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办费的账务处理问题(精选8篇)
1.关于开办费的账务处理问题 篇一
关于扩大内需项目资金账务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海南省财政国库支付局 2009-08-12 15:21:42 信息来源: 文昌侃(管理中心)字体:【大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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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国库支付局文件
琼库支监„2009‟113号
海口、三亚、万宁市财政国库支付局,各市县、洋浦会计管理中心:
针对我省扩大内需监督检查组反映各市县在扩大内需投资财政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和有效,我局专门成立了扩大内需项目资金账务处理调研小组到市县进行调研,对项目资金逐一进行检查,发现了一些带有普遍性的财务管理和账务处理方面的问题。为加强扩大内需投资财政财务管理,根据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扩大内需投资财政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琼财建[2009]597号)、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扩大内需项目资金账务处理相关问题明确如下,请各市县对照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一、了解掌握扩大内需项目资金管理形式,加强资金支付管理。
(一)扩大内需项目的投资构成。扩大内需投资是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项目投资构成分为三部分:中央新增投资资金、省配套资金和市县配套资金,其中省(市县)配套资金主要通过一般预算资金、土地出让金、政府性基金、地方政府债券、政府融资平台和其他资金等资金渠道解决。
(二)扩大内需资金支付方式。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将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的实有资金银行存款户(以下简称为“方式1”);二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进行资金拨付管理(以下简称为“方式2”);三是实行代建制管理的项目,对政府确定的代建项目资金,财政部门将资金直接拨付到代建单位资金账户(以下简称为“方式3-1”);项目使用单位自行确定代建单位,财政将项目资金或指标下达给项目使用单位,再由项目使用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拨付给代建单位(以下简称为“方式3-2”)。
(三)对应不同支付方式,认真履行项目资金支付审核把关职责。方式1:会计人员应按相关规定受理并审核项目资金支付原始凭证。方式2:要积极与财政部门理顺项目资金支付报账业务流程,对项目资金支付报账审核做到由会计人员进行初审、财政部门复核,所有涉及项目资金支付的凭证最终要及时安全传递给会管中心并完整记账。
方式3-1:项目资金支出,由代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基建支出预算、基建财务会计制度等规定自行审核拨付。
方式3-2:会计人员要按工程进度、年度计划、年度基建支出预算、代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拨款申请及相关规定,向代建单位拨付项目资金。
二、扩大内需项目资金必须按规定设臵基建账套,进行会计核算。
(一)加强扩大内需项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扩大内需项目属于基本建设项目,各市县会管中心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认真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二)扩大内需项目资金设账核算的基本要求:
1.扩大内需项目必须按照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开设基建账套,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2.一个建设单位同时承建多个建设项目,在GFMIS财务系统中,只开设一个基建账套,按扩大内需建设项目名称以“预算项目”辅助核算形式实行分账核算,单独反映;
3.同一个建设项目,不论其建设资金来源性质,原则上必须在同一基建账户中通过“资金分类”辅助核算形式进行核算和管理。
(三)认真做好基本建设银行账户管理工作。建设单位扩大内需的项目资金,财政部门全部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的,预算单位可不开设基建银行专户;存在实有资金或不完全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应向财政部门申请开设基建银行专户进行项目资金核算管理。
(四)主管部门(单位)对下属单位拨付建设资金,不需设臵基建账,而是在基本账套中进行核算管理。
(五)切实理顺代建制项目会计核算工作。
1.实行代建制的基建项目应由代建单位进行核算管理;
2.项目使用单位应将项目发生的前期费用会计核算账目,进行整理形成书面报告材料,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移交给项目代建单位统一核算管理;
