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租户消防安全责任书(精选11篇)
1.业主/租户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一
承租户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以下简称“房屋”)及承租房的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的安全,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甲乙双方特签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房屋承租人对该房屋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应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火灾发生。
二、承租人应对房屋内的人员进行消防意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防意识,使该房屋使用人员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及火灾发生后逃生、自救的技能。
三、承租人应定期对该房屋电器、燃气具、电器线路进行检查(检修),加强安全性能维护,并配合房东对本房屋的消防安全检查、监督。
四、严格遵守电气装置安装规程和技术管理规程,禁止非电工安装、修理电气线路。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型硬质塑料管保护,电器设备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灯具不得紧贴可燃物或用可燃物遮挡。
六、宿舍内不得使用电炉、电茶壶、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设备和大功率的照明设备,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严禁使用明火灶具。动火部位应设置独立房间(厨房)集中使用,且与其他房间和人员疏散通道采用实体墙进行分隔,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罐的,应能自然通风排风。
七、电瓶车应在独立房间内集中停放和充电,该房间与居住部分及楼梯间采用实体墙进行分隔。
八、楼梯、通道严禁堆放杂物,安全出口严禁上锁,不得设置阻碍逃生的防盗门窗。
九、掌握消防逃生技能,遇到火灾时能准确拨打119报警电话并帮助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逃生。
本责任书一式贰份,房东、承租人各一份,在房屋租赁期间,本责任书长期有效。
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应认真落实执行,若违反将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甲方:房东(签字): 乙方:承租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业主/租户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二
近年来, 云计算技术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和推广。Saa S (软件即服务) 是云计算的部署形式之一, 要求开发商将软件部署在互联网上, 用户通过在互联网上注册、订阅、定制自己的需求来使用服务。随着用户的增多, 开发企业必然要考虑如何有效地降低部署和实施的成本。多租户应用 (Multi-Tenancy Application, 简称MTA) 在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方面具有显著优势, 逐渐成为云计算Saa S的首选架构形式。然而, MTA架构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因为大量的租户都在使用同一个应用实例, 租户之间可能会出现数据错乱的情况, 比如租户A访问到了租户B的数据。另外, 传统的系统如果被攻破, 只会丢失一个用户的信息, 而在MTA系统中, 攻击者可能通过攻击系统获取大量租户的信息, 从而导致所有用户的信息丢失, 这种后果非常严重。除此之外, 多租户系统还涉及认证、授权、审计等一系列的安全风险和问题, 需要我们关注。
2 多租户Saa S定义
Saa S是未来企业大型软件发展的趋势。所谓Saa S指的是Software as a Service, 是一种通过Internet提供软件服务的形式。使用Saa S提供服务的软件, 不再需要为每个企业单独部署一套软件系统, 或者为每个用户购买一套硬件、中间件和数据库。它可以通过共享一套计算资源、存储资源、数据库资源和中间件资源, 为大量的用户提供服务。
