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申请条件

2024-08-06

知名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申请条件(精选13篇)

1.知名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申请条件 篇一

河南省著名商标申请认定的条件和流程

一、省市著名商标简介

省市著名商标是指通过省市著名商标认定部门(通常是以省市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并被授予“著名商标”称号的商标,这是对该商标知名度的一种肯定,该商标在获认定的地域范围内可受到更大程度的法律保护。

与中国驰名商标的“个案启动”程序不同,省市著名商标的认定采取了企业主动申请、认定机关进行审查批准的程序。省市著名商标通常是一年一次的审批程序,错过审批时机的企业只能等下一年度才能申请,通常没有费用。著名商标的有效期通常为三年,三年期满后需经过重新认定,未通过重新认定的商标不得再自称为“著名商标”。

一般来说,各省市著名商标的认定、管理保护工作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各地都制定了内容基本相同的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那些实质与申请材料均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通常可以顺利通过著名商标的认定。企业的商标在获得著名商标认定后,可以在商标使用中使用“××著名商标”的字样,且在当地面对各种商标侵权时,工商管理部门会给予更有力的保护。

二、申请认定河南省著名商标的依据——〈河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

三、申请认定河南省著名商标应具备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著名商标申请人是在本省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个人合伙等商标权所有人;

2、该商标为注册商标且商标权无争议;

3、该商标核准注册三年以上;

4、该注册商标实际使用期限须满三年;

5、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同类商品中质量优良、长期保持稳定,并有良好的售后服务;

6、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额、纳税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指标在本省同行业居领先地位,且具有较广泛的销售区域;

7、该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知悉;

8、商标所有权人无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较强的商标意识和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保护措施。

(二)重新认定条件

已经取得河南省著名商标,但已超过三年有效期和即将到期的注册商标应重新提出认定。

四、申请认定河南省著名商标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和商标注册证明文件

2、使用该商标商品在国内销售量及区域:简要说明近三年的销售情况。

3、使用该商标商品在国外(地区)销售量及销售区域:简要说明近三年的销售情况。

4、商标在国内及国外注册情况。

5、近三年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凡用于宣传企业、商标的各种形式和费用投入均可列入广告发布,包括利用媒体、户外、宣传册、纪念品等各种形式所做的宣传。

6、商标使用管理及自我保护情况。

7、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的时间。

8、该商标被侵权假冒情况;

9、其他证明该商标著名的有关材料。

五、申报时间和流程

1、准备:3-5月;依照认定办法和往年申报要求,搜集证据,整理材料。

2、申请:6-7月;向所在地区县级工商分局提出著名商标认定申请。

3、推荐:8月;市工商局向省工商局推荐,并组织相关调查、论证,征询有关地区、部门、行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意见,作出认定或者不予认定的决定。

4、受理评定:9月;省工商局受理认定申请书。

六、其它规定

1、著名商标所有人变更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将变更事项报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2、著名商标所有人依法转让著名商标的,受让人受让该商标后,需要继续作为著名商标使用的,应当重新申请认定。

2.知名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申请条件 篇二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 企业要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 需要设立自己独立的商标、品牌, 扩大其商标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才能推动企业的发展。而当前社会环境下, 发展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成为企业保护其品牌的重要途径。我国法律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进行保护, 但是对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却存在不同, 没有做出明确的界限划分, 导致在司法实务中对商标的影响力认定出现问题。明确区分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之间的界限, 可以为司法实践工作提供指导, 从而大幅度提高企业司法实践工作效果。为了深入了解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之间的区别, 本文从两者间的概念、认定依据、保护方式等角度, 深入分析了两者之间的不同, 从而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二者之间的差别。

二、驰名商标与著名商标的概念

(一) 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是国际商标事务中常用的商标概念, 驰名商标又称为周知商标, 在国际社会发展中, 对于驰名商标的保护最早可以追溯到工业革命时期。上个世纪20年代, 法国签订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简称《巴黎公约》。虽然当时没有对驰名商标做出明确的概念界定, 但是它是驰名商标法律应用的最早来源。在以后的发展中,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虽然扩大了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 但是同样没有对驰名商标做出明确的定义, 而后期的商标研究仍然没有给驰名商标做出明确的界定。在国际社会中, 各国对驰名商标的概念使用可能存在差别, 但其基本理念没有太大差别。

为了提高驰名商标认定的司法实践效果,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驰名商标司法解释》, 按照该解释的规定,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观众所知晓的商标, 同时要求该商标在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广泛的销售范围, 而且我国境内各地的消费者对该产品的认识基本上已经达到了一种公众熟知的地步, 其商标为公众所认可。

(二) 著名商标

著名商标也是商标法中的重要概念, 我国商标法对于著名商标的认识存在差异。但是从整体情况而言, 我国著名商标在各地方形性立法中的认识存在很大的差别, 我国法律对著名商标的认识相比驰名商标而言比较小, 它要求商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具有知名度, 这样就大大减少了著名商标的认定难度。从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可知, 地方著名商标是介于普通商标、驰名商标之间的一种商标, 它是存在于两者之间的第三状态。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 著名商标是指具有较高市场声誉和商业价值,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 并依法被认定的注册商标。我国商标法中的著名商标一般要求是在我国一定地域范围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品, 它常常被用以评定市级的名誉商标。因此, 在对地方著名商标的认定使用时, 常常被应用于地方法规中。

(三) 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概念差别

驰名商标概念是国际社会通用和常用的一种商标概念, 它要求该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知晓, 并具有良好的信誉。而著名商标则要求该商标为一定地域人熟知, 其对商标产品的销售范围要求较低。驰名商标的概念源于国际公约, 是国际社会商标知识产权发展的产物, 而我国的著名商标则主要来源于我国地方对企业商标的认可、认识标志。同时, 驰名商标要求在销售范围内达到为公众熟知的地步, 对公众的熟知程度要求更高, 而著名商标则只是要求其在一定范围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三、法律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保护

(一) 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保护依据、范围的不同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并同世界各国签订了《巴黎公约》、《TRIPS》协议, 并遵照协议的约定, 将《巴黎公约》中关于驰名商标的规定纳入到我国商标法中, 同意对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给予保护。我国商标法中关于对驰名商标的保护集中体现在商标法第十三条, 该条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 误导公众, 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按照该条款的规定, 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上升到不相同或不类似的商品中, 扩大了对商标的保护范围。

而我国法律对著名商标的保护主要是根据商标法及地方法律法规,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 各地方对著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并不相同。有的地区规定, 只有经过著名商标所有权人同意, 才能将可能引起混淆、误认的商标进行注册。而有的地方规定, 无论是否经过权利人同意, 均不得注册。这两种著名商标的保护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驰名商标的保护, 超越了著名商标保护应有的范围。

(二) 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有效期不同

按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 对于驰名商标, 如果商标注册人恶意注册商标, 那驰名商标的在先权利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而且在先权利人不受商标法规定的5年时间的限制。法律给予驰名商标在先权利人以更多的、更为宽泛的自由, 可以主张其合法权益。

但是, 对于著名商标保护的有效期, 一般是由各地方省市进行规定, 其对著名商标规定的保护期限并不统一, 但是, 总体情况而言, 各地对著名商标规定的保护期限一般是2—5年。同时, 按照各地方规定, 对于著名商标的保护期限届满后, 可以申请延续。由于地方法律规定的不同, 对著名商标的保护有效期存在很大的差别。

四、关于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认定的对比分析

在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进行分析研究中, 要厘清二者之间的界限, 需要从多维度分析二者之间的差别, 这样才能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认识著名商标与驰名商标的差别, 从而为我国司法实践活动提供理论指导。具体分析我国驰名商标与著名商标之间的差别, 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地域性

对于驰名商标的认定, 是否要求其在一国领域内驰名, 这是一个焦点化的问题。一般而言, 法律对于驰名商标的保护依据采用的是我国的商标法, 该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全境有效。其司法应用范围较为广泛, 在对驰名商标的认定时, 需要考虑该商标在多大的范围内具有较高的影响力。

