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医疗器械备案资料

2024-07-21

二类医疗器械备案资料(共6篇)

1.二类医疗器械备案资料 篇一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材料要求

1.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经营范围填写见附1; 经营方式与经营模式必须勾选,但不得手写)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学历、职称证明复印件,质量管理人简历表(质量管理人相关专业的大专(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企业负责人与质量管理人不得相互兼职);

4.企业组织机构图与部门设置职责说明(附件2);

5.企业经营地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百度地图打印);平面图(注明实际使用面积);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必须是房产证或土地规划许可文件))复印件或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申请人提交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如为租赁合同,须经由相关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如为他人出具的无偿使用证明,须同时附上无偿提供人持有该物业或合法租赁该物业的书面证明。

6.企业经营设施和设备目录;

7.企业经营质量管理制度文件目录、工作程序文件目录;

8.经办人授权证明(委托办理的需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9、白云区备案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

10.申请材料电子版:

(1)经营备案内容Excel电子文档

(2)备案申报材料电子文档(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整理成一个PDF文件)

11.其他证明材料,经营地址或库房地址相关的证明材料。

(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②临时场地证明,③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④无偿使用证明,⑤宅基地证明,⑥地址一致但地名不同的相关证明)

备案材料应完整、清晰,使用A4纸打印装订并附有目录,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与电子版一并提交。

12.申报材料目录 附见1:

II类:

6801基础外科手术器械、6803神经外科手术器械、6807胸腔心血管外科手术器械、6809泌尿肛肠外科手术器械、6810矫形外科(骨科)手术器械、6815注射穿刺器械、6820普通诊察器械、6821 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2 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隐形眼镜及其护理液除外)、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4医用激光仪器设备、682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6827中医器械、6830医用X射线设备、6831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6833医用核素设备、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6841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6845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6846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55口腔科设备及器具、6856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6857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6858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6863口腔科材料、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5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6870 软 件

附见2:

2.二类医疗器械备案资料 篇二

(一)企业的《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和复印件,法人委托授权书内容应包括: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销售人员身份证号码。

(三)与企业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四)销售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企业公章、销售业务专用章印签及加盖企业原印公章的销售票据式样。

(六)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销售人员还须提供药品医疗器械注册批件或注册证明复印件。

3.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办事指南 篇三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26日

事项名称: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基本编码:0100350999 实施编码: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1、[行政法规]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依据名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发布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

法条内容:第十一条 申请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注册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资料。申请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注册申请人应当向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资料。

向我国境内出口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境外生产企业,应当由其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指定我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作为代理人,向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资料和注册申请人所在国(地区)主管部门准许该医疗器械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

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请资料中的产品检验报告应当是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临床评价资料应当包括临床试验报告,但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除外。第十三条 受理注册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审评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安全、有效要求的,准予注册并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组织对进口医疗器械的技术审评时认为有必要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核查的,应当组织质量管理体系检查技术机构开展质量管理体系核查。

2、[部门规章]

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依据名称: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发布号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

法条内容:第五条 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注册管理。

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备案人向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资料。

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

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查,批准后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实施机关: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子项名称: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许可事项变更 基本编码:0100350009

实施编码:***027174100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实施主体: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市级 权限划分:无

子项办理时限及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2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第三十三条 受理注册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申报资料转交技术审评机构。

技术审评机构应当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的技术审评工作。(技术审评、质量管理体系核查、送达期限不包含在内)第三十六条 受理注册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技术审评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咨询途径:窗口咨询、电话咨询

咨询窗口地址: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2层B岛10号窗口 咨询电话:(010)89150267 申报途径:窗口申报、网上申报

申报地址: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2层B岛10号窗口 申报网址:/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所在窗口:2层B区10号窗口 监督途径:监督电话、电话投诉 监督电话:(010)83979442 投诉电话:(010)89150290 通办范围:无 数量限制:无 办件类型:承诺件 中介服务:无 收费依据及标准: 是否收费:不收费 网上支付:否 申请材料:

1、申请表((1)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应与医疗器械注册证上对应内容一致(如有医疗器械注册变更文件,申请表中相应内容应填写变更后信息)。)(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2、证明性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应在有效期内;(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且应在有效期内。)(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复印件1份)

