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2024-07-16

浅谈如何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4篇)

1.浅谈如何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篇一

如何将培养年轻的教师工作落到实处

现在幼儿园基本采用的是老教师带年轻的教师,老教师经验丰富她们有能力帮助年轻教师,实践证明,这种一帮一的方式虽然传统,但是效果比较好。如何将现代管理理念体现在传统的管理方式上是值得我们探讨的。一帮一不能只是一种自觉行为,应该成为管理手段纳入到正个管理体系中,有计划,有目的的进行策划检查,是其发挥更好的效果。建立连带责任是一项很好的制度。

好组织应该是人才成长的沃土。管理者不仅要看到今天,还要看到明天,不仅要用人才,还要培养人才,建立人才培养机制与长效系统。只要努力工作,都会有发展,都可能成为人才,对人才的定位是多项的,有的在业务上培养,有的在行政上培养,有的在专项上培养,人尽其才,各尽所能。在人才培养上确定明确的任务和标准,形成具有约束里的制度,这样可以保证人才培养措施的到位和责任的落实。团队精神的发挥是提高管理效益新的增长点,在现在管理中仅靠个体突出的才能很难制胜,集体优化才是取得高效益的途径。建立连带制可以增强团队精神,促使大家互相扶持互相促进。组织中每个人都清楚的知道不仅自己要作好,还要支持组织中的其他人作好因为一容俱容,一损俱损。怎样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1,教职工积极性的源泉:个体需求得到满足

2,教职工需要的特点:1强烈的精神需要,一是进修提高的需要,二是自尊的需要三是成就的需要2提高福利待遇改善工作环境是全体职工迫切需要 3,调动职工积极性的做法1创设良好的精神环境,形成爱岗敬业和相互理解尊重协调合作的氛围,着力构建良好的校园文化2运用激励理论,加强对青年的培养,调动其积极性第一实行奖学金制度,激励青年教师获取更高学历,第二年教师去外地进修,培养高层次人才,第三组织拜师活动让青年人拜师,使有经验的教师严禁的工作态度及崇高的献身精神,以传帮带的形式传给下一带,3逐年提高教职工待遇 怎么样避免教师职业倦怠 实践证明,运用:“减乘除:”法,对避免职业倦怠有良好的效果。加——增加必要保教设施的投入,良好,舒适的环境不仅能给人以的熏陶和感受,也是避免职业倦怠的重要因素。如为教师创设涵干文学,地理,教育,卫生保健等方面的教师阅览室;

配备电脑,更新教师手写资料的传统备课方式,实现“无纸化”办公,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

创建幼儿园局域网,创设“院长信箱”,求助囊,献策箱,课改窗口等引领教师通过局域网教学,包罗万象的网络资源为教师获取教育信息,提高学习,工作效率提供了强有利的保障教师的教育教学更加愉快舒畅 减---减轻教师的负担

幼儿教师的职业倦怠很大部分是由于工作繁重造成的,他们及要教育又要保育,及要书面资料又要创设环境,制作玩教具,及要保教又要科研,很多教师说:回到家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因此减轻负担是解幼儿教师倦怠的有效途径之一(班容量大)

不写无价值的文字资料。计划,总结,反思各种记录笔记,不计其数的文字资料,幼儿教师白天写,晚上写,牺牲了很多宝贵的观察研究幼儿,研究教材的时间,真是劳而无功,教师必写材料是:活动计划,活动反思,教育笔记,观察与个案记录。

乘------倍加关注教师的快乐需要 关注教师的精神快乐,注重幼儿教师女性群体柔性管理,注意营造富有人情味的大集体的环境,给教师最直接的帮助,最真诚的关坏。让教师在努力工作辛勤付出的过程中,源源不断的感受到大集体,同事之间的爱,从而获得精神上的愉悦和满足。帮助教师制定切合实际目标,根据每位教师的能力大小帮助他们制定通过个人努力能达到的目标,让教师体验成功的快乐,公正评价每位教师的教育教学,在评价的过程中,做到眼中有每位老师,而不是只有好的,优秀的教师,更多看到的是教师的进步,并经常给予赞赏和激励,为教师提供更多专业发展的机会,选送部分教师走出去参观,学习培训增长见识 重视关心教师的生活了解教师的生活情况和需要,积极开展困难教师帮扶,对处于特殊时期的教师给予特殊的照顾,努力在生活上做教师的知心朋友。组织丰富有趣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教师之间的凝聚力,保证教师的休息时间,不在休息日,假日时间安排过动,让教师在休息调整状态后,以更高涨的激情投入到教育教学中

除-----剔除不安全因素 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院长和各部门每位教师签定安全工作责任书配备专职门卫 加强门卫,大型活动器具,电路,消防器材的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认真制定事故报告制度和突发时间的应急预案,发现问题隐患即刻上报,提高幼儿安全自咎能力