多租户是Saa S应用发展的必然方向。所谓多租户MTA, 指的是云Saa S应用能够容纳不同的客户, 并通过数据库对用户提供定制能力, 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MTA应用架构的主要特点是多个用户共享同一个应用实例, 而不是采用传统的为每个使用者部署一套应用的做法。通过使用MTA架构, 企业开发者只需要同时维护一套应用服务的实例。一个或者少数几个数据库实例, 即可高效地服务成千上万的用户。
从用户的角度看, 使用Saa S应用时, 不需要在购买后联系技术人员安装, 招聘人员维护, 只需要购买Saa S应用的许可, 按照使用的服务范围付费即可。所以Saa S也能够显著减少用户使用信息系统的成本, 提高效率。多租户的应用架构给用户的感觉是独占的, 为其专门定制的, 因为用户可以通过Internet很方便地登录、访问Saa S应用, 并且定制其LOGO、流程甚至业务。但从开发企业的角度看, MTA应用实际是一个共享的架构, 主要是共享了应用的服务层和存储层。MTA架构为开发商实施Saa S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只需要开发和维护一套应用代码、一套存储模型即可提供基于Internet的Saa S服务。
3 多租户架构安全风险分析
MTA应用数据库主要包括两种类型的数据:一种是元数据META-DATA, 即存储了租户的配置信息, 比如租户的基本信息、喜好的UI风格、工作流程、系统配置等等;另一种是应用业务数据, 即具体的业务流程、业务定义数据。一般情况下, 元数据是可以高度定制的, 具有高度的灵活性, 能够按照用户的各种需求通过配置选项达到要求, 而不是重新开发一套代码来解决问题。所以说MTA架构最重要的就是META-DATA元数据存储的灵活性。
典型的多租户架构分为独立数据库、同一数据库不同表以及共享一个数据库一种表结构的不同架构模式。独立数据库架构是指给每个租户一套独立的数据库系统;同一数据库不同表架构是指所有租户共享一个数据库实例, 但是用不同的表来存储不同租户的信息;共享一个数据库一种表结构的架构是指所有租户共享一个数据库实例、使用同一张表, 仅用字段来区分租户的信息。除此之外, 还存在混合型的架构模式, 即有的租户的数据是独立数据库存储, 有的租户数据用独立的表存储, 而大部分租户的数据是采用字段来区分的。
3.1 独立数据库多租户架构
为每个用户建立独立的数据库, 适用于对数据隔离性要求非常高的应用场景, 比如银行、证券、保险行业。由于租户的数据涉及到非常重要的隐私, 一旦信息泄露, 后果将会非常严重, 因此必须采用独立的数据库来进行保存, 才能有效地保证数据隔离性。
多租户应用MTA通过独立数据库为各个租户提供应用服务, 每个租户的请求处理顺序为: (1) 租户访问MTA首页, 通过Internet的应用层协议HTTP协议进行HTML form表单的提交; (2) MTA服务层通过META-DATA数据库获取租户的数据库信息, 比如获取了DB-1 为租户A的数据库名称; (3) 服务层通过数据库连接池连接DB-1, 获取数据库的连接, 然后进行查询Select * from tbl_users where user_name=’租户A’and user_passwd=’********’。通过这一查询过程, 能够校验用户的密码, 获取用户的基本信息。如果校验失败, 则返回登录页面, 否则登录成功, 继续查询META-DATA数据库, 获取该租户的应用配置信息。
在这个过程中, 首先要关注的安全风险是HTTP会话劫持。所谓会话劫持, 就是某个恶意租户为了获取其他租户的信息, 劫持了其他租户当前的会话, 冒充了该租户的身份来获取其信息, 进而造成了信息泄露。预防会话劫持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HTTP会话尽量选择较短的有效期; (2) HTTP会话的cookie要求做到安全即http only, 防止脚本读取; (3) 服务器端要校验当前请求的用户信息和会话中信息的一致性。
其次要关注的是传输安全。即多租户共享的MTA架构, 必然会有成千上万的租户同时访问系统, 恶意的租户可能通过网络监听的方式来获取其他租户的账号密码信息, 这必然造成信息泄露。所以实施MTA架构, 一个很重要的安全点就是采用HTTPS部署, 形成加密的通信, 避免恶意中间人的嗅探攻击。
在这种独立数据库的方案中, 还要防止SQL注入攻击。有预谋的SQL注入攻击, 可能在登录的时候携带恶意构造的登录认证字符串, 比如or 1=1, 从而查询所有租户的信息, 进而盗取其他租户的隐私。所以, 要在MTA服务器端进行SQL注入的过滤, 或者采用预编译的SQL, 通过类型检查来防止SQL注入。
在认证的过程中, 还要防止恶意的密码字典暴力攻击, 即不断地尝试密码, 直到找到一个正确的密码。这需要MTA应用在登录的时候结合采用图片验证码、短信验证码、问题验证、一次性口令验证码等方式来进行登录校验, 当遇到可疑的登录尝试、不断失败的请求时, 要果断地封堵此请求的再次登录。
