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管理员题库(共9篇)(共9篇)
1.电梯安全管理员题库 篇一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1)
一、单位负责人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部门关于电梯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电
梯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工作;
3、组织建立适合本单位特点的电梯管理体系
4、组织制定并审批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审批本单位电梯选购及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
况
6、经常深入使用现场,查看电梯使用状况;
7、组织电梯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电梯使用管理方面的规定;
2、负责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工作,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3、组织做好电梯使用管理基础工作,检查电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情况;
4、抓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节能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操作人员技术素质;
5、根据本单位电梯使用状况,审定电梯定期检验情况和维护保养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6、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情况;
7、参加电梯事故调查与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
三、电梯作业人员
1、认真执行电梯操作规程;
2、精心操作,防止超载运行;
3、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2)定期报检和日常检查制度
一、定期报检制度
1、电梯维保单位必须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完成检验前准备工作,并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2、申报时应向检验机构提供 所需资料。
3、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应进行设备大修,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放可投入使用。
4、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二、日常检查制度
电梯操作规程
1、电梯维修人员必须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工作;
2、电梯维修人员应按照《电梯维修保养计划表》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查;
3、开启厅门进入轿厢之前,需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4、严禁在电梯运行中开启厅门;
5、每日按照要求对电梯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6、电梯因故停用时,必须将轿内照明、风扇开关断开,必要时关断电梯主电
源;
7、严禁在正常情况下用检修档来替代正常运行;
8、手动盘车,必须先将电梯总电源断开,同时注意轿厢位置,以免电梯冲顶
或蹲底,盘车完毕将专用工具放回原处;
9、维修时,如机房无人必须锁上机房门;
10、检修或进入轿顶、底坑作业时,必须整机停用,并有两人以上,同时穿戴好
防护用品,协调配合、相互提醒确保安全,同时务必保障各层层门厅门关闭;
11、检修时的短接跨线,完工后必须拆除;
12、更换保险管(丝)必须与原规格相同,严禁用铜丝替代保险管(丝);
13、电梯机械钥匙、操作面板钥匙必须由维修人员保管和使用。
电梯应急预案
(一)当电梯发生故障,由服务总台首先通知工程部负责人及维修人员,工程部维修人员或救援人员可根据不同情况,设法先行释放被困乘客。
(二)电梯困人的救援程序:
1、救援人员可通过对讲机,或手机喊话与被困乘客取得联系,务必请乘客保持镇静,耐心等待救援,被困乘客不可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轿厢外。如果轿厢门处在半开闭状态,救援人员应设法将轿厢门完全关闭,以防不测。
2、准确判断轿厢位置,做好援救准备。
应根据楼层指示灯、PC显示、选层器横杆或打开门判断轿厢所在位置,然后设法援救乘客。
(三)救援步骤:
3、轿厢停于接近电梯口的位置时的援救步骤:
① 关闭机房电源开关;
② 用专门锁匙开启外门;
③ 在轿厢顶用人力慢慢开启轿门;
④ 协助乘客离开轿厢;
⑤ 重新关好厢门。
2、轿厢远离电梯口时的援救步骤:
①进入机房,关闭该故障位置的电源开关;
②拆除电机尾轴端盖,按上旋柄座及旋柄;
③救援人员用力把住旋柄,另一救援人员手持制动释放杆,轻轻撬开制动,注意观察平面标志,使轿厢逐步移动最接近厢门(0.5M)为止;
④当确认刹车制动无误时,放开盘车手轮,然后按
三、1中所列方法救援。
3、遇到其它复杂情况时,应请电梯公司帮助救援。
4、援救结束时,电梯管理人员须填写援救记录并存档,以积累救援经验。
(四)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置:
电梯发生异常情况,乘客须冷静,保持清醒头脑,以便寻求较为安全的解决方案。
4、发生火灾时的处置办法:
①当楼层发生火灾时,相关人员应立即设法按动“消防开关”,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电梯运行到基站后,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并用电话通知工程部,同时拨打电话119、中控室。
②井道或轿厢内灭火时,应立即停梯并疏导乘客离开,切断电源后用干粉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灭火;并用电话通知工程部;同时拨打119电话报警,以便保证人员及财产安全。
5、电梯遭到水浸时的处置办法:
①坑道遭水浸时,应将电梯停于二层以上;
②楼层发生水淹时,应将电梯停于水淹的上一层,然后断开电源总开关并立即组织人员堵水源,水源堵住后进行除湿处理,如热风吹干等。
③最后,用摇表测试绝缘电阻,当达到标准后,即可试梯。试梯正常后,方可投入正常使用。
杂物电梯应急使用说明
当杂物电梯发生故障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切断电梯的供电电源:
这可以通过设置在机房(机罩)、控制箱、操作面板或井道内的各急停开关和空气开关实现。在断开电源之前,最好先观察记下显示器显示的状态,以方便查找故障。
2.报告有关部门领导:
采取相关处理措施。
3.手动盘车:
必须在断电情况下进行,用抱闸扳手松开抱闸,盘动电动机尾部的手轮,使
轿厢脱离故障区。
4.开层检修:
如果开层门检修,轿厢又不在本层,需用三角钥匙以打开层门机械锁。检修完毕,立刻关闭层门,拔下三角钥匙。
5.手动上、下行:
先把自动/检修开关拨向检修,然后再合闸通电,按动上、下行按钮,可点轿厢上、下行。
6.排除井道中故障:
包括:导轨、导靴、开门刀、门轮、厅门、轿门、钢丝绳、缓冲器、抱闸、各种电器支架等。
7.排除控制系统故障:
包括:门联锁开关、极限开关、安全限速开关、按钮、显示器、电动机、抱闸线圈、控制器等。
8.故障排除后,必须重新送电,方可正常运行。
2.电梯安全管理员题库 篇二
一、电梯维修保养的内涵和基本要求
电梯的维修与保养, 是指对使用中的电梯进行日常性的、周期性的检查、润滑、调整、测试, 对于可能出现的症状和故障, 进行提前维护与检修, 可以及时使电梯的不正常状态得以修正。注重电梯预防式的维护与保养有利于提前准备备件、工具和设备, 有利于提前制定维修计划, 做好人力安排进行集中检修, 是维修工作的基础[3]。搞好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可以有效地降低故障率, 延长电梯的使用寿命, 延迟大修修理周期。在进行日常检查及修理工作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 维修和保养专人负责制。电梯应指派专业人员负责维修保养, 值班维修人员须坚守岗位, 经常性检查各项系统运转情况, 发现异常应暂停使用, 及时排查。
第二, 维修保养周期制。负责人员应每天清扫机电设备, 进行吸尘检查, 保持机械清洁。对主要安全设施和电气部分每周都要进行一次重点检查。对其他重要机械和电气设备每月进行一次细致的检查、调整和维修。对电梯所有机械、电气等传动控制与安全设备每三个月进行全面检查, 进行必要的调整、维护和加油润滑[3]。
