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共12篇)(共12篇)
1.乡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篇一
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汪恭礼
乡镇财政专项资金是国家对专项项目投放的财政资金,主要有扶贫资金、救灾资金、农业税减免资金、上级补助资金以及支农等专项资金。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声誉,经济建设的速度与效益、社会稳定与发展。目前,乡镇财政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发放)等管理过程中违法违纪现象层出不穷,尤其扶贫救灾资金等专项资金由乡村干部代发而出现的问题最多。
一、账目管理混乱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一般由财政部门或民政部门直接交到村干部手中,由其代为发放,至于村干部具体怎么发放则不管不问。在调查中发现,这些款物大都由村支书、主任等主要负责人管理,到了村会计手中的只是一张张条子和单据。这些会计在处理会计业务时,不以财务法规为依据,而是按领导的意志行事,他们认为:‚会计工作归领导管,胳膊扭不过大腿‛、‚领导叫干啥就得干啥‛,只要村主任审批了,明知不对,也从不言半个‚不‛字,他们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违法违规行为充耳不闻,视而不见。由于专项资金在使用过程中改变了用途,会计怎么作账也各显神通,造成专项资金账目管理混乱。加上村干部离岗时也末对其进行专项审计监督,致使账外账、使用违法违规票据、白条、私分财物,甚至贪污等违法乱纪行为时有发生。如宣州区水阳镇丁湾村原党支部书记陈某、村委会主任丁某等6名‚村官‛于1997年4月至2001年1月在村任职期间,先后多次私分农业税费扫尾款30460元、冬修以资代劳款9147元,农业税社减款5614元,渔塘发包费9000元及其他专项资金计67341元,滥发奖金补贴18200元,共同违纪金额达8.5余万元。(2003年第五期《江淮风纪》)
二、专项资金使用上玩‚猫腻‛,专款不能专用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与管理,专项资金到乡村干部手中便失控了,不管你拿来的资金是干什么的,想用来干啥就干啥,没钱发工资用专项资金,没钱付招待费,也用专项资金,自家经商办事无钱周转,也‚借‛专项资金,甚至将专项物资低价变卖成现金,或挥霍浪费、或挪作他用,或占为已有。在使用救灾、扶贫专项资金资金时,有些村干部不按标准、原则办事,徇私舞弊,应该定的不给定,却将那些根本不需要救助的亲朋好友定成了贫困户、受灾户领取,实际为其亲朋好友领走。有的村账面付给100元,实际则只给了50元,名义上给的钱,实际上是给的物,由于贫困户大都消息闭塞,且比较‚安分‛,只要不要他掏钱,叫他们签字就签字,给多他们就接多,给少他们就接少,不给也没有意见,久而久之,事情就这么过去了。有些乡村干部在经办过程中用变通的手段,用专项资金购买纪念品、付伙食费、小姐小费。少数乡镇领导、分管领导和县有关部门的领导竟到乡镇专项资金使用单位报销单据,挖专项资金的墙角。有相当一部分乡镇认为:‚乡镇要钱不容易,何苦受那条条匡匡约束‛、‚专款只要不进腰包,咋用都不是一样的?‛、‚乡镇本身底子薄,先填肚皮后干活‛等等,便将上级明文规定的专项资金任意改变用途,或用于弥补行政经费不足,或用于建房子、买车子,或发放职工工资、福利等。
三、刮起专项资金回扣风一些专项资金是无偿的,是不需要任何回报的。受‚礼尚往来‛习俗的影响,一些乡镇、村总是千方百计想表示表示,一是希望现在或将来多争取一些专项资金,二是报答上级主管单位的恩情。每到年终岁末,或是重大节日,一些乡村干部便会从专项资金中挤出一部分资金买些土特产品,也有的直接拿着几千元现金送给一些主管部门的头头脑脑,更有些乡镇、村为了多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或逃避上级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花重金疏通关系。曾有一位乡镇党委书记说:‚花8000元能够争到10000元专项资金都划算,还赚了2000元‛。一些地方尤其是欠发达地区的领导,有着浓重的‚项目情结‛,有的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大肆鼓吹‚大跑大项目大发展、小跑小项目小发展、不跑没项目没发展‛,公开提出只要是为了发展地方经济,要‚敢送、会送、舍得送‛。更甚者,还将‚进县跑省‛明文写进文件,把争取项目作为政治任务分解摊派到部门、单位和个人。‚谁能拿回项目谁就有真本事。‛这种评价人和使用人的导向在一些领导头脑中根深蒂固,据报载周同华窝案中就有数名涉案人员因‚跑‛项目有‚功‛获得提拔。广西河池市的一名干部说:‚跑项目是一条出政绩的捷径,因为项目的投资建设看得见摸得着,谁拉回了项目谁就是领导心目中的‘能人’。‛所以,为了出政绩,一些干部不择手段、四处钻营。于是乎,只要有项目,有可能,大家就拼命花钱争,专项资金回扣风愈演愈烈。据报载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的一份刑事判决书确认,1997年至1999年间,吉林省4个市县的10多名党政干部为争取各种项目,向原吉林省计委农村经济处处长、副厅级助理巡视员周同华送‚好处费‛共计20万元。‚跑部钱进‛恶果如此触目惊心。
四、乡镇财政对专项资金监督不力乡镇财政所作为乡镇专项资金的重要监督管理机关,但在这次乡镇机构改革过程中被定为事业单位,由原来‚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模式变为以‚块‛为主的管理模式,乡镇财政干部为聘用制干部,工资、奖金福利等利益都依赖于乡镇政府,受制于乡镇主要领导的意志。乡镇财政干部往往‚顶不住‛某些领导人的‚管辖权‛而无法从源头进行控制和管理,因此乡镇财政所对所发生的违纪行为‚睁只眼,闭只眼‛也在情理之中了。如果乡镇财政干部站出来反对,不仅领导容不得,甚至一些不能以大局为重的职工也会群起而攻之曰:‚吃里扒外‛,在这种体制下,乡镇财政监督性能被磨灭了。由于乡镇财政干部的利益是密不可分的,从而对为了小团体利益挪用、截留专项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往往态度暧昧,甚至一些乡镇财政干部为了自己的前途、利益,讨乡镇领导欢心,采用虚列支出、长期挂账等手段,将专项资金划入单位日常经费账户。至于县直有关主管部门,虽然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但实施却不硬。在对乡镇专项资金的指导和检查时也就听听乡镇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往往停留在各项业务指标的落实上,形同虚设,管理力度不到位。为了加强乡镇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加强宣传,强化认识。乡镇财政部门作为乡镇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机关,自己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促进财政勤廉政建设。古人云:‚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论语.子路)‛,如果自己不规范、不廉洁,怎样去规范和纠正别人呢?因此,乡镇财政干部要以有关财经法规作后盾,强化法制观念,维护国家利益,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捍卫自己的正当权利,挺直腰杆,切实履行一个经济卫士的职责。同时乡镇财政部门应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高度,加大对专项资金使用单位负责人、经办人、财会人员的宣传,提高他们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其次,强化乡镇财政监督职能,提高乡镇财政监督地位市场经济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制经济。保证市场经济下各项财政政策、法规较好落实,财政监督必不可少。强化财政监督,有助于纠正会计信息失真,保证专项资金发挥预期效益和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乡镇财政所作为乡镇财政监督机构,应将其收归县级财政部门直接领导、管理,或作为县级政府会计委派单位,以改变乡镇财政监督的附属地位,提高乡镇财政干部的身份和权限,从而有效解决长期存在乡镇财政干部‚站得住,顶不住;顶得住,站不住‛的问题,使之可以大胆监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确保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和‚专款专用‛,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同时,要提高乡镇财政监督人员素质,实现以较好的业务能力服人、以廉洁清正震慑人、以强烈的事业心干好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处理问题,保证对财政专项资金监督工作落实好,财政监督职能发挥好。第三、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制约机制,用制度管事、管人,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规程和纪律要求,使制度涉透于整个专项资金运行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一是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严格规范项目的具体审批内容和条件,减少审批人员的自由裁决权,建立如社会质询、各级人大定期检查、新闻媒体曝光等公开的项目监督机制,让‚跑项目‛者无处可‚跑‛;二是完善党员干部考核机制,用德才和群众满意度的标尺全面考察干部,而不是只以争取‚项目‛多少论英雄;三是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并切实落实具体的办法,让违法违规者受到相应的法律和党纪政纪处罚。对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实行县级专户管理、乡镇财政集中发放的办法,并对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发放原则、范围、程序、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对农业税社会减免先减后征,是在履行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程序的基础上,对政策规定的减免对象按照确定的额度在税款征收前实施减免,农户按当年(当季)农业税应缴和减免税额的差额缴纳税款。农业税灾歉减免、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由县级设立资金专户。县级财政按规定,根据逐级评议、公示、审核、批准的到户方案,将专项资金直接存入享受农户的存折(单)中,乡镇财政到村定时定点或在征收大厅将存折(单)发放到农户手中,农户凭居民身份证到当地金融机构领取。第四、对农业综合开发、支农等涉及财政专项资金建设工程的,乡镇财政应参与预算审核,把住预算关。在工程预算前和施工中,财政干部要多跑市场,调查主要材料价格,根据调查情况,决定主要材料预(决)算指导价格,参与工程标底测算,了解工程总预算及各单位工程预算,初步掌握单项工程造价;严格审查招标文件和投标单位资格,严格执行招(投)标有关制度,防范招标不规范,甚至串标行为,确保招(投)标公平、合理。要提前介入工程建设,了解工程流程,深入施工现场,参与隐蔽工程、重大工程量变动等联合签证工作,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工程决算审查打下坚实基础。第五、最后,加大检查力度,杜绝‚查而不处‛。乡镇财政要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对专项资金检查的项目、内容等。在检查工作中,要认真细致查看账目、报表、记帐凭证、原始凭证等资料是否符合规定;核对相关数据,看核算方法是否正确;查清每一笔款项的‚来龙去脉‛,有无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涉及到有关问题,需要延伸的,要进行延伸检查。检查结束后,及时写出《检查报告》,并与被查单位交换意见,要求被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对被查出的问题,依据财经法规分别给违法、违纪及违规作出准确的定性。根据其事实、性质、情节轻重程度,分别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罚款等处理决定。对在规定期限内无动于衷、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建议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乡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篇二
