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救助工作计划(精选4篇)
1.区民政局救助工作计划 篇一
区民政局工作要点
2013年,我区民政工作将按照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对民政工作指示要求,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继续围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的总目标,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着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升能力、创新服务、加快发展,努力顺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切实履行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的职责,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人民幸福作出更大贡献。
一、建立多层次的救助福利体系,着力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标准化,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一是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在巩固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成果的基础上,加大低保家庭定期走访核查工作力度,坚持区、镇(街)、村(居)三级复核相结合,区、镇(街)抽审与村(居)自审相结合,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建立低保边缘群体和特困群体的帮困机制,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发展。开展特困群体的临时救助,实施低保提标扩面工作,全面提高农村低保对象的救助标准,努力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根据物价涨幅情况,及时启动物价上涨动态补贴机制,确保困难群众生活不受影响。
二是保障困难老年人生活。进一步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增长机制和城市“三无”老人供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城乡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力争通过努力,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70%。
三是加强防灾减灾工作。修改完善镇街、村居《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新培育2-5个防灾减灾示范村(社区)。综合利用农村、社区公共设施及其他公共场所,采取确认、修缮、新建等方式,建设城乡避灾场所。通过开展“消防进(村)社区”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村)居民的日常防灾减灾能力。
四是加快推进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建设。有效落实老年优待政策,着重对尊老金发放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保证及时增减数据的准确性,确保尊老金有序发放到位。巩固和落实孤儿养育标准增长机制,提高孤儿养育水平。积极创办福利企业,着力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继续推行对城乡低保对象、“五保三无”、重点优抚对象等民政对象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政策。
二、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多元化社会投入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加快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高标准建设泰州社会福利院,强化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并运用其辐射作用,带动镇街敬老院、老年公寓规范化建设,2013年,力争养老机构床位数增长15%以上。
二是开发居家养老服务功能。研究制定切合我区实际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规范,充分发挥居家养老基础性作用,探索日间照料室运行模式,在每个街道选择1个社区开展试点工作,并逐步在全区进行推广。积极做好省级、AA级、AAA级等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站评估验收准备工作。对“电子保姆”安装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健全完善相配套的社区服务制度,运用其信息网络平台,开展社会化、市场化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人员参加省万名养老护理员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快养老服务人员素质及基本技能的培养,促进全区养老服务行业水平的提升。
三是完善镇街、村居老年活动中心运行机制。继续推行“以奖代补”的激励举措,积极引导专业社会组织参与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努力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三、落实优待抚恤政策,扎实推进双拥工作。
积极贯彻落实新的《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烈士褒扬条例》,加强优抚和安置政策创制,更好地保障优抚对象和退役士兵权益,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
一是完善优抚对象保障机制。积极开展走访慰问和“一助一”帮扶活动,继续完善“政策照顾、小病补助、大病互助、重病救助、慢性病疗养”五位一体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
二是加大符合安置政策退役士官的安置力度。提高安置岗位质量,确保安置率达100%。精心组织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在确保学员“双证”获取率、就业率达标的基础上,着力提高培训质量和退役士兵的就业能力。
三是拓展和丰富优抚对象精神抚慰举措。及时调整提高抚恤补助标准,建立重点优抚对象春节、“八一”等重大节日慰问制度,把对优抚对象的慰问关心制度化、常态化。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逐步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
四、推进社会管理方式创新,提升促进和谐发展的能力。
全面打造与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对接的网格化的更加有效的以房管户、管人、管单位的基层社会事务工作平台。
一是完善社区管理体系。优化社区规模布局,按照“走向合理、界线分明、规模适度”和2000-3000户设置社区规模的要求,做好涉农街道和九龙、罡杨、苏陈等镇新建小区的组建工作。继续在全区推行建立“一委一居一站一办一校”组织架构,全面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以创佳评先、达标考核为抓手,过堂式推进。