3、注册人关于产品没有变化的声明(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4、原医疗器械注册证(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复印件1份);历次医疗器械注册变更文件(申请人自备,纸质)(复印件1份)

5、注册证有效期内产品质量分析报告(包括:(1)产品临床应用情况,用户投诉情况及采取的措施。(2)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汇总分析评价报告,报告应对本产品上市后发生的可疑不良事件列表、说明在每一种情况下生产企业采取的处理和解决方案。对上述不良事件进行分析评价,阐明不良事件发生的原因并对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影响予以说明。(3)在所有国家和地区的产品市场情况说明。(4)产品监督抽验情况(如有)。(5)如上市后发生了召回,应当说明召回原因、过程和处理结果。(6)原医疗器械注册证中载明要求继续完成工作的,应当提供相关总结报告,并附相应资料。)(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

6、产品检验报告(如医疗器械强制性标准已经修订,应提供产品能够达到新要求的产品检验报告。产品检验报告可以是自检报告、委托检验报告或符合强制性标准实施通知规定的检验报告。其中,委托检验报告应由具有医疗器械检验资质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申请人自备,纸质)

7、符合性声明(符合性声明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并包括以下内容:(1)注册人声明本产品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和相关法规的要求;声明本产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提供符合标准的清单;(2)所提交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作出材料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

8、如在原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发生了涉及产品技术要求变更的,应当提供:依据注册变更文件修改的产品技术要求(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2份)

9、申报资料时,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10、申报资料目录(注册申报资料应有所提交资料目录,包括申报资料的一级和二级标题。每项二级标题对应的资料应单独编制页码。)(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

11、延续注册时,注册人应当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编写说明书和标签。如说明书与原经注册审查的医疗器械说明书有变化的,应当提供更改情况对比说明等相关文件。(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

1.应在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2.对于申请产品适用的医疗器械强制性标准已经修订的,应符合新标准要求;对于申请产品适用的推荐性标准已经修订或者实施的,应参照执行; 3.对于用于治疗罕见疾病以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需的医疗器械,批准注册部门在批准上市时提出要求,注册人应已经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医疗器械注册证载明事项; 4.办理医疗器械注册申请的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医疗器械注册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有关的技术要求; 5.对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或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发布相应技术指导原则或技术审评规范的产品(链接:审评规范专栏),注册人应参照执行。注:注册人申请延续注册的,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补正资料通知和召开专家会议通知等情形,不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中逾期未作决定的情形。

受理条件:1.申报资料应真实、完整、清晰、整洁,逐份加盖企业公章,要求签字的须签字; 2.注册人填报的表格和编写的申报资料均应为A4规格纸张,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原件按原尺寸提供; 3.凡申报资料应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应清晰,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加盖企业公章; 4.申报资料左页边距一般应大于20mm(用于档案装订),每份材料需装订成册; 5.申报资料中同一项目的填写应一致; 6.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保证申报资料的完整、清晰、准确和一致,对已受理的产品应上网公告。

办理流程:受理 → 决定 → 发证(窗口领取)<跑现场次数:2次>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电话咨询:(010)89150277;(010)89150276 批准形式:

结果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含《产品技术要求》)物流快递:否

子项名称: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 基本编码:0100350002

实施编码:***027174100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实施主体: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市级 权限划分:无

子项办理时限及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2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第三十三条 受理注册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申报资料转交技术审评机构。

技术审评机构应当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的技术审评工作。(技术审评、质量管理体系核查、送达期限不包含在内)第三十六条 受理注册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技术审评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咨询途径:窗口咨询、电话咨询

咨询窗口地址: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2层B岛10号窗口 咨询电话:(010)89150267 申报途径:窗口申报、网上申报

申报地址: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2层B岛10号窗口 申报网址:http://syj.beijing.gov.cn/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所在窗口:2层B区10号窗口 监督途径:监督电话、电话投诉 监督电话:(010)83979442 投诉电话:(010)89150290 通办范围:无 数量限制:无 办件类型:承诺件 中介服务:无 收费依据及标准: 是否收费:收费

收费依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006号)、《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发布本市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京财综〔2016〕682号)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6〕1007号)、《北京市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实施细则(试行)》(公告〔2016〕40号)收费标准:首次注册费93900元 网上支付:否 申请材料:

1、申请表((1)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申请人(企业名称)”、“申请人住所”与工商营业执照中相应内容一致;(3)“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与所提交的已预评价的产品技术要求、检测报告等申报资料中相应内容一致。)(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2、证明性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应在有效期内;(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且应在有效期内;(3)按照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审批的境内医疗器械申请注册时,样品委托其他企业生产的,应当提供受托企业生产许可证和委托协议。受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应涵盖申报产品。)(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复印件1份)

3、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基本要求清单(说明产品符合《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基本要求清单》各项适用要求所采用的方法,以及证明其符合性的文件。对于《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基本要求清单》中不适用的各项要求,应当说明其理由。对于包含在产品注册申报资料中的文件,应当说明其在申报资料中的具体位置;对于未包含在产品注册申报资料中的文件,应当注明该证据文件名称及其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的编号备查。)(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4、综述资料((1)概述描述申报产品的管理类别、分类编码及名称的确定依据。(2)产品描述对于无源医疗器械:描述产品工作原理、作用机理(如适用)、结构组成(含配合使用的附件)、主要原材料,以及区别于其他同类产品的特征等内容;必要时提供图示说明。对于有源医疗器械:描述产品工作原理、作用机理(如适用)、结构组成(含配合使用的附件)、主要功能及其组成部件(关键组件和软件)的功能,以及区别于其他同类产品的特征等内容;必要时提供图示说明。(3)型号规格对于存在多种型号规格的产品,应当明确各型号规格的区别。应当采用对比表及带有说明性文字的图片、图表,对于各种型号规格的结构组成(或配置)、功能、产品特征和运行模式、性能指标等方面加以描述。(4)包装说明有关产品包装的信息,以及与该产品一起销售的配件包装情况;对于无菌医疗器械,应当说明与灭菌方法相适应的最初包装的信息。(5)适用范围和禁忌症适用范围:应当明确产品所提供的治疗、诊断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定义的目的,并可描述其适用的医疗阶段(如治疗后的监测、康复等);明确目标用户及其操作该产品应当具备的技能/知识/培训;说明产品是一次)(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5、研究资料(根据所申报的产品,提供适用的研究资料。(1)产品性能研究应当提供产品性能研究资料以及产品技术要求的研究和编制说明,包括功能性、安全性指标(如电气安全与电磁兼容、辐射安全)以及与质量控制相关的其他指标的确定依据,所采用的标准或方法、采用的原因及理论基础。(2)生物相容性评价研究应对成品中与患者和使用者直接或间接接触的材料的生物相容性进行评价。生物相容性评价研究资料应当包括:生物相容性评价的依据和方法;产品所用材料的描述及与人体接触的性质;实施或豁免生物学试验的理由和论证;对于现有数据或试验结果的评价。(3)生物安全性研究对于含有同种异体材料、动物源性材料或生物活性物质等具有生物安全风险类产品,应当提供相关材料及生物活性物质的生物安全性研究资料。包括说明组织、细胞和材料的获取、加工、保存、测试和处理过程;阐述来源(包括捐献者筛选细节),并描述生产过程中对病毒、其他病原体及免疫源性物质去除或灭活方法的验证试验;工艺验证的简要总结。(4)灭菌/消毒工艺研究生产企业灭菌:应明确灭菌工艺(方法和参数)和无菌保证水平(SAL),并提供灭菌确认报告。终端用户灭菌:应当明确推荐的灭菌)(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6、生产制造信息((1)无源医疗器械:应当明确产品生产加工工艺,注明关键工艺和特殊工艺,并说明其过程控制点。明确生产过程中各种加工助剂的使用情况及对杂质(如残留单体、小分子残留物等)的控制情况。(2)有源医疗器械:应当明确产品生产工艺过程,可采用流程图的形式,并说明其过程控制点。注:部分有源医疗器械应注意考虑采用

