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付款审批流程图

2024-10-02

财务付款审批流程图(精选10篇)

1.财务付款审批流程图 篇一

工程劳务分包、材料设备款付款审批流程

一、工程、劳务分包款付款审批流程:

1、工程、劳务分包款付款由工程项目经理发起,项目经理依据合同条款填写付款申请单;

2、工程负责人依据合同节点审核工程进度及质量是否达到付款条件;

3、商务负责人依据合同审核是否达到付款节点以及付款金额是否符合,并依据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及回款情况提出相关意见;

4、行政负责人审核工程劳务分包队伍付款手续是否齐全;

5、财务负责人审核相关财务付款凭证手续并考虑公司付款能力和资金安排提出相关意见;

6、总经理最终确认批准付款。

7、工程、劳务分包队伍付款时需提交的手续材料:(1)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2)工程款发票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完税证明、贴印花税票的合同复印件(以上均盖公章,如需开具时出具)(3)劳务公司盖章的公司资质、工程款领取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第一次付款前提供)

(4)工人进场安全教育记录、身份证复印件、工人意外伤害保险(第一次付款前提供)

(5)工人考勤记录表、工资发放记录表(如实记录、每月末按时提供给项目经理)

二、材料设备款付款审批流程(大宗采购签订合同时采用):

1、付款由采购人发起,采购人依据入库单、合同条款填写付款申请单;

2、项目经理、工程负责人负责审核材料设备到场具体数量及质量是否符合合同及规范要求并通过现场报验;

3、商务负责人依据合同审核是否达到付款节点以及付款金额是否符合;

4、行政负责人审核付款手续是否齐全;

5、财务负责人审核相关财务付款凭证手续并考虑公司付款能力和资金安排提出相关意见;

6、总经理最终确认批准付款。

7、材料设备付款时需提交的手续材料:(1)材料设备款支付申请表;

(2)发票或收据(依据合同具体约定),提供发票时需打印查询发票真伪页并盖单位公章;

(3)现场报验所需的一切资料:厂家资质、产品检测报告、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

(4)供货方出具的材料款领取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5)项目现场出具的设备材料入库单。

2.财务审批流程 篇二

公司财务支出必须以公司主营业务为中心,非主营业务原则上不参与经营。公司任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审批流程,一但发现有违反财务流程,以致损害公司利益的将处以书面检讨,情节严重者提交相关司法部门处理。

一、货款支付审批流程

1、对应应收款已到帐,由采购主管填写付款申请单(付款申请单另附),由总经理签字交财务支付,审批时间2个工作日。

2、对应应收款未到帐,由采购主管填写付款申请单(付款申请单另附),由总经理签字交董事长审核后交财务支付,审批时间7个工作日。

二、工资支付审批流程

由财务月底前递交工资明细,由总经理审批,抄董事会,审批时间2个工作日。

三、报销支付审批

1、日常费用、差旅费用计划内由总经理直接审批,具体流程参照《财务报销暂行规定》。

2、计划外由总经理签字,董事长审核后生效,具体流程参照《财务报销暂行规定》。

四、预支款审批流程

2000元以内由总经理直接审批,2000元以上由董事长审批。

五、其它款项支付

3.付款审批制度 篇三

为了规范公司付款流程,统一单据格式,杜绝错付、超付,以确保工程进度及资金的正常运转。根据国家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我司目前开发经营管理的付款主要分为:工程合同付款、设计合同付款、采购合同付款、其他施工付款。

第二条 合同付款类型分为工程总包合同、工程分包合同、设计合同、其他类合同(不属上述四种类型的其他合同)

第三条 资金付款监管。实行“无合同、无结算、无计划”不支付资金的原则,项目采购材料、机械设备租赁、加工制作、劳务分包

和其他各种都原则上都应签定合同或协议实在无法签定的应作

出书面情况说明报集团总部。

第四条 工程合同款支付实行计量支付监管。严格计量支付,是资金管

理的重要环节,也是控制工程成本、节约投资、合理有效使用

工程建设资金的有力保证。在支付工程计量款的过程中,一是

要严把工程计量审批程序关,防止在工程款支付时发生虚报工

程量,超高标准取费等现象;二是严格工程款的计量支付程序,防止工程款超进度支付;

第五条 合同付款用款部门应于每月25日报下月付款计划给财务部,财

务部按计划和事项的轻重缓急付款,实际付款金额大于计划金

额的工程款支付要求,需用款部门增补计划并报董事长审批,未经审批,财务部原则上不予付款。

第六条 合同付款必须满足如下条件,财务部方可付款:

1、由经办人或收款单位(合同方)填写《资金拨付申请审批凭证》

(格式见附件),并要求《资金拨付申请审批凭证》填写的“银

行帐户名称”与“收款单位名称”合同签定时预留的名称及公

章一致。

2、由经办人通知收款方,每次支付工程款(含进度款),凭公司

财务部开具的“付款证明”到天全县地方税务局开具发票。经

财务部严格审核付款依据,合同付款条件、发票、验收核定单

(峻工结算时)、预算表(峻工结算时)、合同(首次付款)、审批流程,付款依据缺一不可,若付款依据不完善财务应拒绝

付款,直至手续完备为止,由此造成业务不能顺利开展我司不

承担责任。

第一节 工程合同款支出

第七条 工程合同是指为建设各房地产项目而签署的建筑安装工程、检

测工程、设备采购等的合同,合同标的一般为各建筑物实体或

各类设备。

第八条 工程合同进度款需工程承包方在付款时向我公司提出申请。

第九条 工程款由公司工程部根据承包方提供的请款申请填写《资金拨

付申请审批凭证》并按相应审批流程签批。

第十条 公司工程管理部对工程进度实时掌握和监督,对工程进度款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财务部负责审核,并保证进度

