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乡镇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2篇)
1.某乡镇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 篇一
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把防止返贫放在重要位置”的重要指示精神,现就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强化脱贫人口分类管理和精准帮扶,强化长期稳定脱贫措施,强化返贫监测预警,强化边缘人口监测管理和救助帮扶,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强化排查摸底
(一)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
各村(社区)要组织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开展入户走访,进一步排查核实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家庭收入及来源、生产生活现状等基本情况,分析脱贫稳定性,了解后续发展需求,全面摸清不稳定脱贫户底数和返贫风险点,逐户逐项制定帮扶措施。镇民政办、社保办等镇直有关单位要结合部门实际对脱贫户进行数据比对与分析。(二)开展边缘人口核查。
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按照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具有致贫风险的标准,结合数据比对结果,开展入户核实,经村(社区)两委研究,通过镇级审查审核、县级审定后,再次予以确认,并上报县扶贫办统一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修正和补充。(三)开展动态跟踪走访。
镇村扶贫干部和帮扶责任人要加强跟踪走访,对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及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出现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及时在系统中进行标注,切实加大帮扶力度;对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及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出现致贫风险的农户,按照程序纳入边缘户管理,积极开展救助帮扶。对各级督查暗访调研反馈的返贫致贫风险情况,要及时核查核实,符合条件的纳入不稳定脱贫户或边缘户范围。三、强化监测管理
(一)做好监测管理系统录入工作。
省扶贫办依托XX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建立脱贫人口分类管理系统、返贫预警监测系统、边缘人口监测管理系统,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同步导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边缘人口基础信息数据。镇扶贫办要按照系统设置的其他指标及县扶贫办的工作安排,客观真实地录入相关数据。(二)开展监测预警。
各村(社区)要加强实地监测,对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基本信息变化、救助帮扶措施落实、农户反映并经核查属实的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并在系统中予以更新或修改。省扶贫办将定期与省直相关部门开展数据对比和数据分析,建立月核查季通报制度,综合研判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的“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收入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发现返贫致贫风险较大的,在系统中通过红色标注进行预警;镇扶贫办和各村(社区)根据预警情况,加大救助帮扶力度,限期消除风险点,防止返贫和新的致贫。对此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迟缓的村(社区),将在全镇范围进行通报,及时督促提醒。(三)强化过程管控。
坚持系统管理和实地排查相结合,对排查核查、制定和落实救助帮扶措施、审核销号进行全过程精准管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救助帮扶取得实效。加强审核备案,对通过帮扶消除返贫风险的脱贫户,按照村级填报、镇级审查、县级审核的程序,由镇扶贫办统一上报至县扶贫办予以备案;对通过救助帮扶消除致贫风险的边缘户,履行镇级汇总填报、县级审核后报省扶贫办予以备案的具体程序。四、强化救助帮扶
(一)强化脱贫人口帮扶
1.加强分类管理。对历年脱贫户按照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享受政策的脱贫户、不稳定脱贫户三类进行管理。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接近或达到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自我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较强的脱贫户;享受政策的脱贫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较高但未达到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正常情况下无返贫风险的脱贫户;不稳定脱贫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具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核查核实,及时上报镇级,同时由镇扶贫办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三类人员标注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
2.实行差异化政策。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原则上不再享受各类财政扶贫资金补贴补助类政策,但因重大自然灾害、家庭重大变故等出现“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且无力承担的,要及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享受政策的脱贫户要坚持“应享尽享、应扶尽扶”,根据实际需求,落实相关脱贫攻坚政策。不稳定脱贫户要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在落实各项脱贫攻坚政策、安排各类帮扶措施等方面予以优先和倾斜。
3.压实帮扶责任。贫困人口脱贫后,原则上脱贫攻坚期内原有帮扶责任人不脱钩;帮扶责任人因工作变动或帮扶不力的,及时予以调整或重新安排,确保所有脱贫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坚持开发式和保障性扶贫并重,以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促进持续稳定增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为重点,积极推进“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针对脱贫户的资源禀赋、真实意愿、自身能力和发展需求,由村级干部、帮扶责任人共同制定并落实后续帮扶措施,改进帮扶方式,提高帮扶实效。
(二)强化边缘人口救助帮扶
1.实行分级负责。按照“县级负责、乡镇落实、村建台账”的责任体系,积极开展边缘人口的救助帮扶。统筹各类资金(不得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明确部门分工,督促和指导各村(社区)抓好落实;镇村干部要按照县级制定扶持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救助帮扶;村级开展排查核查,建立边缘户台账,落实救助帮扶措施。
2.建立联系人制度。组织村级干部、动员基层党员和能人大户作为边缘户的联系人,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充分发挥联系人作用。联系人每月要开展入户走访,或通过电话、短信、微信、视频等方式与边缘户加强联系,及时了解生产生活现状、致贫风险和发展需求,帮助落实救助帮扶措施,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3.开展救助帮扶。镇农办、镇社保办、镇民政办要根据边缘户致贫风险优先落实普惠制的产业就业、社保兜底等政策。镇市场办要结合消费扶贫,帮助边缘户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镇中心校、镇卫健办、镇中心卫生院、镇建设、镇农办要落实好保障边缘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等方面的政策措施。镇财政分局、镇民政办要探索利用社会帮扶资金、村级集体收入资金等,建立镇级救助基金和救急救难基金,加大救助力度。
