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X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落实情况的报告(共10篇)
1.关于XX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落实情况的报告 篇一
白陂乡关于对县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落实情况的汇报
针对崇检预建[2011]10号提出的几点建议,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分别召开党政联席会及由各村书记、主任、乡直单位负责人、全体干职工参加的会议,会上对检察院提出的建议进行了传达,严格要求各单位、各村认真对照、认真自查,并专门成立了由乡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工作组,下到各村、各单位针对以上问题进行全面检查。现就我乡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惠民政策的透明度
进一步加强与乡财政、农业、统计、民政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充分发挥村委会、村小组的基层组织作用,进一步加大对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把各项惠农政策印成小册子发给农户,一户一册,切实把政策交到农户手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将补贴、求助对象的信息资料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有效防止虚报、漏报和暗箱操作。
二、严格履行程序,加强监督和管理。
严格督促各村和村小组把好第一道关口,严格履行民生补贴资金发放的工作程序。同时,切实加强民生补贴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一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和村民代表定期不定期地对民生政策的宣传、公示及资金发放等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二是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惠民政策的信访接待,对有关惠农政策方面的举报、信访一查到底,决不留情。规定:发现不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的,给相关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发现上报资料与检查资料不符的,予以纠正,并对责任人员追究责任;发现
挪用、贪污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决移送县检察院。三是对于“一卡通”数据由各部门负责人共同审核后进行录入,相互之间形成监督制约关系,避免因财政所单人操作产生的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现象发生。四是加大“一卡通”账户管理,规定“一卡通”账户开设必须由村民本人持身份证到信用社开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集体开户,财政所和信用社必须向派出所核实账户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对非本人领取补贴资金或非本人修改存折密码的要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领取或更改委托书。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虚开账户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现象发生。
三、加强村级专项资金监管力度,增加财务收支透明度。充分发挥“村财乡管”等制度的作用,加大对惠民补贴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及早发现和纠正其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资金按规定使用和发放,同时定期向村民公开村级财务情况,接受群众监督,避免“小金库”、打白条、坐支等现象,杜绝村级以各种名义截留、抵扣专项资金的情况发生。
四、加强队伍建设,筑牢反腐思想防线。
加强对我乡工作人员尤其是村干部的法制教育和队伍建设,每年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村干部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教育乡、村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增强法律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让他们明白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事以做,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拒腐抗变能力。
2011年10月20日
2.关于XX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落实情况的报告 篇二
汇报材料
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后,我校对文件中的相关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落实,现将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狠抓思想政治教育,把夯实学校全体工作人员防腐拒变的思想基础放在首要地位。
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党和政府历来对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非常重视,为此,我校狠抓政治理论的学习,加强了对《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细则》的学习,时刻对照,时刻检查。
按照全县思想政治工作要求,我们认真分析了学校职工的思想情况,排查了影响职工思想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对于一些不良苗头和带有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超前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思想工作方式、方法上不断创新,使学校教职工的思想始终呈现出平稳、积极向上的势头,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了学校工作的向前发展。
二、强化校务公开,对校务进行有效监督。
校务公开是校园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渠道,推行校务公开,加强民主政治建设,让广大师生员工知校情、参校政、督校务,发扬其主人翁精神,是构建和谐校园的必然要求。我校的做法是: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推进校务公开工作首先要思想认识到位,而领导重视又是实行校务公开的关键。学校多次召开会议,组织党政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关于推进校务公开的意见》等文件。通过学习,提高了党政班子成员对实行校务公开,加强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为顺利推行校务公开和依法治校统一了思想,达成了共识。
同时,我们利用政治理论学习时间,组织教职工学习讨论学校印
