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通安全

2024-07-05

深圳市交通安全(9篇)

1.深圳市交通安全 篇一

深圳市安全主任(初级)安全综合知识考试题及答案09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50分。每题仅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涂在答题卡相应的答案代号上。)

(1)伤亡事故类别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进行分类,有____种。

A、10

B、15

C、20

D、25

(2)企业负责人接到发生重伤、死亡、重(特)大伤亡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和伤亡人数),用快速办法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政府安全监察部门、____和工会。

A、信息部门

B、公安部门

C、检察院

D、法院

(3)《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的发布机构是____。

A、国际劳工组织

B、联合国

C、国际标准化组织

D、国际卫生组织

(4)人体测量学主要研究人体测量和观察方法,通过对人体的____测量研究和探讨人体的特征、类型、变异和发展的规律,这也是人类学的最基本的研究方法,通常使用人体静态测量和人体动态测量两种常用方法。

A.宏观与微观

B.整体和局部

C.内部与外部

D.精确和模糊

(5)在总工程师领导下,____负责组织制订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保证工艺文件、技术资料和工具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A.车间安全员

B.车间技术员

C.车间主任

D.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6)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____周岁的劳动者。

A、18

B、19

C、20

D 21

(7)所有机器的危险部分,应____来确保工作安全。

A、标上机器制造商名牌

B、涂上警示颜色

C、安装合适的安全防护装置

D 标示

(8)企业经理、厂长对企业的安全生产____。()

A、负全面负责

B、负主要责任

C、不负责任

D 一般责任

(9)电焊时产生的有害气体是什么?()

A、氯氧化物

B、二氧化碳

C、氯气

D 氧气

(10)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属于()。

A、中介机构

B、行政机关

C、事业组织

D 监管部门

(11)《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命安全的()。A、工艺、设备

B、工具

C、原材料

D 设施

(12)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每月延长工作时间累计应不超过多少小时?()

A:45

B:36

C:35

D 24

(13)对于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来说,下面哪一部分的安全教育内容最为重要:()A: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意识与安全操作技能教育

B:安全科学基本理论与教育

C:安全生产方针、法规与管理方法教育

D 生产工艺

(14)OHSMS是指什么含义?

A:健康、安全、环境

B: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C: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D 保险体系

(15)根据安全理论进行系统地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______。

A: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不良

B:情绪不佳,技术不好

C:管理不严,无章可循

D 都不对

(16)造成高处坠落事故的主要原因是:(1)______缺乏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2)防高处坠落的安全设施、设备不健全。

A:作业人员

B:安全人员

C:管理人员

D 工会干部

(17)厂长经理应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____安全培训考核。()

A:接受

B:不接受

C:可能接受

D 都不对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________。

A:验收

B:完工

C:投入生产和使用

D 都不是(19)安全生产法规的立法依据主要是:______。

A:经济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C:刑法

D 合同法(20)由于厂长指挥不当,管理不善,企业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使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遭到重大损失,厂长应受到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上述规定合法吗?

A:合法

B:不合法

C 与法律无关

D 都不是(21)对劳动者不良的主要物理环境因素有哪些?()

A:异常温度和湿度、光照不良、噪声与振动等

B:粉尘、毒气、雾滴等 C 毒物

D 都不是(22)如下哪些心理现象是安全心理现象?______。

A:呈能心理、麻痹心理、好奇心理等

B:谨慎心理、认真心理、负责心理等

C侥幸心理、盲干心理

D 都不是(23)有关“三同时”制度描述,不正确的是______。

A: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B:“三同时”项目必须通过审批才能实施。

C:从源头上消除各种危害和危险因素,可避免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D:是防止新工程项目带病投产运行,确保物的本质安全的有效的法律制度。

(24)可能不属于安全作业证制度规定的作业是______。

A:动火作业。

B:设备检修、维修作业。

C:金属切削作业。

D:吊装、爆破作业。(25)《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可以不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是______。A: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B:矿山企业。

C:建筑施工单位。

D:ABC中生产经营规模较小者。

(26)下列哪一项不是“查现场、查隐患”的检查对象范畴。______。A:通风照明系统

B:电气安全设施

C:受压容器的安全运转情况

D:领导对安全生产的认识

(27)国外大多数管理学家对目标管理持:______。

A:否定态度

B:中立态度

C:不反对,但不使用

D:肯定态度

(28)人行为的标准化对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很多事故是——————引起的。

A:人的意识淡薄

B:人的操作

C:人为失误

D:ABC都不是(29)下列哪一项是人心理过程特性的认识过程:______。

A:意志

B:情感

C:记忆

D:情绪

(30)下列哪一项不是安全教育应有的特点?______。

A:时间性和有效性

B:专业性和科学性

C:容易性与简单性

D:广泛性和实践性

(31)在选定安全培训教师时,下列哪一项不要求培训教师必须具备的条件?______。A:有高的敬业精神

B:必须是取得注册的安全工程师

C:有丰富的安全知识与阅历

D:有丰富的培训教学经验

(32)下列哪些性格相对不容易导致事故?______。

A:性格怪僻,固执己见,同事关系不好者

B:观察情况认真细致

C:情绪不稳定,易于冲动者

D:精神过度紧张(抑郁、恒恐不安)(3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文化的结构层次是从无形到有形的展开过程分为三个层次。

A:精神层、制度层、物质层

B:社会制度层、组织机构层、物质层 C:价值层、行为层、物质层

D:物质层、精神层、制度层

(34)建立合理的劳动组织可以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一个合理的作业人员组织应具备以下哪三个基本条件?______。

A:有明确的目标、有协作的意愿、有领导干部

B:有领导干部、有协作的意愿、有良好的沟通

C:有明确的目标、有物质奖励、有良好的沟通

D:有明确的目标、有协作的意愿、有良好的沟通

(35)我国法定实行的工作时间是日工作时间,周工作时间 ______。

A:7小时、5天

B:8小时、6天

C:8小时、5天

D:7小时、6天

(36)作业方法分析研究的内容有______两部分。

A:设备分析和动作分析

B:作业过程分析和动作分析

C:工艺流程分析和作业过程分析

D:设备分析和工艺流程分析

(37)人员作业安全管理中所指的特殊从业人员包括______人员。A:未成年工、患有有害作业禁忌症的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

B:女从业人员、未成年工、患有有害作业禁忌症的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

C:女从业人员、未成年工、年迈体弱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

D:女从业人员、有过敏反应、患有有害作业禁忌症的人员和相关工种作业人员

(38)下列哪一项不是女从业人员禁忌从事劳动的范围?______。

A:纺织作业

B: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

C:矿山井下作业

D:电信作业的高处架线作业

(39)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特种作业人员范围?______。

A:焊接工

B:车工

C:井下爆破工

D:凿岩机司机

(40)劳动组织要素包括人、物、、时间、作业性质、作业过程等,它们之间的配置是否合理,是否优化,是影响生产和安全目标任务完成的重要因素。

A:环境

B:工艺

C:技术

D:设备

(41)“隐患整改不及时,事故防范措施不落实”而导致事故,对应的事故原因构成要素归属于:______。A:人的不安全行为

B:物的不安全状态

C: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D:管理上的原因

(42)间接原因指引起事故原因的原因。间接原因主要有:______。A:技术的原因、教育的原因、身体的原因、精神的原因、管理原因

B:技术的原因、教育的原因、身体的原因、物的原因、管理原因

C:技术的原因、教育的原因、身体的原因、环境的原因、管理原因

D:技术的原因、教育的原因、身体的原因、物的原因、环境的原因、管理的原因

(43)下列哪一项属于物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的事故原因构成要素?

A:忽视和违反安全规程的行为

B:设备和装置的结构不良,强度不够,零部件磨损和老化

C:对操作者缺乏必要的培养教育

D:误动作

(44)下列哪一项属于人不安全行为和状态的事故原因构成要素? A:劳动保护用具和服装缺乏或有缺陷

B:疲劳

C:隐患整改不及时,事故防范措施不落实 D:对现场缺乏检查和指导

(45)根据事故成因连锁模式,下列哪一项属于事故起因?

