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预算管理制度

2024-12-15|版权声明|我要投稿

科研项目预算管理制度(精选8篇)

1.科研项目预算管理制度 篇一

项目管理心得—制定预算

2016年7月,我作为项目带领项目技术骨干,完成了广州市越秀区某局综合监控系统项目创建WBS(工作分解结构)后,由项目团队各工作包负责人对工作包的成本进行预估,项目经理将各工作包成本进行汇总,并充分考虑项目具体需求、实施变更、未知风险损失等可变成本,初步编制项目实施成本估算表。

项目经理结合实施成本估算表,按照公司预算管理制度,增加项目管理成本、采购成本、公司后台管理成本、实施风险成本及验收成本和税金等成本,编制项目实施预算表初稿。实施预算表初稿,需要项目经理与公司高层、财务、采购人员共同对预算表进行审核评估,审核评估后,由各方签字确认,作为项目实施启动阶段的重要组成文件。

经过多个项目的实施,我认为制定预算阶段,需要在充分对项目任务分解后,对各个工作包进行成本估算,并且在项目估算成本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项目项目管理成本、采购成本、公司后台管理成本、实施风险成本及验收成本和税金等成本,只有这样编制出来的项目预算表才算是完整的。另外,在实施阶段需要定期(月/季度)结合实施进度及里程碑完成情况,对预算表进行重新评估和及时更新。(慧翔天地广州学员黄贤裕)

2.科研项目预算管理制度 篇二

关键词:科研项目,预算管理,问题,措施

一、电力企业预算管理现存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意识薄弱

从对企业内部调研结果来看,部分被访者被问及有关其对预算工作的态度以及预算的重要性问题时,被访者反馈意见主要为预算工作形式化较严重, 发挥的实际作用不强等由此可见,在电力企业内部的特殊企业文化熏陶下,科研人员逐渐形成了“重科研,轻管理”的思想观念,部分人员和部门对待科研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任务化思想较重,对编制预算不是十分重视,对预算管理工作错误的认为只是“形式”工作,缺乏从科研项目实际需要出发,充分合理细致的进行项目预算的工作态度,导致预算流于形式,执行不到位,预决算偏差过大,使得预算管理相应的战略指导作用发挥欠佳。 同时,在企业内部,对预算编制水平的衡量缺乏量化标准,预算编制考核缺乏有效依据,预算管理制约性较低,也是导致预算编制人员预算管理意识薄弱的原因之一。

(二)预算管理机构不健全

预算管理作用的有效发挥,依赖于健全而有效的管理机构。 然而,在电力企业内部,目前尚未建立完善的预算管理机构。 在集体访谈中,被访者被问及关于预算管理的主要部门相关问题时,其主要反馈意见是企业内部目前还未设置具体的预算管理部门, 预算编制和执行主要由项目承担部门负责。 预算的主要工作被分散到其他部门,使得预算管理效率低下。 同时由于预算工作缺乏统一的管理机构,导致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水平较低,预算质量水平不高,不利于后期科研项目工作的开展。

(三)预算监督力度较弱

科研项目预算执行需要确实有效地监督措施。 在电力企业,预算的具体实施主要由项目承担部门负责,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 从项目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工作主要由一个部门承担,没有设置相应监管部门,容易导致项目实施出现偏离预算,项目实施不到位等情况,弱化预算的指导约束作用,使得企业面临项目管理整体风险。

(四)缺乏对预算的“精细化”管理

首先,电力企业目前科研项目预算编制缺乏精准度。 目前电力企业的预算编制工作由项目承担部门负责,财务部门基本不参与编制工作,导致预算编制缺乏准确的专业财务分析。 此外,目前预算编制方法主要采用增量预算法,该预算编制方法和业务活动不对应,导致预算编制准确度较低,预算的指导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其次,目前电力企业的财务管理系统欠缺预算管理模块,未将预算编制流程固化,使得科研项目的预算编制流程标准化程度较低,存在较大随意性。

(五)预算考核机制尚待完善

预算考核评价是预算管理的重要环节,它是预算责任和效率的体现。 然而,在电力企业的预算管理实际工作中,尚未形成完善的预算考核体系。 通过访谈调研所得的一手资料可知,目前,企业内部对预算考核的重视程度还较低,考核评价模式相对简单,未建立细致的预算考核指标体系,也缺乏具体可操作的考核奖惩措施,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导向性不足。

二、电力企业科研项目预算管理优化改进措施

(一)优化预算环境

1. 增强预算管理意识 ,实现预算全员化 。 预算管理内容多,涉及面广,要把预算管理工作落到实处,需要各部门转变预算管理观念,统一协调,紧密配合。 首先,企业内部领导层要明确预算管理的重要性, 表明做好预算管理工作的决心, 从实际工作上支持预算管理工作。 其次,做好科研项目预算管理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项目预算的透明度,使每个部门和人员都能成为预算管理的主体,真正实现预算管理的全员化。 最后,各部门负责人和科研人员需要加强预算管理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技能。

2. 完善预算管理机构 ,实现预算规范化 。 高效的预算管理,需要健全的管理机构来实现。 在电力企业内部,需要建立科研项目预算管理组织机构体系。 一般而言,应当由三部分组成,即预算管理决策机构、预算管理工作机构和预算管理执行机构。 电力企业应建立由主要科研院领导、科技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财务部总会计师组成预算管理委员会,即决策机构。 同时由决策机构中的部分成员成立预算管理办公室,即工作机构,具体负责预算管理的各项工作。 由项目承担部门等形成具体的预算管理执行机构。 完善的预算管理机构,有助于为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营造良好的基础环境。

(二)完善预算编制

1. 优化预算编制方法 ,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度 。 根据具体内容的不同,电力企业可釆用多种预算编制方法,如零基预算法、增量预算法、滚动预算法等。 由于科研项目具有不确定性、不可测性和多变性等特点,对科研经费的预算因项目性质的不同而不同, 定额的科研经费指导项目经费预算的编制,对项目顺利实施的限制增多,以至于产生项目超预算执行等情况。 基于以上情况考虑,电力企业可根据科研项目的特殊性,采用滚动预算编制方法。 滚动预算编制的时间是不断延伸的,预算的内容可以不断更新,提高项目预算管理的精准性,便于部门加强预算管理。 滚动预算从一定程度上避免预算编制上的盲目性,避免出现项目预算编制与实际情况脱节的情况,从而降低预决算偏差过大发生的概率。