(1) 体制运行缺陷。从2000年始, 我国在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基础上进行了部门预算改革, 此项改革虽经10余年但仍普遍存在着编审不合理, 编制方法不科学、不完善等问题。在乡镇这些问题表现得更加严重, 导致乡镇预算管理极不规范, 部门预算流于形式。不少乡镇既无年度预算, 更无部门预算, 资金用到哪、怎么用, 全由党委、政府说了算, 无预算、超预算现象必然带来资金管理上的种种弊端。
(2) 挤占、挪用现象十分严重。乡镇体制改革在减少乡镇财权的同时, 乡镇事权却比以前大为增加, 导致乡镇支出水涨船高。如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社会保障支出、农村卫生、义务教育支出等, 许多专项支出都需要由乡镇配套资金, 但乡镇根本没有这方面的收入, 却要承担这方面的相关支出。同时, 由于国家政策规定, 许多支出呈刚性增长, 非支不可, 如人员工资补贴、涉农支出等, 使乡镇运转难以为继, 支出压力日渐沉重, 导致乡镇拆东墙、补西墙, 变相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十分严重。
(3) 项目管理机制严重缺失。项目立项把关不严, 大多数乡镇没有建立公开、透明的选项、立项机制, 对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准确性、科学性缺乏前期论证, 带来专项资金大量毁损;项目建设约束不力, 项目工程无预决算, 不公开招、投标, 结算无正规税务发票, 大搞暗箱操作, 损公肥私现象十分严重;项目质量把关不严, 乡镇项目建设大多数牵扯到利益分割问题, 其话语权更多地掌控在主管部门及乡镇领导手中, 项目实施者更多地只遵从部门与领导意志, 对群众意愿漠不关心, 导致许多项目工程质量粗糙;项目工程验收不严, 由于专项资金点多面广, 条块分割, 许多乡镇将农业开发、农田整治、一事一议等项目资金搅混在一起, 将一项工程作多个项目申报、验收, 套取国家专项资金, 甚至中饱私囊。
(4) 账务管理机制不健全。有的乡镇资金会计和核算会计没有分开, 长期一人操作, 管控不密, 资金安全存在较大风险;有的乡镇对下拨的专项资金未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或直接在政府或财政“暂存款”挂账, 支付时冲减, 或作政府的其他收入。还有的乡镇没有一套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 专项经费与日常经费混用, 在专项资金支出中列支有各种名目的招待费、差旅费、办公费、车辆维修费等, 统收统支、混存混用, 甚至白条列支, 无据列支, 虚假事项列支、大额借支等, 专项资金使用审批、报账程序、报账手续极不严谨, 严重违反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 不能做到专款专用, 影响了国家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5) 项目资金监督失控。目前, 监督专项资金的有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纪委、监察机关等, 看似部门很多, 力量很强, 但由于政出多门, 没有统一的监管制度和监督硬指标, 各监督机构监督信息资源不能共享, 对监督不力行为缺乏问责机制, 使监督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 逃避责任, 导致监管缺位、管理失控。
二、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强化建议
(1) 加大领导重视力度。县政府应成立专项资金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具体负责研究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定期召开相关单位联席会, 不定期地开展检查监督, 相互沟通信息。
(2) 加大制度建设与执行力度。要建立和完善《乡镇政府预决算管理办法》, 改变过去乡镇将预决算单纯作为应付的办法, 在确保政府正常运转的基础上制定出科学合理的乡镇政府预算, 并严格执行, 支出按预算, 变更按程序, 彻底解决预算支出随意性问题。要制订和完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将专项资金集中管理、统一使用, 避免交叉重复, 避免损失浪费, 凡是涉及到项目的实行报账制, 凡是涉及到户的实行直拨制。建立健全绩效考评与问责机制, 加强乡镇对项目申报、实施和管理的责任, 强化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对项目的验收和资金拨付的责任。
(3) 加大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罚力度。坚持“问责”与“问效”并重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 对项目实施及资金落实情况加强监管, 实行跟踪问效。按照事前立项审批、事中跟踪监管、事后责任审计原则, 充分发挥监管合力, 严肃查处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中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不仅要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更要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的责任, 对违纪违规违法问题严重的乡镇, 要加大个人的追究力度, 决不姑息迁就, 以达到惩处一人, 教育一片的威慑效果。
(4) 加大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力度。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精神, 借鉴郧县整合模式, 从预算编制入手, 全面清理现有的专项资金, 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使用分散的专项资金进行归并或重新分类, 积极探索专项资金统筹使用有效途径, 打磨专项资金统筹使用板块, 促动专项资金切实用在群众最需、最盼、受益最大的项目上。
(5)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检查部门应协调配合, 共同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专项资金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加大执法力度, 缩短检查周期, 拓展监督范围, 提升监督质量, 建立健全监管体系, 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和制衡机制, 确保专项资金安全与效益。
3.乡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篇三
2015年4月上旬,通过参加柳州市组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文化馆(站)业务知识(成都)培训班学习,了解到外地的许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成功个案,如:四川省泸县的97支农民演艺队的热火朝天的市场、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的15个文体协会的辉煌现实,在对这些创新案例“啧啧赞叹”的同时,自己也不由得陷入深深的思考当中。学习期间我们参观了成都市文化馆的市民学校,其所函盖的项目包括球类、舞蹈、硬软书法、声乐、器乐、棋牌和四川特色“川剧”十几个大类、数十个小类,拥有专职和兼职教员200多人,学员达数万人;教室30多间;展示场地500多平方米;每周数千名学员在这里愉快地学习。在这个没有围墙的学校里,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欣欣向荣的繁荣景象。
与其说人们在这里愉快地学习,不如说人们在这里愉快地生活,这是一种感受,也是一种享受,更是一种生活方式,让人很是羡慕、徜徉和憧憬。
联系到我们平常的基层文化工作,特别是近几年来,在上级花费了很大力气给我们基层乡镇综合文化站,增添了设备、扩建了场所、注入了免费开放资金以后,我站结合“免费开放/第九条“专项资金中(四)乡镇综合文化站关于培训辅导的使用方向”,在加强培训指导,力争把乡镇基层综合文化站打造成百姓的“市民免费业余学校”方面做了一些工作,3年来,我们共投入培训经费近4万元,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培训工作。
首先,继续抓好免费开放工作。2011年以来,我站适时开展了一楼的报刊阅览室、棋牌娱乐室;二楼的电子阅览室、图书借阅室;三楼的培训室和排练室。通过资源整合,朝着“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目标去开展工作:
其次,我们抓住文化培训这个工作重点,着重开展以下三个方面的培训。
(1)电脑培训。建立了电子阅览室以来,我站建立起拥有10多台电脑的电子阅览室。从2013年至今共举办3期电脑培训班,受益人群主要包括在职村干和文艺队员。据调查,我镇在职村干和文艺队员约有300人,其中,40岁以上的有230多人,其中电脑知识“零”基础的为215人。对于这个特殊群体,他们有强烈学习愿望,但苦于工作较忙、农活较多,一直没有机会学习电脑。针对这种情况,我站举办的电脑基础知识培训班主要围绕他们实际展开服务,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门坎低、起点低、毕业率高;二是培训期限长,每期培训班前后为一个月左右,但课时只设10个学时,学满即毕业;三是学员随到随学,有事请假即可离开,下次再续学;四是课程安排灵活,事先公布,学员可以“选学”,在不违背学习规律情况下,学员们可以“跳级”学习,只要学会电脑的基础知识就行,学会即毕业。
为切实抓好电脑培训这一块工作,我们制定了特殊的工作方法:1.制作简单课件,紧密联系县图书馆的培训老师,帮助我们制定简单易行好操作的授课课程、课件;2.利用各种方式聘请老师,有县图书馆的专业高级老师,也有从本乡镇中小学的电脑老师,同时有本站的职工。3年来,共有13位老师为培训班工作,共有160多位学员参加学习,其中145位学员从我们培训班顺利毕业。
(2)“壮欢”培训。众所周知,“广西壮欢在柳城,柳城壮欢在太平”, 我们太平镇“壮欢”的历史地位,由此可见一斑。为抓好我镇的壮欢培训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我镇目前有壮欢歌手共60多人,他们常年活跃在我镇和周边乡镇、活跃在在融安、罗城等邻县的各种“壮欢”活动现场。但“年龄老化”这个不争的现实困扰着许多关心、关注我区壮欢的各界人士。从2005年以来,我镇先后举办过16期成年人“壮欢”培训班,共有800多人次接受了壮欢培训。
尤其值得称道的是,2010年以来,还培训了“小小壮欢队”学员近300人次。近年来,小队员们不负众望,先后有7人/次在区、市级举办的壮欢活动中崭露头角并获奖,让人们看到我们的“壮欢”传承后继有人。
(3)文艺培训。从2000年前后开始,我镇业余文艺队渐渐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据统计至2015年我镇共有7支业余文艺队,共有队员218人。
据统计,我镇的农村文艺队员年龄结构近年来有年轻化的趋势,由2010年的48岁下降到2015年的43.5岁,这是一个令人惊喜的现象;文化程度也随年龄的下降而有所提高,至2015年止,初中以上的占75%;但存在的困难是:大多数队员缺乏系统文艺培训,大都半路出家,使得文艺队整体艺术水平缺乏提高的路径,长期停滞不前,导致少部分队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有所减弱。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尽量做到“有的放矢”,建全培训机制。积极与上级文化部门联系,为基层农村业余文艺队争取在培训方面的倾斜力度,3年来,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各种培训方式,我们共有175人次的队员参加过各种级别的培训,队员们的总体文化素养、文艺创作和表演水平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
