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采购项目审计报告

2025-01-13

医院采购项目审计报告(精选6篇)

1.医院采购项目审计报告 篇一

医院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院采购管理工作,推进院务公开,深化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省、市政府关于政府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医院成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管理招标采购工作。招标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采供科、财务科、审计科、设备科、医务科、护理部、计算机信息科、总务科等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

(一)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招标及采购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调整医院采购管理规定;指导院内除工程类项目以外的设备、医疗器械、医用耗材与药品、总务物资、计算机软硬件及服务类等涉及经济活动的项目招标采购工作,研究招标采购涉及的重要事项;对招标申请书、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评标定标办法、评标专家名单等予以审核批准。

(二)医院成立采供科,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院招标采购的日常管理工作; 2.拟定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3.负责招标采购事项同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采购部门等的联系协调工作,上报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相关资料、文件;

4.负责院内招标采购相关工作:审核招标申请,明确招标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信息,发放招标文件,对参加投标的单位进行登记与审核,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专业人员进行招标和评标活动,协助合同签订,对招标结果进行备案。

第二章 政府集中采购

第三条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以下项目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原则上应进行政府集中采购:

(一)货物类单台、套、辆等单价金额或批量金额1万元及以上;

(二)修缮、装饰工程类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0万元及以上;

(三)系统集成、网络工程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

(四)印刷、出版单次采购预算金额3万元及以上;

(五)通用软件及专用开发软件单次或批量采购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

(六)医疗设备、器械单台、套金额5万元及以上或批量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

(以上目录具体按照广元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执行)

第四条

凡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达到其规定限额的采购事项,采购金额在十万元以下的,应按规定程序上报市卫生局,经市财政局审核后,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或市卫生局实行部门集中采购;采购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按规定程序上报市卫生局,经市政府及财政局审核后,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或市卫生局实行部门集中采购。

第五条

凡涉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属医疗设备类的按计划上报;其余项目(包括计算机、打印机等)原则上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6、9、12月份)申报。采供科每季度集中办理一次。确属需要紧急采购的项目,由使用科室申请,项目主管科室评价,分管领导审核,主管招标工作的领导及院长批准后执行,必要时提交院务会或院党委会研究。

第六条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院内申报程序为:使用科室申报→项目主管科室评价→分管院领导审批→主管招标的院领导审批→院长审批→必要时提请院务会或院党委会研究→按程序上报采购。其中,计划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申报程序为:使用科室申报→项目主管科室论证→分管领导审核→设备委员会讨论→院务会或院党委会审定→按程序上报采购。

第七条

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由使用科室和项目主管科室共同制定,经分管领导、主管招标的领导及院长审核后提交政府采购机构或招标代理公司或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制作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制定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做到无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

第三章 院内采购

第八条

以下采购事项实行院内招标采购: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事项。

(二)货物类单台、套、辆单价金额或批量金额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修缮、装饰项目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印刷、出版等项目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医疗设备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

(三)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事项,但情况紧急或特殊(如工作完成时限要求紧急,运行中的设备重要元器件更换,应急抢险等),为确保工作需要,采购金额在十万元以下的,报请院党委会集体研究,实行院内招标采购。采购金额超过十万元上的,应在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实行院内招标采购。

第九条

本办法第八条第(二)项规定以外的零散采购,经分管院领导、院长批准后,一般采取市场议价、询价的方式,由相关科室负责实施。

第十条

院内招标采购以竞争性谈判为主要方式,同时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也可以采取邀请招标、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跟标采购、定点采购等办法。

(一)竞争性谈判。医院通过网络等形式发布招标公告,邀请多家供应商(不少于三家)进行两轮或多轮谈判,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

(二)邀请招标。适用于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或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比例过大的项目。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的供应商。

(三)询价采购。向有关供应商(不能少于三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然后在报价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最优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适用于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项目。

(四)单一来源采购。适用于:所购商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首次制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购项目的后续扩充;或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或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需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

(五)跟标采购。适用于距上次采购行为在1年以内,需要从原有供应商处添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且市场价格变化幅度小的货物和服务。

(六)定点协议采购。

1.对于试剂、IT类耗材、医疗类低值易耗品、非网上采购医用材料、办公用品、印刷品、消耗性水电器材、日用百货、非医疗类低值易耗品等实行定点协议采购。由院采供科分门别类,以竞争性谈判等方式招标确定供货商;原则上1个合同期不超过2年。