2. 完善预算编制流程 ,实现预算编制的标准化 。 对于科研项目预算编制,需要各部门协同完成,同时需要上级主管单位的检查审批,以保证预算编制工作合理有效。 项目预算编制,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标准化流程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预算编制的效率。 通过高效细致的标准化流程,能一定程度上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电力企业科研项目预算编制需要根据总部公司的投资资金计划进行,相关科技管理部门对资金计划核对后下发至各项目承担部门(以下简称承担部门)。 承担部门内部组织具体人员编制预算,同时财务部门人员进行协助编制,以保证预算编制上的财务可行性。 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科技管理部门审核以及主管领导审核通过后, 预算编制可予以公开发布。 预算编制流程的标准化,统一化,可实现预算编制的高效合理,实现资源节约。 图1是预算编制流程示意图。

(三)加强预算执行与控制

1. 建立项目预算额度控制管理 。 为加强对预算管理的实时控制,可在立项完成后,在财务管理系统中对每一个科研项目,将其在管理系统中作为独立的核算单元。 根据在项目立项阶段提供的预算编制表以及预算编制说明,在系统中按每一个不同的核算单元设定项目额度,以实现在日常核算中的项目预算监控。 项目额度的设定可以按照项目总额来建立,以总额为基数,可以确保项目在总体上能在预算内执行同时也可以根据情况对相关费用明细确定一定的额度,来实现控制。 如:人工费开支控制在项目总额的10%以内,间接费不得超过项目总额的10%等。 具体的项目预算额度控制管理流程图如图2所示。

2. 实现预算执行分析机制 。 为保证预算在科研项目全过程的管理,应该将预算管理纳入信息系统中,建立具体的预算管理模块,将预算管理固化,提高对其刚性控制。 信息系统能对每个科研项目的具体预算数额进行存储和整合。 同时对预算实际执行情况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从而对项目实施差异度分析,进而实现有效监督和控制。 当项目实际执行情况偏离预算的程度超过一定范围时, 需要及时向科技部门和总部公司汇报,以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高对预算执行的控制力。

(四)适度预算调整

在电力企业中,项目管理需要符合公司总体要求。 一般而言,项目预算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各项目承担部门要按照已经确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执行。 但因项目进度或当年工作变更等因素确需调整的(如重大项目政策变更),经科研项目相关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以进行一定范围内的调整可计划在每年的固定月份,由科研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召开项目预算调整会议,对项目预算不符合实际需求的方面进行调整,预算调整需要严格遵循分析、申请、审议、批准等环节,不符合预算调整程序的项目不予以调整。

(五)加强预算考评

预算考评在全面预算管理中处于关键环节,在全面预算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过预算考评,可以为进一步落实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在企业内部,要结合预算全过程管理的考评,综合分析考评结果,制定预算执行完成标准,依据相应标准明确预算执行完成情况,对科研项目预算管理相关部门责任人给予一定的奖励或惩罚。 表1是设计的预算考评样表。

3.项目预算精益化管理探析 篇三

【关键词】项目预算;项目执行;精益化管理;成效分析

一、问题诊断分析

随着财务集约化管理工作的持续深入推进,集中、统一、精益、高效的现代财务管理体系初步确立。预算集约管控平台的日益成熟与完善,财务与业务的高度集成融合,对项目预算的深化管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项目预算管控能力仍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管理提升目标

1.上述问题成因分析

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存在多方面的原因,有主观方面的工作不够积极主动,也有更客观方面的项目计划下达较晚、项目预算执行偏差较大、项目集中招标采购时间跨度长、项目预算执行控制能力不强、交货时间滞后于工程进度等原因。

2.管理提升目标设定

总体要求:以项目储备库为抓手做实项目预算,推进财务预算与项目预算的集成,实现预算控制投资规模,增强财务预算的资源调配功能;动态跟踪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提升预算管控水平,提高投入产出比率。建立项目预算分析制度,制订项目预算考评指标,跟踪监控和通报各专业预算执行进度,分析业务实施情况,从源头上提高预算执行的效率和质量。优化财务与业务部门、财务预算与项目预算之间的职责界面和管理流程,充分发挥财务预算的价值引领作用。

三、主要做法

1.细化全口径项目储备库管理,奠定项目预算编制基础

(1)创新管理,一分为二。为完善项目储备管理根据项目性质和资金来源不同,公司将全口径项目储备库实行“一分为二”细化管理,即细化为资本性项目储备库和成本性项目储备库,为科学提报业务需求、合理安排资金奠定基础。

(2)合二为一,数据同源。根据资本性和成本性项目性质分别制定了不同的入库标准和评分细则,将资本性项目与成本性项目“合二为一”,共同构成项目预算编制的源头与基础,确保了年度预算与综合计划、专业计划的数据同源。

2.实行预算发布统筹管理,提高项目预算下达质量与效率

(1)选择科学的项目预算下达方式,提高项目预算下达质量。采用投资总盘与单个项目相结合的预算下达方式,能够有效的提升项目预算的下达质量,既便于基层单位分项目执行项目预算,又便于公司总体进行项目预算管控。

(2)充分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提升项目预算下达效率。公司地处东北,受季节因素影响施工建设期较短,为了提升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专业部门建立了充分的沟通协调机制,年初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年度项目预算下达要求,采用预计划下达方式,提高资本性项目预算下达率。

3.创新项目预算分析手段,实行项目预算动态分析

为加大项目预算执行的动态管控与考核力度,公司创新开发和应用了日现金流量管控体系和项目预算管理辅助分析系统,提供了强大的预算分析功能,项目预算编制、上报、完成情况能够实时综合反映,形成项目预算执行偏差率的分析与考评,为预算集约调控提供了行之有效的工具,具有广泛的实用性和推广价值。

(1)以现金流量预算控制项目预算执行

全面推进月度现金流量预算精益化应用,在通过系统平台对财务支出进行总量控制的同时,实现预算管理和现金流管理,项目预算和资金支付的紧密衔接。在旬预算控制的基础上,公司进一步加大预算控制强度,以辅助核算为载体,拓展项目预算管控深度,成功搭建了日现金流量预算管控体系,实现对项目预算的可控在控。按日编报月度现金流量预算单位范围、业务范围覆盖率达到了100%。

(2)通过辅助分析系统实行偏差率预警分析

项目预算管理辅助分析系统能够提供预算执行分析、单项差异分析、收支趋势分析、综合偏差分析排名、融资分析预测、超偏差预警、数据追溯查询、自动出具分析报告等多种功能,为项目预算执行提供有效依据。其中:预警分析分为5%以内,5%~10%,10%以上三档,分别显示绿色、黄色、红色标识,黄色和红色标识要特别采取有效手段强化控制。

