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瓦斯治理技术方案(精选8篇)
1.年度瓦斯治理技术方案 篇一
温宿县博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东井 二O一一年度瓦斯治理方案
根据自治区煤矿瓦斯整治方案中提出的集中整治重点、工作步骤和主要措施,按照《自治区煤矿瓦斯治理的若干规定》,为了抓好今年的瓦斯治理工作,结合今年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的瓦斯治理方案:
一、总体目标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瓦斯治理“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方针,在我矿继续深化瓦斯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实现 “一通三防”工作进一步好转,提高瓦斯灾害的治理水平,消除重大瓦斯灾害隐患,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救灾能力,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全矿无通风瓦斯事故,无死亡、重伤事故。
二、成立瓦斯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寇仕春(董事长)副组长:游建军(总经理)
单保江(书记)艾则孜(技术负责人)张志峰(安全副总)尹功亮(机电副总)冯升学(生产副总)
成员:
彭成山(安全部部长)
唐乐平(安全部副部长)曾兵(东井区队长)刘振利(东井区队长)丁松林(东井区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游建军担任负责人,负责瓦斯治理工作的日常工作安排。
三、瓦斯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分工
寇仕春:全面负责的瓦斯治理工作安排和瓦斯治理资金的安排。
游建军:全面负责全矿的瓦斯治理工作的实施工作,是瓦斯治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向董事长负责。
单保江:抓好瓦斯治理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总经理抓好瓦斯治理的全面工作,向董事长负责。
艾则孜:负责分阶段、分步骤实施瓦斯治理方案、措施并监督检查和落实,抓好机电部的工作。对瓦斯治理工作负技术责任,制定瓦斯治理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抓好有关技术资料的编制整理工作,向总经理负责。张志峰:负责抓好瓦斯治理的日常工作,对瓦斯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反映、汇报并落实,收集有关瓦斯治理方面的软件,使之完善,向副总经理负责。
尹功亮:负责全矿的机电管理工作,抓好瓦斯监控系统的维护、调试和日常机电方面的软件资料,保证各种设备的完好,和运转正常,向副总经理负责。
曾兵、刘振利、丁松林:分别负责各井(队)所需的人、财、物,按照矿制定的实施方案和措施落实本井(队)瓦斯治理的各项工作,达到矿制定的瓦斯治理目标,向总经理负责。
三、瓦斯治理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健全 “一通三防”管理机构,完善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各矿级领导、职能部门、各水平的井队管理人员、瓦检员、安全员要严格按照本矿制定的岗位责任制履行职责,认真执行煤矿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有害气体检测制度,井下所有作业地点和容易积聚瓦斯的地点,实行定人、定时进行瓦斯巡回检查,防止瓦检员空班漏检。坚持井下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处理制。
(三)、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装瓦斯报警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回采工作面安装瓦斯报警断电仪,发现瓦斯超限的区域,必须按制定矿制定的瓦斯排放制度等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处理。
(四)、建立定期对矿井通风系统、通风设施的检查,确保井下通风设施可靠。防爆门、风门、密闭、风窗等永久和临时通风设施构筑位置、质量符合规定。保证井下通风风量能满足生产需要,严格按核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
(七)、坚持“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排查制度,狠抓现场管理工作。井下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使用必须经矿安全、技术部门审查后再安装,严禁井下采掘工作面出现循环风或微风现象。按时对井下各采掘工作面进行洒水降尘。
(五)、安全部定期对瓦检仪、传感器、风表、自救器等仪器仪表的检验和维护,保证仪器、仪表完好可靠、灵敏,机电部对监测仪器仪表和瓦斯断电报警系统装置必须定期校验,加强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实现人机相互监测监控瓦斯,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防止矿井各种电器设备出现失爆现象。
(六)、加强矿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通过学习学习有关自治区、地、县关于瓦斯治理方案、规定等,提高工人防范瓦斯意识,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瓦斯事故可以预防和避免的理念,特种作业人员和工人都要参加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八)、严格执行矿领导和管理人员井下跟班作业制度,保证井下每个班有矿各级部门领导检查督导,及时对当班出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作出处理,跟班人员、井长负责安全生产。
(九)、加强煤矿的技术基础工作,矿井的各种图纸、软件资料的汇总等必须按技术规范进行绘制、编制、交换,为瓦斯治理工作提供依据和决策。
(十)、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每月严格考核井巷工程质量和安全设施的建设,提高安全技术管理水平和装备水平。
(十一)、加大安全投入,进一步完善矿井有关“一通三防”设施设备的投入,为瓦斯治理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十二)、瓦斯集中整治阶段和时间按文件要求安排布署,各矿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水平负责人必须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开展瓦斯治理工作,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完不成瓦斯整治的各项任务的领导、部门、井队负责人要追究责任并严肃查处。
温宿县博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东井
二O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2.年度瓦斯治理技术方案 篇二
关键词:煤层赋存,瓦斯,瓦斯治理
1 煤层赋存及顶底板岩性状况
谢桥矿井田二叠系为主要含煤地层, 可采煤层11层, 自下而上依次为1、4-2、5、6、7-1、7-2、8、11-2、13-1、16-1、17-1煤层, 含煤地层自下而上分为A、B、C、D四个含煤组, 其中D组有16-1和17-1煤, C组有13-1和11-2煤, B组有8、7-2、7-1、6、5、4-2煤, A组有1煤, 此外13-1、8、4-2、1煤层为主要可采煤层, 7-2、7-1、5煤层为薄煤层、不稳定煤层, 各煤层赋存情况如下:
1.1 1煤层为区段稳定~较稳定的全区可采煤层, 厚度0~10.
74m, 平均4.48m。1煤层在陷落柱发育区域外可采性均较好, 但受太灰水威胁暂不具备开采条件。顶板多为石英砂岩, 少量为泥岩、砂质泥岩及砂泥岩互层, 底板为细砂岩及砂泥岩互层。
1.2 4-2煤层为区段稳定~较稳定的全区可采煤层, 厚度0~4.
33m, 平均2.13m。下距1煤层间距平均88.82m。顶板为泥岩及砂质泥岩, 底板以泥岩为主。
1.3 5煤层为较稳定的大部分可采煤层, 厚度0~2.60m, 平均
1.05m。下距4-2煤层间距为4.7~9.0m, 平均层间距7.4m。顶板以泥岩及砂质泥岩为主, 局部为粉砂岩, 底板为砂质泥岩及泥岩。
1.4 6煤层为区段较稳定的大部分可采煤层, 厚度0~4.
75m, 平均2.18m, 下距离5煤层间距为4.7~25.2m, 平均层间距18.12m。
1.5 7-1煤层为不稳定的局部可采煤层, 厚度0~2.
29m, 平均0.76m, 下距6煤层间距平均为23.58m。顶板为泥岩及砂质泥岩, 底板以泥岩为主。
1.6 7-2煤层为较稳定的大部可采煤层, 厚度0~1.
80m, 平均0.89m。下距7-1煤层间距平均为5.11m。顶、底板多为泥岩, 局部为砂质泥岩或粉砂岩。
1.7 8煤层煤层稳定, 厚度1.19~5.87m, 平均3.25m, 下距离
6煤层间距为18.5~52.4m, 平均层间距为33.26m。顶板以泥岩为主, 八线以东多为砂岩及石英砂岩;底板为泥岩及砂质泥岩。
1.8 11-2煤层为较稳定的大部可采煤层, 厚度0~4.
01m, 平均1.67m。下距8煤层间距平均为86.7m。顶板以泥岩或砂质泥岩为主, 局部为粉细砂岩;底板为泥岩及砂质泥岩。
1.9 13-1煤层为稳定的全区可采煤层, 厚度0.
79~8.28m, 平均4.72m。下距11-2煤层间距平均为66.95m。顶底板岩性均为泥岩及砂质泥岩。
1.1 0 16-1煤层为不稳定的局部可采煤层, 厚度0~3.72m, 平均1.07m。下距13-1煤层平均为90.48m。底板为泥岩及砂质泥岩。
1.1 1 17-1煤层为不稳定的局部可采煤层, 厚0~2.
19m, 平均0.90m。下距16-1煤层平均为11.52m。顶板以泥岩为主, 局部为砂质泥岩;底板为泥岩至粉砂岩。
2 瓦斯赋存状况
2.1 煤层瓦斯赋存状况谢桥矿井可采煤层共11层, 其中1、4-2、8、13-1煤层为矿井主要可采煤层。
瓦斯含量在垂向上的变化比较明显, 在同一深度范围内, 13-1煤层瓦斯含量较大, 4-2、8、11-2煤层次之, 1煤层最小;在同一煤层中, 瓦斯含量随着煤层埋深的增加而增大。从-400m至-900m平均梯度分别为:13-1煤层瓦斯梯度为0.01176m3/t/m、矿井西翼8煤层瓦斯梯度为0.0273m3/t/m、矿井东翼8煤层瓦斯梯度为0.0141m3/t/m。13-1煤瓦斯含量为4.54~11.61m3/t, 8煤层瓦斯含量为0.58~8.0m 3/t, 11-2煤层瓦斯含量为1.80~7.2m3/t, 6煤层瓦斯含量为1.18~8m 3/t。
3 区域性瓦斯治理条件
矿井A组煤受太灰水威胁暂不具备开采条件, 目前主要开采B、C组煤, 采取B、C组煤分组联合治理, 浅部水平与深部水平分类治理, 高瓦斯与低瓦斯合理配采的原则。
3.1 矿井A组煤层矿井A组煤为1煤层, 1煤距4-2煤平均为88.
82m, 矿井未来10年规划亦未涉及到1煤层, 因此矿井A组煤瓦斯治理暂不考虑。
3.2 矿井B组煤层根据全矿井B组煤层群赋存状况, 6煤平均厚度2.