2.对于医院基本建设工程类日常维修项目、日常标识标牌等广告宣传制作,由采供科以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等方式确定维修和广告公司;原则上1个合同期不超过2年。

3.定点采购的供应商候选人,可采取第一中标单位、第二中标单位和第三中标单位依次递补的方式。

第十一条 院内招标采购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使用科室向项目主管科室提出采购申请。

(二)项目主管科室根据使用科室提出的采购计划,会同使用科室一道共同论证,拟定论证报告;论证报告经项目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报分管招标工作的院领导及院长审批后提交采供科。

(三)招标领导小组根据项目主管科室提供的资料,开会研究该项目招投标事宜并确定招标方式和开标日期。

(四)采供科根据招标方式、项目主管科室对该项目的技术参数、配置、质量、交货日期(工期)及付款方式等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五)采供科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投标人报名;投标人按照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所有有效资质证件及投标项目相关资料。

(六)采供科组织投标人、评委进行评标。评委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对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评委与投标人逐一洽谈设备质量、配置、价格及付款方式等。评委经与所有投标人进行谈判,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后,直接确定中标人。评委全体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第十二条 评标专家由相关职能部门、临床医技科室等专家(代表)组成,必要时可外聘部分专家,分管领导原则上应作为评委(专家)参加。评委实行动态管理,每次开标前根据招标项目的内容抽调一定比例的专家参加评标,评委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任何人不得泄漏评委名单。

第十三条

采取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采购的项目,须由医院评标专家、纪检监审科、财务科共同参与实施;采取单一来源、询价、议价等方式的采购项目,须由项目主管科室、物资使用科室、纪检监审科、财务科、采供科共同参与实施。拟购入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消毒、灭菌药械等,须院感办进行资质审核后方可实施招标采购。

第四章 招标采购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招标采购纪律规定:

(一)参与招标采购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制度,严禁泄露有关情况和资料,或与他人串通损害医院利益或者他人利益。

(二)参与招标采购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供货单位的回扣、现金、物品和有价证券,不得接受供货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和营业性娱乐活动等。

(三)各使用科室或个人不得擅自实施采购行为,不得干扰招标采购工作。对于私自采购的物资,相关科室不予办理入出库手续,医院不予付款。

(四)凡违反本条前三款规定的,医院将依法、依纪给予处理。第十五条

属于本办法第八条第(三)项的招标事项,应邀请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派员监督实施。

第十六条

医院纪检监审科对招标采购活动的程序和过程实施全程跟踪监督;同时,招标采购活动接受全院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院采供科负责解释。

2.医院采购项目审计报告 篇二

一、审计机关对政府采购项目监督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 审计机关对政府采购工程、政府投资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进行了事后审计监督。通过对投入大、社会关注度高、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 促进了政府投资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加强了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促进项目的规范建设意义巨大。

一是审计监督是促进工程项目规范管理和提高投资效益的重要方法。通过对政府采购投资项目跟踪审计, 有利于提高项目论证的可靠性、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设计方案的合理性, 从而在源头上保证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 及时发现项目实施中的漏洞和问题, 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促进建设项目规范管理, 提高公共投资的质量和效益有着十分重要的实质意义。

二是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审计监督是对权力的制约、监督和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背后, 往往有着深刻的廉政问题, 潜藏着贪污受贿、决策失误、损失浪费等违法违纪问题。政府采购项目审计可以紧紧抓住项目决策、规划审批、招投标、质量安全管理等关键环节, 促进工程建设领域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促进政府采购项目的“阳光采购”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是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审计监督是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效保障。

二、审计机关与其他监督部门在审计监督中的关系应当理顺

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 涉及面广, 政策性强, 需要多个监督部门协同配合, 发挥政府采购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 共同履行监督职能, 逐步建立起一种规范的监督检查机制, 为各项规定的贯彻实施提供保障。《政府采购法》第68条规定“审计机关应当对政府采购进行监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各当事人有关政府采购活动, 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应当找准自己的位置, 理直气壮的履行职责, 为当地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同时, 加强与财政、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密切配合, 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通报情况, 研究对策, 在不同的行业范围内发挥专业优势, 发挥联动效应, 形成监管合力, 促进政府采购项目规范实施、有序运行。在此基础上, 分工协作、加强沟通, 共同把政府采购审计监督工作搞得更好。

