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3项目检查验收方案(共10篇)
1.893项目检查验收方案 篇一
安全验收评价委托书
陕西秦安煤矿安全评价事务有限公司:
我矿为了积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3年第6号令,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现委托贵公司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安监一字(2002)35号文“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标准”和煤矿安全评价有关文件规定,对我矿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并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要求贵公司于年月日前编制完毕。提供我矿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一式份。
陕西澄城董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东煤矿
2010年11月30日
*****煤矿安全验收评价手机附件资料(复印)
1、矿井“六证”: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
生产许可证、煤矿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
2、地质报告批复或矿井资源储量备案(省或国家国土资源局)。
3、项目(立项或改扩建)的批复。
4、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5、安全预评价报告的备案。
6、初步设计的批复。
7、安全设施设计(安全专篇)的批复。
8、联合试运转的批复。
9、地面消防系统验收(当地公安局)
10、工程质量验收(质量监督站)。
11、工程设计、主要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及资质证明。
12、矿井通风阻力测定。
13、提升机、通风机、排水泵或钢丝绳检测报告。
14、地面和井下变电所、电缆的检测。
15、防雷电装置检验报告(陕西省气象局)。
16、爆炸物品使用储存许可证。
17、特种设备验收(空压机防爆合格证、安全标志证等,锅炉:质
量技术监督局使用登记证)。
18、瓦斯等级鉴定(鉴定批复)。
19、煤尘爆炸性、煤自燃倾向性鉴定。
20、计量标准合格证书或计量授权证书(计量所检测)。
21、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监测、批复)。
22、水土保持局验收批复(同上)。
23、其它安全设备、装置检测报告后证明。
2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25、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26、安全生产责任制目录。
27、各工种操作规程目录。
28、工伤保险证明或保险单。
29、安全设施专项投资费用、使用情况、筹集方式。
30、救护协议和辅助救护队人员及装备。
31、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清单。
32、煤矿设备安全标志清单。
33、煤矿必须的11种图纸:⑴井上下对照图;⑵巷道布置图;⑶采
掘工程平面图;⑷地质和水文地质图;⑸通风系统图;⑹井下运输系统图;⑺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⑻排水、防尘、防火注浆、压风、充填、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统图;⑼井下通讯图;⑽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⑾井下避灾路线图;
2.远程教育检查验收方案(下发) 篇二
一、考核验收依据
考核验收工作应坚持系统科学、严谨求实的原则,对市县远程教育整体工作情况和2010年新建站点工程质量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考核验收依据为:
1、《关于做好全国远程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验收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
2、《甘肃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方案》;
3、《甘肃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二期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4、《甘肃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技术方案》;
5、《甘肃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考核评估意见》;
6、《关于在全省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规范化站点建设活动的意见》;
7、《省级示范县区和示范乡镇标准》;
8、《甘肃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规划》;
9、《甘肃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二期工程项目规划》;
10、《关于对市县远程教育工作和新建终端站点工程进行考核与验收的通知》
11、《关于进一步做好终端站点建设和规范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12、其它。包括省远程办出台的有关文件、合同、通知、批复等。
二、考核验收组成人员
考核验收工作由省远程办负责组织,省远程办主任郭智强同志任组长,副主任贾义翔、蒋建民任副组长,负责整个考核验收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考核验收组下设3个小组,每组4人,人员由省远程办和部分市州远程办工作人员组成,小组组长由省远程办正处级领导担任。具体为: 第一小组组长:贾义翔 省远程办副主任
成员:张宪民 省远程办副处级组织员兼基础设
施组组长
徐 晨 甘南州远程办主任
孟亚伟 金昌市远程办干部
考核验收市州:兰州、白银、庆阳、平凉、定西 第二小组组长:蒋建民 省远程办副主任
成员:魏志刚 天水市远程办主任
王贺伟 兰州市远程办干部
魏新峰 省远程办干部
考核验收市州:嘉峪关、酒泉、张掖、金昌、武威 第三小组组长:景志锋 省远程办正处级组织员兼教学资
源组组长
成员:王永东 武威市远程办主任
孙万栋 白银市远程办副主任
韩 鑫 省远程办干部
考核验收市州:天水、陇南、甘南、临夏 考核验收工作设立巡回督察组,由省远程办主任郭智强和远程办干部董开鹏2名同志组成,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对考核验收小组和有关市县的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三、考核验收时间
2011年3月7日至3月20日。
四、考核验收内容
考核验收突出“以通为先、以用为本”的原则,将站点能否正常实时接收到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流媒体频道节目和甘肃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播出的实时节目、是否按照全国远程办和省市县远程办要求按时组织播放和收看节目内容、站点设备管理维护、档案管理、制度建设、管理员素质等作为重点。具体内容如下:
(一)市级教学平台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市级教学平台的托管地点、出口带宽以及市县辅助教学网站的信息更新状况等,重点检查市级教学平台是否托管在当地电信机房、出口带宽能否达到大规模并发的要求,市县辅助教学网站信息更新是否及时等。
(二)2010年新建站点工程建设情况。主要包括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新建站点以及“特殊党费”援建站点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节目接收是否通畅,站点运行是否正常,终端站点标牌、管理制度、站点设备登记册和播放收看记录等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等。卫星模式站点,重点查看卫星接收天线、卫星接收机、避雷针、避雷器、电视机、计算机、VGA分配器、灭火器、音箱等设备是否齐全;线路连接顺序是否正确,布线是否符合工艺要求;电脑与电视机信号是否能够同步; 卫星接收天线安装是否完好、能否接收到中国教育电视台的节目;避雷针与卫星接收天线之间的直线距离是否在3米左右,垂直高度是否大于3米,是否按要求做了接地处理;卫星数据接收卡能否接到全国卫星数字专用频道的课件频道、信息频道的内容,流媒体节目播放是否正常;管理软件首个栏目显示的是否为“科学发展创先争优”栏目;管理员操作是否熟练,能否下载、存储、播放远程教育教学课件等。电信模式站点,重点查看能否登录省级教学平台;点播节目是否流畅,会不会出现“卡壳”现象;教学管理系统(TIM)中,有无该站点的点播学习记录;视频对话系统使用是否正常等。