二是健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区服务体系。探索试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逐步实行“费随事转、事费配套”,解决社区人少事多、工作经费不足的矛盾和问题。
按照适应发展普惠式社区服务的新要求,加快建立“三社联动”机制,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会工作人才为支撑,着力推动社区各类服务主体建设,进一步健全多元开放的社区服务网络。围绕实施民生幸福工程,将社区服务对象从以困难弱势群体为主扩大到面向社区全体居民,将社区服务内容从以政府公共服务、公益性福利性服务为主拓展为政府公共服务与居民自助互助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便民利民服务相结合,开展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的普惠服务,努力实现“劳者有其岗、少者有其学、病者有其医、弱者有其助、居者有其屋、生者有其保、诉讼有其援、义者有其奖、老者有其养”。
三是构建社区建设保障机制。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坚持公开招聘、适时补充,严格把好社区工作者素质关。进一步强化教育培训,着力提升社区工作者管理、服务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激发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的热情。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探索建设志愿者注册登记、评先激励机制,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社区志愿者人数达到本社区居民总数的10%以上。规范社区建设经费的使用,会同财政部门督促镇街(园区)将社区工作经费、人员报酬以及服务设施建设经费、社区信息化建设经费等纳入镇街(园区)财政预算。
五、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能力。
进一步深化村(居)务公开,完善基层民主自治长效监督机制,定期对村居开展巡查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在全区各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区推行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机构和机制。加大政府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制定和推广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继续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依法做好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加强地名文化建设,提高地名公共服务水平。巩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成果,打造婚姻登记服务优质品牌。做好清明期间文明安全祭扫和宣传工作,推进绿色殡葬,倡导生态殡葬和健康文明祭扫方式。积极推进殡葬行业改革,拓展殡仪服务内容,提高殡仪服务水平。
六、夯实发展基础,大力推进现代民政建设。
加快构建“民生之政”,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大力推进现代民政建设,在海陵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征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是积极打造现代民政人才队伍。以社会工作人才为主体,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统筹推进民政领域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人才、防灾减灾人才、社会组织人才等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基层一线民政人才培养。
二是弘扬民政文化。海陵民政事业已经进入转型升级、率先发展的关键阶段,要进一步弘扬双拥文化、社区文化、孝道文化、慈善文化等民政文化,把文化建设渗透到民政工作的方方面面,贯穿于构建“民生之政”的全过程,用先进的民政文化引领海陵民政事业率先发展。
2.区民政局工作情况汇报 篇二
近年来,我区民政工作在区委、区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民生保障改善”战略目标和“稳中求进、进中求好、积极有为、走在前列”的总要求,注重基层需求,强化服务功能,突出社会管理创新,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民政工作的基本职能及面临的新要求
民政工作内容广泛,涵盖社会保障、社会管理、政权建设等,有3大方面、6个组成部分、20多大项、100多小项。按照年初召开的十三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及第十七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要求,“十二五”时期,要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加快推动传统民政向现代大民政转型发展。简单地说,就是将新时期民政工作的基本职能及要求概括为“一统四分”,一统即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四分”即支撑骨干的四大支柱:保底作用、基础作用、支持作用、支撑作用,这个构架体现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政事业发展的基本方略。
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即在继续履行好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生活职能的同时,创新社会管理,加大社会开放度、增强社会透明度、扩大社会参与度,有效聚合全社会的人力、物力、资源,肩负起向社会公众服务的新职能,当好社会建设中的骨干,推动传统民政向现代大民政转型发展。
省委书记将现代“大民政”归纳为四个大,即“大视野、大服务、大格局、大平台”,具体来说就是开放大视野,实现由传统的社会治理向现代文明社会的管理要求转变;拓展“大服务”,实现由保底型保障向发展型保障的转变;建设“大格局”,实现由参与社会建设向在社会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的转变;建立“大平台”,实现由部门动员向社会动员的转变。通过这四个转变,充分发挥民政工作的保底、基础、支持、支撑作用。一要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发挥民政的保底作用,着力完善减灾救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制度安排,努力提高受灾群众、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改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状况,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要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努力发挥民政的基础作用,着力推进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要围绕国防和军队建设,努力发挥民政的支持作用,贯彻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加快形成优待原则充分体现、优待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新局面。同时还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四要围绕提供和强化社会服务,努力发挥民政的支撑作用,通过提升区划地名、边界治理、殡葬管理、儿童收养、婚姻登记、移民安置等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基本社会服务城乡统筹、公平均等、供给均衡。
