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的个人承包合同

2024-06-10

合法的个人承包合同(精选7篇)

1.合法的个人承包合同 篇一

甲方:

乙方:

双方就承建蒙古国轻工部下属的食品加工厂锅炉改造工程事宜,经友好协商,制定本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内容

锅炉改造工程为拆除两台10吨拟报废的锅炉,安装两台上海四方锅炉厂制造的10吨蒸汽锅炉。

第二条工程地点

工程地点:蒙古国色楞格省东哈拉布。

第三条施工工期

3、 1施工工期:8个月

3、 2本工程定于19xx年5月1日开工,19xx年9月31日第一台锅炉竣工,交付蒙方;19xx年11月31日第二台锅炉竣工并交付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 1选派的实施单位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锅炉安装许可证并有安装过10吨以上锅炉技术经历。

4、 2选派34名符合工程要求的技术人员和管埋人员赴蒙古工作。

4、 3除按完成第一条规定的工程内容外,还应完成以下具体工作:

1、到施工现场考察,对已到货的锅炉设备进行开箱查,向甲方提出缺损件的清单,做前期准备,确定劳动力方案。

2、会同甲方落实应由蒙方完成的施工准备工作。

3、拆除、封闭锅炉房施工洞。

4、将拆除的旧锅炉就近运至锅炉房以外,堆放整齐。

5、将新安装的锅炉运进锅炉房内,运距不超过200米。

6、锅炉基础和辅机设备基础的变更施工。

4、 4按中国现行的锅炉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标准施工。

4、 5会同甲方对工程进行质量评定和验收,向蒙方交付。

4、 6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4、 7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指挥,与甲方密切合作,一致对外。

第五条甲方责任

5、 1处理涉及蒙方的有关事宜。

5、 2向乙方提供新安装锅炉的施工图纸及有关的技术资料和辅机设备的安装使用说明书。

5、3向乙方提供的全部施工机械设备、材料、工具,等待考察后在现场确定。

5、4对工程设计的解释和变更。

5、 5搜集整理各种工程档案资料,以备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评定之用。

5、 6为乙方人员采购白面、大米并运至现场,协助乙方采购其它食品。

第六条住房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甲方人员同等条件的住房。

第七条工程价款

7、 1工程价款总价为40(肆拾)万元人民币。

7、 2总价中包括:

1、考察费;

2、劳务工资,伙食费,劳保费,零用费,医药费;

3、出国手续费(护照费,体检费,人身保险费);

4、每人一次往返国际国内旅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2.合法的个人承包合同 篇二

在建筑市场上有一些低资质的建筑企业或无资质的个体施工队伍, 为了承接施工任务, 利用高资质企业的名义, 通过招标单位的资格审查, 假借高资质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参加投标, 中标后向高资质企业上缴约定的管理费。这就是建筑市场上普遍存在的“非法挂靠”现象。

目前, 对挂靠现象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定义, 《建筑法》第66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罚款, 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降低资质等级”。由此, 结合实际操作情况, 我们给挂靠下这样一个定义:资质挂靠是指被挂靠方通过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等方式, 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 并收取管理费;无资质的单位、个人或低资质单位, 通过各种途径或方式, 利用有资质或高资质等级单位的名义承接工程, 同时缴纳一定的管理费的行为[1]。

2 挂靠的模式

挂靠的模式大体分为两种类型:临时挂靠模式和长期挂靠模式[2]。

2.1 临时挂靠模式

临时挂靠模式又分为完全挂靠型和技术挂靠型。完全挂靠型是指挂靠人A (企业或个人) 完全以被挂靠企业B的名义参加招投标活动, 中标后完全由A组织实施管理, 并上交一定的管理费给B, B除了收取管理费之外不承担任何责任。其表现为挂靠企业与被挂靠企业签订所谓“内部管理协议”, 声明被挂靠企业除了收取管理费和应当交纳的税款之外, 不承担任何责任, 挂靠人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成本、工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等管理目标的。

完成全权负责, 自负盈亏, 并对工程质量、安全实行终身负责制。技术挂靠型是在中标后, 虽然由挂靠人A进行项目施工, 但是被挂靠人并不是完全不管, 而是要提供工程所需的必要的技术管理、技术服务, 进行必要的安全、质量管理。在实践中表现为双方签订“内部承包协议”或者是“项目合作协议”, 通常被挂靠企业会要求挂靠人为这个项目提供担保, 包括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质量环境安全、民工工资等。这种行为在实质上是将被挂靠企业的责任转移给挂靠人。

2.2 长期挂靠模式

长期挂靠以挂靠人是被挂靠企业分公司的形式出现, 挂靠人在外地成立被挂靠企业的分公司, 以被挂靠企业公司的名义参加合同约定地域范围之内的招投标活动, 每年给被挂靠企业交纳固定的管理费, 但被挂靠企业从不参与挂靠企业的管理, 中标之后, 分公司还可以与其他人发生挂靠关系。

以上的挂靠形式, 在被挂靠企业中可以同时存在, 比如在单个项目中出现挂靠行为的同时在各地设分公司;有的在完全挂靠的形式中单派项目经理管理, 或者是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 或者是专派一个被挂靠企业人员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等, 挂靠的形式日趋复杂, 但其实质都还是挂靠行为。

3 挂靠的危害

多数学者认为, 由于法律在资质管理上的漏洞导致了挂靠, 并认为挂靠具有严重的危害性。

3.1 损害了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3]

建设单位为使工程项目获得较好的工程质量, 通过公开、公平竞争的招标过程, 择优选择了自己认为满意的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 但实际负责施工的企业并不具备相应的资质, 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难以提供相应保证, 挂靠人及其组成的挂靠群体在技术设备、施工经验和组织能力上不一定能够满足工程要求, 建设单位的利益得不到保证。

3.2 导致建筑市场混乱, 破坏经济秩序

被挂靠人靠收取管理费出借资质既违反现行法规又承担风险;挂靠者借用被挂靠者的名义使自己的经营合法化的行为不规范, 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引发各种纠纷, 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

3.3 导致社会腐败

挂靠人为争取业主和被挂靠单位的信任, 常常采用行贿手段;同时, 为了谋利, 施工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甚至与个别工程管理人员内外勾结, 置国家集体利益不顾, 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暴利和腐败。

只有少部分学者提出异议, 如郑传海发表在《施工企业管理》上的文章《以全新财富观经营挂靠》就提出, 让资质挂靠名正言顺地按照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 大胆的分工协作, 在共生共荣的市场环境下常态的运行。

4 挂靠问题分析

笔者认为:不可否认, 现行建筑市场挂靠行为存在上述危害, 但事物都是具有两面性的, 其存在必定有其道理。其实, 挂靠在整合市场资源、优势互补、提高经济主体的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全盘否定并不利于促进和鼓励建筑市场的发展。下面从挂靠的由来、产生原因、合理性及疏堵结合、有条件允许挂靠等方面进行探讨。

4.1 挂靠的由来

我国对建筑业实行资质管理的制度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 当时正处于计划经济时代, 建筑业企业基本都是国有制形式, 建设工程被列入政府计划以后, 被分配给具有相应规模的建筑企业。虽然当时国家允许个体、私营经济的存在, 但相关的金融政策、税收政策、市场准入政策等都向国有经济成分倾斜, 对个体、私营经济缺乏足够的保护, 其生存和发展受到各种限制。在这种情况下, 非公有制经济成分为寻求市场机会、降低市场成本、增加利润, 主动依附于国营、集体企业以取得经营特殊资格与便利条件, 挂靠现象由此而生[4]。

