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是什么级别

2024-07-19

中国法学会是什么级别(精选14篇)

1.中国法学会是什么级别 篇一

院士选举程序

一、参选条件

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含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均可被推荐并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

二、院士选拔途径

1、院士直接推荐候选人。每次增选,每位院士推荐候选人限额不超过两名;获得3名或3名以上院士推荐为有效。对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的推荐,仅适用此款。

2、国内各有关科学技术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和中国科协所属一级学会,按组织系统推荐候选人。此类候选人,必须经过其主管部门、中国科协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初选。

三、选举投票

1、各学部常务委员会组织院士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和选举。

2、评审必须坚持标准,遵循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候选人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选举实行差额无记名投票,差额比例为百分之四十。

3、各学部参加投票选举的院士人数,应超过本学部院士人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赞同票不少于投票人数三分之二的候选人,按本学部应选名额,根据得票数依次当选,满额为止。

4、选举结果分别由各学部常务委员会检查确认,经院士大会常设领导机构审议批准后,以书面形式向全体院士通报。

2.中国法学会是什么级别 篇二

中国古代从魏晋以后, 官员都附有一定的品级, 这种品级往往有不同的含义, 有的是指其所担任的职务的级别, 有的则是指其个人身份级别。前者是指实际行政职位的等级, 这种等级按照不同岗位的权力、责任、任职难度等进行等级划分, 即职位等级;后者是依据官员的资历等确定, 级随人走, 即品位等级。

一、官员级别的几种形式

魏晋以后官场的级别至少有三种含义:一是作为尺度的品级;二是职位级别, 即实际行政职位——职事官的级别, 通称职品;三是品位级别, 品位级别又分散阶、爵级和勋阶三类。

1. 职位级别和品位级别的统一尺度——品级。

周代实行世卿世禄制, 贵族以五等爵号及公、卿、大夫、士的称号标志身份。秦汉广置郡县, 中央和地方官员以官名为身份标志, 汉代还开始以禄石数量区分官员等级。至魏晋开始实行九品中正制, 在州、郡设置中正官, 负责对本地区的士人进行品评, 依品评结果将士人分为九个等级, 即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 后逐渐演变为以数字命名, 即一品、二品直至九品, 形成九品官阶制度。北魏、唐及宋初为九品三十阶, 隋、元、明、清为九品十八阶。十八阶即九品之中再分正、从品, 三十阶即在正四品以下, 每个正、从品里又分上和下。这样, 行政职位及官员品位都纳入到这个框架里来, 不同序列的等级有了一个统一的横向比较的标准。这种九品官制在此后的各个朝代得到进一步发展。九品官制在中国古代行政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它对于官僚体系行政效率的提高具有积极的作用。

2. 职位级别——职品。

古代的职事官指的是担任实际职务的官员, 表面上看, 好像是官员的级别, 实际上却是其所处职位的级别。因为该官员只有处在其职位才能拥有相应的权力, 承担相应的责任, 具有相应的级别, 享受相应的待遇。职事官内部也有很多分类, 在此前, 比如汉代, 一些非主流的职位在整个行政体系中级别的表达, 必须靠与主流职位的对比来实现, 如“秩比二千石”。九品官制出现以后, 无论是哪种类型的职事官, 均明确对应一定的官品, 因此, 职品的等级数量基本也就是官品的等级数量。北魏、唐代与宋初是九品三十阶 (唐宋正一品不设, 因此实际上是二十九阶) , 隋、元、明、清是九品十八阶。

3. 品位等级——散阶、爵级和勋阶。

品位的最主要表现形式是散官, 其次, 爵位和勋官也具有品位性质。

(1) 散阶:散官 (散阶) 与职事官分离, 官员可以依资历在散官序列进行晋升, 并获得相应的待遇提升。散官的级别 (阶品) 与职事官的级别 (职品) 相分离, 因资历而晋升, 级别、待遇随人不随岗。散官制度出现于魏晋南北朝时期, 到隋唐时期逐步定型。隋代散官是文武通用的, 共分为六阶, 不对应品级。唐代文散官共二十九阶, 武散官共四十五种称谓, 三十一阶。宋朝的散阶基本沿袭唐朝, 文散官共二十九阶, 武散官共三十一阶。北宋前期还出现了“寄禄官” (又叫“正官”、“本官”, 简称“官”) , 文官的寄禄官阶共有四十二阶。官员实际担任行政职务, 称为“差遣”, “差遣”官就相当于唐朝的职事官。因此, 这种寄禄官实际也是一种品位等级。明代散阶为九品十八阶, 但每阶之内, 又分初授、升授两级或初授、升授和加授三级, 因此文武散阶数量都不止十八阶。文散官共四十二阶, 武散官共三十阶。清代散阶较明代有所简化, 文武官都是十八阶。

(2) 爵位:爵位本身附带着一系列的经济、身份和政治待遇, 它也是一种品位。周代的爵位制度与其宗法制度及行政管理制度合而为一, 其爵位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秦从商鞅变法以后, 实行奖励军功的二十等军功爵制, 无论平民还是贵族, 只要立有军功, 即可获得相应的爵位。西汉封爵的爵级主要是王、列侯两等。东汉爵级则变为郡王和列侯二等四级, 其中列侯又分为县侯、乡侯、亭侯三级。西晋将汉代爵位与周代五等爵并用, 共分王、五等爵和列侯三等。西晋爵制既是中国封建社会前期封爵制度化的转折点, 又为以后的爵制提供了模式和样板, 具有承上启下、创始奠基的特殊地位。隋唐爵制分王、五等爵二等九级。宋元较唐代变化不大。明清封爵仍分为宗室和异姓两类, 清代封爵分宗室、民世爵和外藩封爵三类。

(3) 勋官:封爵之外, 古代还有勋官之制, 勋官制度出现于南北朝后期的北周。勋官是授予建立军功或其他重大功绩的人员的荣誉性称号, 以激励官民立功报国。与爵位不同, 勋官只是代表地位和荣誉, 如服色等级, 一般没有附带的经济待遇。北周和隋代的勋官共十一级。唐代置上柱国、柱国、上护军、护军、上轻车都尉、轻车都尉、上骑都尉、骑都尉、骁骑尉、飞骑尉、云骑尉、武骑尉, 共十二级, 通称勋官十二转。这十二级勋官均对应一定的品级 (称“比某某品) , 从正二品至从七品不等。宋、元两代勋官级别基本与唐代相同。明代勋官分为文勋和武勋两种类型, 文勋有十级, 武勋有十二级。清代废除了单独的勋官制度, 将勋合并到爵位体系中, 如民世爵中的后四等, 本是勋官的位号。

二、职位、品位与经济待遇

中国古代官员的俸禄结构是一种复合型的俸禄结构, 官员俸禄有的来自职事官, 有的来自散阶, 也有的来自爵位与勋阶, 只是其侧重因素和具体标准各朝代不尽相同而已。通常情况下 (指该官员没有显赫的爵位和勋阶) 对于绝大多数官员而言, 其所担任的实际职务往往是其俸禄的主要来源。但在有些朝代, 品位因素是能够带来很多的待遇的, 包括经济待遇、工作待遇和政治待遇等。

1. 正俸。

对官员按年支付的固定俸禄, 通称岁俸、正俸。汉代官员以“石”定禄。但这种作为官轶的“石”, 只是定官阶品级之差的名称, 并非实际领到的禄米数量。实际情况是, 万石之官, 实得二千多石, 二千石之官, 实得七百五十石, 只有百石之官能实得百石, 所得与名义相符。魏晋南北朝时期, 在职事官外, 往往还可以通过散官、军号等另获薪俸。唐朝初年, 主要按照散阶发给官员俸禄, 后来改为按职品发放。宋代与其它朝代不同, 官员的正俸是依据其散阶确定的 (因此散阶在宋代被称形象地称为“寄禄官”) 。但宋代对于担任实际差遣的官员, 按其寄禄官品级给予经济待遇, 京官发给“职钱”, 地方官则赐予“职田”。到了明清, 散阶已演变为职事官的附属物, 所有俸禄都按职事官品级发给, 官员俸禄中品位因素已然淡出。

