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厂辞职通知书

2025-01-31

药厂辞职通知书(3篇)

1.药厂辞职通知书 篇一

尊敬的领导:

你好!

非常感谢领导给予在西安杨森工作的机会以及在这两年里对我的帮助和关怀!由于某些原因,今天我在这里提出辞职申请。

在杨森两年的时间里,公司给予我多次参加大小项目的实施机会,使我在这个工作岗位上积累了一定的技术技能和工程经验,同时也学到了许多工作以外的处世为人等做人的道理。所有的这些我很珍惜也很感谢公司,因为这些都为我在将来的工作和生活中带来帮助和方便。

另外,在杨森部各位同事的朝夕相处的两年时间里,也使我对这个部门,对过去的、现在的同事建立了由浅到深的友谊,我从内心希望这份友谊,这份感情能继续并永久保持下去。

杨森的发展和建设在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中,真心祝愿杨森在今后的发展旅途中步步为赢、蒸蒸日上!

此致

敬礼!

2.辞职申请≠辞职报告(通知) 篇二

摘要: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明确赋予劳动者的辞职权利,是一种绝对权,也就是说,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要单位批准等任何实质性限制条件,...《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明确赋予劳动者的辞职权利,是一种绝对权,也就是说,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要单位批准等任何实质性限制条件,只需履行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的义务即可。这是劳动者自主择业权的重要保障。但在现实中,很多劳动者却因为没有正确理解这一点导致结果事与愿违。

请看下面的案例:

辛春(化名)原受聘于开发区一家日资企业做管理工作,前段时间,因为遇到一个更好的发展机会,她向原公司提出辞职。可是辞职事件却使辛春大伤脑筋,本来是她主动向公司提出辞职,可最终她请辞不成还被原公司除名,而且还被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5000元。

辞职不成反被原单位除名

辛春与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期3年,她提出辞职时合同并未到期。为此,辛春特意咨询了有关人士,听说劳动者有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于是,她写了一份辞职申请交给公司后便离开了。

几天后,辛春接到原公司通知,让她回去上班,但她认为:“我已经辞职了,没必要再回原公司了。”又过了几天,公司以辛春收到通知后未回来上班为由,对辛春做出除名决定。不但如此,公司还以辛春连续旷工违反劳动纪律在先造成违约为由,要求辛春支付违约金5000元。对此,辛春感到很委屈。

单位有权不批准辞职

针对劳动者行使辞职权的程序,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一致的。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超过30天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予以办理。但是针对辛春的情况,其原公司的法律顾问却另有解释。辛春向用人单位递交的是辞职申请,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而辞职申请是一个要约行为,是劳动者向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内容能否实现,需取决于受要约方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必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因此,公司有权在收到辞职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不批准辛春的辞职申请。公司在收到辛春辞职申请做出不予批准的答复后,辛春与单位的劳动合同仍然有效,双方均应继续履行。而辛春自递交了辞职申请后,一直没回公司上班,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根据《劳动法》第25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及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8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通知与申请法律后果不同

在这起劳动纠纷中,辛春的代理人尹学林告诉记者: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者是有权利在劳动合同期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而现实中,许多劳动者在辞职时,都和辛春犯一样的错误。辞职申请并不等同于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权利的行使,并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只要劳动者提前30天将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天后劳动合同即行解除。不管用人单位同不同意,30天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辛春的案例提醒广大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和书面申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的含义和法律后果是不同的。因此,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递交书面通知而非辞职申请。

应当注意的是,这里的程序条件所要求的是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是一种通知书而非申请书。辞职申请书并不能等同于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辞职申请书通常被定性为一个要约行为,相当于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如若用人单位明示或默示拒绝劳动者的辞职申请,劳动合同则仍然有效,双方仍应认真履行。

3.辞职通知VS离职申请 篇三

前两天,老同学打电话来求救。

老同学刚刚在一家国有企业做人事。前任拍拍屁股走人,留下了刚转行什么也不懂的她。“小凡啊,你算是熬出头了,我刚刚开始做这行,你可得教教我。

“是这样的,我们公司工程部的骨干,很早就向我们老板提出离职,都快一个月了,我们老板就是不批。两个人就这么僵持着。我在旁边看着都急,要是违法了可怎么办哪?”“你去看一下他的离职报告,如果离职报告上有像‘申请公司批准’之类的话,那公司就可以不批准;如果没有,只说要什么时候离职的,这个时候我们就没有批准的权力了,三十天一到劳动合同就自然解除了。”

“你说详细点好吗?”老同学似乎一下子没理解。

“这么说吧。一般来说员工想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只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就可以了,并不需要得到公司的批准。

“这里说的通知公司离职的文件,就是辞职信。上面会记载提出辞职的时间、离职原因,等等。如果上面只有提出离职的时间,没有其他特别约定,那么在此辞职通知签署日起三十天后,就是劳动合同解除日。这种辞职报告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跟你说一下,我将在三十天后离职了,你们准备交接办退工吧’。公司没有表示异议的权力,因而无须对此做出回复。“另一种就是我们常见的辞职申请书。这种辞职申请书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前面写了大段话,最后会有一句类似‘望批准为盼’、‘请领导批准’的句子。这个时候,公司是否批准就成为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关键。公司可以批准,也可以不批准。如果不批准的,双方就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这种‘辞职申请书’实际上不是辞职信,而是一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意向书。法律意义上的辞职信是一种‘通知’,而不是‘申请’。

“所以呢,你要看清他给你们老板写的辞职文件,分清到底是‘辞职通知’还是‘离职申请’。”

“哦,原来是这样啊,明白了。”

●公司收到员工的离职报告时,要分辨清楚员工提交的离职文件到底是辞职通知还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意向书。

●如果是员工辞职,那么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没有其他条件。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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