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制度汇总

2024-06-14

派出所制度汇总(共6篇)(共6篇)

1.派出所制度汇总 篇一

(一)派 出 所 职 责 制 度

目 录

1、所长消防工作职责………………………………………3

2、分管副所长消防工作职责………………………………4

3、警务室民警消防工作职责………………………………5

4、治安协勤、巡防员消防工作职责………………………6

5、消防工作例会制度………………………………………7

6、岗位目标考核制度………………………………………8

7、消防行政处罚审批制度…………………………………9

8、消防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查处制度……………………10

所长消防工作职责

(一)根据上级部署和当地火灾形势,认真组织民警开展各项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掌握辖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定期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管公安机关提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建议和意见。

(二)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辖区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每月组织民警召开一次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例会,及时研究、部署、检查和总结工作,定期组织考核。

(三)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明确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面掌握辖区内消防监督工作的实施标准,工作进度、任务分工,检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四)每月组织消防监督管理业务学习,提高全体民警的消防监督管理业务素质。

(五)结合日常工作的开展,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单位、居民住宅,向单位、群众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基础知识,推动消防宣传“五进”工作。

(六)辖区发生火灾事故后赶往火灾现场,组织人员开展扑救,保护火灾现场,并协助消防部门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分管副所长消防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辖区列管单位消防监督计划,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总结消防工作,适时向上级报告。

(二)全面掌握辖区内消防监督工作的实施标准,工作进度、任务分工,检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实施消防行政处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四)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规定和指示,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检查指导工作,及时纠正执法偏差,检查工作任务的完成落实情况。

(六)协助所长完成其他工作任务。警务室民警消防工作职责

(一)调查掌握责任区消防状况,建立消防管理档案。

(二)对管辖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居民住宅区等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推动整改,对存在的火灾隐患依法实施消防行政处罚。

(三)督促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工作措施。加强对群众义务消防组织的指导,组织群众开展自我检查,自我防范。

(四)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逃生自救和扑救初起火灾等常识宣传,每半年至少组织群众开展一次疏散、灭火和逃生消防演练。

(五)督促责任区单位、居(村)委会建立义务消防组织,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开展内部消防安全检查,整改火灾隐患,并做好消防宣传培训工作,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置固定消防宣传栏,张贴(村)居民防火公约和防灭火知识消防宣传标语。

(六)组织群众扑救初起火灾,维护火灾现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七)完成上级部署的其他消防工作。

治安协勤、巡防员消防工作职责

(一)在巡逻过程中对责任区内的房屋疏散通道、消防车道的畅通情况等进行检查。

(二)协助公安派出所民警检查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

(三)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扑救。

(四)检查责任区内单位及社区的消防安全情况,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告。

(五)在工作责任区内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活动

(六)完成派出所安排的其它消防工作。

消防工作例会制度

(一)公安派出所每月由所长主持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例会研究部署消防监督工作。

(二)例会由所长、分管副所长及全体民警参加。

(三)派出所民警汇报当月消防工作情况。

(四)分析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工作措施。

(五)研究部署消防监督检查、消防专项治理等消防工作重大事项。

(六)研判火灾形势,确定消防执法重点和工作任务。

(七)研究讨论需要报请上级领导机关的重大执法事项。

(八)其他需要讨论决定的具体消防监督工作事项。

(九)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岗位目标考核制度

(一)岗位目标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合理,公开、公平、公正,奖优罚劣的原则。

(二)岗位目标考核评议的内容包括:消防监督检查情况;消防行政处罚情况;举报投诉消防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制定和完善有关消防执法工作的制度、工作措施和流程的情况;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和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执法违法情况;其他消防监督执法情况。

(三)岗位目标考核评议工作应当由县区主管公安机关从治安部门和消防部门抽人成立考核组,并组织实施。

(四)岗位目标考核评议采取平时考查与定期考核评议相结合的方法,以听取汇报、查阅消防监督档案、处罚案卷及相关材料,实地调查、问卷、暗访(访查)等形式进行。

(五)被考核评议单位对考核评议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知道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考核评议单位提出书面申诉,考核评议单位可以视情重新组织人员复查,并将复查结果书面通知申诉单位。消防行政处罚审批制度

(一)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动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88号),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罚款收缴、罚缴分离的规定。

(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公安派出所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三)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以外,公安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做出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派出所提出处罚建议,报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决定并执行。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意见,并由主管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决定。

(四)对给予拘留的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裁决。

(五)依法实施处罚时,根据需要可以传唤有关人员。传唤应当使用《传唤证》。消防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查处制度

(一)公安派出所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受理、登记,依法处理。举报、投诉人要求保密的,应当为其保密。

(二)发现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违法行为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在受理后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三)对举报投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核查;其他举报、投诉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情况属实的,依法予以处理。

(四)消防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案件办结后,及时将核查及处理情况告知举报投诉人;无法告知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中注明。

(五)及时整理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相关资料并归档。

2.派出所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制度 篇二

为了加强本单位内部安全,为全体工作人员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北街派出所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制度》,请全体工作人员遵照执行。

第一条,凡本单位工作人员应自觉维护本单位的工作和生活秩序,遵纪守法,树立自我防范意识,增强主人翁责任感。

第二条,本单位实行领导带班负责制,每值班组值班期间如发生有损于本单位内部安全的事件,应当追究值班领导的责任。

第三条,单位院内只允许停放本单位警用车辆及本单位职工车辆,其他车辆一律不允许进入院内,值班组在值班期间应制定专人看护大门,随时开门、关门,严防其他车辆进入院内停放。

第四条,未经值班领导批准不准擅自带领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留宿。

第五条,值班人员应做好留置人员的看护工作,及时对院内闲杂人员进行盘问,与案件无关人员未经值班领导批准不得在值班室2米以内的范围内停留,值班人员应及时对以上人员进行盘问,并加强对单位内部安全的防范,夜间值班

要定时在院内巡逻,晚12时后应关闭大门,遇警情时在开大门。

第六条,每值班组值班期间,值班室留守人员不得少于2名,夜间值班必须要有一名正式民警在值班室留守。

第七条,未经所领导批准,任何个人不得将本单位财物带出院内。

3.派出所制度汇总 篇三

(第三评议小组)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根据镇人大的工作安排,我们第三评议小组深入基层,搜集了一些制度执行情况并征集了一些意见和建议。现汇报如下:

一、制度执行情况

华阳派出所始终坚持以强化管理、制度保障、执法监督、群众满意为出发,转变理念,完善体系,以“五个强化”为抓手,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在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民警素质持续提升,执法环境不断优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全所办理的案件全部做到了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无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产生。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执法组织保障。切实加强组织、安排、检查,明确领导包抓责任,逐人落实工作任务,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强化教育学习,提升主体素质。把执法主体素质提高摆上突出位置,采取不同形式,深入开展打造“学习型派出所,学习型民警”活动。针对群众对执法的新期待、新要求,深入查找执法方面的欠缺和不足,增强了民警学习的主动性。制定规划、编发资料,强化学习培训、考试考核制度落实,把学习纳入了制度化轨道。建立完善执法档案,把民警考核考试成绩、日常执法办案考评成绩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成绩全部录入档案,实现了对民警执法工作和教育培训的动态记录、动态考核和同步管理。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从规范制度、行为入手,从执法主体上、执法程序上、处置规范上、执法责任上制定了各项制度。制定、完善、收集整理了《常用法律法规选编》、《规范执法流程图》以及执法事项等汇编5卷,引导所内民警执法办案,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真正将民警的执法行为纳入了规范有序的轨道。

四是强化监督审核,确保执法质量提高。严格落实《案件审核制度》,实行“谁把关、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办案单位领导、兼职法制员、主办、协办民警责任,落实案件质量审核关口。