第三, 维修和保养年检制。首先, 每年都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电梯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测试、修复等工作。根据工作情况, 修复或更换磨损严重的部件。其次, 每三年到五年应对电梯进行一次大修:包括各部位加润滑油、拆洗轴承、清洗蜗轮减速机油箱等。根据电梯损坏情况, 确定中修、大修和专项修理项目[3]。
二、电梯安全管理与维修保养的现状
现代社区电梯使用范围广、数量大, 在日常生活中普遍使用, 电梯使用中稍有疏忽就有可能酿成大祸, 与广大居民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因此, 规范电梯管理工作和安全使用规则至关重要。目前, 电梯在安全管理上还存在着许多的薄弱之处:
首先, 部分维修人员缺乏必要培训, 存在无证上岗现象。在实际工作中, 为了节约成本得以赢利, 有些维修公司可能会找一些经验不足, 不具备维修资格, 甚至对电梯基本维修知识一知半解的社会人员来代理其维修保养工作;更缺乏专业技术层面的深层次管理, 遇到问题往往是判断失当, 胡乱指挥, 延误维修进程。
其次, 从事维修保养工作的相关人员对维修工作持有不负责的态度。一些电梯维保养企业和从业人员错误地认为电梯只要能运行就平安无事, 不注重电梯的预修、预检和日常保养, 不去主动查找安全隐患, 不出事不到场, 小患酿成大祸, 维保质量很难保证, 维修效果也不尽如人意[5]。
第三, 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麻痹大意思想严重。一方面, 在社区电梯选购时期, 一些开发商为节约成本, 倾向于选择价廉的产品, 质量难以保证, 埋下安全隐患。另一方面, 一些使用单位领导并不重视电梯的安全问题, 认为不会酿成重大事故, 于是在管理上放松要求, 缺乏系统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旦电梯发生故障, 往往无法及时开展救援。而电梯使用过程中, 安全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会更加多样化:首先是电梯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电梯的管理牵涉到开发商、物业公司、业主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 在电梯安全管理合同中缺乏明确规定, 各方相互推脱或配合不利, 责任主体难以落实, 造成多方矛盾。其次, 维保人员超负荷工作。近年来电梯用户量激增, 而电梯技工人才的培养跟不上, 能持证上岗人员非常紧缺[5]。部分维保单位或施工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 安全意识差, 没有按国家标准更换电梯零部件, 给电梯设备留下了新的事故隐患。
三、加强电梯安全管理与维修保养的措施
(一) 建立完善的电梯管理制度
首先, 明确电梯维安全管理和维修保养的责任主体。电梯的安全运行体现在制造、安装、维护、保养等诸多方面。在电梯投入使用后, 则主要依靠电梯的维护、保养来保障。这项工作专业性强, 责任大。但是, 目前许多物业管理单位都没有足够的维护、保养和管理能力来独立承担此项工作。
其次, 制定电梯维修保养的规章制度。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 把电梯的正常使用、维护和保养纳入正轨, 使管理和维护工作责任明确、有规可循, 使电梯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是预防故障发生和确保长期安全运行的基础。使用单位应在选型、定货、安装、使用、维修保养各个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建立健全诸如“电梯安全操作规程”、“电梯维修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等必要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的技术档案制度, 以便日后的管理、检验、维修和保养工作[3]。
最后, 围绕电梯的安全操控与管理,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2]。利用现代网化技术, 建立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 完善电梯运行监管系统, 详细了解设备运行状况、维修保养情况、维修保养质量等情况。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对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开展定期巡查, 发现违章行为, 责令及时纠正, 违规者严肃处理。对隐患问题要严格督促整改, 落实整改时限, 整改措施, 并实施回查, 确保整改工作到位。
(二) 加强电梯相关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
电梯的安全可靠运行, 不仅取决于电梯的制造和安装质量, 还取决于电梯维修保养人员的素质与能力[4]。一个合格的电梯维修保养人员, 首要的就是要具备专业的工作态度以及高度的责任心。若维护人员素质低及责任心差, 就很难对电梯进行准确的维修调试和保养工作, 还可能会把小毛病修成大故障。电梯长期带病运行, 极有可能造成设备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
其次, 电梯维护工作要求维护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机构培训。通过专业理论和业务技能的教育培训, 具备应有的业务水平, 并通过相关技能考试, 持证上岗。“既要熟练掌握电梯的机械构造及电气工作原理、电气调整和修理等技能, 还要掌握电梯安装工艺及要求, 熟悉电梯维护规程的各项技术数据和使用安全操作规程。”[3]维修人员在工作中应该严格按相关规定对电梯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 当电梯发生故障时能迅速、准确地判断故障原因, 并能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迅速、准确的检修, 使其能及时投入正常工作。同时, 维修人员还必须熟知国家规定的安全作业的法规、制度和规定, 并能认真贯彻执行。
再次, 还要必须加强维护人员心理素质的培养。电梯的维护工作, 具有一定程度的危险性。提升维护人员的心理素质, 有利于电梯故障的准确判断, 有利于电梯使用性能的维护, 可以有效延长电梯运行寿命。
(三) 加强电梯安全知识的宣传
除了监管、使用、维护之外, 电梯安全知识的普及也是减少电梯安全事故中的重要因素[1]。根据相关部门的调查, 我国每年发生的电梯事故中, 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电梯安全知识普及不到位造成的。
首先, 相关部门、组织应加强宣传, 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可以通过宣传法律法规、电梯相关知识以及正反面典型案例, 让使用、管理和维修的相关单位加强对电梯安全工作的重视, 剔除侥幸心理, 切实落实安全责任主体, 严格按照规程标准开展工作、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保证维保质量。
其次, 要做好电梯管理人员的知识培训及乘客乘梯知识宣传等工作。一方面, 对电梯管理员进行知识培训:电梯开梯与停梯方法、电梯困人救助方法、电梯故障及紧急事故报修及停梯处理方法等[3]。另一方面, 对电梯乘客也要广泛宣传正确的乘梯知识:如小孩乘梯需有大人陪同;乘梯时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乘扶梯时要手握扶手带;乘扶梯时双脚要站立在黄色安全边框内等。
总而言之, 加强电梯的安全防范意识, 完善电梯安全的监管系统, 培养专业的维修保养队伍, 对电梯进行及时有效的事故检查和排除, 才能给广大居民提供安全、便利的使用环境。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和房地产市场的迅猛发展, 电梯已经成为各大城市高层建筑的日常运输工具, 随之而来的电梯设备管理问题也日益突出。文章从电梯维修保养的内涵和基本内容入手, 结合分析电梯维修保养和安全管理的现状, 从规范电梯维修市场秩序、建立完善的电梯管理规章制度和加强电梯相关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三方面探讨加强安全管理和维修保养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电梯,安全管理,维修与保养
参考文献
[1]许林.电梯的安全使用[J].电梯工业, 2006, (3) .
[2]李军平.电梯的安全管理[J].承德民族师专学报, 2000, (5) .
[3]李明阳.关于电梯维护保养与安全运行的思考[J].中国科技信息, 2005, (17) .
[4]吴栋梁.电梯日常维修与保养要则[J].装备制造, 2009, (5) .