18m, 为区段较稳定的大部可采煤层, 上距8煤层平均为33.26m, 下距5煤层和4-2煤层分别为18.12m、25.62m。因此, 矿井B组煤可选择6煤层为关键保护层。
4 瓦斯治理方案
4.1 矿井C组煤瓦斯治理方案矿井西翼C组煤选择11-2煤为关键保护层, -720m标高以下11-2煤按突出煤层管理。
先开采11-2煤层, 解放13-1煤层, 后回采13-1煤层。矿井西翼-720m标高以下C组11-2煤采用“一面四巷”治理瓦斯, 其中顶板抽采巷布置在距11-2煤层顶板法距30~35m, 且内错工作面上顺槽60~80m, 抽采11-2煤和13-1煤瓦斯;底板抽采巷布置在11-2煤底板法距20m, 且内错工作面下顺槽20m, 从底板抽采巷向上施工穿层钻孔, 用于掩护11-2煤掘进和工作面消突。
矿井东翼C组13-1煤无保护层可选择, 因此, 矿井东翼13-1煤层突出危险区即-550m标高以下, 采用“一面四巷”治理瓦斯, 其中顶板抽采巷布置在距13-1煤层顶板法距35m以上, 且内错工作面上顺槽60~80m, 抽采工作面回采期间采空区瓦斯;底板抽采巷布置在13-1煤底板法距20m, 且内错工作面下顺槽20m, 从底板抽采巷向上施工穿层钻孔, 用于掩护13-1煤掘进和工作面消突。
4.2 矿井B组煤瓦斯治理方案根据全矿井B组煤各煤层瓦斯
及赋存状况, 选择6煤层作为B组煤优先开采的保护层, -610m标高以下6煤层按突出煤层管理, 在回采6煤层保护层时, 针对6煤保护层及其被保护层 (8、5、4-2煤) 的瓦斯治理措施拟采取以下2种方案, 具体如下:
4.2.1 方案一采区首采面为“一面四巷”, 其它为“一面三巷”
全矿井B组6煤工作面回采时采用“Y”型通风+4煤底板抽采巷治理瓦斯。“Y”型通风工作面上风巷每300m通过立眼 (2~3个) 与4煤底板抽采巷连接, 4煤底板抽采巷兼做“Y”型通风尾巷, 其中在6煤层“Y”型通风尾巷施工上向穿层钻孔抽采8煤层卸压瓦斯, 下向穿层钻孔抽采5、4-2煤层卸压瓦斯, 在4-2煤底抽巷施工上向穿层钻孔掩护6煤层掘进和回采工作面消突。4-2煤底板抽采巷布置在4-2煤层底板法距20m, 外错6煤工作面距上顺槽平距5~10m。
4.2.2 方案二采区首采面为“一面五巷”, 其它面为“一面四巷”
全矿井B组6煤工作面回采时采用“Y”型通风+4煤底板抽采巷+5煤层抽采巷治理瓦斯。“Y”型通风工作面上风巷每300m通过联巷与5煤层底板抽采巷相连, 5煤层抽采巷兼做“Y”型通风尾巷, 其中在6煤层“Y”型通风尾巷施工上向穿层钻孔抽采8煤层卸压瓦斯, 下向穿层钻孔和4煤底板抽采巷抽采5、4-2煤层卸压瓦斯, 在5煤层抽采巷施工上向穿层钻孔对6煤掘进和工作面消突。4-2煤底板抽采巷布置在4-2煤层底板法距20m, 外错6煤工作面中间;5煤层底抽巷布置在5煤层内, 外错6煤工作面5~10m。
4.2.3 两种瓦斯治理方案比较为更好比较上述两种方案, 我们
以21116工作面为例, 21116工作面位于二水平东一B组采区东翼一阶段工作面, 工作面上顺槽标高-720m, 下顺槽标高-774m, 煤厚3.0m, 6煤暂按突出煤层管理, 工作面设计走向长1800m, 倾斜长240m。
5 结论
3.中国煤矿瓦斯治理技术发展现状 篇三
【关键词】煤矿;瓦斯;治理技术;发展;现状
煤炭资源是我国经济发展的能源基础之一,在我国的重要的能源种类中,煤炭在未来很长的时间之内都会发挥着主要的作用。在煤炭开采过程中,矿井内瓦斯超过限制标准及瓦斯聚合现象发生的非常频繁。有时有很多矿井内会有瓦斯爆炸的事故发生,严重威胁着矿内工作人员的安全,甚至危害着人们的生命。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促进了煤炭工业的繁荣发展,煤矿瓦斯治理技术也得到了重视与发展,以保证煤矿工作的安全与持续发展。
一、瓦斯治理工作过程中存在着的问题
伴随着我国煤矿行业对煤炭开采深度的不断增加,在地下煤层中的瓦斯含量变得越来越多,压力也随之增加,极大的提高了瓦斯治理工作的复杂性和技术难度。当前,矿井内没有完善的通风系统是部分煤矿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体现在某些矿井的新采区在不具备完善的排水和通风系统时就实施了煤炭开采工作。还有部分煤矿井开采深度增加了许多但是没有完善排水、通风系统,引发了瓦斯安全事故。另外,有些煤矿还没有严格落实瓦斯抽放的管理系统。尽管有的煤矿拥有非常成熟的瓦斯抽放技术,但是没有很好的应用效果。
二、中国煤矿瓦斯治理技术现状
(一)保护层开采和卸压瓦斯抽采技术:所谓的保护层,是指为避免附近煤层所带来的突出危险而提前开采的岩层或煤层;上保护层的位置在突出危险煤层的上边,下保护层在突出危险煤层的下边。因为对保护层进行开采可以带来采动作用,还能够抽采卸压瓦斯,可导致附近的突出危险煤层里具有突出危险的区域变成没有突出危险的区域,具有突出危险煤层是通常所说的被保护层。
具有保护层开采条件的矿井,对保护层进行开采和抽采瓦斯时,要在3-5年前做好开采和抽采的规划目标,对矿井开采的计划进行调整,按照规划目标,完成矿井开采、掘进与回采的实施方案,制订完善科学的瓦斯抽采与治理的技术支撑体系,要正常衔接保护层的工作面,平衡好“抽、掘、采”各项工作。在对保护层进行开采时,保证安全实施瓦斯抽采是实现安全开采保护层的重点工作,对被保护层进行卸压瓦斯强化抽采能够有效避免被保护层带来的突出危险性,能够减少煤层的瓦斯含量,最终实现高瓦斯煤层变成低瓦斯煤层。要确认被保护层的突出危险性被消除后,才对保护层和被保护层实施开采作业。在瓦斯抽采的过程中,通常要采用一定的瓦斯治理技术,实现开采工作的安全和高效。
开采下保护层完成后,上覆于下保护层的岩体会产生垮落带、弯曲带和断裂带。比如陕西省韩城市桑树坪煤矿,在缓倾斜煤层情况下,垮落带的上限高度为相对层间距6-8,断裂带上限高度为相对层间距10-30。
对下保护层进行开采时,一定要保护好被保护层所具备的开采条件,因此被保护层的位置要处于弯曲带和断裂带。对上保护层进行开采时,被保护层的位置要处于底鼓变形带内。通常情况下,被保护层的位置不一样,就会存在较大差异的煤(岩)体裂隙发育情况,就会采用不同的瓦斯抽采技术。
煤(岩)体位于弯曲带内,因为整体下沉,很多裂隙就会呈平行层理的状态,卸压瓦斯就会很容易的顺着平行层理方向进行流动,这种条件下相对有效的瓦斯抽采技术有地面钻井法、顶板或底板巷道网格式上向穿层钻孔法。煤(岩)体位于断裂带内,裂隙会呈平行层理状态,也会呈垂直和斜交层理状态,由于卸压瓦斯受抽采负压的影响,流动方向既可以是沿平行层理的方向,也能够沿垂直或斜交层理方向,这种条件下相对有效的瓦斯抽采技术包括:地面钻井法、顶板或底板穿层钻孔法、倾向高位钻孔法、走向高位钻孔法、倾向高抽巷法、走向高抽巷法等。煤(岩)体位于底鼓变形带内,因为膨胀导致变形,裂隙多呈平行层理状态,卸压瓦斯就会很容易顺着平行层理方向进行流动,这种条件下相对有效的瓦斯抽采技术是顶板或底板巷道网格式上向穿层钻孔法。
这些瓦斯抽采技术和钻孔(或巷道)的数据参数要依据开采技术、煤层情况、和顶底板岩性质的变化而变化。
(二)强化预抽煤层瓦斯技术:如果突出危险煤层是单一的,不具备保护层的开采条件情况下,就要采用强化预抽煤层瓦斯技术,避免瓦斯和煤突出,减少煤层中瓦斯的含量。
当前,采用的技术是:先把突出煤层的底板岩巷给开挖完成,后一阶段的岩巷经过边界上山与前一阶段岩巷互相连通,形成一个全负压的通风循环系统,在岩巷的底板每相隔一定距离与边界上山内进行施工钻场,在钻场里进行突出煤层的施工,对煤层瓦斯进行预抽,在开切眼与工作面机巷构建一条保护带以消除煤和瓦斯的突出危险性,挖掘煤层的巷道构成工作面系统。接着从风巷和工作面机巷实施交叉钻孔或顺层钻孔的施工,对开采区内的煤层瓦斯进行预抽,减少煤层中瓦斯的含量,同时区域性将开采区的突出危险性实现消除。
如果煤层的单一突出危险非常严重,比如具有超过千吨级的特大型煤矿,煤层瓦斯突出的,通产采用双底板岩巷,采用网格式上向穿层钻孔技术,对全部工作面中的瓦斯进行预抽,目的是减少煤层中的瓦斯含量,同时区域性将开采区的突出危险性实现消除。为增加采用网格式穿层钻孔技术抽采瓦斯的效果,通常采用的是松动爆破、煤层压裂、水力冲孔、水力割缝、水力扩孔等技术。
被保护层的工作面因为被保护层开采的影响,在工作面走向或倾向部分区域内没有得到卸压的保护,这就需要补充强化预抽煤层瓦斯技术。
(三)中国煤矿瓦斯治理技术发展趋势:煤与瓦斯突出这种矿井瓦斯动力问题非常复杂,截至到目前,还不能完全掌握不同地质条件和不同开采条件下的突出发生规律。尽管有很多假说支持煤与瓦斯的突出机理,但综合作用说是被普遍认同的,煤与瓦斯突出是瓦斯压力、地应力与煤的力学性质互相作用的产生结果。矿井的开采深度在不断的增加,就不断增加了煤与瓦斯突出的瓦斯压力和地应力,同时带来了煤体强度下降、煤与瓦斯突出阻力减少的问题,造成了煤与瓦斯突出危害程度不断加重。为了更好应对煤与瓦斯带来的严重灾害,在当前的技术条件下,首选技术的就应该是区域性瓦斯治理。因此,有很多煤矿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区域性瓦斯治理技术体系和战略目标,并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得以实施。
随着对区域性瓦斯治理技术研究的不断深入和大范围普及推广,区域性瓦斯治理技术一定会成为实现安全开采的技术支撑。
四、结束语
尽管中国在瓦斯治理技术上实现了非常大的跨越,但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对这项技术要更好的利用。唯有降低煤矿灾害,才能更好保障煤矿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才能保证煤炭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每个企业要增加煤矿瓦斯治理的财力支持力度,保证技术的应用和创新。
【参考文献】
[1]张盼福,吕爱平.综放采煤工作面瓦斯治理技术[J].中国矿山工程.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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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肖存明,李嘉豪.瓦斯抽采钻井挤压变形破坏分析[J].煤炭技术.2011(01)
[4]郭平利.对综采工作面瓦斯治理的探索和认识[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1(03)
[5]孙绪志,王汝.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治理技术[J].中国煤炭工业.2010(03)
4.瓦斯治理方案 篇四
理技术方案
杭来湾煤矿 2013年
2013瓦斯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是保护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煤矿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家及陕西省关于瓦斯治理的有关政策和措施,为进一步开展好瓦斯综合治理活动,促进杭来湾煤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作指导,以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作为瓦斯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以上级关于瓦斯治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措施为依据,以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为主旨,打好瓦斯治理“攻坚战”,建立健全瓦斯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防止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实现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步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矿全面开展瓦斯综合治理活动,强化瓦斯综合治理责任体系,硬化工作指标,优化生产系统,消除物的、人的不安全因素,从源头上遏制瓦斯事故的发生,以确保我矿生产安全。
三、瓦斯治理的机制及制度
1、杭来湾煤矿成立瓦斯治理领导小组,生产办、通风队、综采队、连采队、机电队、运转队、外委单位项目经理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刘占飞 副组长: 姚纪凯 白恒山
组 员: 吴立军 苏 帆 王彦太 姜万明 任洪启 刘茂坤 房旭刚 潘建国 郭 蒲 陈博涛 杨俊斌 黄仕杰 吴恩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姚纪凯任办公室主任。
2、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①.组长负责全矿瓦斯综合治理全面工作。②.副组长负责全矿瓦斯综合治理具体工作。
③.成员负责矿井通风系统,防尘系统健全,电气设备的管理,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完善,矿井瓦斯综合治理所需设施设备的供应以及巷道布臵等组织实施工作。
3、以《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AQ标准》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为依据,实现煤矿本质安全,建立健全瓦斯综合治理各项制度。
四、瓦斯综合治理方法
1、矿每月召开至少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瓦斯综合治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保证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
