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城管执法工作方案(11篇)
1.规范城管执法工作方案 篇一
局各股、室、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讲党性、守纪律、强素质”作风建设中开展“查找问题、整改提高”专项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围绕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四中危险”的谆谆教诲,紧密结合我局城管执法工作的实际,通过自己找、相互提、领导点等方式,深入查找问题、剖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现特制订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强化宗旨意识、服务意识、维护群众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目的,以解决干部作风、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挖根源、找症结,对症施治,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要求,确保城管工作作风明显改进,管理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
1、政治理论学习深度不够。
2、工作方法存在不足,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
3、创新意识不够强。
4、执法作风问题:1)、个别执法人员服务意识、宗旨意识不够强,群众观念淡薄;2)、个别执法人员执法不规范、言行不文明,办人情案、关系案;3)、少数执法人员素质低、仍然存在态度差,行为粗暴,态度生冷硬横;4)、仍然有责任心和执行力不强,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不高,纪律涣散,不遵守作息时间,不履行请销假制度,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的现象存在。
三、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平时疏于学习。存在学习上的形式主义现象,表现在学习主动性不够,很多时候忙于日常工作事务和各种应酬,没有挤出时间认真地进行自学,学习不深,经常处于被动学习状态。
2、思维局限,认识落后。由于走出去学习的机会少,眼界不宽,工作思路狭窄,创新意识不够,平时进取意识不够强,认为工作上过得去就行,不求冒尖,但求稳而不乱,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按部就班,认为只要规规矩矩地按条款、按规章制度办事,工作不出错,不添乱子,也就问心无愧。没给自己树立起跨越的高标杆,让自己朝着目标坚定地走下去,反而缺乏向更高目标追求和奋斗的激情与勇气。
四、整改措施
1、切实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思想理论水平。有计划地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党中央提出的重要理论文献,熟练掌握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把理论学习与研究实际问题、更新知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党性觉悟、政策水平、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积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辨别力。
2、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拓宽眼界,“走出去、引进来”,转变传统思维定势,积极在执法方式、方法创新上下功夫。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树立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的意识,认真借鉴外地较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工作协调,增强执法力度,改善执法环境。
3、切实改善城管执法工作作风。一是要进一步贯彻以人为本的城市管理理念,转变思维方式、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继续强化全体执法人员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文化水平和执法水平,提高个人修养,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二是讲究执法艺术,严禁使用有伤当事人自尊和感情的语言;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对在行政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的,对符合规定条件不按时办理的,实行责任追究制;四是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帮群众所需,认真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五是要需要社会各界加强对市民的守法意识教育,摒弃陋习,自觉参与到维护城市管理工作中,切实理顺管理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和谐关系。
4、全面推行政务、党务公开。以建设和谐有序、文明靓丽**和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为宗旨,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与促进依法行政,塑造城管执法新形象紧密结合起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5、大力培育健康向上的机关文化。要引导机关干部加强体育锻炼,不断增强身体机能;要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要提倡机关干部在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建设富含人文关怀的政务环境;要开展各种健康有益、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提升文化素养和身体心理素质,营造出朝气蓬勃、团结奋进、和谐发展的机关工作氛围。
五、措施保障
针对查摆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措施,我局以严肃认真的态度,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和办法,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按照突出重点、先急后缓的顺序,有计划、有步骤地逐一实施整改,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整改完毕。
2.规范城管执法工作方案 篇二
1 充分认识加强城管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思想政治工作是贯穿城管执法工作的一根“红线”。当前, 面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管执法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的情况下, 城管执法工作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了更好地转变执法理念, 增强城管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服务意识, 提高队伍凝聚力和创造力, 规范执法行为, 着力推进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 力争在城市化管理需要与人民生活需求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 缓和城市化进程中的社会矛盾, 密切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 树立起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务必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到城管执法工作的全过程。
思想政治工作是调动城管执法人员积极性的必然要求。思想政治工作的落脚点是提高执法队员的觉悟, 激发其自觉性。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 可以较好地强化执法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增强职业认同感和成就感, 从而调动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思想政治工作是促进依法行政的有效途径。城管执法人员手中掌握着一定的公共权力, 在管理与执法的第一线, 每时每刻都可能受到各种不正之风的影响, 如果思想政治工作跟不上, 就难以保证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 甚至会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可以引导城管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 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执法为民。
2 全面把握当前城管队伍思想政治工作遇到的问题
当前, 执法人员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发生了新的变化。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 各种思潮相互激荡, 城管执法人员的思想观念也呈多元化、多层次趋向, 主体意识日益增强, 更需要理解和尊重。如果说过去是“理解的要执行, 不理解的也要执行”, 那么, 现在这种方法就很难行得通了。
城管执法人员的心理健康问题日益凸显。城管执法人员在日常管理与执法过程中, 面对“细、碎、繁、杂”的管理任务, 经常处在矛盾、烦躁、无奈、自卑或胆怯等心理状态之中。长时间、超负荷、高强度的工作, 也使得执法人员的心理抗压和调适能力走向了极限。这些不良心理给城管执法人员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 也使其成为心理弱势群体。同时, 在执法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保障、福利待遇、编制性质以及用人机制等问题也在不同程度上造成执法人员的思想波动。
一些基层党组织中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情况。目前, 在城管执法系统的基层党组织中, 由于受各种条件的限制, 尚未配备专职政工干部, 党务工作者基本都是实行“一肩挑”和兼职化, 由于领导既是行政干部又是政工干部, 容易产生只埋头业务工作, 不注意研究队员的思想政治动向的现象, 认为只要业务上去了, 就可以“一白遮百丑”, 在实际工作中, 或是注重行政、经济管理手段的运用, 而忽视思想政治工作的生命线作用, 或是不能针对问题拿出思想政治工作行之有效的方法。
3 切实加强对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建立和完善思想政治工作机制
加强和改进城管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 具有内容新、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的特点。由此, 需要调动各方面力量, 整合各方面资源, 加强协调配合, 逐步建立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级领导干部务必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通过健全政治工作组织机构, 明确政工干部的职责任务, 夯实执法队员的思想基础, 为城管执法队伍健康发展和顺利完成各项任务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加强和改进城管队伍思想政治工作, 要服从和服务于城管执法工作的大局, 按照“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执法严格、群众信赖”的要求, 深入调查研究当前队伍思想政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把思想政治工作的成效纳入督察考核系统, 以转变执法理念为根本, 以提高管理水平为目标, 努力做好规范城管队伍政工机构的改革创新工作。
