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岗位津贴

2024-10-14

职业危害岗位津贴(精选12篇)

1.职业危害岗位津贴 篇一

马边地方矿业有限公司

哈罗罗磷矿

职业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安全科编制 2016年

目 录

职业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总则...............................1 法人代表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2 矿长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2 职业病危害防治安全工作各副职岗位责任制...................4 行政管理领导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5 总工程师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5 工会主席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6 职业病危害防治办公室职责.................................7 职业病危害防治办公室主任、专员岗位责任制.................7 生产技术科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9 供应科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9 劳资科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0 人事科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0 办公室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1 保卫科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2 职教科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2 企管科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3 质量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4 党(团)组织部门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4 工会组织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5 车辆管理部门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6

正、副队长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6 生产班组长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7 工程队、班组兼职安全员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8 生产操作工人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9

职业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明确责任,落实煤矿的管理方 针和管理目标,防止和减少事故/事件的发生,保障员工和财产安全,加强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促进煤矿的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结合煤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煤矿各级领导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 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有效地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员工在施工生产中的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

第三条 本责任制由煤矿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监督执行。第二章 组织网络

第四条建立以行政正职为主任的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领导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当人员有变动时及时予以调整。

第五条各单位都必须明确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必须配备符合条件的专(兼)职安技人员,并推选出一定数量的员工代表。各工种队、班组应配有兼职安全员。

第六条 每年初都要层层签订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职 业健康安全管理控制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和奖惩办法,并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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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奖惩兑现。

法人代表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法人代表是煤矿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定煤矿“三合一”一体化管理体系管理方针和目标。

3、组织制定和审批煤矿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保证煤矿职业健康安全所需的资金等资金的投入,以有效措施推动方针和目标的贯彻实施。

5、领导和支持职能管理部门工作,赋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权力,定期听取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汇报。督促、检查本单位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健康安全事件、事故隐患。

6、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矿长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一)矿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煤矿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组织制订和发布本单位安全、职业健康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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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设置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并配备足够数量的专(兼)职安技干部,支持安技干部开展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管理经费和安全生产奖励资金的落实。

(四)矿长应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和教训,研究和解决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布置或阶段性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五)审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及相应的管理方案或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工作,参加危险作业点、重要部位和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每月组织检查不少于一次。

(六)坚持“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七)工程分包、设备租赁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协议,协议书中必须约定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明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与协调,严格执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分包工程款结算时或承包兑现时必须有安技部门的签字。

(八)负责组织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九)向职工代表大会或员工代表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向煤矿报告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

(十)负责与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工种队、班组、合格分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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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签订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状。组织、季度、月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奖惩兑现。

职业病危害防治安全工作各副职岗位责任制

(一)分管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副职对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安技等部门工作,组织制定职业健康安全计划和措施,组织编制环境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督促贯彻实施。

(二)每月主持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会议,检查布置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三)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安全活动检查,参加危险作业点、重要部位和设备的专项检查,组织编制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方案或管理制度,并督促实施。

(四)组织安全技术教育,有计划地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

(五)在审查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引进重要技术项目时,同时审查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措施。

(六)总结推广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和科技成果。对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提出表彰、奖励的意见。

(七)发生未遂事故/事件和轻伤事故时,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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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领导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一)对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行政工作实施监督。

(二)教育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树立“安全第一”、“保护环境”的意识,在职业健康安全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组织开展各级领导身边无事故、事件活动,把安全生产作为煤矿各级组织“争先创优”评选条件之一。发生事故、事件的部门、施工队和有关责任人不得评为煤矿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四)督促行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对职业健康安全隐患的整改和对事故、事件的查处。

总工程师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一)对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负全面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规、技术标准等,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技术难题。负责审核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方案或运行控制措施。

(三)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工程设计图纸的审核,施工方案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以及架设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考虑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

(四)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在施工前,要进行安全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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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交底工作,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预防事故的能力。

(五)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应列为科研项目,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

(六)组织制订特殊施工工艺。在推广应用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时,必须同时研究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措施。

(七)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改工程项目,必须落实职业健康安全措施。其环境、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投产、同时验收、同时使用。

(八)参加事故/事件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工会主席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一)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的要求,把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列为重要议事日程。注意职工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监督检查的措施。

(二)积极开展群众性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增强职工预防事故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地进行文明安全生产。

(三)协助和督促行政领导正确使用安全生产管理经费,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措施计划,不断改善职工的生活条件和劳动条件。监督劳保用品的发放。

(四)组织员工体检,开展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

(五)参加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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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女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职业病危害防治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总公司关于工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的法规、规章和规定,做好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2.参加对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工业卫生的“三同时”监督。3.组织做好作业现场工业卫生监测并按时上报监测数据。4.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好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员工健康监护档案。

5.对企业工业卫生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计划。

6.负责对员工进行职防教育、现场自救互救教育和考核。7.负责矿井发生事故后的现场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对受伤员工初步急救和处理,负责工伤员工、生病员工的及时持续的救治,保证矿井稳定和健康的劳动力队伍。

8.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员工的劳动保护、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提出配备计划。

职业病危害防治办公室主任、专员岗位责任制

(一)在分管职业健康安全行政副职直接领导和地方环境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协助领导综合管理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二)参加汇编或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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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三)编制、补充、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四)编制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起草目标管理责任状,认真考核,并提出奖惩意见,报领导审批。

(五)贯彻执行煤矿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对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控制,并制定相应的措施。

(六)协助领导组织职业健康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经常深入现场,协助解决问题,发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制止,情况紧急时可先令其停止操作,撤出作业人员,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七)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包括新进人员的三级教育,指导安技员或兼职安全员开展工作。

(八)参加轻伤事故的现场调查、分析,对事故责任的处理提出建议。做好因工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协助重大事故/事件的调查。

(九)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定期发放工作,并参加验收。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开展安全生产的总结、评比考核工作,严格奖惩制度。

(十一)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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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职业病防治工作和特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的检查工作。

(十三)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措施,确保员工劳逸结合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员工体检工作。

生产技术科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一)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合理组织生产,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安全规章制度及施工组织设计。

(二)在布置检查生产计划执行情况时,要同时布置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进行技术交底时必须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四)贯彻执行煤矿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开展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供应科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一)所有机、电设备必须配齐安全防护装置,新购的机械、锅炉、压力容器等设备,其安全防护装置、附件,必须齐全、有效;出厂合格证明及技术资料必须完整。对易发生事故的生产设备必须定期检查,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必须停止使用,限期改进。

(二)加强对机电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的经常性检查和定期的/ 9 23

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运行。

(三)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建立设备资料管理台帐。

(四)供应部门要及时提供安全生产所需材料和物资,按照有关规定采购劳保用品。

(五)对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等危险物品的采购、运输、储存和发放必须按国家规定执行,防止发生爆炸、火灾和中毒事故。

(六)贯彻执行煤矿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开展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劳资科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一)按规定安排职业健康安全专项经费,用于改善生产过程环境和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做到专款专用。

(二)定期收缴安全生产管理费(按计划产值的0.5‰)和安全风险抵押金,负责执行安全生产奖金的发放和罚款的收缴工作。

(三)做好财务资金安全管理工作,办理工程安全保险工作。

(四)贯彻执行煤矿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参加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人事科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一)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要,推荐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技术水/ 23

平和实践经验的专职安技干部人选。

(二)对新进人员进行培训时必须同时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三级教育,对调换工种和恢复工作的人员应重新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对患有某种工种禁忌症的人员,不得安排从事该工种操作。

(四)制定奖惩制度时,应将安全生产列入考核条款。在拟订经济承包合同时,必须包括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内容。

