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源监控论文

2024-07-31

税源监控论文(共8篇)(共8篇)

1.税源监控论文 篇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管理水平,实现税源管理精细化,提高重点税源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根据省市局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征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点税源企业是指年纳税额数额较大,其生产经营活动变化对本级税务机关税收收入总额影响较大的纳税人,以及根据税源结构情况认为应纳入重点税源企业管理的其他企业。

第三条 重点税源管理应遵循依法、信息化加专业化、诚实信赖、循序渐进的原则,体现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 重点税源企业由征收、管理部门共同负责监管。

第二章 确定标准

第五条 重点税源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入库税金:上一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合计100万元以上。

2、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需要监控的其他重点企业。

第六条 重点税源企业的确认,原则上应在每年一月底前进行,按照税收会计、统计资料,通过专题调查后确定。

第七条 对已被确定为重点税源管理的企业连续两年达不到重点税源管理标准(主要指应纳税额)的,可以转入非重点税源管理。

第三章 管理形式

第八条 根据本地重点税源企业、行业和征管实际状况,重点税源企业原则上由各税源管理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税收管理。

第九条 建立“采、评、控、管”四位一体的监控机制。

第四章

岗位职责

第十条 各税源管理科应至少确定一名税收管理员作为控管范围内重点税源企业的重点税收管理员。

第十一条 从事重点税源企业管理的税收管理员应当择优配备,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熟悉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知识,具有较高的税收专业知识水平;

(二)熟悉会计法、会计制度、会计准则、财务通则、财务管理和计算机基础等知识;

(三)具有比较丰富的税收征管实践经验。

第十二条 收入核算科工作职责主要是:

1、彻落实市局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任务,负责对本局重点税源监控管理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和协调工作;

2、根据上年税收收入完成情况和税源变化情况,确定重点税源管理的范围;

3、贯彻落实市局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任务,建立满足市局要求的本级重点税源数据库,按时汇总、审核、上报重点税源企业数据,确保重点税源数据的准确性。

4、建立重点税源分析报告制度,按照重点税源管理办法的要求,完成我局综合性的税源分析和收入分析报告;

5、定期测算重点税源企业税负情况,并根据市局下发的行业税负预警,对本级监控管理的重点税源企业进行筛选,将税负异常企业转交税源管理单位调查落实并反馈企业税负异常原因和处理情况,同时上报市局。

6、及时总结重点税源管理工作经验,推广监控管理成果,不断提高监控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 税源管理单位在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基础上重点落实以下工作职责:

1、监控重点税源企业应缴税金的核算和缴纳情况,确保征足收齐,防范税收风险。

2、贯彻落实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任务,按时汇总、审核、上报重点税源企业数据,确保重点税源数据的准确性。

3、负责重点税源企业基本信息的采集工作,主要包括企业登记信息、组织机构信息、工艺流程信息、关联机构信息、报备信息等。

4、定期对重点税源企业进行巡查,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税源变化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照同行业税负及其预警指标,发现异常问题,及时提出采取管理措施或稽查建议的报告。

5、结合“一户式”管理有关规定建立重点税源企业分户管理档案。

6、全面掌握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

7、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做好对重点税源企业的日常税务检查,强化对重点税源企业的日常管理。

8、及时了解重点税源企业有关涉税情况,按照要求开展、落实重点税源企业普查、调查。对年应纳税额100万元以上企业每月最少调查分析一次。

9、定期了解和掌握辖区内市局及本级监控管理的重点税源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税源变化情况,及时对重点税源企业的收入进行分析和预测。

10、根据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及其他信息应用系统的重点税源信息和日常管理中掌握的信息情况,按季编制《重点税源分析报告》,分析重点税源和税收的变化情况,揭示存在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第五章 工作内容及要求

第十四条 重点税源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有:税收政策的宣传咨询和辅导,采集涉税信息与税源监控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约谈,纳税服务,日常检查,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

第十五条 重点税源税收管理员应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的基础信息、物流信息、资金流信息、关联交易信息等信息的采集,全方位掌控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状况,并运用纳税评估等手段,强化物流信息和资金流信息的监控分析,综合评价企业经营能力和纳税能力,防范关联企业税收转移,科学预测税收收入,提高纳税申报质量,堵塞税收征管漏洞。

第十六条 采集涉税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档案信息,企业各税种申报与清算、稽查信息,发票开具与使用等相关税务信息,企业生产经营及财务核算信息。收集与监控的重点是企业原料购进、生产经营、产品销售、关联交易等环节资金周转、材料物资流动、关联企业交易和跨区经营情况,以及生产经营各环节变动情况等。信息分析主要包括:运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增值税防伪税控报税、认证等子系统产生的数据以及企业财务会计报表、核算资料和市场信息,加强重点税源企业的涉税信息的分析应用,提高税收预测水平。涉税信息可以通过各类信息应用系统,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人工采集方式取得。凡是信息应用系统采集到的信息,人工不重复采集,并提高应用效率。

第十七条 对年应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企业应逐户出具《重点税源分析报告》。税源分析报告的编写应具有时效性、准确性、针对性、逻辑性。《重点税源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重点税源企业本期的税负及其变化情况,影响其应纳税额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并综合运用日常检查和纳税评估中的一些技术手段进行纳税分析和预测;

(二)重点税源企业的营销策略、市场前景、资金回笼状况及国家宏观政策对其经营的影响;

(三)其它情况。如重点税源企业的欠税管理、企业重大资产处置情况,对企业的纳税宣传与政策辅导落实情况等;

(四)有关工作建议。

第十八条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纳税评估办法规定的基本程序,积极开展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纳税评估工作。要把纳税评估作为重点税源企业监管的主要工作方法,建立健全纳税评估工作机制,提高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管理水平。

第十九条 建立税务约谈制度。普遍开展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税务约谈,建立重点税源企业在接受税收管理过程中的自我纠错机制。

第二十条 建立重点税源管理工作联系制度。

1、主动与地税、工商、财政、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以利于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税收管理。

2、每位局领导应根据各自工作分工情况,明确联系若干户重点税源企业,定期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分析和掌握重点税源动态。

3、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重点税源企业联席会议,听取和研究重点税源企业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一条 实行重点税源企业重大经济事项报告制度。税源管理科应及时掌握涉及企业相关政策变化、市场变化、重大经营决策调整、重大资产处置、重大经济纠纷、重大经济事故等情况,及时向局领导做出书面报告,并分析其对重点税源企业税源变动发生的影响。

第二十二条 逐步完善重点税源企业税收征管档案管理制度。税源管理单位应充分利用现有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和实地调查情况,整理积累、科学分类、合理使用各类涉税征管资料及采集的各类信息,实现重点税源企业税收征管基础档案资料的“一户式”管理。应于年末将当年所有资料装订成册,归档保存。电子信息资料应定期备份。

第二十三条 归档保存的重点税源企业资料除采集的数据指标、税收分析、调研预测报告和税负评估分析外,还应包括各类台帐,申请报告、批复和检查结论等相关资料。

纸质资料的保存期限为10年,电子信息资料永久保存。

第六章 监控内容

第一节

基本信息监控

第二十四条 调查核实企业登记信息,重点了解企业组织机构形式,包括:经营方式、运行机制、行业类型、核算方式等内容。采集关联企业信息,掌握关联企业的名称、生产经营地址、管理控制关系、享受优惠政策情况,综合分析企业的组织关系、关联关系、投资比例,形成企业的组织结构示意图。

第二十五条 掌握生产经营流程信息,主要包括生产装置、设计生产能力、生产工艺、主要原料、主要产品、生产经营控制等。分析企业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年生产能力、生产工艺等特点,全面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流程状况和进销渠道,形成完善的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进销结构图。

第二十六条 核实企业报送、备案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会计核算软件及使用说明、银行账户、财务信息传递形式等信息。熟练掌握企业会计核算软件,及时采集企业财务信息。根据企业财务信息传递形式,结合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和内部生产经营控制方式,掌握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凭证、资料的传递、汇总方法。

第二十七条 企业基本信息原则上每年采集一次,并根据调查或巡查情况,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第二节 物流监控

第二十八条 通过对存货、待处理财产损失、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折旧提取等物流信息的定期采集,及时、准确地掌握企业物流信息,从而对其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计税依据进行全面分析,及时发现问题。

第二十九条 按月统计企业的存货(库存商品)、产成品、半成品的增减变化,全面掌握当月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的耗用情况,分析投入产出是否正常。

第三十条 税收管理员对所辖重点税源企业按月进行以下物流信息分析:

(一)存货去向信息指标分析:根据存货去向判断是否用于应税项目;

(二)存货率信息指标分析:根据存货率大小判断企业是否存在虚增库存、账外经营,隐瞒销售或迟记收入等情形。

(三)存货周转率信息分析:通过对存货周转率监控,分析企业营运能力的强弱,监控销售收入变动率与存货周转率变动是否匹配。

(四)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信息分析:监控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情况。

(五)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信息分析:监控购进固定资产或用于在建工程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情况或应税固定资产销售未计税问题。

(六)产品耗料信息分析:通过计算单位产品平均耗料数量,分析材料发出和应产产品数量,监控非生产耗料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及完工产品不入库直接转出未计增值税销项税额情况。

(七)产品(商品)发出信息分析:通过对产品销售量和产品发出量比较,监控产品发出未计增值税销项税额情况。

第三节 资金流监控

第三十一条 按月对企业资金运动情况进行监控,重点加强对企业资金来源、资金使用、资金归还等信息的采集,防止出现资金帐外循环、帐外经营,综合评价企业税款缴纳能力的。对内部设有结算中心或内部银行的重点税源企业,应全面掌握其资金调度及流向。