3.电梯安全管理员题库 篇三
关键词:电梯;安全;管理
随着铁路的高速发展,大型客运站电梯的安装和使用数量迅猛增加,客运电梯的使用在给旅客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由于电梯设备故障和管理制度的缺失,旅客电梯带来的安全问题也时有发生,近年来发生了不少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旅客人身伤亡害和经济损失也越来越大。铁路客运站作为社会窗口,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电梯安全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在社会上造成很大反响,但目前客运电梯安全管理中还存在着诸多的不足,而由电梯安全引起的纠纷也成为了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因此,必须正視电梯安全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旅客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电梯设备运行安全和旅客人身安全。
1 客运电梯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电梯安全基础管理存在差距
1.1.1 安全管理职责不清晰
铁路客运车站没有落实“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的要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中,没有按照客运电梯安全管理职责,落实逐级安全管理责任。安全、客运、设备、职教等相关部门客运电梯管理职责不清,没有明确界定电梯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职责与分工,没有对相关职责做出明确规定。
1.1.2 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客运电梯11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全,缺少安全隐患治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基本制度;未建立电梯钥匙管理制度,也没有设专人管理,缺少三角钥匙使用登记办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制定不严谨,照抄照搬上级特种设备管理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制订未结合现场实际,不符合车站实际情况,制度无法落实、执行,管理无法到位,在安全管理上产生了漏洞。
1.1.3 电梯法规标准、技术档案缺失。《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电梯技术条件》《电梯试验方法》《电梯安装验收规范》等法规标准收集不齐全;电梯随机文件,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有关资料及监督检验报告保管不全,造成需对电梯设备进行维修和检验检测时缺少相关原始技术资料,不能满足对设备维护保养和隐患排查跟踪确认的需要。
1.1.4 客运高峰时段值守制度不完善。没有制定在客流高峰时段关键位置安排专人进行值守,引导乘客安全乘梯的相关办法、疏导乘客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1.1.5 客运电梯安全风险研判不到位。安全生产分析会没有对客运电梯委托管理单位情况、故障维修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对存在的电梯安全隐患未制定整改措施;设备隐患记录不全面,对电梯日常检查、维保等环节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治理情况问题缺乏详细记录,也未定期对其进行汇总分析。
1.2 电梯维护保养工作存在差距
1.2.1 维保资格不符合规定。电梯维保单位没有取得电梯制造单位的授权或委托;部分电梯维保单位维保资质不符合规定;电梯维保单位与使用单位没有按规定每年签订正式有效的电梯维保合同或签订的电梯维保合同超期。
1.2.2 日常维保工作不到位。维保超期现象仍然存在,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在投入使用后,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每年都要对电梯进行定期检验;维保公司至少15天就要对电梯维保一次。然而,日常工作一些电梯维保单位没有严格执行电梯应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维保的规定,存在超期维保现象,电梯的维保质量和水平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1.2.3 维保作业违反规定。电梯维保人员维保时单人作业,维保记录大部分只有1名维保人员签认,违反电梯维护保养作业中,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的规定。
1.2.4 电梯维保人员业务不熟练。部分电梯维保人员不熟悉自动扶梯梳齿板保护装置、防逆转保护功能和乘客电梯限速器安全钳联动功能等安全装置的实验方法;不熟悉如何模拟试验自动扶梯梯级下陷功能;在电梯维保过程中缺乏基本技能,电梯维保既缺乏技术力量又缺乏维修设备,维保质量缺少可靠性和安全性,致使电梯存在安全隐患。
1.3 客运电梯安全隐患整治不力
1.3.1 客运电梯运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存在部分自动扶梯、基坑盖板安全开关短接,失去安全保护功能;自动扶梯,驱动链断链开关动作后,附加制动器未能动作;自动扶梯梳齿板开关机械装置与电气开关触头安装错位;自动扶梯出口处两侧的栏杆设置,不符合确保扶梯出口畅通的要求;乘客电梯轿门闭合间隙超限;自动扶梯下机房盖板保护开关失灵,防夹毛刷端头过渡圆帽丢失;部分直梯防夹人保护装置动作不灵敏,电梯门在关门中遇障碍物不能及时使门重新开启等安全隐患,影响电梯安全运行。
1.3.2 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自动扶梯出口处两侧的阻挡装置未固定,可随手打开,未起到阻挡作用;自动扶梯缺少附加制动器;自动扶梯围裙板防夹毛刷装置的端点超过梳齿与踏面相交线,存在滞阻隐患;自动扶梯的梯级缺失保护装置失效;自动扶梯梳齿板保护开关试验后不能正常复位,设备运行安全保障不到位。
1.3.3 基础设施不完备。突出表现在车站开通运营后,电梯基坑没有安装排水设施,存在电梯底坑墙壁渗水,致使电梯基坑均有不同程度的积水,雨季不能正常使用,因属于电梯遗留工程,无法进行整改。
1.4 职工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存在漏洞
1.4.1 存在电梯使用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与实际脱节现象。职工电梯安全知识培训未纳入年度、月度培训计划中;未对车站相关管理人员及现场操作人员进行电梯的法律法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乘用电梯常识的培训。
1.4.2 持证上岗规定不落实。电梯安全管理和巡检人员未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未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而从事相应的管理或巡检工作,造成不合格人员上岗。
1.5 电梯应急处置存在差距
1.5.1 应急预案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制定的电梯应急预案不简洁、实用、有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缺少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分工、应急流程图、应急救援联系电话等内容,不能有效指导现场应急处置,无法有效落实和执行。
1.5.2 应急演练不到位。部分车站没有组织电梯应急演练;有的车站设备部门和客运部门各自进行电梯应急演练,没有组织客运和设备部门的联合演练;应急演练流于形式,对应急救援演练不进行总结、讲评分析。
2 强化客运电梯安全管理的措施
2.1 明晰管理权责
2.1.1 电梯设备的安全管理由安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对客运电梯使用登记、检验检测、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以及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履行客运电梯安全监督检查职责,对客运电梯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情况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存在的问题,提高客运电梯用管修水平。
2.1.2 使用管理由客运部门负责。客运管理部门应加强客运电梯日常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考核,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客运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客运电梯使用管理办法、制度和基础台账,掌握客运电梯数量、分布和安全状况。加强客运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对客运电梯运用管理情况进行安全检查,督促问题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1.3 维护保养、日常管理由设备部门负责。设备部门作为客运电梯日常使用、管理、维修的主体,应建立健全用管修制度,配齐配强专职管理人员,加强日常管理、检查和维护保养。
2.1.4 培训教育由职教部门负责。负责特种设备管理、巡检、盯控人员的日常培训学习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培训上报工作。
2.2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2.2.1 客运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客运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客运电梯安全运行。客运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日常检查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定期报检制度;钥匙管理制度;人员管理以及培训制度;应急预案以及应急演练制度;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安全隐患治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要对照各项制度的要求抓好落实,落实中要不折不扣,绝不能抱有侥幸心理,真正树立保证电梯安全的责任意识。
2.2.2 加大电梯日常巡视检查力度。客运车站要进一步明确电梯巡检人员巡视职责,电梯巡检人员每日对全站电梯进行不少于三次的例行巡检,巡检时采取询问、手模、耳听、目视等方法,检查电梯外观是否完整,各种安全标志有无破损,运行状态是否良好;每日开启电梯时要进行试运转,并对设备安全状态进行检查确认;电梯运行时要进行定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电梯停运后要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保障电梯良性运行。
2.2.3 客流高峰时段电梯值守。客运车站要采取视频监控、远程对讲等装置,对电梯运行进行全过程监控,完善客流密集时段应急预案,加强客运乘降组织,准确掌握客流情况,做到随时发现电梯故障和意外情况,及时在关键部位安排电梯值守人员,疏导客流,引导乘客安全乘降,确保旅客安全乘梯和运行安全。
2.2.4 加强部门配合,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设备部门、客运部门、安全部门、维保单位要加强协调合作,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各部门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通报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积极组织整改,维修完毕经试验良好后方可投入使用。设备部门对电梯日常检查、维保等环节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治理情况问题进行详细记录,每旬进行汇总分析,杜绝安全隐患问题的发生。
2.3 强化维保制度的落实
2.3.1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需要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保单位承担,并且按照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电梯使用单位与有电梯维护保养资格的专业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维保合同签订的内容应规范双方权利和义务,明确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责任,达到清晰明确,确保有责可究,按照确定职责落实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避免日常管理无序和混乱现象的发生。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对电梯提供日常维护保养前,应当根据不同制造单位、不同品种的电梯进行评估,对电梯安全性、可靠性和日常维护保养所需的人员、技术、装备和备件供应等进行确认,确保在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有效期内有能力和条件保证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安全。