A:能量的无序释放

B:生产活动停止

C:事故应急措施

D:制度形态缺陷

(46)根据事故成因连锁模式,下列哪一项属于事故爆发?

A:能量的无序释放

B:生产活动停止

C:行为形态缺陷

D:制度形态缺陷

(47)五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______。

A:20个月本人工资

B:18个月本人工资

C:16个月本人工资

D:14个月本人工资

(48)九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______。

A:12个月本人工资

B:10个月本人工资

C:8个月本人工资

D:6个月本人工资

(49)在“5S”活动的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和素养5项构成要素中,核心和精髓的要素是:______。A:整顿

B:清扫

C:清洁

D:素养

(50)根据生产车间工作面上的天然采光标准,工作精确度为“很精细工作”所要求的采光系数应不低于:______。

A:5%

B:3%

C:2%

D:1%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40分。每题有若干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涂在答题卡相应的答案代号上,多选错选不得分,少选每正确一个答案得0.5分,最多得1.5分。)(1)从文化的形态来说,安全文化的范畴包含______。

A、安全观念文化

B、安全行为文化

C、安全管理文化

D、安全物态文化

E、企业文化

(2)根据安全理论进行系统安全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____ A、人的不安全行为

B、物的不安全状态

C、情绪不佳,技术不好

D、环境不良

E、管理不严,无章可循

(3)下列哪些属于系统的特性:______。

A、整体性与稳定性

B、过程性与科学性

C、目的性与动态性

D、有机联系性与结构决定功能的特性

E、逻辑性与循环性

(4)下列哪些属于现代安全文化建设手段:______。

A、系统科学管理

B、责任制

C、无隐患管理

D、“三同时”

E、宣传与教育并举

(5)产生知觉偏差的原因有:______。

A、第一印象作用

B、晕轮效应

C、优先效应和近因效应

D、定型效应

E、光环效应

(6)危险源的危险性评价包括____。

A、对危险源自身危险性的评价

B、对危险源控制措施效果的评价

C、生产工艺的危险性评价

D、环境的危险性评价

E、生产过程的科学性评价

(7)下列哪些是风险控制的策略性方法______。

A、减轻风险

B、预防风险

C、转移风险

D、回避风险

E、舆论宣传

(8)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_____。

A、定期分析全国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和政策

B、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C、协调解放军总参谋部和武警总部迅速调集部队参加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D、完成国务院领导同志交办事项,以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

E、提高管理者的管理水平

(9)物的不安全因素可概括为______。

A、物的不安全状态

B、物的故障

C、人的不安全行为

D、物体的移动

E、管理失误

(10)下列哪些属于我们需要研究的安全投资结构______。

A、安全技术投入与工业卫生投入结构

B、安全措施费用与个人防护用品费用的结构

C、预防性投入与事后整改投入的结构

D、硬件投入与软件投入的结构

E、总体投入与局部投入的结构

(11)下列哪些属于由于延长的时间而导致的事故______。

A、设备不能正常检修,故障不能及时消除,而导致发生与设备相关的事故 B、电气作业不能按规定时间按时停电发生的触电事故

C、职工由于加班疲劳而导致的事故

D、由于季节变化而导致发生的各种季节性事故

E、交通事故

(12)下列哪些属于人的不安全行为______。

A、合错了开关使检修中的线路带电

B、误开阀门使有害气体泄漏

C、职工由于加班疲劳而导致的事故

D、由于季节变化而导致发生的各种季节性事故

E、由于环境变化导致的事故

(13)下列各项中哪些不是安全信息的特点?______。

A:安全信息的价值性

B:安全信息的缺乏性

C:安全信息的滞后性 D:安全信息的枯燥性

E:安全信息的时效性(14)事故结果可能出现的情况有:______。

A:人受到伤害,物也遭到损失

B:人受到伤害,而物没有损失

C:人没有伤害,物遭到损失 D:人没有伤害,物没有损失,只有时间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E:ABCD四种情况同时发生(15)有关事故调查报告书撰写的要求,下列正确的有______。

A:事故发生过程调查分析要准确B:原因分析要细

C:责任分析要明 D:对责任者处理要严肃

E:防范措施要具体(16)工伤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有______。

A:工伤保险费

B:工伤保险费的利息收入

C:工伤保险费滞纳金 D:工伤保险基金经营收益

E:ABCD都是(17)要提高人员的安全素质,我们应该______。

A:缩短工作时间,增加休息时间

B:做到“人员安全素质与岗位工作要求相匹配” C:严把人员的选用与配置关

D:加强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E:提高在位人员的安全素质

(18)岗位分析说明书可能不包含的项目有______。

A:岗位名称

B:家庭经济收入

C:知识、技能和能力 D:基本工作职能

E:家庭成员(19)下列哪些性格相对不容易导致事故?______。

A:性格怪僻,固执己见,同事关系不好者。

B:思考问题全面周到 C:情绪不稳定,易于冲动者。

D:观察情况认真细致 E:操作机器不莽撞、不蛮干

(20)人员作业过程安全管理的内容包括下列哪几项?

A:采用合理的作业方法

B:建立合理的劳动组织 C:采用合理的作业动作

D:采用先进的设备和工艺 E:以上都不是

三、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10分。请将判断结果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答案代号上。)

(1)安全生产是指企事业单位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和产品安全,以及交通运输安全等。上述说法是正确的吗?(√)(2)在一些企业生产和工程建设承包中,发包人(甲方)与承包人(乙方)签订伤亡事故合同时,规定

若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只赔偿一定的费用。这种合同是无效的,但经过主管部门批准或公证后有效。×

(3)根据事故致因理论的“4M”要素理论,“工作态度不好”是事故的原因之一?×

(4)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实质上就是对人、物、环境的预防性管理,所需建立的管理体系、管理制度和所采用的管理、分析方法都是为了如何更好地对人、物、环境进行有效管理。√

(5)当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国家、地方法规有出入时,应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为依据。×

(6)要提高人行为的安全性,一要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二要提高人员的安全素质。√

(7)虽然安全教育培训内容随生产、人员不同变化较大,但概括起来主要是三方面的内容:安全知识技术,安全技能,安全态度及行为准则。√(8)纪律措施从本质上说是预防性质的,其目的是为了提高员工遵守生产经营单位政策和规则的自觉性。√

(9)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必须从班组做起,一切安全管理的措施方法、手段只有在班组真正发生作用,才能有效地避免事故和伤害。√(10)主要原因既可以为直接原因,也可以为间接原因。√

深圳市

第 次安全主任(初级)任职资格考试试题 《安全综合知识》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C(2)B(3)A(4)B

(5)D(6)A(7)C(8)A

(9)A(10)A(11)A(12)B

(13)B(14)B(15)A(16)A

(17)A(18)C(19)B(20)A

(21)A(22)B(23)C(24)C

(25)D(26)D(27)D(28)C

(29)C(30)C(31)B(32)B

(33)A(34)D(35)C(36)B

(37)B(38)A(39)B(40)A

(41)D(42)A(43)B(44)B

(45)D(46)A(47)C(48)C

(49)D(50)B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2)ABC(3)ACD(4)AC

(5)ABCD(6)AB(7)ABCD(8)ABCD(9)AB(10)ABCD(11)AC(12)AB

(13)BD

(14)ABCD(15)ABCDE(16)ABCDE(17)BCDE(18)BE

(19)BDE(20)ABC

三、判断题

(1)正确(2)错误(3)错误(4)正确

(5)错误

(6)正确

(7)正确

(8)正确

(9)正确

(10)正确

2.深圳市交通安全 篇二

近年来, 我国中小企业迅猛发展, 合资企业、私营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大量产生。中小企业为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扩大人员就业、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 中小企业在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 安全生产问题也日益突出, 伤亡事故多发, 职业危害严重。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计, 近年来非公有制工矿商贸企业事故起数占当年年度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总数的一半以上, 而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上升。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矛盾, 也严重阻碍着企业的健康发展。

