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发票流程

2024-08-07

劳务发票流程(共10篇)

1.劳务发票流程 篇一

关于劳务公司纳税与如何开具发票问题

我企业是一个劳务公司,专门为各需要人员的企业提供人员劳务,我们只是争管理费,根据财税[2003]16号文件规定差额缴纳营业税。以前我们都是按全额开发票,按差额缴税,但是现在某市某某区地税局专管员让我们按照差额(管理费)开发票(说是纠正以前错误),这样我们对用人单位全额收款不可能开具差额发票?请给予具体解释?

接到该纳税人提出的问题,我们向发票管理处和流转税处(主管营业税的处)进行了咨询。经研究探讨,流转税处主管人员解释了如何纳税及如何开具发票,并说以前一直应该这样执行,可能各地掌握有问题,所以才出现纳税人反映的情况,现将两个处的探讨结果整理并回复纳税人,同时作为12366今后统一解答依据。

答:财税[2003]16号文件第(十二)条规定: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一、关于对此条政策的理解:

1、“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首先双方应有委托书或协议(包括口头协议),委托事项是:“安排劳动力”。

注意:不是将本企业员工安排到用工单位。也就是:如果劳动力(以下称:员工)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个人属于劳务公司的人,再到用工单位工作是属于劳务公司为这个单位提供应税劳务,则全额开具发票,全额缴纳营业税。不能差额纳税。

2、如果用人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其上交的(简称:保险)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差额纳税。

注意:是指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绝不是劳务公司与员工签订合同)只是工资与保险交给劳务公司代发放。工资表在用人单位体现,上缴的保险也应属于用人单位名头。这时劳务公司差额纳税。

A、对于劳务公司只能开具差额部分的发票(代办手续费或中介费)。

B、对用人单位来说凭“差额部分的发票”加上工资和保险,作为全部用工成本在所得税前扣除。

二、劳务公司如何运营可选择差额纳税,但必须是符合第2点要求:即:工资和保险“代为发放”。否则,员工与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在劳务公司发工资、上缴的保险也是劳务公司名头。只能是全额开具发票,全额纳税。

三、如果不这样判定,就会造成各行业的混乱。如:我是一个保洁公司,专门为各单位打扫卫生,那么我提供的应税劳务是应全额缴纳营业税的,是要全额开具发票全额纳税。假如我把这个公司改为“劳务公司”。如果员工与我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在我公司发工资、上缴的保险也是我公司名头,假如可以全额开发票,还可以差额纳税岂不是所有保洁、保安、建筑等行业都可以变成劳务公司。所以,对财税[2003]16号文件第(十二)条规定,必须按上述解释判定。涉及到建筑劳务公司如何纳税,国家总局下发过国税函[2006]493号规定如下:建筑安装企业将其承包的某一工程项目的纯劳务部分分包给若干个施工企业,由该建筑安装企业提供施工技术、施工材料并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劳务由施工企业的职工提供,施工企业按照其提供的工程量与该建筑安装企业统一结算价款。按照现行营业税的有关规定,施工企业提供的施工劳务属于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因此,对其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建筑公司跨省提供劳务如何申报纳税

【问题】

外省一建筑公司(已认定一般纳税人)到珠海从事建筑工程劳务,已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到劳务发生地地方税务机关报验,完工后的余料在珠海销售,如何申报纳税?

【解答】

《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538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业户临时外出经营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087号)规定,固定业户(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临时到外省、市销售货物的,必须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出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原地纳税,需要向购货方开具专用发票的,亦回原地补开。对未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经营地税务机关按6%的征收率征税。

你公司虽已就外出建筑劳务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但没有就临时到外省、市销售货物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到经营地国税机关报验。按照国税发[1995]087号规定,对未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货物销售行为,经营地税务机关按6%的征收率计征增值税。

2.劳务发票流程 篇二

1?一般纳税人

「一般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税率6%,可以抵扣进项。

「差额扣除+简易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征收率5%,不能抵扣进项。2?小规模纳税人