第三十二条 按月或季对企业报送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中的相关栏目与企业账簿进行核对,确保数据的真实性。

第三十三条 强化资金来源监控。以企业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为基础,充分考虑销售额增长与资产增长和权益增长的关系,进而确认企业融资因素。重点采集资金来源渠道信息和来源方式,及时掌握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的担保、抵押、拆借等情况。

第三十四条 强化资金用途监控。从分析企业固定资产的投资规模、项目招标、工程进度及预决算情况入手,对照其资金拨付和折旧提取记录,核实其是否有真实的资金应用、资金应用是否匹配、固定资产价值是否正确核算以及折旧是否正确计提。对流动资金,分析企业资产负债表,看其各项流动资产占用资金及结构是否合理;从较大金额业务入手,根据其银行对账单和银行余额调节表,对应分析其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看其资金流动记录是否吻合、是否隐瞒开户银行账户以及是否存在帐外核算情况;根据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采用抽查法,对应核实其银行付款记录和材料入库记录,分析其材料购进和应付账款是否属实。

第三十五条 强化资金归还监控。根据企业融资合同或协议,监控其资金是否按期归还以及逾期归还原因。根据企业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净流入量和生产销售规模、利润率及计付股息、利息、占用费等情况,分析其归还资金的能力和筹措资金的合理性,并进一步监控其筹措资金是否纳入正常核算。

第三十六条 税收管理员对重点税源企业按月进行以下资金流信息的分析: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信息分析:根据现金流量与企业经营成果的对比,监控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

(二)收益比率信息分析:收益比率是企业获利能力的重要标志,通过对收益比率指标的分析,监控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三)资本结构比率信息分析:监控其偿债、税款缴纳等能力;

(四)流动比率信息分析:流动比率是评价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指标,主要包括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两项内容。通过分析监控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税款缴纳能力和近期财务风险状况;

(五)应收账款周转比率信息分析:评价企业应收账款变现速度、管理效率和营运能力;

第四节 关联交易监控

第三十七条 根据企业的组织管理、投融资结构、生产经营特点等企业基本信息,核实确认企业关联关系,按期采集企业与其关联企业间在购销业务、融通资金、提供劳务、转让财产、提供财产使用权等关联交易信息,通过科学的方式方法,分析企业间关联交易定价的合理性及对税收收入的影响,为收入预测和跟踪管理提供依据。

第三十八条 要求企业按月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业务往来情况申报表》,分户申报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交易的交易类型、交易内容、交易日期、交易数量、产品规格、定价标准、定价原则等。

第三十九条 监控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有形财产的购销、转让和使用,包括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机器设备、工具、商品(产品)等有形财产的购销、转让和租赁业务;

(二)无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包括土地使用权、版权(著作权)、商标、牌号、专利和专有技术等特许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或实用新型等工业产权的所有权转让和使用权的提供业务;

(三)融通资金,包括各类长短期资金拆借和担保、有价证券的买卖及各类计息预付款和延期付款等业务;

(四)提供劳务,包括市场调查、管理、行政事务、技术服务、维修、设计、咨询、代理、科研、法律、会计事务等服务的提供等。

第四十条 企业间关联交易的分析

(一)购销业务的分析:评价关联交易销售收入和成本列支的合理性;评价关联企业是否存在通过转让定价的方式由盈利企业向亏损企业或者由所得税高税率企业向低税率企业转移利润问题。

(二)融通资金的分析评价:评价关联方借贷利率水平高低的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企业间通过融通资金或无偿占用关联方资金转移利润进行避税的问题。

(三)提供劳务的分析评价:评价关联企业间劳务收入定价的合理性;

(四)资产转让的分析评价:分析转让条件、转让成本、转让者提供的技术支持和人员培训等劳务价值、资产转让利润率是否符合一般性营业常规或使转让企业获利。

第五节 财务处理及优惠政策监控

第四十一条 按月对重点税源企业的财务核算情况进行监控,监督企业是否按照报备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会计核算软件进行会计处理。

第四十二条 按月核实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期间的生产经营及财务核算,监督企业是否达到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标准,并对享受税收优惠的额度进行统计、分析。

第六节

税负分析

第四十三条 将重点税源企业的主要税收指标分别与上年同期、全国、全省、全市同行业宏观税负进行比较。重点监控重点税源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实现税收、入库税收的增长速度及总体宏观税负水平和经济税收指标情况。

第四十四条

对重点税源企业进行经济税收弹性分析。按季分析重点税源企业增值税和主营业务成本的弹性系数(增值税增幅/主营业务成本增幅),按企业增值税和生产成本的弹性系数排序,筛选出疑点企业,跟踪分析存在的问题。

第七章

税源监控质量标准和绩效考核

第四十五条 重点税源管理列入我局目标管理考核。终了由局办公室根据征管质量考核的要求进行单项考核。

第四十六条 重点税源企业管理应当以有效管理为核心,全面提高重点税源企业税源监控管理质量。重点税源企业管理应当达到以下质量标准:

(一)重点税源企业监控应当涵盖所有税种;

(二)落实上级加强重点税源管理任务及时、措施有力;

(三)分户建立的重点税源管理档案完整、规范、有效;

(四)监控信息采集及时、准确;

(五)监控程序合法,文书使用规范;

(六)重点税源企业的申报质量有明显提高,申报准确率要达到95%以上;

(七)各项征管质量考核指标均达到规定标准以上;

(八)税收收入因素分析透彻,能够为税收收入合理调度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九)上报各类重点税源数据、分析、报告、资料完整、及时、准确。

第四十七条

各分管局领导、科室负责人对重点税源企业税源监控管理负有连带责任:

对年应纳税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企业由各分管局领导按照分管范围督察监控,承担连带责任;对年应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企业由各税源管理科负责人督察监控,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八条 监控结果的奖惩:

(一)通过监控,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税收情况变化能够及时掌握,分析透彻,预测准确的,予以加分;

(二)在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中,捕捉、提炼的有较大利用价值的有关信息资料被采纳的,予以加分;

(三)按照检查互查制度在各种专项检查、专案检查或所得税汇缴检查中,查补税款占税款所属分税种全年应纳税额5%以上的,扣减实施日常管理的税源管理部单位检查当年的重点税源管理目标考核分数;

(四)企业生产经营和税收实现、入库情况有重大变化,应发现而未发现,或已经发现没有及时上报,造成工作被动的,当年重点税源管理目标考核不得分,并落实执法责任。

第八章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税源监控论文 篇二

一、我国税源风险监控管理中的问题

(一) 纳税登记户缺口较大, 纳税户籍

管理有待于加强。我国纳税登记户数呈逐年递增趋势, 但与经济普查登记户数、工商登记户数对比还存在一定缺口;对纳税登记户数的总量、结构和变动情况缺少动态分析和有效管理;较少开展税源结构变动对税收产生的影响分析, 税源巡查工作、税源的调查分析工作有待于进一步深化和加强。

(二) 自我遵从和自主纳税申报意识

不强, 纳税遵从度有待于提高。我国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纳税遵从程度不断提高, 但仍然存在部分纳税人, 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的自我遵从和自主纳税申报意识不强, 纳税申报的准确性与合法性还存在遵从缺口, 有待于通过税法宣传、辅导和加强管理不断促进和提高。

(三) 税源风险监控范围狭窄, 监控范

围有待于扩大。税务部门根据近年对税源情况的调查分析, 确定重点税源户的监控标准为:2005年年缴纳“两税”在500万元以上的增值税纳税人和年缴纳营业税在100万元以上的营业税纳税人, 为重点税源监控的对象。截至2005年, 国家税务总局直接监控的企业达到31, 610户, 显然监控的范围在逐年扩大。但对中小型企业的税源风险监控管理则出现了“空挡”, 涉税信息的采集和风险监控相对乏力, 缺乏适应中小企业特点的税源风险监控运行体系, 税收流失相对较大。

(四) 涉税信息数据采集缺乏完整性、

系统性、真实性, 信息数据质量有待于提高。纳税遵从是否提高, 税款是否实现应收尽收是以征纳双方信息传递的及时、准确和完整为前提和基础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税源的流动性和隐蔽性越来越大;随着股份制经济和民营经济比例的不断上升, 企业成为自负盈亏的经营实体, 追求利润目标最大化成为企业经营的主要动因, 使得很多纳税人在降低纳税成本方面出现筹划不当, 上报税务机关的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资料与其生产经营的税源实际状况不符, 形成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 给征纳双方带来相应的税收风险。

(五) 税源风险监控方法和内容单一,

全面风险监控体系的构建有待于推进。目前的税源风险监控管理工作主要是通过发票控税、企业报表、纳税申报、下户巡查、电话咨询等方式为主, 纳税评估工作流于形式。通过这些方式、方法了解到的情况还基本上是停留在对纳税人纳税遵从情况的表象掌控和静态数据分析、评价, 缺乏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及行业发展规律和辖区税源经济发展全面系统的专业化的调研和深入分析, 更缺乏税收经济关系的前瞻性的科学分析和涉税风险的预测提示, 并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导致对税源风险全程动态监控机制的缺失。同时, 由于相关的法制体系建设和执法依据尚需完善, 纳税人甚至不配合税务机关的调查研究和询问约谈等。从目前税务机关掌握的纳税人的基本情况看, 不同程度的存在对企业纳税人的纳税能力评估不准确、方法不科学等问题, 进而导致纳税遵从不高和税收流失严重。

(六) 第三方信息采集较难, 法制化保

障力度有待于加大。第三方信息渠道不通畅, 有些地区政府综合治税意识较强, 第三方信息应用较好, 对促进纳税遵从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但也存在相关部门协税意识和工作配合效率低等问题;同时, 第三方信息应用范围和应用方法也有待于扩大和深化, 法制化的保障力度和支持力度有待于加强。