五是强化法制宣传,营造规范化执法氛围。坚持将法制宣传与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机结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同感,加深民警“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思想认识。以“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法律法规,以及公安打击犯罪、服务人民等方面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认知度。利用“警务公开”和“告示栏”,公开公安机关刑事、行政案件受理范围、服务内容,告示公安工作新举措,提升规范执法的透明度。以新闻媒体为陈地,面向公民开展普法宣传,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定期向媒体投稿,在互联网开通网上警务室,设立规范执法专栏,报道宣传公安执法工作的经验、特色及亮点,进一步提升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认同感。

二、几点建议

1、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全警法律素质。利用在业务工作相对少的时期给基层民警进行系统法律知识的教育学习和培训,从而在法律知识上进行全面的理解,并形成一种长效机制,从而打牢基层民警的执法基础。

2、强化源头治理,切实解决接处警取证不规范问题。加强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必须规范接处警工作。规范接处警流程,提高接处警的质量,要用好单警装备,熟练掌握和应用好摄像机、照相机等先进设备固定证据,为后期开展相关工作打下良好基础。根据涉案财物的流向,进行严格管理,使各种涉案财物都能有序“进出”,从而确保财物安全,保证办案效果。

3、落实执法责任,加强对民警执法工作的全方位监督。要抓住执法实践中突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制定接处警、受案立案、案件执法规范等管理规定,对每一个民警的执法活动记录在案,使民警在执法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严格依法办事,为执法活动全程监督提供有力依据。

4、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构建警民和谐关系。基层派出所民警在执法执勤中要切实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在执法实践中推行说理执法,讲清事理、法理、情理,有针对性地改进执法工作,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5、优化警力资源配置,提高执法效率。警力配置要坚持公安职能工作优先,配置和使用要坚持适才适位的原则。公安业务工作范围广、门类多,不同警种有不同工作,这就对民警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因此,要做到“量材录用”,安排民警到能施展自己才能的岗位上去,从而最大限度地优化警力资源。

4.电站值班制度汇总 篇四

为了加强电站的管理,加强值班纪律,确保机组的安全运行和人身安全,提高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全体值班人员应自觉遵守执行。

一、值班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对本职工作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二、值班必须严格按岗位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做好本职工作。

三、必须严格按交接班制度办理交接班手续。

四、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格按设备巡回制度进行巡查。

五、值班人员如遇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处理,及时检修。不得故意推迟到下一班去处理,对需停机处理和当班确无力处理的应及时向站领导汇报,根据领导意见处理。

六、值班人员穿着要整齐,要穿绝缘鞋上班,严禁赤膊赤脚上班。

七、电站人员应在电站就餐,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离开电站,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开半小时以内的需经同班人员同意,时间超过半小时的要有人代班。

八、无合格证的人员禁止单人值班或单独操作。

九、值班人员不得饮酒,不得长时间连续值班,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充沛的精力。

十、值班时不准睡觉,不准在电站接客、娱乐和看小说,不准做和电站值班无关的事,不准在电气设备附近和油桶旁吸烟,不准乱丢烟蒂和其它杂物。

十一、值班人员必须保持机房和机组的清洁,每班需将自己管理的设备擦试一次,地面打扫一次。

十二、不得在发电机旁烘晾衣服和其它杂物,严禁烘烤食物。

操作票制度

一、各种操作必须根据分管(或主管)领导的命令调度,并将其记入值班记录内,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

二、各种操作必须填写操作票,操作票由操作人员根据模拟图板填写(并网解列操作由水库统一印刷)由值班负责人签字。

三、操作前应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中应认真复诵,必须按操作顺序操作,每操作一步做一个记号“√”。

四、操作中发生疑问时,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必须向有关人员报告,弄清后再进行操作。

五、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雷雨时禁止进行操作。

六、电器设备停电后,即使是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以防突然来电。

七、发生设备、人身事故时,可不用操作票,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可以不用操作票。

工作票制度

一、在电气设备上操作,应填用工作票(第一种或第二种),或按口头命令执行。

二、在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或部分停电时,应填写第一种工作票(分支令克以下的由本站签发,分支令克以上的由供电局签发),发电机检修填写第一种工作票。

三、带电作业,在带电设备外壳上工作,在控制屏或低压配电屏、配电箱、一次回路及励磁回路上工作时,应填写第二种工作票。

四、其它工作用口头命令,口头命令必须清楚正确,值班人员将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详细记入值班记录簿中,并向发令人核对一遍。

五、工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二份,应清楚正确,不得涂改,一份交值班人员,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值班人员应将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成时间记入值班记录中。六、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台票,开工之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做完,工作票上所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

七、事故抢修工作,更换熔丝、指示灯泡可不用工作票,但应记入值班记录内,在开始工作前必须按规定做好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监护。

八、第一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日交给值班人员,第二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交给值班人员。

九、工作票签发人不能兼做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工作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

十、工作许可人应认真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检查现场工作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和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工作许可人对工作票中所列的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的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十一、第一、第二种工作票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第二种工作票预定时间,工作尚未完成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延期手续,工作票有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填补新的工作票。

十二、需要变更工作班中的人员时,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需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将变更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若扩大工作任务,必须由工作负责人通过许可人,并在工作票上增填新的工作项目,若需变更增设安全措施时,必须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交接班制度

一、交接班制度是上值与下值之间交接生产情况,保证连续安全运行的一项重要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肃认真,严格输交接班手续。

二、交班当值在交班前30分钟应做好交接班准备工作,积极主动地为接班人员创造工作上的有利条件,用书面形式记录在运行日记的交接班记录栏内,并将发现的设备和缺陷需要引起注意的事项口头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三、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岗位,在接班中应做到:

1、听到交班人员的汇报。阅读值班记录,了解本班在上次值班后变化情况。

2、了解曾发生的事故异常及设备缺陷情况,并到现场查核。

3、向交班人员了解站内设备和线路上进行的检修、作业情况,并索取、查用工作票。

4、查阅记录簿,了解上次值班后的一切情况记录,并查图纸、技术资料等文件是否完整。

5、根据控制,配电盘上的表计、信号及模拟图,了解站内设备的运行情况,核对模拟图上的接地线位置、数目与实际是否相符。

6、由交班人员陪同检查各种设备。

7、检查设备场地是否整洁,安全用具、备品备件、测量仪器、消防用具和钥匙是否齐全。

8、接班人员认为无疑问后,正式办理交接班手续,双方在运行日记上签字,并记上正式交接班时间。

四、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者有酗酒或精神不振等情况,应拒绝交接班,并立即报告站长(副站长),如站长(副站长)不在应向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报告另派人员接替。

五、交班时如遇事故处理或执行并网操作,应暂停交接班。接班人员应主动协助处理,待操作、处理告一段落后再进行交接班。

六、当班发现故障当班应作及时处理(经领导同意暂停处理的除外),当班故意不处理的,接班人员有权拒绝接班。

七、接班人员如发现交班人员未做好交班准备,有权拒绝接班,交班人员在未经正式办妥交接班手续前,不得离开岗位。

工作监护制度

一、为了确保人员的安全和设备的安全运行,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或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工作均应遵守工作监护制度,由工作负责人或指定的其它值班人员担任监护人。

二、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监护人员应向工作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它注意事项,监护人员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规定的动作。

三、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许单独留在室外高压设备区域内。

四、监护人员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点,不致误碰导电部分情况下,方可参加工作,专职监护人,不可兼做其它工作。

五、工作票签发人或负责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人监护和批准被监护人数。

六、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必须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定能胜任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人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若工作负责人需要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更换工作负责人,而工作负责人应作好必要的交待工作。

七、值班人员如发现工作人员违反安全规程或任何危及工作人员安全的情况,应向工作负责人提出更改意见,必要时暂时有权停止工作班并立即报告领导。

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为确保机组的安全正常运行,及时发现设备缺陷,掌握设备技术状况,确保安全运行的各项重要制度的执行,特订此制度。

一、巡回检查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项目逐项进行,应密切注意仪表读数的变化,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判断设备状况,并认真作好记录,巡视中发现缺陷或异常应及时作好运行日记和缺陷记录,并及时向站领导汇报。

