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煤厂承包经营协议

2024-08-13

洗煤厂承包经营协议(精选4篇)

1.洗煤厂承包经营协议 篇一

分公司承包经营协议(内部承包)

合同编号 :

甲方(发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鉴于:

甲方已经成立了 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乙方系甲方聘任的 分公司负责人,为更好地调动分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拓展 分公司业务,充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 分公司内部承包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范围及事项:

甲方将分公司的经营权承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分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乙方在承包期内以分公司名义独立对外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经营。

第二条:承包费用及考核指标

2.1 考核指标:乙方在承包经营期期间,须按甲方每年下达的销售计划完成甲方 产品销售任务。具体考核指标为2017年销售甲方 产品 吨,自2018年起每年销售量在上一的基础 上递增20%,即:2018年销售任务 吨、2019年销售任务 吨,依此类推。

2.2 承包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应当向甲方缴纳承包费,承包费数额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年薪相等。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完不成本条第1项确定的考核指标时,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解除协议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完成本条第1项确定的考核指标时,乙方有权继续经营;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超额完成本条第1项确定的考核指标时,超过部分的利润(税后),由甲乙双方按照1:1比例分成。

第三条:经营费用及经营风险的承担

3.1 在承包经营期间,为满足分公司开展业务所需的所有经营费用均由乙方支付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租赁费、员工薪酬、税费、仓储、运输费、劳务费、市场开拓费、办理证照费、广告宣传费、办公费等与分公司经营相关的一切费用。

3.2 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经营销售所需 产品由甲方向乙方按乙方申报的计划调拨,调拨价格执行甲方批发价格,具体在调拨时由双方另行签订《购销合同》,并按购销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3.3 承办经营期间,因乙方原因导致的与分公司有关的所有仲裁或诉讼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乙方收到涉及分公司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应当在3日内向甲方书面报告);若裁判机构裁决由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4 承办经营期间因分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等罚款,均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或追偿。

3.5 承包经营期间,除前述情形外,因乙方违约、违规、违法等给分公司造成的其它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6 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必须依法经营管理分公司,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保等各种费用,依法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给分公司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第四条:承包期限及经营限制

4.1 承包期限:自2017年1 月1日—2018 年12月31日止。4.2 经营区域:乙方承包经营期间仅限于在在省境内经营甲方的用 产品,不得跨区域经营。

4.3 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全面负责地区的甲方 产品的经营管理。

4.4 经营限制:乙方承包经营期间不得以分公司名义经营其它 产品生产或批发企业的 产品。

4.5 承包期限届满,双方可就继续承包问题进行协商。乙方要求对本协议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协议期限届满前提前三个月向甲方书面申请,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协议。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证照,以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5.2 甲方应当按照本约定及 产品的《购销合同》提供合格的产品和服务。

5.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包括 产品分品种说明、检验报告、新产品样品、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甲方还应将 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5.4 甲方应根据分公司所在区域人口数量,与乙方协商确定年 产品需求量,并按月组织供应。

5.5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有权行使财务监督权,如查阅账目,提出质询等。

5.6 甲方有权针对分公司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对乙方的经营 管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

5.7 在乙方丧失履行本协议义务能力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与其他有履约能力的负责人另行签订协议。

5.8 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由甲方负责保管分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并根据乙方申请按公司印章管理办法进行用印。

5.9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配合行政管理工作。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缴纳各种税金,按甲方要求每月上报财务报表,严格执行本协议各项约定,在分公司经营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6.2 乙方对分公司的财产无权行使任何形式的处置权,如转让、变卖、转移、出租、赠送等。

6.3 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不得以甲方或分公司名义进行担保、融资、贷款等,不得签订与 产品销售无关的合同。

6.4 乙方有权依法、依规拟定分公司发展战略、管理制度、销售策略及销售定价方案、人事聘用、考核、工资分配方案等,但应当在正式发下前向甲方备案。

6.5 乙方有权接受客户对 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通知甲方;不得对甲方提供的 产品再加工或改变包装。

6.6 乙方不得经营其他供应商供应的 产品,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交纳的保证金,并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得到相应补偿。

6.7 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给第三方或甲方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或债务,由乙方负责赔偿或清偿,并承诺无论本协议终止或解除,负有永久的赔偿责任或清偿义务。

6.8 乙方在经销中应保证用 产品的品安全,除甲方产品质 量原因外,乙方承担仓储、运输、人为因素等造成的品安全侵权责任,相应赔偿、处罚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给甲方。

6.9 除由甲方保管的印章外,其他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财务凭证等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已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将来取得的支票、账号、发票等财务凭证),由乙方办理、保管、使用和承担相应风险;甲方承担因在未经乙方负责人(承包人)签字的协议、合同等文件中用印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承包经营期满或协议解除后立即归还上述印章、支票、发票以及文件等全部资料。