二、强化税源风险监控管理的策略

(一) 加强户籍管理, 有效防范漏征漏管

1、建立定期户籍普查、清查制度, 了

解掌握所辖区域户籍规模总量、结构特点、分布状况及变动趋势, 按照规模和行业等标准, 掌握各类税源户数规模总量及结构分布, 摸清税源底数和特征规律, 有效防止漏征、漏管。

2、健全户籍管理档案, 及时归纳、整理和分析纳税户的各类静态和动态信息, 强化专业化管理。

3、加强对低税负、零税负、长亏不倒

纳税户及特殊纳税户, 如关、停、并、转企业及非正常户的管理, 分户到具体责任人, 加强日常巡查与实地核查, 定期清查清理。

4、建立与工商、银行、国地税之间、技

术监督等部门信息交换机制和网络平台, 进行相关数据的传递、核对与分析, 特别是要加强与工商登记数据的比对分析工作, 确保户籍信息数据的真实性、系统性和完整性。

通过加强户籍管理, 做到税源户籍总数明了、税源结构分布清楚、户籍信息完整准确, 增强对税收源头监控管理的能力。

(二) 完善分类管理机制, 有效实施税源风险监控专业化管理

1、在对纳税人依法纳税情况综合评

定基础上, 可将纳税人按生产经营规模分为重点税源企业、中小税源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按照抓大、控中、定小的思路, 加强对重点税源行业、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的, 同时控制好中小类型纳税人的涉税风险, 以国民经济分类为基础, 结合实际工作的需要将纳税人分为若干行业或进一步的行业细分, 结合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程度和纳税信用等级加以有效控管。

2、按不同分类标准细分管理对象, 建

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岗位及人员能技配置, 税源风险分析、重点税源企业管理、税务稽查等较为复杂的涉税事项的管理要集中优化资源配置, 集约化重点管理, 加强专业化培训, 能级管理和有效激励。

(三) 扩大涉税信息采集的来源和渠道, 加强涉税信息分析和利用

1、在不断完善税务系统内部涉税信

息采集的同时, 加强对外部涉税信息的采集和利用, 即直接从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实地采集纳税人的第一手涉税信息和数据, 同时加强对征纳之外的第三方信息 (即不是来自税务机关也不是来自纳税人, 而是从工商、海关、银行、统计部门等获得的涉税信息) 的采集和利用。

2、改进信息采集的方法。对纳税遵从

度较低的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的信息, 采取由纳税人自行申报和税收管理人员定期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集和利用。税收管理员实地调查采集信息时, 要做到实查实测, 实估实算。实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工艺流程、原材料消耗、能耗及产能状况和变动情况;实测原材料及产成品库存状况及变动, 实估纳税人的销售或经营收入、投入产出率、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结合现行税法及相关政策实算纳税人法定的纳税能力;对于第三方信息的采集, 应在明确信息采集的时限、内容、应用范围及保密规范等前提下, 逐步建立与工商、银行、国土、统计部门及国地税之间的信息交换和互联互动机制, 做到及时有效采集和加工分析利用。

3、扩大信息采集的内容, 既要采集全

面系统的静态信息资料, 即纳税人的生产工艺流程、原材料消耗、能耗、产品库存销售的规模和总量和结构方面的静态资料;更要注重对动态信息的采集, 即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变动方面的动态信息, 如原材料消耗或成本的变动、销售或经营收入的变动、利润及税负的变动等, 进行动态风险分析监控和管理。

(四) 建立科学的税源监控指标体系, 开展和加强税收风险分析

1、应根据不同地区税源行业分布特

点、不同的经营类型、不同的生产经营规模和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建立科学的税源风险监控指标体系。

2、科学的监控指标体系, 一方面应当

综合反映税源的总量规模、结构分布及变动规律;另一方面反映税收收入征收解缴入库的全过程的整体情况。建立反映税收和税源经济指标, 建立税收经济关系协调性与合理性的分析指标体系, 主要应包括税负率、税负变化差异率、税收收入总量与结构的合理性与变动率等, 税收弹性系数、销售变动率与税收变动率的协调性与合理性分析, 零 (负) 申报次数、认证不符次数、利润率、成本费用率、价物耗率和能耗率等指标, 重点分析指标异常波动较大的纳税人的涉税风险问题, 研究科学的风险分析识别方法, 进行合理的风险等级测度和风险等级排序, 深入查找漏洞, 强化风险监控, 为更好地促进纳税遵从、降低税收风险提供科学依据。

(五) 强化纳税申报管理, 构建“行业风险评估综合管理模型”, 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

1、加强对纳税人依法纳税, 依法遵从的宣传力度, 不断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遵从度。

2、完善统一的税务会计报表, 进一步

规范纳税申报的格式和要求, 认真审核纳税人应税产品和劳务的收入、盈利等情况, 适用的税种、税目和税率及税费基金、滞纳金计算过程、资料填报的规范性等。

3、将纳税人的财务资料、纳税申报资

料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综合分析对比, 动态监控管理, 开展深入细致的专业化纳税评估, 促使纳税人自觉如实申报纳税, 切实解决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征管漏洞。

4、以建立重点行业风险评估模型为

突破口, 逐步使纳税评估成为税源专业化管理的重要和必要手段。在总结近几年纳税评估经验的基础上, 应从企业的物耗、能耗、工耗等生产要素静态、动态信息入手, 对“一户式”存储、收录、整合的数据进行分析判断, 建立统一规范的重点行业纳税评估的指标体系, 科学合理地确定行业税负和预警值, 在此基础上形成重点行业的纳税评估标准模型, 合理调整、修正后形成不同行业的评估模型。

5、推广应用。专项评估岗依据评估模

型完成重点行业、企业评估并修正、调整评估指标后, 负责指导各基层评估管理员实际应用, 结合案头资料的评估分析和询问, 核实过程中确认的风险点, 据有关政策法规, 做出纳税正常符合性结论、纳税差异符合性结论、纳税异常待查性结论或纳税异常恶意性结论。对定性为正常符合性结论的, 确定为正常纳税户归档;定性为差异符合性结论的, 在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自行纠正后, 将有关补正材料与评估结论一并归档;定性为异常待查性结论的, 由两名以上评估管理员进行税务检查, 待处理终结后, 将处理决定书复印件与评估结论一并归档;定性为异常恶意性结论的, 移送稽查机构查处。

6、评估工作的后续管理。一是要建立

专门的分析例会制度, 通过评估数据分析评价执法水平的高低和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分析征管漏洞和薄弱环节, 有效规避纳税人的涉税风险和征税人的执法风险, 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二是通过评估数据和移交稽查机构查处的结果反馈, 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良性循环互动机制。形成以风险分析为基础, 在系统全面的风险分析的指导下, 提升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在此基础上为稽查提供有效的、针对性的案源及审理思路;稽查应保证评估疑案的有效充分落实和信息的综合反馈, 稽查反馈的信息应作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税源监控管理的具体措施的有效依据, 真正实现以管助查、以查促管的良性循环互动, 促进税收征管效能的整体提升和纳税遵从的不断提高。

(六) 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税源风险动态监控管理系统

一是税源的事前监控管理, 即税务机关对纳税征管户申报前的监控管理。税务机关通过这一环节的监控, 能对所管理的户源总体规模、结构分布及具体户籍情况有清晰的了解和掌握, 同时将有经营行为的潜在纳税户纳入征管户籍册, 最大限度减少漏管户, 同时对纳税遵从程度低, 申报频繁异常的纳税户加强涉税信息的采集和生产经营情况的监控分析, 在申报前提醒提示, 以降低其税收风险。

二是税源的事中风险监控管理, 即税务机关对涉税经济活动和行为的监控。税务机关通过这一环节的监控, 将能对纳税人的税基即应税收入的产生、分布及增减变化情况最大限度地纳入监控范围之内, 有效地跟踪和动态掌控, 以便监督和促使纳税人诚实申报, 使税法遵从度提高。

三是税源的事后监控管理, 即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当期税源总量是否合法转化为现实可征税源和税收的分析和监控。税务机关通过事后的监控管理, 能对纳税人应税收入是否全额依法纳税, 实现法定税收收入进行全面控管, 进一步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 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国家税收应收尽收, 以降低纳税人的遵从风险和税收流失风险。

(七) 有效建立协税护税机制, 推进税

源风险监控社会化管理。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 促进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综合利用涉税信息资源进行科学化、专业化的税源风险监控管理。不断探索建立征税人、纳税人、协税人三位一体协税护税税源风险社会化监控管理体系, 实现人工采集和信息网络并行的覆盖广泛的信息交互与协税护税综合监控管理系统, 与工商、银行、国地税之间以及国土、规划、房管、统计、公安等部门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涉税信息交换和综合管理平台, 明确各部门的协税护税义务及法律责任, 有效整合信息资源, 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形成完整的通畅的涉税信息产生、获取、处理、存储、传输及利用的绿色通道系统, 确保数据信息的真实性、系统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全面提高对税源风险的监控质量和效率, 全力营造社会各部门齐抓共管, 依法诚信纳税光荣、逃避纳税可耻的良好的纳税意识和社会环境, 更好地促进纳税遵从, 降低征纳双方的税收风险。■