发的有关校务公开的文件、法规,增强他们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意识和能力。另外,我们还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对校务公开进行了广泛宣传,为推行这一制度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2.建章立制,层层落实。校务公开是学校建设的一项系统工程,而制度建设又是全面推行校务公开的基础性工作和保障。为把校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我校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必要的配套制度、措施,为推行校务公开,提供了规章制度上的保证。如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细则和廉洁自律规定,在选任教师和调进教师过程中,坚持回避和集体讨论制度…..这些文件和规定的陆续公布与实施,使我校的校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通过抓学习、抓规划、抓安排、抓落实、抓检查,促使这一工作不断向公开化、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方向发展。目前,我校的校务公开工作始终沿着良性发展的轨道前进。
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财务管理。
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是保证学校财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前提。为了有效的防止私设“小金库”,学校对此项尤为重视,组织主管相关部门的人员认真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使大家充分认识到私设“小金库”的危害性和严重性,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提高财务人员的管理水平和遵纪意识,为此制定以下措施:
1.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每学期由教育局、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不得违规收取规定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收费。
2.预算外收入足额及时地上缴财政专户、实行“票款分离,财政委托银行收款”的方法收取。
3.每做好本单位预算外资金的编制计划,报送主管部门。
3.关于XX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落实情况的报告 篇三
按照市财政局、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县级人民检察院经费保障机制的相关要求,县财政局、县检察院的领导高度重视,召开联席会议,落实相关人员,认真做好数据收集,及时准确填报,努力把经费保障方面的基础工作做实做好。现就建立我县检察院经费保障机制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概况
xx县人民检察
院现有在职干警51人,离退休人员9人、遗属2人,共计65人。全院设10个内设机构,装备有警用车辆8台、电脑28部、打印机10部、复印机1部、传真机1部。
二、检察院的财务管理办法
(一)县财政局对检察院的预算管理办法。历年来,县财政局根据我县的财力状况,按照“先保工资,再维持基本运转”的预算安排原则,对检察院采取“编制内人员经费优先保证;公用经费按高于当地一般行政机关一倍以上的标准安排;对办案、装备及基础设施经费,根据工作任务专项予以适当补助”的办法。在具体的运行中,一是国家出台的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首先全额保证。二是基本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没有明确下达追赃及收费任务,行政性收费已实行收缴分离。三是由于我县财力严重短缺,行政机关的公用经费一般预算每人每年只安排了300/400元,而检察院的公用经费每人每年安排了700元。
(二)人民检察院内部的财务管理办法。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县财政状况,检察院制定了内部财务管理办法。主要内容:一是各类费用实行旬报制,坚持经办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一单三签、一支笔审批”制度。二是单位的招待费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职侦局和公诉科对于外来办案人员的招待费实现自行承担本局科室的招待费。三是对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和加油,所开支的费用必须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四是行政差旅费按实际出差天数报销,实行县外住宿每天40元、伙食补助10元的标准,县内住宿每天10元、伙食补助每天5元,办案差旅费与案件挂钩,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开支费用大小据实际出差天数报销差旅费。五是各业务局科室不得自行购买办公用品,需添置的必备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发放并做好登记。六是院内各业务科室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实行定额包干,超支自付、节余归公的报销办法,最大限度地压缩了公用经费的开支,以确保检察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2004年以来县财政对检察院的经费保障情况
2004年,县财政下达检察院预算123万元,上级补助中央政法办案补助专款25万元,计1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万元,人均12745元;公用经费28.6万元,人均公用经费6500元,公用经费人均比全县人均高6000元。
2005年,县财政下达检察院预算136万元,上级补助中央政法办案补助专款37万元,计1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万元,人均13921元;公用经费38.2万元,人均公用经费7490元,公用经费人均比全县高6990元。
四、检察院目前面临的巨大困难
(一)公用经费十分紧缺。尽管县财政2004年安排人均公用经费6500元、2005年人均公用经费7490元,大大高于其他部门公用经费标准,但与检察院办案的实际情况相比仍有较大差距:2004年检察院公用经费实际人均支出25957元,人均差9575元;2005年检察院公用经费实际人均支出30588元,人均差12745元。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极度困难的财政现状,无力保证检察院正常工作的经费需要。财政极度困难的现状表现在:一是靠上级补助的“吃饭”财政;二是保稳定保运转压力大;三是赤字包袱巨大,债务负担沉重;四是社会公共事业投入不足,影响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五是社会保障支出,财政无力兜底。
在县财政十分拮据的前提下,检察院公用经费的来源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由于公用经费的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察院办案业务的开展。
(二)机关办公楼建设资金严重不足,缺口214万元。在市检察院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我院的办公、技术用房建设于2004年4月动工,该工程建筑面积3400多平方米,预算总投资630万元,现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和外部装修,目前,单位欠款已达328万元,其中基建尚差资金214万元,使我院两房建设受阻,影响着工程的全面竣工。
五、完善检察院经费保障机制的建议
鉴于我县财政困难的现状,仅靠县财政保证检察院公用经费的正常支出,是难于办到的,只有紧紧依靠上级财政的重点扶持,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检察院经费紧张的问题。具体建议如下:
一是建议区别不同情况,制定贫困地区检察院合理的公用经费定额。经测算,除人员经费外,公用经费按人均1.6万元/年、办案业务费按人均2.4万元/年安排较为合情合理。
4.关于XX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落实情况的报告 篇四