2. 职位补贴。

正俸之外, 还有按针对具体职位发放的“补贴”, 如清代的养廉银。与明代一样, 清代官员的正俸非常微薄, 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剧了官员的贪污受贿行为。为遏制官员的经济腐败, 自雍正年间开始推行养廉银制度。养廉银的标准因地区和职位的不同而有很大差异。养廉银大体上是正俸银的十倍以上甚至一百多倍, 而且养廉银后来又成为官员正常俸禄的一个组成部分, 扩大到武官和京师中央政府的官员。在清代, 这种官员薪俸制一直沿用下来。

3. 其他经济性收入。

除以上按职位等级和品位支付固定俸禄外, 官员还有多种形式的收入, 这些收入有的针对职位发放;有的针对品位发放;有的是针对职事官发放, 但依据的标准却又是其个人阶品;也有的在某些朝代是职位性收入, 在其他朝代却又是品位性收入。为便于叙述, 一律归类为其他经济性收入。职分田是古代官员一种比较重要的收入形式。职分田又叫职公田、禄田、菜田等, 简称职田。该制度肇始于西晋, 终于明朝初年。职分田虽然名义上是授予官员, 但其所有权仍属国家, 只是将职分田的收获或部分收获作为官员俸禄的一部分。职分田是公田, 因此不得买卖。除以上收入外, 历代还给官员各种名目的钱财、谷物和实物。

三、考核与晋升

考核制度 (古代又称考绩、考课、考功等) 是中国古代官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考核结果决定了官员的升迁黜陟, 制度设计与执行效果直接关乎吏治的清浊和政权的稳固。因此, 官员考核受到历代封建政府的高度重视, 并不断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本文重点对成熟期的唐朝和集大成期的明朝这两个朝代的考核与晋升制度进行分析和总结。

1. 考核机构设置。

唐明两代在考核主体设置方面的制度非常严密, 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考核主体的多元化及相互制衡。在唐代, 高级官员由皇帝亲考, 称为内考;三品以下官员则参加外考, 外考的考核主体有三类:直接上级负责初考, 吏部考功司负责复审, 校考使和监考使负责监督。在明代, 四品以上高级官员也由皇帝主考, 中低级官员考满工作的初考由其地方和部门的正官 (即行政一把手) 负责, 吏部考功司复审, 六科和都察院监督。其次是专业化的考核队伍。唐明两代的吏部考功司都是专门负责官员考核的部门, 都有一支专职的考核队伍, 每位官员在考核中有明确的分工。长年的专职考核工作, 使这支队伍具备了非常专业的考核技能。最后是严厉的问责制度。《唐律》规定对考核中的作弊行为要进行严惩, 若考核不以实, 一人杖一百;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 要负刑事责任;即使是过失, 也要受到处罚。明政府也出台很多问责措施予以防范。

2. 考核程序。

唐代官员的外考每年进行一次“小考”, 每四年左右进行一次“大考”。“小考”评定等级, “大考”则将几次“小考”的成绩进行综合并进行奖惩。外考程序大致包括平时绩效记录 (即“常课”) 、初考定等、吏部考功司复审、校考使和监考使审核监督、公开宣布考核结果及考核结果运用等环节。明代考满又称考课, 是一种定期的常规性绩效考评。“考满”的成绩分大致分为三等, 即称职、平常和不称职。考满工作在官员任职满三年即进行初次考评, 满六年进行第二次考评, 满九年再进行一次“通考”。考满包含的环节与唐代相似, 其程序也是非常严谨。对于考评中的不正当的和不公正的行为, 被考评者均可以提起申诉, 监察官员则有权进行纠举和弹劾。

3. 考核内容与指标:

考核的内容是最高统治者的“指挥棒”, 对于官员行为具有明显的导向作用。唐代官员考核的内容, 主要分为“四善”和“二十七最”, “善”是品德方面的要求, “最”则是根据不同部门的职责特点而分别提出的才能和业绩方面的具体要求。唐政府在内容与指标设计上有其独到之处, 主要表现为:一是实行差异化的内容与指标设计。按照不同类型职位的工作性质确定其能力业绩考核重点, 即所谓“二十七最”。二是注重指标的细化和量化。根据各类官员的工作性质和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进行一定程度的细化或调整, 制定出了具体的、有一定操作性的考核指标。三是考核等次划分较合理, 有较强的区分度。考核成绩分为三等, 每等三级, 共九级, 并对上等的进行了比例限制。在实际考核中获得上等的人数非常少, 评为下等的也较少, 获得中等的较多。因此, 在实践中考核等次实为五级, 区分度良好。明代官员考核的内容涵盖了官员的品德、资历、政绩等各个方面。为避免地方官员在考满、考察时避重就轻、笼统浮夸, 明政府要求必须包含农业生产、人口、赋税、教育等方面的内容。此外, 明政府还通过考察中所依据的八项察例来加强对官吏道德才能的考评。

4. 考核结果运用。

在制度上设计上, 唐明两代政府都注意将官吏考核的结果与奖惩措施紧密联系。一是运用于俸禄的增减。唐代俸禄的增减以小考中的中中为及格线, 达到此线的, 维持原俸禄, 高出几级即加发几个季度的俸禄, 低了几级即减发几个季度的俸禄。二是运用于阶品的升降。唐代官员的散阶一般四年可以调整一次, 调整的依据就是考核成绩。散阶调整标准以大考中得四次中中为及格线, 正好达到此线的, 阶品上调一级;高于或低于此线的, 则分别予以不同程度的晋升和降级。但是, 散阶达到五品以上后, “非恩制所加, 更无进之令”, 即不能仅凭考核成绩继续进阶了。明代官员的散阶有个特点, 即每阶之内又分初授和升授, 正四品到正二品还有加授, 初任职事官时, 同时赐其同品级的初授散官, 考核称职后则赐予升授散官, 尽管品级不变, 待遇不变, 但仍有很大的激励作用。三是运用于职位的调整。由于唐代阶、职分立, 阶品晋升并不意味着职位就一定能晋升。唐代建立了“考满停替与迁除”制度, 即官员在一个位置上经过四考之后, 由他人替任, 经五考后必须离职并听候安排。六品及以下官员任职期满考核合格后, 需要参加吏部组织的考试, 视成绩决定职位调整。明代考满的结果, 分平常、称职和不称职, 结合所任职务的繁简, 又分为繁而称职、繁而平常、简而称职、简而平常、不称职五种, 根据考满结果进行相应的职位调整。

四、思考与启示

古代官制中的职位、品位制度、俸禄制度和考核晋升制度中有很多规律性的东西, 同时还有很多的宝贵的制度经验值得我们去研究并探寻其对当代的借鉴价值。根据以上研究成果, 基本可以总结出如下几点认识。

1. 职位、品位并行, 在保持职位体系稳定的前提下, 通过品位性安排保持对官员的激励。

中国古代多数朝代是一种职、品并行的综合性分类法, 有的朝代更重品位, 有的朝代更重职位。重职位还是重品位并无定则, 二者各有利弊。本文对于官员考核晋升的研究发现了古代阶品对官员具有重要激励作用。由于实际职位一来数量有限, 二来不宜过频地调整职位。但是, 官员考核合格又不能不有所激励, 这时散阶就派上用场了。散阶的晋升不影响职位的稳定, 却因其身份等级标志的特性, 而且往往还附带有经济待遇的提升, 因此对于官员具有明显的激励作用。职、品并行的制度在我国延续了两千多年, 自然有其存在的道理。有必要对古代官员管理制度和西方文官制度做进一步的研究, 对当前我国公务员制度和事业单位职员制度进行综合的调研, 并在此基础上开展深入的分析思考, 以期对现有制度进一步改进完善。

2.品级数量适度, 上疏下密, 为中低层官员创造晋升机会。

考察中国古代品级设置及官员考核晋升制度, 会得到很多管理启示。北魏时期, 九品官阶制度发展为九品三十阶, 每品分为正从二等, 四品以下, 每个正、从品又分出上下阶。唐宋基本沿袭之。这种制度的一个明显特点就是中低层的品级数量多, 级差小, 这样就有利于给中低层官员以小步快跑式的持续性晋升激励。明代虽是九品十八阶, 每品之内仅分正、从, 正、从之内不再分上、下。但实际情况是, 其散阶的每阶之内又有初授和升授之分, 如散阶正九品里, 有初授将仕郎和升授登仕郎, 这样就等于在正九品之内又分了上下两级。只不过由于明代俸禄是按职位发放, 官员散阶的品级又依附于职事官品级, 因此初授到升授的晋升不具有经济意义, 但其身份的激励作用依然存在。在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职员制的过程中, 对于中国古代这种上疏下密、既不影响职位和品位体系结构的稳定、又能给中低层官员以持续性晋升激励的品级设置方法, 应予以足够的关注, 其思路更是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