(三)规范化站点和示范站点创建情况。主要包括规范站点创建数量,站点“建、管、学、用”情况是否达到“八项”基本创建标准,规范化站点数是否达到站点总数的30%以上;示范站点创建数量,县级示范站点和市级示范站点是否达到了6%和2%的创建要求,能否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是否进行命名表彰等。
(四)示范县区和示范乡镇创建活动。主要包括推荐的示范县区和示范乡镇名单,是否达到了省远程办提出的“六好”标准要求等。
(五)市县远程教育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甘肃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考核评估指标(试行)》列举的“六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重点检查市县远程教育工作机构的落实情况,本地特色教学课件的开发制作情况,终端站点运维费和教学资源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以及2011年市县教学平台和终端站点运维费、教学资源开发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 算的情况。
五、考核验收步骤及方法
(一)考核验收培训。省远程办负责对验收小组成员进行验收前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省远程办出台的与考核验收工作相关的文件通知以及考核验收方案等。
(二)市县汇报。考核验收小组专题听取市县远程教育工作情况汇报。
(三)资料审查。考核验收小组检查市县远程教育工作自查情况原始和汇总资料及发现的问题和整改结果、有关会议记录、文件通知、资金拨付凭证、固定资产管理帐簿以及终端站点名录、管理员花名册、二期工程站点建设表册等文件资料。
(四)实地检查。考核验收小组在对市级教学平台和市县辅助教学网站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的基础上,按照每个市州抽取2—3个县(市、区)(其中1个县区为推荐表彰的示范县区)、每个县(市、区)抽取5个以上不同区域、不同乡镇、不同类型的终端站点进行重点检查。抽查站点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其中一期工程2010年新建站点、“特殊党费”援建站点、二期工程新建站点、市县自筹资金建设站点、依托站点以及规范化站点要各占一定的比例。抽查区域既要有示范乡镇和示范站点,也要有规范化站点和其它站点。一期工程2010年新建站点和二期工程新建站点检查结束后,考核验收小组要按照《卫星(电信)模式站点竣工验收记录表》的要求,对站点建设质量作出综合评价。市县考核验收工作结束后,按照《县(市、区)站点竣工验收评估表》和《市(州)站点竣工验收评估表》的要求,对检查市县的工程建设质量作出综合评价。
(五)汇总反馈。考核验收小组按照《甘肃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考核评估指标(试行)》确定的考核指标,对市县远程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并采取适当方式对考核验收工作情况进行反馈。反馈内容为市县远程教育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加强改进的意见,不包括市县远程教育工作的综合评价分值、省级拟表彰示范县区等情况。
(六)互查整改。对考核验收小组没有抽查到的县区,由各市州远程办牵头,按照本方案规定的考核验收内容和步骤方法,组织县区之间开展互查。与此同时,按照考核验收小组提出的反馈意见,督促抽查到的县区抓好整改落实。结束后,于3月底前将互查整改情况书面上报省远程办。
(七)考核汇报。省远程办召开主任办公会,专题听取各考核验收小组情况汇报,对全省远程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和新建站点建设进行综合评估,确定省级拟表彰的示范县区和示范站点名单,向部务会汇报。对检查验收中发现问题比较多的市州,组织人员再次进行复查,确保站点运转正常、管理规范,迎接全国远程办的检查评估。
六、考核验收工作要求
1、验收小组要严格执行验收工作方案,不得变通。遇特殊情况,要及时向省远程办主任请示汇报。
2、验收小组要保证进度,按期完成任务。
3、验收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合理分工,责任到人。
3.893项目检查验收方案 篇三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两大战略思想,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一中心工作,以“让城市更美好,让群众得实惠”为宗旨,促进观念更新,推动发展创新,着力实施我市“十一五”规划的战略部署,促进人与社会和自然的和谐发展,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满洲里的步伐,实现进入全国文明城市的行列。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科学发展观,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新满洲里的动力,把满足人的需要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使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成为人民群众实现自身发展的事业。坚持群众主体原则。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以提高人的素质为核心,始终让人民群众成为创建主体,把每一项创建工作都作为陶冶人、教育人、提高人的过程,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参与创建中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讲求实效原则。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以求真务实为根本,讲求工作实效,力戒形式主义,为广大群众多办好事、实事,确保抓一件、成一件、巩固一件。要注意把文明城市创建同部门工作有机地联系起来,并不断丰富其内涵,把创建工作转变为推进各项事业发展的内在动力。
三、迎检步骤 第一阶段:再发动、再动员、再提高阶段(3月—4月)
(一)成立迎检指挥部。组长由市委书记吴浩峰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四大班子领导担任,成员由各重点责任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迎检的各项工作,同时成立六个迎检工作推进组,负责所承担的创建工作。
1、政务环境推进组 组 长:凌 力(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副组长:郭锦明(市政府副市长)周世明(市政协副主席、地税局局长)联络员:白 岩、赵长利 重点责任部门: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委党校、市人事局、市信访局、市信息化办公室、市广电局、满洲里报社、市安监局、市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盐务局、市农牧局、市检察院。主要任务:一是加强理论中心组学习;二是加强干部教育工作;三是加强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四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五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六是加强行政监督力度;七是抓好勤政廉政建设,确保勤政廉政工作的满意度大于90%。(详见工作目标责任状)