「简易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征收率3%「差额扣除+简易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征收率5% 如果购买方需要的是普通发票,销售方直接按照6%的税率或者3%的征收率全额开具普票即可,这种情况下,票面税率、金额、税额呈比例关系,税率栏显示6%或者3%。根据上述政策,纳税人可以选择全额计税,即直接根据发票显示的税额申报纳税;也可以选择差额计税。

纳税人如果选择差额计税,是通过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相关栏次「一般纳税人填报附列资料三,小规模纳税人填报附列资料」填报差额扣除部分,实现差额计税的。注:申报表填写时候差额扣除

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劳务派遣发票票面的税额并不是销售方实际缴纳的税额。

普通发票不适用差额开票功能。如果购买方需要的是专用发票,又有三种方式:1销售方直接按照6%的税率或者3%的征收率全额开具或代开专票,这种情况下,票面税率、金额、税额呈比例关系,税率栏显示6%或者3%。但是,全额开具专票,也就意味着必须要全额缴纳增值税,发票票面税额就等于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额,不得再进行差额扣除。这种情况较为少见。

2销售方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

这种情况下,票面税率、金额、税额没有比例关系,税率栏显示「***」,税额栏显示的金额=(票面价税合计数-备注栏差额扣除额)÷(1+5%)×5%。上图中的47.62元,既是销售方当期的应纳税额,又是购买方可以凭票抵扣的进项税额。3 是一笔业务开两张发票,一张普票和一张专票。

普票对应的含税销售额是差额扣除部分,按照6%的税率或者3%的征收率开具。假定上例中销售方为一般纳税人: 专票对应的含税销售额是总收款与差额扣除部分之差,按照5%的征收率开具。后两种开票方法,在进行纳税申报时都需要填报纳税申报表差额扣除相关栏次。

劳务派遣的账务处理财会[2016]22号《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第二条、账务处理

>第(三)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第1点规定

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案例

二哥税税念劳务派遣公司,17年1月取得劳务派遣收入53.55万,按规定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代支付劳务派遣员工工资23.1万,办理社保18.9万,住房公积金10.5万。

1、取得收款并开票借:银行存款

53.55万贷:主营业务收入 53.55/(1+5%)=51万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计提)53.55/(1+5%)*5%=2.55万

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借:主营业务成本-工资

23.1/(1+5%)=22万借:主营业务成本-社保

18.9/(1+5%)=18万借:主营业务成本-公积金 10.5/(1+5%)=10万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抵减)(23.1+18.9+10.5)/(1+5%)*5%=2.5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3.1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18.9贷:应付职工薪酬-公积金

10.52、代发工资,缴纳社保(不含扣个人扣缴部分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3.1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18.9借:应付职工薪酬-公积金

10.5 贷:银行存款

52.53、结转交税

3.红字发票流程 篇三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二. 不符合作废条件:

1.购货方已认证由购货方填写申请单

(1)认证通过:

① 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申请,税务机关返回通知单(一式三联,一联购货方留方,一联由购货方给销货方,一联税务留存)

② 将通知单交给销货方,根据销货方的红字发票和通知单作进项税额转出。

(2)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①《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其他同上。

②将通知单交给销货方,进项税不得抵扣,也不做进项税额转出。

2.购买方未认证且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由购货方填写申请单:

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购货方未认证,由销售方填写申请单:

(1)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编辑本段购货申请

1、已经由购货方认证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退货或发票开具错误需要开具负数发票的,由购货方申请开具负数发票。

2、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编辑本段销货申请

由销货方申请开具负数发票的情况(前提是发票未认证,发票在180天的认证期内),具体情况如下:

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除按照《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外,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编辑本段相关法规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的开具

一、业务概述

对于一般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货方凭购买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对于销货方提出申请的,可由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直接根据纳税人填报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货方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一一对应。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比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处理办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第二联交代开税务机关。

二、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1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自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1.受理审核

(1)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此下四种情况审核购买方或销售方填报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及书面材料:

①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审核购买方填报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中填写的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②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中填写的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③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审核《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中销售方填写的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同时审核购买方提供的书面材料。

④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审核《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中销售方填写的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同时审核销售方提供的书面材料。(2)审核发现报送的资料不完整不齐全,存在疑点,未按照规定加盖印章,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等情况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2.核准

审核无误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比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处理办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第二联交代开税务机关。标签:

4.开红字发票操作流程 篇四

隔一个月无需对方拒收证明,如10月份的在11月开红字发票无需拒收证明,但如果是在12月开红字发票,就要请购买方开拒收证明盖公章。

一、先开红字发票申请单

防伪开票系统—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申请单—申请单填开,开好之后打印两份,盖财务章。

二、写红字发票情况说明书

三、将申请书导入U盘带去税局

四、带国税副本原件,纳税卡

五、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六、发票(抵扣联、发票联)

七、办好之后,国税会给两份通知单,根据通知单号导入防伪开票系统开红字发票

防伪开票系统—专用发票填开—输入“购货单位”—点击“负数”—直接开具—输入通知单号—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下一步—打印负数发票。

等下一次购发票时,需要带齐以下资料去税局核销 A、错误发票三联 B、通知单 C、红字发票

以下是拒收证明样版、红字发票情况说明书

拒收证明样版

现我单位(购货方名称)XXXXXXX拒收(销货方名称)XXXXX,2012年XX月XX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XXXXX,号码:XXXXX,拒收原因是发票中XXX内容有误。

错误项目为:XXXXX 正确项目为:XXXXXX

购货方)XXXXXXXX(盖公章)

2012年XX月XX日

情况说明

现我单位佛山市XXXXX于201X年0X月XX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XXXXXX,号码:XXXXXX,发票尚未交付给购货方,当次月发现发票中开户行及帐号内容有误时已无法作废,因此申请办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错误项目为:XXXXXXX 正确项目为:XXXXXXX

(销货方)XXXXXXXX

5.红字发票填开流程 篇五

一、负数普通发票填开流程(四个步骤)

当企业所开发票有误或者由于商品质量等问题购方需要退货,但蓝字普通发票已跨月或已抄税不能作废,此时可开具负数发票来冲抵。

负数普通发票的填开方法与红字专用发票不同,不受信息表管理的限制。在开具负数普通发票前,指定其对应的正数普通发票的代码和号码即可开具。下面简单介绍开具流程:

第一步:按平时开具普通发票的办法先调出一张新发票。

第二步:按发票上方的“红字”按钮。如下图:

第三步:填写负数发票对应的原正数发票代码、号码。如下图

第四步:点击下一步按钮会显示发票相关信息。点确定之后,会

出现负数发票界面,右下角自动生成对应篮字发票代码号码。用现在 这张新发票打印出来即可(如果提示本张发票可以开具红字发票,但 是当前数据库没有相应数据,则需要手动填写,商品名称,数量为负 数,单价为正数)。

二、负数专用发票填开(销方申请的情况)流程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前需要先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上

传税局审核。待审核通过拿到信息表编号后才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我们整理一下开具的简单流程如下,供大家参考:

销售方申请(指发票未认证的情况):(三个步骤)

1.信息表填开

进入开票系统-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开票软件左上角)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选择销售方申请-输入发票号码、代码-点下一步-(如果提示本张发票可以开具红字发票,但是当前数 据库没有相应数据,则需要手动填写,商品名称,数量为负数,单价 为正数)确定信息后点击打印,然后选择不打印,即可保存。

2.信息表上传

点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

导出 :

选中对应红字发票信息表点击上传-根据提示点击确定 :

即可看到相应信息表的信息表描述已更新为“审核通过”,“审

核通过”的信息表编号可以用于开具红字发票,(双击点开这张红字 发票信息表,用白纸打印留底)。

3.开具红字发票

在发票管理里面点发票填开,调出一张正常的专用发票。点票面

上的红字-导入网络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点选择-确定发票信息后用 发票打印即可。