最后, 对于所有租户的登录、授权、操作都要有对应的审计记录。系统安全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审计记录评估系统的安全程度, 并有效杜绝网络入侵和网络欺骗行为。同时, 还要确保审计记录自身的安全性, 防止恶意用户进入系统修改或删除审计记录。
3.2 同一数据库不同表的多租户架构
同一数据库不同表的多租户架构的原理是共享一个数据库实例, 包括META-DATA和其它业务相关的信息, 同时为不同的租户建立不同的表, 比如TBL_TENANCY001_META_DATA, TBL_TENANCY002_BUSINESS_DATA等等。如图1 所示, 此MTA架构的优势在于仅有一个数据库实例, 便于整体的备份和恢复, 维护成本低。缺点是开发工作量比传统的单用户架构要多一些。因为要管理不同用户的表结构, 而且随着用户需求的发展, 不同用户的表结构可能不同, 这会导致代码的复杂性增加, 增加开发企业的维护成本。
要访问这一MTA架构中的数据, 租户首先需要访问MTA的首页, 输入账号密码后, 应用服务层通过META-DATA表获取租户的基本信息, 判断密码是否正确。如果正确, 则根据META-DATA反馈的表名称信息, 到具体的表中获取用户的具体业务信息, 从而完整地展现该租户的所有业务。
由于此MTA架构在一个数据库实例中部署, 根据META-DATA中反馈的租户信息来获取表名称, 从而访问表内的数据, 所以根据META-DATA获取表名称的这个判断点的安全性非常重要。恶意租户可能会通过SQL注入获取所有的META-DATA中的租户表名称, 从而获取其他租户的具体表, 再通过SQL注入修改自己在META-DATA中的表名称, 从而达到获取其他用户业务数据的目的。所以说, 在此种MTA架构中的应用层, 一定要通过过滤的方式防止各种类型的SQL注入, 过滤的关键字包括各种SQL关键字 (比如“and”、“or”) 、单引号等等。
假设恶意租户通过攻击上述防御得到了其他用户的表名, 那么系统还可以通过加密设置第二道防线。通过采用不同的密码对各个租户的表进行加密, 并且定期变换密钥。就算恶意租户修改为其他租户的表名, 他看到的仍然是加密后的数据, 因为其不掌握其他租户的解密密码, 从而无法获取到有效信息。这样能够彻底地保护租户的数据不被恶意访问。
此外, 由于各个租户的信息保存在一张META-DATA表格中, 如果某个租户在表格中存储了一段恶意的JAVASCRIPT脚本, 其他租户如果看到了并点击了此脚本, 那么可能会造成会话劫持或者权限提升攻击。防止这种脚本攻击的方式是在应用服务层做JAVASCRIPT脚本关键字的过滤, 主要包括单引号、双引号、尖括号、SCRIPT关键字等;另外还要在HTTP响应返回给租户的时候, 再次进行上述检查。
3.3 共享一个数据库一种表结构的多租户架构
当MTA开发企业觉得上述两种架构都太过于复杂, 或者增加了开发、维护的成本, 那么他们可以选择另外一种看起来更加简单的架构, 即共享一个数据库实例, 同时也只有一种表结构定义的架构。该MTA架构的优点很明显:简单易开发, 即开发代码复杂度明显降低, 开发成本也相应降低。但这同时也带来了安全方面的问题, 如不容易隔离, 数据容易串联, 也不易维护。因为大量租户的数据融合在一张表中, 牵一发而动全身, 对于数据的安全性要求很高。
采用此架构后, 租户通过MTA首页进行登录, 应用服务层通过META-DATA表获取用户的TENANCY_ID信息。此TENANCY_ID代表该租户在整个系统中的唯一标识, 通过此ID, 可以在应用服务层查询业务表, 获取业务数据。
由此可见, 此架构很明显的一个安全风险就是SQL注入。如果恶意的租户想访问其他租户的信息, 那么只需要知道对方的TENANCY_ID就可以了。这时, 我们的MTA架构首先要从访问层进行控制, 即客户端要保障COOKIE的安全性, 确保COOKIE是SECURE HTTP ONLY的;其次要保证传输层的安全性, 即采用HTTPS方式传输TENANCY_ID。最后就是防止SQL注入的关键字, 包括AND、OR、单引号等等, 都必须过滤。如果恶意的租户突破了上述防线, 获取了对方的TENANCY_ID, 我们还需要在服务层的会话管理中检查对方的身份, 是否是真实租户的信息。
此种架构下, 由于所有租户的信息都存储在一张表中, 仅仅通过TENANCY_ID字段区分租户, 就不能采用加密的手段来保障数据的安全。因为如果针对每行做不同密钥的加密, 会导致查询和分析性能的严重下降, 从而大大影响整个系统的性能。
4 结束语
多租户架构是Saa S发展的必然趋势, 它能够为开发者减少开发和维护的成本, 也为使用者减少了使用的成本。但是正因为其减少了硬件和平台的投资, 也带来了很多安全的隐患, 包括数据泄露、篡改、提升权限等安全风险。要想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性, 就必须根据不同架构的特点, 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以防后患。
参考文献
[1]徐子沛.大数据[M].广西: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2]孔兰菊, 李庆忠, 史玉良, 等.面向Saa S应用基于键值对模式的多租户索引研究[J].计算机学报.2010 (12) :2239-2247.
