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指南

2024-07-31

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指南(精选7篇)

1.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指南 篇一

网友提问:怎么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律师回答:

1、需要提交材料:

①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房产证复印件;

③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④《物权法》第77条规定经营场所为住宅的需要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证明;

⑤申请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⑥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等。

2、办理程序:

①受理人员受理;

②地段管理人员核查;

③所长批准;

④受理人员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3、注意事项:申请人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经营场所的表述与房产证一致;复印件使用A4纸;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4、经营范围有烟草、药品、特种行业、娱乐行业、危险品等,先名称核准,再办许可证,然后提交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执照。

网友提问:怎样才能在营业执照上加名?

我的营业执照是个体的,名称地方是空白,请问:能否去添加个名字,需要怎么做 ?

根据《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不使用名称。个体工商户决定使用名称的,该名称的登记注册适用本办法。”

所以,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取名字,也就是你这情况。

如果你需要取名字,根据该办法的规定,需要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也就是到你当初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地方,填表,申请加名字。

网友提问:20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网上怎样年检?

律师回答:营业执照年检从3月1日起取消,改为网上申报。具体规定请参阅国家工商局公告:

1.登陆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saic.gov.cn

2.查到所在省市点击进入

3.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 】

4.选择【新用户注册】

5.按要求填写信息,点击【验证】,验证通过后再旁边设置密码,然后选择登陆。密码为了防止遗忘最好的是用注册号的后6位。用户名直接用注册后即可。

6.登陆需要填写手机号接受验证码,验证码来得比较慢。

7.登陆后选择【年底报告在线填报】--选择

8.按要求填写,可以选择是否对外公示

9.填写完毕保存并下一步,来到出资情况这块点击【添加】将各个股东的出资时间填上

10.【保存并下一步】资产状况这块让贵公司会计出具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按要求填写,可选择是否公示

11.【保存并下一步】来到对外提供保证担保信息,如果没有可以【保存并下一步】

12.下一步来到党建信息,没有的情况下照图填写

13.再下一步到了预览并公示,查看下如果没有错误就选择【提交并公司】

如果需要打印年报信息选择【预览打印】查看预览按ctlr+p即可打印

14.提交以后再到企业信用网查询你公司信息就能查看年报信息了,年报信息20报度 年报,年注册的公司2015年再做年报即可。

至此,你的公司年报算是做完了。如果是个体的话开始新用户注册那出现的【企业】下拉菜单选择【个体】注册即可填报。

2.广州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篇二

1、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 职业证明(退、离休证明,退职证明,下岗职工证明〈复印件〉,失业人员出具社区管委会证明);

3、 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属公有产权的出具产权单位证明,私有房产出具私有产权证〈复印件〉,出租的出具双方租赁协议书及出租产权证〈复印件〉);

4、 个人合伙经营的,出具合伙协议书;

5、 有关技术行业证件:

(1)计量器具制造、修理

(2)机动车维修

(3)家用电器修理

(4)照相业

(5)生活美容、医疗美容、按摩业

(6)餐饮业(厨师)

(7)服装加工

(8)室内装饰装修

(9)兽医诊所。

6、 主要行业前置审批证件:

(1) 食品生产经营、销售、生活美容、美发、理发、旅店等行业,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合格证。

(2) 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先经民族工作部门审批;

(3) 从事刻字、印刷业的,须经公安部门批准,并且取得《刻字业安全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

(4) 公共(文化)场所:饮食、文化娱乐、旅馆业,除归口的行业审批外,还需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审批,由公安部门核发《公共场所安全许可证》;

(5) 从事烟草制品经营,由烟草专卖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6) 从事科技业的,须经县以上科委批准;

(7) 劳动就业证明(外来人口);

(8) 暂住证(外来人口)。

二、 登记机关及时限

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到所在地的工商所申请办理登记手续。提交的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符合条件的,,工商部门于7日内办理完营业执照(法定期限为30日)。

三、 登记程序

1、 到所在地工商所领取登记表格,办理核名初审;

2、 到分局登记大厅审批核名;

