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养结合项目合作协议书(精选10篇)
1.医养结合项目合作协议书 篇一
***人民医院与***养老院 医疗服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 地址:**市平桥区中心大道6号
乙方:**市***养老院 联系电话: 地址:
为了更好的满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实际需要,***人民医院与**市养老服务中心共同探索医养结合模式,将医疗服务引入养老服务中心。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义务
1.为入住乙方的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摸清老人的健康状况,全面监测、分析、评估老人的健康数据,及时为有健康问题的老人进行指导、咨询和危险因素干预,制定针对性的综合诊疗方案。
2.每周安排医师定期到乙方进行巡诊,同时为老人提供医疗、保健、心理疏导、临终关怀等服务。
3.如果遇到老人的病情比较严重,专业性比较强,甲方将指派相关科室的专家到乙方出诊。如果入住乙方的老人出现突发疾病,特别是危、重症,甲方将为乙方老人开通绿色通道,先治疗后结算。
二、乙方义务
1.为甲方提供服务相关医疗场地及悬挂医院标示区域。2.为甲方提供老人相关医疗等资料,以便甲方更好的进行医疗。
3.遵循分层转诊的原则,以本院为首诊医院。4.协助医院及时结清老年人住院医疗费用。
5.本协议生效期间,乙方不得再与第三方签订医疗服务协议。
三、协议签订后,双方必须履行相关责任及义务。情形变迁时,任何一方认为有必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订立补充条款。
四、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3年,至 年 月 日止。因不可抗力或双方不可控制事件、无法预见事件导致不能履行职责,协议自然终止。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存档一份,拥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人民医院 乙方:
代表: 代表: **市***养老院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医养结合考察报告 篇二
*月*日,区政府**副区长带队赴***福利中心考察了医养结合工作。
一、***医养结合概况
***人民政府于*年*月出台医养结合方案,成立了区长为组长的医养结合领导小组,建立了成员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福利中心医养结合的做法:
1.养中设医。在养老机构内设置医疗机构,如医务室、护理(站)院。
2.医中有养。在***中医院设置老年康复科。
3.医养结合。与养老机构签订协议,在养老机构内设置巡回医疗点,医师定期到医疗的巡诊。
4.居家养老。通过签约服务,为老年人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括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等。
存在的困难:
1.医保支付的界定比较难(医保资金风险大)。2.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紧缺。3.专业人才匮乏
4.全科医生偏少,无法提供上门服务。
二、**区医养结合开展情况
(一)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结合**区老年人居家或社区养老的实际情况,开展医养护结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岁以上老年人列为重点服务对象,为老年人建立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每年免费体检一次,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将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的老年人纳入重点签约服务对象,与有服务需求的老年人建立契约关系,及时提供健康管理和基本医疗服务。到**年底,全区电子健康档案建档***万份,建档率达到***%;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人,体检率***%;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人数***人,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规范签约服务人数***人,重点人群覆盖率为***%。确保居家养老的老年人能得到便捷、优质、高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完善老年医疗服务体系。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积极鼓励和合理引导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单位设置老年康复护理病区(床位);**医院为老年人开通就医“绿色通道”,确保就诊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同时,坚持公办民办并举,积极引进社会资本举办上规模、有特色的老年护理院、康复医院,目前**区已批准设置1家民营康复医院。
(三)推进“医养结合”服务试点。**区今年确定***为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其他***医疗单位积极推进慢性病联合门诊,结合自身的特点,为不同村(居、社区)固定慢性病联合门诊的诊治时间,由乡村医生(责任医生)负责组织,到卫生院慢性病联合门诊集中诊治,为老年人和慢性病人提供专门的医疗服务。
(四)支持养老机构“医养结合”。针对养老机构中医疗力量相对薄弱的情况,***局积极支持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进行医养合作,在医疗技术、医疗服务、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帮助,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积极支持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院,做好设置审批和业务指导,切实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
三、存在的困难
老年人对健康服务的需求,明显高于普通人群,迫切需要我们为老年人提供综合的、连续的、适宜的医疗服务,老龄长期照护体系的构建迫在眉睫。在我局医养结合的具体实践中,遇到了以下几个主要困难:
1.医保结算是难点。当前,医疗和养老机构分离很大程度上源于医疗机构可实行医保,而养老机构则不能,致使许多患病老人把医院当成养老院,成了“常住户”,老人‘押床’现象频发,加剧了医疗资源的短缺,使真正需要住院的人住不进来。“医养结合”模式推行后,养老院首要解决的是将养老院附属的医务室纳入医保,由此将出现两方面的问题。一是现行医保基金账户无力支付大额康复护理费用;二是“套保”现象将频发。有些不需要住院的老年人可能会借“医养结合”长期住院,占用社会医疗资源,损害其他参保人的权益,所以在管理上如何区分好养老和住院的界限,还需进一步研究。与此同时,医院举办养老院的形式,也将会遇到诸多法律障碍。此外,康复服务未列入镇街医保报销范围。***区部分镇街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了康复服务,但社保局只规定区级医院提供的康复服务可以进医保,但镇街医疗机构未被列入医保定点机构。
2.老年医疗护理专业人才短缺。当前我国的护理人力资源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求。从医疗机构来看,我区医护比例与国际标准水平比较相差甚远。国际上,医护平均比例为1:2.7,而我区医护比例仅为1:0.89。到2016年底,***区65岁及以上人口为97898人,按照国际标准(约65岁以上老人的10%),***区需要近9790名养老护理员,而***区专业的护理员人数远远不足,这与***区6800名失能老人的潜在需求相距甚远。与此同时,由于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偏低,其专业水平、业务能力、服务质量将无法满足老年人的护理需求。缺乏高素质、专业化的护理员队伍将成为制约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协同发展的共同问题。
3.相关的收费项目仍然偏低。***医院作为全市医养结合的试点之一,与辖区内**个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签约合作,通过定期派医生上门进行医疗巡查的方式开展服务,但由于缺乏配套政策,单靠行政手段推动,难以持续,无法取得实效。**发改委等3部门核定了社区卫生服务价格,对家庭病床巡诊费、出诊费等进行了明确,普通巡诊费为**元/人次。尽管如此,因农村地域较广,人员居住不够集中,交通不便,要开展此项服务,仍存在很多困难,出诊医生需要自己解决交通问题,加上交通安全、时间成本等因素,仍难以开展。
四、相关建议和对策
1.结合实际出台相关政策。加强政府主导,尽快建立发改、民政、卫计、财政、人社、残联等部门互认的“医养结合”统筹协调机制,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完善***区医养结合体系。全面落实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养老机构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联网结算,打通养老、医疗和社保的政策通道。
2.根据现有资源开展养老服务。一是鼓励现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适当增加老年或康复病房。现有的医院、卫生院(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结合实际,开辟康复病区,适当增加康复床位,结合中医康复治疗,为失能老人提供住院治疗。也可以结合全科医生签约服务,把老年人、慢性病人等作为重点签约服务对象,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个性化服务(如开设家庭病床),逐步实现医养结合。二是在现有养老机构内设置医疗机构。三是合理科学设置养老机构。在今后养老院的建设和设置布局时,尽可能与医疗机构相邻。
3.医养结合调研报告 篇三
一、养老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医、养脱节问题突出。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我市养老机构建设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机构养老服务供给不足、社会力量参与不充分、部分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小、设施简陋、功能单一,服务项目、服务水平跟不上,难以适应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另一方面,一些医疗机构存在吃不饱的困境,患者量少,医疗器械、设备大部分时间处于闲置状态。
(二)养老缺乏医疗常识,健康无从保证。健康是老年人生活质量的保障,特别是失能或半失能的老人,去医院体检、看病困难已是严重社会问题。据调查了解,许多居住在养老院的老人们多数患有常见的老年疾病,因为不能够得到及时正确的指导和诊疗,耽误病情,导致病情加急加重,甚至会危及生命的现象时有发生。当前,越来越多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迫切希望住进“医养结合”养老机构。
(三)养老机构缺乏医疗支持,老人门诊就医难。一方面居住在养老院的老人们大多数行动迟缓,一些老人生病后不能够及时去医院诊治,只能外请医护人员上门静点,这样会导致用药上的错误以及承担高额的医药静点等费用,从而增加了老人们的经济压力,他们的生活水平也因此会受到影响。
(四)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缺乏专业人士的参与和服务。目前社会化居家养老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匮乏,且整体素质不高。受过高等教育和职业技术学校培养这方面人才的相关专业不多。专业人才的不足直接影响了服务项目和内容的扩展以及服务质量的提高。
二、几点建议
(一)整合资源,为老人老有所依奠定良好基础。养老工作是一项投入多,回报少的事业。鼓励养老和医疗机构结合,走集团化发展道路,有利于融合资源,充分发挥整体优势。一方面鼓励大型和综合型医疗机构依托现有的医疗资源,充实养老服务机构;另一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联姻医疗机构,提供专业化医疗服务,建立医疗型护理院。以东风区为例,将小型民营养老院集中依托医疗机构进行资源整合,即可改善原有的基础设施,又能够在医疗上使老人们的健康得以保障,这种方式如果可以得以实现,老人将得到专业人员二十四小时的营养配餐,个人健康档案的建立,并可提供专业护工为难以自理的老人施行专业护理,这样可以使老人们无后顾之忧,安养晚年。
(二)以养老院为依托,建立家庭病房。针对老人们行动难、就医难的实际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在民营养老院中实行家庭病房制度,一来可缓解各大医院床位紧张的压力,二来可使老人们足不出户即可得到如同在医院一般的治疗。与养老院联姻的医疗机构可派出专职人员为家庭病房中的患者定时、定期查房,观察病情变化,适时调整治疗方案,定时为老人体检,达到早观察,早诊治的效果,为老人健康护航。
(三)加快出台、落实优惠政策措施。养老政策方面,明确规定“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可以享受国家和省关于养老服务业的各种优惠政策,包括床位和运营补贴等;医保政策方面,建议相关部门完善医保有关政策措施,将“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纳入医保范围,并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和扩大医保报销范围。允许医院设置养老病房,让老人一边养老一边医疗。一方面缓解当前“养老难”问题,另一方面老年人既能养老,又能共享医疗资源,缓解了“看病难”问题。制定医院同养老院联合制度,在符合医疗要求的前提下,养老院可作为诊疗基地,缓解各大医院高峰期床位紧张的压力。参保老人无论在医院还是在养老院诊疗基地,诊疗过程中,均可享受医保待遇。此外,“医养结合”是一种新的养老模式,要从制度上加以规范,要有严格的准入制度,制定建设标准和合理收费标准,对设备配置、医疗水平等方面要有明确要求。
4.我院医养结合具体方案 篇四
1.建立绿色通道:为老年病人在挂号、就诊、检查、办理住院手续及转诊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由导医协助患者及医生共同完成,并在相应窗口明显位置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
2.设立老年病门诊、病房:设立老年病门诊,各病区设立老年人专用病房。要求门诊利用老年人健康体检资料有针对性对就诊患者进行诊治,对就诊的60岁以上每一位老年人建立档案。要求各病区提供完善医疗护理服务,配备相对专业医护人员,并做好记录工作。
