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处理方法

2025-02-26

安全事故处理方法(共15篇)

1.安全事故处理方法 篇一

1、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成事故现场处理小组(2人以上),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并要求事故单位通知市建规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等部门。

2、事故现场处理:

(1)开展事故现场勘察工作:

① 现场物证、证人材料或其他事实材料等的搜集;

② 对现场进行拍照、摄影取证;

③ 进行事故临时问话笔录。

(2)事故现场处理事项:

① 向事故单位发出停工整改通知单,责令施工现场停工整改或局部停工整改;

② 责成事故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向市建规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市建管处等单位提交事故快报表;

③ 责成事故单位立即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按(1)要求开展事故现场勘察工作;

同时成立事故善后处理小组,作好家属接待、安抚和稳定工作;及时完成理赔工作,并办理相应的签字手续;

④ 由我站对所有相关资料,特别是安全资料进行封存检查;

⑤ 责成事故单位组织相关当事人(如:业主、监理、项目经理、安全管理员、施工员、事故现场见证人等)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问话;

⑥ 责成事故单位对项目所有劳务人员重新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

(3)由市建规委、安全监督站及时完成对相关当事人的调查问话,作好问话笔录。

3、责成事故单位于15日内提交事故初步调查报告。

4、配合市建规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在一个月内,完成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安全事故处理方法 篇二

对煤矿企业进行安全评价, 可以得出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可能途径以及各个因素对事故发生概率的影响程度, 从而做出科学的防范措施, 使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为最小;可以用最少的投资达到最佳效果;可以促进各项安全标准的制定和可靠性数据的积累;可以迅速提高安全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并有助于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煤矿企业实行宏观控制, 实现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

1 安全检查表

检查某一系统、设备以及各种操作、管理和组织措施中的危险因素, 事先对检查对象加以剖析、分解, 查明问题所在并根据理论知识、实践经验、有关标准、规定和事故情报分析等进行周密细致的思考, 确定检查的项目和重点, 并按系统编制成表, 以备在设计或检查时按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查和诊断, 这种表就叫安全检查表[1]。

安全检查表是煤炭系统常用的一种方法, 它直观、现实, 能发现隐患, 督促人们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将所邀请专家的意见, 运用逻辑推理的方法进行综合、归纳, 得出的结论, 一般比较正确、全面。

安全检查表传统的数据处理方法就是专家逐项打分, 求平均值, 然后确定矿井安全等级。这种数据处理方法的缺点是打分过程比较繁琐, 打分依据不够简明, 分数受专家个人影响较大。本文在对安全检查表改进的基础上进行数据处理[2], 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了一种思路, 从而使评价结果更加接近现实。为此引入事故树分析 (Fault Tree Analysis, 简称FTA) 的方法[3], 将安全检查中的评价指标量化为危险度值。

2 危险度分析

本文以水灾事故为例, 介绍这种数据处理方法[4], 矿井水灾安全检查表如表1所示:

2.1 划分等级

根据矿井水灾事故的可能诱发因素建立事故树。如图1所示:

其结构函数公式为:

如果评估因子X1~X8的概率分别为x1、x2、x3、x4、x5、x6、x7、x8, 则顶上事件发生概率G的计算式为:

2.2 数据处理

由于顶上事件发生概率的大小表示了事故发生可能性大小的程度, 其实质就是体现了事故危险性的严重程度, 因而, 可以把顶上事件发生概率G用危险严重程W水来表示, 则矿井水灾危险度W水的计算式为:

例如新疆阜康某矿在用表1的安全检查表进行现场检查的得分为:x1=1, x2=2, x3=2, x4=2, x5=2, x6=1, x7=1, x8=1。则其水灾危险度W水的值为:

2.3 确定矿井危险等级

煤矿企业普遍存在的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主要为:瓦斯、火灾、水灾、煤尘、顶板五大类。结合该矿井的实际情况, 利用前文所述的方法分别对瓦斯、火灾、煤尘、顶板的危险度进行计算, 结果如下:W瓦=14、W火=9、W尘=9、W顶=9。

矿井危险程度级别计算:

根据表2的矿井危险度等级划分表, 该矿井危险度等级属Ⅰ级极危险。构成矿井危险度等级为极危险的主要因素为瓦斯, 存在瓦斯聚集现象是该矿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其次为水灾, 由于矿井存在大量的采空区, 采空区积水情况不明, 构成矿井重大隐患。煤层顶板属于易冒落顶板, 没有采取强制放顶, 存在大面积冒顶的可能。

3 结论

安全检查表分析法是现阶段煤矿安全评价过程中最为常用的一种方法, 它有直观、方便、全面的优点。但也存在诸如以定性评价为主, 准确量化较为繁琐等不足之处。

本文运用事故树 (FTA) 分析的方法对危险因素进行划分, 定量的计算出该因素的危险度值, 进而得出整个矿井的危险度级别。为安全检查表的数据处理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 从而提高了煤矿安全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参考文献

[1]李志宪等编著.实用安全检查表汇编, 煤矿、非煤矿山分册[M].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2006.

[2]韩其俊.安全检查表法在安全评价中的应用及改进[J].石油化工安全技术.2003.4:13-16.

[3]何学秋等编著.安全工程学[M].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0.

3.浅谈煤矿瓦斯积聚的安全处理方法 篇三

摘要:石板沟煤矿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在处理瓦斯积聚方面采取诸多有效方法,并积累了成功经验。

关键词:矿井通风 瓦斯积聚 瓦斯浓度 风筒

中图分类号:TD712.5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3-1069(2009)01-0000-00

0 引言

瓦斯排放前,凡是排出瓦斯流经的巷道和被排放瓦斯风流切断安全出口的采掘工作面、硐室等地点,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设专人进行警戒。顶板冒落空硐、回采工作面上隅角、采煤机附近、低风速的巷道顶板附近以及有瓦斯喷出的地点,均易积聚瓦斯。防止瓦斯积聚的主要措施是加强矿井通风管理,对超限和积聚瓦斯的处理,归纳起来,主要有稀释排除、封闭隔绝和抽排3种方法。

1 排除盲巷积聚瓦斯方法

1.1 盲巷外断开风筒接头调节法 排瓦斯时,在盲巷口外全风压供风的新鲜风流中,把风筒接头断开,利用改变风筒对合面的间隙大小,调节送入盲巷的风量,以达到有节制地排放巷道积聚瓦斯的目的。排放瓦斯过程中,随着两个风筒接头由错开而逐渐对合,直至全部接合,送入盲巷的风量亦由小到大,直至局部通风机排出全部风量。最后,经检查确认安全可靠时即可恢复送电送风。

1.2 利用风筒预留的三通调节法 在风机出口与导风筒之间,接一段三通风筒短节。掘进巷道正常通风时,把三通风筒的分支导风筒用绳子捆死,此时风机的全部风量都送入掘进工作面。当需排除巷道积聚的瓦斯时,打开三通的分支导风筒,同时用绳子捆住主导风筒,捆的程度根据巷道内积聚的瓦斯浓度确定:部分风量仍送入掘进工作面,另一部分风量进入盲巷,稀释并排出盲巷内积聚的瓦斯。

1.3 开启局部通风机附近的风门调节法 局部通风机安设在采区进风巷内,回风直接进入采区回风巷,两巷之间的联络巷中留有通车、行人的风门。掘进巷道正常通风时,风门全部处于关闭状态,当需排放联络巷中积聚的瓦斯时,通过风门的开启状态(半开或全开)调节风量,稀释联络巷内的瓦斯,使其在回风口处不超限。

1.4 稀释筒调节法 该稀释筒是用钢板焊制的三通风筒。其上有两套阀门及控制把手。稀释筒安装在掘进巷道口外全风压通风巷道中,瓦斯探头用来测定排出并经稀释的瓦斯浓度,根据该浓度的大小来控制和调节稀释筒阀门的开度。

1.5 自控排瓦斯装置 自控排瓦斯装置,主要由控制主机、稀释筒和液压泵站组成。控制主机和液压泵站均安设在进风巷内的风机附近,稀释筒则安装在独头巷道口内10~15m处,其两端均用柔性导风筒相连,液压泵站与稀释筒用高压胶管连接。在稀释筒附近、掘进巷口下风侧10~15m处、风机附近,分别安装3台甲烷传感器。排瓦斯原理:上述系统中的甲烷传感器把检测到的瓦斯浓度信号传输给控制主机,主机经判断后,指令三位四通电磁阀左导通或右导通,油路导通后,使油缸活塞伸缩,驱动稀释筒的调节门转动,根据调节风门的开闭程度进行风量分配。一部分通过风筒送至掘进工作面排出高浓度瓦斯,另一部分由稀释筒的风门排至巷道,稀释排出的高浓度瓦斯,使之混合均匀且不超限,达到自动安全排放瓦斯的目的。