如何更有效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取决于是否有利于调动执法队伍的积极性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建立规范化、科学化的工作机制, 根据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 逐步加强信息网络建设, 健全信息预警和信息反馈制度, 及时把握队员的思想动态, 及时发现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 做到超前预测、见微知著, 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建立思想政治工作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落实人员、经费、设施保障机制, 进一步推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积极性。
4 不断创新城管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
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项极为复杂、细致的工作, 这项工作说起来容易, 做起来难。为了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
要把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手段。实践证明, 典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方向性, 所以说, 用典型的实例教育人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方法之一, 同时也是及时澄清执法人员思想中存在的模糊认识、防微杜渐的可行方法。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 采取多种形式, 大力宣传他们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质。做到学有榜样、赶超有目标, 在全系统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要坚持做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首先, 理论教育要实在、管用, 使队员听得进、记得住、学得会、用得上。其次, 要把解决城管执法人员的实际问题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突破口, 为其办实事、办好事, 以解决城管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第三, 要了解队员情绪, 关心队员疾苦, 从他们最关心的具体事情抓起, 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人、体贴人, 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
要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活动相结合。开展有益的活动, 不仅能活跃工作气氛、增强凝聚力, 而且能教育人、鼓舞人、激发人蓬勃向上的精神。要以开展先进性教育、创建文明机关、创建“廉洁城管”、“和谐城管”等活动为契机, 以组织开展各种演讲比赛、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为载体, 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营造健康的文化氛围、和谐的工作环境。通过活动将思想政治工作融入执法人员的心中, 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 塑造城管系统的良好形象。
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与时俱进的理念。只有及时适应各种新的变化, 思想政治工作才有生命力, 才能起到“生命线”的作用, 进而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时效性、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此外, 还要注意运用社会学、心理学、行为学、教育学、美学等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 进行理论创新、观念创新、机制创新, 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感召力, 增强说服力。
5 大力加强城管系统政工干部队伍建设, 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和效能
要选优配强思想政治工作干部队伍。培养和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思想政治工作者队伍, 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这样才能得到队员信任与支持, 思想政治工作才具有说服力。
3.规范城管执法工作方案 篇三
关键词:城管;行政执法;法制化
近年来,城管执法过程中反复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使得我们需要去思考如何从行政法角度真正解决城市行政管理的问题,如何使得城管与商贩之间不断上演的悲剧能够停歇。从城管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现在的法律规定中去找寻解决城市行政管理的法制化出路是我们可以探寻的一个途径。
一、我国城市行政管理概况
(一)城管部门的建立
90年代初期,我国城市化进程迅速,“城乡结合部”成为城市管理的敏感地带,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不能完全顾及这诸多问题,例如:执法主体不明确,行政职责交叉,重复处罚现象屡见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在1996年制定的《行政处罚法》第16条中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1997年,国务院批准在一些城市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试点。2002年,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目前在我国广泛出现的城市管理部门也就由此产生。
但是本是为更高效地解决城市环境等各种问题的城管部门,却因为缺乏法律规制,机构设置存在缺陷等诸多问题而为社会大众所诟病,特别是近年来,大量城管暴力执法事件的发生使得民众对“城管”产生了诸多误解,对“城管”一词的戏谑在网络媒体等新闻媒介中也随处可见。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也出台了相关的法规进行了一定的规制,各个地方的城管队伍也都进行了一定的整治,执法水平较以往有了一定的提高。特别是随着2012年开始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出台,城管执法较以往有了更有力的依据。
(二)《行政强制法》出台后的城市行政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这部法律的出台被很多人看作是对城管执法权限及程序的一个有力的限制,对暴力执法的遏制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不管是从程序上还是从实体上,《行政强制法》都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这也就在实际上赋予了城管部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权力,但同时又通过其他法条对城管部门的执法行为从程序及实体方面进行了较为严格的规制,以更好地达到实现行政强制的目标。
下面就《行政强制法》对我国城市行政管理的影响做具体分析:
首先,《行政强制法》第17条第1款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这样,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内受托行使行政处罚权的事业单位,就无权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同时,第17条第3款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这也解决了目前城管执法人员中鱼龙混杂而导致的执法过程中权责混乱的问题,只有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才可实施,而一些临时职工或者事业编制人员则没有权力实施执法行为。
其次,城管机关不再单单以规章、政府文件等为依据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根据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城管机关只能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而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再次,明确规定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的程序,这也就解决了目前城管执法过程中容易忽略甚至从未实行过的一些例如告知程序、制作现场笔录等细节性的程序问题,从而是城管执法更加具有程序性从而杜绝暴力执法的可能性。
最后,该法中的一些明确的细节性的规定,使得城管在执法过程中所要受到的约束更多,执法程序也更为严格。如:书面催告;以《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送达;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意见;记录并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不得在夜间或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水、停电、停天然气等非常手段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二、城市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行政强制法》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我国城管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但是有关城市行政管理的法规仍然过粗,执法方式粗放,城管队伍构造、权利机构设置等问题仍然没有解决,而这些正是造成我国目前频频发生城管执法问题的根源所在,需要我们去细致的分析。
(一)城管执法缺乏具体法律规制
无法律即无行政,人们对城管问题产生质疑的原因之一正是城管队伍的建立乃至职权、地位等都没有一个明确详细的法律予以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职权只做了概括性规定,而在执法主体、执法范围、执法程序、法律责任等具体内容方面都没有规定。而《行政强制法》则只是明确了城管部门具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解决了人们对城管执法过程中的行政强制权的质疑,但有关城管部门具体的权责划分以及执法手段却没有相关规定。
这些立法上的缺失导致综合执法工作出现了执法缺乏统一性和规范性、法律适用冲突严重、执法手段遭到限制等一系列问题。
(二)城市执法机构设置存在问题
城管执法部门一直是我国行政机构中的一个尴尬的部门,如何定位这一部门成为了许多城市需要解决的问题。
权力一经产生就容易被滥用,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任何权力都应当受到一定的约束,作为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城管部门更应当有限制的行使权力,然而城管部门的机构设置却存在问题,一般政府部门应当受到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级政府部门的双重领导,城管部门则没有上级对口部门的约束,只对同级政府负责。这种设置造成了权力约束机制的缺陷,進而导致城管长期暴力执法的事态得不到有效遏制。以权力约束城管权力的有效机制远未建立。来自纵向的权利约束缺失,而来自横向的权利约束即同级政府的管理无效,使得城管的权力处于一种无法约束的地步,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得益于城管暴力执法手段之下的“城市环境效益”,对于城管的执法手段以及权力行使就会更加放纵,以谋取建立更好的“政绩工程”。
(三)暴力执法方式遭诟病
