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18篇)
1.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 篇一
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进一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印发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开展以下工作。
1、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及工程局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工作布置、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都落实到每个施工队及班组。
2、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及各级管理人员都按安全生产责任制去履行各自的职责。
3、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根据工程的进度,我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到目前为止投入了22.65万元。
为了保证工程的安全施工所发生的使用安全费用。主要包括:
(1)劳动保护投入: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手套、工作服;电焊帽、防护鞋;职业健康体检费用;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等。
(2)安全设施投入:安全网;防护梯、防护栏、盖板、栅栏;防护用工具(绝缘杆、钳、刀等);防护装置(铃、灯、罩、报警器等);通风装置、尘、毒、噪声控制设施;安全装置的检验、检测投入等。
(3)防风、防火、防水等设施投入
(4)安全教育投入:各种安全培训投入(内部、外部);购置书籍、建立档案、台帐等的投入
(5)各种安全活动投入
(6)安全奖励投入
(7)绿化费、排污费、卫生费
4、对各个生产项目都编写了各项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对施工项目的每个人员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
5、对车辆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检查,对有隐患治理的车辆进行了维修。
6、临时生活生产设施的布置、建设满足安全要求。
7、我单位在开工以来对每个入厂员工都进行了入厂教育安全知识培训,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都详细地进行了安全知识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了针对性的培训。
8、针对重大危险因素制定了重大事故及应急预案,还针对应急预案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及应急预案演练并形成了记录,对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价。
9、高边坡、基坑、起重机、模板和卷扬机等都制定了安全防范措施。
10、对施工作业场所、临时生产生活设施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进行了排查、防范和治理等
11、我单位没有分包队伍,严格按照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12、认真贯彻落实今年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点应放在防坍塌、防地质灾害、防机械伤害、防“三违”、防高空坠落等造成的安全事故。
至活动开展以来,通过检查发现隐患5项,并都进行了整改,整
改合格率达100%.隐患分别为:
02号隐患4月25日安全防火检查,其中生活区和物资材料库共有4个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过期失效需更换,于5月6日更换整改完成。03号隐患5月10日安全生产检查,其中坝顶电线、电缆布设乱不规整,于5月14日更换整改完成。
04号隐患5月25日安全生产检查,其中坝顶一台卷扬机未设漏电保护器,于5月27日更换整改完成。
05号隐患6月10日安全生产检查,其中坝顶一处配电箱未做接地,溢洪道一台电锯未设漏电保护器,于6月12日更换整改完成。以上是通过开展此次活动以来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都已进行了整改,整改合格率达100%。
2.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 篇二
一是严格报检制和免疫标识制, 凭有效动物免疫证明和耳标实施产地检疫。对没有免疫标识的动物, 必须严格进行补免, 补发免疫标识, 并隔离观察确认健康后方可放行;二是严把屠宰检疫关。严格凭耳标和检疫证明实施入场检疫, 并切实做好畜禽的宰前、宰后检疫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严禁未经产地检疫的动物入场, 到今年5月中旬, 全县屠宰检疫猪8057头、牛98头、羊134只、家禽24 500只, 检疫率全部达到100%;三是把好入境监督关。坚持活畜禽凭产地检疫证明入市交易, 畜产品凭“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验讫标志上市经营, 确保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四是监督畜主做好染疫或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五是加大对收购、屠宰、加工、销售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查处力度, 派专人定期检查畜产品出售点, 要求其建立产品出入台帐, 记录批/次产品的安全性, 严禁不合格畜产品流入市场。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
通化县畜牧业服务中心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介, 加大人民群众对畜产品质量的安全意识。广泛发动群众, 加强对违法行为的监督, 对违法生产、销售的集体或个人及时通过新闻媒介予以曝光。截止目前, 出动宣传车40余台次, 发放各类宣传单3 000份, 张贴过街横幅16个, 从多方面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力度。各屠宰场和动物卫生监督公路检查站坚持24 h值班, 并将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 让社会群众共同监督, 以营造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的良好社会氛围。
3.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 篇三
各市(州)、县级及所辖城区的农业(包括综合执法机构和种子、农药、肥料、农机、植检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和相关农业执法人员)、公安、工商、质监、水利、牧业、供销社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收听收看了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省农委主任任克军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他指出: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对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全省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今年,省委省政府确定在正常年景下,粮食总产量实现600亿斤,力争再创历史最好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600元,增长10%以上。实现上述目标,各地、各部门和广大执法人员要切实肩负起农资打假责任,对农资打假工作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在工作摆位上要更加突出,在工作措施上要更加强化,在行动落实上要更加抓紧。
任克军主任指出,今年全省农资打假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以“保安全、促增收、优秩序、维权益”为主题,实施“全要素、全过程、全社会”相结合的综合监管措施,大力提高打假工作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实效性,为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保安全”就是保障全省农业生产安全,严禁假劣农资产品流入农业生产领域,杜绝假劣农资坑农害农;“促增收”就是提高优质放心农资产品市场占有率,发挥优质农资产品在生产上节本降耗、增产增收的作用;“优秩序”就是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农资行为,构建诚实、守信、公平、守法的农资市场秩序;“维权益”就是维护农作物品种权和农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全要素”就是将农资市场主体、对象、行为及其相关的资质资格、质量标准、技术指标、许可登记、标签标志、商标标识、广告宣传等要素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全过程”就是对农资生产、流通、销售的整体过程实施监管;“全社会”就是营造打假护农的社会氛围,取得社会各界对专项行动的关注与支持。
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中,要突出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抓好重点品种、重点市场和关键环节监管。要以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渔)药、疫苗等农资质量问题为重点,严格市场监管。各地要针对不同农资品种,分别确定专项治理的重点市场,坚决取缔经营假冒伪劣农资摊点,坚决打击流动加工点、分装点和地下黑窝点,彻底封堵假冒伪劣农资流通渠道;抓好源头监管。按照“谁发证,谁清理”的原则,对核发的生产、经营许可逐一清理,对无证照或不符合规定资质条件的,要坚决依法取缔。要强化流通源头治理;抓好销售终端监管。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入户倒查的方式,加强对订单销售和入户直销农资的监管,打击非法经营行为;抓好市场执法检查。要调动执法力量,對农资市场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重点抓好“七查”。即:一查“主体资格”,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二查“产品真实性”,打击制售假冒产品行为;三查“产品质量”,打击制售劣质产品行为;四查“产品证号”,打击制售非法产品行为;五查“产品标识”,打击“套牌”、“冒牌”、“挂牌”行为;六查“生产经营档案”,打击不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七查“宣传广告”,打击虚假宣传行为;抓好案件查处。要把查违法案源,侦破违法案件,作为打假专项行动的重点,对违法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及面广、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要及时成立专案组限期查办。