三、审计机关应从源头参与, 关口前移

审计机关提前介入, 从源头参与政府采购各个环节, 确保招投标工作公正、公开、公平进行, 防止弄虚作假、暗箱操作, 对促进廉政建设有着重要意义。主要是对标底审查, 对招标文件及标底的定额套用、取费标准、材料价格等内容严格把关, 以确保其客观、合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审计人员还应配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查招投标程序的合法性及操作的规范性, 避免开标、评标、定标过程的主观性、随意性, 审查招标小组评标办法的合理性等。

四、应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的审计

项目招投标后, 建设单位与中标的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建设合同是承包方进行工程建设, 发包方支付工程价款, 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有效依据, 也是确保工程质量、进度、造价的关键文件。这个阶段看似简单, 实际上合同签订的是否严谨对后期结算影响很大。

该阶段审计监督主要工作:一是严格审查工程建设是否遵守“先订合同, 后施工”原则;二是审查合同的订立是否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为依据, 有无超计划、超标准擅自订立建设合同的现象;三是审查合同条款是否齐全严谨, 对于质量标准、工期进度、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是否明确;四是审查合同是否对工程分包作出了相应的资质、能力、范围等规定, 对承包方擅自转包、或将主体工程肢解后分包等行为, 是否明确了严厉的处罚措施及相应的责任追究办法等。审计机关应当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进行审计监督, 确保政府采购资金的结算真实、有效。

五、对加强政府采购审计监督的建议

1. 法律法规保障审计监督的独立性

《政府采购法》第68条规定“审计机关应当对政府采购进行监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各当事人有关政府采购活动, 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我国审计工作正在不断走向公开、透明, 成为采购人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的一个重要平台。目前, 政府采购审计报告及审计结果的公开只是完善政府采购审计监督的第一步, 仍带有浓厚的政府内部监督色彩, 既要监督政府又要受政府领导, 审计结果和报告的公开还处在起步阶段。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审计监督, 还必须明确审计部门的独立审计地位, 确保审计监督全面公开、透明。

2. 健全政府采购项目审计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责任追究制度执行的监督力度及审计建议事后执行的监督力度, 通过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项目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明确法律责任, 使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具体和规范化, 实现“谁决策, 谁负责”的审计监督目的。对发现问题的政府采购项目要一查到底, 坚决依法追究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直接责任, 对于审计中发现的投资浪费现象要坚决予以揭露和制止。审计机关应该要求被审计对象对审计调查结果及建议做出反应, 制定或采取措施加以改进。这样, 责任追究制度才能够真正的得以体现。

3. 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 提高专业素质

3.医院采购项目审计报告 篇三

【关键词】医院工程项目;审计信息化;建设

随着我国医疗卫生行业改革的深化,一大批医院工程项目如医技大楼、住院大楼、病人康复中心、综合大楼等医院工程项目纷纷建成投入运行。这些项目投资额一般比较大,动辄上千万甚至上亿元,由于医院建设医院工程项目有着建筑行业通行弊端,工程大,时间长,使审计工作范围更广,工作量大增。因此,加快医院工程项目审计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可以对医院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和评价,有利于促进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提高医院投资效益的作用。

一、医院工程项目审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作用

通过在医院工程项目审计实践中采用信息化技术审计,可以极大地提高审计的效率,锁定目标,实现精确打击。与传统审计相比,避免了传统审计用人工大量地看账看资料,耗时费力的不利局面,有效地增强了审计部门发现问题的能力。信息化审计方法可以广泛运用在各种工程软件、数据库的平台基础上,通过对后台数据的分析,提高了审计技术生产力。

通过运用信息化技术,均可在审计实务中发挥重要作用,如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改扩建办公楼、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新建办公楼,上海仁济医院等等,发现了建设单位违规应招标未招标、违规发包工程给无资质单位、超额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串标围标、工程结算不真实等问题,对相关单位进行了处理处罚。

二、医院工程项目审计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1.工程造价不利于审计信息化规范管理