三、负数专用发票填开(购方申请的情况)流程

上一篇我们介绍了销方发起申请开具专用发票红字发票的情况,接下来归纳购方申请的流程:(三个步骤)

购方申请(一般是针对发票已认证通过的情况)

1.信息表填开(购货方开具)

进入开票系统-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开票软件左上角)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选择购方申请,然后选择已抵扣,下方的发票代码发票号不用填写,直接点击下一步或者确定,弹出一 张空白的红字发票信息表之后,根据需要冲红的发票内容进行填写(商品名称,数量为负数,单价为正数),填写完后,点击打印,然后 选择不打印,即可保存。

2.信息表上传

点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

-系统弹出信息表上传界面-单击需要上传的信息表-点击上传按 钮-根据提示点击确定,即可看到相应的信息表的信息表描述已更新 为“审核通过”(信息表描述已更新为“审核通过”的信息表表编号

已可以用于开具红字发票)。这时请双击点开这张红字发票信息表,用 A4 白纸打印留底(此时打印才有信息表编号)。

3.记录下信息表编号或将信息表打印出来交给销售方。

6.增值税发票开具办理流程 篇六

一、办理依据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

二、提供资料

(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生成《申请单》的企业,需要提供电子文档及一份纸质;手工填报的企业,需要提供纸质一式两份)。

(二)对应的蓝字发票抵扣联复印件(如已丢失,应提供《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和相关联次复印件)(对应蓝字发票未抵扣进项税额时还应提供原件)。

三、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

四、办理时限:即时

五、收费标准:免费

7.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流程 篇七

隔月发票不能作废只能发票冲红

受理审核要求:

(一)收付款双方都未入账的冲红发票处理。收款方应将需冲红发票收回,并在发票各联上加盖“作废”字样后,按正确的金额重新开具发票;

(二)收付款双方都已入账的冲红发票处理。付款方凭其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开具的“冲红发票证明”,到收款方办理冲红发票手续。收款方凭付款方“冲红发票证明”,按冲红发票金额开具红字发票或负数发票后,再按正确的金额重新开具发票。同时,收款方应将“冲红发票证明”粘贴在红字发票或负数发票第一联(存根联)后,以备核查;

(三)付款方已入账,收款方未入账的冲红发票处理。付款方凭其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的开具“冲红发票证明”,到收款方办理冲红发票手续。收款方凭付款方“冲红发票证明”,按冲红发票金额开具红字发票或负数发票后,再按正确的金额重新开具发票。同时,收款方应将冲红发票第三联(记账联)与“冲红发票证明”一起粘贴在红字发票或负数发票第三联(记账联)后,以备核查;

(四)(四)收款方已入账,付款方未入账的冲红发票处理。收款方应将需冲红发票收回,并按冲红发票金额开具红字发票或负数发票后,按正确的金额重新开具发票。同时,收款方应将冲红发票第二联(发票联)粘贴在红字发票或负数发票第二联(发票联)后,以备核查。

办理流程:纳税服务中心受理——转管理员实地勘察——报征收管理科审批——转纳税服务中心——送达纳税人

时限:经审查符合条件的,3日内予以办理完毕。首先确定你的发票是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冲红 一 红字申请

1、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盖公章和发票专用章)

1.1按要求填写.防伪开票系统 →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写相关资料→ 导出《申请单》,导出的《申请单》拷入U盘,提供给税局。

1.2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理由:(例:由于我司开给购买方的货物名称错误,购买方无法认证

2、发票联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盖公章)

3、抵扣联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盖公章)

4、开具发票的次月内来办理需销方书面报告(盖公章)开具发票的次月后来办理需购货方书面报告(盖购方公章)

5、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盖公章)

注意:开具红字通知单在开票日起90天内办理,一份发票对应填写一份红字申请单,附一套完整的资料,申请单上注明购货方尚未认证【因为一旦发票认证抵扣了,就应当是购方向当地税局机关提出红字发票申请】。

