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1年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4-11-19

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1年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精选11篇)

1.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1年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篇一

白川社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整改实施方案

2011年是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综合评审、公示、命名之年,为顺利完成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工作任务,根据《2011年延吉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整改实施方案》通知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第五次会议确定的“贯穿一条主线、把握四项原则、做好四项工作”总体工作思路要求,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为载体,结合全国爱卫会组织开展的2010—2012年城市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建立社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二、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社区和单位卫生方面

1、坚持不懈抓好爱国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驻街单位和各社区的职能作用,继续加大爱国卫生工作的资金投入,通过“创卫”改善群众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

2、进一步加快街区老(旧)居民区的环境改造和管理,加大居民区绿化和硬面化覆盖面的投入力度,通过“创卫”提高居民的居住环境。

(二)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卫生方面

针对街区存在的个别未改造的城中村、旱厕、防洪沟及城乡结合部等因动迁不彻底而导致的卫生基础设施不完善、保洁不到位等现象,要加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保证其基本环境卫生的清洁,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

(三)健康教育方面

各社区、驻街单位的档案资料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化,以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

(四)传染病防治方面

加大社区全民传染病(流行性出血热)防控知识宣传力度,做好流行性出血热免费接种工作,提高接种率,进一步提高社区居民的传染病防控意识和健康知识。

(五)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面

进一步做好病媒生物防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继续加强居民区、重点单位和重点场所的防蝇设施建设,尤其是“五小”行业的预防措施建设,以清理、清除卫生死角为手段,消灭病媒生物孳生地。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启动阶段

到四月末,制定社区整改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每项工作落实到责任人,规划完成时限,全面启动整改工作。

(二)整改实施阶段

从五月初到七月末,按社区整改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整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

从八月初开始到九月末,由街道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全街区各责任单位和部门完成整改任务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以优异的成绩迎检国家爱卫会专家组检查验收。

四、几点要求

(一)领导重视。“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开展整改工作,定期对社区 1

整改情况进行调度,掌握社区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不能由社区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街道创卫工作领导小组。

(二)落实责任。要明确任务,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从四月份开始到九月末,每月20日前将创卫整改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报到负责人处。

(三)督促检查。社区创卫领导小组每月组织相关人员,并邀请义务监督员对各驻街单位、居民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创卫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居民点及时上报市创卫办进行表扬,不好的通报批评,营造浓厚的创卫工作氛围。

白川社区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2.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1年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篇二

一、充分认识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实施中加强技术标准研制工作的重要意义

技术标准 (本《意见》中的技术标准包括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桥梁和纽带, 研制技术标准已成为科技研发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自《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20年) 》提出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以来, 通过政策引导和科技计划持续支持, 我国技术标准研制和应用取得显著成效, 技术标准总体水平明显提升, 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日益显现。新常态下, 技术标准研制和科技创新同步趋势愈发明显, 技术标准研制逐步嵌入到科技活动各个环节中, 为科技成果快速进入市场、形成产业提供着重要支撑和保障。技术标准研制不仅关系科技计划实施成效, 还关系科技创新效率。《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明确提出实施标准战略, 要求健全技术创新、专利保护与标准化互动支撑机制。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中国制造2025》、《质量发展纲要 (2011-2020年) 》有关要求,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标准化工作改革, 促进科技与经济更加紧密结合, 提高财政科研经费使用效益, 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标准研制 (包括技术标准制定和修订的研究, 下同) 工作, 强化技术标准在科技创新中的导向和保障作用。

二、加强国家科技计划专项中研制技术标准的分类引导

专项项目 (课题) 中的标准研制任务应与标准化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体系 (规划) 相衔接协调。根据专项项目 (课题) 预期成果的应用范围和技术成熟度等特点, 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 可考虑研制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对于预期成果可以形成具有产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应用前景的自主创新技术和产品, 且相关领域国际标准存在空白或其方案优于现有国际标准的项目 (课题) , 宜将研制国际标准作为研究任务;预期成果为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的项目 (课题) , 宜将研制国家标准作为研究任务;预期成果涉及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满足社会经济管理基本要求的项目 (课题) , 宜将研制强制性国家标准作为研究任务;在创新活跃、发展变化速度较快技术 (产业) 领域, 预期成果技术方案不十分稳定、市场前景不明朗的项目 (课题) , 可将研制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作为研究任务;预期成果为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 且相关领域没有国家标准的项目 (课题) , 宜将研制行业标准作为研究内容;预期成果相关领域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而又需要在某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满足地方自然条件、民族风俗习惯的特殊技术要求, 可以将研制地方标准作为研究内容。

三、在专项设立阶段统筹协调把握技术标准研制需求

对于应用导向比较明确的专项, 在设立过程中应考虑技术标准研制任务或内容。涉及标准研制任务的专项, 科技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标准化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开展专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共同推荐技术领域和标准化领域专家参与。

四、在专项项目 (课题) 立项阶段明确技术标准研制任务和要求

有技术标准研制需求的专项, 应将技术标准研究相关内容纳入项目 (课题) 申报指南;申报单位在项目 (课题) 申报书中应提出技术标准研究的具体目标、内容和预期成果;中央财政科技计划 (专项、基金等) 项目管理专业机构 (以下简称专业机构) 在项目 (课题) 立项评审过程中, 应注重发挥相关领域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研究机构及标准化专家作用, 为项目 (课题) 中标准研制任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供咨询论证服务;项目 (课题) 任务书中应明确研究技术标准的数量、名称、标准类型以及推进的目标进度。

五、在专项项目 (课题) 实施阶段强化技术标准研制的要求与服务

在技术标准研制任务实施中, 专业机构及项目 (课题) 承担单位应充分发挥前期参与专项设计、实施方案编制和指南编写标准化专家的技术咨询与评议作用;在标准关键技术和指标的评估、验证及确定中, 项目 (课题) 承担单位应充分发挥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的作用;将修订标准作为研究任务的, 项目 (课题) 承担单位应主动与原标准编制单位进行有效沟通;项目 (课题) 研究任务变更中涉及标准研制任务的, 项目 (课题) 承担单位应提前就标准研制任务变更事项与相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做好协调沟通, 由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变更后标准的性质、类型、名称、适用范围、主要内容等提供咨询意见建议;对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研制任务的变更, 项目 (课题) 承担单位应征得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专项研制技术标准的快速立项程序, 对前期已经充分论证并纳入专项研究任务的推荐性国家标准, 争取将其立项周期压缩一半;对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可视其技术方案成熟度和市场应用前景, 省略立项论证、公示等环节, 予以优先和快速立项,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步伐;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为有标准研制任务的专项项目 (课题) 承担单位开通国家技术标准资源服务平台, 提供国内外标准题录检索、强制性国家标准全文免费阅读、经授权的标准文本在线阅读等服务;相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应为标准研制任务承担单位提供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方法的服务与指导。

六、在专项项目 (课题) 验收阶段把握技术标准研制任务完成情况

有技术标准研制任务的专项项目 (课题) , 邀请相关领域标准化专家参加验收。项目 (课题) 承担单位应提供相关标准计划立项、征求意见、报批的文书, 以及标准报批稿或标准文本等, 作为标准研制任务验收的重要依据。同时, 对于标准中有首次应用的技术和指标, 或技术指标与同层级现有标准规定不一致的, 需附上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提供的标准中关键技术和指标的评估、验证报告。由于客观原因导致技术标准研制任务终止或延期的, 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七、支持在研和已结题验收专项的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