医院工程项目一般专业性比较强,而且目前的工程造价由于各个行业不同而导致造价定额不同,并且定额种类烦琐,造成了从事医院工程项目的审计人员对于各种定额掌握程度不深。同时困扰审计人员的还有诸如非标项目的定价问题、材料的价格问题等,如何将这些价格收集和统一也对信息化规范管理造成了不小的难度。

2.信息不对称影响了医院工程审计效率

审计机构在医院工程审计过程中,由于与建设单位及其过程参与各方没有一个统一的信息目录,无法形成信息交换体系而导致信息共享性差,导致单个计算机成为信息孤岛。医院工程审计的过程中的审计信息不对称,严重地影响了医院工程项目的审计效率。

3.资料来源渠道有限而致使结果失真

我国许多医院工程审计工作还停留在手工审计阶段,还依赖于纸质文档,如合同文档、图纸变更文档以及签证等。这样就使得审计信息的查找渠道过程繁杂、渠道不畅,并且最终收集到的信息结果还容易失真。

4.从业人员知识结构难以达到信息化的要求

审计专业人员应该有相应的工程专业基础,并且综合多方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应该懂得经济、法律、管理以及计算机等知识,而从我国当前从事这一行业的人员并没有规定严格的知识体系,而且从整体上来看,其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也很难达到标准要求,执业水平个体差异相差也比较大。

三、医院工程项目审计信息化建设的改善策略

1.建立健全医院工程项目审计管理系统

建立健全医院工程项目审计管理系统的管理对象为项目建设单位,审计管理点以项目实施过程,并构筑一整套处理流程:分析医院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包括医院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招投标、投资控制、资金管理等环节。重点运用计算机对医院工程投资审计的跟踪审计方法,为规范医院工程投资审计业务、增强医院工程投资审计监督能力,加大信息化环境下医院工程投资审计力度和深度、切实提高审计质量和审计效率,通过采取不同的工作流对业务进行管理。应用信息共享和工作流机制,使得医院工程项目审计业务做到标准化和规范化,消除医院工程项目审计执行过程中的个体差异。

2.建立健全审计信息门户和医院工程审计窗口

随着医院工程项目审计的不断深化使得审计成果的日益累计,审计手段不断创新迫切需要一个平台来展示,以便于审计人员研究、学习、交流和拓展。从医院工程施工企业角度看,建立健全企业门户网站的医院工程审计窗口可提供个性化的信息搜索、访问和分析功能,帮助审计人员获取有价值的信息,通过分析和判断从而降低审计成本、提高审计绩效。

3.建立核心数据库

首先是法规资料库。在这个资料库中应涉及到医院工程项目所有的法规资料,高度融合法规与信息技术,并借助审计管理信息系统,完善法规资料库的查询和检索,并对法规资料及时更新和维护。

其次是财务数据库。基于企业现有的信息系统基础上开发、集成审计功能模块,实现财务数据与医院工程项目数据自动导出对应,比如,相类似医院工程项目的技术参数和造价、甲方供应才来财务数据和造价以及资金支付财务数据和施工进度等之间的关系,为构建本区域的医院工程项目造价指数、想买卖投资估算的数学模型打下基础。

最后是医院工程造价信息库。随着医院工程审计业务资料的积累越来越丰富,可构建“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等专业的综合单价数据库,将以往已完医院工程项目造价资料存储起来,与国内外先进水平对标。同时,可对各专业造价信息进行趋势及关联分析,从技术经济的角度优化医院工程管理,实现科学决策。

4.改善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体系

医院工程审计信息化需要大量高科技和人才来支撑,高科技只有依靠人才才能完成最终的信息化审计工作。因此,在信息化爆炸时代,医院工程审计人员要树立急迫感,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和调整知识结构体系,掌握新的前沿的信息技术。同时,审计部门应对人才培养加以重视并引进专业人才,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医院工程审计信息化的发展,才能为提高医院工程审计信息化效率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李飞,周和生.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信息化的构想[J].建筑经济,2013(8)

[2]冯彦.工程审计信息化初探[J].财经界(学术版),2013(7)