2.如何将德育工作做到实处 篇二

两国小学生守则相对比看出:美国小学生守则很具体,明确告诉学生应怎样去做去执行,这样学生在做与执行的过程中就知道了怎样是遵守纪律;中国小学生守则就比较宏观,比较笼统,缺少具体的实施方式,这样学生在做与执行的过程中缺少具体的行动要领,执行起来就会不得要领。所以两国孩子导致的结果就不一样:美国孩子是在不知不觉中学会了遵守纪律,而中国孩子缺乏实施的具体行动,缺乏实干能力。例如,中国孩子学习课本知道要保护环境,但面对水龙头哗哗流水却视而不见;知道要热爱祖国报效祖国,但都愿意跑到外国定居,甚至加入外籍;知道“粒粒皆辛苦”,却整盘整碗的饭菜倒入垃圾桶里等等。

我们现在要弘扬民族精神,要实现中国梦,那么怎样弘扬民族精神呢?在我们的教材中写道:要立足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要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要正确面对外来思想文化的影响;青少年要成为民族精神的传播者、弘扬者和建设者,共同谱写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新篇章。在这些话中,学生怎么做怎么实施呢?没有,全是宏观的话,笼统的话。我国学生从小学开始接受思想道德教育,接受的都是类似这样的语言,缺少具体的要求,也没有对实际行动的考核,所以给学生的感觉就是只要我们说得好、语言到位就行,做不做、怎样做没有什么影响,这样导致孩子缺少行为约束,也导致学生好高骛远,缺少实践能力。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唯人人有这个思想我们的国家才有希望。我们每个学生如果都认为:学校秩序不好是我的责任;校园卫生不好是我的责任;国家不强盛是我的责任……这样人人都能主动负责,那么哪有不团结的团体?天下哪有不兴盛的国家?每个学生都要把责任拉到自己身上来,而不是推出去,我们要从自己身边做起,我们的国家才有希望。

我们现在对孩子进行爱国教育时,要告诉孩子具体怎么做:勤奋学习是爱国的表现;写好汉字、说好普通话是爱国的表现;我们吃饭用筷子是爱国的表现;帮助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是爱国的表现;买东西排队是爱国的表现;给老人让座是爱国的表现;不做有损他人的事是爱国的表现……我们爱国就是在弘扬民族精神,民族精神就是由一系列小事组成的,任何小事都是大事,万事从小事做起,才能成就大事业。

总而言之,现在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要从小事做起,以学生能够做到的实际行动为切入点,营造德育情境,辅之以必要的考核,对实际行动的考核,不唱高调,不喊口号,实实在在地做事,学生的德育才不会泛泛而谈,才能把德育落到实处,也唯有如此,我们的民族才会越来越兴旺,实现我们的中国梦!

3.浅谈如何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篇三

事业要发展,人才是保障。曹建明检察长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会上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按照总书记强调的“五个过硬”和《决定》“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的要求,大力提升检察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监督能力、职业道德水准。

民事行政检察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与其他法律监督职能相比,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特别是行政执法检察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由于相关工作起步晚,立法不完善,现实案源少,司法配套资源有限等因素所困,使得当前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距离,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还有差距,队伍结构和整体素质还不能适应工作发展的需要,民行工作是检察机关主要业务中相对薄弱而需要重点攻坚的环节。

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在系列重要讲话中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并将“敢于担当”作为好干部“五条标准”之一。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既是共产党人所必须具备的政治品格,也是各级领导干部尽职履责、提高执政能力所必须解决的突出问题。作为多年奋战在民行工作一线的共产党员,应积极响应总书记的号召,努力实践共产党员的历史使命,积极担当人民检察官的时代责任,以大心胸迎天下,以大气魄克佞顽,敢做敢当,为检察事业、为民行工作贡献微薄之力,尽管在历史的洪流中个人微不足道,但是汇聚在一起,就能形成强大的力量,担当起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

通过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结合自身多年民行工作经验,做好民行工作首要应提高自身政治素养和作业水平。

如何提高自身政治素养?即必须要有坚定的政治方向。保持坚定政治方向,必须经常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实践习总书记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要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承担起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时时关注国家新的政策方针。如何提高自身业务作业水平?就是要刻苦钻研自己的业务知识和相关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以丰富的理论知识武装头脑。立足全省全市工作大局、立足我院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民行检察工作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着力在落实民生检察政策上下功夫,不断深化对民行检察工作特点规律的认识,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在提高民行案件质量上下功夫,着力在拓展民生领域和强化民行监督活动下功夫。