复印件并加盖“此复印件由我司提供,与原件相符”章。

二、取到了红字申请单通知书后,如果税控系统→负数(如果税局没有提供电子版的,就选择“直接开具”→输入通知书单号→输入发票代码及发票号码,看显示出来的数据是否就是你所要做红字的。确定的话,就放入新的发票,打印出来就可以了。

三、负数发票的记账联用于你们公司做帐的,其余两联与原来开局的两联发票,连同《红字申请通知书》都要保存好,下次购买发票的时候,税局验旧的时候后一同检查的。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

8.劳务发票流程 篇八

登录税控发票开票软件;

3.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信息表填开;

4.购买方申请----选择已抵扣或未抵扣----确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用表----输入销售方名称、税号、货物名称----打印;

9.劳务发票流程 篇九

开票步骤(1)双击桌面上税控图标” → “进入系统” →选择“开票员”(一般选宣复兰)→ “确定”→“客户编码”(如果是新客户需要增加,旧的不用增加)→点“+”号增加 →填写“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银行账号”,此 6 项务必要填写清楚。

(2)设置“商品编码”→ 新产品要增加(旧的不用增加)→输入“名称” →商品税 目“4001”商业→“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含税标志“T”表示含 税→“√”。

(3)注:每次开票前要先输入“商品编码”才能开,不然无法在开票界面选择开票内容.(3)专用 发票填开.点 击 “专用填开”→“种类”→“类别”→“ 号码”(此三项要与相对应)→“确定”→ “进入开票界面”→购货“单位名称.地址.税号.电话.开户行”→“银行账号”→选择“商品名称”→输入“数量”→“刷新” → “收款人”→“复核”→ 检查一遍有没有输入错误, 如有无误→确定“打印”.(注: 一旦点击“打印”, 此将自动保存,不能修改.有未打印的可以进行修改.)注:有 打印时一定要检查好打印机装机是否正确,否设置正确的打印参数,确保每份都 能打好,避免作废。)开出的,存根联在要我的电脑 D 盘中“小龙”文件夹中“ 管理”文件夹的“销项登记表”中登记,并把存根联给李兴做账。

“抵扣联与联 应该盖专用章,给客户快递出去。还应该复印”联”给客户签回单, 以作收票 凭记。

(4)作废: 开出的,当时发现有错的,可作废, 先在电脑上作废,找到此号,点 击“作废”。

然后在上盖“作废”章, 并一式三联钉好存档。

跨月的作废要开 具红字冲销,其流程:A。

客户退票理由书加盖公章 B 销售方提交申请单 C 销售方税务 机关审核后开具通知单 C 销售方开具红字。

注:开具红字很麻烦,手续繁锁,所以 开票时要小心核对清楚。

10.出口发票开票流程和格式 篇十

一、开具格式要求:

1.抬头部分:即购买方名称处:开具英文或中文的外商名称。

2.购买方栏次的地址、电话处:填写外商所在国家或地区。

3.购买方栏次的纳税人识别号和开户银行,帐号:不需要填写。

4.品名:根据报关单上的中文名填写(备注:主体框架内可以开具8行,因此同一张报关单上涉及多条数据的仍然应该分行对应开具,不应汇总开具。外贸型出口企业如果单张报关单超过8条可以开具多张发票,生产型出口企业如果单张报关单超过8条,不应开具多张发票,应该采用清单开具)。

5.规格型号、单位、单价、金额栏次应当按照报关单上的相应栏次内容填写,注意单价及金额需要开具人民币金额(需按照出口当月1日的汇率对外币金额进行折算)。

6.税率栏次:应当选择“0”税率。

7.销售方栏次:均需要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8.备注栏次:备注栏次应当标明:汇率,报关单上每一条数据的成交价(生产企业涉及CIF价格成交方式的,需要同时备注每一条数据的CIF和FOB价格,若直接以FOB价格成交,只需要备注FOB价格;外贸企业只需要备注每一条数据的FOB价格)。

9.升级后生产企业、外贸企业用升级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代替原来的出口发票(普通发票两联,五联均可,由企业根据自行需要选择)。

10.附件中列举了一张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样式供出口企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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