4.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开展实施方案 篇四
4.落实并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安全工作档案
第二阶段:分类整治、全面实施(6.7——6.20)
(一)开展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幼儿园分类整治。
(二)排查幼儿园和消除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摸清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1.消防安全。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重点为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保证疏散通道畅通。
2.校园设施设备安全。定期维护,正常运转,重点为锅炉,用电、用水、用气安全情况,体育场地,幼儿园大型玩具等重要设施设备的检查使用、维护情况等以及食堂、保健室、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教室、厕所及楼梯等场所设施安全状况。
3.幼儿园门卫管理。实行专业保安持证上岗制,幼儿园配备一名保安,传达室配备2名人员,严格落实24小时校园治安巡查制度。
4.幼儿园用房安全。重点为校园内危房的维护情况,尤其是教学用房隐患排查情况及记录,幼儿园于汛期或恶劣天气对用房的安全管理有预案。
5.饮食安全。重点为食堂建设(严格执行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洋和记录制度,员工体检制度),
6.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幼儿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有针对性开展安全教育主题活动。
7.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与落实。重点为幼儿园安全领导机构、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安全协议签订、预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健全与落实情况。特殊场所(如食堂、保健室、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等)管理制度的建设与落实情况。
8校园周边环境。建立校园警务室,积极主动与社区、派出所联系,摸清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规章建制(6.21——6.30)
5.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 篇五
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滑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滑安委办【2017】20号)文件精神,依据《滑教体„2017‟176号(综治办)滑县教育体育局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特制定我校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安全教育尽快开展、校园安全管理具体落实、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情况、校园周边防控情况、校园建筑达标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保安全排查取得实效。以安全教育为重点,加强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火、防拥挤踩踏、防不法侵害、防自然灾害等专题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应急预案制定情况,至少每月、幼儿园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通过多种方式告知家长认真落实监护人职责,教育家长承担起学生脱离学校管理后的监护责任。按照要求做好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防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和回执回收保管工作,同时利用安全教育平台开展防溺水教育活动。
2、校园安全管理情况。学校“三防”建设落实,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臵装备;校园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学校值
— 1 — 班、外来人员车辆检查登记、学校和教师车辆出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
3、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4、校园周边防控情况。
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红建
副组长:秦自勇 刘占勋
成 员:徐卫战 魏东方及全体班主任
2、全面排查,不留死角
3、组织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接到通知开始)
(二)学校自查自改阶段(4月至6月)
八里营中心小学
6.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 篇六
《关于开展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专项行动的通知》
新出联〔2012〕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扫黄打非”办公室、驻局纪检组监察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报刊主管部门,中央各报刊出版单位:
近年来,新闻出版总署连续开展打击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专项行动,新闻出版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得到初步治理。但是,社会上利用或假借新闻采访活动牟利的问题在部分地区仍然比较突出。为进一步打击真假记者以“曝光”为名进行敲诈勒索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新闻采编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央纪委驻新闻出版总署纪检组决定自2012年5月15日至8月15日在全国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的专项行动。本次专项行动打击和治理的范围包括:社会机构或人员假冒新闻单位或新闻记者搞所谓的新闻采访活动及利用“采访”活动敲诈勒索;新闻记者利用采访活动牟取利益,接受企业和公关公司“红包”;报刊出版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搞有偿新闻或“有偿不闻”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执法部门要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查处“新闻敲诈”、有偿新闻专项执法行动
各省(区、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扫黄打非”办公室和驻局纪检组监察室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成立行动领导小组,组织联合工作组,研究制订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省为单位集中开展查处“新闻敲诈”、有偿新闻专项执法行动。本次专项行动要严厉打击假记者的非法采访活动,严肃查处报刊出版单位搞有偿新闻,严格处理新闻记者搞“新闻敲诈”、有偿新闻、“有偿不闻”等新闻违法活动,坚决维护正常的新闻采访秩序,切实保护新闻记者合法的新闻采访权益,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加强新闻宣传,拓宽监督渠道,为开展专项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通过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发布开展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广泛宣传境内新闻机构采编人员必须持新闻记者证采访的管理规定。针对煤炭、医疗、食品等事故多发行业和城市郊区、乡镇等案件高发地区,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宣传新闻违法活动的主要特点、防范办法和核实记者身份的方式方法。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积极受理群众举报,认真核查举报问题,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组织媒体报道典型案件,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和群众支持,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壮大声势、营造氛围。
2.严格执法,相互配合,坚决查处“新闻敲诈”、有偿新闻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加大对新闻记者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涉及假报刊、假记者、假记者站的案件,由“扫黄打非”部门立案查办。纪检监察机构要做好信访督办、案件协调工作。各级执法部门要加强案件线索收集,确立一批重点督办案件,集中力量加大打击和治理力度,严肃查处一批“新闻敲诈”、有偿新闻的典型案件。各地各有关部门所掌握的案件线索和需要办理的其他事项,凡不属于本地区本部门管辖范围的或需其他地区和部门配合的,要及时向相关地区和部门通报。