而著名商标不同, 著名商标一般依据各地省市法规, 该法规依据仅在其适用区域范围内有效。因此,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 对于著名商标的保护, 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 更多地使用地方法规。因此, 在对驰名商标与著名商标的界分时, 我们可以从其商标的影响范围及使用法律来分析商标的性质, 从而科学界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

(二) 公众性

公众性是著名商标与驰名商标共有的一种属性, 但是二者的公众性存在一定的差别。根据《TRIPS》协议关于驰名商标公众性的界定:“一, 使用该商标的那一类商品或服务的实际或潜在的消费者;二, 使用该商标的那一类商品或服务的经销渠道中所涉的人员;三, 经营使用该商标的那一类商品或服务的商业界”。这是《TRIPS》协议的基本条文, 它反映了协议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 也从侧面反映了驰名商标对相同、类似领域的影响力。综合分析法律对于驰名商标公众性的认识, 认为该商标为某些相关行业的公众所熟知, 影响了一类社会群体。

而著名商标对于公众性的要求较低, 著名商标要求其产品为一定区域内的同一行业的人员所熟知, 对该商标对相关行业的影响力不做具体的考量。法律对著名商标公众性的认识较少, 其考量的因素也较少。

(三) 知名度

知名度也是体现二者差异的重要因素。根据法律对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 需要商标具有较高的信誉, 已经为公众所“熟知”。同时, 该商标在相当大的地域内都具有很大的影响力, 而且该商标下的产品、服务质量都比较好。对驰名商标的公众知名度认定, 主要是通过对该商标的使用范围、持续时间、使用程度、公众反映等角度进行综合评定, 从而确定其知名度。一般而言, 驰名商标的知名度较高, 驰名商标一般为本行业及相关行业所熟知, 且其影响的范围更为广泛。

而著名商标的知名度要求相对较低, 一般要求在某一地域范围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为本行业所熟知, 对于相关行业的认可程度要求相对较低, 其社会知名度的要求也相对较低。而在地方著名商标的知名度认定时, 一般需要我们对商标的影响范围进行分析, 分析其影响人群的类型, 从而确定其知名度的大小。

(四) 认定方式

我国对驰名商标的认定采用被动认定的方式,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 对于驰名商标的认定需要其向法院或相关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由相关部门作出认定。但是从我国司法实践中来看, 对于驰名商标的认定, 多是在发生权利纠纷后, 由法院部门认定其商标是否属于驰名商标。

而我国对于著名商标的认定, 大多是依据商标权利人的申请, 由地方行政管理工作部门进行综合评估, 从而确定申请商标是否达到著名商标的标准。对于著名商标的认定大多是以权利人的申请而完成的。

五、结语

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是商标法中的两项重要保护方式, 对商标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 但是二者的界限存在很大的模糊性, 影响商标工作的开展。要认清二者之间的界限, 需要从基本概念及变革角度入手, 这样才能发现二者之间的细微差别。本文从基本概念着手, 结合我国商标法的管理制度, 分析了著名商标与驰名商标之间的界分, 为人们更好地区分二者的差异提供参考, 希望可以为司法实践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

参考文献

[1]杨小兰.简析名牌及其与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关系[J].经济与法, 2010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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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叶燕燕.论驰名商标的国际保护[J].商品与质量, 2012.7.

3.知名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申请条件 篇三

曹女士诉称,其享有第11955537号“楚楚街”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告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楚楚街”网站及手机APP上使用涉案商标从事服装类商品销售的商业活动构成商标侵权,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合理支出8000元。

醋溜公司辩称,其享有涉案商标标识的著作权,是在先权利,曹女士对涉案商标系恶意注册,该种滥用权利的行为不应得到法律的支持;其就涉案商标的使用构成商标意义上的使用,但其商标使用在电商平台上,提供的是第35类“替他人推销”的服务,并未直接使用在服装商品上,曹女士商标核定使用的是第25类“服装”商品,二者不构成商品与服务间的类似;“楚楚街”网站类似于淘宝网,除销售服装外还销售其他商品,但未销售“楚楚街”品牌的任何商品,其使用行为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故请求法院驳回曹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有二:一是醋溜公司是否对涉案“楚楚街”商标标识享有在先著作权,其主张的在先权利是否构成有效的非侵权抗辩;二是“楚楚街”网站及APP手机客户端是否为电商平台,相应经营内容是否与曹女士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构成相同或类似,醋溜公司的使用行为是否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从而构成商标侵权。

就第一个争议焦点,法院认为:第一、《商标法》所称的在先权利,应系指商标申请注册日之前,他人已经享有的权利。依据相应事实,原告商标的申请注册日为2012年12月26日,早于被告主张其经继受取得“楚楚街”标识著作权的日期,故被告对“楚楚街”标识并不享有在先著作权。第二、本案为商标侵权纠纷,即使如被告所称于2012年12月26日原告申请注册之前,另有他人对原告“楚楚街”商标标识享有在先著作权,但在原告商标仍为有效状态的情况下,被告所谓的在先权利也不能成之为直接、有效的非侵权抗辩。

就第二个争议焦点,法院认为:判断商品与服务是否构成类似,应考虑商品与服务之间是否存在特定联系,商品与服务在性质上的相关程度,在用途、用户、通常效用、销售渠道及销售习惯等方面的一致性,是否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

本案中,原告商标核定使用在第25类,从类别来看,属服装商品,消费者购买该类商品主要是用于身体的保暖或装饰修饰,而消费者通过被告经营的电商平台主要系为购买生活、工作所需的商品,故二者在用途、通常效用方面明显不同;在销售渠道及销售习惯方面,服装商品可以通过线下的实体店销售,也可以通过线上的网店销售,而电商平台仅能通过网络于线上经营,二者亦明显不同;同时,被告经营的电商平台并未销售“楚楚街”品牌的服装,其提供的服务与原告商标核定使用的服装商品之间不存在特定联系,也无性质上的相关度,因此,被告经营的电商平台所提供的服务与原告商标核定使用的服装商品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二者不构成类似。另外,商标只有通过使用才能彰显其显著性,起到标示商品来源的作用,本案中,原告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实际使用其注册商标,则被告的使用行为更不会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混淆和误认。

最后,法院认为被告的使用行为不符合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并未侵犯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无需停止使用或赔偿,故驳回曹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4.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条件 篇四

(一)申请认定省著名商标应具备的条件

1、该商标为国内注册商标,且商标注册人住所在本省境内;

2、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市场覆盖面和占有率在省内同行业中位居前列;

3、使用该商标商品近三年来的销售额、利税或者出口创汇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在省内同行业中领先;

4、该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认知程度,并能注重对该商标的广告宣传;

5、出口商品的商标应当在主要出口国(地区)注册,使用该商标的商品销售量较大或者销售地区广泛;

6、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达到国际标准或者国内外先进标准,有明确的修理、更换、退货方式,消费者投诉率低;

7、未发生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具有较强的商标自我保护意识和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制度;

8、未发生过其他违反商标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二)申请认定省著名商标需提交的材料

1、申报材料目录;

2、关于申请认定江苏省著名商标的报告;

3、《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4、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及该商标转让、变更、续展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6、国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申请注册书件复印件;

7、该商标专用权受到损害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假冒侵权、投诉举报、行政处罚、司法判决等证据);

8、使用该商标商品或服务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报表;

9、行业协会、统计或经济主管部门出具的主要经济指标排名情况的证明文件;

10、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销售区域的销售凭证复印件;

11、广告发布媒体及费用凭证复印件;

12、企业及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市场信誉与获奖情况;

13、执行产品标准的证明材料;

14、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知名商标认定证书复印件;

5.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基本条件 篇五

浙工商标〔2008〕19号

各市、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现将修改后的《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基本条件》和《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程序》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七日