4.2 挂靠产生的原因

4.2.1 资源依赖理论

资源依赖理论是由汤普森在1967年研究组织模型时提出的, 即一个组织对另一个组织的依赖与这个组织对被依赖组织提供的资源或服务的需要成正比, 而与其他的替代组织提供相同的资源或服务的能力成反比。

费佛尔和萨兰奇科是资源依赖理论的集大成者[5]。首先, 他们提出了四个重要假设: (1) 组织最关心的是生存; (2) 为了生存, 组织需要资源, 而组织本身不能生产这些资源; (3) 组织必须与它所依赖的环境中的因素互动, 而这些因素通常包含其他组织; (4) 组织的生存建立在此组织控制自身与其他组织关系的能力之上。其次, 他们指出组织所需要的资源包括人员、资金、社会合法性、顾客以及技术和物资投入等。再者, 他们认为一个组织对另一个组织的依赖程度取决于三个决定性因素:资源对组织生存的重要性;组织获得资源的程度和替代性资源获取的难易程度。

4.2.2 运用资源依赖理论分析挂靠的原因

4.2.2. 1 政策原因:

我国对建筑市场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我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单位的主体资格, 特别是对建设工程合同承包方的缔约资格均做了严格规定, 要求承包方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同时具有营业执照和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资质等级, 这无疑把大量想进入该领域获利的无资质或低资质的个人和组织排除在建筑市场之外。

同时, 不少地区实行垄断政策, 建设主管部门成为行业利益、地区利益和企业利益的代表, 考虑地区、部门间的平衡, 为不符合标准的企业争地位, 使得真正有实力升级的企业升级难。无法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就挂靠在高资质企业下面, 以他们的名义进行施工并向其交纳一定的管理费, 这实际上是企业在变相购买自己所需要的、对企业生存至关重要的资源—合法性。

4.2.2. 2 现实基础:

具有较高资质的国有建筑企业与无资质或低资质的建筑施工组织在资金实力、成本控制、信息掌控等方面存在的现实差异为两者“优势互补”, 走向挂靠提供了客观的现实基础。

在我国, 具有高资质的建筑企业大都为国有企业, 某些地区由于国有企业在经营管理机制方面所固有的问题, 使它们在工程投标中并无多少优势可言, 有些国有建筑企业难以承揽到工程, 只能以出卖资质的方式赚取利润, 而一些无资质或低资质的民间施工组织不仅能够直接或间接地掌握工程招标、议标的情报, 而且能通过个人的社会关系或不法手段左右工程承发包的某些环节, 顺利承揽到工程。

同时, 有形建筑市场的大门仅对高资质单位开放。在某些地区的工程交易中心, 无论工程规模大小, 中标的企业大都是资质较高、信誉较好的施工企业, 而那些资质较低的施工企业中标概率则非常低。

由此可见, 挂靠存在的根本原因就是挂靠人和被挂靠人缺乏组织生存的资源, 而这种资源又无法通过市场合法的买到。

4.3 挂靠的合理性分析

4.3.1 计划经济时代禁止挂靠的基础已不存在

为了维护公有制企业的特殊利益, 国家确实曾制定了一系列禁止非公有制经济成分挂靠公有制企业的法令法规。如建设部于1990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意见》, 规定“房地产公司不得与没有开发经营资格的单位联营, 也不得接受其他企业的挂靠”;1997年公布的《建筑法》也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这些规定是当时国家推行不同所有制主体区别对待这一特殊政策的必然结果。但是, 实行市场经济以后, 国家取消了对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区别对待的政策,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建筑主体已经呈现出多元化特征, 国有、集体和民营企业并立, 当年禁止挂靠政策的基础已经不复存在。

4.3.2 挂靠的本质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资源的配置问题

用发展经济学的眼光来看待建筑市场存在的挂靠问题, 便不难发现, 挂靠的本身反映的仍然是处在转型之中的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问题, 即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通过规范有序的市场配置社会资源的问题[6]。

4.3.3 从挂靠人方面分析

挂靠人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具备或可以具备施工所需的能力, 但因资质、声誉等方面的原因, 不能自己独立获得工程项目, 必须借助高资质企业的帮助才能得到工程项目;另一种是不具备完成工程的能力, 又不想具备这种能力, 但因其能通过某种手段拿得到工程项目, 而在法律和制度的要求下又必须以某种合法的身份出现, 即通过挂靠借用高资质企业的合法性资源。

不论是前者还是后者, 从市场经济的本质来看, 只要不危害国家和社会安全, 不损害第三方利益, 一切活动应可以进行。在建筑市场, 只要能为业主提供合格的建筑产品, 能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项目, 一切活动也应该允许。即如果挂靠人能完成合同, 为业主提供合格的建筑产品、节约业主投资、依法纳税、照顾好一切利益相关者, 挂靠也不该被完全禁止。挂靠人也是我国市场主体, 我们应对其进行利用、引导和约束, 让其健康成长。

4.3.4 从被挂靠人方面分析

被挂靠人在挂靠活动中主要是出借资质, 允许挂靠人以其名义从事工程项目, 并收取一定的管理费作为报酬。只要能够保证风险不被被挂靠人通过内部合同完全转嫁给挂靠人, 比如业主可以对被挂靠人完全索赔, 那么被挂靠人就能够对挂靠人进行有效监督、严格管理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这样, 被挂靠人就在保证了工程质量的前提下, 通过挂靠吸纳社会资源, 更好的发挥品牌优势, 扩大知名度、积累业绩, 进而做大企业。

5 有条件允许挂靠的建议

如前所述, 挂靠行为并非只有坏处, 其存在具有合理性。对此, 我们可以将潜规则变为明规则, 允许部分符合条件的企业挂靠。

5.1 挂靠企业资格

允许低资质企业挂靠承揽工程, 不是谁都可以挂靠。这里主要考虑的是低资质企业即挂靠人在其所处的资质等级范围内的业绩, 包括经济效益、安全度等。若其在所处的资质等级范围内业绩良好, 未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 则可以认为有资格挂靠, 即可与高资质企业签订挂靠合同、对外承揽工程。

5.2 责任与权力的界定

由于潜规则中的挂靠是挂靠人借用被挂靠人的资质, 被挂靠人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 通过“内部承包合同”将所有风险转移给挂靠人, 导致工程质量低下。为了防止这种现象, 应在法律上明确规定挂靠双方的责任与权力, 要建立健全利益分摊机制, 明确挂靠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关系。

关于挂靠的责任问题, 我国法律目前尚无专门规定, 我们只能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查找到一些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在以往处理挂靠纠纷案件的意见中, 主张将挂靠双方同时列为被告, 对外共同承担民事责任。但是, 挂靠行为中事实上存在两种不同类型的法律关系:基于挂靠合同的、挂靠双方的内部关系和挂靠人以被挂靠人的名义同业主发生的法律关系。