如何解决中小企业所面临的生产安全问题?一方面, 中小企业前身大多是家庭作坊, 缺乏安全管理知识或安全生产意识, 往往是等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之后才会重视在安全方面的学习和资金投入, 而未发生过事故的企业则大多抱以侥幸心理, 况且, 安全投入是看不到直接经济回报的, 所以, 企业本身很难主动去做安全方面的工作;另一方面, 各地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巡查压力过大, 如深圳的西乡街道, 巡查组有二十个, 企业数量约3000家, 就算所有的工作日全算上, 平均一组一天两家, 平均下来一个企业四个月才能巡查一次, 这显然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因此虽然部分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推行了注册安全主任、安全生产巡查等系列制度, 但安全管理依然存在盲区。

据此, 广东省率先提出了企业安全托管的概念, 而首先实施尝试和探索的则是深圳和广州的部分地区。

深圳现有各类企业超过30万家, 其中中小企业占95%以上。这些企业往往安全管理基础薄弱, 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偏低, 企业安全生产问题日益凸显, 已经成为长期制约深圳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瓶颈和短板。作为深圳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的探索, 安全托管应运而生。

安全托管是指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为委托企业提供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服务或其他形式服务。通过安全托管, 能最终达到“企业规范管理, 政府有效监管”的目的。安全生产托管的主要对象为:没有聘用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非高危行业的企业;当年内发生死亡事故或一次重伤3人以上事故的企业, 经安全评价认定, 企业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人员未能有效履行职责, 安全管理混乱状况难以在短期内改变的企业;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非高危行业的企业, 经安监部门依法认定, 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限期内未落实整改、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未能有效履行职责的;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工业园区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或社区管理企业可以对园区、厂房或社区从整体安全管理角度, 委托有资质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协助其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2 深圳市安全托管的现状与运行模式

2.1 深圳市安全托管在同行业的位置

企业生产的安全托管从全国来看尚属于新生事物, 广州在2006年底的时候首次引入“安全托管”的机制, 借助社会技术服务力量, 以“安全托管”的形式, 为各类企业提供有效的安全服务, 在2007年中旬广州部分企业正式实施了安全托管。

成都从2009年1月起重点针对中小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和事故多发行业领域的企业实行安全托管, 力争2010年安全生产托管服务在全市推广。

深圳市2007年下半年于龙岗区率先开展了企业安全生产托管试点工作, 进而扩展到其他几个街道, 并在2008年制定了未来三年深圳市的托管企业进度计划。目前来讲, 可以说深圳市是实行安全托管最具规模, 最显成效, 最有决心的一个城市。

2.2 深圳市安全托管的情况

深圳下辖6个行政区, 共51个街道办事处。2007年下半年龙岗区开展了企业安全生产托管试点工作以来, 取得了相当显著的成效。至2007年底, 深圳市实施安全托管工作的企业已近500家, 在深圳市从事安全托管业务的技术服务机构达17家, 从事安全托管服务的各类安全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约200人。深圳市政府2008年4月7日发布的《关于打造安全深圳的行动方案》中表示, 深圳拟在中小企业中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托管制度。首批2000家中小企业托管将在年内完成。2008年中旬, 深圳市多个街道加大了安全托管的推广力度, 从事安全托管业务的机构达到45家, 从事安全托管服务的各类安全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约500人。

2.3 深圳市安全托管的运行模式

深圳市在开放的模式下对托管的服务机构进行严格管理。一方面, 全国各地的技术机构都可以在深圳申请开展业务;另一方面, 对各技术机构进行严格的备案和审查, 包括办公场所、服务人数、资质具备等, 同时, 统一服务的价格基准并对所有的技术机构分批培训;最后, 在企业的服务期满后进行验收并对技术服务机构工作情况进行评审打分。

3 安全托管的发展优势分析

3.1 安全托管将使政府的一部分功能实现社会化

针对辖区内86%的中小企业“无人管”、“不懂管”的安全管理现状, 创新试行了“管理社会化——安全托管新机制”, 并通过分类分级、推介服务、专家问诊、工业区集中托管等多种手段推广企业安全生产托管机制, 使企业工伤事故事发生率同比下降42%。2007以来, 龙岗区在辖区开展了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托管试点工作, 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目前全区已有500家企业实行了托管, 并取得了明显效果, 企业安全事故量明显下降, 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得到了切实的加强, 也帮助企业培养了一批专业技术人才。同时还弥补了政府监管力量的不足, 降低了安全监管的压力。

3.2 安全托管可以更充分地利用社会的技术资源

托管初期, 专业安全厂商的人员成本虽然相对较高, 但是由于技能优势所带来的效率上的大幅提高, 安全托管服务的总体购买成本还是要低于自建安全设施。而且由于安全托管供应商是面向多个用户进行服务, 在硬件设施、风险跟踪、技术积累等方面的成本可以有效的获得分摊, 所以能够向用户提供低成本高质量的安全服务。

安全托管是一种灵活的、以收获实效为目的的安全业务。所以, 从全局的角度来看, 托管式的安全业务能够更加充分的利用资源, 减少浪费, 并最终带来整个安全产业的效能提升。

3.3 安全托管可以实现企业与技术服务机构的双赢

安全托管对于技术服务机构来讲, 无疑是拥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和市场价值的, 而对于企业来说也并非只是在花钱。龙岗日资企业欧姆龙公司负责人在安全托管上算了一次账:依照目前公司3000人的规模, 聘请一个安全工程师一年需要5万~6万的年薪, 而引入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 一年需要3万元, 每月有3~4名安全员到场检查, 一年下来相当于30多人为一个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服务。引入技术服务机构, 相比自己聘请安全员, 效果更好, 又节约成本。

2006年, 龙岗亿元GDP死亡率为0.379, 到了2007年, 亿元GDP死亡率下降到0.293。

坂田街道2007年新增了500多家企业, 而工伤事故比上年减少了567宗, 事故率下降42%, 有些企业工伤事故呈现80%以上的下降率。

4 影响安全托管推行的因素

4.1 安全托管自身的内在影响

安全托管在深圳的开展, 完全是摸着石头过河, 没有任何现成的模式和经验可以借鉴, 由于安全托管仍在探索, 方法、方式、内容多样化, 部分企业认识不到位, 托管公司的水平参差不齐, 服务形式不统一, 更有小部分托管的技术服务公司只是考虑自己的短期利益, 为了“提高效率”而不顾服务质量, 流于形式, 给托管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所以安全托管的具体操作还要克服很多困难。

4.2 安全托管外在的环境影响

近几年特别是2007年以来, 深圳经济发展遭遇了建立经济特区以来少有的困难, 在人民币升值、劳动力成本上升、生产成本上升、资源价格上升、国际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下, 深圳的加工贸易产业出现了较大的困难和问题, 出口增长减缓, 很多中小型加工企业出口减少、订单减少甚至减产, 直至停产、停业、转产、破产。这一系列变化, 说明深圳的加工贸易产业已不复改革开放以来所体现的强劲发展潜力, 经济发展特别是出口贸易出现了巨大的问题和困难。综合地看, 深圳要保持原有的发展速度已面临很大困难和压力, 深圳的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诸多问题, 需要慎重对待和解决。

由于安全托管会直接导致成本的增加, 所以部分企业负责人对安全托管仍存有疑惑。就龙城街道来说, 从实际操作层面看, 难点一是“村改居”的社区普遍存在居民楼改变用途办小加工作坊现象, 点多面广, 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 业主和经营管理者安全生产意识低, 整治困难, 且整治后容易回潮, 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确保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局面;二是中小型企业重经济效益, 轻安全管理, 经营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较低, 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仍须进一步加强。

5 安全托管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5.1 政府的前期的支持和投入

由于企业的自身特点决定了其不会自主地接受安全托管, 因此需要政府宏观地调控和政策的指导, 其中也包括发挥政府社会管理的经济职能和资金投入做保障。例如:龙城街道拨出300万元专项经费, 用于各社区设立安全托管奖励基金。此外, 龙城街道专门拨款20万元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不仅在主要干道两旁、工厂企业内悬挂宣传横幅, 还印刷了大量安全生产知识挂图, 张贴于社区、工厂宣传栏, 使安全生产的理念深深扎根在工业企业经营者、生产者的头脑中, 增强其安全生产意识。