摘要:针对税源管理工作深入开展过程中的问题, 提出改进和提升税源风险监控的策略和措施, 不断降低征纳税收风险, 促进纳税遵从的不断提高。

3.加强重点税源管理的思考 篇三

【关键词】重点税源管理;问题;措施

一、引言

税源即税收的来源,在税收的定义中提到“税收是政府无偿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一种形式”,因此我国税收理论界一般观点认为税源实际就是国民收入。税源管理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通过一系列科学、规范、现代化的方法和手段,对纳税人的应纳税额进行采集、监控和分析,最大限度地缩小潜在税源与实际税收之间差距的一系列税收管理活动。也就是说,税源管理实际核心问题就是对纳税人进行管理,最大程度地缩小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实现全面征管。税源管理的对象不同,税源监管方式也不同,产生的影响也不尽相同。重点税源管理指的是对重点纳税人或对重点税种的监管,其中重点纳税人指的是税源规模较大,对税收收入贡献程度较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主要是通过获取和掌握该类纳税人的涉税数据和经营状况,分析和监管它们的纳税情况;重点税种主要是指几大主要税种,如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通过量化和分析主要税种的变动情况,为税收管理工作提供基础性数据支持。本文讨论的重点税源管理指的是对重点纳税人的管理,即对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进行监管。由于重点税源户承担了大部分的税收贡献,因此,对该类纳税人的监督和管理是税务机关税源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加强重点税源管理能够为公平税负提供依据,为税收征管工作提供数据支持,为纳税评估提供参考标准,为税务稽查提供重点选案线索。

2002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修订重点税源监控标准的通知》,将我国重点税源的标准确定为年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两税” 500万元以上的增值税纳税户、年缴纳营业税100万元以上营业税纳税户、年缴纳所得税500万元以上的纳税户、年经营收入1亿元以上的纳税户。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各地税务机关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会根据本地企业的发展状况和经营状况自行设定重点税源户标准。

二、当前重点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1.缺乏动态管理机制

目前,我国重点税源管理还是侧重于静态监管,事后评价。事实上,静态监管相对于动态监管还是不够合理、科学。如果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准备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涉税事项缺乏动态跟踪时,客观上就造成了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纳税人可能就会降低其纳税遵从程度。事后税务机关再采用的税务稽查或纳税评估对其进行检查与评估,会增加管理工作的盲目性,造成监管成本的提高。

2.信息化水平低

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的应用和发展,税收管理方式比之前有了很的改进,效率也明显提高。但目前我国税务部门的信息化水平还较低,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部门间信息共享水平低。当前,国税、地税、金融、工商等部门并未真正联网,信息共享受到制约。税务机关还无法全面、及时、准备地获取纳税人所有信息,这其实也给重点税源的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现在基层税务人员对重点税源的基本信息和涉税信息的掌握一般是通过企业填报的相关资料收集整理而得,而与企业相关的基于外部获取的信息较少。

二是资料采集信息化水平低。目前,各地重点税源信息基本还是上门报送,税务人员再进行手工输入,手工输入不可避免的会增加数据错误的风险,而且这种方式也增加了税务人员的工作量。有些发达地区实现了网上报送,但也出现了国税、地税系统无法对接而导致企业重复报送的现象。如有一些重点税源户是共管户,既是国税的重点监控企业,同时也是地税的重点监控企业,而且各项监控指标基本一致,但由于国税、地税系统不一,企业要分别进行填报。这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纳税遵从成本,也打击了企业报送信息的积极性。

3.管理方式和管理队伍落后

管理方式落后主要体现在目前税务机关对重点税源户的监管还主要是电话约谈、下户了解等方式。这种模式的管理方式会使税务机关在管理过程中被动性比较强,纳税人不按规定提交涉税数据和资料的情况时有发生。管理队伍落后主要体现在基层税务机关,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基层重点税源管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較为不足。尤其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税务机关人手相对少,纳税人多,税务人员专业素养水平不一,导致一些基层税务机关对重点税源户只能应付其纳税申报,对具体的遵从情况无法实施有效监管。

三、加强重点税源管理的措施

1.加强动态监管力度

动态监管就要求税务机关实时了解重点税源户的日常生产经营状况,因此相关税务人员要加强与重点税源企业的联系,及时获得涉税数据,科学分析纳税人的纳税情况。税务机关还应尽快建立重点税源户的风险预警机制,通过风险预警模型及时发现征管上的薄弱环节,从而防患于未然,堵塞征管漏洞。

2.提高信息化水平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协调好国税、地税、工商、金融等各部门的沟通,共享各部门所拥有的企业信息,实现税务机关外部独立数据与重点税源户自行申报数据信息的比对分析,解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加强国税、地税信息系统的对接,避免重点税源户重复填报信息的现象,减少纳税人的遵从成本。

3.建立科学、系统的管理体系

建立科学、系统的重点税源监管体系。利用计算机技术实行分类监控管理,将重点税源户分税种、分行业、分类型建立数据库,进行经常性对比分析,实时监控;经济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政策而对重点税源可能产生的影响事先进行充分论证和研究,及早对企业进行辅导,确保对重点税源监管到位,防止税收流失。

4.加强税务人员业务培训

当前正值我国税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包括税收征管方面的改革。加强税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有利于提高税收征管工作的效率。由于重点税源管理是税源管理的关键内容,因此对负责重点税源的征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显得尤为重要。税务系统应根据需要,定期对相关税人员进行培训,多与重点税源管理水平较高的地区进行经验交流,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充分发挥重点税源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引进业务能力较强的税收管理人员,切实有效地提高管理效率。

5.提高为重点税源户的纳税服务水平

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义务,也有享有税务机关提供纳税服务的权利。鉴于纳税人数量过多,如果针对每一个纳税人做到“问必答,求必应”的纳税服务程度并不现实。因此,我们可以先从重点税源户入手。重点税源户一般为规模较大的企业,涉税业务更加广泛和多样,加强税务机关对重点税源户的纳税服务,有利于提高其纳税遵从度,从而保证税收收入及时、准确入库。

参考文献:

[1]安体富,王海勇.我国税源管理问题研究:理论范畴与政策分析[J]. 杭州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2).

4.税源监控论文 篇四

重点税源企业对地方经济发展有较大影响力,其经营状况的变动直接影响到地方税收收入的变化,且影响力是持续和较稳定的。通过对重点税源企业数据解读可以推断地方经济发展态势,解释税收增减原因,探寻税收增长点,为税收征收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因此,重点税源的分析监控可以说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如何提高税源管理水平,加强税源监控,减少和避免税收流失,已成为当前各级税务机关普遍关注的问题。

一、重点税源分析监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对重点税源分析监控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长期以来,无论是各级政府还是各级税务机关都将主要精力集中于税收任务指标的实现上,缺乏对税收工作内容规律及税源管理发展规律的分析和研究,直接导致了对重点税源企业缺少必要的分析与监控。对重点税源在日常检查、税源调查、数据采集、预测分析、纳税服务等诸环节上,还处于粗放型、轻责型、低标准的层面上,直接影响了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2、重点税源管理方法单一,分析监控内容不全面

目前,税务机关掌握的重点税源信息主要依赖于纳税人申报的部分财务数据、信息,税源管理仍停留在以重点税源统计分析为主的初级管理水平上,税源信息失真、信息占有量匮乏、税源管理缺位的问题严重制约了税源监控。业务流程仅局限于对重点税源企业的静态统计和事后分析,缺乏对整体税源的动态管理,缺少与纳税人相关的其它经济信息和非财务信息的比对、印证。特别是对大量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未纳入税源管理的范围,导致税源监控的严重缺位、监控效率低下,偷骗税案件频繁发生。另一方面由于种种原因,企业上报数据失真,可信度大打折扣。如企业上报的重点税源报表有时会在逻辑关系上出错,税收管理员在数据录入中难免加入一些人为修改,导致数据失真。从而监管的结果只能反映重点税源户申报税源的变化,而不能反映实际税源的变化,对重点税源的监管只是纸上谈兵。

3、重点税源选户不合理,缺乏代表性

在税源管理工作中,多以入库税收的多少将纳税人划分为重点税源和非重点税源,没有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税收增长率等一系列指标纳入综合考虑,不能反映今后的发展变化趋势,无法确保监控的行业、类型面足够广,不能全面反映整体的税源结构特点。在实际工作中将纳税大户作为重点税源管理,但是重点税源和重点户不相一致,重点户不一定是重点税源,而是税收征管工作中薄弱点或问题易发点的纳税企业。如一部分国有控股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准确,纳税申报数字相对比较真实,纳税能力较强,大部分被纳入监控范围,这是十分必要的。但随着非公有制经济比例的不断上升,一部分私营企业虽然不是当地的纳税大户,但这类纳税人产品相对畅销,销售收入增长快,但向税务机关提供的相关报表与资料,真实性存在很大问题,税负比较低,隐匿收入和少报收入现象大量存在,账外经营比较普便。如果不纳入监管,税务机关很难真实掌握其经营状况,起不到实际监控、分析的作用,也会给一些蓄意偷逃税的纳税人以可乘之机,存在很大的隐患。

4、重点税源电子信息利用程度低

一是现在重点税源户采集的涉税数据数量比较少,涉及面比较窄,时效性比较差。不同部门采集的数据各自为政,缺乏沟通和交流,造成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涉税数据采集比较抵触和敷衍。二是对于采集的数据缺乏强有力的分析,软件开发的滞后导致对数据的抽样分析比对停留在税收管理员各做各的,没有统一的数据共享平台和统一的分析监控标准。三是对分析的结果利用性不高,仅仅应用在写报告写调研文章时使用,在管理第一线没有实际参考和使用价值。

5、社会综合治税机制有待加强

税收协调机制的欠缺削弱了重点税源监控的能力。社会各部门、多方位的社会税收协调机制尚未建立完善,无法实现经济、税收信息共享。在重点税源监控过程中,税务机关和各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渠道不畅通,与相关经济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公安、工商、银行、国税之间未能建立有效的沟通和信息交换机制,不能及时了解和掌握一些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变化的有用信息,从而无法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税源的信息,造成了组织收入工作的被动和盲目。加之部门工作的不协调,客观上削弱了税源监控的能力,造成了采集信息难、收集证据难、税收执法难、税款征收难的局面。