款与合同支付条款一致;核对付款计划,及预算并审核付款单

据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第二节 设计合同款支出

第十一条 设计合同是指为房地产项目的设计规划合同,一般合同成果

反映为设计图纸等形式。

第十二条 设计合同进度款需合同承包方在付款时向我公司提出申请。第十三条 设计合同付款,经办人员填写《资金拨付申请审批凭证》,并

按相应审批流程签批。

第十四条 规划设计中心对设计合同的履行进行实时的掌握与监督,对

设计合同款支付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成本中心负

责审核,并保证进度款与合同支付条款的一致;财务中心复核

付款和核对付款计划,并审核付款单据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第十五条 每次支付设计合同款前,需规划设计中心通知合同承包方提

供的合法、有效、等值发票。

第十六条 其款项支付审批流程同合同付款审批流程,第四节采购合同款支出

第十七条 采购合同

第三节 合同款付款流程

第十七条 付款审批流程。

第十八条

4.采购与付款流程 篇四

1供应商选择

a.对新的供应商,首先物资供应部提出新供应商《物资试用申请表》报质量保证部、技术部、生产制造部、分管副总审批,签字同意后对新供应商能力进行调查,调查以我公司现场考察后,供应商填写《分供方调查表》由供应部人员带回或者以传真形式填写后回复公司。b.新供应商物资回厂试用完毕后,物资供应部填写新供应商《物料品种试用评估表》报质量保证部、生产制造部对其送货质量、送货价格、送货的及时性进行评估,最后将结果报分管副总审批。

c.审批同意后,物资供应部填写《初选供方审批表》报部门经理及技术中心领导签字确认,通过一段时间的物资采购质量、价格、送货及时性及售后服务等项目的跟踪,物资供应部填写《供方评定评分表》报技术部、质量保证部对其技术标准、售后服务及信誉进行评定,根据评定结果,如果符合合格供应商标准,物资供应部在最后填写《合格供方审批报告》报质量保证部、技术部领导签字确认。物资供应部最后将此过程中所涉及的评定表格归档,所有物料必须在已被纳入合格供应商范围内采购。

d.物资供应部负责对供应商信息进行更新,当合格供应商公司名称、地址、账号、税号、联系人等信息存在变化时,供应商会传真函件至我部,传真上必须有该单位的法人章、公章,物资供应部依照传真对供应商信息进行及时更新,物资供应部依照相关要求,对现存业务关系的供应厂家及厂家信息进行整改,现已完成信息的更新工作。并由专人负责对信息进行及时更新,一般情况为3个月核对一次。e.供应部每年或每一年半对合格供应商的资质、供货及时性等情况进行评估,并编制《供方调查表》,并由供应部、技术部、质量部、生产制造部审核后在《供方调查表》上签字确认,并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需撤销不合格供应商。物资供应部保存合格供应商的名单。2物料采购

a.计控部每月月末根据销售合同编制《生产计划》,并根据《生产计划》编制当月的《采购计划》,《采购计划》需经技控部经理及其他相关负责人的审批签字。

b.计控部根据产品图纸制定采购计划时需对应每一笔销售合同的施工令号下达《采购计划》。供应部根据该施工令号审核该采购申请是否为采购计划内要求。

c.供应部根据经审批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并填写《请购单》,供应部经理审核请购内容是否与采购计划相符,供应商是否包括在公司的合格供应商清单中等,成本核算室负责人审核采购单价是否合理,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

d.公司在确定采购供应商之前均会由物资供应部及成本核算室向多方供应商进行询价,并经过比价选择最优供应商,主要物资按照价格表上与供应商协议好的价格执行采购,价格表由价格核算部经理签字确认,但供应商只和本方口头达成一致,并未在价格表上签字确认,而钢材及其它消耗性物资购进价格根据当天的市场价格来进行临时采购,供应部经理及成本核算室负责人审核比价结果。物资供应部在新物料购买前,没有指定单一供应商配套件物资的采购过程,从整改日起开始保留了两家及两家以上供应厂家的报价单。

e.计控部根据车间实际生产情况,制订出《临时物资采购计划》下达给物资供应部审核后进行临时采购,此计划为车间生产所需消耗品的采购。

f.物资供应部经理签订合同前将《采购计划》上对应物资型号、数量及采购价格和合同进行对照,审核无误后在合同上盖合同专用章,合同审批表等同于公司要求物资供应部一直以来使用的物资请购单,只是名称叫法不同,在使用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是一致的,在与工作人员交流过程中也说明过此问题。

g.物资供应部专员及时将当月归档合同录入K3系统,财务部审核合同录入信息的准确性,由合同计划管理室进行采购合同的签订和保管。当月签订的合同录入K3后,合同管理专员将当月签订的采购合同全部归档装订。

h.采购物资回厂后,经公司质量保证部检验后,如不能够满足我公司质量要求的报废退回流程参见C4.8报废流程。3采购付款及记录

a.财务部应付往来核算员接收到物资供应部门填制的《请款单》,并检查《请款单》上的核准人一栏有无供应部经理、部门分管领导、财务经理、董事长的审批签名,领款人一栏是否有供应部门经办人的签名,以上的审批签名缺一不可。如果是现金支付的单据请款单上应盖有现金付讫的红色印章;如果是通过银行支付的单据请款单上应盖有银行付讫的红色印章。