四、成效分析

一是通过建立资本性项目储备库和成本性项目储备库,明确了项目储备的职责分工,推动了专业项目储备库的集成和实用化、常态化应用。

二是以项目预算为起点,强化对预算的源头控制,推动预算管理向业务前端延伸,成功实现项目预算关口前移。

三是建立了涵盖编制、下达、执行、分析、考核、评价全方位的项目预算管控体系,实现了项目预算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控制的转变,充分发挥了全面预算管理的执行效率和效果,项目预算集约化管控能力显著提升。

四是建立了强大的项目预算分析系统,实现了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的实时查询与分析,提高了项目预算分析的及时性、有效性。

4.国土资源部项目预算管理办法 篇四

国土资源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支出预算是指为了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按项目编制的支出计划,或称项目预算。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土资源部部门预算(包括国土资源部及所属单位组织实施的财政专项)中财政资金安排的各类项目。

第四条 项目预算管理的原则:

(一)综合预算、统筹安排的原则。项目预算要体现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余和结转资金及其他各类资金统筹安排的要求。

(二)科学论证、合理排序的原则。申报的项目应当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切实保障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分轻重缓急合理排序。

(三)全程监管、保证绩效的原则。项目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规定实行绩效运行监管,确保实现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部财务主管部门负责项目预算统一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项目预算管理的有关制度;

(二)商有关业务司局提出年度项目预算编报要求,组织部门项目预算申报、审核;

(三)负责预算项目库管理;

(四)负责项目预算绩效管理;

(五)组织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其他项目预算管理工作。

第六条 部有关业务司局参与相关业务的项目预算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本司局相关业务的项目预算申报、审核工作;

(二)负责本司局牵头管理的财政专项项目预算的组织编报工作;

(三)指导承担相关业务工作的预算单位的项目预算编报与实施;

(四)参与本司局相关业务的项目预算绩效管理;

(五)负责本司局相关业务的项目成果管理;

(六)其他相关工作。

第七条 财政专项组织实施单位负责相关财政专项的项目预算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财政专项管理规定,研究制定专项实施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提出相关财政专项的项目预算建议;

(三)负责组织相关财政专项项目预算的实施;

(四)负责相关财政专项项目预算绩效管理;

(五)负责相关财政专项成果管理;

(六)组织对相关财政专项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七)其他相关工作。

第八条 预算单位是项目预算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项目预算管理相关制度;

(二)按照规定申报项目预算;

(三)负责编报项目预算实施方案,并组织项目工作的实施和财务管理;

(四)按规定报告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项目绩效运行情况等;

(五)按规定组织项目的总结验收,提交成果报告;

(六)负责对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进行总结,提交绩效报告;

(七)配合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财务检查、审计监督等。

第三章 项目预算申报

第九条 根据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和部工作安排,以及有关财政专项管理的规定,部财务主管部门商有关业务司局提出年度项目预算编报要求,经部审定后发布。

第十条 预算单位根据项目预算编报要求,独立或与其他单位联合论证编制项目预算申报文本,申请预算。

第十一条 根据年度项目预算编报要求,部可确定部分项目以直接委托或政府采购方式确定项目预算。

(一)部业务主管司局、财政专项牵头管理司局和组织实施单位,根据部重点工作安排和有关规划,研究提出项目的主要任务目标、技术要求、经费概算等项目预算要点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以及确定项目预算的方式报部审定;其中,直接委托的项目承担单位应为部属预算单位;

(二)以直接委托方式确定项目预算的,受委托的部属预算单位按规定申报项目预算;

(三)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确定项目预算的,部明确组织政府采购的预算单位,由其编报项目概算、并按政府采购关于服务采购的规定实施采购。

第十二条 申报项目分为新增项目和延续项目。

新增项目,指申报预算年度新设立的项目;延续项目,指以前年度已经论证并安排预算,需要在申报预算年度继续安排预算的项目。

申报项目预算必须明确项目的起止年限,未经批准,不得在预算执行中自行变更项目名称、内容。

第十三条 按照财政部编报年度部门预算要求,部财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编制年度项目预算申报方案经部审定后报财政部。

第十四条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在项目预算中购置规定配备标准或限额以上资产的,应同时单独申报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第十五条 根据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项目预算中有需实行政府采购的品目的,应同时单独申报政府采购预算。

第四章 项目预算编报内容

第十六条 申报单位编报项目预算,应进行充分论证,并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避免与其他项目申报内容重复。

第十七条 项目预算申报文本由项目预算申报书、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可行性报告(延续项目报告)、项目支出预算表组成,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

财政专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申报文本格式和内容做适

当调整,在相应财政专项实施管理办法中明确。

第十八条 编报项目预算应对申报的背景、依据做充分说明和论证,申报延续项目还需对以前年度项目预算执行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统筹考虑结转资金的安排使用。

第十九条 项目工作内容及其实施安排是项目预算的重点,应根据实际进行细化,并尽可能量化;相关事项国家及有关部门发布了标准、规范、规程的,应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规程。

第二十条 项目经费筹措及支出测算是申请项目预算的依据,应根据项目资金来源,以及工作内容、工作量和人员、物资投入情况,按照相应预算标准、市场平均价格等进行具体测算。

第二十一条 为实现项目目标,对项目工作任务中部分本单位难以承担的辅助性专业技术业务或研究内容,申报单位经过充分论证,按照政府采购关于服务采购的规定委托外单位承担。

部属多个预算单位承担同一项目的工作任务,应按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申报预算;非经公开招标程序,申报单位不得向部属其他预算单位委托业务。

第二十二条 以政府采购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其采购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本章规定的实体性要求。

第五章 项目预算审核论证

第二十三条 部财务主管部门、财政专项牵头管理司局及其组织实施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财政专项管理规定组织项目预算审核论证,相关业务司局参与。

第二十四条 项目预算审核论证应组织由技术和经济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进行,对新增项目进行立项论证,对延续项目进行项目评估,并按规定格式和要求,提交项目论证(评估)报告。

第二十五条 技术专家主要负责项目立项论证或评估,对项目任务目标、技术路线、工作部署、预期成果以及绩效目标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经济专家主要负责项目经费预算审核,应在项目论证评估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项目经费预算合规性、真实性、合理性,以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中的预算管理和资金使用部分进行审查,提出经费预算审查意见和建议。

技术与经济审核论证应加强情况沟通协调,保证论证意见和结果科学合理。

第二十六条 技术或经济专家与项目有利害关系或存在其他影响项目预算审核论证公正性的情况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七条 技术方案或经费预算编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立项。

第二十八条 不同单位申报的项目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可以要求单位之间联合申报项目,或通过综合评价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第二十九条 以政府采购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预算审核论证,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项目预算审核论证结果由组织论证单位报部审定后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纳入预算项目库。