3.项目使用单位向代建单位拨付建设资金,按国家相关规定监督代建单位使用;其会计财务处理应在基本账套记入“拨出经费”科目。
三、将已在基本账套中核算的扩大内需项目资金会计账目进行调整并转移到基建账套中。
各市县会管中心应将已在基本账套核算的扩大内需项目资金账务进行全面调整。
(一)转存建设项目银行存款实有资金。将存放在基本存款账户的项目资金全部转入基建银行专户。
(二)将在基本账套核算的建设资金会计账目调整到基建账套中反映。1.填制会计账目调整清单。按会计年度并按以下内容填制在基本账套中核算的所有基建项目支出会计账目调整明细清单:(1)基本账套中需进行调账的记账凭证号;
(2)调整的会计经济事项在基本账套与基建账套的会计科目对应关系;(3)支出经济科目和与基建账套会计科目和支出经济内容相对应的基建会计科目(应细化到基建支出末级明细科目)。
2.调整在2009年度基本账套核算的建设项目会计账目。依据“会计账目调整清单”,使用红字冲销法,将2009年发生的涉及扩大内需项目资金的收、支、余、往来和资产的会计账目,逐一冲销,冲销凭证摘要为“冲销并调整到基建账套”,并将相关会计账目在基建账中核算反映。
3.调整在2008年度基本账套中核算的建设项目会计账目。
(1)依据“会计账目调整清单”,按以下两种不同情况进行调整: 对已进行收支结转的会计账目,使用跨年度错账更正法,调整在基本账套列支的基建项目结余;
对在“拨入专款”、“专款支出”科目中核算且未进行年终专款收支对冲结转的收入、支出账目,先进行拨入专款和专款支出科目对冲结转,再通过“拨出专款”科目调整项目资金结余,摘要为“冲销并调整到基建账套”。
(2)项目资金结余调整后,将相关资金结余、往来和资产等会计账目转移调整到基建账套中进行核算反映。
(三)基建账套建立后,项目新增会计业务不得再在基本账套进行核算。
四、加强会计核算管理,切实做好项目资金的报账审核工作、项目竣工决算和资产交付管理工作。
(一)认真做好支付工程款项的报账审核工作。
1.报账支出要严格执行相关报账手续规定,工程结算票据证书应具备工程经办人和监理方签字,符合合同规定的工程进度付款要求;
2.支付款项要与项目支出内容相一致; 3.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应加盖收款方印章;
4.发票记载的内容事项要与建设项目内容相一致; 5.合同施工方、发票出具单位和收款人必须一致; 6.包工包料工程不能以购买材料的销售发票入账。
(二)会计人员要主动收集掌握有关项目资料。
1.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变更设计及批准文件; 2.招投标文件(书); 3.历年投资计划;
4.承包合同、工程结算等有关资料; 5.有关的财务核算制度、办法; 6.其他资料。
(三)加强项目资金会计核算管理工作。会计人员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全面核算项目资金、正确使用会计科目、按账务初始化的要求设臵预算项目等辅助核算。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要按不同的建设投资项目进行整理、归档和保管。
(四)在建设项目成本核算过程中,要分清资产产权归属以及不能形成资产的投资支出事项,准确记录项目投资成本和资产价值。
1.对产权归属本单位的投资,根据实际情况,作交付使用资产或固定资产处理,对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投资,依据文件资料作转出投资处理。例如:农机部门负责的沼气项目作为服务网点管理使用的办公用房、抽液机、摩托车等应作固定资产处理。
2.对一些作为投资安排但不能形成资产的投资支出,应按待核销基建支出处理。例如:农机部门负责的沼气项目投入到农户的相关支出,作待核销基建支出处理。
(五)基建财务制度规定建设单位必须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不低于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一年后再进行清算。
资金的具体预留比例和清算时间,可根据规定或合同(协议)予以确定。例如:由省级交通部门安排拨付的交通工程资金,省级交通部门已预留5%工程质量保证金,市县交通部门不再扣留;未通过省级交通部门安排拨付的交通工程资金、或由市县交通部门安排的交通工程资金,市县可根据规定或合同(协议)预留至少5%工程质量保证金。
(六)要督促和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工作。1.在编制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前,建设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清理工作。清理工作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归档整理、账务处理、财产物质盘点核实及债权债务的清偿,做到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
2.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应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
3.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竣工决算工作,代建项目由代建单位按基建财务制度编报竣工财务决算;
4.扩大内需项目属于省级建设项目,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按财务隶属关系,经一级预算单位审核后,报省财政厅审批。
(七)项目代建单位应将经财政部门批复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项目所有工程、财务资料按规定归档并移交项目使用单位。
(八)会计人员应协助和督促建设单位,按相关规定做好资产交付登记工作。
