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治超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1篇)
1.源头治超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篇一
货运源头专项治超的工作方案
按照承治超办字[20xx]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我局货运源头专项治超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根据《省治理公路限超运输办法》的规定,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公路基础设施为目的,以落实源头装载监管责任为重点,按照“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将治超工作纳入我局的日常工作内容,提高治超水平,不断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加快我县治超长效机制建设。
二、工作目标
以源头为重点,通过对货源单位的严格监管,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行为,维护道路运输秩序,使超限超载现象和货运市场秩序明显改善,促进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和全县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货源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源头管理。货源单位要配备必要的.计重设备,严格执行货运车辆称重检测规定,对企业的车辆状况、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健全治超机构,公开相关制度,要积极配合运管执法人员开展货运源头治超监管工作。
(二)加强应急保障,确保源头治超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治超工作需要,为预防货运源头治超期间可能发生的运力紧张、聚众闹事等突发性事件,各乡镇工业企业要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确保货运源头治超专项工作顺利开战。
(三)建立健全舆论监督机制,推动治超工作的舆论宣传工作日常化,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意义与目的、治理标准与措施等主要内容,准确把握治超宣传报道的导向性,形式上充分体现治超宣传报道的广泛性,将宣传面延伸到重点工业企业。通过宣传工作的有效开展,使治超工作得到企业的理解与支持,保持了正面舆论导向,减少和防止治超过程中出现的暴力行为,为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推动治超工作深入扎实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加大货运源头监管力度,规范运输市场。认真组织开展进驻和巡查工作,以路面巡查、源头企业巡查为主,对经检查、新闻媒体曝光以及严重违反《省道路运输条例》行为的重点货运源头企业采取进驻监管,依法对货源单位及车辆的超限超载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制止,责令纠正。
(五)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治超法律法规深入人心。要明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为目标,紧紧围绕“依法治超、和谐发展”为主题,认真组织《省道路运输条例》的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络等载体,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扩大《条例》普及面,做到家喻户晓。
(六)建立健全领导例检制度,严格责任倒查,要建立货运源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定期检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明察和暗访,发现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工作不利的乡镇及企业,要开展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查获已出场(厂)违规超限超载车辆的,货运源头治理机构严格按照责任倒查的程序,对货源单位进行责任追究,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区域和加强货物源头监管力度行动,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安全畅通的重要举措,我局充分认识超限超载的严重危害性和重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树立“抓治超就是抓科学发展”、“抓治超就是抓优化环境”、“治超不利、无路可走”的思想,顾全大局,着眼长远,切实抓紧抓好,务必抓出成效。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宣传等工作。
(二)加强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治超氛围
我局将继续加大治超宣传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注重治超工作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治超宣传教育力度,把宣传教育贯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全过程。要加大对专项整治成果、正面典型事迹宣传报道力度和非法超限超载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全力支持治超工作的良好氛围。
2.源头治超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篇二
在过去的2011年, 全省各级运管机构严格按照省交通运输厅部署, 认真落实《安徽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专项工作方案》, 争取政府主导, 坚持立足源头, 全力开展进驻、巡查工作, 推动了货运源头治超持续、深入的开展。
两年内取得好成绩
2011年, 安徽各地对重点货源单位进行了重新核查和调整, 部分已关停或治超形势转好的货源单位不再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目前重点货源单位共1490家, 其中进驻119家, 巡查1371家。一年来, 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54.23万人次, 巡查里程356.72万公里, 检查货源单位23.12万户次, 纠正货源单位违规行为1.35万次, 恢复改装车辆8155辆, 其中强制恢复2418辆, 自行恢复5737辆, 4650名违规驾驶员被计分, 其中62人被计满20分, 190人接受教育培训,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吊销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20本, 严厉打击了恶意超限超载, 巩固并提升了已有治超成效, 平均超限超载车辆出场 (厂) 率被控制在6%以下, 萧县平山口、凤阳县等地区源头治超基本实现“全覆盖、零超载”, 源头治超取得初步成果。
去年以来, 安徽省治超领导小组货运源头治理组在巩固成绩的基础上, 着重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按照“重点突破、全面铺开、分级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积极引导、督促各级运管机构在毗邻地区或重点区域开展各种联合行动, 保障源头治超区域平衡发展、持续推进。目前全省区域联动已经全面铺开, 初步形成15个省内和3个省际联动片区, 其中阜阳、六安、淮南三市六县区开展的南照区域专项行动, 蚌埠、淮南、滁州三市四县区联合开展的马城及周边地区联合行动, 以及合肥、六安两市两县区多部门开展的合六路联合治超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屯溪区、天长市、郎溪县还分别与浙江、江西、江苏省相邻县市开展了省际联合执法行动。
二是科技治超进展顺利。货运源头治超管理系统应用范围逐步扩大, 已完成平山口、阜阳南照、六安霍山、铜陵董店、滁州凤阳5个联系点及6个相关市处的软硬件安装和调试, 基本实现省、市、县数据互联。目前系统运行稳定, 效果明显。此外, 上述5个区域和淮北、淮南、天长等市县部分货源单位已实行视频监控, 可对车辆进出场、装载现场实施全面监控。
三是制度建设继续完善。在货运源头治超实行驻站、巡查和抄告制度的基础上, 根据工作实际, 省运管局起草了《安徽省道路货运源头治超约谈制度》, 并以省治超办文件印发。约谈制度要求各级运管机构根据货源单位、运输企业违法违规的不同情节, 分级组织实施约谈, 督促相关企业认真整改, 防范和遏制企业及驾驶员违法超限超载行为。2011年, 全省各级运管机构共开展约谈993户次, 其中约谈货源单位371户次, 约谈货运企业622户次。
四是创新措施不断深化。省运管局将货运源头治超和交管站职能转变结合起来, 在淮北市、滁州市所辖天长市和凤阳县先期开展交管站货物运输管理工作规范试点工作, 要求交管站在建立企业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货运行业管理的基础上, 对辖区内的货源单位全面摸排, 分片负责, 包干到人, 扩大源头监管覆盖面, 逐步建立货运源头治超责任倒查机制。
五是基层运管部门积极探索货运源头治超新举措。其中原巢湖市及各县 (区) 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分别与矿山企业、运输企业、施工企业及建筑工地、相关工业企业签订源头治超目标责任书, 层层落实责任制, 同时积极组织开展非法改装货运车辆专项治理行动, 抽调交通、公安、农机等部门执法人员设立2个非法改装车辆切割站, 分别由交警支队和运管处分管领导负责, 加大对非法改装车辆纠正力度。
霍邱县尝试通过石料销售统管推进源头治超, 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治超领导组长, 下设9个工作组, 对全县所有石料运输车辆逐一审核, 张贴吨位标贴。县政府投入资金在各石料厂出口处设置14个地磅, 对不符合装载标准的车辆先卸载后处罚, 严格执行责任倒查, 同时成立6支联合巡查执法组。
天长市强化流动驻站的同时, 通过成立行业协会引导货源单位自我约束, 货源单位自筹资金建立两个固定检测站, 派出代表相互监督, 确保货运源头治超公平公正。