3.业主(住户)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三
为做好住宅防火工作,确保业主(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辽宁省消防条例》的规定特制定住户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确定业主
(住户)__________ _为______座(栋)_____单元______号房屋的当然防火责任人,其责任如下:
一、建立本单位以防火责任人为领导,全体使用人共同参与的消防安全小组,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辽宁省消防条例》及其它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物业服务中心公布的旨在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通知。
二、坚决执行东湖胜景小区及消防部门安全防火有关规定,认真落实防火措施,配备必学的消防设备、器材。
三、防火责任人应经常教育房屋使用人员树立防火意识,使用完电器、燃气用具后开关(阀门)要关闭。
四、房屋使用人员应经常进行消防知识以及火警发生后逃生、自救技能的学习,使业主和使用人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熟悉消防疏散示意图和消防通道。
五、定期对本房屋内部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并主动配合有关消防监督机关和物业服务中心对本消防工作的检查监督。
六、有义务参加和发动房屋使用人员参与消防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中心组织的消防演习及宣传活动。
七、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在紧急情况下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火灾发生时应服从现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八、有责任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协助物业服务中心和消防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九、业主(住户)未经物业服务中心和消防部门批准不得私自拆卸、调试、关闭、封闭消防阀门,因业主(住户)未经批准私自拆卸、调试、关闭、封闭消防阀门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业主(住户)承担,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十、业主(住户)须配合物业服务中心和消防部门对消防管道、阀门的使用、维修保养等方面的工作,并积极配合消防演习、演练等方面的工作。
十一、一旦业主(住户)家里发生火灾,(如家里没有人,联系不上的情况下,根据小区消防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允许救火人员破门、窗或采取其他措施进入室内组织灭火。(因救火带来的损失由业主(住户)自行承担)
十二、业主(住户)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中心和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安全检查。
十三、业主(住户)应自觉做好房屋安全防火工作。
1.不准在阳台堆放可燃物; 2.室内装修应采用阻燃材料;
3.电源线必须穿套保护,不可擅自乱拉、乱搭电线;
4.不能擅自改装煤气管道,不能把煤气管埋入墙内,禁止用木柜封住等; 5.电焊动火必须报有关部门审批;
6.烹调时,厨房内应随时有人照料,避免汤水溢出熄灭炉火,导致煤气泄露;更不允许不关闭炉火外出; 7.住在楼上的业主(住户),严禁将烟头和点过烟的火柴梗随手从窗口、阳台扔出,以防掉到楼下他人的可燃物上引起火灾;
8.教育儿童不要玩火,禁止在公共楼道内点香火;
9.点燃的蚊香或香炉不要靠近蚊帐、窗帘、床褥等可燃物,应放在不易发生危险的地方,切忌把点燃的蚊香放在纸箱、木桌等可燃物上,人离开房屋时应将蚊香熄灭;
10.保护临边井道安全防护,严禁高层电梯井道处施工,发生事故业主自行负责; 11.不得在家里储存和使用煤气罐及易燃、易爆、剧毒和其它违禁物品;
12.爱护小区的消防设施,不占用消防通道,发现有人损坏消防设施或占用消防通道,应及时制止和告知物业服务中心;
十四、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对物业服务中心的消防安全宣传要认真阅读和建议物业服务中心加强有关方面的宣传,主动参加人身、财产保险,以减少损失。
十五、具有国家规定的有关防火安全责任人所应有的权利、义务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保证本责任书的有效执行,如发现有违上述条款造成火险或存在火灾隐患等情况,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上报消防主管部门,由消防主管部门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和处罚;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该房屋更换业主时为止,业主中间更换责任人则另行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更换责任人未重新签定责任书的,其前任房屋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承担当然责任人责任。
十六、经甲乙双方同意,本责任书由乙方留存全文,甲方只留存责任书的签字页及样本壹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消防安全责任人(业主)签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4.租户业主承诺书 篇四
业主:
租户:
为保证、维护全体小区业主合法利益,根据国家及有关政策法规。
1、业主须将租户人员的真实身份了解、核实清楚,并将其身份证复印件交小区物业公司备案。
2、业主与租户明确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的缴纳方式。
3、租户应遵守小区内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出管理规定、货物出入管理规定、车辆管理规定、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等。
4、租户不得在小区内有嫖宿、赌博、吸卖毒品、斗殴等危害、防碍他人生活、休息及违反国家法律或《治安处罚条例》的行为,由此引发的责任及给小区造成的负面影响由租户承担。
5、租户因自身原因而疏忽造成的人、财、物的损失,由租户自行负责。
6、如租户搬家时,业主与租户之间清点好相关物品与财产,到物业管理处清缴相关费用。
7、若业主、与租户产生合同、财产等纠纷,与物业公司无关,双方自行解决。
业主签字:
5.业主/租户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五
《宁波市高层多业主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09年4月27日市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
二○○九年五月五日
宁波市高层多业主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高层多业主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火灾,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高层多业主建筑(以下简称建筑)是指有两个及两个以上业主的下列建筑:
(一)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二)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
第三条 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业主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四条 公安机关负责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负责实施。
建设、规划、城市管理、安全生产、质监、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各部门要加强对归口行业以及直接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检查指导,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五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建筑消防管理,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
