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市场经济存在的主要问题(共11篇)
1.当前中国市场经济存在的主要问题 篇一
当前土地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中国的土地市场的发展是打破计划手段而以市场方式配置资源的过程,表现为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演进路径。近几年虽然土地的市场化进程发展较快,但原有体制的惯性、土地市场的二元性、政府参与土地经营等方面的因素,使我国的土地市场发育不是很完善,目前土地市场存在许多急需改革的方面,主要问题如下:
1.农村与城市分割的二元性土地制度以及相关的国家对城市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现象,造成土地市场的“价格双轨制”,扭曲了市场功能。
中国的土地制度是土地为国家和集体所有,归属各级政府进行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所有土地进入城市市场必须首先由城市政府当局进行强制征用,集体土地转为建设用地时必须收归国有,然后通过几种方式将之再配置给城市使用者。因此政府拥有从农村获得土地及将之转换给城市使用者的排他性权力。这种二元制土地结构在土地转换中的价格双轨制造成了以下问题:农村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不能参与土地市场的交易,不能参与分配土地在城市市场所产生的增值收益,所获土地补偿远远低于农用地在城市被作为建设用地和商业用地的土地价值;由于可以强制低价从农村获得土地,助长了对土地的无效利用,造成城市“摊大饼”式粗放扩张,加大了农田流失率;地方政府通过土地征用获得大量预算外收入,形成“土地财政”,助长了地方政府对土地转让收入及土地相关融资的过度依赖,也导致土地储备制度功能异化;由于土地价格双轨制的价格差,出现了大量的寻租现象,为腐败创造了可能。
2.管理土地的制度和法律框架不适应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中国近些年在界定土地使用者与国家的权利及责任方面所进行的改革已取得进展,但依旧存在沿着城市土地和农村土地两个轨道分别进行改革的问题,管理土地的制度和法律框架相互矛盾或不完整:首先是法律涵盖面不健全。在我国宪法中表明政府为了“公共利益”有权征用土地,但在《土地管理法》中对“公共利益”没有进行明确的阐述和界定,也没有对其具体范围进行严格限定。这类限制的缺乏,为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提供了便利。在此框架下,政府既作为土地的惟一供给者参与市场,同时又是市场的仲裁者,政府角色的双重性导致强制性征地范围过于宽泛;其次在土地补偿方面存在法律缺陷。在土地管理法下,土地的价值是根据其在城市的位置来确定的,它与补偿的目的无关,而土地征用的补偿标准是与过去三年农业年均产值的倍数相关联。在土地被作为商业用途时,给农民的补偿明显会低于政府从最终使用者那里获得的转让费。考虑到城乡之间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及扩大趋势,补偿标准过低。
总之,我国土地方面的法律法规在一些重要的活动领域缺乏明确、适当的规则,缺乏规制土地储备的框架,缺乏规制土地收益权质押贷款的政策,等等。为进一步完善土地市场,建议从以下方面着手:
1.进一步完善市场土地配置机制,限定政府在土地市场中的权利、责任范围,建立透明公开的土地市场。
土地公有制从各方面来分析都是符合中国的基本国情的,应坚持土地公有的地位毫不动摇。在此框架下要进行的制度安排就是修正土地市场的利益主体的权利范围,建立透明公开的土地市场,有效地制约部分地方政府的行为,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土地问题涉及的利益主体主要包括既是经济社会管理者又是土地管理者的政府、土地的实际占有者及土地需求者,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在于前两者。因此在加强政府作为土地管理者地位的同时,要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改革和完善土地税费改革,合理分配土地收益,强化土地实际占有者尤其是农民的权益。
(1)以完善土地税费改革为途径,降低地方政府“经营土地”的冲动,将政府配置公有土地的权利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要界定国家征地的“公共利益”的范围,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此要进行明确规划,必须对政府强制性征地进行严格限制,对征地的目的和范围要有严格的界定,国家不能滥用征地权。国家征收、征用农民的承包地时,应当考虑土地由于城镇化和工业化产生的巨额级差收益分配方向,应当按照土地的公平价格对失地农民进行补偿,不能牺牲农民利益来降低城市建设成本。这就需要对现行的土地税费进行改革,合理分配土地收益,一是对地方政府进行城市建设获得的稳定的收入来源进行制度安排,统一土地税费,统一征收土地财产税;二是统筹安排土地收益,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将更大比例的土地收益用于新农村建设;三是在完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可考虑将农村集体土地直接进入市场。
(2)进一步发育土地市场。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城市各种建设用地更大范围地通过市场公开出让,完善推行土地“招拍挂”制度。严格划分土地利用的性质,对于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必须实行“招拍挂”出让,防止国有土地资产的流失,加强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管理。将采取协议出让的工业用地也开始采用“招拍挂”制度,允许和规范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化用途时应该同城市土地“同地、同价、同权”。
(3)限定政府在土地市场上双重角色的功能,界定政府在涉及土地市场方面的行政空间和职能范围。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政府要推动甚至主导土地市场化发育和发展的进程,必须代表市场经济发展方向,政府参与土地市场的建设应从创造和经营市场向培育和服务市场转变。通过培育市场主体、加强市
场监管等,推动土地市场发育。首先,明确划分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及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明确权力分工,既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第二,健全法律制度,实现政府经济职能的法制化。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政府的行政行为,切实保护市场中各方的利益。第三,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合理确定供应土地的数量、时机、出让方式、年限、价格等,实现土地的集约利用和节约利用。
要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公开办事程序,严格界定并向社会公开有关出让方式的适用范围,从而防止土地市场中的“寻租活动”、“隐形市场”。完善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土地行政管理部门、银行、财政、工商、税务等)的内部工作制度和程序,让所有土地使用者明确办理的条件和要求。更有效地监督各部门的行政行为,加快土地督察员制度建设,加强社会有效监督,防止个别执法机关和管理部门的非理性行为等。
2.改革深层次的体制缺陷以完善土地市场建设。
根据公共选择理论,政府也是有自己目标偏好的“经纪人”。当前土地市场、土地制度存在诸多问题,重要的原因在于存在体制缺陷,政府官员有追求政绩、扩大自己权利的冲动,可通过膨胀自身的土地配置权利获得相关利益,这些偏好导致市场发育不充分甚至扭曲。因此改革体制缺陷也是土地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一是改革现有的不合理的政绩考核体系和不完善的行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目前考核政绩的重要指标就是经济发展,有些地方简单地把经济发展等同于GDP增长,加剧了地方政府推动固定资产投资和城市建设的冲动。单纯追求GDP的增长速度同任用干部挂钩,导致地方政府一味追求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由于政府拥有最大的国有资源——土地,利用配置土地资源实现GDP增长就是实现其目的的重要手段,这必然促使地方政府过多地参与市场、经营土地获利以进行其他方面的建设或投资;二是改革现有事权、财权不匹配的财政体制,从制度上
逐步消除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分依赖。我国的改革正处于转轨时期,当前政府的“全能政府”的性质没有很大改变,尤其是基础设施的公共物品需要政府的投入,土地的粗放性、扩张性利用成为重要的财政资源。因此要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及对城市基础设施给予专项补贴;加强对地方政府土地融资的管理,改革现有的集体土地补偿制度,完善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方式,进一步推进地方政府融资行为合理化;将土地资产与收益管理纳入到公共财政的规范管理,逐步调整国有土地出让金管理政策,逐步调整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分配政策,界定各级政府的土地资本预算权限划分与预算责任,建立预算约束和预算激励相对等的土地资本预算管理体系。
3.进一步加强土地的法律框架建设,完善土地法规,对土地的开发利用建立在科学合理健全的法律制度基础之上。
科学合理健全的法律制度是保障市场良好运行的基础。要抓紧建立健全一批规范土地资源配置权益和具体操作方式的法律法规。物权法要整合迄今已经取得的法律进展,并且要将内涵扩展,对重要的经济活动领域提供明确、适当的规则和程序,改变物权法草案照搬现有的土地管理法规和中央文件的做法。为了解决土地法律框架与现实的差距,具体可从以下方面入手:首先是对土地征用法做出相应的改进,特别是对“公共利益”做出明确的法律界定,同时修改对农村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第二是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过于宽泛的表述,完善实施条例,完善土地抵押法律,制定规制集体建设用地的法律框架;第三是加强法治建设,推动对农民的法律教育活动,推动农村地区的法律援助活动;第四是制定规制土地储备制度的法律框架,使得土地储备制度真正发挥调控土地供给、平衡市场的功能,免于其沦为地方政府炒作土地的工具。
2.当前中国市场经济存在的主要问题 篇二
一、发展我国资本市场的意义
我国资本市场的良性发展, 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可以优化我国经济结构和资源配置, 为国家的金融安全提供保障, 从容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资本市场是一个无形的手, 可以有效的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当前资源配置的方式主要依靠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 但是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 资本市场这个无形的手才是最有效的资源配置的手段, 通过有效的竞争机制、价格机制、自由的进退机制、企业并购机制等方式有效的降低资源配置的成本, 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 将社会资金有效的转化为长期的投资。资本市场可以有效的调节资本存量, 实现产权流动和重组, 有利于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 加快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同时, 我国金融体制的改革必须依托资本市场, 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金融市场。
二、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 我国资本市场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
完善的信息披露, 主要是指任何的市场主体够能够及时、有效、全面、准确的获得企业公开发布的各类信息, 市场主体获得信息的成本相同, 所获得的信息能够正确反映事实真相。但是, 当前我国资本市场透明度不高, 信息披露不完善。在实践中, 很多市场参与者不能够及时获得有效的信息, 为了获得同样的信息所支付的成本、代价各有不同, 在信息获取上存在极大的不公平。另外, 公开发布的各类信息中, 信息的真实可靠性不确定, 存在做假账说假话的情况, 上市公司或者中介机构没有如实的向社会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不完善严重的侵害了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根基。实践中, 透明度不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个是虚假陈述, 存在做假账的情况, 如安然公司、银广夏等, 投资者在投资的过程中, 相对于资产的提供者或者上市公司, 明显存在信息的不对称, 如果法律不强制要求资产的提供者如实的向社会披露企业运行过程中必须披露的信息, 则投资者将面临非常大的风险, 对投资者显然是不公平的;另一个是内幕交易的行为, 实践中, 允许一定程度的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但是从我国当前资本市场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来看, 我国的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已经远远超越了市场良性运行的比值, 掌握信息的知情人可以和投资者相互勾结, 获取不正当的利益, 侵害股民的合法权益。