2.3.2 电梯维保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循职业行为规范,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并接受专业培训,均应持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在有效期内。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等,熟练掌握电梯基本运行理论、设备专业知识、应急操作程序等,能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的停车、失控等各种突发状况,对电梯运行安全能做出正确有效的判断,掌握新技术和新规程,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对电梯设备的安全负责。
2.3.3 维保单位以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为重点约定维保期限,明确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维保,维保单位要详细记录维保内容及结果;电梯维保项目和质量應当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和设备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维保单位维保或自行检查过程中,发现电梯维保合同内容已经不能保证设备安全运行,需要改造、维修、更换零部件、更新电梯或调整维保计划与方案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使用单位提出建议。使用单位应监督电梯维保工作的开展,加大对维保单位的监督管理和卡控力度,留存相关资质信息,坚决杜绝走形式、超期维保和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参与维保;规范各项记录的填记,对维保项点现场盯控,逐一核对,提高客运电梯用管修水平,确保电梯运行安全。
2.3.4 维保单位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工作。电梯维保人员经常检查各项系统是否正常,发生故障及时到位及时排除,待修复后方可使用;每天对机电设备进行清扫、吸尘检查,使机械、电气保持清洁,保持继电器开关动作灵敏,接触可靠;每周对电梯安全设施和电气控制部分进行一次重点检查,看其是否正常;每三个月对电梯所有机械、电气等传动控制与安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必要的调整、维护和加油润滑;每年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技术检验,根据工作情况修复更换磨损严重的部件;根据本单位使用程度可在三至五年对电梯进行一次大修,包括各部位的轴承拆洗、加润滑油、调整、蜗轮减速机油箱清洗更换新油等;对电梯进行检查维修及问题,要作详细记录以便系统考核各部件的故障情况。
2.4 加强宣传引导
2.4.1 按照相关标准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设置齐全醒目的安全乘梯须知等标识揭示;加装电梯语音提示装置,遇人员乘梯时提示安全乘梯须知相关内容,向乘客宣传安全乘梯常识,引导旅客安全乘梯。
2.4.2 对乘客正确乘梯进行宣传。电梯客运人员引导乘客正确乘坐电梯,面朝运行方向站立,双脚应站在黄色安全警示边框内,切勿踩在两个梯级的交界处, 劝告乘客不要趴在扶手带上,站稳并扶握扶手带;儿童和老弱病残人员应由有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一手拉紧或搀扶搭乘,婴幼儿应由上述成年人抱住搭乘;依靠拐仗、轮椅等辅助器械行走的乘客以及使用手推车、婴儿车的乘客不能使用自动扶梯;对老人、儿童、大型箱包携带者进行安全引导,使其保持乘梯安全距离;切勿任由儿童沿梯奔跑、嬉戏或坐在踏板上;劝导乘客切勿停滞在上或下地台板处;留心宽松衣物和拖鞋、软底鞋、鞋带等,注意衣物鞋袜不要被扶梯两侧和梯极之间的缝隙夹住,以免发生事故。
2.5 实施安全技能培训教育
2.5.1 维修人员的综合素质是保证电梯安全运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决定了电梯的管理水平。维修人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办法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执行,职教部门要加强安全技术教育和严格管理,监督检查维修人员接受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2.5.2 职教部门根据使用部门提报的人员培训计划负责安排电梯管理和巡检人员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并在有效期内方可从事相应的管理或巡检工作,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
2.5.3 职教部门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每年应当对设备管理、巡检、盯控人员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办法》《电梯安全乘用常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保证管理和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使用技能。
2.6 提高客运电梯应急处置能力
2.6.1 规范扶梯安全操作规程。每日开始正常工作前,盯控人员检查确认梯级上无乘客且扶梯周围无障碍物;在梯头或梯尾的启动开关处用电梯钥匙启动扶梯,使扶梯自动运行,视其有无异常现象,查验电梯运行情况是否良好;电梯运行情况一切正常后使用。
2.6.2 电梯发生突发事件后,先通知乘客,立即按压电梯急停开关,停止扶梯的使用,利用喇叭安定旅客情绪,疏散旅客离开电梯,引导到安全区域,将旅客止步牌放置于扶梯出入口处,停止电梯运行。
2.6.3 组织开展电梯应急演练。客运车站要高度重视客运电梯运行安全风险,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电梯应急演练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安全部门负责制定预案,突出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从前期的准备、故障点的处置恢复,到演练后的总结,做好详细的记录,并根据演练情况修订、完善客运电梯应急处置预案,不断提升现场应急处置的能力。
3 结束语
电梯运行涉及旅客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电梯作为特种设备,人们对电梯的安全运行要求在进一步提高,相应对电梯安全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国家对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及产品质量的重视,日常检查力度的加强,并伴随着新工艺和技术的应用,要加强对电梯设备的维修保养和使用管理,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加大安全问题整改,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才是保证电梯安全运行的根本,才能保障电梯的安全运行。
作者簡介:
4.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篇四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梯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乘客电梯、载货电梯、病床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的安全管理工作。不适用于个人或者家庭自用电梯。
第三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本规范的执行。
第二章
安全职责
第四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电梯安全使用。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电梯安全全面负责。并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
(二)应当在电梯轿厢内明显位置张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三)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明显位置张贴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使用准则,电梯出入口应有足够照明;
(四)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
(五)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以及采用司机操作的电梯,由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司机操作;
(六)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者事故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医院、商场、学校、机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练,其他使用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条件和所使用电梯的特点,每2年进行一次救援演练;
(七)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八)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九)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对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进行电梯安全教育和培训。
(十)监督并且配合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
(十一)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采用新的安全与节能技术,对在用电梯进行必要的改造或者更新,提高在用电梯的安全与节能水平。
第五条 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电梯进行日常安全管理。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安全管理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电梯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二)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
(三)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四)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确保齐全清晰;
(五)妥善保管电梯钥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六)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且立即报告本单位相关负责人;
(七)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八)实施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的监督,对维保单位的维保记录签字确认。
第六条 电梯作业人员应当经考核合格,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电梯作业工作。
电梯操作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的安全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积极参加电梯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三)严格执行电梯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四)拒绝违章指挥;
(五)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六)其他有关规定。
第三章
使用管理
第七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电梯,不得购置未取得电梯制造许可单位制造的电梯。
第八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取的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
第九条 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过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监督检验。
第十条 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大兴安岭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办理使用登记。
办理电梯使用登记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者电梯产权所有者(指个人拥有)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一式两份);
(三)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四)使用单位与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原件);
(五)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司机与电梯相关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六)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第十一条 电梯停用超过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跨过1次定期检验日期时,使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停用手续,书面告知原登记部门;重新启用前,应当办理启用手续。