在以往的案件中, 最高人民法院将挂靠双方同时列为被告, 对外共同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是挂靠行为是违法行为、挂靠双方间的合同无效, 但现在的前提是我们有条件允许挂靠, 即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若还是由双方对外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则与合同相对性理论发生矛盾, 因为依合同相对性理论, 合同权利、义务及责任仅在缔结合同的当事人范围内发生效力, 对合同外的第三人不发生效力。

基于上述内容, 不妨规定如下:在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 出现任何纠纷都按挂靠合同处理;在对外责任方面, 根据法律关系的主体确定责任主体, 由被挂靠人对外承担责任, 但同时, 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 可以免除被挂靠人的对外责任[4]: (1) 挂靠人与业主恶意串通订立合同, 损害被挂靠人的合法权利; (2) 业主明知挂靠人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超越被挂靠人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3) 挂靠合同终止后, 挂靠人继续以被挂靠人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5.3 激励、监督机制

一般来讲, 多数挂靠企业会忽视挂靠的管理成本, 把对挂靠的管理简单化, 更多的是以包代管。为此, 我们可以建立挂靠管理动力机制, 鼓励企业切实加强对挂靠的管理, 以此激励企业把必要的精力和人力用在加强挂靠队伍管理上。

同时, 也要做好监督工作。对于违反挂靠规定的行为, 不仅要对企业进行处罚, 而且要明确到各责任人, 将其对挂靠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等管理职责同本人的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在法律上结合起来。

5.4 建立健全退出挂靠机制

要规范挂靠企业的运作行为, 建立健全管理档案, 从严管理挂靠双方的行为, 建立健全退出挂靠机制, 对于不能满足建筑企业正常用工需要, 以及在挂靠合同期间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挂靠人, 应当坚决取消其挂靠资格。

6 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 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6.1 承包商挂靠的主要原因是缺少市场生存的重要资源—资质, 即合法性。

6.2 我国目前活跃于建筑市场的挂靠现象有其合理性一面。

6.3 只要规范政策措施, 保证挂靠不会

造成业主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损失, 就可以有条件允许挂靠。疏堵结合, 比一味地设想取缔现在广泛存在的挂靠现象更具可行性。

参考文献

[1]刘喜芬.工程招投标资质“挂靠”现象剖析及对策[J].工程建设, 2009 (5)

[2]胡黛丽.中小建筑企业挂靠问题的法律分析[J].金卡工程, 经济与法, 2009 (8)

[3]朱灿坤.关于建设工程中的挂靠问题及对策[J].绍兴文理学院学报, 2004

[4]陈鸣.企业经营挂靠的再思考[J].中国国情国力, 2008 (4)

[5]马迎贤.资源依赖理论的发展和贡献评析[J].甘肃社会科学, 2005 (1)

3.个人果园承包合同 篇三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个人果园承包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个人果园承包合同1

甲方:

姓名

身份证:

乙方:

姓名

身份证

第一条:承包果园的地点和数量

甲方将座落在 的果园 亩承包给乙方,土地所有权归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归甲方,乙方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受益权。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阳历)止。

第三条:承包费数额、交款日期、交款方式

(一)承包费数额:每亩

元,共 亩,计 元。

(二)承包费交款日期:

(三)承包费交款方式: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拥有承包果园的土地使用权。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

3、在承包期间,如果此果园被征用,甲方拥有该果园的征地款及地上附着物的赔偿款,若此时果树正在盛果期,甲方将给予乙方适当的经济补偿。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加强对果园的管理,及时中耕除草、培土、施肥、防治病虫害,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负。

2、加强果树生长期内的修枝抚育,整形修剪、冬季涂白,保持良好的树势树形,以延长果树的结果期。果树修枝材归乙方。

3、乙方有果园的自主经营权,有水果销售权。

4、在承包期内,如遇征用此块土地,征地款及地上附着物赔偿款归甲方所有。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买卖、转租、转让果园,否则甲方收回果园,乙方无条件执行。

2、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若想终止合同关系,须提前半年通知对方,并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解除合同。

第七条:其它

法律责任: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方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协议附表说明。补充规定条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可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果园承包合同2

甲 方:

乙 方: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了落实林业生产,发展林果业,开发高效益农田,稳定农户的种植结构,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程序。经甲方群众代表研究决定,甲方同意将村北乙方李顺清,按规定分得的一期本户承包田自种的梨树10亩土地发包给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土地四至清楚,无边界纠纷。

一、承包果园的四至

甲方发包给乙方的果园四至分别是:东至本村第二组李书义可耕地边,西至水沟,南至水沟,北至本组生产路。

二、承包果园的期限

总承包期为壹拾贰年整(自20_年8月8日至20_年8月8日止)。

三、承包费用

承包费用为:乙方依法享有甲方组土地分配承包资格。

四、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此协议签订后,甲方保证在以后组里土地小调整时该果园所占土地面积,保留乙方原承包资格不变;在组里以后的土地小调整时,依法按照本户土地分配人口扣除果园面积后,再给予土地面积分配的增补或扣除。

2、甲方保证乙方的果园交通便利,排水畅通。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此协议签订后,乙方的果园四周不能影响四邻的种植作物受损。果园四周土地空余3米宽不植树,保障四邻作物生长正常。

2、此协议签订后,乙方拥有土地承包权、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产品处分权,并有自由植树种类权。

六、其它

1、此协议到期后,在以后组里土地小调整时,在同等条件下,该果园占地面积优先分配给乙方使用管理。

2、此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新的协议条款与原协议效力同等。

3、此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及任何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变更或终止该协议的履行。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自觉履行协议条款各项规定,若单方违约,违约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此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捺指印)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杨楼乡曹沟村民委员会留证明一份,方城县杨楼乡中心法律服务所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果园承包合同3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县__________乡_____村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县__________乡_____村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水果生产,增强农民经营果园的责任心,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和对外出口的需要,增加集体和个人的经济收入,根据_________________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认真讨论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果园的地点和数量

甲方将座落在____的果园__亩承包给乙方,其中:____树____株;____树_____株;_____树_____株。土地及果树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受益权。在合同期内,乙方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但不得买卖和出租。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阳历)止。

第三条承包费、交费时间及办法

乙方在承包期内,自_______年起,第一年上交承包费_______元,第二年上交承包费人民币________元,承包费均以现金上缴,甲方收费后开出收据。交费时间均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阳历)以前。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共为乙方提供贷款________元,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清;甲方每年拨给乙方上级分配的化肥指标__公斤,农药指标__公斤。

2。甲方提供果园内守护房__间(如果有此条件),供给乙方使用以下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加强对果园的管理,及时中耕除草、培土、施肥、防治病虫害,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负。

2。加强果树生长期内的修枝抚育,整形修剪、冬季涂白,保持良好的树势树形,以延长果树的.结果期。果树修枝材归乙方。

3。乙方有果园的自主经营权,有水果销售权。如果承包期间国家有派购水果任务,乙方必须优先满足国家的需要。

4。在承包期间,乙方应加强守护,日夜有专人看守,防止人畜糟踏。如乙方捉住损坏、糟蹋果树的人或畜,由甲方协助处理,损坏或糟蹋一株果树,罚款______元,甲乙双方按____∶____的比例分成。

