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机关工作规章制度(精选13篇)
1.镇机关工作规章制度 篇一
周政办[2012]5号
周潭镇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镇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政府机关办事效率,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办公秩序,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对象
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下列人员可不参与考勤: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工作人员)。
二、考勤时间
1、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假日上班考勤另行通知。
2、每日规定时间上班,具体上班时间按县政府通知执行,每日上午8:30前签到考勤。
三、考勤办法
1、从3月1日始实行领导带班值月制度,使用指纹考勤机考勤。所有机关干部均在党政办公室考勤。考勤时间均为每工作日的7:30-8:30(其中考勤机设置起始时间为6:30),超过规定 1
时间不签到的视为缺勤;家住外乡镇的星期一上午签到时间可延长1小时。逐日考勤,分月累计。机关干部会议、村干会议等另记考勤一次,缺勤情况列入当月考勤结果。
2、如遇停电情况则采用签到簿考勤,与指纹考勤机记录合并计算。
3、对由文件通知、出差、开会、培训、考试的,本人应提前或在当日考勤时间内报告值月负责人,办公室应记出勤记录。
4、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党政班子成员、各办站所人员实行轮流值班。各办站所要有人值班。
四、考勤例外规定
1、实行双休制度。如工作需要取消双休事前通知,中心工作、急难险重等突击性工作,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临时确定当日出勤补助标准。
2、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工作人员,应履行请假手续。请假2天以内由分管负责人批准;请假超过2天以上的,由镇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将请假手续报办公室备案。未经批假擅自离岗的,一律视为旷工。
3、病假、特殊病情需要长期治疗保养的,直系亲属生病(父母、配偶、子女)等特殊情况,须经会议研究批准;婚假、产假均按有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情况以外,因私事请假的,不享受当天出勤补助。
4、为鼓励干部自学,在自学、函授等面授和考试期间视为出勤,如遇双休日,不安排补休。
5、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日期间因公需离开本行政区域的,要向党政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说明情况,否则责任自负。
五、奖惩措施
1、出勤标准及奖惩:
(1)每月出勤天数达21天以上(含21天),即年出勤天数超过249天的为满勤;
(2)每月出勤天数达11天(含11天)且达不到21天(不含21天)的,即年出勤天数达到123天(含123天)且达不到249天(不含249天)的,当年一律不得评先评优,不享受机关工作人员带薪休假补助和年终奖励工资;
(3)每月出勤天数达不到11天(不含11天)即年出勤天数达不到123天(不含123天)的,不享受当月考勤补助以及机关工作人员带薪休假补助和年终奖励工资,同时也不享受阳光(绩效)工资;
(4)实行考勤与计生月考核联动制度,考勤和计生每月补助总额为300元。按20天计算,出勤一天补助15元,缺勤(包括事假)一天倒扣30元,计生考核扣款在当月考勤补助所得金额中扣除;出满勤的,计生考核扣款不超过200元。
2、每月5日前由党政办将上月考勤记录结果予以公布。
3、实行负责人带班值月制度。由镇党政班子成员每两人一组,每月轮流带班,监督每天的考勤出勤,负责该月核勤情况。党政办负责做好出勤缺勤记录,并妥善保管归档。
六、本制度从2012年5月1日起执行。
周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30日
2.镇机关工作规章制度 篇二
一、当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的现状
当前我国的行政与事业单位仍属于公立性质的企业, 也是我国的统一的财政拨款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没有市场的竞争, 统一规范使用了我国的企业纳税人的税务资金。这是由于我国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性质所决定的, 这同时也关系到我国的事业单位的各种职能的使用状况, 所以其核算的质量要求更高, 制度要求更完善。因此提升我国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状况以及效率高低, 使我国事业单位的拖拉散漫现象逐渐减少, 这是我国的经济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的时期, 逐渐减少了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弊端, 通过职能的不断转变, 快速的跟上我国的经济发展的大步伐。我国的事业单位财务核算仍不够准确, 无法达到我国企业的资金管理那样精准, 另外我国事业单位的管理无法达到企业的严谨, 所以造成当下的情形。
二、我国要进一步提升行政事业单位的服务质量
旧的会计制度核算的方法很简单, 其核算的内容也不是非常的全面, 缺少了些科目, 其中的资产无法予以核算以及计提相应的折旧, 这就导致我国的资产核算不符合真实性的原则, 进而导致我国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内容与项目不合理, 不准确, 以及会计信息的不真实和不充分, 同时缺少相应的回答。会计信息的传达不准确, 我国的当下农民的各素质还不是很高, 无法做成角色的转换也是正常的, 这便要求我国的事业单位更加做好为人民服务的工作, 及时准确的将我国的财务信息解释给我国的农民子弟, 让我国的农民也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 了解了我国的国情。可以进行一些农民的培训, 以提升技能为目标才可以综合提升自身的文化素质。使我国农业更快更好的发展。
三、社会需要对财政加强监督监管职能
我国的基层要对我国的财政部门进行监督以及监管的强度, 来保证我国财政部门对基层负责的原则。加强力度, 大力打击的财政违法行为, 本着不妥协不迁就的原则。对于不认真工作, 没有的职业道德的财务工作者, 应加强力度处理, 不可手软。此外, 我们还应建设很多的监管渠道, 公开可以举报的电话, 对于投诉的情况要认真严肃处理, 情节严重的财务管理人员应该立刻报告上级相关部门, 与其进行核对与查实, 确定一切属实后, 我们立刻进行处罚, 来控制内部与外部的平衡。
四、我国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融为一体
在我国的经济不断发展与进步的条件下, 我国的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更是融会贯通, 这样有效的提高了我国的经济发展情况, 以来保证了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立足之地, 可以让其更好的发展。可是, 我国的企业会计相关工作人员, 在一些操作和认识上还是大不相同, 并影响了我国企业财务工作的工作结果, 使我国的财务管理在企业中并没有发挥相关的工作职能。使我国的企业在国际大市场中可以在竞争中求发展, 是我国的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更好的结合, 不仅可以为企业的管理者提供了大量的数据资料, 同时使我国企业的经济利益更加最大化, 成本与企业利益达成完美媲美。
五、结束语
随着我国的经济体制不断发展与改进, 我国的行政事业单位的相关财务管理工作者更加了解我国事业单位的情形, 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也在不断的建立之中。当然我们的路程也在不断进步中, 需要我们的长期努力。使我国的经济逐渐慢慢的发展, 而财务人员在实际的工作中由于经验等各种原因存在一些工作态度不端正, 适应了我国的社会职能, 不断努力发展社会的多种要求。不断的更新各种财务管理制度, 使我国财务更规范, 促进我国发展。同时我国的经济也不断顺利开展打下了严格的基础, 我国的财务预算管理同时也影响了我国的财政发展与决策, 同时也提高了我国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以及相关的其他保障。我们利用好的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其财务的工作提供了理论的基础, 同时也需要我国的各层领导的大力支持, 需要提高我国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也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参考文献
[1]张振.预算会计初探[J].经济学, 2012 (9) .