城管在执法过程中最使民众不满的是其暴力的执法方式,社会上对城管的一些戏谑之语,例如“给我三千城管,我能收复台湾”之类的话语都是人们对城管在执法过程中的一些暴力手段的批判。城管在维护城市环境和良好秩序的过程中往往要对一些违反市容秩序的小商贩进行处罚,在这个过程中许多执法人员并不是以耐心的态度对小商贩进行规劝,而是通过类似打砸抢的手段,这种方式严重损害了商贩的利益,许多商贩一家人的生计都要靠这个小摊铺,被砸毁之后毁的不仅是一个小摊,更是一家人生存下去的希望。同时,这种严重损害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执法行为也是违反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的,是违法违规的行为。治理城管执法问题,归根结底还是治理其执法方式的问题。
而这种暴力的执法方式是城管部门各种问题汇集之后产生的主要矛盾。前文提到的城管执法缺乏法律规制使得城管部门无法可依,也就没有了法律约束;而机构设置导致的上级管束的缺乏导致城管部门的权力难以受到监督和管理。除此之外,人员选拔任用上的问题,导致城管部门中的人员鱼龙混杂,素质不高,而城管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也使得城管部门在面临一些专业性较高的问题时无法真正做出合理有效的处理方式,从而将所有矛盾都集中在了城管部门。因此,解决了城管部门自身法律规制以及机构设置等一系列问题之后就自然能够有效地遏制暴力执法问题。
三、城管执法工作问题的解决
(一)促进城管工作的法制化
面对现在城管执法工作中缺失法律依据的情况,我国应当尽快针对综合执法的主体、执法范围、执法程序、法律责任等内容出台相关专业化的法规。但在短时间内制定全国统一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法规并不现实,因此,目前的当务之急是将现有的相关法规进行整理综合。其实一些地方政府对于城市行政管理已经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政府规章,但是由于法律位阶较低,许多规章存在着违反上位法,以及和同级的规章制度产生矛盾的地方,更加剧了城市行政管理在法律适用上的困难。因此,在出台全国性统一法律仍然需要较长时间的情况下,我国各个地方应当根据自己地区的实际情况,对相关法律进行整理汇总,清理矛盾的法条,使得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二)完善机构设置
针对目前城管机构设置存在的问题,我国应当对其机构设置进行积极的改革,由双重领导体制改为垂直领导体制。既使各级综合执法机关相对垂直, 又不影响执法工作中与区级政府的协调配合。这是形成强大的执法职能的机构保证。笔者认为,这种垂直领导体制应与公安机关的管理体制相类似,原因有二:行政效率要求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有直接的领导权;同时,城市综合执法具有高度的危险性和强制性, 性质类似于公安机关,队伍必须有比较严明的纪律和严格的管理。
只有用这种垂直领导的机构设置,才能更好地对城管行政执法权进行监督和管理,而与地方政府保持一定的距离,也会使得地方政府在对城市管理的过程中减小对城管部门的一些不利影响,而避免了政府的一些决策使得所有的城市管理矛盾都集中到了城管部门。同时,更能督促其他对城市管理负有职责的机构能够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而不能寄希望与将所有难以开展的城市管理工作都推给城管部门。因此,完善城管部门的机构设置是解决城市管理矛盾的一个重要手段。
(三)建立人性化的行政管理模式
制度的建立和机构的完善可以使得城管部门能够更好地行使有限制的权力。但是如何利用好法律赋予的权力仍然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首先,选择从业人员上要侧重于政法队伍。在城管执法部门成立之初, 执法人员从相关职能部门的公务员中选择录用。在以后的招录过程中可以考虑主要从政法院校毕业的学生中录取。这一批人法律知识丰富、年轻、积极性高, 对于城管执法效率的提高以及依法行政有着重要的作用。如果条件成熟, 推动政法院校设立城管综合执法的专业或方向, 这对于建设一支职业化、专业化、法治化的队伍无疑有着重要的作用。
其次,可以采取柔性的执法方式。所谓柔性执法不同于现存的暴力性的执法方式,更重要的是采取多样化的更加合理沟通性的手段来进行执法,把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社区建设变为一种重要的执法方式。需要注意的是, 柔性执法不仅仅意味着执法主体的文明和人性化, 也使相对人积极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这里尤其要强调街道和社区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的作用。要强化社区建设和管理, 增强街道、居委会的功能和责任, 完善城市基层管理制度, 以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的积极性, 共同搞好城市的建设和管理。
最后,要找出问题的真正根源,对城市进行合理的规划。许多小商贩在街边摆摊也是生活所迫,因此,想要真正解决这个问题就要从城市流动人口的生计角度出发,切实做好社会保障工作,为商贩提供手续更加简便、费用更加便宜的规划区域来使得他们能摆放摊位。只有找出真正的根源才能追本溯源,彻底解决城市环境与市民生计这两个矛盾。这些都是我们在立法过程中需要考虑并且积极解决的问题。
四、总结
如何解决好城管行政执法的问题是政府目前需要切实面对的问题,太多类似的案件在不断的重复上演已经说明了体制和制度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只有正视问题重视问题,才能够真正的解决问题。找到城市市容城市秩序与城市流动人口生存之间的平衡点,才能更好地解决现实矛盾,在为我们的城市提供更加美好的环境的同时也给每一个市民更好的生存的机会。这正是一个服务型政府必须做到的事情。
参考文献:
[1]张英民.《立法调整、执法改革抑或公众参与?——突破摊贩管理暴力困境的核心思路辨析》.《行政法学研究》,2012年第2期
[2]马怀德,王柱国.《城管执法的问题与挑战——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报告》.《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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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莫于川.《城管执法工作法治化的基本路径》.《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3月第4卷第1期
[5]王雅琴,沈俊强.《城管执法领域违法黑数问题与对策——以北京为视角》.《行政与法》,2012年1月
[6]杨建顺.《论构建和谐社会中城管执法的作用》.《法学家》,2006年第2期
[7]宋功德.《城管强制的合法化出路》.《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0年第2期
[8]《<行政强制法>对城管影响深远》,http://www.chinajsb.cn/bz/content/2012-01/06/content_48004.htm
[9]孟德斯鳩.《论法的精神》(上册).许明龙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5月版,第154 页
作者简介:
4.规范城管执法工作方案 篇四
纪律整训工作方案
为有效推进城管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切实提升队伍综合素质,更好适应城管工作需要,按照市城管执法局在全市城管执法队伍中开展纪律整训活动的要求,我中队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2012年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学习新的《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契机,以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城市管理水平为目的,以解决人员思想、业务能力、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强化执法业务能力培训为主要手段,努力把城管执法队伍打造成为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形象良好”的高素质队伍。
二、整训对象及内容
整训对象为全体城管执法队员和城管协管员,通过开展纪律专项整训活动,着力解决执法队伍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和法纪观念,自觉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一)遵纪守规不够严。组织纪律观念淡薄,执行政策纪律自觉性不高,违反“六项”禁令,吃、拿、卡、要;不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作风松散,迟到早退、缺岗误岗;日常养成不好,队容风纪不严整,仪表仪容不端庄;对协管员管 1
理不严明。
(二)工作作风不够实。不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够;缺乏克难奋进的勇气,不主动作为,怕承担责任;重形式走过场,工作中“推、拖、扯”,办事效率低;不注重解决实际问题,遇到棘手问题绕道走,拈轻怕重,实干精神不强。
(三)队伍形象不够佳。执法方式简单,执法用语不文明,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执法中态度生硬,盛气凌人,以暴制暴,激化矛盾;办公环境不整洁,队容风纪不严整,仪表仪容不端庄,执法标识使用管理不规范,执法装备维护保养不及时。
(四)业务能力不够强。执法办案适用法律法规不熟练,定性不准确;执法管理缺技巧,缺方法,凭经验办事;执法办案经验不足,不会处置突发情况。
(五)工作效率不够高。执行上级指示不坚决,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标准低;缺乏主动作为意识,不主动想事、做事,怕承担责任,怕发生问题。
三、整训方法及步骤
(一)学习教育(5月20至5月27日)
1、动员部署。我中队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同时制定总体方案,中队根据纪律整训活动的重点,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2、典型示范教育。围绕“队伍素质建设年”主线,组织开展爱岗敬业教育、讲纪律守规矩的纪律观念教育,引导
执法队员和协管员培养正确的工作理念,增强敏锐的政治觉悟、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立足岗位履职尽责。采取集中教育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集中教育不少于一个工作日,个人自学要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执法队员、协管员都要做好学习笔记,每人撰写一篇心得体会。
3、开展“城管文化”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城管文化”进社区、进学校、进商户等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及发放宣传手册形式,让广大市民、学生和商户了解武汉城管文化内涵,营造良好的城市管理氛围。
(二)查摆问题(5月28日至6月10日)
深入查摆问题,结合单位和个人的实际情况,揭问题、查原因、摆危害、堵漏洞。
1、查摆执法单位问题。结合中队工作实际,围绕人员思想状况、队伍管理、领导干部表率作用、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工作纪律规范等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
2、查摆个人问题。执法队员和协管员开展八类不文明执法行为的排查工作,即:查有无不文明驾驶执法车辆行为、查有无乱收费行为、查有无执法矛盾隐患、查有无“吃拿卡要收”等行为、查有无酒后上岗及驾车行为、查有无迟到早退旷工等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查有无违反六项禁令的行为、查有无不作为和慢作为等行为。
对查摆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归类,严把审查关,重点审查查找问题是否准确、分析原因是否透彻。针对查摆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方式、整改责任人,确保
措施落实、整改到位。中队整改措施报大队备案。大队将组织一次查摆整改问题的研讨交流会,中队汇报查摆的问题,交流整改措施,研究破解的对策,促进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集中整训(6月11日至6月30日)
整改要贯穿教育整顿活动全过程,做好“三对照”:对照先进典型找精神差距、对照绩效标准找作为不足、对照优秀办案能手提升业务水平,并针对重点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训活动。
