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2024-08-27

省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目录(4篇)

1.省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篇一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

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国发〔20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再取消和下放64项行政审批项目和18个子项。另建议取消和下放6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继续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使简政放权成为持续的改革行动。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64项,另有18个子项)

国务院

2014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附件

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

行政审批项目目录(64项,另有18个子项)

其他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 部门

共同 审批部门

设定依据

处理 决定

备注 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高等学历教育的教育

教育部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取消 网校审批

《教育部关于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意2 国家重点学科审批

教育部

见》(教研〔2006〕2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研〔200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电信业务资费标准审批

291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无 《国家计委 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电信资费

审批备案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计价格〔2002〕1489号)

原由省、自治区、取消 直辖市电

信管理机构实施 取消

取消

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4 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核准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2009年第5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

无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民用爆

466号)

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 5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业和信息化部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原信息产业部《关于发布〈计算机信息系统

取消 项目经理人员资质评定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8 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 外国组织或者人员运9 用电子监测设备在我国境内进行电波参数测试审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无 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取消

(信部规〔2002〕38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取消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28号)

今后禁止

取消 开展此类

活动 10 核材料国内运输免检通行许可 司法部所属院校设置

公安部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取消

通过其他方式管理 和调整专业目录外的专业审批

司法部 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取消

下放至财政部负责的会计从业资格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财政部

无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0

5年第26号)

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12

《国家经贸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债权转股权若干问题的意见》(国经贸产业〔1999〕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债13 权转股权方案和协议审核

财政部

国务

727号)

取消

院国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国务院令第297资委 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1994年前签订合同或14 立项的房地产项目首次免征土地增值税审批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前签订开发及转让合同的房地产征免土地增值税的通知》(财法字〔1995〕7号)

取消

仅取消国土资源部该审批事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15 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审批 国土资源部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取消

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此项审批依然保留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16 中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前置性审查 国土资源部

令第240号)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取消 17 地质调查备案核准 国土资源部 无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

取消

下放至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18 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 国土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

务院令第256号)

省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仅取消国在国家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外的园区19 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工程建设活动审批 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国家地质公园规划无 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

89号)

土资源部该审批事

取消 项,地方

政府此项审批依然保留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煤炭矿业权审批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43号)矿业权投放计划审批 国土资源部

无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整装勘查实现找

矿重大突破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40号)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国土资源部

无 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申报中国温泉之乡国土资源部

无(城、都)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49

号)

取消

取消

取消 省级土地整治规划审核 中国温泉之乡(城、都)命名审批

煤炭矿业权审批管理23 改革试点省煤炭矿业权审批项目备案核准 进入环境保护部门管24 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参观、旅游审批 环境保护部

无 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煤炭矿业权审批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43号)

取消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167号)

取消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环境保护(污染治理)25 设施运营单位甲级资质认定 环境保护部

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20号)《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雇用外国籍船员在中国籍船舶上任职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水利部

无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管理办

法》(水利部令2011年第45号)

仅取消水利部审批权,地方28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水利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取消

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权仍然保留 取消

取消 交通运输部 无 取消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资质认定

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29 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七十公顷以上草原审批

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下放至省级人

无 《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农业部令民政府

2006年第58号)

农业主管部门 兽药安全性评价单位资格认定

农业部 无 《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4号)取消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31 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取消

分支行实施的此项审批均取消

研制、仿制、引进、32 销售、购买和使用印制人民币所特有的防中国人民银行

有关事项

取消 由中国人

民银行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80号)伪材料、防伪技术、防伪工艺和专用设备审批

定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独家实施 有关事项由中国人对外提供印制人民币33 的特殊材料、技术、工艺、专用设备审批 中国人民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80号)

民银行指

取消 定中国印

钞造币总公司独家实施 各级主管34 扣缴税款登记核准 税务总局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

税务机关

取消 实施的此

项审批均取消 各级主管35 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税成本对象确定核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税务总局

无 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

〔2009〕31号)

税务机关

取消 实施的此

项审批均取消 各级主管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36 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核准 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无 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

〔2009〕698号)

税务机关

取消 实施的此

项审批均取消

奥林匹克标志备案核准

奥林匹克标志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核准 世界博览会标志备案核准 工商总局 无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45号)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45号)

《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22号)

取消

工商总局 无 取消

工商总局 无 取消

出版物总发行单位设立审批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3号公布,第594号修订)