3.镇机关工作规章制度 篇三
《决定》确定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范围,即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BU: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决定》确定了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并将建立职业年金制度。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职业年金的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
《决定》自2014年lO月1日起实施,已有规定与决定不一致的,按照决定执行。
(据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更换智能手机 通信录如何转
换了新智能手机后,如何快速把原机内的几十、几百甚至上千的电话号码转进新手机,是让不少人头疼的问题。专业人士提示,平时养成备份手机通信录的习惯,换手机时借助一些软件,就能把通信录完整地转进新手机内。
不管是使用苹果手机还是安卓系统的手机,在手机设置中都有“账户”一项,提前创建一个账户,设置好密码,然后把通讯录等重要信息同步到网络账户。更换同样系统的新手机后,在手机上登录之前创建的账户,就可以找到提前备份的通信录,还原至手机中即可。
现在不少软件具有通信录备份、导入导出的功能。如QQ同步助手、微信、360手机助手、豌豆荚等软件。在手机中下载安装软件,设置账号和密码,登录后上传通信录。当手机中删除或添加手机号码时,随时更新通信录,保证所有的手机号都能及时存储到网络中。更新新手机后,只需在手机上安装同一软件,并用相同的账号登录,就能把之前保存在网络上的通信录导进新手机。 (摘自《生活百科》)
苹果南瓜粥防肺癌
苹果所合的槲皮素有保护基因的作用;南瓜所含的番茄红素可调节细胞分化及活化免疫细胞,从而有效预防肺癌。苹果20克洗净切块,南瓜100克去皮、子,切块,与粳米50克一同熬粥服食。可长期坚持。
(摘自《保健养生》)
我国首次将耕地分等定级
去年12月17日,农业部发布《全国耕地质量等级情况公报》,这是我国首次将耕地分等定级。根据《公报》,全国2.74亿公顷耕地质量等级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一至十等。评价为一等至三等的耕地面积为493万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27.3%。(摘自《人民日报》)
饮酒助眠不可取
很多人喜欢在临睡前小酌一杯,这样可以放松一下,甚至还能帮助睡个好觉。但美国密苏里大学医学院的科学家通过一项5年多的研究发现,酒精会扰乱睡觉,导致睡眠质量下降。
他们发现,随着时间的推移,经常饮酒甚至可能导致脱瘾症状和失鼎。他们断定,不应把酒精当作安眠药。
酒精能促进睡眠实际上是因为它影响了人的睡眠内稳态机制。睡眠内稳态机制会根据一个人清醒时间的长短来决定身体对睡眠需求的大小。
研究人员发现,酒精会改变睡眠内稳态机制,令人感到压力在身,必须去睡觉。出现这种情况时,睡觉周期会发生变化,人们的睡眠可能受到扰乱并早醒。
(摘自《参考消息》)
豆类蔬菜不能生吃
在毛豆、蚕豆、扁豆等豆类蔬菜的豆粒中和马铃薯的块茎中,合有一种能使血液的红血球凝集的有毒蛋白质。当食用烹炒不透的这些蔬菜时,常会引起恶心、呕吐等症状,严重时可致死。所以,豆类蔬菜一定要煮熟、煮透后方可食用。 (摘自《百科全书》)
30岁就应开始关注动脉硬化
动脉硬化可能发生在任何年龄,但处于35~55岁的人群需要重点关注。这部分人压力大、工作忙、应酬多、生活无规律,出现脑血管疾病的几率更高。这些因素往往引起血脂升高、血压不稳,造成血脂在动脉壁沉积,使得动脉壁越来越厚,动脉越来越窄,形成斑块并造成动脉硬化狭窄。(摘自《中国剪报》)
晨起搓面 不长老年斑
每天清晨,搓热双手,用中指沿鼻部两侧自下而上,到额部时两手向两侧分开,经颊而下,反复搓面10余次,至面部轻轻发热为好。气候干燥时,可先用热水洗脸,擦干后涂上护肤膏,然后再搓面,可滋润皮肤,防止皲裂。长期坚持可延缓颜面衰老,推迟老年斑产生。(摘自《中国剪报》)
设定手机铃有讲究
音乐的铃声好。电话自带的铃声大声单调、刺耳,不仅会让人心烦意乱,还会使人变得易被激怒,而听到优美的旋律时,人们就会感到十分愉快。因此最好把电话铃声调整为音乐模式,如鸟鸣、虫鸣等大自然的声音,世界名曲等。
舒缓的铃声好。有些人热衷把摇滚、劲爆舞曲等设置为铃声,这些节奏快、声音大的音乐,会令人感到精神紧张,尤其是音乐持续不停,没有间奏和空白时,血管就会持续收缩,对人体健康不利。因此,选择铃声时尽量选择舒缓的慢歌,并把铃声设定为声音渐大,这样能让人在听到电话铃声时情绪上更为放松,心跳和呼吸更加平缓。
震动的提示好。许多人耳背或是怕在嘈杂的环境下错过电话,就把音量调得很大。这样不仅会惊忧他人,还会像刺耳的噪音一样,让人思路中断或产生不安、焦虑、厌倦等各种不愉快的情绪,尤其是心脏功能不好的老人,更容易受到影响。可以将手机提示设为“铃声+震动”的模式,既不会错过电话,又不会打扰他人。(摘自《江南保健报》)
4.镇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篇四
为使机关食堂管理有章可循,充分发挥机关食堂为干部职工服务的职能,制定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一)机关食堂必须全力保证机关的公务接待餐,确保机关干部职工早、午、晚餐供应,并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机关食堂由镇政府委派专人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服从管理员管理,为办好食堂倾心尽力;
(三)管理员职责
1、管理好食堂,食堂来客按领导意图安排好就餐,早、中、晚安排好职工就餐,在保证俭省节约,不铺张浪费的前提下,合理搭配每日工作餐,不得几日同食一种工作餐。
2、不得购买腐烂变质青菜,肉类必须为检疫部门检疫合格的产品,油、粮食类产品必须通过正常渠道购买,不得在小商贩处购买。
3、当天购买的物品凭票由镇长签字,定期到财政所报销,不签字的财政所一律不予核销。
4、安排食堂工作人员定期参加体检,持健康证上岗。工作期间衣着整齐,讲究卫生。患有流行、传染疾病时应及时向镇政府领导报告。
(四)厨师职责
1、配合管理员安排好菜谱的搭配与更新,以炖鱼和农家菜为主,凉菜以自制为主。
2、保持厨具及操作间卫生。经常清理厨具污渍,保持清洁干净;生、熟菜(用刀)要分开,不能混用;操作间定期彻底清理擦洗,严防食物中毒。保护好一切公共财产。
3、厉行节约,杜绝严重浪费。
(五)其他工作人员职责
1、保持餐具、操作间卫生,做到清洁、干净;餐厅、走廊及窗子定期清扫,保证无灰尘、无污渍。
2、保证来客及职工就餐卫生,菜饭定量而做,杜绝铺张浪费。如有剩菜、剩饭经管理员同意验收后方可倒入垃圾,禁止自行处置剩饭剩菜及泔水,如有违章者一经查处罚款50元。
(六)工作制度
1、保证供餐服务时间。早餐应在7:30前结束,午餐应在12:00左右保证供应,随到随吃。工作餐、接待餐制作应保证随叫随到,服务热情。
2、严格遵守作息制度,食堂工作人员上岗时间参照镇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执行(早8:30必须到岗);闲余时间不得随便离开,做到有事必须向管理员请假,两天以上由管理员向镇领导报告,但必须保证机关工作人员正常用餐。
3、食堂工作人员要服从指挥,分工合作,团结一致,禁止拉帮结派搞分裂。
(七)奖励机制
该管理制度特设奖励机制,奖励机制视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的具体表现议定,如能按领导要求或意愿能够高质量完成接待任务,并能够执行上述六条规定时,其奖金全额发放;否则视情节轻重少发或者不发。具体奖励资金发放标准为:丁世宝每月伍佰元(¥500元,其中300元为食堂奖励、200元为日常卫生奖励);于海燕、李凤艳每月各贰佰元(¥200元)。此奖励工资自2011年6月开始执行,每年年底结算。
后附监督领导小组名单
监督领导小组
刘凤卫王春玲肖振远
财务监督
5.皇宫镇机关管理制度2011年 篇五
为了确保镇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充分发挥镇机关党团员、干部、职员在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带头作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机关带动基层,以优良的党风带动民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职能,服务职能,保证政令畅通的职能,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乌党组(2010)120号《关于建立乡镇机关站所和社区干部业绩考核奖励机制的实施意见》结合皇宫镇机关管理制度。特制定皇宫镇机关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机关包括楼内站所、干部职工必须严格执行机关考勤制度。
2、机关必须遵守下列考勤制度:
㈠机关考勤规定:⑴正常按早上、下午两次点名,下村干部在每天10点上班点名时,要讲清楚一天的去向或下村,或出差,都要向办公室主任报告和出具出差证明。党办及分管领导将不定期督查外出干部去向,查到不是因公外出则每次扣50元,2次以上在机关会上做出检查。⑵考勤情况每周在公开栏内公布一次。⑶桌牌、胸牌要按要求放到位:①桌牌:应放到办公室办公桌右上侧。②胸牌:机关干部早上点完名,打扫卫生之后,必须佩戴胸牌上岗(下村、出差除外)。以上二项如在督查中发现一次不到位者,罚款五元。
㈡请销假规定:⑴请一天事假由机关书记批准;请两天事假先由站所长批准后,再由主管机关工作的副书记批准;请事假三天以上的由党委书记批准。⑵副科以上领导请假,先由镇党委书记同意后报告办公室,站所长请假先由主管机关副书记同意后报告办公室。副科以上领导及站所长外出须向办公室说明;⑶凡是没有书面请假,其中包括电话请假、销假和事后补假的一律按旷到论处(特殊情况除外)。⑷请假结束后必须及时至办公室销假。事假每季度不超过十天,病假每季度不超过十五天。
㈢惩处规定:⑴每迟到一次或早退一次,罚款20元,旷到一次者罚款50元;⑵全年不得连续请事假超过二十四天,半年事假累计超过二十天或者病假超过三十天则扣除第十三个月工资及绩
效考核工资,并且以不称职上报上级组织;⑶每日点名出现迟到、早退或旷到现象,机关支部当日核实并由迟到、早退或旷到者本人签字备案,年底一次性从绩效考核工资中扣除;⑷,凭医院处方或住院证明方可请病假,但必须写出书面假条,无住院证明仅有门诊假条者一律视为事假;⑸全年病假累计30天以上者不得参加评优评先。⑹政府聘用人员(李五星、朱元、武思敬、徐金利)第十二个月的工资与考勤制度挂钩,如违反上述规定,扣除相应工资。⑺节假日,防洪期等特殊时期,值班干部必须坚守岗位,脱岗者一次罚款50元。
二、学习制度
1、镇机关坚持政治学习例会制,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学习十七大、新党章准则,学习镇党委、政府、机关支部规定的学习内容和当前时事政治。
2、机关政治学习时间定为每周五下午,全体干部必须按时参加学习,如周五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则下周一下午补上。每周三晨会时各部门将需要宣传学习的资料或者文件内容报给机关支部,学习时间长短根据学习的内容定。学习时务必现场做好学习笔记。
3、政治学习纳入考勤范围,全体机关干部必须按时参加政治学习,旷到一次,按旷工一天对待。处罚参照惩处规定,全年累计旷到15次者不得评优评先。入党积极分子取消其入党资格,党员在民主评议时定为不合格党员。
4、机关干部必须按要求做好学习笔记,写心得体会,每月由机关支部书记批阅一次,副科级以上干部由党委书记批阅。未参加学习者课后补习,学习笔记及心得体会不得缺漏。
三、卫生制度
1、环境卫生由党办划分卫生责任区域,各自区域内地面卫生、门窗要始终保持干净,各办公室及卫生区每日早晨点名后二十分钟集中打扫,卫生打扫结束后再办理业务。
2、党委办公室不定期对站所卫生区及办公室例行检查,每月对卫生评比结果中的后三名给予各50元的经济处罚,对前三名给予各50元的奖励。卫生区域划分如下:
一楼
1、一楼会议室由顾磊、陈辉、刘甲、沙里哈尔四人负责。
2、司法所卫生区一楼卫生间、东边两个窗户、一楼走廊到二楼楼梯口、楼梯中间东边窗户及两个垃圾桶(李五星每天打扫一次)。
3、农机站卫生区一楼大厅、大门口、大门玻璃、二楼楼梯口两个垃圾桶((黄磊每天打扫一次)。
4、值班室及大门外两个垃圾桶由徐金利负责。
二楼
1、武装部卫生区张旭峰、王建忠负责二楼卫生间及卫生间窗户的卫生。
2、三个垃圾桶由龚伟、张旭峰、王建忠每人负责一个。
3、二楼窗户卫生责任划分:
赵里华北头东边第一个窗户;
张娟北头东边第二个窗户;
潘红萍北头走廊窗户一个;
龚伟东头走廊窗户一个;
徐静东头窗户一个;
聂亚静东头窗户一个。
4、二楼会议室潘红萍、徐静负责。
三楼
1、卫生间、窗户及垃圾桶由徐金利、武思敬负责。
2、三楼窗户卫生责任划分:
范红英东头窗户一个;
李艳玲东头窗户一个;
谭菲菲东头窗户一个;
于双涛北头窗户一个;