五、强化稳定脱贫
(一)扎实推进产业扶贫。
深入推进“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鼓励和支持贫困户根据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电商网点,拓宽收入来源,实现稳定增收;采取订单、务工、入股等多种方式,完善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贫困户的参与度和受益度,推动产业扶贫项目长期有效。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产业发展受损的贫困户,视情予以补助;对带贫减贫效益显著、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经营主体给予倾斜扶持。加强扶贫资产管理,通过资产收益扶贫带动贫困户增收。推广扶贫小额信贷“一自三合”模式,在强化风险防控的前提下实行“应贷尽贷”,为贫困群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资金支持。(二)扎实推进就业扶贫。
疫情防控期间,合理开发公共卫生员、消毒保洁员、宣传员、管理员等临时岗位,规范管理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对以前外出务工但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外出的贫困劳动力,帮助和支持他们通过就近就业、发展产业等途径获得收入。加强贫困人口实用技能、就业创业培训,加大网络、电视等新兴媒介招聘力度,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三)扎实推进消费扶贫。
收集贫困户农产品信息,加强与社会需求、政府采购等信息对接,利用XX“神买生鲜”等电商服务平台功能,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组织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工作,构建线上线下销售体系,加强宣传推介,为社会各界购买扶贫产品、参与消费扶贫行动提供便利条件。(四)加大社保兜底保障力度。
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措施实现稳定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老少病残孤”等特殊困难群体,全面落实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实现应保尽保。(五)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加强能力引领、路径引入、思想引导和典型引路,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改进帮扶方式,调动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和支持他们发展产业和自主创业,增强“造血”功能。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帮助和引导贫困群众进一步改善家庭卫生条件、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振奋精神面貌。注重宣传先进典型,通过“报、网、微、端”全媒体传播,大力宣传智志双扶典型,鼓励和引导贫困群众自主脱贫、勤劳致富。六、强化责任落实
(一)强化责任落实。
镇直相关单位、各村(社区)要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加大工作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二)加强调研暗访。
镇党委、政府将适时开展调研暗访工作。因救助帮扶不力、工作不实、弄虚作假导致返贫和新的致贫,由镇纪委约谈村(社区)相关负责同志;对问题突出、影响恶劣的,要严肃问责。(三)转变工作作风。
各村(社区)要加强统筹安排,注重工作实效,转变工作作风,充分运用系统数据,防止重复入户采集信息,减少填表报数,提高工作质量。2.某乡镇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 篇二
一、目的意义
建立防返贫监测机制可以及时、有效掌握全区建档立卡脱贫户和非贫困户因灾、因病、因突发事故导致返贫的基本信息,为区委政府针对拟返贫群众采取有效措施提供决策依据,有效跟踪和监督防返贫基金使用效果,提高全区稳定脱贫的精准率和群众满意度,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全面脱贫不返贫。
二、监测对象
__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已脱贫人员和因灾、因病、因突发事故导致返贫的普通农户。
三、组织实施
全区防返贫监测由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区脱贫攻坚办、各乡镇办委、帮扶单位为防返贫监测工作的责任单位,村组负责人、帮扶责任人为防返贫监测的第一责任人。通过发挥区脱贫攻坚办、乡镇办委和帮扶单位的力量,着力构建防返贫常态化三级监测网络体系。
(一)构建三级监测网络
1. 乡(镇)村(组)一级监测。由乡镇办委统筹安排,各村组具体负责落实。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和各村民小组组长具体抓。每月17日前,由村民小组组长逐户摸排收集小组内可能贫困对象的情况,对存在返贫困风险的对象,第一时间上报村委会汇总审核,村委会初审后,20日前报乡镇扶贫办审核,并注明易返贫的原因、风险点和需解决的相关事宜等情况。经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将汇总名单报表于每月30日前报至区脱贫攻坚办。
2. 帮扶单位和结对帮扶人员二级监测。每月20日前,各单位帮扶责任人,通过实地走访或电话访问等形式对贫困户至少开展一次沟通交流,及时了解贫困户现状,掌握贫困户生产生活状况、家庭收支情况等,随时掌握了解贫困户是否有返贫现象。若存在返贫风险,由帮扶责任人据实将贫困户信息名单上报帮扶单位。各帮扶单位25日前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将汇总名单和申报表报区脱贫攻坚办。
3. 区脱贫攻坚办常态化督导三级监测。由区脱贫攻坚办牵头,按照区脱贫攻坚常态化督导方案从区及相关部门抽出专人,每月25日前对督导中发现存在返贫人员的情况直接报区脱贫攻坚办。
(二)行业归口补齐短板
按照“缺啥补啥”原则,区脱贫攻坚办将审定核实后的返贫人员情况以发点球的形式转交给相关行业部门,行业部门第一时间研究针对性解决方案。如因灾导致的无安全住房返贫现象则交由区住建局、发改局或区国土局等相关部门核实解决;因病导致的返贫现象应交由区人社局、卫计局核实办理;因学导致的贫困现象则交由区教科局核实办理;如因突发事故导致的残疾现象则交由区民政或区残联协调解决;该使用防返贫基金的及时督促申报解决。总之,具体问题具体办理,确保不返贫。
(三)联席会商逗硬通报
区脱贫攻坚办要督促乡镇办委、帮扶单位、区脱贫攻坚办督查组三级防返贫监测主体收集分类汇总易返贫情况,建立返贫对象监测台账。要定期组织区级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收集汇总发展问题,集体研究解决办法。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三级监测网络主体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对工作落实不力、办事推卸敷衍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全区通报,对未发现的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和个人绩效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乡镇办委、区级帮扶部门要把防返贫监测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办委党(工)委书记、乡(镇)长、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区脱贫攻坚办督查组各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村(社区)组干部、驻村工作组、结对帮扶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二)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各乡镇办委、各帮扶单位、区委督导组要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制定开展防返贫监测工作的具体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任务分工和每阶段工作的完成时限,并按月上报监测情况。按照“走访、分析、比对”等方式,区脱贫攻坚办实行每月一研究、每月一解决,并结合乡镇、帮扶单位上报花名册,逐一走访据实核对,确保防返贫监测不漏一人、不错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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