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 诚信星 评选方案(精选4篇)
1.六年级 诚信星 评选方案 篇一
六年级五班“家长百项奖”评选方案
一、活动目的
家长是孩子第一任老师,直接的榜样。家长素质的高低、关心教育的程度、教育子女的方法等直接关系到子女的成才,影响孩子的一生。家庭教育对孩子健康成长发挥着重要作用。许多家长成功的家教经验,也为学校教育增添了活力,促进了学校的发展。为了及时总结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更加有效地开展家庭教育活动,提高各位家长良好的家教能力,同时树立良好的家教典范,特组织此项活动。
二、评选标准及奖项
1、关爱尊重奖
(1)能够真正走进孩子的内心,关注孩子身心的全面发展。与孩子建立良好的情感联系,经常以平等的姿态与孩子进行沟通交流。(2)正视孩子的缺点和过错,对待孩子不溺爱,在孩子犯错误的时候,及时予以纠正,引导孩子做正确的事,但又不简单粗暴。
2、教子有方奖
(1)注重孩子良好的思想品德的养成教育,引导孩子形成积极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2)养成和训练孩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引导孩子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及社会公益劳动,培养孩子的自理能力和劳动习惯。(3)善于用启发诱导等适当的方法教育孩子,不因粗暴的教育方法而对孩子身心产生不良影响。
3、和谐家庭环境奖
(1)控制调节好孩子在家学习、娱乐和健身等活动时间,不放纵孩子无节制地看电视和玩电脑等。不因家长的活动而影响孩子正常的学习和作息。(2)夫妻和睦,孝敬老人,妥善处理好家庭成员、邻里之间的关系,人际关系融洽和谐。
4、言传身教奖
(1)尊敬老师,不在孩子面前随意评价教师的不足之处。(2)举止文明,礼貌待人,遵守公共道德,遵守公共秩序。(3)有健康的生活情趣,良好的生活习惯,热爱学习,敬业进取,不断提升个人文化和精神修养。
5、家校合作奖
(1)关心学校发展。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能以正常途径,及时有礼貌地向学校反映家长、社会对学校工作的意见,积极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教育目标和教育成果。不说损害学校声誉的话,不做损害学校利益的事。(2)经常与老师保持联系,了解班级工作的目标和取得的成果,交流孩子的思想、学习情况,对教师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支持孩子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3)能正确对待孩子与同学之间的问题或矛盾,能配合学校和老师处理好发生在孩子们间的事情,家长之间关系和谐。(4)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每项活动,不迟到,不早退,做好简单笔记,能积极撰写家教心得体会,学习掌握科学的教子方法,家教水平高。
6、书香家庭
(1)奖家庭成员均热爱读书活动,有良好的阅读习惯;(2)开展家庭亲子阅读,可以共读一本书,有固定的读书时间与场所。(3)家庭成员爱书藏书,订阅报刊杂志,每个家庭根据各自的情况建立“家庭藏书屋”和“家庭书架”,形式自定。(4)家庭成员读有所获,尤其对孩子在品德修养、教育成长等方面有较好的影响;(5)孩子品行表现良好,学业优良,有作品在各级各类杂志刊物上发表或在各级各类读书竞赛中获奖的优先考虑。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1、参加对象:六年级五班全体学生家长。
2、宣传发动。通过《优秀家长评选活动致家长一封信》的方式,将这一活动的目的、标准宣传到每一位学生家长。
3、先由家长自荐(参评家长要逐条对照优秀家长标准进行自评,列举出个人在教育孩子方面哪些做得较好,哪些做得一般,哪些有待改进,形成书面自荐材料,要求内容真实,突出特色,多用具体实例说明。),再经班主任批准,交班级家长委员会审核确定。
4、“家长百项奖”表彰。表彰用荣誉证书,由班委会成员和获奖家长的子女在家长会上颁奖。并由获奖家长谈获奖感言。
2.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篇二
一.活动目的推动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进一步开展,确立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的良好形象,树立诚信自强的典型人物,增强大学生诚信意识,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形式
本次活动由党委学工部主办,由大学生自强社承办。本次评选活动成立评选组委会,详见附件1。
三.活动主题
诚信舞台,青春演绎
四.评选条件:
1、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
2、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具有良好的品德;
3、获得过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或者参加学校勤工助学岗位并工作表现突出;
4、学习成绩优秀,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校内一等奖学金,遵守校规校纪,无不良记录。
五.活动安排
评选活动由院系评选、学校初选、学校终选三个阶段。
1.院系初选
各院系应在11月16日-11月30日之前组织本单位的选拔活动,并将活动的影像、文字资料汇编成册上交国家助学贷款中心,作为“优秀组织奖”评选的重要依据。
院系要对推荐候选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并将推荐候选人的事迹材料汇编成册,包括候选人申请表(详见附件2)、XX字左右的事迹报告和其他支撑材料,于30日之前报送国家助学贷款中心办公室,电子版请发zxdk@zzia.edu.cn(包括本人的免冠照片)。
在校生总人数超过XX人的院系可报2名,XX人以下的院系报1人。
候选人要确保本人的材料真实性。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评选活动组委会可取消候选人参评资格,并给予候选人全校通报批评,同时将取消所在院系“优秀组织奖”评选资格。
2.学校初选
学生处将于12月1日-12月6日组织各院系选报学生参加学校初选。参加学校初选各院系学生应自行准备3分钟演讲稿(配合ppt)和2分钟自由问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学校终选
(1)网络评选