4.医院采购项目审计报告 篇四

http:// 2004-08-02 10:14:29.0 中国政府采购网

•案例背景

随着政府采购规模和采购范围的不断扩大,服务类项目的采购需求也在逐年增加。2003年底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新区审计局委托,对“新区政府财力投资建设委托审计、审价中介机构”进行了公开招标。该项目的采购目的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向社会中介机构购买建设项目的审计、审价服务。这是一个典型的服务类采购项目,开创了新区通过招标方式购买审计、审价服务的先河,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的反响。

二、招标过程

⒈ 采购方式的确定

由于该项目是为政府财力投资的建设项目提供审计、审价服务,为此需要建立一个公平竞争的机制,让社会中介机构都能参与到这场竞争中来,通过竞争使最具实力的社会中介机构能脱颖而出,从而保证新区政府财力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审价工作的质量。另外,根据新区政府财力投资规模和审计、审价项目的实际工作量,本次招标将从众多社会中介机构中确定 6家审计中介机构和10家审价中介机构。为此,我们采用了公开招标的方式,在浦东新区政府采购网和上海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了招标公

告,为社会中介机构参与竞争创造了条件。从报名的情况来看,共有52家社会中介机构报名参加,其中不乏上海地区知名的审计、审价机构,取得了原先设想的效果。

三、评标方法

由于本项目属服务项目类采购,因此在评分项目的设置上,要针对中介机构的特点来进行设置,即着重从中介机构的资质等级和专业人员的结构状况、执业资质、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评价,才能对中介机构的内在实力作出一个比较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另外,为使招标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得到充分的体现,本次评标采用两阶段评标。第一阶段评标主要是根据投标文件对投标中介机构的基本情况和拟参加委托审计、审价人员的情况进行综合打分,按得分高低,“审计”项目取前10名中介机构进入

第二阶段评审,“审价”项目取前15名中介机构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第二阶段评标主要是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复核,这样一方面可以了解该中介机构在以往审计、审价工作的质量,另一方面也可对投标中介机构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进行确认。最后将两个阶段评标所得分相加,并按照得分的高低,分别确定6家审计项目中标单位,10家审价项目中标单位。

1、第一阶段的评标的内容设置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投标中介机构基本情况。对投标中介机构基本情况的评审,我们着重从投标中介机构资质等级、注册资金、从业人员文化程度、财务状况、业绩等几个方面进行。

(2)对拟参加委托审计、审价人员的综合情况进行打分。为保证今后委托审计、审价项目的质量,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中介机构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今后参加委托审计、审价项目工作人员的名单,并提供这些工作人员的年龄、文化程度、执业资格、从事审计、审价工作的时间,然后对以上几项进行逐项打分。通过对以上两个方面进行打分,可以对投标中介机构的基本情况有一个全面、客观的了解。

2、第二阶段的评标。为了解投标中介机构以往审计、审价工作的质量,以及确认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我们对档案资料进行抽查,并综合抽查情况逐项进行打分。

3、监标

由于本项目是自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成立以来首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向社会购买建设项目审计、审价服务,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的反响。为此,我们在招标过程中的资质审核、开标和评标等重要环节,邀请新区监察委成员进行了监标,从而有力地保证了整个招标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4、公布预中标公告和正式中标公告

在评委评出预中标中介机构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及时在市、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预中标公告,公示期结束后,发布正式中标公告,并给中标中介机构发中标通知书。

三、经验体会

1、本项目是服务类项目,根据项目本身的特殊性,如何制定一个科学、可行的评标办法来选择具有一定人才优势、合理的人才结构的社会中介机构是本次招标成败的关键。因此,我们在评标办法中除了对投标中介机构的资质情况和档案抽查情况进行打分外,还对今后拟参加审计、审价项目的人员的年龄、文化程度、执业资格、从事审计、审价工作经验等基本情况综合打分,这样对投标中介机构实力有一个比较客观、公正和全面的了解,防止了主观臆断、打招呼走关系所产生的弊端,为保证审计、审价项目的质量提供了前提保证。

2、采购人应将采购项目所涉及的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各种相关信息尽可能完整地提供给政府采购中心,使政府采购中心在评标项目的设置和评标办法的制定上更具有针对性。

3、在评标项目的设置上要尽可能设置可考量的指标,以避免

出现凭个人主观印象进行打分的现象。

四、后记

5.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 篇五

中标文件编号:

签订合同号:

采购项目名称:

中标(增量)金额:

元 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年月 日 验收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单价 数量 生产厂家 备注