6.10 在承包经营区域内,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代理商、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6.11 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分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分公司的经营行为。

6.12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对于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必须接受,否则,给分公司和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劳动用工

7.1乙方应当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用工,承担用工的全部费用。

7.2 乙方有权聘用分公司的员工,并承担聘用员工工资及保险、福利等费用,以及用工纠纷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等。

7.3乙方不得与招录或聘用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原则上只能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本协议约定的承包经营期限。

7.4 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所雇佣员工的名册,并承担自己及聘用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并将社保费用按月支付给甲方,由甲方代为缴纳。

第八条 声明和保证 8.1 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8.1.1 甲方对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不予干涉,协助乙方完成工商年检年报,以及需甲方配合的其他有关事项。

8.1.2 甲方授权乙方承包经营分公司所在区域内的 产品经销事宜,全面负责该地区的经营管理;不再另行委托其他第三方。

8.2 乙方的声明和保证

8.2.1 按照政策、税法规定及有关法律合法法规经营,接受甲方监督,积极配合甲方的财务检查。

8.2.2 乙方保证独立建立分公司在所在区域的 产品销售网络,能够按照甲方要求完成销量指标。

第九条 推销、宣传与广告

9.1 乙方全面负责分公司在所在区域的销售和管理,应收集信息,争取客户,尽力促进 产品的销售。

9.2 乙方有义务通过广告活动,宣传甲方 产品,并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负担广告与宣传费用。

9.3 甲方通过制定 产品总体广告计划及其他规定,实施产品的广告计划和发布广告;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分公司所在区域内发布促销广告,开展促销活动。

9.4 乙方应当执行甲方对 产品广告活动的要求,不得违反规定发布广告。

9.5 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分公司所在区域市场特点的 产品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9.6 乙方在进行用 产品的宣传广告、品牌推广活动中应显著标明甲方公司LOGO形象、“ ”文字及图形商标,并将广 告宣传样本送甲方审核,甲方有权对上述形象商标的使用进行监督并要求修改。

第十条 风险抵押担保

10.1 为保障本协议的全面履行以及承包经营期间内发生的债权债务能够得到清偿,乙方自愿以以下资产(约人民币 500万元)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并在本协议签订10日内向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1)土地使用权(详见《土地使用权证》):位于 ;证号为:。

(2)房屋所有权(详见《房屋所有权证》):座落于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3)其他财产:

10.2 在乙方不履行债务清偿义务或赔偿责任时,甲方有权处置上述抵押物,用于清偿,在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乙方应配合甲方在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10.3 本协议解除或终止2年后乙方有权请求解除或终止担保协议或解除担保。

10.4由第三方为乙方提供履约担保的,应当另行签订担保协议。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

11.1 甲方许可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使用分公司的商号,使用甲方拥有的 产品商品商标和企业标志的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但仅限于 产品代理批发、直接展示零售经营的目的;

11.2 所有 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

12.1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 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12.2 保密期限为:永久。第十三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3.1 协议的变更

13.1.1 本协议签订后,因国家 产品经营政策等发生变化的,双方可协商变更本协议的相应条款和内容。

13.1.2 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本协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

13.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移给任何第三人。

13.14 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给分公司的其他人员,但受让人应当接受和承担乙方承包经营期间产生的各种费用和责任。

13.2 协议的解除

13.2.1 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

13.2.2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1)因管理和服务问题引起投诉或被媒体曝光批评,损害分公司或甲方的商誉或信誉的;

(2)连续 日未开展经营,或未按本协议约定完成经营目标的;

(3)利用甲方或分公司名义从事与 产品销售无关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处置分公司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未征得甲方同意以分公司名义借款等可能损害分公司或甲方利益的行为的;

(4)乙方丧失履行本协议的资格与能力的;

(5)乙方或第三方为乙方履行本协议所提供担保的担保财产灭 失或出现其他影响甲方行使担保权的情形发生后10日内,未重新提供担保的;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产品政策,不按规定纳税,违法经营或超出分公司经营范围的;

(7)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向第三方转委托经营权的;(8)侵犯甲方知识产权或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9)其他违法违规或损害甲方及分公司利益的行为。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当向对方承担 违约金,并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4.2 在承包经营期间如发生违反国家税务、财务等有关规定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给分公司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他

16.1 相关合同术语的理解

(1)分公司:是指甲方合法注册登记的“ 公司 分公司”。

(2)产品:指甲方生产的 牌系列小包装 产品。(3)调拨价格:是指甲方为开拓 产品市场,委托乙方经营销售,调拨给乙方 产品的价格。

(4)本协议约定的调拨价格暂按 计算(出厂价含税)。具体调拨价格、品种按双方最终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准。