6、(1)中关于生产过程信息的描述。(3)生产场地有多个研制、生产场地,应当概述每个研制、生产场地的实际情况。)(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7、临床评价资料(应符合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规定、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等相应规定的要求。)(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8、产品风险分析资料(产品风险分析资料是对产品的风险管理过程及其评审的结果予以记录所形成的资料。应当提供对于每项已判定危害的下列各个过程的可追溯性:(1)风险分析:包括医疗器械适用范围和与安全性有关特征的判定、危害的判定、估计每个危害处境的风险。(2)风险评价:对于每个已判定的危害处境,评价和决定是否需要降低风险。(3)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和验证结果,必要时应当引用检测和评价性报告,如医用电气安全、生物学评价等。(4)任何一个或多个剩余风险的可接受性评定。)(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9、产品技术要求(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应按照《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的规定编制,且通过预评价,申报注册时应提交两份,并同时提交两份纸质一致性及与网上填报的产品技术要求内容一致性的声明。)(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2份)

10、产品注册检验报告(提供具有医疗器械检验资质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注册检验报告和预评价意见。)(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纸质)

11、产品说明书及最小销售单元的标签设计样稿(应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令第6号)及相关法规要求。)(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12、符合性声明(符合性声明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并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人声明本产品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和相关法规的要求;声明本产品符合《医疗器械分类规则》有关分类的要求;声明本产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提供符合标准的清单;(2)所提交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作出材料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13、注册申报资料电子文档(至少应包括:综述资料、研究资料概述:应为word文档(以上传附件形式提供)。)(申请人自备,电子版)

14、授权委托书(申报资料时,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的,应当提交。)(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15、申报资料目录(注册申报资料应有所提交资料的目录,包括申报资料的一级和二级标题。每项二级标题对应的资料应单独编制页码。)(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申请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的基本条件: 1.已按照有关规定取得企业工商登记; 2.已确定申报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已编制完成拟申请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并已通过预评价; 3.已具备拟注册产品的生产能力;已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体系; 4.办理医疗器械注册申请的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医疗器械注册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有关的技术要求; 5.对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或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发布相应技术指导原则或技术审评规范的产品(链接:审评规范专栏),申请人应参照执行。

受理条件:标准: 1.申报资料应真实、完整、清晰、整洁,逐份加盖企业公章,要求签字的须签字; 2.申请人填报的表格和编写的申报资料均应为A4规格纸张,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原件按原尺寸提供; 3.凡申报资料应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应清晰,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加盖企业公章; 4.申报资料左页边距一般应大于20mm(用于档案装订),每份材料需装订成册; 5.申报资料中同一项目的填写应一致; 6.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保证申报资料的完整、清晰、准确和一致,对已受理的产品应上网公告。

办理流程:受理 → 决定 → 发证(窗口领取)<跑现场次数:2次>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电话咨询:(010)89150277;(010)89150276 批准形式:

结果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含《产品技术要求》)物流快递:否

子项名称: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登记事项变更 基本编码:0100350005

实施编码:***027174100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实施主体: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市级 权限划分:无

子项办理时限及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2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第三十三条 受理注册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申报资料转交技术审评机构。

技术审评机构应当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的技术审评工作。(技术审评、质量管理体系核查、送达期限不包含在内)第三十六条 受理注册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技术审评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咨询途径:窗口咨询、电话咨询

咨询窗口地址: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2层B岛10号窗口 咨询电话:(010)89150267 申报途径:窗口申报、网上申报

申报地址: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2层B岛10号窗口 申报网址: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所在窗口:2层B岛10号窗口 监督途径:监督电话、电话投诉 监督电话:(010)12331或(010)12345 投诉电话:89150938 通办范围:无 数量限制:无 办件类型:承诺件 中介服务:无 收费依据及标准: 是否收费:不收费 网上支付:否 申请材料:

1、申请表((1)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所填写项目应齐全、准确,变更前后情况清晰、明确。)(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

2、一般证明性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应在有效期内;(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且应在有效期内。)(申请人自备,纸质)

3、注册人关于变更情况的声明(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4、原医疗器械注册证(申请人自备,纸质)(复印件1份);历次医疗器械注册变更文件(申请人自备,纸质)(复印件1份)

5、对于以下变更的情形还需提交如下申报资料((1)注册人名称变更的: 注册人提供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2)生产地址变更的: 应提供相应变更后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

6、符合性声明(符合性声明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并包括以下内容:(1)注册人声明本产品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声明本产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提供符合标准的清单;(2)所提交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作出材料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

7、申报资料时,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8、申报资料目录(注册申报资料应有所提交资料目录,包括申报资料的一级和二级标题。每项二级标题对应的资料应单独编制页码。)(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