第二章 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六条 业主是建筑公共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人。
业主可以成立消防安全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第七条 建筑的公共消防安全工作应当实施统一管理。
建筑交付前,建筑公共消防安全工作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
建筑交付后,业主可自行统一管理,也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统一管理建筑公共消防安全工作(统一管理的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专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统称统一管理单位)。
第八条 业主委托他人实施管理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将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合同内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受委托管理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公用部位和消防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受委托管理单位接受委托时,应当与业主或建设单位办理消防资料、消防设施设备验收移交手续。
第九条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业主提供的建筑物(场所),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当事人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未签订合同或消防安全责任约定不明确的,公共消防安全责任由业主承担。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三章 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条 业主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外,还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一)遵守建筑公共消防安全管理规约;
(二)及时落实建筑火灾隐患整改措施,按规定缴纳整改所需资金;
(三)委托有关单位对公共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第十一条 统一管理单位应履行下列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一)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定期组织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
(四)劝阻、制止业主、使用人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并及时报告辖区公安消防机构;
(五)建立完善建筑消防档案,妥善保管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资料、消防设备设施等资料;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 业主应当服从统一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可对其实施消防安全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 统一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公安部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要求,定期实施建筑消防设施检
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第十四条 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统一管理单位应当及时解决;建筑消防设施因改造或检修必须停用时,统一管理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对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及消除情况,统一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报告和登记制度。
第十五条 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按规定持证上岗,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
第十六条 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应当按规定与辖区内城市火灾自动报警远程监控系统联网。
第十七条 影剧院、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应按标准配备缓降器、软梯、救生袋和防毒面具等避难救生设施。
第十八条 业主和使用人在实施建筑内部装修前,应事先告知统一管理单位。统一管理单位应当将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和使用人。
建筑内部装修不得擅自改变内部结构、改动防火分区和消防设施、降低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
第十九条 业主和使用人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有下列影响建筑消防安全的行为:
(一)妨碍消防共用部位的正常使用,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二)堵塞、锁闭消防安全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
(三)擅自分隔、占有2家以上单位共用的疏散设施,或者其他影响其正常使用的行为;
(四)在建筑物的消防登高场地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停车场、绿化、架空管线等;
(五)占用、堵塞消防车道;
(六)在建筑内储存罐(瓶)装液化石油气;
(七)设置的户外广告牌改变建筑防火分区、影响建筑防烟排烟;
(八)其他妨碍建筑消防安全的行为。
第四章 部门监管与服务
第二十一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加强对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建设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
活动和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及时预防和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建设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建筑消防从业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服务外包、接受业务咨询、开展业务指导等方式,提高建筑消防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
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法开展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受理消防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指导统一管理单位加强建筑消防安全的应急救援演练。统一管理单位每半年至少应当组织1次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四条 建筑内有公众聚集场所的,该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第二十五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公安消防机构的要求,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建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通知业主、使用人和统一管理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业主、使用人和统一管理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和公安消防机构的要求及时做好整改工作;对确实无力整改的,当地政府可以组织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第二十七条 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建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该建筑及媒体上予以公布,并抄告当地建设部门,建设部门应当及时在房产交易与权籍管理中心公布。