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基本条件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根据《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的规定,申请认定浙江省著名商标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关于申请主体的要求

申请认定浙江省著名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是在本省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二、关于申请商标的要求

(一)自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规范使用满三年;历史悠久、知名度较高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使用满一年以上。

(二)对知名度较高的转让商标,转让前已连续使用满三年,受让后使用满一年。对转让前没有使用或者使用不满三年的,受让后须连续使用满三年。

(三)申请人名称必须与《商标注册证》、《营业执照》或其它相应合法资格证明相一致。

三、申请认定商标的使用、管理情况

(一)关于核定商品或服务的要求

1、商品的生产经营和服务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2、商品(服务)的质量在省内或国内同行业中排名在前,信誉度高,市场前景良好。

3、商品(服务)近三年经国家、行业和省级有关部门组织的质量统检、抽检、定期监督检查以及出口商品检验均合格。

4、近三年消费者或用户对商标所指商品或服务无重大质量投诉;无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投诉;有明确的修理、更换、退货方式;售后服务好,投诉率低。

(二)关于主要经济指标的要求 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近三年的产值、销售额、净利润、税收以及出口创汇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和企业规模在全省同行业领先;企业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1、大宗商品销售额连续三年达1亿元以上;

2、传统品牌商品、省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外向型企业(自主品牌商品年出口额应占年销售额50%以上)、服务业和以农产品为直接原料的加工品连续三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

3、农产品连续三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

4、对特殊商品的销售额指标,可根据企业在本省行业中的实际情况由浙江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确定。欠发达地区申报浙江省著名商标的,经济指标在同等情况下予以优先考虑。

(三)关于商标知名度的要求

1、销售市场(或服务区域)基本覆盖全省,并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以生产出口商品为主的企业,其商标必须在主要出口国(地区)注册。

2、注重宣传,近三年广告等宣传费用的投入占年销售收入的2%以上。农产品、中间产品可适当降低比例。

(四)关于商标内部管理机构的要求 商标注册人有健全的商标内部管理机构,熟悉和掌握《商标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注重依法使用、管理和保护商标专用权,具有完备的商标使用、印制、管理、档案等制度,对商品的生产(或服务)实施标准化管理,有完善有效的质量(服务)管理体系。

四、不予认定的情形

(一)在申报过程中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欺骗行为的。

(二)企业产值、销售额和利润、税金等主要经济指标连续两年呈下降趋势,且幅度较大的。

(三)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意识的:

1、质量抽查不合格或发生较大质量事故的;

2、生产经营国家强制管理商品,未获得相应批准证书的;

3、没有按法定要求实行商品“三包”,售后服务差,消费者或用户投诉率较高的;

4、近三年申报企业因发生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安全生产问题被有关部门查处的;因消费侵权纠纷、劳资侵权纠纷、社会和劳动保障纠纷、严重偷漏税、企业缺乏诚信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申请人的注册商标被他人以“注册不当”向国家商标评审委请求撤销,正在审理的。

(五)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有其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

(六)企业的信用监管评价等级在B级以下(含B级)的。

(七)违反省著名商标认定程序的。

企业发生以下情形的,原认定商标不予延续确认:

1、原认定商标不再使用的;

2、要求延续确认的商标与原认定商标无关联性的;

3、原认定商标已转让的;

4、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续确认申请的;

5、原认定商标到期未续展的;

6、不符合省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

6.如何申请上海市著名商标 篇六

申请上海市著名商标,实行申请人自愿申报的原则。具体的申请 与审定流程如下:

1、申请人应当填写《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向所在地

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同时,按照上海市著名商标条件提 供有关材料,并本着申请人负举证责任的原则附送近三年的举证材 料;

2、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人的请求,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初

审,对符合上海市著名商标条件的,签署意见后向认定委员会推荐。对不符合上海市著名商标条件不予推荐的,将审查结果通知申请人,并报认定委员会备案;

3、认定委员会对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荐上报材料进行复审,若有疑问,需要进行调查核实;

4、认定委员会对通过材料复审的商标向行业组织、消费者协会,商标管理部门、质量监督部门等有关方面征询意见;

5、召开上海市著名商标审定会议,由认定委员会进行无记名投

票表决,产生认定结果,并制作《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表决书》。表 决时,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委员出席、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委 员同意方能通过;

7.如何申请美国商标 篇七

国际商标申请

四种申请形式

1.马德里商标。成员国有92个,需要在国内申请好了商标,再以此为基础去注册。由于申请的国家多,而且马德里官网不支持查询,所以被驳回几率高。另外,如果5年内在国内申请的商标无效了,那么你申请的马德里商标也一样失效。即使申请通过了也无注册证书,只有一份国际局统一颁发的注册证明。

优点:可一次性提交到多个国家,效率比较高。

2.欧盟商标。欧盟商标是指根据CTMR(欧共体商标条例)规定的条件获得OHIM(欧共体内部市场协调局)注册,在欧盟范围内有效,用来识别和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标记,总共有28个成员国。

优点:一次申请可以注册28个国家的商标;在一个国家中使用等同于在欧盟所有国家使用;商标的变更和转让会在全部成员国内发生效力;注册费用比单个国家申请费用加总低。

3.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商标。非洲知识产权组织 (OAPI)是由前法国殖民地中的官方语言为法语的国家组成的保护知识产权的一个地区性联盟,总部设在喀麦隆首都雅温得,统一管理各个成员国的商标事务。由于各成员国在商标领域内受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的约束,没有各自独立的商标制度,所以在各个国家并不存在逐一国家注册的可能性,只能通过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统一注册保护。

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包括:喀麦隆、贝宁、布基纳法索、中非共和国、刚果、乍得、加蓬、几内亚、几内亚比绍、科特迪瓦 (象牙海岸)、马里、毛里坦尼亚、尼日尔、塞内加尔、多哥、赤道几内亚和科摩罗。

优点:注册分为查询费用和注册费用,如果注册不通过,注册费用可以返还。

4.单个国家商标申请。单个国家申请一般都是直接提交注册申请到对应国家的商标局,很多国家支持网上申请,可以根据申请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做多一些研究和调查,通过率相对上面的申请会高一些。

尼斯分类

尼斯分类是指《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是目前很多国家商标参考的分类标准,总共有45个类别,其中商品的类目有34个,服务类目有11个。可以从尼斯分类里面找到产品对应的类目,然后去申请相应类别的商标。另外,像马德里商标申请的系统,上面也有支持分类查询的功能,用起来也非常方便。

申请的确权原则

申请在先:只要你先在那个国家申请了商标,那么你就优先拿到了这个商标在对应国家的使用权,比如日本和法国。

使用在先:即使先使用者从未在该国家注册其商标或后使用者先注册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先实际使用某—商标者有优于后使用商标者的权利。如果你注册了一个商标,但是有另一家公司可以提供先于你在该国家相同的产品类目使用了该商标,那还是会把商标权判回给先使用的公司或者个人。

商标形式

商标形式有文字商标、图形/设计商标、声音商标、气味商标和三维立体商标。其中,最常用的是文字商标和图形商标。美国一次申请只能申请其中一种,而文字商标使用的概率较高,所以我建议可以先申请文字商标,通过了再申请图形商标。

美国商标注册分为主簿和副簿

依据美国《兰哈姆法典》,生产者或销售者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指定的商品或服务,能够起到辨别商品/服务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并将生产者或销售者的商品/服务与其他人所销售的商品/服务相区分,有资格申请主簿商标。

商标不具有《拉哈姆法典》规定的以上功能,而是仅仅具有“区分申请人的商品或服务”的功能,可以申请副簿注册。

在副簿注册的商标,如果通过连续五年使用证明它完全具备注册商标条件,则有可能上升到主簿中去。

副簿商标依然具备以下的功能。

1.商标同样可以标注册标记“R”;能有效阻止他人在相关商品/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