二、值班人员的正常巡回检查(除交班检查外)每小时至少检查一次,每月集体巡查一次,大修前组织集体检查并作好大修汇总计划上报。

三、巡回检查中必须严肃认真,注意观察机组配电线路和各种用电设备运行情况及仪表指示是否正常,设备的温度(轴温、油温)等是否正常;细听机组各部位的声音是否正常,嗅闻运行设备各部位是否有异味、焦味等,以防发生各种事故;探摸机组温度是否正常,发现异常现象,判断发热原因,及时采取降温措施。

四、对有重大缺陷的设备,新装或检修后刚投入运行的设备超负荷运行时,或遇台风、雷雨、大雾、高温、冰雹等恶劣天气时应对设备进行特巡。

五、单独巡视时,不准攀登电气设备,不准触动操作机构和其它带电设备,雷雨天气一般不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不得靠近避雷器或避雷针,特殊情况需要巡查时,应穿绝缘靴,进出升压站要随手关门(出门要上锁)。

5.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汇总 篇五

1.主要支付工具:三票一卡——汇票、本票、支票和银行卡;结算方式包括汇兑、托收承付。

2.票据和汇兑——主导大额支付;银行卡——主导小额支付;托收承付手续繁琐

3.办理支付结算原则: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谁的钱进谁的账原则;银行不垫款原则

4.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票据未使用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票据无效;未按民行统一规定格式——银行不予受理

5.银行不得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账户情况、冻结、扣划款项,不得停止单位、个人存款的正常支付。

6.票据的“伪造”和“变造”:伪造——假冒或虚构他人签章(只与签章有关);变造——对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

7.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原记载人可更改其他记载事项,需要在更改处盖章

8.天蝎票据的要求:单位和银行的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9.填写日期:必须用中文大写,1和2月份前面加零;日1到9和10、20、30前面加零;日10至19前面加壹。

10.填写金额:以中文大写与阿拉伯数字同时填列,二者不一致票据——无效;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11.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12.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在预算单位没有基本存款账户或已撤销时经上级批准,它作为基本存款账户管理;否则作为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13.需要人民银行核准才能开户的有: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注册验资增资除外)、QFII专用存款账户。其他账户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支行备案。

14.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15.正式开立之日: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民行当地支行核准日期,非核准类——开户银行为存款人办理开户手续的日期。

16.更改:更改名称但不更改开户银行及账号的——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行提交变更申请;

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证明

变更开户许可证记载事项——交回许可证,民行分支换发新的 17.撤销:注销、破产关闭等——5个工作日内提交撤销申请;

迁址需变更开户银行和其他原因需要撤销的——10日内申请重开基本存款账户。18.基本存款账户:

用途——日常转账和现金收付

开户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纳税人的还有税务登记证

使用注意—一个单位只能有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日常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通过基本存款账户。

19.一般存款账户:

用途——借款转存、借款归还或其他结算需要 证明文件——借款合同或其他证明

使用注意——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20.专用存款账户:

用途——对特殊资金进行专项管理

例如——基本建设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粮棉油收购资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金等

使用注意——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等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基本和专用账户划缴款项以外

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业务支出账户只付不收。21.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用途——财政授权支付,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划拨资金。

使用注意——一个基层预算单位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

22.临时存款账户:

特点——临时需要,且在规定时间里使用。

适用范围——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活动、注册验资增资。注意事项——有效期不超过2年;

注册验资的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

23.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实名制,变更时可由负责人直接办理,也可授权办理。

24.银行卡分类:

按是否可透支分——信用卡和借记卡

信用卡分——信用卡分贷记卡和准贷记卡(要交备用金)借记卡分——转账卡、专用卡、储蓄卡

联名卡——发卡银行给予优惠,持卡人表示对其的支持

25.单位人民币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存取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存入单位卡账户。

26.单位外币卡账户的资金应从其单位的外汇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在境内存取外币现钞。27.严禁将单位的款项转入个人卡账户存储。

28.销户:销户时,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应当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单位外币银行卡账户应转回外汇账户,不得提取现金。

29.银行卡交易的基本规定:

a单位人民币卡可办理商品交易劳务供应等结算,但不能支取现金。b借记卡在ATM集上每日每卡提款不超过2万 c贷记卡取现需要授权,每日最多2000 d储值卡卡内不能超过1000 e准贷记卡透支期限最长60天

f贷记卡首月最低还款不得低于其当月透支余额的10%

30.计息:发卡银行对贷记卡账户的存款、储值卡内的币值不计息 31.贷记卡优惠条件:

A免息还款待遇——在银行记账日到到期还款日之间为免息还款期,最长为60天。

B最低还款待遇——还款困难的

注意——持卡人已选择最低还款方式或超过批准的行用卡额度用卡时,不再享受免息还款待遇。

32.计息规定——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复利,准贷记卡计收单利,透支利率为日利率的万分之五。33.收费——未偿还最低还款额或超额使用时,按未交或超额部分交纳5%的迟纳金和超限费。

34.预付卡:

A分类——按是否记载持卡人信息分为记名预付卡和不记名预付卡

按信息载体不同分为磁条卡、芯片(IC)卡 B限额——记名的不得超过5000元,不记名的不得超过1000.C期限与挂失——记名的卡挂失可赎回,不得设置期限;不记名的不挂失不赎回,有效期不低于3年。可经过激活延期等继续使用 D购买规定:

购买不记名卡——个人或单位购买一次在一万以上,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单位一次购买5000以上,单位一次5万以上时,不得使用现金购买,用转账等。

购卡人不得使用信用卡购买预付卡 E预付卡的充值:不得使用行用卡为其充值

一次充值在5000以上的,不能使用现金,200以下可用自助终端充值

F预付卡的使用:

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提取现金

不得用于购买、交换非本发卡机构的预付卡 不得向银行账户或非本发卡机构的网络支付账户转移 G赎回——记名预付卡可在购卡3个月后办理赎回,如果是单位记名卡,只能由单位去赎回,如果是个人预付卡,可由他人代理赎回。H发卡机构——须是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取得许可证的支付机构。

35.结算方式: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国内信用证。

36.汇兑

A根据给予汇款凭证的方式不同分为信汇和电汇。

B汇款回单和收款通知——汇款回单是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收款通知是款项确已收入收款人账户的凭据。

C支取现金的——电汇信汇的凭证上注明“现金”字样才能办理,未注明的需要按现金管理审查支付。转账支付的,应由原收款人填制支款凭证,由本人交验身份证件办理支付。D撤销与退汇——尚未汇出的款项可办理撤销。

收款人拒收办理退汇。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应主动办理退汇。

37.托收承付

特点——要根据购销合同(必须是商品交易或与他有关的),收款方发货后,向异地的收款人 收款,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结算起点——一般起点为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起点1000.收款人3次向同一个人收不回款的,暂停向该付款人办理托收;付款人3次无理拒付的,开户行暂停其向外办理托收。承付期——验单收款的承付期为3天,从银行发出承付通知的次日算起,法定假日顺延。

——验货付款的,承付期10天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期满次日划款。

38.委托收款

适用于单位与个人凭已承付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

委托收款个人与单位,同城与异地皆可使用。很多关于此种方式的付款通知时间都是3日内

39.国内信用证

我国的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

此方式只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产生的货款结算,并且只能用于转账结算,不能用于支取现金。

开证——开证行要向申请人收取不低于开证金额20%的保证金,但也可提供抵押质押等。

信用证有效期和有效地点最长不超过6个月

到期不获付款的,议付行可从受益人账户收取议付金额。

40.票据

A票据基本当事人——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

非基本当事人——承兑人、背书人与被背书人、保证人

B票据的特征——完全有价证券、文义证券、无因证券、金钱债权证券、要式证券、流通证券。

C票据的功能——支付功能、汇兑功能、信用功能、结算功能、融资功能

D票据权利——付款请求权、票据追索权

E票据的取得需要有真实的交易关系,但是因为有些特殊情况无偿取得的,所享受的票据权利不优于前手。

F票据权力行使和保全的方法通常包括“按期提示”和“依法证明”;——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本票的持票人未按规定期限提示见票的,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G票据丧失的补救方法 挂失止付