刘建华北头窗户一个;哈里木江北头窗户一个。
四楼
林业站负责四楼会议室卫生,四楼至三楼楼梯口和两个垃圾桶。
四、劳动制度
1、无故不参加集体劳动或早退者,一次罚款50元,机关支部第二日核实并由旷工者本人签字备案,年底一次性从绩效考核工资中扣除。累计违规15次者不得参与评优评先。
2、凡是机关安排的集体劳动都以机关、站所为单位,机关书记及站所长就是责任人。
3、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集体劳动者,每次上交50元由办公室雇人或者其本人找人代工去完成劳动任务(大型检查、市局开会、外出学习或正在请病事假者除外)。此种情况不计入绩效考核,不影响其年底评先评优。
中共皇宫镇委员会
6.镇机关工作规章制度 篇六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机关内务管理,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确保政府机关有序运转,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政府机关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财务管理
第三条 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严禁隐瞒、截留、挪用财政资金。政府内设机构实行财政统收统支,各办(所)不再设出纳。
第四条 重大经济活动,必须通过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第五条 政府机关实行镇长一支笔审批,凭依据付款。付款凭证必须要素齐备,且按经办人员、业务主管、分管领导依序审签、镇长审批。
第六条 因工作需要借款,报镇长审批后方可借款。相关工作完成后,借款人应及时办理报销结算,归还借款。
第三章
文印及制作管理
第七条 政府机关及各内设办公室的材料、文件打印,在镇机关内完成。
第八条 确需商业打印的,必须填报《XX镇机关文印及制作审批表》,报镇长审批。时间紧迫的,也必须请示主要领导同意,事后补填《XX镇机关文印及制作审批表》。财政办按季度结算一次。
第九条 制作标识牌、广告牌必须事前由党政办、财政
办提出《XX镇机关文印及制作审批表》,报财务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条 财政办凭经审签的《XX镇机关文印及制作审批表》和正式发票付款。
第十一条 没有经审签《XX镇机关文印及制作审批表》的,或虽经审签但时间超过一季度不向财政办结报的商业打印和制作,一律不予报销。
第四章
公务接待
第十二条
做到厉行节约,不准违规或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
1、原则上,政府来客一律在政府机关伙食团就餐,由党政办按规定标准安排。提倡用散烟和纯粮食酒进行公务接待,不准无论接待事项轻重、大小都发包包烟、喝高档酒。
2、确需在餐馆进行公务接待就餐的,非主要领导人员须事前征得主要领导同意,接待结束时当场结清餐费,然后由经办人凭票按程序审批报销;主要领导在餐馆公务招待的餐费,由财政办或主要领导指定人员结算。在履行招待费报销手续时,需填写《XX镇机关接待明白卡》作审签依据,由财政办核实处理。
3、一律不准签单挂账,杜绝餐馆经营人员和其他非接待当事人员到政府机关结帐。
4、接待经办人须及时报账,最迟在发生餐费之日起两周内交镇长审签。
第五章
采购管理
第十三条 伙食团长采购范围以外的所有物资,均由镇党政办制定采购计划,与财政办一道实施采购,不允许各办所及个人擅自采购。
1、一次性金额30元以下办公用品采购,可由党政办定店签字挂账,每季度结算一次;一次性金额30元以上办公用品采购,不允许签字挂账。
2、各办(所)所需各类办公用品,均向党政办提出申请,一次性金额30元以上的,镇党政办必须填制《XX镇机关购置计划审批表》,提出采购计划,交镇长审批后再行采购。
3、因工作需要,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可先行实施采购,由经办人完善手续后方可审批报销。
4、没有附据经过审批的《XX镇机关购置计划审批表》,以及党政办负责人签字的采购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第六章
实物管理
第十四条 烟酒管理:由党政办确定专人登记收发。实行价格最低、质量最好的同种类烟、酒的竞价采购。
1、一次两包以下的用烟,可由分管领导直接领用,两包以上的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领用。每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一次领用情况。
3、严禁擅自发放和领用,否则短缺由保管发放人员负责。
4、对经领出但没启封的剩余烟、酒,发放人员必须在招待结束时当场清点回库,据实结算用量,并由招待经办人 3
签字确认。
第十五条 办公用品管理:由党政办、财政办统一采购后专人管理,各办(所)按需要签字领用。大宗及贵重物品领用由办(所)填写领用单,经审批后方可领用,并由使用人负责保管,党政办建使用台帐登记,移交时必须填报移交清单变更使用人。
第十六条 公房管理
1、政府所有公房均由财政办、党政办登记管理。
2、坚持有偿利用非工作性公房原则。在岗人员利用非工作性公房标准不超过20平米/人,超标准利用的,按超标面积6.00元/平米·月缴纳房租。非在岗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利用公房,确因特殊情况利用的,按实际利用面积6.00元/平米·月缴纳房租。
3、利用公房者应缴纳的房租,由利用人直接交纳,也可由财政办从其工资或退休费中扣收。
第七章
伙食管理
第十七条 由镇党政办牵头,确定一名专职伙食团长负责伙食团的食用货物采购、菜谱制定、来客接待用餐、职工工作餐安排等工作。
1、食用货物由伙食团长自行采购,伙食团日常用品维修维护及购置,向党政办提出,经内务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按采购和实物管理制度负责办理。
2、炊事员负责收存、保管伙食团长购回的货物,短缺货物由炊事员负责,接受伙食团长和党政办监督。易耗物品 4
损失需填写报损单交党政办备查。
3、伙食标准:由伙食团长根据时令排出菜谱,与党政办、财政办及分管领导一同进行核算定价,工作餐按每桌每天100元安排;会议餐按每餐每桌80元安排;接待餐按每餐每桌120元进行安排。确需提高标准的,须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
4、餐费报销:工作餐以桌数按报销程序在用餐次月与财政办结算报销,会议及接待餐在事后三日内与财政办结算报销。
5、确需临时增加伙房人员,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安排,大工每人每天补100元,小工每人每天补60元。
6、伙食团长每年由职工大会评议、领导班子评价一次,综合不满意率达15﹪及以上的扣发10﹪工作性津补贴,综合满意率达90﹪以上的,给予1000的服务质量奖;满意率达95﹪以上的,给予2000的服务质量奖;评为优秀的,给予3000元服务质量奖。
第八章
车辆管理
第十八条
实行派车制度,提倡节约用车,防止私用公车。
1、非主要领导人员3名以上结伴履行公务的,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凭《XX镇机关派车单》用车;因公务紧急或出行时搭乘不便等特殊原因,单人公务出行,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凭《XX镇机关派车单》用车;主要领导同意派车,当时没条件取得派车单的,必须在3日内补办。
2、周一、周五上下班自行乘坐车辆,每人每月限额100元内凭票报销,随每月差旅填报。
3、专、兼职驾驶员驾驶公车,必须填报《XX镇机关公车运行记录》,需写明事由和运行起止时间、地点,由用车人签字确认。主要领导用车,由党政办主任签字确认。
4、公车年审时,依据《XX镇机关公车运行记录》情况,由违章责任人接受违章处罚。
5、加油凭证由当次用车人签字证明。
6、公车实行定点维修,一次300元以上维修,必须由财政办或党政办人员到场签字认可,累计修理费达2000元时,驾驶员负责提示,由财政办一次性结清,不搞延期赊挂。
7、原则上不允许公务租车,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租车的,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负责安排,且由用车人及时结清租车费用并按程序审批报销。用车后一月内不报帐的,财政办不予支付。
8、在双休日、节假日,公车必须停放在镇主要领导指定的位置,不准擅自用车、私用公车。
第九章
水电管理
第十九条 倡导节约用水用电,每发现一次浪费事实,扣发责任人生活性津贴50元。机关内家庭住户用水用电实行限额管理,每月生活性基本用水量3吨、用电量20度,超额自负,由党政办及财政办指定人员查验监管。
第十章
机关维护及保洁
第二十条由党政办负责机关保洁监管及设施设备维护 6
管理。
1、党政办负责办公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发现需维修整治的,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组织实施。
2、由党政办指定专人负责政府机关大门按时开关,未经许可,外来车辆一律不允许进入院内。
3、政府机关院内保洁由政府指定专人负责,必须保证院内、走廊、厕所全天候整洁卫生。
第十一章
临聘人员管理
第二十一条 机关所有临聘人员均实行考评制管理。伙食团、保洁及专职车辆驾驶临聘人员每半年由职工大会评议、领导班子评价一次,临聘人员不满意率达15﹪及以上的解聘,年终测评满意率达90﹪以上的,给予1000的服务质量奖;满意率达95﹪以上的,给予2000的服务质量奖;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党政办及财政办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二〇一一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7.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制度刍议 篇七
关键词:检察机关,公诉权,量刑建议
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是就被告人可能判处的具体刑罚向法院提出的建议。在实践中, 检察机关在公诉权的理解和认识上存在一定的误区, 具体表现为公诉职能行使时, 只注重定罪请求权的行使而缺乏量刑请求权的行使, 而这样做实际上并没有将法律赋予的法律赋予的公诉职权全面履行。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目的除了确定被告人有罪还是无罪之外, 还应当负有对刑罚裁量的监督建议之责。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从其定位上看, 可以归纳为检察监督的一种, 具体而言, 应属于对审判机关的监督。
一、量刑建议权履行现状分析
(一) 量刑建议权的行使现状
作为刑事诉讼的两个重要方面, 定罪与量刑均应该得到同等的重视, 然而, 长期以来定罪的准确性是检察机关较为关注的, 而量刑的准确性却往往被忽略了。这主要表现为:1.在诉讼文书中, 往往只对所适用的法律条款提出意见, 而并未提出量刑建议, 或者仅就量刑情节进行笼统的建议, 审判机关最后的量刑只要未超出法定刑期幅度即可;2.“在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方面, 公诉人一般并不主动发表意见, 而只在辩护人提出, 而公诉人并不赞同的情况下才发表意见”[1]。这种观念可以称之为“重定罪, 轻量刑”, 它使量刑权成为法官的专属权力, 因而公诉人在提出量刑建议时便显得无足轻重了。其直接导致了各诉讼当事人量刑建议的漠视, 也直接导致了检察机关对审判监督的不力。
(二) 量刑建议权的履行困境
在司法实践中, 量刑建议权行使取得成功的案例不乏有之, 然而, 由于现实情况的千差万别, 具体案情要比理论研讨的情形来的复杂, 因此, 多数人对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存有诸多顾虑是可以理解的。这类顾虑主要表现为:1.认为量刑建议权的推行会干涉法院的审判权, 从而导致法官产生反感情绪;2.认为一旦公诉人提出的量刑建议未被法官采纳, 会导致公诉方处于尴尬的境地, 从而打击公诉方行使量刑建议权的积极性。3.认为由于司法实践中并未有相对统一的量刑建议参照标准, 故量刑建议权的行使存在较大的难度, 一旦出现建议方与被建议方意见分歧的情形, 则不易判明哪一方的意见更为准确;4.认为推行量刑建议一定意义上会加大检察公诉部门的工作量, 从而导致诉讼效率的降低。
二、量刑建议权行使的意义探析