二、我区民政系统基本情况
民政局内设5个科室:办公室、救灾救助与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科、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科、优抚安置科(双拥办)。与局合署办公的事业单位4个:移民办、殡葬管理所、残疾人集中就业管理办公室、民政事务中心(内含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婚姻登记处、地名办)。
下属事业单位5家:大同公墓总管理处、干休所、陈寿昌烈士纪念馆(烈士陵园)、第二福利院、九龙福利院。企业性质单位1家:福利关怀院。
三、20xx年全区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及进展情况
20xx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民政局牢牢把握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根本,创新管理,突出重点,破解难题,大力推进民政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的突破。重点抓好并完成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探索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按照“十二五”全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到“十二五”末实增床位1800张的工作任务,大力推进镇(街道)养老机构改扩(迁)建工程;大力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机构政策性综合保险工作和“养老服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上年半完成情况:城区养老机构一期工程即将完成主体机构建设,�势终蚓蠢显呵�建工程列入镇政府实事工程,其他各镇(街道)养老机构改、扩建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之中。全区9家养老机构首次实施政策性综合责任保险工作,参保费用50346元,养老机构参保率100%。2.完成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组建及启动工作,整合资源合理定位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的作用与功能,同时指导各镇(街道)组建养老服务中心。上半年完成情况:全区共有17家居家养老(老年人)近年来,我区民政工作在区委、区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民生保障改善”战略目标和“稳中求进、进中求好、积极有为、走在前列”的总要求,注重基层需求,强化服务功能,突出社会管理创新,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民政工作的基本职能及面临的新要求
民政工作内容广泛,涵盖社会保障、社会管理、政权建设等,有3大方面、6个组成部分、20多大项、100多小项。按照年初召开的十三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及第十七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要求,“十二五”时期,要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加快推动传统民政向现代大民政转型发展。简单地说,就是将新时期民政工作的基本职能及要求概括为“一统四分”,一统即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四分”即支撑骨干的四大支柱:保底作用、基础作用、支持作用、支撑作用,这个构架体现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政事业发展的基本方略。
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即在继续履行好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生活职能的同时,创新社会管理,加大社会开放度、增强社会透明度、扩大社会参与度,有效聚合全社会的人力、物力、资源,肩负起向社会公众服务的新职能,当好社会建设中的骨干,推动传统民政向现代大民政转型发展。省委书记将现代“大民政”归纳为四个大,即“大视野、大服务、大格局、大平台”,具体来说就是开放大视野,实现由传统的社会治理向现代文明社会的管理要求转变;拓展“大服务”,实现由保底型保障向发展型保障的转变;建设“大格局”,实现由参与社会建设向在社会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的转变;建立“大平台”,实现由部门动员向社会动员的转变。通过这四个转变,充分发挥民政工作的保底、基础、支持、支撑作用。一要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发挥民政的保底作用,着力完善减灾救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制度安排,努力提高受灾群众、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改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状况,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要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努力发挥民政的基础作用,着力推进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要围绕国防和军队建设,努力发挥民政的支持作用,贯彻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加快形成优待原则充分体现、优待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新局面。同时还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四要围绕提供和强化社会服务,努力发挥民政的支撑作用,通过提升区划地名、边界治理、殡葬管理、儿童收养、婚姻登记、移民安置等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基本社会服务城乡统筹、公平均等、供给均衡。
二、我区民政系统基本情况 民政局内设5个科室:办公室、救灾救助与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科、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科、优抚安置科(双拥办)。
与局合署办公的事业单位4个:移民办、殡葬管理所、残疾人集中就业管理办公室、民政事务中心(内含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婚姻登记处、地名办)。