各级执法部门核查新闻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程序收集录音、录像、收据等相关证据,做好调查询问笔录,确定具体行为的性质分类处理。对持假证件违规从事新闻采访活动的,应依法收缴证件,做出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查实的新闻采编人员违法案件且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并根据《新闻采编人员不良从业行为记录登记办法》,及时报新闻出版总署依法做出限业或禁业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及时组织督导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省(区、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把严查“新闻敲诈”和有偿新闻与开展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规范新闻采编行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结合起来,主动争取宣传部门、纠风部门、公安机关的支持,必要时采取联合行动。各省(区、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扫黄打非”办公室、驻局纪检组监察室要对重点地区的工作部署、任务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新闻出版总署、驻总署纪检组监察局将联合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等有关部门派出检查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各地。
二、报刊主管、主办单位要认真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切实纠正报刊有偿新闻、“有偿不闻”等问题
报刊主管、主办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监督报刊出版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加强对所属报刊搞有偿新闻、“有偿不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报刊主管、主办单位要认真履行对所属报刊及其从业人员的管理职责,组织部署所属报刊出版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检查所属报刊记者站的工作情况,督促报刊出版单位认真自查、严肃整改,审核报刊出版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报刊主管单位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屡次出现记者搞有偿新闻、“有偿不闻”、“新闻敲诈”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主管单位要追究报刊出版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主管单位要依法追究报刊出版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及时调整和充实领导班子。
三、报刊出版单位要认真贯彻有关规定,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管理,自觉抵制有偿新闻、“有偿不闻”
报刊出版单位及其采编人员要认真对照中宣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和《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等要求,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自觉抵制有偿新闻、“有偿不闻”,坚决清退存在不良行为的采编人员,就以下7个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形成书面报告报主管、主办单位。
1.本单位及采编人员是否存在向采访、报道对象索要钱物等问题;
2.本单位采编人员是否存在接受采访、报道对象或公关公司的礼金、有价证券等问题;
3.本单位新闻记者是否创办或参股文化传播类、广告类、公关类公司,是否在上述公司或社会中介组织兼职取酬;
4.本单位是否存在以新闻报道形式刊载广告问题;
5.本单位是否存在因刊载正面新闻报道或不予曝光负面新闻而向采访、报道对象收费问题;
6.本单位是否存在新闻报道和经营活动未分离问题,是否完全做到采编和经营人员分离、业务分离和部门分离;
7.本单位采编人员是否参与广告、发行等经营业务。
各报刊出版单位要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建立健全举报及投诉的受理、核实、处置和反馈等程序机制。要在网站上长期公示所有持新闻记者证人员的名单、职务,在报刊上公布举报电话,安排专门部门和人员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及时公布核查处理结果。
四、专项行动的材料报送
1.报刊出版单位要对照本通知及相关规定,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杜绝有偿新闻、“有偿不闻”。本单位如有采编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处罚,或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应予限制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要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印发的《新闻采编人员不良从业行为记录登记办法》及时填写当事人情况,报属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依法做出处理。
2.中央报刊主管单位要及时组织部署所属报刊加强内部管理,坚决制止所属的报刊出版单位及新闻记者搞有偿新闻、“有偿不闻”,并于2012年8月25日前将组织开展工作的情况报送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联系人:李伟,电话:010-83138673,传真:010-83138275。
3.各省(区、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及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2012年8月25日前将总结报送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联系人:李伟,电话:010-83138673,传真:010-83138275;各省(区、市)“扫黄打非”办公室要及时向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查办案件及开展相关重点工作情况,联系部门:举报中心,电话:010-65212870,010-65212787。
特此通知。
新闻出版总署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
中央纪委驻新闻出版总署纪检组
7.四部门开展节能减排专项督察行动 篇七
据了解, 这次节能减排专项督察行动的目的是:督促检查有关地方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 研究解决节能减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推动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各项措施的落实, 及时向国务院报告相关情况。
为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十一五”规划确定了节能减排的两项约束性指标:到2 0 1 0年,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将在2005年的基础上降低20%左右,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过去两年, 节能指标仅完成了1/4, 今后3年每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幅需要达到5%以上, 才能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节能目标。
8.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 篇八
本刊讯(通讯员 李东)3月10日至4月6日,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清理整顿对象主要是柳州市及各县(区)人力资源市场的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各类招工用人单位,以工商企业密集区、流动人口集散地、职业介绍机构聚集地和自发形成的人力资源交易场所为清理整顿重点检查区域。具体整顿内容包括:严厉打击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以职业中介为名骗取求职者财物、拐卖妇女或者未成年人、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依法立案侦查。依法取缔“黑中介”,对未取得职业介绍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非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组织或者个人,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
这次行动还规范了用人单位招工行为。对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违反规定将“乙肝五项”作为体检项目,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招聘为名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加强备案登记管理,对一些未经本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登记,就擅自在经营场所之外举办人才招聘(交流)会等的职业中介机构、人才中介机构或其他组织,依法查处。
9.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 篇九