3.历代俸禄水平时高时低, 高薪养廉与低薪减负利弊互现。

3.给蔡元培校长等定什么级别 篇三

据说,“世界一流大学”的惯例是,学校领导的头衔只叫到校长,其他什么“长”大多不必叫了。我没有见过哈佛先任的校长,也没有这样的机会。在一次闲聊中,朋友说到哈佛第二十七任校长萨默斯,一个最有争议的哈佛校长。中国的教育界,特别是政界、经济学界对萨默斯的经历并不陌生。此公先是哈佛最年轻的终身教授之一,然后出了校门,做过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师,做过克林顿政府的财政部长。按照我们这边的标准,萨默斯是个“又红又专”的部级干部,当年在众多的人选中脱颖而出就任哈佛大学校长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如果比照国内的一些“九八五”高校和萨默斯的部长身份,哈佛大学的校长至少是副部级;而实际上,即使是退下来的美国总统,也未必能够担任哈佛校长,可见哈佛大学与级别没有关系。依我们当下中国人的思维,萨默斯被遴选为校长,除了他是著名学者外,可能与他曾经做过财政部长有关,在这岗位上待过的人,应当有办法有关系去筹款。萨默斯知进退,文理学院的“教授会”投了不信任的票,又要再投,他被迫辞去哈佛大学校长职务。萨默斯当年就职演讲一开始,就引述前任校长霍约克的话:“如果有人希望变得谦虚及受到羞辱,就让他担任哈佛大学校长。”真是谶语。——这些细节,在中国也广为传布。萨默斯的这段经历当然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解读,我想,“教授会”有力量“去行政化”,迫使校长辞职,也是启示之一。

近几年来,中国大学“去行政化”的呼声很高。现代大学的体制之中需要行政,自然无法“去”,但“行政化”了,累积的问题已到了不能承受之中的地步。汉语中的这个“化”字太值得推敲、玩味了。前两年有个流传很广的顺口溜说大学领导众多:校级领导一走廊,处级领导一礼堂,科级领导一操场。这样的说法或许有些夸张,但大学行政化、官僚化程度确实由此可见一斑。至于校级领导之间的级别差异也颇有趣,同样是校长或者书记,有的是副部级,有的是正厅级,而级别的确定,大概是按照大学的层次来决定的。同样是副校级领导,在副部级大学里,若是“常务”便是正厅级,其他是副厅级。有的副厅级校领导,则在某个时候,比如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时加了括号说明是“正厅级”,这类领导一般都是“资深”者。这样一个定级的方法,其实是制度设计的结果。换言之,我们的制度设计催生和扩大了大学的“行政化”。以级别的高低确定岗位与单位的重要,这一“中国特色”在大学过于鲜明了。

吊诡的是,即便如此,高级别的大学和大学领导,一般也不会承认自己是行政单位,而说是事业单位。大学以学术本位,这大概是没有人反对的;但是,就学术论学术,在中国的大学许多问题又难以解决。如果觉得行政级别是最重要的,为何又有那么多已经是副厅级、厅级甚至是部级的校领导坚持要做教授做博士生导师呢?这样一种“双轨制”,正反映出今日之大学,行政与学术资源的混杂。当权力还为社会崇尚时,行政级别也就成为身份高低的符号,而一个人拥有多少社会资源包括学术资源有时又与行政级别的高低相关。在这个意义上说,学术要独立是很困难的。意识到行政化对大学发展造成伤害的人不在少数,但这种“化”的趋势似乎不仅没有被遏止,反而愈演愈烈。我在网上看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二○一○——二○二○)》的征求意见稿,其中有大学“去行政化”的条款,不禁欣喜。但随即又在网上读到热议此问题时一些大学校长的发言,又不免失望,某校长担心去掉学校的级别,到政府部门办事难。这说的是大实话,教授看到的是学校学术与行政的关系,校长看到的是学校与政府的关系。但是,“去行政化”的主要意义,应当是还大学以学术本位。而政府部门能否按大学的教育规律办事,在本质上也是还大学以学术本位。

此一问题,或许也可说积弊已久。当年蒋梦麟执掌北京大学,在一九三三年十二月北大三十三周年纪念会上的演讲中,他把北大分为官僚时期、文化运动时期、群众运动时期、索薪运动时期和复信运动时期。依据北大的历史,“官僚时期”应该指的是“京师大学堂”阶段。胡适在《北京大学五十周年》中说,“北大也可以追溯到同治初年同文馆的设立,那样可以把校史拉长二十多年。但北大好像有个坚定的遗规,只承认戊戌年‘大学堂’的设立是北大历史的开始。”在北大受学的学生,也以为北大的前身京师大学堂,从管学大人、监督到后来的校长,均系大官充任或者兼任,学生们也多僚气与暮气。在京师大学堂师范馆读书的王画初在回忆文章中说:“在那时代,科举虽近尾声,但尚未停废。而人情积重,亦未尝忘尽科举,仍赴乡会试中式的,实大有其人。”“所以在当时如师范、译学诸馆,规定毕业出身,为奖给举人,最优等为内阁中书,优等为中书科中书,中等为七品小京官,分部试用。”初办时,学生都是京官,因此被称为“老爷”,监督及教员则被称为中堂或者大人。

这样的迹象在新旧制度蜕变之间似乎不足为奇,也可见当下中国大学的“官本位”其来有自。有鉴于此,所以蔡元培先生说:“所以我到校后第一次演说,就说明‘大学学生,当以研究学术为天职,不当以大学为升官发财之阶梯’。”又说“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他觉得要打破以前的习惯,“只有从聘请积学而热心的教员着手”。蔡元培先生如何聘教员,又如何做学术,这是大家都熟知和称道的。

“文化运动时期”及后来的北大,风气确实变了。老北大的人回忆说,在学校当着胡适或者顾颉刚的面前,不会有一个学生走上前去,说上几句应酬恭维他们的客套话。更从来没有听见过张口“院长”闭口“主任”的称呼。这不只是说学生的变化,其实也彰显了教授和“领导”的风范。老师和学生,构成了学校单纯的关系。以学为本而不是以官为本的风气,对学生的做人做事都有深远的影响。现在的大学在各种场合都会介绍校友中的成功人士,以显示学校的成就,通常会说到官员,再加上企业家,有院士的学校也请院士就坐主席台。注意一下各类校庆活动主席台上就座的人员,就能知道当下大学的取向。同学聚会,师生聚会,也首先会说到谁官运亨通,谁财源滚滚。对此,柳存仁先生在一九四○年的文章里说,如果谁肯说这样的话,“那如果不是这些话有资格被大家认为最无聊最讨厌的腐化滥调,就是大家会指摘谈说这些话的人的本身,大约是一个智慧商(I. Q.)很低很低的低能儿”。大学自然要培养各种各样的人才,包括出了校门后成为官员、企业家的人才,但大学本身不是政府,不是企业。

我查阅文献,那时的北大,校长之外,有学科长、教务长、总务长。废学长设系主任时,也只有十四个系。自然,那时的专业数和学生数无法和今天比,但比之现在,那时的“领导职数”实在太少了。如果按照目前的办法,蔡元培先生当校长时,开始是正厅级,后来是副部级。陈独秀当文科长(相当于文学院院长),胡适之当文学院院长,蒋梦麟当总务长,冯友兰在清华当文学院院长,在现在只是正处级。蒋梦麟先是做教育部长,然后再做北大校长,等于是从正部职降到副部职务,按照现在的习惯,也只能在职务后面加一个括号,注明是“正部职待遇”了。如果蔡元培、蒋梦麟、陈独秀和胡适等是把校长、院长、总务长当官做,中国的现代大学不知道是什么样的状况,这些人的人生道路又不知道是怎么样的状况。

4.中国法学会是什么级别 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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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稿应具有科学性、逻辑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文字精炼,层次清楚,数据准确,打印清晰或书写工整,必要时应做统计学处理。论著、综述、讲座一般勿超过6 000字,论著摘要、简报、病例(理)报告800~1 800字。