2、法治环境推进组 组 长:田学敏(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组长:宋朝晖(市人大副主任)闫 敏(市政府副市长)联络员:倪 玉 重点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建设局、市劳动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局、市法院、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妇联、市残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团市委、公安特勤消防大队、东山办事处、南区办事处、兴华办事处、北区办事处 主要任务: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加强法律援助与服务工作;三是确保市民对政府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满意度高于85%;四是做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五是做好维护男女平等工作;六是健全未成年人、老年人权益保护网络;七是保障进城务工人员权益;八是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九是加强基层党、团组织建设;十是加强社区居委会的民主建设与管理工作;十一是加强公共安全保障工作;十二是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十三是抓好扫除黄赌毒和除黑打恶工作;十四是深入开展“平安满洲里”创建活动,群众安全感大于85%。(详见工作目标责任状)
3、市场环境推进组 组 长:刘桂清(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副组长:冯志斌(市人大副主任)梁宝源(市政府副市长)联络员:高原栋、路志坚 重点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市纪委、市供电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车站、光明热电、市口岸办、市外事处、市气象局、市法制办、市文明办、市工商局、市商务局、满洲里海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卫生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烟草专卖局、市工商联。主要任务:一是抓好政府诚信建设;二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三是开展好“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创建活动;四是加强打击走私贩私工作;五是加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工作;六是抓好“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详见工作目标责任状)
4、人文环境推进组 组 长:吴铁城(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石忠杰(市人大副主任)白晓娟(市政府副市长)王之光(市政协副主席)联络员:郭俊友、李松铎 重点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市文明办、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旅游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满洲里报社、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劳动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档案局、市体育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民政局、满洲里边检、市文联、人武部、市安全局、市委党校、市大活办、市爱卫办、市红十字会、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信息化办公室、东山办事处、南区办事处、兴华办事处、北区办事处、网通公司、邮政局。主要任务:一是加强理论宣传与研究工作;二是加强社会道德建设;三是加强形势政策与国情教育工作;四是加强市民教育工作;五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六是加强学习宣传先进典型工作;七是确保人均教育经费支出大于400元;八是加强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九是加强学校管理工作;十是确保每年大型广场活动大于6次;十一是确保经常参加文体活动人数的比例大于50%;十二是加快公共图书馆、档案馆建设;十三是加快群众艺术馆和文化馆建设;十四是加大文体设施建设;十五是加强出版物管理工作;十六是加强网络建设与管理;十七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十八是加强科普设施和科普队伍建设;十九是加强科普宣传,广泛开展科普活动;二十是加大整顿公共场所秩序力度;二十一是加大交通秩序教育和管理;二十二是加强公共设施维护工作;二十三是强化人际互助工作;二十四是加强见义勇为宣传教育工作;二十五是广泛开展慈善捐助活动;二十六是加强志愿者组织建设与管理;二十七是加强社会公益事业工作;二十八是建立和谐人际关系;二十九是树立广泛认同的道德模范。(详见工作目标责任状)
5、生活和生态环境推进组 组 长:张天喜(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齐翠萍(市人大副主任)闫 敏(市政府副市长)丁 昊(市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联络员:王立芳、郝玉胜、李松铎 重点责任部门:市文明办、市统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计生局、市劳动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城投公司、网通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铁通公司、联通公司、内蒙古有线电视满洲里分公司、市残联、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经济局 主要任务:一是加快推动经济发展;二是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三是做好道路名称与公共图形标志工作;四是加快街巷基础设施建设;五是抓好公共设施与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市民对交通便捷程度的满意率大于60%;六是抓好公共场所秩序;七是抓好医疗与公共卫生事业建设,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满意率大于80%;八是加大食品卫生的监管力度;九是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和管理;十是抓好人口与生活质量提高工作;十一是抓好社会保障工作;十二是抓好城市绿化和管理;十三是加快废弃物处理厂建设;十四是抓好环境保护和监督,提高环境质量。(详见工作目标责任状)
6、创建活动推进组 组 长:郭承民(市委副书记)副组长:王晓明(市人大秘书长)刘存珠(市政府秘书长)李 毅(市政协秘书长)王春鹏(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厅主任)联络员:刘福锁 重点责任部门: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编办、扎区、合作区、互贸区、东湖区、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妇联、市经济局、市广电局、满洲里报社、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大活办、东山办事处、南区办事处、兴华办事处、北区办事处。主要任务:一是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健全高效运转的创建工作机制,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要大于80%;三是抓好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的创建活动,“六进社区”活动覆盖面大于80%,市级以上文明社区要大于80%,窗口行业、执法部门创建文明行业的覆盖面达到100%;四是抓好四区联动和地企、军地、地方与关检外事单位结对共建工作;五是抓好创建工作氛围营造和创建管理工作;六是巩固提高单项创建工作水平,推进六城联创;七是认真实施新的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形成建筑布局合理、市容环境整洁美观、市民精神面貌好、社会和谐的文明城市。(详见工作目标责任状)
4.893项目检查验收方案 篇四
今年是“四五”普法的最后一年,也是考核验收的重要一年。为做好“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四五”普法规划,检验工作质量和效果,提高我厂法制建设水平,推动今后普法教育的深入开展,保证我厂“四五”普法工作顺利通过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公司“四五普法验收工作安排”为指导,把总结验收与查找问题改进工作相结合,全面客观真实的检查总结五年来我厂的“四五”普法开展及依法治理工作情况,重点检验考核组织领导、普法的基础工作,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及实际效果和依法治理成效,努力推动我厂普法工作的新发展,为促进公司经济建设、完成第四次创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内容