根据安排,现将我县“六稳”“六保”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0 年以来,XXXX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紧紧聚焦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场战役,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质量不断提升、活力明显增强、民生持续改善的良好态势。2020 年 1—8 月,全县地县生产总值预计完成 64.03 亿元,500 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额预计增长 6.5%,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 9.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3 亿元;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为 161.98 亿元,同比增长4.93%,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为200.56亿元,同比增长18.72%。农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分别达 5039、14389 元元,同比分别增长 7.1%、3.5%。
(一)坚持高站位谋划,全面贯彻部署。一是全面周密安排部署。特县党委坚决扛起“六稳”“六保”第一责任,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全面进行安排部署,及时通过特县党委常委会、半年经济运行调度专题会等对“六稳”“六保”工作进行谋划部署,确保中央、省市各项安排部署在我县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二是出台政策落细落实。将贯彻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作为保障脱贫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力抓手,出台《XXXX 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XXXX 进一步加强劳务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确保各项工作有政策支撑。三是示范带动抓好落实。出台《XXXX 领导干部联系服务重点企业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特县党政主要领导示范领衔联系服务企业,适时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并现场办公,积极帮助企业解决水、电、路等各类困难。
(二)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夯实经济基础。一是及时统筹全面战“疫”。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时成立以特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指挥、亲自调度,全面推进全县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压实责任奋力战“疫”。及时组建疫情防控办公室和源头筛查、医疗救治、社会管控、舆论宣传、督查问责 5 个工作专班及13 个综合督查组,实行一日一督查、一日一调度、一日一研
判;43 名县级领导领衔,整合乡(镇、街道)、轮战干部、驻村干部、村组干部力量全面开展疫情防控,形成县乡村三级“1+18+N”的组织保障体系和防控责任体系,从全员排查、重点排查、节点管控等方面狠抓外防输入。三是团结一致同心战“疫”。全县 3686 名医务人员不分昼夜战斗在一线,18名医务人员请战驰援武汉;2828 名党员组建“疫情防控党员先锋队”299 个,带动各级党员干部 1 万余人参与群防群控;从全县 44 家县直部门抽调 192 名干部参与小县卡点防控值守。截至目前,全县疫情防控取得了“零疑似”“零确诊”的阶段性成效。
(三)坚持抓好经济运行,努力实现发展预期。一是持续深化“农业稳县”战略。聚焦“八要素”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加大对茶叶、猕猴桃、刺梨、精品水果等管理管护,持续深入推进农村产业革命,截至目前,全县共完成农业特色产业 73.74 万亩以上,出栏生猪 13.76 万头、肉牛 1.93万头、家禽 123 万羽以上。按照“四一四有四提升”要求,采取县级、乡级领导包保方式,聚焦“菜”和“园”,整县推进小康菜园建设,并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截至目前,共投入资金 1534 万元,新建示范点 148 个,带动 30 余万群众参与小康菜园建设,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二
是持续巩固“工业强县”战略。成立特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多层次、全方位有序推进企业项目复产复工,截至目前,全县所有企业均 100%复工复产。全面贯彻“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全面推进煤矿机械化智能化开采,加快煤层气产业综合开发利用和瓦斯发电,促进煤炭、电力、建材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1-9 月,全县煤产量 133.15 万吨,发电 42.57 亿度。三是全面助推三产融合发展。抢抓省旅游“两会”在我市举办的良好契机,加快推进全县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持续激发旅游消费带动经济增长。持续拓宽互联网销售渠道,充分发挥电商站点带动消费作用,促进“山货进城”,1—8 月,全县三产增加值达 32.702 亿元。
(四)坚持扩大有效投资,增强发展后劲。把重大项目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引擎”和“硬支撑”,用好省 18 条、市 16 条具体举措,扎实做好重大项目建设各项工作。一是强力谋划项目储备。精准掌握国家宏观政策走向和资金投向,围绕推进农村产业革命、七大产业板块发展、现代服务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县建设等重大课题积极谋划项目,半年来,全县共谋划储备重点项目 520 个,总投资 966.75 亿元。二是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在减税、社
保、行政审批、水电保障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实行县级领导包保、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涉及乡(镇、街道)负责的工作机制,全面推动项目落实。今年以来,全县拟实施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 143 个,总投资 800.81 亿元,完成投资 46.6亿元。三是强力加速项目入库。加强对在库项目的监测预警,及时掌握投资运行情况。明确项目入库时限,倒排工期,确保项目尽快入库、应统尽统。目前,全县在库 500 万元以上项目共 66 个。
(五)坚持债务风险防范,保障基层运转。一是加大财政收入。在现有税源的基础上,分析税费征管的薄弱环节,制定项目欠税有计划清缴入库有效措施,做到颗粒归仓;加快财政电子票据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一体化系统推进,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分析、跟踪、调度,做好财政票据发放、缴验管理,确保应收尽收,1-8 月,全县实现税收收入 3.45 万元。二是保障运转资金。加强向上沟通对接力度,积极争取各类资金支持。截至 8 月,全县共争取上级补助 258964 万元。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防风险”的支出顺序,共发放各类民生类资金 116596 万元,整合各类资金 28795.2 万元。三是严把资金支出关口。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按月足额发放县乡两级
财政人员工资,不存在拖欠问题。按照定人定额标准全力保障基层运转,2020 年以来共划拨基层工作经费 7034 万元。