(五)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对确因生产需要而延长劳动时间的,应事先征求本单位工会组织的意见,并按《劳动法》规定执行。对按照规定不适合有毒、有害、高空和高温作业的人员进行及时调整,或按照《劳动法》规定变更、终止劳动合同。

(六)禁止使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对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职工,不得安排其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及繁重的体力劳动。

(七)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贯彻执行煤矿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参加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办公室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一)及时传递国家及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文件,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的宣传和报导工作。

(二)会同车管组做好公务车辆的安全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 23

(三)安排就餐时,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四)对于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所需的物品和车辆等资源及时给予保证。

(五)贯彻执行煤矿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参加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保卫科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一)建立消防组织,配置消防器材,开展防火防爆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消防设备定期检查,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二)对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三)负责对门卫值班人员的安全教育,负责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

登记管理。

(四)负责对各种破坏事故、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五)协助调查处理重大设备、人身伤亡事故。

(六)贯彻执行煤矿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参加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职教科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一)将安全技术培训列入职工培训教育计划。/ 23

(二)会同安技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工作。及时联系、组织培训,做好考核、发证、换证工作,并建好台帐。

(三)做好各级领导及专职安技干部的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的联络工作。

(四)会同安技部门做好新进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并做好记录。

(五)贯彻执行煤矿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开展参加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企管科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一)在审批确认工程分承包方时,要同时审查是否具有安全资质,无安全资质的,不能确认为合格的分承包方。

(二)在审批确认劳务分承包方时,要同时审查是否具有安全资质,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对无安全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的,不能确认为合格的分承包方。

(三)签订横向联营协议时,应有双方职业健康安全责任的条款,并明确相应措施。

(四)对已确认为合格分承包方的单位,如果在工程项目中发生重伤(含重伤)以上事故或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文明施工严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处理。

(五)对分承包队伍组织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并要求其服从/ 23

管理,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办法。

(六)贯彻执行煤矿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参加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质量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一)对因产品质量、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的伤亡事故分析原因、明确责任。

(二)在采取三新技术和改进工艺、提高质量的各项措施中要有可靠的职业健康安全措施。

(三)组织制订新材料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

(四)负责分析试验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

(五)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

(六)贯彻执行煤矿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参加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党(团)组织部门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一)宣传党和国家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教育党(团)员、干部以身作则,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环境”的思想,开展“党(团)员身边无事故”活动。/ 23

(二)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班组”活动。

(三)考察干部政绩时,要同时考察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好坏,提出明确考察意见;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党员、干部,要按“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切实履行查处职责。

(四)参加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工作。

(五)贯彻执行煤矿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工会组织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一)依法对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实行群众监督,协助行政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制止、申诉和控告。

(二)参与讨论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

(三)定期检查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督促行政部门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

(四)监督有关部门及时提取和合理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五)做好女工“五期”保护工作。

(六)参加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检查和重大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七)贯彻执行煤矿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开展参加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23

车辆管理部门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一)在分管安全生产行政副职的领导和煤矿车辆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制定车辆(含场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和油料消耗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车辆年审及驾驶员复审工作。

(三)定期组织机动车辆安全检查工作,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工作。

(四)建立机动车辆台帐。

(五)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事故及时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对交通事故、车辆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贯彻执行煤矿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参加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正、副队长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本单位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本施工队管辖的工程项目、生产活动的职业健康安全负直接责任。

(二)负责实施本施工队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组织落实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

(三)对所负责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实施有效监督管理,确保一/ 23

切安全防护设施(机、电、架、“四口”)齐全、有效,经验收合格后方能交员工使用,同时做好验收记录。

(四)组织所属员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五)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把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贯穿到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去,切实做到“五同时”。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施工、生产。

(六)对新进员工、调换工种的员工和较长时间离岗后复岗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的岗前教育。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护环境,文明施工。

(七)对发生伤亡、火灾、爆炸等事故、重大未遂事故、急性中毒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根据需要,配合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生产班组长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本单位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人员文明安全作业,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二)根据生产任务、环境和本组人员的技术、体力等特点,合理安排任务,交待职业健康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在生产过程中,经常检查本组的环境因素、危险源控制状况,做到班前布置,班中检查,班后讲评,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工作。/ 23

(三)组织本班组职工认真学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随时检查执行情况。对新职工和调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指导,达到要求后才能上岗操作。坚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止本组职工在任何情况下的违章作业。

(四)班前要对本组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和环境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对本组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五)发生工伤要及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六)组织开展创文明班组活动。

工程队、班组兼职安全员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一)协助工程队、班组长贯彻执行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以身作则,带头执行,耐心说服教育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分别做好本工程队、本班组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工作。接受专职安技人员的业务指导。

(二)做好对重大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检查记录。经常进行现场安全巡视,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事件的发生。

(三)负责对本工程队、本班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指导。

(四)教育和监督本工程队、本班组员工正确使用机电设备安全/ 23

装置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五)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抵制和越级上告违章指挥行为,发现生产中有严重危及环境和员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当场制止,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六)发动员工经常进行作业现场的清理整顿和改善环境的清洁工作,使各类物品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做到文明生产。

生产操作工人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一)自觉学习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煤矿员工安全手册》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环境”的思想,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事事、处处、时时注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自觉遵守各项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禁酒后上班,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的指令,并有权向上级报告。

(三)按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安全因素时,应当向现场安全生产人员或负责人报告。正确使用机电设备和劳动保护装置、设施,并经常检修和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不得随意拆除劳动保护装置;不得擅自开动他人使用的机、电设备;不得无证进行特种作业。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四)发生事故立即向上报告,积极施救,保护好现场,自觉配/ 23

合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要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防护措施建议。

(五)积极参加职业健康安全活动,从实际出发,提出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23

2.职业危害岗位津贴 篇二

一、当前高校岗位津贴分配所存在的问题

1、分配上还是趋向采用大锅饭的办法, 导致平均主义“一刀切”, 无法实现内外公平。

高校尽管施行了岗位津贴, 但是在执行的实际过程中依旧存有浓厚的平均主义思想, 这样就让人感觉再次回到了改革的起点, 不但没有能够实现内部公平, 连外部公平都未能实现。大多数高校对于岗位津贴的分配的标准还是采用行政职务和教师的职称, 这样就造成了津贴的多少是依靠身份来决定, 而不是工作的成绩与效果, 于是就出现了同样的岗位津贴大相径庭, 不同的岗位却享有同样的津贴标准, 这样的现象非但不能实现薪酬激励的效果, 还会极大的打压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造成了许多教师对于本应作为重点关注的教学工作敷衍了事, 而是将自己有限的精力去研究如何获取更高的职务与职称上。我们现行的岗位津贴制度仅是解决了不同岗位教师的薪酬所存有的问题, 但是却引发了相同岗位之间存在明显的平均主义倾向, 没有能够有效地处理好相同岗位中因为工作绩效而本应产生的差异。在通常的情形之下, 难以通过课时来有效地拉开教师间薪酬的差距。同时, 教师因为其自身所学专业的不同而不能够享有自己专业所长带来的待遇, 这样就是通过平均主义来放弃我们所追求的公平, 让教师失去了本应具有的凝聚力。

2、岗位津贴在教师收入中所占有的比重较低, 难以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现在高校岗位津贴中在教师收入中所占的比例较为有限, 大多数是没有超过三成。我们现行的岗位津贴制度无法有效地区分好绩效的高低, 出现了相同岗位同样津贴的现象, 又走回了平均主义的老路。只有大幅度的提升岗位津贴在教师收入中所占有的比例方能够实现岗位津贴在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之目的。