上面我们已经提到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属于求刑权的一种。从本质而言, 量刑建议权是公诉权组成部分之一, 是司法请求权, 同时也是检察机关提前行使审判监督的一种权力。因此, 在刑事诉讼实践中建立量刑建议制度,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对审判机关的监督权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检察机关在公诉环节, 针对审判机关尚未做出具体裁判的刑事案件, 通过某种法律文书的形式 (如起诉书等) , 在综合考量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和犯罪性质的基础上, 就应适用的刑罚依法提出意见, 这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权力。
(一) 检察公诉权能的完善离不开量刑建议权的行使
从公诉权的本质而言, 指控被告人, 使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为公诉权的应有之义务。因此, 量刑建议权对检察机关而言并非可有可无的权力, 而应属于必须履行至权力。换言之, 公诉权是由两个不可分割的部分所组成的:“其一为请求审判机关对其起诉的犯罪予以确认;其二为请求审判机关在确认其指控的犯罪的基础上予以刑罚制裁”[2]。上述二者密不可分, 前者是基础, 没有对犯罪的确认, 自然也就不存在对所指控犯罪的刑罚制裁;后者是目的, 没有对犯罪最终的刑罚制裁, 那么要求审判机关确认犯罪这一请求便失去了其本真的意义。
长期以来, 检察机关中定罪轻量刑建议的实践客观上导致了这样一种认识误区, 即刑罚的裁量权乃审判机关所特有, 公诉机关没有介入的必要, 从而形成了这样的一种观念, 即对被告人判处刑罚并不需要考虑公诉方的量刑要求 (建议) 。显而易见, 公诉权能未能充分实现很大程度上是由这种认识上的误区造成的。从具体的司法实践来看, 将量刑建议权赋予检察机关, 一定程度上也是对控诉方自身的一种制约, 对于公正行使公诉权具有积极的意义。因为检察官享有量刑建议权之后, 其在法庭上提出相关的量刑意见和建议则水到渠成, 一旦这一量刑意见得到法庭的采纳, 并最终做出了裁判, 那么公诉方将不得以量刑不当作为抗诉的理由, 从而有效防止了控方在抗诉标准上的随意性, 使公诉权最终得以公正行使。
(二) 刑事诉讼的对抗性的强化需要量刑建议权
量刑建议的提起使刑事被告人这一刑罚承受主体拥有了一项权利——事先知情权——即在确定被提起公诉时便对自己可能收到的具体刑罚结果有所了解[3]。公诉机关在量刑问题上的传统做法为——指出被告人存在的从重、从轻或减轻等情节, 从而请求法官依法酌情裁定, 而并不提出具体的量刑建议。在这种情况下, 因为公诉方未提出明确的量刑建议,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便无从无法进行具有针对性的辩护。而从司法实践来看, 大部分的刑事案件在定罪上并无争议, 主要的分歧和争议出在量刑情节和刑事政策的适用上。一旦发现公诉人存在遗漏或错误, 被告人和及其辩护人方得有机会进行辩论, 从而争取法庭从宽处罚。倘若检察机关能够在法庭上较为明确地提出自己对量刑的意见或建议, 那么, 一旦辩方与控方意见相左, 辩方就可以有针对性地反驳控方的量刑建议, 从而在量刑问题上拥有发言权, 量刑环节也能体现出明显的对抗性, 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观赏性。一旦刑事诉讼的抗辩性得到加强, 那么裁判的合理性便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和认可。倘若诉讼双方能在法律适用过程中都提出证据、阐述并证明自己的主张, 那么, 就更可能发现真相, 法律的适用也更能显得恰当与合理, 从而最终无限地接近程序和实体的公正。故, 对抗性是量刑建议权所追寻的结果之一。
(三) 审判环节的监督强化需要量刑建议权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与公诉机关, 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并不是无理无据, 而是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出的正式法律文书。既是检察机关向审判机关提出的重要的量刑参考依据, 也是检察机关对审判机关的量刑活动开展法律监督的重要依据。倘若检察机关发现审判机关并未采纳其量刑建议且不能给出合理的理由, 那么, 量刑建议便得作为其向审判机关进行抗诉的重要依据。与此同时, 检察机关自身也必须受到量刑建议的约束。一旦审判机关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 那么, 检察机关将不得再以自身对案件的认识产生变化而再行抗诉审判机关业已做出的判决。
从我国刑法对相关犯罪的规定来看, 在具体罪行的量刑上属于相对不确定的法定刑, 而法定刑与刑之间的伸缩幅度又较大, 这使法官自由裁量拥有了较大的空间, 而目前的立法亦未对这一自由裁量权进行有效的约束和制约, 这便使不公正的裁判有了滋生的土壤和空间。因为, “法官作为私人的存在, 是与他们的社会存在完全混合在一起。明智的立法者知道, 再没有比法官更需要进行仔细地监督的了, 因为权势的自豪感是最容易触发人的弱点的东西。”[4]因此, 法官必须受到监督, 而这种监督应该是细化的、有效的监督, 而这都是源于“程序的实质是管理和决定的非人情化, 其一切布置都是为了限制恣意、专断和过度的裁量”[5]。倘若可以强化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权, 一旦检察机关的这一权能得到积极的行使之后, 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以及司法腐败盛行的情形将得到有效的遏制。
三、司法实践中量刑建议权的具体应用
推行量刑建议权在实践中存在一定的难度和顾虑, 反对者认为一旦推行量刑建议权, 那么审判权的独立行使将受到检察权的干预。应该说, 这种顾虑有一定的道理, 但这种顾虑并非无法解决。作为公诉机关的职责之一, 量刑建议不应当也无法回避这一顾虑, 一旦检察机关在合理的制度设计下秉公办案, 其合法合理的建议则必然会受到接受和支持。
(一) 量刑建议权行使应遵循的原则
量刑建议并非随意、无序地建议, 而应遵循一定的规则和原则:其一为行使法律监督职权原则, 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应侧重于依法从重、加重被告人刑罚方面, 一旦这类被告人存在法定的立功、自首以及悔罪等情节时, 公诉人可以提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量刑建议;二是要体现强化重点原则, 具体的量刑建议应仅适用于被告人犯罪依法应当处以较重刑罚的案件;三是说理充分原则, 公诉人在提出量刑建议时, 必须充分说明相关理由[6]。
(二) 提出量刑建议的时机把握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 量刑建议均是在公诉阶段提出的, 故公诉人在提出量刑建议应恰当把握如下两个时机:
1.公诉人在起诉书中阐述量刑建议
新刑诉法出台之后,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公诉人亦应到庭支持公诉, 然而这类案件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明了, 且情节也较轻, 因此在起诉书中阐明量刑建议可以有效提高诉讼效率。除此之外, 在普通程序简易审的案件中, 事实清楚且被告人作有罪答辩的, 起诉书中合理的量刑建议也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 也更容易得到法官的采纳。
2.公诉人在庭审阶段提出量刑建议
从公诉实践来看, 经过法庭的证据调查, 通过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出示的证据作了充分的质证后, 公诉人对于被告人是否会被定罪已了然于心, 那么在法官宣布法庭调查结束法庭辩论开始时, 公诉人的公诉意见中就应该对定罪和量刑问题向法庭一并提出建议。司法实践证实, 由于控方对辩方的证据掌握较为成熟, 这个阶段公诉人所提出的量刑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说服力, 法庭效果较为明显, 也更能让法官和当事人信服。
(三) 量刑建议的主要内容
量刑建议的提出方式主要包含以下三种情形:其一、概括性的量刑建议, 即明确刑法规定的法定刑;其二、相对性的量刑建议, 即在刑法规定的法定刑之幅度内, 公诉人提出一个较为确定的量刑幅度;其三、绝对性的量刑建议, 即在刑法规定的法定刑的幅度内提出一个绝对刑种和刑期。笔者认为, 应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做出具体的做法:如对一些案件, 可以要求法庭做出确定的刑罚, 如建议适用无期徒刑。对一些案件, 可要求一个刑罚幅度, 如建议判处有期徒刑7年至10年。而对一些案件的量刑倘若把握不准的话, 亦可通过指出法律条款的幅度, 建议依法判处等表达方式。[2]。但是, 应明确的一点是, 检察官对于提出的量刑建议均应进行论证, 明示建议量刑情节的详细依据, 做到有理有据。
四、结语
量刑建议权是检察机关公诉权的一种, 它不属于量刑裁判, 从本质而言, 只是一种检察建议, 最终目的是为法官最终的裁判提供参考, 促进裁判的公正和合理, 而非左右法官的司法裁判。量刑建议权的存在有其可行性和必要性, 在当前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 司法的和谐是重要的一环, 合理量刑建议的提出, 不仅仅是检察机关在履行自己的职能, 而是对公平正义的维护, 有利于提高群众对法律的信任, 进一步创造和谐稳定的司法环境, 从而最终推动整个国家的稳定, 促进国家向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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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检察机关开展制度预防之思考 篇八
关键词:检察机关;制度预防;体系建设
近年来,中国政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不断加大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力度,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重大成效。中国正在健全反腐败体制机制,完善廉政建设法律法规,深入推进国家权力公开透明廉洁高效运行,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如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犯罪的认识更加深入,先后提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腐败问题”等蕴含着许多预防腐败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权力清单、行政审批改革等制度和举措,为检察机关制度预防和预防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根据中共中央颁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笔者结合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谈谈检察机关开展制度预防工作的几点体会和想法
一、提高认识,充分理解开展制度预防的重要性
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预防职务犯罪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落实“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想腐的保障机制,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职务犯罪,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紧紧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中心工作,把预防重点放在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放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利益问题上,及时排查隐患,建立健全系统性预防机制,形成有效的防范监督体系;要强化措施、创新方式。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抓好制度执行,规范制度运行,建立常态化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机制,深入开展“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建设,不断夯实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对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这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意义。