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各市县会管中心应主动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强扩大内需项目资金的核算和管理。
(一)做好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一是做好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集中核算业务协调和衔接工作,理顺项目资金报账业务流程,明确职能范围;二是积极协调市县财政部门将收到或印发有关扩大内需项目资金的规定、制度等文件资料,及时传递给会管中心阅知,便于贯彻执行;三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支付凭证,例如用款申请书、支付凭证和其他报支手续等资料,协调财政部门及时、安全传递给会管中心入账。
(二)做好与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理顺项目多渠道拨款或项目设备的拨付关系,以及相关凭证资料如资金或设备的批准文件、设备分配单证等传递交接程序。
(三)做好与建设单位的沟通协调。实行代建制项目,会计人员要督促项目使用单位落实与项目代建单位办理交接项目所有工程、财务会计资料档案。会计人员要协助单位按财政部门批复意见和相关规定,做好交付使用资产的登记工作。
六、以规范项目资金基建账务管理为重点,组织会计人员进行培训。
(一)市县会管中心要在财政局的组织领导下加大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力度,或组织负责重点工程项目核算工作的会计人员到我局核算站跟班学习。
(二)我局将成立基建业务培训指导工作组,深入市县开展培训,并在年底组织各市县会管中心基建财务管理和核算情况交叉检查工作。
二○○九年八月十一日
2.关于开办费的账务处理问题 篇二
1. 国民经济稳健运行的保障性。
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当中, 对于社会资本的分配也已经从传统的粗放发展, 不断向精细化的管理优化过渡。通过对于财务的审核, 会计制度的明确化, 来不断的实现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发展。而作为发展基础的经济管理和财务处理, 都需要借助会计借助账务的处理来实现。通过会计对于财务的处理, 来促使各项工作在规范化的前提下进行, 从而保证各个部门都能够优化发展, 这样才能够保证, 国民经济这个"整体", 能够在一个稳定有序的环境下发展, 通过会计管理制度来实现经济的安全性控制, 从而保障国民经济的快速稳健发展。
2. 降低企业风险的实用性。
在企业以发展过程当中, 过快的经济发展带来较多的资金融入在市场经济当中。企业要想保证能够在市场经济的大浪潮当中能够站稳脚跟, 就必须强化金融风险管理的能力。而在金融风险管理当中, 实质就是对于会计账务的监管通过会计审核的管理, 不仅可以为企业提供一个科学的依据, 而且会计的预算工作, 也可以大大增强企业在发展当中, 各项工作的开展。通过对于会计财务审核制度的深化, 不仅可以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能力, 而且诶对于后期的扩大再发展, 也能够提供较多的经济支撑。帮助企业尽可能的实现科学规划, 从而提升企业在市场经济竞争当中的风险控制能力, 从而提升竞争力。
二、企业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1. 会计核算的内控机制薄弱。
在会计审核过程当中, 处理账务当中, 问题较为突出的则是由于会计内部核算的控制监管机制较为薄弱造成的。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还不够完善, 内控能力不强, 在企业的财务管理过程中有物无账、有账无物的现象时有发生, 而擅自更改会计信息、减少固定资产不冲账、新增同定资产不记账的情况也屡次出现。由于对于会计核算中育阿星认识不充分, 从而导致在会计核算审核过程当中, 问题不断。
2. 会计的基础信息处理工作开展难。
在对于财务处理账务过程当中, 会计处理的基本内涵信息不充分是导致会计处理账务不精准的关键。因为在当下的财务管理当中, 处理账务必须要借助企业提供给会计的相关数据来进行, 但是由于信息提供有限, 从而导致会计在处理账务过程当中, 缺乏相关的经济信息基础作为支撑, 从而导致财务处理不能够落到实处。另外, 企业经济活动所涉及的数据信息是会计工作的基础, 要做好会计的核算工作首先要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随着经济活动的日益复杂, 企业的会计工作难度也逐渐加大, 企业在对业务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数据进行收集、记录、分析和报告等过程中要更加认真仔细。在对于基础信息处理过程当中, 由于业务能力等限制, 从而导致在会计处理基础信息过程当中, 不能够高效有序的完成。
3. 会计核算过程中经常出现虚假现象。
处于当下一些投机倒把分子的充斥, 为了私利而牟取国家利益, 从而导致在当下, 一部分会计受到利益的蛊惑, 而将职业道德放弃, 这样便会导致在处理账务过程当中, 一些会计利用自身的专业业务素养, 在会计核算过程中虚假问题, 主要说的是编制虚假预算以及发票虚开。长时间在这样的环境下进行企业的账务处理, 不仅危害了国家的整体利益, 而且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强化财务风险管理也有很大程度上的损耗。编制虚假预算主要说的是, 会计工作者人为的调整工作进度以及实际工作量, 也有的企业人员为了自身益而进行虚假预算, 这就会大大浪费企业的资产和资源。
三、优化企业会计核算的政策
1. 建立健全企业会计管理制度。