通过学校初选的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在学生处“诚信自强之星”专题网站展示,接受公众投票和监督。全校师生可登陆并对候选人进行网上投票。网络评选的成绩作为学校终选成绩的20%计入总成绩。
(2)学校终选
评选形式参看学校初选,评委现场打分,占总成绩的80%(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最终以总成绩的排名评选出“郑州航院大学生诚信自强之星”。
六.奖项设置
1.本次活动评选结果由学院以文件形式进行公布,设立“郑州航院大学生诚信自强之星”10名,学校将颁发证书并奖励500元;
2.设优秀组织奖3个,对在初评阶段组织得力、诚信教育成绩突出的院校进行表彰并奖励XX元(原则上用于支持本单位资助工作的开展);
3.设最佳人气奖2名,在学生处网站投票产生,颁发证书;
4.学校将择优推荐2名“诚信自强之星”代表我校参加河南省大学生“诚信校园行”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
七.活动要求
1.各院系在接此通知后,应广泛宣传,认真组织院系初评。各院系候选人应经过班级、年级推荐产生,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真实,事迹突出、典型;
3.六年级 诚信星 评选方案 篇三
为深入贯彻《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在商务领域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倡导餐饮企业诚信经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利益,、经研究决定:四川省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委员会、四川省餐饮家协会等单位将在成都市餐饮行业联合开展2011年度“成都市十佳诚信经营示范企业”评选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以《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在商务领域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和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单位关于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通知精神为指导,树立诚信理念、建立诚信机制、规范市场秩序、创建诚信环境、推广先进经验为目的,推进成都市餐饮行业诚信建设,增强全行业的信用意识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扩大餐饮企业诚信品牌影响力和感召力。评选活动实行政府指导,行业推动,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运作模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推动成都市餐饮行业信用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活动组织单位:
主办: 四川省餐饮家协会
承办: 四川***********有限公司
全程合作网站:央视网先锋中国频道
媒体支持:新华网、央视网、中国网、中新网、中国经济网、新浪网、四川在线、四川新闻网、四川电视台、成都电视台、香港大公报、香港文汇报、中国食品质量报、华西都市报、成都商报等
活动官方站网址:
三、活动时间
2011年9月—2011年10月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参加“2011年度成都十佳诚信餐饮企业”的单位,需在2011年9月底前填妥评选报名表,并提供相关企业、人物、组织事迹(业绩)材料。评选获奖名单将在2011年10月***媒体上公布。
四、评选方法、原则、目标
依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在商务领域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的 1
意见》,由企业自愿报名,评选办公室推荐,四川省信 用 体 系 建 设 工 作 委 员 会评选领导小组评选。
评选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1.企业自愿参加。
2.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评选活动按预定程序进行。
4.原则上每年组织评选一次。
五、评选活动主要内容、范围、资格
1、中西餐类的餐饮企业,包括:2011年度成都十佳诚信中餐企业、2011年度成都十佳诚信火锅企业、2011年度成都十佳诚信西餐企业、2011年度成都十佳诚信自助餐企业、2011年度成都十佳餐饮诚信企业家。
2、四川省范围内餐饮企业,有独立工商注册登记的单体餐饮店,各项手续齐备,有固定商号、店名且长期使用的企业。
3、企业文化底蕴浓厚,理念独到,具有经营特色,信誉良好,受到消费者广泛好评。
4、服务质量较高,管理制度健全,有经过专业培训的管理人员,具有与自身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接待能力;
5、守法经营,餐饮质量、服务质量、卫生水平在最近一年内未有重大投诉和处罚;
6、企业参评均由企业自愿报名,评审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六、考评方法
1.评选办对参评企业的报名表、信用资质及自评表格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2.评选办分组对参评企业进行考评。采用方式:
(1)听:听取企业对信用管理的全面汇报。
(2)查:查阅信用管理相关制度、资料。抽查商品质量、计量执行状况及相关供应商和银行等有经济往来的信用反馈。
(3)看:看消费者、企业员工及相关单位的反映材料。看现场信用管理的价格、标识、公示、承诺文字等等。
3.评选办将考评结果汇总后,初评出符合“2011年度成都十佳诚信餐饮企业”的单位,并在媒体网站公示一周,接受社会评议、监督,最终确定全部获奖者名单。
4.公示期结束后,最终评出“2011年度成都十佳诚信餐饮企业”并举行颁奖授牌。
七、获奖企业颁奖及宣传
授牌。2011年10月,经评选领导小组研究,评选出2011年度成都十佳诚信中餐企业、2011年度成都十佳诚信火锅企业、2011年度成都十佳诚信西餐企业、2011年度成都十佳诚信自助餐企业、2011年度成都十佳餐饮诚信企业家,进行授牌。
宣传。
1、央视网先锋中国频道将在评选过程中对参评企业及个人进行相应报道介绍,并滚动发布评选活动的评审情况。
2、开辟专题网页,对获奖企业领导、产品进行长期报道。
3、为获奖企业刊发软文5篇,一年。
4、邀请获奖嘉宾做客***媒体演播室演播室“先锋会客厅”,接受高端视频访谈,专访时间长度和在网上刊登次数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5、获奖企业将接受新华网、央视网、中国网等数十家媒体的联合采访。