(二) 我国资本市场资金来源单一
我国当期的资本市场资金的来源必须是多渠道、多方面的, 而不是单纯的以居民存款和居民收入中的一小部分为主, 以中小散户居民储蓄等为主要资金来源的是不足以建立一个强大的资本市场的。所以, 实践中需要通过集合理财型的资金渠道、股票质押贷款、各种社会保障资金、私募资金等渠道, 丰富进入资本市场的资金, 但是当前我国在这些方面的发展并不完善。实践中, 个体投资者偏好选择风险低或者无风险的资产投资方式, 所以零风险或者风险较低的银行储蓄或者国债等成为了他们最佳的选择, 但是如果集合理财方式能够有效的规避风险且具有一定的收益, 相信这部分资金渠道会越来越大。关于股票质押贷款方面, 国家当前仅规定证券公司可以进行这项工作, 在主体资格上限制的过于严格。当前, 国家正在逐步扩大商业保险资金进入资本市场的规模, 对于社保资金, 由地方政府管理的那部分, 已经被地方政府私底下挪用去进行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投资等方面;而由中央政府管理的那部分, 现阶段则考虑是否要上市, 盘活这部分资产的价值。
(三)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改革开放以后, 中小企业迅速发展, 满足人们多样化、个性化需求, 实现科技创新, 增加社会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 在实际中, 与国企等规模比较大的企业相比, 中小企业的发展普遍不受重视, 缺乏公平竞争的环境,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一方面, 由于中小企业达不到大企业的规模、资历、信誉、实力等, 没有能力通过风险投资和资本市场的股权交易进行融资。另一方面, 当前我国货币市场金融工具种类不足, 基于政策和制度等方面的原因, 导致大量闲散的资金放不出去, 而中小企业也却也没有办法获得充足的资金。另外, 没有相应的金融中介机构, 为中小企业提供有效的担保服务。中小企业在经营中一般是没有足够的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贷款的, 但是当前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机构却非常的少, 使得中小企业难以获得担保资金。
(四) 一股独大的情况较为普遍
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现象在我国资本市场中仍较普遍, 它在实践中存在很大的危害。控股股东在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 可以随意干预经营管理, 妨碍公司治理, 侵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实践中, 虽然增设有独立董事制度, 但是这个也很难改变当前一股独大的局面。另外, 一股独大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海外投资者对我国企业的信心, 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资本市场上的不正之风。
(五) 资产的流动性低, 交易性差
我国当前资本市场发育不成熟, 整个资本市场都是强调融资, 市场上各种信息失真, 不少大股东通过各种手段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获得自身的财富, 大企业只注重融资, 而不认真考虑企业的长期投资发展等问题。另外, 市场上除了股票以外, 基金和债券在我国的流动性相对来说是比较差的, 整个金融市场中, 直接参与融资的份额非常有限, 市场投机性过强, 上市公司的质量也不高。
三、稳步发展中国资本市场的措施
(一) 不断完善投资主体结构
一方面, 大力发展机构投资主体, 培育资本市场的中介机构, 健全投资顾问机制, 培育投资理财专家。机构投资主体相对于个人投资主体来说, 其具有更加专业的理财知识, 拥有更多的资金, 具有更大的影响力, 其投资行为相对于个人投资而言具有更强的规范性和可靠性;中介机构能够实现投资优化, 引导大众投资;而“大众投资、专家理财”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增加机构投资者, 不断的完善当前我国资本市场投资主体的结构, 可以有效的规范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 净化市场的投资环境。比如近几年大力发展的证券投资基金规模和基金管理公司, 推动基金子市场的高效发展, 通过投资组合和运用避险工具, 完善机构投资者的运行条件, 进一步拓宽自己入市的渠道, 使得机构投资主体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的主导力量。
另一方面, 调整上市公司的结构,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适当的放开企业上市的政策限制, 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关注, 让一些资质比较优秀的民营企业有机会公平的参与到市场竞争中。充分发挥多元持股的优越性, 改变一股独大的现象, 加强独立董事制度, 完善董事会的工作流程制度和监督管理工作, 形成强有力、责任落实落实到位的执行机构, 规范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与积极推进上市公司股权全流通稳步进行, 制定国有控股企业减持国有股与流通的相应制度, 选择一批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进行国有股减持与流通试点, 加快推进国有股流通的进程。
(二) 优化资源配置, 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一是, 不断丰富当前资本市场的产品结构。当前我国资本市场的产品结构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单一的, 所以, 应当以资本市场发展为导向, 不断创新金融产品, 增强市场的活力, 完善债券市场的规章制度, 为期货期权远期等金融衍生产品市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保险市场等的协调发展创造条件, 满足各类投资者的风险消费需求。
二是, 优化资源配置, 建立统一的资本流通机制, 建立满足不同类型企业融资需求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可以放宽对中小企业上市的限制, 关注中小企业的成长;或者可以通过政府的有效支持, 设立中小企业投资基金, 该基金由一定比例的政府投资和部分吸纳民间资本为主, 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立该基金的投资重点, 帮组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三) 完善资本市场制度机制
首先, 政府在履行市场管理的职能时, 要放手让市场这个无形的手自己调节资本市场, 逐步实现职能转变, 在资本市场中, 能够通过市场解决的问题就绝不插手管理, 比如证监会可以逐步减少对股票上市的行政干预, 并确立保护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发展的目标, 尽可能的支持我国经济的发展。
其次, 不断的完善市场竞争机制、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的竞争机制, 让市场主体可以获得公平竞争的机会, 按照市场规则进行优胜劣汰, 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现代的企业要获得长久的发展, 必须不断的完善企业自身的内部结构和管理, 建立企业内部完善的权利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 这些机构各司其职, 形成对经营管理者权力的有效制约, 提升我国上市公司的质量。完善公司章程, 明确规定诚实信用义务, 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 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可靠、完整, 严格制定股东、控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避免控股股东作出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决策和行为。
最后, 积极学习西方国家对上市公司高管人员激励机制方面的经验和教训, 结合当前我国的具体情况, 完善我国当前的激励机制, 如股票期权激励机制。将经营管理者的利益与企业的发展相结合, 保证经营管理者能够从企业的长久发展考虑, 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 完善资本市场中的法制建设
完善资本市场的法律制度, 建立相应的企业、投资者诚实信用管理机制, 借鉴国外先进的法律制度, 保证上市企业的质量, 避免出现不诚信的行为。法制建设应当从维护市场稳定、保证公平竞争的角度出发, 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信用体系, 对于那些严重违纪、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机构和个人必须要严格打击, 净化整个市场的投资环境。
另外, 政府管理要严格执法, 加强监督、监管。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除了要具备完善的法律制度外, 还要有高效、高质的执法团队, 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 提高监管的效率, 保证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 降低市场系统风险, 保障参与者的合法利益。证监会要加大监管的力度, 强化对衍生业务的监管, 加强预防管理, 优化事后的抢救性措施, 拓宽监管的广度和深度。
(五) 逐步稳健地推进我国资本市场国际化进程
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和国际资本供求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不对称, 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进程, 为了不断推进我国资本市场国际化进程, 我国设立了B股和H股, 以专门应对境外的投资者。但是, 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实践比较短, 尚且不成熟, 在进行国际化的过程中不能够操之过急, 否则将会对我国的资本市场造成冲击, 不利于资本市场的良性发展。实践中, 应当谨慎对待国际资本, 当前的重点工作是防治我国资本外流, 避免国际金融风险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冲击, 逐步推进资本市场的国际化。
四、结语
我国资本市场经过几十年的风雨, 现如今已经走到一个非常关键的转折点, 一方面国际金融资本不断注入到我国的金融市场中, 另一方面我国资本市场起步比较晚, 发展尚且不够成熟, 在实践中仍然有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所以, 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 要不断的完善我国当前的法律法规制度, 提高资本市场的透明度, 加强对各类参与者的监管, 保证诚实信用原则落实到位, 做到资本市场的自身建设和不断改善资本市场发展所必须的外部环境和条件相结合, 即“内外并重”形成合力, 促进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摘要:资本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 我国资本市场最早形成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 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 我国资本市场迅速成长, 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当前, 我国资本市场初具规模, 市场的基础设施趋于完善, 法律法规等各项配套设施不断完善健全, 为我国资本市场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证, 为我国企业和金融市场的改革和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起步相对晚, 与西方发达国家的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 在实践发展中仍然存在很多的问题有待进一步的解决。
关键词:中国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市场改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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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前众筹出版存在的主要问题 篇三
如果说2012-2013年出版界最火爆的词是“自助出版”的话,2014年最火爆的词就是“众筹出版”。众筹英文称为crowdfunding。“crowd”意为众人,“funding”意味资金、基金,合在一起就是众人投资的意思。众筹出版首创者为美国Kickstarter网站。截至2015年2月28日,该网站已经募集20亿美元资金,有810万注册用户。美国社交平台网站Wattpad为给作者募集写作资金,为已经写好的书稿募集设计、编辑、校对资金发布了一个平台Fan Funding。这些都是较早的众筹出版。IndieGoGo是一家综合类的众筹平台,2008年上线,其中有出版众筹项目,在业界影响较大。国内则有众筹网、点名时间、知乎等网站,互联网巨头百度、京东也都建有百度众筹平台。2014年见之于报端的成功众筹出版项目数量和众筹金额屡创新高。应该说,众筹出版确实是对传统出版的一种创新,拓展了出版范围,可喜可贺,但是,通过观察,其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笔者粗略归纳为几点,就教于方家。