2、矿每年对各区部、各班组进行瓦斯综合治理责任书的签定,以确保瓦斯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3、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
为确保安全生产设施投入的资金正常运行,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专用的安全费用。
五、瓦斯综合治理措施及标准
1、通风系统管理
①.年初在安排生产计划前进行的一次矿井通风能力核定工作由矿总工程师及生产办完成,以确保矿井不超通风能力生产。
②.矿井已安装了2套同等功率的主要通风机,备用主要通风机能在10min内启动。主要通风机操作司机必须时刻注意主扇运行情况,且每小时填写1次运行记录。主扇房已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和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由地面机电队负责完善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悬挂上墙。
③.若要改变主要通风机频率运行的情况时,必须由通风队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
④.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需停电、停风,必须由通风队制定安全措施,并由安全技术负责人审批,严禁无计划停电、停风。
⑤.井下所有风门、调节风门、密闭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构筑,所有风门,调节风门都安装连锁装臵,其工程工作由生产办负责完成。
⑥.通风队严格按测风制度进行每月三次的测风工作,并计算矿井有效风量率,矿井、采区及采掘工作面的绝对瓦斯涌出量,矿井内、外部漏风率等。
⑦.矿井实行分区通风,各个生产采区布臵有独立的通风系统,没有特殊情况,不准存在串联通风。
2、局部通风管理
①.新购局部通风机入井前,必须由机电办负责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安装。
②.局扇的安装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并实行挂牌管理。所有工作的局扇必须保证24h连续运转,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由各掘进区队负责管理。
③.局扇因检修、停电等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由掘进队制定停电、停风安全措施,经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由通风队负责组织实施。严禁无计划停电停风。
④.风筒工、专职瓦斯检查员应严格风筒质量管理,发现有破口必须及时修补或更换,风筒吊挂要平直,风筒接头必须采用双翻边接头法接严密。不能转直角,以确保工作面风量。风筒必须使用阻燃,防静电风筒。
⑤.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应采用设臵风障法处理。
3、巷道贯通安全管理
①.掘进巷道贯通前,地测队负责在巷道相距20m前,向生产、通风等部门下达贯通通知书,同时向总工程师报告,并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由通风队负责编制调整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事先做好调整风量,改变系统的准备工作。
②.掘进队接到巷道贯通的通知书后,必须安排生产班组立即停止一个工作面掘进,且停掘的工作面切断电源、设臵栅栏,保持正常通风、正常检查瓦斯。
③.贯通时,生产办、通风队负责现场指挥调整通风系统,并对相关区域的风量,瓦斯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瓦斯监测监控系统
①.地面建立瓦斯治理监控室,并设臵四名专职监控员,24小时实施监控管理。
②.井下每台工作的局部通风机,都由掘进队、通风队负责安装“风电、瓦斯电闭锁”装臵及局扇开停传感器。
③.监控维修工配合机运区,在每组风门外设臵一台风门开停传感器;在采掘工作面回风巷,区域回风巷设臵一台一氧化碳传感器。
④.新购监测监控系统产品,由机电办负责严格检查其产品的“三证一标志”即“防爆合格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产品计量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⑤.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的悬挂位臵、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都由监控员负责设臵,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AQ1029-2007》标准规定设臵。
⑥.监控员负责每月对监控设备进行1次调试和校正;对瓦斯检测设备每7天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7天必须对瓦斯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⑦.每班专职瓦斯检查员必须使用光学瓦检仪与瓦斯传感器显示数据进行对照,并将结果汇报监控室,瓦斯传感器的移动,悬挂必须由瓦斯检查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擅自移动,更不得人为封堵瓦斯传感器。
5、瓦斯检查及瓦斯排放 ①.井下每班每个采掘作业点及维修作业点都配备一名兼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同时实现“瓦检员检查、便携仪检查、悬挂瓦斯探头”的瓦斯三同时管理。
②.每班瓦斯检查员检查次数不得少于二次,且做到当班当次“三对口”,不得空班、漏检或假检。另有跟班、带班领导不定时巡回检查。
③.当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进行处理,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④.主要通风机有计划停止运转,由通风队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其措施进行瓦斯排放。
⑤.井下配电硐室,在恢复送电前应由瓦斯检查员全面检查被送电区域,只有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送电。
⑥.局扇因故障停止运转,不论停风时间长短,在恢复通风前,必须由瓦斯检查员负责首先检查局扇处的瓦斯浓度,只有在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才能按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排放。
⑦.排放瓦斯时,应坚持低浓度排放的原则,进行多次排放,严禁“一风吹”,使排放出来的风流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在排放瓦斯之前,凡是排放瓦斯流经的区域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臵警戒。
6、防灭火管理
①.由公司后勤保卫部制定地面防灭火措施,由矿生产办制定井下防灭火措施,并严格按其实施。②.建立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由机电队负责把供水管路敷设到井下各作业地点。
③.各井口检身员,必须负责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杜绝井口20米范围内的任何火源。
④.采区设计都采用后退式布臵,盲巷密闭都必须用防火材料(如水泥、红砖)掏槽密闭,以防止采空区漏风产生煤炭自燃。
⑤.在井下各个机电硐室,电气设备旁都由相关区队负责设臵一台便携式干粉灭火器和一个沙箱。
⑥.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后,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要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相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在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必须由通风队负责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其它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
7、综合防尘管理
①.完善防尘管路系统。机电队负责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中每隔100米处安装一个三通闸阀;每个采掘作业点,维修作业点必须有洒水装臵;每个转载点必须有喷雾装臵;并且保持供水正常。
②.专职瓦斯员负责督促各生产班组,维修班经常清除作业点及其它巷道的浮煤、粉尘,并冲洗巷道帮壁。
③.主井口附近60米以内不准放原煤,20米以内(降雨天除外)每三天清扫一次撒落的煤(岩)粉并洒水降尘。
④.工作面回风巷必须设臵净化水幕,以净化风流。
⑤.通风队负责控制选择合理的供风量,风速一般在1.0m/s左右,即能稀释瓦斯又不会导致粉尘飞扬。
⑥.在每个采区回风巷,工作面回风巷设臵一组隔爆水棚(袋),且每组水棚的水量必须符合AQ1020-2008标准 ,并不定时地更换水。
⑦.掘进工作面钻眼采用湿式钻眼,爆破采用水炮泥。⑧.对于个别作业点,除上述防尘措施以后,仍有大量粉尘悬浮于空中,则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8、井下爆破管理
①.井下每个爆破作业点的爆破工作必须由一名专职放炮员担任,使用专用发爆器,爆破母线采用绝缘好的双线,不允许有破口或明接头,且不能与电缆挂在一起(>0.3米)。
②.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并严格按爆炸材料领退制度进行领退。
③.炮眼封泥采用水炮泥,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材料作炮眼封泥,封泥长度必须符合《规程》规定。无封泥、封泥不足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放糊炮。
④.每次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三人连锁”、“一炮三检查”制度。
⑤.若通电后不响,必须把母线取下扭接短路,等15min后方准沿线路检查,若因线路联接不良造成的,可重新联线起爆,若是残药瞎管,则必须待炮烟吹散后,由瓦检员、放炮员和班组长共同到迎头检查,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通知其他人员进入迎头工作。
⑥.如出现瞎炮,则不准用手拉、镐创、压风吹,不得沿残眼打眼,必须在距瞎眼0.3m以外的地方打一平行新炮眼,重新装药、设警戒、起爆。放炮员必须在起爆后详细检查煤矸,找出未爆的残余炸药、雷管。
9、井下电气设备管理
①.机电设备入井前必须由机电办组织检验其“产品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是否齐全,并检验其安全性能,合格后,方准入井安装使用。大修后的设备入井前必须经其检查合格后方可入井。
②.井上、下装设防雷电装臵;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电气设备实行挂牌管理,电缆悬挂必须符合规定,井下机电设备硐室防火设施必须齐全,并有机电设备运行记录。
③.井下供电应做到“两全”、“三坚持”、“三无”、“四有”、“两全”,防护装臵全,绝缘用具全。
“三坚持”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装臵,坚持使用瓦斯电、风电闭锁。
“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臵,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保护装臵。④.矿灯集中统一管理,进行严格的领退登记记录。严禁在井下拆修或搞打矿灯。
10、安全培训
煤矿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全员职工大会,进行以瓦斯综合治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知识培训,使全员熟练掌握本矿瓦斯综合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各工种(岗位)的基本要求。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六、本方案若与上级法规相抵触时,则严格按上级规定执行、实施。
杭来湾煤矿生产办
5.瓦斯治理实施方案 篇五
一、瓦斯治理工作机构:
为做好我矿瓦斯治理,及时研究解决瓦斯治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确保瓦斯治理工作落实到实处,取得成效,提升瓦斯抽采水平,完成瓦斯抽采量,推进瓦斯治理体系建设,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健康安全,特成立我矿瓦斯防治领导组: 组 长:宋光林(项目法人)常务副组长:王国计(总 经 理)
副 组 长:张国政(总 工)成建文(安全副总)牛红岗(建设副总)娄昆宏(机电副总)关究米(通风副总)李瑞麟(防治水助理)
李海兵(财务总监)段大丑(工会主席)成 员:各科室各队科级干部人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科,办公室主任由关究
米(兼)负责瓦斯治理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3951484
二、职责与分工
(一)企业法人责任制,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1、负责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指令。督促矿长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负责制定考核煤矿主要管理人员的安全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各主要负责人的实际工作业绩进行奖惩、提升和任免。
3、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审批安全技术项目及资金,研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所需的人、财、物等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费用。
4、经常深入实地检查工作,对发现或下面反映存在不安全问题,经过调查落实后,必须指定专人限期处理,排除隐患,逾期不处理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负责该企业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救灾指挥工作及处理事故的经费开支的审批。
6、听取煤矿主要管理人员、安全技术负责人关于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以安全为主。
7、对安全生产有显著成绩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三
违”人员或造成事故的责任者,给予处罚和追究责任。
(二)总经理是是企业法人的主要助手,是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1、总经理是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的具体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协助法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及各专业技术人员的配置。
3、负责组织制定本矿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落实,检查执行情况。
4、负责组织制定本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督促落实,检查执行情况。
5、管好用好本矿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组织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
6、负责定期主持召开本矿安全生产办公会,听取安全工作汇报,总结、部署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
7、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8、发生事故时,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组织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
(三)、副总按各自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1、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以及各种安全技术措施。
2、定期组织召开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隐患,确保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安全工作顺利进行
3、及时了解、掌握、检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状况和安全措施的落实与执行情况,对存在问题能现场解决的,必须现场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
4、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制定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6、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调查、处理和报告。
7、具体负责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四)、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对全矿安全技术工作负技术责任
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技术政策。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
1、负责建立健全技术管理体系,配齐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2、完善各种图纸资料并定期进行分析,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3、在职权范围内履行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报批职责,保证技术措施有效可行。
4、针对存在的危险源,具体负责制定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5、对‘一通三防”工作负全责,定期分析、研究本矿“一通三防”工作。制定技术措施,解决“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
6、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试验和推广。
7、负责矿山救护工作。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协助总经理组织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定期召开工程技术人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技术问题。
(五)队长责任制
(1)队长是本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并对安全工作人员直接责任。
(2)定期主持召开安全专题会议,严格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质量标准和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
(3)严格按“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必须执行不安全不生产原则。
(4)严格执行现场跟班制度,及时发现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不能立即消除的隐患,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篇二:煤矿瓦斯防治实施方案2013 舒兰矿业集团瓦斯防治实施方案
各矿:
根据国办[2011]2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实施方案》(吉煤瓦防字[2011]2号)文件的要求,牢固树立瓦斯事故可防可控的理念,全面建设“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推进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的落实,制定我公司瓦斯防治实施方案。
一、防治目标
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推进“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消除瓦斯事故,2013年“一通三防”死亡人数为零,实现安全生产。
二、防治对象
公司二、五、营胜矿,具体为各矿的:
1、矿井局部通风(掘进、开拓作业面)
2、超规定的独头巷
3、高冒区
4、巷道贯通
5、火区
6、机械电气失爆
三、主要防治内容
各矿瓦斯防治活动以“查死角、堵漏洞、除隐患、严管理、强技术”为主题,重点排查和治理以下内容:
(一)矿井生产系统可靠,生产布局合理,同一采区采掘工作面数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严禁超能力生产。淘汰非正规采煤方式。
(二)优化通风系统,完善通风设施,保证矿井和各用风地点风量充足,采掘工作面及期各巷道(包括瓦斯排放巷道)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实现通风可靠。
(三)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稳定,传感器数量充足、安装位置正确,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和维护、调校制度,实现安全监控系统数据准确、报警及时、断电可靠,保证24小时不间断运行,双机备份,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用机应在5分钟内投入工作。
(四)强化现场管理,加大隐患排查力度,瓦斯管理机构健全,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严禁电气设备失爆。
四、瓦斯防治工作措施
㈠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公司成立瓦斯防治行政领导小组
组 长:孙福安(董事长)
副组长:杨士录(常务副总经理)、王永库(安全副总经理)
史宝礼(生产副总经理)、胡兆明(总工程师)
王 洋(总会计师)
成 员:隋庆林、宋庆山、高烨鑫、梁永谊、李玉模、徐文清、张运岐、朱建明
以董事长为组长的瓦斯防治工作领导管理体系。主要职责:完善各类瓦斯防治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研究解决瓦斯防治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保障防治项目的设备、材料和资金投入;负责防治项目的过程监管和工程验收。
各矿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瓦斯防治领导管理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瓦斯治理项目的具体实施,保证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设备、材料;每天召开一次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落实整改瓦斯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和瓦斯防治工作专题会议,检查当月计划的执行情况,布置下月瓦斯防治工作。
瓦斯防治技术领导小组
组 长:胡兆明(总工程师)
副组长:杨士录(常务副总经理)、王永库(安全副总经理)
史宝礼(生产副总经理)、王 洋(总会计师)
成 员:隋庆林、宋庆山、高烨鑫、梁永谊、李玉模、徐文清、张运岐、朱建明、孙德民、史 杰、于 富、孙喜亮、吴玉刚、石 峰
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的瓦斯防治技术管理体系。主要职责:对全公司瓦斯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瓦斯防治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审查,负责瓦斯治理资金的统筹安排和使用。
各矿成立以总工程是为组长的瓦斯防治领导技术管理小组。主要
职责:承担瓦斯防治的日常工作,组织制定瓦斯防治安全技术措施及资金使用方案,和“一通三防”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㈡ 瓦斯专项防治措施
1、各矿长、总工程师、通风段长要清楚了解全矿井的通风系统、开拓布局、采区布置、采煤方法,矿井近期和长远规划,及时掌握采掘动态和瓦斯涌出情况,结合实际,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严密地组织瓦斯检查工作。
