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矿石转站合同

2024-10-16

铁路矿石转站合同(共3篇)

1.铁路矿石转站合同 篇一

2014年部分中转站及公厕管护承包合同

甲方:固原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 乙方:

为推行固原市垃圾中转站的市场化运作,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招标结果,甲乙双方恪守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中转站管理制度;

2、公厕管理制度;

3、乙方的投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第二条 监管单位

甲方负责对乙方承包的垃圾中转站、公厕的实施监督管理,按时给乙方拨付费用。

第三条 承包范围

1、作业范围:公厕 个、垃圾中转站 个(……)。

2、作业项目:负责以上公厕、中转站的运行管理、卫生清扫保洁、设施维护、秩序管理等。

第二章 承包事项

第四条 负责公厕、中转站责任区内的卫生清扫保洁。第五条 垃圾中转站及公厕设备、供水管道、洁具、便池、蹲便等设施的管护维修。

第六条 垃圾中转站内沉淀池、水池、翻斗坑等的定期清洗及垃圾清掏,负责联系清运车辆驾驶员将垃圾及时清运。

第七条 垃圾中转站及公厕周围50米范围内道路清扫保洁及绿地树木浇水、修剪、施肥、除草、病虫害防治、防火等养护。

第八条 制止、协助查处责任区内各种损坏公用设施和不文明行为,维护正常秩序。

第九条 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造成的环境污染和设施损坏进行及时处置。

第十条 做好各种重大活动(包括国家、自治区、市大检查)及重大节假日甲方安排的各项重点工作。

第三章 承包作业服务要求

第十一条 作业时间

夏季:凌晨5:00—晚上22:30 冬季:凌晨5:00—晚上21:30 第十二条 作业质量标准:

1、每天早晚对厕所进行彻底清洗一次,并做到随脏随保洁;

做到“九洁”(顶棚、墙壁洁、地面、蹲台、便池洁、挂衣钩洁、标牌、灯具和厕所环境洁)、“八无”(无乱写乱画、无蚊蝇蛆、空气流通无臭味、地面蹲台便池无污物、便池无粪渣、尿咸污物、无便纸、各种设施完整无破损,厕所内地面无积尿、积水、结冰、乱堆杂物);物品摆放整齐,各类设施完好、无损坏和丢失,水管、水龙头运行正常;公厕管理人员要服务周到,无乱收费。

2、中转站及公厕周围环境干净舒适、环境优美,秩序良好,车辆停放有序,无摆摊设点。

3、中转站及公厕周围绿地树木养护精细、及时,无病虫害生长健壮,成活率98%以上。

4、中转站及公厕设施管护及时到位,做到完好、整洁,无损坏、乱写乱画。

5、中转站及公厕清扫、保洁作业时要做到文明、礼貌、有序、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污染和对市民生活的影响,清扫保洁作业时间必须按管理制度规定的时间执行。

第十三条 在协议期内,公厕的一切设施,由乙方负责管理,并保证各种设施正常使用,如有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所产生的水、电费、取暖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公厕卫生管理所需的工具,清洗消毒剂和水嘴、阀门、灯泡等易损件,由乙方自行购买或更换,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四章 服务承包期限

第十四条 服务承包期限为三年。自2014年 月 日起至

2017年 月 日至。

第五章 承包经费

第十五条 本合同总承包费用为

元,每月费用为

万元,月底按完成的工作量的考评情况据实进行结算。总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工作服、劳保、意外伤害险、清洁用具及水费、电费、取暖费等。办公用品(桌子、椅子、床)由乙方购置,合同期满后交由甲方管理。

第六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在承包期内,管护费用甲方必须在财政拨款到帐后一周内拨付到乙方的帐户。

2、甲方按照单位的相关制度对乙方管理质量、管理措施、人员配备、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考评,有权查阅、复制乙方的管理资料,但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作业。

3、甲方每月将检查考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检查考评结果作为每月给乙方发放和扣除承包费用的依据。