一、并不是每个项目都能上线
众筹出版平台为了凝聚人气,提高成功率,最大程度防止风险,对项目要进行严格审核,由专业团队负责审核,还要与项目发起方签署协议。众筹出版平台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核项目。第一,发起方资质审核。个人要提交身份证,企业要提交企业代码。第二,信用审核。平台会安排专人对个人和企业的信用进行调研,对于那些有不良记录者,项目审核会很严。第三,创意审核。项目最关键的是有创意,只有那些有创意的项目才会得到大众的支持,这是审核的关键。第四,能力审核。要考察该发起方是否有能力实现自己的承诺。众筹出版平台都有自己的定位,有些项目虽然好,但是与平台的定位不一致,一般也不会安排上线。比如将非艺术项目交给ArtistShare显然不会被审核通过,该网站的定位是艺术类众筹项目。幻想所有不能通过传统出版的小众图书都能通过众筹得以出版是不切实际的。有些人写文章标题就是“众筹出版:个人出版的未来”,显然是对众筹出版了解还不全面。充其量,众筹出版只是为那些被出版社拒绝稿件的出版提供了一种新的可能。
二、图书质量问题谁来负责
对于由出版单位发起的众筹图书,我们不必过于担心其质量问题,因为这些单位都十分熟悉出版的流程,会安排三审三校,虽然不能保证本本合格,但是他们都有图书质量管理制度,并且有专业的审读校对部门,图书质量不会有太大的问题。现在的出版类众筹项目发起方大多不是专业的出版单位,有的是作者,有的是没有图书出版经验的社会机构,他们对一些编校常识缺乏了解,不了解图书质量保障体系,没有相关的制度和专业人员,很可能会增加图书差错率。众筹出版不等于降低出版质量,如果通过众筹出版的书籍错误百出,那就等于粗制滥造,那就是增加垃圾出版物数量,与社会何益之有?谁来为众筹图书质量把关,这是一个大的问题。
三、对音频、视频、动画使用较少
从读者接受的偏好程度来看,视频优于音频,音频优于图片,图片优于文字。可是,在众筹网,大多项目仅仅是图片和文字。实际上音频、视频才是大家最乐意看的信息。读者接受起来较为轻松。音频、视频给大家的印象深刻,更容易打动人。在美国众筹网Kickstarter、IndieGoGo、ArtistShare上面有很多视频、音频宣传材料。ArtistShare是一个艺术类众筹平台,上面的每一个项目几乎都有视频宣传。当然,视频、音频宣传材料的录制要专业,不能随便为之。现在这些技术已经很普及,从事音频、视频制作的社会机构已经很多,也很成熟,项目发起方如果不能自制,委托社会上的专业机构制作已经很容易,只是可能要花一些费用。
四、风险提示不够,有避重就轻之嫌
玩众筹最最关键的是风险。我们的很多出版类众筹项目的风险提示都是时间风险,提示有可能推迟兑现承诺。实际上,风险是各种各样的,哪是只有时间风险啊!项目失败、发起方破产、重大变故等才是最大的风险。在未来的发展中,很多难以预料的因素会干扰出版项目的实现。应该切实分析风险,并告诉大家。据分析,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很多发起方还不善于分析风险的发生,二是发起方顾虑提示真正风险吓跑支持者。
众筹是通过互联网平台筹集资金,对于支持者来讲,他们见不到投资方,见不到发起方办公场地等实物,只是通过文字和图片了解发起方,对全面了解发起方不利,更增加了不确定性,风险也相应增加。但是,客观地来讲,互联网也是最讲信用的,不讲信用者,购买者直接给卖方负面评价,其他人看到,就起到警示作用,淘宝上的店家都很讲信用,最怕顾客给差评。众筹也一样,如果众筹平台引用信用等级,也会减少风险。按照国际众筹界的习惯做法,所有众筹项目是不能删除的,要永远挂在网上,如果发生欺诈,发起人的信用不好,就可能影响他的终生,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对那些心怀不轨的人形成威慑,让他们少打众筹的注意。
众筹平台也需要防止某些人和机构通过平台洗钱、诈骗等。现在看来,在全球范内,通过众筹洗钱、诈骗的情况还很少发生,但不等于将来不发生。众筹平台需要加强防范。国家也需要通过立法保护正当的众筹参与方的利益,打击通过众筹进行的非法活动。
相比股权型众筹、信贷型众筹,出版众筹风险相对较小,首先,书的定价较低,其次,附加的服务价格较其他众筹也较低,风险相对较小。
五、众筹出版中的托
通过调查发现,部分出版项目的支持者(backer)中有发起者本人,有自己托自己项目的嫌疑。在众筹网有一个项目“《玩转众筹》张栋伟签售版”。2014年7月26日完成,发起方张栋伟,是众筹网的股东,另一个股东众筹时代竟然支持3200元,而整个募集金额才7600元,占总募集金额42%。张栋伟自己支持400元。在“《玩转众筹》张栋伟签售版第四期”中,张栋伟化名为“奔波尔霸的小小灵魂石”支持48元。在“江苏省第一届众筹沙龙”项目中,张栋伟两次支持,一次是180元,一次是18元。这就是发起者利用大家的从众心理,吸引跟随者,促成项目成功。应该说这是不诚实的做法。众筹平台应该采取措施,对发起者进行约束,避免这种情况发生。
六、众筹各方经验不足,很多人对众筹出版有误解
众筹出版在中国的发展也就是一两年的时间,无论是平台、发起方、参与者,都存在经验不足的问题。项目发起方大多刚刚开始尝试,对项目的运行不熟悉,对项目营销也很陌生。参与者大多是抱着玩新鲜来参与的,真正对项目的文化价值、商业价值未必了解。很多人对众筹还不了解,或者了解得很有限,甚至存在误解。对众筹的类别、操作方式、规范、如何设计项目书、如何选择平台、众筹营销等都很少了解。比如有些出版单位想就某本书开展众筹,结果作者不愿意,认为这样被朋友知道不光彩,只有那些无法通过传统出版的书才众筹,他们反对把自己的书拿来众筹。这些都影响众筹平台的人气,降低项目的成功率。对于众筹平台来讲,还需要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对相关机构和个人加强培训和辅导。
七、法律问题
众筹是新生事物,涉及到很多法律问题,比如平台的法律地位,是中介,还是代理,还是其他?中介和代理的法律地位、责任和权利都不一样,这些都需要通过立法加以明确。美国的JOBS法首先肯定众筹融资合法化,根据现在的政策我国大陆还把众筹融资称为非法融资。此外,信贷型众筹、股权型众筹都与现在的法律有冲突。这都制约真正的众筹发展。相关立法需要尽快制定。
现在众筹出版平台很多,似乎只要建一个网络平台就可以开展众筹业务,不需要资质认定。究竟需不需要准入制度,也是法律空白。为减少风险,对众筹金额是否需要限制也是一个问题。
违约责任问题。随着众筹出版的逐渐发展,会有一些人钻众筹的空子,成功后,卷款逃逸。所以,平台前期需要严格把关。如果发生发起方违约,从法理上来讲,平台负有连带责任。如果参与者找不到发起方,可以起诉平台。这些也需要通过立法加以确认,避免出事后平台方、发起方互相推诿。
八、众筹被作为营销手段、产品检测手段
《玩转众筹》一书在众筹网共做了六次众筹,其中五次是签售版,一次是募集百名编委会成员,都不是因为缺乏出版资金而发起的众筹。在开展众筹的同时,已经在亚马逊等网店销售,偏离了众筹的本义。“乐嘉新书《本色》:活出真实的自己”在众筹的同时,在其他网店已经开始销售。现在众筹是新生事物,是媒体关注的焦点,他们完全是在利用众筹做宣传推广。有的出版机构为了检测市场,设计一个项目,如果支持者多,证明可行性强,反之,则不乐观。通过众筹检测还可以聚集人气。反倒是以培养新作者为目标的荷兰众筹出版网站TenPages(TenPages.com)2014年2月7日以倒闭而告终。众筹出版并不是真正满足小众学术图书出版的要求,培养新作者的要求,反倒是成了大牌作者、知名人士作品出版的锦上添花者,而不是对新作者、小众图书出版的雪中送炭者。这都偏离了众筹出版的本质。
九、众筹出版平台的盈利模式还不明晰
要说明这一问题,首先要搞清楚众筹平台是专业的出版众筹平台,还是综合性众筹平台下设出版频道。现在专业的出版众筹平台较少,大多是在综合性众筹平台下设立专门频道。比如美国的Kickstarter、国内的众筹网(http://www.zhongchou.cn),就是综合性众筹平台,有科技、公益、出版、娱乐、艺术、农业、商铺、其他等栏目。美国的Pubslush则是专业的出版类众筹平台。
现在有些众筹出版平台不收费用,他们为的是聚拢人气。众筹出版平台的盈利模式,能否持久,也是一个问题。有些新网站,赶时髦,一阵风后就消失。我们要考虑众筹的持久性。究竟是靠收费盈利,还是聚人气,用流量取胜,还是其他模式,恐怕还需要确定。
Kickstarter收取项目总额的5%佣金,IndieGoGo收取4%的佣金。国内有些平台为吸引项目发起方,暂时不收佣金,比如追梦网等。众筹网是收费的,约为总金额的3%。
此外,互联网时代新生事物层出不穷,容易火爆,也容易衰落,很多新生事物瞬间绽放,十分美丽,可是就像烟花一样,瞬间即逝。通过调查得知,上海学林出版社顺应潮流发展,开展自助出版加众筹出版,并提供按需印刷服务。但是,2015年1月3日笔者登入学林自出版平台,发现只有一本《森林的意义》在众筹。只筹到100元,是目标金额的1%。宣告失败。这样的众筹平台生存下去的可能性微乎其微。那么,其他的众筹出版平台如知乎、中国梦网、点名时间网、百度众筹、京东众筹等众筹平台会不会也是这样呢?究竟众筹能够存在多长时间,或者虽然存在,但是大家不再关注,那也等于死亡,这些都是问题。
现在众筹出版平台大多流量有限,注册用户少,还不能汇集足够量的用户,很多潜在支持者没有被吸引到众筹平台上来,这就使得本来有可能成功的项目失败了。在众筹平台为了吸引支持者,项目发起方都要把最精彩的东西呈现出来,法律不保护创意,只保护作品。好的创意很容易被他人抄袭,失去优势,增加风险。这使得原来发起方很无奈。
总之,众筹出版是一种出版创新,其发展前景值得期待,但是问题也不可回避,需要认真加以研究。
4.当前中国市场经济存在的主要问题 篇四
【摘要】:在当前动荡不定的国际经济和金融形势下,我们既要看到当前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好的一面,也要看到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文章分析了我国目前的经济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结合经济发展趋势提出了经济对策。
【关键词】:中国经济;经济对策;经济问题
2009年以来,我国国民经济继续在高位运行,经济增长速度加快,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特别是投资和出口增长速度仍然很快,消费品价格上涨显著,资产价格高位持续攀升,资源、环境的压力加大等表现,说明我国当前的经济形势趋于过热。在当前动荡不定的国际经济和金融形势下,既要看到当前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好的一面,也要看到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
一、当前我国经济的主要问题
(一)通货膨胀压力明显偏大
目前,中国CPI涨幅虽有所回落但仍在上涨,而工业品出厂价格(PPI)处于历史高位,价格上涨的压力尚未根本缓解。同时,一些地区和行业增长速度出现回落,保持经济继续平稳较快发展的压力凸显。物价上升的性质比较复杂,需求拉动和成本推动相交织,短周期和长周期相交织,国内国外因素相交织,总量膨胀和结构转型相交织。
(二)投资过热,消费相对不足
2003年以来,我国每年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率都在25%左右,资本形成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40%,而最终消费支出的比重则从2001年的59.8%逐年下降到2006年的50.0%。这几年,我国政府对投资实行有保有压,并强调扩大内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投资增长一再反弹,内需扩大相对乏力,2007年上半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5.9%。投资持续过快增长,将来又会变成生产能力,有可能使得1997年开始出现的产生过剩问题重复出现。近几年,我国不仅投资增长过快,而且经常在一段时间集中在少数几个产业。2003年、2004年、2005年投资集中在房地产、汽车和建材等产业,2006年投资集中在化工产业,出现了一波波的投资“潮涌现象”。
(三)人民币连续升值
人民币连续升值将在一定时期内降低企业的盈利空间,使竞争力和在国际市场的份额下降,导致出口减少加剧某些国内领域的竞争。一些出口产品的生产厂家会加入国内市场竞争的行列,使本已竞争激烈的国内市场竞争更加惨烈。在优胜劣汰的原则下,某些企业就可能倒闭。人民币升值还可能造成某些领域的生产相对过剩。如果食品、服装、文化用品、日用百货等出口商品有40%~60%转移到国内市场,必然造成某些商品一定时期内的供过于求;将加剧就业压力,特别是会导致许多农民工失去工作。
(四)流动性过剩
当前,流动性过剩已成为中国经济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所谓“流动性过剩”,通常指经济层面资金充裕,银行信贷投放冲动较强。流动性过剩使经济从过快向过热转化。流通中的货币超过了实际需求,其结果必然导致物价的上涨,过剩的流动性冲击的不仅仅是消费品价格,生产资料价格、商品价格和资产价格等同样也会受到冲击,结构性通胀得不到有效控制,就可能转化为全面通胀,商业银行信贷、财务风险逐步集聚,隐含较大金融风险。流动性过剩引起的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十分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楼价的上涨,严重损害了国民的福利;股市产生的财富再分配,加剧财富占有的不公;随着紧缩政策的实施,会对居民就业和收入产生消极影响。
二、经济问题对策的思考
(一)政府对付消费物价指数持续上升的长期对策
首先,应该是建立价格基金,对低收入阶层发放物价补贴。其次,要大力促进短缺农产品供给的增长,抑制农产品价格过快增长;要增加对中低收入群体的补贴。在当前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拉大的背景下,不同收入水平的人对通胀率的感觉也明显不同,承受能力则更不同。三是严格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引导公众全面客观看待和分析物价上涨的形势,以稳定通胀预期。四是抑制公共服务品(如教育、医疗)和垄断型产品或服务的“搭车”涨价。转贴在信贷调控上,要根据国家产业和区域政策,有保有压,要坚决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信贷投入,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同时,要加强对国际游资流入的管理。财政政策则可适度扩张,重在优化结构,特别是对灾区重建以及低收入群体补贴等方面可加大支出力度。对自主创新、节能降耗等方面的投资给予更大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针对内需增长面临的压力,重点保持消费需求的稳定增长。要采取适当措施稳定住房和汽车消费,避免这两大消费热点出现过度下滑。努力扩大居民的服务性消费,引导社会投资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力度,大幅度降低服务性消费成本,尤其是旅游消费成本,如降低旅游景点门票费,降低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收费水平。