第十二条 电梯的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并且要严格执行。
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
(一)相关人员的职责;
(二)安全操作规程;
(三)日常检查制度;
(四)维修保养制度;
(五)定期报检制度;
(六)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七)作业人员与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八)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
(九)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
(二)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技术文件;
(三)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资料、报告;
(四)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五)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
(六)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
第十四条 电梯的使用单位应加强对电梯的维修保养和日常检查,制定维修保养计划,保证电梯在运行时技术状况良好,并根据设备状况、运行时间、累计工作量确定检修周期。电梯的使用单位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做好电梯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加强对电梯紧急报警装置的检查,确保畅通。
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戏记录,定期检验报告,设备运行故障记录至少保存2年,其他资料应当长期保存。使用单位变更时,应当随机移交安全技术档案。
第十五条 电梯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时,电梯的使用单位应当组织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十六条 在用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七条 电梯检验前,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做好检验前的准备工作。定期检验时,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派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到现场做好安全监护和配合工作。
第十八条 电梯使用单位除定期检验外,下列情况必须申请检验检测机构检验:
(一)新安装或经过大修改造后的电梯;
(二)经过重要改装或严重损坏后,经过修复的电梯;
(三)停止使用超过1年或者停用期跨过1次定期检 验日期的需重新启用的电梯;
(四)发生事故,修复后需重新启用的电梯。
第四章
日常维护保养
第十九条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
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第二十条 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取得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且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约定维保的期限、要求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个人不允许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
维保单位变更时,使用单位应当持维保合同,在新合同生效后30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且更换电梯内维保单位相关标识。
第二十一条 维保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有求,制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方案,确保其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
第二十二条 维保单位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维保工作结束后,维保单位应当提供符合《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项目和要求的维保纪录。
第二十三条 外地电梯维保单位,以分公司、办事处等形式在我区从事电梯维护保养业务应当到大兴安岭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书面告知。
第二十四条 电梯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个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县、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概况以及特种设备种类;
(二)事故发生初步情况,包括事故简要经过、现场破坏情况、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和涉险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确定的事故等级、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
(三)已经采取的措施;
(四)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
(五)其他有必要报告的情况。
第二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积极组织救援,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二十七条 电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时,应报废。报废后的电梯严禁继续使用。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范由大兴安岭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5.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单位:
特种设备类别:
电梯使用单位档案目录
1、单位资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特种设备登记使用台账
3、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台账
4、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产品技术文件、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安改俢有关资料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电梯检验报告、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
5、电梯维保单位技术档案:维保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维保资质许可证、维保合同、日常维保人员作业人员证
6、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资格证
7、电梯应急救援演练记录、照片等
8、电梯安全管理制度:人员职责、安全操作规程、日常检查制度、维保制度、定期报检制度、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作业人员与相关运营服务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意外世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演练演习制度;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岗位人员责任书
9、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责任承诺书
10、其他相关资料
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一、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部门关于电梯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电梯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工作;
3、组织建立适合本单位特点的电梯管理体系;
4、组织制定并审批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审批本单位电梯选购及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6、经常深入使用现场,查看电梯使用状况;
7、组织电梯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8、组织做好电梯使用管理基础工作,检查电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情况;
9、抓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节能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操作人员技术素质;
二、电梯操作人员职责
1、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其他事情;
2、认真执行电梯操作规程,精心操作,防止超载运行;
3、时刻注意安全生产,经常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敏性和可靠性;
4、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认真监视仪器仪表,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5、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6、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确保齐全清晰;
7、妥善保管电梯钥匙,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8、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电梯维修保养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9、实施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的监督,对维保单位的维保记录签字确认。
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电梯必须经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检验或定期检验,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对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予以确认盖章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电梯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上岗操作。
1、电梯在投入运行前须进行试运行,以检查各部位是否工作正常,有无异响及异味,通风、照明是否良好,观察有无其它异常现象。
2、搞好轿厢、层轿门清洁卫生,清理门地坎滑槽内杂物,保证电梯门的正常开闭。
3、严禁电梯超载运行,禁止运送超大、超长或重量不明的物品。
4、禁止在电梯运行中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
5、电梯运行中发生故障时,应启动紧急报警装置,电梯管理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梯电源,及时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进行处理。
6、电梯困人救援操作规程:电梯管理员或援救人员与被困人员取得联系,使其保持镇静,等待救援,被困人员不可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轿厢外;准确判断轿厢位置,保证层轿门可靠关闭;用三角钥匙打开层门、轿门,疏散乘客;关闭层轿门,填写救援记录并存档,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进行处理。
7、电梯层门三角钥匙开锁后,须检查紧急开锁装置是否可靠复位,防止开锁后层门未能有效的重新锁上。
8、发生火灾时禁止搭乘电梯逃生。电梯管理人员应立即按动“消防开关”,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当电梯到达基站后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若是井道或轿厢内失火时,应设法使轿厢就近到达层站尽快撤离,电梯管理人员切断电梯电源后采用绝缘灭火器灭火。火灾发生后,应请电梯维修人员严格检查或修理后方可重新投入运行。
9、发生地震时禁止搭乘电梯逃生。应设法使电梯就近到达层站尽快撤离乘客,电梯管理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梯电源。地震停止后,应请电梯维修人员严格检查或修理后方可重新投入运行。