3.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4.作者作者姓名(修改稿时)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时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更动;作者单位名称、邮政编码及通信作者姓名和Email地址脚注于同页左下方。外国作者的姓名及单位地址应使用其本国文字。作者应是:①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和解释者;②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③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在学术界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以上3条均需具备。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也不宜列为作者。对文章中的各主要结论,均必须至少有1位作者负责。集体署名的文章必须明确对该文负责的关键人物;其他对该研究有贡献者应列入志谢部分。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应征得本人同意,并有证明信。

5.摘要论著性文章需附400~500字的中、英文摘要,内容必须包括论文研究的目的(Objective),方法(Methods),结果(Results),结论(Conclusions)四部分。方法要具体,结果中要给出主要数据。采用第三人称撰写,主语可省略。为节省篇幅,中文摘要可简略些(300~400字),英文摘要则相对具体些(400个实词左右)。英文署名的作者应列出前3位,3位以上加“et al”,姓名后直接排出单位的英译名称及邮政编码。不属同一单位时,在第一作者姓名右上角加“*”,同时在单位名称首字母左上角加“*”。

6.关键词论著类文章需标引2~5个关键词。标引关键词应主要标引文章所研究和讨论的重点内容,请尽量使用最新版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的《Index Medicus》中的医学主题词表(MeSH)内所列的主题词。关键词中的缩写词应按MeSH还原为全称,如“HBsAg”应标引为“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每个英文关键词第一个字母应大写,各词汇之间应用分号“;”分隔。标引中文关键词须依照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译制的《中文医学主题词表(C MeSH)》和中国中医研究院图书情报所的《中医药学主题词表》。如果最新版MeSH中尚无相应的词,处理办法有:①可选用直接相关的几个主题词进行组配;②可根据树状结构表选用最直接的上位主题词;③必要时,可采用习用的自由词并排列于最后。7.医学名词以1989年以来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1997年更名为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医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为准。暂未审定公布者仍以人民卫生出版社编写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简化字以国务院1986年10月5日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通常可参考新版的《新华字典》。使用英文缩略语,需在首次出现时先注明中文全称,然后加括弧注英文全称及缩略语。中文药物名称应使用其化学名,必要时注商品名。

8.图表每幅图表单占1页,集中附于文后,应分别按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并对每幅图表冠以具有自明性的图(表)题。说明性的资料应置于图表注释中而不放入图表内,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或符号。核实每幅图表在文中是否均有标示。图表中如有引自他处者,应注明出处。插图需由专业人员用绘图墨水或碳素墨水在白纸上绘制,计算机制图请用激光打印机出图,高宽比例约为5∶7左右。照片图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对比度,图的背面应注明图号、作者姓名及图的上下方向。若刊用人像,应征得本人的书面同意,或遮盖其能被辨认出系何人的部分。大体标本照片在图内应有标记尺度。病理照片除说明外,要求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表格采用横线表,表内数字同一指标的有效位数要一致。表格内的各项标目除计量单位符号外一律用中文。

9.计量单位采用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计量单位与单位符号按1991年中华医学会编辑出版部编辑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一书。单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不能多于1条,后者可采用负指数幂的形式表示,如ng/kg/d应采用ng*kg-1*d-1表示。用吸光度(A)代替“光密度(OD)”,A为斜体字。在叙述中,应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数值,不常用的计量单位,在首次出现时注出新旧单位的换算系数。人体血药浓度测定,同人体其它检测值一样以升(L)为基础单位中的含量,不用ml或dl。血压计量单位恢复使用“mm Hg”,但每篇文章中首次使用时应注明与kPa的换算系数。

10.数字按《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处理。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包括正负整数、分数、小数、百分比及约数)均用阿拉伯数字。年份不可简写,如1996年不要写成96年。小数点前或后若超过4位数字时,实行三位分节法,例如:“1,309.476,5”应写成“1 309.476 5”。但年份、页数、部队番号、仪表型号、标准号不用三位分节法。

11.缩略语文中尽量少用。必须使用时于首次出现处先叙述其全称,然后括号注出中文缩略语或英文全称及其缩略语,后两者间用“,”分开(如该缩略语已公知,也可不注出其英文全称)。缩略语不得移行。12.统计学符号按国家标准GB3358-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书写,常用者如下:①样本的算术平均数用英文小写*表示(中位数仍用M);②标准差用英文小写s;③标准误用英文小写s*;④t检验用英文小写;⑤F检验用英文大写;⑥卡方检验用希文小写χ2;⑦相关系数用英文小写r;⑧自由度用希文小写μ(纽);⑨概率用英文大写P。以上符号均用斜体。本刊对来稿中统计学的处理有以下要求: 统计研究设计:应交代统计研究设计的名称和主要做法。如调查设计(分为前瞻性、回顾性还是横断面调查研究),实验设计(应交代具体的设计类型,如自身配对设计、成组设计、交叉设计、析因设计、正交设计等),临床试验设计(应交代属于第几期临床试验,采用了何种盲法措施等);主要做法应围绕4个基本原则(重复、随机、对照、均衡)概要说明,尤其要交代如何控制重要非试验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资料的表达与描述:用*±s表达近似服从正态分布的定量资料,用M(QR)表达呈偏态分布的定量资料;用统计表时,要合理安排纵横标目,并将数据的含义表达清楚;用统计图时,所用统计图的类型应与资料性质相匹配,并使数轴上刻度值的标法符合数学原则;用相对数时,分母不宜小于20,要注意区分百分率与百分比。统计分析方法的选择:对于定量资料,应根据所采用的设计类型、资料所具备的条件和分析目的,选用合适的统计分析方法,不应盲目套用t检验和单因素方差分析;对于定性资料,应根据所采用的设计类型、定性变量的性质和频数所具备的条件以及分析目的,选用合适的统计分析方法,不应盲目套用χ2检验。对于回归分析,应结合专业知识和散布图,选用合适的回归类型,不应盲目套用简单直线回归分析;对具有重复实验数据验回归分析资料,不应简单化处理;对于多因素、多指标资料,要在一元分析的基础上,尽可能运用多元统计分析方法,以便对因素之间的交互作用和多指标之间的内在联系作出全面、合理的解释和评价。

统计结果的解释和表达:当P<0.05(或P<0.01)时,应说对比组之间的差异具有显著性(或非常显著性)的意义,而不应说对比组之间具有显著性(或非常显著性)的差异;应写明所用统计分析方法的具体名称(如:成组设计资料的t检验、两因素析因设计资料的方差分析、多个均数之间两两比较的q检验等),统计量的具体值(如:t=3.45,χ2=4.68,F=6.79 等),尽可能给出具体的P值(如:P=0.023 8);当涉及到总体参数(如总体均数、总体率等)时,在给出显著性检验结果的同时,再给出95%置信区间。

13.参考文献必须以作者亲自阅读过的近年主要文献为限,并由作者对照原文核定。参考文献的编号按照国标GB 7714-87采用在正文中首次出现的先后顺序连续排列于文后。正文中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置右上角)表示。内部刊物及资料等请勿作文献引用。日文汉字请勿与我国汉字及简化字混淆。14.论文如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课题,或获相应级别的科技成果奖,或有其他重大意义者,请在文稿首页脚注中注明,如“基金项目:××基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

5.什么是中国梦 篇五

有太多的人认为中国梦这个梦想离自己太遥远了,与自己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去。其实这些人,这么想完全错了。中国梦的实现还依赖于我们每个人的努力,只要我们每个人都去实现了自己的梦想,那么中国梦的实现就指日可待了,正所谓量变的积累,才会引起质变的发生。

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与自己的梦想,我一直牢记着这样一句话——一个人可以一无所有,但是不能没有梦想。梦想是石,敲出星星之火;梦想是火,点燃熄灭的灯;梦想是灯,照亮夜行的路;梦想是路,引我们走向黎明。

当然,作为一名当代的大学生,我也有着自己的梦想,也许是受亲戚们的影响,成为一名企业家的想法一直浮现在我的脑海中,从而潜移默化的影响了我,成为一名企业家也自然而然成为了我的梦想。虽然我知道这个梦想没那么容易实现,但我一直在为他而不懈奋斗着,在做着我该做的事。在这个充满竞争的社会环境下,掌握必要的技能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掌握了必要的技能才能保证自己进入社会后有立足之地。高中毕业后,我就去学习了驾驶,并成功的获得了驾照。