要想加强对于会计处理账务当中的优化, 首先就需要加强会计管理制度。通过借助相关的规章制度, 充分发挥管理的作用, 通过对于会计处理账务当中, 各个环节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分析, 将财务处理程序制度、会计人员管理制度、会计管理体系以及内部牵制制度等纳入统一的管理体制之内, 借助管理来实现对于相关人员和相关环节的约束, 从而在规避风险的道路上, 进行认为的干预优化, 从而保证在会计处理账务当中, 实现会计工作水平的提高。
2. 强化企业会计核算的理念。
在进行企业会计财务核算过程当中, 必须要大大提升核算的工作效率, 加强会计人员对于基础信息的收录和计算, 保证会计核算能够在信息数据完整的前提下开展工作。同时, 要对于会计的核算工作进行反复的核算, 保证在财务处理过程当中, 数据的精准性。同时, 财务处理是一个全程性的环节工作, 因此, 在账务处理当中, 必须要保证各个环节的精准性, 这样才能够保证正确科学的账务处理给企业带来实质性的推进。
3. 严格执行企业会计核算准则。
在进行会计审核过程当中, 必须要提升会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除了具有业务素养之外, 更要加强对于会计处理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的培养。通过规范会计人员的工作行为, 来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这样, 不仅可以从根本上消灭投机分子, 进而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
摘要: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当下, 会计事务的处理对于企业的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对于部门的发展和规划, 还是对于财务的分配和运营, 都需要借助会计处理账务来实现对于经济的管理。但是, 在当下的会计处理账务问题的当中, 存在的问题也比较多, 这些问题存在具有较深的普遍性, 因此, 结合会计处理账务当中存在的问题, 具有针对性的对于问题进行分析, 在优化的基础之上, 提升会计处理账务的能力。
关键词:会计,账务,优化
参考文献
3.企业账务处理相关问题分析 篇三
【关键词】账务处理;企业;问题与建议
一、前言
在财务报表形成的过程中,主要由账务处理工作上的凭证填写制作、登记账簿以及编制报表等工作构成,因此可以说账务处理工作在操作上是否规范合理直接关系到财务报表的质量。而企业财务报表向外披露时,主要提供给企业所有者、债权人、财税机构以及所在开户银行等等,因此财务报表必须具有完整性与真实性,是企业财务活动的真实体现。对其进行工作时一旦出现瑕疵或者缺漏,向内可能导致企业董事局与高层管理的决策失误,对外将会严重的损坏到企业的声誉,导致未来融资与银行贷款业务难度的加大,使市场竞争力不断降低。因此,可以说企业账务处理工作是企业管理与财务运作的重要一环。
二、企业账务处理在认识不足造成的问题
1.缺乏正确的纳税人成本核算
部分企业错误的认为,企业在选购相关货物时,如果不需要对方开取发票,将可以得到更多的折扣而减少购置成本。从企业角度的表层来看,这的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购置成本的支出。但是由于缺乏正规进票,企业再把一部分货物实现增值并进行销售时,由于在结转缺乏正规的依据,企业提供给代账会计的依据发票往往只是销售的发票,因此代账会计对账务进行处理的过程中,一般只是简单的以暂估为主对进货情况进行登记与处理,然后按照所估计的毛利率对结转成本进行核算,而这一部分的核算过于简单,并不能实际的反映到企业的真实情况。另外,我国在今年大范围的执行“营改增”试点工作后,出于降低企业重复纳税与扶持企业正常发展等方面的考虑,出台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一部分的纳税额的规定,因此如果缺乏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纳税将会提高。这种做法属于得不偿失的,既不利于企业的正常发展,又损害了国家利益。
2.缺乏正确的进货与销售关系
部分企业出于为税务机关提供发票核查工作的需要,在购置相关货物时也会有选择性的开取发票,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上,部分发票和销售业务并没有正确的对应关系,往往是东凑西凑而来,因此并不能完成的反映到企业的进货情况,虽然说税务机关在核查上只看重企业的总账,但是如果进货与销售关系过于零乱,企业在往后的财务报表上也会出现无法统一的现象,从而导致报表工作的失误。例如,对于提供视频监控设备安装与维护的企业来说,其业务在进货上主要有屏幕、电线、插座以及开关等,但是这部分货物在购置上过于分散,或者在较小企业中购置,因此所开取的发票有限。而部分企业为了提高费用,在这方面的对应关系上选择了运输发票等,而这明显是不符合逻辑的。
3.在银行账户的管理上存在问题
企业在资金的管理上,一般都有选择性的把资金交由银行进行打理,进而降低资金在使用上的风险,也为企业银行贷款业务提供重要渠道,因此企业在资金的使用上,其主要活动轨迹在银行是有明显记录的。因此,对于销售产品而不开取发票但是已经转入到基本账户中的收入,部分企业有选择性的反映为“预收账款”项目上,但是税务机关一旦进行查账工作时,只要调出基本账户的主要记录,从而核对账单一般都可以发现端倪的。但是,如果企业在开户选择为一般形式的存款账户,把不开取票的收入转入一般存款账户,税务机关是非常难以发现的。而这样企业就可以达到降低税务机关检查出问题的风险,从而达到漏税、逃税的目的,使国家遭受到严重的损失。不过从一时来讲,这的确有利于企业表面资金的提高,但是只要国家税务机关发现相关问题,随之而来来的必然是高额的罚款,在此之后,企业的市场声誉与融资贷款信用度将会受到严重的影响,不利于企业的做强做大。
4.缺乏一般纳税人进销存明细账