下属事业单位5家:大同公墓总管理处、干休所、陈寿昌烈士纪念馆(烈士陵园)、第二福利院、九龙福利院。企业性质单位1家:福利关怀院。
三、20xx年全区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及进展情况
20xx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民政局牢牢把握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根本,创新管理,突出重点,破解难题,大力推进民政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的突破。重点抓好并完成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探索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按照“十二五”全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到“十二五”末实增床位1800张的工作任务,大力推进镇(街道)养老机构改扩(迁)建工程;大力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机构政策性综合保险工作和“养老服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上年半完成情况:城区养老机构一期工程即将完成主体机构建设,�势终蚓蠢显呵�建工程列入镇政府实事工程,其他各镇(街道)养老机构改、扩建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之中。全区9家养老机构首次实施政策性综合责任保险工作,参保费用50346元,养老机构参保率100%。2.完成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组建及启动工作,整合资源合理定位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的作用与功能,同时指导各镇(街道)组建养老服务中心。上半年完成情况:全区共有17家居家养老(老年人)服务中心,53家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站,共配备245名居家养老服务员,为661名(困难高龄)老人提供家政服务、健康服务、生活照料、精神慰籍等服务,且为835名高龄、空巢、独居老人提供结对服务,支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53.77万元。为6262位高龄老人发放津贴171.44万元。3.认真贯彻《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办法》,提升福利企业管理服务水平,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确保福利彩票发行安全、健康,力争完成全年福利彩票销售5500万目标。
上半年完成情况:全区现共有福彩销售网点39家,完成销售1904万元,创收各级公益金666万元。福利生产稳定,全区35家福利企业共安置残疾人1100人。
(二)着力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重点确保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及有效解困。
1.加强低保规范化建设,完善低保动态管理运行机制,确保困难对象应保尽保。
上半年完成情况:以“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为契机,开展了低保对象摸排工作,并配合国家审计署开展低保资金审计,完成了低保资金审计基础信息与数据的录入。全区有512户家庭(664人)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月补差金额467.92元,比去年同期提高76.81元;619户家庭(844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月补差金额473.5元,比去年同期提高153.23元,累计支出最低生活保障金371.69万元。此外,还有565名残疾居民和135名70岁以上农村低保老年人享受了生活补助,分别发放生活补助金13.48万元和2.94万元。至5月底城乡低保新增282户378人,退出336户478人,实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
2.深化医疗救助工作,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即时结报管理平台,提高医疗救助效率。
上半年完成情况:全区有4418人次获得医疗救助,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39.57万元,平均每人次救助316元,其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三类救助对象(包括低保证、扶助证、重度残疾人救助证)享受即时医疗救助2500人次,救助金额共计20.61万元。
3.实施社区小额临时救助运作模式扩面工作,进一步提升临时救助的及时、有效性;研究修订完善临时救助办法和困难助学办法,力争在帮助特殊群体解决“因病致贫”等问题上有突破;建立完善困难群众物价补贴联动机制;进一步做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贯彻市慈善促进条例,加强和促进慈善组织管理。
上半年完成情况:完成了《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的修订起草工作;初步制定了我区困难群众家庭子女助学帮困政策及补助标准方案;制定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特殊人群救助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完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甄别、救助、救治、返乡、安置等为一体的工作体系。截至5月底,全区共有727户(人)次家庭得到临时救助,救助资金达83.47万元,其中小额临时救助132人次,支出救助资金3.49万元;212户困难家庭(424人)领取《社会扶助证》;926人享受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发放生活保障金为171.69万元;642户、733名困难老人享受了每月100元生活补助,发放困难老人生活补助金累计37.62万元;为2517名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62.67万余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2人次,共支出流浪乞讨救助金121万元(含精神病患者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支出)另外,上半年还深入开展其他各项解难帮困活动。元旦、春节期间,全区共帮扶、救助各类困难对象5823(户、人),发放困难补助金(慰问金)873.45万元;“365关爱行动”中继续为100名困难学子发放助学红包共计5万元;协同市第六医院开展白内障复明行动,完成了142名困难群众白内障手术初检工作;会同区商务局、tcl集团、国贸家电开展“扶贫工程”,为1400余户低保和社会扶助证家庭发放每户价值1000元的电器购买优惠券;及时调整了精简职工及定期定补救济对象补助标准。4.不断强化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大力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实现从灾后救助向防灾、减灾并重的综合能力建设转变;开展村(社区)级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信息员网络队伍。