科技主管部门和标准化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科技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的工作机制, 选择部分重点领域开展科技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试点, 支持在研或已结题验收的专项项目 (课题) 产出应用前景广、市场需求大的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 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市场化应用进程。

八、加强专项中研制技术标准的统计与应用

将专项研制技术标准纳入科技成果统计和科技报告, 强化统计信息的公开共享。将技术标准研制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项目 (课题) 承担单位后续承担技术标准研究和制修订工作的重要依据。

九、加强技术标准人才培养和专家队伍建设

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科技主管部门和相关专项专业机构, 为承担技术标准研制任务的项目 (课题) 承担者提供技术标准知识、工具和方法培训。支持承担技术标准研制任务的专家参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工作。在标准化试点示范、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表彰等工作中, 优先支持技术标准研制任务完成出色的单位和团队。加强国家科技专家库和标准化专家库信息的交换共享。

十、鼓励地方制定配套政策措施

3.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1年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篇三

国质检法[2004] 40号

关于实施特种设备行政处罚工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特种设备行政处罚工作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特种设备行政处罚工作,依法查处特种设备行政违法行为,对于贯彻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到位,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认真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加强和规范特种设备

行政处罚工作,现就实施特种设备行政处罚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是实施特种设备行政处罚工作的主管机关和执法主体。按照统一执法的原则,其内设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法制工作机构和所属的专职执法机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在具体履行特种设备行政处罚工作中应当相互配合、分工协作、权责一致。

二、安全监察机构在特种设备行政处罚工作中具体负责:拟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活动,按规定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对需暂扣、撤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证书的案件按规定进行处理;对需要立案处罚的案件移交专职执法机构立案查处;对举报投诉、上级交办和有关部门移送的存在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知检验检测机构对逾期未检或者存在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依法进行强制检验;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将安全监察机构办理的安全监督检查记录、暂扣或者吊销行政许可证书以及专职执法机构报送的相关内容等情况,录入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信息化系统。

三、专职执法机构在特种设备行政处罚工作中具体负责:对安全监察机构移交的需要立案处罚的案件进行调查处理;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的计划和安排,进行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特种设备行政违法行为实施现场处罚或者立案处罚;发现需要发出安全监察指令、需要进行强制检验和依法应当整改的事故隐患等情况,及时通知安全监察机构作出相应的具体行政行为;及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和行政处罚执行结果录入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信息化系统或者报送安全监察机构统一录入。

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安全监察机构和专职执法机构做好特种设备行政处罚相关工作,具体负责:依法对特种设备进行强制检验,并将检验检测工作中发现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事故隐患,立即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地的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按照安全监察机构和专职执法机构在行政处罚工作中提出的要求开展检验;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支持。

五、法制工作机构在特种设备行政处罚工作中具体负责:承办特种设备重大案件审理的日常工作;办理特种设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组织特种设备案件听证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案件办理质量和依法行政情况。

六、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和专职执法机构中从事特种设备行政处罚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专业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行政执法资格。在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安全监察人员应当出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出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证。

七、实施特种设备行政处罚,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确保行政案件管辖、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审理、告知权利、听证、执行、结案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规定的程序。

八、实施特种设备行政处罚,应当使用统一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文书。安全监察机构和专职执法机构在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过程中记录现场监督检查情况,以及安全监察机构发出安全监察指令,应当使用总局统一制定的《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见附件)。

九、在特种设备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行政相对人存在特种设备行政违法行为,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十、在现场监督检查过程中或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发现被检查单位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

十一、开展特种设备行政处罚工作,必须以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为目标,正确行使特种设备行政处罚权,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得以罚代管或者以管代罚,严禁下达罚款指标或者以罚款数额作为考核标准,切实维护质检部门良好的行业形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特种设备行政处罚工作,探索符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的具体执法方式。遇到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向总局报告。

附件:

1.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略)

4.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1年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篇四

实施意见及工作计划

各社区、机关各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三会”精神,按照全区统筹城乡暨示范建设工作推进大会的部署和安排,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的,深入实施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全面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三区”建设作出我镇应有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二、总体目标及任务安排

一般预算收入较快增长,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农民人均收入明显增长,民生社会事业不断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取得新进展。

(一)全面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

1、着力构建新型城乡形态。按照“一心两轴多区”的镇域功能结构规划,全力打造“一山、两带、四轴、多点” 绿地和“三区、五线、多节点”景观,加快构建新型城乡形态。9月30日前完成木兰休闲广场及绿色观光走廊建设;11月30日前完成投资1000万元的农和片区客家文化聚落建设。

2、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以促进商贸旅游产业蓬勃发展、创造和谐居住环境、实现田园景观和城镇发展和谐共融的“现代田园综合服务镇”的发展目标,发展状大特色优势产业,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11月30日前旧镇改造开工建设;年底前建成1、10号等镇域骨干道路;11月30日前3号路进行施工建设;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鼓励农村居民带产权和持股进城镇居住就业,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

3、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做好农村新型社区、一般农村林盘及散居点建设。年底前完成农和安置小区建设;11月30日前“117”安置小区一期建设部分主体完工,年底前完成小区道路建设;9月30日前完成共和、江西安置小区建设前期手续及设计工作;加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运用,创新农业农村经营方式,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大力开展“三新”活动,转变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现代农村和现代城市和谐相融。

4、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镇域主要干道及其它基础设施建设。配合做好木兰大道的扩建工作。同时,着力抓好城乡电力、电信、供气、供水、教育、文化体育等设施建设,加强农田基本水利工程建设,开展好水生态环境保护。配合区水务局做好木兰污水处理厂的验收、投入使用及相关后续工作。

5、提高城镇管理水平。坚持“建管并重,重在管理”的方针,完善城镇管理制度,形成城乡相互衔接、合理分工和规范高效的城镇管理框架。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城乡居民环境质量和城镇品质。

(二)奋力推进一、三产业发展

1、加速推进现代商贸业发展。深入做好沃尔沃、汇发机械等建成项目的投产工作;扎实做好中国塑料城(成都)国际贸易中心、龙河建材市场的促建工作,使之尽快建成并投产。11月30日前塑料城商厦式部分工程完工;6月30日前龙河建材市场完成主体建设;11月30日前沃尔沃、汇发机械2期部分工程主体完成;力促豪世图书文化产业市场、福田西南轻卡城等项目尽快落地建设。

2、扎实推进功能区建设。深入做好“198”生态及现代服务业综合功能区建设工作。一是做好岗宏集团的文化艺术创意、展示、交易和客家风格商业街区进行文化创意产业打造工作;二是三银集团项目的音乐原创产业打造工作。

3、加快推进休闲旅游业发展。主要是在“木兰山”片区,做好“木兰四季花乡”和“德泓·田园城”高端旅游地产等项目建设工作。

4、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以“两点、三线”规划为方向,以引进的重大农业产业化项目为带动,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主要是做好美国协和公司签订的重大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工作,积极探索出一条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路子,推动我镇传统农业向休闲观光型农业加快转型。同时,积极推进一、三产业互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土地流转力度,调整农产品结构,确保农业持续稳定增收。