对于消费相对不足问题。如果经由中小企业的发展,多创造就业机会,改善收入分配,应当能够提高消费倾向,使投资的比例降低到比较合理的水平。另外,也应修改外资优惠政策,不再以资金的量作为实行优惠政策的依据,改为根据技术和管理水平以及区域发展的需要来制定鼓励投资的政策。
(三)进一步完善汇率形成的市场机制,培育相对均衡汇率
完善汇率形成机制是协调国际收支的根本措施,是缓解“双顺差”的市场解决途径,也是解决商业银行流动性过剩问题的基础。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有序开放培育资本市场。现有外汇管理体制主要基于外汇紧缺时期,汇外汇管理体制对于外汇储备增加有积极作用,确保国家有效掌握外汇资源。
同时汇率制度改革要与其他政策配合协调。首先应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为人民币远期交易、期货交易及企业回避汇率风险创造良好的金融市场基础,使人民币汇率与利率形成机制逐步融为一体。同时,调整贸易政策和引进外资政策。国际收支“双顺差”与对出口和引进外资的优惠政策密切联系,在当前出口贸易激增和外商投资数量扩大的背景下,内外资一视同仁“两税合一”成为大势所趋。
(四)全面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政策,实现储蓄与消费、消费与投资结构的均衡
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全面实施对国民收入结构的调整,努力实现储蓄与消费、消费与投资的结构均衡是治理流动性过剩的根本性、战略性举措。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环节,按价值规律办事,合理确定劳动力价格,通过政策、法律等措施保障劳动者利益;在国民收入二次分配环节,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加大对中低收入阶层扶持力度,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障体系,加大对教育、卫生、文化、交通等公共产品的供给力度,提高低收入阶层的消费率;增加金融市场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对流动性吸纳和消化能力。加快股权分置改革步伐,实现上市公司的股票全流通目标;完善股市的基础性制度和基础性设施建设,降低风险,方便流通;加强政策协调,形成政策合力。减少甚至取消对经济的直接投入,从投资财政转向公共财政;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大检查、指导力度,督促商业银行提高流动性管理水平,指导商业银行均衡投放信贷,营造良好的外部生存和发展环境。加大对外资企业和非法流入的境外资金的监管,督促商业银行提高对流动性资金的管理水平,监督商业银行控制信贷风险,降低资金短缺地区的金融市场准入门槛,创新中小企业融资形式。
参考文献:
[1]高鸿业.西方经济学(第4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2]吴曼丽.人民币汇率机制及影响因素分析[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4。
5.当前中国市场经济存在的主要问题 篇五
编者按:最近,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安排5个调研组分别到8个市州和部分省属高校、企业进行调研,同时还分别召开省委派驻省属高校督导组长、国有企业督导组长和部分派驻市州督导组常务副组长碰头会。从平时掌握和调研、座谈了解的情况来看,全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以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中央、省委安排部署,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有序开展、逐步深入,进展比较顺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现将存在的主要问题以简报形式梳理编发,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对照所列问题,认真查找差距和不足,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抓紧解决,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有顾虑的思想。有的同志认为第二批活动启动正值年初,各项工作开局起步的任务很重,投入过多的精力抓活动,会影响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活动刚刚开场就想着如何快点收场。有的领导干部认为目前经济下行压力大,改革发展任务十分繁重,开展活动会影响工作。特别是国有企业有的领导同志,片面地认为企业要靠生产、靠效益吃饭,只要把企业的效益抓上去了,活动就算搞好了,没有把心思放到抓活动上来,没有把开展活动当回事。二是有怕的心理。有的领导干部认为当前各方面矛盾问题比较多,担心把群众真正发动起来,引火烧身,局面难以控制,收不了场。有的领导干部担心按照从严的要求开展活动,会伤害同志之间的感情,影响班子团结。三是有看的想法。有的同志缺乏主动性,不用心、不上心,推一下动一下,走一步看一步,左右观望,别人怎么做我就怎么做,别人怎么改我就怎么改,生怕抓严了、改快了会吃亏,思想“顺着走、跟着走、看着走”,活动开展十分被动。四是有无关的心态。有的对查摆和整改“四风”问题存在片面、模糊的认识。基层认为是机关的事,下级认为是上级的事,一般部门认为是权力部门的事,高校和国企认为是地方和机关单位的事;普通党员认为是机关干部的事,一般干部认为是单位领导的事,领导认为是一把手的事,反正就是不关自己的事。
二、学习教育不扎实。一是缺乏系统性、计划性。一般性号召多,提具体要求少,学到哪算到哪,学多少算多少,满足于走走程序、做做样子,有的还存在赶进度现象,不问学习的质量和效果。二是被动学的多,主动学的少。有的满足于参加几次集中学习,上上辅导课、听听报告、看看电影,以集中学习代替自学,把自学变成了不学。有的领导干部带头学做得不够,只是做做样子,没有带头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更没有按要求带头讲党课、谈体会。三是没有抓住学习的重点。有的单位学习的内容看起来很多,但没有把中央规定的必读书目作为重点来学,冲淡了学习的主题;有的干部没有静下心来好好研读中央规定的三本书目,有的甚至连三本书翻都没翻。四是学习没有入脑入心。有的干部看上去学也学了,笔记也作了,讨论也搞了,但就是没有学进去,没有联系思想实际,没有触及灵魂。还有的干部看似学进去了,实际上是学一套、说一套、做一套。
三、问题意见上不来。一是征集反映上来的意见少。从14个市州开展民主评议的情况来看,参加评议的干部交“白卷”的人很多。从个别谈话的情况来看,督导组普遍反映,许多谈话对象不愿意提意见,尽管做了很多工作,大家还是有顾忌,即使谈了一些,也是不痛不痒、隔靴搔痒的多,没有多少实质性意见。一些单位的征求意见箱成了摆设,收集不到什么意见。二是征求意见不聚焦。主要表现在“四多四少”:反映工作问题的多,反映“四风” 问题的少;反映班子问题的多,反映个人问题的少;反映抽象问题的多,反映具体问题的少;反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多,反映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的少。三是征求意见存在形式主义。有的搞“体内循环”,机关内部听意见的多,上级听下级的意见,“大官”听“小官”的意见,把“官众”当“群众”,没有走到群众中去听意见,基层的意见上不来。有的满足于形式上的轰轰烈烈,看似下了基层,开了座谈会,与群众见了面,实际上只是做做样子,没有真心实意听取群众意见。
四、有的一把手没有真正负起责来。一是没有把自己真正摆进去。有的光顾着抓别人不愿意抓自己,只注意抓下级不重视抓本级,拿着手电筒照别人不照自己。有的同志说,“上级抓下级,一级抓一级,最后落实到村一级”。有的县市区委书记,没有把精力真正投入到活动中来。省委活动办下去了解情况,有的县市区动员会开了十多天,问县委书记对抓常委班子、抓自身的学习有什么考虑?这次活动常委班子要重点解决那些问题?谈了将近一个小时,都说不出个道来。二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没有担起来。有的把重视停留在口头上、形式上,会上表态振振有词、决心很大,讲得多、抓得少,行动上不落实,成了“放空炮”。有的习惯当“甩手掌柜”,对活动没有亲自谋划,过问得很少,对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心中无数,工作基本上靠本级本单位活动办推着走、督导组催着走、上级逼着走。一些地方和单位前段制定的活动方案,盲目照搬照抄,没有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党委(党组)书记也没有组织班子成员充分讨论,没有认真把关,签个字、画个圈就往上报,多的被打回去修改了五、六次。
五、有的督导组履职没有到位。一是有的领导同志时间精力难以保证。按照中央要求,这次派驻市州、县市区的督导组组长分别由省级领导干部和市级领导干部担任,规格很高,有力加强了对督导工作的领导。但一些在职的同志本身工作任务很重,时间和精力难以集中投入到督导工作中来,深入下去了解情况不够。有的常务副组长认为有领导同志担任组长,自己可以卸点担子,主动大胆开展工作不够,怕越权、怕越位。二是有的督导组不敢抓、不敢管。有的不敢坚持原则,不敢动真碰硬,把关不严,该指出的不指出,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纠正的不纠正,喜欢做老好人,不愿当包公、唱“黑脸”。有的抓工作顾这顾那,担心动真格会得罪人,抓严了会把关系搞僵,擅自放松督导工作标准,存在“随大流”“讲人情”的现象。三是有的督导组业务能力不强。对上级有关精神主动学习钻研不够,遇到问题办法不多,督不到要害、导不到实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四是有的督导组作风不深入。工作浮于表面、沉不下去,对督导单位的情况掌握不够、了解不透,指导不力。有的习惯于听汇报、作指示,没有深入抓,没有亲自管。少数同志对自己要求不够严,有时不注意个人形象。
六、有的地方和单位活动氛围没起来。一是上面热下面冷。中央、省委对开展活动高度重视,抓得很紧、措施很严、力度很大,而有的活动单位却一般化对待,宣传舆论氛围没有跟上来,活动开展冷冷清清。有的地方动员会开了几天,却没有“下文”,有动员、没动作。二是群众热干部冷。有的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没有上来,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而群众对这次活动的期待很高,希望通过活动能够解决一些实实在在的问题。督导组的同志反映,他们下去后,群众反映问题、诉求的积极性很高,来信来访很多,接访的任务很重。省委驻湘西督导组下去一个多月,就已经接访群众900多人次,收到信访件270多件,接听电话(短信)400多条次。三是表面热实际冷。有的表面上忙乎乎、热乎乎,口号喊得响,样子做得足,看似学习也搞了,调研也下去了,意见也听了,就是不想、不愿解决实际问题,雷声大雨点小。特别是对中央和省委部署开展的专项整治任务,抓而不紧、推而不动,没有实质性进展,正风肃纪的氛围没有上来,没有让群众看到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影响了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以上这些问题,在不同地方、不同单位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抓紧解决。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好再动员、再部署。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意识、树立担当精神,及时召开专门会议,学习传达贯彻省委最近召开的省属高校和企业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会议和市州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汇报会议精神,进一步传导压力、明确责任,推动活动再升温、再加压,确保活动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健康有序开展。
二是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落实好一把手责任制,切实履行“双重”责任,既要靠前指挥、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自始至终把责任扛在肩上,把活动牢牢抓在手上,又要坚持示范带动,无论是学习教育、听取意见,还是查摆问题、边整边改,都要以身作则、带头把自己摆进去,发挥好表率和榜样作用。
三是严格落实督导组责任制和督导组长负责制。省委各督导组及其负责人要严格履行职责,进一步强化责任、传导压力,做到严督实导。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督导工作水平。
