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体工程完工验收办法(共3篇)
1.湖北省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体工程完工验收办法 篇一
吉林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为积极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建设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进度、工程安全、资金安全,确保在2010年年底前完成全省188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体工作目标:2009年完成专项规划内110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大型1座、中型10座、小型99座),2010年底前完成专项规划内188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大型2座,中型30座,小型156座)。
具体目标任务:
2007年年初下达投资计划的海龙、英额布、大绥河、太平、头道岗等5座大中型水库,应在2008年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今年7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验收;2007年7月下达投资计划的新安、杨木、共青团、龙头、跃进、三联等6座中型水库,应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今年10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验收;2008年4月下达投资计划的时家店等13座中型水库,应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明年6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验收;今年上半年下达投资计划的8座大中型水库(尚未下达投资计划),应在今年年 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合同金额的45%,明年11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验收。
2007年下达投资计划的白河、安西、营场、全胜、隆兴、石门子、黑泉眼等7座小型水库,应在2008年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今年6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验收;2008年3月下达投资计划的东沟等39座小型水库,应在今年6月底前完工,今年8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2008年5月下达投资计划的53座小型水库,应在今年10月底前完工,今年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今年上半年下达投资计划的57座小型水库,应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合同金额的70%,明年9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
同时,督促专项规划前已加固的29座水库,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验收。
二、成立督导检查工作组
省水利厅成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
组 长:宿 政
副组长:王曜午 杨兴全 张 和 孟庆民
成 员:陈玉平丛 娟 曹永斌 马德福 孟繁生 刘 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建管处,负责协调处理日常工作。具体分为4个工作组。
第一组:吉林、延边、辽源组 组 长:王曜午 副组长:陈玉平庞志广
成 员:王胜孝 苗大勇 陈 锐,以及有关地区分管局长和相关处(科)室负责人(责任处室:厅建管处)
第二组:长春、四平组 组 长:杨兴全 副组长:丛 娟 孟繁生
成 员:裴 威 白国庆,有关地区分管局长和相关处(科)室负责人(责任处室:厅计财处)
第三组:白城、松原组 组 长:张 和 副组长:刘 发
成 员:郭 君 胡 伟,有关地区分管局长和相关处(科)室负责人(责任处室:省质监站)
第四组:通化、白山组 组 长:孟庆民 副组长:曹永斌
成 员:于安东 毕明爽 任 萍,有关地区分管局长和相关处(科)室负责人(责任处室:厅审计处)
各督导检查工作组成员无特殊情况不宜调整。
三、督导检查主要内容和方式 检查主要内容:工程建设进度、质量与安全、建设管理、资金管理、内业资料等。
检查工作方式:为保证检查工作深入细致、扎实有效地进行,各检查组应逐座水库进行检查。一是听取项目法人的情况报告;二是深入工程现场进行实地检查;三是抽查内业资料;四是每项工程检查结束后,都要与地方政府和项目主管部门及参建单位交换意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检查意见,并要求有关单位限期报送书面整改意见。
四、督导检查工作制度
(一)建立责任处室包片制度
工程建设期间,各督导检查工作组要对所承担的责任区切实负责,积极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督促责任区的项目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二)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各督导检查工作组对所负责督导项目,每季度至少要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大检查,摸清情况,查找并解决问题,积极推进工作。在此基础上,对问题突出的项目应进行重点督查。
(三)建立工作例会制度
省水利厅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听取各督导检查工作组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
(四)建立年终考核制度
年底前,各督导检查组应按照《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09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考核制度的通知》(吉水建管[2009]271号)的要求,对所承担的责任区项目进行考核,采取综合打分的方式进行排序,考核结果全省通报,并发送各级地方政府。对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进行全省通报批评,并建议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其他事宜
(一)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督导检查工作,认真组织,确保检查工作有效开展。
(二)各检查组要对工作高度负责,仔细查阅资料,认真检查工程现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保证检查工作质量,杜绝走过场。检查结束后,检查组要提出书面检查意见一式两份,检查组和项目法人各留存一份。检查组长应在书面检查意见上签字。
(三)有关项目法人要组织参建单位认真做好检查准备工作,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汇报材料重点是项目建设进度、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能否如期完成任务等。
2.湖北省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体工程完工验收办法 篇二