3.减免措施:对65岁以上的老年人门诊及住院病人就诊减免挂号费及10%检查费。(正在讨论中)4.定期义诊:由我院于社区建立合作机制,每季度一次由我院门诊、内科、针灸理疗科、治未病科下社区免费义诊,并做好我院的宣传工作。
5.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此项具体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完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水平。
5.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篇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国办发〔2017〕52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等11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16〕18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扎实有效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建立起医养结合体制机制,结合自治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和自治区卫生与健康大会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的健康养老服务事业为宗旨,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设置,将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有机结合,实现医养无缝对接,为全区老年人搭建方便快捷、品质优良、普惠实用的新型医疗养老服务平台,提高老年人的健康养老服务质量。
二、工作目标
2017年,自治区、地(州、市)级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全面启动,试点地区先行先试,重点指导、政策倾斜,非试点地区参照本方案同步推进,乌鲁木齐市、巴州和克拉玛依市为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确定伊犁州、昌吉州、哈密市为自治区级医养结合试点地区,其他地(州、市)至少设1个市(县)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2017年底,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的医疗机构达到80%以上;50%以上的养老院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到2020年,所有养老院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医疗、养老服务体系高度融合,充分彰显医养结合产业效能。通过开展医养结合工作试点,建立完善医养结合工作长效机制,打造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医养结合健康服务新模式,逐步构建起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强化统筹协调和协作配合,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自治区医养结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秘书长担任召集人,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自治区民政厅主要领导为副召集人,相关委办、厅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自治区医养结合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家庭发展处,各地也要建立本级医养结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四、重点任务
(一)大力推进居家层面医养结合
1.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1号)《关于做实做好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7〕164号)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工作要求,开展家庭医生团队为老年人签约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积极探索利用网络家庭医生APP签约服务,通过线上线下签约,为老年人建立并不断完善健康档案,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2017年实现家庭医生与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服务比例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实现家庭医生与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服务比例达到70%以上,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2.提供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各地在为居家老年人建立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在内的基础性签约服务包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老年人健康管理技术规范》(WS/T 484-2015)和民政部《老年人能力评估》(MZ/T 039-2013),针对老年人健康状况和需求,设计出针对健康老人、失能老人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包,包括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家庭护理、中医民族医药“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监测等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规范个性化签约服务包中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3.做好家庭病床服务。根据原卫生部《家庭病床暂行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试点地(州、市)要制定具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病床实施办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行动不便且有特殊需求的老年人建立家庭病床,提供上门服务,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二)着力促进社区层面医养结合
1.强化基层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社区服务功能。依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配置》,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融为一体,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功能,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就近、快捷的生活照料、文体娱乐、预防保健、康复医疗服务,并将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标准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2.医疗卫生服务延伸到社区。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在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农村养老院、社区养老机构设置服务站点或签约服务,由签约的家庭医生团队为机构内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和基本医疗服务。根据《关于自治区分级诊疗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6〕7号),形成初诊在社区、急重病人转诊到协议医院、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患者通过“绿色转诊通道”转入三级医疗机构,康复期再转入基层医养结合机构或医疗机构康复治疗的分级诊疗健康养老模式。
(三)全面提升机构层面医养结合
1.推进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功能。100张及以上床位的失能老人护理型养老机构,具备开办医疗机构条件的,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依规审批,可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发〔2017〕7号)要求,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民族医院、安宁疗护中心等。100张床位以下的失能老人护理型养老机构要单独设置医务室或护理站,不具备设置医务室或护理站条件的要与就近的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及时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优先按规定纳入城乡医疗保险协议管理范围。
2.开展养医联合体建设。养老机构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签订医疗服务合作协议,成立养医联合体,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建立完善可持续性的医疗服务运行机制。
3.加强医疗机构老年护理康复服务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举办老年护理院、康复医院和安宁疗护中心,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及一定数量的老年护理床位,当地民政部门给予护理床位补助,在财政补贴等政策上要予以倾斜,以满足老年人的医疗和康复需求。到2020年,试点地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民族医院)均设立老年病科并开设老年病区,为慢性病老年人、疾病治疗期和病后恢复期老年患者提供专业化医疗护理康复服务,非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开设老年病科及老年护理床位。
(四)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
1.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以长期照料、专业护理和安宁疗护为核心的护理型养老机构。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国办发〔2017〕44号)有关要求,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诊疗、护理、康复、安宁疗护等连续整合的服务,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家庭提供签约医疗服务,满足失能老人需求。
2.增加健康养老服务供给。落实《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民发〔2015〕33号)和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加快发展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新民发〔2017〕61号)有关工作要求,盘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将城镇中废弃的厂房、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改制后腾出的办公用房,乡镇区划调整后的办公楼,村(居)民委员会闲置用房以及转型中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培训中心、疗养院及其他有教育培训或疗养休养功能的各类机构等,经过一定程序,整合改造成医养结合机构、社区居家养老设施用房等养老服务设施,提高老年人就近就便获得养老就医服务的便捷性、可及性。
3.发展中医民族医药特色养老机构,促进中医民族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民族医诊室。推动中医民族医医院与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开展合作。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以中医民族医药健康养老为特色的护理院、疗养院等医养结合机构。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合中医民族医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有条件的中医民族医医院在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下,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民族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创新老年人中医民族医药特色管理,研究开发多元化、多层次的中医民族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包,开展中医民族医“治未病”工程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为居民提供中医民族医康复护理服务。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医疗保健服务。
4.发展健康养老示范基地。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国办发〔2017〕21号)有关工作要求,鼓励社会资本发展集居住、疗养、康复、保健、托幼、文化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养老综合服务社区(养老社区),为老年人提供集候鸟休闲、中医民族医养生、医疗护理、康体保健、老年教育、生活照料为一体的高质量的健康养老综合体。
(五)开展智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