b.应付往来核算员检查《请款单》后有无附《购销合同》,购销合同是否有供需双方盖讫的合同专用章,是否有委托代理人的签名,《请款单》上的采购明细及金额、销售单位、收款单位与购销合同上所列的是否一致。

c.支票及电汇单由出纳统一保存,出纳核对《请款单》上填写的支票或电汇单上收款单位、付款金额是否与《请购单》及购销合同上一致,审核一致后出纳进行付款。应付往来核算员检查如果是用支票支付的单据,《请款单》上有无贴附支票存根,支票存根上的收款人名称与《请款单》上的收款单位是否一致;如果是电汇的单据,电汇单上的收款人与《请款单》上的收款单位是否一致,电汇单上是否盖有银行受理的红色印章。通过以上审核程序无误后,应付往来核算员在出纳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上与单据对应的登记栏上签名以明确责任。

d.供应部的合同管理员将付款合同输入K3后,应付往来核算员通过接收到的付款单据所附的购销合同,对合同管理员输入的付款合同在K3上进行审核。通过对输入合同的单位与所列明细及金额跟实际合同进行逐一核对无误后在系统中签字确认审核。金蝶财务系统已设臵为不允许根据电子收料单生成的电子发票金额超过采购合同金额。

e.应付往来核算员对审核无误的付款单据进行账务处理。生成的凭证分录如下:

借方:应付账款---供应商

贷方:现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

每月月末,由总账会计在结转当期损益前在K3系统中对凭证进行逐一审核后在K3中点击确认完成审核。

f.物资供应部门采购员将整理好的物资采购单据交给材料核算员办理交接手续,材料核算员在确认单据所附的增值税发票未过期后双方在登记本上登记签字以明确责任。

g.材料核算员在收到物资供应部门填制的物资采购报销单后即时审核报销单上有没有报销人的签名,核准人一栏是否有负责报销手续的供应部长及部门分管领导的审批签名。

h.材料核算员检查报销单后有无付请购单、购销合同、发票及收料单(第四联),请购单上的申报部门负责人一栏是否有部门领导的审批签名,物价部门审核一栏是否有物价部门的审批签名,购销合同是否有供需双方盖讫的合同专用章,是否有委托代理人的签名。请购单上的采购明细及数量、金额与购销合同上所列的是否一致,请购单上的销售单位与购销合同上的供方及请购单上的收款单位是否一致。发票一般应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是专用发票应在请购单上由物价部门做特别书面说明并签字,发票上每项物料的采购单价金额应与请购单及合同一致。发票上的每一项物料的采购数量应与收料单上的一致,或者小于收料单,但不能大于收料单。小于收料单的应对收料单进行分割,将多于的数量部分返回给经办人员并签收以便后期继续报销。发票所记载的数量大于收料单的应将单据退回经办人由其查明原因后补齐、补办手续或将发票退返供应商。核对发票的合计金额与报销单上的报销金额是否一致。材料核算员在审核无误的报销单上的核准人一栏上签字并送交财务部经理审核。C3.3.8

i.材料核算员将财务部经理审核签字后的报销单收回并进行账务处理。材料核算员将K3中与实际的收料单对应的经过成本核算员审核后的电子收料单选中并生成电子发票。生成的发票的各项明细、金额、税额应与实际的发票保持一致,生成确认后保存审核,系统并与所选的收料单钩稽。

通过生成的发票生成凭证。如果是以前期间办理入库手续的单据还应先根据收料单的第四联生成暂估冲回的凭证。

暂估冲回:原材料或低值易耗品 借方红字

应付账款—暂估 贷方红字

正式入库:原材料或低值易耗品 借方金额

应交税金—进项税额 借方金额(此项如是普通发票则不会生成)

应付账款—正常应付 贷方金额

因本期办理入库手续的收料单存在发票未回无法正常报销的情况,先对发票未回的入库材料进行暂估入库。月底系统对勾稽完统计的发票未回的收料单,系统根据仓库提供的收料单第一联(暂估入账联)自动生成暂估入库凭证:

原材料或低值易耗品 借方金额

应付账款—暂估 贷方金额

在后期发票收回时再将暂估入库冲回。

5.供应商预付款流程 篇五

此流程描述因应供应商预付款作业的管理需要,于SAP系统中相应的作业处理过程。

本流程注意涉及采购部主管、采购部采购人员、财务部主管、财务部应付款会计、财务部出纳等岗位。采购部采购人员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填写暂支款申请单,经采购部主管、财务主管核准后,由财务部应付款会计填写记帐凭证,在SAP系统中进行应付款帐务处理,并开具付款票据。当预付款记帐凭证在SAP系统中过帐完毕后,银行出纳人员需依采购部门经办人员指定之付款日办理付款手续,并取得回单确认。注意事项: 1)对于有预付款支付比例要求的采购合同,银行出纳人员在编制会计凭证前,需予以审核,以避免支付有违合同条款及公司预付款支付权限的款项。