3、未能有效的构建起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

高校在确立执行津贴分配过程中都会构建起一套符合本校实际情况的考核与评价标准体系。可是岗位津贴的分配出现时间较为有限, 大家都处在摸索阶段, 没有成功的范例可以进行借鉴和遵循。制定考核评价体系的大多是本校的行政部门, 而岗位津贴已经涉及到教师的切身利益, 其牵扯面将高校全面覆盖。但教师的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质, 单单去依靠行政部门制定的考核评价体系是无法有效地鉴别出教师的工作业绩。

二、突破当前高校岗位津贴分配僵局的策略

1、构建起能够体现贡献价值差异的分配办法, 破除平均主义。

需要能够依照教师所贡献的劳动价值来支付教师的酬劳, 这样方能让教师形成公平的感觉, 让教师觉得自己的超额付出就会有超额的回报, 这是科学公平薪酬激励制度所要达到的最主要目标。公平性的原则需要在制度的建构上安排好三种方面的公平:首先是外部的公平, 也就是本学校的教师与其他学校教师之间在同种条件下的薪酬水平要能够有公平性;其二是本校内部的公平性, 也就是要能够把握好本校内部之间各种不同专业以及岗位中教师所获取薪酬的公平;其三是要实现个人公平, 本校内情况相同人员之间的薪酬要能够做到公平, 本人的实际劳动付出与薪酬能够实现公平。我们所推崇的公平分配不仅是通过适当的物质刺激来激发教师工作上的积极性, 还要巧妙的运用精神刺激来引发教师所应具有的主观能动性。要想吸引高素质的人才加盟高校的教师队伍, 就需要不断增加职业吸引力, 高校教师所获取的薪酬直接关系到教师的自身利益, 我们所寻求的激励制度是物质与精神同时并举, 不可偏废。只有构建起这样的机制方能起到岗位津贴在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上的作用, 才能够促进高校教育教学目标的实现。

2、增加岗位津贴在教师薪酬中所占的比重。

需要提升岗位津贴在教师所获取薪酬中所占的比例, 通过这样的方法来鼓励教师的多做工作, 多出成绩, 不但能够提升教师在工作中的努力程度, 还能够实现设立岗位津贴的目标, 提升办学的社会效益。

3、营造出公平的环境。

人们的各种愿望能否顺利的实现是受到现实条件的制约的, 需要尽早的构建起一套符合本校实际情况的薪酬激励制度, 这是逐步的提升教师的收入并提高学校凝聚力不可或缺的基本要求。学校在引进新的人力资源时就需要尽可能的引进综合素质较强的人才, 因为综合素质强则可以及时适应不同岗位的工作。学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岗位的调整, 这样能够让教师对于彼此的工作有实际的接触。

4、健全并完善教职工绩效考核制度。

由于高校组织机构比较复杂, 健全并完善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制度应当细致分析各行政机构、直属部门、专业院系以及科研单位和不同特征, 从而拟定实施符合各自实际情况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考核工作的监督机制, 把握好客观公正的原则, 增加考核的透明度, 做到考核工作有章可循、考核过程透明、考核结论公正。通过严格考核, 将岗位津贴与教职工的年终考核结果挂钩, 做到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奖勤罚懒, 调动教师主动承担教育工作任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吸收和稳定高素质优秀人才。

摘要:岗位津贴制度对于高校的分配制度是极为重要的补充, 现在高校岗位津贴制度已经达成了部分目标, 可是因为校园内外多重因素的共同作用还存有诸多需要完善之处。本文从当前高校岗位津贴存有的各种不合理的现象进行了剖析, 并寻求解决之道。

关键词:高校,岗位津贴,薪酬激励

参考文献

[1]、王鸿丽.亚当斯的公平理论在构建和谐院校中的运用[J].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 2007, 11.

3.岗位津贴制度 篇三

津贴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第31号公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为执行国家关于岗位津贴的有关规定,根据鲁劳社[2006]70的调整,切实落实员工的相关待遇,提高工人的工资收入,稳定职工队伍,促进矿山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建立岗位津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津贴的执行范围

具体发放范围为:井下采掘工人、辅助工人、安检人员及编制在井下采掘、辅助队的基层干部、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岗位津贴的种类及标准

岗位津贴包括:井下津贴、班中餐补贴和夜班津贴。

(一)井下津贴

1、井下采掘工:30元/工;

2、井下辅助工:30元/工。

3、安检人员、基层干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井下津贴标准按井下辅助工标准执行。

(二)中餐补贴:8元/工。

每班中餐补贴由公司每月支付给职工个人。

(三)夜班津贴

1、前夜班: 10元/工;

2、后夜班: 12元/工。

(四)高温津贴

1、工作场所33度以上的劳动者:20元/工。

三、通讯信息费、交通费津贴

(一)、通讯信息费:

1、发放范围。主管以上人员和部分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的特殊岗位人员。

2、定额标准。总经理500元/月,副总经理300元/月部门经理150元/月、主任工程师120元/月、主管100元/月、综合管理部小车司机及其他50元/月。

(二)、交通费:

1、发放范围。居住在莱州、招远、栖霞市区、蓬莱市区、烟台市区的中层管理人员、主任工程师和主管。

2、发放标准。居住在莱州市区域的每人每月300元;居住在招远区域的每人每月200元;居住在栖霞市市区的每人每月200元;居住在蓬莱市市区的每人每月150元;居住在烟台市市区的每人每月150元。

(三)、有关规定:

1、交通费发放,必须由个人提供有效、合规的票据,在定额范围内由财务部负责据实报销(每季度末报销一次)。

2、通讯信息费发放,由办公室根据发放标准于季度末统一采购充值卡,发放到相关人员。

3、享受通讯费的人员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

四、属下列人员之一者,从当月起停发津贴补贴

1、因各种原因停发工资人员;

2、被停职审查人员在审查期间;

3、拒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者;

4、待分配人员;

5、有问题待处理人员;

6、离岗、待岗、解聘、辞聘、拒聘、停薪留职和不能坚持 正常工作的人员,自行为之下月起停发津贴补贴。待聘人员若 重新上岗,从上岗的次月起享受相应的津贴补贴。

五、本方案从 2014 年 11 月起开始执行,并会同财务室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均按本方案执行。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蓬莱市虎威矿业有限公司

4.法院办案人员岗位津贴117 篇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财政厅(局),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国务院批准,决定适当调整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岗位津贴范围和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津贴实施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执行员、书记员以及其他办案辅助人员。

二、岗位津贴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办案人员每人每天2元。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办案人员每人每天2.2元。其中,县级法院办案人员由现行的0.4元、0.5元、0.6元提高到2.2元。

三、岗位津贴发放办法。根据实际出勤天数计算,按月发放。因节、假日、病、事假或脱产学习等原因未参加办案的,不发给岗位津贴。调离上述岗位的人员,停发岗位津贴。

四、经费来源。各级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实行岗位津贴所需经费,按现行财政体制和隶属关系,分级负担。

五、调整人民法院办案人员的岗位津贴范围和标准,自1997年1月1日起执行。

六、各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享受公安干警岗位津贴标准,目前暂按人薪发[1992]7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本通知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5.职业危害岗位津贴 篇五

员工岗位津贴考核办法

一、与公司整体经营任务挂钩人员为:

1、总经理。

2、管理中心、财务中心、经营中心副总经理

3、事业部部长,车间主任。其考核办法为:

①、月度考核

岗位津贴的40%月度考核后发放,应发岗位津贴=当月考评分×岗位津贴×40% 总经理、副总经理、事业部部长、车间主任按上述方式计算,均视其考核情况发放当月岗位津贴。