1.申报资料应真实、完整、清晰、整洁,逐份加盖企业公章,要求签字的须签字; 2.注册人填报的表格和编写的申报资料均应为A4规格纸张,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原件按原尺寸提供; 3.凡申报资料应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应清晰,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加盖企业公章; 4.申报资料一般应左页边距大于20mm(用于档案装订),每份材料需装订成册; 5.申报资料中同一项目的填写应一致; 6.主要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保证申报资料的完整、清晰、准确和一致; 7.填写《行政许可移送表

(四)》。

受理条件:1.申报资料应真实、完整、清晰、整洁,逐份加盖企业公章,要求签字的须签字; 2.注册人填报的表格和编写的申报资料均应为A4规格纸张,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原件按原尺寸提供; 3.凡申报资料应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应清晰,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加盖企业公章; 4.申报资料一般应左页边距大于20mm(用于档案装订),每份材料需装订成册; 5.申报资料中同一项目的填写应一致; 6.主要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保证申报资料的完整、清晰、准确和一致; 7.填写《行政许可移送表

(四)》。

办理流程:受理 → 决定 → 发证(窗口领取)<跑现场次数:1次>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电话咨询:89150267 批准形式:

4.二类医疗器械备案资料 篇四

附件2:

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要求

(一)境内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

(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资格证明:

营业执照副本;

(三)适用的产品标准及说明:

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作为产品的适用标准的,应当提交所采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文本;注册产品标准应当由生产企业签章。

生产企业应当提供所申请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声明,生产企业承担产品上市后的质量责任的声明以及有关产品型号、规格划分的说明。

这里的“签章”是指:企业盖章,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企业盖章(以下涉及境内医疗器械的,含义相同);

(四)产品全性能检测报告;

(五)企业生产产品的现有资源条件及质量管理能力(含检测手段)的说明;

(六)医疗器械说明书;

(七)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应当包括所提交材料的清单、生产企业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附件3:

境内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要求

(一)境内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

(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资格证明:

包括生产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并且所申请产品应当在生产企业许可证核定的生产范围之内;

(三)产品技术报告:

至少应当包括技术指标或者主要性能要求的确定依据等内容;

(四)安全风险分析报告:

按照YY0316《医疗器械风险分析》标准的要求编制。应当有能量危害、生物学危害、环境危害、有关使用的危害和由功能失效、维护不周及老化引起的危害等五个方面的分析以及相应的防范措施;

(五)适用的产品标准及说明:

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作为产品的适用标准的,应当提交所采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文本;注册产品标准应当由生产企业签章。

生产企业应当提供所申请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声明,生产企业承担产品上市后的质量责任的声明以及有关产品型号、规格划分的说明;

(六)产品性能自测报告:

产品性能自测项目为注册产品标准中规定的出厂检测项目,应当有主检人或者主检负责人、审核人签字。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生产企业应当补充自定的出厂检测项目;

(七)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注册检测报告:

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应当提交临床试验开始前半年内由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应当提交注册受理前1年内由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执行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

(八)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资料(具体提交方式见本办法附件12);

(九)医疗器械说明书;

(十)产品生产质量体系考核(认证)的有效证明文件——根据对不同产品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质量体系考核报告:

1、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章的、在有效期之内的体系考核报告;

2、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报告或者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国家已经实施生产实施细则的,提交实施细则检查验收报告;

(十一)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应当包括所提交材料的清单、生产企业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附件4:

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重新注册申请材料要求

(一)境内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

(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资格证明:

营业执照副本;

(三)原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属于本办法第五章第三十三条情形的,提交原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复印件。属于本办法第五章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情形的,应当提交原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原件;

(四)适用的产品标准及说明:

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作为产品的适用标准的,应当提交所采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文本;注册产品标准应当由生产企业签章。

生产企业应当提供所申请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声明,生产企业承担产品上市后的质量责任的声明以及有关产品型号、规格划分的说明;

(五)产品质量跟踪报告;

(六)医疗器械说明书;

(七)属于本办法第五章第三十四条情形的,应当提交相应的情况说明和证明性文件;

(八)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应当包括所提交材料的清单、生产企业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附件5:

境内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重新注册申请材料要求

(一)境内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

(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资格证明:

包括生产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并且所申请产品应当在生产企业许可证核定的生产范围之内;

(三)原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属于本办法第五章第三十三条情形的,提交原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复印件。属于本办法第五章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情形的,应当提交原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原件;

(四)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注册检测报告:

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应当提交临床试验开始前半年内由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需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应当提交注册受理前1年内由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执行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

(五)适用的产品标准及说明:

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作为产品的适用标准的,应当提交所采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文本;注册产品标准应当由生产企业签章。

生产企业应当提供所申请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声明,生产企业承担产品上市后的质量责任的声明以及有关产品型号、规格划分的说明;

(六)产品质量跟踪报告:

由生产企业出具的产品在中国医疗单位使用后的质量跟踪报告,应当包括不良事件监测情况说明;

(七)医疗器械说明书;

(八)产品生产质量体系考核(认证)的有效证明文件——根据对不同产品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质量体系考核报告:

1、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章的、在有效期之内的体系考核报告;

2、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报告或者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国家已经实施生产实施细则的,提交实施细则检查验收报告;

(九)属于本办法第五章第三十四条情形的,应当提交相应的情况说明和证明性文件;

(十)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应当包括所提交材料的清单、生产企业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我写了一份,注册通过------也许勉强吧 xxx设备质量跟踪报告

xx设备自2003年6月26日批准注册生产至2007年3月31日止,共生产2298台,一次交验合格2186台,一次交验合格率95.00%,比计划指标提高2.00%。

一、企业对产品的质量控制措施及内部审核中对产品质量的审核情况:

1、为了确保企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实现,对产品质量采取了以下控制措施:(1)明确企业内部各职能机构,各层次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报酬。(2)合理配置了质量体系正常运行必须的资源。(3)制定可行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奖惩制度。

(4)从源头做起,把好原材料采购关,严格执行供方评定和筛选制度,使采购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作到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得投产使用。(5)明确生产进度与产品质量发生冲突时,应优先保证产品质量。

(6)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控制,特别是关键过程,严格工艺纪律考核,加强自检、互检、抽检工作,使产品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7)加强对生产设备、检验器具的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精度等级和受控状态。

(8)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质量分析活动,制定产品质量的改进计划,及时处理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技术质量问题。(9)对不合格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处理、制定改进措施。

(10)加强生产现场和库房管理工作,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堆放有序,库房做到通风、明亮、干净,严格按照三色五区进行堆放管理。

2、对产品质量的审查情况

公司从2xxx年x月xxx日获证后的三年质量管理体系内审综合情况是:

内审当年对上年的内审不合格项进行了整改和纠正,经内审员验证是有效的。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保持和运行良好,是符合ISO9001:2000和YY/T0287—2003标准的、有效的。主要体现在公司员工的质量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产品质量稳定且有所上升,产品销售市场进一步拓展,服务质量得到了加强和保证,顾客满意度达99%,无顾客投诉。生产环境得到了改善,资源配置更加合理,质量目标切实可行,三年的质量目标均已完成并略有提高,企业全面质量管理更规范化、合理化。根据审核情况,以下三个方面需要加强:

(1)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培训,特别是法律、法规、技能的培训。(2)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各种信息的收集和数据的分析工作,并作好记录。

(3)制定切实可行的销售政策,加大销售队伍的建设和销售力度,力争多产、多销、多收、多盈。

二、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用户对产品质量反馈的情况:

企业每年初都要向顾客寄送产品质量调查表,了解公司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情况,根据所反馈的质量调查表统计得出的结论是:公司产品质量稳定、可靠。以2006年为例:公司发出质量调查表xxx份,反馈98份,其中无质量问题,用户满意的有xx份,占96%,有质量问题,顾客不满意的4份,占4%,这4份信息单的4台产品中1台因包装不牢,在长途运输过程中设备在箱内移动,致使螺丝松动,影响交货质量,用户不满意;另3台产品本身无质量问题,因运输延误供货期,解释协调工作不及时,用户不满意。

上述问题虽已派人安装、调试、向用户赔礼道歉,但问题是客观存在的,在用户中的影响一时难予消除。

针对上述问题,今年我们对所有出厂的产品在包装时进行了加固,箱内设备没有移动的可能,并加强与货运公司的联系、沟通,确保产品安全、保质、按时送达顾客手中。

三、产品的周期检验、日常出厂检验中产品质量情况,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1、产品的周期检验情况,日常出厂检验中产品质量情况。