2.部分国家商标法规定,欲注册商标必须获得申请人原属国注册或第三国注册后才能在该国获得保护。如果申请人想在这些国家获得商标保护,可以基于美国的副簿注册。

3.适用联邦法院诉讼,即在副簿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有就商标侵权向联邦法院起诉的权利。

美国商标审查分为绝对理由和相对理由审查

1. 拒绝注册的绝对理由

(1)含有下列因素不得注册:不道德、具有欺骗性、令人反感的;贬损、虚假暗示某种关系(人、机构、信仰、国家标志)或导致不光彩或不名誉;地理欺骗性误导描述(仅针对酒)。

(2)含有以下因素不得注册:美国联邦、州、自治市、外国的国旗/国徽或其他标识;未经允许使用某个在世的个人或已故美国总统的名字、肖像、签名。

(3)可能存在混淆、错误、欺骗性,拒绝注册。

(4)含有下列情况不得注册:仅仅具有描述性;仅仅具有地理指定性(但指定的这个地方确实是这些商品的原产地则可注册);仅仅是一个姓氏;整体具有功能性。

假如你申请的商标是一个没有显著性和地理指定性,且连续使用5年并为消费者熟知的,尽管有些方面违反了上面的绝对理由,也可以申请通过。比如有个商标是美国的一个姓氏,但是可以提供证明你这个商标已经在美国使用了5年以上,而且有一定的客户群体熟知,那还是可以申请得过。

2. 相对理由审查

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会进行在先相同或近似商标审查,如果存在相同类目上面有相同商标或者相似商标,则进行驳回。简单来说,就是你申请的商标之前已经在相同类目有其他个人或者团体申请过了。

美国商标申请基础

美国商标的申请基础主要有:意向使用、实际使用和国际注册。

1. 基于意向使用申请,即你在申请的时候还未使用该商标,必须在公告核准后6个月内提交使用证据和使用宣誓。可以延期5次,也就是3年内必须提交使用证据,延期需要付费。

2. 基于实际使用的申请,须在申请时一并提交使用证据和使用日期。

3. 基于国际注册的申请,仅需提供相同商标在相同商品或服务上的国外注册副本,无需在注册之前提交使用证据,但是注册之后跟每次续展还是需要提交使用证据。

美国商标申请流程

了解了这些基础知识,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美国商标申请的流程。

1. 先确定你申请商标的类型,是文字商标、图形商标还是声音商标。

2. 确定你要申请的产品类别和申请基础。虽然美国不采用尼斯分类,但是其分类跟尼斯分类非常接近,可以采用尼斯分类进行参考。如果你的商标已经开始使用,那么就基于已经使用的去申请。如果还未使用,那么就基于意向使用申请。如果你已经在国内申请好了这个商标,也可以基于国际注册。

3. 对想好的商标进行基本搜寻。商标局的网站有基本搜索的功能,但是这仅仅是基于数据库里有的一些商标进行匹配,并不能完全保证涵盖,因为有些商标是没有保存在数据库中的;

4. 准备好资料进行在线申请。提交成功了之后你会获得一个serial number,保存好以后通过它来查询你的商标进度,等待大概3个月之后会进入下一个流程。

5. 到了审查期间,审查律师会对你的商标基于法律和使用在线的原则进行审核。

6. 审查的律师经过审查之后会给出意见,如果存在拒绝理由,那么会发出答复意见,解释为什么被拒绝。我们需要在6个月内再次做出反馈,问题解决了才能进入到公告阶段。

7. 公告阶段,商标局会在Official Gazette进行公告,公告期是30天,这期间任何个人或者团体都可以提出异议,如果没有异议,就进入到下一个阶段。

8. 接着就要分情况讨论了,如果你是基于国际申请或者国外商标申请,以及已经使用申请的情况,那么恭喜你,你可以拿到商标证书了。如果你是基于意向使用,那么你会收到Notice of Allowance Issues for Marks通知,然后可以选择提交使用证据或者延期。上面已经有提到了,无论你选择哪种,都是需要付费。

使用证据可以是以下内容(这里列举的是实物产品的,服务类的不做讨论):(1)印有logo的产品图片;(2)产品带有商标的吊牌或者标签;(3)印有logo的产品包装;(4)上面带有商标信息和售卖信息的产品网页。

9. 提交了使用证据,审核通过,你就可以拿到证书了。这里的处理时间大概是2个月,整个流程算下来大概是10~14个月。

对于美国商标申请,我认为相对于欧盟和英国的申请还要复杂一些,毕竟美国是使用在先的原则。即使申请通过了还是可能会收到异议,那可能还要去打官司。如果企业准备要申请美国商标,我建议前期的准备工作要做足,特别是商标查询方面,要针对绝对理由和相对理由都进行审查,有必要的话可以委托美国第三方进行深度查询,尽可能降低风险。

8.申请著名商标需要的参考资料 篇八

1、为促进滇味美食的发展,振兴云南滇菜;

2、提高云庄商标知名度和信誉度;

3、增强市场的竞争力,实施名牌战略,扩大公司的影响力。

云庄建立了适应现代化市场经济发展的运行机制和企业治理结构,管理层次、机构设置合理,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各部门职责分明,责、权、利明确,有完善的经济考核责任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各部门特别强调优质服务,卫生环保,在运营中举足轻重的作用。

云庄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被有关单位和政府授予了众多的荣誉称号:“昆明市A级卫生达标单位”、“消费者信的过企业”、“云南省优秀餐饮企业”“云南省餐饮名店”,同时,还是中国烹饪协会会员单位,年营业利税逐年递增,2007年已达到万元。

“云庄”商标自注册以来,发文制订企业商标管理制度,由副总经理负责,成立了商标管理小组。并派专人做好维权工作,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权益。在省办报纸、电台及电视台都做了宣传,多次参加电视台、电台举办的餐饮娱乐活动,大大提高了“云庄”商标的知名度。

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请广东省著名商标相关证明材料

第一章、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理由、主题资格证明、企业概况、商标权益受侵害情况

l申请报告

l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l企业基本架构

l企业介绍(企业性质、发展史、规模、员工人数、同行业地位、技术力量、企业亮点、发展规

划)

l申请商标权益受侵害情况

第二章、该商标的最早使用、注册时间、连续使用时间和实际使用情况及企业商标管理情况

l商标注册证

l最早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图片或服务发票、销售合同、广告宣传

l该商标连续使用时间证明

l该商标实际使用的标识、产品包装图片或广告宣传证明

l商标管理制度

l商标管理机构

l商标发展战略

第三章、该商标在中国及外国(地区)的注册情况

l已注册商标的注册证明

l正申请注册的商标受理通知单

第四章、企业其他商标在中国及外国(地区)的注册情况

l已注册商标的注册证明

l正申请注册的商标受理通知单

第五章、企业生产经营场所、主要设备情况

l企业外貌、主要厂房图片

l车间及主要设备图片

第六章、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的主要经济指标

l2004---2006年纳税证明--------应当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l2004---2006年会计师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专项审计报告

l省级以上行业协会排名证明

第七章、该商标的主要商品在国内、境外的销售情况

l2004---2006年国内销售增值税发票或销售合同

l2004---2006年境外销售发票或出口报关单

第八章、该商标近三年广告发布情况

l2004---2006年广告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l2004---2006年广告图片或报刊广告内容证明复印件

第九章、该商标著名的其他证明文件

l获得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奖励证书

l获得ISO和其它国际认证

l申请表内按时间顺序列出获奖项目

l附送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第十章、电子版材料

l商标图样(黑白,BMP或JPE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50像素/英寸)

l商标实际使用情况图片

9.申请认定杭州市著名商标的报告 篇九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市工商局关于认定市著名商标的要求,现将我公司申请参加认定市著名商标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发展概况

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集团)创建于1950年,是国家520家大中型重点骨干企业之一,是中国空分设备行业唯一一家国家级重点新产品开发、制造基地,也是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基地,属高新技术企业,享有国家外贸自营权。其核心产品主要是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钢铁、有色冶炼、化肥、石化等)和尖端产业(国际航天等)服务的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覆盖中国各地及国际40余个国家和地区。产品涉及石油化工、天然气液化设备、环保、钢结构、有色铸造等多个领域。