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并检查合格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通知建设部门撤销原有信息。
第二十八条 建筑公共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维修、检测、更新或改造等所需经费,按照《浙江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和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未设立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业主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业主按照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第二十九条 建设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加强对统一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并督促其限期整改。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单位和个人有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有罚款或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等处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其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规定,有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或者影响建筑消防安全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
第三十二条 建设、规划、城市管理、安全生产、质监、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第三十三条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未履行本规定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工作人员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所称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
本规定所称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包、承租或受委托经营人(单位)。
本规定所称消防共用部位,包括:消防车道、消防登高场地、疏散走道、楼梯、消防前室等。
本规定所称消防共用设施设备,包括:用于火灾报警、灭火救援、安全疏散、防火分隔、防烟排烟的公共设施及其配套使用房屋。
第三十五条 其他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6.业主/租户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六
用工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
为了贯彻执行省、市、区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管理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本辖区内的流动人口不出现政策外怀孕和生育,特制定房屋出租户及用工单位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望所有出租户及用工单位遵照执行:
1、房屋出租户及用工单位对外来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主动配合镇政府、本中心对外来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实施管理,保证外来流动人口不出现政策外怀孕、生育。
2、房屋出租户及用工单位在出租及招用流动人口时,应审验其《流动人口婚育证》,发现无证者,要督促其回户籍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如不主动配合被查到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属“双查”育妇应参加一年三次的“查环、查孕”。
3、对留容政策外怀孕报镇政府处以3000元的罚款。有意纵容、包庇,导致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的,每例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并取消房屋出租户的出租许可证及用工单位有关证照,三年内不允许再出租房屋及用工。
用工单位负责人:曹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电话:
房屋出租户房主:法人代表:
电话:
(签章)(盖章)
7.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七
为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杜绝事故、火灾发生,确保烟台安德国际冷链物流中心项目安全生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项目部与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各班组对自己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确定一名兼职安全员,使每个队伍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认真执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
三、对新进入各班组的员工要进行安全、消防教育(既班组级教育),强调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自觉做好各项工作,保证本班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生命财产的安全。
四、加强班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力度,各班组长和安全员要人真执行自己班组的安全日检制度,并及时填写安全日检记录,对检查时发现的的各种安全、火灾隐患要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各加工区及易燃易爆区域内严禁吸烟、明火,如被项目部查到将严肃处理。坚持杜绝火灾事故,并对火灾事故发生负直接责任。对失职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必须签订从项目部到班组再到每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层层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
六、各班组要积极参加公司和项目部的培训、教育活动,作到安全、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好、使用好。
七、积极完成上级安全、消防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
八、以上责任书为本项目部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措施的重要内容。各班组班组长应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山东泰鸿置业有限公司
怡海花园项目部 班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杜绝事故、火灾发生,确保烟台安德国际冷链物流中心项目安全生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班组与每位员工签订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遵守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保养各类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