5。乙方抓住偷摘水果者,偷摘一个水果,罚款______元,由甲方协助处理,罚款收入归乙方。

6。在承包期内,果园范围内的空隙地,乙方新种植的果树,结果收益甲乙双方按__∶__的比例分成;承包期满后,由甲方一次付给乙方新种果树年产价值的__倍(或付给__元)。

7。乙方对果树喷洒药物,应提前通知周围群众,以防发生事故。

8。合同履行期届满,乙方应全部还清贷款并将果园、房屋、工具等物资如数交还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元。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贷款和化肥、农药、指标,不提供看护果园的房屋(如果有此条款)和工具,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元。

3。由于乙方管理看护不善,果树被偷砍或损害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元。

4。乙方逾期不交承包费,每俞期__天,应向甲方偿付欠交款__%的违约金,并限期__月内交清,如仍然不交,甲方有权收回果园另包。

5。乙方喷洒药物不按农药使用规定操作,造成人畜中毒死亡,由乙方负责。

6。合同期届满,乙方如丢失、损坏甲方提供的房屋、工具等,应据实赔偿。甲方提供房屋、工具的自然损耗,乙方不负责任。

第七条不可抗力

在承包期间,果园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致使当年水果减产和绝收,可免交当年承包费;如造成减产,由双方协商,据实递减乙方的承包费。不可抗力造成的果树损害,乙方不负责任。

第八条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和终止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如重新发包,在同等承包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应交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县________乡______村______组(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乡_______村_____村民(盖章或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个人果园承包合同4

甲方:

乙方:

乙方为搞活经济、发家致富,有意要求承包甲方位于大塘埠镇和丰村老屋里组板尾的26.57亩自有果园,乙方承包期间,享有果园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并每年向甲方交付约定的承包费,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对象:26.57亩果园及园内生产基础设施。

二、承包时间:自农历20年9月11起至20年9月10止。承包期间甲方对外转让该果园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承包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包权。

三、承包费用: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每年交付承包费贰万元整,其中每年农历六月底付壹万元,剩余壹万元于农历十月底付清。逾期交付,每超过一天支付滞纳金500元整。逾期一个月仍不交付,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果园经营权,乙方仍须交付相应时间的承包费和滞纳金,并向甲方给付违约金拾万元整。为保护果树,乙方每年施壮果肥及冬肥时,有义务通知甲方到现场监督施肥,株平施花生麸不少于10斤。乙方每年须育新苗50株以上,一有黄化树、病虫严重的树及不挂果树要及时补种,不能浪费土地。

四、违约责任:乙方承包期间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甲方无故收回承包权,须赔偿乙方损失拾万元整。乙方无故毁约的,必须赔偿甲方损失拾万元整,并支付约定的承包费及滞纳金。除遇到当地普遍性的、非人力所能避免的,如台风、大冻害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性风险外(不包括干旱),其他风险概由乙方承担。不可抗拒的灾害性气候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一旦发生且造成巨大损失,即比上年产量减少60%以上时,甲方只能向乙方收取约定承包费的50%。

五、乙方必须善意履行合同,精心管理果树,如因管理经营不善造成30%以上果树老化、黄化、减产严重时,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乙方要按当时当地盛果树的市场价格予以赔偿。

六、未尽事宜,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协议的,依双方约定,无约定依当地果园承包惯例,无惯例的依公平、诚信原则处理。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见证人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个人果园承包合同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和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果园的面积及位臵:

甲方将本人所有的位于张渠乡张渠村九元峁的 亩新建果园共 株,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管理。果园的四至界限为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

二、经营方式:

个人承包用于苹果产业开发,果园建设管理经营收益。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

止,共年。

四、承包费数额、交款日期、交款方式

(一)承包费数额:每亩100元,共

亩,计 元。

(二)承包费交款日期:。

(三)承包费交款方式: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享有承包果园的经营权、管理权和收益权。

(二)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其他财产(如:九元峁集体

供水配套机井的用水、灌溉、用电和生产道路)的使用权。

(三)乙方在承包果园中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合法权益甲方不得以任何手段或借口进行阻挠和侵犯。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过问乙方对果园的日常生产管理和收益。

(四)乙方对承包经营的果园经甲方同意后可转包或转租。

(五)乙方必须加强果园的管理,不准荒芜,不搞破坏性、掠夺性经营。

按技术要求管理果树,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六)乙方按时交付甲方承包款。

(七)乙方承包期内,果树行间允许乙方种植不影响果树生长的农作物,不允许种植高杆作物,行间种植收益均为乙方所有。

乙方可以对老龄果树、病虫害坏死的苗木进行砍伐、更新。

(八)、甲方必须协助乙方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无条件提供水、电、路等其他配套设施,使用和维修费用由乙方和其他未承包果园户主协商共同解决,甲方不得干预。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事项

(一)如遇国家石油或地方各级政府机关占地,占地费归甲方享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乙方享受。

承包期内,各级政府或部门对承包地投资或救济的各类扶助资金和物品均为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本合同按相关政策或法律允许变更或解除。

(三)承包期满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果树乙方应如数归还,乙方自臵的其它财产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得干预。

(四)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由双方协商解决办法,适当减免上交的租金。

七、违约责任: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5倍于承包金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二)乙方不按期交纳承包款,每天按所欠承包款的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超过30天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当事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时,须持本文书在一个月以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征得鉴证机关同意,方可变更或解除。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并报经鉴证机关同意,可增加新的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不得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户主继承人的变更而变更或解除。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鉴证机关各一份。

发包方(户主)签字(盖章)承包方(盖章)

年月日 年月 日

个人果园承包合同6

甲方: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小组,(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水果生产,增强农民经营果园的责任心,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和对外出口的需要,增加集体和个人的解决收入,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认真讨论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果园的地点和数量

甲方将坐落在__________的果园_______亩承包给乙方,其中:______树_______株;______树_______株。土地及果树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收益权。在合同期内,乙方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但不得买卖和出租。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__年。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 承包费,交付时间即办法

乙方在承包期内,自______年起,第一年上交承包费______元,第二年上交承包费______元,承包费均以现金交付,甲方收到须开收据。交费时间均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每年拨给乙方上级分配的化肥指标______公斤,农药指标______公斤;

2,甲方提供果园内守护房_____间,果园机械设施工具分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加强对果园的管理,及时种耕除草,培土,施肥,防治病虫害,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2,加强果树生长期内的修枝抚育,整形修剪,冬季涂白,保持良好的树势树形,以延长果树的结果期。果树修枝归乙方。

3,乙方有果园的自主经营权,有水果销售权。如果承包期内国家有派购水果任务,乙方必须满足国家的需求。

4,在承包期内,乙方应加强守护,日夜有专人看守,防止人畜糟踏。如乙方捉住损坏,糟踏果树的人或畜,由甲方协助处理,损坏或糟踏一颗果树,罚款________元,甲乙双方按____:____的比例分成。

5,乙方抓住偷摘水果者,按零售价或高于,罚款________元,由甲方协助处理,罚款收入归乙方所有。

6,在承包期内,果园范围内的空隙地,乙方新种的果树,结果收益甲乙双方按____:____的比例分成,承包期满后,由甲方一次付给乙方新种果树年产价值的________倍(或付给_____元)。