舒城县政府集中开展治超专项行动, 加大责任倒查力度, 对违规超限装载的石料场、砂场停供票据, 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停业整改, 整改期间停供炸药等。对数次违规又未进行有效整改的, 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取消其作业人员安全资格证。
安徽经验值得关注
政府领导对源头治超的高度重视是关键。经安徽省政府同意, 早在2010年3月, 省治超领导小组就召开了全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副秘书长黄晓武、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梅劲以及省公安厅、省经信委、省农机局等单位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 并就启动源头治超作了部署。为推动源头治超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省治超领导小组从全省范围内甄选出7个超限超载重灾区, 由省交通运输厅领导直接联系, 定点负责, 省运管局跟踪督查, 效果明显。目前安徽货运源头治超已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区域联动、源头监管、路面控制、标本兼治”的格局。
组织措施到位是安徽治超短时间内取得成效的主要因素。早在2010年, 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经信委等9部门就联合印发了《安徽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专项工作方案》, 明确了货运源头治超的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省治超领导小组及时增设了货运源头治理组 (设在省运管局) , 由省运管局局长魏士彬任组长, 全省16个市和83个列入统计范围的县 (市、区) 也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
健全的制度是安徽货运治超长效化的保障。为规范源头治超执法行为, 省货运源头治理组制定并印发了《安徽省道路货运源头治超驻站管理制度 (试行) 》、《安徽省道路货运源头治超巡查管理制度 (试行) 》和《安徽省道路货运源头治超抄告制度 (试行) 》, 规范执法人员在驻站、巡查工作中的执法行为、明确工作职责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针对源头治超执法过程中超出本部门管辖权限或需要其它职能部门进行有效监管的违规行为, 明确了处理方式和处理期限。各级运管机构按照省运管局统一要求, 在源头治超专项工作开展过程中, 认真落实报表和工作日志的填报, 每月初由各市运管处 (局) 汇总上报省运管局。为严格责任倒查, 省货运源头治理组制作了货运车辆装载单, 在全省推广试用。各级运管机构以及治超相关部门可以装载单为依据, 对超限超载行为负有责任的货源单位、驾驶员和执法人员进行责任倒查。
榜样的树立和推广是安徽治超得以深入开展的动力。滁州市凤阳县自2008年3月开展源头治超工作以来, 路桥得到有效保护, 财政税收逐年增收, 经济效益显著提高, 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凤阳模式为全省源头治超工作提供了良好的范本。为宣传凤阳经验, 推广凤阳模式, 早在2010年5月, 省货运源头治理组在凤阳组织召开全省道路货运源头治超现场会, 省厅主要领导参加了此次现场会, 并对凤阳治超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就推广凤阳经验, 提出了具体要求。通过现场学习、观摩, 运管部门更加坚定了源头治超的信心。
宣传工作的持续推进是安徽货运源头治超得以广泛开展的推进剂。省运管局积极组织省内各大媒体, 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行动, 组织人员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悬挂宣传横幅, 聘请安徽电视台制作公益宣传片, 结合滚动字幕在安徽卫视、经济、公共频道播放宣传;同时认真督促各级运管机构通过专题报道、讨论座谈、咨询服务、送法上门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邀请《安徽日报》、《新安晚报》等地方媒体和安徽卫视经济、公共频道记者走基层, 亲身体验一线治超环境, 共话治超艰难, 感受治超成果;省运管局还创办了《安徽省货运源头治超工作简报》。
攻坚克难再创佳绩
虽然近两年的治理, 安徽的货运源头治超取得了明显成果, 但是引起超限超载的深层次原因远未消除, 长效机制也没有完全建立, 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货源单位的主体责任没有全面落实, 稳定高效的源头监管模式尚未成型。治超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在今后的工作中, 安徽货运源头治超将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安徽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 继续加大工作力度, 创新工作思路, 努力建立货运源头治超责任倒查体系, 狠抓货源单位主体责任、货运车辆守法装运两大环节和区域联动、基层货运管理和科技治超三项重点工作, 推进货运源头治超持续深入开展。
一是各级运管机构将进一步加强上述《条例》和《办法》宣贯工作, 依法严抓货源单位主体责任和货运车辆守法装运两大中心环节。通过驻站、巡查、定点监管等方式, 督促货源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严把车辆登记、装载、称重和进出场关, 规范装载单的签发使用, 杜绝超限超载和非法改装车辆出场上路。加大对货运业户的宣传和引导, 组织开展重点货源单位负责人培训班, 提升其守法经营水平, 鼓励其主动纠正不规范装运和改装行为, 对违法装运和非法改装等行为一律依法严惩, 杜绝侥幸心理。
二是继续加强区域联动, 保障治超整体均衡。引导、督促各级运管机构继续加强区域联动, 鼓励并组织开展较大规模的联合执法行动, 统一监管力度和标准, 努力实现全省治超一盘棋, 避免产生治超盲点, 为货源单位和货运业户提供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三是认真总结交管站货物运输管理规范试点工作, 及时总结经验并向全省推广, 指导基层交管站建立货运企业、驾驶员联系制度, 努力为货运业户提供优质服务, 鼓励货运集约化经营, 提升货运业户的市场竞争力, 同时督促交管站正确履行货运源头治超职责, 通过划分货运源头治超责任区、明确责任人的方式, 进一步扩大货源单位监管覆盖面, 力争对货运源头实现全面监管。
四是全面推广应用货运源头治超管理系统, 力争2012年完成省市县三级运管机构和货运源头治超执法专用车辆数据联网, 对重点地区实施视频监控, 通过科技手段提升工作效率, 扩大监管面, 并且逐步向货源单位延伸, 最终实现与交警、路政信息系统的数据共享。
五是在开展上述工作的基础上, 努力建立起稳定高效的责任倒查体系, 以法律为手段, 以科技为支撑, 以区域联动为保障, 以超限超载车辆为线索, 通过货运装载单全面倒查超限超载行为涉及的货物装载源头、途径源头治超定点检测站、车辆改装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过错责任, 逐一追究上述企业、源头监管部门以及相关责任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治超工作职责的责任。
六是继续探索治超新思路。深入调查超限超载对各类车型、各种运输线路的短长期成本收益的具体影响, 认真思考如何从经济利益角度有效调节、避免超限超载发生。
3.货运源头治超工作汇报 篇三
自全省治超工作启动以来,在省局、市局和三河市交通运输局的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0]第4号《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的具体要求,我市的源头治超工作已实现了进驻和巡查工作阶段,我站对全市的货运源头企业治超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督导,为扎实推进我市货物源头治超工作,现就我市源头治超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源头企业情况。
截止目前,全市政府公示货运源头企业28家,其中23家石料厂坐落于我市东部矿区山区之中。
二、源头治超工作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建设。为了确实加强源头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源头治超管理规范、有序、长效发展,我站成立了源头治理超限超载领导小组,并专门设立了源头治超办公室,全力以赴,按照“依法治超、立足源头、长效管理”的总体方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开展源头治超工作。
(2)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货运源头治超工作职责和任务,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治超工作的具体要求制定了源头治超办主任岗位职责、监督检查职责、源头治超工作职责、道
路货运源头治超巡查管理制度、道路货运源头治超抄报制度、道路货运源头治超“黑名单”制度等相关制度。
(3)建立源头企业档案。我站及时召开了各源头企业责任人参加的源头治超工作会议,会议主要传达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河北省政府4号令、三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三河市道路运输货物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实施方案》的通知。会议结束后,根据廊坊市运输管理处《关于进一步整理完善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档案的通知》,我们亲自走访了各源头企业,建立了完整的源头企业档案,并与企业负责人签订了源头治超责任书、承诺书,填写了源头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4)抓好源头治超宣传工作。2011年3月份京津冀两市一省开展了为期百日的治理行动。在此行动期间,我站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悬挂条幅、出动宣传车辆、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在我市运输企业、货运源头企业、货运站场等比较集中的公路两侧悬挂治超条幅,向过往货运车辆发放宣传材料,并出动宣传车深入到大型运输企业、货物集散地,向企业相关人员进行面对面的宣传,此次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车辆45台次,执法人员135人次,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通过宣传,使道路运输经营者和源头企业了解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的相关法律、法规。