②、半年考核

考核时间为8月31日前对上半年业绩情况进行核算,公司完成计划分解为半年指标的80%以上的,岗位津贴×6×20%×半年考评分。小于80%的,不发放。

③、考核

根据公司计划目标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和岗位德、能、勤、绩表现进行综合考评,公司计划完成95%以上时,岗位津贴=考评分×[岗位津贴×40%×6(前半年)+岗位津贴×60%×6(后半年)]。

二、事业部与业务挂钩人员的考核办法:

部长级以上人员由副总考评,部长级以下人员由部长考核,均当期发放。

1、月度考核

岗位津贴的60%当月考核发放。

其岗位津贴=岗位津贴×60%×当月考评分。

2、半年考核

岗位津贴的20%半年考评后发放。

考核时间为8月31日,公司完成根据计划分解的半年指标的70%以上前提下,经考核,视其考核情况,发放前半年。岗位津贴=岗位津贴×20%×6×半年考评分

3、考核

根据全年岗位德、能、勤、绩表现,结合公司计划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公司计划完成90%以上,经考核其视考核情况,岗位津贴=考评分X[岗位津贴×20%×6(前半年)+岗位津贴×40%×6(后半年)]。

4、月度考核、半年考核结果报公司备案;考核报公司审批。

三、事业部考核办法。

部长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考核,其他人员由部长考核,当期发放。

1、月度考核

部长级岗位津贴的20%当月考评发放,其他人员岗位津贴30%当月考评发放。

2、半年考核

考核时间为8月31日,前提为完成计划并分解为半年指标的80%以上。

部长级岗位津贴的30%当月考评发放,其他人员岗位津贴40%当月考评发放。

3、考核

根据部门计划指标完成情况和岗位德、能、勤、绩表现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完成计划完成95%以上时,部长前半年月份岗位津贴50%,后半年月份岗位津贴的80%按考评分发放。

计划完成90%以上时,其他人员前半年月份岗位津贴的30%,后半年月份岗位津贴的70%经考评后发放。

4、月度考核、半年考核报公司备案;考核报公司审批。

具体分配见下:(单位元)

5、工龄补贴:以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之日起计算工龄,每年10元。

6.苯的职业危害与防护 篇六

苯的用途非常广泛, 早在1920年, 它就已是工业上一种常用的溶剂, 主要用于金属脱脂。目前主要用做脂肪、树脂和碘等的溶剂、光学纯溶剂和高压液相色谱溶剂;用作合成染料、医药、农药、照相胶片, 以及石油化工制品的原料;作为溶剂、萃取剂和稀释剂用于制造油漆、树脂、黏胶、人造革等。从事制鞋、箱包、家具、玩具、化工以及喷漆等工作均可能发生苯的职业性接触。另外进入新装修的住房、办公室、新汽车和接触新家具也可能发生苯的生活性接触。

我国职业卫生标准规定的工作场所苯的职业接触限值为:TWA 6mg/m3 (皮) , STEL 10 mg/m3。

苯的职业危害

由于苯的挥发性大, 暴露于空气中很容易扩散。人吸入或皮肤接触苯后会引起急性和慢性苯中毒。

1.急性中毒

短时间内吸入大量苯蒸气或口服多量液态苯后出现急性中毒。急性中毒主要引起中毒性麻痹, 过程与酒醉或手术时的全身麻醉相似, 伴有黏膜刺激症状。轻度中毒者会有头痛、头晕、流泪、咽干、咳嗽、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步态不稳, 皮肤、指甲及黏膜紫绀、急性结膜炎、耳鸣、畏光、心悸以及面色苍白等症状。中度和重度中毒者, 除上述症状加重、嗜睡、反应迟钝、神志恍惚等外, 还可能迅速昏迷、脉搏快且弱、血压下降、全身皮肤黏膜紫绀、呼吸增快、抽搐、肌肉震颤, 有的患者还可出现躁动、欣快、谵妄及周围神经损害, 甚至呼吸困难、休克。吸入极高浓度苯蒸气或口服中毒者, 可在几分钟内突然昏倒, 意识丧失, 如未及时抢救可迅速死亡。

2.慢性中毒

长期接触低浓度苯可引起慢性中毒, 主要表现为对神经系统和骨髓造血系统的影响。慢性苯中毒早期表现为神经衰弱综合征, 如头晕、头痛、失眠、多梦、乏力和记忆力减退等, 有的伴有心动过速或过缓, 皮肤划痕反映阳性。个别病例有肢端麻木和痛觉减退表现。慢性苯中毒主要损害造血系统, 最早和最常见的异常表现是持续性白细胞计数减少。中度中毒者可见红细胞计数偏低或减少, 重度中毒者白细胞、红细胞、血小板、血红蛋白和网织细胞都明显减少。患者主要表现为牙龈出血、鼻出血、皮下出血或紫癜, 重症者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 表现为贫血、严重出血倾向以及反复感染。长时间接触较高浓度的苯可引起白血病, 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已确认苯为人类致癌物。

经常接触苯可引起皮肤脱脂。干燥、脱屑以致皲裂, 有时会出现过敏性湿疹和脱脂性皮炎。苯还造成接触女工的月经血量增多, 经期延长, 对免疫系统也有影响。

急性中毒的处理

吸入中毒者, 应迅速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 脱去被污染衣服, 松开所有的衣服及颈、胸部纽扣、腰带, 使其静卧, 口鼻如有污垢物, 要立即清除, 以保证肺通气正常, 呼吸通畅, 并且要注意身体的保暖。

口服中毒者, 应用0.005的活性炭悬液或0.02碳酸氢钠溶液洗胃催吐, 然后服导泻和利尿药物, 以加快体内毒物的排泄, 减少毒物吸收。

皮肤污染中毒者, 应换去被污染的衣服和鞋袜, 用肥皂水和清水反复清洗皮肤和头发。

有昏迷、抽搐患者, 应及早清除口腔异物, 保持呼吸道的通畅, 尽快送医院救治。

苯中毒的预防

1.以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取代手工操作, 避免直接接触。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苯。加强通风排毒, 车间安装全面通风设施, 有挥发苯的局部要安装排风设施。

2.发生泄漏事故时, 迅速将泄漏污染区的人员撤离至安全区, 严格控制出入。现场处理人员要使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穿防护衣。

3.苯应储存在阴凉通风的仓库内, 远离火种和热源。防止容器密闭搬运时包装和容器损坏。

4.做好个人防护:遵守严格的规章制度, 接触苯的操作人员要穿戴工作衣、帽, 配备合适的防毒面具和空气呼吸器。不在岗位休息或进食。

5.对苯作业环境空气中的苯浓度定期进行监测, 发现超标应及时找出原因予以处理。

6.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凡从事苯作业的工人都要做就业前体检, 有血象指标低、各种血液病及严重的皮肤病等职业禁忌证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苯工作。在职工人每年体检一次, 检查白细胞计数和血红蛋白定量, 必要时进行红细胞和血小板计数、白细胞分类和骨髓象检查等。

苯中毒案例

案例1

李某, 男, 38岁, 某工程队油漆工。2009年9月某日上午他与另一工人王某兑好一桶防漏油漆 (含防腐剂、二甲苯和香蕉水) 后, 两人下到蓄水池内刷油漆, 王某下去后感觉头昏, 即返回地面, 向下看池内时见李某倒在梯下, 口吐白沫, 昏迷。随即将2人送到附近医院抢救, 经检查发现李某已经死亡, 王某经医院治疗后痊愈。