公示催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主体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的最后持票人;公告时间为发布之日起60日,最长不超过90日 普通诉讼 H票据的权力实效

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

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3持票人对其前手的追索权,在被拒接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4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5,持票人因超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其仍享有民事权利,可请求返还与未支付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41.背书日期属于相对记载事项,未记载背书日期的视同背书日期为到期日前。

42.任意记载事项不记载不影响票据权利,记载时产生效力。“其中不得转让”即为任意记载事项。

43.背书分为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非转让背书分为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

44.不得进行的背书——条件背书、部分背书、限制背书和期后背书。45.保证——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企业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作为担保人的票据无效。经过批准和授权的除外。

46.未记载被保证人且已承兑的票据,被保证人为承兑人。47.保证人在票据上为记载保证日期的,出票日为保证日期。48.保证未在票据或粘单上上记载保证字样而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者保证条款的,不属于票据保证。

49.保证不得附有条件,有条件的,不影响对票据的责任。

50.汇票——银行汇票

1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但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银行不得为其签发现金银行汇票

2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一经填写不得更改,更改后的银行汇票无效。

3银行汇票的背书转让以不超过票据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超过的不得背书转让。

4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超过期限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超过期限须向票据银行作出说明。

5持票人提示付款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解讫通知,缺少任何一联,银行不予受理。

6申请人要求退款时,应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同时提交到银行。7银行汇票丧失后,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52.商业汇票

1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与银行承兑汇票

2必须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3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应有在承兑银行开立账户存款人签发。4出票人签章——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签章。5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

远期商业汇票——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

见票即付的商业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付款 6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7贴现——在汇票未到期之前,为提前获得现金向银行付利息的票据转让行为。

贴现条件——是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进行商品交易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贴息期限——从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

贴现银行不获付款的,可从申请人的存款账户直接收取票据。

53.银行本票

A注明“现金”的可以用于支取现金,单位和个人均可使用。B用于支取现金的划去转账字样,用于转账的划去现金字样。C银行本票可以转让且是见票即付的。

D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超过2个月。

E持票人超过提示期限不获付款的,在票据权利失效内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可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

F银行本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54.支票

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普通支票

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6.社区居委会制度汇总 篇六

一、定期报告制度。社区居委会原则上每半年向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听取建议和意见,汇报下半年工作要点。遇特殊情况,社区居委会可建议临时召开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工作会议,对有关事项进行讨论。每年社区居委会要向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报告两次工作情况,包括社区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计生指标的分配及人口管理情况、各项公益事业的工作情况、居务公开内容以及其它涉及整个社区居民利益的有关事项。同时,接受社区居民代表的审议。

二、居务公开制度。社区居委会要把有关居民切身利益的社区事务,如社区计划生育等到方面的情况,通过公开栏形式向社区居民公开。社区居委会人员在工作时间,应挂牌上岗,文明服务。

三、服务承诺制度。社区居委会为社区居民提供的各类服务项目,应明确服务标准,自觉接受社区居民的检查和监督。

四、考核评议制度。社区居委会应定期接受社区居民的考核评议。社区居民代表对社区居委会及其成员的满意率低于60%时,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应督促社区居委会进行整改,并对不称职或工作有严重失误的成员,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罢免或撤换。

五、居民会议的职权:

1、听取和审议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制定居民公约;

3、撤换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

4、讨论决定居办经济的发展规划;

5、监督居民委员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6、讨论决定兴办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和发展居办经济等事项;

7、改变或撤销居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8、讨论决定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其它重要事项。 社区居务公开制度

为增加居委会工作的透明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区“两个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

1、居委会集体经济总收入、产值、利税完成情况,集体债权债务情况,财务收支情况;

2、各种承包租赁合同的签订和完成情况;

3、居委会各种收费的数额及用项;

4、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和节育措施落实情况,对违反政策者的处罚情况;

5、烈军属、困难户、五保户、优抚金、城县低保金总数额和发放情况;

6、居委会“两委”班子任期、目标完成情况和干

部工资报酬情况;

7、其他公共事业和涉及居民利益的事项。

二、居务公开的时间和方式:

1、公开的时间要及时,并应根据内容的性质、群众关心的程度,区别不同情况,确定公开的时间。有关政策、法规、社区居民委会发展规划、社区居委会干部现任目标、社区居委干部评议情况、计生工作等半年公布一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情况及财务公开每月公开,其它公开内容可视情况随时公开;

2、居务公开采取居务公开栏公布、发放“明白纸”、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公布两种方式,以公开栏公布形式为主。

居委会工作制度

二、学习制度

1、每周五下午为政治学习时间,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上级文件及法律知识。

2、各工作委员会,每周利用半天的时间学习业务知识。

3、每月组织居民小组长和居民代表学习一次,并结合具体工作进行讨论,征求意见。

三、报告制度

1、定期向街办汇报居委会的工作,自觉接受街办具体指导。

2、及时向街办反映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沟通政府

与群众之间的关系。

3、总结、树立各类先进典型(集体或个人),上报街办,学习推广。

4、重大事项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四、总结评比制度

对居委会的各项工作实行季度小结,半年初评,年终总评,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各方面工作的开展。 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理财水平,结合社区居委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实行“钱帐分离、日清月结、项目审批、定期审计”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社区居委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遵守有关财政法规、行政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三、严格执行资金支出的审批权限。居委会的各项开支必须坚持“一支笔” 审批制度,由居委会主任负责签字审批。

四、财务人员要严格收支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认真填好各类报表,统一居委会的收支及经济活动情况,建立健全帐薄。

五、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审计。每月定期对财务帐目进行清理审查,并将结果张榜公布。

六、居委会干部离任时,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并办

理财务交接手续。 民主评议制度

为切实加强居委会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居民代表的民主监督作用,促进居委会认真地履行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1、居委会全体成员为民主评议的对象,民主评议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2、民主评议活动每半年进行一次,按照街办安排,组织居民代表进行评议,参加评议的居民代表由每个居民小组选出2-3人参加,人数必须达到总数的五分之四以上。

3、评议活动先由班子负责人和被评议人向居民代表报告班子及个人的工作,再由居民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议,根据综合评议结果确定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

4、评议结束后,评议结果上报街办。

5、居民代表评议居委会班子及成员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故意歪曲事实,挟嫌报复。

6、被评议人对居民代表提出的正确意见要虚心接受和改正,对提出建议和意见的居民代表不得进行报复,否则依法严肃处理。 居委会干部守则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自觉参加上级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和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市场经济理论,牢牢把握经济建设中心,学习本职业务,学习实用技术,掌握为民服务的本领。

三、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工作中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勤俭节约、克已奉公、廉洁自律、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不借支、挪用公款。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集体领导,重大问题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决定,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

六、关心群众生产生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群众搞好服务,排忧解难,及时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七、工作尽职尽责、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不推诿扯皮,不上交矛盾。立场坚定,是非分明,敢于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

八、带头树立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尊老爱幼,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不酗酒闹事,不搞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作风正派,遵守社会公德,带头破除一切陈规陋习。

九、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带头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居民公约。 社区居民委员会职责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行使对社区事务的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向居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居民遵纪守法,履行法定义务。

2、召集和主持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执行会议的决定、决议,监督执行居民公约或自治章程。

3、加强本居住区居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理想道德、科学教育和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教育居民尊老爱幼、扶困助残、拥军优属、团结互助、移风易俗,养成文明、健康、高尚的生活方式。

4、发展居办经济,管理本社区居委会的财产,办理本居住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根据自愿原则筹集本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经费。

5、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便民利民的服务活动(包括志愿者服务、网点服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医疗服务、信息服务),为居民排忧解难。

6、协助公安、司法等部门做好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管理社区人口(包括流动人口),组建一支群防群治队伍。做好社区内的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民间纠纷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等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自觉性。