公司占地面积60.2万平方米,注册资本1.8个亿,2004年末资产总计17.5个亿,拥有参控股公司19家。杭氧集团拥有国家级技术中心,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Ⅰ、Ⅱ、Ⅲ类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许可证、中国国家计量局颁发的一级计量合格证书、美国“ASME”规范产品的授权证书,通过了挪威DNV和ISO9001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及ISO10012的计量检测体系认证。已拥有多项专利技术,是一家集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为一体的外向型企业。在50余年的进程中,杭氧集团核心产业—空分设备的综合经济指标一直居中国首位,目前公司生产的空气分离设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凭借突出的设计制造技术跻身国际空分“五强”之列。“杭氧”商标从申请注册之日至今在空分行业已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其产品亦被认定为名牌产品。

二、“杭氧”商标商品的主要经济指标

“杭氧”产品的营销思路,企业以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同时并举为策略:国外市场上,本企业已与其4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着良好的贸易往来,并与有100多年发展历史的德国梅塞尔签署了联合促销与发展协议,杭氧将成为梅塞尔的空分设备生产基地。公司将积极巩固和拓展“杭氧”产品在国外的市场,进一步发展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关系;国内市场上,公司产品遍布全国,2004年大型空气分离设备的市场占有率达到70%以上,并与杭钢、宝钢、首钢等众多单位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杭氧集团2002年实现销售收入10.28亿元,利润总额0.58亿元;2003年实现销售收入18.92亿元,利润总额3.18亿元;2004年实现销售收入21.97亿元,利润总额3.72亿元。

三、“杭氧”产品质量和市场信誉度

公司建立了适应现代化市场经济发展的运行机制和企业治理结构,管理层次、机构设置合理,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各科室部门职责分明,责、权、利明确,有完善的经济考核责任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同时特别强调质量保证部门在生产过程中举足轻重的作用,企业的管理理念是“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手册》要求,责任明确,措施到位。重视产品售后服务,认真听取客户意见并按照质量体系的要求对其进行汇总,及时根据总结的意见对各部门进行整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公司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被有关单位和国家机关授予了众多的荣誉称号:“企业信用等级AAA级”、“AAA级纳税信誉”、“浙江省诚信示范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单位”、“中国机械500强企业”、“浙江省百强企业”等等。

四、“杭氧”商标的注册、使用、维权和宣传情况

“杭氧”商标注册于1999年,核定使用为第7类。产品包括:包装机,塑料工业用机械,电解水制氢氧设备,石油精炼工业用机器设备,石油化工设备,自动电梯,装卸用设备,金属加工机械,拉丝机,运输机,气体分离设备,气体液化设备等。除第7类外,公司还在第1类、第6类、第11类、第16类、第35类、第37类、第39类、第40类、第42类上申请注册了“杭氧”商标。扩大了商标的保护范围。自商标注册以来,公司十分重视商标管理、注册、续展、维权等工作,专门发文制订企业商标管理制度,由经济运行处负责,成立了商标管理小组。

“杭氧”商标自注册以来一直使用至今,一经发现假冒侵权情况,企业就派人打假维权,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权益。目前“杭氧”产品在国内国际市场获得了非常好的口碑,产品在打标上、包装上进行统一设计、规划、制作和编号。进一步提高了“杭氧”商标的知名度,提升了企业的形象。

同时,公司注重对商标的宣传。除在国内的报纸和杂志上进行宣传及进行产品展销外,还赴法国、英国、德国等欧洲国家进行技术交流和产品宣传,大大提高了“杭氧”商标在国外的知名度。

为进一步实施名牌战略,扩大公司的知名度,增强市场的竞争力,特向贵局申请认定“杭氧”商标为杭州市著名商标。

希贵局批准为盼!

10.台湾商标申请条件(范文) 篇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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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商标如何注册

台湾商标申请条件、可以以自然人或法人申请;

2、提供商标的中文或外文名称;

3、须保护的20个商品名称或项目清单;

4、如果您的商标为彩色,必须指定哪种颜色

办理台湾商标申请所需材料:

个人申请: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公司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申请商标的图样或文字样本; 申请商品或服务项目;

台湾商标注册办理流程:

官方查册出书面报告>申请注册->初次审批-> 刊登宪报-> 正式批准或者遭到反对->领取证书

办理商标注册程序及所需时间

一般需要 9-11 个月的时间来完成。官方回执时间和档案编号4-5个星期

台湾商标申请注册

在递交商标注册申请后2到3个月,商标注册处将完成商标审查报告,列出该商标能否成功注册及注册的相关限制顶目。

港宜商务-专业注册公司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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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商标保护期

商标自注册公告当日起,由权利人取得商标权,商标权期间为十年。商标权期间得申请延展,每次延展专用期间为十年。

申请商标权期间延展注册者,应于期间届满前六个月起至届满后六个月内申请;其于期间届满后六个月内申请者,应加倍缴纳注册费。

11.知名商标申报材料要求 篇十一

一、秦皇岛市知名商标审批表

二、证明商标知名的相关材料

三、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有关资料:

1、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

2、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

3、申请人经营资质证明。

四、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商品

或服务质量的有关文件或资料;

主要指市政府或市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市、区

级行业协会颁发的各种荣誉证书;市级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产

品质量检验证明复印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各种涉及产品质量、安全的强制认证证书复印件;中介机构的质量认证、劳动安全认证、环境认证等证书复印件,如食品企业须有QS认证证书复印件;化工、皮革加工企业等涉及环境污染、危害人体健康的企业须有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排污许可证复印件和中介机构出具的环境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颁发证书单位排序按政府、政府部门、中介机构依次排列,证书按荣誉证书、产品质量检验证明、认证依次排列。

五、申请人近三年主要经济指标情况

1、申请人近三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按照年度顺序依次排序。

2、销售区域及有关证明材料。提供区域销售商名单,每个省(市、区)不超过三个销售商,以及与其相对应的销售发票。

3、其他反映企业近三年经济情况的有关材料。

六、申请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

1、广告投入总额及在不同形式媒体发布广告投入情况。不包括与广告无关的各类摊派、赞助;

2、广告发布范围;

3、与申请商标相关的广告发布内容;如户外广告照片、电视广告画面截图、广播广告文字稿和平面广告照片等,以上图片每类不得超过三张。

4、广告发布合同以及与广告发布合同相对应的票据复印件。不同年度、不同媒体的广告发布合同以及相对应的票据复印件,每年度、每类媒体只限提供一份。

5、其他与广告发布、企业和商标宣传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企业商标冠名的公益活动照片等。

七、申请人对该商标的注册、使用、管理和保护的有关资料

1、申请商标在有效期内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包括与申请商标相关的核准续展注册证明、核准商标转让证明、核准变更注册证明等的复印件,按时间顺序排列;

2、申请人国内、国际商标注册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3、商标管理制度;要求企业必须建立商标管理制度,并提供相关制度文本;

4、申请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反映申请商标实际使用情况的产品的包装、标签实物或照片等。带有申请商标的产品包装、标签的实物或照片不超过两页或八张图片。

5、商标保护措施;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为保护企业商标专用权而开展的专项行动、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6、商标的受保护记录;

7、其他反映申请人对该商标的注册、使用、管理和保护的有关材料。

八、与申请商标知名度有关的其他材料

如领导人参观访问的照片、题词等。

12.天津著名商标申报资格 篇十二

1、申请认定天津市著名商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已满3年;

(二)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信誉度和认知度;

(三)有健全的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措施;

(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3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和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居本市(直辖市)同行业前列;

(五)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稳定、消费者满意率高;

(六)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能够证明该商标著名的其他条件。

2、提出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一)认定申请书;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件及其复印件;

(三)商标注册证及其复印件;