(三)全面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1、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着力促进城乡就业困难群众实现就业。加强和改进就业培训,着力提高培训质量、培训层次和培训后就业率。努力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城乡居民持续稳定就业。

2、提高城乡社会保障水平。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力度,努力实现人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继续做好社会救助,积极发展福利和慈善事业。加强法律援助,保障城乡群众合法权益。

3、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强镇、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提高综合服务能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积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强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监管,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和社会监督体系,创建“放心食品镇”。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城乡居民的身体素质。

4、全面做好人口工作。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5、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完善城乡一体化教育体制机制。大力发展公益性幼儿园,不断提高学前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构建全民学习的终身教育体系;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核心竞争力。

6、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完善社区治理机制,发展基层民主,提高城乡居民自治能力和水平,健全城乡一体的法律服务体系,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加强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严格执行群众和信访工作逐级负责制,深化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认真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和安全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密防范、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推动文化大发展

1、提高全社会文明素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大力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构建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和行为规范。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引导人们知荣辱、讲正气、尽义务,形成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巩固文明建设成果,构建文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

2、全面繁荣文化事业。继续实施农村电视“户户通”、广播“村村响”、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建立全覆盖、高效能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文化先进乡镇建设。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展惠民文化演出及群众性文化活动,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五)深入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

1、深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进政府服务方式和管理模式现代化。积极探索将部分社会管理权限向社区延伸。进一步提高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水平,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切实规范村级代办点的作用,真正发挥服务群众的作用。

2、扎实推进农村工作“四大基础工程”。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扩大农村产权抵押担保物范围,推动农村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承包地等产权顺畅流转,完善产权登记向农村延伸机制,探索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深化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完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形成党组织领导、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议事会决策、村委会执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充满活力的新型基层治理机制。

(六)加强党的领导,不断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大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不断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区委总体战略,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统筹协调,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干部的学习培训,增强干部领导科学发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能力。

2、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人大依照法律和章程履行职能。切实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全党务、政务、村务、组务公开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发挥好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形成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

3、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继续深入贯彻市委《关于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提高执行力的八项规定》,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努力作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干部廉洁自律和严格管理,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工作力度,为推进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环境。

三、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全力推进。区“三会”一结束,全区就召开了统筹城乡暨示范建设工作推进大会,全体干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重要性,务必加强学习、开拓思路、分析差距,创新举措,用更加有力的工作力度,更加有效的工作举措,更加奋发有为的工作状态,全力推进我镇“十二五”统筹城乡科学发展,进一步夯实建设“田园小镇、锦绣木兰”的基础。

2、细化方案,完善措施。机关各办、各社区要对照各自的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制订具体工作推进计划,落实具体负责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圆满完成。

3、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四种精神”。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及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示范区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全体干部必须把工作状态调整到服务城乡统筹、服务科学发展中来,以付出艰辛的努力才能开创新局面。一是要牢固树立钉子精神。对于任何一项工作,要充分发挥钉子精神的钻劲,一抓到底,对于难点工作始终坚持扭住不放、锲而不舍、迎难而上。二是要牢固树立只争朝夕精神。在区委建设现代田园示范区的定位下和木兰高速发展的时期里,各种建设发展任务繁重,只有只争朝夕、争分夺秒,才能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三是要牢固树立求真务实精神。要对照各项工作要求,强化发展紧迫感、责任感,做到“下功夫、下深水”,全力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必须尊重群众意愿,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四是要牢固树立突破创新精神。要对统筹城乡和推进田园城市建设的相关政策进行认真学习,尤其是对限制工业园区外新上工业项目管理办法、户籍制度改革、深化农村产改的意见、旧城改造和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等文件的学习。要学懂用活政策资源,积极探索。深入研究,创新举措,特别是在农村“四大基础工程”的机制体制上,要去寻求突破创新。

附:2011年示范线建设工作计划及责任分工。

中共成都市新都区木兰镇委员会 成都市新都区木兰镇人民政府

2011年1月19日

附件:

2011年示范线建设工作计划及责任分工

一、农和功能片区建设。分管领导:姚勇,责任单位:城建办。按主业业态加快市场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中国塑料城建设、汇发机械、沃尔沃展场等项目进度,形成市场商贸聚集区,构建特色产业。发展商贸市场综合配套服务产业,实现农民增收,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按田园城市标准、市场化运作、复合体设计加快规划旧场镇改造。加快集中居住区建设,规范集中区管理,加快“1+13”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设施配套建设。

(一)建材市场工程。一季度完成主体封顶结构验收,力争6月底完工。

(二)铁鸿源汽车展场工程。3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9月30日前动工建设,11月30日前部分主体完成。

(三)中国塑料城工程。6月30日前店铺式11万平方米主体封顶,9月30日前店铺式完工,11月30日前商厦式部分工程完工。

二、客家新城建设。

(一)基层治理机制建设。分管领导:曾万福,责任单位:党政办,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1、以基础治理机制为基础,以公推直选为关键,一提升民主治理能力为重点,以推进科学发展观、夯实基础建设为目标,基础民主政治建设上水平,继续在全市、全省、全国走在前列。

2、进一步规范村民议事会运行机制,提高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水平。坚持村民议事会议事规则,村民议事会会议事记录完整。

(二)农和1社旧城改造。分管领导:姚勇,责任单位:城建办。6月30日前完成前期手续及设计工作,11月30日前施工建设。

(三)“117”安置小区一期工程。分管领导:姚勇,责任单位:城建办。6月30日前一期全面开工建设,11月30日前部分主体完工。

(四)共和、江西安置小区建设。分管领导:姚勇,责任单位:城建办。9月30日前完成前期手续及设计工作。

(五)1号道路建设。分管领导:林绍宽,责任单位:社区管理服务中心。6月30日前完成设计及招投标,9月30日前施工建设,12月底前全面完工。

(六)10号道路建设。分管领导:林绍宽,责任单位:社区管理服务中心。6月30日前完成设计及招投标,9月30日前施工建设,12月底前全面完工。

(七)3号道路建设。分管领导:林绍宽,责任单位:社区管理服务中心。6月30日前完成设计,9月30日前完成招投标,11月30日前施工建设,12月底前全面完工。

(八)“117”小区道路建设。分管领导:姚勇,责任单位:城建办。6月30日前完成设计,9月30日前完成招投标,11月30日前施工建设,12月底前全面完工。

(九)污水处理厂工程。分管领导:刘传银,责任单位:群工办,牵头单位:区水务局。6月30日前完成污水处理厂的验收及投入使用,9月30日前部分企业排污纳入污水管网进行处理,11月30日前新增部分企业排污纳入污水管网进行处理。

(十)休闲广场及绿色观光走廊建设。分管领导:姚勇,责任单位:城建办。6月30日前完成绿道建设,9月30日前完成休闲广场的设计与施工。

(十一)成金立交节点打造。林绍宽,责任单位:社区管理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1、绕城路两侧生态带打造。3月前完成前期工作,6月30日前实施,9月30日前完成80%,11月30日前基本完工。

5.2011年计生工作实施意见 篇五

中共镇巴县观音镇委员会 镇巴县观音镇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二〇一一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