3、 根据规定办理前置审批

4、 携带有关文件、证件,到所在地工商所注册登记。

四、 登记费收费标准

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14号)的规定:

1、 个体工行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20元;以后每四年重新登记、换发营业执照一次,收费20元;

2、 个体工商户办理变更手续登记,每户每次收费10元;

3、 个体工商户因营业执照遗失、损坏等,须重新补(或换)发营业执照的,每次收费10元;

4、 个体工商户如领取营业执照副本,每个收取成本费3元。

五、 登记办照咨询电话

中街工商所:24851523

大南工商所:24144287

大西工商所:22909537

新北工商所:88565260

工商人员有违反上述规定,请向工商沈河分局监察科举报。

3.个体工商营业执照需要材料规范 篇三

1、经营者本人照片1张(1寸、2寸、彩色、黑白均可)

2、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要求复印清晰)

3、房屋产权所有证复印件或三证(有房屋产权所有证提供房屋产权所有证,无房屋产权所

有证,需提交三证,三证齐全方能办理营业执照,商品房三证为: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验收合格证;自建房三证为:土地证、建设证、竣工合格证),如无以上房产证明,需要提交由乡镇政府部门加盖公章的房产权属证明表格,此表格请在领表格处领取。

4、住改商登记表,此表格请在领表格处领取(如有房产权证明,且房产权证明能体现该房

屋为商业用房则无需提交此项材料)

5、租房合同原件(经营者与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合同期限不低于一年,如产权为经营者

直系亲属所有,可选择签订租房合同或提交户口本、结婚证等能证明其直系亲属关系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如有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正式设立登记时,需将此原件交回登

记机关,如无此项则无需提交)

7、前置许可文件(如设立有前置许可项目的,如:烟草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证、餐

4.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指南 篇四

式,简化办照程序,提高登记效率和服务水平,体现高效、快捷、优质服务的工作作风,为个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从近一年的实践来看,这项工作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又暴露出了一些问题,笔者就此谈点个人的认识和建议。

一、基层工商所核发个体执照的主要实践

一年来,我们把工商所对个体工商户直接登记注册工作当作转变工作作风,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大事来抓,不断深化工商所监管机制改革,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个体私营经济登记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

(一)组织布置,分头落实。为了切实开展好基层工商所授权委托个体发照工作,年初市工商局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安排部署,在基层所人员安排、业务培训、设备购置上予以倾斜,优先考虑,统筹安排,并将基层所直接核发个体营业执照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全市基层工商所高度重视,认为基层工商所受委托直接对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是一项全局性、基础性的工作。一是工商所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所内副所长、各巡查组责任人、内勤人员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责;二是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个体办照的教育培训,特别是熟炼掌握《**省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系统》新软件的个体登记操作实务,提高了他们处理日常登记事务的能力;三是规范个体发照流程,明确个体工商户的申办条件、提交的材料、发照程序,所内受理审查人员、内勤人员、核准人员的工作职责;四是购买了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办公设备,为个体发照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同时建立分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工商所制度,分片包所指导基层工商所的个体发照工作,这样层层抓组织,抓落实,使这项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规范管理,落实责任。基层工商所在个体办照中实行“一审一核”制,审查与核准分离,负责登记管理工作人员坚持简化程序与依法行政、热情服务与规范登记相结合的原则,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巧办,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口,在办理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歇业时,严格前置审批条件,简化登记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同时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规范登记行为,实行首办责任制和所长负责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并严格在书式审查中做到“五看五查”:一看经营范围及方式,查是否涉及有国家规定的前置审批条件及许可制度,复印件上是否有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当事人签字、印章,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二看字号名称,查是否符合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是否将驰名商标作为字号名称使用,专卖、专修、连锁店是否有委托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委托方公章)、注册商标证复印件(加盖委托方所在地工商局章)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三看经营者,查居民身份证是否有效,是否改变了经营者姓名,下岗职工、“两劳人员”、转业军人、大学生是否落实了再就业优惠政策;四看经营场所,查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是否有房产证和房屋租赁协议;五看经营者提交的材料,查是否齐全、真实有效,是否符合法定申办条件和程序。工商所内勤人员负责营业执照的打印和发放,将所长签署同意发照的个体工商户登记资料进行核对,录入《**省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系统》,按时做好个体报表的统计工作,对个体工商户的登记资料及时立卷归档,认真整理、查缺补漏、装订成册、统一编号、建立台帐、以备查询、专人保管、专柜储存,力求达到档案资料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要求。

