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总结大会

2024-07-08

专利总结大会(7篇)

1.专利总结大会 篇一

专利培训总结

专利就是一项发明创造的首创者所拥有的受保护的独享权益。它是世界上最大的技术信息源。据实证统计分析,专利包含了世界科技信息的90%-95%。所以要做好一个成功的技术员一定要有相关的专利知识。

专利他有三性原则,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这是专利的必须的,一个公司有他自己的专利,它就可以利用该技术生产东西,既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还可以对该技术进行垄断来获取最大利益。如果别的公司利用该技术来生产东西,那么我们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要求他对我们进行赔偿和停止生产,也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来获取使用费,这就是专利对我们权利的一种保护措施。所以当自己有什么法民的时候一定要先申请专利,否则有可能会被别人取而代之,通过张老师的培训使我懂得了专利的申请要求还有其相应的作用。

一.申请专利有以下几点要求

1.不违反国家法律和不违背自然规律;

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内容和技术领域:

a.科学发现;

b.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c.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d.动物和植物品种;

e.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但对上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3.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创造要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要求

二.专利的作用基本有以下几种:

1、保护自己的产品或方法,不受别人的侵权。

2、在产品上打上,专利号一种非常好的 广告宣传作用。

3、拥有专利自主权,是认证企业资质的重要条件,比如高新技术企业。

4、申请专利也是对发明人,知识的一种肯定,对于其以后评职称方面都有好处。

就像张老师讲的几个例子都是很典型的,其中有涉及用法律手段要求侵权方对自己进行赔偿,而且赔偿金额都是很的,有好多都过亿美金,还有就是通过专利可以和某公司进行协商来卖专利而抓取很多利益,可以说一个好的专利它的商业价值是很高的,所以几乎每个公司都有它自己的核心专利,这也是一个公司能够长期发展的重中之重。

2.专利总结大会 篇二

会议首先由集团公司总经理薛海滨作2015年度工作报告。2015年,在市交通运输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局机关各职能部门的帮助支持下,公司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集团公司“1+4”发展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三严三实”,解放思想,攻坚克难,同心同德、扎实做好公司的各项工作。全年新购营运车辆290辆,新开辟线路5条,优化调整线路5条,加密公交线路28条,车厢服务合格率、车厢整洁合格率分别达96%和97%。同时,我们还完成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治理、信访稳定、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内保、消防、安全生产、创建、扶贫等目标任务。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一年来,我们分别获得了如下荣誉:集团公司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被市总工会评为“优质服务竞赛活动优秀组织单位”;103路被河南省公共交通协会评为“河南省公共交通行业示范线路”;18路被市总工会授予“工人先锋号”线路。同时,还有部分职工分别受到上级部门的表彰。

会上,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李建国宣读了集团公司《关于表彰2015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共有103路甲班等16个优秀班组、1353号等30个优秀车组、唐战超等12名标兵、刘宏涛等25名能手、温跃伟等296名先进工作者受到集团公司隆重表彰,与会领导为标兵和能手颁发了证书。

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孙建功对获奖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了祝贺,同时对集团公司2015年的重要工作进行了回顾。他讲到,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在热心公交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的帮助下,在优先发展公交意见的指导下,在集团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洛阳公交的2015年,付出很多,收获很大:一是新区第一停车场综合楼开工建设;二是购进新车290辆(含纯电动公交车50辆),公司现有车辆2196辆,新能源车占52%以上;三是优化调整线路,方便了群众出行;四是采取PPP融资模式改造公交火车站西广场枢纽站;五是在涧西区试行残疾人免费乘车政策,受到市残疾人联合会和残疾人的好评;六是营运秩序有条不紊,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先进模范层出不穷。孙建功强调,新的一年有更重的工作任务、更大的转变和发展等着我们去实现:一是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洛阳市城市公共交通“十三五”发展规划》,在规划的指导下把洛阳公交做大做强;二是抓好深化改革改制工作;三是创新工作不讲价钱,努力完成好2016年责任目标任务;四是创新融资模式引进外资,早日实现智能化公交;五是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杜绝重特大事故、恶性安全服务事故的发生;六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做到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监督不松,正确认识和行使手中的权力,为职工群众谋利,做到一尘不染,清正廉洁。

3.专利工作个人总结 篇三

一、公司情况简介

**公司成立于****年**月,位于*****区,是专门从事******************的高科技公司。公司现有员工**人,由全职员工和兼职人员两个个部分组成,其中研发人员占**%,硕士以上学历占**%。

二、2016年专利工作成果

2016年是**公司专利工作丰收的一年:2016年**公司共授权发明专利6件,授权实用新型专利5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发明专利9件。2016年累计申请各项专利45件,与2015年(21件)相比实现了110%的增长,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9件,实用新型专利26件,商标注册1项。2017年我们的目标是保持发明专利申请的良好势头,争取发明专利申请量突破30件大关。

三、专利工作总结

(一)管理体系完善

**公司专利工作起步于2015年,职能归属综合管理部,专人负责公司专利、商标、域名等工作。2016年,为完善公司专利申报体系,在公司研发、项目各业务部门设专门的知识产权兼职人员,负责本部门的与专利有关的各项工作。

在专利管理中,综合管理部制定了《专利管理制度》,规范专利工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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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 程。2016年,公司完善了《专利申请流程》以及《专利申请交底书撰写指导与实例》等,为开发人员提供各种申请指导与模板,使专利申请和专利文档的管理工作有条有序。

(二)激励机制兑现

为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请和自觉性,同时按照公司《专利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公司非常重视对员工的激励。2016年,公司按上半年和下半年,分两次兑现专利奖励,包括发明实审奖、实用新型授权奖以及发明授权奖。除了制度规定的各项奖励外,公司16年度还将专利申请与员工的绩效考评联系起来,与员工的年终奖金和工资调整挂钩,有效的激励了广大员工申请专利的积极性。

(三)人员培训

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提高员工知识产权意识是专利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公司新员工的岗前培训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知识产权保护培训;同时,综合管理部还在各业务部门进行扫荡培训,普及专利知识;定期组织人员参加区、市科技局组织的各项专利培训;在具体工作中,综合管理部邀请专业专利申报人员给予申报辅导,有针对性的进行重点培训,避免专利侵权并能及时申报专利保护。

(四)专利管理

目前,**公司的《专利管理制度》已融入公司整个研发、项目运行总。综合管理部对研发、项目流程进行进度管控,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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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页 促开发人员将创新技术申请专利保护,同时加强专利文献的分析和利用。综合管理部负责建立公司专利台账,及时统计公司专利申报情况,定期跟踪专利申报进度,及时更新公司专利台账,做好公司专利各项文书的登记、备案、存档工作。

(五)专利检索与分析

综合管理部根据研发、项目部提出的情报需求提供检索服务,为专利申报人员提供最快、最全面的情报信息服务。同时,为保证专利检索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公司与专利申报公司建立长期合作协议,及时查找所需专利文献。

在专利分析方面,公司所有新开发项目必须进行专利文献检索,以提高研究开发起点,缩短开发时间,并根据分析结果确定总体技术方案,充分借鉴别人的专利文献的同时避免专利侵权。

四、结束语

**公司专利2016年取得的成绩,不仅是公司管理层对知识产权的高度重视、公司专利管理人员的不懈努力的结果,同时也与芜湖市、鸠江区科技局的领导对公司的关心和重视分不开的。2017年,**公司将继续努力,不负各级领导对公司的期望,不断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以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竖起**公司的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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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专利示范企业工作总结 篇四

一、公司简介:

****有限公司是一家国内知名的专业从事****等产品研发与生产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与****院、****大学共建的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公司总资产****余万元,占地约****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拥有年产量100吨*****及120吨****的规模生产线,年销售收入*亿元左右、近三年利税均在****万元以上。公司主营产品为各种规格的*****,其中****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40%,*****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25%。

二、公司目前的产品主要有: 1)****系列产品:主要有*****,应用于******等领域。2)****:主要为*****;应用于****领域的********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等。

3)******:主要有国家攻关计划项目、专利产品****。4)*****:如火炬计划项目****,应用于*********。5)********:*********8。

三、知识产权现状:

经过近些年的不懈努力,公司通过持续的自主创新,使企业走上可持续发展的良好轨道。在发展的过程中我们认识到创新的关键就是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是一对孪生姐妹,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我们在科技创新过程中,不仅高度重视并努力研发成果,同时还及时地对成果进行技术秘密或专利保护。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培养一支知识产权管理队伍,相继出台了《专利工作管理制度》等政策,建立科学、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网络。现公司已拥有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已申报发明专利5项,已上报待受理发明专利2项(详见下表)。2011年公司实现年销量******万元,其中专利产品销售为******万元,占总销售的57%,专利产品利税额****万元。*****公司专利汇总登记表

3四、知识产权工作总结

在创建初期企业就深深明白要独占现有市场、抢占潜在市场获得更大的市场利润、要维护自己合法利益不被侵犯,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将关键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取决于是否能加快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加快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能力;取决于能否尽快提高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能否尽快提高创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能力。

1、做细做全,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公司领导非常重视企业的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立了由副总经理许明勇为组长的知识产权领导办公室,由技术部、研发中心、营销部、行政部、企业财务和法律顾问等方面的人员组成。结合市区二级政府对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工作的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进一步全面修订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专利工作管理制度》、《专利申请及评审管理制度》、《专利弃权评审管理制度》、《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商标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等系列知识产权制度,更加明确了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机构及职责、专利制度的运用、专利产权的管理、商标的管理、专利的奖惩制度及工作考核方法等,并与相关专利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合同,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和方法,为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

2、奖惩分明,明确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对于职务发明专利申请,公司按照《专利法》有关规定对发明人进行奖励,以鼓励员工创新,积极申请专利。奖励办法如下:(1)、专利级别分等级奖励办法:发明专利在申请时,公司只对发明专利设立申请奖,在获得授权后设有授权奖;实用新型专利只设固定奖。专利级别以申请专利时专利局认可的申请类型为准。(2)、专利申请奖金由公司专利奖励基金和各级政府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组成。对每件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的政府资助,作为公司收入进入公司专利奖励基金。

(3)、公司在收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财务部在收到“专利受理通知书”备案后,随同当月工资一并发放),为每件发明专利一次性奖励现金2000元给发明人或发明团队,实用新型专利一次性奖励现金2000元。发明专利取得授权证书后,每件专利再奖励发明人或发明团队2000元。

(4)、公司启动专利项目的市场化运作,并在专利授权后由专利管理部向政府申请“专利实施专项资金”。申请到专利实施资金后,由公司按照获取的“专利启动专项资金”总金额的2%给予项目研发及申报团队奖励。近三年,企业共获得政府专利补助资金****万元,其中2011年企业获得******万元,累计奖励专利申报团队经费********万元,累计奖励发明人或发明团队共计******万元。

3、增强培训,提高全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为了充分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使其能自觉把知识产权的原理和思想融入到企业科研、生产、销售工作中,宣传培训是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环节。公司把知识产权战略纳入企业长期发展战略范畴,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训与教育的投入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提高知识产权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篇二:2014年知识产权工作总结 磁电公司2014年知识产权工作总结

2014年即将过去,今年对公司来说是意义重大的一年。公司职能部门整体搬迁,宿舍楼、员工食堂正式投入使用,技术部、工艺部重新规划,各生产线陆续搬入工业园区,瓦磁产品质量提升活动如火如荼开展,各种提升产品质量和工艺水平的小改小革不断涌现,公司oa系统的普及和使用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公司的知识产权工作又上一个新的台阶。

在2015年新年的钟声即将敲响之际,我们在此对2014年的知识产权工作加以总结,争取在来年发扬优点,改正不足,把知识产权工作做得更加细致,来年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一、成绩总结

2014年公司共申请专利24项,其中包括发明专利10项;获得授权的专利12项,其中发明专利1项,外观专利3项;进入实审阶段的发明专利5项,预计在2015年能完成授权。基本完成基地下达的任务指标。

公司专门设立了知识产权管理小组归口专利的申报、管理和运用等工作。专利的管理和维护费用也纳入了公司的整体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使得知识产权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加强知识产权的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学习、培训活动,促进和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和工作水平。要深刻意识到,知识产权并不是一个遥远的东西,它就在我们的生产线上,就在我们平常的工作过程中,就在我们一个个技术和工艺攻关的成果中。今年新申请的24个专利,绝大部分都是来自第一生产线。其中,《**》实用新型专利就是在生产过程中为了实现永磁铁氧体成型料浆的自动输送,而形成的一项专利。目前该设备已正式投入使用,它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善永磁铁氧体生产环境,降低料浆转运劳动强度,消除混料风险,从而切实提升产品合格率,降低生产成本,进而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实用新型专利是在解决生产过程中磁瓦垂直度测试方法操作繁琐,工作量大,精度差,不利于批量生产应用等缺点,工艺人员经过深入分析和研究得到的一种工装及配套检测方法。该工装今年6月份正式交付车间总检使用后,生产成本明显降低,而且由于垂直度问题引起的客户投诉次数也显著减少。

今年8月公司通过了**示范企业的申请,且该奖励的款项五万元已到位;11月,公司申请了长沙市望城区2014年专利补助,所申请的11项专利补贴(1项发明专利,3项外观专利和7项实用新型专利)共获得了**元专利补贴。公司对相关专利的发明人也进行了奖励。

二、取得的经验

知识产权工作是一项长期性,且涉及到各个部门的工作。要想把知识产权工作做到位,得制定细致的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逐步实施。知识产权工作也是一项繁琐的工作,它需要细致的管理和维护,并实时关注相关政策和动态,做到积极主动地完成每项专利的申报和相关专利补贴的申请。

三、存在的问题今年的专利申报可以说是任务重,时间紧。由于在上半年任务完成得不多,导致技术人员需要同时兼顾专利申报还有技术研发、项目申报等多项工作。这也提醒了我们,今后的专利申报工作应该先做好整体计划,将任务分解到每一个季度甚至每个月。

公司对知识产权方面法律法规、文化宣传等活动做得不是很够,今后应采取多种方式开始知识产权的宣传活动,以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营造尊重知识产权、鼓励自主创新的良好氛围。

四、2015年知识产权工作要点

1、认真贯彻集团公司知识产权工作要点,继续健全完善知识产权组织机构与队伍建设,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纳入科研、生产和经营全过程的督促和引导,提高专利申请质量和数量,完成公司2015年专利计划和指标,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宣传、培训工作,促进公司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

2、继续组织申报湖南省和长沙市政府专利资助、补助;

3、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总结、考核与奖励工作;

4、建立完善并充分利用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知识产权信息的月报送与日常管理,及时更新数据。2014-12-11 技术部篇三: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中期检查工作总结 马鞍山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中期检查工作总结

在市知识产权局悉心指导和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下,马鞍山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专业学习,加大知识产权工作力度,完成本15项专利申请,取得5项授权,其中2项为发明专利授权,顺利成为了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现将今年以来的知识产权工作做如下汇报。

一、知识产权战略

马鞍山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科达洁能公司)建立了以公司董事会为指导,总经理直接管理的知识产权决策体系,相关部门按专业提交专利申请计划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后实施技术攻关或技术改造工作,由信息管理组统筹进行专利申请与知识产权维权工作。

根据主营产品的专业特点和市场开拓规划,公司决策层从竞争形势出发,研究制定了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并将其作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战略、知识资本经营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实现“让幸福更久远——为节能减排提供技术和装备”这一目标的重要战略举措。同时,公司根据自身的发展情况和发展环境及时调整修改知识产权战略,逐步建立防御--相持--进攻的知识产权战略,使得知识产权价值得到最大程度的体现。

公司积极制定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计划,并与公司其他专项管理计划(如研发计划、生产计划、营销计划、财务计划、人事计划等)有效衔接,对计划指标进行分解和量化管理,并在每末做出知识产权工作总结报告和专项工作报告。

二、知识产权策略与规则运用

科达洁能公司树立了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的合法有效性,同时期望从得到他人对我们自己的知识产权同样的尊重的知识产权战略意识。如果我们的知识产权未能得到充分尊重,公司将毫不犹豫立即采取行动捍卫自己的权利。1.进攻、防御策略及规则的应用

科达洁能公司逐年加大对重点项目的知识产权及研究开发资金投入,以加强自身的竞争实力,近三年来研发经费投入如下: 注:2011年的数据只包括1—10月份的。同时,根据公司制定的知识产权、技术成果及其它成果的奖励制度,每年都拿出一定数额的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用于知识产权知识培训费用、项目专利申报费用和专利奖励奖金等。