实施意见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认真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逐步完善政策,统筹做好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现就做好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改善出生人口素质,提高生殖健康水平,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趋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为推动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目标任务

2011年,全镇出生人口控制在10%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95%以上,出生统计误差控制在2%以内,出生人口性别比在110以内。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率达96%以上;重点对象环情、?情、孕情监测率达98%以上,一般对象监测率达95%以上;计生宣传品入户率达95%以上;计生优惠政策兑现率达100%。全员人口信息录入准确率达98%,数据入库率和维护更新及时率达100%。流动人口办证率、验证率达90%,信息录入率达100%,“查无此人”率不得高于10%。

三、工作措施

抓好两个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一)统筹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逐年完善机制建设。人口问题即是发展问题,又是民生问题,在经济社会中始终处于基础地位,所以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好科学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社会和谐稳定与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的关系,力争做到 个强化:

1、强化领导决策机制。各支部、村委及各驻镇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站在前列,敢想敢干,积极探索,勇于实践,重心下移、动态管理,打造亮点。建立健全以层级管理为基础,过程管理为核心,奖罚分明为保证的工作体制,每个镇、村、组干部要切实把工作责任扛在肩上,在注重工作结果的前提下,抓好过程管理,要把工作成效与“面子”、“票子”、“位子”捆绑挂钩。

2、强化部门一岗双责制。派出所、中心卫生院继续实行每月5号前将新生儿入户、新生儿出生情况向镇计生办予以信息通报,同时做到措施具体,方法明确,资料完整,档案准确。

3、强化目标考核机制。镇计生办要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坚持每月对各村软、硬件的督察,对在督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如实反馈,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对督察时查出的问题计生办要记录备案,量化评分,其考核分值占考核的50%。

(二)统筹人口数量、素质与人口老龄化的关系。积极倡导晚婚晚育,文明生育,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和科学婚检,孕期保健,产后 视力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积极建立以家庭为主导,福利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重点做好三项工作:

1、深入实施“优生促进工程”和“母亲健康工程”,把好出生人口素质第一关,提高生殖健康水平。计生服务站,村服务室要加强宣传,负责督促准备怀孕对象实施检查,将出生缺陷一级预防抓实抓好。二是计生办、中心卫生院、计生服务站联手对“农村母亲健康工程”查出的患病妇女在新农合补助中给予优惠。三是计生办要对驻镇机关、城镇居民中的已婚干部、职工进行摸底建档,六月份开展一次免费生殖健康检查,确保已婚妇女的身心健康。

2、建立计生、卫生、公安等部门联合整治,有效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一是严禁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二是计生服务站要关心生育对象,每季度主动上门开展生殖健康知识和访视服务一次,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对照顾生育二孩指标领取《再生育证》的对象做到每月监测一次,做好跟踪服务和档案记载,实行《再生育证》一次性有效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开展好“关爱女孩,以爱相助”结对帮扶活动,镇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村两委领导班子成员要一如既往地资助帮扶对象,抓好落实。

3、逐步建立优质服务体系。村两委、计生办要做好各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家庭享受国家奖励扶助政策的摸底确认,上报以及城镇居民独生子女应该享受补助医疗等对象的审定工作。

(三)扎实提升人口计生工作质量和水平。

1、打造计划生育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品牌。一是加大对镇、村、组干部以及计生专干和中心户长的业务培训。计生办要制定培训计划,每半年培训一次。同时加大对计生专干和中心户长的考核力度,做到严格管理,跟踪督查,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湛、政治可靠、思路清晰的基层计生干部队伍。二是严格兑现计生专干和中心户长的工资报酬,严禁克扣挪作它用。三是加强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和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德运用和维护,专线专用、专人专室、网络畅通。

2、打造无违法生育百村“阳光工程”品牌。一是各支部、村委要加强领导,制定方案,确保无违法生育百村“阳光计生”创建活动顺利开展。二是建立全面、真实的计生村务公开机制。三是村级计生服务室纳入乡镇及省卫生综合考核,转变服务理念,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群众对计生优质服务的满意度。四是计生优惠政策全面兑现,项目??全面覆盖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五是全村无违法生育,无出生统计误差,节育措施及时率、计生“三查”率达到98%以上。

(四)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各支部要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纳入人口计生工作总体目标,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台账,做到资料齐全、信息准确、填写全面、保存完整、规范服务。一是凡跨县流出30天以上的育龄人口必须在计生办办理《婚育证明》。二是对跨乡镇流入的育龄人口计生办必须每季度进行一次?理清查并造册登记。大市川、小南海、马家营三村务必抓好门面房出租户的流动人口管理,有效遏制违法生育的发生。对租赁户要建立流入人口登记册。三是做好流动人口信息平台的应用和管理,五是中小学计生办对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和流动人口中的已婚妇女生殖健康检查与户籍地同样对待。五是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一盘棋”区域协作机制。

(五)继续有效开展村民自治工作,有效发挥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作用。在强化“县领导,乡负责”的同时,重点在“村为主”上落实责任,在“户落实”上狠下功夫,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作用,全面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各村计生协会要适时召开协会代表大会,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组织村民商议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协议》,产生计生协会组成人员。

(六)加大违法生育查处力度,严格依法行政。对违法生育的对象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严肃处理,演进为了维护稳定而松之余宽,降低征收标准。严禁不按照法定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严禁将社会抚养费挪作它用。

(七)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人口计生工作是一项群众性工作,关系到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二〇一一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为确保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党委班子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全体镇、村、组干部要大力发扬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工作作风,真正做到“软件从实,硬件从严”,要以超常的思路,有力的措施,突出的成效,促进我镇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中共镇巴县观音镇委员会 镇巴县观音镇人民政府

6.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1年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篇六

一、指导思想和

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电力、煤炭、焦炭、钢铁、水泥、玻璃、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为重点,与企业转型升级、整合重组和优化生产力布局有机结合,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坚定有序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实现我市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和依法行政相结合。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调整和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的同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节约能源、清洁生产、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强化法律约束,提高技术门槛,依法淘汰落后产能。

——坚持政策激励和政策约束相结合。从激励和约束两个方面进一步研究制定和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体系,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和企业转型升级。

——坚持坚决淘汰和有序推进相结合。既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定,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又要统筹淘汰落后产能与产业升级、整合重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关系,把握好工作的节奏和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关停并转。

——坚持分级负责和协调联动相结合。逐级分解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明确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的责任,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协会指导服务、企业严格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目标任务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2010〕52号)明确的淘汰范围和目标任务,结合我市产业现状和调整振兴规划实施意见,分制定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并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和各企业。

各县(市)、区要依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结合各地发展实际,重点围绕产品、装备、工艺等方面,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明确具体的退出时间表,按期淘汰到位。

三、职责分工

(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能源办要按照全市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具体任务,依据职责提出工业、煤炭、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并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和相关企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能,制定限制落后产能生产、激励落后产能退出、促进落后产能转产改造以及企业职工安置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措施,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和相关企业认真贯彻执行。

(二)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全市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能源办下达的计划,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并报市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本行政区域内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责任,实行县(市)、区长负责制,组织督导企业按时淘汰落后产能、拆除落后装备;要指导企业做好职工安置、转产改造等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对未按时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企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停产或予以关闭。