(四)商标使用、管理和商标专用权保护情况的材料;

(五)该商标近3年使用、宣传情况的材料;

(六)使用该商标商品近3年的产量、销售额、利税额、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市同行业排序的证明材料

(七)使用该商标商品的质量证明材料;

(八)使用该商标商品的销售区域分布情况;

(九)使用该商标商品的消费者满意率调查材料;

(十)法律、法规或规章要求的其他材料。

前款第(六)项的证明材料,包括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产量、销售额、利税额等主要经济指标的年审报告和市相关行业协会出具的市场占有率和同行业排序的证明材料。无相关行业协会出具证明的,应当出具统计调查材料并说 明调查统计的方式和范围等。

3、天津市著名商标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有效。有效期满需要延续认定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向市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提出延续认定申请。在此期间未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3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自宽 展期满之日起注销认定。

延续认定申请经审核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延续并进行公告。每次延续的有效期为3年。

4、天津市著名商标所有人参加企业年检时,实行备案制。

详细指数: 3年净利润 税收上涨的趋势

3年销售额1个亿

行业排名前10名,广告费用100万广告票据公司广告展示的照片,营业执照以及商标扫描件的图片,完税证明,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审计报告

纳税证明

满意度调查 环评报告带签章

企业申请著名商标的好处?

1.经认定的著名商标所指的商品视为知名商品。2.自公告之日起,著名商标所有人、使用人可以在其核定使用的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业务函件、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它业务活动中使用“商标”字样。

3.在著名商标所指商品的同类商品中,他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将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作为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使用或者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且可能造成相关公众误认的;

(二)使用著名商标所指商品特有的或者与其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且可能造成相关公众误认的。

4.在与著名商标所指商品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上,将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作为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使用或者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且可能造成相关公众误认的,著名商标所有人、使用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

5.他人将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字号使用,并可能对著名商标的权益造成损害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登记。但是,企业名称、字号登记在先的除外。

6.商标维权不用愁--《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对知名商品的保护中特别指出:禁止他人擅自使用其特有的名称、包装和装潢。凡获得省著名商标认定的,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依据职能,对被认定的商标扩大保护到企业字号,即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相关行业内将著名商标用作企业字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日常的市场检查中,将著名商标列为重点,开展经常性的专项执法活动。

7.做大品牌打造市场---“著名商标”有益于企业扩大商标的社会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许多著名商标企业纷纷通过申请“著名商标”来推动企业制定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同时,被认定为 “著名商标”,给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8.企业发展后劲足---认定和保护著名商标,对促进本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经对三年期满的著名商标经济指标的分析,近3年企业经济取得发展的占到65%。其中有一批申请商标的销售额与前3年相比,出现成倍的增长。而且国家及省政府还会给予一定的奖励

所谓著名商标是指具有较高市场声誉和商业价值,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依法被认定的注册商标。

著名商标产品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要达到双优,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达到国际标准,通过国家权威机构认证认可。

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作为“名商标”,三者之间有许多相同之处,也存在显著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认定机构不相同:驰名商标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人民法院按司法程序认定,著名商标由省或直辖市工商部门认定,知名商标则一般由地(市)工商部门进行认定。

二是认定标准不相同:驰名商标必须是为全国相关公众所知悉,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则至少要为本省或本地(市)相关公众所知悉。

三是对商标是否注册的要求不相同:驰名商标可能是注册商标,也可能是非注册商标,而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则必须是注册商标。

同时,三者之间也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因为每一个商标的声誉和知名度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或商标使用人使用情况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知名商标著名商标可以逐步演化成驰名商标,而驰名商标也有可能淡化成著名商标甚至是普通商标。

浅谈争创著名商标的意义和作

一、争创著名商标的意义

(一)争创著名商标,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争创著名商标,就是要使产品的质量,市场占有率、市场覆盖率,企业文化、企业形象、企业信誉、售后服务等,都有全方位的提升。争创的过程是提升的过程,同时也是优化的过程,更是击败其他对手,在同行业中脱颖而出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说,争创著名商标之路,就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求得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由之路。

21世纪的世界经济将是以名牌划分世界经济版图的世纪。有资料表明,目前国际市场上名牌所占的比例虽然不足3%,但却拥有高达40%的市场占有率。销售额则超过了50%。任何中国的企业经营者,要想在当今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或者谋求更大发展,必须战略性地运用商标去做大做强。如果说,商标是企业或产品进入市场的名片,那么,著名商标或驰名商标就等于加在名片上的头衔。在走向当今市场中的企业名片中,著名商标或驰名商标的头衔不是可有可无,是非加不可。

(二)争创著名商标,是扩大企业知名度的重要途径。

在市场经济中,影响企业知名度的因素很多。有该企业生产产品的质量,企业的社会信誉等等,但必须承认,打造品牌,培育商标,是扩大企业知名度的重要途径。就目前我国现有情况看,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群体效应是有目共睹的,也是普遍公认的。被冠名的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产品,不但代表了产品的质量,产品的销售量,产品的信誉,还反映了生产该产品企业的行业领先地位和企业规模。借助于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称号,可以扩大企业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度,因此而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纵观我国企业发展史,有无数企业兴衰的例子反复证明这样一个道理:商标、企业知名度、市场竞争力、企业规模、企业效益有一种内在的必然的联系,他们之间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培育一个好的商标,扩大了企业的知名度,提高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企业上规模,企业效益不断增大。这是一种良性循环的发展链条。例如承德乾隆醉酒业有限责任公司,1995年注册“板城”商标,1999年被认定为河北省著名商标。近几年来,“板城”牌系列白酒畅销于北京、天津、上海、河北、山东、山西等各大市场。品牌带来效益,该企业依靠板城商标不断将企业做大做强,1999年销售收入 6517万元,利税1509万元;2005年实现销售收入2.5亿元,利税8500万元。

(三)争创著名商标,能够为企业带来无形资产或增加产品的附加值。改革开放许多年以来,在企业中开展的各种各样评选活动很多,这些评选活动在不同时期,不同程度上对企业发展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即使评选的级别再高,评选的时间持续再长,只能代表企业的荣誉,却构不成知识产权,形不成无形资产,而对商标的培育则不然,商标属于知识产权,是有价值的。培育一个好的商标,不但能证明该企业在同行业中的地位,还可以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同时,更能够变成企业资产。所以说,对商标的培育,虽然需要大量的经济投入,但是,一旦商标知名,它给予投资者的是高额回报,是无形资产,是企业永久的财富。露露集团拥有的“露露”商标,1992年被认定为河北省著名商标,1999年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产量由九十年代初几百吨发展到40万吨,2005年销售收入达12亿元,实现利税14628万元,比1999年增长30%。“露露”商标,2002年经有关权威部门评估,价值26.05亿元人民币。2004年、2005年进入世界品牌实验室发布的《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

相反,没有自己的品牌,好产品卖不出好价钱的事情在我们周围比比皆是。例如,围场县新拨乡二道河子村种植胡萝卜,里外三红,口感好,被外商看好,种植出口已有十年,产品主要销往日本、东南亚,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形成自己的品牌,胡萝卜收获、加工、包装后贴上的是山东寿光、河泽、甘肃、北京等地经销商的牌子出口,当地农民以0.2-0.9元/斤的价格给经销商,经销商可以以平均每斤3到4元的价格卖出。

(四)争创著名商标,是构筑企业文化的重要内容。任何一个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都必然形成代表该企业精神的企业文化,或者换句话说,企业文化是企业精神,企业灵魂的外在表现,那么商标,则是企业文化的载体之一。品牌反映着企业的实力、代表着产品质量,同时也是企业文化的浓缩。企业选定商标,培 育商标,实施商标战略,自然形成了以商标为中心的独特的企业文化。从而使企业在发展中不但强大着它的经济实力,还不断彰显着它的文化魅力。我市“三北”商标,是河北省著名商标,“三北”商标具有丰富的内涵,充分反映了三北种业集团以德治企、以信立世的企业文化和企业精神。如果细心,我们不难发现,凡是成功地利用商标战略,无不在收获着丰厚的经济回报的同时,通过企业文化,扩大着企业的社会影响力,并由此而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消费者。