7,乙方对果树喷洒药物,应提前通知周围群众,以防发生事故。

8,合同履行期届满,乙方应全部还清果园债权债务并将果园,房屋,机械工具等物资如数交还甲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应向乙方赔付违约金______元。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化肥,农药指标等合同内约定的,应向乙方赔偿违约金______元。

3,由于乙方管理看护不善,果树被偷砍或损害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元。

4,乙方逾期不交承包费,每逾期____天,应甲方偿付欠款______%的违约金,并限期______月内交清,如仍然不交,甲方有权收回果园另包。

5,乙方喷洒药物不按农药使用规定操作,造成人畜中毒死亡,由乙方负责。

6,合同期届满,乙方如丢失,损坏甲方提供的房屋,工具等,应据实赔偿。甲方提供房屋,工具等自然损耗,乙方不负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在承包期内,果园如遇到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致使当年水果减产或绝收,可免交当年承包费,如造成减产,由双方协商,据实递减乙方的承包费。不可抗力的果树损害,乙方不负责任。

第八条 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和终止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未尽事宜,须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决定。补充规定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如重新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村委会(或农委 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个人建房承包合同 篇四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施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丙方(补助资金发放单位):

鉴于 “威马逊”超强台风造成甲方房屋严重毁损,依据《文昌市农村农业户居住房屋因第9号超强台风受损重建工作方案》的规定,丙方作为文昌市政府指定的重建房屋补助资金发放单位,决定给予甲方灾后房屋重建补助。现甲方决定重建房屋 栋,其中:正屋 栋;横屋 目,建筑面积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为确保补助资金发放到位,房屋重建及时、优质,现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友好、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采用 (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一)采取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即由乙方以包人工、包材料、包材料损耗、包运输、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包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包施工设备、包施工水电费、包税费等为完成本工程所需一切费用的形式承包。

(二)采取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即开工前甲方做好三通(水、电、路)准备工作。开工后必须保证建材及时运达工地,水电费由甲方负责,深基础、挖土方及回填由甲方负责或甲乙双方协调解决。乙方必须按图施工或甲方的要求施工,不得私自更改。在手工中所需的一切工具模板、架子等各种设备都由乙方全部解决,乙方要规范施工、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二、承建项目及建设标准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承建。

2、乙方保证承建的房屋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质量标准,并能够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

3、按照政府文件要求,乙方为甲方建造的房屋至少包含6平方米具备防灾需求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建造费用已包含在工程总价中。

三、承包价格

1、工程造价为单价每平方米¥ 元,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2、上述承包单价及总价为包干价,除此之外,甲方、丙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乙方施工人员及设备必须 日内进场,甲方预付工程总价款的30%即人民币 元给乙方。

2、完成主体封顶后(包括至少6平方米具备防灾需求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40%即人民币 元给乙方。

3、工程完工后(包括建设至少6平方米具备预防 级以上台风功能的平顶屋)且经甲方、丙方及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总价款的20%即人民币 元给乙方。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5%。壹年质保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甲方必须将剩余5%的工程总价款无息支付给乙方。

4、经鉴定及镇、村、村民小组三级公示,甲方位于 镇 村委会 村的房屋 (正屋/横屋)(间/目)为 (倒塌/D级/掀瓦)。按照政府核定的补助标准,丙方应向甲方发放房屋重建补助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为保证补助资金能够足额、有效地用于甲方的房屋重建,丙方采取下列拨款方式:

(1)房屋掀顶的,合同生效后丙方一次性将补助资金拨付给甲方。

(2)房屋倒塌与D级危房的,合同生效后丙方向甲方拨付补助资金的30%,其余资金由丙方按照市危房改造资金的拨付方式分期拨付。

5、甲方必须按照本协议规定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款,在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时,乙方不得要求丙方承担连带责任或其他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责任约定

1、甲方负责水电到位供给。

2、甲方、丙方有权监督乙方人员的施工。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按设计图纸施工。

3、乙方对一切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稳妥性、安全性及工程质量负全责。

4、乙方未履行合同各项义务,造成质量事故、工期延误、人员生命财产损害和经济损失,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5、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对于乙方所雇用的工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受到的任何人身损害或其他损害,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

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前,乙方必须对本工程进行保护,否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清理现场,将施工场地擦扫干净,做到工完场清,并负责将垃圾清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9、如发生乙方拖欠所属工人工资的情况,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暂扣所拖欠的款项,直至乙方向所属工人付清应当支付的款项为止。若发生此情况十天内,乙方仍未支付的,乙方在此承诺并同意由甲方将该所拖欠的款项直接支付给工人,该代为支付的款项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拒绝返工或是甲方提出返工后超10日乙方未返工的,甲方有权将该部分工程转给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费用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返工的时间计入工期,如因此逾期的,适用逾期违约责任条款处理。

七、安全责任

1、乙方保证劳保措施,施工防护措施到位,安全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出现工伤,或因施工造成他人人身及财产损失等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甲方、丙方不因此而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2、乙方保证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保护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不干扰附近居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

八、工期要求

1、本工程总工期为 天(日历天),从乙方正式进场施工之日起计算,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如遇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无法正常施工的,经甲方书面同意,工期可顺延。乙方不得无故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

3、乙方保证在上述工期内完工并经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九、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行验收合格后 日内通知政府相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

2、经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如工程内容尚未完成或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返工后再验收,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的,按照逾期违约责任条款处理。

十、房屋保修

1、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保修 。因乙方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赔偿以及责任。质保期内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派人免费进行维修服务。

2、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乙方保修人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保证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无法联系,拖延推诿,自书面通知后超过7日的,视为乙方拒绝承担保修责任,甲方有权自行解决,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乙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人:

3、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应当积极为甲方进行维修。

十一、不可抗力

当地震、风灾、雨灾、火灾等不可抗力发生时,双方必须采取措施尽量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双方应于灾害发生后合理的时间内,对损失进行核实。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按实赔偿。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重建/修缮房屋,不得挪作他用,否则,丙方有权追回已支付款项。

2、甲方逾期支付乙方工程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金额3‰的违约金。

3、乙方未按时保质保量完工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3‰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30%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甲方有权限期整改,乙方未在限定期限内整改或整改无效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3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5、丙方按照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拨付房屋重建补助资金即履行了本合同项下丙方应尽的全部义务。甲乙双方之间的权责及纠纷均与丙方无关。甲方、乙方均不得向丙方主张任何其他权利或要求丙方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十三、其它

1、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均可向本建房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其它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按国家以及本地标准从严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从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5.工程个人承包合同 篇五

六、工程保修:

1、乙方承诺并承担该工程自完工之日期一年内因施工质量、材料质量问题的保修费用和义务。

2、工程竣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盖有乙方印章的《保修单》(无印章无效)。

3、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查项,甲方应出具《保修单》,并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维修。

七、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要求工期施工,按甲方工期要求配好必须的施工人员,如乙方未按要求配好施工人员,甲方有权调动。

八、安全施工:

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保质按期完成工程施工。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因违反安全施工规范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3、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及时清扫,保证施工现场的整齐有序。

4、负责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九、有关责任:

合同当事人双方任何一方违约(或部分违约)均须向对方支付约定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其他部分: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另行补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款付清失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工程个人承包合同范文三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一、标的情况:

1.坐落于;

2.承包面积为平方(共计层……),建造结构、式样、要求等见设计、施工图纸;