(六)坚持保障粮能安全,筑牢发展安全底线。一是落实政策性粮食储存规模,确保粮食质量良好、数量真实。全县现有储备粮(稻谷)库存 9700 吨,菜油 1000 吨,100%完成上级下达任务。二是切实把能源行业安全生产摆在工作首位,全面落实能源调运、供应等各项措施,确保了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三是紧盯煤矿、长输气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环节,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严防各类能源行业安全事故发生,2020 年以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社会大局安定平稳。
(七)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助企抗疫纾困。综合运用各类常规再贷款等货币政策,支持金融机构精准投向普惠小微等特定领域,有效降低普惠小微市场主体融资成本。截至目前,全县新增专用支农再贷款限额 1.2 亿元。用好银企对接金融服务平台,为全县民营和小微企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和高效的金融服务。截至目前,全县民营和小微企业通过该平台成功对接贷款 5680 万元。下调 XX 联社、XX 村镇银行存款准备金率 1.5、2.5 个百分点,释放流动资金 0.83 亿元,积极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发展。多渠道争取国家及省市金融资
金支持,截至 7 月末,全县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 53.05亿元,获得金融支持企业达 7511 户次。全县各金融机构为民营和小微企业发放信用贷款余额 4652 户 6.58 亿元,办理还本续贷 62 户 5.99 亿元。
(八)坚持就业优先,千方百计保居民就业。全面开展劳动力“四个一”劳务就业情况摸排,采取“县级劳务公司+乡(镇、街道)劳务分公司+村(居)劳务合作社”模式,积极搭建就业平台,千方百计解决群众就业。截至目前,全县城镇新增就业完成 8522 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 2.45%,有效控制在 4.2%范围内。积极落实就业补贴,截至目前,累计兑现各类补贴 3574 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 674.29 万元,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 866.99 万元。培育新增就业岗位,截至目前,全县返乡回流 728 人,实现再就业 599 人。
(九)坚持人民至上,千方百计保基本民生。全面完成城乡低保提标及季节性缺粮食救助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发放各类低保金 12600.06 万元,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费 1220.00 万元,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131.12 万元,民政社会救助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切实抓好临时救助和“救急难”工作,2020 年以来,全县共发放临时救助资金 31.99 万元,发放高龄补贴
873.46 万元,有效缓解了群众的生活困难。
(十)坚持放水养鱼,千方百计保市场主体。2020 年以来,全县新登记市场主体 3897 家,新增注册资本 37.88 亿元,注册资本已累计达到 427.76 亿元,市场主体总体保持上升态势,完成全年经济发展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全面落实减免房租、延期租金、补助资金等政策,及时对符合条件的118户微型企业划拨专项经费531万元,发放场租补贴5.4万元。加大社保费减免力度,共为各类企业减负 2319.69 万元。推行“不见面审批”“最多跑一次服务”“导税预审服务”等服务,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优质服务。落实“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累计减免收入 5561.52 万元,减免税款 3635.12万元,减免电费 383.92 万元,缓交电费 306.54 万元,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总的看来,在中央、省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XXXX“六稳”“六保”工作有力有效推进,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受疫情冲击,经济运行不确定性风险增多,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的任务艰巨。二是教育、医疗、卫生、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较为薄弱,优质公共服务供给相对不足,应急能力还需
进一步提高。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本次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全力以赴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以实干实绩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答卷。
以下是附送一段心得,仅供参考。下载可自行删除:
5.关于XX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落实情况的报告 篇五
发布日期:2010年07月30日
字体:【大】【中】【小】
监所检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承担刑罚执行监督任务,对于维护正常监管秩序,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为促进这项工作更好地开展,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文诺带领法工委人员,邀请和组织部分市、区人大代表,于7月8日对区检察院监所检察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调查,听取了区检察院的工作汇报,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现将视察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监所是指监狱和看守所。监所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最后环节,主要负责对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和管理教育罪犯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监狱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审批)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有无不当实行监督;对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超期羁押进行检察;对服刑罪犯又犯罪案件、劳教人员又犯罪案件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活动依法实施法律监督活动。区检察院的该项职能主要由监所检察科(无独立编制)承担。近年来,区检察院监所检察工作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依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严厉打击外执人员又犯罪活动,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活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有效维护外执人员合法权益,为保障刑罚统一正确实施、维护我区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1、打击外执人员又犯罪工作成效更加明显。区检察院坚持发挥打击又犯罪行为的震慑警示作用,辖区内外执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着在1%以内。一是正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准确适用法律。办案中,正确把握批捕、公诉标准,注重分析和判断犯罪行为人主观恶性和犯罪具体情节,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依法合理适用羁押措施,减少了社会对抗,收到较好的执法效果。三年来,共审查外执人员又犯罪案件34件62人,其中批捕12件17人,公诉22件45人,准确率为100%。二是充分调动办案资源,提升监所检察效能。形成以监所检察科为又犯罪案件办案主体、侦查监督科和公诉科协作统筹一体的工作模式,发挥了各自的工作优势、提高了办案质效。