(5)销售价格:指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销售区域内向消费者销售 产品的价格。由乙方按照甲方终端零售建议价格进行销售。

(6)购销合同:是指在签订本协议后,为了履行甲方向乙方调 拨用 产品,双方为明确调拨价格、履约期限、货款结算、产品运输等条款而签订的协议。

16.2 如国家体制管理发生变化,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承包经营协议,协商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16.3 如本协议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有冲突或矛盾的,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准。为适应国家管理政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重新签订承包经营协议。

16.4双方明确的各自的送达地址为本协议所记载的地址,任何一方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依原地址送达的行为视为有效。

16.5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并按担保条款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生效。

16.6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7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供签字盖章)

甲方(签字/盖章):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2.经营承包协议 篇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承包经营范围及期限

1、乙方的业务经营范围为省地区(市)内的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业务,乙方一切经济独立,自负盈亏。

2、承包经营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暂定为年。

3、合同承包期满,履行本协议,乙方的承包权可优先。

二、上缴甲方管理费

1、暂定从年月日起至年每年月日前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一周年包干管理费共计 万元整,未按时缴纳管理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分公司承包权;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所管辖区内的承包经营权及甲方提供的各种有效证书、证件和公章。

2、乙方在一年承包期内必须完成万元以上的经营产值。若未完成规定产值,甲方有权自行收回乙方的分公司承包权,乙方亦无任何索赔权;若超出万元经营产值,甲方不另增加乙方的管理费,并优先获得下一承包权。

三、工程质量、安全及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1、乙方对其管辖地区内的施工项目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确保工程质量满足施工合同需要。

2、乙方对其管辖地区内的业务负有安全生产及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必须符合国家及当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预防和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3、因乙方在其管辖地区内出现的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而引发的返修、赔偿、罚款等均由乙方承担,每发生一起并向甲方一次性赔偿企业名誉损失费万元整。

4、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辖区内的业务进行质量、安全指导,提供技术支持,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辖区内的业务进行质量、安全监督。

5、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的各类检查由乙方负责迎检,必要时可要求甲方参加。

6、若乙方管辖地区内当年有三个以上在建项目的,必须创质量、安全优良工程奖各一项。

四、工程款、税费缴纳及资金管理

1、乙方管辖内的工程项目,其工程款转入乙方在当地设立的帐号。

2、乙方必须按国家及地方规定缴纳各项应缴税、费,不得有偷税、漏税违法行为。

3、乙方有义务自觉接受当地税务部门的合法检查。

4、因乙方承接业务需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由乙方自行办理。特殊情况可同甲方协商,但必须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

5、乙方承接的工程项目,工程款进入乙方帐号后,乙方必须确保专

款专用,不得挪用、拖欠,凡遇到与承建工程有关的资金纠纷一概由乙方承担。

五、公章、介绍信及各类证书的使用

1、为便于乙方开展业务,甲方向乙方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分公司公章和财务专用章由甲方保管,如乙方需要盖章可到甲方处盖或甲方提供上六盖章路费由乙方负责,项目经理证书及五大员证书视业务情况由甲方提供。(证书使用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使用公章时必须严格遵守与甲方签订的公章使用协议书。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介绍信仅限于在乙方管辖区内承接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业务使用,不作它用。

4、因证书年检换证,乙方必须按甲方通知如期将相关证书将至指定部门。

5、因乙方原因导致相关证书损毁、遗失的,其补办费用一概由乙方承担。

六、项目管理

1、乙方负有对其管辖区内承接项目的管理职责,有义务对所管辖区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应即时签订内部管理合同,明确双方管理责任,若项目出现经济纠纷,分公司的一切债务由乙方承担并进行清偿,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2、乙方应确保所辖项目不得出现拖欠民工工资现象。

七、编制工程预(结)算及标书

1、乙方可自行编制工程预(结)算和标书,经甲方审查后盖章。

2、若乙方委托甲方编制预(结)算和标书,则按甲方的相关规定收费。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投标决策、咨询,有权利监督乙方的市场行为。

八、分公司开支

1、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开支,乙方的管理人员工资自负。

2、甲方不向乙方提供任何设备、仪器、交通、通讯工具等。

九、奖罚机制

1、为加强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督和管理,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在建工程监督管理费万元,经营产值以内不另缴纳监督管理费,若经营产值超过万元的,每超出管理费万元,依此类推。

2、若乙方在承包期内管理完善,完成本协议的经营、质量、安全任务,获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好评的,甲方将超出部分收取的监督管理费的、0%给乙方作奖励,如未完成协议约定的工程优良奖,甲方不予奖励

3、乙方承建的工程因工程质量、安全、市场行为违规导致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处罚,停止招投标的,在停止招投标的期限内必须继续缴纳承包管理费,且每出现一次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名誉经济损失费10~20万元。