(5)严格实施派驻及巡查,制止非法超限超载行为。根据我市源头企业坐落的特殊环境,合理组织和分配派驻及巡查监管力
量,我站在资金紧张,人员不足的情况下,站领导精心谋划,在往年一支治超巡查队的基础上,今年又组建一支治超巡查队,加大了源头治超执法力度,及时开展货运源头企业的派驻及巡查监管工作,确保不留死角、尽职尽责。一是监督货运源头企业公布超限超载标准、监督机构名称和监督电话。二是对4家驻站货运源头企业现场装载行为实施监督管理。三是制定并完善了源头企业装载、开票、计重等相关人员岗位职责及源头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制度。四是采取对重点企业驻站,重点时间集中巡查及路面稽查相结合的办法,在驻站和巡查中发现非法、违法“双超”车辆,将按省政府4号令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开展创建“无双超”信用企业活动,实行“黑名单”制度。
(1)深入开展创建“无双超”信用企业活动,是深化源头治理,督导源头企业落实治超主体责任,建立治超长效机制,继续深入持久、扎实有效的推进治超工作的重要手段。我市政府公示源头企业28家,通过我站源头治超执法人员对源头企业的选拔评比,经站领导审核研究决定,三河市鑫兴日晟石料厂、三河市红云石料厂、三河市鑫阳石料厂3家源头企业为“无双超”信用企业。
(2)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双超”车辆出厂,经查验磅单确认属“双超”车辆的保留证据(磅单),按省政府4号令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将违法源头企业抄报相关主管部门,对累计出现3次
以上“双超”车辆的源头企业、运输企业列入“黑名单”。
四、存在的问题。
(1)一些源头企业对运管部门的管理抵触情绪仍然很大,不与运管部门配合,企业负责人避而不见。
(2)我市货运源头企业分布点多、面广,给源头治超带来了很多不便。政府公示源头企业28家,个别企业又存在多个采石点,数量繁多,而且各源头企业坐落于山区之中,道路行走极为不便,目前我站人员有限,资金不足,车辆不足,在人员派驻上存在一定的困难。恳请上级领导给予帮助和解决。
4.源头治超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篇四
2013年xx所全面贯彻落实《xx省道路运输条例》赋予运管机构源头治超工作职责,继续按照“思想不松,要求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的要求,发扬连续作战,不必疲劳的精神,继续加大督查力度,对源头治超企业档案进行整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依法治超,规范处罚文书,保存了影像资料,对重大治超案件进行备案,坚定不移地抓好源头治超工作。开展了整治建筑工地超限超载专项行动,治超工作中始终坚持“四个规范”狠抓运管治超人员工作:一是规范治超执法的合法性,严把源头关、程序关、处罚关;二是规范取证程序;三是规范监督、督查人员的言行举止;四是规范源头治超基础工作,规范源头治超档案及各种报表的上报。截至11月底共对政府公示的x个货运源头单位进行了监管。巡查源头企业累计x个次,巡查人数x人次;巡查维修企业x个次,巡查维修企业人数x人次。巩固了治超成果,为推动交通运输事业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一、加强领导、规范制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治超工作会议精神和《xx省道路运输条例》,组建完善了由所长担任组长的源头治超工作领导组,结合xx实际,制定出台了《xx县源头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实施方案》、《关于源头治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相关规定》等文件,认真履行好运管部门源头治超工作职责,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科学治理、奖惩治理,坚持以打击短途超限超载为重点,严格责任倒查,规范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努力推进治超工作的长效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加强宣传,抓好队伍。我所多角度全方位的加大治超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重点从超限超载对公路、桥梁的破坏性、行人交通安全、环境污染以及治超的意义及重要性等方面展开宣传,先后在《今日xx》和xx电视台开辟专栏,宣传治超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在主要干线公路设立固定永久的治超宣传牌,营造出浓厚的舆论氛围,“治超是最大的养护”成为共识。同时,严把治超队伍进人关,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优良的同志选调到关键岗位。经常开展业务培训,使大家真正掌握政策规定,不断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并且关心一线治超工作人员,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尽量改善他们的工作环境,使大家由要我工作为我要工作,全身心的投入治超工作。
三、驻巡结合,突出源头。源头管理是治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的重要抓手,突出表现在“三个源头一个路口”的监管,即货源头、车源头和人源头以及货源地到公路口、国省道农村路的交汇口、出入省或出入境路口。为此我所根据省、市、县有关要求和我县货运站点多、分部范围广而源头治超人员相对较少的实际情况,经过县政府批准对具有合法资格、政府公告的货运站点实行乡镇派驻人、运管人员巡查制度,监管货源单位是否按规定装载、配载货物监管相关部门是否履行治超职能,而不是在货源单位站岗,并把工作落实到货源单位,让货源单位签订《承诺书》,违反按有关规定处理。保证从源头上做到了企业不多装、车辆不多拉。严防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出站、出矿上路。同时,在各煤矿磅房内张贴治超组织机构、装载标准、处罚办法等相关制度,使煤矿上下人人皆知,心中有数。车源头的管理我们加强对车辆改装的管理,规范货运企业、维修企业的行为,对违法者施以重处。人的源头管理就是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关,建立驾驶员信誉档案,实行“黑名单”制度。在强化源头监管的同时,我们狠抓路口稽查,建立健全治超监控网络。普通干线公路采取固定检测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办法。按区域分成3个组,采取昼夜巡查的办法,严厉查处绕道、闯卡、聚集堵路和无固定检测站点路段的超限超载车辆,对发现的超限超载车辆,立即停驶,就地卸载,及时阻止违法行为。
四、源头源尾,责任倒查。我县是全国产煤大县,境内煤矿、煤站、煤场分布多,给我县的治超工作带来了困难。为此,我所采取双管齐下的办法,施行责任倒查、源头源尾一起抓,收到了显著的效果。对煤矿货物装载源头实行源头治超人员巡查、乡镇干部驻矿监管,发现非法储煤场及时抄报有关部门坚决取缔,切断为二次超载装载的源头,决不允许非法超载车辆出矿、出场、上路;对煤站货物收购源尾定期监督检查,实行有效监管,明文要求煤站拒收超载货物。强化源尾监督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超载部分货物(煤款),煤站不得支付车主,一律上缴县财政。实行运输车辆票据管理,严厉禁止多拉少开,一车多票等弄虚作假行为。货运车辆必须持有源头治超部门统一印制的由装载地开出的货运票据,包括货物名称、载重量、运送地等内容,发现超载现象,除按规定处罚车主外,还追究原装载企业的责任,给予煤站(源尾)经济重处。
五、明确责任,奖惩并举。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是项复杂的系统工作,它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工作难度大。为此,我所严格实行“政府领导,部门协作,企业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层层分解任务,细化量化工作职责,切实做到了人人心中有压力,个个肩上有担子,与其他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形成了各乡镇、各部门通力合作,各负其责,共同治理的格局,保证了我所治超工作的开展。所治超办坚持每月一次明察暗访、每季度一次综合考评,逐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源头治超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实行奖惩并举,确保治超工作取得实效。把治超工作纳入了个人考核范围,每月进行一次情况汇总,一月一排队,半年一总结,年底总兑现。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在全所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对治超责任不落实,不履行职责,对治超工作领导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信息日报,规范制度。我所根据省政府223号令《xx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治超要求,继续做好货运源头日报表的报送工作;并根据工作实际和上级要求,及时上报各类治超方面的总结、专项汇报等相关材料。继续完善治超工作的各项制度,并抓好落实工作。
七、科技治超,保障经费。2013年我所争取和县治超办建成了治超信息管理平台,为重点源头企业安装了源头科技治超系统,推行源头治超IC卡管理系统,实现源头治超信息与IC卡道路运输证对接,对货运源头全方位实时监管,科技在治超工作中正在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按照《xx省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我所积极争取县政府依法将源头治超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治超工作顺利开展,加大稽查队伍的执法装备的投入,把“治超是最大的养护”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
5.源头治超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篇五
关于道路货物源头治超的工作总结
市运管局:
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道路货物源头治超工作安排,通过我所稽查人员近两个月的艰苦奋战和不懈努力,我县“治超”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前期“治超”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货物源头装载监管取得成效
我所稽查队和乡(镇)交管站从思想上,行动上将货物源头监管纳入了自己的日常工作,列入了工作日程,重点对煤矿、建材单位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现场监管,所领导常带队加大明察暗访力度,落实源头监管责任,有效的遏制了重点货运企业源头超载的现象。同时,加强了对货运业主和货运装载人员、驾驶员的宣传工作,强化了源头货物装载主动治超的意识,规范了货物装载行为,为货物源头治超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开展专项整治,巩固“治超”成效
我所主动和公安交警部门联合,集中执法力量,开展区域专项整治,对个别超载严重的驾驶员,由交警依法人重扣分,在运输业户中形成震慑,同时,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路口、重点桥梁的监管,依法从重从严,从快处理典型超载案例,从而有效地遏制了超
载超限运输反弹势头,巩固了源头治超取得了成效。
三、治超工作中存在问题
目前,治超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治理措施不能到位,源头常驻监管人员不能落实,暴力抗法事例仍有发生,对超限超载的货运企业处罚力度不够,货物运价偏低,货运成本偏高的矛盾增加“治超”的工作难度和力度,但我所坚信只要全行业高度重视,审时度势,采取行之有效的、有针对性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治超工作一定能克服困难全面均衡发展。
四、今后的工作计划
“治超”工作任重道运,下一步我所将保持高昂的斗志,发扬成绩,改进不足,继续巩固来之不易的治超成果,深入持久地将我县治超工作推向深入,全面构建长效治超机制。
6.源头治超驻站岗位职责 篇六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治超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法行政,根据已公示源头单位数量及分布情况,对辖区内货运单位实施巡查监管,对特别重要的货运源头单位实施进驻监管;
2、货运源头治超执法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着全省统一的运管制服,仪容整齐,并出示合法有效的执法证件;
3、驻站人员应树立服务意识,积极为货源单位排忧解难,加强对进场和从业人员的管理,督促货源单位严格按照货运车辆称重检测规程操作,并对进出货场的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实行登记,严把货运车辆进场关、登记关、装载关、称重关、出场关。
4、驻站运政人员对驻点货源单位装载、开票、计重工作随机抽查,采取检查装载现场、查验登记记录、询问相关人员、检查货运车辆等方式,确保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监管;
5、驻站运政人员应加强对货源单位运输装载行为的监管督查,认真监督货运源头单位是否为无牌无证、证照不全、非法改装的车辆装载、配载,是否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或为超限超载车辆提供虚假证明,并认真填写有关表格。
6、驻站运政人员应每日填写驻站工作日志,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或向货源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7、货运源头巡查重点是货运源头单位的装载现场、磅房、厂(站)出口等重点区域,主要查验货磅单、车辆装载登记、货运源头单位治超日报表等相关资料,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向货源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并认真填写驻站、巡查记录,由源头单位负责人和源头派驻、巡查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8、驻站巡查采取多种监督管理办法相结合的方式,即对主要的货运源头单位要进驻,较重点的货运源头单位每日巡查,一般货运源头单位隔日巡查或不定期抽查;
7.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篇七
为深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加大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力度,保护公路设施完好,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公路安全畅通,根据《黑龙江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七台河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以下简称“货运源头”)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负责、部门共管、行业监督”的工作格局,建立和完善货运源头治超长效机制,确保治超工作持续、稳定、有效开展。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以源头治理为重点,通过对货运源头单位(主要是砂、石料、焦炭、煤炭、钢材、水泥等生产经营企业及主要货运、物流站场等)和货运企业、车辆、驾驶员的严格监管,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使货运市场秩序明显改善,促进全市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和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具体目标:2011年12月底前,市、县(区)运管机构巡查的货运源头单位达到公示总数的100%,派驻监管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达到公示总数的100%,违规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厂)率低于4%。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强力推进源头公示工作。为确保货运源头治超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相关规定,做好源头治超的相关工作。各级运管机构要认真开展对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注册登记的货运源头单位摸底调查工作。上报的货运源头单位由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确定重点监管单位,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满,由运管机构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实行巡查或派驻监管。
(二)组织开展培训,规范治超行为。在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
统一领导下,各级运管机构要集中组织执法人员、货运源头单位负责人及治超管理员、装载员、计重员、开票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统一持证上岗。同时加强对道路货运企业负责人、营运货车驾驶员及相关人员培训,提高其合法装运、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三)加大货运源头监管力度,规范运输市场。各级运管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对经政府公示的货运源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认真做好监管、移送、抄告等源头治超工作。要建立和完善本辖区内政府公示货运源头单位档案,根据辖区货运源头单位数量及分布情况,抽调业务骨干,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采取“一日一查、不定期抽查、重点派驻”等多种监管方法,重点对货运源头单位车辆装载货物过磅单、车辆装载登记表、治超职责履行、相关人员培训、统计制度和档案建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强化货运源头单位主体责任,规范装载行为。各级运管机构要督促货运源头单位配备必要的计重设备,严格执行货运车辆称重检测规定,对进出厂区、货场的车辆状况,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实行登记制度,严把货运车辆进场关、登记关、装载关、称重关、出场关,杜绝违规及非法改装车辆装载和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厂)。货运源头单位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健全源头治超工作机构,公开相关制度,做到货物装载出场有记录、进厂有登记、落实制度有记载。积极配合运管机构执法人员开展货运源头治超监管工作,为巡查和进驻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禁止为无合法经营手续或被列为黑名单的货运企业、货运车辆和驾驶员装载、承运货物。
(五)强化路面、源头治超执法联动,严格责任追究。各级运管机构要积极主动与路政管理机构加强联系和沟通,建立和健全治超工作联系机制。对辖区路面执法查获并反馈的违规超限超载车辆,凡属本辖区货运源头单位装载出场(厂)的,要严格按照责任倒查的程序,按规定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处理,并移送、抄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规超限超载车辆属本辖区的,要将车辆违规信息记录在车属货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档案中,作为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依据,并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对违规超限超载驾驶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货运源头治超科技投入、配备源头治超办公设备、工作装备,要积极探索建立重点货源单位治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车辆管理系统和营业性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管理系统等,实现准确、高效、先进的数字化、可视化、智能化、协同化的综合信息管理。