5.2 加强企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学习

组织辖区企业负责人、安全主任举办安全培训及托管动员会议, 邀请区安监部门和托管服务公司的专家讲授安全托管服务情况, 并将企业托管前后事故隐患治理进行剖析, 让各企业主、经营者深刻认识到应肩负起的主体法律责任, 深入了解安全托管。此外, 还结合安全生产执法中队日常工作, 发动宣传和各企业负责人、安全主任的培训考证学习, 使企业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思想意识上转变。

5.3 规范及监督技术服务机构的技术服务质量

为保障企业利益, 保证托管服务质量, 宝安区安监局强化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 依照《深圳市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工作指导意见 (试行) 》明确规定托管服务的频次、托管服务的内容等, 对弄虚作假、出具假报告、报告和服务不到现场等行为, 一经查实, 严肃处理, 一年内累计达到三次有效投诉的, 将其列入“服务质量低劣”黑名单, 公开向全区发布, 并将情况上报市安监局和颁证机关。

6 结束语

3.深圳市交通安全 篇三

王新甫教授代表理事会作出重要讲话,就研究会成立的背景、使命、远景作了精要阐述,并对研究会未来一年的工作做了规划和部署。

据悉,深圳市食品安全管理研究会是由从事食品生产、流通、餐饮领域的企业家、单位及专注食品安全管理、食品质量管理、食品检验方面的有关专家、学者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自愿结成的地方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4.深圳市交通安全 篇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燃气管道安全保护,维护城市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深圳市燃气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管道的安全保护及监督管理。

炼油、化工和电力等企业厂区以及海洋内的燃气管道,燃气用户自用燃气管道的安全保护及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燃气管道包括城市燃气管道和天然气长输管道。

第四条 市政府建立市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全市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联席会议由市住房建设、发展改革、经贸信息、规划国土、交通运输、公安、水务、城管、海事、应急、气象、城建档案等部门和机构,以及各区人民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组成,分管副市长担任第一召集人,市住房建设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第二召集人。地铁、水务、电力、通信以及管道燃气企业可以列席联席会议。

第五条 市住房建设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是燃气管道安全保护的主管部门,主要承担下列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及监督管理职责:组织编制、实施市燃气管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负责组织应急演练;监督管道燃气企业制定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制度并落实相关保护措施;组织开展燃气管道安全保护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并负责组织整改,查处危害燃气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燃气管道安全保护知识宣传工作。

区建设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在市主管部门指导下,主要承担下列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及监督管理职责:组织编制、实施辖区燃气管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负责组织应急演练;组织开展辖区燃气管道安全保护知识宣传工作;组织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协议(以下简称安全保护协议)的协商和签订工作。

第六条 公安部门应当加强燃气管道沿线区域危害管道安全的治安和刑事案件的查处。

发展改革、经贸信息、规划国土、交通运输、水务、城管、海事、应急、气象、城建档案等部门和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的规定,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

第七条 各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辖区内燃气管道的安全保护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资金保障,组织或者配合整改辖区内影响燃气管道的安全隐患。

第八条 主管部门在对燃气管道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现场开展监督检查,调查、询问有关人员;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责令限期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对严重危害燃气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但逾期未改正的,可以依法吊销施工许可或者提请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依法吊销施工许可或者工程监管手续,也可以提请相关部门记录其不良行为。

第九条 市政府设立燃气管道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维护燃气管道安全,并接受主管部门的委托,对危害燃气管道安全的行为依法制止和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危害燃气管道安全的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主管部门或者管道燃气企业投诉、举报危害燃气管道安全的行为,有权向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管道燃气企业不依法维护燃气管道安全的行为。

主管部门或者管道燃气企业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书面反馈实名投诉人、举报人;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到现场制止危害燃气管道安全的行为,依法采取处置措施。

第二章 燃气管道规划和建设

第十一条 燃气管道的规划应当符合燃气管道安全保护的要求,遵循安全环保、节约用地和经济合理的原则。

第十二条 燃气管道工程建设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

燃气管道的安全保护设施应当与管道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燃气管道建设使用的管道产品及其附件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

第十三条 燃气管道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向规划国土部门申请规划验收。分段建设的燃气管道工程应当向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分段规划验收。

未经规划验收或者规划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四条 燃气管道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将燃气管道综合信息数据报规划国土部门备案,取得规划国土部门核发的地下管线测绘成果备案凭证。

燃气管道综合信息数据应当载明燃气管道的建设情况、地理位置、技术指标以及使用年限等信息。

第十五条 燃气管道工程规划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第十六条 燃气管道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下列工程档案资料:

(一)燃气管道工程资料;

(二)燃气管道工程竣工测绘成果;

(三)其他燃气管道建设过程中形成的电子文档、工程图片、视频影像资料。

需要利用燃气管道工程竣工测绘成果的,利用人应当向规划国土部门或者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第十七条 燃气管道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建设的,由主体工程建设单位统一办理规划报建、规划验收、综合信息数据备案、竣工验收以及工程档案资料移交手续。

第十八条 燃气管道工程建设单位向管道燃气企业移交燃气管道时,应当同时移交燃气管道综合信息数据和验收资料,并与管道燃气企业签订燃气管道移交备忘录。

燃气管道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燃气管道综合信息数据和验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九条 管道燃气企业应当建立燃气管道专业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存储、动态更新本企业燃气管道信息。管道燃气企业的专业信息管理系统与市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至少每6个月交互更新一次燃气管道信息。

第二十条 管道燃气企业在运营中发现燃气管道现状和燃气管道专业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不一致时,应当及时组织修补测,修正或者更新燃气管道专业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并将修补测形成的燃气管道综合信息数据在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报规划国土部门备案,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工程档案资料。

第三章 燃气管道运营安全

第二十一条 管道燃气企业是燃气管道安全运营的责任主体,依法履行下列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责任:

(一)遵守燃气管道安全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企业内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人员、设施和设备,保障必要的经费投入;

(三)制定本企业燃气管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配备抢险抢修人员、设备和物资,每年进行至少一次燃气管道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四)宣传燃气管道安全保护知识,员工必须经过燃气管道安全培训才能上岗,且每3年应当进行一次燃气管道安全轮训;

(五)组织开展燃气管道的巡查、安全检查、维护、维修和更新,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不能独立处置的应当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六)建立健全燃气管道运营档案,如实记录燃气管道的运行工况、维护、维修和更新记录等基本情况;

(七)研究开发和使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新技术;

(八)对影响燃气管道安全的建设工程施工提出安全保护方案,并监督指导安全保护协议的落实;

(九)可以对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十)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责任。

第二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区域内施工活动的巡查,发现有危害燃气管道安全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通知管道燃气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主管部门和管道燃气企业开展燃气管道安全保护知识的宣传,配合主管部门和燃气管道安全管理机构进行燃气管道安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燃气管道的安全保护范围为:

(一)城市次高压燃气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2米以内的区域;

(二)城市高压燃气管道、天然气长输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5米以内的区域。

市规划国土部门应当会同市主管部门划定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并录入市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实施下列危害燃气管道安全的行为:

(一)进行钻探、机械挖掘、爆破、取土等作业;

(二)修筑建筑物、构筑物;

(三)堆放重物、易燃易爆物品;

(四)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

(五)种植深根植物;

(六)行驶重型车辆;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危害燃气管道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燃气管道的安全控制范围为:

(一)城市中低压燃气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6米以内的区域;

(二)城市次高压燃气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2米以外10米以内的区域;

(三)城市高压燃气管道、天然气长输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5米以外50米以内的区域。

第二十六条 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依法从事顶进等可能危害燃气管道安全的活动,或者在燃气管道安全控制范围内施工的(以下简称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或者控制范围内从事活动),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企业签订安全保护协议,制定燃气管道安全保护方案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市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安全保护协议示范文本,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发生燃气管道安全事故时的应对措施,发生协议纠纷时的救济措施等。

第二十七条 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易发生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地下水咸化以及水土流失等地质灾害的,或者燃气管道易遭受车辆碰撞和人畜破坏的,管道燃气企业应当对燃气管道采取特殊防护措施。

管道燃气企业应当对城市高压燃气管道、天然气长输管道建立信息化监控系统,对位于安全风险较大区域和场所的燃气管道进行实时在线监控。

第二十八条 管道燃气企业应当建立燃气管道巡查制度,配备专门人员对燃气管道进行日常巡查,并记录巡查情况。对于城市高压燃气管道和天然气长输管道,应当加大巡查力度、提高巡查频率。