2、瓦斯检查员上岗要实行三定(定时间、定路线、定地点),按指定路线时间检查,并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高沼气掘进工作面及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个别采掘工作面,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专职瓦斯检查员不准兼管其它区域的瓦斯检查,必须在工作面交接班。瓦斯检查员必须认真负责地检查分担区域内的通风、瓦斯、防火、防尘等情况,发现瓦斯超限或其它异常情况时,要立即停止危险地点作业,撤出人员,向矿调度室汇报,调度负责通知有关领导。不检查,不汇报,发生事故由瓦检员负责,矿领导得到通知后,不及时处理,由矿领导负责。
瓦斯检查员除完成上述工作外,还要对采掘工作面的打眼、放炮、消尘、局部通风、机电防爆及瓦斯监测仪器的使用和维修情况进行监督,对可能导致瓦斯煤尘事故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破坏安全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凡阻挠瓦检员正常执行任务者,坚决从严惩处。
对避免重大瓦斯事故的瓦检员要给予奖励。对瓦检员空班、漏检、脱岗,不在工作面或指定地点交接班、工作失职等,必须按事故追查。
3、所有巷道的帮顶不得有积存瓦斯。发现瓦斯浓度超过2%,体积达到0.5立方米时,即为局部瓦斯积聚。凡因未制定措施而引起的瓦斯事故,由矿总工程师负责,措施执行不利而发生事故,由分管矿长和段长及有关人员负责。
4、设计合理的通风系统,杜绝微风、无风作业,加强采煤工作面上、下隅角的管理。超规定的独头巷道必须设局扇供风否则及时封闭。
5、凡恢复瓦斯超限的采掘工作面、停工区,启封停工区,通风部门必须编制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否则不准恢复。
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包括下列内容:
⑴要计算排放瓦斯量,供风量和排放时间,制定控制排放瓦斯的方法,严禁“一风吹”,确保排出的风流在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不得超过1.5%。⑵确定排放瓦斯的流经路线和方向,控制风流设施的位置,通讯电话位置,瓦斯探头的监测位置,必须做到文图齐全,并在图上注明。⑶明确停电撤人范围,凡是受排放影响的峒室、巷道和被排放瓦斯风流切断安全出口的采掘作业面,必须撤人停止作业,指定警戒人员的位置,禁止其他人员进入。
⑷排放瓦斯风流经过的巷道内的安全电气设备,必须指定专人在采区变电所和配电点两处同时切断电源,并设警示牌和专人看管。
⑸瓦斯排完后,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供电系统和电气设备必须完好,只有排放瓦斯巷道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氧气浓度不低于20%篇三:瓦斯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2012瓦斯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是保护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煤矿的重要举措。根据上级关于瓦斯治理的有关政策和措施,为进一步开展好瓦斯综合治理活动,促进公司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作指导,以上级关于瓦斯治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措施为依据,以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为主旨,打好瓦斯治理“攻坚战”,建立健全瓦斯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防止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实现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步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矿全面开展瓦斯综合治理活动,强化瓦斯综合治理责任体系,硬化工作指标,优化生产系统,消除物的、人的不安全因素,从源头上遏制瓦斯事故的发生,以确保我矿生产安全。
三、瓦斯治理的机制及制度
1、公司成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通安部、生产技术部、采掘区、机运区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组 长:蔡晓青
副组长:王玉和、王继名、戴忠民
组 员:李顺成、牛振生、高维照、任永海、张利民、陈凤民、彭艳丰、王亚中、李永利、赵文和、刘洪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任永海任办公室主任。
2、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①.组长负责全矿瓦斯综合治理全面工作。
②.副组长负责全矿瓦斯综合治理具体工作。
③.成员负责矿井通风系统,防尘系统健全,电气设备的管理,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完善,矿井瓦斯综合治理所需设施设备的供应以及巷道布臵等组织实施工作。
3、以《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aq标准》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为依据,实现煤矿本质安全,建立健全瓦斯综合治理各项制度。
四、瓦斯综合治理方法
1、矿每月召开至少一次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瓦斯综合治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保证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
2、公司每年对各区部、各班组进行瓦斯综合治理责任书的签定,以确保瓦斯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3、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
为确保安全生产设施投入的资金正常运行,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专用的安全费用。
五、瓦斯综合治理措施及标准
1、通风系统管理
①.公司年初在安排生产计划前进行的一次矿井通风能力核定工作由通安部配总工程师、安全副总工完成,以确保矿井不超通风能力生产。
②.为确保井下通风畅通,减小通风阻力,井下主要进回风巷的净高不足2米,采区上下山和回风巷的净高不足1.8米,以及巷道的杂物清理,坑木堆放整齐等工作。采掘区负责组织人员整改。
③.矿井已安装了2套同等功率的主要通风机,备用主要通风机能在10min内启动。主要通风机操作司机必须时刻看管,且每小时填写1次运行记录。主扇房已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和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由机运区负责年初完善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悬挂上墙。
④.若要改变主要通风机频率运行的情况时,必须由通安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安全副总工审批,方可实施。
⑤.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需停电、停风,必须由机运区制定安全措施,并由安全技术负责人审批,严禁无计划停电、停风。
⑥.井下所有风门、调节风门、密闭必须采用水泥、沙浆、砖砌碹安装并做摸面,所有风门,调节风门都安装连锁装臵,其工程工作由通安部负责完成。
⑦.通安部严格按测风制度进行每月三次的测风工作,并计算矿井有效风量率,矿井、采区及采掘工作面的绝对瓦斯涌出量,矿井内、外部漏风率等。
⑧.矿井实行分区通风,各个生产采区布臵有独立的通风系统,没有特殊情况,不准存在串联通风。
2、局部通风管理
①.新购局部通风机入井前,必须由机运区负责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安装。②.局扇的安装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并实行挂牌管理。所有工作的局扇必须保证24h连续运转,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由专职瓦斯检查员负责管理。
③.局扇因检修、停电等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由机运区制定停电、停风安全措施,经安全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由通安部配合机运区负责组织实施。严禁无计划停电停风。
④.风筒工、专职瓦斯检查员应严格风筒质量管理,发现有破口必须及时修补或更换,风筒吊挂要平直,风筒接头必须采用双翻边接头法接严密。不能转直角,以确保工作面风量。风筒必须使用阻燃,防静电风筒。
⑤.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应采用设臵风障法处理。
3、巷道贯通安全管理
①.掘进巷道贯通前,生产技术部负责在巷道相距20m前,向井口、生产班组下达贯通通知书,同时向总工程师报告,并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由通安部负责编制调整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事先做好调整风量,改变系统的准备工作。
②.井口接到巷道贯通的通知书后,必须安排生产班组立即停止 一个工作面掘进,且停掘的工作面切断电源、设臵栅栏,保持正常通风、正常检查瓦斯。
③.贯通时,生产技术部、通安部、通安部负责现场指挥调整通风系统,并对相关区域的风量,瓦斯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瓦斯监测监控系统
①.地面建立瓦斯治理监控室,并设臵三名专职监控员,24小时实施监控管理。监控主机与县安监局联网监控。
②.井下总回风巷,各采区回风巷各配备一台瓦斯监测传感器;各采煤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均配备一台瓦斯监测传感器;各掘进工作面都配备一台瓦斯监测传感器,总进、回风巷配备一台风速传感器。
③.井下每台工作的局部通风机,都由机运区、监控维修工负责安装“风电、瓦斯电闭锁”装臵及局扇开停传感器。
④.监控维修工配合机运区,在每组风门外设臵一台风门开停传感器;在采掘工作面回风巷,区域回风巷设臵一台一氧化碳传感器。
⑤.新购监测监控系统产品,由机运区负责严格检查其产品的“三证一标志”即“防爆合格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产品计量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⑥.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的悬挂位臵、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都由监控员负责设臵,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aq1029-2007》标准规定设臵。⑦.监控员负责每月对监控设备进行1次调试和校正;对瓦斯检篇四:瓦斯治理攻坚实施方案
盘县西冲镇大湾xx煤矿 瓦斯治理攻坚年实施方案 2015年02月25日
会审意见
会审人员:
矿 长:
总工程师:
安全矿长:
生产矿长:
机电矿长: 公司意见
瓦斯治理攻坚年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安【2015】3号)、《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六盘水市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安办通【2015】24号)、《盘县安委会关于印发盘县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盘安办发【2015】28号)精神,切实完成好xx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年各项目标任务,强化瓦斯治理能力,提升瓦斯治理水平,有效防范和杜绝瓦斯事故发生,经矿班子研究决定,针对本矿井实际,制定本攻坚实施方案。
一、攻坚目标
通过瓦斯治理攻坚,全面提升瓦斯防范意识、瓦斯治理和管理水平,牢固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立瓦斯治理长效机制,完善瓦斯治理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夯实瓦斯治理工作基础。通过实施瓦斯治理攻坚,坚决遏制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攻坚内容