八、组织机构
成立“2011年度成都十佳诚信餐饮企业”评选领导小组及相应工作机构。
1.评选领导小组由以下单位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我会成立评选办公室,由以下单位人员组成:
主任
4.六年级 诚信星 评选方案 篇四
(一)“3.15十佳诚信经营示范企业”评选活动
诚信--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就企业而言,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依托企业诚信这一无形资产才能进行。企业守信会产生良好的效益,企业失信将会被市场淘汰。只有努力建设企业诚信,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才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县广播电视台决定在全县企业中开展一次“3.15十佳诚信经营示范企业”评选活动。为认真组织实施这次全县“3.15十佳诚信经营示范企业”评选活动,增强企业的诚信意识,树立诚信典型,推广诚信经验,营造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风尚,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诚实守信、健康和谐的良好发展环境,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主办单位:庆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庆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承办单位:庆云县广播电视台
一、活动宗旨
开展全市“3.15十佳诚信经营示范企业”评选活动,从而引导和促进企业增强信用意识,诚信文明经营,履行社会责任,推进科学发展,在全市企业中形成一个诚信经营的良好风尚,通过推出一批诚实守信的企业典型,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庆
1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评选对象
凡庆云县辖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生产经营满二年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种所有制的企业,均可参加“3.15十佳诚信经营示范企业”的评选。
三、评选条件
1、制定和完善了诚信管理制度,有较强的诚信理念和信用风险意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责任活动,保护环境资源、热心公益事业,在社会和行业中有较高的影响力。
2、诚实守信、文明经营,遵守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按期参加企业年检、实收资本按期到位,无提供虚假文件骗取工商登记、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不正当竞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商业欺诈、制假售假、非法集资、出具虚假资信证明材料以及其他处罚记录。
3、遵守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自觉照章纳税,无偷、逃、骗、抗税以及欠税行为,且无税务行政处罚记录。
4、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质量、药监、卫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无价格欺诈、质量问题、生产安全或环境污染事故。
5、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参加社会保险,不欠缴社会保险费,不拖欠职工工资。
四、方法步骤
全县“3.15十佳诚信经营示范企业”的评选活动,从2014年2月21日开始,至3月14日结束,共分为以下三个阶段来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月21日至2月28日)
全县“3.15十佳诚信经营示范企业”的评选,通过庆云县广播电视台发出公告,广泛宣传开展“3.15十佳诚信经营示范企业”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及目标要求,增强企业参加评选的积极性,为评选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氛围,创造条件。
(二)企业申报阶段(2月22日至3月5日)
凡符合参选条件的企业,一般应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报参加“3.15十佳诚信经营示范企业”的评选。到消保委办公室领取3.15十佳诚信经营示范企业申报表,企业在申请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庆云县“3.15十佳诚信经营示范企业”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报表。企业开展诚信建设的情况及诚信情况、典型经验等书面总结,应突出特色、简明扼要,字数500字左右;
4、注册商标以及各类法定生产经营证书、各种奖励、荣誉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三)审查评定阶段及命名表彰阶段(2月25日至3月14日)评选办公室在对候选企业进行初步审查后,再向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调查核实企业诚信情况。“3.15十佳诚信经营示范企业”
3拟定名单,审定后,要通过县广播电视台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全县“3.15十佳诚信经营示范企业”经审批认定后,对获得“3.15十佳诚信经营示范企业”荣誉称号的企业,县庆云县广播电视台在对其拍摄2-3分钟专题片,在3月15日后在县广播电视台联播,对“3.15十佳诚信经营示范企业”进行表彰。
五、收费标准
1、每家企业报名填写申报表时需交取报名费150元。
2、成功申请“3.15十佳诚信经营示范企业”的企业,需交电视联播宣传费5000元。
(二)315期间,播放一周消费者权益的公益广告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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