十、其它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合甲方的各项质量、安全检查。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涉及违反本协议的,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诸法律。

3、本协议壹式叁份,双方各壹份,签字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分管负责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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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驾校租赁经营承包协议 篇三

甲方:XX驾

乙方:教练员:

为调动广大教练员的积极性,提高其福利待遇,同时为规范培训市场,提高培训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杜绝买卖学员的现象的发生,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XX地区驾培市场的具体情况,本着平等互利人性化的基本原则签定如下协议:

租赁教练车及培训任务;

1教练车

鄂H

学,租赁押金元,所有权属学校,教练员作为独立的个体自行按照协议要求经营;

2培训学员科目二、科目三计时培训,由教练员负责考试至毕业领证。

二协议期限壹年:XX年

2月1日――XX年

2月8日

三基本招生任务:陆拾人

四招生指导价格:C1

2200元/1900元,B2

2500元/2200元。

五结算:

1C1照学校按1250元/人收取费用,余额作为教练员的培训成本及工资,劳动养老保险;

2分配给乙方的学员,按200元/人工资,另加40升油/人升燃油结算;

3一年期满结算总任务,差1人赔偿资源损失费贰百元。

六学员管理:

1按照学校的制度对学员进行严格管理;

2按法律要求,理论考试不及格的学员不得上道路驾驶,违者按道路安全法处罚;

3教练员之间和外校之间不得进行学员买卖活动,一经发现停止其教练员的职务并处罚款XX元,罚款在风险金中扣除;

4学员之间,学员和教练员之间出现矛盾无法解决时教练员要及时上报学校,以免矛盾激化,否则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七教练车及教练员管理:

1教练员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违者按道路安全法处罚;

2教练车是培训学员专用车,严禁作为它用,违者罚款200元;

3严禁将车辆停放在娱乐饮食等公共场所,违者罚款200元;

4要保证教练车技术状况良好,定期进行保养和检测,凡属教练员不三勤三检,机件发生非正常损坏的,概由教练员负责;

6学校不定期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

协议期满,交车时要保证车辆完好,否则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8教练员要妥善保管好车辆,由于管理不善造成车辆损坏、丢失,概由教练员负责;

9学校对教练员的招生任务实行季度考核,考核不达标的,学校将收回车辆,终止合同;

10考前适应性训练,考试车由学校统一调配,任何人不得借故不听指挥,违者停考;

11教练员要听从学校管理人员的指挥,如有异议,先服从,再书面申辩,否则终止合同。

八培训考试:

1教练员对学员培训全面负责;

学校只按公安部91号令及学校考试制度对其学员进行科目

一科目二科目三预约考试;

3教练员要对学员的教学质量负责,学员考试不及格的,需再训的,由教练员负责。

九法律责任:

1教练员社会劳动保险由自己按时缴纳或由学校先收后缴;

2教练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由学校负责处理。保险公司赔付不足部分,按责任大小赔付。全部责任50%,主要责任30%,次要责任20%;

3车辆经营性缴费由学校承担;

4学校另按规定收取学员资料标牌等125元外,不收任何费用,考试车学员自理;

5学校可依据市场行情及需要对结算价格进行下调,但上调需同教练员协商。

十其他:

1学校统一作息时间,为保证安全,教练员一定保证午休;

2每个季度及年终,学校将对教练员的教学质量予以排行公布;

3对所有教练员的评定采用统一标准;

4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4.承包经营协议书 篇四

乙方:xxx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承包经营协议:

一、承包方式:承包经营权归乙方即生产经营销售经营具体如下:

1. 甲方提供豆制品生产设备车间及包装车间(东西楼下1层)2层财务室,宿舍。

2. 乙方负责经营生产销售安全等其他管理工作。

3. 乙方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税收环保政策,按时交纳各种税务以及排污费。

4. 乙方负责在承包期内的一切费用,包括原材料水、电、员工工资以及设备维修生产经营销售等费用。

二、公司配置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乙方要认真执行劳动法,如因不安全因素发生任何事故(包括人身伤亡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公司治安工作由乙方负责管理,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三、公司公章财务章由甲方负责保存管理。

四、承包经营时间从xx年十月八日开始至xx年十月八日终止。承包费每年壹拾万元整,分三次付清,签合同之日起付三万元,剩余七万分期付清。承包期间发生的任何经济纠纷债权债务,环保等均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五、因政策因素停产造成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如因政策因素停产一个月以上甲方顺延所停产同等时间如因政策长期关停甲方不收取长期关停的承包费,承包费按实际承包时间收取。

六、承包经营期满后乙方将甲方所有财产设备完好无缺移交给甲方。

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协议,违协议方负责一切后果。

甲方 xxxx有限公司(法人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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