第六章 预算项目库

第三十一条 预算项目库是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程序化、动态化管理的数据库系统,由部财务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管理;财政专项牵头管理司局、组织实施单位可按照部统一要求和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建立财政专项预算项目分库。

第三十二条 预算项目库中的项目按轻重缓急进行合理排序,并实行滚动管理。

第三十三条 向财政部申请安排项目预算,应从预算项目库中根据排序提取项目。

第七章 项目预算执行

第三十四条 根据财政部批复的预算,部将项目预算及时下达预算单位。项目预算一经下达,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自行调整。确需调整预算的,必须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第三十五条 预算单位应按照下达的预算编制项目预算实施方案,经论证后在部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报送备案,打印的纸质文本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在本单位留存,作为预算执行、检查、考核的依据。

第三十六条 项目预算实施方案应当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围绕绩效目标,对项目工作内容、实施计划、经费支出、组织管理和保障措施等进行细化,保证项目预算严格、有效执行。

第三十七条 部财务主管部门组织对备案的项目预算实施方案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退回项目承担单位重新编报。

有关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规定需对项目预算实施方案进行审查批复的,由有关司局或单位组织审查、批复。

第三十八条 预算单位应对本单位项目预算实施方案中的对外委托业务统一进行专门的审核,统筹安排委托业务的政府采购,同类业务应实行统一采购。

第三十九条 预算单位对外委托业务,应按规定签订合同,加强合同执行的监管和委托业务成果验收工作。

第四十条 项目资金拨付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一条 项目经费支出中,办公设备购置费、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咨询劳务费和委托业务费不得超出预算。

第四十二条 预算单位应建立预算执行预警制度,及时解决项目预算执行中的问题,按规定及时报送预算执行和项目进展情况、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八章 项目预算清理

第四十三条 部财务主管部门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定期进行项目预算清理。

第四十四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预算下达2年内完成项目工作,进行项目经费结算。

第四十五条 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交成果报告,同时提交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项目执行到期后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成果报告、进行项目验收的,部财务主管部门或有关财政专项的管理单位对项目情况进行通报,并终止该项目。项目预算资金有剩余的,按结余资金处理。

第四十六条

项目结转和结余资金的使用管理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七条 项目预算编报、执行、清理纳入部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全过程管理。

第九章 项目预算监督检查

第四十八条 部财务主管部门、财政专项牵头管理司局及组织实施单位组织对项目预算的执行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对

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依法进行处理。

第四十九条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有关法规的规定采取通报批评、停止拨款、终止项目、收回已拨项目资金、取消项目申报资格等措施予以相应的处罚。

(一)虚报项目的;

(二)擅自转包项目、改变项目设计、调整项目经费预算的;

(三)截留、挪用、挤占项目经费的,虚列支出的;

(四)随意转拨项目资金的;

(五)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的。

第五十条 部按照有关规定选择重点项目组织进行绩效评价,其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十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科技专项等项目预算的具体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原《国土资源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322号)同时废止。

5.科研项目预算管理制度 篇五

课题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哪些?

课题经费是指财政专项资金中用于课题研究开发活动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其他费用等。自筹经费也应归集到上述科目中。课题经费严禁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谋取私利;经费使用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28.各支出科目是否有比例要求?

现行国家各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中,除明确管理费按规定比例提取外,其他各预算科目间没有固定的比例限定。科研的需求是复杂的,而且不同领域、即使是同一领域不同研究方向的课题,其经费预算需求都会不同,支出的具体内容也会有较大差别。因此,在预算编制时人为事先划定科研课题各支出科目的固定比例,例如设备费不能超过总预算的百分之多少,材料费不能超过多少,劳务费不能超过多少等,是不科学、不可取的。科研课题预算编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单位和课题组要根据自身科研工作的实际,以科学的态度提出预算需求,体现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在预算评估评审工作中,也是从科研的实际需求出发,客观公正的做出评估,使国家的科研投入能发挥效益。充分考虑不同科研课题对经费的实际需求,以保障科研工作顺利开展,为科技工作和科研人员做好服务。

29.如何理解 “同一支出科目一般不得同时列支专项经费与自筹经费”这一规定?

经费管理办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某一支出科目从专项经费列支,则其所有支出内容应该全部由专项经费列支,反之亦然。如果某一支出科目使用专项经费或自筹经费单独列支确存在困难时,也可以同时列支,但应该在预算说明书中详细说明,明确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的具体用途。

30.编报“设备费”预算应注意哪些事项?

(1)仪器设备选型应在能够完成课题任务的前提下,尽量选择性能价格比最佳的仪器设备;对于研究任务需要但使用率不高的仪器设备应考虑共享或租赁使用。

(2)预算购置或试制单台仪器设备价值达到或超过5万元人民币时(包括用自筹经费购置或试制的仪器设备),需要在设备费明细表中填列仪器设备清单,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购置或试制该仪器设备的必要性,并提供拟购置仪器设备三家以上代理商的CIF(到岸价)报价单及其联系电话等详细资料。预算购置(试制)单台仪器设备价值达到或超过100万元人民币时,还应该按照要求编报大型设备申请书。原则上,不得使用专项经费购置或试制基建设备和生产性设备。

(3)预算购置或试制单台仪器设备价值在5万元人民币以下时,需要在设备费明细表中填写预算总数,并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预算依据。原则上,专项经费不宜大量列支实验室必备的常规通用和办公设备,如果作为少量实验室设备更新预算数量不宜过大,且应在预算

说明书中说明其预算理由和测算依据。

(4)设备租赁费是指课题研究过程中需要租赁使用承担单位以外其他单位的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使用属于承担单位支撑条件的设备不得在专项经费中列支设备租赁费。对设备费中的租赁改造费预算,需要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预算依据。

(5)专项经费原则上不允许列支办公室、实验室的维修改造费,但对于为了新增设备安装使用的需要而对实验室进行的小规模维修改造支出可以在“其他费用”中列支,同时要在预算说明中详细说明维修改造与新增设备的关系并列示相关支出明细。

31.购置专用设备的相关备品备件在哪个科目列支?

与专用设备同时购置并与之配套的备品备件,应纳入设备费列支;单独购置的相关备品备件,应纳入材料费列支。

32.试制设备发生的材料费、加工费、劳务费等应在哪个科目列支?

(1)当试制设备为目标产品(即课题主要任务就是研制该设备)时,应当分别在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劳务费等相应预算科目中列支。

(2)当试制设备为过程产品(即为完成课题任务而研制的零部件或工具性产品)时,试制设备发生的相关成本应列入设备费预算,不得在其他预算科目(如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劳务费等)中重复列支。

33.设备报价应以什么为依据?