坚”活动情况汇报
(2011年11月1日)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百日攻坚”专项活动的总体要求和安排部署,我镇召开了开展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动员会,组织骨干力量开展大排查大调处,全镇上下正在积极行动,按照交办时限要求开展突出问题调处和积案化解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李书记“9.14”百日攻坚活动讲话精神。
我镇在9月18日,由镇党委书记主持召开了在全镇开展化解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百日攻坚活动动员大会,各村支书主任、镇直单位一把手领导、镇政府全体干部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市委李玉振书记关于百日攻坚活动的讲话精神,并结合本镇实际情况作了具体布置。会议要求各村各单位集中力量开展大排查大调处,认真化解积案。
(二)按“五个一”要求落实“五包”情况
我镇根据上级交办的积案案件和镇自查积案以及影响社会稳定突出的案件,对每件案件都落实有一位党委领导干部具体负责组织调处,组成一个工作组,因案施策,下访调解,得到不同-1-
程度化解,做到了件件有着落,有的化解了,有的稳控了,有的正在调处中,有的已经结案。
(二)上级交办积案办理情况
市信访联席会议交办到我镇积案共2件,一件是石碗咀村党子侃户,因1996年修建北宝公路征用拆迁其房屋和土地面引发上访至今,经多次组织调解现基本结案,但目前又出现反弹,镇在继续做化解工作。二件是新丰镇荔新大道开发区征地拆迁户吴广荣、吴广钊、梁广金、吴广惠等对征地政策不满出现不断上访,现也得到控制,暂没有再上访迹象。
(三)责任单位和牵头单位联合开展情况
我镇对排查出来的突出案件,通过分类,落实责任单位和牵头单位,共同组织人力联合开展大排解工作。新丰河水电开发公司作为责任单位组织对陈庆等反映大村水库水浸赔产稻谷不合理上访问题进行调解,目前已经得到稳控。还司法所、国土所、村建站等单位积极配合政府做好调处工作。
(四)本级自查积案和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办理情况。全市信访积案化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动员会之后,我镇积极行动,分别对上级交办的信访积案、2010年社会矛盾化解专项行动中未化解的信访积案、2011年以来新发生的已经过处理周期仍未结案的信访事项、越级上访的信访积案以及影响稳定的突出案件等进行了认真排查,梳理出本级自查的9件突出案件(其中涉及征地拆迁的有5件、涉及侵权案件2件、涉及纠纷案件2件)。通过组织化解,目前都得到稳控。涉军、教师、分流等案件也得到稳控。罗屯采沙场案件虽然得到稳控,但群众情绪还很激动,随时有可能上访闹事,镇政府仍在继续做思想教育工作中。新丰农中承包经营因权属问题引发的纠纷目前虽得缓解,但权属问题仍在调查之中,双方暂时稳定。
(五)“天网”工程建设情况
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天网”建设工作,专门成立“天网”工程组委会,层层召开动员会,发放倡议书宣传,发动知名人士、经济能人、老板、单位干部职工热心支持,捐资办“天网”。目前,得到捐款8万多元,其中到位5.23万元,认捐3万元。第一期工程准备在近期开工建设。
二、主要化解措施
(一)细化任务,明确责任
以消化信访“存量”、控制信访“增量”为目标,落实工作任务,在“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上下功夫求实效,在建成上级交办和本级自查信访事项工作台帐的基础上,逐案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化解措施、化解时限。紧紧抓住这次“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有利契机,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财力尽最大努力解决一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信访问题。鉴于不断出现新的信访问题,镇“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责任主体随时交办信访事项,定期通报办结情况。
(二)综合协调,妥善化解
对案情复杂、久拖未决、责任主体难以落实的疑难复杂问题,采取多种方式,整合工作资源,由综合协调办公室明确责任主体,提出化解要求和措施,并提交“三会”(镇信访联席会、政府常务会、镇委常委会)研究,推动信访积案化解或终结;对涉及层面
广、需要完善相关规定的重大问题,由相关责任部门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查找政策依据,抓住重点和关键,提出解决处理意见和方案,健全完善相关政策,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三)深入群众,有效对接
化解工作组深入村户,与村干部、信访人进行零距离“对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采取多种办法,进行零距离“调处”;通过“扶贫、济困、送温暖”等活动,关心和帮助困难群众,进行零距离“帮扶”;通过零距离工作方式,达到沟通情感、融洽关系、凝聚人心、理顺情绪的目的,力争把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高度关注,密切注意动态。
10.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 篇十
根据《**市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集中开展突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通知》(**调解组〔〕4号)精神要求,我乡党委、政府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并结合我乡实际,周密部署,制定了我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就我乡此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强化组织,加强领导
迅速成立以乡长**同志为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为期10天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针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特别是可能引发的群众性时间纠纷进行了调解。如:20**年**市**公司在我乡收购的冬菜,长达一年未给菜农兑现菜款问题,引起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一方面安排分管信访的副乡长**同志组织村干部,深入村、社农户家中进行调查、核实,并以村为单位召开菜农代表大会,进行多方解释,耐心疏导;另一方面,由政府和村干部牵头,以口头和书面的形式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反映,同时找**公司多次沟通,最终达成了分期分批兑现菜农的.欠款协议,从而化解了一起可能引发的群众性上访事件,把矛盾消化在基层。
二、深入排查,及时调解
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和村社干部对排查出的一般性个体矛盾纠纷,登记建档,实行化解消号的管理模式。针对矛盾的性质,按照分级调解,乡村联合办公,及时挂接的原则,防止和避免了“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三、建立机制,长期坚持
11.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 篇十一
一、落实好“百日专项行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能否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关键在于全区上下的思想认识能否统一。因此,必须首先解决思想认识问题。
(一)要认识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是促进我区安全发展的现实要求。建区以来,通过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区安全生产事故各项指标与建区初相比有了较大幅度下降,死亡人数下降了46.5%,直接经济损失下降40.3%,亿元GDP事故死亡率下降0.19,为我区和谐跨越、快速崛起提供了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这几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效证明,发展改善了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反过来也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这就是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互动效应,抓安全生产就是抓经济发展,我们始终要有这种共识。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一五”发展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迎接新区成立五周年、实现开发建设“五年跨越”奋斗目标的重要之年,我区正处在一个发展的紧要关口,加强安全工作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没有安全生产的发展,我区科学发展、提速发展、和谐发展就失去了安全保障。因此,我们必须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牢牢树立安全发展观。