1.“四五”普法规划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
2.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及机制运行情况。
3.结合单位实际,广泛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4.各级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情况。
5.普法工作各项制度、措施、档案资料建设情况。
验收检查具体内容见附件:《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厂“四五”普法验收检查标准》。
三、检查验收时间安排
根据公司“四五”普法迎检验收工作会议精神,将提前做好迎接公司、中油及省市“四五”普法验收准备工作,确保一次通过“四五”普法验收。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6月13日前)。各单位根据我厂2005年普法工作规划中安排的具体内容,提前做好迎检验收准备。
第二阶段为自查阶段(6月15日前)。根据本方案检查要点,进行认真自查,查找问题和不足,认真进行整改。
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6月15日-6月20日)。工厂将成立“四五”普法检查验收组对各单位开展普法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第四阶段为迎检阶段(6月20日-7月末)。在总结检查验收工作的同时,迎接公司组织的普法工作检查验收。各单位必须同时做好迎接公司检查组的抽查工作。
第五阶段为总结整改阶段。工厂将在公司、中油、省市“四五”普法验收后,认真总结验收情况并通报,同时针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四、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普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主管领导要亲自抓,确保工厂普法工作顺利通过验收。
2.各单位要紧密配合,互相沟通,交流信息,为做好工厂“四五”普法验收工作创造条件。
3.各单位要根据《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厂二○○五普法工作规划》,结合本单位实际,继续做好后几个月的法律知识普及工作。
4.各单位普法验收工作情况纳入综合考核。
2005年6月9日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厂
“四五”普法验收检查方案
5.893项目检查验收方案 篇五
一、检查验收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
观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三提高,两增强”的目标,全面客观检查试点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发展,圆满完成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
二、检查验收的内容
这次检查验收主要内容是:县“五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决议执行情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和工作机构的运作情况;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落实情况;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三、检查验收的方法和步骤
这次考核验收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问卷座谈与抽查相结合,查看档案资料与抽查基层单位相结合。
(一)检查验收的方法,主要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评。
一是听取汇报。听取单位普法领导小组组长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汇报。
二是看档案。查看有关普法文件,简报、每年计划、总结、制度、考勤、课程安排、会议记录、考卷、普法照片等资料。
三是抽查。每个单位抽查1—2个二级单位或组织本单位5—10人开展座谈。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四是评议。严格按照依法治县办制定的验收标准进行综合评定。检查验收组对被查单位的检查情况作适当的意见反馈,但不当场打分,不作结论性评价,检查结果由县普法办在全县进行通报。
(二)步骤及要求。对试点单位的验收,实行县、乡(镇)两级分级验收,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负责验收县级普法试点单位,以及对乡(镇)所属试点单位的抽查。各乡(镇)负责搞好本级普法试点单位的验收,并将试点单位的验收情况于11月底前向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写出专题报告。
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试点单位为:县国税局、县实验中学、**集团*分厂、**村、**社区
附件:
1、**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试点单位验收标准(乡、镇)
2、**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试点单位验收标准(学校)
3、**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试点单位验收标准(县直)
4、**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试点单位验收标准(企业)
5、**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试点单位验收标准(村、社区)
**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试点单位验收标准
(乡镇)
一、组织领导(10分)
1、党委、政府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汇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3分)
2、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会议不少于一次,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和总结工作。(7分)
二、保障机制:(25分)
1、制定“五五”普法规划。(2)
2、每年制定年度计划;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6分)
3、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者、农民的学法用法制度。(5分)
4、普法办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2分)
5、普法经费能保障日常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列入财政预算,按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2分)
6、普法教材发行,完成规定任务。(2分)
7、成立“五五”普法讲师团。(2分)
8、举办“五五”普法骨干培训。(2分)
9、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资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2分)
三、法制宣传教育:(40分)
1、“五五”普法期间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8次以上,中心组学法4次以上,中心组成员有学法笔记。(8分)
2、公务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撰写学法用法心得体会2篇以上。(2分)
3、领导干部、公务员集中进行了统一考试,参考率、合格率达98%以上。(2分)
4、中小学法制教育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切实发挥课堂教学之渠道作用。(4分)
5、法制副校长配备率达100%。(2分)
6.893项目检查验收方案 篇六