二、承包价格及付款

1.承包价为 元/平方,总价 元;

2.付款时间及额度:

完成第 层建造后,付款 元;

完成第 层建造后,付款 元;

尾款 元,待完工 月后付清。

三、甲方权利、义务

权利

1.要求乙方按照设计、施工图纸里的要求完成工程;

2.有权要求乙方加快建造,并提供足够劳动力建造房屋。

3.乙方违约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义务

1.建造材料自行购买,范围:钢筋、水泥、石子、沙、砖、管道、瓷砖、铝合金窗(按情况填写);

2.按照约定付款。

四、乙方权利、义务

权利

1.在依约完工后,有权要求甲方依约付款;

2.甲方违约情况下,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义务

1.乙方负责完成本合同项下房屋的建造工程,乙方提供除甲方自行购买的材料外所有劳动力、设备、设施。

2.乙方对施工场地内人员、财物的安全等责任负全部责任,如有因乙方及其雇员造成的任何人员、财产损害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涉;

3.按照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完成建造工程,不得偷工、减工、错误施工;

4.施工期间保证及时清理有关垃圾,处理好相邻关系,如有因施工导致的损害和赔偿,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违约责任

1.任一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则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

2.违约金为 万元;

3.乙方未按照设计、施工图纸要求施工视为根本违约,甲方可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4.乙方故意拖延或因非因甲方原因低于正常建造进度施工,视为根本违约,甲方可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5.甲方未依约付款,乙方可要求甲方负违约责任。

6.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双方互不相承担违约责任。

六、生效及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签约之日其生效;

2.本合同未尽之处,双方可另行书面约定,效力与本合同一致;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设计、施工图纸另外提供,双方在设计施工图纸上签章确认方案。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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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人水电劳务承包合同 篇六

乙方:

甲方于 年 月 日和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签订的以下简称

总包合同,为了加强工程施工管理,甲方将) 施工发包给乙方完成,乙方为本工程的实际施工人。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就本工程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4.施工范围:

规范标准、国家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等实施安装的各个分项工程(包括各类检测),以及为了提高工程质量等级必须要做的各项工作。包工期、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

5.施工内容:(都是7层以下)

表箱除电表安装、表前的接线外的所有工作内容及主线编房号;户內控制开关箱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及户内电箱箱内的开关配件安装连线和贴标注);户内配电箱前电线或电缆及桥架敷设等按图纸的设计完成施工。也就是:a建筑物内公共部分按原图施工,预埋穿线管、接线盒、管内穿线、预留所有孔洞及套管和开关、插座、照明灯具安装;b天地楼商铺部分只完成电表箱至户内控制开关箱的工作内容;c天地楼和6+1层住宅部分:完成电表箱至户内控制开关箱的工作内容;饭厅、卧室、厨房、卫生门、房内过道、阳台部分天棚预暗埋一个接线盒,并从接线盒处预暗埋一根穿线管至门边上梁底、该处土建抹灰完后做好标记,以便住户二次装修保证能找到该点;客厅近楼梯墙上预暗埋开关盒,客厅天棚预暗埋一个接线盒,并从该盒预暗埋一根穿线管至本层户内控制开关箱、预暗埋一根穿线管至开关盒,管内穿线,客厅安一盏白识灯,一个一位开关面板。其余由住户二次装修时自理

(2)、弱电施部分:a公共部分:电话、电视、宽带、对讲电预埋管系统等按图安装完成。预埋穿线管,不包括安装桥架、电线、电缆敷设、安装前端箱及分支管等所有工作按图施工完成。b商铺部分:按原图预埋弱电箱和预埋弱电箱前的穿线管,不穿线,其余由住户二次装修自理。c天地楼和6+1层住宅部分:按原图预埋各层弱电箱和预埋各层弱电箱前的穿线管,不穿线,其余由住户二次装修时自理。

(3)、给水部分:一户一表表后至厨房、卫生间(厨卫支管不装)主管预埋、水阀安装、试压工作。

(4)、排水部分:按图施工完成(含土方开挖、垫层砼浇筑、保护管的砂回填、土方回填、支垫管的墩)。排雨水系统至室外临近的雨水检查井,排污水系统至室外2米内,含预留(负)一层商铺卫生间排水口(含制作吊支架),de110以上排水、雨水立管穿楼层处安装阻燃火圈。(不含砌雨水、排污井沟)其他工作按图完成。卫生间不做排水支管。吊架制作,排水试验按图纸设计、施工规范的要求完成。

(5)、所有卫生间安装一个等电位盒。空调洞管预埋。 (6) 、除完成上述的主要内容外,乙方的工作范围还包括以下内容:

①、户内电箱进出线排列、绑扎、开关,电箱进出线孔、箱体防护、用户编号等工作。 ②、本工程切割(凿)墙、地板、凿沟、凿槽、凿洞、补洞、补灰磨平、水电所做的杂物清理、埋地板内给水管定位弹线、水电安装后成品保护,验收前清洁工作。工地内材料二次搬运、各种测试检验(检验费由甲方支付)、工人挖管沟土方、回填土等工作。

③、打槽、打混凝土洞时应划线打槽,注意用力的大小,尽可能将槽钢洞打小,避免影响结构。

④、所有在梁上、墙体上预留的管洞、管槽等在管件安装完成后按有关要求做好恢复工作

(即:浇筑砼、填充相关材料等)。

6.施工及质量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相关的施工工艺规程施工。工

二、合同工期

1、本工程工期必须配合土建施工进度,施工工期如下:

上述工期从具备施工条件时甲方或监理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至乙方施工完毕、乙方自检合格并将完整的完工验收清单送交给甲方之日止。

2、乙方应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本分项工程的施工进度与土建工程同步、交叉作业能施工的尽量施工,要保证不影响整体进度。工程实际进度滞后的,甲方有权派人加班赶上,或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从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并当天有乙方确认签证,过期不提交签证报告的,视为不发生签证事件,不补签;其他施工队施工内容产生的一切问题与乙方无关。

3、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监理、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因甲方未能提供施工工作面造成停工的;

(2) 设计变更造成停工的;

(3) 甲方同意可以顺延的其他情况。

4、乙方在本合同第三条第2款情况发生当天提交签证报告。甲方经过审查认为不属于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形的,工期不予顺延。过期不提交签证报告的,视为不发生签证事件,不补签。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安排施工员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按施工进度做好材料计划,统一安排交工验收;

2.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3.负责与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4.向乙方提供图纸

5.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乙方停工整改、返工,并追究相关责任。

6.负责提供生活临时宿舍,水电费按规定超出部分乙方自理 。

(二)乙方义务

1.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2. 乙方为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具体领导责任,乙方应严格遵守、执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

3.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4. 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5.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 服从甲方的工作指令,严格遵守甲方关于工地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若有违反之处,自愿接受本合同及相关规章制度约定的处罚措施。

7.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本合同未明确约定但与施工有关的所有随附义务及工作程序。

8. 乙方对其雇佣或管理的人员的行为负责,因其雇佣或管理的人员的行为违反了本合同相关约定,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

9. 乙方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施工中必须按章操作,凡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并由此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损失及费用。

四、施工人员管理:

1.乙方必须于开工之日起组织施工队伍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在正常阶段应配备 1 名施工