当然也是我个人爱好驾驶,我才会在十八岁成人之际就去拿了驾照。在家时,基本开车的活都是我来做,当大学毕业了,我就有四年的驾龄了,当今这个社会驾驶是人人必会的一项技能。很高兴,那么早我就完成了它。大学我为了自己的梦想,我报了管理专业,从而能够学到专业的管理技能。在学校,我学习理论知识,当然放假时我也不会闲在家里,总喜欢见识一下社会,去接触一下社会,目前我已接触过了酒店,物业和部分企业,也懂得了很多。

6.什么是中国式管理 篇六

张威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集团合伙人

关于曾仕强教授的《中国式管理》这本书,在管理界众说纷纭。赞成与批评的人都很多,我本人持批评的观点。本人认为所谓“中国式管理”基本逻辑和论据不充分,有牵强附会的感觉。很多理论和观点是其实是将西方现代管理科学裹上“中国”外衣后,强说那是“中国式管理”模式。

1.为了找到“中国式管理”的合法依据,书中错误地将中国管理哲学与西方现代管

理科学统一起来,从而衍生出来“中国式管理”,这是拉郎配的做法。

2.“修己安人”被凌驾于管理学科之上是本末倒置。管理是门综合性学科,是组织

将各类资源有效配置,通过层次鲜明的步骤以及先进的方法和工具最终实现企业目标的全过程。将“修己安人”凌驾于管理之上,是漠视管理科学本身,是唯心主义的产物。

3.将“以人为主、因道结合、依理而变”说成是中国式管理三大主轴特色,完全是

违背现实的掩耳盗铃之说,学过西方现代管理课程的人都知道这些并非是中国特色。

3.1 “以人为主”就是西方现代管理中倡导的“以人为本”;

3.2 “因道结合”不就是企业文化认同嘛!

3.3 “依理而变”也并非是所谓“中国式管理”的独创,西方现代管理主张企业变革、流程再造的理论早已深入人心。

4.将中国哲学理论精髓,牵强附会地衍生出“中国式管理”模式,是画饼充饥的做

法。如果我们把“中国哲学理论”看做是“道”的话,那所谓的“中国式管理”应该是“术”,而“道”≠“术”。

总之,人类的智慧是可以共享的,西方现代管理理论已经是非常成熟的学科体系,已经被国内外无数企业家所反复验证。我们无须要生硬地搞出来个“中国式管理”模式,这完全是虚荣心在作祟。况且根据本人多年的管理实践经验认为:现今中国企业普遍存在的管理病根,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归稽于中国传统文化糟粕部分的影响。比如传统文化中的“差不多、大概、还行”等等习惯和理念,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就会演变为:思维模糊、不善用数据论证、指令非量化、过程不认真、结果不彻底等等现状。

最后我想借用李嘉诚先生在《管理的艺术》的一次演讲中表明的:“事实上,我是依靠西方管理的模式,不然也难以从50年前的个人的小型公司,发展到今天全球52个国家超过20万员工的企业”。

7.中国法学会是什么级别 篇七

一、“饿了么”迅速兴起

截止到2009年10月, “饿了么”网站日均送餐1000次。2010年11月, 其手机订餐网站开通, 业务量开始暴增, 到2011年5月, 年交易额突破2000万元, 到12月, 日均送餐超过1万次。2012年4月、2012年11月, 其苹果版、Android版APP分别上线, 同年9月, “饿了么”实现在线支付功能, 到该年年底, 日均交易额超过300万元, 但公司人数仅约200人。

2013年11月, “饿了么”获得2500万美元投资, 6个月后再获8000万美元投资, 4个月后公司员工超过2000人, 加盟餐厅近18万家, 再过4个月, 它获得第三轮3.5亿美元投资。目前, “饿了么”日均送餐超过100万次, 号称“中国第一大饭店”。

2005年1月中旬, “饿了么”发布新闻发布会, 宣称要做到每年1000亿美元收入, 成为一家世界500强企业。从检索结果看, “饿了么”仅在2010年9月申请过一个“通过Web访问销售终端系统”的发明专利, 但迄今并未获得授权。

一个仅有一项专利申请的公司为什么能获得数亿美元投资呢?红杉资本第一次对“饿了么”投资时, 曾明确指出, “饿了么”开始创业时, 3名发起人申请“休学”, 并把家里给的学费投给了初创公司。的确, 它成长过于稳健, 缺乏大起大落, 但它每天处理的“麻烦事”多如牛毛。红杉认为, 它处理这些“烦事”的品德与经验就是投资人最看重的无形产权。

二、“中国第一大饭店”兴起的动力是什么

Goodwill国际工业公司是一家主要为军人家庭、弱势家庭提供就业服务的机构。与很多公司的主要目标是“多挣钱”不同, Goodwill的主要目标是“多雇人”。

其总部位于美国马里兰州, 在委内瑞拉、巴西、墨西哥、巴拿马、乌拉圭、加拿大等20多个国家有数百个分支机构, 以及3000多家直营店。2009年, Goodwill创办了全球第一家“非盈利”的互联网拍卖店 (shopgoodwill.com) , 拍卖商品包括文物、珠宝、收藏品、奢侈品、书籍、家具、汽车、房屋等。它的3000多家直营店负责销售全球企业或个人捐赠的工业品、试用品、衣服、家用品等, 很多产品按重量销售, 每磅0.49-1.69美元。其捐赠品的销售额很大, 如1999年, 它在俄勒冈的机构销售了8400多万磅的捐赠品。

Goodwill在2010年雇佣了17万人, 年工资发放约27亿美元, 但其大部分收入都用于慈善事业。如2011年, 它收入40多亿美元, 约把82%的收入用于为420多万“弱势人群”提供就业、培训、慈善服务。为了雇佣更多的“普通人”, 在2002年的公司成立100周年庆典上, 它发布了《21世纪Goodwill行动计划》, 提出要在2020年之前, 实现直接、间接雇员总数达到2000万人的发展目标。

其实与Goodwill类似, “饿了么”平台的主要发展目标也不是为了“多挣钱”, 而是为了“多雇人”。如发起创办“饿了么”时, 张旭豪还是一名在读学生。几乎所有的大企业家下海创业时, 都有一个与“钱”无关的追求。他决定休学创业时, 也有一个追求, 那就是让这个社会的“弱势群体”能成为一种很殷实、自由、快乐、充实的力量, 带给社会一道“人性风景线”。

张旭豪认为, “饿了么”要向美国Goodwill国际工业公司学习, 成为一个主要造福“弱势群体”的平台。“饿了么”的配送业务未来能雇佣几百万人, 甚至能在整个产业链上雇佣几千万人, 但它将主要造福“弱势群体”。他曾对另外3位创业伙伴说, “在这个产业扎堆的普通群众会是我们最宝贵的竞争力。”的确, “饿了么”把一大批普通人动员起来, 让他们拥有了富足的生活, 以及自由、快乐、充实的工作职位。这些普通人往往不年轻, 不英俊, 不娇美, 但他们有我们父母、兄姐般的姿态、习惯、语气、音容笑貌。吃到他们送来的饭, 就像吃到我们父母、兄姐以前天天给我们忙活出来的美食。

这种员工脑子中的知识被“饿了么”使用, 实现了产权化, 它就是“饿了么”最核心的知识产权。这种知识产权远比任何专利更值钱。“饿了么”把大部分权利和收益分配给这样的员工, 上述知识被“产权化”的程度才会提高, 这些普通人才会像“饿了么”的主人那样流露出自由、快乐、充实的气质, 形成中国社会一道亮丽的“人性风景线”。

从“饿了么”提出的销售目标看, 它想变成一家比Goodwill大30多倍的企业。在它的平台上出现的支付工具、广告、搜索引擎、游戏、APP等都应向它付费。向它的海量用户提供水、米、菜等商品的供应商都要提供最大折扣。这样, “饿了么”就会有更大的空间向员工团队支付高薪。如果“饿了么”被投资商们控制, 成为一家追逐资本巨额回报的企业, 那么上述最核心的知识产权就会“沦丧”。这样的平台即使有再多的专利又有何用?它能像一个专利都没有的Goodwill那样存活100多年吗?