四是继续深入抓好学习教育。认真落实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工作的通知》(群组发〔2014〕7号)精神,采取务实有效的办法抓好学习教育。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多学一些、深学一层,要带头讲党课、谈体会。各市州、省属高校和企业,要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及时抓好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集中培训。按照分级负责、分类组织的原则,在4月底前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的专题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大对学习教育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对未按规定完成培训任务的,督促抓紧落实;对学习走过场、效果不明显的,责令“补课”。
五是突出抓好征求意见的“回炉”“补火”。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抓紧对前段征求意见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查找不足,分析原因,拿出补救措施。深入细致做好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采取重新发放征求意见表、开展补充谈话等方式,进一步深入征求群众意见。同时,注重采取上级点、集体议、自己找等方式,切实把问题找准找实。对征集到的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要印发给干部群众评议,对征求意见不够不准不聚焦、群众不满意的,必须重新征求意见,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直到把“四风”问题找到找准为止,直到群众满意为止。
六是进一步强化舆论宣传。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将继续举办电视问政,安排省直厅局主要负责同志就第一批活动整改落实情况接受群众问政,并计划组织开展市州长的电视问政,推动以上带下。拟在湖南经视新闻联播、湖南日报开辟“市州委书记访谈”专栏,分期分批组织市州委书记就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谈认识、谈体会、谈措施。组织省里和市州主要媒体,对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集中采访报道,选树和推介一批党员干部身边的先进典型,及时曝光反面案例,为活动深入推进营造良好氛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情况报告
一、征求意见的基本情况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市林业局党委按照上级的部署,认真开展学习教育,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积极查找局党委和党委成员存在的“四风”问题,特别是认真贯彻市委真整实改要求,边学习边思考,边查问题边整改,真学真查真整改、实心实干求实效,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领导同志带头征求意见建议。围绕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局党委先后主持召开3次专题会议,对起草好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提出明确要求,面对面听取各方对于领导班子的意见,亲自主持起草和修改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其他班子成员也深入联系点和分管单位听取意见、查找不足,并对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提出了修改意见。经局长办公会研究讨论,并征求了中层以上干部意见,又数易其稿,形成了对照检查材料,更加深入细致地查找问题。
(二)在征求意见上下真功夫。领导班子成员带领6个组,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个别谈话等形式,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累计召开座谈会12次、参加人员超过125人次、发放调查问卷80多份,开展谈心谈话150多人次,通过自己找、互相帮、上级点,认真查摆在“四风”方面的问题,深刻进行党性分析,努力营造大家敢说真话、能说真话的氛围,拉近了与基层群众的距离,心贴心交流沟通,使他们打消顾虑、放下包袱、畅所欲言,积极提出中恳、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三)把聚焦“四风”问题贯穿始终。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始终紧扣作风建设,注重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和服务对象对局党委班子和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方面的意见建议;注重围绕干部调动、选用、调整,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等热点问题了解情况。
(四)坚持边查边改,注重实效。把解决突出问题作为重要任务,边整边改,确保实效。一是强化责任落实。针对基层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归纳分类,按工作职能进行了责任分解,将责任落实到了具体责任处室和责任人,逐条逐项制定整改落实措施,确保及时圆满解决。二是实行承诺制度。建立整改落实台账,能够解决的问题马上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定出时间表、路线图、责任状,向基层和群众作出承诺。三是注重实际效果。以基层和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坚持跟踪问效,通过座谈、调查问卷、电话回访等形式,了解群众的满意度,征求群众意见,确保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
自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通过各种形式征求各类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共计116个,经认真梳理、归纳,共形成四类意见建议。一是面对林业工作新形势,存在创新意识不强和工作标准不高问题;搞调研有时走马观花,沉到基层、深入研究解决问题不够。二是抓工作落实力度不够,存在以会议、文件或听汇报等方式替代抓工作落实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听部属汇报较多,与部属谈心较少,特别是谈工作较多,对单位干部职工个人关心不够;落实制度上打折扣,如学习制度、请假制度等没能全部落实到位。三是任劳任怨的精神不足,在乘车、办公等工作条件上往往向高标准看;在接待上级单位公务活动中有时不够节俭,存在超标准接待现象。四是在健全基层林业服务体系,加大林业合作社扶持力度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局主要领导多次组织召开党委会,听取局对征求干部群众和服务对象意见建议的专题汇报,要求党委班子成员和局属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时落实整改工作。同时,局属各单位要对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调度,要求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意见建议或需要统筹解决的,要积极研究思路和办法,及时向群众说明,承诺整改时限。
(二)进一步深入查摆和整改问题。为深入查找业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组织各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剖析,并提出党委班子及成员最需要改进的问题建议。针对党员干部提出的问题,局党委召开专题调度会,对问题进行责任分解并限期拿出解决方案,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6.当前中国市场经济存在的主要问题 篇六
社会建设包含的内容:一是发展社会事业 社会事业是关系人民群众基本生活质量和共同利益的公共事业
二是优化社会结构 建立同我国经济结构相适应的社会结构
三是完善社会服务功能 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在我国正在凸显
四是促进社会组织发展 健康的社会发展
社会建设重点解决的问题 当前中国社会建设最重要的领域,主要是三个方面,即基本民生建设、社会安全建设和 现代社会管理模式建设,三者共同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系统。
7.当前中国市场经济存在的主要问题 篇七
1998年陕西国有林区森工企业全面停止森林采伐后, 2000年按照国家天保政策和天保方案启动天保工程, 由过去的以采伐为主转为以保护培育为主, 企业无经营性收入, 主要依靠天保经费维持生存。实施天保后, 陕西森工企业全面停止采伐, 以生产木材为主的经营方式不复存在, 企业主要工作为森林资源管理, 企业性质发生了根本性转变, 名为企业, 实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在天保工程一期中, 十年不变的天保政策给企业发展带来极大困难, 国有林区职工年均收入不到10 000元, 不足陕西省职工年均收入60%。二期天保政策虽有所调整, 投入增加, 但职工收入年人均不到30 000元, 仍与社会平均工资有较大差距, 处于低收入阶层。当前国有林区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 管理体制不顺, 长效机制没有建立
天保工程实施后, 国有林区企业从木材生产转为森林资源管护, 主要从事公益性的森林资源管护, 全靠有限的天保工程财政专项补助经费维持生存运转, 彻底改变了森工企业资金循环链, 完全失去了经营创利、自负盈亏的企业功能。现在的森工企业, 既不是创建初期的森工企业, 也不是天保工程前的森工企业, 实际已完全失去了经营创利、自负盈亏的企业功能, 但又不是事业单位, 森林资源的管理体制与林业生态建设的要求极不适应。
目前国有林区职工完全从事着生态公益性的森林资源管理工作, 却拿着相当于公益性工作人员60%的工资收入。由于天保工程实施方案的设计及其政策扶持的局限性, 支持森工企业改革的措施未能与天保工程实施同步, 8个全面禁伐的森工企业, 森林资源保护的长效机制没有建立起来, 没有形成新的资源管理体制。一旦工程有所变化, 企业将失去日常的经费来源, 势必严重影响森林资源管护和培育长效机制的建立。
(二) 管护人员编制不合理
按照国家二期天保工程方案 (人均管护380hm2) , 省属国有林区核定管护人员1266人 (含局、场各级管理干部及工作人员) , 而真正落实到一线护林员肩上的管护责任区面积达到500—600 hm2。秦岭林区国有、集体林插花交错, 山高沟深, 社情、地形均十分复杂, 动植物资源极其丰富, 管护人员不但要承担巡查管护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保护的任务, 还要承担森林火灾的扑救、林木检查、林业案件的稽查, 森林植物疫情监测和病虫害的防治等任务, 管护难度相当大。另外, 由于管护区域多数分布在深山远山, 必须经过社有林辖区才能到达国有林经营区域, 管护路程远, 巡山时间长, 实际巡护的面积远远超过管护责任面积, 工作非常辛苦, 按照《实施方案》中的西北地区每万亩按2—3名控制护林员人数显然是不符合陕西秦岭林区实际的。
(三) “四险一金”经费不足
天保二期方案大幅度提高了森林管护以及基本养老统筹、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项社会保险补助标准, 虽然解决了林业职工工资增长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问题, 也解决了工程实施单位因社会平均工资连年上涨造成的参保费用缺口问题, 但林区职工收入依然与社会平均工资有较大差距, 国有林区职工年均收入不足30 000元。特别是参保费用不足, 职工利益得不到保障。国有林区职工养老保险均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缴纳,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为单位10%, 个人5%, 至于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均为地方统筹, 差距更大。
(四) 政策漏项较多
目前基本解决了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和职工失业、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 但二期方案中依然没有考虑到职工伤残补助及医疗费、独生子女费、职工教育、福利、住房公积金、退休职工统筹外费用、丧葬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和企业混岗人员、精减人员、退职人员的生活费以及降温取暖费、按政策落实60年代精简职工生活费等13项职工应得待遇和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费、检查验收费、房屋修缮费、工程监测费等工作经费。据统计, 以上费用每年需5000多万元, 而且随着工资调整、物价上涨等新的增支因素还在不断加大资金缺口。原来依靠采伐期经营收入支付的这些项目断了资金来源, 现在虽有政策依据但无资金来源, 直接影响了职工和家庭的基本生活。
(五) 无森林消防、病虫害防治、检疫监测专业队伍
实施天保工程以来, 国有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 秦岭林区良好的水、气、光、热等环境, 使得植物生长非常茂密, 枯枝落叶等林内凋落物量大层厚, 冬春季节火灾隐患大幅度增加。十年天保期间, 企业职工只出不进, 人员年龄结构与森林防火的劳动强度已极不适应。另外, 森林植被的休养生息, 也为林业有害生物提供了丰富的食源, 近年来病虫种类逐渐增多, 虫口密度稳中有升, 如不及时进行防治, 极易蔓延扩大, 严重危害森林健康。国有林区当前薄弱的基础设施, 难以抵抗较大规模的火、虫灾害, 已经成为影响天保工程顺利实施的“短板”制约因素。但是二期天保工程方案中, 仍未编制森林消防和病虫害防治专业队伍, 也未下拨专项经费。
(六) 林区基础设施极差
1.