二、著名商标的作用

著名商标的作用特别是它的长远效应体现在各个方面,但仅就当前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一)可以进行冠名宣传。

(二)可以请求特殊保护。依据《天津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

(三)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著名商标注册人可以依据《天津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 “对获得全国驰名商标或著名商标品牌民营企业,有相应的奖励政策。”

(四)为争创驰名商标创造必要条件。根据《河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荐的驰名商标,应当从著名商标中择优推荐。也就是说,申请行政认定的驰名商标,必须先被认定为著名商标。这是争创驰名商标的必要条件。这些年来,我省产生的被行政认定的驰名商标,全部都是从著名商标中推荐而来的(五)著名商标的无形资产高于普通商标,美国可口可乐的商标价值达到30亿美金占公司财产的3/4

注册商标作用

1、企业注册商标,可以抢占市场,拓展业务范围,形成一种自有的品牌形象

2、企业注册商标,保护了企业商标不受侵犯,保护了品牌的价值不受盗取。

3、企业注册商标,品牌建立的基础,是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根本。

4、企业注册商标,是入驻如天猫等商城的必要条件

5、企业注册商标,是办理质量检查,卫生检查所具备的条件

6、企业注册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可以转让(投资),可以抵押,许可使用,创造收益,还可以继承。

(一)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

商标的使用可以区别不同商品或服务最重要、最本质的功能和来源,引导消费者认牌购物或消费。在现代社会,同一商品的生产厂家成百上千,同一性能的服务比比皆是,消费者选择哪家的商品或服务呢?商标可以帮助消费者达到识别之目的。由于商标是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代表着生产者或经营者的信誉,因此,商标能起到引导消费者获得满意商品或服务的作用。

(二)注册商标是取得专用权的前提,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三)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信誉的载体

商标与其它知识产权权利一样,是企业的一项核心资产,通过商标的运作,可以为股东创造出超额利润或价值,2009年,中国品牌价值:海尔812亿、联想682亿,茅台300.38亿,青岛啤酒216.87亿,重庆长安汽车216.19亿。

(四)注册商标有利于企业品牌的宣传、推广及加大市场竞争的优势

有了商标,就可以将其作为广告宣传手段,以打开市场,扩大销路。既然商标作为一种标志,可以标志商标的质量和企业的信誉,它自然就成了一种广告手段。较之于广告,商标更具有经济性、灵活性和宣传面的广泛性。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多是记住商标,凭商标识别商品质量的优劣,即认牌购货。

13.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的条件及程序 篇十三

一、什么是广东省著名商标?

广东省著名商标是指广东省行政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拥有的、在市场上具有较高信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依照规定予以认定的国内有效注册商标。

二、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延续认定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1、《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

2、《关于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广东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如何分工?各单位具有哪些职责?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设立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负责广东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和延续认定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确定,并报广东省人民政府备案。

各地级以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推荐所辖区域内的著名商标认定申请和著名商标所有人提出的延续申请。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著名商标的管理工作。

四、市工商局如何向省工商局推荐申请认定名单?

1、市工商局在收到申请人的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时,应当出具《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收条》,并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查、核实。

2、市工商局对申请材料审查后,对不符合申请认定条件的,应不予推荐,并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推荐通知书》,退回申请材料,同时将不予推荐企业名单报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备案;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补充材料通知书》,限期予以更正或者补充材料;对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广东省著名商标条件,同意推荐的,应向申请人出具《同意推荐通知书》,同时填写《推荐书》向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推荐。

五、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的工作程序有哪些?

1.由各分局在辖区内市著名商标中,选择基本符合省著名商标申报条件的商标,推荐申报。

2.商标申请人需通过红盾网进行网上申报,并向市工商局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3.市局商标处对申报省著名商标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基本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推荐;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推荐,并向企业说明原因,退回申报材料。

4.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办公室(省局商标处)收到市局提交的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后,向市局出具《受理通知书》。

5.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中认为申请材料需要更正或补充的,向市局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书》,由市局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6.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认定省著名商标企业进行现场考查,市局商标处派员陪同,各分局负责安排现场考查有关事宜。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完成书面审查和现场考查工作后,制作《著名商标申请情况介绍表》,提交认定委员会全体委员讨论。

7.认定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认定委员会会议,经认定委员会与会委员三分之二同意的,在相关网站公示,并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无异议的,予以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发布公告,颁发牌匾、证书;未经认定委员会与会委员三分之二同意的,或者在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著名商标条件的,经核实的,不予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并退回申请材料。

*认定工作流程图:

*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6-7月,宣传发动工作;

8月,申报、受理工作;

9-10月,材料审查工作;

11月,企业现场考查工作;

12月,公示工作;

次年1月或2月,公告工作;

次年3月,颁发牌匾、证书工作。

六、申请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申请认定商标的所有人,是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三年并继续有效,且无权属争议;

(三)该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四)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近三年来的年销量、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领先;

(五)申请人拥有良好的信誉,具备完善的商标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近三年无违法行为;

(六)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其商标应当在相关国家(地区)注册,并有广泛的销售区域。

(七)申请商标已获认定广州市著名商标。

七、商标注册人资料正在变更时,如何处理?

1、申请人正在办理申请认定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变更的(含企业名称变更,但商标按转让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局核准的变更证明或者商标局受理变更申请的证明材料;

2、申请认定商标正在办理地址变更或续展的,申请人需提交已经由商标局受理的变更申请证明材料;

3、申请人正在或准备办理企业转制、企业名称变更的,须提供相应的变更证明材料。

4、申请人正在办理申请认定商标转让的,属于下列情况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商标局核准转让公告或者转让证明;如申请人在申请当年11月30日前未向认定委员会提交的,认定委员会不予认定申报商标。

1)受让人合并了原商标所有人;

2)商标在集团内部公司之间转让,包括集团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转让;

3)受让人是申请认定商标的被许可人;

4)受让人是股份公司,原商标所有人是其中一个股东;

5)法定代表人、股东相同的两间不同公司之间的转让。

5、属于其它情况的商标转让的,市工商局不予推荐。

八、申请认定的商标数量应当如何计算?

1、在同一类别的不同商品或服务项目上注册了多件相同商标的,可以一并提出申请,以一件商标来认定;

2、在同一类别的相同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注册了多件不相同的商标,且在申请会计室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同时使用的,可以一并提出申请,以一件商标来认定;

3、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应当分别提出申请,以多件商标来认定。

九、申请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应当提交哪些书面证明材料?

(一)商标所有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二)申请认定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及其变更、续展、转让证明的复印件;

(三)带有该商标标识的商品实物照片;

(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的年销售量、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应提供各年度财务报表或其他报表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财务专用章,其中税收必须经有关

税务部门确认,同行业排名情况证明应由省级以上行业协会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出具);

(五)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广告发布情况;

(六)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国内和境外的销售或经营情况;

(七)该商标专用权遭受侵害的情况;

(八)申请认定著名商标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十、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申请认定商标的所有人,或者是商标所有人和独占被许可人共同申请;

2、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人和所有被许可人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和商标使用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3、如果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应附代理机构证照复印件以及代理委托书或者双方签订的委托协议(合同);

十一、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理由是指什么?

1、主要简述企业及其商标的发展历史、资产总额及经营状况等;

2、简要说明申请认定商标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并附送相关的证明材料。

十二、如何证明商标最早使用、注册时间及连续使用时间?

1、应分别列明申请认定商标的最早使用时间、注册时间以及连续使用时间;

2、提交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发票、合同、广告或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作为以上时间的证明材料。

十三、如何证明商标标识的实际使用情况?

