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只有借条(精选3篇)
1.民间借贷只有借条 篇一
借
条
今借到(债权人姓名)XXX现金人民币XXXX元(小写:XXXX元),借款期限X个月,利息按月利率XX‰计算,按月付息,该借款用于资金周转。
借款人:YYY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ZZZ
XXXX年XX月XX日
注:约定了借款期限的诉讼时效在到期之日后两年内,担保人的保证诉讼时效在到期之日后六个月内。
民事起诉状
原告XXX,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XX省XX县人,居民,住XX省XX县XX镇XX大道XX号,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
被告YYY,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XX省XX县人,居民,住XX省XX县XX乡XX村XX组XX号,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
被告ZZZ,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XX省XX县人,居民,住XX省XX县XX镇XX大道XX号,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YYY立即返还原告XXX借款本金XXXX元及利息,利息从XXXX年XX月XX日起按双方约定月利率XX‰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
2、判令被告ZZZ对被告YYY在本案中的给付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 XXXX年XX月XX日,被告YYY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XXX借款XXXX元,约定借款期限为X个月,利息按月利率XX‰计算,按月付息,被告ZZZ自愿为被告YYY借款提供担保,被告YYY向原告XXX出具借条壹张,被告ZZZ也在借条上签字表示自愿担保。借款后,被告YYY仅支付了XXXX年XX月XX日以前的利息给原告XXX,XXXX年XX月XX日以后的利息及借款本金XXXX元未付,经原告XXX多次向二被告催收未果,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法院判如所请。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注:1、该民事起诉状是针对过借款期限后,未过诉讼时效和担保时效,借款人支付了部分利息未返还借款本金的情况写的;
2.民间放贷借条 篇二
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上述借款约定于20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前还清,逾期不还,借款人应承担违约金_____。双方约定本纠纷由_____人民法院管辖。
借款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借款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民间放贷借条范本2
贷款方:
借款方:
贷款方和借款方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借款用途:
支付工程材料款和工人工资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借款方在收到款项时,应向贷款方出具借条,此借条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2%;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月利率1%,即借款月利率将按3%计算。
四、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从20xx年1 月 13日起至20xx年 7 月 12 日止20xx民间借款合同范本20xx民间借款合同范本。借款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和期限偿还借款。
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逾期天数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利息。
本次6个月的借款利息由借款方先付。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的成业家园8幢406室(销售合同正本和副本) 房产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20xx民间借款合同范本合同范本。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琅琊区人民法院进行法律诉讼。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方(签字、盖章): 借款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民间放贷借条范本3
原因:今日由于个人财务紧张借_________1000元人民币(壹仟圆人民币)
借款日期: 年 月 日 还款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人:______(签名) 电话:
见证人:______(签名) 电话:
3.民间借贷只有借条 篇三
李三向(xxx)借款人民币拾万元整。借款人自愿向xxx每月按总金额的1%作为有偿补助。即每月壹仟元。
补助金每月XX号汇入北京工商银行xxx的账户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如借款人小额还款,有偿百分比不变。被借款人的补助金相应按剩余总额比例递减。
如xxx预追回借款,需七日前通知借款人。
还款账户以北京xx银行xxx的账户作为凭证。
借款人如有不测,借款由家属无理由承担偿还。
备注:如借款人还款终结(以凭据为准)该借据无论是否销毁,均视为无效。
特立此据
借款人签字印章:李三
借款人电话: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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