中国水利网站2014年9月4日讯, 为做好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作, 规范项目建设管理, 水利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分八章29条, 从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管理、资金管理、建设管理、监督管理及建后管护等环节对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做出了明确要求。《办法》明确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实行项目管理, 前期工作分为安全鉴定和项目审批 (核准) 2个阶段, 并对年度投资计划的申报下达等做出了具体要求。《办法》强调, 中央对地方项目实行差别化投资补助政策, 且中央投资只能用于主体工程建设, 项目建设应按照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等制度。《办法》要求, 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及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完善管理措施, 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同时要进一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建立完善运行管理体制机制, 确保工程运行安全。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除险加固后的工程在合理运行期内遇标准内洪水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 将严格问责, 严肃追究。该办法的出台, 进一步规范了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项目管理, 可以显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湖北省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体工程完工验收办法 篇三
一、基本情况
(一)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总体情况
麻城市位于鄂东北部,大别山中段南麓,鄂豫皖三省交界处,版图面积3747km2,人口120多万。麻城有很多亮丽的“名片”,是中国板栗之乡、中国油茶之乡、中国菊花之乡、中国花岗石之乡、中国户外用品城和省级园林城市。介绍麻城可以用四句话:麻城历史悠久、人文厚重,是著名的红色古城;麻城山清水秀,花色似锦,是著名的杜鹃花城;麻城区位优越,交通便捷,是一座快速崛起的交通新城;麻城物华天宝,资源丰富,是一座潜力巨大的特产名城。
麻城市地跨东经114°40′~150°28′,北纬30°52′~31°36′,北与河南商城、新县以山脊为界,东北与安徽省金寨县依界岭分水,省内东邻罗田县、西界红安县,南与武汉市新洲区、团风县毗连。地形为东北部高,西南部低,形如马蹄。大别山及其余脉龟山山系环绕于市境之北,东北、东南三面,西北、麻东为其大片地域辽阔、谷宽丘广的丘陵,麻中至麻西南为一敞开的河谷冲平原。山脉走向大多呈西北—东南。最高处东北部主峰康王寨海拔高程1337.1m,最低处西南部陶家寨高程仅25m,相对高差1312.1m。
麻城市下设16个乡镇、3个办事处和1个省级开发区,共计716个村民委会、居委会。至2011年全市总人口为119.4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为99万人,国民生产总值103.6亿元,全市耕地面积118.0
5万亩,其中粮食作物113.49万亩,经济作物61.27万亩,有效灌溉面积42.75万亩,实际灌溉面积28.76万亩(均不含新洲),复种指数2.18。粮食总产量52.8万吨,全市农民人均收入4035元。
麻城市是全省的水库大县之一,全市登记在册的小
(二)型以上水库共252座。
这些水库大多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防洪标准低、大坝稳定性差、坝体坝基渗漏、建筑物老化损毁、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等病险问题严重。目前大多数水库存在病险。
我市大型水库3座(浮桥河水库、明山水库、三河口水库),中型水库7座,小
(一)型水库44座,小
(二)型水库198座。国家启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后,我市抢抓机遇先后将221座水库申报列入国家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
我市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新编规划的水库22座,17座中央项目,5座地方项目。17座中央项目是:毛家冲、响鼓墩、管山、刘家冲、大堰口、蛤蟆岗、姚家河、草庙沟、黑龙潭、朝阳、茶田、永红、东风、潭家冲、木马岩、游家冲、积雨咀;5座地方项目是:落衣山、铺头坳、麻城坳、邓家山、群乐。
22座重点小型水库的安全鉴定、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均已按部颁标准,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勘察单位完成。并由黄冈市水利局组织各有关专家审查安全鉴定书,由省水利厅组织专家进行了复审。初步设计报告由省水利厅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并予以批复。
目前,22座小
(一)型水库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
22座重点小型水库预算下达资金986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650万元,地方资金2210万元。
22座重点小型水库到位资金986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650万元,省级投资500万元,县级自筹1710万元。
我市重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进行管理和核算。
我市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加强了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严格实行“三公示”制度,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四制”,以此营造诚实守信、公开透明的建设氛围。“三公示”制度是:项目开工公示、完工公示和违纪违规公示制度。“四制”是:坚持“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质量管理与安全管理的规定,逐库落实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的措施,落实参建各方的质量与安全责任,规范管理行为,使“业主负责、施工保证、监理控制、政府监督”的质量管理体系在项目建设中得到充分体现。黄冈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成立巡回检查组,严格执行新的质量检验和评定规程,及时做好质量等级核定,使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狠抓落实”方针;建立“谁管生产、谁管安全;谁操作。谁保证安全;谁出安全事故。谁负责安全直接责任”的安全管理制度。科学制定度汛防洪及防洪预案,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了我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建设高质量零事故的完成任务。
我市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进
行申报、审批、实施。在历次检查、稽查督导和审计调查中未出现重大问题。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都及时进行了整改。
(二)项目实施效果评价