在“营改增”后,对于缴纳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来说,我国税务机关都会按照到我国税法的要求,监督与帮助企业建立起商品以及材料在进销存等方面的三级明细账,但是我国部分企业在三级明细账的处理与操作上还较为缺乏规范性。这是因为,我国税务机构对一般纳税人进行征税的工作时,对增值税税负比例有明确的要求。其中,对没有达到税负比例要求的企业,税务机关将会对其纳税工作进行评估与查账,核查企业对进销存的明细账进行处理时,其处理过程与结果有没有和总账相同,从而得出企业在增值税税负上没有达到合格比例的真实原因,避免企业偷税、漏税。因此,企业在开具相关发票的过程中,一般都会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分项的登记工作,此时企业也会进行进销存明细账的设立。但是,从实际的操作工作上来讲,企业在进行进销存结转成本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成本偏低的现象,因此企业在所得税的缴纳上就会加重。所以,部分企业出于提高自身的利润空间,把一部分价值高而销售量较小的商品和价值低而销售量较大的商品进行混合,然后以加权平均法为基础对结转成本进行处理,而利用到此种“偷梁换竹”的方法后,结转成本将会出现偏高的现象,因此企业在缴纳所得税时无形的减少了支出。
三、企业账务处理实际操作的相关问题
1.会计凭证取得及填制不规范
从部分企业的实际业务上,发现其在账务处理工作上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例如会计凭证在获取与填制上不规范等,下面进行简要的列举。
(1)原始凭证不合法与不规范。部分企业在原始凭证上没有填制企业的公章,也没有对凭证企业的实际名称进行填制;而像大写金额这样基础的要求也没有进行填制,对单價、数量以及业务记录等过去简单笼统。
(2)记账凭证填制不规范。①在相关要素的填写上缺乏完整。例如,部分会计人员没有对原始凭证张数进行填制,另外在稽核上与记账上也会缺少会计部门负责人的签名与盖章。②多借多贷。把属于不同类型的原始凭证进行汇总时,没有做好分类工作,错误的填制到一个记账凭证上,从而导致账户的对应关系模糊,使业务的实际内容出差错。
(3)会计凭证整理不规范。在对会计凭证进行填制并完成相关工作后,部分企业没有及时的收集与整理,因此更不用说装订成册了,只是简单的进行放置到档案袋上,因此在存放上较为散乱,不利于管理与存储。
2.登记账簿不规范
(1)在运用到新的会计账簿时,部分会计人员并没有对扉页进行信息的填写。另外,对于利用会计电算化进行账簿的完成时,缺乏真正的启用表。因此,企业内部的会计人员有工作需要调动时,一旦交接手续不及时或者不完整,往后的账务处理将无从下手。
(2)部分数量金额式明细账及应进行外币复式登记的明细账,未记录数量、单价,未登记外币金额、折算汇率。
四、结论
综上所述,本文由于个人能力与篇幅有限,只是对企业的账务处理在认识上不足造成的问题与实际操作上所出现相关问题进行浅谈,当然各企业可以在参考自身实际情况下,有选择性的挖掘自身的不足,然后在充分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寻找符合自身模式的解决方法,从而可以进一步的促进企业的健康良好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蓝泗方.成本法下投资方留存收益转增资本的账务处理[J].财务与会计,2014(04):35-36
[2]田晓佳.财务集中管理模式下集团公司资金收支账务处理[J].财会通讯,2014(01):68-69
4.关于开办费的账务处理问题 篇四
根据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在预售时需要对相关税种进行预交。为了准确反映会计信息,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使收入与成本费用达到配比。建议在流动资产项目下增设“待转税金”,下设“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不考虑城建及附加)。
预销期间:
(1)在开发产品未完工之前,预售不动产收到款项时:假设金额100000
借:流动资产--待转税金(营业税)5000(100000×5%)
待转税金(土地增值税)3000(100000×3%)
待转税金(企业所得税)5000(100000×20%×25%)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5000
土地增值税3000
企业所得税5000
(2)假设当期期间费用为10000,无其他支出。即当期亏损10000,借:所得税费用2500
贷:应交税金2500
(纳税申报表上:利润总额-10000
房地产预征调整20000
小计10000
所得税率25%
应交税款2500
结算期间:
(3)开发产品完工并交付使用时:
A、借:预收账款--1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
B、借:主营业务成本--60000(假定60%成本)
贷:存货60000
C、转相关税金: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8000
贷:流动资产--待转税金(营业税)5000(100000×5%)
待转税金(土地增值税)3000(100000×3%)
(4)此期间三项费用为10000,税前利润为:100000-60000-8000-10000=22000
所得税:22000×25%=5500借:所得税费用5500
贷: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500
流动资产--待转税金(企业所得税)5000
(纳税申报表上:利润总额22000
房地产预征调整-20000
小计2000
所得税率25%
5.关于开办费的账务处理问题 篇五
2014-04-19 10:44:51 5140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对于免征的增值税和营业税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呢?