很多情况下,申请专利不只是为了拥有专利而申请专利,也不仅仅是为了发明才申请专利,同样也是为了达到一定的商业目的——使竞争对手无法进入某新产品或业务的市场。公司积极、抢先申请专利,占领技术阵地,并通过知识产权保护而保护市场。在生产开发与他人专利产品类似的产品时,采用绕过对方专利,避免侵权的方案,如果条件允许,公司会积极收集证据,请求宣告对方专利无效。2.国际化策略

加入 wto后,国际市场竞争的关键不再是关税壁垒,而是知识产权壁垒、技术标准壁垒。近年来,公司积极收集和分析国外相关的知识产权信息,积极申请国际专利(pct),开展国际知识产权工作,保护自身利益。

目前公司共申请了6项pct,其中有2项pct已受俄罗斯、美国国家专利保护,其余4项均已受理。

三、知识产权管理 1.知识产权机构与人员

公司建立了由总经理领导,分管知识产权的副总经理、技术部门和信息管理组组成的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具体负责议定本公司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事项。

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职责归口信息管理组,并单独设立知识产权管理组,在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开展本公司的知识产权工作。

目前公司研发人员共有94人,占公司总人数的31%;公司信息管理组设有2名专职于知识产权的工作人员。2.知识产权管理规章

公司于2010年9月正式制定实施了《马鞍山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在全公司范围内有效的加强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力度。

公司建有严格的知识产权保密管理制度。在从事研究与开发活动之前,公司管理者和研究与开发者之间会明确知识产权管理责任、知识产权信息及查新系统的利用、知识产权的归属、知识产权保护的策略及知识产权的保密等重要事项。工作中涉及到知识产权方面的资料、档案、记录和其他相关信息材料须移交至信息管理组知识产权管理组,由其实行加密管理。在科技档案工作与保密工作的管理工作中,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与保密制度,并建立知识产权的专门文档,同时要求研发部门提交工程活动记录、科研资料、获奖证书、专利文件、合同书、商标文件、软件文档等文件供其查阅,并制作备份。

为鼓励公司员工研究开发的热情,信息管理组会同公司相关部门,遵照国家科技奖励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知识产权、技术成果及其它成果的奖励制度。奖励的形式包括精神奖励(如表扬、记功、晋级等)和物质奖励(奖金、物品等)两种,范围包括合理化建议奖、专利奖励等。对采取剽窃、篡改、欺骗、假冒等手段,利用本公司或者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权利获得荣誉和报酬的员工,一经发现,予以责令改正,退还不当所得,同时取消其所得荣誉、待遇和报酬,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另外,公司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中包含有知识产权方面的条款,如职务发明的界定、保密责任、违约责任等。3.知识产权奖励工作

公司各类知识产权奖励的实施工作一般由信息管理组负责,如定期发放专利奖励、评选合理化建议奖等。

专利奖励按照专利的不同类别,不同形式予以区分奖励。具体奖励标准:获得发明专利的,对每项发明专利奖励人民币3000元;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的,对每项实用新型专利奖励人民币1000元;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的,对每项外观设计专利奖励人民币500元。奖金的分配:提取50%作为部门的知识产权活动专项经费,发明人/设计人平分剩余50%;;离职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金纳入到部门专项经费中。

专利奖励奖金分两个阶段发放:在专利申请获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受理,接到受理通知书后就先给予每项专利申请300元的奖金;专利授权后再给予补足专利奖金的全额。4.知识产权信息工作

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可以及时发现研究开发活动中及其成果产出时是否有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或本公司技术成果权益被他人所侵害。

公司建立了初步的专利文献数据库,积极开展专利文献检索,随时掌握与本公司有关的国内外专利最新动向,正确运用专利文献所提供的技术、经济、法律信息,为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服务,提高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市场竞争能力,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知识产权信息的检索分析在公司很多经营环节中都有应用: 1)信息管理组根据各单位的要求进行专利文献检索,提供检索信息反馈到各单位,以供技术开发参考。

2)公司技术人员在科研立项和产品开发之前,首先进行专利文献检索及分析论证,避免重复研究和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提高研究开发的起点和水平,注重在现有专利的基础上进行技术创新。

3)公司引进专利技术或与第三方以专利或技术、产品作为投资进行合作时,先进行专利文献检索,查明该项专利的法律状态或技术、产品的专利状态,并由提供方提供专利检索论证报告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为谈判、审批、签约提供依据。5.知识产权培训与宣传

公司每年都会安排信息管理组的员工接受知识产权方面的专门培训,增强了信息管理组成员的专业素质,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公司也会定期安排相关人员为各个部门的员工(尤其是新入职的员工)进行知识产权方面的培训,全面提高了公司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意识。

四、运用知识产权及知识产权制度产生的效益 1.专利产出情况

截止2011年底,洁能公司共申请专利34项(其中含6项pct发明),放弃专利1项。

公司现有授权专利12项,详细情况如下:2.专利收益情况

公司近三年的专利收益情况:2009年,公司专利产品产值4376万元,利税总额184万元;2010年,专利产品产值7126万元,利税总额4699万元(含国家补贴);2011年,1-10月份专利产品产值13040万元,利税总额661万元。3.商标、品牌建设及收益情况

目前公司注册有“newpower”和“洁能”两个商标。公司的商标工作计划和商标战略方案,依照《马鞍山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制定执行。

由信息管理组负责商标信息的收集、分析、预测,发现本公司商标权益遭到损害时,及时建议主管(副)总经理做出相应处理。4.专利技术实施及产业化情况

科达洁能公司多年来已经成功实现了等压循环流化床煤气化炉和柔性进煤系统等28项科技成果的转化。

公司的核心专利技术清洁煤气化系统,成功实现产业化,目前已建项目有四川峨眉山、山东临沂等多个运行站区,在建项目有沈阳法库项目和马鞍山生产基地项目。5.其他知识产权经营情况

公司的版权及计算机程序成果权等其他知识产权工作计划和方案,依照《马鞍山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版权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制定、执行。遵循不影响正常科研工作,不损害公司技术权益,不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原则,由信息管理组会同研发部门对公司研究开发过程中形成的科技论文、工程设计及产品设计图纸和计算机程序等作品,进行发表与否及发表方式的论证。6.知识产权经费处理情况

5.提升专利撰写质量的要点总结 篇五

权利要求书(实质)问题 一个独立权利要求不能实现其在发明内容中的发明目的;或者技术方案与发明本身要保护的主题不一致或不合适

权利要求不清楚,语言晦涩或有歧义,造成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确定 独立权利要求相对现有技术没有区别技术特征,缺乏新颖性

原因说明

1、发明目的是指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能达到的发明目的,如果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不能实现或只能部分地实现发明目的,那么审查员极有可能认为该独立权利要求缺少必要技术特征或不完整;

2、保护主题确定不正确时,也有可能导致技术方案缺少必要技术特征或包括非必要技术特征。

专利法第26条第四款明确规定:

权利要求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并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充分理解技术方案,句式建议采用短句,词语建议采用具有普通意义的用语,满足“通俗易懂”原则。

1、专利授权的条件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撰写权利要求时,应当重点考虑新颖性和创造性。独立权利要求至少满足如下要求:(1)至少有一个发明点;(2)保证有新颖性;

(3)使创造性有60分即可;

(4)使创造性有70分、80分、100分的技术特征应该放在从属权利要求中来界定。该原则能保证一个独立权利要求达到合理范围内的最大保护范围。

专利法实施细则21条第2款: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在判断某一技术特征是否为所述必要的技术特征时,应当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及达到的发明目的出发并考虑说明书描述的整体内容,不应简单地将实施例中的技术特征直接认定为所述必要的技术特征。独立权利要求包括和实现其发明目的不必要的技术特征,导致范围被不合理地缩小

对独立权利要求,没有在保证其具有新颖性的前提下,将多个实施例进行上位概念,或者对一些技术特征采用不适当的上位词,没有有效地保护发明点,即没有从字面侵权的角度来写

1、虽然在很多国家,在判断侵权时,等同原则都适用,但是,在适用等同原则时,或多或少地都存在一些限制,且近年来,所述的限制越来越多;

2、在美国,如果实施例公开的技术方案没有被权利要求字面覆盖,则视专利权人主动放弃对该部分的保护;专利权人是不能利用等同原则将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扩大到其放弃的部分。独立权利要求的布局不合理,没有包括必要的方法、系统、关键装置和/或关键部件的独权,即不符合产业链布局原则,制造侵权优先原则,方法与装置并重的原则