(七)加强对机动车货运经营者和维修企业的监管,规范货运企业和维修企业的经营行为。各级运管机构要重点加强对本辖区内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排查工作,对有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嫌疑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重点跟踪、重点监管,并依法处罚。
(八)要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及货运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
(九)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并在市运管处机关、各县(区)运管站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0464-8395202;电子邮箱:ygct560@163.com。
四、组织机构
为保证源头治超工作有效推进,成立七台河市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云鹏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邵洪杰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调研员
田林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关云飞市运管处处长
杨志勇市质量技术监管局副局长
柳万喜市交警支队政委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处,负责日常工作。主任:关云飞(兼)。
五、工作职责
各部门在市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下,各负其责,统一联动,加强配合。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无证照经营的货源单位和车辆改装、汽车维修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市运管处:加强对由市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的矿山、水泥厂、煤场、沙石料场、汽车货运站(含物流园区、物流中心)、蔬菜集散站(场)等货运量较大、易发生超限超载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监督检查。
市交警支队:加强机动车辆登记管理,严禁违反规定办理登记业务;配合维护交通部门治超检测站点的交通秩序;组织交警开展路面执法,配合交通部门引导车辆进入超限检测站点进行检测,依法查处超载和非法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
六、有关要求
(一)2011年10月15日前,分层次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建立健全辖区货运源头单位监管档案和制度。
(二)2011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辖区依法许可的货运源头单位公示工作,并确定和公布市、县巡查和重点派驻监控货运源头单位名单,逐级上报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三)2011年11月底前,完成货运源头单位巡查和重点单位人员派驻工作,确保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场(厂)、站。并将源头单位违规装载情况通报其相应主管部门或许可部门、依法取缔非法装载源头。
8.收费站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篇八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确保公路完好畅通,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增多,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财产安全,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加强“治超”工作,坚持规范行为、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科学“治超”的方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治超”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 “治超”工作,收费站成立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分管)成 员:
三、工作任务与要求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1、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渠道,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目的、意义、治理措施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一是印制发放宣传单进行宣传;二是通过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2、集中组织开展“治超”协勤人员的上岗强化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传达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及实施方案内容;严把治理“三乱”关,进行廉政教育;学习结束进行考试;开展军事训练;进行交通指挥动作训练等。
(二)工作原则和要求
严格按照各项文件执行,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
1、加强协作配合。全体协勤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在上级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综合治理的合力。
2、要严格执行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坚决杜绝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
3、严格遵守车辆检测程序。引导车辆进入检测通道→规范待检测车辆→对车辆进行称重检测并做好记录→对超限车辆禁止驶入→对不经过称重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闯卡车辆及时报告→对不超限车辆发放IC通行卡放行。
四、内外部监督和责任追究
为确保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树立良好的公路执法队伍形象,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服务社会、奉献人民”的宗旨,必须加强治超协勤人员的学习教育,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措施,加强队伍建设管理。治超协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违纪、违法有关责任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1、加强对治超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明察暗访、投诉举报查处制度,确保治超协勤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站治超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要在醒目位置设置政务公示栏,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治超协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级和本站制定的治超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对于违反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有吃、拿、卡、要行为的治超协勤人员一经查实,坚决调离本站,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特别是对于治超协勤人员内外勾结,私放超限车的,一经查实,坚决从严处理,对直接责任人坚决解聘,决不迁就,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9.治本抓源头工作方案 篇九
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机关各股室、站、所、队(中心):
现将《凤冈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治本抓源头反腐败的工作实施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凤冈县国土资源局2011年治本抓源头反腐败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五次全会、二届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按照遵市国土资发[2011]45号《遵义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治本抓源头反腐败牵头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11年全县治本抓源头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十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继续深入拓展源头治理工作领域,不断健全源头治理法规制度,不断完善源头治理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取得治本抓源头工作的新成效。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央 《 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切实改进行政管理与服务方式。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加强对已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审批事项开展听证。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行使的监控,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追究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度等制度,促进依法行政。