(三)加强指导,督促检查。市局和分局加强了对基层工商所的业务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一是制定了《**市工商局工商所核发个体营业执照行为规范》,帮助工商所建立、完善有关营业执照领取、保管、核发,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二是明确工作纪律,严禁工商所超越辖区登记发照等越权行为和严格执行禁令。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基层工商所登记发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作为年终综合目标考核依据之一,检查内容及方法包括:

1、随机抽查登记档案比例不低于20%,看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

2、看经济户口是否及时建立,查询是否快捷,档案是否按规定整理整齐,相关台帐、表格是否健全;

3、到辖区实地抽查,看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否与登记情况相符,是否存在毗漏;

4、检查再就业优惠政策是否落实,是否随意减免或超标准收取登记费。

二、对基层工商所核发个体执照的几点认识

通过近一年的实践看,基层工商所个体发照工作总体情况良好,进展顺利,至今未出现一例因登记注册而引起的行政诉讼。实践证明,委托

工商所直接核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大有裨益:

一是简化了个体办照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过去,群众办照要经过工商所受理人员受理→所长审查→分局股长审核→局长核准的“四级审批制”,现在委托工商所直接登记,实行工商所受理人员受理审查→所长核准的“一审一核制”,有效地实行了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结的便民服务措施,节省了经营者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群众,社会反响良好。

二是减少了无照经营行为。过去有些群众办照嫌手续多,费时间,耗精力,干脆就不办了,导致了大量无照经营行为。现在减少了登记审批环节,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推行了便民服务措施,只要资料齐全,当天就能领照,提高了办照率。就以我市来说,1?10月全市新登记个体工商户近3000户,比去年同期增长近20%,创历史新高。

三是提高了干部业务素质。过去工商所对申办个体工商户只负责受理、初审,职责和要求相对较小,有的工商所在思想上存在依赖性,认为有分局把关,因此初审不认真,自身也不加强学习,导致分局工作量加大,办照时间拖长。现在使得基层所工作人员感到了责任大了,担子重了,要求高了,从过去的“要我学”变为“我要学”,纷纷加强了业务知识和微机操作的学习,学习气氛浓厚,促进了业务素质的提高。

四是掌握了辖区个体概况。建立了辖区个体经济户口,完善了电子档案资料,充实了个体“静态”和“动态”资料,只要登陆个体登记软件查询,不仅能看到个体经营者的基本信息,还能查看日常管理的情况和有关统计分析数据,实现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五是降低了行政管理成本。过去的个体工商户登记除县级工商局要建立一套档案资料外,工商所为了便于监管,还要另行建立个体经济户口,浪费了人力、物力、财力,现在由工商所直接登记发照,个体工商户的档案资料全部建在工商所,县级工商局只需工商所每月的个体报表,没有必要重复建设,这样节约了行政开支,降低了行政成本。

六是提高了综合监管效能。由于个体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全,改变了过去日常管理巡而不查,流于形式的状况,现在能有的放矢进行“重点商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集中整治,实现了市场巡查由“虚”向“实”的转变,提高了综合监管效能。

实践证明,委托工商所直接对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的思路是正确的、成功的,它顺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建设“服务型”工商,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二、工商所核发个体执照的几点启示

启示之一:有关法律法规需进一步修改与完善。目前《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个体工商户履行审核、登记,颁发营业执照行政管理职责。《实施细则》规定:工商所受理,县级工商局审查发照,都没有从法律上确认工商所发照的法律地位。权宜之计的委托发照易产生两个问题:就工商所而言主要是“无关紧要论”,认为行政委托由于不发生职权职责、法律后果及行政主体资格的转移,一旦发照出现问题,法律责任有上级局负责,这样,工商所在发照的实践中难免出现把关不严的问题;就委托局而言主要是“高高挂起论”,认为权限己下放到工商所了,现在自己不用签字,不用担责,不用操心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松懈、淡化的思想。为此,建议通过立法修改完善《城乡个体工商户暂行条例》及相关法规,从法律法规上给工商所直接登记个体工商户“定位”,确定基层工商所对个体工商户的登记职能,明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的事权划分。