(二)要认识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是扭转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重要举措。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针对当前全国安全形势作出的正确决策。就我区来说,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虽然总体上保持平稳态势,序时指标控制在目标范围内(低于序时控制指标9.09%)。但是,1-4月份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270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34.3%;死亡10人,同比上升25%;受伤211人,同比上升32.7%;经济损失8.76万元,同比上升68.9%;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全部为道路交通事故,其中,3月2日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因此,今年我区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也不容乐观,而且还比较严峻,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非常及时、非常必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当前我区安全生产形势要有正确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要认识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是解决安全隐患的具体行动。隐患是安全生产各种矛盾问题的集中表现,是滋生事故的土壤,隐患不除,事故难绝。因此,我们必须坚持把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功夫下在平时,坚决改变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防范的错误倾向。今年是全国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全省“基层基础建设年”,年初,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相关责任单位职责,全区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进展有序。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是隐患治理工作的实际步骤,是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治大隐患和防大事故的具体行动,是隐患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手段。
二、落实好“百日专项行动”,必须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既是一次突击性任务,又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有利于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底数,有利于强化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周密部署,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
组织领导到位。为抓好“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区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政府办副主任、安监局长、人劳局长、公安分局副局长、工会常务副主席为副组长,其他安委会成员单位为组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行动机制健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区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成立了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工作责任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具体抓;层层分解落实工作任务,把工作要求和责任落实到基层、到企业,落实到具体岗信、具体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好局面。
三、落实好“百日专项行动”,必须措施得力,有效推进。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政治性强,标准高、要求严、任务重。要求得实效,必须在措施上下功夫。
一是行动要迅速。会后,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会议要求迅速行动起来,根据区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在5月初将督查专项行动部署贯彻落实到基层、到企事业单位,层层广泛动员,明确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对象范围、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上来,统一到省、市的工作部署上来。
二是方案要具体。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通知精神和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提出具体的贯彻实施意见,制定行之有效的专项行动方案和详细的日程安排,把时间明确到每一天、标准和方法明确到每一步,做到一级比一级具体,一级比一级实在,一级比一级更具可操作性,确保整个督查工作能够有计划、按步骤地进行。
三是督查要细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全力以赴,把工作做深、做细,确保督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要做到“三个不漏查”:不漏查一个单位,每个生产经营单位都要认真开展隐患自查,对重点单位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逐个进行督查;不漏查一个岗位,企业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作出安排部署,带领生产、安全和技术人员,深入车间、班组,从每道工序、每个工段入手,全方位覆盖,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不漏查一个隐患,要深入、细致、全面,全方位、深层次地开展排查,分门别类地进行梳理,绝不能留下半点隐患。
四是整改要彻底。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决责令整改。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予以告知企业和有关单位,并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分阶段完成整改;对重大隐患整改有难度的,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
五是监察要到位。区监察局(效能办)要把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纳入效能监察范围,会同区安委办,加强对各级各部门部署落实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全过程的效能监察,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真正落实,取得实效。对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不认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督查不严格的单位和有关人员,特别是引发事故的,要予以严肃处理。
六是宣传要深入。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把百日安全督查活动的重要意义、重点内容广泛深入地宣传到企业、车间、矿区和学校,引导全社会对百日安全督查活动高度关注、大力支持和积极监督,造大声势,形成震慑,为百日督查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打一场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的人民战争。
四、落实好“百日专项行动”,必须持之以恒,长效管理。
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是手段,实现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常态化和稳步提升才是目的。对此,我们在“四抓”上着力,认真探索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1、抓基层。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基层、落实在基层,把基层建坚强,是安全生产工作重中之重。一方面,注重抓好基层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建设。积极推进镇(街)设立非编常设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编配1名专职安全生产监管员担任站长,编配2-3名兼职安监员,招聘2-3名协管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安排专职人员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明确驻村联厂干部作为联系村(社区)和企业的桥梁;明确村(居)两委主要领导为安全联络员,建立村(居)干部巡查制度和安全生产捆绑考核制度。关口前移,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区安监局按照分工包片责任制,安排片区负责人兼任镇(街)安监站副站长。
2、打基础。安全生产事故警醒我们,没有扎实的基础,安全工作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事故将防不胜防。对此,我们确立了“与其花钱来善后,不如花钱打基础”的思想观念。专门安排力量,重点排查基础设施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制定计划,指定专人负责,投入专项资金,分步骤改善到位;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设施不到位的,坚决关停整改。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正风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监管;严作风,坚持法治,不搞人治;精业务,培训行家里手型人才。
3、建机制。机制健全是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有效推进的重要保证。专项行动中,我们注重建立和完善“三项”机制。一是建立安全信息反馈机制。各镇(街)、各职能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都指派了安全信息员,上下互通,共享信息;继续抓好安全隐患举报有奖工作的落实,多途径、多渠道加强安全信息反馈。二是建立了综合工作机制。由区委、区政府牵头,整合全区执法资源,建立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区安监局建立局管“面”、组管“片”、个人管“格”的责任网,形成有分有合、富有弹性的工作网络。三是建立协调机制。通过联席会议,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