2)采购部门经办人员办理预付款作业时,需指定预定之清帐日期,以便财务部门进行预付款的状况跟踪。

相关附件:付款票据,暂支款申请单

2.流程图

FI19供应商预付款流程1/2采购部门预付款需求填写暂支款申请单暂付款申请单核准No结束Yes审核Yes填写记帐凭证预付款帐务处理Tcode:F-48开具付款票据ANo财务部结束 FI19供应商预付款流程2/2通过票据支付经办人领取票据并送达供应商取得供应商回单供应商回单财务部A付款票据用印通过银行支付送交银行取得银行回单银行回单 3.系统操作

3.1.操作范例

1)库存类供应商预付款:预付上海富佳家具有限公司货款,金额10000 2)非库存类供应商预付款:预付上海嘉水纯水公司货款,金额1000 3.2.系统菜单及交易代码

1)库存类供应商预付款:预付上海富佳家具有限公司货款,金额10000 路径:会计财务会计应付帐款凭证输入预付定金预付定金

交易代码:F-48 2)非库存类供应商预付款:预付上海嘉水纯水公司货款,金额1000 路径:会计财务会计应付帐款凭证输入预付定金预付定金

交易代码:F-48 需要更多的流程,请到

3.3.系统屏幕及栏位解释

1)库存类供应商预付款:预付上海富佳家具有限公司货款,金额10000 路径:会计财务会计应付帐款凭证输入预付定金预付定金

交易代码:F-48

栏位名称 凭证日期 凭证类型 栏位说明 会计凭证日期

以区分不同交易业务产生的会计记帐凭证。不同的记帐凭证具有不同的凭证编号范围,同一种记帐凭证编号连续

公司代码 为财务会计的组织结构基本单元,在其层面上出具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等法定会计报表,震旦家具公司之公司代码设定为自“F001”至“F999”

记帐日期 记帐期间 货币/汇率 预付定金入帐日期。记帐期间

为会计凭证之业务货币种类,本公司之记帐本位币为人民

2001/03/10 3 RMB 资料范例 2001/03/10

KZ:顾客预付款

F001:震旦家具总公司

栏位名称 栏位说明

币(RMB),业务货币则有美元(USD)等

财务凭证编号 会计凭证编号。同一种凭证类型、同一会计、同一公司代码的会计凭证编号连续。

凭证抬头文本 会计凭证摘要

供应商:帐户 指定总帐科目。对于供应商应付款,指定供应商

供应商:特别总对于预付定金类特殊事项,采用特别总帐标志指定过帐科帐标志 目

银行:帐户 银行科目编号

银行:业务范围 跨公司代码的核算环境以出具跨公司代码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震旦家具公司业务范围区分为震旦中国家具董事会(1001)和震旦中国办公家具(1002)

银行:金额 交易事项金额 按键进入下一个画面。

资料范例

系统自动编号

预付富佳货款 10000072:预付货款-富佳家具

V:库存预付定金

1111010100:工商银行

1002:震旦中国办公家具

10000

栏位名称 金额 业务范围 栏位说明 预付定金金额

跨公司代码的核算环境以出具跨公司代码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震旦家具公司业务范围区分为震旦中国家具董事会(1001)和震旦中国办公家具(1002)

文本 会计项目凭证摘要

预付富佳家具货款 资料范例 10000

1002:震旦中国办公家具

按<模拟>进入下一画面

需要更多的流程,请到

栏位名称 项 PK 业务范围 行项次

指定行项目的借贷方和科目

跨公司代码的核算环境以出具跨公司代码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震旦家具公司业务范围区分为震旦中国家具董事会(1001)和震旦中国办公家具(1002)

帐户 科目编号

1111010100 工商银行-RMB 10000

栏位说明

资料范例 1

50:总帐贷方 1002:震旦中国办公家具

科目简短说明 科目短描述 金额 凭证金额

按<保存>产生记帐凭证退出。

Dr:1171010000预付货款-国内货款 10000 Cr: 1111010100 工商银行RMB

10000

2)总务类供应商预付款:预付上海嘉水纯水公司货款,金额1000 路径:会计财务会计应付帐款凭证输入预付定金预付定金

交易代码:F-48

栏位名称 凭证日期 凭证类型 栏位说明 会计凭证日期

资料范例 2001/03/10

以区分不同交易业务产生的会计记帐凭证。不同的记帐凭证具有不同的凭证编号范围,同一种记帐凭证编号连续

KZ:顾客预付款

公司代码 为财务会计的组织结构基本单元,在其层面上出具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等法定会计报表,震旦家具公司之公司代码设定为自“F001”至“F999”

F001:震旦总部

记帐日期 记帐期间 货币/汇率 预付定金入帐日期。记帐期间

为会计凭证之业务货币种类,本公司之记帐本位币为人民币(RMB),业务货币则有美元(USD)等

2001/03/10 3 RMB

栏位名称 栏位说明

财务凭证编号 会计凭证编号。同一种凭证类型、同一会计、同一公司代码的会计凭证编号连续。

凭证抬头文本 会计凭证摘要

供应商:帐户 指定总帐科目。对于供应商应付款,指定供应商

供应商:特别总对于预付定金类特殊事项,采用特别总帐标志指定过帐科帐标志 目

银行:帐户 银行科目编号

银行:业务范围 跨公司代码的核算环境以出具跨公司代码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震旦家具公司业务范围区分为震旦中国家具董事会(1001)和震旦中国办公家具(1002)