1、勤务规范整训。进一步规范执法标识。按照规范统一城管执法标识的样式、字体、颜色、款式、规格;规范和统一办公场所门牌标识和单位名称标识牌、城管车辆标识、协管员标志服。
2、执法行为整训。组织执法勤务经验交流会,结合队伍勤务管理工作特点,组织执法行为、执法办案技巧、执法勤务规范的示范观摩和经验交流活动,推进执法行为程序化、规范化。规范路岗执法勤务岗点执法工作,督察室不定时突击查岗,确保执法勤务及作为规范。
3、形象素质整训。中队要坚持开展以队风队纪为主要内容的形象素质训练,训练时间每周不少于3小时,以增强纪律观念,培养过硬作风。组织部分执法队员进行队列会操,内容为中队长指挥(指挥口令、指挥位置、指挥动作)、队员队列基本动作(立正、稍息、跨立、蹲下、起立、向右转、向左转、向后转、齐步走、正步走、跑步走、敬礼),以展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成就以及队伍良好素质形象。
4、业务素质整训。一是分批组织中队长、执法骨干和督察骨干轮训,重点进行“队伍管理、勤务组织指挥、执法难题破解技巧研究、思想政治工作、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训练;二是执法队员重点学习新出台的《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主要从“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现场执法、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进行综合学习培训;三是城管执法协管员主要学习“基础法律知识、业务知识、执法程序”等。
(四)总结验收(7月1日至7月10日)
中队将以组织形象素质会操和执法业务技能会操的形式,检验教育整训效果,大队组织专人深入各中队,对纪律整训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将纳入年度考评,对检查验收不合格和达不到整训效果的,中队负责人要书面说明情况并延长整训时间。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中队要切实提高对纪律整训活动的认识,明确职责、人员、措施,坚持中队领导亲自抓,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计划,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落实,防止纪律整训流于形式走过场。
(二)加强督导,有序推进。大队将成立督导组,到各中队深入了解活动进展情况,对工作开展得好的单位,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敷衍塞责、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责令“补课”;大队领导将深入基层分类指导,及时掌握活动情况,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利用多种有效形式营造良好氛围。
(三)统筹兼顾,确保实效。中队要结合工作实际,统
筹安排,确保纪律整训活动与“城管革命”各项工作有机结合,既确保整顿活动不压缩时间、不减少内容、高标准落实,又确保各项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执法中队
5.浅议城管强制执法行动规范 篇五
观看湖北XX城管队长阻止违建遭袭,致脑死亡事件的相关视频以后,我们城管执法队员都十分悲痛。在痛惜年轻的生命无辜离去的同时,我们不免发现该拆违现场存在过多的不规范之处,如果不及时吸取血的经验教训,类似的事件可能还
会重演。
一、拆违行动过程规范缺失是导致行动失败的主因。
拆违现场显性、隐性的危险因素比比皆是,每个环节如未能规范处置,则会带来极大的后患。
1、对当事人情绪变化未引起足够的重视。违建的违法成本较高,违法建筑的拆除,多数时候对当事人家庭的经济影响较大。在多数的拆违行动中,当事人的情绪变化明显,容易激动,会出现过激行为,这些是常见情况,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即使如视频中现场人手不够的情况下,安排队员一对一的安抚当事人情绪,控制当事人行为,避免暴力抗法情况发生,是拆违行动开展的重要前提条件。现场的执法队员却无一人对手持凶器的当事人引起足够的重视,最终酿成了悲剧。
2、对拆违现场的情势控制不规范。拆违行动中,如果条件允许,一般应将当事人控制在离拆违现场较远的地方。如果当事人要求谈话,可以在拆违现场附近的车里谈、在当事人所在的村干部家里谈、请当事人到执法大队办公室谈等做法都是可取的,也是避免群众围观,避免当事人情绪激化的重要手段之一。视频中的拆违现场未作任何警戒围护,围观群众无人劝导,可以作为暴力抗法工具的砖块、锄头、铁铲随处可见。现场执法人员眼见当事人手持锄头,却听之任之。在当事人情绪激动,实施暴力抗法行为时,他挥出的第一锄头被其妻子阻拦以后,仍旧无一名执法人员主动上前夺走凶器并将当事人控制住。现场的控制极度松散,现场人员分工不明确,指挥者也未能及时下达有效指令,执法人员在拆违现场处于十分被动状态。
3、现场应急救护机制不健全。在城管队长后脑遇袭后,现场的应急救护机制明显不健全,在未对伤者做简单应急包扎救护的前提下,直接抬起伤者四肢,后脑向下地将伤者直接抬走的做法虽是本能救助反应,却明显反映出医疗救助准备的缺乏,暴露了该次拆违行动中根本没有应急救助机制。这样的鲁莽救护可能会使伤者错失挽回生命的希望。拆违行动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不管是执法队员,还是违建当事人,都存在受伤的可能,医疗救助是拆违行动应该考量的一个重要方面,连简单医疗箱都没有准备的拆违行动是本不应开展的。
二、建立完备的拆违应急机制和行动预案是对生命负责。
城管队长遭袭事件提醒我们,建立完备的拆违等各项行动应急机制和行动预案是对生命的负责。
1、充分部署周密准备。城管队长遭袭事件提醒我们拆违行动人员需充足,需要一位熟悉拆违工作的指挥员,需要配备好警戒带、摄像机、照相机等取证工具。参与的拆违行动如果城管只需配合,参加行动的执法队员着装可穿无城管执法标志的作训服等服装,避免矛盾激化。在部分拆违行动中,必要时可以适当配备防刺服、防割手套、防暴头盔等装备。
2、行动严密拆违有序。在准时到达拆违现场集合并清点人数的前提下,安排警戒人员展开现场周边警戒线设置以及清场,对现场进行安全警戒保障工作,疏导围观群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吸取事件中的经验教训,警戒人员要面朝外方。遇到当事人冲击警戒线时要保持冷静,维持住警戒范围,受到轻微伤害时,一定要控制情绪,坚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同时安排负责现场突发事件处置的人员先行进入现场,对当事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劝说控制,确保安全并将人员劝离现场至临时休息点。该部分人员要时刻保持警惕,出现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冲击警戒线,阻拦行动的,该组人员要迅速支援将其劝离现场。不听劝阻的,协助有关部门予以依法强行带离。还应安排采集证据的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证据保全。面对有冲击警戒线或其他突发情况时,要及时利用取证装备取得有效证据。后勤医疗保障组也不可或缺,在拆违行动中负责行动车辆的调度协调,协助做好突发事件的医疗救助和保障工作。为防止在处置事件工作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督察人员应到场监督。督查拆违行动是否迅速、有序、安全地开展工作。在行动完成后,组织现场的安全撤离并清点人数。
三、在拆违行动中所需的注意事项,在其他执法活动中也同样适用。
1、执法前准备要充分。参与拆违、集中整治等容易引起突发事件的行动,在制定详细行动方案的基础上,要想方设法摸清当事人的情况,以保整个执法行动平稳顺利。执法人员要做好自身防护,并事先与治安、消防、医疗救护等部门做好沟通,做到有备无患。
2、执法时要注意防范。在查处水果摊、夜排档整治行动过程中,要首先控制当事人的刀具,关闭煤气罐,切断电源,增强对热油、热开水等易发生伤害物品的防范意识。出现当事人手持凶器胁迫时,要立即报警。现场执法人员要尽快疏散围观的群众,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阻止当事人的违法行为。
3、重视当事人的身心状况
6.规范城管执法工作方案 篇六
---龙泉执法队
行政执法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环节。行政执法的水平,客观地反映了依法行政的程度。执法队员按照法定程序规范执法,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开创了新的篇章。在规范执法方面取得以下一些经验:(1)规范了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规范执法是依法执法的重要环节与基础。做到有法可依,有力地树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权威与尊严。(2)行政处罚的程序与文书制作要规范。对行政处罚的简易与一般程序、调查取证等相关的工作都要规范,有力地保证了行政执法的公正性。(3)规范处理罚没物品制度。(4)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要规范,在办案过程中,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的要严格依照自由裁量权。(5)要个遵守城管监察系统“五条禁令、八不准”等铁规铁纪,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避免与相对人直接发生冲突。
二、目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开展集中行政处罚权以来,没有出现较大暴力抗法、违法执法的案件。这与我局行政执法系统多年以来,加快制度建设,强化对广大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与监管力度是密切相关的。没有发现违法执法的案件,并不能由此推断行政执法工作没有问题。结合行政处罚的理论与实践经验的情况。经过整理分析,城市管理执法还有以下一些问题:
(一)法规与制度建设不能给予行政执法提供有利的支撑
作为一个行政执法机关,要合法有效地对城市管理进行行政执法,必须做到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这是一个合法的行政执法案件必须符合这样三个基本条件。要做好一个行政执法案件,要达到这三个基本条件,没有完善的法律与制度作为支撑是难以实现的。虽然行政执法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一些相关的法律与法规作为基础。但是,这些法律与法规也有一些缺陷:首先,有些法律与法规的可操作性不强。如我国的行政处罚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为了照顾全国各地的实际情况,所以,很多的规范制定得比较模糊与原则,其中的一些规范如行政处罚文书的送达、调查取证问题等。其次,立法的质量仍然不容乐观,在有的一些法律之中,法律概念与用语不够规范,或者在某一法律规范的规定不够细密,甚至出现一些明显的漏洞。最后,就是立法的交叉与重复现象也是比较严重的,给执法人员有效的适用法律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二)执法人员的执法技巧不高、态度与意识不好
广大行政执法人员的态度与技巧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地位与形象,行政执法机关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与纽带,行政执法机关是党和政府的一面镜子。因为行政执法机关是一个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产与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个部门。诚然,大多数的行政执法人员能够牢记“立党为公,执法为民,为民执法”的宗旨。但是,只要在某一个执法队有一个或二个执法队员的态度粗暴,生硬,对该执法队、对该局乃至整个执法系统的负面影响是很大的。一次不公正的执法对社会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力要远远胜于十次文明与严格执法对社会的正面影响力。执法队员的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态度粗暴、语言不规范。一句礼貌的问候语能让相对人与你平静的交流,一个规范的敬礼动作能使瞪圆眼睛者怒色平和。耐心的劝导能使得相对人知错而改。(2)执法技巧不高。执法技巧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在日常的行政执法过程中稳妥而合理地处理各类违法行为的能力的体现。很多执法人员在日常的执法当中更多的是应付检查考核,完成每一个月的案件指标,多采用“运动式”“游击战式”的方式进行。很少去探讨与分析城市管理的长效执法机制。同时,各个区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对中队与队员的考核过程中,只是采用传统的检查扣分的方式。过分强调案件的数量,为了完成上级的案件数量,执法人员在进行行政执法的时候,过分的追求案件的数量,而忽略了行政处罚的一个基本功能就是要教育违法相对人。如果行政处罚就是为了处罚而处罚就失去了国家通过立法设立行政处罚的意义。诚然,为了调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的积极性,必要的考核机制是完全需要的。关键是如何在给执法人员一定案件的指标的同时,更好的对他们的执法行为进行规范,使得他们不会背离行政处罚的目的与基本原则。另外,作为一个城市的基层执法机关,在做好执法监督的同时,更要对执法中的一些热点与难点问题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努力找出问题的原因,以便“对症下药”。这样机械执法的效果不仅不好。情节严重,可能还会影响干群关系。