管道燃气企业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有危害燃气管道安全行为时,应当立即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报请主管部门依法处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或者妨碍管道燃气企业对燃气管道进行巡查。

第二十九条 管道燃气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对燃气管道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及时对到期、老化、破损等不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的燃气管道进行维修或者更新,及时排查和消除燃气管道安全隐患,对停止运行、封填、报废的燃气管道采取必要措施妥善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或者妨碍管道燃气企业对燃气管道进行安全检查、维护、维修和更新。管道燃气企业在进行维护、维修和更新时,应当对周边其他市政设施进行保护。

第三十条 管道燃气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抢险抢修人员,设置并公布24小时燃气管道应急处置电话。

发生燃气管道安全事故时,管道燃气企业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抢险抢修,并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

燃气管道抢险抢修需要占用或者挖掘道路、占用公共绿地、砍伐或者迁移树木的,可以先行实施,但应当依法补办相应行政许可手续。

管道燃气企业应当与地铁、水务、电力、通信等市政公用设施单位建立抢险抢修联络机制,及时为抢险抢修现场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第三十一条 市主管部门应当每年组织管道燃气企业对挖掘、占压、圈占燃气管道以及安全间距不足等燃气管道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属于市主管部门或者管道燃气企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市主管部门或者管道燃气企业应当及时组织整改;需要其他职能部门、各区人民政府组织整改或者配合整改的,市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相关单位;涉及安全隐患问题较为疑难复杂的,市主管部门应当提交联席会议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应当限期整改。

第三十二条 燃气管道工程建设单位和管道燃气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燃气管道标识以及安全警示等标识。

管道燃气企业在运营中发现前款所述标识被移动、覆盖、拆除、涂改或者损毁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恢复、修复或者重新设置。

第四章 工程建设中的燃气管道保护

第三十三条 规划国土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用地规划许可时,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控制拟建设项目与燃气管道之间的安全间距。

第三十四条 凡涉及地下空间利用的建设项目,包括道路建设、地下管线建设、地质勘探、轨道交通建设、地下空间开发以及其他包括钻探、机械挖掘、爆破的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到规划国土部门通过市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施工范围及施工影响范围内的燃气管道现状资料,并可以向管道燃气企业申请提供燃气管道现状资料,管道燃气企业应当及时提供。

第三十五条 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或者控制范围内从事活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能与管道燃气企业签订安全保护协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可以向所在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符合燃气管道安全和公共安全要求的施工作业方案;

(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施工作业人员具备燃气管道安全保护知识的证明材料;

(四)保障安全施工作业的设施、设备的材料;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区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企业协商签订安全保护协议;经协商仍未能达成协议的,区主管部门应当从市燃气管道安全管理专家库中抽取3名专家组成专家小组进行安全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作出是否批准作业的决定。

市燃气管道安全管理专家库由市主管部门负责组建。

第三十六条 燃气管道工程建设单位向主管部门或者交通运输、水务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或者工程监管手续时,应当提交经查询的施工范围及施工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现状资料。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或者控制范围内从事活动还应当提交与管道燃气企业签订的安全保护协议。

未提交燃气管道现状资料或者安全保护协议的,主管部门或者交通运输、水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或者工程监管手续。

第三十七条 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或者控制范围内从事活动的,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3日前将开工时间、施工范围书面通知管道燃气企业。

管道燃气企业收到通知后应当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程现场监督和指导。

第三十八条 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或者控制范围内从事活动的,施工单位应当首先进行人工开挖,探查燃气管道的具体位置和情况。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燃气管道现状与查询结果不一致的,应当立即通知管道燃气企业并采取保护措施。管道燃气企业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组织修补测。

第三十九条 监理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燃气管道的安全保护工作作为施工安全监理的重要内容,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安全保护义务。

监理单位应当委派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行为进行旁站监理,对违反安全保护协议的施工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也无法制止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请主管部门依法处置。

第四十条 燃气管道工程与其他建设工程的相遇关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没有相关规定的,由双方按照下列原则协商处理,并为对方提供必要的便利:

(一)后开工的建设工程服从先开工的或者已经建成的建设工程;

(二)同时开工的建设工程,后批准的建设工程服从先批准的建设工程。

后开工或者后批准的建设工程,应当符合先开工、已经建成或者先批准的建设工程的安全标准要求。需要先开工、已经建成或者先批准的建设工程改建、搬迁、预留通道、增加防护设施的,后开工或者后批准的建设工程一方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相关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二条 燃气管道工程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向规划国土部门备案燃气管道综合信息数据的,由规划国土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罚款。逾期未改正的,一年内不得参与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的投标活动。

管道燃气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向规划国土部门备案修补测形成的燃气管道综合信息数据的,由规划国土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罚款。

第四十三条 管道燃气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责任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10万元罚款;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未建立燃气管道专业信息管理系统、燃气管道运营档案,或者未按照规定对燃气管道专业信息管理系统和燃气管道运营档案进行管理、维护、更新的;

(二)未建立企业内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

(三)未制定燃气管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每年未进行至少一次应急演练,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进行抢险抢修的;

(四)未按照规定配备人员、设施、设备、物资或者设置应急处置电话的;

(五)未对员工进行燃气管道安全培训或者轮训的;

(六)未按照规定对燃气管道采取特殊防护措施或者进行实时在线监控的;

(七)未建立燃气管道巡查制度并按照规定进行日常巡查的;

(八)未按照规定对燃气管道进行安全检查、维护、维修和更新的;

(九)未及时组织燃气管道安全隐患整改的;

(十)未按照规定设置燃气管道标识或者安全警示等标识并进行维护的;

(十一)未及时组织燃气管道修补测的。

第四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实施危害燃气管道安全行为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处5千元罚款、对单位处2万元罚款;造成燃气管道损毁的,对个人处2万元罚款、对单位处10万元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涉及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的,由主管部门移交规划土地监察机构依法处理。

第四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阻挠、妨碍管道燃气企业对燃气管道进行巡查或者进行安全检查、维护、维修和更新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个人处2千元罚款,对单位处5千元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六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未与管道燃气企业签订安全保护协议擅自施工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作业,各处3万元罚款;造成燃气管道损毁的,各处10万元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七条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并造成燃气管道损毁的,由主管部门处3万元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在开工3日前书面通知管道燃气企业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未首先进行人工开挖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未立即通知管道燃气企业并采取保护措施的。

第四十八条 对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害燃气管道安全的行为,阻挠或者妨碍管道燃气企业对燃气管道进行巡查、安全检查、维护、维修和更新的行为,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燃气管道安全管理机构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燃气管道包括城市燃气管道及管道附属设施,具体包括:

(一)输送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管道;

(二)管道防腐保护设施,包括阴极保护站、阴极保护测试桩、阳极地床和杂散电流排流站等;

(三)门站、气化站、调压站(室)、汽车加气站、瓶组站、阀室、阀井、阀门、凝液缸等燃气管道附属构筑物,以及补偿器、放散管等有关设备;

(四)标志桩、测试桩、里程桩、警示牌等燃气管道安全标识;

(五)管堤、管桥、管基等与燃气管道有关的固定装置;

(六)管道的其他附属设施。

本办法所称天然气长输管道包括天然气长输管道及管道附属设施,具体包括:

(一)输送天然气的管道;

(二)管道防腐保护设施,包括阴极保护站、阴极保护测试桩、阳极地床和杂散电流排流站等;

(三)管道的加压站、加热站、计量站、集气站、输气站、配气站、处理场、清管站、阀室、阀井、放空设施、储气库、装卸栈桥、装卸场;

(四)管道的水工防护设施、防风设施、防雷设施、抗震设施、通信设施、安全监控设施、电力设施、管堤、管桥以及管道专用涵洞、隧道等穿跨越设施;

(五)管道穿越铁路、公路的检漏装置;

(六)管道的其他附属设施。

第五十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中低压、城市次高压、城市高压燃气管道和天然气长输管道的压力分级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确定。

