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

2024-07-11

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5篇)

1.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 篇一

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

2012级本科《德育社会实践》材料上交注意事项

一、每个参加《德育社会实践》课程的学生把自己所有的材料用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上粘贴填写的标签(档案袋自备)。

二、个人独立上交的书面材料:

1.打印的调查报告一份(打印稿,4000字以上)(按规定格式)(必交)。

2.调研日记(500字以上,7篇)(手写或打印均可)(必交)。

3.原始采访记录(记录被访谈对象个人情况,如付某,男,45岁,电话等信息)(手写)(必交)。

4.问卷(以问卷形式调查的需上交所有问卷)。

5.照片(合作者打印或冲洗5张左右的照片上交,必须是有本人正面形象的照片;个人鼓励上交)。

三、以班级为单位上交的材料(包括书面稿及电子版):

1.将每个同学的调研报告、调研日记和照片等书面材料都由各班学习委员汇总,然后将其电子稿用U盘拷贝后统一送交。

2.调研报告、调研日记等文章类格式:学号,班级,姓名,标题,联系方式。如02,C12生科,王晓,舟山第一峰,698802.3.照片类格式:学号,班级,姓名,内容。如02,C12生科,王晓,内容。

四、材料整理的其他要求:

1.所有材料收好后,按照学号排列(小学号在上,大学号在下)编号序号(序号连续,中间不能有空缺,一份材料一个序号);合作者材料交于第一作者处。

2.班级名册,做好上交情况记录,包括合作、三下乡、未交等情况。

五、已参加以下社会实践的,可免修本实践课程:

1.团委组织的2013年、2014年三下乡活动、校友走访实践等活动(以团委统一名单为据,具体由院团委统计);

2.数学建模大赛、结构设计大赛、电子设计大赛以及各类暑期竞赛集训(具体以学工部统一出具相关证明为据);

3.公共教育部组织“红色之旅”实践教育活动(具体以公共教育部出具相关证明为据);

4.海岛野外生存集训(具体以体育军训部出的具相关证明为据)。

六、所有材料(包括书面稿及电子版)上交时间及地点:9月25日(周四)之前,东湾教学楼512办公室。联系人:邵吕娜(666196)。不能按时上交者,明年再交。

注意:请各班学习委员将此材料传给班上每位同学。

2014年5月30日

2.浙江海洋学院学生社团章程范本 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团的名称为浙江海洋学院**协会(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院级社团必需注明学院)。

第二条本社团的性质(其中必需载明:社团登记类别:自愿结成;非营利性学生组织)。

第三条本社团的宗旨(其中必需载明:本社团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风尚,遵守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的规定)

第四条本社团是在浙江海洋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受浙江海洋学院团委的指导,由浙江海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监督管理。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入会

凡能遵守国家宪法及法律法规,承认本协会章程,自愿履行协会义务的浙江海洋学院(院级社团原则上招收本学院学生,需要跨院纳新的必需向校学生联合会申请)在校全日制学生均可申请入会。

第六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1.填写入会申请表;

2.经社团理事会商讨通过;

3.报社团联备案

4.由社团联统一发给会员证

第七条会员享有以下的权利

1.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社团活动的优先权;

3.获得社团联及本社团服务的;

4.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参与社团联及本社团评优工作;

第八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学校、社团联、社团部各项制度及本社团章程;

2.执行本社团的各项决议;

3.维护社团联及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4.按有关规定缴纳会费;

5.完成本社团布置的任务;

6.积极参与社团每项活动;

7.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九条 退会

1.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本社团理事会审核通过后方可退会,并由所在协会提交社团联和(院级社团)所在社团部备案;

2.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或触犯法律法规者,经本社团理事会审核通过后撤销其会员资格;

3.未履行协会义务或无故不参加协会活动规定次数以上者视为自动退会;

4.退会前应结清会费(培训费)余额并予以清还。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条 社团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大会,在社团联和社团部(院级)监督下召开;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和罢免社团理事会成员;

3.审议社团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决定终止事宜;

5.决定其他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会员大会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经到会会员审议通过。

第十二条会员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如会员大会进行选举和罢免社团理事会成员,须报社团联批准。

第十三条社团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代表社团向社团联汇报工作。

第十四条社团、理事会的职权是:

1.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2.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3.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财务状况;

4.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5.决定社团会长(社长)、副会长(副社长)、财务理事及下属各部门 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6.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方针及社团联的工作要求;领导本社团各机构 开展工作;

7.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协会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外联部、宣传部………等部门,各部门职能具体为:

(一)办公室:

1.负责协会日常管理,包括协会的会议安排、公物管理等;

2.对协会各种资料文件的收集、分类、存档,建立相应的资料库;

3.及做好干部、会员的注册工作和考核工作,并建立相关的档案、资料库、考核纪录;

4.通知各成员准时参加会议,并做好会议纪录。

(二)组织部:

1.负责社团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

2.负责社团活动能够的后勤保障工作;

3.协调社团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联系。

(三)外联部:

1.负责社团对外的联系、洽谈,为社团争取赞助和合作,为同学们提供良好的锻炼机会;

2.加强社团和社团各界的联系,树立社团良好的形象。

(四)宣传部:

1.负责整体活动的宣传方案的拟订和各项宣传工作,如海报、传单制作编排、横幅内容的拟订及其他宣传方式以及场地整体布置;

2.通过海报,标语,板报等形式,做好协会的内、外宣传工作,提高社团的知名度;

3.对社团的各项活动进行前期、中期、后期的宣传报导,及时准确的向同学们传递各种信息。

第四章社团活动

第十六条本社团的活动范围(必须具体、明确):组织会员积极参加各项相关活动;定期举行与各大高校及社会青年的联谊会;聘请资深导师开设相关专业的讲座、课程。

第五章财务管理

第十七条团财务包括社团经费和社团财产两部分。本社团经费来源:

1.收缴会费:会费每年收缴一次(收费标准视各个社团的情况而定);

2.社会赞助:社团寻求赞助单位的经费支持;

3.资金奖励:每学年,校团委对十佳社团和示范社团的奖励;

4.专项经费:社团举办一定规模的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等全校性活动,可以向校团委立项申请经费。

第十八条本社团按照社团联有关规定收取会费。

第十九条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用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条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一条本社团设立专门的财务理事。入财务理事因换届选举离职时,须报社团联批准,并在社团联财务监管中心的监督下办理相关交接手续,最后于社团例会上予以公布。

第二十二条本社团财务管理必须执行《浙江海洋学院学生社团财务管理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社团联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本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联的财务审计。

3.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 篇三

一、兼职教师要求

(一)兼职教师主要是指来自行业企业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或能工巧匠。

(二)兼职教师须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一定的教学能力。

(三)各专业的兼职教师与专任教师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1左右,做到“一课双师”。

(四)各专业实践技能课程原则上应有20%由兼职教师承担。

二、兼职教师聘任

(一)各系根据“一课双师”的要求,确定各专业兼职教师数,并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及其基本情况。

(二)各系填写兼职教师聘用审批表(附件),报教务处和人事处审核,并报主管院长审定。

(三)学院审定同意后由各系负责颁发聘书。

(四)各系把兼职教师登记表、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书复印件交人事处备案。

三、兼职教师职责

(一)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

(二)坚持以素质为核心,能力为基础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能力。

(三)按学校要求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课前要认真作好准备,认真授课,认真指导,加强课堂学生管理,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做到教书育人。

(四)行为规范,语言文明,为学生的成长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

四、兼职教师管理

(一)所聘兼职教师的管理工作由各系负责,聘期一般为一学期到三年,聘任期满后因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二)各系负责向兼职教师下达具体工作任务及相关要求。

(三)各系要做好兼职教师的试讲、教学业务和师德师风等岗前培训,帮助他们提高教书育人的意识和能力。

(四)要求兼职教师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如因各种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或工作中发生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所在系应及时查实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直至予以解聘。

(五)各系要加强同兼职教师的联系,把兼职教师的管理纳入正常的教师管理,为兼职教师开展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对兼职教师的教学和其它工作落实情况要实时跟踪管理,以充分发挥兼职教师的作用。

(六)学期结束时各系要对兼职教师的工作进行考核,并有书面材料报教务处,同时报人事处备案。

五、兼职教师待遇

(一)兼职教师按下列方式提供报酬: 1.举办讲座按专家讲座报酬标准执行;

