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号(关于表彰扬州市“优秀少先队员”、第十二届“十佳少先队员”的决定)
1.14号(关于表彰扬州市“优秀少先队员”、第十二届“十佳少先队员”的决定) 篇一
关于评选和表彰“优秀少先队员”和“十佳少年”的通知
为树立榜样、激励先进,学校决定在“六一”期间开展评选和表彰“优秀少先队员”和“十佳少年”的活动。
一、“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孩子)的评选 1.评选条件:
(1)热爱集体、关心他人,主动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班级和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
(2)为人诚实,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善于交际,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
(3)学习认真、踏实,学习方法灵活,并善于与他人合作学习,具有创新精神,各科成绩优秀。
(4)有一定特长,并能积极发挥,在各项活动中能为学校或班集体争得荣誉。
(5)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少年志愿者服务活动。
2.评选人数:一年级每班评选“优秀孩子”十五人,二至六年级每班评选“优秀少先队员”十五人。
3.评选办法:各班要按照根据评选条件确定入围名单、学生民主投票评选、统计投票情况的程序,尽量让全体学生参与评选活动,要把有关事项(如通知、名单等)在班级网站上公布,充实班级网站的建设内容。
4.评选时间:5月22日至5月25日,请各班在5月25日(星期四)下班前统一以word文档报名单之FTP文件夹下的“优秀少先队员”文件夹下。
5.表彰办法:请大队部在学校网站上发布全校“优秀少先队员”光荣榜,并在5月30日前完成制奖工作,在6月1日的庆祝“六一”活动上颁奖表彰。
二、“十佳少年”的评选。
1.评选范围:二至六年级所有学生。2.评选名额:二至六年级每班评选一人。3.评选条件:(1)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文明礼仪要求》等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志愿服务和学校各项活动;有良好的文明行为和勇于创新的精神;有健康的身体及心理素质,热爱体育锻炼,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坚强的意志;学习认真、刻苦,成绩在班级名列前茅;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深受班级师生好评。
(3)具有一定的特长,获得过街道以上奖励,或获得过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4)热爱少先队组织,深刻理解、努力实践队章的要求,积极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活动,具有作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在少先队组织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4.评选办法:各班要按照根据评选条件确定入围名单、学生民主投票评选、统计投票情况的程序,尽量让全体学生参与评选活动,要把有关事项(如通知、名单等)在班级网站上公布,充实班级网站的建设内容。
5.评选时间:5月22日至5月25日,请各班在5月25日(星期四)下班前统一以word文档报名单之FTP文件夹下的“十佳少年”文件夹下。
6.表彰办法:请大队部在学校网站上发布全校“十佳少年”光荣榜,并在5月30日前完成制奖工作,在6月1日的庆祝“六一”活动上颁奖表彰。
7.请 老师在5月26日上午为十佳少年拍摄生活照,具体事宜请 老师安排,请班主任通知本班的十佳少年穿好校服戴好红领巾。拍照后请 老师在5月26日下班前将照片以“姓名+班别”为文件名传至FTP文件夹下。
8.请各班上交一份本班“十佳少年”事迹介绍的电子文档,100字左右,要精心写作,讲究质量,表现该生的显著特点,弘扬该生的优秀事迹。在5月26日下午下班前上传至FTP文件夹下。
小学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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