充分利用现有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实现签约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检验报告等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家庭医生与上级医院的支持互动平台,通过远程会诊、在线咨询、预约转诊等,实现家庭医生及时获得上级专家的技术支持。依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鼓励推广使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网络平台,签约居民通过手机下载安装智能家庭医生服务平台(APP)与家庭医生管理端(APP)进行实时对接服务,居民可通过定位找到离自己最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以及家庭医生团队,在线享受签约家庭医生团队服务,为居家和社区的老年人提供健康养老保障。
(六)安排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到医养结合机构多点执业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卫医发〔2015〕79号)规定,符合多点执业条件的执业医师到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多点执业不设任何条件限制,引导、鼓励和支持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每月至少在医养结合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一天服务,累计服务时间可折合为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时间,并纳入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竞进职称考核之一。医疗机构在分配绩效工资时,对到医养结合机构轮岗服务的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给予倾斜。
(七)加强适应健康服务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建设 按照《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规划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7〕8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新民发〔2017〕68号)要求,整合人才资源,优化人才结构,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统筹医疗护理员和养老护理员职业培训,依托职业技术院校、专业培训机构、医疗机构(含中医民族医医疗机构),建立健康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加强医养结合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力争在2020年前建立3-5所自治区养老医疗护理员培训基地。
(八)建立医疗健康发展基金,加大金融对医养结合领域的支持力度
在推进国家和自治区医养结合试点项目时,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重点投入医养结合试点项目。建立自治区医疗健康发展基金,各级政府可通过预算安排,与金融、保险等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医疗健康发展基金,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健康养老产业, 加大金融、保险和福彩公益金投入医养老结合领域的力度。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应当积极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
(九)加强数据监测
各地区医养结合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民政厅《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医养结合监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新卫办家庭发〔2017〕1号)要求,使用全国医养结合监测数据信息平台(http://222.135.143.148:8080)做好数据监测工作,数据监测工作以县级为单位开展,每年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和次年1月10日报送医养结合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五、组织领导及政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将其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加强领导,按照任务分工,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并根据实际制定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具体工作措施。
(二)简化审批程序
按照“放管服”的原则,养老机构申请开办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申请开办养老机构,民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按照首接责任制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根据各自职责优先办理审核审批,不得将彼此审批事项互为审批前置条件,不得互相推诿,按照民政部、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民发〔2016〕52号)进行受理和审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医养结合机构申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准入时,在符合医疗管理、服务等条件的基础上,要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限。
(三)落实优惠政策
试点地人民政府要为医养结合机构提供各项政策保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11号)相关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医养结合机构发展需要,积极做好用地服务工作。发改、财政和税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落实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支持政策;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投融资模式,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金融对医养结合领域的支持力度;试点地人民政府要不断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基本健康养老服务,逐步扩大购买服务范围。
(四)探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国办发〔2017〕5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80号)要求,到2020年,国家级、自治区级医养结合试点地(州、市)全部探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五)强化考核督导
6.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篇六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办好人民满意的养老服务事业为宗旨,以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为要求,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养老服务业为导向,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设置,将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有机结合,实现医养无缝对接,为全市老年人搭建方便快捷、品质优良、普惠实用的新型养老服务平台,提高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质量。
二、工作目标
到年底,根据全市各级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需求,优化养老机构与各级医疗机构的资源配置,通过各级医疗机构为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开通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养老机构为入住医疗机构的康复期老年病人提供疗养床位,打造城市15分钟,农村30分钟医养结合服务圈,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
三、工作步骤
(一)20xx年x月前,开展一次对全市入住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老年人健康状况调查统计,摸清入住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老年人健康状况,建立健康档案。
(二)20xx年x月前,完成全市养老与医疗机构运作情况调查,理清各医疗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模式。启动2个社区养老机构与卫生机构医养结合的试点工作,为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医养结合工作总结经验。
(三)20xx年x月前,完成50张床位以下规模较小的养老机构实行医养结合联系制度。
(四)2016年x月前,养老服务床位在50张以上规模的社会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养护楼等大、中型养老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医疗机构,并做好医保和新农合报销挂牌准入工作;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医疗机构富余的医疗床位纳入养老服务床位范畴,并开展相应的服务工作。
(五)2017年x月前,充实养老机构的专业护理人员,保证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通过对养老机构老年人的信息化管理,初步建立起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服务信息对接平台,使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0%以上,实现老年人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健康服务机制,使老年人能及时就医和方便医疗报销。
四、工作措施
(一)切实抓好摸底基础工作和试点工作。
1.开展全市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的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状况摸排工作,对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老年人身体状况和服务需求进行统计,建立健康档案,为开展医养结合工作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协助单位: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各区县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x月前)
2.开展全市养老与医疗机构运作情况调查,完成市、区(县)、乡(镇、街道)各级医院,以及社区(村)医疗站点与其所在地的养老机构配置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理清各医疗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模式,为开展医养结合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协助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老龄办、各区县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x月前)
3.启动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在碧江区启动2个社区养老机构与卫生机构医养结合的试点工作,完善电话约诊、家庭保健等上门服务制度。(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协助单位:市老龄办、碧江区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x月前)
(二)健全医养结合联系制度。
1.对规模较小的养老机构实行医养结合联系制度。养老床位数在50张以下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托老所、敬老院、农村互助幸福院等养老机构及社区居家养老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当地医疗管理机构要与其建立就近管理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联系服务制度,填写《铜仁市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服务联系表》(附件一),医疗机构要落实责任医生和护士各1名,公布联系方式及服务时间,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相关标准,提供健康服务。按照政府补贴养老服务额度和个人投入养老服务限额,与被服务的老年人签订《健康管理服务协议书》,按照无偿、低偿和有偿的不同方式,明确相应医疗机构的服务职责,细化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具体内容,规范定期检查和重点监督机制,方便罹患重症疾病老年人得到及时服务和救治。在规划新建、搬迁医疗卫生机构时应优先考虑与养老机构的就近设置。(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协助单位: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各区县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x月前)