二、加强重点税源监控的途径和方法

1、提高对重点税源分析监控重要性的认识

税务部门的天职是组织收入,重点税源监控管理是实现组织收入目的的有效手段。从本分局的实际来看,年纳税额2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占分局税收收入的85%以上。管住了重点税源,就牢牢地掌握了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从这个意义上讲,重点税源监控管理是组织收入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重点税源管理是促进收入增长的最重要的途径,是适应税收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是规范征管、建立新型征纳税系的前提,是打造服务型税务机关的需要。重点税源监控是深化税收分析、加强税收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互动机制的重要环节和内容。要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及每一名税收管理员对重点税源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将其作为强化税收征管的第一道关口抓紧抓好。

2、加强专业培训,造就高素质的重点税源管理队伍

从事一线税源监控的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协调能力,尤其是在全面实施信息化征管方式的新形势下,对税源监控岗位干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只有建立一支既懂经济理论知识、税收业务知识,又熟悉经济税源情况变化、熟悉统计分析基本理论和方法的税收分析队伍,才能保证重点税源管理工作质量。一是要抓好业务培训,优化重点税源监控人才。选拔业务骨干充实税源监控力量,通过学习培训和能级管理等激励创新机制,促进不断提高税源监控整体水平,为加强税源监控提供组织保障。同时还要及时总结、推广、交流工作经验,不断开拓管理思路,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要加强对重点税源监控工作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健全综合性评价税源监控工作水平的指标体系,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使考核办法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在明确责任区、责任人在税源管理工作中职责的同时,充分发挥征收、管理、稽查等部门协调配合作用,充分发挥各部门工作的积极性、能动性,结合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税源管理考核制度和目标,加大考核力度,确保重点税源管理质量和效益。

3、加大投入,创新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的新途径

一要强化税收分析和预测,建立良性互动机制。建立动态组合模型库,应用计算机进行统计、分析、处理,形成不同地区、行业和税种的税源预测分析模型,作为税源监控的基础。利用各税种与相关经济指标的对比分析方法、时间序列趋势分析预测方法、回归模型建立方法等,来判断税收增长与企业发展是否协调、税收征管是否到位、税收政策执行是否准确。按照税源专业化管理要求,完善“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的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加快信息在各部门之间的传递,促进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全面提升。今年分局在市局计财处的支持下,参与市局收入预测分析模型创新工作项目,利用科学的模型对收入情况进行预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并将在全市进行推广。二要健全完善重点税源监控管理机制。建立重点税源管理责任人制度,正确处理“管事与管户”的关系。管理责任人要从日常事务入手,经常深入企业,充分了解和掌握企业经营情况、资金流向、产销变化、发展趋势等动态信息,加强重点部位和环节的跟踪管理和动态监控。要求重点税源大户对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产业政策变动、产业结构调整、增资扩股等,都必须及时向税务机关报送。同时,税务机关有针对性地对重点税源企业进行定期走访,使税务机关能够更加及时地掌握企业的经营动态和相关重大涉税信息,做好重点税源的事前、事中、事后监控管理。三要优化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服务。在重点税源管理过程中,在高度重视纳税人满意度、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的同时,要对纳税人进行细分,使纳税服务在普遍化的基础上兼顾个性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纳税意识、纳税能力和业务整体水平,建立自觉依法纳税的良好社会氛围,为税源监控工作提供保障。加大执法力度,对依法纳税和偷逃税款正反两方面给予公开曝光,促进依法纳税观念和良好执法环境的形成,全面发挥税务检查的法制威慑力,检验并规范征纳行为。

4、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和层次

税源管理必须走科技加管理的路子,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建立和完善以现代技术手段为支撑,以信息管理为主、事务管理为辅、科学严密的税源监控体系,实现信息化和专业化的税源管理。信息化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方向,也是强化重点税源监控的重要的技术保障。明确重点税源专业化管理目标,实行个体化、综合式、深入型管理。一是以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通过“江苏地税省级大集中税收信息管理系统”上线运行的契机,实现重点税源的现代化管理新模式,全面提升税收管理与服务水平。二是要全面推行并使用税控装置,建立严密的防伪系统,使税源监控方式更加科学、严密、规范,不断增强“以票控税”的能力。目前苏州地税系统全面运用了税控装置和网上开票系统,对偷逃税款采取了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对监控纳税人的应税收入,保证公平税负、促进依法治税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三是要积极与工商、银行、国税等部门实行计算机联网,确保计算机中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努力探索运用电子化实施监控管理的途径,达到人工监控与网络监控并行,提高监控的科技含量和水平。

5、建立行之有效的社会综合治税机制

5.税源监控论文 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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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7-02-23 作者:许强 姜琴 来源:秭归县国税局办公室 【选择字号:大 中 小】

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工作的基础,税源管理质量的好坏决定着税收收入的规模和增长速度,影响着经济实现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目标。我县的重点税源税收占据税收总量的百分之七十以上,左右着全县的国税收入形势,在税收收入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重点税源的管理和监控是组织收入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是税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内容,只有全面掌握和控制了重点税源,才能增强组织收入的预见性、主动性,为税收征收管理决策提供依据,确保税收收入稳步增长。

一、重点税源监控管理主要目的和任务

加强重点税源户管理为整体税收管理提供信息服务,为税收分析提供数据支持,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是强化税源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为税收工作的开展起着积极作用。

(一)掌握经济运行动态,增强收入主动性。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成份日益复杂化、企业竞争激烈化,利益分配多元化,税源和收入结构随之也发生变化。税务机关通过了解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税收情况,以点带面,能够比较准确地分析预测税收收入发展前景,增强组织税收收入工作的主动性,通过分析发现问题,堵塞征管漏洞,促进税收收入稳步增长。

(二)坚持依法治税,规范企业纳税行为。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报送的纳税资料,解读纳税人涉税经济活动和涉税行为的相关信息和数据,通过对数据的审核评析等,及时发现纳税人纳税申报及税负异常等问题,通过采取约谈、纳税评估等预警措施规范纳税人行为,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确保税收政策的正确贯彻落实,促进纳税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规范性。

(三)加强税收征管,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税源监控力度薄弱是疏于管理的一种表现,税源底子不清、监控不力是导致税收流失的一个重要因素。开展税源监控,可以使税务机关及时摸清税源分布及变化情况,通过分析掌握税源动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管理,对征管漏洞对症下药、有的放矢,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二、当前重点税源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夯实税源基础管理,规范管理制度,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们已经初步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重点税源管理体系,重点税源监控工作实行了省、市、县三级监控管理模式,运用全国重点税源监控管理软件(TRAS)系统,建立了重点税源监管数据库,在掌握收入动态、预测收入形势、提供管理依据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在重点税源监管上仍然存在种种弊端和问题,重点税源监控的效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主要表现为:

(一)税源信息来源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强。税务机关掌握的重点税源信息主要依赖于企业报送的申报表和财务报表等申报资料,由于企业财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报表漏填、缺项或逻辑错误时有发生,而且有的纳税人反映的财务状况并不真实,而税务机关监控重点税源主要从静态数据入手,企业资料报送质量直接影响了税源监控的质量和效率。

(二)重点税源监控的主动性不够。重点税源监控归口在计统部门负责,主要从事重点税源税收情况和增减变化分析。由于内外衔接不畅通的影响,重点税源监控人员不能及时、准确、直接地掌握企业经营情况和税源变化,因此只能依据企业报送的申报资料就数字论数字进行事后分析,不能对数据质量进行考证,不能及早发现征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致使重点税源监控工作时效滞后,监控效率不高。

(三)重点税源监控的内容不全面。税务机关对税源的掌握仅仅停留在纳税人所提供的税务登记资料、纳税申报资料以及企业财务报表等有限的静态基础资料上,而对重点企业的发展前景、发展规模的预计等具有监控价值的动态资料掌握知之甚少,监控面狭窄,缺乏全程动态监控机制,形成信息管理上的真空,给税务机关对经济发展趋势做科学预测带来一定难度。

三、加强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的主要措施和对策

加强重点税源监控,是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源管理的必然需要,必须坚持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动摇,坚持夯实税源管理基础不放松,坚持征管质量与效率不降低,把重点税源监管工作抓好、抓落实。

(一)健全完善重点税源监控管理机制。一是要建立重点税源管理责任人制度。正确处理“管事与管户”的关系,管理责任人要从日常事务入手,经常深入企业,充分了解和掌握企业经营情况、资金流向、产销变化、发展趋势等动态信息,加强重点部位和环节的跟踪管理和动态监控。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料及日常检查情况,加强对纳税户生产经营情况和纳税申报真实性的分析评估,结合计算机中静动态数据,全面掌握税源增减变化情况,提高重点税源管理效益。二是要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和调查制度。要求重点税源大户每季是否发生重大事项,都必须向税务机关报送产业政策变动、产业结构调整、增资扩股等重大事项。同时,税务机关有针对性地对重点税源企业进行定期走访,使税务机关能够更加及时地掌握企业的经营动态和相关重大涉税信息。三是要建立信息传递和共享制度。一方面要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和完善与工商、地税、技术监督等部门间的信息传递、联席会议等制度,实现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促进信息资源使用效能的最大化,随时掌握区域内税源变化情况,掌握税源管理工作的主动权。另一方面要加强国税机关内部征收、管理、评税、稽查等各部门共同责任的工作落实,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各部门信息传递和信息共享制度,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做好重点税源的事前、事中、事后监控管理。