2、刑罚执行检察监督机制更加完善。近年来,我区每年各类外执监管人员在150人左右,加强对这一特殊群体的监管、教育对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具有重要作用。区检察院坚持严把刑罚执行监督关,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刑罚正确执行。一是主动走访,摸清底数。深入各监管部门,全面掌握监外执行罪犯信息,做到一人一档。二是以防止脱管漏管为重点,加强专项监督与日常监督考察相结合。三年来,共考察外执监管人员900余人次,纠正监管执行违法12件。三是完善制度,建立监外执行法律监督长效机制。先后制定出台《监外执行罪犯监督监管矫正流程簿》和《监外执行罪犯监管手册》,涵盖交付执行、监督管理、法律监督、联席会议等内容,经区委政法委同意,下半年在全区试行。
3、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试点工作更加成熟。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目前没有明确、具体的法律规范作为执法支撑。区检察院作为全省首批社区矫正试点单位,坚持开拓创新,积极协调,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工作模式。一是打造实践载体。自2009年设立全省首个“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以来,充分发挥其深入社区、及时受理举报申诉、及时参与矫正监督的优势,拓展了联系范围、积累了工作经验。目前共已设立6个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联系点,经验做法在全省交流。二是加强人文关怀。与有关部门协作,在全省率先建立市北区社区矫正心理咨询中心。对于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外执犯,积极协调
争取有关主管部门发放社会救济、提供就业岗位,解决外执人员实际生活困难,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二、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监所检察工作总的情况是好的,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需加强和完善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监所检察的社会影响不够高,人民群众对监所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仍需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缺少明确的法律授权,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机制需进一步探索完善;各监管部门的监管合力和工作衔接需进一步加强。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监所检察工作。监所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最后环节,也是检察机关参与和谐社会建设,解决社会矛盾一项重要工作,对维护刑罚严肃性、保障公民人权、保证刑罚统一正确实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握依法监督、敢于监督的原则,认真履行打击、监督、预防、保护职责,积极开展各项监所检察工作,加强对监所检察的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和群众参与度。要继续坚持在区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开展工作,积极主动向区委、人大汇报监所检察工作情况及存在的困难,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力争解决监所检察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实际问题。当前,要突出抓好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监所检察工作的决定》、《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的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以此推动监所检察的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执法活动更加规范。
(二)进一步加大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受刑罚轻刑化的刑事司法趋势影响,我区外执犯总量较大,监管任务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任务较重。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保障刑罚的正确实施是监所检察工作的法定职责和首要任务,一是依法、准确打击外执人员又犯罪案件。既不枉不纵,又深挖犯罪人犯罪动机和社会诱因,进行有效预防。二是针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特点和变化,加强日常监督,进一步完善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重点人员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机制,不断提高监督水平和监督效果。三是适时开展专项检察监督,着重解决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主动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建立监所检察监督与审判、监管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共同构建监外执行罪犯的管理监督网络。
(三)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长效机制。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适应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的必然要求,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工作重点之一。要深刻认识并充分发挥监所检察在社会管理中的特有作用,减少和防止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继续坚持对交付执行的监督。通过实行与法律文书“见面”、与责任民警见面、与矫正对象见面的制度,加强对交付执行的监督,加强对矫正对象交付的检察,对矫正对象是否纳入矫正和接受过程、程序进行监督。二是加强对监管活动和矫正活动的监督。充分发挥“检察官社区矫正办公室”联系基层的工作优势,通过查阅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档案、走访矫正对象的亲属、单位和帮教组织,检察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管、矫正活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发生脱管现象。三是加强对解除矫正的监督。把防止刑期、考验期届满后继续被作为犯罪监督管理作为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经常对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解除矫正工作进行检察,对不按期宣布解除矫正的依法监督纠正。四是积极探索、创新社区矫正监督长效机制。以对社区矫正对象底数清楚、对社区矫正对象日常表现清楚、对执行机关监管矫正情况清楚的“三清楚”为目标,探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各职能部门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