上半年完成情况:组织人员对全区的避灾中心(点)进行了专项检查,补充应急救灾物质;进一步完善了全区各村(社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更 新了自然灾害统计报表;对全区镇(街道)、村(社区)的灾害信息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在“5・12”防灾减灾日,开展“弘扬防灾减灾文化、提高防灾减灾意识”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万余册;召开了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现场观摩会议,白龙社区、曙光村、沿山村被授予“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至此,我区拥有了5个国家级、3个省级和16个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75个避灾中心(点);今年另外推荐了城东社区等9个村(社区)为市级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单位,并在全区排查出17户农村困难群众家庭亟需危旧房修缮,修缮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三)着力夯实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基础,重点深化“全域城市化”背景下城乡社区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
1.深化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破解新建社区管理难、新居民融合难等突出问题的新方法、新举措;探索完善农村社区建设规范化体制机制,以村社区服务中心为平台,拓展功能,提升公共服务全程化代理和“一站式”办理效益;进一步跟踪指导银凤社区“一委、一会、一中心”的农村新社区工作运行模式,探索“一核多元,点片互联,纵横结合,分类引导”的农村社区工作机制;在抓好社区自治、社区服务基础上,抓好“一社一品”建设,形成各具特色的社区品牌;繁荣社区文化,组织展示区社区文化风采。上半年完成情况:召开了20xx城乡社区建设考核评定会,并联系我区城乡社区发展实际,修改了20xx年镇、街道城乡社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有效促进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提出了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管理理念,并起草了实施方案,拟将镇(街道)、社区、片区依次分为大、中、小网格,组建网格员队伍,使管理服务延伸到每家每户,将社区由服务型向城市管理型转变;创建了涵盖社区各项管理和服务业务的14个社区综合电子政务平台,推动社区服务队伍、服务人员、服务对象信息数字化;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和社区文化宫达到全覆盖,积极推广居民和好屋、残疾人日托中心等多种服务载体,进一步实现居民自治、自助、自教、自我服务功能;通过走访调研、收集梳理、征求意见,起草农村社区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编写完成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手册和光明等四个农村社区建设示范村经验材料。
2.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大培训”工作,及时开展“回头看”活动,努力形成“对象广泛、内容丰富、科学实用、方式多样”的村委会干部培训长效机制;积极研究探索我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新思路新途径,完善村干部考核制度、加强竞职承诺监督,努力排查可能影响下一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顺利进行的各种不利因素。
上半年完成情况:深化村务信息电视公开工作,顺利实现一季度、二季度电视与传统村务公开“时间及时、内容到位”;认真开展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回头看”活动,同时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展省级民主法制村创建工作,积极开展针对性更强的村级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各项制度的监督指导工作,筹备下半年农村基层干部大培训。
3.强化制度及保障,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城乡社区建设整体水平。在各镇(街道)进一步落实相应工作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提高经费保障标准;加强社工队伍能力素质培养。进一步建立健全区、镇(街道)二级培训网络,着力办好各类社工素质培训班;积极推进村社结对、新老社区结对,继续开展城乡社工相互挂职交流等,加快城乡共融和全域城市化步伐。
上半年完成情况:按照区委办39号文件5%递增机制,会同区财政局发放了20xx年增补经费和20xx年预发70%的城市社区事业保障经费、农村社区服务管理补助经费,共计2292万元;先后组织举办了城乡社区信息员培训,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职称考试培训等;先后分两批派社区干部异地挂职交流学习;落实提高社工工资福利待遇,目前我区城乡社工人均年收入3.4万元,比上一平均增加4100元,增幅为13.71%;强化社区工作者激励机制,连续两年在专职社区工作者中考核录用事业干部。
4.创新完善社会组织管理机制,指导督促有条件的镇(街道)成立社会组织联合;加强分类指导和典型示范,城市社区重点抓好社区服务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新建社区及农村社区重点抓好社区管理类、融合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加快推行网上年检;着力引导、发挥社会组织在协调和解决村、社区各种利益冲突,提供社会公益性服务等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
上半年完成情况:启动了社会组织党建及专用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并在6月底成立了区社会组织促进会。新增注册登记社会团体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家,变更登记社会组织5家,现有社会团体9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41个;完成了全区社会组织20xx年 年检工作。
(四)着力巩固军民融合式发展的社会氛围,重点提升优抚安置保障服务水平。
1.进一步提高优抚保障水平,不断完善优抚保障政策,着重做好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工作;完善优抚对象数据库建设,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一站式”即时结算保障体系,全面实现医疗保险、补助、救助、减免“四位一体”。