从这个文件来看,是直接减免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根据财政部财会[1995]6号文件规定:
一、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营业税、消费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
对于直接减免的营业税、消费税,不作账务处理。
二、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未设置“补贴收入”会计科目的企业,应增设“补贴收入”科目。
三、企业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已交税金”项目下,增设“减免税款”项目(8行),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记录填列。
新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补贴收入这个科目,相关的核算在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中,所以,认为做如下处理更合理:
收入未达到2万元,符合免税规定的,对于免征的营业税不做账务处理,免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做: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免征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做: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关于部分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账务处理问题;税金要正常核算: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库存现金等科目)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
月底
借: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教育附加
贷: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教育附加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借: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贷:本年利润
6.新税法下开办费的税务处理 篇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新税法)从1月1日开始在我国实施,新税法不仅统一了内外资均适用的所得税法、降低了所得税税率,而且在资产处理、税前扣除等与会计核算密切相关的诸多方面有了重大变化与突破。
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
而新税法完全没有关于开办费税前扣除的表述,是否表明对开办费没有税前扣除限制?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明确规定,摊销期限不少于三年),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从上述可以看出,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并没有包括开办费,
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是对《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的解释与说明的,从中也没有看出关于开办费税前扣除的任何表述。由此可见,新税法对开办费的税前扣除没有限制了。
204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其网站上,权威解答了网友提出的新所得税法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所得税司副司长缪慧频在回答网友关于“开办费税前扣除”问题时,这样答复:“新税法不再将开办费列举为长期摊费用,与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的处理一致,即企业可以从生产经营当期一次性扣除。”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于开办费的税务处理应该按照新税法精神,即计入当期损益,并不再作纳税调整。至于将未取得商品房销售收入以前发生的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分五年税前扣除的作法,从年1月1日开始必须摒弃,以保障房地产企业的正当权益。
7.关于开办费的账务处理问题 篇七
但新会计准则颁布后,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等均未专题规范理财产品的入账处理。笔者浏览了部分上市公司2010年年报和2011年中报, 重点分析了银行理财产品的账务处理。从定期报告披露情况看, 部分公司对银行理财产品账务处理存在一定问题, 对财务分析将产生一定的影响。现将笔者认为正确的账务处理及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分别分析如下。
1 银行理财产品的账务处理分析
1.1 银行理财产品应属于交易性金额资产
笔者认为, 银行理财产品应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其中第一条为:“取得该金融资产或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 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
银行理财产品一般周期较短, 持有时间固定, 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即是为了近期内回购, 因此, 可以将银行理财产品划归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1.2 银行理财产品不属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原因
持有至到期投资要求是“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是指相关合同明确了投资者在确定的期间内获得或应收取现金流量 (例如, 债券投资利息和本金等) 的金额和时间。因此, 从投资者角度看, 如果不考虑其他条件, 在将某项投资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可以不考虑可能存在的发行方重大支付风险。而受银监会规定, 绝大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均注明风险, 即意味着企业需承担相应的理财收益和本金损失风险。因此不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要求。
持有至到期投资一般有活跃市场报价, 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中对于“贷款和应收款项”段, 有规定如下:“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类的金融资产, 与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融资产, 其主要差别在于前者不是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金融资产, 并且不像持有至到期投资那样在出售或重分类方面受到较多限制。”根据这段描述, 持有至到期投资属于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金融资产。但银行理财产品大都属于一对多或一对一产品, 企业在持有期间不得擅自转让, 其公允价值难以衡量, 即没有活跃市场, 也无公开报价。更重要的是银行理财产品一旦签订, 无法公开转让。