(二)深化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健全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回避和交流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逐步实现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交流、监督工作的规范化,从制度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和腐败现象。积极推进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高度重视审计成果的运用。
(三)积极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以基本支出定员定额为核心的支出标准体系,强化对项目库和项目支出预算的滚动管理。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实现税收与非税收入的统筹安排。对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巩固治理“小金库”成果。加快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将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核算和管理,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建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运行监管机制。
(四)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健全和完善核准制和备案制,深入推进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合理界定投资范围,健全投资项目决策机制,积极推行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和专家评议等制度,加快推进代建制。建立健全投资监管制度,抓紧建立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发挥市场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对投资的审计和评估,建立后评价制度,完善投资社会监督机制。
(五)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制。认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推行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加强对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管。加强对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灾后重建等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六)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制度。加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的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督促完善和落实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出让和有偿处置制度。严肃查处征收征用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中违纪违法行为。
(七)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法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监督保障和考核评价等制度。继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不断深化政务公开的形式和途径。以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为核心不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治本抓源头工作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依靠各责任部门完成。各部门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治本抓源头工作纳入工作总体规划,负责同志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稳步扎实推进,不断推进治本抓源头各项体制机制改革。
(二)突出工作重点,认真作好工作安排部署。
治本抓源头工作内容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在各项改革和制度中,有各自的重点内容和重点环节。要做好工作,既要坚持通盘考虑、整体推进,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确定各个阶段的主要目标,坚持不懈地抓,实现重点突破。各牵头单位要紧紧抓住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这个目标,以公开透明为原则,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根本,把治本抓源头工作与部门的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找出工作中的重点内容、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今年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明确具体措施和进度要求,为治本抓源头工作抓出实实在在的成效奠定基础。
(三)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各责任部门要坚持以改革的精神深化体制改革,推进制度创新,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要高度重视各项改革措施和制度的落实,加强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查找问题,认真整改,切实解决有的制度在一些单位和部门形同虚设的问题,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要严肃批评,追究责任,限期整改。同时,认真总结推广好的工作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
四、工作保障措施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作交流,以便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全面掌握治本抓源头工作情况,各责任部门要按要求将工作进展情况报纪工委办公室。
(一)各牵头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二)各部门每半年要报送本部门的治本抓源头工作总结(文字简练、数据准确);报送具体时间分别为: 6 月 10日、11 月 5 日前。
(三)各牵头部门要明确 1 名工作人员为此项工作的联络员,并将名单于5月20日前报纪工委办公室。
凤冈县国土资源局
10.春融期治超方案 篇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全省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厅决定自2012年3月15日至6月5日,在全省开展春融期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统领,全力捍卫公路建设“三年决战”成果,保证道路交通安全,改善道路运输秩序,方便人民群众出行,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立足源头、标本兼治,依法严管、联防联治,规范行为、追究责任”的总体要求,集中全力打好春融期治超战役,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治理原则
专项行动要坚持“六个结合”的治理原则。——坚持依靠政府主导与部门联动配合相结合; ——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
——坚持经济措施与行政手段相结合;
——坚持路面专项治理与规范源头装载行为相结合; ——坚持固定检测站治理与流动巡查治理相结合; ——坚持专项治理与长效治理相结合。
三、治理目标
春融期治超专项行动,确定十大目标:
——公路建设三年决战胜利成果得到有效保护; ——道路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治超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路政执法形象和执法水平得到稳步提升; ——治超相关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治超专项行动社会满意度得到明显提高; ——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
——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得到坚决遏制;
——全省超限超载率控制在4%以内。
四、治理重点
围绕省厅治超“十治”内容,分区域、分路网、分类别,集中力量重点突破。
重点区域:超限超载运输严重的建材和沙石、煤、油等产地产区;地域相邻、超限运输车辆跨区行驶较为集中区域;国省干线公路与农村公路连接区域。
重点路段:高速公路特别是三年决战新交工项目;省内重要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重点路段。
重点车辆:运输沙石料、煤炭、油、木材、粮食等车辆,特别是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违法超限车辆。
重点桥涵:加强对特大桥梁、危桥、险涵的安全监管。
五、治理措施