(四)进一步加强外执人员合法权益保护。监外五类外执人员除了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制定的有关规定,接受监管改造,以及政治权利和自由、迁居、任职等部分权利受到必要的剥夺或限制以外,其他诸如婚姻财产权、受教育权、劳动权、休息权等宪法
和法律赋予的权利依然享有,并且理应受到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内的社会的广泛尊重和法律的平等保护。这不仅是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人性化执法的需要,也是社会法制进步、人权保护的具体体现,更是监所检察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要继续推行检察官约见制度,及时掌握外执人员的思想和生活状况,依法受理外执人员的控告和申诉,及时纠正和制止对外执人员的各种侵权行为,着力帮助解决他们的就业、学习、低保等实际问题,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
(五)进一步推进监所检察队伍建设和规范化建设。监所检察监督涉及刑事诉讼全过程,涵盖刑事拘留、逮捕、起诉、判决、执行各个阶段,且肩负着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不仅要求监所检察人员熟悉刑事诉讼各方面的法律知识,同时又必须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良好的思想道德和公正执法意识。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教育和引导监所检察人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不断巩固公正执法的思想基础。根据监所检察工作的特点,加强素质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监所检察人员及时发现违法、监督纠正违法的能力。要进一步规范办案工作,建立健全案件管理、备案审查、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强化办案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科技强检,提高监所检察信息技术水平,扩大与监管单位信息系统和监控系统联网范围,强化监督手段。
6.关于XX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落实情况的报告 篇六
理、行政处罚及落实限时办结制度情况自查工作方案
各股室:
我局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XX文件的要求对“三类事项”办理、行政处罚及落实限时办结制度情况进行一次自查。结合我局实际工作现制定如下自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经济强县的战略目标,加大效能建设自查力度,重点推进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行政监管办理效能建设,切实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度,充分发挥我局加强效能建设的主体作用,不断巩固监督成果,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为全县经济社会更好发展、更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自查整改的范围
我局具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监管职能的股室、具有行政处罚职能的股室。
三、自查整改的主要内容
(一)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监管事项办理情况。一查办理时限,是否存在超时限办理、推诿拖延、效 1
率低下等问题。二查办理条件,是否存在故意增设或随意放宽办理条件问题。三查审批范围,是否存在超法定职权范围实施审批或继续审批已取消的事项问题。四查收费依据,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问题。五查工作质量,是否存在服务态度差、故意设卡、暗箱操作、以权谋私问题。六查办理程序,是否存在先审批后补文书、分批次滞后报送资料、不填写办理时间、不按要求统计登记等问题。
(二)行政处罚情况。一查行政处罚的主体。实施行政处罚的股室是否具备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并取得罚没许可证;是否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二查行政处罚的依据。是否超出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范围实施处罚;是否公开处罚的依据;是否依据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管辖和适用实施行政处罚。三查行政处罚程序。是否出示执法身份证件;是否落实各项程序性办理规则,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回避制度、告知制度、听证制度、重大或复杂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罚缴分离规定,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四查行政处罚裁量权。误差行政处罚效果。是否实行预先警告制度、整改复查制度,确保执法监管取得实效。
(三)限时办结制度落实情况。一查是否编制《办理事项流程时限表》,是否公开事项实施主体、申请材料目录、办理条件、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二
查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时限规定的事项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办理。三查是否存在应办理而不办理、超期办理、不主动回复办理结果、超期送达文书等问题。
四、自查整改的办法步骤
成立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一次集中自查整改,并公开自查整改结果。自查中具体抓好以下环节:
(一)采集、分析事项办理信息。有关股室要建立专门登记册,逐一登记事项办理信息,便于查询监督。逐步实现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行政监管事项的办理,向电子监察系统实时交换信息。
7.关于XX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落实情况的报告 篇七
江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相关案件情况,对这些案件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就如何预防和减少网吧及其周边刑事案件的发生提出对策建议。
一、发生在网吧及其周边刑事案件的特点
(一)发生在网吧及其周边的刑事案件不断增多。网吧作为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为人们提供上网服务,而网络的巨大魅力吸引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到网吧上网,大量社会闲散人员也聚集、混迹于网吧之中,网吧及其周边违法犯罪现象日益突出,已经成为社会管理中的重点和难点之一。近年来,该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相关刑事案件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提起公诉12件17人,提起公诉14件22人,2011年1至5月提起公诉3件3人。
(二)涉案人员以青少年为主,而且文化程度普遍偏低。至2011年5月,该院提起公诉的相关刑事案件中涉案人员共42人,其中18岁以下的有22人,18岁至28岁有16人,28岁以上的仅有2人。而且涉案人员文化程度几乎全为初中及以下。其中小学文化程度有9人,初中文化程度有32人,高中文化程度仅1人。如该院8月提起公诉的王某某等三人胁迫在中江县凯江镇小西街飞宇网吧上网的赖某某、丰某某到网吧外面偏僻处实施抢劫的案件中,作案人年龄最大的16岁,最小的15岁,文化程度仅为小学或初中。