预算申报书中的设备报价不应高于所提供的报价单或市场最高价,同时需要考虑实际成交价格与市场报价尚有一定折扣。

34.编报“材料费”有哪些注意事项?

(1)大宗及贵重材料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消耗数量过多或单位价格较高、总费用在5万元及以上的材料,大宗及贵重材料需要在材料费预算明细表中填列材料清单,并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该材料与课题研究任务的相关性以及数量、价格的测算依据等。

(2)其他材料需要在材料费预算明细表中填列预算总数,并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数量、价格的测算依据。

(3)原则上,不可以使用专项经费购买生产性材料、基建材料、大宗工业化原料。

(4)原则上,不可以用专项经费购买普通办公材料,确有必要购买一些与课题研究相关的办公材料时,预算数量不宜过大且必须在预算说明书中作详细说明。

35.编报“测试化验加工费”有哪些注意事项?

(1)对于总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各项测试化验加工项目,在预算说明书中应详细说明其与课题研究任务的相关性,选择的测试化验加工单位的理由以及次数、价格的测算依据等。

(2)其他测试化验加工需要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测试化验加工次数、价格的测算依据。

36.课题承担单位已具备相应测试化验加工设备,是否可以再列支测试化验加工费?

如果测试化验加工单位是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进行经济核算的单位,可以支付相关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费;如果不是独立进行经济核算的单位,不能单独列支测试化验加工费,但测试化验加工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可在相应科目列支。

37.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进行经济核算的单位进行相关的测试、化验、加工等费用是否应该按照市场价格进行测算?

(1)内部独立进行经济核算的单位是指在课题承担单位统一会计制度控制下实行了内部经济核算和独立计算盈亏的单位。

(2)不应该按照市场价格进行测算,而应该按单位内部价格,即按照实际测试、化验、加工内容发生的成本进行测算。

38.课题研究过程中发生的数据加工费用如何编列预算?

数据加工任务如果是由课题承担单位自行完成的,可将相关费用列入相应科目;如果是委托外单位完成的,可以在测试化验加工费预算列支。

39.编报“燃料动力费”有哪些注意事项?

(1)应考虑课题研究任务中是否需要使用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以及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时发生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是否可以单独计量。

(2)应考虑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为完成本课题研究任务所运行实际时间,以及即期水、电、气、燃料等的实际价格。

(3)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使用费、房屋占用费,以及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不得在燃料动力费中列支。

(4)科学考察发生的车(船)燃油费可在燃料动力费中列支。

40.编报“差旅费”有哪些注意事项?

(1)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

[2006]31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课题组成员因课题研究任务发生的差旅费用、参加与课题研究任务相关的学术会议的差旅费用可以列入差旅费预算,但应合理安排出差任务内容、人次和时间,且应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差旅费测算依据,包括出差人次、标准等。

(3)课题任务中有科学考察内容的课题,可以在差旅费中列支科学考察费,应在预算说明中详细列示科学考察任务地点、次数、参加人次以及标准等测算依据。

41.编报“会议费”有哪些注意事项?

(1)会议费标准应当按照《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国管财[2006]42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应该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拟举办会议的规模、次数、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3)课题组举办的与课题任务有关的会议(如咨询会、交流会、验收会等)支出可列入会议费预算,但应合理安排会议内容与次数。

(4)课题承担单位发起举办的学术会议,一般不应由课题专项经费列支,如果学术会议的内容与课题研究内容关系密切,也可由专项经费列支,但是数量不宜过多,且应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预算理由。

42.参加会议(国际会议或国内会议)发生的注册费等差旅以外的费用应从哪个科目列支?

课题组成员参加与课题研究任务有关的国内学术会议的注册费应列入差旅费预算;参加与课题研究任务有关的国际学术会议的注册费应列入国际合作与交流费预算。

43.编报“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有哪些注意事项?

(1)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标准应按照《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财行[2001]7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开支标准应按照《关于短期邀请的国外专家生活待遇的规定》(外专发[1987]1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应该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拟开展的国际合作交流活动情况。包括活动类型(出国考察或来华交流)、时间及必要性,并考虑合作交流目的地、天数、次数和人员规模的经济合理性。

44.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该由哪些部门审核?

(1)973计划中课题发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事先报首席科学家审核同意。

(2)863计划中课题发生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时,重大项目课题、重点项目课题应当事先报经项目总体专家组或项目牵头(主持)单位审核同意。

(3)科技支撑计划中课题发生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时,应当事先报经项目组织单位审核

同意。

45.编报“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有哪些注意事项?

(1)该预算科目可列支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置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2)预算说明书中应说明每项支出与研究任务的相关性,数量和价格的测算依据(如论文或专著的出版数量、专利申请数量等)。

(3)原则上,不应用专项经费购买通用性操作系统、办公软件等,不应由专项经费列支日常手机通讯费。

46.大宗专业资料购置、软件购置、专利申请、论文和专著出版的数量测算应考虑哪些方面?

(1)属于实验室日常基础条件建设性的资料购置和软件购置不得由专项经费列支;直接为完成课题任务而购置的相关资料和软件,其费用可以由专项经费列支,但是要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预算理由和测算依据。

(2)应根据课题任务目标测算专利申请、论文发表、专著出版的数量,根据市场价格估算相关费用。

47.编报“劳务费”有哪些注意事项?

(1)有工资性收入的课题参加人员不得发放劳务费;劳务费不得支付给课题研究过程中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作咨询费。

(2)应该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没有工资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博士后)和临时人员在课题研究开发中承担的任务,以及投入本课题的全时工作时间和劳务费发放标准。

(3)预算说明书中的人月数应与课题预算申请书“人员基本情况表”中相应数据一致。

48.编报“专家咨询费”有哪些注意事项?

(1)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该计划及项目、课题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

(2)专家咨询费标准: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执行;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

49.“管理费”核定标准是什么?