“饿了么”的发展方向, 会与Goodwill有天壤之别。如有些专家建议, “饿了么”应做成一家会员平台, 对“高级会员”的未成年子女应提供免费餐饮服务, 对“顶级会员”应终生提供免费餐饮服务。还有人认为, “饿了么”应做成一家“餐饮保险公司”, 如家长一次性支付100万元“保费”, 那么“饿了么”应承诺在未来任何时候, 根据“保险受益人”的要求, 不限时间、不限次数地提供免费制餐、免费送餐服务。

不过, 中国的社会制度其实还没有能力驾驭这种执行时间不确定的契约, 更没有能力操作长线契约, 全国很多阶层都偏好赚快钱、跑短线, 对未来都缺乏信心。“民以食为天”, 一个负责吃饭问题的“饿了么”则必须对未来抱有信心。因为它要想变成一个比Goodwill大30多倍的企业, 可能需要与中国社会、投资人、雇员们共同进步很长时间。

三、“饿了么”应积极申请美国专利

当然了, 美国的网络送餐公司数量更多, 规模更大, 2012年的送餐金额就已超过140亿美元, 而且Seamless、Yelp、Foodtoeat等具有送餐功能的O2O平台也公开了各自的专利申请。与“饿了么”主要做送餐业务不同, Open Table对餐厅、店铺等收取1240美元的软件安装费, 对每个订单收取提成, 并对软件使用收取月租费, 其收入中, 约54%来自软件月租费, 42%来自订单提成, 4%来自软件初装费, 其2014年净收益超过5000万美元, 但雇员总数仅600多人。Open Table主要是一家订餐软件的开发、维护公司, 已公开不少专利文献, 如US20140365313、US20080077454、EP2553637、EP2544133、WO/2014/201042、WO/2008/030528、WO/2011/123172等。

借鉴国外同行的经验, “饿了么”应积极部署方法、流程、系统专利。由于国内对软件专利、商业方法专利的审查过于严格, 而且中国没有高价值的PP (临时专利申请) 、CP (连续专利申请) 、CIP (部分连续专利申请) 等专利申请, 我国一些企业已主要申请美国专利。如美国PP专利申请可用中文提交, 优先权可保持一年, 在翻译为英文专利申请时, 一些原先未明确、未优化的发明创意可放入英文文本, 而且可自由添加新的实施例或新的发明创意, 以拓展专利保护范围。

美国PP专利用中文提交后, 一年内的官费、律师费开支远不如应付一个中国发明专利“初审答辩”或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形式审查”花费的成本高。而且, 美国发明专利的审查不苛刻、不啰嗦也没有“衙门讲究”, 其授权非常容易。

四、“饿了么”应积极申请美国“母专利”

“饿了么”的天使投资人是美国红杉资本, 今后它去美国上市的可能性很高。美国“母专利”价值很高, 把说明书中的内容补入权利要求, 可形成CP子专利申请, 把说明书之外的等同、关联、衍生、改进内容补入权利要求, 可形成CIP子专利申请, 这两类专利还可生产子、孙专利, 而且母-子、母-子-孙、母-子-孙-重孙、母-子-孙-重孙-曾孙专利之间互不为破坏新颖性、创造性的“对比文件”。

这种同时有效的多个专利之间存在的“任性生育”关系仅“昌盛”于美国, 在其他国家都不存在。这种有血缘关系的“专利家族”的价值远超过任何其他国家的“专利聚集”, 因为对一个侵权产品, 美国母专利可在该侵权产品畅销以后再“生儿育女”, 用“儿女专利”回溯覆盖侵权产品, 然后寻求侵权禁令。除了美国, 全世界其他任何国家都不允许一个产品被它公开销售之后申请的专利“驱逐出市场”。因此, 美国母专利的价值远超过其他任何国家的专利。

五、“饿了么”应积极申请中国专利

日本、韩国、我国台湾等地区的企业申请本地专利主要是为了获得一个优先权, 最终目标主要是去美国寻求专利保护, 这些地区的企业在美国专利局支付的官费、在美国法院卷入的专利诉讼数量都远超过其本地。从专利维权、经营的角度看, 这些地区的企业在本地打专利诉讼获得的赔偿往往不如支付的律师费多, 搞专利许可获得的收益往往不如生产、养育专利花的钱多, 其本地的专利侵权禁令几乎都得不到执行, 所以这些地区的律师普遍认为, 本地专利诉讼、专利许可活动极端稀缺, 其本地专利制度实际上已“形同虚设”。与这些地区的“低价值专利”不同, 美国“母专利”的威力极大。申请这种专利, 对“饿了么”的后续上市、知识产权安全、市场拓展都有很多好处。

如对送水、送菜、送米、家政等业务, “饿了么”都可申请很多“美国母专利”。“饿了么”还可把专利申请延伸到“网络卖地”、“网络卖山”、“网络卖河”等业务, 如客户可上“卫星地图”, 自由“购买”土地——如客户与农户签订长期购买农作物的合同, 指定种植的作物类型, 并由后者定期把土地产出“邮寄”给客户;客户作为“虚拟土地所有权人”还可享有其他权益。这样, 农户未来很多年的产品销路问题就会提前落实, 无需让大型公司、批发公司、收购公司“赚差价”。总之, “饿了么”应好好研究美国送水、送菜、送米、家政等行业的专利申请, 以及“网络卖地”、“网络卖山”、“网络卖河”等业务上的专利申请, 积极开展“商业方法专利”的在美部署工作。

中国专利申请能产生国际优先权, 而且能覆盖世界最大的市场——中国市场, 不像一个“韩国专利”仅覆盖“巴掌大”一点地方, 所以中国专利也值得“饿了么”等网站大量持有。但中国发明专利批准的保护范围往往很小, 没什么“儿孙专利”的生育能力。更重要的是, 中国专利就像工厂建造的汽车, 出厂后直接开到仓库里封存起来, 或开到大海里“扔掉”, 很难在专利诉讼、专利许可市场获得明显收益。千方百计琢磨中国专利的保护范围, 力争使之具有市场竞争价值, 这在很多情况下都是浪费时间, 因为中国专利诉讼、专利许可市场不存在什么严格、规范、确定、可预期的侵权分析, 这两个市场的“交易收益”也小得不值一提, 远不如企业拿着专利跑政府项目的开支更大, 更不如企业撰写、申请专利的开支更大。

也就是说, 美国专利的“买方”主要是市场, 要想开展海外上市、知识变现、专利维权、专利经营, 企业应侧重申请美国专利;中国专利的“买方”主要是政府, 要想申请政府项目、政府资助, 企业可侧重申请中国专利。

注释

8.什么是中国工会章程 篇八

《中国工会章程》是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规定工会组织性质、行动纲领、

奋斗目标、组织原则和机构、会员的权利义务的规章,是处理工会内部事务的基本准则。《中国工会章程》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工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严格规定了中国工会组织的性质、纲领、工作方针、组织制度和机构、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工会经费的收支及审查等各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因此,一方面,中国工会章程是中国工会各级组织和工会会员必须认真遵守的一项内部规章,另一方面,中国工会章程也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进行修改,以使之更加完善。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劳动大会第二次大会通过了《中华全国总工会总章》,这是最早的中国工会章程。此后,又有中国第六次劳动大会通过的《中华全国总工会章程》,中国工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章程》,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工会章程》。《中国工会章程》在工会第九次、工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过多次修改。中国工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根据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要求,为保证工会组织适应改革的新形势,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又进行了重要修改。中国工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根据1992年新颁布的《工会法》对《中国工会章程》进行了部分修改。中国工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根据党的十五大精神在《中国工会章程》中加入邓小平理论是中国工会指导思想的内容。中国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又依据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修改后的《工会法》,对《中国工会章程》作了15处重要修改,使《中国工会章程》适应了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对工会工作的要求。

9.中国官员行政级别 篇九

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中央军委主席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兼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国务院总理和全国政协主席同样)

国家级副职: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2007年至今没人担任此职务)、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候补书记(1992年至今没人担任此职务)、中央纪委书记、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

国家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央军委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香港特别行政区首席长官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首席长官

省部级正职(中央委员享受省部级待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书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省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协主席

中共中央直属机构:中组部部长、中宣部部长、中央党校常务副校长等 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 中纪委副书记 中央政法委副书记 中央综治委主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下属机构主任委员,如: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