(三)堵疏不平衡
所谓行政执法的堵是指执法机关与行政执法人员对有一些行政违法行为给予坚决的取缔,或者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以便彻底根除这种违法行为。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当中,最典型的堵的执法方法就是很多中队在一天的早、中、晚进行的集中整治活动。这种集中整治的方法有力地打击了违法者的嚣张气焰。但是,这种方法的弊端也是很明显的:(1)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不完全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既然市场有擦皮靴的需求,作为市场经济管理者与监管者的政府,更多的应该是思考如何去规范管理,引导监督,而不是取缔。否则,容易导致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会影响一个地方的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2)难以达到一种长效管理机制,因为这种堵的执法方式就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方法。(3)不符合我们现阶段的实际情况,现阶段我区正处在一个经济转型期,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城市建设跨越式发展的大开发、大建设期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很多问题涉及到低端人群的生存和百姓日常生活需求的问题,所以,只有通过开办一些临时市场、增加便民服务设施等疏的方式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对策与建议
(一)完善相关的法律与制度建设
要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规范,首先是要对我们执法依据的法律规范的规范。另外一个就是有关制度的建设问题。制度建设主要涉及两个方面:
第一是有关法律文书的制作。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律文书是行政处罚案件的载体和行政处罚是否公正的反映,也是一个案件是否合乎程序的重要标志。为此,行政处罚案件法律文书的制作在规范行政执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二个就是部门的沟通、协调与信息共享制度的建设问题。执法机关与相关主管部门之间形成不了快速、迅捷的信息沟通渠道。应当建立部门之间的信息与资源共享制度,审批、管理、执法一条心,管理与审批部门在管理与审批中的信息与发现的问题应该及时地告之执法部门,加强事先的沟通。建立违法行为的反馈制度,加强事后监管。执法部门在执法的过程中对管理与审批部门的告之事项处理情况也要及时回复,对其中涉及管理与审批部门的事项也有免费与及时的告之义务。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探讨一些难点、热点以及有争议的问题。
第三,就是如何对现行的考核机制进行完善。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一个既调动执法人员的执法积极性,有能保障执法规范的考核机制。让他们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也更多体现执法人性化。
(二)堵疏结合、以疏为主
违反行为的存在,有一些确实是实现百姓的生活需要,现行我区的基础设施的配置建设已经落后于经济的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很多的新建社区,周边各类配套服务设施不全,由于城市规划没有到位的问题,滋生出了许多违法行为,如何根据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而不是一味地进行处罚。应按照“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影响群众生活”的原则,协同有关部门进行综合治理。如何采用以疏为主,堵疏结合的战略,一般地要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1、区分行业、分别对待的原则。这样既符合市场的需要,也解决了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应该说是一个双赢的结果。
2、区分区域与地点的原则。对交通流量大的主要大街、人流密集区、城市窗口等一些重点区域的应该主要采用取缔等堵的方式。而对背街小巷等非重点区域有一些确实是人民群众生活所必须的行业,可以进行适当的规范,采用疏的规范引导的方式。
(三)加强教育与培训
要进行规范执法,一个重要的方面是要对执法人员的规范。加强对广大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的教育,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观念。
(1)党性与政治理论教育。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对行政执法的影响是显然的。执法人员的品行对社会具有表率作用,“民以吏为师”,“身不正而令不从”,如果执法人员的品行不佳,会给违法分子提供一个施放“糖衣炮弹”,将其击倒和拉下水的机会。严重的会把腐败分子变成他们违法行为的“保护伞”。敏锐的政治鉴别力是行政执法的一个方向盘。所以,要让执法人员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及党和政府出台的一些重要的文件与政策。使他们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把我们的队伍建设成为能够经得起各种困难与风险考验的具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使得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始终保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去搞好行政执法工作。
(2)法律知识、法律意识与执法技能、技巧的培训。作为一个专业性质的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法律意识与执法技能、技巧对行政执法工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个行政执法人员,其法律知识的深浅高低直接决定着执法的质量,这应该是没有疑义的。至于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与执法技能与技巧对执法的影响不是那么明显,但是,他的影响却是存在的,有时是关键性与决定性的。法律适用不是简单地、对号入座地将法条适用于立法者事先设计要的某种确定的情境的活动,法律的适用完全是一种创造性的复杂的劳动。必须让行政执法人员及时了解与掌握有关的法律精神与立法意图,以便保持行政执法的公正性与严肃性。同时,对我市与其他城市在行政执法中探索出来的一些好的执法技巧与方法、经验进行推广学习。最后,就是用行政执法当中出现的一些违法执法、暴力执法的案件,对执法人员进行警示教育,让他们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慎重使用好手中的权力。所以,要进行规范执法,无疑必须下力气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与执法技能、技巧。要从理论与技巧、正面与反面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与技能、技巧培训。只要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与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的提高,我们整个队伍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也就不断的提升。
(3)学习心理学知识。违法心理学是心理学中的一个新兴的学科。简单地说就是对违法者的违法心理与动机进行研究,了解违法者违法的动机与心理,以便采用适度的心理攻势,从而,进行有针对性的行政执法。执法者要规范执法,掌握违法者违法的心理与动机是必不可少的。缺乏心理学的知识应该说是我们国家行政执法机关的一个普遍现象。同时,行政执法人员自身的心理健康教育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根据西方国家的经验,他们对公安、城管等一线执法的人员要定期与不定期的心理健康的矫正工作。因为执法者工作的对象是违法者,社会的阴暗面。如果一个执法者的心理健康没有受到国家与政府的关注。长期下去,有一些执法者的心理是处于亚健康的状态。全国各地出现的一些违法执法与暴力执法的事件。并不能简单的归结为执法者的法律意识与党性观念不强,与执法人员的心理健康是密切相关的。作为一个合格的执法者,不仅要掌握违法者的违法心理与动机,更重要的是自身要有一个很好的应对违法者的心理素质。所以,非常需要有关的部门与领导关注这项工作。
(四)扩大宣传
行政执法的根本目的就是对社会进行规范化管理,教育违法相对人和普通公民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与规章。把行政执法的要求化为公民的日常的自觉行动。我们的行政执法的工作群众支持力不足与我们的宣传力度不够也是有一定的关系的。根据我们的实际情况,可以采用以下的一些宣传方式:
1、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功能。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碰到的一些具有典型教育的案件,可以通知有关的电视或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现场的采访报道,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正确导向作用。其次,可以在电视、报纸或广播电台开设一个城市管理执法专栏。定期通过问答式或解答方式、求助热线、典型案件的剖析等,向广大市民宣传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与规章。
2、合理利用社区、学校等组织的资源。可以广泛动员行政执法人员进入社区与学校,密切行政执法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7.深入开展城管执法三进宣传方案 篇七
为深入推进城管执法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根据局大队及中队制定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城管十中队决定开展城管执法宣传“三进”(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并制定如下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区 “三化两建设”为重点的十二五规划总体目标,切实按照我局各项“十二五”规划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加大管理力度,提高管理水平,以全面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推进城管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对“三进”活动进行全面深入的宣传,通过积极有效的舆论引导,充分发挥作用,为城管执法提供强大的思想舆论支持。
二、活动时间
7月4日:开展城管宣传进社区活动。7月6日:开展城管宣传进学校活动。7月8日:开展城管宣传进企业活动。
三、活动主题
提高全民城市意识、人人参与城市管理
四、活动目的
主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市民城市管理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达到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营造较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为目的。