没有适当的功能单元构成的装置权利要求和/或产品权利要求

1、专利申请的最终目的不是获得授权,而是授权后的使用。所以,在申请专利时,一定要从产业链的角度重点考虑独立权利要求的覆盖对象,覆盖范围,否则将会使专利的价值降低;

2、直接写装置权利要求,可以使制造者形成制造侵权,所以,对于发明点在于方法的发明,一定要基于方法发明构建产品或虚拟装置权利要求。

产业链包括但不限于:芯片或器件-单板或模块-设备-系统-网络及相应方法、用途,配套的制造工艺/设备、测试方法/设备。

根据现行审查指南的规定:在发明点为方法的申请中,如果实施例中只有方法的实施例,则布局装置独立权利要求时,只能布局一个和方法一一对应的装置权利要求,且根据当前审查员的意见:该装置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不会扩大到硬件实体。指导:

1、首先,根据方法实施例,从功能的角度构建一个以功能单元构成的装置实施例;并根据方法的实施例构建一个实际产品的实施例;在构建以功能单元构成的装置或产品实施例时,应当尽可能地详细和清楚,详细和清楚的程度以最小组成部分是现有技术为准。且在撰写实施例时,对于最小组成部分的现有技术,也要尽可能地给出一个或多个具体的例子;

2、然后根据构建的实施例来撰写独立权利要求,通常来讲,独立权利要求可以包括四种类型:方法独立权利要求;和方法权利要求一一对应虚拟装置权利要求;不和方法权利要求步骤一一对应的以功能单元构成的装置权利要求,实际产品权利要求。

3、在实际处理时,要注意二点: 第一、优先构建实际产品权利要求;

第二、要根据具体的案子,来决定权利要求的种类和数量。

当一个独立权利要求没有针对性,尤其是没有一个主体能构成直接侵权者时,基本上意味着这个独立权利要求的实际意义就很低了。因为,通常来讲,间接侵权是以直接侵权为前提的(在美国,更是如此),所以,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直接侵权,就意味着没有间接侵权,显然,这样的独立权利要求对于专利权人来讲,意义已经很小了。

1、每个从属权利要求也有自己的有益效果,所以每个从属权利要求也应该包括所有实现其有益效果的必要技术特征,如果缺少必要技术特征,就会导致技术方案不完整;

2、每个从属权利要求在增加新的技术特征时,一定要满足最少原则,即:在满足从属权利要求能够实现其发明目的、技术方案、完整的前提下,所增加的技术特征越少越好。否则,在无效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因合并权利要求而出现保护范围不合理缩小的情况

1、对于从属权利要求,有其对应的有益效果,所以,每个从属权利要求只包括实现其有益效果的技术特征即可;

2、如果一个从属权利要求记载了和实现其有益效果不必要的技术特征,由于对有益效果没有贡献,所以没有必要记载在该权利要求中。独立权利要求没有针对性,没有一个主体能构成直接侵权

某项从属权利要求中的技术方案不完整或者包括了本可以分成多个从属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 从属权利要求包括和实现其有益效果不必要的技术特征,导致范围被不合理地缩小

对于方法独立权利要求,在步骤之前加上没有必要

1、方法独立权利要求保护的是工艺、流程、操作步骤等,所以,只需要在方法独立权利要求中公开为满足发明目的需要做哪些步骤;

2、至于每个步骤是由谁执行的,在很多方法中,不是使技术方案清楚、完整的必要技术特征,所以,在很多方法中,都没有必要写执行主体。的执行主体 除非区别技术特征仅仅在于执行主体

方法权利要求中出现没有必要的逻辑关系限制,如在方法步骤之前用编号 权利要求的撰写不符合相应的权利要求类型的撰写风格,如:

对于方法独立权利要求,在其从属权利要求中将重点放在方法中涉及的设备:

对于产品独立权利要求,在其从属权利要求中将重点放在产品中涉及的方法或处理步骤

多个独立权利要求明显没有单一性

出现了不必要的从属权利要求。

不必要的含义是指:将从属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 对于方法权利要求中的步骤,在很多案子中,步骤间的逻辑关系不是很严格的,所以,如果加上不必要逻辑关系限制,则会不合理地缩小保护范围。

除非与现有技术的区别仅仅在于步骤的次序

产品权利要求和方法权利要求的保护对象是不一样的,这种保护对象的不同,产品权利要求关注产品的各个组成部件及各组成部件间的关系,而方法权利要求关注为达到发明目的,必需做哪些步骤;

审查指南中也有规定,对于产品权利要求,一般情况下,不建议用方法特征来进行限定,除非是方法特征的限定更有利于说清楚发明技术方案时。

1、判断多个独立权利要求间,是否存在相同的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并根据判断结果决定是否具有单一性; 2.如果有单一性有问题,且其中每个技术方案都很重要,则应该分案申请。

从属权利要求最大的作用就是为独立权利要求提供防护墙,通过布局从属权利要求,可以使专利在授权和使用过程中,通过逐渐缩小范围的方式来增加专利的有效性。

所以,如果一个从属权利要求中限定的技术特征没有使专利性增加,则该从属权利要求就基本没有存在的意义了。• 当从权是进一步限定方式时,在保证可以增加所引用权利要求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前提下,应该加上对应从权以支持上位概念。• 当从权是补充方式时,应该判断该从权能否带来有益效果,如果是,则是必要;如果不,则是不必要

1、权利要求中每个字都是用来解释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所以,当应用领域不是发明的唯一发明点或者主要发明点时,则不应该将应用领域写入,否则会造成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不适当缩小。

2、虽然没有在权利要求中明确指出技术的应用领域,但通过特定领域的名词也可造成事实的领域限制,进而将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适当地缩小,如:因用RNC而限制在WCDMA领域,用BSC而限制在GSM领域

3、一般情况下,都没有必要将应用领域写入独立权利要求中;

4、如果发明点主要是将一个技术领域的技术转移到另外一个技术领域,且在转移的过程中没有引起物理结构、逻辑结构或流程上的明显变化,应用领域成为了主要的发明点,此时,则应该在写独立权利要求时加入应用领域,使之成为技术方案的一部分;

5、将特定领域名词替换成通用技术术语 不适当地对应用领域进行限制,致使保护范围太小,或不适当地用特定领域的名词造成的事实上领域限制 对于发明点涉及数据结构、信令结构及算法的发明,没有将数据结构、信令结构及算法的应用保护起来,而是直接保护数据结构或信令结构或算法本身

功能性限定使用不得当

1、应该在权利要求中保护数据结构、信令结构及算法的应用方案。

2、应用方案的创造性判断具体为:

(1)如果数据或信令结构的改变没有带来流程步骤地增加或减少,或引起流程步骤的改变,一般情况下创造性是不够的,除非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2)如果数据或信令结构改变带来了流程的增加或减少,或引起流程改变,则可以申请专利,但在写权利要求时,一定要将流程的改变体现出来。

3、从保护应用方案的角度写独立权利要求,将算法有机地融入到权利要求中,使其成为权利要求的一部分。

1、产品权利要求应当尽量避免使用功能特征来限定发明。只有在某一技术特征无法用结构特征来限定,或者结构特征限定不如用功能限定恰当,而且该功能是能通过说明书中规定的实验或者操作或者所属技术领域的惯用手段直接和肯定地验证的情况下,使用功能或者效果特征来限定产品才被允许;

2、如果采用了功能性限定,则要求对于功能部分的描述在实施例中要有至少一个具体的实施例;

3、美国对功能限定的立场,美国专利法112条明确规定了功能性限定,即在美国,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用功能性限定来写权利要求,但同样112条也规定,对于用功能性限定的权利要求,其保护范围为实施例中的范围及在申请日当时对于普通技术人员来讲的等同范围。指导:

1.总的原则:由于审查指南中不提倡用功能限定,所以务必小心和谨慎的使用,; 2.在下述几种情况下,可以用功能性限定:

A、限定的对象是现有技术;

B、限定的对象是发明点,但在说明书中至少有两个实施例,但用功能性限定比用技术特征限定好;

3.在调整权利要求的过程中,需要将功能性限定和逻辑关系限定区分开来,前者重点在限定结果,后者重点在限定过程; 4.只有在转用发明的情况下,才能用纯功能性限定。

1、基本上所有国家都不对智力活动规则提供专利保护,但对于智力活动规则的技术实现方案是提供专利保护的;