4、立制度。建章立制,才能强化管理,促进工作落实。对此,在百日督查专项活动中,我们坚持把重点放大建章立制上,抓了“四个”制度的建立。一是建立专项行动责任制。层层签订“四定”责任制,即:定工作目标、定工作标准、定工作措施、定工作责任,人人有责任,项项有人抓,件件有落实,步步有成效。二是建立分析制度。区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每个工作阶段、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每半月分析、生产经营单位每周进行一次定性分析,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三是建立会议制度。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例会制度,每个行动阶段召开二次以上工作例会;镇(街)、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在召开例会的同时,办公室每天要组织交班会,汇总当天情况,及时反馈情况。四是建立隐患排查制度。针对督查专项行动查找出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隐患整改落实、隐患“会诊”、重大隐患公示、隐患整改主体等制度体系。制度规定的建立和完善,为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有序推进提供了有力保证。
12.京津冀联合开展屠宰专项整治行动 篇十二
在会上, 冯梁副处长就屠宰监管方面的相关政策及今后工作方向进行了详细的阐释和研判;冯雪领总兽医师发表重要讲话, 并希望三地畜牧兽医合作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另外京津冀三地的屠宰管理机构负责人分别就本地屠宰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交流。
会议议定了《京津冀畜禽屠宰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章程》, 就进一步完善屠宰监管区域协作长效机制及屠宰行业合作发展深入交换了意见, 部署并开展京津冀畜禽屠宰联合执法行动。
据悉, 2015 年7 月29 日, 三地畜牧兽医部门联合印发 《京津冀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明确了联合开展屠宰整治的目的、内容、方法和步骤。 近期三地将通过信息共享, 互查联打等方式, 增强执法合力和效能, 对跨区域、流动性违法屠宰行为实施重点打击, 查处、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形成打击违法屠宰高压态势, 共同维护京津冀屠宰市场健康秩序。
13.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 篇十三
省卫生厅: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厅黑卫办发„2012‟349号《关于印发全省卫生系统集中开展社会矛盾、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公共安全隐患排查调处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院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的“三项排查调处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由院办牵头、各相关科室配合的“三项排查调处整治专项行动”办公室,并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6月20日由院长主持召开了“三项排查调处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动员会议,在会议上对各职能科室排查工作进行了布置,各职能科室根据分工,通过单位职工和社会群众个别谈话、问卷调查、设立群众举报电话(53969200)等形式,对我院矛盾纠纷、治安、公共安全隐患、重点人员等进行了逐一排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社会矛盾。
1、我院对我院下属所管的企业职工进行了认真的排查。由于我部门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目前存在如下隐患: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自2007年欠费;(2)由于社会保险事业转企业困难重重,企业退休职工自2011年7月退休人员执行原在岗工资,未执行退休工资。
(3)原二院大集体人员郭颖要求上岗。
2、人事科重点排查在我院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所进行的资源整合过程中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问题、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过程中的人员安置问题。
3、医务科对我院医疗、医技科室由于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产生的医疗纠纷问题等进行重点排查,未发现存在隐患。
二、社会治安。我院内部及周边的治安良好,无重大隐患。保卫人员配备到位,安全保卫机构设置完善。在人防上我院保卫人员能够做到每两小时对全院各部位以及医院周边区域巡视一次,发现问题能够做到及时汇报及时解决。医院重点部位防盗门、防盗窗等安全设施基本安装齐全。在技防上我院按照综治及公安部门的要求进行了配套建设,已安装监控设施及重点部位的红外线报警设施,今年四至五月间又增加了十个点位,全院已覆盖99%以上,重点部位做到全面覆盖,现设备运行良好。我院消防监控室人员配备整齐,消防水池、泵房、十分钟供水、烟感报警系统、消防喷淋系统、灭火器及消火栓的设施设备配备齐全,设施安全好用,运行良好。灭火器刚刚年检完毕,报废的已经被淘汰,无“带病工作”的情况发生,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够做到,及时有效的扑灭初起火灾,保证我院的人员及财产安全。
三、公共安全。针对锅炉、电梯、供氧设施、供应室、高压氧舱以及各种大型医疗设备的安装、使用、保养维护是否科学、规范;医用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使用等环节是否规范;接触特种设备和危险化学品的人员是否实施了有效防护措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是否实施了安全措施、消防设施“三同时”等问题进行了重点排查、排查发现公共安全隐患共7处:
总院:内一科1台输液泵故障、检测科危险化学品存放不合格、高压氧多年未计量;分院:内一科2台输液泵故障、1台PB760呼吸机故障、腔镜中心700胃镜故障。针对存在问题,我院已及时进行整改。
下一步,我院将根据工作实施方案继续进行相关排查工作,确保我院安全、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全省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创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附件:全省“三项排查调处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14.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 篇十四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加强政府部门监管执法力度,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落实,推动和促进政府和企业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黔西县开展“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黔安办字„2010‟50号)的具体要求,配合全县整体行动,我镇结合实际,从8月1日起用100天的时间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以“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我镇“打非治违”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烟墩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镇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我镇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采取了扎实有力的措施,毫不松懈地加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时研究部署并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组,特成立了
以镇长田忠毅同志为组长,分管国土的魏立凡副镇长和分管安全工作的胡黔生副镇长为副组长,镇属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站,副镇长胡黔生任办公室主任,安监站站长罗卫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日常事务,明确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目标、要求、方式等,使全镇在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过程中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镇政府制定下发《城关镇开展“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了全镇打“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会,田忠毅镇长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强调“打非治违”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二是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相结合;三是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相结合。