4、甲方有权协同劳动监察部门对乙方用工情况进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保障作业人员的福利待遇。甲方不承担乙方与用工人员之间的任何纠纷责任。

5、遇重大活动或检查突击任务需要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

方做好重点保障工作。

6、在协议期内,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工作内容委托给第三方,如乙方擅自转让给第三方对公厕进行管理维护,由此造成乙方以及第三方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甲方一旦发现乙方有上列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双方的拍卖协议,并不退还乙方缴纳的保证金。

7、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协议期满后,厕内设施用具齐全,无任何赔偿责任时,甲方将无息退还乙方,否则甲方将在其管护费用中扣除相应赔偿金额及处罚金额。

第十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在承包期内,乙方有权领取应得承包费,但乙方需提供相关的票据。

2、乙方必须按照固原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垃圾中转站管理制度》、《公厕管理制度》的质量标准进行作业,如达不到标准按照《制度》规定接受处罚。

3、乙方及其雇用的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如果乙方及其所雇用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4、乙方必须根据国家、省、市和本市环卫主管部门颁布的各项作业规范、安全规范、质量标准,建立自身的运营管理机制及质量检查机制、实行自查自纠,并定期向环卫管理部门通报执行合同情况;若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在采取措施补救的同时,当日应向甲方报告;若出现紧急事故,应在2小时内报告。

5、乙方必须按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与企业员工确立合法的劳资关系,签定用工劳务合同,并为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手续。若员工发生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处理,一切经济损失和各项费用由乙方自理,与甲方无关。

6、乙方须按时支付作业人员工资,作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社会最低工资标准。

7、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通知的相关活动及会议,汇报管理情况,完善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8、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及劳动监察部门的管理、监督及检查,根据需要提供相关的检查文件和资料,乙方不得阻扰检查人员的检查工作。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活动的突击任务,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安排。若不服从安排,甲方可将其作为不良记录,一年中如不服从安排达三次以上的,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9、乙方必须对企业员工进行道德教育和工作培训。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环卫作业操作规程。

10、乙方应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作业能力,提高企业运营管理实力,保持、提高中转站和公厕管理作业资信等级。

11、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在乙方无不良作业记录的情况下,通过公开招标,乙方有相应的优先权。

12、乙方有权对甲方工作人员在检查考评乙方作业质量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向甲方举报。

1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所承包的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肢解分包给他人。

第七章 质量考评

第十八条 承包期内,根据本合同中公厕、垃圾中转站管理标准,甲方组织考评人员负责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作业质量进行日考评。

第八章 违约责任及奖罚

第十九条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依据情节严重程度,甲方有权临时接管乙方承包的项目,并取消承包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壹万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一条 乙方作业质量达不到标准,按照《垃圾中转站公厕管理制度》进行处罚,乙方不能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相关活动及会议,每次处罚现金200元。

第二十二条

乙方对设备未及时保养造成损坏无法正常运行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并处罚维修费用20%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

当月管理中同样问题出现三次以上的,对乙方处罚现金1000元。

第九章 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第二十四条 由于国家政策或自然因素等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视为合同中断。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承包项目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善后清理工作。甲方应为乙方撤离现场提供必要的条件,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第二十五条 合同终止:如乙方在承包期内没有发生违约,甲方将在承包期满一个月后,无息退还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七天内,根据甲方委托承包事项,办理接管移交手续。

第二十七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 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分送有关单位。

第三十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0954-2031779

联系电话:

时间:2014年 月 日

时间:2014年 月 日

对外承包垃圾中转站和公厕管理制度

一、人员职责

1、态度和蔼,文明服务,不得与市民发生纠纷;

2、保持管理间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无杂物;

3、保证公厕内外设施完好,无损坏和丢失,清洁工具齐全;

