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1.科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篇一
运用法治思维和方法化解信访积案
-----丹东市运用法治思维和方法化解信访积案的做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近年来,丹东市按照“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无理诉求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置”的总要求,坚持畅通信访渠道与规范信访秩序并重、思想教育与依法打击相结合的原则,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一批信访积案得到妥善化解,全市信访形势持续好转,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环境。
一、依法规范信访秩序,营造信访法治环境
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就是在解决信访问题的具体实践中,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以相关的法律为依据,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近年来,一些信访群众法制意识淡漠,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态度,频繁到办公场所缠访、闹访,甚至喊叫、漫骂,有的长时间滞留,有的采取拉横幅、围堵大门等违法行为上访,有的组织、策划、煽动、甚至协迫他人参与集体非访,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办公秩序和信访秩序。针对这种情况,我市把规范信访秩序、营造良好法治信访环境作为推动信访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的基础环节和重要内容,依法规范信访人的行为,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一是制定信访规范。依据《信访条例》、公安部25号文件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关于规范信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的通告》和《关于依法打击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对群众如何依法反映诉求、什么行为属于违法、出现违法行为应受什么处罚等进行明确规定,为引导群众依法逐级上访、打击非访和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依据。
二是强化宣传氛围。高度重视舆论宣传的导向引领作用。自2005年5月1日《信访条例》颁布实施到今年已走过10个年头,丹东市按照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2015工作要点要求,重点宣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与开展“信访法治建设年”活动紧密结合,先后4次召开座谈会,听取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有关部门对规范信访秩序意见建议,统一社会各界认识;印制《信访条例》、《通告》各5000多份,分发到各村(社区)广泛张贴,并通过组装宣传车、广播喇叭宣传以及在电视、报纸、网站开设专题专栏等形式,全方位、立体式宣传《通告》内容,广泛宣传信访政策法规,提高群众对信访问题的认识,教育和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利、履行应尽义务。同时,选择违法缠访闹访的典型案例,邀请法院、公安相关负责人结合《通告》以案释法、以案说理,制作电视访谈节目多期,进一步宣传信访法规,在全市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舆论环境。
三是畅通信访渠道。实行每周至少有两名市级领导、涉访部门的主要领导,乡镇街区班子成员分别在市接访大厅、乡镇街区政务大厅接访,领导干部入户走访、带案下访、有案随访、重点约访、包案回访的同时,敞开信访大门,引导群众通过12345服务热线、来信、来电、网上信访等途径表达诉求,对反映的诉求同样对待、同样重视、同样解决,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形成不论采用什么方式、只要依法按程序表达合理诉求都同样管用的正确导向。
二、依法解决信访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依法化解初信初访。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和积案化解工作争创“无信访新积案市”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凡是到市的初信初访,有关乡镇、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第一时间了解信访人诉求,只要合情、合理、合法,有政策又符合实际的,立即明确责任人和解决措施,限期办理、办结;不能解决或一时难以解决的,对群众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赢得群众的理解、支持。今年以来,全市共接待初信初访000起,结服000起,结服率达到00%以上。依法化解信访积案。在处理信访积案问题上,特别是情况复杂的涉法涉诉案件,在坚持法律判决的前提下,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注重换位思考,尽力解决信访人合理诉求,实现息诉罢访。
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体访案件。在处理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访案件时,坚守法律政策底线,决不为了解决个人或少数人的问题而突破法律政策规定、乱开口子,也不迫于信访维稳压力而无原则地迁就不合法的诉求。实行诉访分离,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一律交政法机关按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实行依法终结,对已经穷尽法律程序、裁定为终结决定的,一律依法进行终结,坚决维护法律权威。
三、依法逐级推进走访,强化预防,落实法定途径优先原则
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申诉控告、行政复议等作用,提高实体化解决问题的质量和效率。推进依法逐级走访,准确把握受理范围,重视解决初信初访问题,引导走访群众在基层反映和解决合理合法诉求。
在强化源头预防上,坚持依法行政,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着力推进积案化解,依法按政策办事,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减少积案“存量”,防止产生新的积案。
四、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发挥法律震慑作用 在畅通信访秩序、对信访人的实际问题解决到位的同时,对不听劝告坚持非访、缠访、闹访的,依法落实训诫、拘留措施,情况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信访工作是一件民心工程,它一头连着老百姓,一头连着党和政府,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关系着党和政府的亲民为民形象是否得到群众拥护。“靠法”是最好的法,只有坚持做到依法治访,才能让群众通过信访表达正当诉求和意见建议的行为回归正常,只有坚持做到依法治访才能从根本上破解基层群众“信访不信法”的现实困局,也只有坚持依法治访,才能让信访工作在密切党群关系、树立为民形象、凝聚民心民力方面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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