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租赁安全管理协议

2024-07-31

库房租赁安全管理协议(精选10篇)

1.库房租赁安全管理协议 篇一

库房租赁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面积平方米的库房,供乙方放置货品使用。

2、使用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期天。

3、使用期内,场地承租费总计(大写)元整。(签订协议后三日内,乙方按季度一次性缴纳费用,逾期十五天不交者,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库房租赁权,本协议自动作废。)

4、使用期内,乙方应保证库房内卫生及安全,不得挪做它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该场地。乙方应申请参加保险,货物应上防盗、防火、防水等保险,不得在该场地放置违禁品、危险品。由此产生的商场安全隐患,给顾客及商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一切赔偿,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因不可抗力及政策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协议自动终止,甲方不承担责任。

6、协议期内,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签署书面协议终止;

7、协议期满后,如果乙方需继续续约,须在协议期满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在财务缴纳相应费用后即可正常使用。

8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开始生效。

甲方:乙方: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2.库房租赁合同 篇二

出 租 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 租 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号库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平方米。

1.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库房, 包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做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

2.1租赁期限为_____年,即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租赁费用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全部支付(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负责按时交付)。

2.2租赁期限届满前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

第三条 租赁物的管理和安全责任约定

3.1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租赁期间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3.2乙方不得更改租赁物结构,不得擅自变更使用功能,不得转租。

3.3乙方在租赁期间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有危害性的物品。

第四条 合同效力

4.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3.库房房屋租赁合同 篇三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房屋租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院内平方的库房和房屋4间出租给乙方。

二、租用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3年。

三、租金:年租金为36000元整。

四、租金的缴纳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年提前2个月全款付清下一的租金。乙方需要向甲方交纳1000元的押金,3年合同期满后,甲方返还乙方押金。

五、水电费等与房屋租赁有关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在乙方使用甲方库房期间,发生问题,给甲方房屋造成损失,乙方要负完全责任,及时给甲方维修,发生的一切维修费用也均由乙方承担。经双方协定根据需要进行改造装修,乙方不继续租用时还原房屋原来的样式。

六、合同期满,乙方欲继续租用时,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若乙方不再继续租用,在合同期满时,将房屋交给甲方,如果不按期交付,乙方每拖延一天,按年租金的5%交纳违约金给甲方。

七、如果乙方到期后,乙方继续租厂房,甲方要变动房价时候,也应该在3个月通知乙方,如果甲方违约,也赔偿乙方3个月的租金。

八、甲方如有房屋拆迁等政府性变动,甲方应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的租金(按月计算)。

九、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由乙方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

1、拖欠租金超过1个月的。

2、把承租的房屋转租、转借或私自交换使用的;

3、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变承租用途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

5、造成房屋损坏。

十、承租期内,如乙方经营违约违法,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十一、承租期内,如所租房屋人为造成损失,由乙方按损失价格赔偿。

十二、在承租期内,乙方自行解决自己的财产、物品及人员的安全。如出现案件或其他损失与甲方无关。

十三、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4.租赁安全协议 篇四

出租人名称: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 地址:XXXXXX

承租人名称: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 地址:XXXXXXX

租赁标的:XXXXXXXXXX号XXXX㎡房屋、设备及相关的附属设施

为规范租赁双方在租赁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租赁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特订立租赁安全协议如下:

一、交付租赁物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人有权在出租人交付租赁物时查验租赁物是否符合租赁安全要求,并提出安全异议,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租赁物,可提出整改要求或不同意建立租赁关系。

2、承租人在查验交付租赁物时,对出租人所有的租赁物没有提出安全方面异议的,自签订本租赁协议起,由租赁物造成的安全后果由承租人负责。

二、租赁期间安全权利和义务

1、承租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必须合法,并符合安全生产及治安的有关要求,在订立主合同时,必须向出租人提供有关生产经营证照,向出租人说明生产经营性设备、人员情况及经营过程中的危险性。

2、承租人对承租物必须采取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依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制度,配备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安全设施及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同时,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培训,使职工懂得符合安全生产、经营要求的安全知识。

3、承租人应按规定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设置消防设施及安全标志,并定期检查、保养、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堵塞消防通道。如属整体建筑物有消防系统的,由出租方负责系统管理。

4、承租场所为人员密集、众多的,承租人在管理中必须始终保持疏散通道畅通,应急指示照明标志齐全,并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进行实地演练。