二、上班前做好班前准备工作,认真检查设备、工具及其安全防护装置,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安全员或班组长。
三、按规定认真进行交接班,交接安全生产情况,并做好记录。
四、积极参加和接受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及操作训练,参加班组安全活动,虚心听取项目管理人员或安全员对本人安全生产的指导。
五、按规定正确穿戴、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用具,对他人的违章作业行为有责任规劝,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项目管理人员。
六、经常保持工作场地清洁卫生,及时清除杂物,物品堆放整齐稳妥,保证道路安全畅通。
七、发生工伤、未遂工伤等事故或发现事故隐患时,应立即抢救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管理人员(安全员)报告,应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事故调查,提供事故真实材料。
八、会使用一般消防器材,会火灾报警,会扑灭一般火灾。认真参加公司和项目部的各项安全活动。
九、积极完成上级安全、消防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
十、以上责任书为本项目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措施的重要内容。
班组长(签字): 员工(签字):
8.安全、消防责任书 篇八
为贯彻公司的逐级安全责任制,预防火灾事故、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根据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将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个人,确实做到安全防范人人有责。特制定本安全消防责任书:
一、自觉遵守公司各项安全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发生火灾、工伤、交通等责任事故,确保我物业公司所管辖区域内的安全。
二、各班组负责人要强化安全意识,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加强对人、财、物的防火、防范管理,带头坚持定期对负责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
三、未经过上岗培训人员或非本岗位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操作专业电气设备。重点工种及有危险操作的工作人员必须在取得上岗证和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对所用设备、设施坚持班前、班后检查,防止发生各种不安全隐患,对问题要坚持不查明、不放过的原则。
五、值班人员要明确岗位职责、任务,要按规定进行检查巡视,特别是重点部位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果断处理。
六、积极参加安全活动和主动接受各项安全守法教育,提高治安防范、自我保护意识和自觉性。尽到义务消防员的责任,努力学习消防知识,认真参加消防培训,掌握基本的防火知识、灭火知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能做到扑救初起火灾。
七、不准私自动用明火和安装、拆改各种电器设备、电源线路,不准使用未经批准的各种电器设备、电热工具。发现电器设备不正常的要及时停用、报修。
八、安全用电,不在禁烟、禁火部位吸烟动火,在公共区域不吸烟、不乱扔可燃物,并负有监督责任。
九、不得私自随意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存放危险品的库房要符合库管安全要求,不得靠近火源、电源、热源。库内不存放无关物品,码放要分类整齐。
十、确保管辖区域内消防设施器材符合要求,确保消防通道、疏散防火门畅通无阻。要定期组织专人进行检查维修,确保消防报警系统、灭火系统、电视监控系统的正常工作,如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十一、作业结束时,要认真检查工作是否有遗留,是否有可燃物,发现后要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对管辖区域的废弃物要及时清除,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十二、禁止聚众赌博、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监守自盗。
十三、保管好公、私财物,以防丢失、损坏,禁止私拿公物,捡拾物品要及时上交。
十四、在岗时要保管好钥匙、对讲机、工具等,认真履行交接班制度,对于丢失、损坏的要及时上报。
十五、严格执行出入检查登记制度,服从管理,自觉接受门卫的检查,不与门卫发生争执。
十六、严格遵守公司会客制度,在工作及住宿期间不许容留亲属朋友,禁止其进入大楼及宿舍。
十七、住宿员工要按公司制定的宿舍管理规定和员工住宿协议书规定的内容认真执行。
十八、发现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违纪现象以及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上报。
十九、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接受各级安全检查,对指出的问题积极整改。
二十、对在安全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员工,由部门报主管领导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本协议书和有关安全规定的员工,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此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至年月底,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各班组和部门分别存档备查。
责任人签字:
9.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九
()租赁经营户: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大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责任书,并确立()为()防火第一责任,其责任如下:
一、对()所属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二、按照相关规定配备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日常消防工作管理,三、你户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三)进行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 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四)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五)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七)不得占有、堵塞消防车通道。
四、定人、定时、定措施,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五、严禁经营和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六、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七、进行室内装修、装饰时,必须向大楼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室内装修、装饰应当使用不燃、难燃的材料。使用安装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向大楼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严格执行有关电气安装标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八、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向大楼保安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消防管理员的监护下,持有明火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作业。