2.完善“医养联合体”运作机制,实现急救与休养的无缝对接。在养老服务床位50张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逐步完善养老基本信息和医疗健康信息收集,健全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档案,实现养老、医疗与服务的“一体化”信息管理。初步建立起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服务信息对接平台,使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0%以上。通过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对接联系制度,医院与养老机构分别建立《铜仁市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对接服务联系台账》(附件二),让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在疾病加重期或治疗期进入“住院状态”,为老年病人在挂号、就诊、检查及办理住院手续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方便老年人快速救治,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专业、便捷的医疗服务。在医院处于康复期的老年病人可进入“休养状态”,养老机构的床位可充任医院康复病房,接收医疗机构的康复期老年病人,作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老年人急性期诊疗的后疗通道,解决出院老年人在回归家庭、社区过渡期的临床护理康复需求。使老年人在疾病加重期或治疗期的“住院状态”与病情稳定期的“休养状态”之间,实现医院与养老机构的无缝转接,解决重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继续养老服务问题。(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协助单位: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各区县政府。完成时限:2016年x月前)
(三)加强养老机构医疗资源配置。
对养老服务床位在50张以上的社会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养护楼等大、中型养老机构,要根据入住老年人数量和老年人服务需求,引入民间资本,配置符合需要的医务室或附属医院,幅射周边村(社区),开展医疗保健和巡诊等健康服务。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设置条件的单位要给予全力支持,协调落实好养老机构附属医院的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相关报销的准入挂牌工作,方便老年人的日常就医报销。暂无条件设置医务室或附属医院的养老服务机构,可参照50张床位以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对接联系制度的做法,实行定期服务。养老机构也可自主选择有资质的其他医疗机构管理医务室、附属医院或提供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协助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完成时限:2016年x月前)
(四)加强老年人专业护理队伍建设。
充分利用铜仁学院、铜仁职院师资优势,加快培养老年人护理方面的专业护理队伍,培训专业养老服务人员,按照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逐步对管理和服务人员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利用医疗机构现有资源优势,倡导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在每个县级以上医院组建一支规模适度的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并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为老服务活动。通过健全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机制,动员和吸引更多的民间为老服务志愿者参与到为老志愿者服务工作中,实现老龄工作“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目标。(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协助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老龄办、团市委、铜仁学院、铜仁职院、各区县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x月前)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医养结合工作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我市幸福养老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也是全市老年人提升养老幸福指数的迫切愿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此项工作上来,按照相关部署,把握时间节点,稳步推进。为加强对养老与医疗服务结合工作的领导,由铜仁市新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和领导全市医养结合工作。各区(县)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推进医养结合,把解决好老年人的疾病预防、治疗和疗养问题作为一项为老服务的民生工程抓实抓好,到2017年底前完成对全市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在健康养老服务各方面的无缝衔接,并逐步健全医疗机构对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服务延伸机制。
(二)加强人员配备,保障经费投入。各区(县)要结合各自实际,解决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并优化乡(镇、街道)、村(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及医疗机构的人员配备及设施配置,为村(社区)居家养老健康服务工作创造条件,加快推进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医养结合工作。
7.医养结合项目合作协议书 篇七
关键词:社区养老 医养结合 老年服务
2015年11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点任务是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推动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笔者认为,将医养结合融入社区养老,构建“医养结合”的社区养老模式是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有效举措。在社区养老中将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在政府主导下,以社区为依托,集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以及社区自身优势,以老年人的意愿和身体健康状况为依据,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社区作为整合各项服务资源最有效率的综合性平台,在社区推行医养结合模式能削减成本、提升效率、增强效果。医养结合的社区养老模式的构建,应发挥包括政府、社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机构、社会组织、企业等各福利主体的作用,调动人、财、物等资源,建立协调统一的服务体系。
一、政府是社区医养结合模式的主导
1.政府是政策及法规的制定者。政府应完善相关的社会政策及法规,从政策上支持医养结合的社区养老模式。国家应该根据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的目标定位,出台促进社区医养结合发展的意见规划。各级政府在进行市政建设规划时,应把发展社区医养结合模式作为社区养老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社区医养结合的构建。比如,对积极进行医养结合的社区给予并落实优惠政策;出台奖励政策,鼓励高校兴办与养老服务相关的专业,培养从事养老服务的专业人才;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社区服务与养老服务等。
2.政府是资金的供给者。国家应在法规上保证每年有预算用于社区医养结合模式的构建,确保各级政府对社区医养结合的资金投入,提高推行医养结合模式的社区拨款额度,用于改善养老硬件设施、完备医疗设备及引进专业人才等。此外,政府可以自己牵头,打造“医养结合”社区的示范点,供其他社区参考的同时能够提升社会对该模式的信任。
3.政府是模式构建的统筹者。社区医养结合归根结底是提供养老服务的过程,服务提供过程中需要各环节不出差错,政府在这一过程中应承担统筹及监督的责任,不仅应推动政策及资金的落实,还应协调各方之间的关系,引导“医养结合”社区养老模式推进。
二、社区是社区医养结合模式的支撑
1.社区是最优效率的资源整合平台。社区作为整合各项服务资源最有效率的综合性平台,是提供持续性、普惠性服务的重要场所,是实现社区医养结合所依托的基础。社区应发挥自身的支撑作用,在政府引导下构建以社区为支撑的服务平台,以吸纳各种社会资源、社会力量,利用政府、社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的小型养老机构等实现社区养老与医疗的融合。
2.社区是直接的服务供给方。社区可利用自身优势,直接提供服务。除了家庭以外,社区是老年人活动的主要场所,可以为老年人提供就地的、有针对性的、多元化的服务。比如,社区可邀请老年健康专家开设讲座,给老人们讲授疾病预防及管理的知识;开展需求调研,开设社区老人兴趣小组,以丰富社区老人的晚年生活。
3.社区是志愿者队伍建设的组织者。社区吸纳志愿者改善人力资源不足的现状。志愿者队伍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大学生志愿者,一类是社区居民志愿者。一方面,社区可以提供实习岗位,吸引一部分社会工作、社会保障等专业的大学生进入社区实习,还与高校建立实习基地吸纳大学生志愿者。另一方面,发挥社区本身的人力资源,在社区居民中招募志愿者。相对于大学生志愿者,社区居民志愿者更了解本社区的情况,更能迎得老年人的信任。居民志愿者利用自己的空余时间去了解老人们的情况,了解老年人生活与身体状态的同时,也有利于老人感受到社区的温暖,加深对社区的认同。
三、社区医疗与养老机构是社区医养结合的直接供给者
1.提升硬件条件,切实改善养老及医疗环境。对于社区养老机构而言,要将政府给予的资金支持切实运用到机构环境改善中来,社区养老机构应用提升适老人设计水平,购买适老化的病床、扶手,另外配备必要的基础医疗与保健设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比较缺乏,许多医疗仪器、功能室不健全,因此要用来配备老人常用的医疗设备及检查仪器,补全缺失的功能室。
2.招聘专业人才,提升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医养结合的顺利发展关键在于提升机构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在政府的支持下,吸纳高水平的专业人才进入机构。对于机构内现有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培训,对考核合格者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从而激励机构内全体工作人员不断提升个人专业素质。在引进专业人才上,对有意愿进入养老行业服务的大学生给予工资薪酬补贴以及深造的机会以吸引更多专业人才的加入。
3.规范机构管理,保障服务质量。对于机构而言,专业化不仅指设施的专业化、服务人员的专业化,还包括了管理的专业化。首先,无论是社区养老机构还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应制定明确的收费标准,公开透明。其次,应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可以聘请社区工作、机构管理、心理咨询等领域的专家进行授课,传授工作的知识、方法和技巧,使管理人员的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最后,机构内应该制定各类规范,例如服务人员规范条例,用以约束服务人员的行为,确保服务质量,保障老年人的利益。
4.理顺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间的关系。社区养老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应形成合作关系,通过签订协议,实现转诊,明文规定双方的责任及义务,比如当养老机构的入住老人需要医疗服务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当及时响应,确保能够实现养老与医疗资源的无缝对接。虽然在社区养老机构中设置门诊部和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开辟养老病床都具有可行性,但在过渡阶段,这种资源的无缝对接是非常必要的,能够提高老人们的看病效率,从而提高服务质量。
四、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是社区医养结合模式的重要辅助
1.引入社会组织,实现社区医养服务的专业化。政府应当加大对于社会组织的资助与扶持,采取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进入社区开展老年服务,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来调动社会组织在社区养老的“医养结合”模式构建中发挥作用。社会组织能够提供高质量、专业性、灵活性、有针对性的服务,能够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方面的需求,为社区医养结合注入活力。
2.引入市场机制,实现社区医养服务的产业化。在社区推行医养结合,应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引入市场化力量,鼓励企业参与社区“医养”项目。比如可以将一些社区服务项目的运营下放给企业,促进专业化社会服务公司的产生和发展。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实现老年人养老服务的专业化和规范化。但市场化可能会带来风险,因此在鼓励企业进入医养结合的社区养老服务之前,需要设立行业标准、完善招标制度、建立合理的行业准入与退出机制等以规范企业行为。
参考文献
[1]李钕玲,叶先宝.构建社区“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j].行政与法,2016(4):45