制度反腐是指通过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等制度的建立与健全,营造廉政制度环境来遏制腐败的治理方式。当前,反腐倡廉已进入新的阶段,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制度化建设是适应时代的需要。笔者认为,提高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是其中的重要一环,既需要在微观层面制定具体的程序和规则,又需要將党纪党规、政纪政规与法律法规相协调,并对这些制度的落实进行科学有效的评估。制度反腐主要通过限制和规范公权力行使的范围、方式、手段、条件与程序来实现的。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去理解,一是内源性权力运行的规范化设置,二是外源性权力监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前者主要依靠国家立法及权力行使部门的规章制度完成,后者主要依靠健全的国家和社会监督体系完成,两者都不可偏废。制度预防是最有效的预防手段,也是最能体现预防工作专业性的方式。预防工作要向深层次发展,不能一直停留在搞搞宣传,上上法制课等浅层次的工作形式上,当然这些工作形式也是需要的,但是要把工作重心放在解决根本性的问题上,要把堵塞职务犯罪的制度漏洞作为预防工作的基本目标。检察机关的预防工作要体现出专业性、权威性,要产生影响力和震动力,就一定要在制度建设上多下功夫,扎扎实实地提出一些能解决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办法,帮助党委政府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制度体系。
二、要开拓创新,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中发挥作用
一是探索建立预防监督制度,在权力集中部门、资金密集领域探索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制,推动权力的监督制约和规范透明运行。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违法活动的预防监督。探索开展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和重要执法规范的职务犯罪风险的评估审查,查找可能诱发职务犯罪的风险点,提出预防措施,促进权力行使的公开、透明和制度约束。三是探索建立预防诫告制度。对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案件中不立案、撤案、不起诉、判决免除刑事处罚的国家工作人员给予教育引导、警示提醒、察帮诫劝等。四是推进职务犯罪预防预警机制建设。加强对已发职务犯罪案件的分析和运用,加强对有关行业、领域和社情民意的信息收集分析和评估,重点对有举报反映的单位或个人、职务犯罪呈多发趋势的行业部门和重大改革政策、投资项目实施可能对职务犯罪发生产生的影响,及时发布预警报告,加强事前防范。
三、建立和完善内外监督体制
大力推进制度预防,结合办案,积极发挥检察机关的专业优势,排查窝串案发生的机会和条件,提出可操作的防范意见,扎紧管权限权的制度围栏;查找塌方式腐败背后制度流程的设计缺陷,针对性地推进流程再造,使制度预防成为检察机关与案发单位互利共赢、协作发展的有效载体;查找新型案件暴露的问题,指向性地开展预警预测,提高制度预防的预见性和前瞻性。
预防监督不应仅依靠检察机关,监督同样应建立在监督对象的内部,相关单位应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财务,确保干部职工能够更好参与和了解内部事务,强化内部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同时,要强化外部监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预防上的职能优势,以预防部门为主、自侦部门为辅主动融入被监督对象的工作中去,有效加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实现有限检察监督资源的最大化。
四、完善制度预防体系
任何一项工作的落实都必须依靠完善健全的规章制度,预防监督工作的落实同样无法与相关制度剥离。预防监督工作因起步晚、底子薄,更加需要系统完善的规章制度来规范、指导。检察机关应担负起预防监督的牵头工作,加强对监督对象、程序、内容等方面制度的制定,明确其作为监督实行者的权力与义务,确保每项工作都有制度规范、约束,使用好预防监督这把“双刃剑”。
年度综合报告制度无疑是檢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具体体现和创新,它对地区职务犯罪发生情况的分析、对发展趋势的预测、对防范对策的建言,显然能够为决策层提供一手的、鲜活的参考资料,为完善现行体制和制度提供很好的建议。要普遍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广泛搜集职务犯罪信息,深入开展预防调查,深刻剖析典型案件,加强预防对策研究,在此基础上形成年度综合报告,对辖区内职务犯罪总体形势、规律特点、演变趋势等作出深度分析,集中展示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成果,针对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和部位等提出预警和预防对策建议,提交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作为决策参考,增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综合效应。完善惩治和预防年度(专项)报告制度,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推进制度整改和廉政措施的落实。对全年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全面收集整理的基础上,系统分析职务犯罪的发案环节特点、原因规律、趋势变化,提出具有全局性的防治对策,提交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作为决策参考。同时,认真做好年度(专项)报告成果的转化应用,落实年度报告提出的预防对策建议,特别是党政领导的批示精神,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具体措施,把防治对策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认真贯彻落实侦防一体化机制相关文件,成立了侦防一体化机制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侦防一体化工作的领导,增强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和预防部门的工作联系,全面提高侦查与预防工作水平。将新媒体作为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的重要平台,在互联网上开通门户网站,公开检察机关职责、执法权限、程序、预防工作信息等内容。依托门户网站作为常态化宣传平台的同时,积极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利用微博、微信评论、私信、转发、点赞等功能,将预防工作开展情况、日常工作动态等群众关心的热点话题通过文字说明、具体数据、图片新闻等形式,向社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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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xx镇机关作风整顿工作小结 篇九
按照县机关作风整顿工作会议精神和县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部署安排,我镇机关作风整顿工作从*月*日开始到*月**日结束,历时半个月。这次机关作风整顿虽然时间短,但安排紧凑,工作扎实,效果显著。通过整顿,全镇机关干部职工增强了党性,端正了党风、严明了纪律、提高了效率。大家在思想上进一步统一,在作风上进一步转变,在纪律上进一步加强,在服务水平上进一步提高。如今在全镇各机关,衙门作风、无所事事、吃拿卡要、服务低劣等现象已基本绝迹,取而代之的是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人多了;抓经济、谋发展的人多了;求真务实、雷厉风行的人多了;优质服务、勤政廉政的人多了。在整顿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县机关作风整顿工作会议后,我镇专门召开党委会,研究如何贯彻落实县会议精神,拿出了本镇机关作风整顿实施意见和整顿计划。镇里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首,组织、纪委、监察、宣传等部门组成的机关作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镇**个村也相应成立了组织和工作班子,制定了工作目标、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从而使这项工作按部就班、有条不紊地在全镇展开。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镇里机关作风整顿工作计划确定后,党委政府先后召开了政府院内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各机关负责人会议和全体村干部会,同时下发了《xx镇机关作风整顿实施意见》、《xx镇机关作风整顿工作计划》,把机关作风整顿的目的意义讲深讲透,把机关作风整顿的方法步骤、具体要求讲明讲细。全镇各机关和**个村也先后召开了机关作风整顿工作动员大会,进一步传达贯彻镇机关作风整顿工作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使全镇广大干部职工对机关作风整顿的意义、步骤和要求人人明白,自觉主动的参与到机关作风整顿中来。
三、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从*月*日至*月*日,我镇按计划要求组织全镇广大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市县领导的讲话。镇政府院内干部职工结合本镇实际,认真学习了xx书记、xx副书记在全县机关作风整顿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和报告,学习了xxx同志在学习浙江经验报告会议上的讲话。同时各单位结合本单位情况,学习了市县委扩大会精神,学习了有关业务知识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通过学习大家较好的掌握了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本部门的业务知识,提高了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四、查摆问题,集中整改。我们在学习中要求每位干部职工边学习,边讨论,边整改,全镇干部职工每人都做学习笔记,写学习心得;并从讲政治的高度客观的、实事求是的查摆问题,分析原因,认真解剖本单位、负责人和各自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全镇共收到干部职工撰写的学习心得和剖析整改材料共***多篇。镇党委特别重视整改措施的落实,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由于近期工作头绪较多,镇政府把学习时间每天安排在晚上*:**以后,结合工作实际原原本本学文件,从书记、镇长到各机关普通干部职工,人人对照思想实际、工作实际和“八查八看”的要求开展讨论,同时做到边查边改,动真碰硬。在计划生育突击活动中,有一部分村还沉浸在春节的氛围中,致使妇检尾数仍然较大,镇党委、政府便结合机关作风整顿,对妇检进度倒数后三名的村干部、驻村干部,每天要求他们在早班会上检查反思,并给予***元的经济处罚,从而促使镇村干部深入基层、深入到对象户家中实实在在开展工作,仅*天全镇妇检尾数就从平均每天下降**多人上升到每天下降近***人。
10.XX镇机关作风建设年工作方案 篇十