2 密闭巷道积聚瓦斯的排放方法

长期停掘的巷道,在其巷口已构筑了密闭墙,内部积聚的瓦斯较多。在排除瓦斯前需安装风机和风筒。排除这类巷道积存的瓦斯,采用分段排放法。

2.1 检查密闭墙外瓦斯是否超限,若超限就启动风机吹散稀释;若不超限,就在密闭墙上角开两个洞,随之开启风机吹风。开始时,风筒不要正对密闭墙吹,要视吹出的瓦斯浓度高低进行风向控制。

2.2 密闭拆除后,瓦检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入巷道检查瓦斯,随后延长风筒排除瓦斯。在巷道中风筒出口附近瓦斯浓度降至界限之下时,可将风筒口缩小以加大风流射程,将前方的高浓度瓦斯吹出;当瓦斯浓度降下来后,接上一个短节风筒,同样,加大风流射程排除前方的瓦斯;取下短风筒并接上长风筒继续排放前方的积聚瓦斯,直到掘进工作面。

3 顶板冒落空洞积聚瓦斯的处理

在巷道或回采工作面发生冒顶,其顶部形成空硐(冒高)时,由于冒顶处通风不良,往往积存着高浓度的瓦斯。对该处积聚瓦斯的处理方法,一般有两种。

3.1 充填空硐法 充填空硐法是,先在冒高处的棚上铺上木板或荆笆,然后再用黄土将冒落空硐填满,或用注浆泵将聚氨脂搅拌后注入空硐内,发泡膨胀,填满空硐。这样,可以消除瓦斯积聚的空间,免于瓦斯积存。通常,在冒顶面积不大的情况下使用。

3.2 风流吹散法 ①风流吹散法处理积聚瓦斯,是普遍采用的措施。在冒高小于2m、体积不超过6m3、巷道风速大于0.5m/s条件下,可采用风障导风法,风障的材料可用木板、帆布或风筒布等制作。②在冒高大于2m、冒高体积超过6m3、巷道风速低于0.5m/s,同时又有局部通风机送风的地点,可采用分支风筒导风法,将主导风筒上引出分支小风筒,利用风机送至冒顶处,吹散积聚的瓦斯。

4 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积聚的预防和处理

预防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积聚瓦斯的最根本措施,是合理地选择通风系统。W型、Y型、U+L型通风系统可以很好地预防和处理上隅角的瓦斯积聚。

4.1 引导风流稀释带走 引导风流稀释的实质是,把新鲜风流引入到回采工作面的上隅角,将该处积聚的瓦斯稀释并带走。①风障法:当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积聚的瓦斯范围不大和浓度不高(低于3%)情况下采用此法。②尾巷法:用于瓦斯涌出较大、超限严重的场所。在工作面的回风中布置两条巷道:一是最高允许浓度为1.0%的回风巷,另一条是瓦斯浓度最高可达2.5%的专用回风尾巷。部分风流从工作面的前方进入回风巷,另一部分风流则从工作面的后方不经上隅角上,直接进入尾巷。

4.2 抽排上隅角瓦斯 采用抽排风机或移动瓦斯抽放泵站,利用通风负压引排上隅角瓦斯,将瓦斯引入铁风筒或伸缩性风筒中,风筒直铺设到回风巷的安全地点,利用风筒两端的压差连续不断地排放上隅角瓦斯。

5 积聚瓦斯的其他处理方法

5.1 顶板附近瓦斯层状积聚的处理 所谓瓦斯层,就是瓦斯悬浮于巷道顶板附近并形成较稳定的带状积聚,可在不同形式支护和任意断面中形成。防止和消除瓦斯层的主要方法是:增加巷道内的风速;增大巷道顶板附近的风速;用旋流风筒处理积聚的瓦斯;封闭隔绝瓦斯源。

5.2 采煤机附近积聚的瓦斯处理 回采工作面,在采煤机截割附近和机体与煤壁之间易出现瓦斯积聚。通常,在采煤机上安装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仪,一旦瓦斯超限就切断电源,停止割煤。加大工作面风量,提高机道和采煤机附近的风速,以消除其局部瓦斯积聚。当工作面风速不能满足防止采煤机附近瓦斯积聚时,应采用提高局部地点风速的办法,通常用小引射器加大采煤机附件的风速。

4.安全事故处理方法 篇四

使密封性能失效。处理方法是按照标准合理选择匹配的垫片,避免不合格垫片装配使用。注重日常检查,做好防腐防锈工作,及时更换失效的垫片。

(3)法兰密封面粘附了硬质异物。在阀门安装过程中因环境污浊等原因,硬质异物粘在法兰面上,导致结合面出现缺陷,引起泄漏。处理方法是拆下阀门,清理杂质,并研磨结合面直至符合要求,在较清洁的环境中安装阀门,避免杂质落入。

2.3、阀门密封面泄漏

安全阀密封面一般由金属材料制成,即使经过精密的加工,阀门很难做到绝对的密封。引起阀门密封面泄漏的情况很复杂。

(1)密封面进入异物。杂质和脏物等落到密封面上,造成阀瓣与阀座间存在间隙,导致泄漏。处理方法是清除密封面上的异物,重新研磨密封面。

(2)密封面损伤。造成密封面损伤的主要原因一是密封面材质不良,在长期恶劣环境中发生锈蚀。二是在多次起跳或长时间工作后,密封面出现磨损。三是密封面在堆焊工序存在缺陷,在使用过程中暴露。处理方法是根据损伤程度和原因,直接研磨、车削后研磨或者重新加工密封面。

(3)密封面宽度大。弹簧压力一定的情况下,密封面宽度大,则密封压强小,若该压强低于锅炉系统工作压强,将造成泄漏。处理办法是重新加工密封面至合理尺寸,并研磨后使用。

(4)零件卡阻。阀杆、衬套或阀瓣等零件存在卡阻,致使阀瓣回坐后不能完全密封。处理方法是拆解阀门,消除卡阻。

(5)装配不当。由于阀门密封面采用金属材质,阀瓣和阀座的平面度以及同轴度对密封性能有根本影响。阀杆、弹簧、衬套、阀瓣等零件装配精度,尤其是同轴度直接影响阀门密封性能。阀瓣和阀座未完全对正、弹簧与阀杆间隙太大及阀杆中心线不正等均可能造成阀门泄漏。处理方法是重新拆装,装配时保证阀瓣周围配合间隙的大小及均匀性,保证阀杆、弹簧和阀瓣的同轴度等配合尺寸精度。

(6)弹簧失效或者压紧力不足。在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中,弹簧质量对阀门的性能影响很大。长时间使用后弹簧可能出现永久性变形失效、刚度减小或接触面不平行等问题,造成阀门泄漏。处理方法是更换弹簧或对弹簧进行修磨,并调整压紧力。

3、启闭故障处理

锅炉系统压力超过安全压力,而安全阀不能开启或者起跳高度不够,可能引发严重事故,而回座延迟时间过长或回座压力太低,会造成蒸汽大量损失,降低运行经济性。

3.1、起跳压力下不开启

安全阀在起跳压力下不能正常开启与阀门零件卡阻、密封面磨损等情况有关。

(1)零件卡阻。导向套、衬套、阀杆等零件因间隙太小或表面不光滑,导致阀瓣不能起跳。处理方法是拆解阀门,消除卡阻后重新装配。

(2)密封面受损。阀门密封面因长期泄漏腐蚀,受压面积减小,致使系统压强达到后,作用在阀瓣上的压力不足,安全阀不能在预定的压力下开启。处理方法是更换或维修阀门密封面。