(三)企业要切实承担淘汰落后产能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遵守安全、环保、节能、质量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按照市有关部门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和当地政府制定的实施方案,按时完成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四)市工经联和有关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认真宣传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加强行业自律和指导服务,维护市场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市场准入

。强化安全、环保、能耗、物耗、质量等指标约束,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改善土地利用计划调控,严禁向落后产能项目提供土地。强化投资项目审核管理,对产能过剩行业坚持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防止新增落后产能。

(二)强化经济和法律手段。采取综合性调控措施,严格执行差别电价、差别水价政策,加强环境保护监督性监测、减排核查、执法检查以及对企业执行产品质量标准、能耗限额标准和安全生产规定的监督检查,提高落后产能企业使用能源、资源、环境、土地的成本,促其尽快退出市场。

(三)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未按时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县(市)、区,严格控制国家、省和市安排的投资项目,实行建设项目“区域限批”。对未按时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企业,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备案新的投资项目;国土资源部门不予批准新增建设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不予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已颁发的要依法收回;环境保护部门吊销排污许可证;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被当地政府责令关闭的企业,限期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或者依法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必要时,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可要求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对其停止供电。

(四)加强财政资金引导。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利用差别电价增加的电费收入,统筹支持各县(市)、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在资金安排使用上与各县(市)、区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相衔接,重点支持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职工安置、转产改造等事项。各县(市)、区要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支持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在资金申报和安排使用中,要充分发挥工业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强协调配合,确保资金安排发挥应有作用。

(五)支持企业升级改造。统筹安排国家、省技术改造资金和市产业发展资金,支持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的企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以质量品种、节能降耗、环境保护、改善装备、安全生产等为重点,对落后产能进行改造。对按时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县(市)、区和企业,在技术改造资金、节能减排资金、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土地开发利用、融资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优势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落后产能企业,促其转产改造。对积极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土地开发利用,在符合土地管理政策的前提下,优先予以支持。对落后产能进行技术改造且符合银行信贷条件的企业和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优先给予支持,加大信贷资金支持力度。

五、组织领导

(一)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市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协调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分解目标任务,组织监督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淘汰落后产能各项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监管有效。

(二)强化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要及时了解、掌握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市淘汰落后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市淘汰落后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定期通报。

(三)严格考核问责。将淘汰落后产能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县(市)、区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参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对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未按规定期限完成淘汰任务的进行通报;瞒报、谎报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1年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篇七

关于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按照省委、省政府开展“文明湖北”创建活动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大城市建设和管理力度,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充分发挥城市的示范带动作用,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以“中国硒都——文明恩施”为主题的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化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户户参与城市建设与管理的良好氛围,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恩施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内容、形式和手段,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要内容,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道德实践活动为主要载体,最广泛地动员市民参与,从最基础的事情和日常行为养成做起,让市民在创建中得实惠、在参与中受教育,进一步规范道德行为,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提升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推进文明城市建设进程。

二、创建目标

积极争创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力争建成省级卫生城市和省级园林城市,为创建“文明恩施”奠定良好基础。

三、主要任务

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带动和促进全市

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总抓手,努力营造开拓创新的发展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今年文明城市创建要突出工作重点,全面组织实施“四大工程”。

㈠组织实施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工程,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通过多渠道、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把文明城市创建的主要任务和各项政策措施宣传到位,营造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人民城市人民爱的良好氛围。

1、开设一批专栏。在《恩施日报》、《恩施晚报》、中国硒都网开办文明城市创建专题专栏,配发系列评论、专题文章,在恩施电视台制作和播放主题性、引导性强,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在黄金时间插播文明城市创建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

2、进行一批专访。对州市党委、政府

在城市建设与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建设情况、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一批专访。

3、制作一部专题片。以展示城市精品亮点为主要内容,精心拍摄制作文明城市创建专题片《城市名片》,在恩施电视台、中国硒都网等媒体和硒都广场、民族广场等公共场所播放。

4、制作一批公益广告。在城市入口和重点路段醒目位置设置文明城市创建永久性大中型公益广告宣传牌,在出租车和公共汽车车身设计制作文明城市建设宣传广告。

5、宣传一批典型。在恩施电视台设立“曝光台”,在报纸和中国硒都网开设“公民道德镜”,对参建积极性强、创建效果明显的先进单位和典型经验进行宣传,对破坏城市基础设施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影响城市文明的不良行为予以曝光。

㈡实施城市综合整治工程,美化生活环

境。紧紧围绕“244”城市建设目标,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龙头,坚持建管并重,实施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城市“脏、乱、差”问题,创建“洁净、畅通、安宁、和谐”的文明城市,全面提升城市形象。

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以城市出入口、公共场所、城市主街道、居民生活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完善环卫设施,逐步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定点定时倾倒清运、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等管理制度;认真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领导责任路段负责制、全日制保洁和一月一次大扫除制度;完善路段道路审批开挖、恢复的管理机制,杜绝无序开挖;加大城市噪声污染、水污染和空气质量监测等工作力度;综合整治临街门店、占道经营、夜市摊点和城市“牛皮癣”等;实施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对城市主干道、广场等门店招牌、户外广告及广告市场进行清理整顿;规范广告秩序,统一规划广告位,审定广告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要求,按照10%的比例设置文明城市创建公益广告。

2、治安和交通整治。深入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重点解决人车混行、行人乱穿马路的现象,对车辆乱停乱放实行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电麻木”管理成果,切实加强对“摩的”的管理,规范车辆停放,规范人力车、三轮车管理,整治店外经营,确保交通畅通;规范城市出租车和公共汽车行车秩序,规范城区车站营运秩序;抓好舞阳大道、航空大道、施州大道、东风大道四条“严管示范街”建设;加强对市民和汽车驾驶员的交通法规宣传教育;全面落实“门店联防”“邻里守望、门栋关照”和“五分钟治安控制巡逻圈”制度,创建“平安州城”。

3、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治。重点规范人民路、官坡、圆梦庄、胜利街、六角亭、土桥街、南门桥等集贸市场、菜市场沿街为市、占道经营行为;引导、设立固定擦鞋摊点,规范擦鞋业;规范夜宵、早点市场,特别是学校门口的摊点

和市场,确保卫生达标、秩序规范;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实行文明封闭施工。

4、文化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开展“扫黄打非”行动,强化对出版物市场、音像市场、网吧及其他营业性娱乐场所的日常监管,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净化文化市场;在城市社区设置必要的文体设施和网点,组织开展广场文化、社区文化等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满足市民的精神文化需求,积极动员和引导市民参与文化建设;继续深入组织开展学习型城市、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提高城市文化品位。

5、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专项整治。加强城市广场、绿地等公用设施建设;加强市政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建立和完善各种警示设施,采取友情提示等方式强化市民的道德意识。

㈢实施品牌创建工程,优化社会环境。着眼于提高文明城市创建质量和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开展品牌创建活动。