为贯彻落实县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县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以及镇十三次党代会和镇第十五届人代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努力打造“服务一流、运作高效、清正廉洁”机关形象,镇委、镇政府决定,今年在全镇机关开展以“服务基层、联系群众、促进和谐”为主题的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
一、指
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县第十一次党代会和镇第十三次党代会、第十五届人代会精神,以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核心,以“三增强、三服务、三提高”为目标,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使机关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排头兵,为全力推进“招商引资年”、“城镇建设年”、“解决农村‘一保五难’攻坚年”建设,全面推进XX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良作风保障。
二、目标任务
要按照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提出的“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等八个方面的要求,进一步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矩工作圈、管理活动圈,克服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漠视群众、脱离实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铺张浪费、贪图享受,阳奉阴违、我行我素,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以权谋私、骄奢淫逸等问题,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为政清廉的机关干部队伍。具体要做到:
1、做到“三增强”。要增强凝聚力,努力把机关党组织建设成为带领干部群众团结奋进的战斗堡垒;要增强内动力,以促进麻陂的发展为已任,强化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和谐发展的紧迫感和使命感;要增强执政能力,不折不扣地把镇委、镇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化为行动、落到实处。
2、强化“三服务”。要服务大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落实稳定是第一责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服务基层,进一步形成机关服务基层的长效机制,普遍建立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急基层之所急,想基层之所想,为基层排忧解难;要服务群众,努力当好人民满意的公仆,多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3、实现“三提高”。要提高理论水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指导工作实践;要提高领导水平,增强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依法执政和总揽全局的能力;要提高工作效率,现在能办的事立即办,今天能办的事不拖到明天。
三、活动范围
1、镇委、镇政府机关及其组成部门。
2、圩镇机关。
3、村党支部、村委会。
4、党组织关系属地管理的市驻麻陂单位。
四、主要措施
1、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大讨论,进一步提高对机关作风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围绕机关作风建设年的主题,组织学习动员,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牢固确立“机关就是服务、干部就是公仆”的观念,在各单位干部、职工乃至广大群众中深入开展作风建议大讨论。
2、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等制度,进一步推进机关服务制度化和规范化。一是建立首问责任制。每个机关工作人员要挂牌办公、上班,熟悉业务流程,热情接待服务对象,履行首问责任。二是深化服务承诺制。要充实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标准、优化服务流程、承担违诺责任。三是实行限时办结制。要提供“菜单式”服务接待,向服务对象明示办文办事所需的资料,明确办结时限。要推进服务规范化,实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进出,进一步完善服务硬件,加快电子政务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规范化水平。
3、开展评选“六佳单位”、“六佳党支部”、“十佳共产党员”、“十佳公务员”,活动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的整体素质。要组织抓好机关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机关干部和整体素质。要大力抓好各办公室特别是窗口单位建设,开展服务礼仪培训,开展岗位练兵,进行知识技能竞赛,切实做到业务精、服务好、效率高,努力成为业务工作的行家老手,不断提高依法依规办事的能力。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在全镇评选“六佳单位”、“六佳党支部”、“十佳共产党员”、“十佳公务员”,并给予表彰。
4、建立完善机关干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机关作风建设水平。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完善干部、职工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干部岗位职责,机关干部的基本要求,重大情况请示报告,请销假、考勤、奖惩、财务管理、车辆管理等等,严格对机关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坚持每季度对照检查、考评一次,切实纠正干多干少一个样,作风好差一个样的现象,从根本上提升机关作风建设水平。
11.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制度构思 篇十一
关键词:检察机关;制度构建:原因分析
一、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目前的问题
1、法律地位不明
检察机关在行政公益诉讼中的角色定位,有以下几种观点:第一,原告说①。该说认为检察机关可以作为诉讼的当事人,即在诉讼中享有相应的诉讼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第二种观点:公益代表人说②。认为检察机关最初是为了保护国家和公共利益,在诉讼中应该作为公益的代表者,而不是成为某一方当事人;第三种观点:法律监督人说③。该说承认检察机关在诉讼中负有相应的法律监督职责,它认为检察机关将提起诉讼作为实现法律监督目的的手段。第四种观点:诉讼代理人说。该说认为检察机关在诉讼中的地位相当于权益被侵害的公益相关群体的代理人。
2、诉讼权利不详
一般的行政诉讼中,原告享有许多诉讼权利,但是不同于一般的行政诉讼,如果检察机关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之后,那检察机关该享有怎样的权利?和其他诉讼中的原告享有的权利又有怎样的区别?是否和其他原告一样可以撤销诉讼?这一系列的问题目前都没有具体明确的回答。作为一个当事人,首先应该了解自己在诉讼中享有哪些诉讼权利,其次才能更好的行使。所以,如何处理以上问题是构建制度所必须重视的。
3、具体程序缺失
检察机关参与行政公益诉讼没有具体的程序来做指引,也就缺乏了相应的保障。检察机关在诉讼中的地位如何,以及如何全面行使权利,诉讼产生的费用和诉讼结果如何公平分担等,这是构思一套检察机关参与行政公益诉讼制度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但在我国的现有的法律规定中并没有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关的解决思路。所以,具体程序缺失的解决至关重要,是构建行政公益制度的关键。
(二)原因探析
1、行政公诉与行政公益诉讼两者概念界限不清楚
在学术界,行政公益诉讼和行政公诉是并不陌生的概念,然而尽管熟悉,它们之间的毫厘界限仍无法确定。有的学者认为两者除了表达不同并无它异;也有学者认为它们之间是有一定联系却又有分别。笔者认为后者的说法比较贴合实际。行政公益诉讼根据原告的身份不同可分为行政公诉与民众诉讼。行政公诉是指社会公共利益在受到行政机关侵害时,却无法找到相应确定的被告来起诉时,检察机关为了保护公共利益不受违法具体行政行为的侵害,而另一方为了全面履行检查监督职责而提起的诉讼;民众诉讼是指公民个人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被具体行政行为侵害时,其可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可以明确的是,行政公诉与刑事公诉也不相同,行政公诉一方承担保护个人利益的责任,一方又承担着保护公共利益的责任。所以,要构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我们必须清楚明确行政公益诉讼和行政公诉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不可混为一谈。
2、缺少法律依据作为支撑
检察机关在所参与的行政公益诉讼中,相对突出的问题还是缺少相应的法律依据。首先,没有法律的明确授权。在现如今的法律体系下,并不能找到任何关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相关授权规定。由此看来,这是构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路途中的一大阻碍。第二,没有具体规范的相关法律程序。《行政诉讼法》第十条说明检察机关有对行政诉讼进行法律监督的权利。如果该规定理解为检察机关参与行政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然而行政诉讼法对检察机关参与行政公益诉讼如何定位以及其他程序问题却没了下文。具体的法律条文作指引是构建检察机关参与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不可缺少的重要保障。同样,法律程序的不规范使得检察机关无法真正介入到行政公益诉讼的重要原因所在。
二、检察机关参与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构思
检察机关参与行政公益诉讼的相关制度,究其根本应从其在诉讼中的法律地位、设置诉讼前置程序、举证责任的分配等方面入手。
(一)检察机关参与行政公益诉讼的地位予以明确
在此诉讼中,检察机关的地位不仅仅只是个监督者,而是多层次的:第一层次,如果其他主体同样可以提起公益诉讼,出现了生效的裁定或者判决明显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时,允许当事人可以提出申诉,由检察机关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以提起抗诉。在这种情况下,检察机关所饰演的角色是法律监督机关;另一层次,如果检察机关参与行政公益诉讼是为了要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此时身份即为国家公诉人。但是检察机关不能因此而享受任何的特权,因为其为了保持诉讼的平衡性不被打破。因此经法院作出的裁判,检察机关不可再以法律监督者来提出抗诉,这样也是为了避免诉讼中一些尴尬出现,比如检察机关自己身份的相互冲突,从而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诉讼长时间的进行。
(二)设立诉讼前置程序