2、纯软件类或业务类的发明,通常都是将人的思想或处理规则通过技术手段来实现,所以,在处理此类专利申请时,一定要将所述的思想或处理规则结合技术手段来撰写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对于纯软件类或业务类的权利要求,没有结合技术点来写,而只是保护概念或规则,使得权利要求中的方案偏向于智力活动规则

从引用关系上讲或从技术方案的逻辑关系上讲,权利要求间的关系不正确

1、每个权利要求都应该是清楚完整的技术方案,对于从属权利要求,其技术方案是指新加或进一步限定的技术特征加上其引用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的总和,所以,一旦引用关系或技术特征间的逻辑关系不准确,就会导致权利要求技术方案的不清楚、不完整,甚至出现错误。

2、认真检查从属权利要求间的引用关系,并通过制作权利要求树来检验引用关系是否有错误,如果有错误,则根据技术逻辑关系对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关系进行调整。权利要求中出现了语气很强硬的词,如: • 只有 • 就是 • 仅仅 • 最好是 • 核心思想 • 必要 • 唯一等 出现“例如”、“最好是”、“尤其是……必要时”、“等”、“或类似物”、“约”、“接近”等类似用词

权利要求书(形式)问题 使用表格

1、语气很强硬的词的限制性特别强,但专利有二十年生命周期,所以,这种限制极有可能将后续出现的等同物排除在保护范围之外。

2、超过90%的情况是没有必要保留此类词。

审查指南明确规定:

权利要求中不得出现“例如”、“最好是”、“尤其是”、“必要时”等类似用语。因为这类用语会在一项权利要求中限定出不同的保护范围,导致保护范围不清楚。在一般情况下,权利要求中不得使用“约”、“接近”、“等”、“或类似物”等类似的用语,因为这类用语通常会使权利要求的范围不清楚。

原因说明

审查指南明确规定:

权利要求中通常不允许使用表格,除非使用表格能够更清楚地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主题。审查指南明确规定:

一项引用两项以上权利要求的多项从属权利要求不得作为另一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基础。

从属权利要求应该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基础上进行补充或进一步限定,如果既不是补充,也不是进一步限定,则该从属权利要求应该就是个实质上的独立权利要求。这可能导致两个结果:

A、基于上述从属权利要求没有引用到真正想引用的独立权利要求; B、可能存在单一性问题。

C、侵权时可能有麻烦,具体为:权2引用权1,表面是个从权,实质是个独权,如果别人产品侵犯了权2,别人会辩解说:权2引用权1,所以权2中的技术方案包括权1中的技术特征,而我产品中却没有权1中的技术特征,所以,不侵权。

审查指南明确规定: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可以引用说明书附图中相应的标记,以帮助理解权利要求所记载的技术方案。但是,这些标记应当用括号括起来,放在相应的技术特征后面。

在不影响权利要求清楚性前提下,尽量不使用附图标记。在权利要求中,对于非附图标记,是不需要加上括号的。出现多项引用多项获间接多项引用多项 出现形式上是从属权利要求,但实质上是独立权利要求

权利要求中的附图标记没有括号

非附图标记加上括号 权利要求的发明主题中出现了“算法、程序、商业方法、数据结构、信令(格式)、帧(结构)”等 在中国,对于算法、程序、商业方法、数据结构、信令(格式)、帧结构等都不直接提供保护。

所以,一旦在发明主题中出现这些词时,很有可能在审查过程中被驳回。

说明书的撰写要点

说明书问题(发明名称)发明名称体现出的保护主题错误或保护类型错误

原因说明

审查指南明确规定:

发明名称应该清楚、简要、全面地反映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主题和类型(产品或者方法),以利于专利申请的分类。问题:

1.与权利要求不同; 2.采用上位概念。

1、不管过小的技术应用领域是不是发明点之一,都不建议将其写在发明名称中,因为现在中国和美国都有案例表明,技术领域都有可能成为权利要求直接或间接的限制条件之一。

2、将发明名称中的过小技术领域删除,不过,对于大的技术领域的描述,可以保留。

由于发明点都比较具体,所以,如果在发明名称中包含发明点,有可能对保护的范围构成限制。不清楚的词语会导致保护主题不清楚或不明确。已经有审查意见,要求对发明名称的英文名称删除。

审查指南明确规定:说明书中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于请求书中的名称应当一致,一般不得超过25个字,特殊情况下,例如,化学领域的某些申请,允许最多到40个字。

审查指南明确规定:不得使用人名、地名、商标、型号或者商品名称等,也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包含有过小的技术应用领域

包含发明点 包含有不清楚的词语 包含有英文名称 超过25个字

包含有商业性的宣传用语、商标、产品名称

说明书问题(技术领域)技术领域不恰当,包括:太宽或太窄

原因说明

1、一方面由于有些发明涉及通用技术,如:平台类技术、视音频技术,如果技术领域太窄,则很有可能会限制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2、另一方面在通信领域,有很多发明就是将一个领域的技术应用到另一个技术领域中,如果技术领域太宽,则创造性可能会降低。

3、在实际中,将技术领域写的宽一些问题不大,通常来讲,不需要进行修改,除非太宽;

4、现在遇到的问题是“写得太窄”,需要确认实际的应用领域,然后根据确认结果对技术领域作调整。

包括发明点

说明书问题(背景技术)背景技术中包含发明点

原因说明

1、根据审查指南规定,背景技术公开的应该是现有技术,所以,如果将发明点公开在背景技术中,则意味着发明人或申请人自己承认所述发明点是现有技术,这一点在美国特别突出。

2、将发明点从现有技术中区别出来,然后将发明点从背景技术中删除。

1、背景技术如果包括了没有必要的现有技术,则会导致背景技术的描述在逻辑层次上不清楚、显得混乱,不利于理解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没有和后面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做到前后呼应;

2、背景技术过于冗长,会使得说明书篇幅过于长,会增加后续的附加费和进入国外申请时的翻译费。

3、对必要的现有技术做到清楚完整地介绍,使得现有技术的描述有助于别人理解现有技术,理解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理解发明的技术方案。

1、背景技术公开的应该是现有技术,所以,如果将公司没有公开的专利申请或其它技术资料公开在背景技术中,会被认为是现有技术。

2、如果对于实施例中技术方案是必须的或是有助于理解发明技术方案的,则应该在实施例部分说明。

1、背景技术部分中应客观地指出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和缺点,但是,仅限于涉及由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解决的问题和缺点。

2、将本发明不能解决的技术问题从背景技术中删除。

1、由于有些发明基于的现有技术可能为:竞争对手的专利、国际标准、竞争对手的论文等,如果公开了现有技术的具体出处,可能会给别人一些蛛丝马迹,以证明我司的产品的有侵权的可能。

2、在美国如果针对一现有技术就写对应的出处,且在描述技术方案或技术问题描述出现错误时,在诉讼时,被人会说你错误评价现有技术,如果成立,一方面会给陪审团留下不好的影响;另一方面,如果能证明这种错误评价是有意的,则构成欺骗,进而可能导致专利无效。

1、考虑到我们的重要专利基本都会进入美国申请,单在美国,写在背景技术部分中的一切都被认为是现有技术,如果我们将发明人付出了创造性劳动才发现的现有技术的问题及存在原因写入背景技术,则我们的美国专利可能会因创造性问题而不被授权。

2、考虑到美国专利的特点,同时,也考虑到中国专利的要求,建议在背景技术中加入如下一段话:在实现本发明过程中,发明人发现现有技术中至少存在如下问题或类似意思的话。

1、由于发明点都比较具体,所以,如果在技术领域中包含发明点,极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对保护的范围构成限制。

2、技术领域能体现发明所属技术领域即可。

包括了没有必要的现有技术或背景技术过于冗长

包括公司的没有公开的专利申请或其它技术资料 包含本发明也不能解决的现有技术问题

背景技术中一对一地指出了现有技术方案及其出处

没有在描述背景技术问题之前加上“在实现本发明过程中,发明人发现现有技术中至少存在如下问题”类似意思的句子 对现有技术的问题描述不准确或加入了主观评价

1、背景技术部分中,客观地指出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和缺点,但是,仅限于涉及由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解决的问题和缺点。

2、将不准确的描述调整成准且的描述或将主观评价从背景技术中删除。

说明书问题(内容发明)对于单个独立权利要求,发明目的确定得不恰当,如:太多或太具体,进而不能被对应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技术方案实现或只是部分地实现