银行:金额 交易事项金额

银行:起息日 银行借款开始计算利息日

需要更多的流程,请到

资料范例 系统自动编号

预付上海嘉水货款 11000089:预付货款-嘉水纯水

A:非库存预付定金1111010100:工商银行

1002:震旦中国办公家具

1000 2001/03/10

键进入下一个画面。

栏位名称 栏位说明

资料范例

金额 预付定金金额 1000 业务范围 跨公司代码的核算环境以出具跨公司代码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震旦家具公司业务范围区分为震旦中国家具董事会(1001)和震旦中国办公家具(1002)

1002:震旦中国办公家具

文本 会计项目凭证摘要 预付上海嘉水货款

按<模拟>进入下一画面

栏位名称 栏位说明

资料范例

项 行项次 1 PK 指定行项目的借贷方和科目 50:总帐贷方

业务范围 跨公司代码的核算环境以出具跨公司代码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震旦家具公司业务范围区分为震旦中国家具董事会(1001)和震旦中国办公家具(1002)

1002:震旦中国办公家具

帐户 科目编号 1111010100 科目简短说明 科目短描述 工商银行-RMB 金额 凭证金额 1000 按<保存>产生记帐凭证。

6.财务付款审批流程图 篇六

一、采购付款申请单单据要求: 填写公司自制的付款申请单模板、货物采购合同(需双方盖章签字)、入库单、送货单 如果是款到发货和预付订金的情况,付款环节需要提供付款申请单和货物采购合同,入库单和送货单后补。

二、特殊办公用品付款,是指非固定采购(除日常办公用品,办公电脑外),此项采购需要

由申请人填写特殊办公用品申请表(表格见附件),交由人事行政部和总经理批准。集中由人事行政部负责采购,付款时需要提交这份表格供财务审核。

三、日常其他事项付款,需要填写外购的付款申请单模板,必须填写的内容是,制单人,日期,收款单位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以及大小写金额。付款原因也需要做说明。

四、签字审核流程:

1、采购付款申请单:经办采购制单签字——会计审核——采购部门负责人签字——出纳付款

2、日常其他事项付款:经办人填单签字——部门领导签字审核——会计审核——总经理审核---出纳付款

费用报销单

一、单据要求:

1、有正规发票的和无正规发票的需要分开填写。无正规发票是指只有收据,公司不接受无发票或无收据的费用报销。

2、报销人应该在费用发生两个月内到财务部申请报销,逾期不予办理。

3、外出办事,如果选择公交,需到行政部借用公司的公交卡,不需额外申请报销。如果因事务紧急,选择的士,则需要在的士发票背面填写费用发生的事由,如于几月几日哪些人拜访某家供应商。

4、报销金额必须按类别填写,填写规范。

5、原始单据必须与申请报销的金额一致,不可虚报和假报,并且需要用胶水粘贴于费用报销粘贴单上。

二、签字流程:经办人填单签字---部门领导签字审核----会计审核----总经理审核---出纳付款

审核后若发现有不妥之处,财务人员有权指出,报销者必须按合理规定更正,否则拒绝受理报销。

7.并联审批流程图法律依据 篇七

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1.《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租赁审核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四、特殊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

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第二十二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办理。

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三十日内,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十五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预审、审核、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第十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建设单位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60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30日内、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15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预审、审核、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七、基本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四川省基本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意见>>第四条:实行审批和核准管理的基本建设项目,节能审查的权限按项目审批、核准权限执行。凡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在500吨标准煤以上、公共建筑项目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居住建筑项目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凡属于节能评估范围内的基本建设项目,应编制项目节能分析专篇(方案)。实行审批、核准管理的基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中必须包括节能分析篇(章);实行备案管理的基本建设项目,需单独编制项目节能方案。

八、施工图审查合格备案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九、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因下列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应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提出易地建设的申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由城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择地统建。建设单位属中央在川单位和省属单位的,应向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城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一)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三米或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

(二)按规定标准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小于地面建筑首层的面积、基础和结构处理困难或者修建成本很不合理的;

(三)因流沙、暗河等工程地质条件限制不宜修建的;

(四)因建设场址所在区域的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第四十八条:按照规定应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因地质、地形等原因不宜修建的,或者规定应建面积小于民用建筑地面首层建筑面积的,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修建,但必须按照应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所需造价缴纳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就近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收取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照当地防空地下室的造价制定。

十、防空地下室建设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第十三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防空地下室的设计应纳入该民用建筑的总体设计,配套实施建设。”•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第四十七条:

1、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2、新建除一款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地面建筑面积的2—5%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3、开发区、工业园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除一款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5%集中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按二、三款规定的幅度,按照2—3%修建。

4、新建除一款规定以外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

5、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危房翻新住宅项目,按照翻新住宅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

十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十二: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十三、建筑施工排污许可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国家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

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禁止企业事业单位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前款规定得废水、污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尚未达到规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区域和国务院批准规定的酸雨控制区、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可以规定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区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按照公开、公开、公正的原则,核定企业事业单位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有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控制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照核定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和许可证规定的排放条件排放污染物。3.《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十四、排污许可证(工业企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

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禁止企业事业单位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前款规定得废水、污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尚未达到规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区域和国务院批准规定的酸雨控制区、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可以规定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区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按照公开、公开、公正的原则,核定企业事业单位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有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控制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照核定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和许可证规定的排放条件排放污染物。

十五、消防设计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九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第十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第十一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

第十三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四川省消防条例》第二十七条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并如实填报工程信息。

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备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受理。

第二十八条 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报原审核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重新审核。