综上所述, 将银行理财产品划分为持有至到期并不合适。
1.3 银行理财产品不属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原因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规定, “对于公允价值够可靠计量的金融资产, 企业可以将其直接指定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而言,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不明确。”
而银行理财产品没有公开市场报价, 其投资组合、投资标的复杂, 公允价值并不能可靠计量, 且企业持有的目的就是为了到期赎回, 其持有目的比较明确, 因此, 不符合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定义。
1.4 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反映
在资产负债表中,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均属于“非流动资产”, 而《企业会计准则讲解31:财务报表列报》中规定, “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 应当归类为流动资产: (1) 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变现、出售或耗用。 (2) 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3) 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 (含一年) 变现。 (4) 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 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因此, 即使有部分银行理财产品被企业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但如果该理财产品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也应在资产负债表将其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反映, 而不应反映在“持有至到期投资”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中。
2 银行理财产品实务处理中的问题
2.1 将银行理财产品误记入“持有至到期投资”
福建七匹狼 (002029) 于2010年年报中披露,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用于购买中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理财产品主要投向为有担保的债券或由被投资方提供担保或保证的其他投资, 理财产品期限3-24个月不等。该公司期末将余额全额36285万在资产负债表“持有至到期投资”栏目中反映。但在2011年8月13日该公司公布的2011年半年报显示, 上年半有19196万元理财产品到期, 这意味着该公司2010年资产负债表中理财产品余额中至少有19196万元到期日在半年以内。
另如友谊股份 (600827) 在2010年年报中披露, 公司期末银行理财产品账面余额为45000万元, 记入“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 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为“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而在2011年半年报中披露期末银行理财产品账面余额已大幅下降至5000万元, 则意味着期间至少已有40000万元银行理财产品到期, 即2010年资产负债表中理财产品余额中至少有40000万元到期日在半年以内。
以上两家公司将银行理财产品误记入“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 对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指标分析将产生较大的影响。且资产负债表日未能对理财产品到期时间进行认真分析, 即使将理财产品记入“持有至到期投资”, 资产负债表日也应将一年内 (或一个营业周期内) 将到期的部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中。
2.2 将银行理财产品记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东阿胶 (000423) 在2010年年报中反映, 2010年6月1日, 本公司投资4亿元购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本利丰”人民币信托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 资金将运用于农业银行优质客户的信托贷款项目, 预期年收益率为4%, 投资期限为1年, 理财收益按季支付, 客户无权提前终止该产品。该公司记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为“其他流动资产”中。
陕鼓动力 (601369) 在2010年年报中披露多笔银行理财产品, 总金额为96700万元, 包括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品、固定期限保证收益理财产品、保本型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等。该公司记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为“其他流动资产”中。
以上两家公司误将理财产品记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 按前述分析应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即使记入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 按财务报表列报相关要求, 在资产负债表日, 一年内到期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也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中列示。
随着金融市场的成熟发展, 银行理财产品品种将越来越丰富, 企业应认真分析理财产品特点, 准确入账。因理财产品一般金额较大, 其列示结果对短期偿债能力指标分析将产生较大的影响, 因此入账不当将可能给投资者造成误导。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版[M].北京:人民出版社.
8.浅析远期外汇合同的账务处理方法 篇八
在人民币汇率不断升值的背景下,资本市场日益发展,企业的涉外业务不断增加,如何处理好远期外汇合同的账务问题,关系到许多进出口企业的风险,因此这一问题值得我们关注。本文从签订远期外汇合同的目的出发,来浅析远期外汇合同的账务处理,计量作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远期处汇合同的价值。
一、远期合同与远期外汇合同概述
随着企业涉外业务的增加,资本市场的日益发展,各种各样的金融工具应运而生。衍生工具常见的类型有远期合同、期货合同、期权合同和互换合同四种。