一方面为了防止当事人因长期诉讼而疲惫,另一方面为了防止司法资源的浪费,因此应当设立诉讼前置程序。就是当检察机关发现社会公共利益被具体行政行为侵害时,在提起诉讼前,可以先向相关的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要求行政机关纠正或者修改其行政行为,若行政机关接受建议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给予答复,检察机关可终结诉讼程序,不再启动其他司法的救济程序。但是如果行政机关不予回复也不纠正其违法行为或者答复超出了规定的期限,检察机关有证据证明相关行政机关怠于纠正或者履行职责,或者拒绝履行职责的,检察机关可以启动起诉程序。
(三)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
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可以适用一般的举证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因为检察机关具有先天的优越性,即其享有的公诉职能,收集证据等都比较有利。另一方面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也会对被告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这一方面要求检察机关在提出公益诉讼时必须要公正客观,做到证据确凿,事实清楚明白,不然就会损害被告的合法权益,不利于维护正常的社會经济秩序。所以,由检察机关负担举证责任时合情合理的。(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
注解:
① 陈丽玲:《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之探讨——从现实和法理的角度考察》,载《行政法学研究》2005年第2期,第3页。
② “检察机关参与公益诉讼研究”课题组:《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法律地位和方式比较研究》,载《政治与法律》2004年第5期,第4页。
③ 胡锡庆,张建,黄敏:《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研究》,载《诉讼法论丛》,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568页。
参考文献:
[1]陆雪琴:《试论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制度构建》[J],载《法制与社会》,2015年9月(中)
[2]孙长春,唐子石:《行政公益诉讼为何由检察机关提起》[J],载《人民日报》2015年04月02版
12.检察机关如何构建技术侦查制度 篇十二
关键词:检察机关,技术侦查,制度构建
一、深入理解新刑诉含义, 明确界定技术侦查的概念
近年来, 学术界对技术侦查概念的理解一直未能形成统一观点:一种是从狭义角度的界定, 认为侦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 依据国家授权, 运用各种现代科学技术手段, 秘密搜集证据、查明案情, 技术含量高的侦查措施为技术侦查措施, 例如电子侦听、电子监控、卫星定位、照相、摄像等;另一种是从广义角度的界定, 该种界定是将技术侦查措施基本上等同于秘密侦查措施, 认为只要在侦查中运用到现代科学技术搜集证据、查明案情, 包含技术含量的侦查措施都是技术侦查, 例如卧底侦查、乔装侦查。因为这类秘密侦查往往要使用一些专门的技术手段, 因而又称“技术侦查”。
技术侦查措施概念的界定是构建技术侦查制度的根基, 也是技术侦查的根本问题, 检察机关只有明确技术侦查的概念, 才能以此为逻辑起点, 构建科学的、系统的技术侦查制度。此次修改刑诉法规定了检察机关的技术侦查权, 却并未对技术侦查的概念和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做出具体的规定和列举。事实上, 我们可以从新刑诉法的具体法律条文中得到答案。新刑诉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 在必要的时候, 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但是, 不得诱使他人犯罪, 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 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 可以依照规定实施控制下交付。”我们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新刑诉法是把卧底侦查、乔装侦查、控制下交付等列入技术侦查措施范围之内的。
二、回应司法实践需求, 明确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范围
技术侦查措施适用范围所解决的是哪些职务犯罪案件能够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问题。新刑诉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 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 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 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 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按照有关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此次修改刑诉法所秉持的是“重罪原则”, 即只有罪行严重的犯罪才能够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但新刑诉法并未规定“重大案件”的评价标准。
事实上, 笼统地讲“重大案件”极易使技术侦查措施适用范围的确定流于形式。在国外, 许多国家以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的刑罚为标准来判断案件是否属于重大案件, 该标准确有值得借鉴的地方, 但也要意识到对于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刑罚的预测是有风险的, 很容易导致技术侦查措施的滥用。另外, 有些罪名的法定最高刑未达到“重大案件”标准, 这些案件很可能排除在适用技术侦查措施之外。所以, 确定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范围应考虑到实践中部分的轻罪案件适用技侦手段的必要性, 充分回应司法实践的需求。
三、细化新刑诉审批规定, 明确技术侦查措施的审批程序
审批程序是控制侦查权的重要方法, 新刑诉对技术侦查的审批程序基本上没有规定, 仅是在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 但对于检察机关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谁负责审批、如何履行审批手续, 新刑诉仅用一句话概括, 规定过于宏观, 对司法实践没有具体指导作用和约束力, 不利于秘密侦查的法治化, 应当对该规定加以细化和完善。
细化新刑诉法之规定, 严格检察机关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审批程序, 应该根据目前我国司法体制的状况, 将具体的审批程序明确规定下来, 从而破除技术侦查的神秘主义倾向, 实现程序的公开, 体现对秘密侦查手段授权与控权的平衡。考虑到目前我国检察机关是由侦查监督部门负责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刑事案件的监督, 笔者建议可由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部门负责对技术侦查措施的审批工作。另外, 应该针对技术侦查措施的实施制定出科学的操作规范, 包括如何审查、批准、备案、监督等工作, 以保证技术侦查措施得以合理和规范运用。同时, 在设计适用程序时, 应尽量考虑程序操作的时效性, 以避免因程序设计的过于复杂而错过技术侦查措施适用的最佳时机。
四、权衡“两权”分离利弊, 明确技术侦查措施的执行主体
笔者认为在对新刑诉法这一规定进行细化时, 应充分考虑到这一规定的利弊, 明确何种技术侦查措施由检察机关作为执行的主体, 尽可能保证检察机关能自行执行的技术侦查措施尽量由检察机关自行执行。对于检察机关目前不能执行的技术侦查措施, 规定由其他有关机关作为执行主体, 并应制定对执行机关的行之有效监督办法, 以促使执行机关及时高质量地完成技术侦查措施。
五、严格适用技术侦查措施, 明确技术侦查侵权的救济途径
技术侦查属于秘密侦查措施, 它是在被侵权者不知情的状态下实施的, 在技术侦查行为实施之前和实施过程中, 被侵权者缺乏司法救济途径, 而且实施过程也缺乏有力的监督。修改后的刑诉法第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五十条对技术侦查措施的审批、使用期限、获取信息的用途, 以及对于这些信息的保密义务等均作了规定, 但却并未规定一旦技术侦查人员违反了这些规定, 被侦查者可以采取何种方式进行救济。
笔者认为, 执法人员一旦违反刑诉法的限制规定而使用技术侦查手段, 应把违法收集的技术侦查证据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并且对该违法办案侦查人员应当处以纪律处分;另外, 考虑到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 该侦查人员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对嫌疑人使用了技术侦查措施, 但经审理, 被确认无罪的情形, 该犯罪嫌疑人还应享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13.镇机关工作规章制度 篇十三
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干部作风,严肃干部工作纪律,全面加强机关的纪律和作风建设,切实解决机关干部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强化机关效能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机关工作作风建设会议精神,xxx镇党委、政府决定,在xxx镇开展“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密结合机关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切实解决机关干部职工在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达到机关干部思想作风明显改善、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办事效率明显提高、纪律观念明显增强、树立良好形象的目标,使广大干部职工以新的工作作风、新的形象积极投身新一年工作,奋力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这次“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活动,以改进机关干部职工思想、作风、纪律为重点,着力解决当前机关中存在的与形势
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六个方面的问题:
(一)强化学习培训,切实解决学习氛围不浓的问题。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学习考勤、考核等工作制度,推进理论和业务学习培训制度化、规范化,在机关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机关干部职工要结合岗位工作特点,增强学习的主动性,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切实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个人修养,增强在是非面前的辨别能力,在诱惑面前的自控能力,在警示面前的自省能力;切实提高机关干部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明显减少。切实解决工作中的不求上进、推诿扯皮、庸碌无为的现象。