管理费预算总额按照课题专项经费预算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进行控制,核定比例如下:

(1)课题经费预算在1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8%的比例核定。

(2)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5%的比例核定。

(3)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的比例核定。

(4)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核定。

6.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篇六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主任:徐绍史 2014年1月29日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和进一步规范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健全科学、民主的投资决策机制,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以下简称直接投资项目或者项目),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的中央本级(包括中央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垂直管理单位、所属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规定严格管理。

第三条 直接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包括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情况特殊、影响重大的项目,需要审批开工报告。

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专项规划中已经明确、前期工作深度达到项目建议书要求、建设内容简单、投资规模较小的项目,可以直接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合并编报项目建议书。

第四条 申请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 3000 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以及需要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统筹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者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中央有关部门审批,其中特别重大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批准;其余项目按照隶属关系,由中央有关部门审批后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准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在编制计划时统筹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第五条 审批直接投资项目时,一般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特别重大的项目实行专家评议制度。

第六条 直接投资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的编制、审批以及建设过程中,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和规范。

第七条 发展改革委与财政、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金融监管、行业管理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

凡不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法律法规未禁止公开的直接投资项目,审批部门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将项目审批情况向社会公开。

第二章 项目决策

第八条 适宜编制规划的领域,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央有关部门应当编制专项规划。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准的专项规划,是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项目储备库,作为项目决策和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项目建议书要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主要建设内容、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匡算、资金筹措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进行初步分析,并附相关文件资料。项目建议书的编制格式、内容和深度应当达到规定要求。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批的项目,其项目建议书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甲级工程咨询机构编制。

第十一条 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成后,由项目单位按照规定程序报送项目审批部门审批。项目审批部门对符合有关规定、确有必要建设的项目,批准项目建议书,并将批复文件抄送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

项目审批部门可以在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中规定批复文件的有效期。

第十二条 项目单位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组织开展可行性研究,并按照规定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 项目审批部门在批准项目建议书之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征集到的主要意见和建议,作为编制和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参考。

第十四条 项目建议书批准后,项目单位应当委托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以及社会效益、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等进行全面分析论证,落实各项建设和运行保障条件,并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关许可、审查意见。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格式、内容和深度应当达到规定要求。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批的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甲级工程咨询机构编制。

第十五条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含以下招标内容:

(一)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的具体招标范围(全部或者部分招标);

(二)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或者自行招标)。按照有关规定拟自行招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书面材料;

(三)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按照有关规定拟邀请招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书面材料。

第十六条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由项目单位按照规定程序报送项目审批部门审批,并应当附以下文件:

(一)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

(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

(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四)项目的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或者节能登记表(由中央有关部门审批的项目,需附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五)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条 项目审批部门对符合有关规定、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将批复文件抄送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

项目审批部门可以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中规定批复文件的有效期。

对于情况特殊、影响重大的项目,需要审批开工报告的,应当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中予以明确。

第十八条 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的依据。

项目单位可以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按照规定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正式用地手续等,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

第十九条 初步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的有关要求,明确各单项工程或者单位工程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用地规模、主要材料、设备规格和技术

参数等设计方案,并据此编制投资概算。投资概算应当包括国家规定的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费用。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批的项目,其初步设计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甲级设计单位编制。

第二十条 投资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投资估算百分之十的,或者项目单位、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技术方案等发生重大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当报告项目审批部门。项目审批部门可以要求项目单位重新组织编制和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二十一条 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由项目单位按照规定程序报送项目审批部门审批。法律法规对直接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于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其初步设计经中央有关部门审核后,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者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投资概算后由中央有关部门审批。

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应当作为项目建设实施和控制投资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 直接投资项目应当符合规划、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节约能源、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 建设管理

第二十三条 对于项目单位缺乏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建设管理经验的直接投资项目,项目审批部门应当在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时要求实行代理建设制度(“代建制”),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具备工程项目管理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作为项目管理单位负责组织项目的建设实施。项目管理单位按照与项目单位签订的合同,承担项目建设实施的相关权利义务,严格执行项目的投资概算、质量标准和建设工期等要求,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将项目交付项目单位。

第二十四条 直接投资项目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在具备国家规定的各项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对于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的规定需要审批开工报告的项目,应当在开工报告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第二十五条 直接投资项目的招标采购,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从事直接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

第二十六条 建立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制度。项目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项目审批部门定期报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第二十七条 项目由于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调整投资概算的,由项目单位提出调整方案,按照规定程序报原概算核定部门核定。概算调增幅度超过原批复概算百分之十的,概算核定部门原则上先商请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并依据审计结论进行概算调整。

第二十八条 建立健全直接投资项目的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制度,加强直接投资项目的风险管理。

第二十九条 直接投资项目应当遵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工作。项目档案验收不合格的,应当限期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十条 直接投资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规定编制竣工决算。项目竣工决算具体审查和审批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直接投资项目建成后,项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第三十二条 直接投资项目建成运行后,项目审批部门可以依据有关规定,组织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对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及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开展项目后评价,必要时应当参照初步设计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对比分析,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项目管理,不断提高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

第四章 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监察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能分工,对直接投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接受单位、个人对直接投资项目在审批、建设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第三十五条 项目审批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核定投资概算的;

(二)强令或者授意项目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

(三)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四)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 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法追究行政或者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项目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有关部门将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责令其限期整改、暂停项目建设或者暂停投资安排;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行政或者法律责任。

(一)提供虚假情况骗取项目审批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的;

(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开工建设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调整建设标准或者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地点或者建设内容的;

(四)转移、侵占或者挪用建设资金的;

(五)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未经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即交付使用的;

(六)已经批准的项目,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实施或者完成的;

(七)不按国家规定履行招标程序的;

(八)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 有关工程咨询机构或者设计单位在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以及开展咨询评估或者项目后评价时,弄虚作假或者咨询评估意见严重失实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有关部门将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根据其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警告、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撤销资质等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责任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九条 直接投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项目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等单位以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条 中央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及职能分工,制订本部门的具体管理办法。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可以参照本办法制订本地区的管理办法。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7.游戏研发项目预算管理优化 篇七

一、游戏项目管理的具体特点

(一)项目复杂性强,需要较强的沟通协作

游戏软件开发通常具有很强的周期性和复杂性,在众多软件项目开发中,游戏软件开发属于比较复杂的一类,在正规的游戏项目中,需要有研发、策划、美术和测试等方面,通过科学的管理方式,让不同技能的团队高效沟通协作,高效完成游戏项目开发工作,是一项比较复杂的问题。游戏项目本身对市场有着很强的依赖,用户的各种需求变更增强了游戏的复杂性,同时,对管理的复杂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游戏在制作中除了必备的知识,还要体现美学特征,如何从管理层面将项目开发和美学结合起来是一项重要工作。

(二)需求变更复杂,需要科学的管理方式

在项目研发过程中,游戏的需求管理是管理过程中相当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影响游戏质量的重要因素,游戏需求是从项目策划提出的创意、风格、主题背景等内容中提炼出来的,再通过项目组的讨论总结出来。要对每个模块进行深入分析,如果缺乏对模块的深度解析,必然在工作过程中出现问题,具体的模块需求要根据市场的需求逐渐发生变动,这样才能保障游戏具有持续竞争力,在管理模式中为了能够有效避免项目变更给游戏带来的影响,就要按照这个的统一流程进行控制。