对现场收集的防漏涂料经气相色谱分析, 该涂料溶剂为苯;尸检时取心血, 经气相色谱分析, 结果检出苯, 浓度为19.8 mg/L。

分析:本案例中死亡工人使用的油漆是以苯为稀释剂, 施工地点在低于地面的蓄水池内, 通风条件差, 空气中苯蒸气的含量高;人在此环境条件下作业极易发生中毒。尸检心血中苯的浓度为19.8 mg/L, 大大高于苯的致死血浓度 (0.4〜0.9 mg/L) 。结合案情、现场情况和死亡过程等综合分析认定, 李某是由于在使用含较高浓度苯的油漆作业时, 因未戴防护面具, 又未采取其它预防措施, 发生急性苯中毒导致死亡。

案例2

2001年11月, 广州市某木业制品厂发生一起4例苯中毒事故, 其中1例重度苯中毒 (再生障碍性贫血) , 3例轻度苯中毒。4例苯中毒患者均为男性, 年龄21〜33岁, 其中3例是喷漆工, 1例是管理人员。临床表现:头晕、头痛、乏力、失眠、腹痛、双下肢皮肤有少量瘀血斑。4人还有不同程度的血红蛋白降低, 白细胞数以及血小板减少。

现场调查发现患者所在木业制品厂是私营企业, 主要产品是木地板。患者所在的喷漆车间工人共3人, 全部有血象降低, 另一名患者为管理人员, 也经常接触到油漆工作。车间通风与采光欠佳, 对主要使用几种油漆原料液面上气体检测均发现有苯及其化合物, 其中天那水含有高浓度的苯。在模拟喷漆作业时, 检测到空气中苯的浓度为812.10 mg/m3, 超标20余倍。

7.职业危害岗位津贴 篇七

1、公安、司法、安全公安干警值勤岗位津贴

2、人民警察警衔津贴

3、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岗位津贴

4、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岗位津贴

5、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

6、人民武装部工作人员津贴

7、海关人员岗位津贴

8、海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

9、海关绢私船员出海津贴

10、税务征收津贴

11、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

12、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工作补贴

13、环境保护监测津贴

14、城市下水道工人岗位津贴

15、城市环境卫生工人岗位津贴

16、教师教龄津贴

17、中小学班主任津贴

18、中小学特级教师津贴

19、护士护龄津贴

20、广播电视播音员津贴

21、艰苦气象台(站)岗位津贴

22、艰苦地震台(站)岗位津贴

23、林业系统从事有毒有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

24、地质勘探职工野外津贴

25、政府特殊津贴

26、检察官检察(法官审判)津贴

27、医疗卫生津贴

28、卫生防疫津贴

省规定的各种岗位津贴(补贴)一览表

1、刑事技术人员保健津贴

2、基层工商所人员外勤工作补贴

3、信访专职人员津贴

4、机要局人员福利性补贴

5、乡镇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

6、计划生育专职工作人员岗位津贴

7、专职老干部工作人员岗位津贴

8、基层渔政站人员岗位津贴

9、中学实验人员营养保健津贴

10、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医疗卫生人员医疗卫生津贴

11、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津贴

12、特殊教育岗位津贴

13、殡葬事业单位

14、收容遣送站工作人员岗位津贴

15、艺术工种补贴

16、广播电视天线工岗位津贴

17、艰苦广播电视台(站)津贴

18、公路养护工人野外作业津贴

19、交通建设流动施工津贴

20、交通勘测职工野外工作津贴

21、农业(水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毒有害保健津贴

22、农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

23、自然保护区职工高山补贴

24、水文职工外勤津贴

25、渔轮等船员伙食津贴

26、海岛津贴

8.职业危害岗位津贴 篇八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陕人社发〔2010〕244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各企业集团,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为保障我省煤炭企业从事一线生产工作职工的身体健康,提高煤矿工人的工资收入,稳定煤矿职工队伍,促进煤炭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提高我省企业职工收入水平的意见》(陕政办发〔2010〕81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调整煤矿等井下艰苦岗位津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津贴的执行范围

1、井下艰苦岗位津贴适用于各类煤炭企业的井下作业职工,不包括露天煤矿职工。具体发放范围为:井下采掘工人、辅助工人、安检人员及下井工作且编制在井下采掘、辅助队的基层干部、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冶金、有色、黄金、化工、交通、建材、水利水电系统等非煤矿山企业井下作业人员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二、井下艰苦岗位津贴的种类及标准

井下艰苦岗位津贴包括:井下津贴、班中餐补贴和夜班津贴。

(一)井下津贴

1、井下采掘工:30-50元/工;

2、井下辅助工:20-30元/工。

3、安检人员、基层干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井下津贴标准按井下辅助工标准执行。

(二)班中餐补贴:10-14元/工。

班中餐补贴由企业用于井下作业职工的伙食,不得挪作他用。

(三)夜班津贴

1、前夜班:10-14元/工;

2、后夜班:14-18元/工。

三、调整津贴的资金来源

调整井下艰苦岗位津贴所需资金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

四、井下艰苦岗位津贴的实施

各类企业均应按本通知的规定,调整提高井下艰苦岗位津贴标准。企业应根据本企业井下劳动强度、工作时间、矿层的赋存条件以及水、火、瓦斯等自然灾害和粉尘、温度、湿度、噪音等作业环境,提出调整井下艰苦岗位津贴的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执行津贴的标准、人员范围、支付办法等。方案必须经企业职代会同意,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门备案。

企业要在提高井下艰苦岗位津贴的同时,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做好劳动安全工作,切实保证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新的井下艰苦岗位津贴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9.溴丙烷的职业危害与防护 篇九

2-溴丙烷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 首先在韩国和日本作为清洗剂被使用。但由于随后被发现的2-溴丙烷对人体生殖系统以及血液系统的影响而停止作为清洗剂使用, 目前主要用于药物、染料及其它有机化合物合成。

1-溴丙烷目前作为一种高效环保清洗剂, 广泛用于各种油脂、助焊剂、五金电子、精密机械、服装干洗等行业的清洗过程。此外, 还作为化工原料, 用于农药、医药、染料等的生产以及黏粘胶、涂料的配制。本文主要介绍1-溴丙烷的职业危害和防护。

职业危害

职业接触1-溴丙烷可经呼吸道和皮肤吸收进入体内, 由于1-溴丙烷极易挥发所以大多数中毒者是由于长期吸入工作环境中的高浓度1-溴丙烷而引起的。1-溴丙烷的急性毒性较低, 但伴随着1-溴丙烷的广泛使用, 有关1-溴丙烷慢性毒性的研究报道陆续出现。目前研究显示, 职业接触1-溴丙烷对神经系统、生殖系统以及肝脏等均具有毒性, 其中以神经毒性最为明显。暴露于高浓度1-溴丙烷的作业工人普遍出现中枢和周围神经功能的改变。

美国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 (NIOSH) 研究显示, 长期接触1-溴丙烷的工人最先出现的病症是头痛、睡眠障碍、眩晕和视力模糊, 之后出现步态蹒跚, 足、腿部和臀部以及下背部麻木、感觉异常、震动觉降低、腹泻和排尿困难等表现。另外, 1-溴丙烷中毒还可引起人的情绪改变, 许多1-溴丙烷中毒病例多有抑郁、焦虑、易怒、情绪激动等症状。

轻度1-溴丙烷中度患者在脱离接触后, 其神经功能可以自然恢复。但对于神经系统损害严重的患者, 由于目前缺乏特效治疗方法和药物, 临床上主要采取对症和支持治疗, 严重病例的预后不容乐观。美国一名医生对5例1-溴丙烷中毒患者进行了2年的随访, 其中2例重症患者病情未见明显好转, 3例转为慢性神经痛。