第二,做好民行工作还应注意将工作落到实处细处。“道自微而生,德自微而立”,“不虑于微,始成大患;不防于小,终亏大德”,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要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这对我们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民行工作起步晚,案源少,更加要注意将工作落到实处细处。通过学习观摩全国各兄弟单位的先进做法,结合本科室近几年来的摸索,去芜存菁搞好我院民行工作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

1、积极摸查民行案件线索,储备民行案源。即充分发挥能动性,不等不靠主动走出办公室,加强与法院、法庭、律师事务所、劳动监察大队等单位的联系,从中发现涉及民行的案件线索。

2、加强与国资、财政、环保、土地等部门的联系,力争发现涉及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的案件线索。

3、在办理执行监督案件方面,继续加大与法院执行局的协调配合,发挥民行检察监督在破解执行难方面的监督力度,争取在办理执行监督方面取得领先。

4、寻求区委、区政府、省市院等各相关单位的支持,探索建立区际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初步实现对辖区内行政执法行为的网上动态监督,便于检察机关履行行政执法监督、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等各项检察职能。

5、针对本单位的年度考核目标,全面开展各项民行检察工作,争取开创探索一些民行检察工作与“三项重点工作”如何结合起来的新机制,发挥民行检察工作为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方面的重要作用。

第三,做好民行工作必须坚持以民为本,民行工作不同于其他检察工作,它是关注和保障民生最直接的一项检察工作,直接面对老百姓,所以必须要把执法为民贯穿于民行监督工作的方方面面。重点处理好案件审查问题,把好办案关,在工作中切实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宗旨,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不断提高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管好自己,做到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身手,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把案件办成事实清楚,程序合法,群众满意的铁案。

4.浅谈如何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篇四

我国三十多年来推行计划生育的成就是举世瞩目的。但是长期以来,有国策无国法,控制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决策难以落实,计生部门也因无法可依难于开展更广泛的工作。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步伐的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须由国家立法予以规范和调整。

一、具有加强普法懂法教育的必要性是新形势下,顺应潮流,与时俱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具体体现;是以人为中心,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强化人民群众在人口与计生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确立了以人为本,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与规范公民生育行为,以及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的有机统一,结束了长期以来主要依靠政府和地方性法规开展人口与计生工作的局面。

二、具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必要性正确认识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与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三者之间的关系。在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过程中,做出的行政行为必须做到合法、合理、公平、公开。开展服务,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三、具有合理调整广大育龄群众生育、节育行为的必要性群众是计划生育工作的主人,人民群众既有按有关法律和政策履行计划生育......(加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就是把社会主义法制的内容和要求运用到计划生育工作中,各级计划生育部门以及工作人员严格依照法律和法规,管理计划生育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保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这既是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根本需要,也是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建设、提高计划生育依法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一、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重要性

依法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秩序,对于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加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计划生育是依法治国、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依法治国首先必须做到依法行政,它要求行政运行主体在行使其权力时必须具有完善的制度化机制,即做到行政工作的法制化、行政行为的程序化和行政程序的规范化。在这种大趋势下,计划生育工作如不能很好地适应这一要求,其行政运行就难以发挥作用,各项工作的开展将面临很大的困难,这就要求必须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建设,依法管理计划生育,自觉维护人民群众在生育方面的合法权益,服务群众,保障公民权利。

(二)加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是国家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内在要求。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和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目前,人口过多依然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长期面临的重大问题。人口结构不尽合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将会进一步加剧。目前,我国生产力水平较低,地区发展不平衡,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还将长期存在,实现计划生育仍有相当难度。任何政策的偏差、工作的失误以及外部环境的不利影响,都可能导致生育率的回升,加之大多数地区的低生育率主要是依靠强有力的行政手段实现的,当前的低生育水平并不稳定,相当一些地方的计划生育工作还

很不规范,这就要求在建立利益导向机制、重视教育、加强服务的同时,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建设。注重用法律来引导和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保护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依靠法律的规范性来解决行政管理中的主观随意性、盲目性;依靠国家强制力来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行;同时,要用法律来明确和调整相关部门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责,以实现对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稳定低生育水平。

(三)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建设,是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党群关系、创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经过三十多年的艰苦努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已初步构建了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基本法律,以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为主体,以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相配套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体系框架,将计划生育全面纳入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优质服务的轨道,实现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由依靠政策到依靠法制的重大转变,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一些基层政府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为了加快工作进度,完成上级分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习惯于靠行政手段和强迫命令推行计划生育,甚至滥用手中权力,损害群众利益,这势必将脱离群众,败坏计划生育的声誉,严重损害党群关系,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必须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建设,从法律和制度上对计划生育行政行为加以规范。只有坚持正确执法、文明执法,才能赢得广大群众对计划生育的支持和参与,才能创建和谐计生、和谐社会,使人民群众真正投入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去。