三、加强宣传,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我镇在做好安全检查的同时,十分注重宣传工作。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期间,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加强舆论和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各类安
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企业经营者和广大群众对安全生产和安全生活的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
四、职责明确,严格责任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属地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进行,镇属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指导,督促相关行业和领域的专项行动,领导组组长负责全盘工作,副组长负责具体工作,镇安监站负责综合协调和调度工作。为确保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不流于形式,对那些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部门和人员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从重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具体措施,工作成果
为严厉打击我镇当前安全生产领域中非法违法行为,加强政府和监管执法力度,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检查组,对本辖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我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排查出隐患102条,已整改89条,整改率达87.25%。发现非法生产砂石场一个(城西村白鹤山石料场),已采用函的形式(镇政函[2010]15号)上报县相关部门(县安监局、国土局等),提请关闭。
在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努力下,排除了大量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范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此次“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收获,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仍存在大量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坚持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对“打非治违”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开展复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镇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保驾护航,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好转。
城关镇人民政府
15.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 篇十五
1 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各级畜产品安全监管机构可采取各生产厂家、经营业户、养殖场户自查及畜产品安全监察机构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形式, 结合专项整治行动, 严厉查处制售假劣饲料和在饲料中添加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通过开展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清理整顿和专项整治, 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 坚决予以取缔, 进一步规范饲料的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开展饲料经营门店大检查活动, 摸清饲料经营门店底数。重点清查拆包分装行为, 督促建立和完善原料和产品购销台帐, 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2 实施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各级畜产品安全监管机构要以强制实施兽药GSP认证为契机, 组织开展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集中清理行动”, 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生产经营、超范围生产经营和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等违法行为, 坚决将未达到兽药GSP要求的兽药经营企业清理出所辖兽药市场。狠抓假劣兽药案件的查处工作, 对非法从事兽药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厉查处, 对非法经营的兽药产品实施清缴销毁, 切实维护兽药市场的合法竞争。
3 开展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
坚持“统一领导, 各司其职、相互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和“着力治本、标本兼治、突出重点, 综合治理”的方针, 集中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增强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增大整治巡查的密度和频率, 及时防范、查处各种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不法行为, 重拳出击, 严厉查处。
4 抓好“3.15”兽药饲料打假活动月行动
各级畜产品安全监管机构要以兽药经营企业强制实施GSP为主线, 开展兽药饲料打假系列活动。一要开展兽药饲料经营企业清理行动, 依法取缔未通过兽药GSP认证企业, 坚决果断的打击制售假劣兽药饲料的违法行为;二要加大媒体宣传力度, 制造良好舆论氛围。开展兽药饲料畜产品法律法规和质量安全知识宣传, 提高生产、经营者和养殖户知法、懂法、守法意识。
5 落实兽药饲料监测制度
各级畜产品安全监管机构要结合本辖区兽药饲料质量安全工作形势, 制定本辖区兽药饲料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并认真组织实施, 提升检测技术手段。
6 强化“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日常检测
16.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 篇十六
河东各道路运输企业: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厅、市局、及市处和分局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工作要求,分局决定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区道路运输行业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排查治理工作方式:企业自查与行业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企业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台账、行业管理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排查治理台账。
二、排查治理具体内容:
1、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辖区内3家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结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集中整治活动,重点排查运输资质、是否存在“包而不管、以包代管”及挂靠问题、罐式运输车辆紧急切断装置安装情况、运输车辆防护设施设备配备情况、停车场封闭情况以及安全设施设备配备、GPS动态监控落实情况、驾驶员和押运员以及装卸管理人员持证情况以及是否全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应急演练以及应急处置培训情况、运输车辆是否存在本质超载和运输介质与许可不符情况。
2、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货运站场:运输车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非法运营情况;是否存在普通货车违规运输危险货物情况;GPS动态监控落实情况、驾驶员持证情况以及是否全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应急演练以及应急处置培训情况。
3、河东汽车站:车站安检人员工作值守、“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落实情况、车辆安全例行检查、出站检查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无进站手续的车辆进站、车辆长期不进站经营情况。
三、排查治理工作要求:
1、各运输企业要根据《通知》工作要求并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迅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8月22日前各企业将活动方案和8月份隐患排查台账、隐患治理台账报分局运管所(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发运管所邮箱:yunzhengcxp@163.com);9月22前将9月份隐患排查台账和隐患治理台账报分局运管所,报送方式同上。