取消 从事出版物总发行业务的单位变更《出版41 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全国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体竞字〔2003〕82号)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3号公布,第594号修订)

无 取消

运动员交流协议批准 体育总局 无 取消

下放至省级人43 经营第一类中的药品食品药品监管总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民政府号)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类易制毒化学品审批 局

下放至省级人44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食品药品监管总

无 《反兴奋剂条例》(国务院令第398号)

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激素进口准许证核发 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技下放至营造林工程监理员职业资格审核

能鉴定质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省级人国家林业局

无 〔2003〕18号)

民政府45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八批林业主林木种苗工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管部门 社厅发〔2004〕1号)

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停业后申请复业审批

银监会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8号)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

取消

外国银行分行动用生息资产审批

银监会 无

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银监会令2006年第6号)

取消

外资金融机构由总行或联行转入信贷资产

银监会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取消 审批 49 证券公司借入次级债审批

境外期货业务持证企50 业外汇风险敞口核准 51 证券公司专项投资审批

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

证监会

证监会

证监会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2号)

取消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取消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2号)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取消

保监会 无 取消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53 保险从业人员资格核准

保监会

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的决定》(国发

取消 〔2012〕

52号)已将此项审批下放至保监会派出机构,此次予以取消

国内通用航空企业承54 担境外通用航空业务审批

境内航空公司之间、55 境内航空公司与境外航空公司之间的代号共享等商务合作审批 中国民航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取消 中国民航局

《国务院关于通用航空管理的暂行规定》(国发〔1986〕2号)

取消

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审批 中国民航局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下放至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民航地区管理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57 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资格认定 中国民航局

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取消 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已取消此项审批中的部分事项,此次全部取消 中国民航国外(境外)民用航58 空器维修人员资格认定 中国民航局

局及其地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取消

区管理局实施的此项审批均取消

民用航空器外国驾驶59 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执照认可 中国民航局

下放至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民航地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区管理局

下放至60 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合格认定 中国民航局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民航地区管理局

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61 构结汇、购付汇核准与外汇登记 国家外汇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原由国家外汇局分

取消 支局实

施,《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已取消此项审批中的部分事项,此次全部取消 原由国家外汇局分支局实施,《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国家外汇局

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和调整行政审批项

取消 目的决

定》(国发〔2012〕52号)已取消此项审批中的部分事项,此次全部取消 原由国家

取消 外汇局分

支局实施 原由国家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64 机构外汇资金境内划转核准 国家外汇局

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取消

外汇局分支局实施,《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金融机构的外方投资62 者收益汇出或者购汇汇出核准

境内机构非贸易购付汇真实性审核 国家外汇局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已取消此项审批中的部分事项,此次全部取消 此为“高等学校设置、调整管理权限范围外的高等学校设置和调整65 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审批

教育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本科专

取消 业、第二

学士学位专业和国家控制的其他专业审批”项目的子项 此为“省

下放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审批

《国务院关于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发〔1988〕15号)

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级自学考试机构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审批”项目的子项

医疗使用的Ⅰ类放射源单位、制备正电子67 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PET)用放射性药物(自用)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 环境保护部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

此为“生产放射性同位素、销售和使用Ⅰ类放射源和Ⅰ66 教育部 无

部门

类射线装置单位许可证核发”项目的子项 此为“国内水路运输、水路运输业务经营审批”项目的子项 此为“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以及

下放至省级人68 省际普通货物水路运输许可 交通运输部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民政府号)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有关作业单位防治船69 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审批 交通运输部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1号)

取消

有关作业单位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审批”项目的子项

水运工程监理乙级企业资质认定

号)

下放至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省级人交通运输部

民政府

此2项为“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项目的子项 71 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企业资质认定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交通运通部令2004年第5号)

输主管部门

下放至72 向国外申请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审批

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13号公布,第635号修订)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

此为“向国外申请农业植物新品种权

管部门 及向外国

人转让申请权或者品种权审批”项目的子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无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62号)

下放至省级人

农业部

草种进出口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民政府农业主

此2项为“向境外提供种质资源和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草种、食用菌菌种审批”项目的子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75 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员注册

49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员发证规定》(农业部令2006年第61号)

渔业船员一级培训机构资格认定

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

取消

此3项为“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

取消 舶渔业船

员注册、适任证书核发及服渔业船员服务机构资格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

务机构、取消 一级培训

机构资格认定”项目的子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无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62号)