九、举办促销等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消防机构和大楼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和大楼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批准后,方可举办。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大楼《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一)挪用、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
(二)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封闭安全出口,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四)其他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行为。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业并按照大楼《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一)未办理申报手续即进行室内装修、装饰。
(二)室内装修、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三)未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即进行动火作业。
(四)动火、用电作业时,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
(五)经营和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燃放烟花、爆竹。
十二、严禁擅自改变消防安全设施、设备。
十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十四、违反上述条款造成火险或存在火险隐患等情况,大楼有权追究责任人责任,给出租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租赁方(你户)全额赔偿,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五、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租赁协议或租赁合同解除为止;你户更换责任人则另行签订消防责任书,更换责任人未从新签订责任书的,其前任责任人承担责任人责任。
十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出租方: 租赁方:
10.物业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十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加强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在消防工作中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
自治区的相关法规条例,特制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乙方的要求协助乙方对其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使乙方员工熟知
广场的有关消防制度和规定,掌握基本的灭火常识和逃生方式。
2、甲方的秩序维护部和相关部门有权经常对乙方的承租场所进行消防检查。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和行为以及有火灾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对于甲方下达整改通知书后,乙方仍不按规定时限内整改的,甲方将采取必要的措施,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的承租人或公司法人代表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有义务教育自己的员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2、乙方有义务确保承租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的完好,严禁私自动用消防设施。
3、乙方在未经甲方许可的前提下,不得擅自改动消防设备设施,严禁不按消防规范进行操作。
4、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演练、培训等其他相关活动。
5、乙方对承租场所内进行装修时,应及时申报甲方进行消防业务监督指导;如需动用电焊等带有明火的工程,需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动火证后,方可施工。
6、因乙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和不服从甲方消防管理的,并造成甲方被消防部门处罚的,甲方将根据情节及有关法规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7、在甲方已履行消防安全检查的情况下,乙方发生消防事故或被消防管理部门处罚,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声誉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选定或指定1名消防安全联络员,并提供该消防安全联络员24小时联系电话(办公电话、手机、家庭电话)。更换消防安全联络员时,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备案。
9、乙方应按照消防局要求单元内自行配备灭火器,配备标准50平方米/具。
三、其他:
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当地消防监管部门各持壹份。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11.房屋出租户治安责任保证书 篇十一
证书
为加强水塘卫生院房屋承租人的安全管理,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云南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云南省消防条例》签订此保证书,并做到以下几点:
1、不允许承租人存放易燃、易爆、毒害、腐蚀性等违禁物品。
2、不允许承租人从事偷窃、赌博、收脏、窝脏、制假、贩假、嫖娼、传播和贩卖反动淫秽物品,引诱、教唆、欺骗、强迫卖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等违法活动。
3、不将房屋转租给“邪教”组织或非法团体做为活动据点。租屋内不得进行一切违法行为活动,承租人不得有妨碍邻里正常生活的行为。
4、发现有违法犯罪可疑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医院报告,不隐藏、包庇违法犯罪份子,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5、承租人不准经营有害物品或劣质、过期、三无食品。
6、承租人应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承租房屋和场所安全。
7、主动接受公安机关和卫生院对房屋出租户进行的治安检查。
8、承租人不得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不得使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9、承租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过期及时更换。
10、出租房除厨房外,不得使用明火。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罐的厨房应当采取分隔措施,并设置自然排风窗。11、承租人加强自我学习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和逃生自救、报警、疏散常识,提高承租人安全责任意识。
以上我作出的保证,我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依照法律规定,我将承担一切相的应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本房屋承租户治安安全保证书一式两份,水塘卫生院、房屋承租人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
水塘卫生院;(签章)
【业主/租户消防安全责任书】推荐阅读:
租户装修审图规范06-23
门店业主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10-03
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试卷答案10-04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指导意见08-30
业主演讲稿06-21
物业合同业主物业06-22
物业小区业主手册07-04
业主代表选举办法12-09
质量例会材料(业主)01-08
欠费业主统计表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