(三)犯罪类型侵财性案件为主,侵害对象多为青少年。至2011年5月,该院提起公诉相关刑事案件中罪名分布为:抢劫22件,盗窃3件,故意伤害3件,非法拘禁1件,以抢劫、盗窃等侵财性案件居多。这些案件被侵害对象多为在网吧上网的青少年和在校学生。如该院9月提起公诉的刘某等人抢劫一案中,刘某伙同黄某、钟某于3月26日晚在中江县龙台镇风雨战线网吧将正在上网的龙台中学学生胡某某带至龙台镇三元井处,对被害人拳打脚踢抢得现金800元。再如该院办理的顾某某等人抢劫案中,12月14日15时左右,顾某某伙同王某在中江县广福镇平安网吧持刀将广福中学学生高某挟持到广福场镇一小巷子里,用刀架在被害人脖子上抢得现金20元。
(四)发案时间多为夜晚时段,多为共同犯罪。发生在网吧及其周边的刑事案件的发案时间多在夜晚,特别是22时至次日凌晨。至2011年5月,该院提起公诉的相关案件共29件,发生在这一时段的案件就有13件。而且在网吧内直接实施抢劫或从网吧胁持被害人到偏僻处后再实施抢劫等侵财案件多为几人共同实施犯罪。涉案的42人中,参与共同犯罪的就达30人。如该院1月提起公诉的黄某等人抢劫一案中,黄某、陈某、李某某三人于9月28日凌晨对在中江县凯江镇大北街联邦网吧内采取胁迫手段分别抢走阳某价值902元的康佳手机及现金51.5元,抢走杨某价值780元的长虹手机,抢走刘某某价值280元的lg手机。
(五)犯罪类型呈现多元化趋势。发生在网吧及其周边的刑事案件的类型也由过去以盗窃、抢劫上网者财物为主发展到盗窃网吧内电脑设备,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上网者等多种类型。如该院3月提起公诉的向某某盗窃一案中,向某某在5月31日至10月11日期间先后在中江县城的继光实验小学的电脑教学楼、星空奇缘网吧、紫荆在线网吧、联邦在线网吧、青春网吧、活力无限网吧、缘泉网吧、升华盛大网吧等处,趁网吧管理人员疏忽之机,窃取gpu,内存条、硬盘、显示器等物品,价值达12579元。再如该院办理的丁某等人非法拘禁案中,丁某等四人认为在中江县大北街联邦在线网吧上网的余某儒、陈某、余某龙在偷电脑配件,就将余某儒三人限制人身自由达12小时之久。
二、网吧及其周边刑事案件频发的原因
网吧及其周边刑事案件频发的原因是深层次的,涉及家庭、学校、网吧、社会等诸多方面。
(一)网吧违规经营现象严重。网吧作为营利性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虽然国家对其营业时间和营业对象有着严格规定,但是为数不少的网吧经营者受经济利益驱使,违规延长营业时间,使得许多网吧24小时都对外营业。加之存在无证经营的“黑网吧”,违法违规现象就更为突出。同时,网吧不按规定查明上网者身份,违规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上网,实名制形同虚设,导致网吧内实际出入人员除部分学生外,大多是社会闲散青少年。而一些长期在网吧上网的社会闲散人员,利用其熟悉网吧及其周边环境和出入人员情况,常将出入网吧的人员作为犯罪对象。
(二)职能管理存在“盲区”。目前对网吧的监管是“九龙治水”,相关部门各自为政,无疑为违规经营的网吧和无证经
营的“黑网吧”提供了生存的空间。如文化部门负责管理有合法手续的正规网吧及网吧超时经营、接纳未成年人等问题;工商部门负责查处没有任何手续或手续不齐的“黑网吧”;而网吧的安全问题则由公安、消防部门负责。但就是没有一个专门对网吧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处理的综合执法部门,从而出现了管理脱节现象,客观上滋生了网吧违规空间,进而导致网吧及其周边违法犯罪活动增多。
(三)网络的不良诱惑太多。据有关资料显示,90%的青少年进入网吧是为了玩网络游戏,其余的是聊天或浏览不健康网站。如今多数网络游戏充斥着暴力、欺诈、色情等内容,易使青少年沉迷而不能自拔,染上网瘾。而且一些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淡薄,自制能力差,抵挡不住游戏诱惑,通宵达旦在网吧上网、玩游戏。一旦没有经济来源,极易铤而走险,从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如该院5月提起公诉的叶某抢劫案中,叶某等人在一起上网时就共谋行劫,将在中江县凯江镇三力网吧上网的被害人带至朝阳中路采血站的一间空屋内实施抢劫。
(四)教育环节存在缺失。这些案件中的涉案人员身份多为农民和无业人员,大部分是未成年人,并且辍学在家,学校教育无从谈起。而且许多涉案人员的父母长年在外打工,与子女缺少交流沟通,更谈不上教育,家庭教育也存在缺失。这些人在家庭、学校等重要教育环节都存在缺失的情况下,文化程度偏低,法治观念淡薄、是非鉴别能力差。加之这些人没有正当职业,平时无事可做,只有混迹网吧中通过上网、玩游戏来打发时间,极易受到网络上不良信息的影响,好逸恶劳、不劳而获思想由然而生,在没有正常经济来源的情况下,往往铤而走险,以身试法,付出难以挽回的沉重代价。
(五)被害人安全意识不强。在这些案件中,许多被害人的安全意识不强,常常单独在网吧上网至深夜,而且有些被害人还总是喜欢在网吧偏僻角落处上网,一旦发生不法侵害,被害人就只能忍气吞声,不能反抗。如该院10月提起公诉的叶某某抢劫一案中,叶某某在中江县凯江镇大北街联邦在线网吧内玩耍时,见被害人谢某单独一人在网吧角落的109号机上网,遂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威胁抢走谢某现金100元。另外上网者上网过程中精力高度集中,根本无暇顾及随身物品的安全,玩到深夜时常因困乏而导致财物被盗,如该院9月提起公诉的杨某某盗窃一案中,杨某某在中江县凯江镇缘泉网吧就趁被害人熟睡之机,将其手机盗走。并且网吧内一些体积小而比较值钱的电脑配件也易被盗取,如该院6月提起公诉的胡某盗窃一案中,胡某伙他人于10月24日晚到中江县凯江镇大北街五显庙温馨网吧,趁网吧管理人员不备之机,将网吧内一台电脑显示器盗走。
三、预防和减少网吧及其周边刑事案件发生的对策建议
预防和减少网吧及其周边刑事案件的发生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和政府多方面协作,加强社会管理新力度,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多措并举,标本兼治。
(一)加强对网吧的监督和管理力度。公安、文化、工商等职能部门要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综合治理,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超时营业等违法行为。建议将其他部门所负有的对网吧的日常监管职能转移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发挥其在城市管理方面的职能优势,从而避免“九龙治水”多头管理的弊端。
(二)加强对网吧及其周边的治安巡查力度。公安机关应充分发挥现有联防巡逻机制的优势,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内和周边地区的治安巡查力度,特别是晚上及周末期间应着重加强一些地处偏僻的网吧的巡视,通过巡查检查网吧是否超时营业、是否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减少网吧违规经营现象,同时也可以震慑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对发案较多的网吧建议配备专职保安,加强网吧内的安全保卫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活动。
(三)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力度。家庭、学校、社区应加强互动联系,充分发挥其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和监管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学校、社区等场所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引导青少年正确利用网络,使他们了解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后果及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其思想上架起预防犯罪的“警戒线”。在农村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等农村基层组织教育引导新生代农民的作用,通过宣传教育,引导他们健康上网。比如可以组织开展一些文体活动,使他们树立正确健康的生活方式,减少网络不良信息对他们的影响。