7、协助城管、环卫、环保部门管理本辖区公共卫生、县容县貌、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等工作,绿化美化社区环境。

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对社区居民和成员进行康复、初级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8、协助劳动、人武部门做好招工、就业、征兵等工作。

9、配合民政、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居民社会保障工作。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帮助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为社区内的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失业职工、低收入家庭等社会困难群体提供社会保障服务。

10、协助房产管理部门做好房屋出租、装修、危房监护等房产管理工作。

11、协助工商、税务部门对社区内个体经营网点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协税护税。

12、行使辖区内的属地管理权。辖区居民在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就业、入学、参军、工商注册、迁入迁出及出生、死亡、流动人口暂住证明等方面的手续,应由居委会签署意见,有关部门方可办理。

13、协助县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青少年教育和优抚救济等工作。

14、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向街道办事处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代表社区成员对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执法情况、对各公用事业单位的服务工作、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活动进行监督。 社区居委会主任职责

社区居委会主任是社区居委会日常工作的主持者,在社

区党支部的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县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社区居委会的贯彻实施;

二、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团结、组织、领导社区认真履行社区居委会职责,密切与辖区内各单位的联系,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自觉接受社区成员和居民的监督;

三、以身作则,模范遵守社区各项规定和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管理好社区的各项事务,并接受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党支部的建议和监督;

四、全面负责本居委会工作并督促检查其他成员的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各工作委员会处理好日常事务;

五、协调副主任、委员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工作委员会成员和居民小组长的作用,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六、管理社区居委会的固定资产及财务账目,定期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七、经常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开展政策和业务学习,熟练掌握社区工作知识,提高居委会成员的整体素质。

文化体育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体育、教育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利用社区内各类文化、体育资源,广泛开展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三、挖掘社区教育资源,加强对社区居民进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树立文明向上的社区精神风貌;

四、组织社区居民学习科学文化知识,配合学校、家长抓好中、小学生的校外教育;

五、组织社区居民开展文明社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文明县民的创建评比活动,不断提高社区文明程度;

六、向有关部门反映社区居民对文教体育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环保卫生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环保、卫生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爱国卫生和除“四害”活动、创建洁、净、美社区;

三、督促社区居民和单位搞好社区环境卫生,建立社区卫生评比制度,监督检查社区内门前“三包”和垃圾袋装化规定落实情况,保持社区楼院内外的环境整洁;

四、负责社区公厕的养护和管理;

五、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环境保护志愿者活动,治理环境污染,认养保护社区绿地、花草,绿化、美化社区环境;

六、组织社区居民开展防病、防疫活动,协调利用社区内的各类医疗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做到小病不出社区;

七、搞好社区内公益性设施的维护,保持其清洁美观,并协助有关部门整洁环境,及时举报违章建筑和市场扰民等问题;

八、向有关部门反映社区居民对环保卫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社保民政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了解掌握社区内民政工作对象、社保工作对象的情况,建立健全相关档案资料;

三、组织社区居民开展邻里互助活动,走访慰问和帮扶贫困户、优抚对象、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大力兴办社区社会福利事业;

四、根据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广泛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积极兴办社区服务项目,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五、教育群众发扬奉献精神,不断发展壮大社区志愿者

队伍,通过组织活动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培养社区“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互帮互助和扶贫济困的社会风气;

六、做好城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调查、公示、申报及初级档案管理工作,配合民政部门做好低保金的发放工作;

七、对社区居民进行国防宣传教育,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及“爱心献功臣”活动;

八、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活动,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

九、协助民政部门做好社区内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登记及日常管理监督工作;

十、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失业人员、劳动力资源的调查、登记工作,积极为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服务。

十一、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居民有关民政福利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治保民调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加强对社区居民的法律宣传和法制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对社区居民进行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治安防范意识;

二、定期排查社区内各类治安隐患和矛盾纠纷,并提出改进的措施和意见;

三、组织居民开展群防群治,建立健全社区治安巡逻队伍,形成专群结合的防控网络;

四、向居民宣传户籍管理政策和有关规定,及时掌握和了解居民家中外来人员的情况。配合社区治安人口协管员建立健全社区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户籍档案;

五、督促社区居民和单位落实技防措施,加强小区大门、楼栋单元门、车库、住宅门的防盗设施建设;

六、协助有关部门对被管制、假释、缓刑、监外执行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以及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被告人进行监视、考察并适时做好教育转化和安臵工作;

七、配合公安部门对社区内出租房屋、公共停车场进行管理;

八、教育居民协助政府检举揭发坏人坏事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劝阻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行为;

九、做好重点人员的教育疏导工作,预防恶性事件发生;

十、加大对辖区内不安定因素的监控力度,发现案情妥善保护现场,迅速报案,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案件的侦破工作;

十一、及时发现并解决好社区内邻里之间、居民之间、居民与社区单位之间、社区单位之间容易引发矛盾和纠纷的问题,做好前期工作,将矛盾纠纷消化在萌芽状态;

十二、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坚决杜绝因调解工作不及时而造成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十三、充分发挥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和楼栋长的作用,建立健全社区民调组织,落实民调人员,完善调解工作制度,确保各类纠纷及时调处;

十四、对因人民内部矛盾激化,可能引发的严重危害治安后果的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同时做好教育疏导工作,预防恶性事件的发生;

十五、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对治安、普法和调解工作的有关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妇女计生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社区居民对妇女和计生工作的认识;

二、协助计生部门搞好调查摸底,准确掌握社区内常住和暂住育龄妇女的有关情况,建立健全相关档案资料;

三、指导社区内的育龄夫妇选择科学的避孕措施,提高社区居民生殖健康水平,杜绝计划外生育;

四、引导广大妇女正确处理婚姻家庭问题,大力提倡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遵纪守法、勤俭持家和邻里团结的文明新风;

五、组织广大妇女开展“巾帼建功”活动,鼓励妇女提高自身素质,做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时代女性;

六、代表妇女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向党和政府反映广大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七、发动和组织社区内待业女青年、闲散女劳动力、下

岗女职工和离退休妇女,积极兴办各种生产、生活服务事业,因地制宜,广开门路,努力解除失业、待业妇女的后顾之忧;

八、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计划生育政策和妇幼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妇女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自觉实行晚婚晚育、计划生育,并做到优生、优育、优教;

九、认真落实计生工作各项任务,实现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的目标,协助计生部门做好社区居民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及服务工作;

十、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动员教育居民同一切歧视妇女儿童的现象和违法犯罪行为做坚决的斗争。 社区捐助工作站职责

一、组织、宣传、发动、协调辖区内居民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社会团体的经常性捐助活动;

二、协调辖区内驻地单位和志愿者,为经常性捐助工作搞好义务宣传、仓储、运输和其它服务;

三、对接受的捐助物品按规定进行消毒、分类包装和管理;

四、统计、汇总和及时组织上缴所接收的捐助款物;

五、实现捐赠人的捐赠遗愿;

六、对所有的款物当时清点入库,及时向捐助中心汇报情况。

居民小组长岗位职责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

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社区工作;

二、根据社区居委会的决定进行工作,定期向社区居委会汇报工作;

三、加强团结,同心同德,积极热情地搞好社区居民小组工作;

四、遵纪守法,不循私情,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五、按照居民自治的原则,组织本小组居民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为推动社区两个文明的发展而努力;

六、密切联系群众,坚持群众路线,关心居民疾苦,为居民谋福利,办实事,全心全意为居民服务;

七、及时向居委会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社区党支部工作制度 社区党支部职责

社区党支部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承担着社区党的建设、社区建设、民主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工作任务。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领导本社区的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二、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本社区党建、服务、教育、卫生、文化、治安、保障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并对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三、领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工、青、妇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履行职责,支持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行使职权;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等相互之间的关系。

四、协调、组织社区内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工作,协助有关单位(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党组织对在职党员进行监督。

五、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用社区的共同目标凝聚居民,发动社区内各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工作。

六、加强社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搞好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发展工作和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