[2]严妮.城镇化进程中空巢老人养老模式的选择:城市社区医养结合[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4):23
8.医养结合项目合作协议书 篇八
式的内涵进行解释与分类。分析探讨了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发展中存在的三大问题。以广州国际健康产业城核心区为例,提出从设施配套、市场运营、活动体系三方面进行的创新实践。总结得出养老产业城模式在满足老年人多样需求及产业发展方面都较为理想,应是未来健康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
关键词:医养结合养老产业
广州国际健康产业城
1.医养结合成我国健康养老发展新趋势
1.1高龄化、空巢化的老年人口发展趋势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5岁的及以上人口人总数为1.18亿,占人口总量的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其中85岁及以上的高龄人口总数约为2000万,占总口总量的1.57%,比2000年的人口普查上升0.62%。全国老龄办副主任阎青春(2014)表示,“2000-2010年城镇空巢老人比例由42%上升到54%,农村由37.9%升到45.6%;65岁以上独居、空巢老人数量,将由目前5000万增到2050年的近2亿。”从发展趋势来看,我国人口发展高龄化、空巢化现象正逐渐加剧,而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失能的风险逐渐上升,对护理型养老机构的需求也更加迫切。
1.2医养结合成解决养老难题新思路
自《国务院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等政策文件发布以来,“推动医养融合发展,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的医养结合养老新模式备受关注。传统养老模式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互相独立、自成系统,养老院不方便就医,医院里又不能养老。老人一旦患病,不得不经常往返于医院和养老机构之间,既耽误治疗,也增加了负担。发展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有助于解决养老机构缺乏医疗支持的“硬伤”。
2.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内涵
2.1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特征
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是以基本养老服务为基础,强调老年照顾中的医疗和照护两个方面,并将医疗放在更重要的位臵上。区别于传统的生活照料养老服务,不仅包括日常起居、文化娱乐、精神心理等服务,更重要的是包括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疾病诊治、临终关怀等专业医疗保健服务。需注意的是,“医养结合”中的医疗必须具有相当的专业水平,不是简单地打针吃药的医疗服务,而是应当达到一级医院及以上的医疗水平,要具备健全的科室和诊疗项目,硬件上有足够的空间、房屋设施和相当水平的医疗器械,软件上有足够具备资格的、受过专业训练的医师、护士。
2.2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分类
2.2.1“医养融合”模式
一般由具备医疗功能的养老机构和具备养老功能的医疗机构演变而来,是最常见、最基本的模式,分为医疗区和养护区两大功能。老年患者在疾病的加重期或治疗期进入医疗区接受治疗,在康复期和病情稳定期进入养护区休养,享受专业化的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料服务。
该模式能够有效依托现有医疗设施和养老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对场地的用地条件和环境条件要求不高,适合城市中心等基础设施相对完善、用地紧张的地区。缺点在于其对老年人的心理感受、精神慰藉等方面考虑不足,难以满足老年人休闲娱乐、运动学习等需求。
2.2.2“中心辐射”模式
医疗机构与与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合作,为居家社区老年人提供健康服务。在功能结构上,以综合医院为中心,环绕形成若干养老型社区,每个社区设养护站,专业医护人员定期上门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检查,视老年人健康状况为老年人确定居家养老、社区中心养老或医院养老类型。
该模式充分照顾了老年人希望居家养老的心理需求,根据老年人健康情况确定医养级别,利于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适合老城区等老年人分布较为密集的地区,但该模式加重了医疗机构的负担,分散的布局不利于统一管理,虽照顾了老人居家养老的精神需求,但无法提供系统的养老服务体系,高品质的养老生活空间。
2.2.3“养老产业城”模式
选取大城市郊区,交通环境便捷、生态环境良好的地区规划建设健康产业城。健康产业城是一个复合式的概念,除具备养老功能外,还可加载医药生产研发、医药金融保险、养老地产、运动休闲、医疗特色旅游等多种功能,是对医养融合模式和中心辐射模式的整合提升。
该模式的优势在于对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进行统筹安排,形成多层级、多模式的医养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多样的活动选择,使老年人形成自己的社会群体,实现自身价值。在服务老人的同时,还可构建以医疗服务和老年服务的健康产业,成为带动区域发展的增长极。
3.医养结合型养老模式发展困境
3.1认识不足,定位模糊
受传统“养儿防老”思想的影响,中国老年人更倾向于选择居家养老,对机构养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营建养老机构的目的也主要为解决“三无对象”、“五保户”等特殊人群的养老问题。致使我国的养老机构在建设数量和规模上都远远无法满足实际需求,特别是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本应成为重点发展的方向,但是由于受到用地规模、医疗资源等诸多因素制约而难以普及。
3.2政策壁垒突出,市场化运营滞后
民办医疗服务机构很难获得医疗机构的身份,进入医疗服务市场的热情度不高,运营过程中在税收、人才、运营费用等多个方面都无法与国有医疗服务机构竞争,降低了民营医疗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与发展规模。养老服务尚不属于诊疗项目,在医保报销金额和住院时间方面有较多限制,造成康复期较长的老年患者不得不连续出院转院,既造成过度医疗,也可能对老年人健康造成不利影响,甚至延误治疗。过多的政策壁垒导致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整体市场化运营不高,缺乏市场意识与服务意识。
3.3结构失调,市场供应总量不足
截至2012年底,我国现有养老床位数为390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21张,从国际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养老服务机构每千人拥有的床位数在50-70张,难以满足养老需求。但在实际运营中,又存在着空床率高、盈利难度大的双重困境。根本原因便在于养老机构结构不合理,真正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严重短缺。在现有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中,大多数是由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低层次医疗机构内设养老机构而成,医疗水平相对偏低,诊疗水平髙、信誉好的医疗机构,特别是三甲医院等高端医疗资源十分稀缺。据预测到2015年,我国约有4000万的老人需要护理,按1:4的护理人员进行配臵,需要1000万护理人员,但持证者现在仅有2万左右,缺口极大。
4.广州国际健康产业城核心区规划探索
4.1项目概况
2013年3月,广州市政府明确提出根据市新型城市化发展推进“三个重大突破”和实施“123”城市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发展平台建设的主攻方向,集中资源,全力推进“2+3+11”战略性发展平台建设。“广州国际健康产业城”属于“11”大功能平台之一,位于广州市北部,规划范围约为148.29平方公里,北临流溪河,南接帽峰山,西临京珠高速,与广州中心区的距离为25公里,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相距17公里,区域交通环境极好。范围内丘陵水系交错,植被覆盖率高,生态环境优美。核心区位于健康城中部,规划范围10.59平方公里,以医养结合方式为主导,提供医疗、养老、健康管理等服务。
4.2对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创新
4.2.1多层级的医养设施配套
规划按照“核心—衍生—外延”的三圈层结构设臵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私人医疗机构等服务机构。以综合医院为核心,第一圈层距离综合医院300米,为心血管病医学中心和肿瘤专科医院;第二圈层距离综合医院800米,布局生殖医学中心以及临床辅助诊断中心、脑和神经医学中心;第三圈层距离综合医院1000米,布局临床辅助诊断中心及医学模拟中心、癌症预防中心、疗养运动康复中心、健康管理中心及体检预防中心等医疗机构。其他社区级医疗服务设施则按照60岁以上养老人口的活动特点,在养老社区每个街区中设臵养老康复中心,包括急救中心、社区诊所、NPO志愿者之家等设施,实现450米服务半径全覆盖。
根据老年人健康状况及养***惯,在医疗圈层外围规划老年公寓、介助社区、介护社区、康复社区四大养老组团。老年公寓承担年龄65岁以下,身体基本健康能完全自理的养老服务,老年人可享受社会医疗福利的居家养老型社区;介助养老是以提供器械及专项介助为主,适合具有部分功能性障碍、日常生活需要外部介助的半自理老年人居住;介护养老是从介护护理到临终关怀的养老社区,为有功能性障碍或身心衰弱、需要高度依赖医疗护理的老年人提供介护设施的社区;康复养老是配套型养老社区类型,包括提供特护、一级、二级和三级四种等级康复服务。
4.2.2面向市场的运营模式
在运营模式方面,健康城采取“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运营模式,政府通过用地划拨、税收优惠等方式引入优秀三甲综合医院,以综合医院为核心面向社会资本引入专科医院、养老公寓、商业娱乐等营利性设施,对接市场。在养老领域,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为民间资本提供绿色通道及优惠措施,进行高标准建设。
在开发时序上,采用滚动开发模式,首期尽量避免村民住宅搬迁,以养老公寓、福利型养老院等资金要求少、资金回笼能力强的项目为启动项目;二期利用回笼资金进行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资金要求高、拉动效应大的项目,三期全面启动村庄改造计划,陆续完成安臵搬迁及返还物业留用地建设,并完善相关服务设施和配套设施。
4.2.3人性化的规划设计
全区采用人车分流的设计手法,步行道与主要车行道交叉口处设臵无障碍连廊、步行桥,保障老年人及病人的通行。人行系统串联多个社区单元,减少穿越车行道,创造安全舒适步行环境。规划50米宽的绿带串联各生活区与医疗区,使老人及病人下楼即可进入绿带,绿带中设臵医疗急救流动站、小型运动场所、休憩节点、日常生活配套站等设施,还设有全天候连廊系统,为老年人提供遮风挡雨的行走空间。
5.结语
空巢老人、失能老人数量的增多对传统居家养老模式造成了巨大的挑战,受传统养老思想的影响,我国在机构养老方面的准备并不充分。从养老市场的实际运营情况来看,具备医护功能的养老机构供不应求,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将成为未来养老发展的主流。然而,现有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在满足老人精神需求,带动地区产业发展方面存在诸多不足。广州国际健康产业城核心区针对这一问题,对医养结合养老模式进行了探索,创新性提出多层级的养老体系、市场化的运营模式、人性化的规划设计等规划理念,未来将成为广州乃至华南地区的健康养老中心,成为构建幸福广州、健康广州的重要平台。
参考文献
9.医养结合项目合作协议书 篇九
最新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明委发〔2015〕3号)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做好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的通知》(明医改组〔2015〕12号)精神,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做好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努力建设健康三元,最新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现结合三元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做好医养结合及分级诊疗工作的部署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群众自愿的原则,整合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养老等各项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用,促进社区居民的医疗和养老方式转变,全面提升群众健康水平。
二、目标要求
通过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合理配置并整合各类医疗和养老等服务资源,推动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的有序开展,使社区居民能够在居住地就近享受医疗、康复、健康体检、养老等各项医养服务,促进社区居家养老、分级诊疗等制度的落实,降低群众医疗费用,提升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水平,实现以医带养、以养促医、医养结合的工作目标。
三、方法步骤
由区医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实施,采取统一部署、试点先行、全面推进的方法,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推进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有序开展。
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15年5月底前),在充分调研论证并学习借鉴其他地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三元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做好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的实施方案》;第二阶段(2015年7月底前),在城关街道建新社区、富兴堡街道富兴社区进行试点,总结经验,完善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第三阶段(2015年9月底前),完成城关、白沙、富兴堡三个街道的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机构建设。