发明内容部分包括了从属权利要求的内容

原因说明

1、发明内容中的发明目的是指独立权利要求中技术方案能达到的发明目的,所以,如果发明目的写的太多或不准确,导致独立权利要求中技术方案不能实现或只能部分地实现,那么审查员极有可能会认为:独立权利要求中技术方案缺少必要技术特征或不完整。

2、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可对应一个或多个发明目的,但通常来讲,应该使发明目的对应技术方案满足: A、有新颖性;

B、包括的发明点尽量少;

1、美国专利诉讼中,法官已经过在多个案例中,使用发明内容中的非独立权利要求内容作为因素之一来限制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2、审查指南规定:在技术方案这一部分,至少应反映包含全部必要技术特征的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还可以给出包含其它附加技术特征的进一步改进的技术方案。

可见,从属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是可以不包括在发明内容中的。

1、在美国“本发明”是指权利要求中技术方案,所以在美国专利诉讼中,法官已经在多个案例中,使用“本发明”这几个字作为因素之一限制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2、中国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用本发明。

3、用“一方面,提供了一种方法或系统或装置”或“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种发法或系统或装置”或“再一方面,提供了一种方法或系统或装置”类似的格式,即:要强调发明内容中提供的仅仅是一个实施例,而不是发明本身。

1、用“上述技术方案中的一个技术方案具有如下优点或有益效果”或“上述技术方案中的另一个技术方案具有如下优点或有益效果”类似的格式,即:要强调发明内容中提供的效果仅仅是实施例的效果,而不是发明所有的全部效果。

1、审查指南明确规定:说明书应当清楚、客观地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有益效果是指由构成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直接带来的,或者是由所述的技术特征必然产生的技术效果。

2、将该技术效果写入或补充进发明内容的技术效果描述部分。

1、审查指南明确规定:有益效果可以通过对发明或者使用新型结构特点的分析和理论说明相结合,或者通过列出实验数据的方式予以说明,不得只断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有益效果,都应当与现有技术进行比较,指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的区别。

2、建议写成“因为采用什么技术手段,所以克服了什么技术问题,进而达到了什么技术效果”这种三段式的描述方式。在引出发明内容时,用“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方法或系统或装置”的格式

在描述技术效果时,用“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具有如下优点或有益效果”的格式 没有有益效果的描述,或者描述不全,有益效果没有覆盖发明目的 有益效果描述中只有效果,没有结合技术特征和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进行描述

发明目的用负面用语来描

1、审查指南明确规定:用正面的、尽可能简洁的语言客观而有根据的地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也可以进一步说明其技术述 效果。

2、尽量用正面描述说明发明目的。

通常来讲,“如权利要求…….所述….”和“其特征在于”类似的用语只有在权利要求中才会出现,如果出现在说明书中,则不是很符合说明书的语言习惯。有“如权利要求…….所述….”和“其特征在于”类似的用语

发明内容没有随独立权利要求的修改而做适应性修改

说明书问题(附图说明)在附图说明中,没有正确地说明,附图是现有技术还是本发明的实施例附图

1、发明内容中的技术方案应该和独立权利要求中技术方案保持一致。

2、在审核专利的过程中,如果对独立权利要求有增加、删除、修改或重写,则应该对发明内容作相应的调整,使二者保持一致。

原因说明

1、如果将包含发明点的附图描述成现有技术,一方面说明专利申请撰写人对发明并没有真正地理解;另一方面可能会因申请人自己将发明点承认为现有技术而使权利要求创造性降低。

2、将现有技术和发明区分开,然后正确地描述附图是现有技术还是发明的实施例附图。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一定不要将发明的实施例附图描述成现有技术附图。

用“本发明…实施例的…图”或类似的格式,即:要强调附图只是一个实施例,而不是发明的全部。发明方案附图前面没有说明是“本发明…实施例的…图”的格式

现有技术图前面没有说是现有技术

在图有引用关系时,没有说清楚引用关系

说明书问题(实施例)实施例描述过于简单或是一个不完整的、不清楚的技术方案

在权利要求有概括或上位在附图说明中,明确将现有技术的附图指出来。

如果附图有引用关系,说明其附图中技术方案有技术上的关系,所以,如果没有说清楚引用关系,则极有可能导致实施例说明时,技术方案出现不清楚或错误。

原因说明

1、实施例应该清楚、完整,特别是发明点部分,尤其需要详细地公开;

2、公开的详细程度,应该到所公开的最小的每一部件或步骤都是现有技术。

1、审查指南明确规定:当权利要求(尤其是独权)覆盖的保护范围较宽,其概括不能从一个实施列中找到依据时,应当给出一个以上的不同时,实施例中只有一个实实施例,以支持要求保护的范围。

施例(实施例包括:技术

2、可见,不管有没有概括,或概括的高度怎么样,如果有两个或以上的实施例,总是有好处的。方案、技术点、技术术语)

3、可以基于已有实施例通过简单的变化和调整方式来构建其他实施例。没有将产品和方法的实施例分开撰写

1、现在有些代理人在写实施例时,将产品和方法混写在一起,虽然不一定不支持,但在以后需要证明支持时,会比较麻烦。

2、对于发明点在方法的发明,都要求大家写虚拟的装置权利要求,实际对应产品权利要求,方法权利要求,此时,如果仅仅在实施例中有方法的实施例,则虚拟的装置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就会被限缩在软件实现的范围内。

1、专利法第26条第3款明确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2、审查指南明确规定:为了方便专利审查,也为了帮助公众更直接地理解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对于那些就满足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要求而言必不可少的内容,不能采用引证其他文件的方式撰写,而应当将其具体内容写入说明书。

3、在通信领域,由于发明的技术方案普遍来讲,要比机械类或家用电子产品类复杂,所以即使是现有技术,审查员或律师或法官也不一定知道,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也是有必要将必不可少的现有技术公开在实施例中。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或类似的格式,即:要强调提供的仅仅是实施例,而不是发明的所有。没有将有助于理解本发明的现有技术或必不可少的现有技术写入实施例中

实施例中,在描述具体的技术方案时,直接用“本发明”来限定

当发明是软件发明,且该软件可以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在实施例中没有指出该发明对应的软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 当有方法实施例时,没有适当地构建能实现方法的装置实施例

1、虽然在中国现在不保护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但在欧洲和美国都保护,未来中国也可能保护,所以为了使此类专利在进入美国和欧洲后可以享受保护,在中国申请应该在实施例中加上相应的描述,以为后续进入美国和欧洲加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权利要求作铺垫。

2、在说明书中加入一段类似的话“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实现上述实施例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步骤是可以通过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来完成,所述的程序可以存储于一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该程序在执行时,包括如下步骤:(方法的步骤),所述的存储介质,如:ROM/RAM、磁碟、光盘等。”

1、根据现行审查指南规定:方法申请中,如果实施例中只有方法实施例,则布局装置权利要求时,只能根据方法权利要求虚拟布局一个和方法一一对应的以功能单元构成的装置权利要求。

2、根据方法实施例,从功能角度构建一个以功能单元构成的装置实施例;并根据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和产品的关系构建一个实际产品的实施例;在构建功能单元构成的装置或产品实施例时,应该尽可能地详细和清楚,详细和清楚的程度以最小组成部分是实现有技术为准。

3、实体产品的实施例优先,在实体产品实施例无法构建时,才构建方法步骤对应的以功能单元构成的装置实施例。

实施例中出现了语气很强

1、语气很强硬的词的限制性特别强,但专利有二十年生命周期,所以,这种限制极有可能将后续出现的等同物排除在保护范围之外。硬的词,如:只有、就是、2、注意:超过90%的情况是没有必要保留此类词。仅仅、最好是、核心思想、必要、唯一等 没有在每个实施例的最后集中地对该实施例所能达到的技术效果进行集中描述

对应每条权利要求,没有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支持;或,每条权利要求中公开的内容在实施例中没有或不对应

描述同一部件在前后用不同的术语

说明书中没有尽量用短句,而是使用已经或可能导致意思表达不清楚或有歧义的长句

有附图,但在实施例中却没有说明和相对应的描述 用大量的软件语言来代替自然语言的文字描述

1、技术效果是证明创造性存在的强有力因素之一,如果发明技术方案本身所具有的技术效果未写入实施例中,则在后续进行补充时,不管是主动修改还是被动修改,都或多或少存在修改超范围的可能。

2、在每个实施例的后面,说明该实施例所能达到的技术效果。

1、出现这种情况,极有可能被认为是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2、确保实施例能够完全支持权利要求。