除此之外,3年来,我站还在农技培训、声乐器乐、书法棋类等方面的公共文化培训方面做一些工作。
总之,我们所做的这些工作是我们的职责任务,经过几年来的努力,现初见成效,人民群众在这个没有围墙的学校里,愉快地学习,愉快地生活。
我们还有好多事要做……
4.乡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篇四
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财农24
号)和XX县财政局、XX县发改委、XX县农业局关于印发《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财农10号)两个文件精神,我镇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围绕10项整治内容,开展清理、检查和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1、加强领导。镇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涉农专项清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责任,精心部署,先后召开专题会议2次,组织镇村干部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提高了各级干部对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的认识。同时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何梦婕为组长,农技站长李祖华为副组长,财政、民政、水管、林管、土管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实行了责任分工,明确了工作部署。
2、认真摸底。重点对xx年、xx年年涉农资金进行清理,经反复认真清理摸底,xx年—xx年年中央、省、市、县共安排我镇涉农项目资金7570.71万元,具体项目为:
①农民补贴、补偿资金4131.98万元,其中:xx年年1073.31万元,xx年年3058.67万元。
②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77.09万元,其中:xx年年40.14万元,xx年年336.95万元。
③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资金496.01万元,其中xx年年223.63万元,xx年年2738万元。
④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资金2178.13万元,其中
xx年年1209.72万元,xx年年968.41万元。其它类资金387.5万元,其中:xx年年175万元,xx年年215万元。
3、严肃纪律。在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的同时,我镇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好实际问题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唯一标准,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同时依法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重点对是否存在贪污、受贿、挪用等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自查,经认真清理自查,均未发生涉农资金使用违法违纪问题。
二、存在主要问题
按照整治检查10项内容,我镇在摸清本地涉农资金性质、规模,有效梳理资金流向的基础上,深入查找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作用中存在的问题,经逐项清查主要问题有:
一是资金拨付还存在滞留现象。
主要是东腾工业园区征地补偿问题未落实,原因是由于该园区有近1000亩林地座落下湖村,而此地于xx年年由村委会成片租赁于厦门客商熊景耀、因征地补偿问题一直未达成协议,故2031.18万元补偿资金没有及时发放,至今滞留在帐。二是未按规定的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主要是新农村建设个别点未按建设标准和时间完成任务,故有20.6万元资金没有及时发放。三、下步整改举措
1、加大问题整改力度。重点解决好东腾工业园区征地补偿和新农村建设两个项目资金的发放,采取“定领导、定责任、定时间、定落实”四定举措,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确保5月底前落实好项目资金。
2、更加严格纪律要求。对涉农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实行全过程监督、全方位透明。加强各级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坚决杜绝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和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私分等违法违纪行为,对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生根,造福人民。
5.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篇五
为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 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 确保财政性资金的安全合理使 用,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及公司 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请各部门及分子公司遵照执行。
一、专项资金的概念: 专项资金指公司从特定资金来源形成的, 或向国家、省、市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具有特定用途 的专项申请,获得批复或批准,并划拨到公司账户的资金。
二、专项资金的类别: 专用基金、专项拨款、专项资金和专项借款。
三、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
1、各专项资金的形成、建立、提取都必须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管理规定。
2、对各种专项资金要单独核算,划清与生产经营资金开支的界限,不得互相占用。
3、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明确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提高使用效率。
4、在资金使用上,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各项专用资金正确达到预期目的。
5、建立好专项资金使用台账,加强资金的财务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
四、专项资金各管理部门职责:
1、财务部负责专项资金的银行开户、划拨审核、支付,资金预算、决算的编制,负责专项 资金使用的审批、监督与审查,以及各项专用资金的汇总与分析。
2、项目申请单位:根据项目归口部门,负责各个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论证与可研的编制, 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备案、申请及报批工作, 负责专项资金对应项目评价、验收与对外对上汇 报工作,负责对项目 承担单位专项资金的申请进行指导,提供技术支持等。
3、项目承担单位: 负责本部门专项资金项目的前期组织、项目试验生产运营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资金使 用台账的建立及情况说明, 进行资金使用各阶段的小结及统计, 负责项目运行各阶段的总结 及数据统计工作,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工作。
4、其他各相关部门: 根据归口及部门职责, 负责专项资金项目运行各过程中的配合工作包括项目委托外协、项目 材料采购、证照申办、运营管理等。
五、专项资金的管理流程:
1、论证:密切关注相关国家规定及相关行业信息,对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资金管理 办法的项目, 由项目申请单位牵头, 组织相关技术经济部门、实施单位等进行项目筛选及论 证,就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材料及项目可研报告。
2、申请 /报批:由项目申请单位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申报材料,形成专项资金申请报告,报送 相关归口管理部门, 并就项目进展进行全程联系及跟踪, 定时向公司汇报进展, 对获批项目 及时移交公司财务及项目执行单位。
3、划拨 /审批:财务部在接到相关批复文件后,负责向专项资金划拨部门提供企业专项资金指定账户, 按照专项资金申报项目,由专项资金项目使用部门按公司规定程序进行资金申请,投入项目运营。
4、使用: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按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执行,公司自有资金同步配套,按比例使用,不得优先使用专项资金。财务部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指定专人建立台账,并跟踪、监 控专项资金的全程使用定期进行资金使用的汇总、分析。专项资金项目工程(或试验)完毕 及时按规定办理工程决算与财务结算,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完整。
5、监督:公司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部门均为专项资金的监督部门,有权及有责任对专项资金的审批与使用进行监督。
6、验收:专项资金项目要达到申请报告中预期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同时由项目申请单位会同承担单位、财务部及相关部门, 开展项目竣工(结体)验收工作,对项目进行专项评价,并组织开展工程结算与财务结算相关工作。按期准备好专项资金使用全程项目进展、资金使用、项目验收、项目评价材料,接受专项资金的审批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的检查,保证资金转款专用,维护公司形象与利益。
六、本管理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6.浅析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 篇六
一、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的基本概念
财政专项资金是指上级人民政府拨付本行政区域和本级人民政府安排的用于社会管理、公共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经济建设以及政策补贴等方面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一般而言, 财政专项资金均纳入单位预算进行管理。前已述及, 随着我国市场体制的完善, 财政专项资金是今后财政支出的主要方式之一。因此, 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十分必要。