上半年完成情况:向342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今年第一季度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共8.5万余元;向重点优抚对象1750人次发放优抚金共187.5万元;向303人发放春节一次性慰问金共45.45万元;向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2554人次发放老年生活补助金13.19万元;向65名在职伤残军人发放抚恤金共30.9万元;向12名“三属”发放全年一次性补差共5.6万元;向26名在职6级以上残疾军人和烈属发放春节慰问金共1.56万元。全区有195名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范围,占应纳入人数的100%,医疗补助5587人次,金额为24.73万元;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险、补助、救助、减免实现四位一体;我区部分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人员信息录入了全国优抚数据库。2.认真贯彻新修订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完善免费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增加承训机构;进一步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和复员干部接收安置工作,及时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积极稳妥地做好军休干部房改工作;扎实做好涉军群体稳定工作。
上半年完成情况:今年我区共接收退役士兵96名,其中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95名,转业士官1名。15名退役士兵办理了复工、复职、复学手续;进一步完善了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机制,根据退役士兵切实需求增加了汽车驾驶、汽车维修、物流师、数控车床等多个培训项目,目前共有47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在此基础上今年还同多家用人单位联系,提早在我局张贴了招聘信息,为招聘单位提供面试场地,进一步提高了退役士兵就业机率。
3.制订新一轮双拥工作目标,加强基层双拥工作,创新双拥工作机制,以建军85周年为契机,推动双拥工作新发展。
上半年完成情况:扎实开展了驻镇部队春节走访慰问及相关拥军活动,支出慰问金45万元;在各镇、街道成立双拥工作专职机构,重视解决驻镇部队实际困难,并首次向市双拥办申报“省级双拥模范区”;完成了朱枫烈士生平汉白玉雕塑和烈士陵园的整修,并配合开展整修工程的审计协调工作;圆满完成了市清明祭扫革命烈士活动仪式,祭扫人数大幅增加。
(五)着力发展民政事务管理,重点确保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1.要全面完成钦寸水库第一水平年移民安置任务,按要求适时启动第二水平年移民安置工作;加大移民创业致富工作支持力度,认真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和小型水库移民解困工作项目实施。上半年完成情况:在全市率先启动了钦寸水库第一批移民建房工作,104人37户移民建房率已达100%;为1182名大中型水库移民发放后期扶持直补资金累计381.84万元,为524名区管水库移民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金共计26.2万元;妥善处理了滩坑水库移民有关自留地分配、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发放等问题的信访事件。
2.充分利用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加强地名管理标准化建设;重新修订《区地名管理实施细则》,完成与毗邻乡镇(街道)平安边界协议书的签订。
上半年完成情况:全区第二次地名普查顺利通过省级验收,相关普查成果已上报省普查办,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已着手展开;启用了各镇(街道)地名证明专用章,将出具地名证明的权限下放至各镇(街道);启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篇)编纂工作,完成了县、乡两级词条的编纂;逐步开展了毗邻县(市、区)平安边界互访,已完成对北镇线的界线年检及xx区的走访工作,毗邻镇(街道)平安边界协议书起草完毕,目前正在签订中。
3.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做好公共墓地建设和布局规划的编制工作,在做好调研的基础上,细化实施我区殡葬惠民政策;加快殡仪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深入开展殡仪服务单位规范化建设和行风建设活动,加强殡葬执法监管,不断提高殡葬服务和管理水平。
上半年完成情况:今年1月1日起实施惠民殡葬政策,遗体接运、遗体停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殡仪基本服务项目、入葬生态墓地和有山村社员认购骨灰墓费用均由政府买单,并于4月起实现普通骨灰盒普惠。上半年我区减免上述各项费用78.99万元,政策惠及821人;经营性公墓绿化苗木7500余株,投入绿化资金5万余元,累计种植苗木22.55万余株,墓区绿化覆
盖率达90%以上;大同公墓投入改造资金10万余元,新建了一批花坛葬,历年累计投入墓园改造资金947.66万元;今年1至5月份,全区共死亡704人,火化遗体701具(其中3具外省户籍人员按规定到原籍地进行火化),火化率及火化覆盖面继续保持100%;完成了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庄丽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在庄市、骆驼片区建造一所关怀院”的重点件办理工作。
4.依法做好婚姻收养登记工作,开展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创建工作,提升配套服务水平,积极拓展婚姻公共服务内涵。
3.区民政局半年工作总结 篇三
1、圆满完成雪中送炭工程。为健全和完善对失地农民、因病返贫、重度残疾等特困、特殊群体常态的帮扶机制和灵活的解困机制,在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并下发《区困难家庭生活救助暂行办法》和《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对民政重点救助对象和特殊困难家庭给予适当生活救助,在常态救助上扩大面积,在临时救助上提高标准,实现常态救助人文化,临时救助规范化。“雪中送炭”工程于6月1日起实施,端午节共救助重点救助对象3015户,每户300元,计90.45万元,低保边缘户3500户,每户200元,计70万元,合计救助160.45万元。
2、养老助老工程有序开展。结合市18140工程,20xx年,在3个街道24个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草拟了《区居家养老试点实施方案》,调研考察了庐阳德泽养老、社家养老、琥珀街道民生服务社和包河区2460信息平台,召开了居家养老信息平台论证会。大力支持“太阳湾老年公寓”等社会福利机构养老事业发展,积极主动与太阳湾老年公寓对接,老年湾公寓于5月顺利开工。
3、小区管理服务工程配合良好。配合住建局搞好项目工程,按时完成分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强化对物业公司的监管,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区服务的新模式。
二、和谐社区建设增添新举措
1、打造“老少活动家园”。今年,为了满足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与学习需求,在26个社区打造“老少活动家园”,旨在为社区适龄儿童、流动儿童提供课外学习活动场所,为老年人提供文体康乐活动场所,为失业人员、再就业人员提供学习培训活动场所,为社区其他居民提供文化生活活动场所。通过“老少活动家园”建设,将各社区原有的“亲子家园”、“四点半课堂”、“老年学校”、“图书阅览室”等服务场所的设施、人员进行有效整合,统一管理。市、区将配套一定经费进行项目补助。