(二)扎实做好基础性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税务登记户籍管理。管好税务登记是加强税源管理的首要环节。要严格执行税收征管法及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建立重点税源户籍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管理。管理部门要强化日常检查和监控,加强与工商、地税登记信息的交流和比对,建立起覆盖面广的社会协税护税网络。特别是要加强国、地税之间的协作,要将重点税源的相关纳税申报和相关征收资料实现采集型管理,达到信息资料共享。二是要规范信息采集。明确规定重点税源监控户的信息采集指标、工作时限、具体要求,制订相应的考核办法。对采集不实、采集不全、采集不及时的人员进行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采集信息时,要做到“三

清”,即经营情况和相关财务指标清;企业原材料耗用、实际生产情况、实际经营项目、经营规模情况清;企业原材料、库存情况清。三是要加强基础数据审核工作。充分发挥案头审核作用,征税人员在受理申报时要仔细审核申报数据的逻辑性、准确性,比对申报数据的一致性,初步判断纳税人申报真实性。要认真审核纳税申报资料和数据填写的完整性,及时录入综合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为税源监控提供基础数据。

(三)运用科技手段实现税源监控现代化。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运用先进的管理技术手段,建立科学规范严密高效的税源监控体系。信息化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方向,也是强化重点税源监控的重要的技术保障。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强化和完善相关的机制,建立科学规范严密高效的税源监控管理体系,是当前加强税源监控工作的重点。一是要全面推行并使用税控装置,建立严密的防伪系统,使税源监控方式更加科学、严密、规范,监控企业的真实收入,对偷逃税款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保证公平税负,促进依法治税。同时要积极与工商、银行、国税等部门实行计算机联网,确保计算机中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努力探索运用电子化实施监控管理的途径,达到人工监控与网络监控并行,提高监控的科技含量和水平。

(四)强化税收分析和预测,建立良性互动机制。税源的预测分析不仅是税源监控的起点,也贯穿于税源监控的整个过程。税源预测分析的结果不仅可为分析下达税收收入计划提供依据,还可为掌握和监控宏观及微观税源变化服务,因此税源预测分析应为税源监控的基础。税务机关在对税源变化的重点企业进行典型调查分析的同时,要建立税源宏观预测分析模型,对某一地区、行业的税源进行预测分析,及时掌握和监控宏观税源的变化。建立动态组合模型库,应用计算机进行统计、分析、处理,形成不同地区、行业和税种的税源预测分析模型,作为税源监控的基础。要实现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的有机结合,进一步通过税收分析发现问题,指导评估和稽查,通过纳税评估查找原因,为稽查提供有效案源,通过税务稽查解决问题,验证分析和评估的实效,以管促查,以查促管,着力构建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机制,促进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全面提升。

6.税源监控论文 篇六

建立科学规范的税源监控体系

在“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新的征管模式背景下,经过多年的研究、探索和完善,国家税务总局陆续出台了《纳税评估规程》和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并进一步明确了纳税评估工作在日常税收征管和税源管理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成为强化管理的有力手段。

纳税评估是税源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税务机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法规,根据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财务资料和日常掌握的征管资料及其他信息资料,运用科学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纳税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分析,并依法及时进行评定处理的管理工作。它是介于申报征收与税务稽查之间的一道“过滤网”,具体表现为税务机关通过对纳税人纳税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综合评定,经过约谈举证、检查或稽查,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纳税人纳税行为中的错误,并对异常申报等专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评价,为征收、管理、稽查提供工作重点和措施建议,从而对征纳情况进行全面、实时监控,以促进纳税人的真实申报和提高税收监控管理水平。纳税评估工作是税源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税收征管工作一次“质的飞跃”,是加强对税源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客观要求,是强化税源管理和监控,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手段,是税收内部基础管理制度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重要体现。

结合本地实际,我局制定了纳税评估工作办法,初步建立了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并在部分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中进行纳税评估的有益尝试和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果;可以说,纳税评估在实际征管工作中已开始发挥其积极效用,为建立以纳税评估为核心的税源监控体系打下坚实的实践基础。

一、纳税评估是当前税源管理工作的需要

(一)经济形势和税收政策的剧烈变化要求引入科学的税源管理手段。当前,经济形势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一方面,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经济成分并存,通过改制,国有经济逐步淡出,纳税人经济性质、经营形式、生产规模和分配方式呈现多样化和混合化,纳税人开业、歇业、停业、重组、兼并、破产、连锁经营等情况不断发生,税源变动激烈、频繁,税源的流动性和隐蔽性越来越强,税源管理的难度越来越大;从另一方面看,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税收调控政策对地方经济乃至税源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从“软着陆”到宏观调控,从再就业税收优惠到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等等,税源结构不断发生变化,在税源管理工作的适应性和前瞻性上都提出新的课题。面对上述纷繁多变的情况,税务部门税源管理的应对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出现相对滞后,税收征管和税源管理方式还没有完全从旧有的模式中脱离出来,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税源管理不到位、税源状况掌握不清等实际问题,对组织收入工作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解决税源管理中的不利因素需要采取先进的管理方法。当前税源管理工作中的不利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内容不全面。税务机关对税源的掌握只停留在纳税人所提供的税务登记资料、纳税申报资料以及企业财务报表等有限的静态基础资料上,而对企业的发展前景、发展规模及 2 行业类比等最具征管监控价值的动态资料掌握比较少,缺乏全程动态管理。二是掌握企业信息不完全真实。目前的税源管理信息源主要来自于纳税人申报和上报税务机关的财务报表,一方面少数企业追逐利润最大化,虚假申报、报表造假,向税务部门提供不真实信息,录入计算机后产生税源数据与事实偏离;另一方面由于征管软件的缺陷和税收管理员未及时更新维护机内纳税人基础税源信息的缘故,造成信息不实、监控无效的后果;第三方面的原因是目前要求纳税人提供的税源信息面过窄,信息采集仅停留在营业收入、应纳税情况等一些基础数据上,没有对纳税人的资本和资产变化情况、成本费用列支情况、从业人员变化情况等直接影响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信息进行搜集录入,局限了对税源的管理深度和广度,阻碍了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经营和发展情况的了解。三是现代信息技术应用程度不高。近年来,税务部门的信息化程度有所提高,但是仍然落后于信息技术的整体发展水平,尤其是征管应用软件与纳税人通常使用的财务软件不相兼容,信息数据不能实现自动传输,给信息采集增加不必要的环节,也不可避免地降低了信息的真实性和可用性。

二、纳税评估在税源监控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纳税评估是税源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确立的“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模式,纳税评估作为强化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手段和中心环节,它处于申报征收之后税务稽查之前。对于申报征收,通过纳税评估可以根据评析结果,确认纳税人非法申报的存在可能性,分析、发现并揭露问题,以提高纳税申报质量、纠正申报错误、引导纳税申 3 报的健康发展;对于日常管理,通过纳税评估对户籍管理内容进行动态审核,提出税源监控的具体目标和管理措施,达到对纳税人整体性和实时性控管;对于税务稽查,通过纳税评估,以纳税人具备违法嫌疑为开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合理避免稽查与纳税人盲目接触,公平、科学地选择稽查对象,明确稽查目标,有效发挥事后监控的作用。总之,纳税评估是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和税源情况进行监控管理的重要环节。

(二)纳税评估是提高税源管理能力的科学手段。税收征管质量的高低,取决于税务机关对各类税源监控能力的强弱,而税源监控手段是否先进、科学、易行,又直接影响到征管的效率。在纳税人数量逐渐增多、税源结构复杂多变、税收管理人员相对不足的情况下,加强纳税评估是提高税务机关税源监控能力必不可少的措施。纳税评估犹如税务部门实施管理的“雷达”,通过设置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借助信息化手段,对监控区域内全体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扫描”,及时发现疑点,向其他管理环节传递排除疑点的意见,使各项管理措施环环相扣,防范偷逃骗抗税行为的发生。

(三)纳税评估是发挥税收管理员工作职能的有效方法。税收管理员是税源管理工作中唯一的能动因素。加强纳税评估有利于税收管理员职能的全面发挥。在基层,设立税收管理员旨在有效解决 “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当前,经济形势的发展和现代税收管理对税收管理员提出了更高要求,对管理区域内税源状况的掌控和各项税源的监管成了税收管理员的必修课,只有依靠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才能实现税源“五清楚”的目标和全面掌控税源的目的。面对众多而复杂的纳税人,开展纳税评估,4 能够通过指标分析、约谈、举证等各环节抽丝剥茧式地审核,迅速揭露问题所在,找准管理的主攻方向,让税收管理员从繁杂的事务性管理中摆脱出来,开展管理性检查,剖析有疑点的纳税行为,找出管理中的漏洞,进一步采取加强管理的措施,巩固管理基础。

三、以纳税评估为核心,建立科学的税源监控体系

(一)建立专门机构,明确工作责任。税源监控体系的建立,要以专业化组织机构设置为保证。鉴于税源监控内容广泛、专业性强、人员素质要求高的工作特点,根据工作需要,应设置专门的纳税评估机构,具体负责监控指标的建立、监控范围、监控手段的确立、监控内部工作管理等事项,保证监控工作的有效开展。选择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从事评估工作,坚持在日常工作中多学习、勤实践,做到精通业务、掌握政策、熟悉财务,不断提高评估人员素质。同时,制定和完善税源监控工作的制度和工作规程,加强责任制考核,积极发挥税收管理员、“一窗式”、“一站式”管理制度在税源管理和监控工作中的应用和作用,在明确各岗位税源管理和监控工作中职责的同时,也要使征收、评税、稽查等部门及人员的税源监控责任具体化、规范化。充分发挥部门协调配合作用,发挥人的工作积极性、能动性。