(三)执行要求很高,必须认真做好规划设计

游戏的商品属性是娱乐性质,科学合理的项目规划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盈利。但是,如果在研发的过程中只片面注重项目完成时间而忽略了游戏本身质量,将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损失。在项目具体执行过程中,从业人员大多是具有创造思维和想法的人,一些开发人员会根据自身的喜好,将一些艺术性的元素添加到游戏中,虽然游戏项目在艺术层面没有拘束,但是在研发过程中,必须按照整体规划和流程办事。

二、项目研发管理预算的优化方式

(一)项目研发基础预算原理

应用在项目研发中,可以对项目研发过程作业量和各个方面的资源需求进行合理预算,项目基础预算是一种成本管理预算方式,要采用科学的方法管理,通过科学合理的预算产出,在准确预算的基础上,通过在项目研发过程中的工作量来衡量消耗资源的总量和预测消耗资源量,以达成预算目的。

(二)项目研发管理预算优化方式

在这个过程中,预算并不是在一次完成的,而是在现有额度和预算资源之间存在一个相互协调的过程,在需求出现的偏差的时候,可以通过预测手段找到合理的解决办法,达成需求额度和预算资源的契合。 在基础预算原理的基础上,项目研发组被当做一个整体,各个步骤的作业都可以分解为不同的模块,在管理中要以预测需求为起点,对消耗资源和作业量进行科学合理的预算。

(三)项目研发管理预算合理规划

在研发过程中,每一个阶段又可以分为几个不同的子阶段,采用项目目标的方式进行指标分解,最终实现财务和预算的平衡。项目研发预算其本质是一种对资源的科学规划,根据现有的实际情况,结合各方面资源、资金因素,对项目研发阶段进行合理规划,要准确把握项目研发目标和客户对产品的需求,将研发过程中的许多基本作业进行规划, 在研发的同时对项目实现预算管理。

(四)项目研发的市场测试和战略分析

设置项目模式的最初起点是进行市场预测,结合市场实际情况从企业长远发展角度着手,对顾客需求进行深入系统的分析,选择符合企业发展的战略。进行技术预测必须要结合项目实际,对游戏项目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的竞争力进行合理分析,同时通过预算的角度来控制整个研发过程,根据市场实际,将研发过程分为几个不同的阶段,以便采用相应的手段来控制成本,尽可能降低成本。

三、项目研发管理在各个阶段的预算方法

(一)在项目立项和组织团队方面的预算方法

比如,进行某个网页游戏项目研发的时候,要针对网页游戏的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预算方法,要制定具体情况进行技术预测,在项目立项的时候要制定出符合项目实际的研发预算目标,要确定游戏项目的效果目标,既游戏应该达到什么样的效果;游戏研发的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项目盈利,而最终的消费群体是客户,游戏制作的目标是喜欢游戏的群体,在项目研发过程中要坚持以用户为中心的原则,研发过程的一切设计规划,都是为了满足消费群体的心理需求,如果项目违反这个需求就必然会被市场淘汰,在项目预算管理过程中,要以玩家的价值观为核心,达到玩家满意才是游戏的最终目的,也是实现收益的关键所在。

(二)在项目固定资产配置方面的预算方法

在进行项目资产配置时,要合理编制项目计划书,其中包括项目的具体规划和中间的经费使用,明确这个过程中每个人员的职责,通过特定的方式进行激励手段或者完成自我激励。在游戏项目研发过程中, 必须坚持以领导为中心,项目开发时间很长,各项内容过于复杂冗长, 参与开发人员众多,大量的事务需要完成,这需要领导者来完成大量的协调工作,进行果断决策。领导者要充分考虑到项目组人员的实际情况和心理情况,在工作中从协调的角度出发,当问题出现时能够快速解决,另外还要加强心理咨询工作,在经费、场所和制度等方面进行改进, 通过协调沟通来解决问题,使项目组发挥出最大的工作效率。

(三)在项目研发周期及过程方面的预算方法

将项目研发过程划分为几个具体阶段,根据企业经营和管理模式不同,充分结合项目实际,将项目划分为几个不同的阶段,这些不同阶段的任务、工作强度和工作模式各不相同。最后,要进行科学合理的项目阶段分析,对不同阶段的工作情况在研讨会上进行深入分析讨论,确定科学的消耗率,管理负责人根据经验和实际制定成本动作,来达到提高作业率、减少产值和增加企业效益的目的。在项目研发过程中,必须要坚持团队合作,游戏研发是一个整体性工作,一个人的力量远远不足以完成工作,在研发过程中每个人都要体现价值,但是每个人价值实现的前提是在团队的提出上,在项目研发过程中,要充分调动每个月的积极性,在合理的前提下给予正确的引导,制造出积极的工作氛围,使得每个人的能力得到更大的发挥。

四、结束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谁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技术优势,找到科学合理的预算管理办法,便能在节约消耗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项目工作效率。游戏研发项目在具体研发中,必须要紧紧抓住客户需求,从这个角度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同时对研发过程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办法,最大限度的发挥工作人员的才能,达到质量和利益的协调统一,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位置,最终实现提升经营效益,降低成本消耗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廖明香,李浩,张海君,张家成.游戏研发管理的理论概述[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3

[2]蔡培堃.从游戏研发看需求管理[J].软件世界,2010

8.科研项目预算管理制度 篇八

关键词: 农业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精细化管理

中图分类号: F810 453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002-1302(2015)08-0487-02

随着科研经费种类和数量的增加,国家对科研经费的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仍然存在科研单位和人员过于注重科研经费的申请、忽略科研经费管理的现象,尤其是经费的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着很多的不足,从预算的编制到执行均过于笼统,造成了后期科研项目验收的困难。因此,本研究着重探讨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的精细化管理。

1 农业科研院所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精细化管理的意义

精细化管理是一种先进的科学管理理念,要求在规范化和标准化的基础上科学细化和合理优化企业的生产和管理流程,实现专业化结构、制度化管理和标准化的工作方式。2008年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首次在预算管理领域提出了精细化管理的概念,标志着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进入全面精细化阶段;财预[2014]8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再次强调了细化预算的要求。对于农业科研院所来说,其科研项目预算精细化管理的核心在于通过抓住预算管理中的关键环节,制定科学的标准,细化预算的编制内容,通过刚性的制度规范行为,强化责任落实,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