我市的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0]436号)、《湖北省重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鄂水利库函[2007]776号)、《关于加强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水建管[2008]348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进行。
结合我市实际,我市相应的制定了《麻城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办法》就任务目标、组织领导、部门协作、责任主体以及建设管理、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监测评估、工程验收、建后管护等制定了详细的规章制度及细则。
市政府建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联系会议制度,成立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工作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指导该项工作的全面开展。各乡镇也建立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联系会议制度,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人民政府作为全市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作为本乡镇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的责任主体。相应的人民政府行政首长作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的行政责任人。
工程的建设管理、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监测评估、工程验收、建后管护等均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实施。
(三)建后管护
我市的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0]436号)、《湖北省重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鄂水利库函[2007]776号)、《关于加强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水建管[2008]348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进行。
管理组织:水库主管部门在搞好水库除险加固的同时,要界定好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落实管理机构。加固项目竣工验收后,要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健全工程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及其职责、通信与生活补助来源,管好用好工程,充分发挥效益。
管护经费: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有关乡镇政府应当明确管护经费来源,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和奖惩办法,加强和改善对水库工程和生态环境的保护管理,建立和完善良性运行机制。
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
1、项目立项审批情况
我市22座重点小
(一)型水库按规定程序全部完成前期工作。自2010年度至2011年度,22座重点小
(一)型水库安全鉴定和初步设计、地质勘察均由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的黄冈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完成,并经省水利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批复。
水库安全鉴定、安全评价报告、地质勘探、初设报告编写分别按部颁标准,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勘察单位承担,不因任务大,时间而忽视质量。我市小型水库的初设质量、施工设计质量准确、到位。2010年度水利部委派的4位专家,对我市小
(一)型水库初设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一致认为设计质量符合要求,并给予好评。我市由于工作抓得紧,做得实,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前期工作任务。
2、预算下达与分解情况
22座重点小型水库预算下达资金共计9860万元。
17座中央项目小
(一)型水库预算下达中央资金7650万元;5座地方项目小
(一)型水库预算下达地方资金2210万元。
3、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22座重点小型水库到位资金986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650万元,省级投资500万元,县级自筹1710万元。
我市重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0]436号)、《湖北省重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鄂水利库函[2007]776号)、《关于加强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水建管[2008]348号)以及《麻城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进行管理和核算。
我市重点小型病险水库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省级补助,主要用于水库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主体工程的建设。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债券资金用于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工程建设资金实行专帐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进行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
工程实行先干后补的资金拨付制度。建设资金拨付实行报帐提款制。承建单位以水库为单位根据工程进度及合同约定,提出拨款申请,监理审核,现场管理机构现场管理人员、负责人认定;经市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验收后,向市财政局报帐,市财政局对报帐凭证审核无误后,将建设资金直接拨到项目承建单位。
项目完工后,项目法人按照水利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的规定编制竣工决算,经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审查后报相关部门审计。
4、工程建设进度情况
22座小
(一)型水库主体工程基本完工。
其中,2011年度完工的6座小
(一)型水库,正在抓紧进行验收准备工作。分别是:毛家冲、响鼓墩、刘家冲、草庙沟、茶田、落衣山。
2012年度主体工程基本完工的16座水库分别是:积雨咀、永红、木马岩、铺头坳、潭家冲、麻城坳、邓家山、群乐、大堰口、姚家河、朝阳、游家冲、东风、蛤蟆岗、黑龙潭、管山。预计16座水库201
2年12月份全部完成主体工程验收。
5、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1)组织实施