几年来,企业产品质量比较稳定,并逐步有所提高。以2006年以例,公司生产该型号设备xxx台,一次交验合格xxx台,合格率为97%,经返修全部合格,最终合格率为100.00%。

几个主要检验指标统计如下:(1)xxx(2)xxx(3)正常工作温度下的连续漏电流:

A:对地漏电流:正常状态≤0.5mA,单一故障状态≤1mA,全年共检428台,平均值为:正常状态:0.35mA,单一故障状态:0.78mA; B:外壳漏电流:正常状态≤0.1mA,单一故障状态≤0.5mA,全年共检428台,平均值为:正常状态:0.06mA,单一故障状态:0.32mA。其余检测项目均在标准规定指标范围内。

近年省级以上药品监管部门没有对我公司进行监督抽查。

四、企业执行不良事件监测制度及不良事件监测情况:

企业建立了不良事件监测制度,由销售公司每月初通过电话或走访等多种形式向用户或代理商了解产品在用户中的使用情况。

正常情况下,销售公司每月一次将用户使用产品的信息填写在不良事件报告表中,并说明情况正常,无不良事件发生,月底上报品质部,执行不良事件零上报制度。当有不良事件发生时,销售公司及时填写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品质部,品质部及时上报公司总经理。品质部负责及时将不良事件对外上报主管部门。近几年来,公司无不良事件发生,也无不良事件记录。

五、企业收集到的有关产品质量信息,统计分析及所采取的措施及验证情况:

企业2006年共销售xxxxxx两种型号设备xx2台,收到质量信息反馈单12份,即有12台产品发生过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占销售数的1.75%,12台产品中共修理或换件18个问题,但都不是主要关键件的问题,以漏气、漏水为最多,有12台件,占18个问题的66.66%,说明外购管件质量存在问题,针对问题,技术部与生供部共同对国内各种阀类密封件的供货质量进行了收集分析,认为目前国内橡胶密封件的质量水平不能达到终身不坏,只能采取更换易损件来解决此问题,所以在产品包装时加装了易损件。

从用户反馈的质量信息,经验证基本属实,所反馈的问题经修理或换件后用户很满意,得到了用户的好评。

企业产品质量总的情况是好的,几年来,无论是生产过程中,还是售出的产品都没有出现过大的质量事故,小的问题也很少。产品质量和用户满意度都在不断提高,我们将不断努力,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和售后服务,让用户对公司的产品更加放心、满意。附:调查表2份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x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二类医疗器械备案资料 篇五

技术审核申请书

医疗机构名称:

申请技术:

申请日期:

受理机构:

受理日期:

二○一○年二月

一、申请书各项内容,必须实事求是,表达要明确、严谨,字迹要清晰易辨。

二、本申请书一式10份,用A4纸打印,并于左侧装订成册。

三、本申请书应附如下资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说明(包括床位数、科室设置情况、人员情况、设备和技术条件情况等)

3、本机构医学伦理审查报告

4、本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包括成员姓名、工作单位、专业、职务、职称等情况)

5、与本项目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措施

6、与本项目相关的《知情同意书》模板

7、开展本项目的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

8、相关的临床试验研究报告

一、医疗机构基本情况

名称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性质

综合性医院

专科医院

其它:

医院等级

级   等

其它: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医疗机构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

床位数

在编人员

相应诊疗科目登记情况

相应

科室设置情况

二、主要技术人员情况

1.项目人员总体情况

职称

总计人数

卫生技术人员

其他

医师

护理人员

技术人员

正高级职称

副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正高级职称

副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正高级职称

副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合计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学历

学位

总计人数

博士

硕士

学士/本科

专科

其他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学位

职务、职称

从事本

专业时间

2.项目负责人简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学位

职称

职务

专业

专长

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1.何时何地开始从事本项目的专业工作

2.本项目专业培训(进修)情况

a)

时间:

b)

地点:

c)

指导医师:

d)

操作例数:

e)

参与例数:

f)

其他需说明情况:

3.专业工作简述(含临床实践、教学和主要科研情况):