10、当电梯井道内进水时,电梯管理人员一般应将电梯开至高于进水的楼层后立即切断电梯电源;如水已经将轿厢淋湿,无论何层应立即停用电梯,且切断电梯电源。然后组织人员堵水源,水源堵住后进行除湿处理,如热风吹干。水灾过后,应请电梯维修人员严格检查或修理后方可重新投入运行。
电梯层门钥匙使用制度
1、使用电梯层门钥匙打开层门前请先确认轿厢所在的位置。
2、使用电梯层门钥匙打开层门时,先将层门拔开50mm左右,以再次确认轿厢位置是否满足维修和紧急救援条件。当轿厢位置满足维修和紧急救援作业条件时,再用手将电梯层门扒开。
3、层门完全打开后,必须有专人用手扶住打开的层门,防止层门自动关闭导致夹伤人员事故的发生。
4、使用电梯层门钥匙打开层门作业时,必须在电梯层门口设置醒目的“请勿靠近”标识提醒其他无关人员,避免发生跌落事故。在层门关闭后应确认其已经锁住。
5、电梯钥匙不得随意使用,必须由专门人员保管,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交回保管人员,并放回原处。
6、应做好电梯钥匙使用和交接登记制度,并建立专门的记录档案。
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1、电梯常规检查分日检、月检、年检和不定期抽查四种。
2、电梯常规检查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实施,并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年检,协助领导,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对电梯安全情况进行抽查。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人员按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内容负责具体日检和月检工作。
3、电梯常规检查应填写好检查表,并由负责检查的主持人签字,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4、电梯日常检查和保养的内容、项目参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和电梯产品随机文件所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5、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就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
电梯维护保养制度
1、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必须遵守电梯维护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2、电梯的维护保养分为: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和专业性的维护保养。
3、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由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格证的人员承担,专业的维护保养应由与电梯维护保养资格的专业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4、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电梯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作为电梯档案的内容。
5、日常性维护保养记录由本单位电梯作业人员填写,每月底将记录内容报送电梯安全管理人保管、存档。
6、电梯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内容应按照电梯产品随机文件中维护保养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专业性维护保养按照签订合同的内容、周期进行。
7、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在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委托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2、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4、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5、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案例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7、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考核按质量技术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
救援演习制度
1、电梯发生意外事件或事故应按国家规定,及时报告有关人员或部门,发生一般事故(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和严重事故(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等事故后,应当立即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相关的预防措施。
2、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确定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小组成员,并报单位领导批准,成员必须包括一名单位的行政领导,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
3、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习,紧急救援小组组成人员都必须参加。
4、演习内容、时间、排险方法、救援预案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拟定,行政领导批准后实施。
5、演习结束后,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将该次演习的情况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在下次演习中进行调整、修改。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电梯技术档案的种类:
A、电梯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B、电梯开工申报单;C、电梯安装施工记录;D、竣工验收报告;E、质量技术部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电梯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F、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G、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H、事故及故障记录;I、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记录;J、同意注册的登记表。
2、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电梯的安全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
3、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应监督电梯作业人员作好各种记录,及时将各种记录移送档案部门保管。
4、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每月应将各种记录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5、有关人员部门需借用电梯资料的应经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同意签署意见后向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并按规定作好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借阅资料。
6、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年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
7、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的允许才可进行。
6.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篇六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1管理人员职责:
1)部门班长熟悉国家对特种设备运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关设备的各项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工人进行安全操作学习。
2)电梯维修人员熟悉电梯的运行原理,控制线路。制订电梯的定期维保计划,负责电梯的日常维保和维修工作。确保电梯正常运行。
2、操作人员守则:
1)操作人员应参加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2)每日上下班应做书面交接。
3)上班其间不得脱岗,如确须离开应将电梯停于基站并关上厅门和电源。
4)保持轿厢清洁,禁止用清水清洗。
3、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每日投入运行前,应将电梯上下运行数次,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2)启用电梯时应确认轿厢停在本层。
3)进入轿厢应先开照明,并检查各开关是否有效。
4)电梯不得装运超长、超重货物和易燃易爆物品。
5)当电梯困人时,应保持镇静,立即掀按警铃按钮通知维修人员,劝阻乘客不要强项扒开轿厢门等待救援。
6)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立即掀按警铃按钮通知维修人员:
(1)运行中突然停梯困人。
(2)运行中产生异响、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
(3)到站后不开门或越过端站继续运行。
(4)控制开关失控、运行方向与指令方向相反。
(5)厅、轿门未关严电梯开始启动。
7.电梯安全管理员题库 篇七
机场、地铁、车站、医院、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的电梯、扶梯 (以下简称“电梯”) 越来越受到群众青睐, 随着保有量不断增加, 电梯使用将随处可见, 也逐渐成为我们工作、生活的必备工具, 特别在高层建筑中显得尤为重要。近几年, 电梯安全事故仍然时有发生, 公共场所电梯安全管理形势越来越严峻, 电梯运营管理单位对电梯的安全保障将迎来新的挑战。因此, 构建电梯安全“全员管理”体系, 落实主体责任, 做好宣传引导, 加强安全监督, 开展教育培训, 引导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参与电梯安全管理及应急处置, 以专业管理与全员管理相结合, 建立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全员管理”机制, 逐渐形成电梯“服务你我他, 安全大家抓”的安全管理体系。
2 电梯安全“全员管理”概述
全员管理, 顾名思义就是全体员工参与电梯管理。在电梯行业快速发展的今天, 电梯已变得随处可见, 给我们的工作、生活提供了便利。由于电梯管理维护成本较高, 近几年电梯安全事故仍然时有发生, 单靠少数的专业管理人员无法满足电梯安全保障的需求, 如果将单位全体员工动员起来参与管理, 将大大提高电梯管理效率, 降低安全运行风险。全员管理不是风险共担, 主体责任还是在专业管理部门, 在电梯管理中只起辅助作用, 需通过技能培训及演练, 具备应有的紧急情况处置技能。目前电梯安全“全员管理”思路在行业中运用较少, 随着电梯保有量不断增加, 将来其优势会越来越显著。
3 实施电梯安全“全员管理”的意义
3.1 部分电梯仍然“带病”运行
近十多年来,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电梯数量也在高速增长。2003 年以前, 我国只有30 万台电梯, 而截至到2014 年, 我国电梯保有量达到了360 万台。在国家质检总局2015 年上半年的电梯安全大会战排查中, 全国31 个省份电梯使用和维护保养单位自查电梯共计236.9 万台, 发现存在隐患的电梯就有11.1 万台。这意味着, 每100台电梯就有将近5台存在隐患。随着每年电梯保有量仍在直线上升, 电梯的安全保障将迎来巨大挑战。
3.2 非电梯保障人员的力量不容忽视
2015 年7 月26 日, 湖北荆州某商场扶梯“吞人”安全事故发生后, 监控视频显示, 发生事故5 分钟前, 商场工作人员发现盖板有松动翘起现象, 未采取停梯等有效应急处置措施, 在工程部人员还未赶到现场之前就发生了惨痛事故。经事后采访, 两名现场工作人员表示不知道扶梯配置了“急停开关”, 不知道如何处理。若当时现象工作人员能有效采取停梯措施, 完全可以避免事故发生。类似的案例在已发生的电梯事故中较多, 一方面是现场人员遇到不规范乘梯人员没有及时制止, 另一方面是发现安全隐患没有及时采取措施, 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3.3 电梯安全保障形势严峻
公共场所具有开放性、复杂性等特点, 尤其像机场、码头、车站等, 属于一个地方的窗口单位, 对国家的战略实施及形象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其安全保障情况随时都在接受相关媒体及人民群众的监督。电梯作为公共场所服务提升的设施设备, 一旦出现安全事故, 立即就可能通过论坛、微信、微博等方式传播, 在全国造成负面影响。而且每天的电梯保障人员有限, 无法实时掌握现场电梯运行情况, 但现场附近的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可以第一时间进行报告或处理, 避免事故发生或事故扩大化。
3.4 优化资源配置, 实现降本增效