按照国家、省水利厅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有关文件规定要求,2008年3月,麻城市人民政府以麻政办发[2008]28号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麻城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了麻城市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组织机构及各部门的职能职责。明确麻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为组长,政府办、监督局、发改局、公安局、审计局、财政局、水利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2010年,麻城市人民政府分别以麻政办函[2010]51号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响鼓墩等六座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及法人代表的批复》、麻政办函[2010]51号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大旗山等两座中型水库和潭家冲等十五座小
(一)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法人及法人代表的批复》确定了新编规划22座小
(一)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及法人代表。
2012年度建设的16座小
(一)型水库法人代表分别为:李新国(游家冲、木马岩、邓家山、潭家冲),李锡城(铺头坳、麻城坳、东风),杨建明(朝阳、黑龙潭、管山),胡为民(大堰口、蛤蟆岗、姚家河),汪先越(群乐、永红),陈述(积雨咀)。
每座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责任人按照项目管理程序,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组织、实施、管理、移交,对项目建设终身负责。
由于人事变动,2012年6月8日,麻城市人民政府以麻政办函
[2012]36号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变更我市重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法人代表及相关人员的批复》确定蔡汉华为我市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法人代表。
(2)前期工作
我市重点小型水库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按照规定程序全部完成了安全鉴定、初步设计报告以及地质勘察工作,并通过审查批复。
22座小
(一)型水库的安全评价、初步设计、地质勘察承担单位为黄冈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安全鉴定、设计、勘察等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范规程进行项目管理,其提交的成果通过了由湖北省水利厅组织的专家评审。湖北省水利厅以鄂水发[2011]530号文等分别对22座小
(一)型水库进行了初设批复,确定了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的除险加固措施、初步设计概算。
(3)建设管理
我市重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严格实行“三公示”制及工程建设“四制”,以此营造诚实守信、公开透明的建设氛围。“三公示”制度是:项目开工公示、完工公示和违纪违规公示制度。工程建设“四制”是: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一是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所有的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一律由局组建项目法人。在水利系统内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廉洁自律好的同志担任法人代表,对工程建设负总责。
二是实行招标投标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工程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三是实行工程监理制。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对工程质量、进度和资金进行全过程控制,协调参建各方关系。
四是实行合同管理制。项目法人与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均签订了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依法履行合同职责,保证工程建设的有序进行。
此外,我市还实行工程建设廉政责任制。市纪委印发的廉政责任书必须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共同遵守,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4)工程质量和安全
在施工过过程中,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负责,设计单位督促,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部门监督”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全方位加强工程质量监控,确保施工过程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状态。
施工单位对除险加固工程设立了工程项目部,实行项目经理为施工质量第一责任人的项目负责制,项目部下设质检科,明确了质量管理目标,质检科为施工质量与安全管理专门机构。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监理处审批;根据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作业。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质量管理制度,并向监理工程师负责;持证上岗;执行质量一票否决制,质检科对质量管理有一票否决权,始终执行“三检制”,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及时整改,坚持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并报请监理工程师抽检、签字认可。单项工程不合格不验收不签证,坚持技术交底,执行质量奖惩制度,由于
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了上述措施,工程质量得到了有效保证。
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的编制过过程中,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运作,各相关专业根据工作大纲明确本专业的工作任务和进度,针对具体任务制定详细的质量要求,严格核审制度,确保设计成果质量。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资料和研究成果,收集和供鉴同类工程的资料和经验,在重大技术方案确定上,充分依靠老专家的经验,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推举多种比较方案,通过技术讨论会达成共识,确定最佳方案。明确职责,严格设计文件成果校审签发程序。在现场设计中,根据施工中出现的重大设计问题和需设计变更问题,均从工程实际出发,在保证工程质量,节省工程投资,简化施工程序,缩短施工工期的原则下,认真研究新的工艺,采用新的材料,按相应的设计变更程序确定,由分管总工审签,并以书面“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联系函”形式报项目法人,保证工程的顺利施工。