绩效管理是指利用绩效信息设定统一的绩效目标, 进行资源配置与优先顺序的安排, 以帮助管理者维持和改变既定计划目标, 并且报告其结果与目标符合的程度的管理系统。一般认为绩效管理包括绩效计划、绩效实施、绩效评估、绩效反馈和绩效评估结果的运用等五个相互促进、相互交织的要素。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是将企业的绩效管理理论和方法与公共财政管理实践相结合, 所诞生的一种新的管理理念。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是指财政专项资金为满足社会公共产品需求或特殊的宏观调控目标而在不同层面上的有效输出, 是财政专项资金在社会管理中的业绩、效果、效益及其管理工作效率和效能, 是国家财政部门在行使其职能、实施其意志的过程中体现出的管理能力。此外,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在西方国家已经得到非常普遍的运用, 因此在我国积极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的研究, 进而完善我国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体制, 对于规范我国财政支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当前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的目标不明确, 导致绩效评估价值取向出现偏差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的目标是保障财政专项资金安全, 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即资金安全以及效益。但是, 在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绩效管理的时候, 开展绩效评估目标并不十分明确, 在某种意义上是限于专项资金总额下的一种必然选择。因此, 在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的价值取向上, 不可避免地出现某种偏差甚至一定程度的扭曲。这里, 绩效管理价值取向是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部门按照一定的价值观念, 对评估对象的行为方向的倾向性和理性选择, 而价值取向作为理性层面的行为取向, 体现了政府组织的价值判断、价值确认和利益选择, 决定着绩效管理和评估标准的制定, 进而深刻影响和制约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部门的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估。因此, 在价值取向出现偏差的情况下, 难免会导致绩效管理失效。
(二)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制度缺失, 导致绩效评估的随意性增大
西方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关注制度安排, 强调公民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 并呈现出制度化、规范化的趋势。绩效改革以新的管理理论为指导, 针对不同阶段不同任务, 设计内容完整的改革方案, 并将成功的改革经验予以制度化、规范化, 并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而我国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长期以来一直是行政命令式的布置检查, 难以引起评估者和被评估部门的足够重视, 以至常常使评估活动流于形式, 走过场, 没有真正起到通过评估促进政府部门提高绩效、改善管理、改进不足的作用。
(三)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缺乏法律保障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作为一种全新的财政资金管理模式, 主要通过改革现行的管理模式, 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从而促进我国宏观经济的平稳、较快地发展。在西方国家, 无论是美国、英国, 还是荷兰、意大利, 无不制定了相关的法律, 以管理规范的形式, 使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成为财政改革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凭借最高行政首长的政治支持和主管部门的预算配置权来推进组织绩效管理。随着绩效意识的树立, 国家逐渐依靠制度化、法制化来规范政府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行为。但在我国,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的内容、评估的价值取向、绩效测评的技术指标体系等都很不规范、很不完善, 带有很大的自发性、随意性和盲目性。
(四)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体制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和奖励机制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评价往往是政府行为, 即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进行测评, 缺乏来自政府部门以外的社会组织和公众等方面的监督, 从而造成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只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一味迎合上级的意图和领导的意志。而公众作为财政专项资金的受益者, 理应成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评价的主体, 却无论从思想意识上还是评价能力上都严重缺乏。此外, 责任机制不健全, 奖惩机制不到位, 严重削弱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的效果。
三、加强我国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的对策
(一) 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 确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标准
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标准是进行绩效管理的关键所在。既然我国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目标包括资金安全性以及效益性两个方面, 那么我们应当树立这两个方面的价值取向, 确立以资金安全和资金效益为主的一套绩效评价标准。这里, 在确立科学合理绩效评价标准的过程中, 必须坚持以下原则:首先, 绩效评价标准应当具有可计量性。绩效评价标准的可计量性提高了指标在评价过程中的现实可操作性和客观真实性, 克服绩效评价主体在评价指标测度方面的主观臆测;其次, 绩效评价标准应当全面。绩效评价标准中有关安全性和效益性的指标必须能够全面、系统地反映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数量和质量, 不能遗漏任何一个重要指标。此外, 绩效评价标准要从涵义、口径范围、计算方法、计算时间和空间范围等保持统一, 进而便于相互间进行比较分析;最后, 绩效评价标准应当合理。这就要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主体应当根据实际情况, 综合各方面因素, 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标准。该标准既要有一定的高度, 又能够切实可行, 以调动资金使用主体的积极性, 提高绩效。
(二) 制定战略规划, 完善制度保障
从战略规划方面着手对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做全面部署, 完善制度保障, 防止和克服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标准的主观随意性、实践盲目性和短视行为。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 应组建独立于政府的专业评估机构, 对年度内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绩效进行专业评估并提出年度绩效评估报告。同时, 在各地设立专业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审委员会, 对各地接收、使用的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进行专门的归口评审、监督和指导。无论是独立于政府的专业评估机构还是专业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审委员会均应当不断总结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践, 弥补现行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存在的漏洞之外, 使其从实践中总结的经验上升为理论、制度, 指导并规范今后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工作。
(三) 健全配套机制, 确保绩效管理整体的效率和效果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是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有效机制。因此, 公开、公正、公平应当是实施绩效管理的重要原则。即明确的绩效标准、服务标准和程序、量化的绩效管理指标等是改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所必需的条件。在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过程中应当建立相关配套设施, 确保绩效管理从绩效评价标准的制定一直到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都能够有序的运行, 防止出现管理漏洞, 进而影响绩效管理整体的效率和效果。这里的配套设施主要包括各种法律法规、绩效评价的监督机制、约束机制以及绩效管理结果的运用机制等。
四、结语
实践证明, 财政专项资金对于提高政府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防止腐败现象等方面有着显著的作用。但是, 这种作用的实现是以科学、有效的管理为前提的。绩效管理作为产生于企业先进的管理方法, 已被西方国家运用于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实践, 在我国也已经逐步推行开来。然而, 当前我国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标准的缺失、制度上缺陷以及法律上等配套措施的不完善等。对于这些问题, 笔者相应地提出一系列建议, 以期对我国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有所裨益。
摘要:当前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 主要体现在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的目标不明确, 导致绩效评估价值取向出现偏差;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制度缺失, 导致绩效评估的随意性增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缺乏法律保障;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体制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和奖励机制等方面。应从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 确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标准;制定战略规划, 完善制度保障;健全配套机制, 确保绩效管理整体的效率和效果等方面入手, 加强我国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 以此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进而达到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关键词: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问题,对策
参考文献
[1]李加兵, 张红, 王锦.行政机关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估体系构建的研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 2008, (17) .