【发布日期】2003-10-13 【生效日期】2003-10-13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检查验收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重大决策,确保治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土资源部《 关于印发〈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49号),经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建设部、审计署,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验收要求
各地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务实、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检查验收,确保治理整顿工作不走过场。
7.893项目检查验收方案 篇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检查验收程序,保证建设项目质量和效益,切实把项目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国务院《退耕还林条例》、《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西部„2010‟138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退耕还林财政资金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0‟547号)、《关于印发<关于做好陕西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实施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陕发改农经„2009‟1447号)和我省有关政策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建设项目,是经国家和省批准安排的各县(市、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中基本口粮田、农村能源、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农民培训和补植补造项目。
第三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检查验收负全责,按基本口粮田、农村能源、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农民培训和补植补造项目分类。按各行业部门职责分工分别实施,以县(市、区)的
(二)土建工程施工质量经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查备案。
(三)建设单位编制了建设项目竣工预决算书,并经有资质的工程审计机构或审计部门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
(四)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总结,项目所有建设文件和技术资料进行了系统整理归档,项目的前期工作、建设管理、施工技术、基建财务会计等文件资料齐全完整。
第八条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管理情况。建设项目履行各种前期工作审批手续证件是否完整合规,项目建设管理中项目公示制、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落实情况。
(二)项目建设任务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工期等是否按照任务计划、实施方案、初步设计(作业设计)的有关要求完成;项目的设计变更情况,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是否发生设计变更,是否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三)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项目建设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国家和省建设资金管理规定及有关财务制度,专项资金是否进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建设资金支出执行报帐制等财务制度情况,各项建设资金支付履行入帐手续及凭证完整性和合理性;项目竣工预决算情况,是否按要求编制了竣工预决算书;审计机关审计情况等。
(一)建设项目在检查验收之前,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整理相关施工文件和技术资料,向建设单位提出交工报告。建设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进行初验,初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报请竣工验收。
(二)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向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申请报告要依据竣工验收条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附初步验收结论意见和工程竣工预决算审计报告。
(三)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对上所有项目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可进行集中检查验收,也可按行业项目性质分批验收。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和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分别在实施方案批复一年后第一个月内将上项目检查验收情况上报市行业主管部门和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因客观原因不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要出具专项报告,并责令建设单位限期完成验收准备工作。
(四)市级复查验收及省级抽查验收在县(市、区)自查验收的基础上进行。市级复查验收范围应覆盖所有项目县(市、区)和专项工程,复查验收项目投资额应占该县(市、区)国家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各市在收到县(市、区)项目验收报告两个月内将复查验收情况分别上报省级对口部门。
(五)省级抽查验收的形式与比例,由省级主管部门及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市复查验收的情况确定。
级复查和省级抽查检查验收被评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明确产权;建立后期管护制度,落实项目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对检查验收评定为不合格的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和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建设单位限期整改;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竣工验收要求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和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将有关情况逐级上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按有关规定收回投资并对承担单位进行调整。
(四)项目竣工检查验收、复查、抽查验收工作结束后,省联席办公室负责向省政府报告建设项目检查验收工作总结,并向相关部门、市、县(市、区)通报检查验收情况。
第五章
检查验收的评价 第十二条
由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根据“第八条”检查验收内容分别制订生态移民项目、农村能源项目、补植补造项目、后续产业发展项目、农民技术培训项目、基本口粮田项目分类检查验收评价细则。分类检查验收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分类检查验收评价细则由省各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执行。