技术人员,按现场实际配备施工工人预埋施工工人不得少于 人、安装施工工人不能少于 人。甲方可根据工程进度需要要求乙方适当增减人数,乙方要予以配合。

2.本协议签订后3天内,乙方向甲方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000元后,本合同方生效。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3天内甲方按正常渠道公示,在公示两周内没有投诉或投诉解决后,甲方再将扣留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3.乙方应提交全体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并按甲方要求签订简易劳动合同;进场后,有人员变化的,应及时提交新进场人员的前述材料。对于花名册上没有的人员均为非施工人员。乙方应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及留宿,否则每次处罚500元。非施工人员在工地上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包括甲方的材料、设备被损坏、偷盗),均与本工程及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处理,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4.严禁乙方有以下用工行为。一经发现有以下违规用工的情况,每次处罚500元。

① 使用未成年人、老人(超过60岁)、孕妇、残疾人进行施工;

② 使用身患重大疾病或不适合从事建筑行业的疾病的人员进行施工;

③ 使用其他甲方已明令禁止进入工地的人员。

对于其他不称职的乙方自有人员,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更换。

5.工程施工期间发生工伤事故,乙方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防止升级为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派员直接参与事故处理,甲方人员在处理事故过程时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乙方无条件签收并由责任方承担相关法律后果(包括支付伤者的医疗费用、赔偿费用)。

6.在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报送农民工已签名的工资发放表、考勤表,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工程价款。

7.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按以下方式之一支付农民工工资:

① 甲方垫付工资。由甲方根据审核后的工资发放表、考勤表代乙方直接将工资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乙方应签字确认甲方垫付工资的总金额,结算时从工程价款中扣除;

② 农民工授权乙方代领工资,由乙方代表农民工领取农民工工资。

五、现场管理

1.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停工期间(停工12天以上)的工人工资由甲方承担。乙方实施甲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在接到甲方同意复工的答复后,乙方方可复工。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工地在出现立体交叉、相邻施工作业时,乙方应在进场前与相邻的施工队伍事先协商,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若协商不成,报请甲方协调。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人员的过失或过错造成人员伤害、物资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3.施工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非甲方及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停止施工超过1天。

(2)乙方中途擅自退场、放弃施工及将工程转包给第三者的。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得长料短用、大料小用,对超用或超量部分,乙方需提出正当理由,无正当理由属乙方浪费行为,由乙方承担超用或超量材料费用。

5.乙方负责人(即本合同签字人)或乙方带班班长必须坚守工地现场,在上班时间有事外出必须向甲方请假同意后由负责人指定代表驻守工地方能离开工地,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处罚500元。

6.乙方承诺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关现场管理细则,若有违背,甲方有权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500~10000元)。具体的处罚规定及金额,详见甲方公布的现场管理细则。

六、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一)安全生产

1.乙方为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具体领导责任。乙方应严格按各项安全生产标准进行施工和安全防护,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文明施工的部署和有关规定做好文明施工的工作,配合做好安全标语的宣传、张贴,通过市级以上文明施工检查,争创文明施工工地。

2.施工现场每天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否则,甲方有权安排劳动力进行清理,发生的清理费用向乙方收取,甲方从乙方的劳务费中扣除。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三)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工地;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及时报告甲方,按甲方要求处理;配合甲方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在处理事故过程中,所发生一切费用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概由乙方承担,结算时从工程价款中扣除。该事故若属重大安全(一次性损失在2万元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七、质量与检验

(一)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进行修复:

① 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按本合同相关约定处理;

② 另行委托其他施工人修复,由乙方承担全部修复费用。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监理指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由乙方预先垫付检测费用,最终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二)检查和返工

3.乙方在完成每一施工部位或构件后,特别是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时,应通知甲方进行初步验收,并为验收提供便利条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隐蔽或进行一道施工工序;凡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返工后重新验收,因此发生的检测、复试验费用、返工或整改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工期延误,工期不延顺。

如乙方没有通知甲方验收,就进行隐蔽或进行一道施工工序的,每次处罚500元。同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测、复试验费用、返工或整改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现场初步检测合格的并不能因此证明乙方的施工质量符合工程质量标准。

4.无论甲方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乙方有权拒绝使用甲方进场的不合格产品,甲方坚持要求使用的,因产品质量引起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八、材料、设备、机具供应及管理

(一)材料、设备、机具的供应:

1.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

2.乙方采购或自带的材料、设备、机具(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铁钉、铁线、绑扎丝、穿线用具、钢锯片、手电锯片、砂轮片、钻头等易耗材 。

3.对于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乙方应提前7天向甲方提交供应计划;需要乙方运输、卸车的,乙方必须及时配合,费用另行约定。

4.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在采购前提交采购计划给甲方审批,甲方有权按图纸设计来指定品种、生产厂家及型号。

(二)材料、设备的验收

5.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进场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保管,乙方发现质量、数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应在验收时提出,甲方负责处理;乙方在验收时不提异议,视为认可并接收保管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质量、数量、品种、规格、型号符合要求。

6.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的质量、数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导致乙方窝工、工期顺延。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弄虚作假,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纠正施工并承担相应责任,工期不顺延。

(三)材料、设备的保管、使用

7.乙方在接收甲方供应或租赁给其使用的材料、设备、机具及其他设施后,应协同甲方承担保管、维护责任。因乙方发生丢失、损坏的,乙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乙方借用、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工具,要进行造册登记,期间乙方负责维护、保养、操作,使用后交回,如有损坏或遗失,按甲方提供的原价赔偿;如在使用中发生各类事故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相关损失。

九、工程价款

(一)本工程价款采用 综合单价包干,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方式确定。

本工程的多层“6+1F”和天地楼的综合单价:A为 元/平方米(含挂靠劳务公司费用和税费);天地楼的综合单价为 元/平方米(含挂靠劳务公司费用和税费);均按建筑面积计。

本合同的单价(含综合单价)均为全费用单价,是指完成本工程全部工序(工作)内容的建成价,包括了本合同已明示或暗示的项目特征及其工程(工作)内容的全部酬金,包含但不限于:

1.人工费(含农民工工资以及工伤、医疗、失业、养老保险等劳保费、社会保险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用、赶工费、超时工作、雨季施工费、日常清理费用,措施费、文明施工费、劳动保护用品费用;以及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费、辅助材料费、劳务自携或自备施工机械、机具等的费用;

2.涉及本工程主体水电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有关图纸内容的变动、工程联系单,导致劳务作业工作量未作大的增加或减少,以上情况含在本合同价款内,天地楼骑楼排污管设计变更可以另行按实计算签证;如因业主及设计原因导致工程变更单在乙方已按原施工图施工完成后发出,造成乙方返工现象,甲方对此可予以按实补偿,计量流程严格执行甲方规定格式及程序,办理合同外签证单及现场确认单。

3.现场生活费用,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

4.已包括了同其它分部分项(专业)工程的配合、并为其提供便利条件、相互协调以及本工程因图纸设计变更、停电、停水、机械维修间歇、暂停施工、工序交接、工程验收、自然条件影响等原因(期限为12日内),造成乙方人员窝工、机械台班停滞、乙方抢工等费用。

5.包括了乙方在工程现场为施工所需的任何物资的运输、装卸、堆放、领用、保管、二次倒运以及生产设施搭建用工等的全部费用;