技术特征不一致,可能会导致技术方案不清楚,甚至出现错误。

1、专利是给非技术人员看的,所以我们应该遵循通俗易懂原则,尽量使用短句,尽量使用规范的易懂的术语。

2、采用“通俗易懂”的原则,尽量用短句。

1、通常来讲,附图的表达准确度和清楚度还是不如文字的,另外,附图也不能体现技术效果及解决技术问题的细节。

2、在实施例中加上附图的文字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技术效果的描述。

1、审查指南明确规定:说明书中应当以所给出的计算机程序流程为基础,按照该流程的时间顺序,以自然语言对该计算机程序的各步骤进行描述。

2、在附图中增加软件语言所对应的流程图;

3、在实施例中结合流程图,用自然语言对流程图进行描述。根据审查指南的规定,实施例中的附图标记应该与附图中的一致。实施例中的附图标记与附图中不一致 附图标记有括号 审查指南明确规定:对照附图描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优选的具体实施方式时,使用的附图标记或者符号应当与附图中所示的一致,并放在相应的技术名称的后面,不加括号。

“如权利要求……所述…”和“其特征在于”类似的用语,通常来讲,只有在权利要求中才会出现,如果出现在说明书中,则不符合说明书的语言习惯。包括有“如权利要求……所述…”和“其特征在于”的类似用语 第一次出现英语缩写时没有英语全文和中文翻译 出现可以避免的商品名称、型号等

附图中的描述文字与说明书不一致

说明书问题(附图)附图有不必要的文字说明 审查指南明确规定:在说明书中第一次使用非中文技术名词时,应当用中文译文加以注释或者使用中文给予说明。给出中文译文和英文全称。、商品名称和型号对于说明书的清楚、完整、公开充分等没有任何的帮助,且公开之后,反而会透露一些我们产品信息。

附图中的描述文字如果和说明书中不一致,则可能使附图对说明书的辅助说明作用受到影响,有时还可能使技术方案发生不清楚或错误。

原因说明

审查指南明确规定:附图中除了必需的词语外,不应当含有其他的注释;但对于流程图、框图一类的附图,应当在其框内给出必要的文字或符号。

审查指南明确规定:一件专利申请有多幅附图时,在用于表示同一实施方式的各幅图中,表示同一组成部分(同一技术特征或者同一对象)的附图标记应当一致。

审查指南明确规定:对于附图,应该按顺序进行编号,不能多个图用同一个附图编号。对于中文的专利申请,不管是说明书文字部分还是附图部分,都应该尽量用中文来描述。对不同的部件用同一个附图标记

多个图用一个附图编号 流程图中的英文没有翻译

说明书问题(摘要)超过300字(包括标点符号)

缺少发明名称、所属技术领域、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中的一项或多项内容

有商业性宣传用语

说明

原因说明

不符合审查指南关于说明书摘要不超过300个字的规定。

不符合审查指南关于说明书摘要应该包括发明名称、所属技术领域、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及技术方案要点、主要用途的规定。

不符合审查指南关于说明书摘要不应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的规定。

1、如果在整个说明书和说明书附图中,上述的形式问题出现少于3处,则表明该代理人在态度上是好的,且在写案子时是认真的,可以建议代理人进行修改。

6.专利总结大会 篇六

上周一华沙气候大会开幕式上,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大会秘书处主席克里斯蒂娜·菲格罗斯提出, 希望此次会议能够提高效率, 按时结束。但实际情况是, 附属机构的谈判在第一周拖堂, 损失损害、资金问题和德班平台的谈判更是焦灼不定, 停滞不前。尽管第二周有多场高级别部长级磋商, 仍旧无法改变整个谈判速度极缓的情况。截止本文发稿时, 大会还在磋商当中。

今年是谈判的小年, 开会前我们对其的定位是落实的会议、过渡的会议、为2015铺路搭桥的会议。但经过漫长的两周拉锯战, 会议结果在这几个关键议题, 都比预期要低。

在会议进行到倒数第二天的时候, 绿色和平、世界自然基金会、地球之友和乐施会等13家国际NGO组织发动了“离场”行动, 表达了对华沙大会谈判进程停滞不前的失望。

形势严峻, 期待新的领导者站出来

从华沙来看, 现在的谈判形势比以前更加分化瓦解。发达国家阵营中, 欧盟、挪威和瑞士继续推动德班平台, 他们的方案重点对自上而下的“回顾”模式和提交减排目标的具体时间表感兴趣。伞形国家一面自身行动大踏步往后退, 一面猛打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质检的“防火墙”。美国不锋芒毕露, 实质推动其自下而上的机制。日本把2020年的减排目标不降反升, 澳大利亚也做出退步的行动, 在推动取消国内减排目标和政策的法律措施、取消碳税碳价格等机制和对气候变化机构进行重新审视, 在谈判中的资金问题上也“出言不逊”。德班平台上, 发展中国家中, 主要排放大国 (如基础四国) 抱团, 但与小岛国、非洲国家集团等对未来新的条约如何形成和如何安排的分歧比较大。

错综复杂的局面, 给中国发挥领导力提出了更好的基础。发展中国家中, 中国排放最大, 可以领头, 而其他发展中国家减排压力较小可以呼应中国, 首尾相呼应的空间很大。而目前中国的领导力发挥的还是有欠缺。这次会议我们可以很明显看出, 因为缺少了领头羊的作用, 整个会议显得七零八落, 缺乏生气。需要冷静下来, 想办法恢复大家推动谈判的热情。

对谈判的不满在NGO那里更为明显, 几百个NGO带着“enough is enough”的声明和极度失望的心情发起了退场行动, 也反映了这几年来谈判整体“不给力”引起的负面情绪的累积。

经济衰退、金融低迷, 谈判也低迷, 这时候更需要一个火车头的作用。现在火车头在哪里?

统筹国际国内、统筹国际行动和气候变化

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和推进生态文明的制度建设, 其中环境生态保护、资源节约和气候变化是主要的内容。这三者既有自己的独立性, 也有交叉和相互影响的关系。气候变化、环境生态和资源利用的制度体系建设中要加强协调功能, 把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保护以及资源节约的政策、措施和行动紧密地结合起来。

中国在今后几十年中要应对环境、资源和气候变化的多种挑战, 任务十分艰巨。中国目前的工业化继续发展, 城镇化仍有很长的道路才能完成。根据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要求, 2020年是一个时间转折点。环境恶化的趋势能否得到根本的遏制, 资源利用效率是否可以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气候变化中二氧化碳的排放速度能否明显减缓, 这些都是我们在建设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中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在国际的气候变化治理中, 国际气候谈判按照《德班平台》的要求, 在2015年要达到一个新的气候变化条约并在2020后实施, 同时要提高2020年前的减排目标。根据联合国环境署的最新报告, 2020年的减排缺口在80亿吨到120亿吨的之间。在谈判低迷的情况下, 大家正在思考,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如何提高2020年前的减排雄心, 如何提出在2020年后在新的气候变化条约中各国的减排目标是公平的和适当的, 并考虑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区别, 考虑了各国发展和应对能力上的区别, 提出积极的但又合情合理的减排目标。

在节能、污染物减排和碳强度目标上, 我们认为治理大气污染和环境改善应该紧密地结合起来。如果在“十三五”中节能目标能够提高到17%以上, 碳强度能够达到18%, 那么我们就能完成中国政府在哥本哈根会议上所作的减少碳强度40%到45%的目标上限, 也就是说, 可以将碳强度目标提高到45%。在气候变化谈判上, 中国政府就能发挥更主动更积极的角色, 促进和推动其他国家提高2020年前的减排雄心。这种判断也是基于国内的实际需求。在大气污染防治上, 我们应该把治理污染的关口移到前端和源头。提高节能和碳强度的减排目标, 从以往的经验来看, 肯定对减少污染物排放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从另一个方面来看, 大气污染的行动方案, 也对能源的利用效率提出要求, 要求能源结构发生转变, 在能源结构中, 尤其是对煤炭的利用要加以限制, 在超大型城市里面, 煤炭的利用和消费要大量地减少, 甚至要完全退出特大型城市。这种结构的转变产生的效果, 也使碳强度达到45%的目标更有保证。这种协同效应的结果是相辅相成, 有助于大气污染的治理也有助于提高二氧化碳减排的雄心, 这种措施应该是积极的和能够得到实践支持的。