综合抽查检查验收评价由各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依据分类检查验收结果,并结合总体任务完成、效益发挥、成果巩固水平等,形成综合检查验收评价意见。
果专项规划建设任务计划。
第十六条 各级检查验收组在检查验收、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各级检查验收组对所检查验收项目结果负全责,检查验收应实事求是,验收结果应客观真实。
第十八条
各级检查验收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不得接受被验收单位的礼物、礼金和安排超标准接待,违反规定的按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市、县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根据本规定制定项目检查验收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国家对有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8.房建项目竣工预验收方案 篇八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设部建【2000】14号文)及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要求,我单位特制定xxxx项目xx楼竣工预验收方案,由南宁市建筑管理处实施监督。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xxx 工程地点:xxxxx 验收部位:xxx楼
二、验收时间:x年x月x日
三、地点:xxxxx项目部会议室
四、参验单位
建设单位:xxxxx公司 设计单位:xxxxxx设计院 勘察单位:xxx公司 监理单位:xxxxx公司 施工单位:xxxx公司
五、验收人员组成
1、主持人:xx(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参加人员:
建设单位:xx(项目负责人)、xx(现场代表)勘察单位:xx(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xx(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xx(项目总监)、xxx(专监)、xxx(专监)、xxx、xxxx 施工单位:xxxx(项目经理)、xxxx(技术负责人)、xxx(施工员)、xxx资料员)、xxxx、xx、xxxxxx 参加验收人员资格已核查。
六、本工程完成情况:
1、已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内容;
2、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已经建设(监理)单位核查并符合要求;
3、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已经建设(监理)单位核查并符合要求。
七、验收标准:
1、批准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及图纸会审记录。
2、验收标准为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经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关标准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检验评定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八、验收会进行程序安排:
1、验收组人员到会议室集中并签到;
2、根据现场参会人员进行分组,确定现场检查组(观感质量、实测实量、设备检查)和资料检查组人员。
(1)、组长:xx(2)、观感组:xx 小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3)、实测组: 小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测量工具:测距仪、钢卷尺、2M靠尺和塞尺等(根据不同的验收项目,确定相应的测量工具)。
(4)、水电组: 小组长:xxx 成员:xxxx、xxxx(5)、资料审查组: 小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 3.根据分组情况现场进行实物检查和资料检查: 3.1屋面:排水坡度、坡向,排水孔的设置;屋面细部;屋面分格缝设置及密封;屋面防雷的设置;伸出屋面管道、设备基座、托架固定保护;女儿墙的高度、压顶、抗裂性、防水构造。3.2墙面
(1)外墙贴砖:垂直度、平整度、阴阳角方正、表面清洁、色泽度。(2)内墙抹灰:垂直度、平整度、阴阳角方正、表面清洁、是否存在裂缝、空鼓剥落。
3.3楼地面
(1)楼地面砼面平整度、是否清理完成,有无露筋现象。(2)墙面砖、地面砖(电梯前室)的平整度,拼缝宽度及处理;面砖的色差、图案、拼图;墙、地面砖的有无破损、空鼓;墙裙及踢脚线。3.4天棚
平整度、面层表面洁净、色泽。面层是否有渗漏、裂缝、空鼓、剥落现象。3.5门窗:
(1)外门不应向室内渗水。
(2)门窗框(套)与预留洞口之间的间隙用水泥砂浆或防火材料填平抹实。
(3)门窗框、门窗套安装横平竖直,表面平整、光滑、无破损。(4)门窗框、扇的小五金安装齐全。
(5)门窗扇、门套安装牢固,门窗开启、关闭、门锁开启。(6)门窗所用品种、规格、尺寸等。3.6 楼梯、栏杆、走廊、门厅
通道净宽、局部净宽是否存在渗漏、开裂;楼梯梯段、栏杆净高、垂直杆净距、防攀爬、根部实体高度、扶手宽度、高度及级差,楼梯水平段栏杆高度、垂直杆净距、根部实体高度,低窗防护,大玻璃门窗、隔断,室内外廊排水,楼梯拦水线,不锈钢栏杆的焊接质量。3.7、室内安全和功能检查
(1)外窗台距地面高度。(2)低窗台防护高度。(3)安全玻璃使用及护栏。(4)栏杆防攀爬措施及杆间间距。3.8、给排水
阀门、洁具、给水配件、管线的检查口、地漏标高、水压试验结果。3.9、电气工程
导线截面、敷设、分色;配电箱;开关、插座;灯具;漏电保护;局部等电位连接;绝缘、接地电阻测试。3.10、资料组核查:
1各项施工技术验收资料;○2子分部及分项工程验收报告;○3所用材料、○
4涉及安全和功能所需的检测报告;设备、构配件的进场报审和检测报告;○5图纸及设计变更资料;6施工组织施工及专项施工方案;7材料的防火、○○○8其他必要提供的资料和记录;○9设备的试运行测防腐、防虫处理记录;○
10隐蔽验收记录。试及调试记录;○
4、确定检查部位:
随机抽查:一单元:xx层、xx层、xxx层、xx层、xx层;
二单元:xxxx、xxx层、xxx层、xxx层、xxx层。
九、检查结束后回到会议室,各参验单位代表汇报验收情况
1、施工单位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工程施工过程执行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对工程质量的检查预验收情况作出评定;
2、设计单位汇报设计文件的执行情况,对工程质量的检查预验收情况作出评价;
3、勘察单位汇报勘察文件的执行情况,对工程质量的检查预验收情况作出评价;
4、监理单位汇报监理工作情况、工程施工过程执行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对工程质量的检查预验收情况作出评价;
5、建设单位对工程情况进行评价;
6、项目发起人对工程情况进行评价。
7、汇总验收组成员意见,由验收组组长代表验收组进行总结。
十、质监站代表发表监督验收意见,验收结束。
监理单位(盖章)xxxx公司
9.893项目检查验收方案 篇九
一、检查验收要求各地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务实、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检查验收,确保治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一)检查验收的重点是,各地对以各种名目圈占集体土地、非法占用转让土地的行为是否严肃查处,对违规建立的各地园区是否进行清理,对土地执法中的错误做法是否坚决纠正。要通过治理整顿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加快整改,使违规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园区)得到清理和规范,使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让制度得到普遍推行和落实,使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得到依法查处,使土地市场秩序和土地执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二)检查验收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逐级进行。先由县(市、区)政府自查验收,然后由设区的市政府对所辖县(市、区)逐个进行检查验收,在此基础上,报请省政府检查验收。(三)检查验收要从严掌握,不得随意降低标准。对验收停受理当地建设用地报件、暂停下达建设用地指标。到期仍不达标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检查验收标准检查验收采用百分制,凡80分以下的为不达标,81分至90分为基本达标,91要以上为达标。(一)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治理整顿工作(满分15分)