奉贤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十中队
五、活动形式
发放宣传资料、板面宣传,大力开展城管知识、法规和城市环境常识的宣传。
(一)开展城管宣传进社区活动。在辖区内的一个市级文明小区及一个区级文明小区内开展宣传活动不少于2场次。
(二)开展城管宣传进学校活动。在辖区的商学院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城管宣传进学校活动,提高学校人员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习惯。
(三)开展城管宣传进企业活动。在辖区所属企业开展板面宣传活动,使企业更加理解、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自觉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和城市管理各项规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宣传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积极组织开展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意识和法制意识。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迅速将宣传活动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开展各类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三)讲求实效,全面推进。要充分发挥属地政府的作用,全面挖掘各类活动载体,通过各种方式加强与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开辟阵地,深入宣传,形成浓厚的氛围。
奉贤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十中队 城市管理宣传是一项长期性、根本性的工作任务,需要从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通过各种易于理解、乐于参与、善于接受的主题宣传和教育活动,努力形成“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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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十中队
8.规范城管执法工作方案 篇八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召开的“推进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现场会”精神,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根据黔公通〔2011〕17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推进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交警支队党委成员
成员:交警支队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警支队“三基办”,由交警支队纪委书记李荣光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交警支队相关科室抽派人员组成。
二、工作目标
以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明确今年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和需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狠抓落实,力争年内取得明显成效;要把努力取得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作为总要求,创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强化执法效果;要落实执法程序规定和工作规范,把轻微交通违法实行教育、警告的规定,执勤执法用语和行为举止要求落实
到位,使因交警执法引发的投诉明显下降。
三、工作任务
(一)交警支队各部门要组织民警开展学习陈栋、郭小红等执法标兵的工作方法活动,主动研究上海交通管理“责任区”、杭州交警便民利民社区以及成都交警超市等管理和服务模式,并制定具体和性的任务分解时间进度表,明确阶段重点,全面铺开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交警支队政治处牵头,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力度,以突出实效为目标重点完成以下教育培训任务:
1、组织对民警开展执勤执法用语和指挥手势训练(4月底前完成);
2、以公安部105号令和有关工作规范为重点内容,组织一线民警对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一口清”(4月底前完成);
3、对交管科科长、各勤务大队大队长、一线执法和事故处理岗位民警的培训工作(4月底前完成);
4、对大队专职法制员和中队兼职法制员的全员培训(8月底前完成);
5、推选出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和执法标兵评选标准,召开现场会推广示范单位经验(8月底前完成)。
(三)交警支队各大队、办公室、事故科、宣传科、车管所要因地制宜,坚持推进窗口“四化”措施(业务精细化、流程透明化、措施便民化、服务人性化),进一步开展好交通安全宣传和法制教育。
(四)交警支队车管所要以“抓服务,争创一等车辆管理所”为主线,对条件具备的车管站继续下放汽车类车管业务,并审批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完成全市驾驶考试场地的清理规范及社会考场的验收工作,进一步完善车管办证大厅服务功能,在有条件的社区、企业设立驾驶证换证点和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年内完成对车管业务收费核查清理工作,逐步向社会扩展车管业务。
(五)交警支队事故科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规范事故快速理赔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轻微交通事故互碰免责措施,同时还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员制度;在有条件的大队设立交通事故法庭,化解矛盾,减少信访。
(六)交警支队法制科牵头,交管科及各大队配合对民警的执法活动开展调研工作,正确处理好教育与处罚的关系,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确定轻微违法具体标准,强化执法效果;继续牵头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通过考评工作的开展,及时发现和纠正民警执法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限期整改。
(七)交警支队监控中心要严格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标定,完善其使用规范,并向社会公布固定式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八)交警支队“三基办”和纪委督察部门要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督促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交警支队各大队要主动向辖区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争取党政领导支持和其他部门配合,积极化解和消除各种社会矛盾,通过开展执法规范
化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推动城市交通管理、便民利民等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交警支队要把信息化建设与推进执法规范化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三)交警支队各部门贯彻落实及工作开展情况,请及时以简报的形式公文传输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9.城管执法工作汇报 篇九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我向常委会报告城管局近期执法工作情况,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近年来,XX县城市管理局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以市容市貌管理、城区规划管理为主线,坚持“五+二”、“白+黑”、“雨+晴”一线工作法,规范管理、求实创新,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全面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努力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力求执法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求发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有了较大起色。
一、全面加强素质教育,提升执法队伍新形象
近年来,XX县城市管理局始终把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执法严、作风硬、效率高”的执法队伍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在执法队伍建设上,针对建局时间短、新生力量较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实际,以强化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素质为总抓手,首先狠抓了教育培训。坚持周一为集体学习日,月初为集中培训日,季末为考核测试日。同时,还坚持进行军事化培训,做到训练标准军队化、着装举止军人化。其次,狠抓了作风纪律整顿。定期组织全体队员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查不足,摆问题,提升严谨、务实、高效的工作水平,自觉遵纪守法,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第三,制定规章制度。相继出台了《XX县城市管理局十条禁令》、《XX县城市管理局日常管理制度》、《XX县城市管理局岗位责任目标考核办法》、《XX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项制度和规定。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用纪律约束人。通过一系列的素质教育,大大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增强了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强城区市容市貌和规划建设管理,全面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
近年来,XX县城市管理局本着“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宗旨,切实加强了城区市容市貌和规划建设治理。
一是全面落实了城区街道定人定岗定位责任制,对城中街、兴华路、青年路、隅首街、金茂商街等重点路段实行重点管理,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杜绝店外经营、流动摊点、车辆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物料占压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违章行为,确保市容整洁、卫生有序;全面实行了“三包”、“五定”责任制,即大队包片、中队包线、队员包路段,日常管理定岗、定责、定标准、定考核、定奖惩,力争使城市容貌达到无缝隙、无空档,全覆盖、全天候管理。方法上做到了“四结合”,即错时上班与正常上班相结合,定岗管理与机动管理相结合,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徒步巡逻与车辆巡逻相结合,执法人员与环卫人员相结合。同时,实行错时值班制度和晚间值勤制度和12319投诉受理制度,逐步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近期,共清理流动摊点1652处,取缔移动灯箱268个,店外经营2600余处,清理野广告2580处,城区墙体粉刷26800米。二是充分发挥女子市容管理执法中队的作用,加强城区巡逻的力度,实行错时制值勤模式,杜绝管理上的空档现象,从严治理市容市貌。为扮靓城市,今年以来,义务刷洗城区护栏3次以来,累计长度15千米。