四、实施办法
(一)设置统一服务平台。
1.设置及要求。由区政府统一设置医养结合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医养服务网络平台。城关、白沙、富兴堡街道原则上每个社区居委会设置1个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的社区,由该中心加挂牌子并履行医养结合的工作任务,不再单独设置服务站。非新建的服务站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新规划建设的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挂“三元区卫计局XX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牌子。
2.举办方式。采取“公办托管、购买服务”的方式举办,由区政府提供服务站业务用房,市财政补助设施设备购置费用,区卫计局公开招聘具备条件的个体医疗诊所转型为服务站,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延伸托管。具体实施过程中,坚持做到五个结合: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结合,与民政、残联等部门的老年人日间照料和残疾人康乐等服务项目相结合、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结合、与社区医生签约服务项目相结合、与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相结合。
3.加强服务站规划建设。区规划、住建部门要按照《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标准》和每个社区设置一个服务站的要求,在规划新区、住宅小区、商品房开发等项目时,做好服务站点设置规划,规划建设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并处在该社区相对中心位置、交通便利(以临街为主),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无偿使用。具体布点安排:
(1)城关街道(共9个社区):红印山、崇宁、芙蓉、建新、新亭、凤岗、复康、新龙社区各新建1个服务站;下洋社区由城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服务站牌子或延伸服务,不再另行设置。
(2)白沙街道(共7个社区):台江、长安、桃源、桥西、群
一、群二社区各新建1个服务站;白沙社区由白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服务站牌子或延伸服务,不再另行设置。
(3)富兴堡街道(共5个社区):东霞、永兴、富文社区各新建1个服务站;富兴社区由富兴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服务站牌子或延伸服务,不再另行设置;由于新南社区毗邻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且人口偏少(约2500多人),日常诊疗业务量不足,因此采取由永兴社区服务站统一提供服务的方式解决,不再另行设置服务站。
4.加强养老机构的医疗机构设置。由区民政部门牵头组织集中养老机构创造条件,依法按有关标准设置卫生所、医务室、门诊部、护理站等。
5.推进老年康复医院、临终关怀医院等老龄型医疗机构建设。鼓励辖区内市级医疗机构设立老年人服务窗口或老年病专区,鼓励部分医院转型为养老护理院。对社会资本举办的康复养老医疗机构,并经民政部门审查符合养老机构设立条件的新增养老床位,可享受社会资本办医的优惠扶持政策;对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在职称评聘、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享有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同等待遇。
(二)建立多方投入机制。
1.明确服务站投入责任。
(1)市级。市财政对服务站的设施设备购置给予适当补助。
(2)区级。区财政负责统筹安排服务站业务用房所需资金的筹集;区民政、人社、残联、卫计等部门对养老服务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扶持医养结合项目做大做强;区国资委统筹全区国有房产资源,提供部分位置合适的房产作为服务站业务用房,缓解区政府租赁或新建服务站的资金压力。
(3)街道。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统筹各自街道及所辖社区的房产资源,提供部分位置合适的房产作为服务站业务用房,缓解区政府租赁或新建服务站的资金压力。
(4)服务站承办人。区政府提供服务站业务用房后,由服务站承办人负责内部整修、科室设置以及开办服务站所需的其他经费开支,保证服务站正常运营。
(5)社会各界。鼓励社会各界为实施老年人日间照料、残疾人康乐服务的机构进行捐助,鼓励志愿者提供护理、卫生清扫、帮厨等志愿服务。
2.明确服务站收入来源。(1)政府购买服务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依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办法,经区卫计、财政部门考核后拨付。
(2)服务站的诊疗服务收入和签约服务收入。
(3)区民政、人社、残联、卫计等部门的有关康复养老等服务项目经费和政府的适当补助,在相关部门考核后拨付。
3.支持享受相关医保政策。由区卫计局协调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对服务站和养老机构卫生所、医务室、门诊部、护理站等符合医疗定点条件的,依申请并经验收纳入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定点服务协议。参保人员在服务站就诊的,按照规定享受优惠的医保待遇。
(三)探索建立多种服务模式。
1.普通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平台,为本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双向转诊、预约诊疗、社区医生签约等服务,并为本社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上门诊疗、体检、康复等服务,推动基本医疗与养老健康服务有机结合。
2.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在有条件的社区,将服务站与社区居委会业务用房统筹,把医养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及日间照料服务相结合,在普通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的基础上,为在社区居委会进行日间照料的老年人以及社区居家养老的对象实施上门诊疗、体检、康复等服务。3.与部门养老服务项目相结合的服务模式。积极与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对接,将服务站与民政部门的老年人日间照料、残联部门的残疾人康复等服务项目相结合,在普通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的基础上,对部门养老项目服务点的对象实施定向诊疗、体检、康复等服务。
4.与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在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建设的同时,鼓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台江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一医院分院以及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站与市、区两级民政部门直属养老机构建立医疗服务协作关系,建立急救、转诊等合作机制,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定期主动上门为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医疗健康服务。
(四)规范服务行为。
1.建立档案和台帐。区卫计局与各服务站签订托管协议,并委托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各服务站要建立每天业务开展和财务收支情况账册,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社区医生签约服务档案、需提供养老医疗服务的人员资料档案和上门诊疗服务台帐,以便区卫计部门业务考核和经费拨付。
2.明确药品进口渠道。服务站临床用药可自行采购,也可采购三明市药品限价采购目录内药品,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一律按三明市药品限价采购药品价格结算。
3.细化医养服务内容。组建全科医生团队,公布联系方式及服务流程,制订完善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制度,严格规范静脉输液和抗菌药物使用,为老年人和残疾人等提供及时、有效的健康服务。
4.健全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推进基层一体化卫生信息管理,充实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立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健康管理等互联互通、有效协同、共享应用的健康信息服务体系。5.规范医养服务范畴。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对象主要是病情轻的常见病、慢性病和经医疗机构住院后的康复老年人患者,残疾人家庭、计生家庭行动不便的人员。处于急性或重大疾病的老年人,应采取医疗机构住院的方式解决,不适合医养结合范畴。
6.实施慢病统筹管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开具高血压和糖尿病的确认证明。对明确诊断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服务站就诊的,给予免费提供限定的基本药物,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的按医保规定比例报销。
五、有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宣传栏等媒介,以及社区居委会入户走访等时机,大力宣传医改工作成效,宣传医养结合服务的内容,让群众及时了解和掌握医养结合的内容、实施方式,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以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的“三好一满意”和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年活动为载体,推动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服务能力,逐步实现“看病就医方便经济、医疗服务安全可靠、公共卫生服务可及、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城乡居民满意信任”的目标。
(二)加强队伍建设。
1.鼓励医学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和具有资质的个体开业医护人员到服务站或养老机构卫生所、医务室、门诊部、护理站等工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获取待遇报酬。
2.鼓励各专业的医师到服务站开展多点执业。
3.在服务站具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其它医疗机构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职称评聘、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的同等待遇。4.集中养老机构要组建专业的养老护理员队伍,承担老年人的生活照护。重点培养和引进医生、护士、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具有执业或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三)提升服务水平。
1.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并结合工作实际,选派服务站、养老机构的医务工作者到市级医疗机构进行老年医学和康复护理知识培训,提高基层老年医疗康复水平。
2.服务站要针对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人员,给予免费上门诊疗、康复、送药等服务,以及体格检查、测血压、快速血糖测定,有条件的可以上门开展生化血采样、便携式心电图检查等服务。
3.区卫计局负责定期组织医师和护士到服务站、养老机构开展巡回医疗和护理保健服务。
4.养老机构、服务站要与就近的市级医院建立急救、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转诊等合作机制,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负责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和接收上级医疗机构下转的病人,同时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
5.积极探索建立护理转移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服务站承接医疗机构内需长期照护的半失能和失能老年人,解决医疗机构中老年人的“压床”问题。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
1.由区医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开展,及时研究解决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中的问题;区卫计、财政、民政、人社、残联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合作,严格履职,加强组织协调及督导考核,落实相应政策措施。2.将开展医养结合卫生服务情况纳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年薪考评体系,督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能。