采取多种手段,收集、整理并认真分析xx煤矿存在的问题,准确把握xx煤矿瓦斯治理重点难点,解决瓦斯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对照瓦斯治理“十个必须”、“十个严禁”、“十个防止”和“十项攻坚”内容进行落实
(一)对照“十个必须”,严格落实瓦斯治理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瓦斯治理专业队伍,保证瓦斯治理资金投入,确保通风可靠,按照要求瓦斯超限必须停电撤人,同时做到瓦斯地质工作必须准确可靠,瓦斯抽采必须达标,防突措施必须到位,监测监控系统必须有效,放炮管理必须到位。未落实到位的,必须立即停止违章作业,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并传达到相关责任人,杜绝违章继续发生。
(二)对照“十个严禁”,核查是否存在超设计能力下达生产任务,是否存在瓦斯治理机构人员不齐组织生产,是否存在挪用瓦斯治理专项资金,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和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是否存在瓦斯超限作业,是否存在瓦斯检查空班漏检,是否存在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是否存在掘突出头采突出面,是否存在监测监控系统弄虚作假,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实施放炮作业和撤人设岗,如存在,必须立即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整改。
(三)对照“十个防止”,要求矿各级管理人员及广大职工齐心协力进行监督,防止“三超”生产和多头多面,防止图实不符和超层越界,防止误揭煤层,防止消突检验数据不真实,防止瓦斯抽采钻孔施工不到位,防止瓦斯积聚,防止瓦斯检查弄虚作假,防止出现引爆火源,防止设施不可靠导致灾区扩大,防止停风不停电和送电不检查瓦斯。
(四)对照“十项攻坚”要求,xx煤矿在瓦斯攻坚年内必须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篇五:瓦斯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瓦
斯
专 项
整
治
实
施
方
案
矿长 ;
技术负责人
编 制 日 期:2013年8月12日
关于加强煤矿瓦斯治理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根据煤炭局(2013)127号文关于煤矿瓦斯治理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要求,我矿于7月30日组织召开了有矿级领导,井队长,各科室负责人,以及安全瓦检员等参加的宣传动员,贯彻落实会议,为切实搞好和加强我矿瓦斯治理工作,严防和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整治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矿瓦斯治理工作的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特成立瓦斯治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奇(矿长),负责全面领导管理工作。
副组长 ;安(安全矿长,常务),维(技术),兵(生产),负责技术措施制定与现场管理。
成员;周(安全,通风科长),书(采煤队长兼安全员),华(采煤队长兼瓦检员),雷(掘进队长兼瓦检员),福(掘进队长兼瓦检员),强(调度主任兼安全员),琴(通防工兼瓦检员),欧(瓦检员),松(瓦检员),汪(机电矿长),王文华(电工),负责日常现场具体监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科,由 兴具体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收集等日常事务处理。
一、概况
(一)、本矿瓦斯灾害情况
本矿近几年来通过重庆煤炭工业局瓦斯等级鉴定为低瓦
斯矿井,上通过签定实际计算得到最大相对瓦斯涌出量为 7.7m/t,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为0.519m/min,最大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为0.515m/min,相对二氧化碳涌出量为7.65 m/min,该矿虽属低瓦斯矿井,但煤矿瓦斯管理依然是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
(三)、本矿瓦斯治理现状
通过煤炭局的监管指导和帮助,我矿瓦斯治理现状如下:
1、主扇通风机为37kw×2对旋式抽风机,了矿井的用风量,井下5.5kw局扇4台,11kw局部通风机2台,完全能满足作业工作面的有效风量。2,井下实现了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
3、回采工作面、掘进迎头和其它工作地点,的进回风都设置了探头,各类传感器配置齐全,报警仪和配合光学瓦检仪检测,通过人、机、仪检测瓦斯浓度都在0.03%以下。3333
二、整治目标
进一步完善瓦斯治理机构,装备及各种规章制度完善,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得到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瓦斯事故。
三、整治内容以及存在的问题(一)采掘布局
采区要布局合理,回采工作面一律采用壁式采煤法,坚决淘试巷道式、前进式、高落式等非正规采煤方法,确保系统完善,运行可靠。由于煤层的不稳定而导致工作面不完全规范,逐步纠正,(由邓书兵,李洪兵负责完成解决)(二)通风系统
按照通风可靠的要求,根据采掘布置,优化和改造通风系统,完善通风设施(废旧楼眼的密闭未跟上,由袁顺安负责安排落实),保证和各用风地点风量充足,实现通风可靠,矿井水平、采区、回采工作面有2个以上安全出口,形成负压通风系统。(三)安全监控系统 1,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稳定,传感器充足(+540掘进差进风探头2个,由周兴10天内完成),安装位置正确,建立日常管理和维护,调校制度(需加强维修调校,传感器实行挂牌管理由安全科负责),实现安全监控系统数据准确报警及时,断电可靠。2,便携式瓦检仪数量不足,由汪奇万负责配足。
(四)管理制度不健全;由董维安负责完善。
四、保障措施(一)投入保障
1、根据井下实际情况,保证矿井通风设施,通风构筑物,通风仪表的正常投入使用。
2、按低瓦斯矿井瓦斯治理费规定的标准提取专项资金,并专款专用。(二)技术措施
1、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及瓦斯治理要求,结合我矿实际,若有变动另行制定措施。
2、以通风质量为核心,重点加强瓦斯治理工作。
3、建立瓦斯治理措施,以自检自查活动排查为主题,认真排查瓦斯治理存在隐患,建立管理台帐,对查出的隐患,责任整改,落实到位。
4、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宣传力度,在全矿掀起煤矿瓦斯热潮。狠抓煤矿安全员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各井队,班组应重新认真组织全体工人对《作业规程》进行一次全面学习。
5、以现场监管为核心,加强现场管理,跟班领导、安全员、瓦检员、电工在当班开工前,必须对井下通风,瓦斯及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达到安全时,方可工作。
6、加强通风设施、设备检查力度,确保各个作业点有足够的新鲜风量。
7、建立通风,瓦斯远程监测监控,人、机双检制度,通风管理部门把通风作为重点项目来抓来管。
8、技术上必须结合井下实际,通风系统设计力求简单,系统畅通。
9、根据井下实际,保证有足够的通风断面,对底板压力 较大的地方,巷道必须进行改扩,使其满足通风的需要。
6.八字庄煤矿瓦斯治理实施方案 篇六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瓦斯管理,提高瓦斯治理工程安全质量和管理水平,杜绝瓦斯、煤尘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现特编制我矿瓦斯治理具体方案如下,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瓦斯治理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成立领导组。
组 长:张生权
副组长:陈正明欧修平
成 员:靳智培张国祥 王祖成王道立 邹正祥马畔超邹从高谭世宝
(二)职责分工:
1、组长:对瓦斯治理全面负责,定斯检查验收瓦斯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治理资金的落实情况。
2、副组长:直接领导瓦斯治理工作,负责有关瓦斯治理方案措施、计划审批,并督促落实。
3、各分管矿长对其各自分管区域内有关瓦斯治理方面的工作分面负责。
4、各成员:对其分管区域内有关瓦斯治理方面工作直接负责,积极配合,互相协作。
5、办公室主任:负责有关瓦斯治理方面的精神,指令等的上传下达,随时掌握第一手资料,为组长提供决策依据。
6、安监科对各部门所负责的有关瓦斯治理方面的工作质量与安 1
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二、瓦斯治理实施阶段(三阶段):
1、第一阶段(3-8月份):自查、自检,治理整顿阶段;
2、第二阶段(9月份):由矿领导机构组复查验收,再整改治理阶段。
3、第三阶段(10月份):由矿领导组再验收后,上报上级领导部门验收阶段。
三、治理标准及目标:
1、标准:
(1)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2)《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
(3)《煤矿安全规程》。
(4)《煤矿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5)《煤矿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
2、目标:通过治理,使我矿通风系统更进一步完善、合理、经济,抽放系统、监测监控系统能够正常运转,并符合有关要求,彻底消灭一切隐患,杜绝瓦斯超限作业,提高矿井整体防灾抗灾能力,遏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治理内容:
1、通风系统方面:
(1)对各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的风量测定,坚决杜绝无
风、微风作业。
(2)优化通风系统,降低通风阻力,降低通风费用,提高通风效益。
(3)加强对各采区,各采煤工作面专用回风巷以及专用回风井的支护情况进一步检查,确保通风断面。
(4)严禁盲巷、废巷的存在,由通风科进行全面检查,一旦发现有盲巷存在,及时封闭。
(5)合理规划通风系统,拆除不必要的通风构筑物。
(6)由通风科组织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化的通风实施进行逐一整改,逐一完善规范,并做好记录。
2、局部通风管理方面:
(1)重点加强局部通风机三专两闭锁的检查,每一周由机电科组织相关人员普查一次。
(2)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并且能自动切换。
(3)局部通风机必须有专人管理,做好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不得出现人为的无计划停风,有计划的停风,必须有专项的安全措施。
(4)全面整理风筒,做到环环必挂,风筒平直不漏风。
3、瓦斯管理方面:
(1)加强对瓦斯员的管理,瓦斯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一炮三检制度,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坚决杜绝空、漏、假检现象。
(2)消灭瓦斯超限作业和瓦斯积聚现象。
(3)加强对瓦斯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操作技术水平,加强其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4)排放瓦斯要有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且要有审批手续。
(5)加强对瓦斯检定器,瓦斯报警仪的标校工作,并逐台检查,逐台验收。
(6)加强对瓦斯报表和监控报表的审批制度,掌握矿井瓦斯动态变化,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重点加强对死角地带,专用回风巷,采掘工作面等各地点的瓦斯检查。
4、安全监测监控方面:
(1)建立健全完善的监测监控管理队伍,人员配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2)加强对监测监控仪器仪表的标校工作,提高标校质量,确保传送数据准确无误,灵敏可靠。
(3)及时处理各种故障,使监控系统能发挥其应有作用。
(4)监控系统备品备件必须符合要求,严禁监控设施带病运行。
(5)井下各监控地点的传感器的设置必须符合要求,设置地点,复电点,断电点,报警点,必须符合规程规定。