陕西国有林区林业局经营辖区处于秦岭腹地, 交通通讯等一直实行的是“先生产, 后生活”的经营管理模式, 生产设施标准较低, 生活设施欠账严重, 长期处于“城不城, 乡不乡”的境地, 工作环境条件十分差。8个林业局的办公楼均是六、七十年代所建, 办公条件落后。所属24个林场。其中近几年新建成的林场2个, 6个林场是六十年代所建, 16个为七十年代所建, 多数办公楼年久失修, 办公条件差。现有管护站101个 (含木材检查站19个) , 其中租住民房的19个, 占21.4%:无电的24个, 占23.6%;无管网供水、饮水不达标的68个, 占72.1%:无通讯设施的41个, 占78.7%。现有木材检查站19个, 其中租住民房的3个, 占20.0%;无电的3个, 占20.0%;没有管网供水的4个, 占26.7%。省财政根据国有林区管护站的实际情况从2007年开始一个站投入40—50万元, 共计划投入2000多万元建设47个管护站。而24个林场、剩余49个管护站 (含木材检查站) 及相关水、电、通讯等配套设施建设无专项投资计划, 企业因为资金问题在短时期内无法解决, 严重挫伤了职工工作的积极性, 使企业不能顺利健康的发展, 构建区域社会和谐难度较大。
2. 林区道路养护没有资金。
国有林区现有林区道路2243 km, 其中:林三级道路439 km, 林四级道路359 km, 支岔线9 km, 由于没有编制人员和专项养护资金, 水毁严重, 严重制约着天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和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开展, 亟待维修改造。另外,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道路建设中, 交通、农业部门只管到乡村居民点到县的路段, 居民点以下和无人居住的大面积林区则成为国家政策的盲区。
(七) 一次性安置人员生活困难
天保工程是一项国家实施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的重点建设工程。林业职工充分认识到实施天保工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同时认识到这一德政工程的艰巨性和长期性, 舍小家顾大家, 牺牲局部利益保全整体利益, 牺牲个人利益维护国家利益, 牺牲眼前利益发展长远利益, 使天保工程能顺利实施。1998年实施天保后一次性分流安置职工4924人, 这些久居深山为国家林业事业做出默默奉献的职工, 背负简单行李, 饱含深情, 眼含泪水, 依依不舍的离开了战斗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工作岗位。他们经过近十年的社会实践, 历尽艰辛、吃尽万苦, 诸多问题难以落实和解决, 成了几乎无人靠管的社会自由人。
一是返乡人员户籍无法落实, 基本生活无法维持;二是养老金无能力缴纳:三是子女上学、住房、看病负担加重:四是一次性安置费偏低 (安置费采用“1+1”标准, 即基数1万元, 年工龄另加1000元) , 难以重新就业。他们先后屡次到省林业厅、省资源局, 甚至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务院信访办、国家林业局上访, 据统计仅集体性上访就达100多次, 11 000多人次。2002年上访人员曾经情绪激动, 言语激烈, 采取静坐、示威、打横标语等形式, 多次发生阻拦交通、封堵办公楼, 个别上访人员甚至无理谩骂接待人员, 砸坏办公楼门窗等过激做法。尤其是节假日重大活动之前, 往往形成集中性集体上访。他们一是要求重新上岗;二是要求企业给其缴纳养老金, 医疗保险等;三是返乡人员要求享受村民待遇;四是要求企业解决单位住房等等。
(八) 森林培育力度不大
实施天保工程十余年来, 通过大规模营造人工林, 大面积封育天然林, 国有林区的中幼林面积大幅度增加, 在森林资源所占比例由1997年的40%提高到目前的60%, 成为现在森林资源的主体。在面积增加的同时, 一是营造的人工幼林已经超过人工造林的抚育期限, 原来的造林费用已经用完, 但由于幼树矮小, 容易被灌木和杂草遮荫造成死亡, 如不及时抚育, 很难保证人工造林成果;二是经过有效保护, 天然中龄林林分郁闭度增加、密度增大, 林木自然稀疏加快, 营养空间争夺矛盾加剧, 林内枯死木和濒死木逐年增多, 林内卫生状况转差, 林木极易遭受林业有害生物侵害, 急需采取措施, 降低林分密度, 改善林分结构, 需加大森林抚育力度, 为森林健康生长创造条件。
二、国有林区改革设想和建议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努力建设美丽中国, 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林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 是维护生态安全的基本保障, 国有林区林业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林业的产物, 是我国林业和生态建设的主力军, 在完成林业建设使命、建设生态文明中具有重要历史担当。国有林区急需加快体制机制改革, 推动发展, 增强国有林场实力, 切实担负起推动现代林业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历史重任。以强化管理为手段, 以改善生态和民生为目标, 强化森林资源管理, 加快森林资源培育,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发展林场经济, 努力建设森林优质高效、管理科学规范、基础设施完备、民生和谐幸福的现代国有林区, 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一) 改变现行管理体制, 实行事业化管理
改革长期以来实行的国有林区公益性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自收自支的管理体制, 实行公益一类或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 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 合理核定国有林场事业编制, 人员和机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改革国有林区人事、收入分配和财务等各项管理制度, 健全国有林区运行机制, 充分激发国有林区活力。将国有林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政府基本建设计划统筹加以解决, 将国有林区职工全部纳入基本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 并分离林场办社会职能, 化解林场债务。省属6个、市属2个林业局目前仍属企业性质, 实行的是企业管理体制。鉴于森林资源保护培育事业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长期性工作, 建议国家将这些单位纳入公益事业单位管理, 实行公益事业化体制, 所需人员纳入事业编制, 所需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算。通过明确单位属性, 理顺各方关系, 运用相应政策, 建立天然林保护的长效机制, 确保天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推动现代林业建设进程。
(二) 重新进行森林分类区划界定, 加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力度
陕西8个国有林业局地处长江、黄河中上游天保工程区, 1981年就被省政府划为水源涵养林区, 生态区位、社会公益性非常重要。根据现在的《秦岭保护条例》和生态建设现状, 在秦岭这样的生态脆弱且地理位置十分重要的地区进行商品林开发很不现实。因此, 建议将天保工程区全部划分为公益林, 按照每亩20元标准进行生态效益补偿, 为实现林区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资金保障基础。
(三) 增加人员编制数量
1. 增加管护和管理人员编制
依据秦岭林区实际, 我们建议, 按照每150—200 hm2编制一名管护人员, 同时1000 hm2要考虑一名管理人员, 按照国有林区现有管护面积56.33万hm2计算, 需管护人员2947人, 管理服务人员516人, 比天保一期方案森林管护人员1132人增加2331人。
2. 增加森林消防和病虫害防治及疫情疫病监测专业队伍编制
成立集森林消防、病虫害防治为一体的专业队伍, 一套人马, 双重功能。防火期进行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 平时进行病虫害防治, 汛期作为林区防洪抢险员。建议按每个林场10人编制, 需增编240人。
3. 增加道路养护人员编制
主要担负林区道路的日常养护、水毁修复、冬季推雪等工作, 为天保工程提供道路保障。建议按林业局址公路每3公里、场址道路每30公里的标准确定岗位, 需增编208人。
上述三项共需增加人员编制2779人, 8个林业局的职工人数达到3911人。
4. 招录专业技术人才, 用科技支撑现代林业建设
不断加强能力建设。加强国有林场管理机构建设, 重点建立健全省级国有林场管理机构, 强化机构职能, 充实机构人员。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引进国有林场改革发展亟需的高层次人才和实用人才, 培养业务骨干, 强化人才培训, 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国有林场信息化建设, 建设数字化、网络化、可视化、智能化的数字林场, 增强管理效能和水平。继续弘扬艰苦奋斗、改革创新精神, 为国有林场改革发展提供不竭的精神动力。按照建设现代林业的需要, 以科技支撑现代林业建设, 改变林业职工年龄结构, 提高整体文化水平, 建议每年向各林业局核定招录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才, 尽可能将现有职工中有一定文化水平和专业的、尚未就业的子女优先录用。
5. 按照事业单位的现行标准, 确保提高职工待遇
建议将8个林业局各项费用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的标准纳入管理 (包括职工工资、五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另外, 对企业遗留问题, 如职工伤残补助及医疗费、退休职工统筹外费用、丧葬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和企业混岗人员、精减人员、退职人员的生活费以及按政策落实60年代精简职工生活费等各项费用, 按照年工资总额的50%计算, 并随当地事业单位同步调整, 使林业职工的收入水平、消费水平和社会同步, 彻底改变长期以来职工的生活困难局面。
同时, 继续实施天保工程对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车辆使用税等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及遗属生活费等约18种费用均要纳入社会化。
6. 继续加大工程建设, 大力开展森林经营
加快森林资源培育, 编制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培育实施方案, 强化提升现有森林资源的保护经营水平。加快开展中幼龄林抚育, 提高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质量。加大森林抚育力度, 积极培育大径级和珍稀树种用材林, 建设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
(1) 抚育中幼林。对27万亩幼龄林及时进行透光抚育, 割除影响幼树生长的灌木、杂草, 巩固人工造林成果;对87万亩中龄林进行生长抚育, 改善林木生长环境, 促进综合效能全面发挥;同时对珍稀、珍贵树种进行妥善保护。共需投资16 290万元。
(2) 封育低效林。根据秦岭林区气候湿润, 降水充沛, 森林天然更新能力强的特点, 对郁闭度0.5以下的437万亩低质低效林分采用封山育林的方式, 恢复森林植被和增强现有林地的生态功能。概算投资61 180万元。
(3) 扩建苗圃地。投资10 000万元, 及时修复遭受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地震影响而受损的天保工程苗圃设施、设备, 改扩建智能温室, 提高培育苗木的档次和水平, 促进发展, 增加效益。
鉴于陕西省地方财政的实际状况, 建议工程建设费用配套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工程建设投资标准每年核算, 实行动态管理, 并预算相应的工程管理、监理、监测费用, 确保达到预期的经营管理效果。
7. 依法依规, 强化管理, 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按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总体思路, 坚持“四个强化, 两个推行”, 即“强化法律法规宣传, 强化制度建设, 强化责任落实, 强化考核兑现”;推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目标责任制, 推行“上岗挂牌、考勤公示, 随机布点、定期巡护, 联网稽查、每月通报, 激励引导、严格奖惩”制度, 巩固来之不易的天保成果, 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8. 采取分类经营, 强化森林资源管理
建立国家所有、省级管理、林区保护与分类经营的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 明确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主体和责任。实施以森林经营方案为核心的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制度, 按森林经营方案编制采伐限额、制订年度生产计划和开展森林经营活动。开展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监测, 掌握国有林区森林资源变化情况, 建立健全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档案, 加快国有林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实施建设。