2、继续开展标准化示范社区创建。继续开展标准化示范社区创建活动,3月份,20xx年度8个标准化示范社区创建单位通过市民政局的验收,5月,嘉和苑社区和安农社区确定为20xx年市级标准化示范社区创建单位,分别从组织队伍、规章制度和阵地设施“三大模块”开始进行建设工作。同时按社会管理创新要求,在两年内打造15个市级标准化示范社区、40个区级标准化社区。
3、继续深化街居管理体制改革。以推进网格管理信息化为切入点,以特色化服务为抓手,进一步做实居民自治,提升社区精细化管理水平和社区服务品牌亮点。
三、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迈开新步伐
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上半年,全区社会组织已发展到11家,其中社团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家。备案社区社会组织61家。截至今年6月,经我区核准登记备案的社会组织共380家,其中社会团体2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18家,社区社会组织242家,涵盖文化、卫生、体育、综治、教育、社会福利等领域,在做好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或注销登记等常规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做好省民政厅交办的社会组织评估试点工作。在西园和五里墩街道开展社区社会组织试点,探索社区社会组织管理新模式。老年协会、老年体协等社会组织主动作为,积极工作,较好发挥了协会为民服务、桥梁纽带和组织协调的作用。
四、社会福利和救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1、医疗救助及时有力。截止目前,省市下拨资金280万元,区财政实际配套86.4万元,1-6月共救助468人次(城市347人次,农村121人次)计275.94万元(城市205.39万元,农村70.55万元)。我区六十年代精简下放职工的标准,由原来的209元/月上调到309元/月,分散和集中供养供养五保标准由原来的6240元/年上调到6960元/年,位于全省第一,1-6月共发放农村分散五保资金42.97万元,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1.48万元。
2、完善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及时成立减灾工作委员会,大力开展“5.12”国家减灾日全民减灾宣传普及教育,提高居民减灾意识,8个社区申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五、双拥优抚工作实现新突破
积极推行“以自谋职业为主,多形式安置为辅”的安置政策。认真做好20xx年冬季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累计接收冬季退伍士兵211人,需要安置的共计193人。发放“两参”人员补助金21.6万元、伤残军人伤残金156.5万元,定恤定补金12万元,免费发放400余张优抚对象明白卡,让优抚对象了解掌握优抚政策和优待抚恤标准,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为335名随军家属发放随军家属未就业补贴33.5万元。共390名义务兵家属将按照每人7486元的标准领取优待金,为46名现役军人发放立功奖励金7万元,向市民政局争取资金200万元用于发放病故军人一次性抚恤金。全区85家驻区单位被评为“20xx年度市双拥合格单位”。为我市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做出了积极贡献。
六、民政社会事务管理呈现新态势
1、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婚姻登记窗口规范化建设,提高登记员业务能力,提高办理效率,增强社会服务功能,1—6月共办理结婚登记3871对,离婚763对,补办证件345对,出具未婚证明6921件,出具婚姻状况742对,登记合格率达100%。婚姻登记处获市民政系统首批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并积极开展全国婚姻登记3A等级管理创建工作。
2、规范公墓管理。为确保清明节祭扫工作平安、文明、有序、和谐,制定了《区20xx年清明节安全祭祀工作方案》,建立了应急值守制度,实地察看各墓地及周边的消防安全设施、易引发火灾部位,检查各类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齐全、完好有效,确保了清明祭祀工作的安全、稳定和圆满。完成对南岗鸡鸣山公墓检查和整改督促工作。
3、行政区域界定工作。对经开区和政务区范围内的社区社会事务进行调查摸底,重点对包河区、经开区与我区区域调整和移交事宜进行调研和征求意见,并上报市局。
4.区民政局行风建设工作汇报 篇四
一、做好二级联动文章,建立抓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行风建设是一项系统、持久的工程,需要长抓不懈。工作中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督查,建立区、公司(社区)二级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保证了行风建设常抓常新和持久深入的发展。
(一)加强领导,做到行风建设层层有人抓、有人管。区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并在局办公室设立行风建设办公室,负责对行风建设具体工作进行安排、调度、检查。各二级单位由民政助理负责检查行风建设的具体落实,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二级单位具体抓的工作网络,做到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了行风建设有组织、有领导和健康有序地开展。
(二)明确责任,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年初,民政局召开会议,具体研究行风建设工作,根据上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逐一列出整改方案,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具体分工,把责任落实到人。将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实现行风建设与民政业务的良性互动。
(三)强化督查,推动行风建设的深入开展。每个季度,局行风建设督查小组,都要对局机关各科室、二级单位进行行风督查,具体做法:一是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召开座谈会,召集有关单位负责人商讨基层对民政工作的意见。三是向社会各界公布行风监督电话,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建立动态督查机制,防止和杜绝行业不正之风。
二、做好三个文章,形成抓行风建设的整体合力。
创新抓行风建设方式,改变就行风抓行风的办法,将行风建设与中捷现在开展的“厚德”教育活动、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和争创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标兵活动结合起来,形成“靠活力抓行风,以行风促活动”的良好局面,是我们行风建设的重要方法。
(一)把行风建设与厚德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厚德教育是中捷产业园区根据当前形势提出的一项重要活动。厚德教育是一个重要方向,就是要提高干部职工的素质,增强为民服务的能力,我们在厚德教育活动中把行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存在的问题作为整改工作重点,明确责任人,制定整改方案,限时整改,纠正和防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提高了民政系统的行风建设水平。