(6)由机电科、通风科联合组成检查组,每七天对井下所有监控地点,监控设施进行检查一遍,并进行远程断电试验。
(7)加强对人员定位系统,跟踪监测监控的管理。
五、治理工作要求:
1、各成员要积极主动,对本辖区内的瓦斯治理工作检查,并且要互相配合,不得推诿,扯皮,延误时机,不按时完成或造成后果均要按事故严处。
2、领导组各成员要深入一线,随时了解情况,查找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治理。
3、领导组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汇报总结本月治理情况,每月一总结。
7.微生物治理矿井瓦斯技术 篇七
1 微生物技术治理煤矿瓦斯的现状
1.1 降解瓦斯的微生物
瓦斯的主要成分是甲烷, 防治瓦斯灾害就要从降低超标的瓦斯浓度着手, 广泛存在于自然界中的嗜甲烷菌或甲烷氧化菌是以甲烷为唯一碳源和能源生长的微生物, 分布范围很广, 很多极端环境 (酸、碱、盐、高温、低温、寡营养) 中都有其存在[3]。目前, 有学者在研究土壤微生物对降低温室效应的贡献时, 从土壤中分离出了更高级的菌种, 如Wolf和Hanson等[4]描述了5株能利用甲烷作能源的酵母菌。陈云中、吴伟祥等[5]在对水稻土壤甲烷氧化菌种种群的研究中, 分离出两种能利用甲烷的吸水链霉菌Z5-6和J2-6, 168h后可以使甲烷体积分数从100%降至90.89%和89.94%。目前大部分研究仍集中于甲烷氧化菌。
1.2 甲烷氧化菌氧化甲烷机理
甲烷氧化菌氧化甲烷生成CO2, 同时获得生长所需能量。甲烷氧化菌氧化甲烷的核心是含有甲烷单加氧酶 (mathane monooxygenase, MMO) 。其细胞代谢过程[6]为:第一步由MMO将甲烷活化生成甲醇, 甲醇进一步氧化为甲醛, 甲醛再同化为细胞生物量或通过甲酸氧化为CO2。甲烷经过一系列的脱氢反应生成CO2重新回到大气的碳库中, 即甲醇→甲醛→甲酸→甲酸盐→CO2, 如图1所示。
1.3 甲烷氧化菌及对瓦斯降解研究现状
甲烷氧化菌于1906年首次被分离出来, 1970年Whittenbury等分离和鉴定了100多种能利用甲烷的细菌。目前, 甲烷氧化菌的研究集中于其对降低温室效应的贡献及存在于土壤、稻田、垃圾、油田等内部的甲烷氧化, 内容包括代谢途径、营养、分离、甲烷降解效果等, 如Conrad得出[7], 甲烷氧化速率为100 pmol/ (h·g) ~1000pmol/ (h·g) 干土, 理论上以此速率每克干土应能支持106~107个甲烷细菌。另外, 除闵航等[8]曾经从水稻土中分离出1株厌氧菌外, 绝大部分甲烷氧化菌生长必须有甲烷和氧同时存在, 都只能利用甲烷、甲酸、甲醇等简单甲基物, 不能利用其他复杂有机物。
国外的研究已取得初步成果。70年代初, 俄罗斯科研人员开发出一种能有效地控制煤矿甲烷含量的生物降解瓦斯技术, 该技术已在顿涅茨克和库兹涅茨克煤田的矿井中进行了工业化试验, 甲烷含量降低30%~60%。加拿大学者查克拉沃夫在加拿大西部煤矿所采取的水样中分离出甲烷氧化菌, 并进行模拟实验, 结果表明经细菌处理后甲烷浓度呈10倍甚至100倍降低。澳大利亚研究人员在这方面的研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功, 他们把氧化甲烷的细菌菌液喷洒到煤矿壁上, 细菌以甲烷为惟一碳源而繁衍, 20天后煤矿的甲烷去除率达到66%。此外, 美国研究人员在自然界也发现一种高效氧化甲烷的细菌贝耶林克氏菌 (Beijerinckia sp.) 。也有报道称, 一种甲烷氧化菌在含有瓦斯的环境中对甲烷的清除率达99%, 1周内的清除率为97%。
国内对瓦斯利用及其降解的报道很少, 现在仅有陈东科等[9]做了一些利用甲烷氧化菌降解瓦斯的研究, 其实验装置为自制, 采用的甲烷氧化菌为GYJ3和M3011, 样品为含瓦斯的煤样, 加入菌液后密封, 定期测量反应器中甲烷和CO2的含量, 实验得出煤样中瓦斯降解率平均为44%, 最大为52%。
2 实验研究成果及现有问题
2.1 实验研究成果
为了研究微生物处理瓦斯的可行性, 实验室做了基础性实验, 从淮南潘一矿的土样和水样中筛选菌种, 并自行设计反应器测定菌种对瓦斯的处理能力。
1) 从采集的土样、水样中筛选菌种。采用无机盐无碳源培养基, 甲烷作为唯一碳源, 利用选择性培养的方法进行筛选菌种。实验得出7株具有甲烷利用能力的菌株, 其中一株菌氧化甲烷能力较高, 命名为菌H4。并对菌H4的生理生化条件及培养条件进行了优化。实验结果得出菌株H4以甲烷为唯一碳源培养时的较优条件为, 32℃, 180r/min, 最适生长p H为6~7, 批次培养时p H6.8左右, 微量元素Cu2+为15μmol/L, Zn2+浓度为10μmol/L。在此条件下菌株H4利用甲烷的能力 (7d) 达60%以上;
2) 自行设计反应器对固定化菌利用甲烷的能力进行测定。实验装置为自行设计的小型滴滤反应塔, 选取不同填料进行对比, 采用混合菌系, 对挂膜条件进行优化, 同时对各参数和性能进行了初步探讨。实验结果得出, 陶瓷拉西环是较好的固定填料, 生物挂膜时间是15d~18d, p H为6.5, 温度32℃, 气体循环流速为20m/h, 气体流量为120l/h, 甲烷的消除率达到85%以上。对滴滤塔运行约120d左右, 甲烷的消除率开始明显下降。
2.2 现有问题
将瓦斯仅降解为无害物质, 国外已经在实践上取得了初步成果, 国内的研究还处在实验室阶段, 存在不少问题, 主要有:
1) 实验仅验证甲烷氧化菌对甲烷的氧化作用, 没有深入研究, 缺乏精度较高的动态检测, 无法确定生物代谢过程中各阶段中间产物对实验以及结果的影响;
2) 实验仅对甲烷与空气的混合气做测定, 所用含甲烷的混合气体与煤矿瓦斯的气体组成差别很大, 现行结果不能准确反应微生物对瓦斯的降解情况;
3) 实验所用煤样中瓦斯和煤矿中瓦斯的含量、压力、温度以及氧化环境等相差很大, 氧化后的产物虽然无害, 但无法再利用, 无法控制反应进度回收有用的中间产物;
4) 甲烷氧化菌的生物学性质仍然需改进。如能适应煤层中的环境, 并能实现高密度生长, 转化效率达到工业应用价值, 在治理煤矿瓦斯问题上将会取得不可预料的经济价值和环保价值;
5) 国内瓦斯的利用率比较低, 尽管前景广阔, 但研究和投入很少, 科研机构的工作很艰巨, 包括利用生物技术对甲烷氧化菌的人工诱导培育, 加强和煤炭企业的合作等。
3 结论
尽管国外的研究取得了初步的成果, 但仍有很大的瓶颈, 并且中国煤层地质构造比较复杂, 煤层透气性比较差, 煤矿瓦斯灾害仍然没有得到彻底的治理, 一旦此研究获得突破, 在煤层开采之前利用甲烷氧化菌氧化煤层中储存的瓦斯, 必将对煤矿瓦斯的防治找到新途径, 有助于从根本上防治煤矿瓦斯灾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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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瓦斯治理安全技术措施 篇八
按照珲春矿业(集团)公司通字[2007]68号(转发吉林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八连城煤矿按高瓦斯矿井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的第446号令以及《吉林省瓦斯综合治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的实际,为切实抓好瓦斯治理工作,确保全矿的安全生产,特编制《八连城煤2017瓦斯治理安全技术措施》。
二、为切实抓好瓦斯管理工作,矿成立瓦斯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方岸滨 吴焕章
副组长:肖守仁 常福营 王玉民 李长顺 张荣财
于跃东 赵启本 魏俊学 田 野 李守峰 肖建国 纪洪生 丁跃文 刘 敬
组 员:唐中伟 阚成文 何清朝 毕铁成 杨连生
三、成立通风专业队伍
1、通风科: 通风 科长:阚成文
主任工程师:孙 锋
科 员:王常龙
2、瓦斯研究室:瓦斯研究室主任:何清朝
科员:孙中华 李 彬 吕祥刚 张忠枢 杨 磊
3、通风区:区 长:杨晓辉 书 记:于双业
副 区 长:王成志 于德发 李朋朋
技 术 员:于海波
通风区下设五个瓦斯治理专业队伍,分别为瓦检队、综合队、扫尘队、砌筑队、防火队。
瓦 斯 队:队 长:于立春 综 合 队:队 长:高海峰
扫 尘 队:队 长:赵立亮
砌 筑 队:队 长:赵汉伟(兼)
防 火 队:队 长:尹红星
3、抽采区:区 长:王起安
书 记:张维强
副 区 长:付 华 吴连闯 刘广权
赵铁功 于始许
技 术 员:薛彦功
抽采区下设九个瓦斯治理专业队伍,分别为瓦斯抽放1队、瓦斯抽放2队、瓦斯抽放3队、瓦斯抽放5队、地质队、瓦检队、综合队、机电队、监测队。
瓦斯抽放1队:队 长:杨文会 瓦斯抽放2队:队 长:杨文会(兼)瓦斯抽放3队:队 长:郎晓伟 瓦斯抽放5队:队 长:李大鹏 监 测 队: 队 长:孙殿清
地 质 队: 队 长:于治林
瓦 检 队: 队 长:初文杰 综 合 队: 队 长:张传勤 机 电 队: 队 长:王兆海
四、全矿各级领导和员工在瓦斯治理工作中承担如下职责:
1、行政矿长是企业法定代表,是本企业瓦斯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瓦斯治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2、矿总工程师是瓦斯治理工作的直接领导者,对瓦斯治理工作负业务、技术管理责任;每月组织召开“一通三防”专业会议,研究解决瓦斯治理存在的问题。
3、通风副矿长、安管科,对瓦斯治理工作所采取措施的实施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每月组织全矿性的通风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评比活动。
4、各副矿长对其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工作负责。
5、通风科、瓦斯研究室负责全矿的瓦斯治理业务指导工作。及时提出解决矿井瓦斯治理问题的建议和意见,研究解决瓦斯治理问题;及时传达局、矿领导对瓦斯治理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及时处理瓦斯治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6、各级区(队、班、组)长对其所辖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工作负责。
7、工人对所在岗位的瓦斯治理工作负责。
五、在瓦斯治理工作中,全矿各级领导和员工认真执行以下几项规定:
1、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的第446号令以及《吉林省瓦斯综合治理实施细则》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认真贯彻执行本矿下达的有关瓦斯治理各项规定和制度。
3、认真履行“一通三防”责任制。
4、认真执行八连城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5、矿井通风管理
(1)主要通风机房严禁兼作他用,设施必须符合《规程》第一百二十一条。
矿井采用机械通风,矿井主扇必须保证连续正常运转,备扇必须保证能在10min内开启。主扇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制定停风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和机电矿长批准、签字。
新安装的主扇运行前必须进行性能测定和试运行工作,以后每5年进行一次扇风机性能测定。
矿井主扇装置应加强管理和维修,外部漏风不得超过15%,矿井每年要进行一次外部漏风测定。
(2)矿井主要扇风机及其反风设施要按《规程》规定定期检修,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反风量不应小于正常风量的40%,并且按《规程》要求做好反向风门的安装和维修,防止反风时风流短路。
(3)通风系统的建立应以“简单、稳定、合理、可靠”为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通风设施(特别是风门)数量,减少内部漏风,提高有效风量利用率。
(4)巷道及采区设计施工要充分考虑通风因素,各采掘巷道的布置必须符合《规程》和“一通三防”有关规定,达到合理、稳定、可靠的通风要求,做到采掘系统布局合理,通风网络简单,避免角联支路,巷道设计、施工、验收的全过程,必须有“一通三防”专项内容,并征得通风技术管理部门的同意。
(5)在准备采区时,必须按设计先在采区内构成通风系统以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构成全风压通风系统后,方可回采。
(6)矿井的每个采区必须设置至少一条专用回风道。(7)采区进、回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作为进风巷、一段作为回风巷。
(8)建立合理的、有利于通风的采掘生产布局。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回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一个采区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多煤层开采的,该采区最多只能布置2个回采工作面和4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严禁在采煤工作面范围内再布置另一采煤面同时作业。
(9)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通风系统(包括一翼或一个水平、一个采区)时要编制通风设计和安全措施,报集团公司批准。