启示之二:理顺财政管理体制是当务之急。现在工商部门既要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提高综合监管能力,又要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便民服务,这需要一定的财力作保证,只有彻底解决工商部门吃“皇粮”问题,消除后顾之忧,工商人员才能有更充沛的精力,更廉洁的形象,投入到登记和执法工作中去,因此,理顺财政管理体制是做好工商所发照的当务之急。

启示之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迫在眉睫。“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目前,有的基层工商所网络不畅通或未开通、电脑陈旧(只能安装win98)、没有打印机等,严重影响了个体发照工作,因此,应尽快为其配齐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硬件设施,开通宽带网,为其核发执照、完善综合经济户口和信用体系提供保障。要进一步加快基层工商所信息化建设,实施科技强所战略,搭建电子信息平台,实现微机化管理,让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申请行政许可,为打造“数字工商”奠定基础。

启示之四: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刻不容缓。因工商所人员少、事情多,直接负责发照的只有受理、审核的1?2个人,多数工商所是所长直接负责,所以,有的工商所尚未建立登记发照的各项制度,在发照、管理中难免出现不规范的问题。因此,加强工商所发照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十分必要,要建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操作规程、营业执照管理、登记档案管理、登记责任追究、核发个体执照资格考查等制度,对未经初审或核准擅自发照、营业执照管理不当造成影响的,登记审查不严、登记档案管理不善、台帐不健全、丢失登记档案等行为要追究相应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单位“发照权”,以全面规范工商所的发照行为。

5.办理工商执照通知 篇五

尊敬的各位商户:

根据税务局的统一要求,我商场的所有商铺必须办理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本着为商户主动服务的原则,节省商户往返办理证照的时间,我商场与税务局协商统一为所有业户代办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各项费用310元),所需资料8月28日下午17:00之前必须提供并统一递交工商等部门,逾期商场将不再统一进行代办,需由商户自行到工商局和税务局办理证照事宜(单独办理费用为410元)。

营业执照(个体)及税务登记证办理所需资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张(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申请人必须是合同签订人、复印件后请写上品牌名称及申请人手机号码);

2、申请人1寸免冠近照2张(背面需写上品牌名称及申请人名字);

3、证照办理所需费用:240元;公章及发票专用章刻章费用70元,共计310元(统一交纳至嘉禾乐天家居总店各楼层收银台)。

4、填写完毕的《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本表格需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油笔填写无效。需填写:申请名称(例:烟台芝罘***卫浴店)、备用名称(尽量多起几个名,字号中不允许出现专卖店、总经销等字眼,不允许出现的字:王、皇、馆、体验、生态、大写小写数字及字母。同时为了提高核准率,不要出现品牌名。)经营范围(以合同为准)、左下角申请人签字栏签字。}

5、法人如为非本地(五区)户口女性,需提交计划生育证明。

备注:发证之日起三十天之内办理税务登记证,如未办理税务机关将对商户收取滞纳金等费用。

此项工作希望各位商户的抓紧时间提报资料,如逾期不办理,工商部门及税务机关将对商户进行处罚。

嘉禾乐天总店

6.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指南 篇六

提示:

一、企业年检已取消,改为企业年报。

二、企业年报时间:1月1号至6月30号。

三、申报方式在网上申报。

本文流程同时适合本流程同样适合:辽宁省 大连 沈阳 铁岭 鞍山 抚顺 本溪 丹东 锦州 营口 阜新 辽阳 朝阳 盘锦葫芦岛这些城市!