(二)把行风建设与正风肃纪专项活动结合起来,努力树立勤政廉洁的良好形象。针对工作中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制定具体措施,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中。特别是救灾款发放、抚恤金补偿费、低保资金发放等专项资金,全部做到专款专用,急款急用,不出现任何违反纪律规定,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三)把行风建设与争创文明科室、先进个人活动结合起来,切实发挥表率作用。近几年,我局把争创文明科室评先同行风建设结合起来,要求每一名机关干部都按照评先要求,转变观念,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人人争先。同时我们采取措施,对群众反映态度生硬,吃拿卡要等问题,发现一次罚款100元,违反二次罚款200元并取消文明科室、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通过活动的开展,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争先创优的积极性,改善了服务,促进了工作开展,发挥了表率作用。
三、做好政务公开文章,努力建设阳光民政。
我们针对民政工作与群众联系最密切,而且政策性、法规性都很强的特点,以深化政务公开为突破口,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实现了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形象,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满意。
(一)深化政务公开。按照“全面落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突出公开重点,进一步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一是规范公开内容。把民政工作的职责范围、办事程序、政策规定、收费标准、服务时限在局公开栏内进行公开,并设立热线电话接受群众咨询。二是创新公开方式。将直接面向群众的基层单位作为民政部门行风建设的创新公开方式,设立办事窗口,将有关政策规定、办事程序、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进行公开。有效的为群众解决了难题。三是突出公开重点。公开过程中注重突出重点,特别是一些群众比较关注的问题,如城乡低保的有关政策,退伍士兵安置政策,婚姻登记和殡改收费标准等全面公开,保证了热点、焦点工作的公正、公平。
(二)严格依法行政。近几年,民政局及所属单位在转变工作职能,加强制度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与区计划生育局建立了信息共享网络,及时将婚登情况信息上传计生局,连续四年被评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认真贯彻《婚姻登记条例》,努力提高登记水平,今年共办理婚姻登记208对,登记合格率达到了100%。加大殡葬管理和执法检查力度,始终保持了100%火化率。
(三)提高办事效率。民政工作处于为民服务的最前沿,工作效率的高低直接反映了为民服务的水平,为此,为民以维护政令畅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目标,在办,立即办,想法办上下功夫。如:困难救助我们规定是一季度一审批,但对于有重大疾病特殊困难的群众,我们是马上办,只要申请到,当天就能领回救助金。房子失火,我们要求当天赴现场,第二天救助款发放到位。
四、做好为民服务文章,注重行风建设的实效
加强行风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更好地为民服务。我局始终把为民服务、让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行风建设成效的标准,认真履行民政职能,坚持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一)进一步完善了以城乡低保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低保标准从去年的城镇350元,农村160元提高到城镇390元、农村200元,已经实现全市最高水平。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170.9万元,保障了城乡低保群众的基本生活。全年共开展了两次城乡低保普查工作。普查后,全区共城乡低保对象286户605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222户477人,农村低保对象64户128人,并对部分低保户家庭的保障水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
(二)在最低生活保障体系的基础上,我局又执行了一系列救助政策。一是医疗救助制度,在善达基金报销的基础上,又针对低保家庭的门诊费用给予救助,全年共发放5.9万元,救助20人;二是为低保户及五保户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免费缴纳意外伤害保险,每人20元,共计1180元;三是冬季取暖补贴制度,累计发放34.4万元;四是节日补贴制度,每人200-300元,共发放17.4万元;五是电价补贴制度,对低保户家庭每户每月给予15度免费电量,全年共发放电价补贴2.8万元,减免电量5.3万度;六是积极开展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工作,走访慰问的贫困家庭共计120户,发放慰问品及慰问金共计65360元;七是做好救灾工作,上半年我区发生了春荒灾害,受灾面积6.97万亩,发放救灾款70万元,惠及受灾群众13325人次。
(三)优抚安置工作有了新突破。一是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确保抚恤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全年共计发放50万元;完善全区优抚医疗保障制度,重点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全年共为重点优抚对象解决医疗补助达5万元,同时结合园区善达基金政策,使我区优抚对象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全部达到60%以上,为全市最高水平;10月下旬组织全区13名“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的军队退役人员”进行了健康体检,受到了广大优抚对象的欢迎和好评。二是积极落实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按照上级要求,为2011年和2012年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通过积极争取和努力,共为37名普通兵发放补助金共计470620元。对3名符合安置条件的专业士官,通过与有关单位协调,顺利安置到社区工作站工作。同时我们为2005年至2012年期间的转业士官补发了生活补助金6910元。三是完成优抚对象二代身份证信息采集认证工作。10月份,我区对88名优抚数据库中的优抚对象,进行了二代身份证识读设备的采集工作,()共录入有效身份证75人,占总数的85%,达到了市局规定的80%的要求。四是加强对散葬烈士墓的抢救保护工作。今年,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我局对全区散葬烈士墓进行了普查,经查实,全区共有10座散葬烈士墓,均在本家族墓地中。11月中旬全部完成烈士褒扬管理信息系统的补充录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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