[2]徐守讯, 林惠.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与监督探析[J].财政监督, 2006, (5) .
[3]张文丽.浅谈财政支出绩效监督[J].金融发展研究, 2009, (5) .
7.浅析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篇七
关键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
财政专项资金是指国家为了扶持、发展某项事业而专门设立的,具有专门来源和专门用途的资金。如:水利资金、农业发展资金、城市建设资金、扶贫资金、新能源专项发展基金等等。专项资金特点有三:一是来源于财政或上级单;二是用于特定事项;三是需要单独按项目核算。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就是加强专项资金的筹集、存储、记账、分配、使用等全过程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科学性的考核与评价以及适时采用必要的管理措施,使有限的资金发挥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与执行不规范。一是虽然明确了“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实际”的预算编制原则,但是对于专项资金如何按实际核算,缺乏科学合理的标准和依据。二是预算管理的刚性不强,执行不严,严重缺乏约束力。项目单位对财政专项资金认识不足,擅自调整、变更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导致预算执行脱离了预算编制,影响了专项资金使用效果。三是对于专项资金的结余未按规定审批手续报批。项目完工后结余不上交或转入经常性经费未严格履行审批手续。(2)核算不规范、制度不严格。有些项目单位未设立财政专项资金的专账核算,经常经费与专项经费混用,虚报专项资金支出。有一部分单位的专项资金核算看不出“专项”。有的是与机关经费混合核算;有的虽然划分了专项资金科目,但未具体到“项目”或者“什么项目”。专项资金挤占、挪用现象时有发生:有显性挤占挪用即直接在专项资金中报销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等相关费用的,有隐形挤占挪用即与机关经费收支混合列帐,导致专项资金余额有数无钱的,还有巧立名目套用资金的故意挤占挪用等等。(3)专项资金拨付不能及时到位,使专项资金存在滞留现象。第三、第四季度往往集中拨付资金,在年底形成大量的结余,实施项目上未能及时拨付落实,导致年度资金结转数额较大,严重影响了资金使用的时效性和资金使用效率。(4)项目监管不得力,一些工程项目管理尤其是小金额项目管理不规范。专项资金实施的项目,应当与其他工程项目一样,实行严格的工程管理规范。如科学论证制、项目业主制、招投标制、民主决策制、公开采购制、预算决算制、质量监理制、验收审计制、质量保证制等等制度。但是,实际工作中一些项目缺少必要的程序和手续。对项目实施过程缺乏有效监督,竣工验收不及时、不到位,缺乏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体系,对项目的管理和效益的评价责任不明等,这些问题都将影响专项资金规范、安全、有效使用。
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对策措施
(1)完善、规范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加快专项资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的脚步,做到专项资金预算的真实可靠、内容细化、科学合理。强化预算的刚性,认真维护预算的严肃性。项目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实施,不得自行调整、变更。加强对结余资金的管理。项目结余须报财政部门同意,不得随意处置。(2)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健全内控机制。对项目与资金的管理,实行项目专账、资金专储、管理专人的办法。坚持专款专用,规范支付方式。这样做,不仅可以在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管理上心中有数,更重要的是从心理上、制度上防止随意挤占挪用资金的行为。内控制度方面要做好项目公示、资金报账、竣工验收等制度的实施。(3)严禁滞留、截留专项资金。为加快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能,上级财政部门应及时将财政专项资金拨付到项目所在地的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地的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按照项目进度拨款,项目主管部门在收到上级部门或同级财政部门拨付的专项资金后,要及时将专项资金足额拨付到项目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借口滞留、截留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在主管部门存放时间应有规定期限。(4)管理过程要做到动态监测、资料建档。各年内进一步做好调查研究,当年末编定次年的项目实施计划。按程序报批后,即按计划实施;同时做好相关文字材料、统计数据、图片等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5)特别重要的一点,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效益审计。专项资金从设立到使用,经历了资金筹集、管理、分配、使用多个环节,那么审计亦应当注重检查这些环节的合规性与真实性,并且注重检查与评价其使用效益。这样的要求,不仅适应审计工作,而且适合相关管理机构对专项资金的监管。重点包括:资金来源审计、资金分配与管理审计。
财政专项资金是政府履行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物质保障,也是对经济社会进行调控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政府投入到各领域、各行业、各重点项目的专项资金数额越来越多,对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变得尤为重要。因此,研究和探索当前专项资金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的对策,实际工作中及早发现问题及早解决问题很有必要,对于经济建设的长远发展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王树凯,李洪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财政监督》2007第8期
[2]姜凌云,胡锦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走向精细化《首席财务官》2010年第4期
[3]姚建宁: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提升预算执行审计监督水平《宁夏审计》2010年第3期
8.智慧城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篇八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六个加快”战略部署,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根据《中共宁波市委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智慧城市的决定》(甬党[2010]14号)、《宁波市加快创建智慧城市行动纲要(2011-2015)》的文件精神,设立宁波市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为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特修订本办法。
第一条 资金来源和用途
“十二五”期间,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由市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主要用于智慧城市重大项目引进、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综合应用项目建设,智慧城市试点、应用示范和智慧产业基地创建、智慧城市创新项目补助及智慧城市推进工作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第二条 扶持原则
(一)突出重点。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快创建智慧城市”的战略部署,突出扶持重点,重点支持资源整合共享、公共服务、产业带动力强的智慧城市项目建设。
(二)带动产业。把培育智慧产业作为立足点,大力推动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各类新兴智慧型产品和服务的研发制造和广泛应用,着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三)统筹整合。统筹整合相关资金,上下联动,政策配合,形成合力,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四)注重绩效,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充分发挥专项资金鼓励、支持智慧城市建设的导向作用,以绩效目标作为资金使用和项目确定的依据,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和高效。
第三条 支持对象和方式
(一)智慧城市重大项目引进和建设
1、智慧项目合作引进补助
用于智慧城市建设合作项目的推进,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对于智慧城市建设重大合作项目引进补助,按“一事一议”办法,由市智慧办商市财政局确定后另行补助。
2、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综合应用项目建设
用于支持列入市政府重点推进范围的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综合应用项目建设。
(1)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经市智慧办前期审核,市发改委等有关审批部门立项,由专项资金采用全额投资或者部分补助的形式予以支持。项目必须为列入智慧城市计划的项目。
(2)对于企业投资、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由市智慧办商市财政局后确定补助方案。
3、智慧城市重点项目运营
用于智慧城市重点项目的运营费支出。
根据项目运营的需求,由市智慧办商市财政局确定运营费,项目必须列入智慧城市计划。鼓励智慧城市项目进行市场化运营,对于市场化运营的项目,应采用委托或招投标的形式确定运营主体,给予运营单位一定金额的运营费。
(二)智慧城市推进补助
1、智慧城市试点示范补助(1)智慧城市试点项目补助
用于县(市)区智慧城市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智慧城市特色试点项目建设。鼓励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基础和特点,围绕区域经济建设、市民生活、城市运行、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开展智慧城市特色试点项目建设。
(2)智慧应用示范项目补助
鼓励开展社会各领域的智慧应用,重点支持智慧物流、智慧制造、智慧贸易、智慧能源、智慧公共服务、智慧社会管理、智慧交通、智慧健康保障、智慧安居、智慧文化等方面具有引领作用和推广价值的智慧应用项目示范推广。
(3)智慧产业基地试点补助
鼓励各地建设和培育发展智慧产业基地,重点支持智慧制造产业基地、软件研发推广基地、电子商务产业基地、智慧农业产业基地、智慧创意产业基地等试点。基地应符合主导产业明确,专业化服务配套体系完善,具有一定的产业规模和产业集聚等条件。经认定后,授予“宁波市智慧产业基地”称号,每家基地给予一定金额的资金补助。
2、智慧城市创新项目补助
鼓励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技术应用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以及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咨询服务、共性技术、支撑保障的创新平台建设。
3、智慧城市项目前期研究经费补助
鼓励智慧城市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开展前期研究、项目咨询等工作。
对于智慧城市试点示范项目、智慧产业基地试点、智慧城市项目前期研究经费这三类,根据项目实施的绩效情况,确定若干个补助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资金补助。补助金额超过100万的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