1-溴丙烷的生殖毒性和肝脏毒性目前仅有动物实验的证据, 缺乏人群的调查数据。

接触限值

到目前为止, 国内外职业卫生管理部门都未制定1-溴丙烷职业接触限值。由于美国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局 (OSHA) 没有制定工作场所中1-溴丙烷的可允许暴露浓度 (PEL) , 所以, 不同工业行业根据本行业特点制定了1-溴丙烷的可接受暴露水平, 这些接触限值差距相当大, 分别从27.46 mg/m3〜549.1 mg/m3不等。2003年, 美国EPA提出1-溴丙烷的接触限值:8 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为137.28 mg/m3, 认为低于此浓度将能有效控制1-溴丙烷在作业工人和实验动物中引起的生殖毒性、发育毒性、神经毒性和肝毒性等。2007年, “1-溴丙烷控制的最终建议规定”中又将其下调到109.82 mg/m3。

危害防护

1.改进工艺, 在溴丙烷使用过程中尽量采用自动化和远程控制化操作。

2.加强密闭化, 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排风。

3.定期检修设备, 防止“跑、冒、滴、漏”。

4.在使用溴丙烷的位置设置警示标志, 工人佩戴防毒口罩和防化学手套。

5.对员工进行职业危害告知和职业卫生知识教育, 做好职业健康监护。

应急处置

应急处置方法

在室内发生1-溴丙烷泄漏时因其挥发性高, 短时间内即全部挥发到空气中, 所以应迅速将人员撤离泄漏污染区, 打开门窗, 加强排风, 将挥发至空气中的1-溴丙烷排除室外。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或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半面罩) 。

急救措施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 给输氧;如呼吸停止,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皮肤接触迅速脱去被污染的衣物, 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 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中毒案例

1-溴丙烷中毒

案例一

1999年Sclar医生报告了世界上第一例接触1-溴丙烷患者的情况, 美国一位19岁男子在从事使用一种含有1-溴丙烷95.5%的有机溶剂对金属进行清洗工作2个月后, 出现下肢和右手的麻木和进行性的无力、吞咽困难和排尿困难的症状, 入院时甚至不能独自站立和行走。

案例二

美国北卡罗莱纳州一家软垫工厂从1999年7月开始使用一种以1-溴丙烷作为溶剂的胶水, 1-溴丙烷的含量为55%。工人用喷枪将胶水喷在聚亚安酯块上后将它们黏合起来。工厂共有15人从事这种工作。为保持室内空调效果, 夏天车间的局部通风装置每小时只运转15 min。2000年6月30日, 一名女工早晨因不能行走而被送到当地医院急救。入院时患者自述双侧足部、小腿、大腿和腰部麻木, 感觉异常。该工人从1998年开始在这家工厂工作, 2000年4月后出现喉痛、耳痛、鼻腔刺激感和声音嘶哑等症状。6月初, 该工人在吞咽固体食物时感觉喉咙有阻碍感。6月23日出现了容易跌倒、眩晕、丧失平衡感等现象。休息2天后, 症状反而有加重现象。6月27〜29日, 该女工每天工作8 h〜9 h, 容易跌倒现象加重, 步行困难现象每日加重。之后该工厂有2名从事同样喷胶作业的女工也先后出现了头晕、腰痛, 下肢感觉障碍、步态异常等症状。美国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的现场调查显示该工厂空气中1-溴丙烷的浓度为207.7 mg/m3〜719.3 mg/m3。该厂工人中有48%感觉头痛, 28%有睡眠障碍, 25%感觉头昏眼花或平衡不好。原因

1.1-溴丙烷易挥发, 清洗和喷胶作业使车间空气中含有较高浓度的1-溴丙烷。

2.夏天车间的局部通风装置每小时只运转15min以及工作时间的延长加大了工人的1-溴丙烷接触量。

3.动物实验证实了1-溴丙烷对神经系统的毒性作用。

2-溴丙烷中毒

案例三

1994年2月, 韩国一家电子元件工厂, 开始使用从日本进口的2-溴丙烷作为氟利昂113的替代溶剂来清洗电子元件。1994年夏天以后, 接触2-溴丙烷的工人中出现了停经、头痛、眩晕、持续的感冒样症状、腰痛、神经痛、末梢神经麻痹, 以及全身的紫斑等症状。接到该工厂劳动卫生管理人员的报告后, 韩国国立劳动卫生研究院和韩国工业安全公团对该工厂进行了现场检测和调查。对模拟操作现场的调查结果显示, 使用2-溴丙烷的车间内在使用局部通风装置时室内2-溴丙烷浓度为62.4 mg/m3, 盛有2-溴丙烷的浸泡槽的液面上1 m处的浓度为2万0 824.2 mg/m3。因为2-溴丙烷的沸点低, 容易挥发, 再加上在使用时没有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 因此可以推测工人在工作时暴露于相当高浓度的2-溴丙烷中。该车间共有33名工人, 25名女工中有17名出现了卵泡雌激素 (FSH和黄体生成素的显著增加, 其中16人出现了继发性闭经, 有8人同时还有贫血、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等造血障碍现象。8名男工人中有2人被发现为无精子症, 其中1人并发有造血障碍现象;还有4人被发现有不同程度的精子数减少和精子运动率降低现象。

原因

1.车间空气中含有较高浓度的2-溴丙烷, 工人长期在这个环境中工作且没有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接触了高剂量的2-溴丙烷后造成职业健康损害。

10.职业危害岗位津贴 篇十

请销假及岗位津贴、绩效工资发放实施办法

为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学校人事管理行为,强化教职工工作纪律,维护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区教育局《凉州区义务教育学校和教职工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发放实施办法》(凉教人发〔2012〕2号)、《中小学教职工请假管理办法》(凉教人发〔2012〕125号)和2015年教育局春季开学会议对教职工请销假的最新要求,结合本学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请假的类别及期限

请假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工伤假等种类。

1.病假

(1)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工作,可提出病假申请。(2)请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确定。凡请病假五天以上一个月以内者,必须持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请病假一个月以上者,须附门诊或住院病历,检查、检验报告单等。除意外伤害和重症疾病外,诊断证明必须由本区境内区级以上医院提供。诊断证明的有效期限原则上以医嘱为准,但不得超过三个月。

2.事假

教职工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予请事假。若确有重大私事必须请假的,由本人提出事假申请,说明事由,方可请假。一年内事

假期限一般控制在十五天以内。

3.婚假

教职工凭结婚证提出婚假申请。双方属晚婚的(男满二十五周岁,女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可一次性给予婚假三十天;有一方未达晚婚年龄结婚者,可一次性给予婚假五天;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若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另给予路程假。

4.产假

女教职工凭准生证、出生证可提出产假申请。

(1)女职工产假一般为九十天;实行晚育(已婚妇女晚婚后生育或者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产假为一百零五天(从产前十五天算起),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产后领取独生子女证者增加产假五十天;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增加产假十五天。产假正值暑、寒假的,其休假时间顺延。

(2)计划内生育的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根据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给予十五天到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的产假。

5.丧假

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的,学校可根据情况,给予五至七天的丧假。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要教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予路程假。

6.探亲假

因教职工有暑、寒假期,探亲假应安排在暑、寒假。

人事科审批。

4.请婚假、丧假

教职工请婚、丧假在三天以内的,由学校审批;五天以内的,由学区审批;五天以上的,由学校、学区签署意见后报区教育局人事科审批。

5.其他

学区站长、中学、中心学校校长, 连续请假五天以内的,须经学区签署意见后报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审批,连续请假五天以上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区教育局和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备案;上例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连续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站(校)长审批,连续请假五天以内的由校长签署意见后报学区审批,连续请假五天以上的,由学校、学区签署意见后报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审批;中小学校(园)长外出2小时以上的, 须告知站长;小学校(园)长连续请假半天以上五天以内的,须报学区审批,连续请假五天以上的,须由学区签署意见后报区教育局审批;