三是实行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共发放明白纸8000余份,发放致经营户的一封信2000余份,增强了市民城市化意识,提高市民素质,自觉接受城市管理,为我县城市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城市环境。
四是户外广告治理。近年来,随着城区主次干道提升改造工程的完成,沿街户外广告整治势在必行。XX县城市管理局根据我县城区主次干道的户外广告设置现状,本着符合实际、统一尺寸、标准、样式的要求,在借鉴市县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城区户外广告设置审核的实施意见》。严格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和管理,控制过街横幅、落地灯箱等低档次广告的设置,杜绝铁皮广告和墙体商业广告的制作,鼓励和引导城区沿街门面设置高档次、高品位、统一规格的门头牌匾,积极发展电子扫描等高、新、大、优的户外广告和亮化光源,增强广告艺术和文化内涵。确保主要道路两侧容貌整洁、美观、畅通,营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重点抓好兴华路、菏商路两条样版街工程,打造亮化两条标准街。近期共规范门头牌匾185个,清理废旧广告262个、不规范广告120个。
五是新老城区违法建设治理。近年来,新老城区零星建设治理是当前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XX县城市管理局积极探索工作策略,遏制了新老城区违法建设的蔓延。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城区规划及园区规划的发展思路,认真落实省政府批复的新城区建设规划和县政府定政发【2009】9号文件关于全县在规划区内禁止零星建设的规定,我们认真研究制定方案、强化措施,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在严控区,禁止一切零星建设,在控制区及各乡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实行严管重罚。重点区域专人盯守,日夜巡查,采取早发现、早查处等有效手段,严格控制零星建设。近半年来,累计共查处各类违法建设686起,强制拆除535起,拆除违法建设面积8850平方米,停工86起,行政处罚65起,较好地控制了全县规划区内的零星建设。
三、关注民生,全面构建和谐城管
近半年来,XX县城市管理局本着“执法为民、管理为民、服务社会”的执法理念,以关注民生为主线,切实解决群众观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一是自2008年正式成立局长接待服务大厅以来,采取集中处理当日来人、来电、来函的接访工作,切实将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列入执法工作重要日程。近年来,共受理阳光热线12319各类投诉及举报23320起,救助困难群众590多人次,答复市容、市政、规划建设方面的问题896人次,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基层。二是局成立了爱心女子服务队,自2008年成立以来,爱心女子服务队多次到县敬老院和聋哑学校看望孤寡老人和病残儿童,并与他们结成了帮扶对子,把人间关怀和爱心无私传递,她们的事迹多次受到市、县各级媒体的报道和有关部门的多次表彰。近年来,爱心女子服务队多次受到上级有关领导和广大群众的好评,共累计收到广大群众送来的表扬信及锦旗35件。三是根据季节的变换和市民的需求,设置临时市场,我们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在瓜果季节通过悬挂条幅在城区合理设置了4处瓜果临时销售点,在年节前设置了3处烟花爆竹、年画临时销售点,在一定程度上方便市民购买,也有效地维护了市容秩序的稳定。四是根据县一中、北关小学上下学时间秩序混乱的现状,通过实地考察,在一中、北关小学门前各设置了“女子助学岗”,我们每天在学生放学前30分钟上岗执勤,在学校门口进行现场指挥,整治环境,维持秩序,疏导交通,帮助解决了放学时校门口交通阻塞的“老大难”问题。五是在新老城区的违法建设的管控工作过程中,我们针对特别困难户、无住房户,主动帮助他们出主意、想办法,帮助他们租房子,帮助他们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解决困难,解决了当事人后顾之忧,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政府与群众的矛盾,减少了群众越级上访的机会。六是今年五一前夕,根据市、县统一部署,XX县城管局抽调精干力量参与并圆满完成了菏泽牡丹花会的安保执勤任务和仿山庙会的安全管理任务,得到了市民和各级领导的一致首肯。
四、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重点项目建设规划,全面保障我县城镇化建设顺利实施
近年来,XX县城市管理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年初确定的城镇化重点工程任务,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圆满完成了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2010年,一是在北苑二期重点项目建设任务中,率先圆满完成了塔刘征地任务,解决了塔刘13年未能成功征地问题,同时,还服务于工程建设,抽调专人为建设搞好服务,解决了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二是成功拆除了范阳路“中央大楼”违法建设。自县政府将范阳路危楼拆除任务交给城管局,局党组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抽调精兵强将,通过对当事人多方做思想工作,终于将范阳路“中央大楼”成功拆除,解决了“中央大楼”多年未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老大难问题。三是圆满完成新河景观带和水湖拓宽征地任务。拓宽了新河河面,确保了新河景观带工程顺利实施。四是积极服务于今年县政府确定的14个城建工程项目,按照指挥部的分工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今年3月份,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全面开展以搞好城乡环境、优化投资环境为目标的春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做到方案可操作性强,人员执法到位,组织到位,行动到位,从市容市貌治理、楼体亮化、街道绿化、市政工程等各方面切实改善了城乡环境,为全面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0.城管执法工作总结 篇十
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程,与广大市民日常生活联系密切,在服务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形势下,城管执法工作所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存在的矛盾和困难也呈上升趋势。这些问题,都是社会转型时期不可避免出现的问题,是新时期形势下必须已于高度重视和积极解决的问题。
(一)齐抓共管机制尚未成型。城市管理工作的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在城市创建的目标下,遇有重大活动时往习惯用“运动式”的方法搞城市管理,在一定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突击整治,短期内能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这期间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推诿扯皮少,市领导及相关单位也大力支持,一但阶段性创建任务完成,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缺乏统揽机构来组织落实长效管理,形成“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局面。
(二)执法效果不佳。目前,我市违反市容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出现以下特点。第一,普遍性。违法违章现象大量存在,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征。第二,反复性。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违法行为呈现出多发性和经常性,被纠正或教育后,又重新开始,始终得不到彻底解决。这些情况,使得我们的执法人员穷于应付、疲于奔命。
(三)执法环境差
1、违章行为当事人认识上有误区。他们没有意识到城市管理法规也是行政法规体系的组成内容,与治安管理条例一样,违反了要承担法律责任。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碰到最多的申辩理由是“我又不偷不抢,在街边摆东西谋生,犯什么法!”,他们在内心深处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导致不主动配合执法,有时纠缠、拒绝、阻碍甚至少数“钉子户”暴力抗法的事件不断发生。
2、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当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处罚时,经常有一大帮围观群众,出于“同情弱者”的简单心理,乱“打抱不平”、乱起哄、喝倒彩,甚至还指责执法人员欺辱老百姓,彻底否定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动,助长了违法行为人的底气,形成了不利于城管执法的社会氛围。给城管执法部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作为一名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不断加大执法宣传力度,树立城管执法新形象。
11.规范城管执法工作方案 篇十一
对城管执法工作存在问题的思考措施
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与广大市民日常生活联系紧密,在服务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形势下,城管执法工作所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存在的矛盾和困难也呈上升趋势。这些问题,都是社会转型时期不可避免出现的问题,是新时期形势下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和积极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在适应城市的发展方面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还有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
(一)齐抓共管机制尚未形成。
1、综合整治靠突击。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在城市创建的目标下,遇有重大活动时,往往习惯用“运动式”的方法搞城市管理,在一定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突击整治,短期内能取得立杆见影的效果。这期间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推诿扯皮少,市领导及相关单位也大力支持,一旦阶段性创建任务完成,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缺乏统揽机构来组织落实长效管理,形成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局面。
2、基层政府管理城市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城市管理点多面广,尤其在现场、现行方面,管理重心太高,往往出现“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作为城市管理主要责任人之一的区(街办)、社区、城中村(组),没有管理城市的具体责任和压力,因而不能很好地发挥自身的重要作用,投入到基层城市管理工作中,致使管理脱节、断链,城市管理网络不健全。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很多违章占道现象背后,都有街办、村组、驻街单位的背景。如我市某街道办事处和村组的干部,有的还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了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带头违规“种房”、违章占道经营,甚至带头向政府提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部门查处时,他们一面以照顾困难名义为违章者说情开脱,私下又支持违章者与职能部门对抗,使城市管理工作处于十分尴尬的位置。