(3)弹簧预紧力太大。处理方法是重新整定试验,调整弹簧预紧力。

(4)手动机构对阀门动作造成阻碍。处理方法是调整手动机构,消除阻碍。

(5)控制安全阀不匹配。如果控制安全阀的蒸汽排泄量太小,则不足以提供开启主安全阀的压力。解决办法是更换匹配的控制安全阀。

3.2、起跳高度不够

GB /T 122432005 规定,安全阀动作必须稳定,应无频跳、颤振及卡阻等现象。

4.1、频跳

安全阀回座后,待压力稍一升高,安全阀又开启,并且启闭动作反复几次出现,这种现象称为安全阀的频跳。频跳主要与安全阀回座压力过高有关。如果回座压力较高,安全阀起跳时只能排出少量过剩的蒸汽。锅炉蒸发量较大时,系统内压力又会很快上升,造成阀门再次起跳。避免频跳常用的处理方法是开大节流阀的开度,减小背压。

4.2、颤振

安全阀在排放过程中出现的抖动现象,称其为安全阀的颤振。颤振容易导致金属疲劳,降低阀门机械性能,造成设备损坏,引发安全事故。安全阀发生颤振主要与阀门使用不当或排放管道阻力过大等原因有关。

(1)阀门使用不当。选用阀门的排放能力太大(相对于必须排放量而言),消除的方法是选用额定排量尽可能接近设备排放量的阀门。

(2)排放管道阻力过大。排放管道阻力过大会造成排泄时阀门背压过高,引起阀门颤振。处理方法是降低排放管道的阻力,如增大管径或减少弯头数量。

5、结语

主安全阀对锅炉运行的安全性和经济性有重要影响,因此安全阀安装后必须经过整定压力、机械特性等试验项目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参考文献

5.安全事故处理方法 篇五

一、安全事故调查领导小组

组长:XXXXXX

副组长:XXXXXX

组员:XXXXXX

二、事故调查分类

1、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1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事故,受上级部门或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托公司安全事故调查小组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只造成人员轻伤,或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1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事故,公司安全事故调查小组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三、原则和要求

1、事故调查处理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

2、四不放过的原则;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3、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在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4、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应当将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报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市国资委。

四、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认定事故的类别,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五、事故调查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名称、地址、所属作业、经济类型,隶属关系等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类别,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事故责任的认定。

6、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7、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一、基本原则和要求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电话XXXXX)报告,同时向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电话XXXXXX)报告;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市安监局和市国资委报告。

情况紧急或遇到无法联系公司领导等特殊情况,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市安监局和上级部门报告。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及时、准确地报告事故,知情不报按安全法规相关条款处罚。

二、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时间及联系方式。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6.行车事故处理方法 篇六

一, 2车事故:

给大家普及一下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先说最简单的2车事故。

1,发生2车事故时请保持冷静,谢谢你所信仰的神。这是最容易解决的小事情。2,不论谁的责任下车后主动询问对方,人没事吧。别小看这句话的作用。

3,拿出手机拍照,目的明确证明双方的行驶轨迹,车辆全貌与分道线标示要在同一张照片内。如无法取得清晰的全景,那么己方,对方都要拍。照片要求清晰。(1,自己车身受损部位照片 2,对方的受损部位的照片 3,事故现场照片,如有必要,对方车牌也拍一下)4,车可靠边可保持原状,拨打110,在警察来之前不用与对方讨论事故责任。

5,警察来了也不用和对方争辩,只做2件事,说明情况(无需阐述个人认为的事故责任)另外提交事故照片。

6,由警察同志来判定事故责任签字认可。保持礼貌和风度当着警察的面和对方车主交换联系方法。如果对方是上海人,可互留名片,约定定损时间,握手道别。如遇本地老油子,外地低素质。可当着警察的面要求核实车辆真假信息,并当面拨打对方的手机(如果是外地牌外地车,一定要确认电话号码,姓名和联系方式),如无响声可向警察反馈。

7,有责方通知保险公司,(次责以上都要通知)无责方不用通知,通知了不销案,影响次年非人工平台保费优惠。

8,带好+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有责方商业险保单)去事故处理中心定损,但不要定价。切记!!让其出具定损单,注明外观损伤位置,如左前叶,右后杠+车门注意要加上程度(钣金还是油漆)。表面无凹陷的擦痕叫油漆,瘪进去或者凸出来叫钣金,撞碎掉的叫破损,有液体流出来叫漏液。

9,记录下责任方的保险公司,保单号码,报案号。

10,拿到定损单后与对方握手道别,如是心仪的异性可以拥抱、KISS等因人品而异(此处不再赘述)。

11,将车开到自己熟悉的4S店,由4s店负责叫来主责方保险公司定损。其中原因我不能多说。大家切记!

12,修车完毕大胆垫付款项。所要发票+项目维修清单(你已经有对方的保单号和理赔号了)13,致电对方询问对方车辆修的怎么样了?寒暄过后直奔主题,约定双方都有空的时间,一手交资料一手给钱。

补充: 对付外地人外地车,定好损马上让他付钱给修理厂,马上开发票和资料一起给他。当场结清。这样就避免垫付后找不到人的尴尬了。

二, 人车事故

人车事故处理起来比较复杂切记原则如下:

1,下车主动关心伤者。不要有任何责备。但不要移动或者触碰倒地不起的伤者。

2,现场拍摄照片。同一张照片中包含伤者位置+车辆位置+分道线标志参照。如无条件取全景可分2张拍摄。伤者位置+分道线标志,车辆位置+分道线标志。

3,如伤者无法移动切记车辆保持原状,拨打110,在警察来之前不用与对方讨论事故责任。

4,等待的时间内继续口头照顾伤者(拨打120急救),5,警察来了也不用和对方争辩责任,只做2件事,说明情况(无需阐述个人认为的事故责任)另外提交事故照片。

6,由警察同志来判定事故责任。人伤事故扣证或者扣车是难免的。仔细阅读扣证单和保管扣车单。

7,听警察的安排送伤者入医院,但尽量不要垫付任何费用。

8,如伤者家属到场,可告知车已被交警扣留。己方有保险的。可留下手机号码,并取得对方联系人的手机。提醒伤者保留好医药费的发票不要用医疗保险卡(一般医院都知道的,交通事故送进去的,是不用医保卡的。)

9,如伤者方继续纠缠不清。并礼貌告知,随身未带现金及银行卡。义正言辞的告知:“在事故责任认定之前我不会垫付任何费用”。此时如警察在边上捣糨糊,也可坚持原则。尽快脱身为原则。

10,通知保险公司记录下报案号(保险公司)。

11,次日主动电话关心一下伤者,如未出院则最好主动带些水果探望一下。(绝对有帮助的)12,电话或当面与伤者约定调解时间。

13,调解原则:责任划分尊重交警的意见。谈不拢回家商量一下还可以第二次再谈。有伤残,赔偿标的大的可聘请律师介入。14,先拿到责任认定书。取车或取证。调解书不急的。

15,让伤者好好看病。看看好,看看透。

16,自己去4s店定损修车,费用垫付。(要垫付也垫自己的)保存好责任认定书+定损单+维修清单+发票。

17,等对方治疗结束,约定时间交通队协商调解。在保险公司赔付标准内的,当场调解。医药费=(病历卡+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发票)

交通费=(交通费发票)

伤残赔偿金=(伤残鉴定报告)

误工费=(收入证明)最好要税单。敲单位图章的收入证明没有税单证明力强。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等让老娘舅算好金额在调解书上列明。

18,上述资料齐全的换现金。如对方要求的赔偿金额超过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保险赔偿和调解是2回事,不要在老娘舅面前说什么保险赔我就赔。这话说出来老娘舅最烦了。但自己要坚持的原则就是保险支付的我就赔,不支付的我绝不给,心中默念就行了,不要说出来哦)金额如果差3000元以上的。礼貌的告知对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9,等传票,通知保险公司,一般保险公司是第二被告。

20,已方不需要聘请律师,法官问的时候简明扼要。不同意调解希望宣判。不解释,法官懂的。

21,判决书直接由保险公司解决。

7.安全事故处理方法 篇七

所谓的综合评价法, 从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角度, 是全方位看待工程的所有细节性内容, 应用多种方法, 全面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在建设工程安全事故中应用综合评价法, 基本原则内容如下:

1.1 科学性原则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事关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和工程的财产安全, 因此需要站在科学的角度, 制定每个事故控制的指标。该指标是基于大量实例工程的参考研究, 选择最具有代表性的内容, 形成评价的指标, 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代表大多数工程的安全损失, 因此具有科学性的特征。

1.2 针对性原则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综合评价指标, 通常需要直接应用到具体的实例工程当中, 为了促使评价指标和工程事故的内容相匹配, 通常情况下需要对评价指标的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以提高评价的针对性。