本办法所称“以内”均包含本数,“以外”均不包含本数。

第五十一条 本市石油管道的安全保护和委托执法可以参照本办法有关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保护和委托执法的规定执行。

5.深圳市交通安全 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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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深圳市交通安全 篇六

(二);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0分);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关键要素不包括();A.HACCP原理B.人员培训C.体系管理D.相;2.标准中可接受水平();A.仅指组织的终产品用于直接消费的可接受水平;B.指食品生产组织内下一环节的可接受水平;C.指食品生产组织外食品链的下一生产者的可接受

深圳市食品安全管理员流通环节考试 《食品安全控制体系》模拟试题

(二)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0分)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关键要素不包括()

A.HACCP原理 B.人员培训 C.体系管理 D.相互沟通是 2.标准中可接受水平()

A.仅指组织的终产品用于直接消费的可接受水平B.指食品生产组织内下一环节的可接受水平

C.指食品生产组织外食品链的下一生产者的可接受水平D.以上都是

3.验证的目的不是()

A.对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能力提供信任 B.对规定的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C.是否满足已确定危害水平

D.评价某一特定批次产品的可接受性

4.组织在进行控制措施评价时包括以下方面()A.食品安全危害的可接受水平、预期用途、产品特性和加工步骤中控制措施的描述

B.控制措施应用的强度和对其监视的可行性 C.相对其他控制措施,该控制措施在体系中的位置 D.b和c 5.根据本标准,危害评价应考虑()A.危害的来源和性质

B.危害可能对健康造成的严重程度 C.危害发生的概率 D.以上都对是

6.危害识别应基于()方面 A.外部信息 B.危害的预备信息 C.经验 D.以上都是是

7.食品中含有的甜蜜素是由()产生的 A.加工过程 B.储藏 C.运输 D.初级生产是 8.通常不能杀菌的方法是()

A.加热 B.使用化学试剂 C.用水清洗 D.辐照是 9.外部沟通不包括()方面

A.顾客 B.主管部门 C.最高管理者 D.供方和分包商 10.可能影响组织有关食品安全的潜在紧急情况和事故应由()考虑,并证实如何进行管理

A.最高管理者 B.上级主管机构 C.HACCP组长 D.安全主管

11.紫外灯杀菌不适宜以下方面()A.工作服 B.空气 C.瓶装产品 D.包装袋外表

12.低温对食品的防腐保鲜作用体现在以下方面()

A.低温能使食品中酶的活性丧失 B.低温降低水分蒸发,能减少食品的干耗

C.低温可抑制微生物的生长 D.低温能促进非酶因素引起的化学反应的速率

13.下列()不属于天然毒素 A.覃类毒素 B.霉菌 C.秋水仙素 D.组胺

14.通常调节果汁的(),抑制致病菌的生长繁殖 A.水分含量 B.pH值 C.味道 D.颜色 15.可追溯性系统包括()A.产品批次 B.原料批次 C.分销记录 D.以上都是

16.能引发感染性食物中毒的病原菌是()A.肉毒梭菌 B.金黄色葡萄球菌 C.沙门氏菌 D.大肠杆菌 17.纠正措施指()

A.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所采取的措施

B.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或其他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C.为防止或消除食品安全危害或将其降低到可接受水平的而采取的措施 D.以上都是

18.实施危害分析的必备预备步骤包括()A.食品安全小组的成立

B.产品特性描述,预期用途的确定 C.流程图、加工步骤和控制措施的确定 D.以上都是

19.当发现监视设备不符合要求时,应()A.对设备进行调整

B.评估以前测量结果的有效性 C.对受影响的产品采取适当措施 D.以上都对

20.正确的说法是,HACCP计划中()A.关键限值一定是用数字来衡量

B.一个关键控制点可以控制一个或者多个危害

C.一种危害只用一点进行控制就行了 D.以上都不对参考答案 答:

1.(B)2.(A)3.(D)4.(D)5.(D)6.(D)7.(A)8.(C)9.(C)10.(A)11.(C)12.(C)13.(B)14.(B)15.(D)16.(C)17.(B)18.(D)19.(D)20.(B)

二、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

1.组织的食品安全方针应符合与顾客商定的食品安全要求和法律法规要求。2.组织要有相关的记录来证实食品安全小组具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范围内的产品、过程、设备有关的食品危害的知识和经验。

3.过程流程图必须标出废弃物的排放点。

4.对危害进行评价时,应考虑安全危害造成不良健康后果的严重性及发生的可能性。

5.与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人员均能进行有关食品安全信息的外部沟通。6.食用长了霉菌的食品就会对人体产生生物危害。

7.控制措施组合的确认方法可以是参考他人已完成的确认或历史知识。8.能在食品中产生毒素的微生物,多见于酵母菌。9.通过将pH值控制在4.6以下可使肉毒梭杆菌得到抑制。

10.同一危害可以由HACCP计划和操作性前提方案共同来控制。参考答案答: 1.(√)2.(√)3.(×)4.(√)5.(×)6.(×)7.(√)8.(×)9.(√)10.(√)

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简述如何确定一个食品企业厂区、车间布局的合理性?参考答案答:(1)应识别并满足适用的法律法规、顾客、合同等对企业厂区、车间布局的的要求;

(2)厂区周边无污染,厂区内的分布;(3)交叉污染的来源;

(4)应防止人流、物流、水流、气流的交叉污染;

(5)人流、水流、气流应从高洁净区流向低洁净区,物流应从低洁净区流向高洁净区。

2.操作性前提方案与HACCP计划的相互关系?参考答案答:(1)操作性前提方案与HACCP计划均是对食品安全危害的控制措施。(2)操作性前提方案为控制食品安全危害引入的可能性和(或)食品安全危害在产品或加工环境中污染或扩散的可能性,通过危害分析确定的、必需的前提方案。

(3)HACCP计划用于管理确定的关键控制点(CCP(s)),以消除、防止或降低源于产品且通过危害分析确定的具体食品安全危害。

(4)与HACCP计划共同完成对食品安全危害的控制,以使用食品安全危害预防、降低、消除至可接受水平,相辅相承,缺一不可。3.简述管理评审的输入?

四、论述题(每题20分,共40分)。1.如何控制产品撤回?参考答案 答:

1)最高管理者应指定有权启动撤回的人员和负责执行撤回的人员; 2)组织应建立、保持形成文件的程序,以便:

a)通知相关方(如:立法和执法部门、顾客和(或)消费者)b)处置撤回产品及库存中受影响的产品,c)安排采取措施的顺序。

3)撤回的产品在被销毁、改变预期用途、确定按原有(或其他)预期用途使用是安全的、或为确保安全重新加工之前,应被封存或在监督下予以保留。

4)撤回的原因、范围和结果应予以记录,并向最高管理者报告,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

5)组织应通过应用适宜技术验证并记录撤回方案的有效性(如模拟撤回或实际撤回)。

2.论述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与法律法规的关系?参考答案 答:

法律法规是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内容,建立体系必须考虑法规要求 健立体系不以守法为最低要求,但它要求组织将适用的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定的和法规的要求纳入到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体系中:(至少指出四点)

确保食品安全方针符合与顾客商定的食品安全要求和法律法规要求; 内部沟通的信息应包括法律、法规的要求;

在选择和设计前提方案时,组织应考虑和利用法律法规; 组织应识别与产品特性有关的食品中安全法规要求;

7.深圳市交通安全 篇七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在深圳市所属的6个区 (南山、福田、罗湖、龙岗、盐田、宝安) 中, 每个区随机选择4所小学, 在每所小学的二~六年级随机选择2~3个年级各1个班的学生, 共抽取2 100名小学生为调查对象。发放问卷2 100份, 回收有效问卷2 054份, 有效率为97.8%, 其中男生849名, 女生1 205名;二年级学生401名 (19.5%) , 三年级学生353名 (17.2%) , 四年级学生428名 (20.8%) , 五年级学生410名 (20.0%) , 六年级学生462名 (22.5%) 。年龄为7~13岁。