项目监理单位是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的重要机构。工程开工前,监理处按合同文件的要求提出了质量检查的标准与要求,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图纸,技术交底,明确监理工作任务,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明确质量控制程序和方法,及时进行项目划分并报质监站核定。在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重点就质量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人员资质进行审查,确定合理的施工程序与施工方法,在施工过程中,严把每道工序的质量关。监理处实行了施工全过程的巡视旁站监理工作。始终坚持每一道工序,首先由施工单位自检,监理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现场监督,及时纠正,上一道
工序未经检查验收前不准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所有工程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经取样试验,送检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
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对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计划执行、资金使用管理和生产安全等负总责。项目法人机构建立完整的项目质量控制体系,实行质量管理目标责任制。机构内设工程科,工程科是实施项目质量管理的直接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质量管理法规,执行行业规范和水利工程强制性条文标准,组织督促各参建单位抓好现场,全面履行综合管理及技术质量管理只能的质量管理体系,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履行以下职责: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施工程序施工,每道工序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工作和了解情况,掌握工程建设动态和变化,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协调有关事宜,在工程建设中遇到突发技术问题,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召集各方联系会议,统一认识,群策群力,以设计为主研究有效解决办法,最后通过设计修改,交由监理和施工单位执行,保证工程的安全与完善;加强工程建设技术、质量的检验工作,督促监理要求施工单位将各种材料送指定部门进行核验;督促严格按照规程规范验收核查各单元工程质量。
我市除险加固项目工程质量控制检测由黄冈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和麻城工作站共同组建,负责监督,质监站负责检查,督促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体系;按照国家水利部和湖北省有关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和水利行业有关建设法规、技术标准和
设计文件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对施工现场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质量监督工作的实施采取抽查为主的监督方式,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按照“监督、帮助、促进”的原则积极支持,促进参建各单位的质量管理,做好监督抽查后的处理工作。工程施工期间,质量监督机构对主要基础工程与隐蔽工程等重要分部工程进行了验收,并签署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工程阶段验收时,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
我市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狠抓落实方针,建立谁管生产、谁管安全;谁操作,谁保证安全;谁出安全事故,谁负责安全直接责任”的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工作环境和条件,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责任实施细则,明确和落实安全职责。
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保证工作,完善现场的出入管理制度。严禁非施工人员擅自进入施工现场,进场人员一律代安全帽。对危险作业区张贴标识及安全色标,随时提醒工人注意安全。
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建设、施工、运行等单位制订了相关的安全事故处理预案,一旦安全事故发生,则按相应的预案进行处置。
针对我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多情况,我市定期对参建单位的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质量监督知识的培训和考核。
我市在2012年3月21日至23日组织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代表、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监理人员等进行了安全生产和质量监
督知识的培训。培训会邀请了黄冈市水利局安监科李成保科长黄冈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万志炎、麻城市安监局注册工程师程宗环科长,麻城市水利局总工程师蔡汉华现场授课。并对培训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知识的理论考试,对考试合格人员颁发了资格证书和培训证书。
三、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项目建设管理
主要问题有:
(1)建设区域周边施工环境存在或多或少的影响。某些村民对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建设意义缺乏认识,存在扯皮现象。
(2)工程施工技术力量不足,导致施工进度缓慢。(3)工程档案资料整理不及时,导致验收工作滞后。(4)施工组织设计不够完善、合理,特别是对于度汛、防洪期间施工措施不够合理,影响施工进度。
产生的原因是:部门协作不到位,责任主体不明晰;工程施工、监理、建设管理专业技术人员不足。
2、项目计划管理
我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重,还有一部分水库尚未纳入加固规划。已经进入规划的水库预算下达计划中县级自筹资金较多,因为地方财政相对比较困难,因此压力较大。
四、有关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和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2、严格建设管理程序,加强资料管理及信息报送。
3、加强参建各方的资质管理,严格要求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技术力量及管理措施。
4、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及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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