1.3 综合性原则

工程安全事故综合评价的所有指标, 并非独立分开的, 而是紧密相扣, 具有明显的互补性特征。我们在应用综合评价方法的时候, 需要将这些指标当成统一的整体看待, 以便从各个角度看待造成安全事故的原因。

1.4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综合评价体系要求层次分明, 需要通过大量的调研和统计分析, 并结合相关的经验, 才能够形成科学合理的因素指标集。综合评价准确与否, 关键在于因素集选择的完备性, 以及是否能够突出重点, 而考虑这些因素, 可能会脱离因素的权重, 因此需要利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对因素进行分析和筛选。

2 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

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是应用在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基本条件, 笔者结合工程的实际管理经验, 对指标体系和标准建立的方法进行如下总结:

2.1 指标体系

所谓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是根据工程安全事故造成损失的大小, 并结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对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安全事故划分成4个等级, 分别为:特别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事故、较大安全事故、一般安全事故。为了更加全面和精准地评价安全事故, 除了需要研究有价值的因素, 还需要测算和评价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非价值因素, 但实际评价的时候, 非经济损失的数据最难获得, 为此我们需要按照以下的步骤构建指标体系:

(1) 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损失分为经济损失和非经济损失。其中经济损失包括人力资源经济损失、物力经济损失、财力经济损失、资源与环境经济损失、生产组织经济损失、机会经济损失;非经济损失包括人力资源非经济损失、资源与环境非经济损失、机会非经济损失。

(2) 建设工程安全经济损失分为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其中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人力资源直接经济损失、物力直接经济损失、财力直接经济损失、资源与环境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包括人力资源间接经济损失、财力间接经济损失、生产组织间接经济损失、机会损失间接经济损失。

2.2 评价标准

基于以上的综合评价指标, 我们将工程分为特别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事故、较大安全事故、一般安全事故4中。

2.2.1 特别重大安全事故:造成死亡人数达到30人以上, 或者造成重伤人数达到100人以上, 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亿元以上。

2.2.2 重大安全事故:

造成死亡人数达到10人以上, 但在30人以下, 或者造成重伤人数在50人以上, 但在100人以下, 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以上, 但在1亿元以下。

2.2.3 较大事故:

造成死亡人数在3人以上, 但在10人以下, 或者造成重伤人数在10人以上, 但在50人以下, 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以上, 但在5000万以下。

2.2.4 一般事故:造成死亡人数在3人以下, 或者造成重伤人数在

10人以下;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以下。

以上的评价标准, 伤亡事故属于间接损失, 与直接损失之间具有一定的比例关系, 综合评价体系需要综合考虑该比例关系。

3 综合评价方法的应用

建筑工程损失的大小不一, 对工程造成的危害程度自然就不一样, 笔者认为安全损失大小与安全事故危害程度之间具有相对应关系, 为此更倾向于基于层次分析法的综合评价法。

3.1 问题递阶层次结构模型的建立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问题, 对问题展开全面分析, 确定问题的具体范围和相关因素, 以建立某种共性特征, 然后进行分组。譬如某建筑工程地基工程发生严重塌方问题, 安全事故本身的问题是“塌方”, 而造成“塌方”的原因可能是材料质量问题、支撑不稳、软土地基、工艺技术问题等, 如果单方面探讨某个原因, 会影响事故分析评价的效率, 此时需要根据问题的现象, 递阶分层每个问题, 形成最高层、中间层、最低层的层次结构模型, 便于分析那些定量描述很难解决的问题。

3.2 比较判断矩阵的构建

在层次结构的基础上, 进行定量分析, 但单一的解决方案可能满足不了事故的全面评价, 由此需要构建比较判断矩阵, 根据不同层次的指标, 制定不同的方案。比较矩阵的构建需要将层次结构分为目标层、准则层、方案层, 其中目标层指决策目标, 准则成则是各个准则和子准则, 而且准则时间呈互相交叉关系, 方案层则是针对具体的准则, 制定针对性的方案。安全事故的决策者, 安全比较判断矩阵罗列出来的N个元素, 权衡各个元素的重要性, 然后进行优劣排序。

3.3 指标权重的确定

结合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失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 以及在构建问题递阶层次结构模型和比较判断矩阵的基础上, 但由于不同指标的重要程度不同, 因此不同的调查者可能会得出不同的表达数值。笔者借助专家咨询意见的方法, 设计了调查问卷, 得出直接经济损失的权重为0.2315, 其属性层人力资源直接经济损失、物力直接经济损失、财力直接经济损失、资源与环境直接经济损失、人力资源间接经济损失的LP分别为0.1045、0.2986、0.4924、0.1045、0.1400;间接经济损失的权重为0.7685, 其属性层财力间接经济损失、生产组织间接经济损失、机会损失间接经济损失的LP分别为0.5402、0.1400、0.1798。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 从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角度, 是全方位看待工程的所有细节性内容, 应用多种方法, 全面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在建设工程安全事故中应用综合评价法, 基本原则内容包括科学性原则、针对性原则、综合性原则、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由于建筑工程损失的大小不一, 对工程造成的危害程度自然就不一样, 笔者认为安全损失大小与安全事故危害程度之间具有相对应关系, 应该采用基于层次分析法的综合评价法, 这样才能够更加具体地评价安全事故, 为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摘要:建筑工程工种多、工序复杂, 很多工程属于立体交叉的施工结构, 而且长期间的连续作业, 使得工程的安全事故发生率居高不下, 危害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而且造成国家巨大的财产损失。为了控制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 本文采用综合评价的方法, 根据安全事故损失的综合评价指标, 建立综合评价指标的体系和综合评价标准, 全方位评价建筑工程安全事故, 作为事故预防和控制的科学依据。

关键词: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综合评价法

参考文献

[1]唐宗洁, 蒋月文.基于AHP的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模糊综合评价[J].现代商贸工业, 2011 (9) :271-272.[1]唐宗洁, 蒋月文.基于AHP的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模糊综合评价[J].现代商贸工业, 2011 (9) :271-272.

[2]杨东源, 严静.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的模糊综合评价[J].广西城镇建设, 2010 (10) :105-108.[2]杨东源, 严静.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的模糊综合评价[J].广西城镇建设, 2010 (10) :105-108.

[3]陈建辉, 李静.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未确知综合评价[J].工程建设与设计, 2009 (3) :119-121.[3]陈建辉, 李静.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未确知综合评价[J].工程建设与设计, 2009 (3) :119-121.

8.安全事故处理方法 篇八

电能是当今社会发展和人类日常生产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能源之一,而供电电网就是确保电能安全的传输到广大电力用户中的重要设施,电网建设对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日常生产生活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35kV变电所作为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行状态直接影响着电网运行的安全、高效。然而,由于这样或那样原因影响,导致35kV变电运行事故仍在不断发生,因此,本文就35kV变电运行事故处理方法进行分析与探讨。

一、35kV变电运行事故分析

(一)人为因素

35kV变电运行离不开电力工作人员,换而言之,电力人员是35kV变电运行中的核心所在。所以,电力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高低将直接影响35kV变电运行工作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变电运行事故的发生。由于35kV变电运行操作管理是一项枯燥、繁琐的系统工作,具有工作形式单一、设备复杂、专业技术要求相对较高的特点,因此,在实际检查和操作中就比较耗费精力,长期以往部分电力工作人员就会出现心性浮躁、工作敷衍了事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稍有疏忽就会使得电力工作人员在进行35kV变电运行管理、操作中出现失误,从而导致35kV变电运行故障或是电力事故发生。根据相关数据统计表明,在过去发生的重大35kV变电运行故障或事故中,人为因素占据着极大的比例,所以,重视人为因素非常有必要。

(二)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造成变电事故出现的原因多种多样,其中变电运行管理不当是主要的原因之一。第一,供电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没有注重强调和贯彻落实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没有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或是管理水平低下,從而为变电事故的发生提供了可趁之机。第二,电力企业对制定的各种制度没有进行贯彻落实,使得电力工作人员工作态度马虎,容易出现操作失误,且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第三,由于制定的各种制度没有得到贯彻落实,使得职责不明,导致变电运行管理非常紊乱,加上一些电力工作人员意识淡薄、自身水平能力不足,无法及时反应和处理突发事件,最终使得变电运行事故出现[1]。

