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西沱初级中学校创建“平安示范校园”实施方案
1.石柱县西沱初级中学校创建“平安示范校园”实施方案 篇一
城关初级中学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县局《2013年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在校师生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确保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有计划、有部署地推进我校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导,坚持“教育为重,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以普及安全知识为抓手,以安全防范工作为重点,以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为突破口,深化安全宣传教育,狠抓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安全、和谐、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和秩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改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防范机制,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
三、组织领导与工作职责
1.为切实加强对“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领导,学校成立“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振宇
副组长:成荣昌何天金路雄
成员:段克勤张也苟建峰孙仰慧贾环鑫张广华赵克敏秦彪席剑锋贾自治张彦明白永军
2.为有效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学校成立疏散引导及抢险行动组。
排长: 路雄
一班班长:张也
成员:赵克敏白永军张栋宸陈金福张宝忠
二班班长:孙仰慧
成员:席剑锋张广华张彦明杏东元张万强
3.各处室责任分工:
办公室:牵头负责本方案的实施和督促检查,协助协调各处室的安全工作;值日值周值夜工作。
政教处:负责落实班级安全工作;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禁止毒品教育;反邪教教育和卫生评比工作。
教务处:课堂教学安全;体育课、活动课、实验课、电脑课教学安全;体育器材室、实验室、电脑室等有关药品及器材存放及使用安全;外出教学活动安全。
总务处:校舍安全(包括危房的处置);教学、生活设施安全;用电安全;财务安全;基建工地安全;学生安全卫生及传染病防治等工作。
团委会:协助政教处负责学生卫生、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学生校内、外出活动安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反邪教教育。
各年级组长及班主任:按照“平安校园”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具体负责本年级组及本班的安全工作,落实“平安班级”的创建。
四、创建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2013年3月-5月15日)。召开“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明确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方法措施,并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建的重要意义,在全校形成创建“平安校园”的浓厚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5月-11月)
5月-8月:隐患排查,问题整改。
依据 “平安校园”创建标准,逐步逐条对照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分类疏理,及时处理。切实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规范建立市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台帐,明确排查时间、责任人、整改措施及效果。
9月-11月:巩固成果,创建特色。
学校继续巩固和深化春季学段“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成果,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档案建设,认真做好学校日常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排查、隐患消除等工作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同时,学校根据自身优势,积极创建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安全教育等方面特色鲜明的平安校园。
3.总结经验,迎接检查阶段(2013年11月-12月)
学校总结 “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先进典型。12月底,迎接县局对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考核验收。
五、具体措施
(一)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健全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使安全工作有规可依。一是要建立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和《安全工作考核细则》,建立安全工作评价和激励机制。二是要继续健全《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健全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使安全工作责任到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各级、组包组主任对学校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班主任对本班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科任教师对课堂安全负全部责任,使全体教职工都成为安全工作者。认真落实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夯实安全责任。坚持实行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误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年级、班级、责任人在评选先进、年度考核、职称晋升中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其相关责任,严肃处理。
3.完善安全排查制度,使安全工作常态化。各班成立安全排查小组,小组成员每天坚持不定时段进行安全排查,并对检查结果及时记载和汇报处理,每周二、四进行全面排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政教处。政教处对各班的安检仪借用、安全排查、排查结果汇报、班级排查日志等工作纳入班纪班风考核。
4.修订门卫管理制度,加强门卫绩效考核。强化门卫管理,将门卫工作于其工资挂钩,提高其工资积极性。严格来客登记制度,禁止上课期间校外人员随便进入校内,对来人来客要逐步登记,上课期间学生出校门必须持班主任签字的假条。
(二)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意识。
1.抓好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一是认认真真上好安全课。从本期起,学校安排专任安全课教师,安全课由政教处分管领导进行统一管理,安全课纳入学校考试科目,进一步增强安全课教学,让学生更好地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二是不论大会还是小会,会会必蒋安全,牢固树立师生“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思想和“防范重于救灾”的意识。三是抓好三月、九月的安全教育月活动,认真组织学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安全工作条例》等,结合现实生活学生身边的案例,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四是扎实抓好防火、防盗、防溺水、防触电、防暴力、防交通事故、防煤气中毒、防意外伤害等专项教育活动。五是开展好“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
2.加强安全演练,提高师生自救自护技能。自救互救常识教育,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组织师生针对常见的突发事故(如车辆、火灾、抢劫等)进行模拟演练,培养师生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互救能力。
3.强化校外管理,确保社会和谐。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划,不横穿公路,不偷爬机动车辆,不在公路或街道上追逐打闹,不私自下河洗澡,不爬树采摘山果,汛期不强行渡河。学校值周人员每天早、中、晚提前20分钟到岗,配合门卫加强对校园周边巡查,及时制止学生间的纠纷和危险性活动。坚持晚间对校园进行巡逻,督促和保护学生安全,制止学生的违纪行为,防止社会闲散人员对师生骚扰、侵害,确保师生安全。
(三)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规范和强化安全管理。
1.加强安全检查和巡查力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坚持对学校的各项设施,如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宿舍楼、办公楼、食堂、体育等设施,每天巡查一次,每周全面检查一次,以便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2.强化课堂安全管理,确保良好教学秩序。一是要加强课堂考勤管理和组织教学,做到依法执教,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对体罚和变相体罚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二是加强实验课管理,实验前应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防中毒、触电、烫伤、灼伤、器皿爆裂、划伤等意外事故发生。三是加强体育课和活动课的安全管理,指导学生掌握科学的锻炼方法和预防损伤事故的方法、要求,并加强现场组织、指导和保护,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
3.严格饮食安全管理,确保师生饮食安全。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切实落实《食堂管理制度》和《饮食卫生安全制度》,严格执行炊管人员持证(健康证)上岗和原材料采购索证制度,食品留样验制度,强化食品采购、加工、运送、分发等环节的全程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卫生,防止发生食品中毒等安全事故。
4.完善校外租住和住宿学生档案,确保学生住宿安全。定期召开住校生会议,对住校生进行纪律、安全教育,政教处、总务处和宿舍管理员要经常性地检查、抽查学生宿舍,查缴违禁物品,排除安全隐患,每学期开学初,各年级
要及时健全校外租房住宿学生档案,与学生、家长、房东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方的责任,班主任要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巡查校外租房住宿生,了解校外租房住宿生的思想、活动状况,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
二○一三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