3.主要工作人员简况A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学位

职称

职务

专业

专长

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1.何时何地开始从事本项目的专业工作

2.本项目专业培训(进修)情况

a)

时间:

b)

地点:

c)

指导医师:

d)

操作例数:

e)

参与例数:

f)

其他需说明情况:

3.专业工作简述(含临床实践、教学和主要科研情况):

4.主要工作人员简况B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学位

职称

职务

专业

专长

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4.何时何地开始从事本项目的专业工作

5.本项目专业培训(进修)情况

g)

时间:

h)

地点:

i)

指导医师:

j)

操作例数:

k)

参与例数:

l)

其他需说明情况:

6.专业工作简述(含临床实践、教学和主要科研情况):

5.主要工作人员简况C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学位

职称

职务

专业

专长

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7.何时何地开始从事本项目的专业工作

8.本项目专业培训(进修)情况

m)

时间:

n)

地点:

o)

指导医师:

p)

操作例数:

q)

参与例数:

r)

其他需说明情况:

9.专业工作简述(含临床实践、教学和主要科研情况):

三、项目所在科室的专用设备、设施及工作基础

独立病区

独立病床

其它场所情况(包括专用实验室等)

①名称;

平方米。

②名称;

平方米。

③名称;

平方米。

④名称;

平方米。

总面积

平方米

型号及产地

必备设备

应有设备

相关诊疗项目

合技

已开展项目

开展时间

工作量

(例/年)

手术成功率(%)

备注(存活情况)

四、相关辅助设施情况

手术室

工作用房

面积

平方米

卫生标准

主要相关设备

参与项目相关人员(1—3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学位

职务职称

专业

从事专业年限

参与本项目例数

重症监护科

工作用房

面积

平方米

病床

卫生标准

设备条件(主要相关设备)

参与项目相关人员(1—3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学位

职务职称

专业

从事专业年限

参与本项目例数

相关实验室

工作用房

面积

平方米

卫生标准

设备条件(主要相关设备)

参与项目相关人员(1—3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学位

职务职称

专业

从事专业年限

参与本项目例数

影像检查科

名称

工作用房

面积

平方米

卫生标准

设备条件(主要相关设备)

参与项目相关人员(1—3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学位

职务职称

专业

从事专业年限

参与本项目例数

其它相关主要科室

名称

工作用房

面积

平方米

卫生标准

设备条件(主要相关设备)

参与项目相关人员(1—3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学位

职务职称

专业

从事专业年限

参与本项目例数

其它相关主要科室

名称

工作用房

面积

平方米

卫生标准

设备条件(主要相关设备)

参与项目相关人员(1—3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学位

职务职称

专业

从事专业年限

参与本项目例数

五、开展本项目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案

1.目的和意义

2.实施方案

六、本项目的基本情况

1.国内外应用情况

2.适应证

3.禁忌证

4.不良反应

5.技术路线

6.质量控制措施

7.疗效判定标准和评估方法

8.与其他医疗技术治疗同种疾病的比较(风险、疗效、费用、疗程等方面)

七、本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意见

负责人:

****年**月**日

八、真实性声明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技术负责人:

科室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单位公章

6.四川省首批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 篇六

一、冠心病介入诊疗技术;

二、先天性心脏病介入诊疗技术;

三、心脏导管消融技术;

四、起搏器介入诊疗技术;

五、全胰腺切除术;

六、内镜逆行胰胆管造影诊疗技术;

七、髋、膝关节置换翻修技术;

八、颈、腰椎间盘置换技术;

九、全椎体切除技术;

十、足趾移位拇指再造技术;

十一、角膜移植技术;

十二、白内障超声乳化+人工晶体植入技术;

十三、口腔颌面复杂种植诊疗技术;

十四、输尿管镜诊疗技术;

十五、面目轮廓整形技术;

十六、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

十七、经皮肾镜技术;

十八、内镜超声介入治疗技术;

十九、超声引导下的肿瘤介入治疗技术;

二十、胎儿先天性畸形超声诊断技术;

二十一、海扶刀治疗技术;

二十二、耳整形术;

二十三、乳房整形技术(除隆乳术);

二十四、男女外生殖器整形技术(除变性术);

二十五、并指(趾)整形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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