4、公厕卫生达到“九洁”、“八无”标准。(“九洁”即:顶棚墙壁洁、地面蹲台便池洁、挂衣钩洁、标牌灯具和厕所环境洁;“八无”即:无乱写乱画、无蚊蝇蛆、空气流通无臭味、地面蹲台便池无污物、便池无粪渣、尿碱污物、无便纸、各种设施完整无破损,厕所内地面无积尿、积水、结冰、乱堆杂物);

5、及时修理损坏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6、按时开放,配合驾驶员做好垃圾清运工作;

7、严格管理,制止不按规定倾倒垃圾的行为;

8、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9、着工作服、戴上岗证,做好记录;

10、服从管理,接受监督,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二、处罚标准

1、免费公厕乱收费一次扣罚100元;

2、未按规定时间开放一次扣罚100元;

3、公厕地面不洁,有蝇蛆、散落便纸、地面蹲台有污物粪便一次扣罚50元;公厕墙面、窗台、门框等设施有尘土及玻璃不干净的一次扣罚30元;

4、水厕便池、水池等设施有水锈、尿垢粪便,影响正常使用的一次扣罚50元;

5、冲洗不及时有臭味,墙壁隔板有乱涂乱画的一次扣罚20元;

6、管理间凌乱不整洁,乱堆乱放杂物的一次扣罚100元;

7、周围50米内卫生差的一次扣罚20元;

8、垃圾中转站门口停放车辆影响车辆清运垃圾的一次扣罚

50元;

9、工作中不着工作服、不佩戴上岗证的一次扣罚100元;

10、垃圾中转站有闲杂人员捡拾垃圾一次扣罚100元;

11、管道不畅和设施损坏不及时修理,无法正常运行的被甲方通报一次处罚500元;

12、在卫生检查中清洁不彻底,被上级机关和领导点名批评以及新闻媒体曝光的一次扣罚100-500元。

2.矿石加工的合同 篇二

乙方:

为了把甲方在生产过程中筛选出的大块矿石能进行破碎,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协商,就矿石加工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生产场地。

2、甲方负责对矿石加工提出技术要求。

3、甲方负责对乙方生产现场进行管理监督。

4、甲方负责把矿石运送到乙方生产场地,并把加工后的成品及时倒运,以免影响乙方的生产,乙方不承担运输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5、甲方负责对加工后的矿石进行过磅计量,入库保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

2、乙方所需的设备车辆及劳保防护用品由乙方自行配置。

3、乙方负责支付用电费用、氧气、乙炔、液化气的费用。

4、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三、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证日产量(每天不少于500吨)。

四、加工费结算价格为15元/吨,每月月底凭过磅单现金结清加工费。

五、承包期限:暂定 ,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签。

六、在合同签订后

七、如发生争议,由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八、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3.矿石开采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篇三

甲方:海南中水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蓉城直属公司 乙方:

签约地点:贵阳

签约时间:2012年7月日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为了完善、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如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露天铝土矿开采项目

2、工程地点:清镇市站街镇小河村、友滩村矿区内,燕垅林歹矿区。

3、工程内容:盖山剥离、矿石的开挖。

4工程量:按甲方提供的作业点,每年完成 350—400 万吨矿工程量。

二、工程承包方式

本露天铝土矿开采工程实行劳务承包制,包工包料、自负盈亏。

三、协议工期

1、开工日期:2012年7月28日(以甲方下达进场通知为准)。

2、竣工日间:按甲方提供的作业点基本开采完为竣工日期,1

(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政策性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四、劳务施工包干单价

1、所有矿石:结算单价为每吨28元。

以上单价为露天开采,乙方负责将矿石转运至一公里以内的矿坪堆放。

2、土方单价10元/立方米,石方单价20元/立方米(一公里以内的运距,本单价为自然方单价)。

五、工程量计算方式、结算方式及付款时间:

1、矿石计量方法:

矿石以甲、乙双方监督过磅的单据为准,双方签字的过磅单据为结算劳务工程款的依据。

2、土石方计量方法:土石方计量方法以甲、乙双方现场管理员共同计量的单据双方签字的凭证为结算劳务工程款的依据。

结算方式:甲方每月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85%的劳务工程款,下月补足上月15%,以此类推。

3、劳务工程款结算及支付时间

甲方每月25和中铝公司结算后6日内为支付劳务工程款时间。

六、施工所需要的原材料供应

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需要的爆破材料(炸药、雷管、导火绳等)、油料由甲方提供,但费用由乙方承担。月底结算时扣出,单价按市场价计算。

2、乙方在施工期间所需要的生活用水用电,由甲方负责协助

联系解决,但所购电、水设施及使用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开挖的土方、石方及矿石,由乙方负责在作业点一公里范围内堆积和处理,其转运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环保等方面的干涉及由此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乙方将矿石装上甲方的车辆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己承担。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乙方在作业中的安全、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2、处理和协调好周边村组及村民关系,排除外围干扰,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如因征地、补偿、林赔、爆破等原因造成的纠纷和赔偿,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必须按照规定,办理有效、合法手续。

4、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如因甲方未取得合法手续而导致有关单位干涉或发生其它纠纷造成乙方停工损失和对当地农民的赔偿由甲方全部负责。

5、甲方及时安排运输车辆运出乙方所开采的矿石,以便乙方采的矿石能及时堆入坪堆积,甲方提供足够场地堆放乙方每月的进度数量。甲方发运矿时,由双方派人员计车、计量并签字。

6、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超出3日的,则每停工1日,甲方向乙方补偿的标准如下:挖机:每台每天1500元;装载机:

每辆每天900元;空压机:每台每天200元;运输车辆:每辆每天400元;施工及管理人员每人每天100元(以双方登记的机械数量及人员数量为补偿依据)。

7、如果甲方延期超出10个工作日还不能支付乙方劳务工程款,乙方有权交所开采的矿石变卖处理,抵劳务工程款,甲方应无条件同意及提供外运的相关手续,乙方变 卖矿石时须甲方的管理人员在场签字,并按变矿石70%结算。

8、乙方和甲方履行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解除乙方施工队,如甲方更换施工队,甲方赔偿乙方500万。

九、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合理指挥及调度,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操作规范》施工作业,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按照发放民工工次。

2、如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及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3、配合甲方做好安全、技术、计量、资料等工作。

4、该工程属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按国家安全法执行。

5、对进入场的机械设备和施工管理人员进行登记和保险,并将登记和保险的手续复印一份送甲方备案。

6、施工过程中应特别注意施工区域周边红钱以外的青苗、树木的保护和森林防火,如因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本工程不得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8、乙方必须将高品位和低品位的矿石分开堆放。

十、保证金

1、乙方应向乙方缴纳保证金计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整)。

2、为了使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平等,乙方向乙方交纳的肆拾万元保证金,甲方用该矿山所有的矿石向乙方提供担保。

3、保证金的返还方式:每月结算劳务工程款时,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每吨矿石返还乙方3元钱的保证金,直至返还完肆拾万元止。

十一、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如果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工程价款1%的违约金。

2、如果在2012年8月10日前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进场正常施工,甲方全额退还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银行货款利息的3倍补偿给乙方。

十二、其它约定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交《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同时制定月施工计划交甲方备案。

2、乙方施工所用的机械设备及工程车辆,应列清单报甲方备

巡查,乙方在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也应造册送甲方备案。

3、甲方为方便工程施工需调用乙方机械设备时,应取得乙方同意,有偿使用,具体费用由双方协商,甲方在支付乙方当月劳务工程款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十三、本合同争议解决方法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管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产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为劳务承包合同,国家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2、本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从甲方下达进场通知之日算起。本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年月日

【铁路矿石转站合同】推荐阅读:

垃圾中转站的管理难点08-15

快递中转站管理制度08-29

上一篇: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信息下一篇:徐志摩的爱情诗

本站热搜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