在省厅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高度集中,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的措施开展治超专项行动。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春融期治超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分阶段,全方位,多角度地做好宣传工作。启动阶段,在黑龙江日报、黑龙江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我省各大主流媒体的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发布专项治理的政策、目的、意义,以及超限运输的风险和危害。走访重要厂矿、生产企业、运输企业和运输协会召开座谈会,宣讲专项行动的政策法规和治理标准,通过交流取得治超共识。依托收费站、治超站、宣传点、宣传车 等,印刷和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标语,办好宣传栏。使治超专项行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强大舆论氛围和高压态势。实施阶段,通过“治超进行时”专栏,以记者走基层、访谈等形式,及时报道专项行动中的典型事例和重点战役;通过暗访实录,热点追踪等形式对严重超限超载行为进行重点曝光;通过“行风热线”等节目宣传治超政策法规,为群众答疑解惑。总结阶段,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制作专题宣传片,认真总结春融期专项行动所取得的治理效果,推动治超长效开展。
(二)关口前移,把住源头。
1、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坚决落实监管责任。要切实加强对政府公示的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管,树立“监管而不是看管,查岗而不是站岗”的源头监管理念,积极推行科学有效地监管方式。对煤矿、非煤矿山、河道砂石料场等货物集散地进行科学分类,通过派驻、巡查、远程监控等多种手段实施有效监管。对不接受处罚,拒不改正的违法货运源头单位,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协调下,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安监、煤炭、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2、全面落实货运源头装载单位的职责。要增强其主动治超和合法装载意识,认真履行源头治超义务,建立货物装载登 记、统计制度,配备合格的称重和计量设备,确保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场、不出站,自觉接受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3、加强道路货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实行道路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建立货运企业、货运车辆和驾驶员信誉档案,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纳入信誉考核管理。
4、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行为,严格市场准入。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本地区汽车生产、改装、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公告确定的参数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限值标准制造汽车,严厉查处非法改装行为。各级运管机构要严把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关,对非法改装等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一律不得允许进入道路运输市场。要加强对车辆的审验,完善车辆档案管理,对存在非法改装的车辆要督促其恢复车辆原状。对拒不改正的,依法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三)严格执法,控制路面。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加大投入,严格执法,文明服务,进一步完善路面治超执法协作机制,切实加大货车检测和执法检查工作力度。
1、坚持卸载。治超检测站及流动治超检测站经过科学检测,对非法超载车辆责令车主对超载部分的货物实施卸载或采取强制卸载,消除违法行为。
2、上限重罚。春融期非法超限超载行为对公路危害加大,专项治超行动期间,控制自由裁量权,统一上限处罚,任何治超单位和个人不得降低处罚标准。
3、突出重点。以清理整顿公路沿线砂石、煤炭转运站点和打击车辆超限超载分合载行为等专项治理战役为突破口,重点解决短途运输车辆超限严重、不覆盖、卸载难、非法转运、分载合载及车辆非法改装等问题。
4、部门联动。路政、运管、收费、航运公安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形成源头监管点、治超检测站、计重收费站、流动检测车“四位一体”的互联互动、相互补充、全方位、无盲区的治超网络体系。
对整车运输鲜活物资的车辆保障通行,但将超限超载的违法信息通报给车辆注册地公安、交警、运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强力清拆,依法治理。
近三年我省公路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随着三大路网里程延伸,公路沿线经济迅猛发展,非法设立非公路标志,开设交 叉道口,尤其是违法建筑占用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等问题逐渐增多。侵占公路的违法行为,阻碍公路扩建改造,加大了公路建设成本,增加了养护难度,影响行车安全、交通环境和公路形象。依法打击私建滥建,维护交通权益成为摆在当前的严峻任务。各级交通部门要以春融期治超专项行动为契机,按照《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黑龙江省公路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我省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分阶段集中开展清拆“铁锤”行动。4月初至5月中旬为调查摸底,制定方案阶段;5月中旬至5月底为宣传动员,全面启动阶段;6月初至9月底为采取措施,强力推进阶段;10月初为检查评比,总结验收阶段。清拆“铁锤”行动中,要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第一阶段以高速公路沿线违建为治理重点;要注重以人为本,保障民生,确保和谐稳定,减少社会负面影响;要克服各种阻力,严格依法清拆,对严重影响公路安全、严重侵害公路权益、社会反响大的违法现象出重拳、出狠拳。通过加大依法强制处理力度,达到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保障公路合法权益和管理秩序,净化交通环境的行动目标。
(五)责任倒查,严格问责。
厅治超领导小组制定监督考核方案,深入各市(地)、三大路网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对春融期治超工作进行监 督考评。对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属地化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倒查责任,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或敷衍塞责造成恶劣影响的治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启动问责机制,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
六、组织机构
为切实开展好春融期治超专项行动,省交通运输厅决定成立全省春融期治超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高学文
副组长:朱金玉 李 伦 段建国 梁衷喜
成 员:梁 旭 赵勇刚 陈晓光 范海波 王 刚
张伟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梁衷喜(兼)
办公室副主任:孙 伟 王力强 王 胜 李立新 孙志成 李晋滨
成 员:吴兆祥 郑怀亮 张 君 谷 峰 庞兴华
翁春林 伊 岭 李剑钊
七、责任分工
各级交通、公路、路政、收费、运政、航运公安等部门应遵循“密切配合、各司其责、通力合作、联合治理”的原则,全力开展好专项行动。
厅治超办 负责组织领导、监督、检查春融期治超专项行动,协调落实相关经费保障,受理投诉、举报,做好政策法规解释,协调处理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总结评比专项行动任务完成情况。
各市(地)交通运输局、绥芬河市、抚远县交通运输局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布置和要求,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本辖区治超专项行动。加强对治超站点和执法人员的管理,具体组织实施治超工作。积极做好预案,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
省农垦、森工总局交通运输局 在省厅治超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管区治超工作,做好源头和路面治理工作。
省公路局及所属公路管理机构 负责对全省非厅直管二级公路的治超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工作。省公路局所属治超检测站及流动治超检测站点执法人员负责对全省非厅直管二级公路超限超载车辆进行科学检测,对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处罚,责令车主对超限部分的货物实施卸载或采取强制卸载,消除违法行为,并严格按照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省运输管理局及所属运输管理机构 要对本地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全面梳理和排查,进一步明确货运源头单位的治超 责任并进行考核管理,对政府公示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要采取派驻和巡查的方式依法监管。对货运源头装载单位的超限超载行为,应责令改正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与处罚。要加大对非法改装行为的道路运输车辆和汽车维修企业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实行严管重罚。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运输企业、车辆及驾驶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省收费公路管理局及所属管理处、收费站 负责对全省厅直管收费公路的治超工作。进行全路网治超,把住“三个关口”。把住入口关,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登记、阻截、劝返、卸载;把住出口关,利用收费站出口计重检测设备实行计重收费,并严格按照处罚标准进行处罚;把住节点关,利用现有治超检测站开展超限车辆治理工作。