一、定期报告制度。社区居委会原则上要每季度向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报告一次履行职责和财务收支情况,主动听取并征求议事会意见,接受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的咨询监督,汇报下一季度工作要点。每年社区居委会要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报告一次工作情况,接受社区代表的审议。

二、居务公开制度。社区居委会财务收支状况、成员职责分工和办公时间以及联系电话等项内容,通过联系卡、揭示板等形式向社区成员公开,随时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社区居委会成员在工作时间内须挂牌上岗、文明服务。

三、服务承诺制度。社区居委会为社区成员提供各类服务项目,应明确服务标准,自觉接受社区成员检查和监督。

四、考核评议制度。社区居委会应定期接受社区成员及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的考核评议。社区成员对社区居委会满意率低于60%,应由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建议召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进行重新调整。对不称职或工作严重失误的社区居委会组成成员由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建议召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罢免或撤换。

社区居委会委员工作职责

一、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教育居民树立科学、文明、进步婚姻观,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认真落实生育各项工作任务,实现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目标。

二、准确掌握常住和暂住育龄妇女的生育信息变更情况,及时做好帐、卡、册登记和信息反馈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发放,查验及管理工作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服务。

三、指导育龄夫妇知情选择适合避孕节育措施,提高生殖健康水平,杜绝计划外生育。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三自”作用,大力开展好“三生”服务,做好计生药具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做好社区内的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服务和协调工作。

四、按照社区妇代会的职责,抓好妇女工作。社区妇代会的职责为:

1.教育妇女提高自身素质,做好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组织妇女同志开展巾帼建功,文明家庭创建和拥军优属活动。提倡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传统风尚,弘扬社区公德、职务道德和家庭美满。

2.动员组织妇女因地制宜,发展便民利民服务和社区服务。促进家务劳动社会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女工的再就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男女平等、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普及妇幼保健知识。配合学校和家庭做好青少年教育工作。

3.普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和法规知识,向一切歧视妇女的现象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代表妇女在基层政

权建设中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并发挥其作用。

五、宣传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教育社区成员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并协助社区保洁队搞好社区环境卫生。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保持楼院内外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的整洁环境。

六、组织居民开展绿地(树)认养活动,带领居民种草种花,绿化美化社区环境。提高居民的环境意识,减少环境污染。及时举报违章建筑和市场扰民问题。建立社区医疗站对居民实行免疫医疗服务。保护好社区内永久性公益性卫生设施,保持其清洁美观。

社区民主监督制度

一、监督内容:党和政府有关政策、法规和指示的落实情况;社区居委会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居民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办理发放情况;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决议、决定的落实情况;社区服务项目和居民普遍关心的问题。

二、对社区成员代表意见较大或不赞成的事项,社区居委会应建议召集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审议后予以纠正。

三、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定期听取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报告。社区成员代表对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可以提出质询。社区居委会对社区成员代表的质询,应给予实事求是的解答。

四、实行评议社区居委会干部制度,按照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次,对社区居委会成员每年年终进行一次评

议,对优秀者给予表彰,对不称职者要求其限期改正或提交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予以罢免。

社区居民委员会居务公开制度

为扩大基层民主,维护和保障居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结合社区实际,制定社区居委会居务公开制度。

一、居务公开内容:社区居民委员会办事程序公开;财务公开;计划生育工作公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公开;社区委员会干部责任目标和生活补贴公开;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对社区干部的评议情况公开;社区服务、求助热线公开;社区建设重大事项公开;居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事项公开。

二、居务公开程序:广泛听取和征集社区成员代表、居民的意见,列出公开项目;社区居委会确定公开的内容;提交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社区居委会指定专人张榜公布,公开内容存档备查;接受群众的咨询和监督并认真整改。

三、居务公开时间:社区居委会各项收支情况,每半年向社区成员代表会议报告一次,接受社区成员代表的监督。社区各单位捐资兴办公共事业,适时向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和

集资单位报告资金使用情况。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情况及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公布一次,其他内容视情况适时公布。

四、公开形式:设立社区居务公开栏;召开有关会议;设立居务公开监督信箱和监督电话,接受社区成员投诉,确定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开日,接受社区单位、社区成员咨询。其中,以公开栏公布为主要形式。

五、居务公开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凡属居务管理的重大事项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都应提交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实行民主决策。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每年都要向社区成员代表会议报告,并接受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

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社区居民委员会除了通过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和社区居民小组组长会议等形式沟通与居民的联系外,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应分工联系居民群众,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

二、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联系群众的主要任务是,联系孤寡老人、军烈属、特困家庭,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联系居民中的积极分子,了解居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宣传上级组织的指导性工作意见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听取居民群众对社区建设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

三、社区居民委员会定期召开社区居民、社区成员单位代表座谈会,做好居民来访接待工作,设臵居民意见箱,及时收集居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应将联系居民群众的重要情况,及时向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报告。

社区文化体育活动站管理制度

一、社区文化体育活动站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街道办事处的指导。

二、社区文化体育活动站以“为居民服务,为社区服务”为宗旨,积极开展有益于提高居民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活动,促进社区文化健康发展。

三、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和方法,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及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家庭伦理道德教育,卫生健康教育,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教育,法制教育等。

四、充分发挥社区各类人才的作用,组织开展丰富多采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社区治安管理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一、社区居民委员会可以通过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治安联防队、治安巡逻队、帮教小组,负责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及时处理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利用各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居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四、治安联防队和治安巡逻队是维护社区治安的重要力量,在社区治安保卫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活动接受公安派出所指导。治安联防队和治安巡逻队队员应当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法律意识,做到遵纪守法,文明执勤。

五、应在社区建立报警点,公布报警电话,与公安派出所及时通报情况。

六、加强对劳改劳教释放人员、监外执行人员、劣迹人员的管理、帮教和安臵就业工作,使其成为社会有用之人。

七、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建立登记簿册,随时掌握外来人口的变动情况,并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和管理工作。

八、加强私房出租管理。出租户应按规定与暂住人口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对承租人负责教育,督促他们遵纪守法。

社区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社区业主委员会是社区居民对物业部门实行监督的自治组织。社区可根据驻社区内物业公司的数量或主管部门相应地建立社区业主委员会。

二、社区业主委员会的组成,由社区居民推选产生,原则上以住宅楼为单位,每栋楼推选产生1名有社会地位、有影响、愿意为居民服务的代表,业主委员会主任由代表推选产生。

三、业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研究楼区管理和小区建设,也可根据物业管理和小区建设中遇到或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居民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确定议题,随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办法。

四、业主委员会每次召开会议,邀请物业部门的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参加。

为增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责任感,提高办事效率,促进社区居委会工作协调有序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主任的岗位职责

1、主持居民委员会的全面工作。

2、主持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

3、负责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

4、监督检查居委会其他成员的计划及贯彻执行情况。

5、向镇党委政府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的建议。

6、做好本社区居委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二)社区居委会副主任的岗位职责

1、当好主任参谋助手,主任不在岗位期间代行主任职责。

2、向社区居委会主任提出工作建议并汇报自己分管工作的情况和处理意见。

3、除做好分管工作外,协助主任布臵、检查和总结工作。

(三)社区居委会委员的岗位职责

各委员需认真做好分管的各项工作及任务,并向主任、副主任汇报自己分管工作的情况和处理意见。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2、协助镇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民事调解、公共卫生、社会治安、计划生育、优抚社救、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在社区的顺利开展。

3、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

4、广泛开展便民利民社区服务,发展社区服务项目,拓宽社区服务领域,办好社区服务站。

5、发展社区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广泛开展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不断提高居民的素质。

社区专职工作者考勤制度

为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特制定本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工作时间同镇机关同步。

(二)社区专职工作者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和早退,做到有事请假。

(三)病(事)假的请假要求:

1、社区居委会主任请假,需分别报镇社区服务中心和民政科批准。

2、社区居委会副主任请假二天以内,由主任批准,三天以上报镇社区服务中心和镇民政科批准。

3、社区居委会成员请假,三天以内由主任批准,三天以上报镇社区服务中心批准。

4、如遇特殊情况,当时无法请假可事后补假,需在请假条上说明原因。

5、年末如事假、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则扣除一定比例的年终奖金。

(四)婚、丧、产、公假的规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五)社区居委会由副主任填写考勤簿,考勤簿于每月10日前,经主任审核签字后报镇社区服务中心、民政科。

(六)社区专职工作者休假,要如实的在考勤记录簿上填写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社区居委会干部因特殊情况加班者,由主任适当安排倒休,但倒休情况要如实记入考勤簿。

(八)考勤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发现弄虚作假者,对其要进行批评教育,并取消年终评选先进的资格。

社区居委会居务公开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以扩大基层民主为目标,维护和保障居民群众的各项权益,实现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要将工作职责、成员分工、办公时间、便民热线电话、服务项目、服务地点、办事程序、重大事项、财务收支、经费管理等,通过橱窗、图板、宣传栏、社区居民会议等形式向居民公开,便于为居民服务并接受监督。

(二)建立社区听证制度和公示制度。凡涉及社区的重大事项须组织居民代表进行听证,并将决定事项进行公示。

(三)居民群众对社区建设、居委会工作建议以及反馈情况要适时公开,自觉接受居民的咨询和监督。

社区专职工作者学习制度

(一)严格执行市、区民政局及市、区人事局有关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培训及职业培训。

(二)每周社区居委会组织一次社区专职工作者政治业务学习,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

等方面的学习,不断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每月组织社区居民小组长进行一次时事政治的学习,并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

(四)根据社区管理工作的需要,社区专职工作者要结合自身实际安排自学时间。社区居委会每季度安排一次交流会,相互交流学习体会,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社区居委会例会制度

(一)每周召开一次居委会办公会议,总结上周情况,研究布臵本周工作。

(二)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审议居委会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讨论决定社区建设的重大事项,评议社区居委会班子成员履职情况。

(三)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各种会议均要做会议记录。

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出纳预支现金购买办公用品时一律凭本人签字借据,主任审核签字后方可支取。

(二)出纳现金库存不得超过500元,不准公款私存,不准任意拆借集体资金。

(三)报销单据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并注明用途,有清单的必须附清单。帐目要日清月结,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上报财务收支报表。

(四)建立健全社区财务账目档案,档案实行专人专柜管理,年终须按文种、类别、性质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五)财务手续必须齐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支付入帐:

1、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不全;

2、发票字迹不清或涂改的;

3、其他违反财务制度的。

(六)严格执行资金支出的审批权限。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开支必须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由社区居委会主任一人负责签字审批。

(七)实行定期审计。每半年对财务帐目进行清理审查,同时督促社区居委会自行纠正违纪、违规项目。

(八)财务人员离任时,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并向继任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九)社区居委会每年要对固定财产清理登记,新添或报废的财产要有记载。

社区居委会档案管理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各种档案,由社区居委会指定专人统一管理,做到一事一档,分类清楚,存放有序,查询方便。

(二)资料一般按分类归档,各个档案卷中均附有案卷目录。

(三)原始记录材料坚持做到随时发生、随时记录、随时整理归档,因特殊原因一时漏记的要及时补记。

(四)根据气候变化,做好档案资料的防火、防潮和防虫蚀 等,确保档案资料的完好无损。

(五)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严格核实交接的档案。

(六)社区居委会要设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日常收集、整理、鉴定、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

(七)建立健全档案收集、保管、利用、保密等制度,做到档案借阅有登记,移交有手续。

社区居委会勤政廉政制度

(一)遵纪守法,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发扬无私奉献精神。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尽职尽责,密切联系居民,关心解决居民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多为居民办实事,办好事,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不得故意刁难群众。

(三)正确处理好与居民、社会单位的关系,不向居民和社会单位提出不合理要求,不得以权谋私、假公济私。

(四)廉洁自律,不得接受与工作有关的馈赠及宴请,工作时间不得饮酒,不贿赂他人,不私分、挪用、截留各种资金。

社区专职工作者挂牌上岗制度

(一)胸卡是社区居委会成员在社区内开展工作展示身份的重要标志,要求社区居委会成员需佩戴胸卡上岗。

(二)社区居委会成员胸卡要统一编号、统一制作、统一发放。

(三)胸卡不得随意涂改和印制,不慎丢失胸卡者,由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补发。因辞职或被罢免居委会干部的,胸卡要及时收回。

社区居委会印章管理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要建立印章使用审批、登记、备案制度。

(二)社区居委会印章设专人保管、固定存放、不得借出。

(三)社区居委会印章丢失应及时向梨园镇人民政府报告,启用新章、废止旧章应由梨园镇人民政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

(四)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上一届社区居委会应在10日内向新一届社区居委会移交印章,确保新一届社区居委会正常开展工作。

社区居委会民主评议考核制度

(一)镇考核领导小组指导各社区成立由社区居民代表参加的考评委员会,每年年终对社区专职工作者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德:主要考核政治素质、政策水平、思想和职业道德表现以及工作作风。能:主要考核业务水平、管理协调能力。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团结协作、爱岗敬业精神和遵守工作纪律。绩:主要考核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及取得的成效。廉:主要考核能否一心为民,清正廉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廉荣腐耻”,营造社区良好氛围。

(三)评议考核等次。评议等次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确定考核结果,要以社区专职工作者的社区居民满意率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为主要 依据。镇党委、政府根据考核结果,对社区专职工作者实施奖惩。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扣减岗位工资和奖金。

社区居委会联系群众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要密切联系群众,坚持群众路线,关心社区居民的疾苦,为社区居民谋福利、办实事,全心全意为社区居民服务。

(二)社区居委会要密切联系社区单位,动员社区单位向社会开放内部服务资源,为居民提供服务,实现共驻、共建、共享,增强社区凝聚力和社区成员对社区的归属感、认同感。

(三)社区居委会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密切联系责任区域的社区成员代表及居民组长,掌握社区居民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四)社区居委会要经常听取居民对社区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信息,解决居民群众反映的焦点、难点问题。

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值班制度

为了能及时了解社区的情况,处理社区发生的各种问题,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特制定本规定。

(一)社区专职工作者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的值班工作,由社区主任负总责,值班表于节假日及重大活动开始前报镇社区服务中心和民政科备案。

(二)社区居委会设立值班记录本,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三)值班时间由各社区自行安排。

(四)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接班,严格交接班手续,值班时要认真负责,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五)值班人员对社区内发生的各种突发性事件,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妥善处理,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信访制度

一、认真处理来信,热情接待来访,倾听居民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二、信访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要格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与责任。耐心细致、正确疏导。及时、恰当、正确、处理。

三、信访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要回避。

四、工作人员在办理信访事项中,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转送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单位。不得压制、打击报复、迫害信访人。

五、对来信来访事项,30日内办理完毕,并视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适当延长时限。如遇到重大或疑难问题的信访事件,报请街道信访办协作处理。

六、信访人要如实反应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如有诬告、陷害行为,轻则行政处分,已构成犯罪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信访人员要遵守信访秩序,不得影响国家机关部门的工作秩序,不得损害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不得纠缠、侮辱、威胁、殴打工作人员,不得携带危险品、爆炸品以及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如有妨碍信访秩序的,轻则批评教育,重则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习制度

学习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社区干部学习的自觉性,特建立社区干部学习制度:

一、学习时间:

社区干部的学习原则上每月一次,时间不少于半天。

二、参加对象:

社区党(总)支部成员、社区居委会成员和全体社区工作者。

三、学习要求:

1、全体干部必须重视学习,善于学习。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江泽民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政治敏锐和鉴别力。

2、关心政治和国家大事,自觉读书。正确处理工作个学习关系,增强学习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刻苦专研,学而不厌,学以致用,提高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3、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每次集中学习,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不开小会,不交头接耳,认真学习。