(二)提高服务意识,切实解决服务水平不高的问题。机关干部职工要紧紧围绕“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主题,以“责任明、能力强、效率高、形象好”为目标,切实解决语言行为不规范,态度冷淡,语言简单生硬;切实解决作风散漫、纪律松弛、精神不振,上下班迟到早退,上班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从事于工作无关的事等不良现象。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期办结制,切实推行岗位目标责任制,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责任考核追究办法,进一步促进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质量和效率。
(三)坚持求真务实,切实解决投机作秀的问题。
集中精力用来讲求实效,为基层群众办实事。纠正急功近利、做
表面文章、敷衍塞责的问题;纠正脱离实际、投机作秀、好大喜功的问题;纠正数据造假、掩饰问题、虚报政绩的“浮夸之风”。
(四)着力开拓创新,切实解决庸碌圆滑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敢于突破常规,鼓励大胆创新。对照是否存在“因循守旧、不求创新、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推诿扯皮、做老好人、上班做与工作无关之事”;是否存在“审批项目环节过繁、时间太长、效率低下”,是否存在“履职缺位、越位,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是否存在“小鬼难缠、中梗阻”;是否存在“不给好处不办事、吃拿卡要报”;是否存在“服务意识和态度较差、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是否存在“缺乏诚信、失信失诺、新官不理旧事”;是否存在“随意执法、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八大问题,进行认真查摆和整改,切实解决原则意识淡薄、是非观念不强、做老好人、圆滑处世、献媚领导、哗众取宠,遇到问题绕道走、对不良现象和腐败现象不制止、听之任之等到问题。
(五)严格遵守纪律,切实解决纪律观念淡薄的问题。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各项禁令和规章,不搞我行我素、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
决防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对照是否存在“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是否存在“利用和操作招商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是否存在“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进行认真查摆和整改,切实解决机关纪律观念淡薄的问题。
(六)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解决宗旨观念不强的问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拓展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文明热情接待来访,耐心细致接听电话,及时高效处理举报,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力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调查研究,切实推行一线工作法。坚决克服和纠正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置群众生命安全于不顾的问题。尤其要着力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大力推行政务公开,真正树立起严谨有序、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机关运转秩序。
三、方法步骤
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阶段(7月20日到8月5日)。
各机关单位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召开动员大会,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并制定活动方案。
在深入动员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和市、县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动员会精神,组织开展以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为主题的机关工作作风建设的大讨论,增强对加强机关作风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要围绕改进作风和提高效能,紧扣服务承诺中心环节,确定作风建设新目标,在服务质量、机关内部管理效率、服务水平、协调程度等方面提出新的标准,作出新的承诺。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的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方案并报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
(二)查摆问题阶段(8月6日至8月15日)。要抓住优化政务环境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最佳结合点,从四个方面着手查摆机关作风的存在问题。一是查摆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党工委和政府重要决策及工作部署的执行落实情况,检查政令是否畅通,是否存在“肠梗阻”、“下搁浅”等问题;二是查摆原有办事制度是否合法、科学、简便,检查运作过程中是否容易产生矛盾、造成空档、难以协调;三是查摆为群众、为企业、为基层办事情况,检查办事程序是否繁琐、服务承诺是否兑现,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是否存在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吃、拿、卡、要”等问题;四是查摆本单位本系统廉政勤政的薄弱环节,检查监督制度和机制是否健全,机关绩效考核评价与奖惩升
降机制是否挂钩,是否做到奖惩分明、升降有据。
要加强机关工作效率的测试检验,确立新的工作标准。一是开展自我检测。通过对机关工作流程合理性、科学性等方面的测试,查找机关运作机制中影响机关效能的薄弱环节;二是接受社会评议。要向社会群众、本单位本部门的协作单位和服务对象征求意见,实行开门整风,接受群众评议,通过接受咨询、受理投诉、倾听批评等方式,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三是以高标准来衡量。以先进地区、先进单位的标准来衡量本单位本部门的机关作风,在解放思想的基础上制定更高的衡量标准,挖掘效能建设潜力,扩展提升机关效能空间,明确改进工作方向。
(三)整改提高阶段(8月16日至9月20日)。要在查摆问题的基础上,就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巩固提高整改成效。
1、集中整改(8月17日至8月24日)。
整顿工作纪律。严禁无故迟到、早退、缺岗、串岗及旷工等行为。严禁上班时间用餐、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及从事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项。整顿会议纪律。一般情况开会不得请假,因特殊情况要请假的,应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严格执行“八不准”的会议纪律,即不准无故缺席、不准迟到早退、不准交头接耳、不准打手机、不准打瞌睡、不准随意走
动、不准在会场抽烟、不准翻看与会议无关的材料。整顿党风廉政纪律。重点治理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损害行政相对人利益,包括“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二是大操大办个人喜庆事宜,借机收钱敛财;三是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四是利用职务之便从事与工作业务无关的商业活动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五是作风不正派,追求低级趣味。
2、建章立制(8月25日至8月27日)。
结合梳理出来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对现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重点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层级落实机制,工作任务督察督办和限时办结机制,下基层调研机制,帮扶、联系群众机制。总结完善(8月28日至9月20日)。
各单位要将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照活动总体要求,认真总结取得的成效,梳理出哪些问题已及时整改到位,哪些问题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乡领导要按照挂点联系村和分管对口的原则,到所联系的村和分管的单位听取活动开展情况专题汇报。
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结合已整改到位或正在整改的情况,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再加强管理、作风、监督、廉政等方面的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切实巩固活动成效。
四、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为了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领导,确保改进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党委决定成立以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政领导成员和各站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机关工作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查和实施。各部门要切实组织好各自工作人员,按照统一部署,积极主动地抓好落实,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xxx镇机关工作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纪委书记xxx兼任。
2、注重实效。要做到“二个结合”,即将开展“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月”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将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活动与中心工作、部门业务相结合,把活动成果转化为提高服务水平、推进工作开展的实际行动,实现以活动促发展的目的。
3、强化督查。为保证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将根据活动进展情况,不定期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察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察整改。各单位也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本村、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严肃纪律。各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活动开展,做到在岗、在位。对活动开展不力、问题查找不足、制度建立不完善、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xxx镇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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