9. 加强林区基础设施建设
建议以天保工程区总面积为基数, 按照5元/亩·年的标准下达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并纳入计划管理, 对天保工程区基础设施按照高标准、严要求的方式, 统一规划, 统一设计, 分批实施, 改善林业职工工作、生活环境。
一是计划改造林区主要干支线1360.3 km, 恢复建设需投入资金93 642万元;二是分别按照120万元、60万元的建设标准, 对24个林场和47个管护站投入5830万元进行改扩建, 同时解决水、电、通讯等配套建设。
1 0. 出台政策, 给予资金扶持, 实施项目带动产业发展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 实施林业产业带动战略。从单位实际出发, 依托森林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 积极引进开发项目, 实施林业产业引进项目, 项目带动产业发展的思路。为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出台相关政策, 给予资金扶持, 使企业在建设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的同时, 大力建设林业产业体系和林业生态文化体系。突破的主要方向可选择自然保护区建设、森林生态旅游资源开发、林下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加快国有林区道路、供电、供水、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 为公众健身养生、观光游览、科普考察等提供便利条件, 改善林区职工生产生活条件, 优化林区发展环境。选择资源丰富、交通方便的国有林区建设一批生态文化与教育基地, 健全标识、解说、引导等宣教系统, 作为弘扬生态文化、普及自然知识的场所, 向公众开放。
大力发展林区林下经济。利用林区丰富的自然资源, 重点发展林药、林菌、林果、林菜、木本油料等特色产业, 为社会提供优质生态产品。利用国有林区技术和管理优势, 大力发展林木良种基地、花卉苗木基地、珍贵用材林基地。利用先进的工艺技术, 积极发展节能、环保、高效、特色的林产工业, 重点发展对保护生态和改善林区民生具有示范带头作用的林产工业项目。
1 1. 调整林业产业发展思路, 发展新的林业经济增长点
鉴于国有林区林业产业单位的经营现状和困难局面, 倡导大力发展林区林下经济。利用林区丰富的自然资源, 重点发展林药、林菌、林果、林菜、木本油料等特色产业, 为社会提供优质生态产品。利用国有林区技术和管理优势, 大力发展林木良种基地、花卉苗木基地、珍贵用材林基地。利用先进的工艺技术, 积极发展节能、环保、高效、特色的林产工业, 重点发展对保护生态和改善林区民生具有示范带头作用的林产工业项目。建议国家出台相关政策, 下达绿色产业专项资金, 尽快形成有规模的绿色支柱产业, 打造新的林区经济增长点。
1 2. 实施政策扶持, 解决一次性安置职工的社会保障问题, 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8.当前中国市场经济存在的主要问题 篇八
据调查,多数农户公顷购种量都在70斤左右,有的甚至80斤、90斤。播种量太大,不仅造成浪费,投入也相应增加,而且秧苗瘦弱、细长、抗病能力差。秧苗的壮与弱,将直接影响移栽后的返青快慢,分蘖早晚,长势好坏以及产量高低。正常情况下,用434孔的钵盘育苗,按9*5的方式插秧,一公顷是20万穴,470盘左右足够了。去掉损失,一公顷500盘其实完全够。稀植壮秧要求,每盘一两干籽,因此一垧地50斤种子就可以了。
2忽视水稻催芽工作
据调查,目前全市至少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农户,水稻只浸种不催芽,便直接播种下地。实践证明,催芽播种,出苗快而整齐,有利于培育壮秧,防止烂种,提高成苗率。目前催芽方法多为火炕催芽法,只要掌握好高温破胸、适温催芽的技术要领,并注意经常翻动种子,一般经过2-3d就可以出齐芽。高温破胸是指在30-32℃的高温下,使种子在1-2d内破胸露白;适温催芽是指种子破胸露白后,将温度降至25℃左右,经过12 14h,使芽长至0.2cm左右。
3煉苗始期太晚
炼苗是预防水稻立枯病的有效措施之一。当前多数农户存在炼苗始期延迟或不炼苗的现象,再加上播种量大,往往就会形成牛毛苗,浇水后披叶,茎细软无弹性,叶枕距大,叶色浓绿,根系发育不良,抗逆性差,易得病,移栽时根系极易受损伤。因此,必须在一叶一心时就开始通风炼苗,刚开始在床背面小通风,随着温度、苗龄的增加逐渐增大通风量,当昼夜平均温度稳定在12度以上时可揭膜完全通风。
4忽视水稻立枯病的防治
9.当前中国市场经济存在的主要问题 篇九
当前消防部队面临着体制机制改革、规范福利待遇、工作压力增加等各方面的困扰和矛盾,干部在思想上、精神上存在很大的压力,这些思想问题既有来自社会外部的,也有来自部队内部的;既有来自工作方面的,也有来自家庭生活方面的;既有来自外界的客观因素,也有来自个人身体条件和心理状况因素等等,表现不一,原因众多。具体表现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工作压力日益繁重。近年来,公安消防部队专项工作多、安保任务重,部队精细化管理要求高、标准严,像奥运安保、建国60周年安保、上海世博会安保、“9.3”抗日战争70周年安保等等,都是公安消防部队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上级机关部门检查评比多、头绪多,工作一根针,干部普遍感觉勤务繁重,休假甚至连基本的节假日休息时间都难以保证,身心长期处于连轴转的超负荷运转状态;干部在完成各项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应付各种各项的考核评比、各种形式的访查督察,从而造成绝大多数干部精神紧张、思想焦虑,精力无法集中于中心任务,原先想在消防干一番事业的激情和斗志逐渐被消磨,对工作丧失了热情和信心。
(二)福利待遇反差大。消防部队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而且越是元旦、春节等合家团聚的节假日子里,干部更多的是要面临防火、灭火任务陡增等“过关”风险。因此,高福利成为不少干部幸福感的精神寄托。以前干部面临的职业危险与工作压力远高于社会公务员,但略高于社会公务员的福利待遇,还是较好地维持了思想上优越感。但规范福利后,虽然军队工资标准作了调整,但消防部队反而是“明升暗降”,原本所谓“合情合理”的福利待遇取消了,干部认为消防部队“养兵千日,用兵千日”、“5+2”、“白+黑”,是和平年代最危险的兵种,加之城市高房价高消费、火灾追责压力大,目前的工资待遇与我们所面临超负荷的工作量,高标准的纪律要求、高风险的责任追究极其不成正比,心里一下子接受不了,从而导致职业认同感降低。
(三)婚姻家庭负担沉重。由于受特殊身份、特殊工作环境和特殊条令要求的限制,绝大多数干部需要常驻部队,尤其是异地工作的干部,常年远离家人、夫妻分居两地,极易产生家庭矛盾,给很多干部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加上部分干部家庭存在父母患病、家属下岗待业、租房购房还贷、孩子入托入学等现实问题,经济负担加重,给这部分干部带来了更多的精神压力。同时还存在一些大龄青年干部由于工作限制,迟迟无法解决自己的婚恋问题,极易产生失落、孤独和茫然的情绪,严重影响了其工作积极性。
(四)体制改革心态失衡。消防工作作为一项永恒的公益事业关乎社会安全发展,关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当前,福利待遇的调整已经对干部思想上造成了很大的冲击,消防体制的改革更是成为干部关心的第二大问题。干部普遍认为,现行的消防体制实行部队和地方两条线管理体制,在干部转业、复员等方面相对能够得到一定的机制保障,如消防体制调整,涉及的个人利益保障方面是否能够得到充分保证成为干部思想和心理上的沉重负担,造成干部思想波动大,心态失衡,不能很好地坚守岗位、履行职责。
10.当前中国市场经济存在的主要问题 篇十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经过十多年的宣传,走上了快速发展的时期,我国经济形势经过多年的高速增长,进入了一个整合时期,这个时期的民事,经济审判工作中执法不公的问题比较突出,而民行检察工作顺应社会需要,较好的发挥了法律监督作用,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对此笔者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对民行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谈几点体会。
一、当前民行检察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这一规定赋予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职能,但是,对于检察机关如何监督,只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至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的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有四种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抗诉案件应制作抗诉书和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抗诉案件再审法庭等问题,而对于检察机关如何行使抗诉权和对民事审判活动中的其他违法行为如何监督没有明确规定,首先是现行法律对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立法尚不完善。其次还存在一些主客观方面的原因,致使民行检察监督在司法实践中处于薄弱环节,具体表现在
1、现行立法的总则和分则的规定相互矛盾。在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民事诉讼检察的规定,总则和分则不相一致。总则规定检察机关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规定的范围十分宽泛。但是,在分则中,只规定检察机关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进行抗诉。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规定又十分狭窄。在这样前后矛盾的法律规定面前,检察机关的民事检察监督进退两难。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中的一切违法行为都可以进行监督,但由于分则中没有具体规定,任何一个法院都可以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理由,拒绝检察机关对抗诉以外任何形式的法律监督;检察机关仅仅按照分则的规定,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监督,放弃对民事审判活动的全面监督,有悖于总则规定的精神;然而,按照总则的规定实施全面监督,则没有分则的法律依据。
2、民事抗诉案件的审限太长。现行民事诉讼法未规定抗诉案件再审期限,人民法院接受抗诉案件后“久拖不审”、“久审不决”,明显造成抗诉案件周期长、速度慢的现象,不利于及时纠正错误的裁判,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某种程度上也削弱了检察机关的权威,一些申诉人也因此对向检察机关申诉失去信心,这也是民行检察部门案源不足的原因之一。如我院1999年办理的张好学与田丙剑、徐润祥债务纠纷申诉一案,当年11月1日提请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抗诉,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12月30日作出裁定,指令灵宝市人民法院再审,灵宝市人民法院于2003年4月作出再审判决,此案从中院指令再审到法院再审判决,用时长达3年4个月。
3、检察机关对民事法律监督的范围过于狭窄。现行民事诉讼法仅规定了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裁定有抗诉权,除此以外的民事调解、民事案件的执行以及对国有资产流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等问题则处于监督的空白状态。而实践中,人民法院以调解方式审结的民事案件占相当大的比例,调解错误的也为数不少。再说民事案件的执 行难,也是司法实践中人民群众呼声较大的问题。群众普遍反映赢了官司,没有执行到,拿到的判决书等于一纸空文,还要多支出一笔诉讼费。实践中,我们不止一次收到过有关民事案件执行难的申诉材料,从这些申诉材料来看,民事案件的执行权确实应该受到监督制约。有的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让当事人举出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据,虽然当事人明知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由于受到能力和权力等客观条件的限制,当事人只能提供一些线索,然后请求法官去查证。但是法官却以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中止执行,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4、法院接受监督意识不强。检察机关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统一正确实施,但法院对检察机关抗诉这一监督方式,由于认识不到位,在执法实践中常常出现不配合、不支持检察机关的抗诉工作,甚至人为地制造重重障碍等情况。具体表现在:一是原审承办人发现检察机关受理其所办案件被审查后,不积极向档案室交卷,或推诿说卷已交到档案室,用相互推诿的方式,阻扰借卷;二是抗诉案件被裁定指令原审法院再审后,法院迟迟不开庭,或开庭后迟迟不判决,导致案件被长期搁置,例如:我院1999年办理的张元水与尚英伦,姚忙科财产纠纷申诉一案,同年7月19日提请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抗诉,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12月16日作出裁定,裁定指令灵宝市人民法院再审,法院不知何故至今尚未开庭审理,时间长达四年之久,令人费解。