在现有电梯保障体系下, 电梯的日常保障工作主要由工程部门完成, 非专业保障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或突发紧急情况时, 部分热心的人员会报告, 但遇到紧急情况不知道怎么处理。体系构建后, 通过优化资源配置, 专业管理与非专业管理相结合, 对于现场工作人员来说, 辅助参与只是“举手之劳”, 并不额外增加成本, 且提高了应急处置效率, 实现了降本增效。
4 构建电梯安全“全员管理”体系的措施
4.1 印发电梯安全“全员管理”指导意见
电梯安全“全员管理”体系要得到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需要单位先提出管理思路, 统一思想、全面部署, 制定下发《关于推进电梯安全“全员管理”措施的指导意见》, 从实施“全员管理”的意义、主体责任落实、员工宣传动员、业务技能培训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要求各部门本着“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 专业管理与辅助管理相结合, 做好协调与配合。鼓励员工积极参与, 建立奖惩机制, 提高员工主动性。通过印发电梯安全“全员管理”指导意见, 确保各项措施予以落实。
4.2 落实主体责任, 专管与辅助相结合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电梯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的运营使用单位, 应当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负责, 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如何落实好运营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 需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主体责任得到落实的前提下, 采取专业管理与辅助管理相结合的模式, 主辅分明、协同配合, 实现无缝隙管理。其中专业管理部门主要承担三个方面的工作职责, 一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对电梯的安全运行保障总体负责;二是做好电梯日常检查、维修维护、定期检验、应急救援、隐患整改、大修改造及技术培训等;三是管理好电梯运行使用技术档案。辅助管理部门主要承担两个方面的工作职责, 一是遇到旅客不规范乘梯行为时及时进行制止, 避免不安全事件发生;二是发现电梯安全隐患或遇到应急情况时及时报告并能采取有效处置措施, 避免安全事故发生或事故扩大化。
4.3 做好宣传引导, 鼓励员工参与
现场工作人员才是电梯管理的直接参与者, 要推进电梯安全“全员管理”工作, 应做好员工宣传动员, 从思想上改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观念。古人说:“国家兴亡, 匹夫有责”, 企业的整体稳定发展需要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 众人拾柴火焰高, 群防群治胜过单打独斗。如何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呢?一方面层层传达文件精神, 让员工理解“全员管理”的重要性及意义;另一方面可采取视频媒体、微博、微信及印发宣传册等方式, 加强安全乘梯规范及应急处置知识宣传, 不断强化员工对电梯安全管理知识的理解, 鼓励员工积极参与。
4.4 加强业务培训, 提高处置技能
要做好电梯安全管理, 前提是要熟悉电梯基本知识, 掌握安全乘梯规范及应急处置知识。在开展电梯知识宣传的时候, 部分知识已随之被员工接受。同时, 每年电梯专业管理部门可以组织两次大型培训班, 邀请各单位、各部门代表参加培训及演练, 参训人员再回去开展二次培训, 确保培训全员覆盖。通过不断开展培训班, 逐步扩大影响范围, 最终达到全员掌握的目的。开展培训班时可以先安排现场主要工作人员代表参加, 必要时再逐渐扩展到其他人员。
4.5 建立奖惩机制, 纳入工作考核
建立奖惩机制, 目的是提高员工积极性及参与性, 也是推动“全员管理”工作体系建立的重要措施。在构建电梯安全“全员管理”体系中, 将本单位员工表现情况纳入工作考核, 对在工作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遇到突发紧急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避免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 公开发文进行通报表彰, 并视情况给予物质奖励。对遇到突发紧急情况坐视不管, 未及时采取措施的经核实后给予通报批评, 并纳入绩效考核及年终考核。协议单位员工可以通过合同进行明确规定, 对应急处置不当的协议单位进行考核。
5 构建 “全员管理”体系需解决的问题
5.1 转变员工思想观念, 强化责任意识
转变员工思想观念是做好“全员管理”的重要环节, 因为现场工作人员才是直接参与人, 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将直接影响管理的效果。有的员工主人翁精神需要强化, 不能只想着“自扫门前雪”, 要立足整个单位的安全、服务工作, 肩负起自己应有的责任。通过例行会议、专题会议等方式向员工宣贯“全员管理”思路, 不断转变员工思想观念, 强化责任意识, 建立共同努力做好安全、服务工作的信心。
5.2 制定可行的监督考核制度
建立电梯安全“全员管理”体系并落实时, 相应的监督考核制度应紧随其后, 监督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管理部门各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是否存在推诿、扯皮等情况, 辅助管理部门是否认真履行管理职责, 是否存在坐视不管、漠不关心等情况。监督过程中可以采取调取监控、现场抽查等方式, 将监督检查情况纳入组织绩效考核及个人绩效考核, 奖惩分明, 让员工切实感受到“劳有所得, 失有所惩”, 以提高员工积极性及参与性, 确保“全员管理”体系得以推进。
6 结语
构建电梯安全“全员管理”体系, 以专业管理与辅助管理相结合, 建立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全员管理”机制, 具有提高电梯管理效率、实现降本增效、降低安全风险等特点, 通过做好思想动员、宣传引导、技能培训等方式, 提高公共场所现场工作人员电梯管理安全意识及应急处置能力, 鼓励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电梯安全管理, 提高电梯管理效率, 确保电梯安全稳定运行。
参考文献
[1]阚珂, 蒲长城, 刘平均.特种设备安全法释义[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3.
[2]何波, 李国全, 张华.湖北安良“7.26”电梯安全生产一般事故技术调查报告形成[N].中国质量报, 2015 (07) .
[3]宋绍彩.2014年我国电梯产量破70万台[N].政府采购信息报, 2015 (03) .
8.电梯安全管理员题库 篇八
关键词:杂物电梯 乘客电梯 安全部件 差异
0 引言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T7006-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已于2012年3月23日颁布了,2012年7月1日起实施。新检规对于2003年版的《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规程》有了很大的变化,安全部件上的要求也有了新的规定要求。新检规是为了加强对杂物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检验人员工作时应该对杂物电梯的各安全部件的特性加以了解。下面结合GB25194-2010《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与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比较,以及平时检验的一些心得,谈谈杂物电梯各安全部件检验的一些注意点。
1 制动器要求的差异
1.1 结构要求不同。乘客电梯制动器要求所有参与向制动轮或盘施加制动力的制动器机械部件至少应分两组装设,若其中一组不起作用,制动器应仍有能力将载有额定载荷、以额定速度下行的轿厢减速下行,是安全制动器的要求,而杂物电梯无此要求。
1.2 制动效果不同。乘客电梯制动器要求在制停125%额定载重量以额定速度下行的轿厢减速度不超过安全钳或缓冲器制停的规定;杂物电梯只是要求当轿厢载有125%额定载重量并以额定速度向下运行时,制动器应能使驱动主机停止运转,未规定轿厢减速度要求。
1.3 制动功能不同。除了具有驻车、平层和紧急制动要求外,靠近曳引轮的乘客电梯冗余型制动器也被认为可以作为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制动元件,制动效果有进一步的要求,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是安全部件,且需要进行型式试验。而杂物电梯未规定必须设置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2 层门锁紧和闭合要求的差异
2.1 防止坠落保护要求不同。在正常运行时,层门在轿厢位于层站或开锁區才能打开。杂物电梯要求开锁区域不应大于层站平层位置上下0.1m。乘客电梯要求开锁区不大于层站地平面上下0.2m,在用机械方式驱动轿门和层门同时动作的情况下,开锁区域可增加到不大于层站地平面上下的0.35m。
2.2 门锁装置锁紧尺寸要求不同。杂物电梯层门门锁锁紧元件啮合尺寸没有要求,但应能满足在沿开门方向施加300N力的情况下,不会降低锁紧的有效性。对于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杂物电梯:额定速度不大于0.63m/s;开门高度不大于1.2m;层门地坎距地面高度不小于0.7m;门的锁紧无需电气装置电气证实,此时层门也无需在轿厢移动之前进行锁紧。然而,当轿厢驶离开锁区域时,锁紧元件应自动关闭,而且除了正常锁紧位置外,无论证实层门关闭的电气控制装置是否起作用,都应至少有第二个锁紧位置。如果杂物电梯安装在不允许公众进入的区域时,则可不满足用来验证层门锁紧状态和闭合状态装置的共同要求。乘客电梯层门门锁锁紧元件啮合尺寸不小于7mm。乘客电梯锁紧元件要求必须有电气安全装置验证锁紧。
2.3 制造和强度要求不同。乘客电梯锁紧元件应耐冲击,使用金属制造或金属加固,乘客电梯门锁应能承受一个沿开门方向,并作用在锁高度处的最小的力,而无永久变形:在滑动门的情况下为1000N和在铰链门的情况下在锁销上为3000N。而杂物电梯无此要求。
2.4 另外,乘客电梯还有很多杂物电梯没有的要求,乘客电梯层门锁闭装置必须进行型式试验,而杂物电梯层门门锁如果满足部分条件,可以不进行型式试验。
3 限速器要求的差异
3.1 使用目的不同。杂物电梯限速器只用来操作安全钳装置,防止轿厢自由坠落、超速下行及防止对重自由坠落的保护措施,而乘客电梯限速器可以是安全钳和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速度监控元件。
3.2 动作速度要求不同。杂物电梯限速器动作速度对于轿厢安全钳为不小于1.15倍额定速度。但最大动作速度应小于下列规定值:额定速度不大于0.63m/s时,为0.8m/s;额定速度大于0.63m/s时,为额定速度的125%。乘客电梯限速器动作速度要求更加细化和复杂。
3.3 电气检查要求不同。杂物电梯限速器没有电气检查要求,只有限速器绳断裂或者过分伸长时,应当通过电气安全装置的作用,使驱动主机停止运转。而乘客电梯限速器至少有超速开关,复位检查开关和张紧装置检查开关等。
3.4 速度校验周期要求不同。TSG T7006-2012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规定杂物电梯限速器速度校验周期为5年。而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规定乘客电梯限速器速度校验周期为两年。
4 安全钳要求的差异
4.1 使用目的和条件不同。若杂物电梯井道下方有人员可进入的空间或采用一根钢丝绳悬挂的情况下,杂物电梯轿厢需装设安全钳,所有乘客电梯轿厢必须加装安全钳。杂物电梯安全钳目的是轿厢坠落保护和对重下方过人空间的保护,而乘客电梯安全钳目的除了杂物电梯要求外,还可以是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制动执行元件。
4.2 使用种类不同。杂物电梯可以使用瞬时式安全钳且与速度无关,而乘客电梯规定只有在额定速度不大于0.63m/s时可以使用瞬时式安全钳,若电梯额定速度大于0.63m/s,轿厢应采用渐进式安全钳。若轿厢装有数套安全钳,则它们应全部是渐进式的。若额定速度大于1m/s,对重(或平衡重)安全钳应是渐进式的,其他情况下,可以是瞬时式的。对安全钳的使用要求更加细化。
4.3 制动效果不同。杂物电梯安全钳动作是瞬时停止。而乘客电梯用于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和高速坠落保护时,对制动减速度及轿厢地板的倾斜有要求。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在装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自由下落的情况下,渐进式安全钳制动时的平均减速度应为0.2g~1.0g。而轿厢地板的倾斜度要求轿厢空载或者载荷均匀分布的情况下,安全钳动作后轿厢地板的倾斜度不应大于其正常位置的5%。而GB25194-2010《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中对制动减速度及轿厢地板的倾斜没有要求。
5 小结
综上所述,电梯安全部件在电梯运行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它能够在电梯超速和失控的情况下阻止危险事故的发生,检验中必须格外重视,本文通过对两种电梯各安全部件的要求的差异分析后,增加了检验的一些注意方面知识,从而更好的开展检验工作。两种电梯同样的安全部件各有各的特性,检验时不能一概而论,全面解读了解标准法规,对日常检验工作有很大的促进。杂物电梯新检规TSG T7006-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2012年9月1日实施,特种设备检验人员检验时了解杂物电梯安全部件的要求及特性,掌握一些检验要点,从而更好的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保证杂物电梯安全高效的运行。
参考文献:
[1]GB25194-2010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S].
[2]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S].