2.授课的按外聘教师课时费标准执行,没有职称的能工巧匠按中级职称计酬,各类中、高级职业资格对应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 3.带我院学生到兼职教师单位开实训课的按实际课时补贴; 4.视情况给予适当的交通和午餐补贴; 5.与兼职教师所在单位另有协议的按协议执行。

兼职教师课时费每月或每学期由各系统计后报教务处审核,分管院领导批准后发放。

(二)兼职教师所聘的职务和身份,只在聘任期内有效。

六、兼职教师资源库

为了建立起稳定的兼职教师聘请渠道,由院人事处牵头,建立起学院兼职教师资源库。

七、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4.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 篇四

浙江海洋学院人武部

关于印发《浙江海洋学院2013年度夏季征兵

报名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今年全国征兵由冬征兵改为夏季征兵,根据浙江省大学生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浙江海洋学院2013年度夏季征兵报名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妥善安排,认真执行。

附件:1.浙江海洋学院2013年度夏季征兵报名工作安排

2.浙江海洋学院2013年度夏季征兵报名表3.浙江海洋学院2013年度夏季征兵工作行事历

浙江海洋学院人武部

5.浙江海洋学院3转2规定 篇五

选拔东海科学技术学院优秀学生转入本部学习暂行办法

为更好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互补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并加强独立学院管理的通知》(浙教计〔2004〕138号)及《关于选拔独立学院优秀二年级学生到校本部学习工作的补充通知》(浙教办高教〔2006〕5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选拔东海科学技术学院优秀二年级学生转入本部相同专业学习的试点工作。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分管教学副校长担任,组员由教务处、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处、招生就业指导处、纪委、计划财务处有关负责人组成。

学校教务处、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和学生处、招生就业指导处为开展本项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和单位。

二、选拔对象及报名条件

选拔对象为东海科学技术学院二年级在校优秀学生,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上进心强,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纪处分。

(二)前三学期综合学业平均成绩(2006级学生)或平均绩点(2007级及以后学生)在专业前3%。

(三)非英语专业学生第三学期英语成绩排名在专业前20%或CET4成绩达425及以上;英语专业学生第三学期基础英语成绩排名在专业前20%。

(四)非计算机专业学生须通过浙江省高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等级考试(二级)。

(五)截至报名时无不合格课程(无重修、无补考)。

(六)在校期间获得省级科技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者,在平均成绩(2006级学生)或平均绩点(2007级及以后学生)排名相同时可优先考虑录取。

三、选拔人数

各专业录取比例应控制在本专业总人数的2%以内,全校当年度选拔比例不得超过东海科学技术学院该年级在校学生总数的2%。

四、办理程序

(一)每年6月的第一周,东海科学技术学院根据选拔人数比例拟订当年可选拔转入的学生名额数;学校教务处在综合考虑本部教学资源及在校生人数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并公布当年各专业可转入的学生名额。

(二)每年6月的第二周,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填写《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三转二”选拔申请表》(附1,可到东海科学技术学院网站下载),并交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办公室。

(三)每年6月的第三周,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审核学生的报名资格,根据选拔条件及录取名额,按前三学期学业平均成绩(2006级学生)或平均学分绩点(2007级及以后学生)排名,按照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原则,完成“三转二”学生的选拔、推荐工作,并将《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三转二”选拔报名学生花名册》(见附2)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教务处。

学生材料包括:

1.学生前三学期所有课程成绩单(需审核盖章)2.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3.学生申请表

4.学生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二张,其中一张贴于申请表上 5.学生花名册以及其excel文档

(四)每年6月的第四周,学校教务处公示“三转二”学生名单,无异议后将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经批准后发文公布并统一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五、教学组织与管理

同意转入本部学习的学生编入本部同一专业三年级学习,享受校本部公办学生同等待遇,执行同级公办学生收费标准。学生转入本部后,前两年所修课程学分予以认可;如由于培养计划原因确需补修的课程,学生须进行补修。学生达到学校规定的有关要求后,颁发浙江海洋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六、报到

(一)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到转入学院报到,不按期报到者取消其转学资格。

(二)学生转学后,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转入资格,退回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并视情节给予相关人员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同时报省教育厅备案。

七、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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