已经备案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将变更后的消防设计文件报原受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重新备案。

十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筑法‣第二章第七条:建筑工程在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发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许可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五十一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企业,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按下列规定办理占用审批手续:

(一)项目占用土地1公顷(含1公顷)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使用设区的市城市规划区内土地的,由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项目占用土地1公顷以上2公顷(含2公顷)以下的,由市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批准;其中成都市和民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可以批准1公顷以上4公顷(含4公顷)以下;

(三)超过本款第(二)项审批权限以及其他需要由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由省人民政府批准。

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排使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8.厂房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简要说明 篇八

1.工厂厂房建设项目审批划分9个阶段,办理审批手续时间约为51-61天(可选环节10天)。

2.涉及审批必要部门: 国土、规划、环保、发改、住建、消防、人防、房管、安监等9个部门。其他还涉及财政、大项目审查办、林业、城管等4个部门,共13个部门。

3.涉及审批事项:16项。

9.人防资质审批流程 篇九

三、乙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资质审批

一、办理对象

申请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乙级资质的企业

二、办理条件

1、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乙级监理资质和人民防空建设监理丙级资质;

2、具有10名以上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中土建专业8名以上,安装专业2名以上)。

3、近5年来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的人防工程。

三、所需材料

(一)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申请书(一式三份);

(二)其他相关材料(3套),包括:

1、企业概况;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登记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情况表(公司所有在册人员);

4、监理工程师(包括未经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专业培训的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监理岗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军官证、警官证等)、本企业正式职工证明(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结算单》或《个人帐户变更申报表》或用工登记证明)及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5、监理业绩(包括证明公司实力,比较有影响力的以及得奖的工程和曾经监理过人防工程的业绩表,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6、监理业务手册和曾经监理过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7、企业设备配备表及证明材料(购买发票);

8、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关于申报材料真实准确的承诺书原件;

9、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各项材料(含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在提交复印件材料时,还需准备原件以供查验。

四、窗口办理流程

1、企业将材料报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颁发资质证书。

五、网上办理流程

1、企业将申报资料电子文档在网上办事大厅报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在30个工作日内将纸质资料报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在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的由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资质证书。

六、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审核30个工作日,公示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审核30个工作日,公示10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无

八、办理依据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关于印发<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人防〔2013〕227号)、《广东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暂行办法》(粤人防[2011]205号)

四、乙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资质年检

一、办理对象

申请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乙级资质年检的企业

二、办理条件

具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乙级资质的企业

三、所需材料

1、《广东省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年检表》;

2、年内监理业务手册和曾经监理过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3、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关于申报材料真实准确的承诺书原件;

4、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四、窗口办理流程

1、企业报送材料到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

五、网上办理流程

1、企业将申报资料电子文档在网上办事大厅报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在20个工作日内将纸质资料报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反馈结果。

六、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无

八、办理依据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关于印发<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人防〔2013〕227号)《广东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暂行办法》(粤人防[2011]205号)

五、乙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资质有效期届满延续审批

一、办理对象

申报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乙级资质延续的企业

二、办理条件

具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乙级资质的企业

三、所需材料

(一)资质有效期内的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年检表;

(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和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及副本原件;

(三)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情况表(公司所有在册人员);

(四)监理工程师(包括未经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专业培训的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监理岗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军官证、警官证等)、本企业正式职工证明(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结算单》或《个人帐户变更申报表》或用工登记证明)及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监理业绩(本资质有效期内的人防工程业绩表);

(六)与监理业绩相对应的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业务手册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意见书、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复印件);

(七)资质期内原申报注册监理工程师流动情况;

(八)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九)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关于申报材料真实准确的承诺书原件。

申请人提交的各项材料(含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在提交复印件材料时,还需准备原件以供查验。

四、窗口办理流程

1、企业报送材料到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1个月内核发新的资质证书。

五、网上办理流程

1、企业将申报资料电子文档在网上办事大厅报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资料报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反馈结果。

六、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无

八、办理依据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关于印发<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人防〔2013〕227号)、《广东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暂行办法》(粤人防[2011]205号)

六、乙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资质证书变更审批

一、办理对象

变更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乙级资质证书的企业

二、办理条件

具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乙级资质的企业

三、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资质证书变更企业地址、变更企业名称、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交以下材料(3份):

(一)已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变更审核单复印件;

(三)企业修正后的章程复印件或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复印件(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变更企业地址提供本条资料,其它变更申请事项不用提供);

(四)董事会决议或任命文件(申请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提供本条资料,其它变更申请事项不用提供);

(五)法定代表人的职称证书、工作简历、身份证复印件(申请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提供本条资料,其它变更申请事项不用提供);

(六)已变更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七)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八)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关于申报材料真实准确的承诺书原件。

申请人提交的各项材料(含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在提交复印件材料时,还需准备原件以供查验。

二、申请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资质证书变更技术负责人应提交以下资料(3份):

(一)企业任命文件;

(二)技术负责人工作简历、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三)已变更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四)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关于申报材料真实准确的承诺书原件。申请人提交的各项材料(含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在提交复印件材料时,还需准备原件以供查验。

四、窗口办理流程

1、企业将资料报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1个月内核发变更后的资质证书。

五、网上办理流程

1、企业将申报资料电子文档在网上办事大厅报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资料报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3、完成变更并在网上公布。

六、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无

八、办理依据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关于印发<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人防〔2013〕227号)、《广东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暂行办法》(粤人防[2011]205号)