(二)执法难度大。
1、执法手段单一。根据《行政处罚法》和部分行政法规的规定,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我国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具有上述行政强制措施权的只能由法律设定,而且只有司法机关和工商、税务、海关等少数行政机关可以实施。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了各类行政处罚,但对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后续监管措施,没有赋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任何有效手段。
某年5月26日,某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在审议《某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议表决稿)》时,专门就是否取消有关“暂扣物品”的相关条款进行单项表决,最终删除了建议表决稿中“可以暂扣其经营的物品和装盛器具”内容;而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仅设置了实施罚款和责令清理、改正的行政处罚措施。
现实的执法情况是,违章者对执法人员的管理根本就不理睬,罚款没钱,责令清理、改正我不干。执法人员没有什么办法强制其交罚款或强制其清理,也不能暂时限制其自由带回机关处理。这样一来,除了做工作之外,根本就没有任何办法加以管理。
2、执法效果不佳。目前,我市违反市容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出现以下特点。第一,普遍性。违法违章现象大量存在,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征。第二,动态性。表现在时间上、空间上和性质上的不确定,没有规律可以掌握,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第三,反复性。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违法行为呈现出多发性、反复性和经常性,被纠正或教育后,又重新开始,始终得不到彻底解决。这些情况,使得我们的执法人员穷与应付,疲于奔命。
3、执法人员安全无保障。近年来,我们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教育,要求执法人员决不能与群众发生冲突,决不允许发生打架等暴力事件,起到了较好效果。但是,不法商贩、“钉子户”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以来,我市就发生情节严重的暴力抗法15起。实际上全省乃至全国各大中城市和鄂州市的情况大同小异,甚至更严重。由于城管执法机关自身缺乏强有力的强制手段,发生暴力抗法时,只能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由于多种原因,一般都是按普通民事纠纷处理,很多都不了了之。在实践中,一些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遭受威胁,有的甚至殃及家庭;有的受伤的队员几乎都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给其身心带来了极大创伤,造成在日常执法过程产生了畏难情绪,而违法行为者却越来越目无法纪,无视执法人员,从而形成了“加大执法力度,就造成暴力抗法,一暴力抗法执法人员就松懈,一松懈就乱,一乱就紧”的怪圈。这种情况下,城管执法人员只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不出事,执法效果可想而知。
(三)执法环境差。
1、违章行为当事人认识上有误区。他们没有意识到城市管理法规也是行政法规体系的组成内容,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一样,违反了要承担法律责任。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碰到最多的申辩理由是:“我又不偷不抢,在街边摆东西谋生,犯什么法!”他们在内心深处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导致不主动配合执法,有时纠缠、拒绝、阻碍甚至少数“钉子户”暴力抗法的事件不断发生。
2、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当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处罚时,经常有一大帮围观群众,出于“ 同情弱者”的简单心理,乱“打抱不平”,乱起哄,喝倒彩,甚至还指责执法人员欺侮老百姓,彻底否定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动,助长了违法行为人的底气,形成了不利于城管执法的社会氛围。给城管执法部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3、市民的整体文明素质不高。一些市民的环境卫生习惯较差,社会公德意识薄弱,讲文明、树新风的观念还十分淡薄。一些干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不高,不少人只抱怨不参与,只指责不自责,袖手旁观而不身体力行。
二、对策建议
(一)积极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1、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有必要按照“统一指挥,条块结合,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政府的非常设机构——城市管理委员会,具有更广泛的包容性、协调性和动员性,是创建指挥部的常态化。由市长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委员。在区、街道两级参照市模式,街道城管委还吸收驻街较大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市、区城管局和街道城管科。委员会虚实结合,通过相应的规定,厘清各方面城市管理职责,将部门之间、行业之间、条块之间、上下之间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横向关系全面贯通;制定城市管理的目标计划,决策城市管理中带共性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城市管理法规的覆盖范围;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案件移交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运作高效、配合密切的城管执法联动机制,从宏观上、源头上解决城管执法职责不明、配合不好、保障不力的问题,为“大城管”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
2、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网络”的模式,以及“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区街负责,交叉任职,双重领导”的原则,市级设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市城市管理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相对集中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归并相关行政管理职能,使之具有统筹全市城市管理和执法的能力。
3、发挥街道、社区基层城市管理的重要作用。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明确城区各街道办事处为城市管理的主要责任单位,促使他们将工作的重心放在日常城市管理上来,负责本辖区城市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社区(居委会)、城中村村委会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切实负责本辖区的日常城市管理工作。各驻街单位也应按照确定的范围和职责,承担相应的城市管理任务。同时,将城市管理的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各区、街办和市直各部门的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发挥“人民城市人民管”的作用。
(二)建立执法保障机制。借鉴长沙、宜春等城市做法,在公安局内整合成立城市管理警察支队,专门配合支持城管执法。其主要任务是把维护治安秩序与预防和处理暴力抗法结合进行,他们并不直接参与日常的城管执法,而是根据执法需要,派警察跟随执法,发生暴力抗法时,由警察根据情况或当场处理,或带离现场,或依法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以有效制止暴力抗法事件发生,震慑违法者,既提高执法效率,保障文明执法的效果,同时又能保证经营户平等竞争,守法经营。在审判工作方面,城管执法机关有不少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能否迅速有效的执行,直接关系行政处罚的权威与效果。同时,随着城管执法工作的加强,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也呈上升之势,这些都需要法院的支持。可以建立一个协调机构,法院行政庭、执行局为主,统筹安排,简化手续,加强城管执法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并对城管执法机关进行执法指导,减少因执法行为不规范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保障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坚持疏堵结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需求必然有供给,像修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卖早点等,很难根本杜绝。从事此类经营活动的人员和接受服务的对象,主要是进城务工农民、下岗工人和收入不高的普通市民。这就要求管理者要从现阶段城市发展水平及人们的经济状况出发,研究疏堵结合的长效管理办法。可采取“三不”和“三分”的原则来处理,即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影响群众生活秩序和治安的前提下,区分行业,区分区域和地点,区分时间进行规范管理和疏导。
1、区分行业:如将修鞋、擦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等群众生活需要的服务项目,开展“送市场、送方便”等活动,纳入社区服务体系,由社区进行管理。对非法食品加工设摊,占道卖盒饭等则坚取缔。
2、区分区域和地点:如在人口众多,农贸市场不能满足居民生活需要的地方,由街道利用空置土地设置临时性的农贸市场,引导游动摊贩进场经营。在小区里适当设置一些小型公共广告栏,疏导小广告,减少管理工作量。
3、区分时间:针对早点、夜市等饮食摊群卫生状况差、出摊占道、油烟噪音扰民等问题,我们正在研究疏导管理的办法,按照统一开市、闭市时间等“8个统一”的要求,对城区早点、夜市进行定点规范,既可兼顾困难群众就业需求,方便市民生活,又可缓解执法人员与个体经营者的矛盾。
(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一个国家法律化程度不仅取决于依法执法的力度,更主要通过国民的法律素质及守法自觉性来体现出来,两者相辅相成。
1、树立良好的城管执法形象。需要城管执法人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倡导文明执法,不断加大执法宣传力度,树立城管执法新形象。
2、加大对城管工作的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从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文明城市建设,有利于城管执法出发,善于把城管执法的重点难点转化为百姓关注的热点和新闻媒体的卖点,客观、真实、准确地报道城管动态,增强城管执法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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