流程 》》》》

流程一:百度一下 携创网(如下图)

流程二:进入后选择城市“沈阳”(如下图)

企业所属哪个城市就进入哪个城市,或者直接进入省份。

流程三:进入沈阳工商企业年报系统。(如下图)

流程四:进入后,登陆沈阳工商企业年报系统!(如下图)

流程五:进入报告在线填录系统(如下图)

流程六:选择要报的年份(如下图)

流程七:开始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如下图)

流程八:然后填写网站信息。(如下图)

流程九:填写股东信息。(如下图)

流程十:填写资产状况信息。(如下图)

流程十一:按照提示填写完成,提交即可!(如下图)

记得在6月30号前申报完成哦!

根据国务院《注册资本制度改革方案》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2014年3月1日起,取消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实施企业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于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查询。

企业报告内容包括哪些?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注: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创业注册公司城市60强排名

超一线城市:上海、北京

一线城市:广州、深圳

1.5线城市:成都、重庆、杭州、南京、沈阳、苏州、天津、武汉、西安

二线城市:长沙、大连、济南、宁波、青岛、无锡、厦门、郑州。

三线城市:长春、常州、哈尔滨、福州、昆明、合肥、东莞、石家庄、呼和浩特、南昌、温州、佛山、贵阳、南宁

新兴型三线城市:海口、湖州、唐山、嘉兴、绍兴、南通、徐州、泉州、太原、烟台、乌鲁木齐、潍坊、珠海、洛阳、中山、兰州、金华

起步型三线城市:淮安、吉林、威海、淄博、银川、扬州、芜湖、盐城、宜昌、西宁、襄阳、绵阳。

7.工商营业执照办理程序 篇七

内资企业(公司制)内资企业(公司制)营业执照办理

一、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二)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设立登记(一)有限责任公司

1、应具备的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二十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需50万 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 零售为主的公司需30万元人民币以上;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公司需10 万元人民币以上;(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应提交的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及有关委派、选 举或聘用的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公司住所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 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二)有限责任公司

1、应具备的条件:(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3)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4)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5)实行非独立核算。

2、应提交的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内资企业(非公司制)内资企业(非公司制)的开业登记(一)企业法人

1、应具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 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

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 于少于八人;

(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 产负债表;

(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的注 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

(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2、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2)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3)组织章程;

(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不得少于 八人;

(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 产负债表;

(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的注 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专

项规定执行;

(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2、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2)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3)组织章程;

(4)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5)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6)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7)其他有关文件、证件。(二)营业单位

1、应具备的条件:(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2)有固定的场所和设施;(3)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4)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5)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相适应的财务核算制度。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联营企业,还应有联合签署的协议。

2、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登记申请书;

(2)经营资金数额的证明;(3)负责人的任职文件;(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5)其他有关文件、证件。私营企业的注册登记

一、私营企业的设立(一)应具备的条件:

1、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开办私营企业:(1)农业村民;(2)城镇待人员;(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辞职、退职人员;

(5)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

2、与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3、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二)私营企业设立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负责人签署的书面申请报告;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1)城镇待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待 业证明;(2)辞、退职 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辞、退职证明;(3)离、退休人员应持有 离退休证;

(4)停薪留职 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停薪留职;(5)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 门的下岗证;(6)农村村 民,应持有当地乡(镇)证明;

(7)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上 人员均须提交身份证 复印件,在杭直接从事经营活动(年龄在18周岁至50周岁的申请人须 提交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3、名称呈报表;

4、设立登记申请书;

5、出资权属证明;

6、合伙企业申请登记时,应提供合伙人的书面协议。合伙协议的内 容应当载明《合伙企业法》等13条规定的事项。

7、生产经营场地证明(经营场地如属租用房的租借时间要求一年以 上);

(1)利用自用私房(非住宅)应递交房产产权证明和产权人给企业使用 的证明;

(2)利用自用公房应递交房管部门的住改非证明;(3)租用经营房的应递交房屋租凭协议及出租方产权证明;

8、经营范围须前置审批的项目,必须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证件。个体工商户的申请登记

一、应具备的条件: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 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 业务技术。

二、应提交的材料:(一)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城镇待业青年和其他无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待业证明;

2、退、离休人员应持退、离休证,提前退休凭单位退休证明;