2 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管理的现状

2 1 经费管理制度庞杂

农业科研经费来源包括中央财政专项拨款、地方财政拨款、自筹资金和其他渠道的经费资助 [1]。根据经费来源的不同,具体可划分为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纵向科研项目是各级政府部门下达的从财政部门取得专项拨款的各类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是地方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委托的科研项目。由于项目来源和项目组织管理部门的不同,经费管理制度也有不同的规定,这就要求科研人员在编制经费预算时,须要了解各种不同类别项目经费管理制度中关于预算编制的相关规定,无疑加大了科研人员在申报项目时编制预算的难度。

2 2 预算申报流程不规范

在科研单位进行预算申报时,单位的财务和科研等相关部门的参与度不够,由于财务和科研人员自身认为自己的部门并不是对该科研项目最了解的人,无法对科研项目负责人编制出的预算进行合理有效的测算,往往造成财务与科研部门的职能流于形式 [2];另外,科研人员自身出于争取较多的科研经费的考虑,对预算编制的严肃性和科学性认识不足,对于预算的数额主观上也认为是越多越好,使得项目的组织管理部门将项目负责人编制好的预算上交财政批复时,审核得不到通过。

2 3 科研经费预算科目与财务会计科目不匹配

目前,绝大多数科研项目在进行预算的编制时都对支出进行了较详细的分类,并对这些支出项目从概念上进行界定。如“863”“973”等国家主体科技计划预算的支出大体分为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其他支出在内的直接费用和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间接费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则将材料和小型仪器设备购置费、管理费等作为单列的支出类别;较特别的江苏省农业三新工程项目的预算支出则分为技术集成费、推广补助费、技术推介费、物化推广费、人员劳务费、首席专家推广经费等。这些支出分类与农业科研院所现行财务系统的会计科目并不能实现较高程度的吻合,财务部门无法通过财务系统直观发现费用的列支是否符合编制的预算要求,科研经费的报销反映不了课题的实际进展,财务部门无法有效监督经费的使用,对后期的预算执行和项目结题工作也造成了困难。

2 4 经费课题负责人制和国库集中支付制造成预算执行偏差

在不少农业科研院所,采取的是由科研项目的课题主持人全权负责科研经费管理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当课题负责人承担的课题较多时,往往疏于对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的管理。对于课题发生的如材料费这样的共性支出,预算编制的课题负责人也只是在报销单上简单签字,存在本该在A课题报销的材料费放在了B课题报销,后期为了顺利实现项目验收不得不突击报销或人为调账。而财务部门审核时只要票据的合理性能够达到要求,便同意其报销,对课题经费的支出和使用情况的现实监管实际上是有限的;另外,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要求下,科研经费通过财政预算系统直接下达,但经费的下达与经费的实际使用存在时间差,而科研项目的管理部门对于经费财政预算系统的执行进度又有考核要求,实际执行中容易导致财政预算系统中不同类别的项目相互垫支的现象,脱离预算执行。

2 5 绩效考核评估工作不到位

不少农业科研院所过于重视科研经费的申报和使用,忽略了对经费预算的考核评估与追踪,尚未建立有效的绩效考核和信用评级制度,缺少对科研经费预算执行效果的评价指标及标准,缺少奖惩机制,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无法鉴别,预算的执行情况也难以进行定量的考核。

3 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精细化的措施

3 1 规范经费管理制度中预算编制标准

随着国家对农业科研的不断重视和农业科技的财政经费的迅速增加,农业科研院所在对农业项目进行申报时也有很多可供申报的不同类别的项目。由于其牵头和组织实施的部门不同,不同类别项目的经费管理制度与标准存在较大差异,应该科学界定与项目研究相关的支出范围,使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支出科目和标准原则上保持一致,既实现不同类型项目经费预算的可比性,也减少科研人员预算编制的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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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 建立科学细化的科研经费预算申报、批准等流程

在进行科研经费的申报时,农业科研单位要重视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 一般来说,对于项目金额较大的国家级、省级等重大项目,由科研项目负责人首先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提出总体预算方案,再由较权威的专家委员会对申报的项目预算进行论证,专家委员会应当由分管领导、财务部门、科研管理部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科研项目负责人参加 [3]。财务人员配合项目负责人对各预算支出科目的具体内容逐项细化编制,依据相关支出的测算规定,对每一个支出数据进行详细的计算,列示计算过程。对一些容易混淆的支出明细予以重视,并进行合理细致的分类说明,做到预算编制的精细化。

3 3 科学设置会计科目,实现经费预算科目与财务核算的衔接

在科研经费核算时,应结合本单位财务系统的特点,将经费预算科目与财务系统的会计科目实现有效衔接,一方面便于相关会计报表的直接取数;另一方面满足财务人员从财务系统中统计预算各支出科目的具体使用金额和支出进度,直观反映预算的执行情况,尤其方便后期项目验收和预算的绩效考核。

3 4 优化科研经费管理模式,建立财务联系人制度

鉴于前述课题主持人负责全权管理科研经费的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可考虑设置专职财务联系人岗位,全程参与到科研项目的预算申报、执行、验收的过程中,与项目组成员共同研究讨论项目申报指南,参与经费申报预算编制,跟踪监督经费预算执行,提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经费预算执行过程中有关财务方面问题的咨询服务以及意见建议,配合整理结题财务验收资料,为科研项目的财务审计验收提供技术支撑,督促项目结题后财务结账手续的办理等。

3 5 建立科学细化的预算考核指标和信用管理制度

项目初始即在项目预算编制的任务书中规定相关预算考核指标,可采用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性分析主要评价项目的战略目标和合规目标,战略目标侧重于分析考核预算执行是否与科研经费预算编制时的战略目标一致,合规目标主要是指分析考核预算执行是否符合项目预算管理制度要求。定量分析可以通过采用能有效反映科研经费预算完成情况的比率指标来实现。

完善科研信用管理,建立覆盖预算编制、执行和验收全过程的信用记录制度,按信用评级实行分类管理,严重信用不良记录者将被取消项目申报和参与的资格。将信用评级与科研人员的绩效考评相结合,建立有效的激励制度,形成预算管理的良性循环。

农业科研院所科研经费预算管理的精细化工作关系到农业科研院所长期的发展,农业科研院所要适时建立健全的预算管理体系,科学申报科研经费,科学细化预算的编制,提高预算执行水平,加大预算考核考评力度,充分发挥好科研经费在提升科研院所农业科研能力、促进经济效益提高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陆学文 科学编制科研课题经费预算之管见[J] 财经界:学术,2010(1):117-118

[2]陈武梅 浅谈农业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和执行[J] 农业科研经济管理,2012(3):11-13

[3]余慧华 新形势下农业科研单位经费管理问题探析[J]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2(16):14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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