1.2 方法

统一发放问卷, 统一回收。调查内容包括学生的基本情况、对食品安全的认识、知识和行为等。

1.3 数据统计分析

将所有问卷统一录入EpiData 3.0系统, 采用SPSS 11.0软件分析。

2 结果与分析

2.1 食品安全知识

本次对小学生的食品安全知识调查的内容包括食品的QS标志的判断、绿色食品的含义、有色饮料含有的色素等。总体来说, 年级越高, 答对率越高, 这可能与年龄增加、判断力增强有关。见表1。男生答对全部知识题的有334人, 占39.3%;女生答对全部知识题的有435人, 占36.1%,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t=1.56, P>0.05) 。

2.2 食品安全态度

有79.3%的小学生觉得吃流动小摊档的食物不安全;39.8%的小学生认为“肯德基等洋快餐食品吃多了可能危害健康”这种说法根本不对, 提示学生对食品安全的认识还不全面, 追求食物的口味、花样等, 意识不到食品隐患的存在, 在合理饮食、自身防范方面尚存在问题。当问到喜欢吃小店零食的原因时, 有50.2%的学生回答是因为零食味道好, 比饭菜好吃;23.2%的学生回答是因为小店的零食便宜;15.6%的学生回答因为零食包装好看, 有时还附送玩具, 或者抽奖游戏等;4.2%是因为同学推荐;6.8%是因为饥饿, 没有别的食物吃。

2.3 食品安全行为

调查显示, 小学生的食品安全行为总体情况较好, 但也存在食用不安全食品、不卫生的饮食习惯等 (表2) 。有24.8%的小学生会在购买食物时检查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 (表3) 。

当被问到“你经常吃肯德基或者麦当劳吗”, 选择“经常, 每周1次及以上”的占总调查人数的22.2%, 有54.1%的小学生是“偶尔, 每月1次或者少于1次”, 23.7%的小学生“根本不吃”。提示“洋快餐”的商业广告宣传对孩子的食品消费行为习惯产生很大的影响。

“班级组织外出郊游, 你通常会带哪些食物”的多项选择中, 有87.2%的小学生选择带薯片, 77.2%的小学生选牛奶或酸奶, 选饮料的占60.8%, 选面包的占50.8%, 选果冻的占41.1%, 其他占24.2%。

对“饭前便后, 你一定会洗手吗”的调查显示, 有50.4%的男生经常洗手, 48.6%的女生经常洗手。u检验结果表明, 男、女生在食品安全行为表现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年级间差异亦无统计学意义 (P值均>0.05) 。

3 讨论

儿童青少年期是身心、智力发育的关键时期, 也是饮食行为和习惯形成的重要阶段, 良好的食品卫生习惯对他们的一生都具有重要的意义[1,2,3,4]。马冠生等[5,6,7]研究总结了儿童青少年饮食行为的诸多影响因素, 认为父母或者照看人的影响、同伴的影响和媒体的影响都比较大, 其中父母或者照看人的影响极其重要。要增长孩子食品安全知识, 培养正确的食品安全行为习惯, 父母的及时指导监督、自身饮食行为的示范都不可缺少。

调查显示, 有78.2%的深圳小学生主要通过学校教师讲解获得食品安全知识;30.1%的小学生是通过父母或者其他亲人教导, 51.9%的小学生是通过电视广告宣传, 还有12.0%的小学生从报纸书本故事等渠道获得食品安全知识。可见学校教育是小学生获得食品安全知识的主要途径。然而, 目前对小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比较零散, 深圳市部分学校开展过食品安全讲座、图片展等活动, 但对学生应当掌握哪些方面、掌握到何种程度、应用什么教育资源等都缺乏统一的标准, 亟待开发适合小学生的教育资源, 系统地对小学生开展食品安全教育。

吃零食在儿童青少年中是一种普遍的行为。有研究认为, 不能简单地认为所有零食都不能吃, 而是要指导小学生选择零食, 知道什么时间可以享受零食[3]。深圳市小学生因为家庭条件好, 拥有较多的零花钱, 三年级以上的小学生经常从小店自行购买、食用零食。然而很多小学周围的小店, 采用抽奖送礼物等方式诱导学生购买和食用来源不明、色素过多、品质不好的零食。许多小学生知道吃这些零食对身体不好, 但是由于自主控制能力不够, 受群体诱导、西方饮食模式、媒体宣传的影响比较大, 还是会经常吃不安全的零食和洋快餐。因此, 应适当控制媒体广告对饮料、快餐、零食的过分宣传, 正面引导学生的健康饮食消费行为。

食品安全消费的良好行为需要长期、持续的教育、监督, 才能固化成为习惯, 因此必须尽早、系统地对小学生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研究, 开发食品安全教育资源, 实施食品安全教育计划, 同时要把家长纳入配合监督的教育行动中。

参考文献

[1]王黎荔, 李云, 涂国平.成都市3所农村中学学生食品安全知信行调查.现代预防医学, 2008, 35 (3) :532-533.

[2]董晓芬.小学生自控能力的特点及发展简析.云南教育, 2005, 8 (3) :30-31.

[3]马冠生.儿童青少年的饮食行为:1.零食.国外医学:卫生学分册, 1998, 25 (1) :32-34.

[4]王芳芳, 王进军, 张晓蓉, 等.小学生心血管疾病预防知、信、行及影响因素分析.中国公共卫生, 2006, 22 (2) :251-252.

[5]马冠生, 胡小琪, 吴瑾, 等.父母提示对儿童少年饮食行为的影响.中国学校卫生, 2002, 23 (6) :486-487.

[6]马冠生.儿童青少年的饮食行为:3.影响因素.国外医学:卫生学分册, 1999, 26 (4) :240-242.

8.深圳市交通安全 篇八

关键词:小学生

一、小学生安全状况分析

我们在多方面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将小学生面临的安全问题归结为如下几类:

据南方都市报2011年报道,广东省中小学生意外事故的前三位分别是:溺水、交通与疾病。而2011年深圳的前三位分别是溺水、自杀与交通。此外我们认为,深圳由于炎热多台风的自然环境与人口流动性大的社会环境,变质的饮食、过强的台风与不法分子的各种伤害行为也是我们值得注意的。

因此,我们对深圳市宝安区宝安中学附属小学二年级、四年级和六年级的学生开展了抽样的问卷调查。我们总共发放问卷180份,其中有效问卷142份,二、四、六年级分别为52份、42份与48份;男女生分别为79份与63份。

二、调查情况

我们将上述状况以调查问卷询问学生,学生的回答状况如下:

1.针对家庭环境中自然与人的不安全因素分析

排名前三位的不安全因素分别是家长责罚(56.3%)、开水烫伤(46.5%)与刀具伤(42.3%),而末三位则分别是食物中毒(1.4%)、差点从窗口跌出(2.8%)与火灼伤(7.0%)。同我们的预期想象不同,食物中毒只在极少数的学生身上发生,这证明家长的卫生意识普遍很强。

(1)家庭环境中不同性别所面临的不安全因素

在刀具、宠物和开水三个因素上,男生略高于女生,其他因素则差距不大。

(2)家庭环境中不同年龄段所面临的不安全因素

随着年龄增长,学生刀具伤(二、四、六年级分别为25.5%、40.5%与52.3%)、开水烫伤(二、四、六年级分别为34.5%、40.5%与54.5%)

的比重在上升,其他因素则差距不大。大概因为年龄增长,小学生自主做家务的比例逐年上升,客观上导致危险发生。

2.针对学校环境中自然与人的不安全因素分析

在校园中滑倒或撞倒的比例(66.2%)与被同学欺负的比例

(64.8%)基本持平,被老师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比例为4.9%,此外有个别学生被球砸到的现象。

(1)学校环境中不同性别所面临的不安全因素

男、女生滑倒或撞倒的比例分别为69.6%与57.1%;被老师体罚与被同学欺负的比例大致相当。看来男生好动的天性决定了其容易受到运动伤害。

(2)学校环境中不同年龄段所面临的不安全因素

随着年级增长,大部分学生都会有越来越多滑倒或者撞倒的状况(42.3%、69.0%与89.6%);而被老师体罚与被同学欺负受年龄影响不大。

3.针对社会环境中自然与人的不安全因素分析

自然因素中,排名前三位的不安全因素分别是暴雨(59.8%)、外伤(49.3%)与台风(38.0%),而末三位则分别是泥石流(0.7%)、游泳时被水草缠住(1.4%)与游泳时遇到漩涡(2.8%)。人的因素中,排名前三位的不安全因素分别是偷窃(15.5%)、诈骗(5.6%)与被诱骗网游(3.5%),而末三位则分别是绑架(0%)、性侵(0%)与被诱骗吸毒(0%)。