4、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保障智慧城市发展报告和方案的编制、政策和标准的制定、课题研究、项目咨询和评估论证以及宣传推广、合作交流、人才建设、信息安全、项目评审和绩效评价、试点推进等工作经费。
第四条 申报评审
(一)市智慧办根据工作重点明确申报重点、申报资格和材料内容等要求,会同市财政局联合下达申报通知。
(二)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综合应用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报送市智慧办。智慧城市推进补助项目由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属地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属地主管部门初审后会同级财政部门联合推荐上报市智慧办。
(三)市智慧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人员或相关专家开展项目评审。
第五条 项目确定
(一)通过评审的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综合应用项目报市政府确定。
(二)通过评审的智慧城市推进补助项目由市经信委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智慧办会同市财政局联合下达立项或补助资金文件。
第六条 资金下达
(一)智慧城市引进和建设的重大项目补助资金根据市政府批准确定方案下拨,其中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综合应用项目应经市智慧办同意,并向市财政提出资金申请后下达资金。
(二)智慧城市推进补助项目,根据立项文件或资助文件下拨资金。其中,对需要核查或验收的,由市智慧办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人员或委托中介机构核查或验收后下达补助资金文件。
(三)市级各预算单位承担的项目应严格执行《宁波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波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甬财政库[2007]449号)等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拨付、使用相关补助资金。县(市)区级项目均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形式下达,获补助的企业(单位)向属地财政局申拨补助资金。
第七条 监督管理
(一)每年年初由市智慧办负责对上专项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报送市财政局,其中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综合应用项目在项目申报时须提出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待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后,由市智慧办牵头负责对项目总体进行绩效评价并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和市智慧办应当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并将其作为安排以后专项资金预算的重要依据。
(二)申报企业(单位)上报材料弄虚作假、项目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一经发现,收回补助资金,并取消该企业(单位)三年内申报专项资金补助资格。
(三)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或挪用。对于违反规定,有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追究有关企业(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 附则
(一)本办法由市智慧办、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9.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篇九
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65号,以下简称《办法》)于202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我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和监管等各项工作,提出如下贯彻《办法》的意见:
一、各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抓紧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一)各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委托当地商业银行作为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本地区所有商品住宅项目的专项维修资金应交存至各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开设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按照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并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可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三)各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要根据《办法》的相关规定和专户管理银行签订监管协议,约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储、查阅、支出、增值的管理要求,保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安全运行。
(四)各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年6月30日前按照《办法》的规定开设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已经开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的市、县,应当按照《办法》规定规范管理。
二、明确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管理维修基金)交存主体,做好资金交存工作
(一)对于1910月1日(《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至8月31日(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施行前一日)期间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宅项目,按照省人大《对省建设厅关于请求明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维修基金缴存有关规定的请示的答复》(粤常法函﹝﹞第109号)意见执行,即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由物业建设单位交存。建设单位尚未交存的,应当将物业管理维修基金补存入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开设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二)对于209月1日(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宅项目,业主应当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或者办理产权证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开设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尚未缴存首期住宅维修资金的商品住宅项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业主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补存入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开设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开发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已经代收的,应当及时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转存入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开设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开发建设单位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应当配合做好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工作。
三、公布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管理维修基金)交存标准
各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可根据国家和省各个时期规定的交存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遵循方便、简化、公平、合理的原则,区分不同类型商品住宅物业,制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的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四、做好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的交存和补交工作
各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的商品住宅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指导尚未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的业主、物业建设单位、代管资金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标准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管理维修基金)存入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开设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五、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工作
(一)各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做好资金的监管工作,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和用途使用资金,保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运行安全。
(二)专户管理银行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业主委员会和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发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帐单,核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帐目,公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结存的总额,发生列支的项目、费用和分摊情况,业主分户账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结存的金额等情况,并接受广大业主和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的监督。
六、做好已出售公有住房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工作
(一)已出售公有住房的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各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同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按照售房单位设账,按幢设分账;其中,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帐。