[3]TSG T7006-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S].
9.电梯安全使用管理讲述资料 篇九
一、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安全责任义务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是指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实际履行电梯管理权利和义务的单位,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应当履行以下安全责任义务:
1、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电梯安全全面负责,至少有一名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
2、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相关人员的职责;安全操作规程;日常检查制度;维保制度;定期报检制度;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3、在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使用登记。维保单位变更时,在新合同生效后30日内到原登记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且更换电梯轿厢内维保单位相关标识。
4、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使用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实现有效联系;
(2)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3)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显着位置;
(4)在电梯显着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
(5)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适时进行救援演练;
(6)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7)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8)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且立即报告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
(9)监督并且配合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10)对电梯安全管理和操作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5、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定期检验报告;设备运行故障记录至少保存2年,其它资料应当长期保存。使用管理单位变更时,应当随机移交安全技术档案。
6、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在用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并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电梯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7、委托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进行维保,并且与维保单位签订电梯维保合同,约定电梯维保的期限、要求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二、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安全责任义务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是指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对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应当履行以下安全责任义务:
1、对新承担维保的电梯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确认,维保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且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
2、依据电梯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按照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结合所保养电梯使用的特点,制订半月、季度、半年、维保计划,及时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易损件,使电梯达到安全要求。
3、电梯维保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按照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维保方案,确保其维保电梯的维保质量;
(2)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针对本单位维保的不同类别(类型)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3)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修人员在30分钟内抵达所维保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
(4)对电梯发生的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详细的记录;(5)建立每部电梯的维保记录,并且归入电梯技术档案,档案至少保存4年;
(6)协助使用单位制定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7)对承担维保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取得具有电梯维修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和考核记录存档备查;(8)每至少进行1次自行检查,自行检查在电梯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之前进行,检查项目不少于维保和电梯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并且向使用单位出具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9)安排维保人员配合电梯检验机构进行电梯的定期检验;(10)在维保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告知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4、现场维保时,如果发现电梯存在的问题需要通过增加维保项目予以解决的,应当相应增加并及时调整保养计划与方案。如果通过维保或者自行检查,发现电梯仅依靠合同规定的维保已经不能保证安全运行,需要改造、维修或者更换零部件、更新电梯时,应当向使用管理单位书面提出。
5、进行电梯维保,应当进行记录。记录至少包括:电梯的基本情况和技术参数;使用单位、使用地点、使用单位内编号;维保单位、维保日期、维保人员(签字);电梯维保的项目(内容);进行的维保工作;达到的要求;发生调整、更换易损件等工作时的详细记载。
6、质量检查人员或者管理人员应当对电梯的维保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并且进行记录。
三、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法律责任
按照电梯法规规定,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不履行法定义务、违反禁止性规定等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1)未依照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的;
(2)未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3)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
(4)投入使用后30日内未向当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的;
(5)未依照规定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的;
(6)未依照规定对在用电梯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的;
(7)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电梯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的;(8)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
(9)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投入使用的;
(10)未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
2、发生电梯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主要负责人处4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它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2)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3、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
4、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它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法律责任
按照电梯法规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不履行法定义务、违反禁止性规定等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取缔,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它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未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或者接到故障通知后,未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1)未制定电梯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的;
(2)电梯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未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3)未设立二十四小时值班电话的;(4)未安排相应的电梯应急救援值班人员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的责任
一、负责完成年检中发生的属本合同范围内的整改工作,保证一次年检合格通过年检,若发生二次复检,应承担相关费用。
二、定期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维保人员持证上岗,24小时常驻小区,随叫随到。
三、负责购买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对维保人员伤亡负全责。
四、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工具及设备,保养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五、随时听取客户的反馈,对不正常的运行状况,做认真分析及纠正。
六、维保人员应遵守小区的有关管理制度。
七、备足紧急抢修配件和小修易损件,小修立即处理、中修不得超过12小时、大修不得超过24小时。
八、因违规操作对设施设备及小区公共区域造成的损失负全责,因电梯困人15分钟内维保人员不到位或违规操作造成的损失负全责。
九、每月由维护保养专业人员对电梯进行不少于3次有计划的常规检查和例行保养,按国家最新行业标准和保养规范进行全面维修保养,确保电梯正常运行。
十、保养加油及调整下列各项
免费提供例行保养所需润滑油,润滑脂和清洁材料。主机注油和清洁、控制柜清洁整理;电梯纲件进行润滑;轿顶上所有安全装置;井道内导靴、对重、缓冲器、保险装置及极限开关等安全装置;保持导轨适当润滑,导靴运行正常;检查并润滑厅门、轿门、门绞链、门吊板、门导靴;检查及平衡拽引机钢丝绳张力及清洁;扶梯:对主机、控制柜进行注油和清洁;轴承、传动系统的检查和注油;安全装置的检查和调整;定期检查维护限带器、安全钳及各项安全装置。进行了以上工作后,应认真填写《电梯维护保养工作单》,交物业公司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制定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做好电
梯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二)对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的检查,确保其齐全清晰;(三)妥善保管电梯的厅门门锁钥匙及其安全提示,妥善保管机房钥
匙和电梯电源钥匙;
(四)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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