一是全面组织实施“打造服务品牌、深化文明创建”工程,在巩固、延伸和辐射上下功夫,以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充分发挥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将服务品牌打造成为创新文明创建的载体、展示文明形象的窗口、密切干群关系的纽带和提升业务工作的平台。二是推出一批具有恩施特色的服务品牌,推动文明行业创建向与人民群众紧密联系的饮食、服务、建筑、客运等行业延伸,扩大创建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着力深化“构建亲民社区、建设温馨家园”品牌创建内涵,扩大覆盖面,创造新经验。四是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打响“中国硒都”品牌,提高恩施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㈣实施市民素质教育工程,创造良好人文环境。按照“123”的工作思路,强化市民教育,全面提高市民整体素质,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人文环境。

“1”就是编好一本书,即组织编写《恩施市文明市民手册》,免费发放到市民、单位干部职工和学生手中。

“2”就是突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城市客运出租行业职业道德教育两个重点。一是以学校为重点,突出抓好未成年人和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思想道德教育网络,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以“创建文明城市、红领巾在行动”、“争做城市清洁员、交通协管员、城管监督员”、“知荣辱、树新风”、《致家长的一封信》、校园小广播、创建文明校园、“恩施——美丽的家”有奖征文、社会公德dv展播等健康有益、主题明确的道德实践、社会实践活动,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和大学生思想教育。同时,深入开展在校学生“小手牵大手”活动,影响和带动在校学生的父母、亲友共同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细节入手,共同参与文明城市创建。二是在城市客运出租行业和公汽公司中开展“争做文明使者”活动,按照“语言文

明、仪表文明、车容文明、行车文明、经营文明”的要求,加强对车主和司机的教育培训,让司机了解州情、市情,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真正把客运出租行业打造成为展示城市形象的流动文明“窗口”。

“3”是加强“三大教育”。办好社区文明市民学校,充分发挥市民学校和各级党团校的主阵地作用,加强对辖区居民和城市流动人口的教育、培训和引导。一是加强公民道德教育。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深入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家乡的教育,广泛宣传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二十字基本道德规范,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加强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着力提高市民思想道德素质。二是加强城市意识教育。坚持教育与实践并重,认真组织开展群众性公益活动和志愿者活动等形式多样 的道德活动,加强市情宣传教育,引导市民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改陋习,树新风,增强市民的城市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使创建文明城市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三是加强法律法规教育。抓好“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各种法律知识和地方性法规,强化市民法律意识;全面开展文体、法律、科教、卫生“四进社区”活动。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广泛动员全市干部群众自觉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完善创建方案,召开全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第二阶段:集中创建阶段。城区“三办”、各责任单位、城区各级文明单位根据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目标和要求,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组织力量,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群体、重点时段,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特别要抓好市容市貌的

8.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1年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篇八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内容、形式和手段,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要内容,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道德实践活动为主要载体,最广泛地动员市民参与,从最基础的事情和日常行为养成做起,让市民在创建中得实惠、在参与中受教育,进一步规范道德行为,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提升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推进文明城市建设进程。

二、创建目标

积极争创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2006年,力争建成省级卫生城市和省级园林城市,为创建“文明恩施”奠定良好基础。

三、主要任务

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带动和促进全市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总抓手,努力营造开拓创新的发展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今年文明城市创建要突出工作重点,全面组织实施“四大工程”。

㈠组织实施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工程,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通过多渠道、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把文明城市创建的主要任务和各项政策措施宣传到位,营造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人民城市人民爱的良好氛围。

1、开设一批专栏。在《恩施日报》、《恩施晚报》、中国硒都网开办文明城市创建专题专栏,配发系列评论、专题文章,在恩施电视台制作和播放主题性、引导性强,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在黄金时间插播文明城市创建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

2、进行一批专访。对州市党委、政府在城市建设与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建设情况、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一批专访。

3、制作一部专题片。以展示城市精品亮点为主要内容,精心拍摄制作文明城市创建专题片《城市名片》,在恩施电视台、中国硒都网等媒体和硒都广场、民族广场等公共场所播放。

4、制作一批公益广告。在城市入口和重点路段醒目位置设置文明城市创建永久性大中型公益广告宣传牌,在出租车和公共汽车车身设计制作文明城市建设宣传广告。

5、宣传一批典型。在恩施电视台设立“曝光台”,在报纸和中国硒都网开设“公民道德镜”,对参建积极性强、创建效果明显的先进单位(个人)和典型经验进行宣传,对破坏城市基础设施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影响城市文明的不良行为予以曝光。

㈡实施城市综合整治工程,美化生活环境。紧紧围绕“244”城市建设目标(突出道路主轴线、景观主轴线“两条主线”,开展道路建设、旧城改造、新区建设、景观建设“四大建设”,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四大目标”),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龙头,坚持建管并重,实施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城市“脏、乱、差”问题,创建“洁净、畅通、安宁、和谐”的文明城市,全面提升城市形象。

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以城市出入口、公共场所、城市主街道、居民生活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完善环卫设施,逐步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定点定时倾倒清运、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等管理制度;认真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领导责任路段负责制、全日制保洁和一月一次大扫除制度(每月最后一周星期五下午集中开展大扫除活动);完善路段道路审批开挖、恢复的管理机制,杜绝无序开挖;加大城市噪声污染、水污染和空气质量监测等工作力度;综合整治临街门店、占道经营、夜市摊点和城市“牛皮癣”等;实施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对城市主干道、广场等门店招牌、户外广告及广告市场进行清理整顿;规范广告秩序,统一规划广告位,审定广告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要求,按照10%的比例设置文明城市创建公益广告。

2、治安和交通整治。深入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重点解决人车混行、行人乱穿马路的现象,对车辆乱停乱放实行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 “电麻木”管理成果,切实加强对“摩的”的管理,规范车辆停放,规范人力车、三轮车管理,整治店外经营,确保交通畅通;规范城市出租车和公共汽车行车秩序,规范城区车站营运秩序;抓好舞阳大道、航空大道、施州大道、东风大道四条“严管示范街”建设;加强对市民和汽车驾驶员的交通法规宣传教育;全面落实“门店联防”“邻里守望、门栋关照”和“五分钟治安控制巡逻圈”制度,创建“平安州城”。

3、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治。重点规范人民路、官坡、圆梦庄、胜利街、六角亭、土桥街、南门桥等集贸市场、菜市场沿街为市、占道经营行为;引导、设立固定擦鞋摊点,规范擦鞋业;规范夜宵、早点市场,特别是学校门口的摊点和市场,确保卫生达标、秩序规范;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实行文明封闭施工。

4、文化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开展“扫黄打非”行动,强化对出版物市场、音像市场、网吧及其他营业性娱乐场所的日常监管,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净化文化市场;在城市社区设置必要的文体设施和网点,组织开展广场文化、社区文化等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满足市民的精神文化需求,积极动员和引导市民参与文化建设;继续深入组织开展学习型城市、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提高城市文化品位。

5、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专项整治。加强城市广场、绿地等公用设施建设;加强市政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建立和完善各种警示设施,采取友情提示等方式强化市民的道德意识。