5、承租人在定期安全自查的基础上,应接受出租方及政府安全、消防部门的安全检查与监督,在安全检查与监督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按整改通知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对承租人产生的共存一处相邻关系的,危及公共安全利益或出租人利益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出租人有权通知承租人进行整改,由此产生的整改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6、承租人必须严格加强明火管理。易燃易爆部位应严禁明火,动用明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并有安全人员进现场监护。特种设备应持证运行,定期检测。

7、承租人必须严格用电、用气管理。安装、使用电器设备,使用液化气和工业气体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及在车间、仓库、宿舍擅自使用电炉等电加热器具。严禁违章使用液化气,对多次警告拒不改正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关系,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8、承租人如生产、储存、经营使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经安全评价合格后,应依法办理手续,并建立严格的安全制度及安全应急预案。

9、承租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造承租物,经同意改造,但需经政府安全、消防部门批准的,承租人应履行报批手续,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10、共存一处租赁物内的各个承租人,有义务相互订立安全协议,明确各方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的义务。

11、若发生火灾等事故,在依法查清事故原因的基础上,按规定追查相应责任和承担费用。

12、在租赁期内,因水、电、汽等引发的人身和财产损失事故,均由承租人承担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

三、解除租赁关系的条件

1、出租人对政府安全、消防部门提出的涉及承租区域内的安全隐患或出租人在实施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承租人整改,而承租人拒不整改的,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关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自负。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改造承租物而未办理政府安全、消防部门审批和验收手续或没有报批和验收不合格的,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关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四、附则

1、本协议为租赁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是租赁合同在安全生产、经营方面的特别约定,与租赁合同具同等效力。

2、租赁合同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抵触的,以本协议为准。文字解释不一致,也以本协议为准。

3、同一建筑物内,相邻关系的各承租人订立的安全书面协议应一式多份,并报出租人留存备案。

4、同一建筑物内,相邻关系的各承租人订立的安全书面协议内容不得与本协议内容相抵触,如有抵触,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重新订立。

5、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6、本协议签订于2018年月日一式两份,出租人、承租人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5.场地租赁安全协议 篇五

为了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明确”的原则,为确保甲、乙双方各自的经济利益避免遭受损失,凡在甲方提供的仓库内租用房屋及租赁场地的一切业户,必须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签订此安全协议,以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为此制定安全协议如下:

出租方:(简称甲方)承租方:(简称乙方)

具体内容:

一、甲方提供房屋及场地供乙方承租使用,乙方在租用期间,自行负责房屋、场地及货物等一切四防安全工作。要加强安全管理,合法经商,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或其它违法活动。

二、乙方在租用期间,对所租用的房屋、设施负有全部安全责任和经济责任,对场所的公用设施要自觉维护,一旦损坏将无条件赔付。

三、乙方要坚强对本单位人员、家属、临时工人、客人、装运人员的安全教育或有关安全方面的培训,并应建立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四、乙方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化学危险品,禁止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严禁使用电气取暖设备,不得使用电炉子等。如擅自存放和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即负责赔偿给甲方等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乙方对室内固定的电源线路,严禁私自更改或违章搭接,对必须更改的应提交书面申请,得到甲方同意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实施。若私自接线,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拆除,有权拉闸停止供电。

六、乙方从事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防止煤气中毒,并设专人负责。储存商品、货物的库房及生产车间严禁使用明火,不得用炉子直接取暖。车间、库房、场院严禁吸烟,班后做好当日清理检查工作,做到确保安全。

七、乙方要按消防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确保完好使用。必须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在房前门前及道路两侧堆放商品杂物等。同时要加大防范工作力度,如乙方防范设施不健全或夜间防范力度不够,以及发生火灾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八、乙方使用水、电焊切割等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操作证,并按要求进行作业。严禁切割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体,出现事故或给他人造成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九、乙方在租赁期间,有需要在租赁场所居住的职工或临时用工人员,必须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并接受其管理。职工、家属及更值人员等不得与商品、货物、生产车间混住,必须是独立的储存、生产,独立地居住,有严格的间隔墙、防火墙。

十、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甲方有权提出责令整改意见,乙方按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如不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发生事故造成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一、对违法上述安全规定的,甲方将对相关人员及乙方进行处以罚款,直至解除合同。

上述内容,甲、乙双方要共同遵守,如出现违约事项追究责任人责任。“租赁安全协议”一试两份,由甲、乙双方各自存档备查。

甲方:

6.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六

由本人 有一间二楼房屋座落在 号,出租给乙方,为了明确租房后使用安全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立以下几点如下:

1、承租房期内,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煤气等的安全定期检查,不准在公用部位堆放杂物、垃圾,在租赁房屋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火灾、触电、煤气渗漏等造成人员伤亡的一切原因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与甲方一切无关。

2、乙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装房屋及影响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房屋外貌。否则,由此出现的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3、乙方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4、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 期:日 期:

7.租赁场所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七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规范安全管理,明确双方在 深圳市区工业城路厂房层(以下简称:租赁场所)上的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厂房租赁期间的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条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议如下:

1、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1.1、双方对各自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安全法规、条例和规定,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1.2、双方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投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3、双方应当主动开展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1.4、当任何一方的设施或系统发生异常状况,有可能会危及到对方的安全生产时,应当在第一时间通知对方做好应急准备。

1.5、当任何一方的设施或系统发生异常状况,有可能会危及到对方的安全生产时,应当在第一时间通知对方做好应变准备。

1.6、任何一方如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当事方应当立即向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及对方报告,并尽

力协助进行紧急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同时要保护好现场。

2、甲方安全责任:

2.1、甲方应提供产权证等能证明其建筑物合法性的书面材料。

2.2、甲方有责任对租赁场所的安全生产予以综合管理,甲方指定行政部作为乙方的接口及综

合管理单位。

2.3、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确保租赁场所的安全生产,督促乙方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和现场调阅有关安全资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

培训等安全资料。

2.5、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生产场所、办公生活场地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责

令乙方立即排除。

2.6、甲方有权根据现场的检查记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乙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

价,并视具体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安全生产保证金。

2.7、甲方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遵守乙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配合乙方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2.8、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要求乙

方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强行生产。

3、乙方安全责任:

3.1、乙方应提供在租赁场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有关许可证等有效的证照。甲方应查验相关证照、并复印留存。

3.2、甲方出租的场所,经甲、乙双方确认,符合乙方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条件。如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由乙方负责整改,直至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乙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3、乙方为自己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管理的主体,要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自 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4、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并张贴在醒目部位。

3.5、乙方应当依法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员工的法制观念,提高员工的安

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员工自觉遵守安全制度;员工应当持证上岗工作。

3.6、乙方必须自行提供本单位员工必备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3.7、要做好定期和日常的安全检查,防止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及其他事故的发生。乙方必

须接受甲方的定期安全生产、消防检查和监督。

3.8、要做好安全用电、防汛防台、防中毒、防盗窃等工作。保持用电设施的完好,严禁乱

接乱拉电线。根据要求,配备和维持好灭火器材,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畅通。

3.9、严禁“三合一”。未经政府有关部门局面审核同意,禁止在承租的厂房、场所等房屋内

居住人员。

3.10、凡涉及消防、安全许可的,应在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后,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11、凡涉及特种设备的,应取得相应的检验检测合格证书后,方可投入生产经营。

3.12、加强劳动管理,依法做好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

3.13、厂房、场所的装修和设备安装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消防等安全要求,不得破坏建筑

结构。凡涉及国家规定需要审查验收后方可使用的,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及时办妥相关手续,并将备案材料交甲方存档。

3.1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搭建、改建、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不得擅自转租。

3.15、乙方不得损毁、丢失甲方原有消防设施;乙方应自行配置、维护保养消防设施(消火

栓、灭火器、自动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等消防设施),不得堵塞消防疏散通道。

3.1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应急演练。

3.17、乙方若在厂房内进行动火、破土、高处、危险化学品、受限空间专项作业应按《专项

作业许可证审批流程》(WI094001附件8)到物业管理处办理《××作业许可证》,并派专员监督。经物业管理处保安员检查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不可动工。

3.18、乙方对确定为重大危险源或重大安全隐患的,应按有关规定报告市、县(区)安全监

管部门,并告知甲方。

3.19、如果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设备损毁、或人员伤害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3.20、乙方如有以下情况,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厂房、场所的租赁协议,由此而造成的一切

损失由乙方负责(包括扣除部分或全部安全生产保证金):

3.20.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违法生产、经营。未按规定登记注册以及无证、无照、无安全生产资质从事生产经营的。

3.20.2、不接受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

3.20.3、改作生产、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的。

3.20.4、安全隐患严重又不认真及时整改。

3.20.5、擅自转租或转借出租厂房、场所。

3.20.6、发生伤亡事故不及时报告或不及时组织抢救。

4、其他条款

4.1、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作为安全生产保证金,交甲方保管。安全生产风险金主要用于安全管理。对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不服从甲方安全管理的,甲方有权从此安全生产风险金内扣除,用作租赁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乙方承担所在租赁厂所内发生的事故责任,安全生产风险金每年结算一次,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安全生产风险金的剩余部分,待租赁协议终止时,结余部分甲方应返回给乙方。