从中我们可以得知,小学生在户外遇到暴雨与台风以及意外受伤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令我们感到欣慰的是,绑架、性侵与被诱骗吸毒并未发生在小学生身上,关注的重点是如何防止被偷窃、诈

骗以及拒绝成年人的网游诱惑。

(1)社会环境中不同性别所面临的不安全因素

各项不安全因素中,各项并无明显性别差异。

(2)社会环境中不同年龄段所面临的不安全因素

各项不安全因素中,各项并无明显年龄差异。

三、反思与提议

我校为保障在校学生的人身安全,在物质上制定了一系列的举措:为防止滑倒,我们将上下楼梯的地面全部铺设成防滑砖,走廊的地面则进行防滑处理,请班主任定期上报教室内外的安全隐患。我们还在制度上制定了一整套完整的方案:每学期都举行消防演练,训练学生在火警时刻的应变能力;教学处巡堂制度+学生请假制度+护导老师课间责任制度+保安保卫制度,以实现校园内的安全监督无死角。

然而由于我校安全工作到位,而学生所遭遇的伤害主要来自于周末、假期没有人监护的环境,所以为实现“他保是为了自保”的目的,还需要持之以恒地训练小学生自主的安全防范意识、医护救助、紧急避险以及寻求法律与心理援助方面的应对能力。调查中我们发现,学生掌握程度最高的是紧急避险;最为不了解但希望了解并掌握的比例最高的是法律与心理援助。由于社会阅历很浅,尚不知道法律援助与心理援助的重要性,32.7%的二年级学生认为不需要掌握怎样寻求法律与心理援助,而随着年级增长,认为不需要掌握寻求法律与心理援助的学生数量几乎为零。(见下图)

在今后的学校安全工作中,我们需要在平时多训练医护自救(以针对外伤为主)与紧急避险(主要应对暴雨与台风)的方法,并向学生普及当面对被偷窃与被诈骗的时候,该如何保护自身安全,

并尽量将损失降低至最低程度,重要的还有向学生宣传“12355”这一法律与心理援助热线。

(作者单位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安中学附属小学)

9.深圳市交通安全 篇九

深圳市食品安全管理员

培训考核指南

(试行)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一、深圳市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

流程图

网上、电话或现场报名参加培训参加培训考勤是否全勤缺勤网上、电话或现场报名参加补课全勤网上、电话或现场报名参加考核参加考核成绩是否合格不合格网上、电话或现场报名参加补考(自费)合格领取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合格证

二、深圳市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须知

(一)培训报名须提交材料

现场报名(电话或网上报名的在参加培训时提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报名表(贴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须有所在单位签章,并注明“同意***参加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

3、餐饮高级的须提供高中及以上学历证复印件;

4、所在单位营业执照、许可证、法人证书或名称核准通知书中任意一种的复印件(所在单位签章);

5、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用于证书)。

报名表可以在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网上下载或在培训点、餐饮服务许可受理窗口免费领取。

电话或网上报名的,须在培训开始前提前半小时到培训点提交报名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不得参加培训或培训无效。

(二)培训考核费用

政府对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进行补贴,每个餐饮服务单位有一人次的免费培训考核名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须自费参加培训考核。

1、安排1名以上人员参加培训考核的,超出1名的部分须自费;

2、已经报名,但未按期参加培训或考核,再次报名须自费;

3、第一次考核不合格,再次参加考核须自费;

4、非单位委派,个人自愿参加培训考核的,须自费。

(三)培训的考勤

食品生产、餐饮服务和食品流通的食品安全管理员每期培训时间分别暂定为2.5天、2天和1.5天,具体时间由培训点安排。学员参加培训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资料,提前入场,不得迟到、缺课或提前离场。培训将实施考勤管理,每节课都须用本人的身份证打卡考勤,凡考勤不全的,须另行补课,否则,不予参加考核。

(四)考核

在培训结束一个月内必须报名参加考试,考试点须与培训点一致。报名成功后,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使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计算机在题库内随机抽题,自动评分。

(五)证书

考核合格的,发放《深圳市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合格证》。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须参加更新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予以换证。变更工作单位的,须及时申请换发新的有效证件。

三、深圳市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试点

联系方式

(一)深圳书城培训考核点 承办单位:深圳市商品质量促进会

教学地址:深圳书城培训中心总部,罗湖深圳书城2707、24楼。

报名电话:82099771,82099015,传真:82099053。联系人:温小姐,李小姐。

交通情况:乘3、7、12、223、29、204、215、K113、104、14B、103、101、K12、203、3、观光巴士(1、2)公交车在“深圳书城”站下。地铁在“大剧院”站下,C2出口上深圳书城。

(二)国际人才大厦培训点

承办单位:广东岭南质监职业培训学校

教学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17号国际人才大厦4楼410室(上课地点),10楼1001室(报名咨询地点)。

报名电话:*** 联系人:邹老师 乘车线路:107、234、236、375、41、80路公交车在“人才大厦”站下车。

四、深圳市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常见问题解答

(一)什么是食品安全管理员?

《深圳市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食品安全管理员,是指经符合要求的培训考核机构统一培训考核合格,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有何要求?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其生产经营规模和范围,应当配备1名以上的食品安全管理员,鼓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通过培训考核合格担任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三)我市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是否作为食品许可的前臵条件?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配备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后方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食品生产、流通或餐饮服务的各项许可业务。

在刚启动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试点时,对暂未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申请单位,可以先受理许可申请和开展审查,但申请单位须立即安排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

(四)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如何分类?

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类别根据所从事的行业不同,分为A类(食品生产)、B类(食品流通)和C类(餐饮服务)共3类。其中C类(餐饮服务)又分为C1类(餐饮服务初级)和C2类(餐饮服务高级)。

食品安全管理员所从事的行业须与其培训考核类别相对应,不得跨行业从业。通过C2类(餐饮服务高级)考核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可以从事要求配备C1类(餐饮服务初级)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工作。

(五)报名参加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有何条件? 凡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可申报B类(食品流通)和C1类(餐饮服务初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

凡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可申报A类(食品生产)和C2类(餐饮服务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

(六)哪些餐饮单位须配备C2类(餐饮服务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

以下单位须配备C2类(餐饮服务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 特大型、大型餐馆,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连锁经营餐饮服务企业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大活动指定接待单位,量化等级评级为A级的餐饮服务单位,以及有熟食制售的综合商场超市。其他餐饮服务单位应至少配备C1类(餐饮服务初级)食品安全管理员。

(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员有变动的,是否需要备案?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变更食品安全管理员,应提前选配符合要求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并在变更后15日内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八)食品安全管理员有哪些主要职责? 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职责是:

1、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2、定期协助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3、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5、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6、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实施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7、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8、所在单位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时,协助单位及时报告卫生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9、协助所在单位定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上交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综合自查报告,食品安全综合自查报告样式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10、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九)食品安全管理员如何选择培训考核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确定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和考核机构,并向社会公布。

食品安全管理员可以在公布的培训考核机构名单中任意选择一个报名,培训和考核须在同一个机构完成。

(十)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有何要求?

食品安全管理员参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必须遵守培训纪律,不得缺课,凭全勤的培训记录,参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考核机构组织的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考核。

(十一)考核合格的发放什么证书?

对考核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统一发放《深圳市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十二)《深圳市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多长?

有效期为3年。食品安全管理员每3年须参加一次由培训和考核机构统一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更新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的,换发新的证书。

(十三)食品安全管理员继续教育有何要求?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自觉学习国家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的免费继续教育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通报有关情况、交流食品安全管理经验,收集检查各单位综合自查情况等。

(十四)食品安全管理员是否需要持证上岗?

食品安全管理员工作时应该佩戴市场监管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件。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和履职情况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并与该单位的食品安全量化级别挂钩。未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十五)食品安全管理员以欺骗、作弊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考核的,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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