(二)2008年2月1日起向个人出售公有住宅项目,业主和售房单位要按照《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三)2008年2月1日前已售公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补建具体办法另行研究制定。
七、各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可以按照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和我省贯彻意见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会同财政等部门制定本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细则。
广东省建设厅
广东省财政厅
10.乡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篇十
为鼓励和支持农民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中央财政设立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根据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农业部、财政部共同制定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现刊登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和支持农民使用先进适用的机械,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中央财政设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为做好补贴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补贴资金由农业部和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农业部负责项目组织管理,财政部负责预算资金落实与监督管理。
第三条 补贴资金的使用应遵循公开、公正、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
公开,指补贴政策、办法公开,补贴资金操作过程透明。通过公示、公布等多种形式使农民充分了解补贴政策等信息。
公正,指资金分配、机具招标、补贴对象确定等全过程公正。在申请人多于当年能够享受补贴的人数时,按照事先公布的优先补贴条件,公正确定享受补贴的农民名单。享受补贴的农民名单在县或乡镇范围内公示,接受监督。
农民直接受益,指保证补贴资金全部补贴到农民身上,做到资金到位,机具到位,服务到位,使补贴的农业机械切实在生产中发挥作用,确保农民受益。
第二章 补贴的对象、标准和种类
第四条 补贴的对象是农民个人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
第五条 中央财政资金的补贴标准:按不超过机具价格的30%进行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各省(区、市)制定。
第六条 补贴的农业机械应符合国家农业产业政策、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且经农机鉴定机构检测合格。主要补贴小麦、水稻、玉米、大豆四大粮食作物作业机械:
(一)大中型拖拉机等农用动力机械;
(二)农田作业机具,主要包括:耕整、种植、植保、收获和秸秆还田等机具;
(三)粮食及农副产品的产后处理机械;
(四)秸秆、饲草加工处理及养殖机械。
年度重点补贴的机具种类,由各省(区、市)根据农业部的项目指南确定。
第三章 补贴资金的申报与下达
第七条 农业部根据中央财政资金的年度预算安排、国家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阶段性工作重点及各地的需求状况,制定并下达补贴资金年度项目指南。项目指南内容包括:补贴机具种类、补贴区域、补贴资金额度及工作要求等。
第八条 省级农机主管部门根据农业部下达的项目指南和各市县申报情况,组织编制本地区的《年度补贴资金使用方案》报农业部。《年度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内容包括:实施区域、补贴机具种类和规格、补贴标准、补贴机具数量、补贴资金结算方式等。
第九条 农业部对各省(区、市)上报的《年度补贴资金使用方案》进行审核、批复,并按照国库直接支付的要求,将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省级农机主管部门。省级农机主管部门根据农业部批复要求,组织项目实施。
经农业部批复下达的《年度补贴资金使用方案》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调整的,须报农业部审批。
第四章 补贴资金的发放程序
第十条 省级农机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根据农业部批复,进行公开招标,确定年度补贴机具的种类、型号、价格及供应厂商。
第十一条 省级和项目实施区农机主管部门通过媒体及乡村张榜等形式,向农民公布补贴机具的种类、型号、价格、供应厂商和补贴数量、补贴金额、优先补贴条件等。
第十二条 项目实施区内的农民购买补贴机具时,须通过乡镇农机管理机构向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购机申请表。
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根据《年度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和优先补贴条件进行审查,确定购机者名单和数量,经张榜公示后,与购机者签订购机补贴合同,并报省级农机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省级农机主管部门根据汇总结果,统一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意向协议。
第十四条 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购机者向供货方购机,购机时农民应提交购机补贴合同,并按扣除补贴金额后的机具差价款交款提货,供货方出具购机发票。
第十五条 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负责对购机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报省级农机主管部门。
供货方凭补贴合同和发票存根向省级农机主管部门提出结算申请。
11.煤炭企业专项资金管理研究 篇十一
煤炭产业对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由于煤炭开采行业的特殊性, 煤炭企业使用专项资金的历史由来已久。煤炭企业专项资金主要包括维简费、安全费、更新改造资金。据有关资料显示, 我国煤矿维简费的使用开始于60年代中期, 1965年采掘企业停止按固定资产原值计算和提取基本折旧基金, 改按企业产量提取维简费并列入生产成本。而后国家下发了一系列文件用于规范煤矿维简费和安全费的使用。虽然煤炭企业很早就开始了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 尤其是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发展与广泛应用, 深入开展专项资金管理研究工作, 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对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果, 确保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 煤炭企业专项资金涵义
2.1 煤炭企业专项资金
煤炭企业专项资金主要包括按国家或者地方政府规定从成本中提取或交纳的煤矿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 根据需要支出的更新改造资金, 由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拨付给企业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的专项补助资金, 在成本列支由公司统一管理的大修费用、生态水保费、科研费以及其他按规定需集中统一管理的资金。以新增工程效益或者扩大生产能力为主要目的基本建设资金使用与管理不在本文讨论范围内。
2.2 煤炭企业专项资金资金来源
维简费和安全费是从成本中提取的, 维简费提取标准按照国家财建[2004]119号文件规定执行, 安全费提取标准按照国家财企[2012]16号文件规定执行;更新改造资金主要来源于固定资产折旧;财政性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拨付的直接投资、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等。
2.3 煤炭企业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维简费主要用于煤矿生产接续的开拓延深、技术改造等方面支出, 以确保矿井持续稳定和安全生产;安全费主要用于矿井安全生产装备、设施和安全技术保障等方面支出;更新改造资金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更新及技术改造;大修理费主要用于设备大修及矿井主要采掘设备的项修、主要生产设备大型部件更新, 矿井主供电、主供排水、供暖管线及输电线路恢复设计能力的大修理, 井筒巷道维修以及建构筑物改造维修等;生态水保费主要用于矿区生态功能修复。
3 专项资金管理模式
3.1 组织结构
煤炭企业专项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大型煤炭企业组织结构一般划分为三级, 包括一级母公司、二级子 (分) 公司和三级矿井单位。由于专项资金主要是用于维持简单再生产、安全投入和固定资产更新及技术改造, 所以专项资金管理决策权一般集中在二级子 (分) 公司管理层面, 本文是以二级子 (分) 公司的视角来开展专项资金管理研究工作的。
3.2 业务职责
专项资金管理需多个部门和单位协作配合。二级子 (分) 公司机关部门是专项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规划发展部负责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工作, 包括项目立项管理、方案设计委托及审查、计划编制与下达、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考核、专项资金统计及项目后评价管理等工作。生产管理部、机电管理部等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立项审核、业务指导、方案设计委托及审查、采购计划签审、实施计划制定、实施协调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工程管理部负责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管理。财务部负责专项资金提取标准制定、年度资金提取、资金预算管理、会计核算管理及扣 (罚) 款落实等工作。内控审计部负责对专项资金申报、使用、管理、项目实施等环节进行审计监督, 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各矿井单位是专项资金管理的主体单位, 负责项目立项申报、计划编报、制定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编制统计报表等工作。
3.3 管理内容
专项资金管理内容包括资金提取、项目立项、方案设计、计划管理、项目实施、计划监管、验收结算、统计报表、档案资料、检查考核等内容。
3.4 基本流程
专项资金使用的基本流程主要包括几个方面:
(1) 提出立项申请, 完成投资决策:矿井单位在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内提出项目立项申请, 在立项申请中需包括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主要施工工艺及工程量、工期安排、投资估算、技术经济分析等内容。公司机关业务职能部门审核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进行经济性、技术性分析比较, 将审核结果提交公司会议审定, 完成投资决策。项目同意立项后, 由业务部门负责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院开展方案设计工作。
(2) 编制下达专项资金计划:矿井单位根据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批复情况、投资估算、项目工期安排、资金筹措计划编制专项资金年度计划, 公司机关业务职能部门负责汇总审核后提报公司会议审批, 并下达专项资金计划。
(3) 开展项目实施工作:专项资金计划下达后, 矿井单位及业务职能部门开展图纸审查、招投标、合同签订、物资采购、验工计价、竣工验收及结算办理等项目实施工作。