农业部

草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

此2项为“农作物种子、草种、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及检验员资格认73 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批

《草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56号)管部门

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草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56号)管部门

定”项目的子项

下放至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质检总局

无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

3号公布,第549号修订)

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此为“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项目的子项 80 特种设备改造单位许可

此2项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和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作业人员(限于氧舱维护管理人员、客运索道作业人员、大型游乐设施管理安装人员)资格认定”项目的子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类人员资格认定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质检总局

无 号公布,第549号修订)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81

2.省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篇二

最近,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和下放58项行政审批项目, 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取消19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将8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本次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含金”量高。 其中,涉及投资、企业经营45项,占78%;金融类12项 , 占21%。本次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有26项,其中准入类14项, 水平评价类12项, 涉及证券、保险、土地估价、公路水运、金融理财等多个专业领域。

3.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篇三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以部门规章、文件等形式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的行政许可,要限期改正。探索建立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工作机制。

二、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新设审批项目必须于法有据,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以规章、文件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审批项目。研究制定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设定和管理办法。

三、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社会组织管理改革。把适合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承担的事务性工作和管理服务事项,通过委托、招标、合同外包等方式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承担。抓紧培育相关行业组织,推动行业组织规范、公开、高效、廉洁办事。

四、进一步健全行政审批服务体系。继续推进政务中心建设,健全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并逐步向村和社区延伸。加强行政审批绩效管理,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等做法,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审批项目较多的部门要建立政务大厅或服务窗口。

五、深入推进行政审批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深化审批公开,推行阳光审批。加快推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严肃查处利用审批权违纪违法案件。

4.省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篇四

(共计76项)

序号 项 目 名 称

主办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教育部 教育部 教育部 教育部 教育部 教育部 科技部 国家民委 国家民委 国家民委 国家民委 国家民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处理决定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部门评选,转由中国建筑学会举办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1 全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2 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培训工作先进单位评选 3 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卫星远程培训工作先进单位评选 4 全国教育技术装备与实验教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 5 优秀教学案例评选 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特别贡献奖 7 全国电教系统表彰 8 全国教育门户网站评选 9 优秀研究生校园媒体评选 10 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 地理空间信息软件测评 中国清真食品穆斯林用品企业评选活动 13 全国民族文化旅游新兴十大品牌推介活动 14 民族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5 全国民委系统调研报告成果评选 16 全国民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 国家级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精品教材评选活动 18 梁思成建筑奖

《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 19 农业部 商务部 商务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 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 21 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 全国商务系统普法总结表彰 对免疫规划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24 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 25 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卫生计生委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税务总局 税务总局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质检总局 质检总局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体育总局 体育总局 体育总局 体育总局 体育总局 体育总局 体育总局 体育总局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26 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市 27 中国人口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示范区 28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复议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29 中国人民银行节能减排“十二五”双先表彰 30 海关优秀科技项目评审 31 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评估 32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达标

《中国税务年鉴》编辑发行先进单位和个人 34 《中国税务稽查年鉴》、《中国税务稽查》编辑发行先进单位和个人

全国工商系统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 36 表彰质检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 37 “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38 基层能力建设达标活动

表彰奖励发行放映国产影片考核成绩优秀单位 40 广播电影电视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 41 广播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 42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奖励 43 全国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示范单位及优秀个人评选表彰

全国优秀电视文化栏目表彰

全国体育系统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46 全国体育政策法规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47 年度全民健身工作突出成绩奖

年度全民健身活动优秀组织奖和先进单位 49 全国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 50 全国乡镇体育健身示范工程 51 体育工作荣誉奖章 52 体育事业贡献奖 53 全国体育标识评比

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评估验收 55 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六五”普法)评选表彰

体育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林业局 国家林业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56 全国食品药品监管好新闻评选 57 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报送工作评比与表彰 58 “六五”普法中期表彰 59 “六五”普法表彰 60 知识产权政务信息评选 61 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政府门户网站先进地方子站和先进个人评选

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案件及有影响人物评选活动 62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旅游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气象局 国家粮食局 国家测绘地信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外汇局 国家外汇局 国家外汇局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

中央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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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 65 全国气象部门文明台站标兵 66 全国粮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评选表彰

测绘地理信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质量管理评估 68 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表彰活动

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分级评估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71 外汇年检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72 诚信兴商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南水北调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 74 南水北调基建统计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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