国务院组成部门:外交部部长、公安部部长等

国务院直属机构:海关总署署长、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等

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国务院直属事业机构:新华通讯社社长、国家行政学院院长等(但中国地震局和中国气象局为副职)

全国政协下属部门机构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有说两高非常务副职为副部级,此条尚不是很清楚)

全国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书记处第一书记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

全国妇联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全国工商联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省部级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党委常委、党委纪委书记、党委政法委书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政府副省长(副主席、副市长)、政协副主席

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副职和国务院各部副职:中联部副部长、科技部副部长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下属机构副主任委员

国务院由部委管理的部门:国家邮政总局局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副省级城市的党委书记、人大主任、市长和政协主席:杭州市委书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党组副书记,书记处书记

教育部直属高校的党委书记及校长(“985”):清华大学党委书记、浙江大学校长(听说高校要取消行政级别)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全国青联主席

厅局级(地厅级)正职:

各地级市(自治州、地区、行政公署)党委书记、人大主任、市长(州长、行署专员等)、政协主席

国务院各部下属单位:外交部欧亚司司长、财政部会计司司长等

国务院由部委管理的部门的副职:国家烟草专卖局副局长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属单位:山东省交通厅厅长、上海市卫生局局长等

副省级城市的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副主任、政府副市长、政协副主席:宁波市副市长等

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本科高等院校的党委书记及校长:华东交大校长等

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团省委书记

副省级城市人民法院院长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关于检察院和法院的级别尚不是很清楚)厅局级(地厅级)副职:

地级市(自治州、地区、行政公署)副书记、常委,人大副主任,政府副市长,政协副主席

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民政部救灾司副司长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属部门的副职: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重庆市财政局副局长等

副省级城市所属各具及各区县正职:大连市建设局局长等

省直属专科高等院校党委书记及校长

地级市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团省委副书记 县处级正职:

各县(县级市、地厅级市下属区、旗)党委书记,县(区)人大主任,县(区)长、政协主席

地级市所属各局正职:九江市公安局局长等

省(自治区、直辖市)厅级单位下属机构: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局长等

副省级城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副职:沈阳市卫生局副局长等

地级市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

团市委书记

县处级副职:

各县(县级市、地厅级市下属区、旗)党委副书记、常委,县(区)人大副主任,政府副县长,政协副主席

地级市所属各局单位副职:赣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省级城市各区(县)的下属机构正职:南京市玄武区卫生局局长

县级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团市委副书记

乡科级正职:

各乡(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乡长(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和党工委书记

各县(区)下属机构:富阳县公安局局长

县级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

团县委书记

乡科级副职:

各乡(镇)党委副书记、副乡长(镇长)

各县(区)下属机构:溆浦县民政局副局长

团县委副书记 注:

1.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官员待遇,但不具有行政级别,不属于公务员编制

2.政府各级官员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则行政级别升一级,比如省会城市的市委书记一般是省委常委所以为副省级

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行政级别是副省级别(受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双重领导,其司令员和政委由中央直接任命,兵团领导为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兼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第一书记和第一政委

4.副省级城市有: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济南、青岛、南京、杭州、宁波、厦门、广州、深圳、广州、武汉、成都和西安等共15个城市(副省级城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名之一,受省级行政区管辖,副省级城市的市长与副省长的行政级别相同)

准副省级城市:包括除上述的所有省会城市和国务院批准的唐山市、大同市、包头市、鞍山市、抚顺市、吉林市、齐齐哈尔市、无锡市、淮南市、洛阳市等十个市为“较大的市”

5.厅级以上包括厅级官员都是高级官员,其子女俗称“高干子女”。按例高级官员往往在退休的年龄要被调到相应级别的人大或政协机关担任领导职务,俗称“退居二线”

6.中共各级部门(组织部、宣传部等)本同同级政府各部门级别相同,但是一般组织部和宣传部的部长都为同级党委常委,所以比相应级别的政府部门高一个级别

7.党委和政委的区别:党委是一个机构,政委全称政治委员,政委是中国共产党保证党绝对领导军队的重要体制之一,由毛主席在1928年三湾改编创立的,支部建在连上。党委书记一般兼任本地区军区党委第一书记和国防动员委员会第一书记,但是第一书记没有什么权力,而第一政委相对就有比较大的权力(也有的说第一政委没什么实际的权力)。

8.比科级还小的行政俗称“股级”,如乡里的派出所所长等,村长没有行政级别也不是公务员。

9.香港和澳门为准国级,享有高度的自治权,立法和行政要报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备案,但是司法不需要经过两高的备案、完全自治(香港澳门的城市级别是小平同志定了,他认为要是香港澳门要是和直辖市一样是正部级城市的话,很容易导致内陆地方官员对香港澳门的指手画脚,不能体现自治,所以是国务委员级别,享受副总理待遇)

10.个人认为国家副主席不是国家级正职,因为在官方排名中国家副主席是排在中央书记处书记之后,所以并不是像很多地方写的为国家级正职,而是副职。个人认为中央书记处的国家级副职编制,尽管书记处第一书记是政治局常委兼任。书记的其他成为都是有其他职务的,中办主任是正部级,但是有由书记处书记兼任,并不是说中办是国家级副职,一个人的级别看他职务中级别最高的那个。(职位级别和个人行政级别不一样)

11.中央纪委书记排名在中央书记处书记之后的缘由是:官方对尉健行的官职排名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书记

12.团的组织一般排名都在同级党委和政府的下属机构之后:例如共青团吉安市委排在吉安市公安局之后,尽管都是正处级,团委一般只排在同级事业单位前比如排在妇联、报业集团前。

13.党委常委一般包括: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兼任省长(市长、县长),专职党委副书记兼任同级党校校长,纪委书记,常务副省长(市长、县长),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政法委书记一般兼任公安厅厅长(局长),省(市、县)军区司令或政委,省委(市委、县委)秘书长,省会城市党委书记、或者某个重要的城市或者区的党委书记,偶尔有统战部部长或工会主席、农工部长。一般人数在10-13人之间。而党委常委的排名除了第一位党委书记,第二位党委副书记兼行政首长,第三位专职党委副书记(也有兼任地方城市党委书记或者纪委书记的特例),后面的都是依据其在该地方担任常委的时间长短而定(也有因中央制定排名而定)。

14.关于军队中干部的级别:在这里就不提了,因为个人感觉军队和政府不同,军队都的绝对服从上级,很多都是中央军委直接领导

15.关于常委的一些问题,比如省(市)人大常委和省(市)政协常委是什么级别。我学校的党委书记也是省政协常委,但是一般人大和政协都俗称“二线”,在党内他是正厅级待遇。一般兼任人大常委或者政协常委的都有其他职务。

16.行政部门的行政首长和该行政部门的党组书记为同一级别,比如某司法厅厅长和该司法厅党组书记都为正厅级,不过依照目前的国情看,主要是两种:行政首长兼任党组书记或者是副书记,或者由行政首长的常务副职兼任党组书记。

17.有的博客把中央政法委的级别归为省部级正职,但是我认为中央政法委管理两高、公安、国安、司法等部门,两高是国家级副职(虽然宪法规定两高和国务院是同一个级别的),这不是有问题么!所以,中央政法委是国家级副职。18.有些干部的职务为副职,但是享受正职待遇,但也有些副职为正职级别:比如中组部副部长兼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部长

10.中国法学会是什么级别 篇十

在困难群体医疗保障问题上, 我们应首先明确“问题是什么”, 或者, 更确切的说是“问题有哪些”?笔者认为有两个关键问题要明确, 一是困难群体的概念和范围界定, 这是根本, 直接关系到所需资金数量和医疗保障水平的确定。二是困难群体急需的医疗保障内容有哪些, 以及优先提供的顺序问题, 这是关键, 直接关系到受助对象的主观感受和保障的可获得性。