1、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把治理整顿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其他领导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参与。根据要求,对本地区治理整顿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召开了动员会议,制定了工作方案,并认真进行了督查,认真分析本地区土地市场秩序中的突出问题,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5分)。
2、对本地区出台的有关土地市场的政策法规进行了清理。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予以全部撤销或修改(5分,发现1份未撤销或未修改的文件扣1分,扣完为止)。
3、对国务院或省政府督查组提出的督查意见认真落实,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5分,发现1条未整改的扣2分,扣完为止)。(二)清理开发区(园区)用地取得明显成效(满分40分)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暂停审批各类开发区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3〕30号),已停止审批设立新的开发区(园区),停止扩区(5分。继续违规设区、擅自扩区的不得分)。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理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70号)和《××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3〕70号文件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鲁政办发〔2003〕67号)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开发区(园区)清理整顿核查统计表〉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3〕94号)的要求,已摸清开发区(园区)底数并如实上报,对违规设立的各类开发区采取了撤销、合并等整改措施(10分,底数不清的扣3分,没有如实上报和扣3分,没有采取整改措施的扣4分)。
3、对开发区(园区)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者城市总体规划圈占的土地,圈而未用的,已经或者正在复耕、恢复原用途;开发建设的土地,不能复耕或者恢复原用途的,按照建设用地总规模不扩大、耕地和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的原则,已经或者正在依法个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从所在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剩余建设用地指标中核减(10分,发现未复耕的扣5分,没有依法修改规划从建设用地指标中核减的扣5分)。
4、开发区(园区)用地虽经依法批准,但缺乏建设条件、项目资金不落实、尚未开发建设的,政府依法收回了土地,能够复耕的,已经或者正在组织复耕(8分,每发现1宗地未收回的扣4分)。
5、开发区(园区)建设用地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违法下放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供地审批权以及违法下放土地规划和城乡规划管理行为得到纠正(7分,没有纠正或继续下放权力的不得分)。(三)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得到全面落实(满分15分)
1、对《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实施前遗留的问题已认真清理,摸清底数。对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协议出让的,已逐项登记并向社会公布出让结果(4分,底数不清的扣2分,未逐项登记并公布的扣2分)。
2、《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实施后,设立了规范的土地交易场所,经营性用地严格按照规定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6分,没有土地交易场所的扣2分,发现1宗应招标拍卖挂牌而没有招标拍卖挂牌的扣2分,扣完为止)。
3、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经营性用地出让的问题得到纠正,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5分,未纠正或未处理的不得分)。(四)执法不严、管理松驰问题得到纠正,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满分30分)
1、非法占用、转让土地的行为得到查处,查处率达到90%以上,对重大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或者曝光,本地区没有出现边整边犯的重大土地违法行为(10分,非法占用、转让土地行为查处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有新发生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不得分;对重大典型案件未通报的扣2分)。
2、对未经合法批准用地行为负有责任的政府及主管部门领导已经作出深刻检查。对违反规划批地且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了严肃查处(5分,未作检查的扣2分,未查处的不得分)。
3、对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等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了有效措施(5分,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扣2分,发生严重侵犯农民利益、引发群众集体到省、进京上访的不得分),4、国土专项资金管理违反财经经纪律,特别是违反国家“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问题得到纠正(5分,违规未纠正的扣2分,发生严重违纪的不得分)。5、土地市场建设各项制度未建立或者不完善的,在治理整顿期间建立或者完善,并有效得以贯彻执行(5分,未建立和未完善制度的扣2分)。
三、检查验收方法和步骤
(一)检查验收方法。检查验收要听取当地政府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调阅台帐、卷宗、图件,核查相关资料和数据,并进行实地检查。省国土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对济南、青岛等重点城市进行预验收。
(二)检查验收步骤各市、县(市、区)政府都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进行自我检查和总结,在此基础上,从县级政府开始逐级向上一级政府申请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由上一级逐市、逐县(市、区)进行。20%以上的县(市、区)验收不达标的,该市不得向省政府申 验收。各市政府应于2003年11月底前完成自检验收工作并向省政府写出申请检查验收的报告,同时抄送省国土资源厅。省政府责成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计委、监察厅、建设厅、审计厅、农业厅等部门于2003年12月上旬起组成检查验收组,统一对各市治理整顿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省政府检查验收的组织分工这次治理整顿市场秩序检查验收工作,由省计委、监察厅、建设厅、审计厅、农业厅和国土资源厅的领导带队组成7个检查验收组,从省法院、检察院、计委、经贸委、教育厅、科技厅、监察厅、审计厅、财政厅、公安厅、外经贸厅、农业厅、中小企业办公室和国土资源厅等14个单位抽调人员参加。检查验收组的组成及分工是:第一检查验收组:组长:省计委1名、省检察院1名、省教育厅1名、省国土资源厅2名负责:青岛市、(上级市)市第二检查验收组:组长:省监察厅领导成员:省监察厅1名、省科技厅1名、省国土资源厅2名负责:烟台市、威海市第三检查验收组:组长:省建设厅领导成员:省建设左1名、省法院1名、省国土资源厅2名负责:东营市、滨州市、德州市第四检查验收组:组长:省审计厅领导成员:省审计厅1名、省公安厅1名、省国土资源厅2名负责:泰安市、莱芜市第五检查验收组:组长:省农业厅领导成员:省农业厅1名、省中小企业办1名、省国土资源厅2名负责:枣庄市、临沂市、日照市第六检查验收组:组长:省经贸委1名、省外经贸厅1名、省国土资源2名负责:济南市、淄博市第七检查验收组:组长:省国土资源厅领导成员:省财政厅1名、省监察厅1名、省国土资源厅2名负责:济宁市、聊城市、菏泽市各检查验收组要在每个市选择2-3个县(市、区)和若干个开发区(园区)、招标拍卖挂牌用地现场进行重点抽查和实地检查验收。