㈢实施品牌创建工程,优化社会环境。着眼于提高文明城市创建质量和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开展品牌创建活动。一是全面组织实施“打造服务品牌、深化文明创建”工程,在巩固、延伸和辐射上下功夫,以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充分发挥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将服务品牌打造成为创新文明创建的载体、展示文明形象的窗口、密切干群关系的纽带和提升业务工作的平台。二是推出一批具有恩施特色的服务品牌,推动文明行业创建向与人民群众紧密联系的饮食、服务、建筑、客运等行业延伸,扩大创建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着力深化 “构建亲民社区、建设温馨家园”品牌创建内涵,扩大覆盖面,创造新经验。四是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打响“中国硒都”品牌,提高恩施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㈣实施市民素质教育工程,创造良好人文环境。按照“123”的工作思路,强化市民教育,全面提高市民整体素质,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人文环境。

“1”就是编好一本书,即组织编写《恩施市文明市民手册》,免费发放到市民、单位干部职工和学生手中。

“2”就是突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城市客运出租行业职业道德教育两个重点。一是以学校为重点,突出抓好未成年人和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思想道德教育网络,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以“创建文明城市、红领巾在行动”、“争做城市清洁员、交通协管员、城管监督员”、“知荣辱、树新风”、《致家长的一封信》、校园小广播、创建文明校园、“恩施——美丽的家”有奖征文、社会公德DV展播等健康有益、主题明确的道德实践、社会实践活动,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和大学生思想教育。同时,深入开展在校学生“小手牵大手”活动,影响和带动在校学生的父母、亲友共同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细节入手,共同参与文明城市创建。二是在城市客运出租行业和公汽公司中开展“争做文明使者”活动,按照“语言文明、仪表文明、车容文明、行车文明、经营文明”的要求,加强对车主和司机的教育培训,让司机了解州情、市情,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真正把客运出租行业打造成为展示城市形象的流动文明“窗口”。

“3”是加强“三大教育”。办好社区文明市民学校,充分发挥市民学校和各级党团校的主阵地作用,加强对辖区居民和城市流动人口的教育、培训和引导。一是加强公民道德教育。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深入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家乡的教育,广泛宣传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二十字基本道德规范,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加强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着力提高市民思想道德素质。二是加强城市意识教育。坚持教育与实践并重,认真组织开展群众性公益活动和志愿者活动等形式多样的道德活动,加强市情宣传教育,引导市民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改陋习,树新风,增强市民的城市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使创建文明城市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三是加强法律法规教育。抓好“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各种法律知识和地方性法规,强化市民法律意识;全面开展文体、法律、科教、卫生“四进社区”活动。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5月前)。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广泛动员全市干部群众自觉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完善创建方案,召开全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原创文章,尽在文秘知音网。

第二阶段:集中创建阶段(2006年5月—2007年11月)。城区“三办”、各责任单位、城区各级文明单位根据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目标和要求,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组织力量,突出重点行业(客运、货运、城市出租车行业)、重点区域(城市主干道和城乡结合部)、重点群体(在校学生和个体经营业主)、重点时段(上下班、城区学校上学放学时段),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特别要抓好市容市貌的专项治理和市民文明素质的提高。

第三阶段:检查考核阶段(2007年12月)。由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检查,召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总结会,评比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安排部署新一创建工作任务。

五、工作要求

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文明城市创建是树立城市良好形象、提高城市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迫切需要,是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大事,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与单位业务工作、文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整体推进。

㈡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文明城市创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务必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市委、市政府成立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办公室,负责抓好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和评比工作。市财政安排文明城市创建专项工作经费,确保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正常运转。

㈢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涉及各行各业、各个方面,需要各部门、社会各方面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责任单位、城区“三办”和城区各级文明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成立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结合各自职能,根据本方案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时间要求和工作措施。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特别是行政执法部门要率先垂范,抓好自身建设。

9.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1年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篇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切实发挥机关党员干部“落实年”里抓落实的表率作用,使机关各项工作更加适应丹东跨越式发展新形势的要求,机关工委决定,在市直机关开展机关工作品牌创建活动,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机关工作品牌创建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开展机关工作品牌创建活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以全面加强机关建设为核心,以圆满完成机关各项任务为目标,以促进工作、推动发展为落脚点,着力推进机关文化建设,打造机关工作精品,展示机关形象,不断提高群众对机关工作的满意度,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为丹东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工作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推动丹东跨越式发展贯穿品牌创建的始终,自觉用品牌建设的理念和方式方法,提升机关工作效能,不断增强机关工作服务发展的能力。

2、坚持与时俱进、突出特色。把创新贯穿品牌创建的始终,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工作激情,以一流的作风和工作业绩,塑造具有本部门(单位)特色的工

作品牌。

10.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1年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篇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税总发〔2017〕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单位,驻税务总局纪检组办公室:

为加强税务总局机关和国家税务局系统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机关事务工作“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管节能〔2016〕349号)和《关于印发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管节能〔2016〕346号)精神,结合国家税务局系统实际情况,税务总局制定了《国家税务局系统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3月24日

国家税务局系统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机关事务工作“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管节能〔2016〕349号)和《关于印发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管节能〔2016〕34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税务总局机关和国家税务局系统(以下简称“国税系统”)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努力打造节约型税务机关,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领会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强化国税系统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突出重点用能单位引领作用,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积极响应“绿色建筑行动、绿色办公行动、绿色出行行动、绿色食堂行动、绿色信息行动、绿色文化行动”的倡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规范、开展技术创新、推广使用节能设备、做好动态检测,同时注重节约文化对节能减排工作的引领作用,把节能管理从个人意识层面上升到文化的高度加以深化,大力宣传先进的节约理念,强化税务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参与意识,促进日常节能管理工作,用文化的力量引领国税系统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全面开展。

二、基本原则 控制总量,优化存量。坚持在现有人员、机构不变的情况下,严格控制机关资源消耗总量不再增加。采取现代化节能措施,对现有的能耗总量采取结构性优化,每年根据实际,确定节能减排目标,发挥节约能源资源约束性作用。

循环利用,提高效率。坚持再循环、再利用的原则,加大节约能源资源资金投入,引进并采取现代技术手段,进一步推进技术节能改造,适时更新办公设备,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确保物尽其用,节约资源,促进减排。

完善机制,创新驱动。建立健全国税系统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体系,完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和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衔接有序、运行顺畅、科学高效。坚持技术节能、技术减排,采用推广节约能源资源新技术利用,实现节约能源资源效益最大化。

强化约束,推动落实。探索逐步将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每年确定约束性指标,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考核,完善激励和惩戒措施,增强用能单位和干部个人自觉节约能源资源的内生动力。

三、主要目标

(一)管理目标。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体系,到2017年底,逐步建立完善的国税系统节约能源资源管理机制和管理体系,形成比较完善的所属公共机构和重点用能单位统计考核制度。

(二)节约能源目标。实施能源和水资源总量与强度双控,到2017年底,国税系统所属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与2016年同比分别下降2%、1%、2%。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国税系统节约能源资源管理体制。按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具体工作部署,逐步建立健全国税系统各级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机构,强化节约能源资源岗位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确保节约能源资源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税务总局将加强国税系统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各地国税机关加强与地方节能减排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按照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节能减排具体工作的落实。

(二)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能源资源法律法规。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机关事务工作“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管节能〔2016〕349号)和《关于印发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管节能〔2016〕346号),对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国税系统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措施,认真落实好工作职责,确保节约能源资源有关要求落到实处。