(二)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税源监控业务流程。一是税源的事前监控管理,通过对户管责任区划片管理的方式,由税收管理员通过巡查等日常管理方式,逐户掌握纳税人基础情况并及时完整实行“一户式”储存。通过这一环节的监控,能对所辖区域税源户管情况有清晰的掌握,不仅能有效提高纳税人信息的真实、全面、可靠性,也可以最大限度减少漏管户,把握税源管理的主动权。二是税源的事中监控管理,通过申报审核、催报催缴、差异性评估等方式,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和应税收入的真实准确情况进行监控。通过这一环节的监控,能将对纳税人应税 5 收入的产生、分布及增减变化情况最大限度地纳入可控范围之内,以便监督和促进纳税人诚实申报、依法纳税。三是税源的事后监控管理,通过分级、分类、分行业全面实施纳税评估,对税源向税收收入的转化以及纳税人是否依法纳税进行控管,以保证税源监控的最终实效。

(三)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建立科学的监控指标体系。科学的监控指标体系应当综合反应纳税人缴纳税款的整体情况,尽量贴近纳税人的财务核算实际。指标应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两部分。定量指标主要应包括税负率、税负变化差异、税负变化幅度、销售(营业)收入变动率,销售(营业)收入增长幅度与应纳税额增长幅度对比、销售(营业)毛利率、成本毛利率、往来账户异常变动情况、资产负债率、销售(营业)利润率、总资产利润率、成本利润率等。定性指标主要包括纳税人的经营能力、经营规模、资本变化、一贯经营状况、与行业平均水平差异以及零(负)申报次数等方面。变化值应该以上月、上年、上季等多种时段为基期进行计算,从而实现对比。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机结合以提高分析的科学性、准确性。同时还应建立科学的预测模型,应用指标对下期的应纳税额进行预测,然后将预测结果与实际情况进行对比,不断改进数据模型。

(四)实行分类监控管理。对大型企业集团或重点税源,依靠计算机网络、信息数据库和企业的会计电算化和电子报税,逐步实现税企联网,利用纳税评估软件对企业的生产销售全过程实施全方位的控制;对中小企业实行行业税收监控管理,通过行业税收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和统计分析,对纳税情况实时监控,及时发现问题,确定评估对象,进行评定处理;对个体工商业户,可采取事前测定评估方法,即计算机定额管理系统管理,将个体业户的平均经营和销售水平,用保本推算、实地调查和税控装置相结合的方法,利用计算机合理确定与营业规模相适应的应纳税定额。

7.关于加强地方税源建设的思考 篇七

1 税源经济产生的基础

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的需求是税源经济产生和发展的内在动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提供地方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文化娱乐和公共管理等公共产品和服务是地方政府的主要经济职能。税收是私人经济部门为消费公共产品而向公共经济部门支付的价格。地方财政支出规模不断增长具有必然性:经济不断发展、政府职能扩大、社会保障支出快速增长、财政常规性支出规模扩大呈刚性、人口不断增加、高新技术飞速发展, 所有这些都需要充裕财力作后盾。在分税制条件下, 地方财力分配受到制约, 地方政府只有也只能把宏观管理的着眼点放在地方税源的培育上。

税制改革是税源经济产生和发展的外在动力。1994年开始实行的现行税制, 由于当时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基本上没有形成, 带有传统的计划经济痕迹,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推进, 越来越显示其不适应性:政府间财权和事权不统一, 地方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税收权限高度集中, 地方政府组织财政收入的职能相对脆弱;内外资企业适用不同的税法, 影响了内资企业的发展后劲;地方税税种较多, 结构不尽合理, 部分税种收入弹性较差, 影响其组织收入和调节经济功能的发挥;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规范, 地区间财政发展差距扩大;实行分税制后地方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加剧。所有上述因素都促使地方政府发展税源经济增强地方财力。

税收的“缺位”和收费的“越位”是税源经济产生和发展的助推剂。地方政府由于没有自己掌握的税基, 不能因地制宜地设立并调整地方税种和税率, 使得一些符合条件应以税收形式征收的地方性收费或基金项目因地方无税收立法权而不能征税。

2 地方税源现状

从税收体系上看, 地方税收主要由3条渠道构成:一是以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组成的地方工商税收体系, 以增值税为主的共享税体系, 以企业所得税为主的所得税体系。

从经济类型结构看, 提供地方税收的数额多少的顺序依次为: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

从税种看, 地方税种收入比重排队的情况为:营业税比重最大, 其次为企业所得税、城建税、个人所得税等。

通过对地方税源的不同角度考察, 可以看出, 营业税、城建税、个人所得税在地方税收收入中占的比重较大, 居重要地位。此外, 个体经济和非国有经济发展迅速, 提供的地方税收收入增长较快。同时, 增值税的返还收入占地方税收收入比重较大, 当前发展第二、三产业对地方财政尤为重要。要根据税源结构制定相应的经济政策, 寻求进一步壮大地方税源的有效对策。

3 加强地方税源建设的想法

3.1 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确认营业税的主体地位

分税制后, 第三产业缴纳的营业税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税种, 也是提供地方税收潜力最大的产业。第三产业的大多数行业具有投资少、见效快的特点, 属活力型财源, 同时发展第三产业既可直接创造税源, 又可改善第一、第二产业的发展环境, 间接创造税源。

(1) 要加速市场体系建设, 培育和发展粮食、农业特产、房地产等市场。

(2) 要建立综合服务系统, 重点是建立交通运输、建筑业、旅游服务、公用事业等服务系统, 发挥第三产业的优势, 使之走上一个新台阶。

(3) 广开资金渠道, 开展招商引资, 引进资金、人才和技术, 创办有地域优势的企业, 发展拳头产品, 打开市场销路。依靠全社会力量举办第三产业, 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第三产业自我发展机制, 加强市场中介组织建设, 加速第三产业人才培养, 实现规模和效益的合理增长, 为地方税源注入主干财力。

3.2 优化第二产业, 增加地方税源

发展第二产业既能直接增加共享税, 又能带动其他地方税种的增收, 必须防止分税制后忽视工业税源的倾向, 把第二产业放到培养地方税源的重要位置。

3.2.1 向产业结构调整要税源

区域经济的发展, 取决于其产业结构是否合理, 地方应加大产业调整的步伐, 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偿债能力, 培养梯级税源, 按照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 采取“股、并、转、合、租、停、破、卖”等多种措施, 实行股份制、国有民营、兼并、拍卖等方式, 搞好国有中小企业, 使现有存量资产加速向效益好的行业和企业转移, 加快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革新, 提高产品水平和竞争力。

3.2.2 向规模经济要税源

规模经济必然带来规模效益, 对地方来讲, 可以依靠农业优势, 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率和附加值, 搞农产品的深加工, 开发名牌产品, 凭借依靠区域性中心城市的优势, 打开市场销路, 不断地充裕地方税源。

3.2.3 向企业经济要税源

分税制把地方企业所得税留给地方, 目的就是鼓励地方经济发展的基点转移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从地方企业所得税入库看, 其比例亟待提高, 经济效益上不去, 搞好财源建设就是一句空话。必须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实现速度型经济向效益型经济转轨。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 降低消耗, 提高效益的企业经营机制, 大力推动集约型经济发展, 真正实现由粗放型税源向效益型税源的转移, 改变目前企业效益低下的窘况。

3.3 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管, 将个人所得税税源置于重要地位

由于个人所得税在地方税收收入中增长较快、潜力巨大, 因此, 应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放在重要的位置, 要进一步加强代扣代缴工作, 搞好个人所得税源泉控制。对代扣代缴单位实行登记核定, 建立档案, 签订代扣代缴责任书, 明确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重点做好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工作的辅导、培训, 强化其管理。要重点抓好一些难以控管, 群众反响较大的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如美容美发、临时服务人员、厨师、个体行医、私营业主、企业承包者等, 制定具体的征管办法, 以有效地控制税源, 堵塞征管漏洞。要加强发票的管理和使用, 防止利用普通发票偷逃个人所得税。逐步采用先进的科学管理技术手段, 代替目前落后的征管手段, 利用现有的微机设备, 建立纳税人档案, 对高收入者进行跟踪管理, 更好地控制税源, 努力做到应收尽收。

3.4 促进非国有经济发展, 形成新的地方税源增长点

发展非国有经济有3个新税源增长点, (1) 其企业所得税全部归地方, 能壮大地方财力。 (2) 个人所得税大部分税源来自该阶层的经营者, 个人所得税的增长与非国有经济的发展是分不开的。 (3) 非国有经济中从事服务性行业的比重较大, 是营业税的一个重要税源。

非国有经济之所以成为新的地方税收增长点, 原因在于集体、私营、个体和“三资”企业活力较强, 其内在机制灵活, 对市场变化的适应性强。近几年来这几种经济成份都以20%以上的速度递增, 所纳税额逐年增长, 非国有经济已成为地方税收的一支生力军。

增加非国有经济税源要采取鼓励发展与加强征管并重的方针, 加强对非国有经济的政策扶持, 支持他们按照合法经营、公平竞争的原则发展, 允许和鼓励他们与其他所有制开展联合、协作和兼并, 帮助这些企业培植主导产品, 加强内部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 以利于这些后续财源的不断发展壮大。政府和社会要支持税务部门坚持依法征税, 通过加强征管最大限度地减少偷漏税, 使非国有经济的产值与纳税额同步增长, 保证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增加。

3.5 强化税收征管, 提高税收质量

加强税收法制宣传教育, 建立完善税收服务体系。财税部门要加大税法宣传教育的力度, 完善和规范税收服务, 积极为纳税人排忧解难, 提高服务质量, 充分维护纳税人权益, 建立良好的税收征纳关系。注意加强正面典型的宣传教育, 在全社会逐步形成依法纳税光荣、偷税逃税可耻的良好风尚。