七、丙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资质审批

一、办理对象

申请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丙级资质的企业

二、办理条件

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具有5名以上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中土建专业4名以上,安装专业1名以上)。

三、所需材料

(一)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申请书(一式三份);

(二)其他相关材料(3套),包括:

1、企业概况;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登记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情况表(公司所有在册人员);

4、监理工程师(包括未经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专业培训的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监理岗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军官证、警官证等)、本企业正式职工证明(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结算单》或《个人帐户变更申报表》或用工登记证明)及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5、监理业绩(包括证明公司实力,比较有影响力的以及得奖的工程和曾经监理过人防工程的业绩表,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6、监理业务手册和曾经监理过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7、企业设备配备表及证明材料(购买发票);

8、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关于申报材料真实准确的承诺书原件;

9、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各项材料(含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在提交复印件材料时,还需准备原件以供查验。

四、窗口办理流程

1、企业将材料报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颁发资质证书。

五、网上办理流程

1、企业将申报资料电子文档在网上办事大厅报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在30个工作日内将纸质资料报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在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的由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资质证书。

六、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审核30个工作日,公示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审核30个工作日,公示10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无

八、办理依据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关于印发<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人防〔2013〕227号)、《广东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暂行办法》(粤人防[2011]205号)

八、丙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资质年检

一、办理对象

申请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丙级资质年检的企业

二、办理条件

具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丙级资质的企业

三、所需材料

1、《广东省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年检表》;

2、年内监理业务手册和曾经监理过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3、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关于申报材料真实准确的承诺书原件;

4、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四、窗口办理流程

1、企业报送材料到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

五、网上办理流程

1、企业将申报资料电子文档在网上办事大厅报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在20个工作日内将纸质资料报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反馈结果。

六、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无

八、办理依据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关于印发<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人防〔2013〕227号)、《广东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暂行办法》(粤人防[2011]205号)

九、丙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资质有效期届满延续审批

一、办理对象

申报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丙级资质延续的企业

二、办理条件

具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丙级资质的企业

三、所需材料

(一)资质有效期内的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年检表;

(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和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及副本原件;

(三)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情况表(公司所有在册人员);

(四)监理工程师(包括未经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专业培训的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监理岗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军官证、警官证等)、本企业正式职工证明(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结算单》或《个人帐户变更申报表》或用工登记证明)及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监理业绩(本资质有效期内的人防工程业绩表);

(六)与监理业绩相对应的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业务手册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意见书、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复印件);

(七)资质期内原申报注册监理工程师流动情况;

(八)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九)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关于申报材料真实准确的承诺书原件。

申请人提交的各项材料(含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在提交复印件材料时,还需准备原件以供查验。

四、窗口办理流程

1、企业报送材料到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1个月内核发新的资质证书。

五、网上办理流程

1、企业将申报资料电子文档在网上办事大厅报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资料报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反馈结果。

六、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无

八、办理依据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关于印发<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人防〔2013〕227号)、《广东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暂行办法》(粤人防[2011]205号)

十、丙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资质证书变更审批

一、办理对象

变更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丙级资质证书的企业

二、办理条件

具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丙级资质的企业

三、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资质证书变更企业地址、变更企业名称、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交以下材料(3份):

1、已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变更审核单复印件;

3、企业修正后的章程复印件或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复印件(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变更企业地址提供本条资料,其它变更申请事项不用提供);

4、董事会决议或任命文件(申请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提供本条资料,其它变更申请事项不用提供);

5、法定代表人的职称证书、工作简历、身份证复印件(申请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提供本条资料,其它变更申请事项不用提供);

6、已变更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7、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8、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关于申报材料真实准确的承诺书原件。

申请人提交的各项材料(含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在提交复印件材料时,还需准备原件以供查验。

(二)申请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资质证书变更技术负责人应提交以下资料(3份):

1、企业任命文件;

2、技术负责人工作简历、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3、已变更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关于申报材料真实准确的承诺书原件。

申请人提交的各项材料(含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在提交复印件材料时,还需准备原件以供查验。

四、窗口办理流程

1、企业将资料报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1个月内核发变更后的资质证书。

五、网上办理流程

1、企业将申报资料电子文档在网上办事大厅报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资料报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3、完成变更并在网上公布。

六、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无

八、办理依据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关于印发<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人防〔2013〕227号)、《广东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暂行办法》(粤人防[2011]205号)

十一、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资质遗失补办

一、办理对象

遗失补办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乙级以下资质的企业

二、办理条件

具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乙级以下资质的企业

三、所需材料

1、遗失情况说明;

2、申请补办报告;

四、窗口办理流程

1、企业将资料报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在20个工作日内批复,1个月内核发补办的资质证书。

五、网上办理流程

1、企业将申报资料电子文档在网上办事大厅报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在20个工作日内将纸质资料报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六、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无

八、办理依据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关于印发<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人防〔2013〕227号)、《广东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暂行办法》(粤人防[2011]205号)

十二、500万元(含)以上人防资产转让、报损、报废审批

一、办理对象

符合办理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二、办理条件

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人防工程(包括口部管理房和伪装房)等国有资产办理转让、报损、报废手续

三、所需材料

(一)资产转让,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资产名称、数量、规格、性能、用途、价值凭证(如购货发票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记帐凭单影印件、固定资产卡片等)及产权证明; 2.资产目前的使用情况说明; 3.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二)资产报废,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资产名称、数量、规格、性能、用途、价值凭证(如购货发票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记帐凭单影印件、固定资产卡片等); 2.报废价值清单及产权证明;