2、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期间,省厅和市局将分别进行暗访,并对暗访情况进行通报。分局运管所也将按照“四不两直”工作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各运输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工作。凡被省厅、市局暗访通报的企业以及分局运管所监督检查发现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不认真、敷衍了事的企业,一律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对于不及时报送隐患排查台账、隐患治理台账等统计分析报表的企业,将按照《山东省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有关规定记入该企业2014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同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务必进一步提高对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的认识,认真吸取3.1特别重大事故和7.19特别重大事故以及近期一系列恶性事故教训,扎扎实实开展好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全方面、全方位排查治理本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力戒搞形式、走过场。
附:临沂市运输管理处关于印发《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临运管[2014]75号)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河东分局运输管理所
17.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 篇十七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证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根据管委会领导批示要求,部署全山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工作。着眼“全过程推进公开、全方位回应关切、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环节夯实工作基础”的目标,结合管委会各单位职能和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制定管委会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全山重点工作任务内容,并将专项行动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具体到各责任单位。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根据“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督促各单位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风景区管委会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主要内容,对照分解表,梳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全面排查主动公开方面信息。
主动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三大攻坚战、六稳六保等重点领域信息。保障疫情防控统筹和旅游经济发展信息公开,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方面的相关政策及举措信息公开。公开对口扶贫村帮扶情况信息、污染防治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息。主动公开基础信息。全面公开履职依据、机构简介、招考(聘)及录(聘)用、财政预决算、政府集中采购、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双随机一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信息。政策文件各要素齐全,提供文本下载功能。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等相关流程,实行规范化操作。及时发布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结果信息。通过排查,个别单位补充精准扶贫情况、项目绩效目标情况等信息,及时删除涉及个人隐私信息,提高信息发布时效。公开决策和执行公开信息。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二是排查政策解读方面。
做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扩大内需、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解读材料的编写和审核把关,全面阐释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各项政策举措,重点体现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等实质性内容。解读采取新闻发布会、主要负责人解读、图片解读、动漫解读等多种方式,注重解读内容全面。注重执行政策文件、解读材料、解读方案三同步,并关联相应文件。重点解读疫情防控宣传、市场监管、安全知识等内容。新闻发布会召开前发布预告,及时回复社会关切问题。
三是排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方面。
年报内容要素全面,重要数据准确,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发布,没有与往年内容类同、严重脱离工作实际、统计数据造假等问题。
四是排查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0年依申请公开截止今日共12件,均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及时答复无超期,按照申请人要求提供完整统计数据。无涉及第三方利益。
五是排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名称,统一格式。在线互动平台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回复。建立政务公开与管委会网站工作联动配合机制,充分发挥管委会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旅游管理、景区保护和发展等管委会政府信息,指引干部职工疫情期间有序开展工作,引导国内外游客有序入园。
三、加强问题整改,促进“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常态化、长效化。
各单位对照《风景区管委会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逐一梳理本单位发布信息,本单位“六提六促”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结果和时限。
此次专项行动,规土处提交了本单位“六提六促”专项行动方案,人武部提交了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经发局、园林局、宣传部反馈“六提六促”推进情况及问题整改清单。交通局、政治处制定了本单位专项行动重点工作。
18.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 篇十八
坚持唯一标准。全市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牢固树立“安全为了发展、发展必须安全、隐患就是火灾”的工作理念, 把“零容忍”作为唯一工作标准, 主动前移整治关口, 聚焦火灾预防和隐患整治, 精准发力。对能够整改的隐患, 立即或限期整改, 做到整改一处、安全一处;对无法整改的, 及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归口督办;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 综合运用罚款、关停、查封、拘留等法律手段严肃查处, 确保除患务尽。
创新双向机制。市公安局户政支队、消防支队创新完善市局、分 (县) 局和派出所三级督导机制, 实行对口包保、责任捆绑、蹲点督查、随警作战, 不间断分片督导检查, 每日编发通报并纳入考评。深入应用“四套表格”, 针对公安民警、消防监督员履职监管、社会单位主责整改、火灾事故发生等建立反面典型曝光机制, 强化警示作用, 大力营造“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广泛支持”的浓厚氛围。
深化四项举措。一是完善群众有奖举报长效机制, 发动鼓励市民群众积极参与, 打造全民消防格局。二是制定公安机关内部考核办法, 将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和日常监督管理纳入派出所基础工作, 开展考评并严格奖惩。对于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给予立功嘉奖;对于工作敷衍、不认真履责的民警和派出所领导, 视情给予扣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晋职晋级“一票否决”、调离现职和纪律处分。三是研究建立计算机档案, 录入整合“四套表格”, 便于全面掌握情况和监督管理。四是完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商制度, 定期开展阶段总结, 查缺补漏, 研究改进办法。
【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推荐阅读:
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08-13
安全专项治理行动10-14
武店中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总结08-09
治理“小金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09-07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12-06
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汇报12-12
连云港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治理工作06-16
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07-19
小学关于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方案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