(三)不可抗因素

随着电力事业的快速发展,使得电力市场的用电需求量也在不断上升,从而导致电力设备、产品的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加。大量的电力设备、产品充斥着电力市场,最终被应用到各行业中去,但是也容易造成电力市场格局混乱,例如一些假冒、劣质的电力设备、产品鱼目混珠在电力市场中。这类设备在刚开始阶段可能运行情况良好,但是时间稍微一长就必然会由于质量不过关而出现问题,甚至有的电力设备、产品刚买回去就无法正常运行,从而导致民事纠纷。还有就是电力设备长时间运行,而电力工作人员却没有及时进行检查维护,最终导致变电运行事故发生。此外,还有一些不可抗拒的因素,例如环境气候变化、火灾、设备老化、设计存在盲区等等因素,都是造成35kV变电运行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二、35kV变电运行事故处理的方法

(一)展开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35kV变电运行工作是一项危险系数较高的工作,在实际操作中电力工作人员必须谨慎进行。所以,电力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工作态度、素质能力非常重要,若是这些方面都存在一定的不足,那么不仅会对35kV变电运行工作产生影响,还会对自身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因此,必须加强对电力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以此提高电力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充分重视35kV变电运行操作管理工作,同时供电企业按照任务要求合理安排适合的工作人员,做到分工明确,使每个电力工作人员都能够明确自身的职责,从而真正将35kV变电运行安全操作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展开培训教育活动,能够提高电力工作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技能水平,是有效解决和预防35kV变电运行事故的重要举措[2]。

(二)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供电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同时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全面贯彻落实,将电力工作人员的职责细化,使工作人员充满明确自身职责所在,以便电力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养成良好的习惯,从而为35kV变电安全运行和人身安全提供重要的保障。而后还应制定奖惩制度,做到奖优罚劣,这样不仅能够提高电力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激发其工作热情,还能够有效避免或降低操作失误次数。35kV变电运行工作具有危险性高、专业技术要求高的特点,这一特点要求电力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专业的技术水平以及优秀的综合素质,不仅应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还应具有能够及时、有效处理突发变电运行事故的能力。

(三)35kV变电运行故障处理方法

鉴于造成变电运行故障的原因多种多样,所以我们在对待不同的变电运行故障时应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考虑,从而结合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的处理方法。跳闸故障在变电运行故障中较为常见,主要表现为主变开关跳闸故障、主变后备保护动作单侧开关跳闸等情况。其中主变开关跳闸故障的检测方法是根据断路器跳合位置接符合状况以及信号灯的显示情况来判断变压器是否出现跳闸情况,从而及时跳读,并对变电站的用电切换与直流系统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如果原因没有查明或是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坚决不予强行送电,否则必将酿成更加严重的变电运行事故。造成主变后备保护动作单侧开关跳闸的主要原因有开关误动、越级跳闸、母线故障等情况,对于该故障,必须对电力设备进行仔细检查,以此来找出故障原因,从而采取有效的处理方法解决故障。另外,还应不断加强对变电运行设备的日常巡检和维护[3]。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对35kV变电运行事故处理方法进行了分析与探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35kV变电运行操作、管理工作具有危险性高、专业技术要求高的特点,所以要求电力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具体操作规程,确保在实际操作中做到细心谨慎。电缆工作人员还应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并加深对安全生产的认识。

参考文献

[1]胡浩.变电运行事故处理方式研究[J].技术与市场,2013,11:41-42.

[2]张庆春.对变电运行事故处理方式的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1,05:393.

9.煤矿安全事故处理心得 篇九

通过学习“三起安全事故,我深切体会到:安全就是煤矿的“天”,“天”塌下来就没有煤矿的安全发展,就没有矿区的安全稳定。首先三起事故的处理处罚面特别的广,处罚单位人数众多,处罚力度在不断加大。从这几方面就可以看出国家全民都在关注着安全问题。每一起事故的发生,都破坏了整体安全环境,同时也打乱了矿井的正常工作秩序,给矿干部、职工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也给死者家庭带来顷刻间的破碎,事故造成了不可想象、不可挽回的后果。作为一名管理人员,我深知责任重大。

二是在职工培训工作中,一定要将“安全就是命”的根本理念真正让全体职工共知、共享,要唤起我们每名工人“违章就是事故、事故意味死亡”的意识,做到干一辈子煤矿、谨慎一辈子,时刻如履薄冰、时刻如临深渊。还要真正将我们的安全文化理念渗透到每一名员工的思想、意识、操控、行为;真正做到本质安全,不能麻痹大意凭侥幸;总之,我们不让矿工兄弟的血白流,我们煤矿不能出事故,也出不起事故,我们要改变传统思维,做到安全培训工作精细求细。三是要提高我们每名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认知能力。在科室管理中要让每一位职工都真正认识到安全管理的严肃性、严厉性,认识到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否决一切的极端重要性。只有境界提高了,我们的各类管理人员才会真正重视起来,才会将安全真正放到生命至上的高度去研究、去管理、去落实,去全面履职履责。要想不被安全否定,我们的管理就要有高度,特别是在具体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全员持证上

岗,保证培训时间和培训质量。

10.安全事故处理流程表 篇十

受伤害职工:

一、发生工伤事故应当立即实地查看事故现场。

1、情况属实。

2、安全隐患整改。

二、发生工伤事故应当立即核实《参保人员增减花名册》和《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并于2天内(包括事故当天)传真至法务部备案。

1、发生工伤事故2天内补交《参保人员增减花名册》,并留存相关凭证。◇

2、发生工伤事故2天内补签合法有效、符合要求的《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

三、发生工伤事故2天内(包括事故当天)应当将《安全事故情况备案表》传真至法务部备案。

1、事故经过内容完整,并有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2、事故经过现场目击者签字确认。

3、事故相关责任人应当对事故情况进行确认。

4、若情节严重则必须在事故当天上报备案。

四、发生工伤事故10天内应当将《参保人员增减花名册》相关凭证、《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安全事故情况备案表》等原件提交至法务部存档。

五、安全员(∕财务)填写《费用支出明细表》内容应当完整,且所有费用支出清晰、用途明确。

六、发生工伤事故2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

1、《工伤认定申请表》填写内容完整、措辞妥当。

2、杭州市区内工程按《申请工伤认定所需资料清单》向法务部提交资料。◇

3、杭州市区外工程向法务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审核。

七、职工伤情相对稳定后应当立即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八、工伤保险费用申报内容应当齐全,并将申报表上交法务部存档。◇

1、医疗费及辅助器具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伤残鉴定费。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九、安全员积极协调处理安全事故,签订《调解协议书》。

11.安全事故处理方法 篇十一

一、事故处理可能涉及的法律关系以及事故处理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故调查处理是一种公权力行为,理清法律关系有助于我们在错综复杂的情况下明确思路,有效指导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从法律、法规规定和实践情况来看,事故调查处理可能涉及的法律关系是:1、民事关系:以死亡事故为例(下同)。死者家属与员工所在公司的关系,是涉及善后和民事赔偿的问题,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协调这层关系时的原则是“有效指导、掌控局面”(下文会具体阐述到)。同时,民事关系还包括死者工伤保险赔偿的问题,涉及劳动部门。当然,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工会应该介入。2、行政关系:一是应急救援,当还有需要救护的人员时,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预案要求,有效充分协调人力、物力、财力开展救助,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这个工作应该排在第一位;二是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对事故展开调查取证工作;三是凡涉及到行政机关不作为的,纪检监察部门也要及时进行取证工作。3、刑事关系:事故程度达到司法机关立案标准,司法机关应及时搜集有关证据,对相关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基于上述对事故处理可能涉及法律关系的认识,我们就相对清楚事故处理的基本目的:民事关系方面,善后工作和民事赔偿工作得到有效引导,死者家属与员工所在公司能积极协商;行政关系方面,行政部门要通过有效工作组织应急救援,及时调查取证;刑事关系方面,司法机关及时控制涉案人员,开展调查。

二、事故处理可能涉及的几个关键环节和重点把握内容。

事故调查处理一般包括接收事故报告、有关部门救援、善后、调查取证、责任认定和追究等关键环节,每个环节应该把握的重点均有所不同,主要是:

(一)事故信息渠道及时畅通

事故发生后,时间意味着生命,能否及时报告直接意味着能否得到及时救助。事故报告这一环节,应该重点落实的是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加强宣传教育,特别是有针对性地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宣传,让企业清楚《条例》的性质和具体规定,督促企业及有关人员知晓《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即:“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在实践中,我们处理过这样的案例,企业本身没有存在隐瞒事故的故意,却因为无知而未报告,在相关矛盾激化经媒体披露后,政府有关部门主动介入,该企业行为最终定性为漏报。在今年的安月活动中,我们在电视上、报纸上和集中宣传时都有意识地加大这方面的宣传力度,取得一定效果。二是政府有关部门的报告、通知一定要衔接好。主要有:1、信息主渠道的报送,安监部门等接到事故报告后要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2、向上级安监部门的报告。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10条规定,将事故情况通知公安部门、劳动部门和检察院(如前所述,处理相应的法律关系需要)。在事故报告方式上,必要时先电话报告,事后书面报告。

(二)事故应急救援及时有效

从实践来看,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正是各类应急预案的实战检验。和其它地方一样,我区已经制定总体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预案、火灾事故预案、危险化学品事故预案和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等预案,各预案都以抢救人的生命为重点,明确工作机构、工作职责、工作措施和保障措施等。预案制定后,有必要经常性开展演练,不断完善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如在每年安全月期间,我区都组织开展大型的事故应急演练,检验相关设备的实战效果,协调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应急配合等,这些措施将有效提高预案的实施效果。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有必要成立一个专业性强、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协调指挥机构,如我区就投资500万元成立集美区应急救援中心,统筹全区各应急预案的实施,事故发生后,救援工作更加有效、更加专业化。

(三)事故善后工作及时开展,有效防止矛盾激化

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会赶赴事故发生单位,往往是人数众多。情绪激动,如在我们处理过的一起事故中,死者家属近50人围堵在企业门口要求立即予以事故赔偿等。因此,事故发生后的善后工作必须及时有效开展。实践中,以下的程序和做法是行之有效的:1、政府及有关部门不能放任善后工作不管,必须有效掌控局面,因为善后工作涉及到稳定的问题,因此只能迅速采取有力的措施予以督促、引导,而不是简单地认为整个善后工作由企业负责就可以而不管效果如何。综治部门可以在这个时候有效介入。2、明确引导做好善后等工作的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可以按照以下步骤予以督促、引导:(1)死者家属的情绪安抚、接洽等事宜,企业应当启动危机管理机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沟通死者家属,这个工作会起到缓和紧张局面的作用。(2)协商善后和民事赔偿工作: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该予以引导。企业和死者家属协商尽快进行死者善后工作,明确民事赔偿的前提,即福建省关于人身伤害的相关标准规定,在此基础上进行协商。劳动部门、各镇街司法调解部门可以主动或应申请介入进行调解。这个工作能够防止死者家属因对有关规定不熟悉而无理取闹等。(3)督促企业及时向有关部门办理工伤保险理赔问题。(4)死者家属和企业就民事赔偿等问题一直协商不下来或已经没有协商的必要,政府及有关部门就要督促死者家属和企业就民事赔偿等问题及时提交法院,进入司法程序(有些地区法院有专门设立处理类似问题的“绿色通道”)。实践表明,上述处理方式能有效解决死者善后和化解纠纷工作。

(四)事故调查组依法成立

事故调查处理是一个法律性、政策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在很多人的理解中,似乎由安监局一家在负责调查处理事故,这实际上与有关规定是不符的,也必然不利于事故调查处理。应该明确的一点是:“安监局是在政府授权的情况下,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不是调查处理)”。首先:政府授权程序要办理,依据是《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

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其次,参与事故调查组的成员单位有安监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条例》第22条作了明确规定。第三,经授权的安监局牵头组织事故调查组全面开展事故调查时,要避免出现只有安监局人员在调查取证而其他调查组成员没有参与调查,只是参加事故调查组会议。

(五)事故取证工作讲求方式方法

一般来说,事故取证工作要按照《行政处罚法》等规定的证据种类及时调取,要注意的是对容易缺失的证据要先安排取证。当然,事故取证工作中的一些方式方法值得注意和总结:1、责任倒查方法。如在一事故中,死者是特种作业人员但没有特种作业证,我们就利用倒查的方法,先要确认他没有特种证的证据——再查当时招聘后的安全培训情况,这样,就很容易理清事故原因,认定操作员工、管理层和决策层的事故责任。2、专家介入法。事故直接原因是认定事故事实的前提和基础。实践中,事故直接原因除了操作个人个体因素外,很大程度上与物的不安全状态有关,必须科学地予以界定。目前,安监部门总体专业技术水平有待提高,而且事故直接原因复杂,由专家介入是一个高效又很有说服力的做法。从几起由市安全生产协会专家组介入的事故处理情况来看。直接原因认定的比较有说服力,有些事故案件进入法院诉讼程序后,法院也认可专家的意见。3、充分利用直接证据法。事故发生后,各当事人有可能基于种种考虑而回避相关问题,比如我们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就遇到事故当事人前后陈述不一致的情况。因此,一方面,我们应该考虑更加有效调取间接证据(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另一方面,我们应第一时间充分利用技术设备固定相关直接证据(相关致害物等)。如在一起高处坠落事故处理中,我们及时封存发生断裂的绳子,移送鉴定机构鉴定,调取现场监控录像,拍摄现场照片和录像等等,证据客观直接,效果很好。

(六)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要依法规范

按照《条例》第30条规定,《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我们认为:在此基础上,《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应该把证据情况和证据论证列入,才能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切实充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因为,无论是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强调的是建立在各种证据支撑基础上的法律事实,而不是办案人员凭空猜测的事实。应该说,这也是调查处理事故应该十分注意的地方。

事故原因分析应该进一步予以规范化,所谓的规范化就是要避免笼统出现“安全管理不到位、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等之类的原因分析,要具体原因具体分析。我们认为,应该依据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的具体内容认定事故原因,如事故直接原因中人的不安全行为:“操作失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设备、未使用个人防护品”等;事故直接原因中物的不安全状态:“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具体列出)缺少,生产场地环境不良”。事故间接原因:“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等。

事故责任认定方面,一般有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和主要责任,实践中一般不再认定“一定责任”或“部分责任”。具体来分析,直接责任者就是指其行为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人,行为表现为:(1)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2)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3)擅自开动机器设备,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设施。领导责任者就是指其行为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行为表现为:(1]没有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未经特殊工种考试合格就上岗操作;(2)缺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不健全;(3)设备严重失修或超负荷运转;(4)缺少或没有安全措施及安全信号、安全标志、安全用具、个人防护用品缺乏或有缺陷;(5)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的。主要责任者就是指在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中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的人。确定事故主要责任者的原则是:以事故的主要原因确定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七)事故责任追究要主体明确,实体和程序合法

1、事故处理的主体。如前所述,事故调查一般是安监部门牵头组织,而事故处理则必须依法明确具体执行的机关。如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主体是交通运管部门,建筑施工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主体是建设部门,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主体是安监部门。公安部门对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予以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对对可能涉及渎职犯罪的行为予以立案侦查。

2、事故责任追究的内容。事实上,存在两种课罚行为的相互交织,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发生行为,在追究事故责任时,必须对事故发生行为予以追究,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行为中往往存在违法行为,是否予以追究呢?《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一般把事故发生行为认定为后果,而对事故原因的违法行为予以规定罚则。如:《安全生产法》第80条第2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总的来说,如果事故责任追究中已经吸收违法行为的处理,就不能再处理该违法行为,而事故处理中没有对相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则必须另行处理。

3、事故责任追究的法律法规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暂行规定》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都与事故处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不一致,甚至有些标准会冲突,似乎无所适从。我们认为,事实上《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暂行规定》的出台主要是要达到“依法治安”的目的,针对的是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理,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针对的是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处理。从这个角度来理解,在事故调查处理中就不难适用相关法律法规了。

三、事故处理可能涉及的其它问题

我们在调查处理事故过程中按照《条例》规定主动邀请检察机关参加事故调查组,检察机关也充分履行职责。应该说,这是个比较新的工作,关键是要明确检察机关在事故调查处理中职能定位。实践中,检察机关在对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依法移送的法律监督方面起到很好的把关作用,比如在2007年,我区检察机关就有关事故责任人是否触犯刑事法律提出意见,最终由事故调查组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4起,追究刑事责任人4人,社会效果凸显。当然,检察机关也会根据自身职责,进一步调查是否涉及渎职犯罪等。