3、辞退职(包括留职停薪)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证明;

4、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下岗证;

5、农村村民,应持有当地乡(村)证明。上述人员登记时须持身份证,外地来杭人员还须持 有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证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 明(18周岁以上,50周 岁以下)。(三)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四)经营场地证明:

1、利用自有私房(非住宅)应递交房产产权证明,产权人把此房作为 经营用房的证明;

2、利用自用公房应递交房管部门的住改非证明;

3、经营场地租用的,应递交房屋租凭协议和房屋产权证明;

4、经营场地在路边弄口,应递交交通、市容或城建部门的占用道路 许可证或批准件;

(五)申请从事国家有关专项规定的行业或品种的生产经营,应提交许 可证或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

(六)聘用从业人员的,应提交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从业人员 的身份证明。

(七)登记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 以下企业在杭州市工商局注册大厅办理注册登记:(一)一般企业法人及营业单位(即全民、集体、联营企业)

1、市属及市属以上企业法人及营业单位;

2、市属及市属以上法人控股的联营企业;

3、外地法人来杭举办的企业法人及营业单位。(二)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

1、股东中有市局及市局以上登记机关注同的企业法人参与投资的;

2、股东中有外地法人和参与投资的;

3、股东中有市属及市属以上其他法人投资的;

4、全部由外地自然人投资或有外地自然人参与投资且注册资本在50 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上 的;

5、外地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限公司来杭开设的分公司;

6、市局注册的所有有限公司开设的公司。(三)股份合作制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1、全部由自然人出资组建的股分合作制企业,若自然人中至少有一 个以上外地户口的,由市局受理登记;

2、有多种股份构成的股分合作制企业,依据国家股、法人股、职工 集体股的归属(录属)情 况,参照有限公司的登记分工,分别由市局或各分局受理登记。设在 各分局负责监督管理的市场内的以上企业在

各分局登记。

(四)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1、杭州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批准或呈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外 商投资企业和承包市属及市属以下企业的经营管理、各种工程的外国 企业;

2、外地外商投资企业进杭设立的分支机构(办事机构)。除上述企业和在省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全国性公司在杭的分公司、由浙 江省属以上法人投资控股的公司及其他省属企业外,其余企业均在经 营所在地的分局办理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均在经营所在地工商所办理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审批表)批准 后,合同、章程签字之前,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名称登记。申 请名称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一)组建负责人签署、组建单位盖章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申请表》(由工商管理机关制发)。

(二)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包括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项目审批表或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三)投资各方所在国(地区)政府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及银行资信证 明。外商投资企业的名称,应由以下部分构成:行政区划、字号(商号)、所属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名称核准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核准通知 书。企业据此签订合同、章程、办理审批手续。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

(一)应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条件;

2、有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

3、有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的从业人员;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5、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健全的财产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 金平衡表或资产负债表。(二)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表;

2、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

3、企业名称登记表;

4、名称申请表;

5、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6、合同、章程上报文件及审批机构批复文件;

7、合同及其附件;

8、授权委托书;

9、章程;

10、董事会名单及各方委派书;

11、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文件及审批机构批复(或项目审批表);

12、意向书(外商投资企业为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13、公安、消防、环保、卫生、城建等前置审批部门的意见;

14、中、外方合法开业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

15、中、外方出资(资信)证明;

16、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审查表)、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 经理简历表;

17、办公、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18、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及办事机构开业登记

一、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开业登记(一)应当具备的条件:

1、隶属企业必须注册资本全部到位,企业正常运转;

2、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4、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5、有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6、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7、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二)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登记表;

2、原审批机关批准的文件和原登记机关同意外出设立分支机构的核 准函;

3、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

4、隶属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需登记机关盖章有效);

5、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隶属企业注册资本到位的验资报告;

7、隶属企业上月的资产负债表;

8、合资(合作)公司合同复印件(独资公司为章程复印件);

9、场地使用证明(租房协议及产权证);

10、隶属企业拨给分支机构的营运资金拨款证明;

11、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二、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开业登记(一)应当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固定的办事场所和负责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办事机构不得直 接从事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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