4、注重学习方法和效率,认真做好读书笔记,积极撰写学习体会文章,每个干部每年须写1—2篇体会文章,认真对待每次学习机会。

5、理论学习时间原则上为每周三下午,学习时妥善安排好其他工作,无特殊情况一律参加,实行请销假和点名制度。

为增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责任感,提高办事效率,促进社区居委会工作协调有序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主任的岗位职责

1、主持居民委员会的全面工作。

2、主持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

3、负责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

4、监督检查居委会其他成员的计划及贯彻执行情况。

5、向镇党委政府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的建议。

6、做好本社区居委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二)社区居委会副主任的岗位职责

1、当好主任参谋助手,主任不在岗位期间代行主任职责。

2、向社区居委会主任提出工作建议并汇报自己分管工作的情况和处理意见。

3、除做好分管工作外,协助主任布臵、检查和总结工作。

(三)社区居委会委员的岗位职责

各委员需认真做好分管的各项工作及任务,并向主任、副主任汇报自己分管工作的情况和处理意见。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2、协助镇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民事调解、公共卫生、社会治安、计划生育、优抚社救、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在社区的顺利开展。

3、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

4、广泛开展便民利民社区服务,发展社区服务项目,拓宽社区服务领域,办好社区服务站。

5、发展社区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广泛开展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不断提高居民的素质。

社区专职工作者考勤制度

为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特制定本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工作时间同镇机关同步。

(二)社区专职工作者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和早退,做到有事请假。

(三)病(事)假的请假要求:

1、社区居委会主任请假,需分别报镇社区服务中心和民政科批准。

2、社区居委会副主任请假二天以内,由主任批准,三天以上报镇社区服务中心和镇民政科批准。

3、社区居委会成员请假,三天以内由主任批准,三天以上报镇社区服务中心批准。

4、如遇特殊情况,当时无法请假可事后补假,需在请 假条上说明原因。

5、年末如事假、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则扣除一定比例的年终奖金。

(四)婚、丧、产、公假的规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五)社区居委会由副主任填写考勤簿,考勤簿于每月10日前,经主任审核签字后报镇社区服务中心、民政科。

(六)社区专职工作者休假,要如实的在考勤记录簿上填写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社区居委会干部因特殊情况加班者,由主任适当安排倒休,但倒休情况要如实记入考勤簿。

(八)考勤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发现弄虚作假者,对其要进行批评教育,并取消年终评选先进的资格。

社区居委会居务公开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以扩大基层民主为目标,维护和保障居民群众的各项权益,实现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要将工作职责、成员分工、办公时间、便民热线电话、服务项目、服务地点、办事程序、重大事项、财务收支、经费管理等,通过橱窗、图板、宣传栏、社区居民会议等形式向居民公开,便于为居民服务并接受监督。

(二)建立社区听证制度和公示制度。凡涉及社区的重大事项须组织居民代表进行听证,并将决定事项进行公示。

(三)居民群众对社区建设、居委会工作建议以及反馈情况要适时公开,自觉接受居民的咨询和监督。

社区专职工作者学习制度

(一)严格执行市、区民政局及市、区人事局有关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培训及职业培训。

(二)每周社区居委会组织一次社区专职工作者政治业务学习,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学习,不断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每月组织社区居民小组长进行一次时事政治的学习,并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

(四)根据社区管理工作的需要,社区专职工作者要结合自身实际安排自学时间。社区居委会每季度安排一次交流会,相互交流学习体会,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社区居委会例会制度

(一)每周召开一次居委会办公会议,总结上周情况,研究布臵本周工作。

(二)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审议居委会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讨论决定社区建设的重大事项,评议社区居委会班子成员履职情况。

(三)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各种会议均要做会议记录。

社区居委会报告工作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社区居委会接受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和社区居民的民主监督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每季度向社区协商议事组织报告履行职责情况,主动听取并征求意见,汇报下季度工作要点。

(二)社区居委会每半年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计划及完成任务情况、各项公益事业情况、需要经过讨论的居务公开内容以及其它涉及居民利益的有关事项,接受社区居民代表的审议。

(三)遇特殊情况或重大事项,社区居委会可临时召开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或社区协商议事组织报告工作。

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出纳预支现金购买办公用品时一律凭本人签字借据,主任审核签字后方可支取。

(二)出纳现金库存不得超过500元,不准公款私存,不准任意拆借集体资金。

(三)报销单据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并注明用途,有清单的必须附清单。帐目要日清月结,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上报财务收支报表。

(四)建立健全社区财务账目档案,档案实行专人专柜管理,年终须按文种、类别、性质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五)财务手续必须齐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支付入帐:

1、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不全;

2、发票字迹不清或涂改的;

3、其他违反财务制度的。

(六)严格执行资金支出的审批权限。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开支必须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由社区居委会主任一人负责签字审批。

(七)实行定期审计。每半年对财务帐目进行清理审查,同时督促社区居委会自行纠正违纪、违规项目。

(八)财务人员离任时,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并向继任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九)社区居委会每年要对固定财产清理登记,新添或报废的财产要有记载。

社区居委会档案管理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各种档案,由社区居委会指定专人统一管理,做到一事一档,分类清楚,存放有序,查询方便。

(二)资料一般按分类归档,各个档案卷中均附有案卷目录。

(三)原始记录材料坚持做到随时发生、随时记录、随时整理归档,因特殊原因一时漏记的要及时补记。

(四)根据气候变化,做好档案资料的防火、防潮和防虫蚀 等,确保档案资料的完好无损。

(五)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严格核实交接的档案。

(六)社区居委会要设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日常收集、整理、鉴定、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

(七)建立健全档案收集、保管、利用、保密等制度,做到档案借阅有登记,移交有手续。

社区居委会勤政廉政制度

(一)遵纪守法,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发扬无私奉献精神。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尽职尽责,密切联系居民,关心解决居民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多为居民办实事,办好事,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不得故意刁难群众。

(三)正确处理好与居民、社会单位的关系,不向居民和社会单位提出不合理要求,不得以权谋私、假公济私。

(四)廉洁自律,不得接受与工作有关的馈赠及宴请,工作时间不得饮酒,不贿赂他人,不私分、挪用、截留各种资金。

社区专职工作者挂牌上岗制度

(一)胸卡是社区居委会成员在社区内开展工作展示身份的重要标志,要求社区居委会成员需佩戴胸卡上岗。

(二)社区居委会成员胸卡要统一编号、统一制作、统一发放。

(三)胸卡不得随意涂改和印制,不慎丢失胸卡者,由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补发。因辞职或被罢免居委会干部的,胸卡要及时收回。

社区居委会印章管理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要建立印章使用审批、登记、备案制度。

(二)社区居委会印章设专人保管、固定存放、不得借出。

(三)社区居委会印章丢失应及时向梨园镇人民政府报告,启用新章、废止旧章应由梨园镇人民政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

(四)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上一届社区居委会应在10日内向新一届社区居委会移交印章,确保新一届社区居委会正常开展工作。

社区居委会民主评议考核制度

(一)镇考核领导小组指导各社区成立由社区居民代表参加的考评委员会,每年年终对社区专职工作者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德:主要考核政治素质、政策水平、思想和职业道德表现以及工作作风。能:主要考核业务水平、管理协调能力。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团结协作、爱岗敬业精神和遵守工作纪律。绩:主要考核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及取得的成效。廉:主要考核能否一心为民,清正廉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廉荣腐耻”,营造社区良好氛围。

(三)评议考核等次。评议等次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确定考核结果,要以社区专职工作者的社区居民满意率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为主要 依据。镇党委、政府根据考核结果,对社区专职工作者实施奖惩。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扣减岗位工资和奖金。

社区居委会联系群众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要密切联系群众,坚持群众路线,关心社区居民的疾苦,为社区居民谋福利、办实事,全心全意为社区居民服务。

(二)社区居委会要密切联系社区单位,动员社区单位向社会开放内部服务资源,为居民提供服务,实现共驻、共建、共享,增强社区凝聚力和社区成员对社区的归属感、认同感。

(三)社区居委会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密切联系责任区域的社区成员代表及居民组长,掌握社区居民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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