面对上述两个问题, 答案是什么?一要合理界定困难群体范围和补偿标准, 积极探索支出型贫困测量方法。支出型贫困是指由于家庭成员出现重大疾病、子女就学、突发事件等原因, 导致家庭财力支出远远超出承受能力而造成的绝对生活贫困。由于这些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 无法享受低保, 实际处于社会救助的“夹心层”, 一旦遇到不测, 往往比低保户更困难。根据家庭支出而非个人经济收入水平界定困难群体的办法虽然复杂, 但公平性和有效性也是最高的。上海、南京、廊坊、镇江等地已经实施的支出型贫困救助制度的有益经验值得推广。二要增加向门诊大病医保付费的倾斜力度, 尤其要提高困难群体的门诊补偿比例。对于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来说, 长期的门诊医疗费用支出对其生活影响最大、直接感受也最明显。优先提高门诊医疗费用的补偿比例, 不但可以增强他们的“获得感”, 还可以减少“小病拖成大病”的人头数, 这也符合《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 (2015—2020年) 》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的基本原则。

11.中国警察警衔级别简史 篇十一

一般来说有八大警种:治安、刑警、交警、户籍、森警、武警(包括武警消防、武警黄金、武警水电、武警内卫、武警边防、武警特警、武警警卫等部队)、外事民警、乘警,新增有:网警、维和民警。

《警衔条例》规定人民警察的警衔设五等十三级:

一等:总警监、副总警监;

二等: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三等: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四等: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五等:警员:一级、二级。

对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二级警监以上是高级警官,三级警监、警督是中级警官,警司、警员是初级警官。

2、编制警衔

《警衔条例》第四条规定:“人民警察衽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编制警衔以人民警察的现任职务为主,兼顾担任现职时间和参加工作年限等条件,综合考核,评定警衔。

1)行政职务与警衔。《警衔条例》第八条规定: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部级正职为总警监;

部级副职为副总警监;

厅(局)级正职为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厅(局)级副职为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处(局)级正职为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处(局)级副职为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科(局)级正职为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科(局)级副职为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科员(警长)职为三级督至三级警司;

办事员(警员)职为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2)技术职务与警衔。《警衔条例》第九条明确规定,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

此外:中国警察系列警衔的标志分别是:

总警监:部级正职。总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一枚橄榄枝环绕一周的国徽。

副总警监:部级副职。副总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一枚橄榄枝环绕半周的国徽。

一级警监: 警监警衔标志由一枚银色橄榄枝和银色四角星花组成。一级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三枚四角星花。

二级警监:二级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二枚四角星花。

三级警监:三级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一枚四角星花。

警督警衔标志由二道银色横杠和银色四角星花组成。一级警督:缀钉三枚四角星花。二级警督:缀钉二枚四角星花。

三级警督:缀钉一枚四角星花

警司警衔标志由一道银色横杠和银色四角星花组成。

一级警司:缀钉三枚四角星花。

二级警司:缀钉二枚四角星花。

三级警司:缀钉一枚四角星花。

一级警员:缀钉二枚四角星花。

二级警员:缀钉一枚四角星花。

人民警察警衔设五等十三级,即:

1、总警监、副总警监;

2、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3、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4、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5、警员(一级、二级)。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1、部级正职:总警监;

2、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3、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4、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5、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6、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7、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8、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9、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10、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12.中国文化的核心逻辑是什么 篇十二

田景彪

今天,本人瞬间看了一篇文章里的一段话,它让我想并思考很多问题,经过逻辑的推敲,我总结了一个核心问题,并回答了该问题,问题如下:

“中国文化的核心逻辑是什么”。

首先,要回答这个问题,第一要了解中国文化,第二是中国文化的核心是什么,最后才是回答中国文化的核心逻辑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通常会有两种逻辑方式,本人试举例说明;第一是A到B 到C到D,然

A、B、C、D之间属于物理级别上的逻辑。第二是A到B,B蕴含有A、B,B到C,C蕴含有A、B、C,C到D,D蕴含有A、B、C、D,这时你会发现,第二种逻辑方式中的A,不管在哪个阶段都会存在。而中国文化的核心逻辑就是属于第二种逻辑形式。(由于需要长篇论述,可见近期拙作,在此不作深入讨论)

不管世界上有多少国家,它的文化多么的辉煌灿烂,终究逃不过两个文化发展模式,第一是“日神型”文化模式,第二是“酒神型”文化模式。中国文化发展模式属于“非酒神型”的文化模式,是“由外向内”的发展,这一文化发展模式正属于以上第二种逻辑,这就是“中国文化的核心逻辑”。同时这种文化发展模式最终回答了冯友兰先生之“为什么中国没有科学”一问。

13.中国三大鬼节分别是什么时候? 篇十三

中国有三大鬼节:清明、中元、寒衣。农历七月,中国习俗上称它为鬼月,谓此月鬼门关大门常开不闭,众鬼可以出游人间。

1.清明节

清明要上坟,同时有踏青的习俗。以前清明也叫寒食节,曾长达百日,曹操改为一天,唐改为清明前三天,所有火都得灭,出寒食后,从宫中传出新火。

清明还要插柳枝,戴柳条帽,放风筝,荡秋千。

2.中元节

中元(七月十五)本是民间祭祖的日子,后定为地宫圣诞,而地宫掌管地狱之门,这一天地宫打开地狱之门,也是地狱开门之日,已故祖先可回家团圆,因此又是鬼节,是中国三大冥节中最重要的一个,设有道场,放馒头给孤魂野鬼吃,这一天要祭祖、上坟、点荷灯为亡者照回家之路。道观举行盛大法会祈福吉祥道场,内容是为死者的灵魂超度。

佛教这一天是盂兰盆会的日子,内容也是为亡灵超度,盂兰本意是解放倒悬,来自目连救母的故事。

3.十月朝

每年农历十月初一,谓之“十月朝”,又称“祭祖节”。为送寒衣节。 亦称冥阴节,这一天,特别注重祭奠先亡之人,谓之送寒衣。与春季的清明节,秋季的中元节,并称为一年之中的三大“鬼节”。为免先人们在阴曹地府挨冷受冻,这一天,人们要焚烧五色纸,为其送去御寒的衣物,并连带着给孤魂野鬼送温暖。十月初一,烧寒衣,寄托着今人对故人的怀念,承载着生者对逝者的悲悯。 同时,这一天也标志着严冬的到来,所以也是父母爱人等为所关心的人送御寒衣物的日子。

禁忌事项

凡属送给死者的衣物、冥钞诸物,都必须烧焚,只有烧的干干净净,这些阳世的纸张,才能转化为阴曹地府的绸缎布匹、房舍衣衾及金银铜钱。只要有一点没有烧尽,就前功尽弃、亡人不能使用。所以十月一日烧寒衣,要特别认真细致。这种行动虽然看来好笑,却也反映了生者对亡人的哀思与崇敬,属于一种精神上的寄托。

汉族民间送寒衣时,还讲究在十字路口焚烧一些五色纸,象征布帛类。用意是救济那些无人祭祖的绝户孤魂,以免给亲人送去的过冬用物被他们抢去。

焚烧寒衣,有的地方在亡者坟前进行,讲究在太阳出山前上坟。有的地方习惯在门前焚烧祭物。雁北许多地方及晋中的平遥等县,傍晚妇女要在门外放声大哭。临县旧日传有一诗:“粘纸成衣费剪裁,凌晨烧去化灰埃。御寒泉台果否用?但闻悲声顺耳来!”既描述了送寒衣的情景,又对其传说效应提出了质疑。儿女们守孝,穿三年孝服。孝满之年的十月初一日换穿常服。先人的迁坟合葬等仪式,汉族民间也总是习惯在十月一日进行。

14.中国元旦的由来是什么 篇十四

中国最早称农历正月初一为元旦,元是初、始的意思,旦指日子,元旦合称即是初始的日子,也就是一年的第一天。正月初一从哪日算起,在汉武帝以前也是很不统一的。因此,历代的元旦月、日也并不一致。夏朝的夏历以孟喜月(元月)为正月,商朝的殷历以腊月(十二月)为正月,周朝的周历以冬月(十一月)为正月。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又以阳春月(十月)为正月,即十月初一为元旦。从汉武帝起,才规定孟喜月(元月)为正月,把孟喜月的第一天(夏历的正月初一)称为元旦,一直沿用到清朝末年。但这是夏历,亦即农历或阴历,还不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元旦。

公元19,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的统治,建立了中华民国。为了行夏正,所以顺农时,从西历,所以便统计,民国元年决定使用公历(实际使用是19),并规定阳历(公历)1月1日为新年,但并不叫元旦。

今天所说的元旦,是公元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决定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同时,也决定采用世界通用的公元纪年法,并将公历1月1日正式定为元旦,农历正月初一改为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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