(4) 报送统计报表:矿井单位负责编制月度、年度专项资金统计报表报送公司机关部门。公司机关部门完成统计报表的汇总、审核、整理工作, 并报送给一级母公司和地方政府管理部门。
(5) 执行监督检查与考核:公司机关部门对矿井单位专项资金的立项申报、计划编制、实施管理、验收结算、统计分析等定期开展检查与考核, 并对使用情况、使用效果进行总结、分析、评价。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对违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6) 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公司机关部门负责委托后评价中介机构对节约资源、降低消耗、保护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其他具有特殊示范意义的项目要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
4 专项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神东、宁煤、中煤等大型煤炭企业的调研发现在专项资金管理中普遍存在如下问题:
(1) 多数煤炭企业专项资金实行公司统一集中管理模式。由于专项资金项目数量多、单个项目资金量小, 所以专项资金管理难度大, 工作量大, 导致出现项目立项编报质量差、投资估算准确度低等问题。
(2) 一些煤炭企业专项资金使用与成本考核脱节, 各矿井单位千方百计多争取专项资金, 上项目时不以效益优先为主要原则, 不考虑投资收益。
(3) 在专项资金项目立项决策阶段, 多数企业把立项审核、方案设计审核、计划审核工作同时进行, 这种管理模式容易出现投资估算编报不准确、项目实施变更多、管控难度大等问题。
(4) 虽然信息化系统在专项资金管理中已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但是信息系统多应用在专项资金计划管理和统计管理方面, 未覆盖建设阶段全过程, 不利于专项资金管理的全过程管控;并且还存在数据重复录入, 信息资源不能充分共享的问题。
(5) 专项资金统计工作存在统计指标单一、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不高、统计分析弱化、数据共享性差等问题。
5 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措施
5.1 实行分级授权管理模式
在专项资金管理中实行分级授权的管理方式, 公司集中精力管大项目, 把小项目和与日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联的项目放到矿井单位管理。首先在项目立项决策环节, 将专项资金项目按照投资用途和投资额度划分为四个层级, 分别为备案制项目、一般项目、较大项目和重大项目, 备案制项目立项由矿井单位自行决策, 报公司机关部门备案, 一般项目由公司副总经理组织会议议决, 较大项目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决, 重大项目由党委扩大会议议决。其次, 在方案设计委托及审查环节, 矿井单位可直接开展备案制项目和限额以下项目的方案设计委托工作, 并负责组织方案设计审查, 公司负责限额以上项目方案设计委托和审查工作。再次, 在计划管理环节, 单个项目年度计划资金由公司机关业务部门审批, 年度计划总额由公司党委扩大会议审批。最后, 在项目实施和物资采购环节, 公司负责限额以上项目的实施管理和物资采购工作, 限额以下项目由矿井单位负责。
5.2 专项资金使用与成本考核挂钩
从煤炭企业完全成本结构上分析, 维简费、安全费和折旧费都属于不可控成本范畴。各矿井单位在成本中体现的是维简费和安全费提取资金量而非实际使用数量, 导致无法反映各单位的真实成本。鉴于此种情况, 建议对各矿井单位成本考核时按专项资金实际使用量指标来计算。投资要以能够实现合理的投资收益为基础, 专项资金项目立项审核时要重点考虑后期收益问题, 用最小的投资获取最大的利润。
5.3 项目立项、方案、计划分离管理
考虑到专项资金管理的特点, 将资金量较大的重大项目和较大项目按照立项批复、方案设计和年度计划三者分离的方式进行管理。提前谋划做好重大项目立项申报与审核工作, 重大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在年度计划编制三个月前启动。重大项目以项目建议书形式申报立项, 待项目立项批复后, 由公司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院开展方案设计工作, 方案设计审定后可以确定较准确的投资估算。在此基础上, 矿井单位根据项目实施工期安排, 提报专项资金年度资金使用计划。采用项目立项、方案、计划分离的管理模式可以有效提高投资估算编报的准确性和年度计划资金的准确性, 从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备案制项目和一般项目由于项目结构简单、单个项目资金量小且一般不需要做方案设计, 按照立项与计划同时审批的方式进行管理。
5.4 建立造价库提高投资估算的准确性
投资估算是专项资金项目立项管理环节的一个重要指标。专项资金项目数量多, 不可能所有项目都委托设计院做方案设计, 对于资金量较小的项目一般是由矿井单位工作人员负责编制投资估算, 由于基层工作人员能力水平参差不齐, 导致投资估算编报质量不高。为了提高投资估算编制的准确性, 可以组织专业造价人员按项目性质分类编制投资估算基础定额, 建立造价库。在立项申报环节, 矿井单位编制人员可直接从造价库中选择单价测算出投资估算。在项目立项审查环节, 公司业务部门可以参考造价库中单价审核投资估算的准确性。同时, 技术业务部门重点审核施工工艺、设备选型、技术等方面指标、财务和规划部门重点审核投资估算、财务分析和经济分析等指标, 两者紧密联系、相辅相成、各有侧重确保投资估算审核的准确性。在统计分析阶段, 可使用统计数据和后评价数据不断更新造价库, 确保基础定额数据的准确性。最后, 还要加强培训工作, 提高基层管理人员的专项资金管理水平。
5.5 扩展信息化系统应用深度
信息系统通过收集、存储及分析有关数据, 辅助投资管理人员和决策者规划、决策和检查。建设一个能满足现代专项资金管理需求的信息系统, 管理跨度上涵盖项目立项、方案设计、年度计划、项目实施、竣工结算、统计分析、项目后评价全过程各个阶段;管理幅度上包括投资控制、合同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等多个维度;能满足多单位组织界面及企业各层级的管理需要, 迅速准确传递各种报表和数据信息, 实现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通过收集、传递、分析、存储信息数据实现计划编审的科学性、规范性、可控性、可溯性, 辅助管理者做出正确的分析与决策, 同时实现对项目文档资料的系统管理。
5.6 定期开展计划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年度专项资金计划下达后, 公司将项目分解落实到各责任部门 (单位) , 责任部门 (单位) 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开展实施工作。公司各业务部门定期 (每季度) 对计划的执行情况现场调研。通过现场调研可以了解计划执行情况, 项目实施进度, 还可以收集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集中解决, 推进计划顺利实施, 提升工作质量。
5.7 狠抓专项资金考核工作
(1) 制定专项资金考核管理制度, 完善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要涵盖基础管理、计划及方案管理、项目开工率、设计变更签证、统计管理、投资完成率等多方面。 (2) 组织业务部门对各矿井单位专项资金立项申报、计划编制、实施管理、验收结算、统计分析等定期开展检查与考核, 并对使用情况、使用效果进行总结、分析、评价。 (3) 鼓励创新管理行为, 对在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中提出创新管理模式、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给予特殊奖励。 (4) 严格考核奖励发放制度, 求做到奖罚对等和权责对等, 奖罚必须兑现在相关业务管理人员, 使考核结果真正落到实处。
5.8 重视专项资金统计工作
(1) 制定专项资金统计管理实施细则, 细化统计管理工作, 使制度更具有操作性和实用性。 (2) 结合工作特点扩充专项资金统计指标体系。目前使用的专项资金统计指标多用来反映投资结果、规模和结构。可以将统计指标扩充到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 根据每个阶段的特点和工作侧重点, 制定能反映工作效果的指标体系。 (3) 开展综合类指标的相关分析工作。企业作为一个完整的经济体, 综合统计指标之间存在相互关联性, 开展综合类指标的相关分析工作, 能更好的反映生产经营情况, 为公司决策服务。
5.9 开展项目实施效果评价分析
由于公司一般只对重大项目开展后评价工作, 针对专项资金项目数量多、单个项目资金量小的特点可以依靠本公司内部工作人员开展简单的项目实施效果评价分析工作, 待项目实施完毕进入生产运营期后, 收集运行期有关数据, 与项目立项时测算的数据做比较并开展分析工作, 评价项目立项决策是否准确。
6 结论
煤炭企业专项资金的管理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 专项资金管理提升工作永远在路上。本文针对目前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在立项、计划、考核、统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改进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对提升煤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性意义。
参考文献
[1]李双玲.初探如何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J].现代经济信息, 2013, 08.
[2]王吉祥.浅谈煤炭企业专项资金管理[J].煤矿现代化, 2013, 01.
12.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篇十二
专项资金管理与控制制度
为建立科学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防止资产流失,特订立本制度。
一、专项资金的内容。本制度所指专项资金是指国家和上级拨付给本单位用于各种项目的资金。
二、必须按规定严格实行项目行政责任人制、项目法人责任制、等项目要求的各项制度,保质保量完成,对项目质量要实行终身负责制;
三、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专项资金一律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或改变用途性质。必须认真履行资金拨、付的各项审核程序,严禁挪用、挤占、滞留等违规行为;
四、要认真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从严控制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杜绝不合理开支,严禁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能,防止资金损失浪费,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五、项目支出都必须有完整、合法的原始凭证。投资支出必须按项目进度,要有项目行政责任人和财政、审计相关人员签证,经项目单位财务负责人审核后,由主管该项目的行政责任人审批,方能支付项目资金;
六、项目完成后,应根据有关项目规定编制决算报告;
七、单位要主动、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反馈有关项目信息,按时报送有关报表和报告,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检查;
八、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资金筹集、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的全过程。对滞留、挤占、截留、挪用以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建设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处分,并严肃
九、资金使用审批。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由院长亲自审批支出项目,由班子集体决定使用方向和数额,按上级指定使用要求使用。
十、专项资金的管理。专项资金实行专帐管理,专户储存,财会人员设立会计和出纳各一名,财会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十一、专项资金的支付。专项资金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开支后方可支付,支付程序为:开支内容——凭证——经办人签字——审核——审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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