4.2、乙方在承租场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或造成第三方伤害的,均由乙方负责。

5. 效力及其他

5.1、本协议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于相应租赁合同终止时终止。

5.2、未尽事宜应以主合同约定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和修订款项可经双方协商或另行签约。

5.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及乙方各执两份。

甲方(章):乙方(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8.塔吊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八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苏州鑫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厂房110KV降压站项目工程的顺利进行,保证作业

现场内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的利益不受损失,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转,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苏州市招标、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

任,经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1甲方对乙方的设备操作人员因其不遵守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违反岗位责任制及各级

安全管理规定有批评权和建议辞退权。

1.2甲方对乙方的设备有检查、监督权,对设备的不合格项和安全隐患有限期整改权。

1.3甲方应满足和听从乙方提出的有利安全生产的建议和要求。

1.4甲方应上班前对操作人员进行当班工作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

1.5对设备周围工作环境所有容易发生事故的隐患,甲方必须做好各种有效的防范措施,确

保机械设备在安全的环境下正常作业。

1.6甲方负责租赁机械设备日常使用的安全活动安排。

二、乙方责任及义务:

2.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苏州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条例、规定,任何违反条例和规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及发包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2乙方工人必须持有符合苏州市行业规定的操作证、如系外来人员还必须持有苏州市公安

局下属驻地警署办理的暂住证。凡是因为乙方工人上述证件不齐而造成的任何案件、事故、事件等刑事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及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

担。

2.3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制度。

2.4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一切由于自身措施不力而造成的事

故和责任。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1)如果发生事故,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乙方应通知甲方及发包方负责人,报告事故的详情;若发生死亡或重大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发包方负责人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甲方及发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发生事故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2)乙方应保证隐患整改率为100%。

3)乙方应保证因工死亡、重伤、轻伤、机械、安全事故为零。

4)乙方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机械安全事故,由其自己承担,保证甲方及发包方免负该等责任。

2.5乙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自己资质相等的工程。

2.6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苏州市政府对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办法、标准、规范、细则、通知、条例等,能自觉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政府(含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项规定,能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2.7乙方必须尊重并服从甲方及发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三、乙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

3.1乙方必须执行甲方及发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

3.2乙方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长班前安全讲话制度。

3.3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3.4乙方人员入场必须持有“劳动安全资格上岗证”,如乙方司机或信号指挥人员需要变更时,乙方应及时通甲方。

3.5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当地政府认可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

3.6乙方必须执行每周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四、乙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及发包方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

4.2乙方必须接受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劳动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4.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五、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5.1乙方塔吊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

5.2乙方的大型设备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须申报甲方及发包方接受专职部门(公司级)的专业验收。

5.3乙方在甲方对设备进行检查验收时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

5.4乙方须执行验收表和施工变化的接检验收制度。

5.5乙方必须执行重要劳动用品认定厂家、认定产品的采购制度。

5.6乙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5.7乙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六、乙方必须严肃执行员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6.1乙方员工在施工现场于工作时间内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6.2乙方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甲方及发包方报告。并组织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出记录或拍照。

6.3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及分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的调查和现场勘查,不得提供伪证,不准隐瞒不报。

6.4乙方须承担因为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事故的一切责任。

6.5由于机械故障和违章操作发生伤亡事故,乙方需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甲方及发包方不直接对伤亡者及其家属。乙方必须承担因为乙方事故的善后处理不当,发生影响甲方及发包方工作的事件及给甲方或发包方或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七、乙方必须教育并约束员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八、乙方必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1乙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乙方工作场所安全,不存在防碍工人安全和卫生的危险,并保证设备施工范围内人员、设施的安全。

8.2乙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8.3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预防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8.4乙方必须满足甲方及发包方要求撤走的任何被认为是没有适当遵守政府相关部门及地方当局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再雇佣于现场。

8.5对乙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甲方及发包方安全官员有权停工和强行设置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需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8.6乙方应提供和实施配戴有效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其它人身防护设备。

8.7已获批准的紧急事件处理方案和安全规章制度的副本由乙方编制,报甲方存档。

8.8甲方及发包方指示或行业要求在设备上悬挂符合安全规定的标语、标牌、警示牌等具体由甲方决定,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九、消防保卫