加强地方税的征收管理。严格维护国家税法的统一, 不得越权擅自制定、解释、更改、变通税法和税收政策, 不得以强调发展地方经济为名越权制定下发减免税文件或违规行政干预税收执法。严格缓缴税款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杜绝以缓代欠、以缓代免, 加大清欠工作力度。不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严格依法收税, 应收尽收, 及时足额入库。

强化执法监督, 规范执法行为。理顺监督职能, 建立统一的对税收执法各环节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日常监督机制, 认真执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将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主体、执法责任向社会公开, 接受社会监督。依法明确各级财税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权力、义务、责任, 建立衡量税收执法水平的量化指标体系, 强化税务行政执法制约机制, 全面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通过衡量税收执法水平的高低来考核税收征管质量, 整体评估税收执法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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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税源监控论文 篇八

关键词:GIS;税源经济;空间数据;查询;分析

一、引言

税收是一个国家的重要的财政收入,也是国家的重要经济来源。经济税源简称“税源”,即税收收入的经济来源,它主要是指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当年创造的国民收入或往年累积的国民收入。税源的种类繁多,涉及人们社会和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遍布城乡各地,其数据与地理空间信息密切相关,在以往的税源管理中,大多数都采用表格,对空间数据缺乏规范的管理,难以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分析,更不要说辅助决策了。GIS技术可以将复杂的税源数据叠加到电子地图等空间数据上,建立空间数据和税源数据的关联,采用面向对象的操作方式,具有更直观、灵活、高效的优点。

二、GIS技术概述

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GIS)是一门集计算机科学、信息科学、地理学等多门科学为一体的新兴学科,它是在计算机软件和硬件支持下,运用系统工程和信息科学的理论,科学管理和综合分析具有空间内涵的地理数据,以提供对规划、管理、决策和研究所需信息的空间信息系统。自20世纪70年代地理信息系统产生以来,在短短的三四十年中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是因为地理信息系统可以管理多种地理空间实体数据及其关系,包括定位数据、图形数据、遥感数据和属性数据等,并能对空间数据进行分析的功能,它的出现为各行各业繁杂的数据管理、多源的成果表达形式和空间数据分析提供了最为快速、方便、准确的方法和手段。GIS技术被广泛的应用于城市规划与管理、电力与电信、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而在财务管理与经济领域的应用则远远落后于在其他领域的应用。随着国家税收法规和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提高税务管理的水平与效率必然要求更新的技术支持,GIS则将成为今后在这一领域重要的应用技术。税源经济管理工作可以充分利用GIS的可视化、易分析、易统计、易操作的优势和特点,丰富、完善和拓展税务管理的查询统计功能,满足区域化管理需求,进一步强化新时期的税务征管工作,保证税收任务圆满完成。在税源经济管理中可以运用的GIS的优点和特点有如下几条。

(一)图形和属性相结合的数据管理方式

GIS中图形数据是根据其分类分层管理的,每个图层包含不同种类的图形数据,各个图层叠加到一起构成了电子地图和各类专题地图,属性数据与图形数据是通过唯一标识的关键字段相链接。税源工作是以多层级的按行政或者经济区划进行分割的地域为单位的,包括企业点位、楼宇、网格、片区、城区等等区域,不同的区域所缴纳税率各不相同,比如饮食区和商业区所上交税率就存在很大差异,为了方便管理可以将其划分为不同的图层。纳税人必须具有工商登记,其注册和经营地址均具有地理意义上的唯一性和固定性。纳税人的户籍、预警、税收等涉及税源管理工作的各类数据均可完整依附于确定的地理点位上。

(二)查询和分析功能

地理信息系统具有多种查询功能,其中最常见的就是从图形到属性的查询和从图形到属性的查询。利用GIS的查询功能和对图形数据的唯一标识,我们在地图上可以快速查到每个单位、企业的基本纳税信息,也可以进行条件查询,即是查找符合某一条件的对象,例如,查询缴纳税金在一定范围之内的单位,并在电子地图上把这些单位高亮度显示出来,从而分析出区域的纳税大户人数和税金的大概分布情况。地理信息查询功能是最有用的功能,也是用户使用最多的功能,税务稽查人员、征收人员等各种用户都要使用查询功能。

(三)辅助决策功能

以GIS为基础的空间决策支持系统(SDSS)是GIS应用的最高层次,在这一层次,GIS与专业模型已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共同纳入SDSS的框架之中,实现了多源数据的无缝融合、GIS基本功能与专业分析模型功能的有机结合、GIS与决策支持系统的一体化运行,将服务于不同领域的决策支持,这一应用层次将成为今后发展的方向。GIS税源经济管理的决策功能包括税源征管分析、纳税人分析等功能,揭示税源收入等重大指标的长期增长趋势、波动规律、发展速度、地区分布、行业分布等。

(四)三维GIS技术

GIS技术、计算机技术、三维数据获取技术、虚拟现实技术等相关技术的发展,使得三维逐歩从理论范畴走向专题应用范畴。相对于二维GIS,三维GIS对客观世界的表达能给人以更真实的感受,它以立体造型技术给用户展现地理空间现象,不仅能够表达空间对象间的平面关系,而且能描述和表达它们之间的垂向关系。随着税务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日益普及,大多数税务机关都已建立起了属于他们自己的税源经济管理信息系统,但是还是存在不够直观的问题,尤其是在房产税管理中,不可能通过查看地图的方式来查看当前房屋的位置、建筑面积和价格以判断税收是否正确。基于三维GIS的房产税收地理信息系统能够有效的集成地理空间数据和税收数据,将三维GIS应用与税收,清晰直观的将不动产信息展现出来,为不动产的税源信息提供了全新的空间地理参考。

(五)网络GIS技术

Web GIS是GIS技术与web技术集成的产物,继承了GIS的部分功能,侧重于地理信息与空间处理的共享,是一个基于web平台实现地理信息处理与地理信息发布的网络化软件。网络GIS技术可提供强大、灵活、可扩展的平台,形成一个开放和一致的接口,实现数据资源的集成和共享。将Web GIS应用到税源经济管理信息系统中,可实现多种税源管理之间的相互协调,同时也可以在主机上进行税源信息的大规模更新和录入,而成果为各个与之相连接系统共享,便于税源信息管理和扩展,也极大的提高了系统的安全性。

三、基于GIS的税源经济管理信息系统

基于GIS的税源经济管理信息系统是GIS技术在税源经济管理中的應用。整个系统以电子地图为载体,为用户提供信息查询、图像显示、数据分析等多项功能。通过该电子地图,可以加强对税源的监控,加大对征管一线工作的监管力度,并为决策层提供准确、精细、迅速的税源分布信息,对外可以直观显示所有纳税户的缴税信息,让纳税人有知情权、监督权,从而增强办税透明度。

税源经济管理系统功能模块一般包括基本操作、查询、统计分析和决策支持四个部分,除此之外目前网络地理信息系统和三维地理信息系统也被广泛的应用与税源管理中。web技术可以实现税源数据大规模的更新和传输,方便系统操作人员维护数据。三维地理信息系统多用于房地产税源管理中,三维直观显示全区房产、企业分布以及楼宇税收等功能需求。

基本操作模块包括了电子地图的一般功能:地图的放大、缩小和漫游;文件的输入、输出以及各种格式之家的转换;地图的输出打印功能,可以将生产的专题图以任意比例尺输出。这是税源经济管理系统最基本也是最常用的功能。

税源信息的查询实际上是属于地理信息系统空间分析功能的一部分,查询模块主要有属性查询、条件查询和模糊区查询三种方法。属性查询和模糊查询实现的主要功能包括:基本信息查询、用地信息查询、纳税信息查询、减免税信息、申报与测绘面积对比查询等。条件查询可以随意设定查询项与查询条件,查询条件主要有:时间、税务科(所)、金库、行业、税源单位、纳税代码、纳税人名称、经济性质、纳税方式、所属行政区划等。

在税源经济管理中,常常需要对某个行业或者辖区的数据进行趋势分析,常见的趋势分析包括:单个税源户税收趋势分析、税种收入趋势分析、行业收入趋势分析、辖区收入趋势分析等。对于趋势分析所产生的结果,常常在相应的表格或者图表中表示出来,如生成报表、柱状图、饼状图、统计图、点密度图等,这就涉及到专题图制作的问题。专题图就是重点表示某个或者某些信息,把这些数字的、内在的信息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生动地表现在人们的眼前,让读者快速直观地了解信息内容,达到辅助人们获取信息和挖掘知识的目的。对税源信息进行趋势分析实际上就是对税源信息按某个特定的字段(比如税收金额等)制作专题图。

决策支持以数据库、模型库和知识库为基础,把计算机强大的数据存储、逻辑运算能力和管理人员所独有的实践经验结合在一起,将管理信息系统与运筹学、统计学的数学方法、计算模型和有关专业技术联结在一起,辅助支持相关部门各级管理人员进行决策,是推进管理现代化与决策科学化的有力工具。税源经济管理信息系统利用GIS提供的决策支持功能可以分析近几年某些区域的税源和税款变化情况,从而监测可能出现的偷漏税情况,同时预测未来几年税源的发展情况和趋势,辅助相关的政策和措施的制定。

四、结束语

随着GIS技术的深入发展,GIS已经被广泛应用到资源清查,城乡规划,灾害监测,土地调查,环境管理,城市管网,作战指挥,税收征管等各个行业,其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将税源经济管理与GIS技术结合,为税源提供了全新的空间地理参考,既提高了税收的管理和使用效率,又避免了因重复建设等原因而造成的资源浪费,实现税源经济的高效管理,有利于税源信息的再利用和再类比分析。随着三维技术和网络技术的推广,三维税源信息管理系统和网络税务管理等新型智能化税源经济管理系统是目前税源经济管理系统发展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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