五、检查验收时应提供的资料
(一)书面汇报材料。汇报材料应全面真实地反映本级政府开展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的情况,包括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经验及目前尚存在的问题,查处各类非法占地用地、非法转让土地情况及自查自纠、制度建设的情况等。
(二)有关文件资料。围绕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印发的文件、会议纪要、会议记录、领导讲话(批示)、阶段工作总结、简报、宣传材料和其他资料。
(三)各类开发区清理整顿情况台帐、名册及相关资料。
(四)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各类报表及相关资料。
(五)2003年以来本地区建设用地审批、供地审批、农转用审批、规划调整、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及政府土地收益等案卷资料。
(六)自查自纠的有关文件、档案和出台的制度、规定及机关建设、窗口办文、内部会审等有关资料。
(七)开展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以来制止、查处的所有土地违法案件的资料,各种处罚文书等。
10.893项目检查验收方案 篇十
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科技推广项目检查验收办法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以下简称“三北工程”)科技推广项目是助推三北地区林业生态建设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为了全面检查、评价科技推广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效果,突出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在三北工程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加速现有科技成果转化力度,进一步提高林业适用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和贡献率,提高项目建设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三北工程科技推广项目检查验收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质量优先的原则。
第二条三北工程科技推广项目验收时间是按合同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当年或翌年进行。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国家林业局西北华北东北防护林建设局(以下简称“三北局”)成立由科技处、计划与资金管理处和核查监测处组成的项目验收组对科技推广项目进行检查验收。
第四条三北工程科技推广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负责三北工程建设的三北站(局、办)配合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
第三章验收依据、标准
第五条验收依据:
1.三北工程科技推广项目合同;
2.国家林业局《林木种苗工程管理办法》;
3.《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科技推广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第六条验收技术标准
1.国家林业局《造林技术规程》;
2.国家林业局《全国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办法》。
第四章验收程序
第七条项目建设单位在完成合同要求内容后,进行自查验收和由监理部门组织的预验收,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三北工程主管部门同意后,向三北局上报《项目验收申请报告》,并附项目验收材料,三北局组织正式验收。
第八条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申请项目验收的材料:
1.项目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工作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与资金使用情况、投资效益、主要经验、问题与改进措施及今后设想等。技术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科研成果的应用及成效情况、对科研成果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科学研究及技术管理措施等情况。
2.档案材料: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合同、项目实施方案或施工设计、苗木的“两证一签”使用情况、各项目进展情况总结以及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问题的方案、各培训的主要内容与培训材料等合同要求内容、财务决算表、影像资料等。
3、其他有关材料。
第九条验收组由5-7名具有高级职称的相关行业的技术、经济和管理专家组成。项目建设单位的专家不得进入项目验收小组。
第十条外业验收:
1.外业验收内容:合同书要求内容完成情况、造林成活率按合同书要求达到情况、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外业验收办法:①根据实施方案或作业设计用GPS进行核实定位;②对项目建设面积在1000亩(含1000亩)以上的项目如不是同一地块(或小班)且距离相隔较远的情况下,对其95%的面积进行核实,如在同一地块则全面核查;③对项目建设面积在1000亩以下且无论地块(或小班)数量多少,均全面逐一核查;④对进行核查的地块(或小班)按面积的1%进行抽样调查其造林成活率(或补植后且未进入林地面积的成活率),对申报推迟验收时间且项目建设达到三年的,验收其保存率;⑤对项目建设地块(或小班)的抚育管护与病虫害防治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内业验收
1.验收组听取项目建设单位的项目执行情况汇报,检查档案资料是否齐全、项目建设内容与实施方案或项目设计是否一致、项目建设资金支出与项目合同内容是否一致,并对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验收组根据项目建设单位陈述的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技术与管理问题提出质疑。
3.验收组根据内外业的检查情况,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写出验收评价意见。
4.验收组向项目建设单位反馈验收意见,项目建设单位如有异议,可与验收组协商,经协商后意见仍不一致,则将双方意见
一并报三北局。
第十二条验收结论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第十三条验收合格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将全套技术文件、验收小组意见报三北局对其进行复核,并核发《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科技推广项目验收表》。
第十四条验收基本合格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尽快进行整改,并将整改后的情况以书面材料上报三北局。
第十五条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写出详细说明报告,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必须尽快进行整改,整改后再次提出验收申请。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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