(二)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增加施工内容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乙方应在施工前根据市场价提供参考价格报告给甲方审批,甲方修改乙方报价的,乙方应在两天内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乙方同意甲方修定的价格;乙方提出异议的,由双方共同向市场询价后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甲方可将该设计变更或增加的施工内容委托其它施工队完成,不计入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若乙方不在施工前提供参考价格的,则以甲方确定的价格为准。

若发生工程设计变更确定或增加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天发生当天签认,过期不签可视为不发生签证事件,不补签。

(三)本工程价款,除以下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①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期(延期时间是以实际工期减去约定工期及已批准的延长工期计算),延期超过一个星期的,按合同总价款下浮5%进行结算;延期超过两个月的,按合同总价款下浮10%进行结算;延期超过三个月的,按工程总价款下浮15%进行结算??以此类推,按每延期一个星期,相应增加下浮5%来结算最终工程款。

② 因乙方原因提前完工的按上一点的比例奖励。(提前时间是以实际工期减去约定工期及已批准的延长工期计算),提前超过一个星期的,按合同总价上浮5%进行结算;提前超过两个月的,按合同总价上浮10%进行结算;提前超过三个月的,按工程总价款上浮15%进行结算??以此类推,按每提前一个星期,相应增加上浮5%来结算最终工程款。

③ 因乙方存在中途退场、暂停或放弃施工等情形导致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工程价款下浮30%进行结算。

十、计量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工程量的确认套用《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编号为GB/T50353—20_)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

2.本合同的施工内容及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根据本工程的设计提供的预计工程量,不能作为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增减施工内容及工程量并相应增减费用。

(二)付款方式

1.工人进场预埋施工,第一个月按实际工作人数每人每天预付生活费 10 元(按5人/天按三级教育人数为准)。

2.按实际完成工作预付款

天地楼:○1预埋线管 3.5元/㎡;

2凿管槽接管安装线盒 3.5 元/㎡; ○

3穿电线、装灯具、插座、配电箱 3.5元/㎡。 ○

4给排水 3.5元/㎡,清理及收尾0.5元/㎡,6+1住宅:○1预埋线管 3元/㎡; ○

2凿管槽接管安装线盒 3 元/㎡; ○

3穿电线、装灯具、插座、配电箱 3元/㎡。 ○

4给排水 3 元/㎡,清理及收尾0.5元/㎡,以上内容安装完成及验收合格,每项按总金○

额预付80%。

3.安装施工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经质量检查验收合格后支付实际完成工作量80%进度款,每月15号之前结算,工程全部完工,经质监站验收合格后,扣除总金额的3%作为保修金,余款在结算后30天内付清。

4.甲方按照本合同的付款约定以现金或银行电汇方式支付给乙方。

5.甲方每支付乙方费用,如需乙方挂靠劳务和缴纳税金费用,乙方同时开具相应金额发票给甲方,否则乙方不用开票。税金按合同总额的5.8%综合税率扣除,由甲方代扣代缴。

十一、工程变更

1、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十二、完工验收

1.工程交工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工地进行彻底清理,并需经甲方检验合格为止。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28天内,乙方自检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收到乙方的申请后报请建设单位组织质监站等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十三、完工结算

1.工程竣工通过验收后,乙方向甲方递交工程量结算清单,甲方收到后,按本合同工程价款条款的相关约定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2. 甲方确认乙方工程量结算清单的,在扣除以下款项后,支付剩余工程款给乙方;工程款以及保证金不足以扣除相关款项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索。

① 中间支付的工程款;

② 扣留3%作为质量保修金。

③ 甲方根据本合同相关约定对乙方的处罚;

④ 根据本合同相关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旅差费、人工费、鉴定费、餐饮费、财务费用、支付第三方的费用;

⑤ 根据本合同相关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损失或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代乙方垫付的工资、各种保险、违约金、赔偿金、行政罚款;

⑥ 甲方代乙方垫付的其它费用。

3.如因甲方原因拖延支付工程款,导致本合同项下的工程价款亦不能按时支付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赔偿责任,违约金为从结算日起,余下工程款的每日千分之五赔付给乙方。

十四、保修条款

保修期为1年,保修金为总金额的3%,按通知要求。在保修期如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保修,通知保修不来,因各种原因未到场处理的,甲方另派人员处理,乙方承担保修支付的各项费用,费用在保修金中扣除,如保修金不够维修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续付。若因甲方采购的产品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进行有偿维修。

十五、合同解除或无效

1.如在乙方没有全面履行完毕本合同义务之前,合同解除或被宣告无效的,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同时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 15 天内将自有的人员、设备和剩余的建筑材料全部撤离施工现场,相关撤离费用由乙方自负。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占据工地,否则,乙方每延迟撤离施工现场一天,处罚3500元。

2.若甲方同意接收乙方为本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的,乙方应全部移交给甲方,双方另行协商价格。

3.如因不可抗力、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参照本条款相关约定解除合同。

4.以上3点都是工程款清算结清的前提下有效。

十六、履约保证金:

本施工承包有履约保证金。乙方愿交履约保证5000元,不计利息。并于合同签订后 3 天内一次性交清,待整个项目工程完成,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由甲方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不计息退还。如乙方自开工之日起7天内不能进场施工的,或存在其它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保证金不予退回,全部作为赔偿金。

十七、争议的解决

1、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双方对工程质量、数量、工程价款及结算等发生争议时,按以下方法解决:

① 按照本合同相关质量、工期条款确认本工程的质量及工期。

② 按照本合同相关工程量计算规则条款进行确认乙方完成的工程量。

③ 按照本合同相关工程价款、结算条款确认工程价款。

2、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争议,

十八、其它

1. 乙方必须以劳务公司的形式来同甲方签订本合同。

2. 双方另行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明确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保修责任。

3.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以补充合同形成协商解决。

4.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

5. 本合同的附件(如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应与本合同同时签订和生效。

6. 合同期限: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结清全部款项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住所: 住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7.个人土地承包合同书 篇七

甲方:(土地所有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乙方通过土地承包获得甲方位于广西合浦县星岛湖镇岭地就土地承包经营权,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广西合浦县星岛湖镇_________村面积_________亩经营权交给乙方。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土地承包期限二十五年,合同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承包租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前二十年每亩每年人民币¥730元(柒佰叁拾元整),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元。后五年每亩¥1000元(壹仟元整),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元。

2、每年12月31日前,乙方需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甲方下一年租金 四、乙方承包岭地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养殖或搞多种经营;可建设需要养殖场地及配套人员宿舍。如需进行非农生产需经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方可从事非农业生产

五、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六、土地承包期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乙方有权将承包岭地委托或转让第三方继续使用。若乙方如与第三方的合作产生的纠纷甲方无关,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

七、甲方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承包期内发生岭地及岭地边界纠纷的,甲方需妥善解决,不能影响乙方正常工作。纠纷给乙方生产生活照成严重影响的,乙方有权索赔经济损失同时单方面解决合同。

八、乙方在所承包岭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九、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自来水,并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十、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款给予乙方补偿经济损失。同时退回未到期的租金,十一、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乙方有权转资产,若乙方不转移的物资及建筑物所有权甲方所有

十二、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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