12.安全事故处理方法 篇十二

一、安全管理在拓展训练行业中的重要性

1. 我国拓展训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现状。

自我规范,自我管理,很多培训公司安全管理的流程与要求都是雷同,也就是网上互相粘贴,多存在与公司文件与网站宣传上。具体的操作都是师傅带徒弟的模式,在一家公司呆过几天,自己开家公司就按刚学过的操作。其中有一部分是借用野外生存训练和登山协会的操作流程。

2. 安全管理工作成绩。

拓展训练在中国的十二年历史中取得了不少的成绩,用百度、谷歌、雅虎、搜狐、阿里巴巴等中文搜索引擎能看到的相关事故,有4起,其中三起严格来讲不属于我们拓展训练范畴,一起与拓展训练的伤害事故是论坛上发出的的确属于安全事故。因此,从总的方面来讲我国拓展训练安全工作是卓有成效的。

二、拓展训练安全管理体系的建构

建立科学严格的安全管理体系是拓展训练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安全预防与管理水平的完善是拓展行业发展到一定水平的标志。

1. 先进国家和地区拓展训练安全管理的经验。

“Outward Bound Internation” (简称OBI) 将学员安全成为培训的第一个优先。OBI已经设计成为全世界减少意外事件和事件的可能性的自动的安全程序,在户外的教育业中造就了一份无与伦比的安全记录。

2. 我国拓展训练安全管理

(1) 主要法令法规。

目前为止我国拓展训练,乃至整个户外教育业都没有严格的安全管理法令法规。很多户外培训网站上所提供的法令法规都是体育法以及旅游等法令,至今为止还没有出现针对户外体验式培训行业的国家甚至是行业内部统一法令法规。

(2) 安全管理特色。

拓展训练的对象是人,整个项目的设计都是针对人。因此拓展训练的安全管理其实就是学员与培训环境 (天气、地面等自然环境) 、学员与物 (安全带、保险绳等保护设备) 和学员与培训师 (项目的监控) 三者关系的控制。

(3) 我国训练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问题。

在没有形成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之前,主要的问题就是没有统一、规范的安全管理体系和与之配套的监督机制。很多公司的拓展训练安全管理制度都停留在形式上,主要依托各公司内部自律与培训师临场的控制水平。

三、我国与先进国家体验式培训安全管理的差异分析

1. 培训安全检查制度。

国外有严格的安全检查制度,OBI组织要求所有成员学校一年两次安全检查,并上交检查报告。具体实施情况见表:

根据笔者的调查,我国目前大多数公司的安全检查都是以年为单位,而且检查的重点也仅仅放在高空项目的保护设备方面。

(1) 培训安全检查机构。

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出现过正规的拓展训练安全检查机构,行业之间的安全管理的研讨也刚刚起步。而国外专业培训安全检查机构在1998年就开始建立,OBI1998年度总会在Krochlendorff举行,会议提出的检查机构成员的组成、检查的内容和其他的操作议题得到董事会会议核准。

(2) 培训安全检查人员的权限。

在我国安全装备的更换与否保护人员是没有决策权的,重要看经营管理者自己的感性判断,而国外器材的更换决策权在安全的检查人员。

(3) 培训安全检查方式。

安全检查的方式体现了安全管理的水准。目前我国还大多停留在目测与经验的检查层面。而国外却要详细的检查指标,每项检查都要有记录,检查完毕后要书写全面细致的检查报告。

(4) 培训安全检查重点。

国内安全检查重点主要是对保护装备的检查,国外除了高空保护装备外,还对设施,培训环境,以及新开设的课程安全进行严格检查。

(5) 培训安全检查程序。

我国目前大多数公司大多是公司自己确定检查程序,很多公司根本就没有检查程序。国外安全检查首先所有成员学校按OBI组织统一的检查内容自查,OBI组织间隔两年派专门的专家进行复查,并向总部提交检查报告。

(6) 培训安全法律责任。

从网上调查发现,目前由于拓展训练引起的法律纠纷最后都是由拓展训练公司法人代表承担法律后果。国外由于有严格的安全管理体系,O B I组织创造了完美的户外教育业记录,因此也没有发现有关OBI学校由于培训引起的法律纠纷,具体的安全法律责任如何追究也就无从考证。

2. 培训安全组织机构。

结构决定功能。没有强有力的组织结构很难保障拓展训练的真正安全,建立拓展训练安全组织结构是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外各级都有明确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我国只有少数几家大型的拓展训练机构有这个组织。

(1) 安全组织。

拓展训练机构必须建立起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从而对拓展训练的各个环节进行安全控制。

(2) 安全组织条件。

成立拓展训练安全管理组织,需要聘请有经验和责任心的行业专家,需要定期提供拓展训练日志,定期安排安全检查。

(3) 安全组织职责。

负责拓展训练项目的安全评估、参加者危险接受程度评价、训练器材与设施的安全评估以及安全训练程序的设计。

四、加强我国拓展训练行业安全管理的对策

1. 管理部门应加强工作。

拓展训练等一些列户外体验式教育已经在我国广泛开展,参与人数逐年增加,根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参加拓展训练的已达数百万人次。参训人员涉及政府、企业、学校等各行业,因此拓展训练已经成为人们普遍接受的教育方式,有关管理部门应加强行业的监管。

(1) 完善执法监督管理机构, 加大培训安全执法检查力度。

国家有关部门应该成立专门的户外教育监督管理机构, 不断加大对拓展训练行业安全培训检查的执法力度。力争早日形成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的拓展训练安全管理机制。

(2) 建立并完善拓展训练安全生产的法规建设。

我们可以借这次人众人教育机构举办的这次拓展训练安全管理探讨活动为契机建立拓展训练安全管理的法规, 并安排专人进行后期的更新与完善。

(3) 增加拓展训练安全培训科技含量, 积极开展拓展训练安全技术研究。

拓展训练相对于传统的教育模式, 对于安全有更大的挑战。拓展训练作为一种在全球被验证过的良好教育模式, 应该加强对拓展训练安全培训的科技含量, 大力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

(4) 建立国家体验式培训 (拓展训练) 安全工程师注册制度。

国家可以设立体验式培训 (包括拓展训练) 安全工程师注册制度。凡从事等体验式培训 (包括拓展训练) 的培训机构必须有拥有安全工程师资格的人员放可从事经营活动。

2.安全操作教育

(1) 关于管理层的安全教育。

由于培训师的水平与经验不一, 价格也就不一样。很多培训机构喜欢聘用没有经验的新手, 带来了一些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作为管理层应该站在行业发展的高度对待安全问题, 对拓展训练的设施、装备、培训师、培训课程的安全应放在“营销”的前面作为第一位。

(2) 关于培训层的安全教育。

培训师作为拓展训练的具体执行者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 培训师的安全操作的追求应该永无止境, 只要还想做培训师, 就一刻不能放松学习, 养成写培训日志的习惯, 认真探讨行业规范, 严格按行业规范操作。

(3) 关于基地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现有很多培训机构都聘用了专门的高空地面保护人员, 他们的安全意识与教育也需要提高到行业发展的层面, 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责任意识以及安全管理能力, 是保障拓展训练安全又一关键因素。

(4) 关于参训者的安全教育。

即使最好的培训公司也无法承诺无安全事故, 但根据国际上的统计数据, 户外体验式培训的伤害率远远低于一般运动。只要选择的是专业的培训机构, 对拓展训练的危险有一定的了解, 可大大减少这方面的顾虑。 (1) 对参加者的安全教育在于教会他们如何选择专业的培训机构从而回避风险。 (2) 对参训者也应该进行拓展训练中风险因素的接受程度评估, 没有一点危险感觉就不可能有高峰体验, 因此对参训者进行安全的教育也很有必要性。 (3) 在培训期间参训者的行为自控也很重要, 很多培训事故的发生就是参训者没有培训师许可的情况下私自活动发生的。 (4) 拓展训练作为体验式的培训需要大量的身体活动, 应向参训者说明的热身的重要性。如果不做热身活动就进行训练, 就可能会发生肌肉拉伤、关节扭伤等损伤事故。

3.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建立拓展训练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有利于降低风险, 提高拓展训练机构的风险抵御能力。

(1) 实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促进行业安全操作责任制的健全通过保险业的加入, 促进拓展训练过程中安全问题的责任界定, 促进行业安全操作责任制的健全。