其中远期合同(forward contract)是20世纪80年代初兴起的一种套期保值工具,它是一种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一确定时间,以确定的价格买卖一定数量的某种金融资产的合约,是双方承诺以当前约定的条件在未来进行交易的合约。远期合同是必须履行的协议,不同于可选择不履行权利的期权。远期合同也与期货不同,其合约条件是为买卖双方根据自己的业务需要而定制的,是通过场外交易达成,而期货则是在交易所买卖的标准化合约。远期合同规定了将来交换的资产、交换的日期、交换的价格和数量,合同条款因合约双方的需要不同而不同。远期合同是现金交易,买方和卖方达成协议在未来的某一特定日期交割一定质量和数量的商品,所以,买卖双方一旦签订远期合同,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均拥有金融工具交换的权利和义务,其中权利构成了相应的金融资产,义务构成了相应的负债,又由于价格可以预先确定或在交割时确定,因此,作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远期合同的价值就能可靠的加以计量。在作为衍生工具的远期合同中,远期合同主要有远期利率协议、远期外汇合同、远期股票合同。
远期外汇合同(foreign exchange forward transaction)是远期合同中的一种,是远期合同的一个子类别,是在将来某一特定时刻按事先确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特定种类外币的协议,又称期汇交易。是外汇买卖双方对将来要交易的外汇币种、数额、汇率和交割的时间等达成协议,并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下来,到规定的交割日期双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实际的收付结算。远期外汇合同在签订时,相当于一个生产企业签订一份购销合同,是一份待执行的合同,不具有资产和负债的特征,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外汇汇率的变化,就形成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所以笔者认为:签订远期外汇合同时,不进行账务处理,但需要在备查簿记录该事项,等到实际交割时再对其进行账务处理即可。
通常,订立远期外汇合同的目的不外乎两种:一是持有至到期买卖外汇,其买卖目的主要是为了套期保值,持有即将到期的外汇债权人和短期外汇的债务人,他们与商业银行订立远期外汇合同,按约定的价格,在将来到期时进行交割,来避免出口销售收入减少的损失和进口产品成本上升,以控制结算风险;二是交易性买卖远期外汇,其目的主要是为了投机,对外汇远期看涨的投机者和对外汇远期看跌的投机者,他们订立远期外汇合同就是投机,在预期外汇远期汇率将要上升时,先买进后卖出同一交割日期的远期外汇合同,在预期外汇远期汇率将要下降时,先卖出后买进同一交割日期的远期外汇合同。笔者现以这两种情况为例对远期外汇合同的账务处理进行浅析。
二、远期外汇合同的账务处理
持有至到期买卖外汇远期外汇合同是指企业签订远期外汇合同的目的不是以交易为目的,而是持有合同到期,为到期按照合同要求购入外汇而签订的合同。
(一)持有至到期买卖远期外汇合同的账务处理
例1:飞天外贸公司在2009年11月1日和外汇经纪银行签订一远期外汇合同,合同约定:2个月期购买90 000美元,远期汇率为¥6.43/$1;11月30日,外汇经纪银行于11月30日签订1个月期的远期外汇合同,汇率为¥6.49/$1。假定:在2009年12月31日到期时,当天美元中间价是¥6.50/$1,卖出价是¥6.51/$1。
其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1.飞天外贸公司在2009年11月1日不做账。
2.2009年11月30日,飞天外贸公司形成企业的金融资产,价值是:(6.49-6.43)×90000=54000(元)。
账务处理:借:衍生工具——远期外汇合同5400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400。
同时飞天外贸公司结转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400贷:本年利润5400
3.2009年12月31日,飞天外贸公司所签订的远期外汇合同(¥6.43/$1)和市场上的汇率(12月31日银行美元卖出汇率¥6.51/$1)相对比,飞天外贸公司远期外汇合同的价值应该是:(6.51-6.43)×90000=7200(元),而原金融资产(衍生工具)账面已经记入是5400元,所以要再补记(7200-5400)1800元。
即:借:衍生工具——远期外汇合同1800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800
4.2009年12月31日到期时,飞天外贸公司以合同汇率¥6.43/$买入90000美元,所以应支付人民币(6.43×90000)578700元,得到的90000美元以12月31日的记账汇率(¥6.50/$1)入账。
飞天外贸公司因为签订了远期外汇合同,在2009年12月31日买入美元时,应该按照合同上规定的汇率(¥6.43/$1)买入,但是,由于当日银行卖出时的汇率是(¥6.51/$1),所以飞天外贸公司总计少付了人民币:(6.51×90000-6.43×90000)7200 元;美元记账采用的是银行美元汇率中间价,所以本月给该公司带来的账面损失是:(6.51-6.50)×90000=900元。
因此,飞天外贸公司由于签订远期外汇合同买入美元而带来的总收益是6300元,其中:11月份确认收益5400元、12月份确认收益900元。
即:借:银行存款——美元(90 000×6.50)585000投资收益 900贷:衍生工具——远期外汇合同7200银行存款——人民币578700
与此同时,飞天外贸公司要结转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和投资收益账户: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800贷:投资收益900本年利润900
飞天外贸公司在会计期末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其确认的金融资产,应该填到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而确认的金融负债,则应该填到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项目中。
(二)交易性买卖远期外汇合同的账务处理
例2:中汇德股份有限公司在2009年04月1日和外汇经纪银行签订一远期外汇合同,合同约定:3个月期购买200000美元,远期汇率为¥6.40/$1;4月30日,外汇经纪银行于4月30日签订1个月期的远期外汇合同,汇率为¥6.47/$1。
其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1.中汇德股份有限公司在2009年4月1日签订远期外汇合同的时候,因为公司的风险与公司的收益是对等的,所以既没有形成金融资产,也没形成金融负债,所以不需要做任何的账务处理,只需要在备查簿中登记就行了。
2.2009年4月30日,中汇德股份有限公司所签订的远期外汇合同(¥6.40/$1)和市场上(4月30日签订的1个月期的远期外汇合同汇率为¥6.47/$1)相对比,中汇德股份有限公司就可以较少的人民币买进美元,而与此同时该公司的远期外汇合同也就形成了公司的金融资产,其价值是:(6.47-6.40)×200000=14000(元)。
账务处理:
借:衍生工具——远期外汇合同14000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4000
3.假设中汇德股份有限公司判断,4月30日是该合同3个月来的最高价值,如果再持续拥有的话有可能会贬值,决定在4月30日将此合同转让,交易价格双方约定为14000元,那么此时,中汇德股份有限公司的金融资产就减少了14000元,本公司的银行存款相应增加了14000元。
即:借:银行存款14000贷:衍生工具——远期外汇合同14000
与此同时中汇德股份有限公司结转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4000贷:本年利润14000
可以看出:中汇德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买卖远期外汇合同收益了1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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