(10)所有通风设施必须严格按质量标准施工和维修,每组风门均要安设风门联锁装置,主要进、回风石门之间的联巷以及采区进、回风上山(石门)之间的联巷,不通风行人的必须在联巷两端砌筑永久挡风墙隔开,如需使用,至少要用一组永久风门隔开,每组风门不少于两道。
(11)井下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爱护通风设施。严禁任何人随意损坏通风设施或将一组风门同时打开,造成风流短路。风水管线必须从风门墙预留孔中通过,通风设施损坏时通风区必须及时修复。井下各作业区域内的通风设施,生产单位负有监护责任,损坏时要及时汇报。属瓦斯循环检查路线内的通风设施,瓦斯员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通风设施损坏,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并要求调度通知相关单位人员进行追查,同时通知通风区及时修复。
(12)通风系统必须稳定可靠,合理畅通,巷道断面满足通风要求,严禁风速超限。
所有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向外20米内的巷道采煤区负责,巷道高度、断面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综采工作面上、下出口,净断面不得小于5m2。
矿井每年由技术科、通风科负责组织一次巷道鉴定,风道风速超限时必须进行巷道维修,扩大断面,保证矿井回风道失修率不超过7%,严重失修率不超过3%。通风部门负责每3年进行一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矿井转入新水平生产或改变一翼通风系统后,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
(13)生产水平和采区应实行分区通风。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的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
采掘工作面采用独立通风。如确需串联通风时,串联通风不得超过1次。实行串联通风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长批准并报
集团公司备案。严禁采煤工作面利用局扇通风,严禁不合理的扩散通风和老塘通风。
井下炸药库、充电硐室、采区变电所、抽放泵站等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14)实行计划供风、以风定产,采掘工作面严禁无风、微风作业。回采工作面、备用工作面、回撤工作面和硐室供风量要符合配风要求,各用风点配风量不得小于《作业规程》规定的配风量。
通风区要按月编制配风计划,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15)建立定期测风制度。通风区每旬对矿井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根据需要随时进行测风,每次测风结果都应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和测风台帐上,并按旬报矿总工程师(通风科)审阅。通风区要根据测风结果,采取相应措施,完善或调整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矿井风量分配合理,有效风量利用率不得低于85%。
井下测风站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测风记录牌前后10m内不能有淤泥、积水以及影响测风断面的货物。
(16)对盲巷、采空区密闭外或其它通风不良的巷道,通风区要设置栅栏,揭示警标,除通风检查人员外,其它任何人不得进入栅栏内、不得损坏栅栏和密闭。
6、加强巷道贯通管理。
(1)巷道贯通要有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台帐,贯通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严禁无措施施工。
(2)按设计需要贯通的两个掘进工作面必须连续作业直至按贯通措施贯通,中途不准停工。
(3)巷道贯通相距20米(综掘50米)前,地测部门下达贯通通知单,通知施工单位及机电、通风、安管等部门,并向矿总工程师报告。
(4)一般贯通巷道相距20米(综掘50米)时,只准一个工作面施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保持经常检查。停掘的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限或存在其他隐患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且无其他安全隐患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割煤或进行爆破。
综掘工作面每次检查停掘的工作面情况时,掘进的工作面必须停止综掘机割煤,并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进入停掘的工作面。
炮掘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员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及通风、顶板、水等情况。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
(5)通风区接到贯通通知单后,要按措施规定提前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准备工作未做好不准贯通。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通风区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并测定风量、检查瓦斯,只有风流稳定,且贯通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0.8%,且无瓦斯积聚时,方可恢复工作。
(6)贯通期间必须由通风区领导跟班,在现场统一指挥;施工单位要有领导跟班;安管科派人员现场监督、检查。
(7)贯通期间,施工单位要严格工程质量和顶板管理,严禁空顶作业。
(8)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的联络巷贯通,必须按以上规定执行。
7、局部通风管理
(1)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有局部通风设计(包括通风系统、风量计算、局扇选型、风筒选择及通风瓦斯管理等专项内容),掘进工作面必须严格按掘进安全系列化标准进行装备。施工过程中巷道支护、断面、施工方式和工序发生变化时,施工单位要提前书面通知通风区进行局部通风设计变更,并由通风区制定专项措施进行现场系统调整。
(2)掘进工作面临时停工要有停工报告,并通知通风部门。临时停工地点局扇不得停风,并由施工单位看管,通风部门正常检查通风瓦斯情况。因停电或其它原因致使局扇停止运转的,在恢复通风前首先必须检查瓦斯,如瓦斯超限必须按《规程》规定编制排放瓦斯措施。
(3)掘进工作面开工(复工)前,施工单位要有开工(复工)报告,并提前报送通风、机电、安管等部门。通风部门根据开工(复工)报告上的时间准备好各种“一通三防”设施,否则不得开工(复工)。
(4)局扇位置由通风区负责划定,局扇及其启动装置必须安设在全负压通风的新鲜风流中,距回风口不小于10米,且不得发生循
环风,风量、风速满足局部通风设计和《规程》要求。
(5)局扇必须由专人看管。局扇电缆必须敷设在进风流中,严禁任何人随意停开局扇,除经通风部门签字同意的计划停风外,所有无计划停电、停风均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6)局扇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主、备局扇必须实现自动切换。严禁2台以上的局扇同时向同一个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7)加强局扇通风管理,风筒不能“倒接”、“花接”、“反接”,不能出现破口和风筒接头漏风等现象,严禁任何人随意损坏风筒。风筒距迎头的距离按作业规程执行,风筒出口风量满足设计要求,并保证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不超限,巷道风速符合《规程》要求。
8、防治瓦斯措施:
(1)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配备专职瓦斯员,每小班至少检查3次,并汇报调度;
(2)备用采煤工作面和临时停工的采掘工作面,每班至少到工作面检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或二氧化碳应每小班至少检查1次;临时停工停风的掘进工作面,闭前的栅栏处每小班检查1次瓦斯、二氧化碳和氧气。
(3)机电硐室、火药库、充电室、瓦斯泵站、小绞车硐室、进、回风流和专供行人的通风巷道,每天至少检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其它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每班至少检查1次。矿井一翼,总回风流,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4)永久、临时封闭墙内、外和挡风墙外每周至少进行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检查;若有异常情况,随时检查。
(5)高瓦斯矿井应建立瓦斯管理制度。
(6)杜绝局扇无计划停风,所有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装双风机双电源,并保证自动切换,风筒使用直径不小于Ф600㎜的风筒,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装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装置,定期检查试验并保证灵敏可靠。
(7)采煤、掘进工作面设置专职瓦斯检查员,每班瓦斯至少检查3次,发现异常,随时检查,汇报通风调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回采工作面尾巷要及时回撤,上顺回风巷超前放顶线2.0米的顶锚盘全部卸掉,剪断锚网及锚带,如尾巷冒落不充分,在瓦斯浓度不超《规程》规定时,采取爆破方法强制放顶,避免上尾巷留有空间造成瓦斯积聚;利用钻场抽放、尾巷埋管抽放、上隅角浮抽等有效措施将上隅角瓦斯浓度控制在1.0%以下,尾巷瓦斯浓度控制在1.5%以下。
(8)瓦斯监测系统按照高瓦斯矿井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设置,定期检验、校正瓦斯传感器及断电装置,必须保证灵敏可靠。
(9)每名入井人员必须佩带自救器;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流动电钳工必须佩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10)加强瓦斯抽采管理,严格按瓦斯抽采设计施工,提高瓦斯抽采率;加强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及回风顺槽的瓦斯治理,杜绝瓦斯
积聚现象。
(11)加强瓦斯抽采管路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瓦斯抽采管路防止砸坏措施,保证瓦斯抽采工作安全正常进行。
(12)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如必须停风时,要有停风停电措施和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安全送电的措施,做好排放瓦斯工作。
(13)各采掘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安设要符合国家安全规范标准,应设率要达到100%,监测队确保传感器灵敏可靠,采掘工作面专职瓦斯员负责看管,严禁随意损坏和甩掉瓦斯断电装置。
(14)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各地点的风门要设闭锁装置,确保通风系统的稳定。
(15)加强采场回撤时的通风瓦斯管理,未回撤结束,不准撤掉甲烷传感器。
(16)加强盲巷和密闭管理。
(17)采煤机、综掘机司机必须佩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开器前必须由专职瓦斯员检查采煤机、综掘机20m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只有在瓦斯不超限时,方可开器;采煤机、综掘机要按规定安设瓦斯报警断电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
(18)井上、下煤仓设置瓦斯传感器并连入监控系统,随时监测监控井上、下煤仓瓦斯情况;井下煤仓设置排放瓦斯系统,地面煤仓利用引排风机安设引排瓦斯系统,随时调节排放瓦斯,确保瓦斯浓度符合规定要求。
(19)在瓦斯抽采钻场内进行打钻作业时,要设置瓦斯传感器或
瓦斯检测报警仪,瓦斯超限要停止作业,切断钻机、泥浆泵等电气设备的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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