3.由区卫计、民政等部门负责将服务人群的满意度作为考核机构和从业人员业绩的重要标准,建立健全服务站和养老机构卫生所、医务室、门诊部、护理站等的准入、考核评估、退出和监管机制,加强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建立健全服务信息公示和服务满意度评价制度,定期收集社区居民、养老机构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把考核评价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机构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管理混乱、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存在重大隐患、不能很好履行职责的机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或取消托管资格。
最新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市中药材资源丰富,是安徽省中药材主产区之一,素有“西山药库”之称,具有丰富的中医药历史、文化、生态和自然资源,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基础坚实。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皖政办〔2015〕46号)要求,为加快推动我市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绿色发展为总取向,突出特色优势,加强政策引导,创新体制机制,挖掘市场潜力,鼓励多元投资,加快构建全市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不断提升中医药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立涵盖中医药养生保健、健康养老、健康旅游、中药产业、基本医疗、慢性病管理、居家健康服务等为主要业态,内涵丰富、结构合理、分工明确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中医药健康服务成为我市健康服务业的优势领域、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中医药健康服务提供能力大幅提升,相关技术和产品研发、制造、流通与消费规模不断壮大,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中医药企业,资料共享平台
《最新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http://)。重点打造1个集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产业、文化“六位一体”共同发展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中心,使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中医养生保健。
积极支持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支持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聘请有资质的中医师提供咨询和调理服务,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为养生保健机构提供规范技术支持,推动我市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创品牌、上规模。大力开发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中医药健康养生服务产品。依托大别山丰富的道地中药资源和自然生态资源,建设一批集中药材加工、炮制、制剂、保健品开发和研究、旅游、养生和养老产业为一体的中药生态产业园区。拓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范围。发挥中医药行业学会作用,积极实施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技术规范和标准,督促各类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按照规范和标准提供服务。推广太极拳、五禽戏等中医传统运动,开展群众性中医养生保健活动,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培养健康生活习惯和精神追求。大力发展药膳产业,开发药食同用产品,倡导合理饮食调养。积极运用云计算、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推进智能化中医健康服务产品的使用,为居民提供融中医健康监测、咨询评估、养生调理、跟踪管理于一体,高水平、个性化、便捷化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打造中医药健康管理新模式。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以治未病为核心,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中医药养生保健、治未病保险以及各类医疗保险、疾病保险、护理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通过中医健康风险评估、风险干预等方式,提供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相结合的疾病预防、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等中医特色健康管理服务。
专栏1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建设项目
中医养生保健示范区建设项目
沿“茶谷”主要线路,发挥生态环境优势,突出医养结合,建设集中药材加工、炮制、制剂、保健品开发和研究、旅游、养老为一体的中医养生保健示范区。
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在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立治未病中心,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设立治未病科,将中医体质辨识纳入医院体检项目。指导专业体检机构开展中医健康体检,提供规范的中医健康干预服务。
(二)中医医疗服务。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并完善以基层中医药服务为重点、公立中医医院为主导、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中医医院。鼓励开办传统中医门诊部、诊所(含坐堂医诊所),放开规划限制。规范和推进中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具备资质的执业中医师到非公立中医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开展“三名(名院、名科、名医)”建设,把市中医院打造成“老百姓心目中的中医院”,创建优势突出、疗效显著、社会公认的中医专科(专病),着力培养国家级、省级、市级名中医。
创新中医医院模式。开展集团化和托管试点,加强医疗联合体和中医专科联盟建设,鼓励县级中医医院组建县域医共体,实施县乡村中医药服务一体化管理,提供中医药基本医疗和健康服务,拓宽公立中医医院服务领域。
实施中医馆(国医堂)进社区工程。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设集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中医馆,传授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传播中医药传统文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中医馆建设。
专栏2中医医疗服务建设项目
名院建设项目
市中医院在现有基础上,建设二期综合楼、三期医疗综合楼工程,力争把其打造成中医特色突出、专科优势明显、创建全国示范中医院。霍山县中医院创建省级示范中医院和“三乙”中医院,霍邱县中医院创建成“二甲”中医院,金安、裕安区新建二级中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中医科,8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具有中医药服务能力。大力支持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发展,积极引进中医医疗机构,支持举办医养结合的养老院、护理院,对民营中医医疗机构给予政策支持。
名科建设项目
在省级重点中医专科基础上创建3-5个全国重点中医专科(专病)、1-2个全国示范中医科、15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和25个市级重点中医专科(专病)。
名医培养项目
支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和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设立1-2个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5-10个省级名老中医工作室,广泛开展市级名中医带徒工作。培养10-15个省级名中医、15-20个市级名中医。
中医馆建设项目
依托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40-50个中医馆,提供规范化中医药服务。
(三)中医特色康复。
支持公立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拓展服务领域,开展慢性病管理、残疾人康复、工伤康复等服务。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中医医院合作开展中医康复技术服务,推动中医医院与境外机构开展中西医结合康复技术合作。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各类中医康复机构。
专栏3中医特色康复建设项目
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项目 三级中医医院建设康复中心,二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建设康复科。支持各级中医医院与省内外大型康复机构开展中西医结合康复技术合作。
社区、养老机构康复中心建设项目
支持各级中医医院与社区、养老机构合作开展康复中心建设,与残疾人康复中心、民政康复机构、特殊教育学校等机构合作开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
(四)中医药健康养老。
发展中医药特色养老机构。鼓励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推动中医医院与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开展合作。
促进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鼓励二级甲等以上中医医院在养老机构设立老年病区,为养老机构老年病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优惠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合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有条件中医医院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立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慢性病管理、保健咨询等服务。
促进中医药与养老产业相结合。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建设1-2家融中医药养生、中药材加工、保健品研发、健身休闲、文化旅游为一体的养老基地,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的健康需求。
专栏4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试点项目
中医医养结合试点项目 在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开展医养结合试点,给予政策、资金支持,探索中医药健康养老的模式和运行机制。支持霍山县中医院建设医疗康复中心,开展医养结合和康复保健服务项目。
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兴办中医养老院、护理院,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开展中医医养结合试点。
(五)中医药文化和健康旅游。
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将中医药知识纳入基础教育相关学科教学内容。中医药机构要定期开展社会开放日活动,让群众参与体质辨识、针灸推拿、中药识别等活动。
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充分利用我市生态旅游资源和中医药文化资源优势,推动中医药产业与旅游产业、农林产业融合发展,在“茶谷”沿线、重要景区景点,依托具有一定中医药产业发展基础的种植培育基地,开发中医药特色旅游线路,促进生态旅游向休闲疗养旅游转型。建设若干个中药种植园,形成一批集中药材种植、加工、制剂、保健品开发与研究、旅游、养生产业为一体的中药养生保健基地。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级及国家级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大力开发中医药特色旅游商品,打造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健康旅游服务品牌。
专栏5中医药文化和健康旅游建设项目
中医药养生旅游基地建设项目
在“茶谷”沿线、重要景区景点,开发中药材特色旅游线路,重点建设响洪甸、佛子岭、万佛湖等大别山湖群为核心的生态养生旅游休闲基地,着力打造黑石渡霍山石斛文化展示中心和太平畈霍山石斛“十里长廊”等大别山国家风景道旅游精品线路。
中医药文化宣传项目 通过中医药科普宣传、中医药文化宣讲等多种形式,提高公众中医养生保健素养。
(六)中药产业发展。
开发利用中药资源。整合国家级、省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林下经济扶持项目等专项资金,加大中药材基地建设投入,积极开发利用中药资源。抓住重点特色药材基地的生态化、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建设,以中药材主导品种、特色品种为依托,大力推行“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等模式,打造集约化、规范化的中药材种植基地和中药材产业园区,由分散种植向集中连片规模化种植转变。全力重视野生动植物中药种子资源库和人工种植(养殖)基地建设,重点建设多个中药材优良品种培育基地、种子种苗繁育基地。积极参与省级中药材专业村镇建设,协助做好中药材土地流转、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无公害产品及绿色和有机产品认证、质量安全追溯等工作。推动我市中药材产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力培育我市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加快发展现代中药产业。加大中药材产业的招商力度,促进资金、人才、技术等向中药材企业集聚。积极引导企业走“产学研”相结合的路子,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中药材产业化科技水平,提高产品质量。