(四)加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是法制建设的客观需要。计划生育工作依法行政是指各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管理计划生育事务,严格依法办事。计划生育工作要纳入法制管理轨道,在行政管理方面也必然要求贯彻遵循依法行政原则。计划生育行政管理中严格遵守依法行政原则,对保证计划生育管理的统一性、连续性和稳定性,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一些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却发生违反有关行政法律规范、损害国家利益、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的行为。这与依法行政的要求不一致,也与党和人民的利益需求相矛盾。因此,必须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建设,用法律法规规范计划生育行政行为,保证计划生育工作能够依法行政。

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存在的突出问题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几年来,广大计生工作者依法行政意识大为增强,工作行为更加规范,有力地推动了计生工作开展。但是,我们应当看到,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依法行政的理念不强。个别地方不坚持依法行政,而是依据个人的情感,情绪,以及依据和管理人的“关系”等因素开展工作,执法随意性比较明显。相当一部分群众不懂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既不认为自已超生等行为是违法的,也不懂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二)计划生育执法水平不高。由于习惯依靠行政强制手段来管理人口与计

划生育工作,少数计生执法者无视计生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追求工作的效率,违反程序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干部重政策、轻法律,重实体、轻程序,重义务、轻权利,以权代法,以言代法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执法行为不规范。部分计划生育行政管理人员把执法权异化为特权,其表现为:一是以“人情”作为执法的尺度;二是权钱交易。有些执法人员难以抵制金钱的诱惑,把职权蜕变为个人私权,并将其作为筹码进行交易,使得违反计生法规者逃避了法律的追究;三是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武断专横、拖延履行职责、该罚不罚、处罚程序和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随意而定,甚至因个人恩怨而刻意报复等现象层出不迭。

(四)计生执法队伍不稳定、人员错位、素质偏低。近年来各级计生部门对乡镇计生执法人员进行了法规知识培训,并为其办理了行政执法证件,但乡镇工作头绪多,机构也多,人员极不稳定,有的计生工作人员刚刚熟悉计生工作却又被调入其它单位,而新调入人员又缺乏工作经验和计生法规知识,难以尽快进入角色,形成恶性循环,导致人员错位,工作素质偏低,这些情况都严重制约着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方针,也是计划生育法制建设的基本方针。实践“三个代表”,坚持依法行政,是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的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

(一)继续贯彻执行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我国现行的生育政策为: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国家干部职工、城镇居民除特殊情况经过批准外,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农村也要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某些群众确有困难,经过批准可以间隔几年后生育第二个孩子。在少数民族中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要求和做法由各自治区或所在省决定。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主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地方计划生育法规来进行管理。200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从此我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正式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1998年国务院批准颁布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2001年6月国务院颁布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是我国的两部计划生育行政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控制人口过快增长、规范人们婚育行为、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推行计划生育依法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因此,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必须稳定我国现行的生育政策,要继续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并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

(二)全面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逐步健全和完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体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颁布施行,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我们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加快制定完善配套的法规、规章,逐步形成比较完备的计划生育法律体系,以保证计划生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管理计划生育的意识。一是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使他们熟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依法决策和领导该地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二是加强计划生育系统队伍的法制宣传教育,使计划生育部门的广大干部和职工认真学习宪法、基本法和计划生育专业及相关专业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计划生育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熟练掌握和运用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法律、法规;三是加强对广大育龄群众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既要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又要依法保障自己在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计划生育法制队伍建设,坚持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健全计划生育法制机构,建立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公正廉洁的计划生育行政队伍,是实现计划生育法制建设的前提条件。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要求,加强培训,定期考核,持证上岗,打造一支知法懂法、操行高洁、能力高强、思想高尚、追求高远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队伍是计划生育工作的关键。

(五)健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保证计划生育工作依法行政。健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是保证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有效措施,主要健全五个方面的监督机制:一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各级人大常委会坚持每年对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下级人民政府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执法检查;二是司法机关的监督,人民法院通过受理计划生育行政诉讼案件,对计划生育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进行审理,做出判决;监察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遵守宪法和其他法律实行监督;三是行政机关的监督,上级计划生育行政机关通过受理计划生育行政复议案件和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对下级计划生育行政机关的执法监督和各级计划生育行政机关通过行政监察、审计活动对机关内部和行政执法监督;四是社会监督,人民政协、工会、共青团、妇联、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协会以及各民主党派的监督;报纸、广播、电视等舆论的监督;基层计划生育政务(村务)公开、群众举报和信访监督等;五是党的监督,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对党员和党的组织是否模范执法和守法实行全面监督,对违反计划生育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做出党纪处分等。通过对计划生育行政行为的全面监督,可以逐步推进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制化管理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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