9.1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苏州市政府、苏州市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对甲方所签发 隐患整改通知,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按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9.2凡由于乙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乙方独自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可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十、现场及其人员管理

10.1乙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在设备及设施的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甲方CI要求,按甲方的规定执行。

10.2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害治安的行为,保持和平安定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10.3乙方应自费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杜绝一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生。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中,确保工程施工安全顺利进行。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9.场地租赁安全协议(定稿) 篇九

甲方: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源开发分公司 乙方:

为了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明确”的原则,为确保甲、乙双方各自的经济利益避免遭受损失,凡在甲方提供的租赁场地的一切租户,必须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签订此安全协议,以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为此制定安全协议如下:

一、甲方提供场地及房屋供乙方承租使用,乙方在租用期间,自行负责房屋、场地及货物等一切四防安全工作。要加强安全管理,合法经商,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或其它违法活动。

二、乙方在租用期间,对所租用的房屋、设施负有全部安全责任和经济责任,对场所的公用设施要自觉维护,一旦损坏将无条件赔付。

三、乙方应建立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要坚持对本单位人员、家属、临时工人、客人、装运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或有关安全方面的培训。

四、乙方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化学危险品,禁止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严禁使用电气取暖设备,不得使用电炉子等。

十、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甲方有权提出责令整改意见,乙方按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如不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发生事故造成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十二、本协议有效期自

甲方: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

10.租赁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十

场地租赁安全管理协议书

出租方(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承租方(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电话: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及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房用途

甲方提供租赁的场地可供承租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双方职责、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对所提供租赁场所,应负有下列安全责任:

(1)提供租赁的房屋或场所确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基本要求,有基本的消防设施。

(2)确保有畅通的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

(3)确保提供的出租场所内有基础配电设施,并符合相关行业标准,且保证场所内线路布置的安全合理。

(4)确保不出租下列有违反市政府相关规定的房屋:

① 被有关主管部门确定为危险房屋不能使用的;

② 已公布房屋拆迁公告的;

③ 无房屋权利证明或者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材料的;

④ 被有关部门确认为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

⑤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市政府规定不得出租的。

2、甲方作为出租方,享有下列权利:

(1)甲方(在乙方的陪同下)有权进入乙方经营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的结果告之甲方。

(2)甲方有权知道乙方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时,其装修的总体方案及相应的消防安全方案。

(3)甲方如发现乙方有从事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时,有权向政府相关部门检举,且有权提前终止《经营租赁合同》。

(4)甲方有权对出租场所内的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相关的协调与督管。

3、甲方作为出租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相关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并及时传达政府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

(二)乙方

1、乙方在租赁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负有下列安全责任:

(1)乙方确保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规章规范的范围内进行。

(2)乙方确保不将设备设施等生产经营项目发包或转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安全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3)乙方从事的经营活动,确保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后,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4)乙方确保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的畅通,不擅自动用消防设施设备,不在配电箱、消防栓、灭火器前面堆放物品阻塞设备设施的取用。

(5)乙方租用场所内作为仓库使用部分,确保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并告知甲方所存放的物品的危险特性。

(6)乙方租赁场地内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7)乙方确保不在租赁场所进行私自隔间、隔楼等违章搭建,严禁“三合一”、“多合一”等现象发生(“三合一”场所指企业员工集体宿舍与生产作业、物资存放的场所相通连的家庭作坊式的企业;“多合一”场所指集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生活住宿等为一体的场所)。

(8)乙方确保对所承租的场所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定期向甲方通报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如:电线是否裸露、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是否安全、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是否有效、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等。

(9)乙方确保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应经专门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10)乙方确保对其场所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安全标识及告知其员工,并进行全员安全培训,使全员具备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12)乙方确保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乙方作为承租方,享有下列权利:

(1)乙方有权利对甲方提供的租赁场所内的基本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验收确认。

(2)乙方发现基础设施存在有安全隐患存在时,有权要求甲方协助乙方进行整改,并积极配合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当隐患无法排除时,乙方有权向地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汇报,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3、乙方作为承租方,有下列义务:

(1)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执法检查,并对检查 中指出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整改。

(2)乙方有义务全力配合并参加甲方组织开展的安全活动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3)乙方有义务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参加公益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三、法律责任

(一)甲方

1、因甲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而导致乙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因甲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而导致甲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其责任应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

1、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场所,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而造成乙方顾客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及自身员工伤亡和财产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而给甲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经追索赔偿。

四、签订本协议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乙方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乙方安全管理人需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三)甲乙双方均应在签订处签字并盖章或压手印。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后即刻生效。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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