3.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或技术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 4.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三)资产报损,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资产名称、数量、规格、性能、用途、价值凭证(如购货发票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记帐凭单影印件、固定资产卡片等)及产权证明; 2.损失价值清单;

3.造成损失的有效证明;

4.对非正常损失责任者的处理文件。

四、窗口办理流程

1.下载《人防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人防国有资产处置清单》、准备申报材料,报送材料到受理机构; 2.受理机构受理;

3.受理机构将相关申报材料(含书面及电子版材料),整理上报清单,并通过网上审批后报广东省人防办审查;

4.广东省人防办对受理的相关材料(含书面及电子版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处置意见,出具批复文件。

五、网上办理流程

1、企业将申报资料电子文档在网上办事大厅报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在30个工作日内将纸质资料报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反馈结果。

六、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无

承诺期限:30 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无

八、办理依据

国家人防办、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国人防办字〔1998〕第2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的通知》(粤府函〔2012〕335号)。

十三、省管权限的人民防空工程装修事后备案

一、办理对象

省管权限的人民防空工程装修主管单位

二、办理条件

省管权限的人民防空工程按实际情况进行装修后报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备案

三、所需材料

1、装修情况报告;

2、装修合同;

3、装修竣工结算相关资料。

四、窗口办理流程

1、工程主管单位报送材料到地级市人防防空主管部门(省直管项目直接报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核查后加具意见;

2、主管单位将加具意见的材料上报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3、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按要求进行备案。

五、网上办理流程

1、工程主管单位报送材料到地级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省直管项目直接报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后在网上向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提出备案申请;

2、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通知地级市人防办进行初审、现场核查并上报;

3、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按要求进行备案。

六、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无

八、办理依据

《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2001〕国人防办字第211号)

十四、省管权限的人民防空工程转租或者转让事后备案

一、办理对象

省管权限的人民防空工程转租或转让主管单位

二、办理条件

省管权限的人民防空工程按实际情况进行转租或转让后报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备案

三、所需材料

1、转租或转让情况报告;

2、转租或转让合同;

3、转租或转让相关资料。

四、窗口办理流程

1、工程主管单位报送材料到地级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省直管项目直接报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审定后加具意见;

2、主管部门将加具意见的资料上报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3、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按要求进行备案。

五、网上办理流程

1、工程主管单位报送材料到到地级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省直管项目直接报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后在网上向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提出备案申请;

2、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通知地级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进行初审、现场核查并上报

3、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按要求进行备案。

六、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无

八、办理依据

10.3、家具申请及付款流程 篇十

一、注意事项

1、家具采购事宜一定要提前上报采购申请,待审批通过后,方可购买安装,如提前自行购买,后期出现费用超标费用无法报销等事宜,责任由营业部自行承担。

2、原则上家具应为集团统一定制及采购,经跟领导沟通家具可以营业部自行采购,但必须按照行政部给出的材质标准、颜色、样式及费用标准进行采购,且与商家签订采购安装合同。

3、约定付款方式为先支付首付款50%,装修完毕行政部验收合格支付尾款50%,并约定家具维保年限不低于两年。

4、区域要求家具购买价格不得以最高价格标准购买,如有此情况,邮件说明原因。

5、邮件每步流程需抄送区域行政刘凤娟、刘鹤。

6、家具固定资产清单表使用人只能写营业部经理名字。

二、家具采购申请及付款流程

1、营业部发起(内勤发起的先发营业部经理审批)-城市经理(无城市经理直接发区域经理审批)-区域经理(采购审批)-大区总监(采购审批)-行政家具对接人(采购、价格审批)-法务(审合同)-财务部(审合同,超过5万合同法务审核后续再次发至财务审核)-合同盖章(家具公司)-合同邮寄盖章(行政家具对接人)-行政家具采购对接人(付款申请)-行政总监、财务付款(流程行政对接人负责)-费用冲抵

2、主要对接人冀中区域经理:王群,华北大区总监:庞传东,法务:李飞,行政家具对接人:杨翠翠。

三、具体邮件内容模板(参考,根据营业部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1、城市、区域、大区、行政家具对接人采购审批

标题:综合端-冀中区域-XX营业部家具类固定资产采购申请-XXX元。邮件内容: XXXX:

您好。

您好,XX营业部为冀中区域新筹建直营/加盟营业部,职场装修已接近尾声,正筹备开业,现申请固定资产--办公家具,共计:XXX元,营业部计划自行在当地采购家具/采购总部统一定制的家具,请您审批,明细如下:

邮件下文附固定资产清单明细表截图。

附件添加行政-家具申请表、财务-家具固定资产清单

2、行政对接人付款申请

标题:综合端-冀中区域-XX营业部家具类固定资产付款申请(首付款/尾款)-XXX元。邮件内容: XXX: 您好。

综合端-冀中区域-XXX营业部家具类固定资产预付款(50%)付款申请-XXX元。XXX营业部为新筹建营业部,职场装修已接近尾声,营业部计划在当地采购家具,费用共计XXX元(含税),分两次付款,现申请支付首付款50%即XXXX元,请领导批准于法务审核通过的合同上盖章,并请批复此费用。

附件添加:付款申请单、盖章合同扫描件、行政、财务固定资产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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