省路政管理局及所属各处、所 负责对全省公路治超工作的指导、管理、检查,并对全省治超检测站、治超执法人员进行执法监督、责任追究及考评工作。
省路政局所属治超检测站及流动治超检测站点执法人员负责对全省厅直管非收费公路超限超载车辆进行科学检测,消除违法行为,并严格按照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省路政局要加大督导检查的力度,省路政局所属路政处要成立13个推进督导组,在专项行动期间按区域分头深入一线 进行专项推进。以所为单位,按所辖区域的路段、治超站划分责任区,实行逐路、逐段、逐站全范围监督推进。省路政局督察总队负责深入各市(地)开展专项行动执法监督。将推进和监督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实行“四定”(定任务、定人员、定岗位、定时限),建立局、处、所“三位一体”的监督保障体系。
省路政局要会同航运公安局设立大要案处理中心,负责重大路政、治超案件处理等工作。
省航运公安局及所属分局 抽调精兵强将,根据其执法职能,管辖区域和范围,依托高速公路,合理配属警力,按照厅治超办的统一部署,深入到治超检测站点,全力配合治超工作,维护现场秩序,保护治超人员的人身安全。同时,对在治超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案件,要及时报省公安厅,组织警力,快速反应,及时应对,果断处置,协调和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及时侦破。
八、治理时间
按照专项行动工作的时间安排,结合各地工作实际,从2012年3 月15日开始,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对全省公路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集中治理,实施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工作总体上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12年3月15日至3月25日,为全省春融期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宣传和启动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健全组织,细化方案,全面部署,落实责任,集中精力进行宣传,形成全省上下治超的浓厚氛围。坚持边宣传边治理,各治超检测站点要迅速协调解决必要的称重设备、卸载机具和卸载场地,以及工作人员食宿场所租建等治超必备的条件和经费,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和卸载。各地运管部门要迅速深入本地一些重要的厂矿、生产企业和大型运输企业,宣传有关超限超载车辆治理政策。2012年3月15日为专项行动宣传日,各地交通部门要统一时间、统一行动、统一标语、统一内容。
第二阶段从2012年3月25日至5月25日,为全面集中治理阶段。从3月25日9时起,全省各级交通部门对在公路上行驶的超限超载车辆同时开展集中治理。各治超职能部门,在重点路段上采取“堵截、劝返、疏导、卸载、拆解”等多种手段,对超限车辆依法强制管理。确保治理工作协调、顺利开展,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厅治超办将定期组织工作组进行明查暗访,及时了解和处理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阶段从2012年5月25日至6月5日,为总结和推进长效治理阶段。春融期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有关市(地)、县(区)交通部门治理工作进行抽查验 收。从第三阶段起,路面治理工作由集中治理转为日常治理和长效治理,由各地市、县(市)有关部门按规定持续开展工作,巩固和稳定第二阶段成果,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治超的规章制度和相关管理办法,使治超工作向长期化、制度化、法制化的方向发展,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长效治理的成效。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治超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突出重点,相互配合,加强对春融期治超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组织机构、强化措施、明确责任,落实专人,全力开展好此次专项治理行动。
(二)各市(地)交通运输局,绥芬河市、抚远县交通运输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治超工作实际,制定春融期治超实施方案。省路政局要制定督导检查方案,上报省厅治超办。
(三)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执法人员在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过程中,必须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五个不准”、“十条禁令”,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文明执法,秉公执法,敢于动真碰硬。
(四)建立应急机制,及时处理突发性事件。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针对可能发生的超限超载车辆堵塞公路、强行冲卡、拒检、围攻执法人员、聚众闹事等突发性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确保公路畅通,保护一线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专项行动期间,厅治超办投诉举报专线值班电话0451-82300880,24小时受理服务。
(五)及时上报治超动态信息。各治超单位要及时掌握治超动态,认真登记超限超载车辆信息。在专项行动期间实行信息周报制,每周二、周五12时前报送治超动态信息。重大信息实行“一事一报,急事急报”的专报直报制。专报要突出时效性、准确性、严肃性、权威性,专报信息由厅治超办直报省交通运输厅。
各治超单位将治超工作情况汇总后,于6月5日前上报春融期治超工作总结,电子版发至邮箱:sjttzcb@163.com。
附件:《超限车辆认定及处罚标准》。
11.货运源头治超巡查方 篇十一
为切实加强货运源头治超工作,加强对道路货运源头单位经营行为的监管,从源头上杜绝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根据《宁夏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工作方案》和《宁夏道路货运源头治超巡查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制定货运源头治超巡查方案。
一、巡查目的
按照《宁夏道路货运源头治超巡查管理制度》,开展巡查工作,是加强对道路货运源头单位经营行为的监管,从源头上杜绝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重要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9号令),依法规范货运源头单位经营行为,查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从源头上根治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维护正常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二、巡查对象
对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货运源头单位实施巡查监管。
三、巡查方式方法
按照货运源头单位的生产能力、产品种类、运输方式、运输时间,采取日常巡查、重点巡查等方法开展巡查。实行运管人员驻厂(场)包抓监管,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全天巡查监管。
(一)日常巡查。按照职责分工和巡查工作要求,对公布的所有货运源头单位一日一查;
(二)重点巡查。集中力量重点对年产货物30万吨以上的货运源头单位一日多查和随机抽查。
巡查前作好巡查准备,确立当日巡查路线,携带巡查表册。主要采取检查装载现场、查验货运源头单位登记记录、听取货源单位治超负责人工作情况汇报、询问货物配载人员和称重过磅人员,检查货运车辆等方式,并将监督检查情况记入巡查记录。
四、巡查内容
(一)货运源头单位的登记、统计、档案管理等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各类报表的填写及上报情况;
(二)对货物装载、开票、计重等相关人员的培训情况;
(三)是否配置相应的货物称重和计量设备;
(四)货运源头单位是否为证照不全、非法改装的车辆装载、配载;是否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或为超限超载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
(五)是否对货运车辆驾驶员出示的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进行登记核对。
五、巡查要求
(一)强化巡查监管。对巡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纠正,依法予以处罚。在巡查工作中遇有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
(二)强化执法规范。要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办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规范,严守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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