中国过去是先污染后治理, 现在是环境与经济协调平衡发展。现在PM2.5污染问题突出, 在这十年里, 应该彻底改变大气质量恶化的趋势, 2020年前彻底遏制环境质量恶化和大气污染加重的趋势。在2025年左右, 碳排放与经济发展完全脱钩, 2030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40年, 把环境保护放在优先的地位, 经济发展应该遵从环境的先决条件, 环境质量水平基本恢复, 达到目前国际上现在PM2.5的水平, 到2050年基本可以达到国际卫生组织提倡的严格的标准。2040年实现能源消费和经济发展完全脱钩。2050年以后, 如果能源可以完全由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来提供, 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自由王国, 经济和环境之间有了和谐共生共处的局面。

谈判实质进展有限

华沙推进了部分议题, 如:

监测报告核证 (MRV) 体系进一步完善, 如核证规则、发展中国家自主行动的MRV、国际咨询和分析的专家组安排、附件1国家双年度报告的回顾、森林碳汇 (REDD) 的方法论、京都第二承诺期的计算、报告和回顾等规则等。

森林碳汇 (REDD+) 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国家森林监测系统、社会环境保障 (safeguards) 等。

德班平台下有望就地方政府 (如城市等) 的经验交流、减排潜力大的领域的技术合作等进行进一步的安排。

气候资金机构和技术机构建制不断发展, 包括绿色气候基金相关规则的通过, 气候技术中心和网络将从12月9日开始接受发展中国家对于其技术转让扶持环境的支持的申请。

而不少问题由于缺乏实质推进, 将留待明年的附属机构会议继续磋商和解决。如航空航海议题、京都下的灵活机制 (如CDM) 的改革、农业议题、以及其与碳市场相关的几个议题-多种路径框架 (framework of various approach) 、市场机制和非市场机制等。

更重要的是, 三大重点问题-资金支持、损失损害机制、德班平台的谈判, 都不尽人意。

资金问题滞后

发展中国家强调的未来几年总体的资金总量和中期路线图并没有明确的量化安排, 这也是大会最让人失望的地方之一。

多个发达国家在媒体或其他场合就其打算提供的气候资金进行了单方面的宣布 (如下表) , 但总量距离执行多哈决议中规定的“快速启动资金期 (2010-2012年) 结束后气候资金支持水平不能低于快速启动资金的水平”尚有差距。

(本表是根据相关信息如twitter, 华沙部长级气候融资会议上发言等进行的整理)

由于国际碳市场碳价一直处于低迷状态, 气候适应基金的资金量远不及预算水平, 亟需注资, 而此次会议上通过各方努力实现了其1亿美元的筹资目标 (下面是各国注资的分解示意图) , 主要来自欧洲国家, 其中德国和瑞典的贡献最大。气候适应基金也发出twitter, 确认了这一好消息, 并表达了对出资方、支持者、大会主席、缔约方、NGO和UNFCCC秘书处等的感谢。#COP19@adaptationfund has met$100 M goal!Thank u to all our supporters, donors, COP Presidency, Parties, NGOs, UNFCCCsec@COP19CMP9Warsaw

发达国家短期力度减弱

气候问题的紧迫性越来越强, 2020年的减排缺口越来越大, 但是有些发达国家不仅没能提升其减排雄心, 反倒大步“后退”, 引起会场内外从谈判代表到NGO观察员的普遍不满和强烈谴责。

日本在本周五宣布, 从原来承诺2020年在2005年水平上减排25%, 退后到2020年在2005年水平上增加3.8%的排放, 相当于在1990年水平上增加3%。这一决定不仅为其“赢来”多个“化石奖”, 备受媒体关注, 且中国、欧盟等国家对其决定表达了公开的不满。

澳大利亚新一任政府, 在国内努力推进通过立法流程将其前任政府的气候努力摧毁, 包括碳税和碳交易机制、主管气候和能源的机构设置和进行气候投融资的专门机构。这种倒退的做法, 在澳大利亚内部哗然一片, 并在谈判会场得到了“年度化石奖”和各方非议。

气候行动追踪项目 (Climate Action Tracker) 年度报告也发出了警示信号。根据其最新研究显示, 目前减排雄心不足和政府政策不力, 将导致全球升温到2100年达3.7度, 比哥本哈根最初减排目标所对应的水平又增加了0.6度。这也是近几年来其年度评估结果最差的一年。

德班平台拖延和“孱弱”

德班平台是此次谈判的重头戏之一。截至发稿仍在一个经过三次修改, 但越来越弱的文案进行磋商。各方的利益分歧并未明显缩小, 反倒有扩大的趋势, 取得共识非常困难, 基本是各方谈判底线预案的合集 (最小公约数) , 2020年前的表述和2020年后的计划安排, 语言都被弱化,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压力都变小了, 整个文本的内容上大家都在往后退。

根据目前的文本分析, 德班平台的案文对未来谈判的指导性不强:谈判时间表不明确;自下而上的模式比较明显;谈判的内容也是粗线条的, 指导性差。

明年在六月的例行会议之外, 三月将在波恩额外增加一场谈判, 且很可能在明年下半年还要增加一场。六月的会上还将安排针对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提升减排目标的高级别部长级会议, 而这一机制与提升2020年前的减排目标关联很大。额外会议的安排一方面证明了这个谈判的重要性, 另外也显示了其进展速度不够理想, 需要更多的谈判时间。拖延和“孱弱”是此次德班平台的总体印象。

欲穷前路, 新解待出

7.专利法相关时间总结[最终版] 篇七

第24条 6个月不丧失新颖性

第29条 国外优先权 发明 实用新型 12个月 外观设计 6个月

国内优先权 发明 实用新型 12个月 第34条 专利18个月公布 第35条 实审期限 3年内

第41条 驳回申请不服 3个月提出复审

复审不服的 3个月起诉

第42条 发明专利权20年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0年

第48条 强制许可 授权满3年 申请满4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未充分实施 第58条 对强制许可不服的、使用费裁决不服的,3个月起诉 第66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采取措施申请,法院48小时作出裁决,特殊情况可以延长48小时

申请人15日内不起诉的,解除措施

第67条 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法院48小时作出裁定;申请人15日内不起诉的,解除措施

第68条 侵权专利权的诉讼时效2年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诉讼时效2年 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4条 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文件,发出之日满15日推定为当事人收到文件之日

公告传达的文件,公告之日满1个月视为已送达 第5条

期限的第1日不计算在期限内

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最后1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1日为期限届满日;期限届满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

第6条 当事人不可抗拒的事由延误期限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请求恢复权利

其他正当理由,2个月

第9条 申请人4个月未收到保密审查通知,可以提交专利国际申请

申请人6个月未收到需要保密决定,可以提交专利国际申请

第10条 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与其在原单位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

第14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3个月内备案

第24条 申请专利的生物材料,4个月内提供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

分类命名、保存单位、日期和编号,4个月内补正

第30条 国家展览会和会议6个月内新颖性的,2个月内提交证明文件

第51条 发明进入实审通知书3个月内;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2个月内,主动修改 第54条 授予专利通知书2个月内,办理专利登记

第57条 专利评估报告请求书后2个月内,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报告 第67条 无效请求,1个月内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

第75条 使用费数额裁决请求书,专利行政部门3个月内作出裁决 第 77条 职务发明奖励,自专利权公告3个月内 第86条 请求中止有关程序的时间为1年,可以申请延期 第94 条 多缴、重缴、错缴专利费用的,3年内提出退款请求

第95条 自申请日2个月内或收到受理通知书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

第98条 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1年度期满前缴纳,6个月内可以补缴 第99条 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估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自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

第103条 国际申请,优先权日起30个月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可以宽限至32个月

第105条 国际申请,优先权日起32个月未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其在中国的效力终止 第106条 国际申请,在国际阶段做过修改,自进入日2个月内提交修改部分的中文译文 第107条 国际申请,6个月新颖性,2个月提交证明文件(同第30条)

第108条 国际申请,生物材料保藏,4个月证明文件和相关资料(同第24条)第110条 国际申请,自进入日起2个月内缴纳优先权费 第112条 国际申请,实用新型自进入日起2个月主动修改

发明进入实审3个月(同第51条第一款)第113条 国际申请,中文翻译错误,发明实审3个月内

第114条 国际申请,国际阶段决绝给予国际申请日或者视为撤回,收到通知2个月内,可以请求国际局转交文件副本

第118条 视为撤回、驳回和主动撤回的专利申请的案卷,保存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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