三、相关规定

1.以上假期均包含公休假和法定假。

2.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3.因病不能正常上班的教职工,凡符合办理病退及退职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不及时办理手续或达不到病退或退职条件的,一律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52号)改发病假工资。

4.教职工有下列情形者,按旷职处理:

五、绩效工资扣发办法

绩效工资扣发按区教育局《凉州区义务教育学校和教职工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发放实施办法》(凉教人发〔2012〕2号)执行。

1.旷工、病事假按天扣发。

2.个人脱产进修学历学习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3.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4.累计病休六个月以上的,从第七个月起扣除全部绩效工资(含基础性绩效工资)。

六、纪律要求

1.学区、学校对各类请假申请要认真审核把关,凡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或者没有办理必需证件、证明等的请假申请,一律不得签字盖章,不得上报请假。

2.学区、学校要严格按本办法规定的权限审批教职工的请假申请,不得擅自准假,不得隐瞒虚报。对违规准假,或请假期满人员不及时返岗,或因请病事假造成违反计生政策者,一经发现,将从严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3.教职工请假经批准后,须持《请假条》到学校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请假期满后,应于假满之日办理销假手续;请假凡经区教育局审批的,除由区教育局人事科备案外,其请假条由学校存档,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学校存档备查。

11.职业危害岗位津贴 篇十一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危害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121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落实集团公司和我公司有关规定;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培训工作,提高全员职业安全卫生意识;积极控制职业危害因素,减少职业病发生,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水平。2011起步年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2011,我们建立健全了各级管技人员职业安全与健康的责任制。行政第一负责人是本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行政副职对行政第一负责人负责,对所管辖业务及分管部门的职业危害防治负具体领导责任;各副总工程师是所分管技术业务职业危害防治责任人并对总工程师负责;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所分管部室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责。使职责落实到人,做到有据可查,有章可循。

二、制定13项管理制度,并照章落实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制定职业健康与安全和职业危害防治相关的13项规章制度。

1、XXX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2、XXX公司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3、XXX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4、XXX公司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5、XXX公司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6、XXX公司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7、XXX公司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8、XXX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申报制度;

9、XXX

公司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

10、XXX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

11、XXX公司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2、XXX公司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XXX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进一步完善了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XXX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中增加了各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预防职业病,人人有责;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制定了本公司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发生职业病危害后,最早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部门及人员应立即向调度室报警,由调度室牵头,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并对预案不断进行改进,使其更有具体性与可操作性。

四、完成了职业危害申报及变更申报

根据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煤矿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148号)有关规定,我公司于2011年3月11日向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冀东分局进行了职业危害申报,并收到了《回执》;2011年9月底,由于公司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根据文件要求,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了申报,并收到了《回执》。

五、组织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了上岗前及在岗期间职业健康体检

根据集团公司相关文件要求,从9月初至10月底,公司组织了员工上岗前及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体检,体检人数为677人,并将体检结果如实告知了从业人员。

六、向从业人员履行了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将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相关待遇等如实的告知了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载明;从业人员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存在未告知的职业危害作业,向从业人员履行了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了原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

七、加强了职业危害日常宣传,开展了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工作

公司利用了局域网络、安全活动日、班前会等宣传载体,宣传国家职业危害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各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知识等。

XXX公司职业危害防治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在河北煤矿安全培训中心接受了为期一周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并取得了培训合格证书。

按照《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121号)的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了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上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培训有计划、教案、考试卷、成绩登统等记录。

八、进行了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

按照《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121号)的要求,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评价机构XX市职业病防治所对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评价,检测结果符合规定要求,并将结果向从业人员进行了公布。

九、加强了职业危害日常监测工作

由通风区职业危害监测人员按规定对井下及地面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了日常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向从业人员公布,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提供依据,促进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开展。

十、对井下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了职业危害警示告知牌板

按照国家《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121号)的有关要求,对井下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尤其是产生粉尘和噪声的地点,在醒目位置设置了警示标识和说明,警示标识载明了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措施等内容,共做牌板84块,提高了全体员工职业危害防范意识。

十一、在公司工业广场内设置了职业危害公告栏

在公司工业广场利用3块公告栏和在职工浴池走廊的醒目位置设置了职业危害公告栏,其内容公布了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2011年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和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虽然在2011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不足,今后需要加强的方面如下:

一、物管科及时按要求购买职业危害防治个人防护用品并及时发放;

二、完善职业档案,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

三、各级管技人员和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XXX公司2012年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安排

为了搞好本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促进安全生产,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进一步降低职业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121号)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能职责,完善措施,提高监督管理水平,在《XXX公司2011年职业危害防治计划》的基础上就我公司2012年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二、总体目标

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三、工作安排

1、进一步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完善各类制度及计划 在认真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基础上,继续对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落实各项防护措施,进一步完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制定《2012年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2012年职业危害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危害防治培训计划》。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规范管理,将以下内容纳入企业职业档案:

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公司所在的地理位置、当地气象条件、相邻矿厂、村庄、居民区等概况、建矿(厂)时间、注册地址、作业场所地址、邮政编码、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注册种类、行业分类、地面平面图等。

主要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包括采煤、煤炭生产相关职业活动的工艺流程图。

3、进一步完善职业危害防治机构、按要求配置工作人员,安置办公地点,配备办公用具(包括电脑、打印机、档案柜、档案盒等),网络平台等。

4、为了促进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按要求对具有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进行监测,由职能部门分月、季、提供自测报告并及时公布。由公司职防科负责每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危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提供检测评价报告。

5、按《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要求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职业健康体检检查,并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同时将结果报告告知职工本人。

6、建立退休人员职业健康档案。

7、及时按要求向XX分局申报我公司职业危害极其防治情况。

8、公司每年编制职业危害防治资金计划并上报,及时掌握资金用途和数量。其费用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术引进等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项目投资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费用、职业健康体检费用、职业病诊断费用、职业危害

防护知识培训费用、生产经营过程中从事职业危害防护管理及职业病防治工作人员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所发生的费用等。

9、由经营管理部和物管科依照规定和标准购置职业危害个体防护用品,主要包括防尘口罩,防护眼睛,耳塞等。

10、积极引进新技术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职业危害因素(1)防尘降尘

测尘工定期测定各工作面的粉尘浓度;采煤机必须安装有效的内外喷雾装置,割煤时必须使用内外喷雾降尘,水压达到规定要求;采区回风巷道、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安装两道风流净化水幕,并安装两道挡尘帘;各采掘工作面及进回风巷道定期进行喷雾洒水除尘;清扫支架和设备表面上的煤尘,清除转载点处的浮煤;井下打眼采用湿式作业;掘进机内外喷雾要保证完好,水压达到要求,利用除尘风机配合除尘;锚杆、锚索施工过程中心必须实施湿式打眼;对从业人员定期发放防尘口罩或其他防尘防护用品。

(2)噪音改进

做好局部通风机和采掘工作面设备的选型工作,保证选用低噪音设备且配备消声器;对噪声大的设备,加设防噪声罩或隔音屏;对溜槽、转载点等采取尽量减少溜槽落差等措施到降低噪声;在强噪声和不便于采取除噪措施的环境里,采取个体防护措施;在噪声较大的场所加设隔音房,工人巡检时佩带个人防护用品;地面高噪声作业(主井绞车房、副井绞车房)采取隔声门窗等隔声措施;对从业人员定期发放耳塞或其他防噪防护用品。