1、简述该商标的使用情况;

2、附送在商品或服务项目上实际使用该商标的标识,如包装物、瓶贴、标签等;

3、难以附送标识的可附照片,照片应能清晰地反映出申报商标的实际使用状态。

十四、企业商标管理情况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1、企业商标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

2、企业的商标管理规定,并附送商标管理规定作为证明材料;

3、企业的商标战略、发展经验及其发展构想。

十五、如何填写申请认定商标在中国及外国(地区)的注册情况 ?

1、应将申请认定商标按国家、类别顺序列明。

2、先列明已注册情况,再列明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情况。

3、已注册的商标应提供商标注册证明(含变更、续展、转让证明)复印件;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应提交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十六、如何填写企业其他商标在中国及外国(地区)的注册情况 ?

1、指企业除申请认定的商标外,其他商标的注册情况(包括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

2、应按商标、国家、类别顺序列明,先列明已注册情况,再列明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情况。

3、已注册的商标应提供商标注册证明(含变更、续展、转让证明)复印件;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应提交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十七、如何提供企业生产经营场所、主要设备的有关情况?

1、生产经营场所占地面积,是指生产申报商标的商品或提供申报商标的服务的场所总面积;厂房面积仅指生产性企业的生产场地面积。

2、主要设备是指生产申报商标的商品或提供申报商标的服务所使用的设备。

3、应附送企业外貌、主要厂房、车间及主要设备的4R照片作证明。

十八、提交近三年主要经济指标的要求有哪些?

1、主要经济指标包括:年销量、销售额或营业收入、净利润、纳税。

2、销售额或营业收入、净利润、纳税额均以人民币万元为单位。

3、以上主要经济指标包括:

(1)申请人使用申请认定商标的所有商品或服务项目的主要经济指标;

(2)被许可人使用申请认定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主要经济指标。

十九、提交财务报表的要求有哪些?

1、应提交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2、主要经济指标应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3、有关财务报表应当加盖申请人的财务专用章。

二十、提交纳税证明材料的要求有哪些?

1、税收包括营业税、所得税和增值税等。

2、应当提交税务部门出具近三年的纳税证明文件,或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完税证明报告。

二十一、提交同行业排名证明的要求有哪些?

1、应由省级以上行业协会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2、行业协会只能出具其对应级别的行业排名情况,省级以下行业协会出具的排名证明仅作参考因素。

3、证明内容应当指明使用申请认定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近三年的行业排名次序。二

十二、提交使用申请认定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在国内、境外的销售或经营情况的要求有哪些?

1、销售或经营情况包括申请人许可他人使用申请认定商标的主要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销售或者经营情况。

2、国内销售或经营情况应按时间、销售或服务区域、销售额或营业收入顺序列表说明,并提交相关的销售或服务发票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省内销售的,以地级市划分区域,全国范围销售的,以省份划分区域,并且每年每一销售或服务区域须提供1-2张主要销售或服务发票或销售合同的复印件。

3、境外的销售或者经营情况应按时间、销售或者服务国家(地区)、销售额或者营业收入顺序列表说明。每年每一国家或地区请提供1-2张销售或服务发票、或海关出口报关单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二十三、提交广告发布情况的要求有哪些?

1、专指企业申请认定商标申报商品或服务的广告发布情况,包括广告发布方式、广告宣传范围、投入费用、广告照片(复印件)、广告发票或广告合同等证明材料。

2、广告发布方式包括电视、电台、广播、报纸、杂志、户外和其它。

3、广告宣传范围应列明广告发布的城市或区域。

4、应提交每年每一地区每一媒体1-2张主要的广告发票、广告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二

十四、应当怎样提交证明商标著名的其他文件?

1、其他证明文件,包括使用申请认定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获得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奖励证书等。

2、应按时间顺序列出获奖项目,并附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二十五、申请延续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根据《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著名商标期满三年的,商标所有人如需保留“广东省著名商标”称号,应当办理延续申请。

1、广东省著名商标延续申请的条件:

1)申请延续认定的商标必须是广东省著名商标;

2)延续申请必须由广东省著名商标所有人提出,或者由广东省著名商标所有人和申请延

续认定商标的独占被许可人共同提出;

3)申请延续的著名商标自认定之日起已满3年。

2、办理延续认定申请的程序按照《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适用认定申请程序。

3、申请延续认定的著名商标和商品(服务项目)应当是原认定的商标和商品(服务项目)。如果申请延续认定的商标在原认定商标的基础上作了个性,申请延续认定的商品(服务项目)作了调整的,应说明修改(或调整)的原因及实际使用情况。

4、申请人应当填写《广东省著名商标延续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2)申请延续认定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及其变更、续展、转让证明的复印件;

3)在申请延续认定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实际使用申请延续认定商标的照片;

4)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请人或者被许可人使用申请延续认定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近三年主要经济指标的专项审计报告;税收证明必须经有关税务部门盖章确认;同行业排名情况应由省级以上行业协会或者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5)申请人或者被许可人使用申请延续认定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近三年在国内和境外的销售或者经营情况。

二十六、办理变更广东省著名商标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1、变更的条件

1)下列情况的著名商标所有人名义改变,且该商标已在商标局办理了变更或者转让手续的,应当办理广东省著名商标变更手续:

①因企业名称变更而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

②企业名称变更,但商标按转让程序办理的;

③著名商标转让给原来的独占被许可人的。

2)下列情况的著名商标所有人可以就增加使用商标提出变更申请,增加的商标应当与原认定的商标的主要部分近似,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①商标主体的文字、字母(常见字体)相同但字体作了改变的;

②在原认定的文字、字母商标不变的基础上,增加了图形构成为组合商标的;③原认定的文字、字母商标,改变了字体,又增加了图形构成为组合商标的。

3)下列情况的著名商标认定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名称和类别改变的,可以办理著名商标变更手续:

①因为《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发生变化,原认定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名称和类别已经调整,且该商标在续展时已经商标局重新划定的;

②因为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有关政策调整,导致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名称和类别相应发生变化,著名商标所有人已经取得了相应在《商标注册证》的。

2、变更的程序

1)著名商标所有人应当填写《广东省著名商标变更申请表》,并提交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申请变更著名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及其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等证明材料。

2)市工商局在收到变更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对于变更材料不齐全的,应向申请人发出《补充材料通知书》;对于符合条件的,签署初审意见后,将申请材料报认定委员会。

3)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在收到变更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于材料不完备的,应向申请人发出《补充材料通知书》;对于通过审查的分别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处理:①属于第1点1)①和②的变更情况的,向申请人出具《予以变更通知书》。

②属于第1点1)③和(2)、(3)的变更,由认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具体意见后报送认定委员会各位委员会审查,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的,在相关网站公示后,向申请人出具《予以变更通知书》,并通知市局;未获得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变更通知书》。

二十七、广东省著名商标申请材料的装订要求有哪些?

1、申请人应采用A4规格的纸张制作证明材料,按照申请表内容的先后顺序制作目录,将材料装订成册,标明页码,并将相关页码填写在申请表相应栏目;

2、申请材料一式两,报省工商局一份,市工商局存档一份。

二十八、提交申请商标图样和企业照片的要求有哪些?

1、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认定商标图样的电子版(黑白图样,图形格式JPG,分辨率不低于200像素/英寸)。如申请认定商标为指定颜色商标,申请人应提交指定颜色的图样。

2、申请人应当提交企业外貌、主要厂房、车间及主要设备的4R照片及其电子版(图形格式JPG,图像大小100KB,分辨率100像素/英寸)。

3、申请认定商标图样和企业照片电子版应当以光碟刻录,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提交。二

十九、如何索取申请表格?

1、《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广东省著名商标延续申请表》、《广东省著名商标变更申请表》等表格,可以从广东工商红盾信息网(http://.cn)下载使用。

2、申请人可在广州工商红盾信息网(http://.cn),下载、安装“著名商标申请录入系统”,根据有关指引录入申报资料后,导出后缀名为“.lzw”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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