专栏6中药产业发展项目
道地药材综合开发与利用项目
建设以六安为中心的大别山绿色有机中药材种植、种苗组培基地、栽培基地、研发基地和产品深加工基地,探索建设中药材交易市场。支持市中医院招商引资,建设中药饮片厂和配方颗粒厂建设。(七)国际交流和服务贸易。
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走出去。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药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建立境外营销网络。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成立国际医疗部或外宾服务部,在境内为境外消费者提供高端中医医疗保健服务。支持在我市大别山区建设以“康复理疗、养生保健、药膳食疗”为核心的国际养生保健旅游基地,推动涉外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发展。
开展涉外中医药信息服务。积极组织收集整理国外中医药服务和传统医疗需求、准入、政策法规、人员交流等方面信息,为企业提供相关中医药信息咨询服务。组织中医药机构参加境内外中医药服务贸易展会、项目推介会,帮助中医药机构融入国际市场。
发展中药国际贸易。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药物的中药企业在国外同步开展临床研究,扩大中医药老字号和知名品牌企业开展国际合作生产,逐步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市场开拓能力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骨干企业。
专栏7中医药国际交流和服务贸易项目
中药服务贸易示范区建设项目
选择九仙尊、回音必、乔康药业、康美来、德源堂等中药企业发展中药国际贸易,形成一定的规模和水平,打造中药服务贸易示范区。
涉外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项目
选择有条件的中医机构在我市国际旅游目的地开展涉外中医医疗保健服务。
(八)相关支撑产业发展。开发中医药健康服务产品。鼓励医疗机构、中药生产企业等相关单位研制便于操作使用、适于家庭或个人的健康检测、监测产品以及自我保健、功能康复等器械产品。
大力发展第三方服务。积极配合省中医药管理局开展第三方质量和安全检验、检测、认证、评估等服务,培育和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认证、医疗管理服务认证等服务评价模式。
开展传统医药知识调查和保护工作,建立传统医药知识评价认证工作机制。完善中药材质量认证体系,建立第三方中药材质量控制中心和流通溯源系统,实现中药种植养殖、流通、饮片生产、消费使用等环节全程贯通追溯,做到“来源可知、去向可追、质量可查、责任可究”。
专栏8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支撑产业项目
传统知识产权保护与成果转化推广项目
开展民间医药及技术的筛选、验证和推广应用。对特色中药制剂、名老中医验方进行深度开发,研制生产中药新药和保健食品。
中医药健康产品及食品协同创新研发项目
研发适宜于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健康食品、饮品及保健设施设备。
第三方平台建设项目
扶持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评估及相应的咨询服务机构,开展质量检测、服务认证、健康市场调查和咨询服务。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
成立六安市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领导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卫计委、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旅游局、商务局、农委、食药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领导。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组日常联络和服务工作。组建市中医药管理局,挂靠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医药健康服务,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规划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各县区要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
(二)放宽市场准入,强化政策保障。
对于社会资本举办仅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门诊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只提供经核准的传统中医诊疗服务的中医诊所。
完善补偿机制。各县区要加大对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投入,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落实社会办医各项优惠政策,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疗机构的运行补偿政策,加大对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基本建设等投入。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包)收费,探索建立中医治未病收费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及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疗法技术纳入基本医保。
加强用地保障。各县区要优先将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用地纳入土地利用用地计划,优先保障符合产业政策的非营利性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用地。支持利用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地产兴办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可继续使用原划拨土地;对不符合划拨用地条件但连续经营1年以上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加大金融支持。支持社会资本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通过有偿方式取得的土地、投资形成的房产、设备等固定资产用于贷款抵押。加大中医药健康服务招商引资力度,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吸引境内外投资。
(三)加强人才培养,强化行业监管。
鼓励支持皖西卫生职业学院增设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专业,在相关专业增设中医药健康服务课程。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大力开展 “工学一体”就学就业工作。鼓励行业协会与相关院校和培养机构联合培养、培训中医药健康服务专门人才。采取用人单位委托培养、与培训基地合作、政府适当补助等方式,加快推进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行业组织,建立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监管机制,推行属地化管理。建立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失信惩戒以及强制退出机制,将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经营和执业情况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引导行业自律。在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引入认证制度,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标准应用。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10.医养结合模式调研报告 篇十
一、基本情况
自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文件下发后,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认真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整合养老及医疗资源,在推进医养结合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初步摸索出一条符合实际的五保老人医、养结合模式,较好地解决了集中供养五保老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问题。如严店乡五保供养中心,自20xx年5月设立老人医疗专护区以来,累计得到及时救治的五保老人2600多人次,五保老人生病救治不及时和无人护理难题得到有效解决。目前,全县十五个五保供养中心均设立医疗专护区。
二、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人口老龄化,呼唤医、养、健结合。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试点,但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如在严店乡五保供养中心调研时了解到:医疗专护区运转经费不足、医务人员缺乏等,影响和制约了医、养、健结合试点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倾注更多的支持、关怀。
三、对策与建议
(一)强化政策保障。
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医养结合文件精神,立足我县实际和试点工作经验,特别是要针对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解决办法,落实鼓励措施,引导医养结合机构有序、加快发展。要根据全县老年人群医疗服务需求和养老、医疗资源分布状况,统筹做好各类医养结合机构的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实现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有机衔接,提高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对公共服务资源的利用效率。要加大财政投入,研究出台推动民间投资的政策,激发民间投入的积极性。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划分好“医”、“养”界限,尤其是要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政策问题,要认真进行研究,搞好政策衔接,支持医、养结合机构逐步步入良性循环。
(二)强化资源整合。
要认真研究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日常合作、业务协作机制,统筹协调养老医疗资源,促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资源的有效整合,推动“吃不饱”的乡、村医疗机构就近和“住不满”的养老机构等“结对子”,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的良性互动。乡镇卫生院要逐步把村(居)卫生室的医疗资源和老人健康诊疗融为一体,最大限度地发挥公益医疗资源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认真落实有关政策,为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提供便捷服务,特别是为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医、养结合事业留出空间。
(三)推进融合发展。
要按照国家、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养老和医疗资源分布情况,督促全县各类养老机构与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协议合作关系,确保到20xx年底,5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到实现全覆盖。要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创办老年康复中心、老年医院、护理院,支持部分闲置床位过多的县、乡医院和专科医院转型为老年人护理院,开展养老服务;鼓励支持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为社区与居家养老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需求。
(四)突出人才支撑。
要不断强化医养结合发展的人才保障,提高医养结合机构的养老服务水平。建议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人才,纳入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规划和临床骨干医师培训范围;积极探索建立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在技术和人才方面的合作机制,鼓励医疗机构内优秀的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到养老机构中开展服务,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出台相关激励政策,对养老机构从事医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评定职称方面,给予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同等待遇。
(五)强化对试点工作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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