(3)井下巷道安装完善防尘管路,管道的规格应保证各用水

点的水压能满足降尘需要,且必须安装水质过滤装置,保证水质清洁;

各转载点更换高效雾化喷头;各处水幕重新加工,使水幕能够覆盖巷道全断面。

四、制定职业危害防治奖惩规定,加大监管力度

12.对病理科职业危害的思考 篇十二

1 病理科职业危害及工作人员身体状况

1.1 病理科职业危害

取材是病理科医师每天必须完成的主要工作。病理科医师将临床科室送检的浸泡在甲醛溶液中的活体组织进行肉眼检查及病理解剖, 然后将病变组织切成多个组织块, 经过脱水、包埋、切片及染色后进行显微镜观察, 最后做出病理诊断。取材时病理科医师需对散发着甲醛气味的标本近距离观察, 每天取材时间至少2小时以上, 工作量大的单位甚至5小时以上。取材时直接接触甲醛会损害身体健康, 而取材结束后空气中仍会长时间弥漫甲醛气味;此外, 病理科取材后的剩余标本需在科内保存两周以上。因此, 取材完毕及未取材的浸泡标本不断散发出的甲醛, 造成工作间空气中甲醛浓度升高。

加片染色及封片是病理科医师每天必须完成的又一主要工作。在此过程中必须多次使用二甲苯, 同时因为需要近距离观察, 病理科医师会与二甲苯直接接触。尤其在冰冻检查时, 因时间紧迫, 病理科医师为了及时反馈诊断, 直接对着富含二甲苯液的切片镜检, 此时切片与鼻腔的距离不到5 cm, 二甲苯吸入量极大。

病理科开展免疫组化检查中常规使用的DAB (二氨基联苯胺) , 以及试剂配制过程中经常用的强酸、强碱、丙酮、甲醇、氧化汞等毒害物质, 也会对工作人员的健康造成一定危害。

1.2 工作人员健康状况

甲醛已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致癌、致畸物质, 是公认的变态反应原, 也是潜在的强致突变物之一[1]。长期接触低剂量甲醛可引起慢性呼吸道疾病、月经紊乱、妊娠综合症、新生儿染色体异常, 甚至引起鼻腔、口腔、咽喉、皮肤和消化道恶性肿瘤[2]。

二甲苯是甲苯的替代品, 易挥发, 有致癌作用, 是病理科必须使用的试剂之一。虽然现在有环保二甲苯问世, 但因其价格昂贵, 大部分医院没有使用。二甲苯有强刺激性, 人体对其无任何抗拒反应, 吸收后会造成呼吸系统、神经系统、血液系统等损害, 对孕妇和儿童损害极大[3], 长期接触可使神经系统功能紊乱, 抑制骨髓再生, 引起肝肾功能损害, 甚至致癌[4]。

据调查, 工作场所设置合理、工作环境通风效果良好的病理科, 工作人员健康状况与其他科室区别不明显;但工作条件差的病理科, 工作人员健康状况存在不同程度的下降, 工作时间越长则健康状况越差, 伴随出现白细胞数降低或其他疾病的发生。此外, 工作环境中如果存在影响健康的因素, 工作人员也会对工作产生心理阴影, 对健康担忧。

2 减少职业危害的措施

2.1 改善工作环境

2009年卫生部制定了《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试行) 》 (简称《指南》) , 要求按照《指南》加强病理科建设和管理, 病理科应当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 三级综合医院病理科应当设置单独的标本检查室、细胞学制片室和标本存放室。大型医院病理科设施配置一般较合理, 部分中、小型医院病理科因场地小, 标本检查室、细胞学制片室和标本存放室长期以来只能三合一, 与《指南》要求有很大差距。建议医院加强病理科建设, 保证科室通风效果良好, 同时配备标本存放间, 做好隔离及防护措施, 取材后通过淋浴降低一定危害。提供健康的工作环境, 加强劳动保护, 才能激发工作人员热情, 不断提高病理科工作质量。

2.2 定期检测空气质量

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三甲检查要求定期对病理科取材室、切片室等进行甲醛、二甲苯浓度检测, 保证有害气体浓度在规定范围内,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院外专业机构空气质量检测。卫生部制定这项政策, 是意识到病理科工作中存在的特殊危害, 希望引起各级医院重视, 保证特殊部门工作人员健康;但检测结果提示甲醛及苯超标后, 医院由于经济实力、重视程度等原因, 对于工作场所及设施并未做太大改善。

2.3 加快病理行业发展

目前, 我国大部分地区病理行业前景不容乐观, 病理人才流失、短缺现象严重。2009年, 前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全国卫生医政工作会议上点名批评了多个发展落后学科[5], 病理学科是其中之一, 成为医疗服务“木桶”上的“短板”。

钟南山院士说:“临床病理水平是衡量国家医疗质量的重要标志。”没有病理科强有力的配合, 就不可能形成具有影响力的临床专科;临床学科的发展必须有病理科的有效配合。病理专业要加快发展, 必须得到卫生系统及医院的支持。市场经济条件下, 工作的风险性和工资待遇直接影响人才去向。很多医疗专业毕业生不愿意当病理科医生, 一方面是因为病理科工作需要接触大量有毒有害试剂以及感染性标本, 另一方面是由于医院对病理科投入少、病理科医师工作待遇不高。病理科工作为手工加脑力劳动, 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及状态直接决定工作质量, 因此, 政策支持对于病理学科的发展十分重要, 而病理学科的发展会进一步推动临床各学科快速前进。

1980年, 国家对医疗卫生单位专职从事或直接接触有毒、有害、有传染危险的人员试行医疗卫生津贴办法, 又发布[2004]27号文件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 以鼓励接触有毒、有害、有传染危险的人员热爱本职工作, 更好地完成防病治病任务。现有的卫生防疫津贴标准发放分为4类, 病理科属于第四类。随着时代发展及医疗技术进步, 病理科医师的工作量日益加大, 因此, 各医院执行标准时应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性归类, 对病理科工作人员给予政策倾斜, 鼓励及支持病理科工作。

3 总结

总之, 各级人员应意识到病理科工作的特殊性, 考虑到病理科工作中存在的危害, 对病理科工作给予足够重视和支持;改善工作条件, 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 做到全面保护, 按照有关要求加强有效排毒和个人防护措施, 进一步完善工作场所作业条件, 做好劳动保护, 定期检测, 把职业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保证工作人员健康;充分运用病理学优势, 使病理科真正发挥提高医疗质量“金钥匙”的作用。

摘要:通过对病理科主要工作内容的介绍, 分析工作中密切接触的各种有毒有害试剂, 提出应加强病理科环境建设, 加强健康保护, 降低职业危害, 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作人员健康, 使病理科真正发挥作用。

关键词:病理科,职业危害,防护

参考文献

[1]Bolt H M, Morfeld P.New results on formaldehyde:the 2nd International Formaldehyde Science Conference[J].Arch Toxicol, 2013, 87 (1) :217-222.

[2]许宇翔, 顾江.病理工作者职业污染危害与防护[J].汕头大学医学院学报, 2012, 25 (4) :227-229.

[3]邓桂霞, 樊小琴, 阳清香.某家具生产基地甲醛-苯污染与胎儿畸形的相关性[J].环境与职业医学, 2013, 30 (9) :673-675.

[4]万鸿飞, 周全, 刘红刚.病理科职业暴露的危害及其解决的对策[J].临床与实验病理学杂志, 2011, 27 (10) :1139-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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