二、加强民行检察监督的对策
1、建议在民事诉讼法分则中规定检察机关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施全程监督。现行的民事检察监督仅限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即所谓的“事后监督”。但从司法实践的现状来看,这种“事后监督”模式已不能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的要求。为了有效地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维护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就必须加强对民事审判的法律监督,将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阶段由现在的“事后监督”拓展至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在内的全程监督,使检察机关享有对民事诉讼完整的监督权。这样才能使民事诉讼法总则和分则关于民事检察制度的规定相一致。
2、突出重点,从办理抗诉案件的各个环节提高效率。一是接到当事人的申诉后,及时确定承办人对申诉线索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的,及时决定受理。二是承办人受理后,及时结合判决书、当事人申诉状及证据材料,查阅有关法律资料,进行审查。三是及时办理借卷手续,到法院借阅原审卷宗。四是审阅法院卷宗及申诉材料,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讨论并决定立案。五是对自己认为可能符合抗诉条件的案件,及时向上级检察机关汇报。六是及时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向上级检察机关提请抗诉。七是上级检察机关对符合抗诉条件的,及时向同级人民法院抗诉。八是上级法院裁定指令再审后,及时与法院协调沟通,督促法院尽早开庭。九是法院开庭后,与法院及时统一思想,达成共识,促使法院改判。
3、对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应通过立法途径进行拓宽和完善。一是赋予检察机关对民事案件的起诉权。现行民事诉讼法仅规定检察机关对民事案件有抗诉权,而司法实践证明这是不完整的监督权。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尤其是近年来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环境污染、政府行政行为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较大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而这类案件往往无合适的诉讼主体,或有主体无力起诉、起诉不力,致使案件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司法干预。很显然,运用民行抗诉方式已不能解决这些问题了。完整的监督权应包括起诉权、监督审判权、抗诉权。近年来,河南、江西等省检察机关对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以上足以说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不仅必要,而且可 行。但是由于目前我国法律尚未明确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利,这就给实际操作带来了许多困难。因此,笔者建议完善我国民事立法,赋予检察机关对公益案件提起诉讼的权利,并对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地位等作出明确规定,以增强操作性。当然,检察机关对民事案件的起诉权不是无限的。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法律应赋予检察机关对下列几类案件的起诉权:一是直接造成不特定的大多数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事件;二是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案件;三是其他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案件。二是把执行列入民事检察监督的范畴。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审判活动就包括了执行程序,因而执行阶段同样应受检察机关的监督。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程序中存在错误或违法的,检察机关应有权监督。检察机关接到申诉后,经审查,如发现人民法院的裁判确有错误的,尚未执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审判活动就包括了执行程序,因而执行阶段同样应受检察机关的监督。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程序中存在错误或违法的,检察机关应有权监督。检察机关接到申诉后,经审查,如发现人民法院的裁判确有错误的,尚未执行或正在执行的,检察机关有权立即向人民法院发出“暂缓执行通知书”,待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后,按照再审的裁判一并执行。
11.当前中国市场经济存在的主要问题 篇十一
1.古建筑(寺庙)的消防安全隐患
1.1.古建筑(寺庙)具有特别良好的燃烧条件。古建筑大多以木材为主要材料,采用以木构架为主的结构方式,基础上立木柱,柱上架木梁,梁上再立瓜柱,瓜柱上再架梁,层层叠叠,垒成一组木构架,巧妙地“编结”成一个巨大的木制工艺品。加之古建筑经过数百年后木料不断脱去水份,在拼接制成的大梁粘合部位表面积大并且局部出现裂缝,木质材料中油质物向断面表层析出;有的木构件被蚁、虫溃蚀成朽木、洞穴、其燃点逐渐降低,极易燃烧。此外,古建筑的通风条件一般都比较好,殿堂高大宽阔,发生火灾时,氧气供应充足,燃烧速度相当惊人。许多古建筑都建筑在高高的台基之上,特别是钟楼、鼓楼、门楼等建筑,更是四面迎风。还有一些古建筑座落在高山之巅,情况更加突出,起火后,风助火势,火仗风威,很快就付之一炬。
1.2.古建筑(寺庙)容易出现火烧连营。古建筑,无论是宫殿、道观、禁苑、民居,都是以各式各样的单体建筑为基础,组成各种庭院。大型的建筑,又以庭院为单元,组成庞大的建筑群体。这种庭院和建筑群体的布局,大多采用均衡对称的方式,沿着纵轴线和横轴线进行布局,高低错落,疏密相间,丰富多彩,成为我国建筑传统的一大特点,但从消防的观点看,这种布局方式却潜伏着极大的火灾危险:所有的古建筑,几乎都缺少防火分隔和安全空间。如果其中一处起火,一时得不到有效的扑救,毗连的木结构建筑,很快就会出现大面积的燃烧,形成火烧连营的局面。
1.3.古建筑(寺庙)消防施救困难,一是距离消防队(站)较远。许多古建筑大多远离城镇,建于环境幽静的高山深谷之中,而消防队(站)主要分布在大、中城市和县城集镇。一旦发生火灾,设在城镇的消防队(站)往往鞭长莫及。二是自救能力差。扑救古建筑初起火灾,主要是依靠其自行组织扑救。从目前情况看,古建筑普遍存在自救能力欠缺的问题,许多寺庙既没有足够的训练有素的人员,也没有必要的灭火设备,有的甚至连灭火器都没有,安全保障系数低。三是水源缺乏。扑救建筑火灾,关键在于要有充足的水源。一些缺水地区和高山上的古建筑,连生活用水都比较困难,消防用水更成问题。四是消防通道障碍。古建筑因为古老,在设计施工时,根本就考虑不到消防车辆等现代装备的应用,缺乏现代消防通道是普遍存在的。
1.4.古建筑群受雷击的影响大。不少古建筑建在山上,或半山腰,虽然古建筑本身考虑了防雷设施或后来安装了防雷设施,但由于受地势的影响及森林防雷的影响,雷击火灾事故还是防不胜防。
2解决上述几个问题的主要对策
2.1.加强领导,从严管理。一是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或者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检查,督促所属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二是单位及其所属部门都要确定一名主要行政领导为防火负责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三是确定专、兼职防火人员,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四是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级防火责任制度;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和审批制度;逐级防火检查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和检查维修保养制度;重点部位的管理制度;值班巡逻检查制度等。五是建立防火档案。将古建筑和管理使用的基本情况,各级防火责任人名单;消防组织状况;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历次防火检查情况;火灾隐患整改情况;火灾事故的原因、损失、处理情况等等一一详细记录在案。六是加强组织学习文物古建筑保护的法律法规,学习消防安全知识,不断提高群众保护古建筑消防安全的自觉性。七是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训练,义务消防队员要做到:会防火安全检查,会宣传消防知识;会报火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保养维护消防器材。八是要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2.2.改善防火条件,创造安全环境。一是凡是列为古建筑的,除建立博物馆或者辟为参观游览的场所外,不得用来开设饭店、餐厅、茶馆、旅馆、招待所和生产车间、物资仓库、办公机关以及职工宿舍、居民住宅等;二是在古建筑范围内,禁止堆放材草、木材等可燃物品,严禁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三是禁止搭建临时易燃建筑,包括在殿堂内利用可燃材料进行分隔等,以避免破坏原有的防火间距和分隔;四是凡与古建筑毗连的易燃棚屋,必须拆除;有从事危及古建筑安全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或者储存的单位,有关部门应协助采取消除危险的措施;五是对一些重要古建筑的木构件部分,特别是闷顶内的梁架等,应喷涂防火涂料以增加耐火性能;六是用于古建筑内的棉、麻、丝、毛纺织制作的饰物,特别是寺院、道观内悬挂的帐幔、幡幢、伞盖等,应用阻燃剂进行防火处理;七是一些规模较大的古建筑群,应考虑在不破坏原有格局民情下,适当设置防火墙、防火门进行防火分隔,即使某一处失火时,不会很快蔓延到另一处;八是消防车无法到达的重要古建筑,除在山顶以外,都应开辟消防通道;古建筑群在不破坏原布局的情况下,应开辟环形消防通道;九是解决好消防水源问题。在城市间的古建筑,应利用市政供水管网,安装室外消火栓;在郊野、山区的古建筑,以及消防供水管网不能满足消防用水的古建筑,应修建消防水池,储水量应保证持续时间不少于3小时的用水量;十是按照国家标准配置必要的灭火器。
2.3.严格生活和维修用火管理。一是在古建筑内严禁使用液化气和安装煤气管道。二是炊煮用火的炉灶、烟囱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三是供游人参观和举行宗教等活动的地方,禁止吸烟,并应当设有明显的标志。四是如因维修需要,临时使用焊接、切割设备的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安全措施。
2.4.加强电源管理和防雷设计。一是凡列为重点保护的古建筑,除砖、石结构外,国家有关部门明确规定,一般不准安装电灯和其他电器设备。二是古建筑的电器线路,一律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并用金属穿管敷设。不得将电线直接敷设在梁、柱、枋等可燃构件上,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三是配线方式,一般应在一座殿堂设一个单独的分支回路,独立设置控制开头,以便在人员离开时切断电源;应安装熔断器,作为过载保护。四是在重点保护的古建筑内,不宜采用大功率的照明灯泡,禁止使用表面温度很高的碘钨之类的电光电源和电炉等加热器;灯具和灯泡不得靠近可燃物。五是没有安装电气设备的古建筑,如临时需要使用电气照明或其他设备,也必须办理临时用电申请审批手续。经批准后由电工安装。到批准期限结束,即行拆除。六是古建筑的防雷设施应根据地形及古建筑形态要求设置,并在每年雷雨季节前进行一次检测,保证完好有效。
2.5.严格香火管理。一是未经政府批准进行宗教活动的古建筑内,禁止燃灯、点烛、烧香、焚纸。二是燃灯、点烛、烧香、焚纸,应规定地点和位置,并指定专人负责看管,最好以殿堂为单位,采用“众佛一炉香”的办法,集中一处,便于管理。三是“长明灯”应设固定灯座,并把灯放置在瓷缸或者玻璃缸内,较为安全。四是点蜡烛应有固定的烛台,以防倾倒,发生意外。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蜡烛的头改装成低压的小灯泡,既明亮,又安全。五是香炉应用非燃材料制作,严禁用木板制作。六是放置香、烛、灯的木制供桌上,应铺盖金属薄板,或涂防火涂料,以防香、烛、灯火跌落在上面引起火灾。七是焚烧钱纸、锡箔“化钱炉”,必须设在殿堂外,选择靠墙角避风处,用非燃材料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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