检验测试记录:

验收小组意见: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盖章)

****年**月**日 采购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供应商签字:

(盖章)

****年**月**日 监督人员签字:

(盖章)

****年**月**日

6.医院预算审计报告 篇六

一、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人员情况

省某医院成立于××××年。其主要职能是:〔此处省略〕。

目前,省×××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对外,称[此处省略],法定代表人为×××;对内,属〔此处省略〕,现有正式职工××人,另有×名离退休兼任人员。主要收入来源包括:〔此处省略〕。

(注:被审计单位成立时间、主要职能等内容并非所有审计报告的必备内容。上述内容对审计结论有影响、对审计报告有价值的予以表述,否则可不表述。)

(二)××××至××××年财务收支情况

1.××××年总收入××××万元。其中:拨入专款××。×万元,财政补助收入××万元,事业收入××××。×万元,其他收入××。×万元。总支出×××万元,其中:拨市州管理中心经费××万元,事业支出×××万元,上缴上级支出××万元。

2.××××年总收入××××。×万元,其中:××××拨入专款×万元,财政补助收入××万元(××××拨款),事业收入××××。×万元,其他收入 ××。×万元。××××年总支出×××。×万元。其中:拨市州管理中心经费××。×万元,专款支出×。×万元,事业支出×××。×万元(人员公用支出 ×××。×万元,××支出×××。×万元),上缴上级支出××万元。

3.截止××××年年底,省某医院总资产为××××。×万元,其中:负债×××。×万元,净资产××××。×万元。

4.银行开户情况:截止××××年底,省某医院会计报表反映银行存款数为××××××××。××元,具体由以下构成:(1)在C支行开设一个基本户,账号×××××××。××××年末,存款余额为 ×××××××。××元;(2)在D支行开设一个定期存款户。账号××××××××,××××年末,账面余额为××××××。××元;(3)××××年 ××月,在××××××开设专户,××××年末余额为××××××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情况表明:此次审计,省某医院提供的会计资料比较完整、真实;财务管理比较集中,坚持了“一支笔”审批制度,建立了相关财务管理办法和制度,财务管理水平逐年提高,××××年至××××年的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真实、合法。但是,在财务收支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三、审计查出问题及处理处罚意见

(一)无证收费×××××元。××××年,省某医院对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管理中心、各××××单位下发了《关于开展×××××的通知》(鄂××发〔××××〕×××号),该通知规定,“〔此处省略〕”。根据该文件规定,省某医院对××家××单位收取××××年检费×××××元。经审计核实,此项收费未报省物价局审核并办理收费许可证。

无证收取××××年检费,违反了《XX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同时根据该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无证收费属违规收费行为。根据《XX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责令立即停止违法活动,将非法所得退还原缴费者,无法退还的,予以没收”的规定,省某医院应立即停止违规收费行为,在收到审计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非法所得退还原缴费者。

(二)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元。其中:××资金×××××元,××费×××××元,其他资金×××××元。主要是:

1.××××年×月,应××××中心要求,省某医院汇×××××元到长春市××××中心,用于购买××××。××月份,省某医院在××支出中国共产党列报购×款×××××元(含保险费),并记入了固定资产。此××一直由××××中心使用,××××年办理了移交手续。

2.××××至××××年,省某医院先后两次拨给××市人民政府驻XX联络处资金共计××××××元。经核实,此项资金在“公务费--会议费”中列支,占用了××资金。

3.××××年×月,省某医院在“管理费用--办公费”中列支购×××及耗材款×××××元,未作固定资产入账。据省某医院解释,此资金是“支援××××办公用”,占用了××资金。

4.××××至××××年,省某医院在 “上缴上级支出”中,共支付×××赞助款×××××元。其中:××××年××××××元,××××年×××××元,占用了其他资金。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违反了《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考试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4号)第六条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有关问题的规定。根据《XX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的,可处以10%的罚款。对于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元的行为,处以10%的罚款,计××××××元。……

(五)在收取×费、××费和××收支结算过程中,违规使用现金,金额达××××××。××元。具体情况是:

1.××××年,省某医院共对××家单位以现金方式收取×费××××××元,占当年实收×费的×。×%;

2.××××年,省某医院共对XX家单位以现金方式收取×费××××××元,占当年实收X费的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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