(三)落实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五年规划。切实增强节能减排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统筹兼顾、科学管控、稳步推进、注重效率的原则,切实加强节能减排目标、建筑设备节能管理、日常办公节能管理、节能技术改造等工作规划,在准确把握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科学规划节能减排工作,明确长期目标和短期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节能减排工作有序推进、稳步提升。

(四)强化能耗统计管理。加强能耗监测信息化建设,采用互联网+模式,增加设备能源管理服务。各级国税机关要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建立统计台账,按照要求按时定期报送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逐步建立起能耗监测平台,加强数据分析,提高使用效率。

(五)认真落实节能减排各项措施。一是要建立节能联络员制度。各级国税机关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传递本单位节能工作信息,协调督促按时报送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情况,分析能耗数据和反馈节能工作动态,提出推进本单位节能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要加强节能工作业务培训。各级国税机关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能源统计报送、节能管理、节能法规政策等业务培训,大力普及节能减排知识,宣传国家最新的节能减排政策,提高干部职工节能意识。开展交流,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先进节能技术和管理经验,推进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三是要细化节能标准和管理要求。从一滴水、一张纸、一滴油、一度电等环节入手设置节能标准,在重点区域设置提示标识,用严格的制度规范节能工作。加强技术改造,推行无纸化办公等节能措施。四是要创新节能工作载体。鼓励基层单位以低碳、环保、绿色、共享为理念,组织开展“无车日”“无车周”“无水日”“无电日”、能源紧缺体验等主题实践活动,培养节能习惯,打造节能活动品牌,引领全系统节能减排工作有序开展,营造浓厚的节能工作氛围。五是要开展绿色系列行动。推动建筑绿色化改造,组织开展节约型办公区建设,实施办公区综合节能评价,有针对性地实施节能节水综合改造,推进办公建筑绿色化改造试点示范。开展绿色办公行动,实行办公环境绿色化,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开展绿色出行,推行应用新能源汽车。开展绿色食堂行动,推广食堂节能节水设备、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和餐厨垃圾处理设备,促进厨房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绿色信息行动,加强数据中心机房节能管理,实施数据中心机房节能改造,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开展绿色文化行动,加强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周、中国水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六是要强化节水管理。开展水资源利用论证和水平衡分析,建立健全节水管理制度。加强用水指标管理,定期检查维护供水系统,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七是要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推动国税系统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开展示范单位动态管理,开展经验交流、典型案例推广活动,发挥示范单位效应。八是要完善资源回收利用长效机制。继续推进废旧电子产品、办公用品等循环综合利用,加强废旧商品、生活垃圾等分类收集,到2020年,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率力争达到80%以上。九是要优先绿色采购。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制度,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节材产品。十是要提倡绿色办公。推广办公电子化、无纸化,减少纸质文件、资料印发数量,减少使用签字笔、纸杯等一次性办公用品。倡导高峰时段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使用空调时关好门窗,严格执行空调设定温度夏季不低于26度、冬季不高于20度。提倡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上下两层楼不乘电梯。开展“零待机”能耗活动,推广节能插座等降低待机能耗的技术产品。

五、保障措施

扎实做好国税系统节能减排工作是贯彻落实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举措。要站在科学发展的高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大局意识,切实抓好节能减排工作,为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领导,科学确定节能目标,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管理职责,将责任落实到人。领导小组要定期听取节能减排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相关主要负责人要认真担负起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职责,狠抓落实。

(二)加强督促检查。要将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列入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始专项检查,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节约能源资源责任落实。坚决防止和杜绝形式主义,避免出现“空、偏、虚”等应付工作的现象。对既定节能目标和工作措施落实不力、敷衍塞责、效果不好的,要严肃批评并问责。

(三)加强生态文明宣传。组织开展全国低碳日、节能宣传周、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开展“节能达人”评选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养成勤俭节约、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工作和生活方式。

(四)加强统筹兼顾。处理好节约能源资源与正常工作需要的关系,不能为了节能减排而影响了必要的工作条件。要转变干部作风,力争通过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促进节能减排。要处理好总量和结构的关系,合理调配,提高效率,以节约能源资源的成效推动税收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11.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1年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篇十一

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总抓手,努力开创精神文明创建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新局面,确保全区教体系统承担的各项创城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主要任务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内容标准,狠抓薄弱环节,有效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全面实现创建工作目标。

(一)加强党建工作,强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切实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高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加强和完善机关、学校、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学校、幼儿园等基层党、群组织建设,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建立教职工和学校、幼儿园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教体系统的服务水平。

(二)开展优秀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教育,提高思想道德建设水平,促进文明行为习惯养成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我们的节日”等主题活动,发挥

孝乡优势,加强孝德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形势政策教育、国情教育、国防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积极开展救灾捐赠和慈善捐助活动,积极开展各种主题的“讲文明树新风”、文明礼仪知识普及、关爱残疾人、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社区志愿服务、全民阅读等重点志愿服务活动;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建立并实施一村一教师、体育辅导员进社区制度。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努力培养未成年人的文明行为,维护公共场所道德,在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维护图书馆、会场等公共场所的文明秩序;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倡导文明出行、礼让坐乘、热情帮扶的文明新风;积极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和睦的家庭成员关系。

(三)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维护教体系统安全和稳定

提高学校及幼儿园物防、技防、人防水平,完善教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体制机制,加强安全教育;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教唆胁迫、引诱指使未成年人从事各种不良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检查,打击校园周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厉惩治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坚决取缔“黑网吧”。加强校车管理,积极协调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严查校车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深入开展打击互联网及移动多媒体淫秽色情和低俗之风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放飞梦想”绿色手机文化创作传播活动。畅通信访渠道,帮助群众及时解决实际困难,及早发现信访问题,积极主动地做好信访和稳定工作,确保全区教体系统

和谐稳定。

三.实施步骤

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涉及全局,系统性强,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必须集中力量,统筹安排,分步推进,有序进行。根据工作要求,分四个阶段展开。

1.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3月)。召开全区教体系统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大会,成立全区教体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城工作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创建工作任务。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发挥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市民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牵头召开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组协调会议,落实“创成任务分解表”中第五大类“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中的网吧整治、网络环境、荧屏声频净化等6项工作,以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任务分解表》中所有测评项目。

2.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4月至5月)。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承担的创城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专门力量,集中解决影响文明形象的突出问题。采取摸底测评、督查通报等措施,加快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特别要针对校园及周边的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等,组织专项治理活动。

3.集中迎评阶段(2011年6月至8月)。全面做好材料审核记录表和备审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做好问卷调查、网络调查和实地考察的准备工作,加强学生自律意识教育,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消灭测评死角,确保不失分。

4.总结表彰阶段(2011年10月至12月)。测评结束后,各单位要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做好典型上报等工作。

对创城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单位要把创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计划。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做到任务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人,把创城工作纳入各项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2.明确测评要求。按照中央文明委要求,今年的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成效作为前置条件,在组织文明城市测评的同时,进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测评得分单独排序,按百分计,得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的具备参评文明城市资格,并按20%比例换算后计入文明城市测评总分。因此,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任务分工要求,倒排工期,逐一分解落实,确保完成任务。

3.强化督导考核。区创城委成立了十个专门工作组,将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督查、督办。区委组织部、区考核办将提高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中的比重,对创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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