(2) 实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使事故统计上报制度得以落实。通过实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以让每次拓展训练中出现的事故得以上报, 为行业内部提供有意的借鉴。

13.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篇十三

1、发生在学校的各类安全事故,现场人有责任及时汇报,并视事故大小学校按规定逐级上报。隐瞒不报,对责任人加重处罚。

2、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应保护好现场,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损失扩大,如有伤者应及时送医院救治。

3、建立事故档案,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做好调查记录,查清原因,分析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加强防范。

4、事故调查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找不出事故原因不放过;事故本人和全校师生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

5、对事故中受到伤害的人员要主动关心他们,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合理地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化解各种矛盾。

14.安全事故处理方法 篇十四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建筑施工现场属高危作业区,全项目部管理人员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高度重视,防患于未然。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施工作业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和项目施工特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本项目概况

1.施工地点:

2.项目名称:

3.施工单位:业主:

4.施工面积: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5.结构特点:层数:高度:

6.项目经理:证书号码:联系电话:

7.分管安全副经理: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9.伤员急救电话:

10.消防急救电话:

地址: 8.安全员:证书号码:11.就近医院:联系电话:

二、应急处理预案范围

1.一次死亡1人以上,重伤2人以上的伤亡事故;

2.坍塌、人员中毒、及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上的火灾、设备事故等。

三、应急处理指挥系统

1.成立应急处理指挥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担任,成员由项目副经理、后勤负责人、施工员、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机管员组成。

2.应急处理工作在应急处理指挥组的统一指挥下,相关职能人员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有序地开展。

四、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以最快捷的方法,由项目经理立即(二小时内)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传真)报企业主管部门。

五、紧急处置措施:

1.配备相关救援器材:气割设备()套、手持型材切割机()台、电焊机()台、挖掘工具()把、尼龙绳()副、应急灯()只、灭火器()只、防毒面具()副、工具车()辆等。

2.项目经理和后勤负责人负责报打急救电话,负责抢救伤员。

3.项目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经理、安全员、机管员负责险情处置,必要时报当地119或110请求援助。

4.项目副经理、施工员负责现场保护和维护秩序。

六、伤员救护措施:

1.成立救护小组,确定紧急救援组织(人员)名单:

行应急救援演练培训。

2.项目配备抢救担架()副,医用氧气袋()只、3.项目配备止血纱布、绷带和急救药箱。

七、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的现场调查取证工作。

审批:

15.配网事故处理的构思方法 篇十五

1 事故概况

某日调度员接到汇报:10kV甲丙线17号杆至18号杆电缆段被挖开, 可能会造成短路, 天气晴天。电网接线如图1所示。

2 电网情况

从电网的结构上看, 供往故障点的线路为110kV丙站10kV母线出线917开关, 该线路至供电用户末端有两个可用于倒供的配网联络开关点, 即9611开关和201开关。从故障点上看, 故障点的前段、后段均有用户, 但其两侧均有开关可将故障点隔离。从用户性质上看, 故障点前段有一般用户群, 后段有市政重要机关单位和保供电用户, 故本线路为保供电线路。从负荷上看, 保供电线路负荷较轻, 可用于倒供的甲站983开关负荷较轻, 而乙站945开关负荷较重。

3 事故特征分析

根据汇报人的陈述, 电缆可能会造成短路, 情况是紧急的, 原则上应尽快隔离故障点。首先, 由于该线路上有保供电客户, 不是迫不得已是不能直接停电的, 所以应该想到是否可以将非故障线路切换到其它线路上供电。其次, 短路只是“可能”的, 如果真会短路变电站的开关必然会自动跳闸, 这为事故处理赢得一定的时间。

4 事故处理方案

上述事故看似简单, 但要处理得稳妥并非易事。在开关尚未自动跳闸的这段时间里, 调度员应尽快想出事故处理方案。按照事故特征, 结合保供电情况, 以及配电班要到达操作地点需要一定的时间, 我们至少可以构思出以下事故处理方案:

4.1 方案1:就近隔离故障点法

(1) 断开9613开关。

(2) 断开9612开关。

(3) 合上9611开关。

4.2 方案2:第一时间切除故障点法

(1) 令集控中心遥控迅速断开丙站917开关。

(2) 配电班断开9612开关。 (3) 配电班合上9611开关。 (4) 配电班断开9613开关。

(5) 集控中心合上丙站917开关。

4.3 方案3:

保供倒负荷法

(1) 合上9611开关。 (2) 断开9612开关。 (3) 断开9613开关。

4.4 方案4:保供快切法

(1) 要求配电班派2个操作组分别到9611开关和9612开关处。

(2) 在两个操作组未到达操作地点前, 通知保供电组长与保供电用户联系, 双方沟通并告知客户线路情况及做好短时停电的准备。

(3) 2个操作组都到操作现场后, 调度员用两部电话同时接通2个操作组。

(4) 令操作组1合上9611开关。

(5) 令操作组2断开9612开关。

(6) 令操作组2断开9613开关。

5 事故处理分析

上述4种处理方案各有优缺点, 方案1的优点在于保住部分用户供电, 尽快限制事故发展, 缺点是保供电客户受停电时间较长;方案2的优点在于第一时间切除故障线路, 缺点是所有客户被迫停电时间较长;方案3的优点在于想到了保供电客户的连续供电, 缺点是构成环网时间较长, 加重故障点的事故风险;方案4的优点在于想到了保供电客户的连续供电, 且想方设法减少环网时间, 缺点是构成短时环网, 同样加重故障点的事故风险。

事实上, 加重电网的事故风险或延长故障的切除时间都可能会导致事故恶化, 并有可能扩大事故范围, 而保供电客户被迫停电可能会引起法律纠纷, 且影响企业形象。综合考虑各项因素, 方案4虽然切除故障时间比方案1和方案2长, 但毕竟丙站917开关没有跳闸, 保供电得以延续, 如果环网时甲站983和丙站917都跳闸, 也能很快拉开9612开关, 合上甲站983开关恢复保供电用户供电, 因为9612开关有操作人员在现场, 且983开关可以遥控;如果在操作人员赶往操作现场过程中丙站917开关跳闸, 则方案4的供电时间最长, 且恢复供电时间也最快, 而故障点电缆如果在这期间或环网后故障加重已经不再重要, 因为故障电缆被挖了就已经损坏了。

6 事故处理的构思方法

配电网络由于存在支路多、客户量和客户性质复杂、配网开关无保护、操作开关点多、操作还需要考虑人手和行程等, 使得配网线路一旦发生故障, 要将故障处理得尽量完美非常困难。通过以上分析, 可以归纳出配网事故的处理思路。

(1) 明确故障点:查看配电网络接线图, 找出故障点所处的位置, 了解故障性质和严重程度, 估算故障发展对设备和人身安全的影响。

(2) 了解客户情况:查清故障线路上的客户的分布、性质、类型, 弄清楚停电是否会对某个客户造成严重影响或重大财产损失。

(3) 查清配网接线:找出可将故障点隔离的配网开关, 找出可用于环供或倒供的电源点。

(4) 掌握负荷分配:根据故障线路、将用于环供或倒供的电源点的负荷情况, 确定采取环供或倒供后不造成正常线路过负荷。一般选择负荷轻、离操作组近的开关作为倒供电源。

(5) 选择供电类型:确定停电倒供还是环网供电。停电倒供可使电网与故障点隔离, 安全性较高, 但有可能威胁人身安全和使用户蒙受经济损失, 而如果故障严重到直接影响人身或设备安全的, 应立即采取停电隔离故障点方式;环网供电可使部分用户免受停电的困扰, 但会加大电网风险, 加重设备损坏程度, 所以只有存在签订保供电协议的客户才考虑采取环供方式, 而且要想方设法尽量缩短环网时间, 具体可参照方案4的做法。

7 结语

事故处理是电网调度员需要掌握的一项基本技能, 虽然规程上有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 但在现实中对每一项事故的处理方法却往往因人而异。每一场事故后的分析虽然能总结出更好的事故处理方法, 但已经于事无补, 同时也往往被人们认为这些方法只不过是事后诸葛亮。因此, 调度员不但需要掌握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 熟悉电网的运行方式, 还需要锻炼出一种事故出现后既要快速反应、又要冷静思考的技能和习惯, 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构思出一套最佳的事故处理方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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