民众需求为目标的集约化审批流程,建立健全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利益诉求表达与反馈机制,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鼓励发扬企业家精神。第四,加快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覆盖度、针对性及有效性,综合多种政策工具为市场提供充足流动性,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覆盖广度,增强资金流向实体经济的针对性,解决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企业及民营经济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灵活性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面向未来,我们要把满足国内需求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构建完整的内需体系,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及其他各方面创新,加快推进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生命健康、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更多新的增长点、增长极,着力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培育新形势下我国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唯有坚持创新,特别是坚持科技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才能以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创造真实有效的需求。为完善内需体系,充分发挥创新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第一动力作用,需要尽快补齐创新短板弱项。第一,加大基础研究力度,促进科技理论成果的转化,建立与市场需求相契合的评价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推动形成从基础研究到应用研究的完整创新体系。第二,健全完善科技人才培养与发展机制,鼓励创新精神,推动高校及研发机构与企业的合作交流机制,在充分总结、吸收和借鉴国际智库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我国智库创新能力,加快推进新时代中国智库体系建设。第三,加快建设创新引领、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提升高质量实
6.绿色经济培育技术体系 篇六
一、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与环境问题分析
美国经济学家古斯曼和克鲁格1995年提出环境EKU曲线——环境问题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的倒U关系。伴随着一个国家经济进入高速增长阶段, 环境污染、资源耗竭等问题相继出现;当经济增长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后, 环境状况又会随之改善。
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是针对发达国家的经济状况得到的理论体系, 对于发展中国家存在着很多外部因素影响。首先, 不平等国际关系中的劣势地位。少数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利用垄断地位压制第三世界国家的经济发展:他们利用高额贷款谋取暴利, 加重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负担, 还美其名曰“西方援助”;他们利用国际贸易对发展中国家资源掠夺和污染转移。其次, 发展主义意识的错误指导下, 发展中国家企图在经济增长后再来逐步解决环境问题, 自欺欺人地遮掩了生产过程对环境资源的破坏, 盲目拉高GDP, 这样只能引起更大的贫富差异, 承担更巨大的资源耗竭、环境恶化等灾难性后果。
二、国际关系转变我国的绿色经济
目前的国际环境保护公约实质就是各国不同政治和经济利益冲突和妥协的产物。在新的国际关系中, 我国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 建立更完善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1、跨国贸易。
要尽量防范西方北美等发达国家大规模有目的地向我国采购自然资源, 转移污染密集型产业, 限制外资企业给我国带来更多的有害废物和高污染工业。鼓励出口贸易, 为进口提供必需的外汇;推动经济效益好的外贸生产企业向环保治理中投资。鼓励进口先进设备及技术, 鼓励纸浆、木材、胶合板等进口, 限制塑料等有害废物入境, 降低能耗和污染。
2、产业结构结构优化——非物质化经济发展。
坚持可持续发展思想下的产业结构化调整, 建立以第三产业为主体, 以高技术和智密技术产业为导向的资源节约型产业体系。鼓励大力发展非物质化循环经济, 实现最大限度节省资源的高福利循环经济。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中强调了鼓励发展非物质化经济——转变过剩消费的观念, 废止一次性物品的使用;从产品向服务转变, 享受产品性能而非产品;加速生态设计, 开发清洁生产企业;推行集约型使用, 合伙或共享使用产品, 发展租赁业加强周转, 设计多用途产品等。
以信息化、技术化为发展方向, 大力发展IT、金融行业等非物质化经济, 以人才资源、技术资源、信息资源为转换步伐, 提高服务的社会化、专业化水平, 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改善相协调。
3、环境经济体系中的金融管制策略。
国际经验证明, 越来越多的政府和国际组织倾向于运用经济杠杆来引导环保。截至2006年11月, 包括花旗、渣打、汇丰在内的至少43家大型跨国银行明确实行“赤道原则”, 在贷款和项目资助中强调企业的环境和社会责任。2008年4月22日“首届中国绿色公司年会”中,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汤敏也表示, 解决当前中国环保问题的关键在融资, 这需要从机制上有革命性的改变。
首先, 环境管理部门应与财政税收部门合作, 研究和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环境税收或收费体系。目前我国已经采取相关收税方案, 包括独立性和融入性的环境税收设置等, 但仍存在调整空间, 如排污收费的费用低, 很难提供激励机制, 很多企业宁愿缴费排污水等。
其次, 政府部门建立长期稳定的“绿色投资信贷体系”:运用国家信贷政策, 鼓励建立机构为环保融资, 完善现行项目审批制度, 对于严重污染环境、违背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紧缩银根或拒绝贷款, 等。
4、环境综合核算——绿色GDP。
环境与自然资源核算对于确定真实的国家财富价值, 全面客观地评价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未来发展潜力, 正确协调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之间关系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联合国与2004年9月成立了环境经济核算委员会, 绿色GDP核算正在并将以不可阻挡的态势逐步成为世界各国制定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依据。我国也开始并有必要坚持以“绿色GDP”核算体系建立为契机, 注重劳动有效性, 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
绿色G D P是指在考虑自然资源影响后, 现行GDP总量扣除环境资源成本和对环境资源的保护服务费用后所剩下的部分。绿色GDP纠正了发展主义意识的弊端, 正视了经济增长即人均收入增长背后的隐含假设条件, 有利于我国经济增长方式实现转型。
在新的国际关系中,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 更应该认清事实, 借鉴国际环保工作的经验和教训, 加强和完善环境保护的立法工作;同时要抓好环境管理工作, 增加环保项目投资, 积极推广清洁生产, 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提高环保科学技术, 普及环保宣传教育, 积极开展环境领域的国际合作, 协调环境与经济共同发展, 把全球环境保护推向新阶段。
参考文献
[1]、《Economy growth and environmental degradation:T he environmentalK uznets curve ands ustainable development》, David.Stern, 1996
[2]、夏光, 《外商投资的环境污染问题》,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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