(四)加强对网络成瘾青少年的挽救帮教力度。痴迷网络游戏,上网成瘾等现象是心理不健康的表现,严重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11月,由总后勤部卫生部组织,北京军区总医院牵头制定的《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通过专家论证,我国已经将网络成瘾纳入精神病的诊断范畴。对于痴迷上网而导致犯罪的青少年,建议民政、司法等相关部门设立专门机构进行心理辅导和救治,帮助他们尽快恢复心理健康,戒除网瘾,使他们恢复对生活的信心,重新投入正常生活。
四、在社会管理创新中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
就如何更好打击和预防涉及网吧的刑事犯罪而言,目前检察机关发挥的作用与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需求还不完全适应。突出表现为对参与社会管理工作意识不够、能力不强,因此必须以强化法律业务能力建设为要求来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使检察机关在打击网吧及其周边的犯罪活动、维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一)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检察机关在依法打击发生在网吧及其周边的犯罪活动的同时,更要关注该类犯罪的特殊性,特别是犯罪主体的特殊心理及其犯罪背景,尤其是这些案件的涉案人员多为未成年人,对一些有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行为要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努力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对于人民法院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我们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做好跟踪帮教工作,协助相关部门为其提供教育培训和就业机会,帮助他们重新走上社会,过上正常生活。
(二)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力度。发生在网吧及其周边的刑事案件的涉案人员多为社会闲散的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一直是法治教育的“盲区”,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应通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加强对社会闲散人员,特别是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全力消除普法“盲区”,使他们充分认识法治的力量,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犯罪。
8.关于XX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落实情况的报告 篇八
一、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现状
县司法局有x个内设股室,x个副科级下属单位,直属司法所x个(其中xx个司法所有机构但未挂牌)。司法专项编制xx人,实有司法行政干警32人,另有占乡镇行政编制的司法助理员xx人。
今年,司法行政机关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及乡镇党委、政府的协助支持下,抓住机遇,谋求发展,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有新面貌,建成了规范化基层司法所5个,落实了办公用房585平方米,配备了桌、椅、柜等办公设施,基层司法所干警实现了每人一辆工作用车(摩托车),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打下了较好的物质基础;二是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干警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今年录用了3名本科以上学历的公务员,使全局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占88%以上;三是顺利启动了 “五五普法”工作,召开了全县法制宣传工作会议对“四五”普法工作进行了总结和表彰,部署了今后我县五年的普法工作;四是司法行政维稳作用日益凸显,加强了信息报告制度的落实,加强了各级人民调解工作,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积极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今年共调处各种矛盾纠纷434件,调解民间纠纷396件,调解成功349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群体性事件4起,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6件16人,防止群体性上访4起22人;五是积极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依托果业产业化政策初步建立了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帮教基地,为全县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我县司法行政工作之所以能不断发展并取得较好成绩,我们主要有三点体会:一是建好班子带队伍,增强素质,树好形象,是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关键所在。通过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星级创优”、“公正执法树形象”等活动和业务素质培训,提高了局领导班子驾驭全局工作的能力,增强了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和配合中心等各项工作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二是抓住机遇谋发展,提高待遇,改善基础设施,是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基础。国家发改委、司法部下发了关于中西部地区基层司法所建设三年规划,给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带来了良好的机遇。在有关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加强了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首批建设的南桥、丹溪、桂竹帽司法所办公用房已交付使用,改善了基层办公条件,提高了司法所工作待遇。三是立足本职做贡献,求得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是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重要因素。今年以来,全县司法行政机关注重发挥职能作用,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项工作,努力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全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有为争有位,在很多方面得到了县、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二、当前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总体来说,在新一届司法局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取得了扎实的工作业绩。但由于司法行政基础差,底子薄,加上一些客观原因,有些制约因素仍然阻碍了司法行政职能的充分发挥。
(一)基层力量仍然薄弱。目前,司法所人员严重不足是我局的首要难题。由于管理体制、人员编制等原因,我局15个司法所中,仅有5个所的人员是使用司法行政专项编制,其余10个所仅有一名乡镇司法助理员在维持运作,而且司法助理员属于乡镇的编制,管理权属于乡镇,不能确保专职专用,影响司法行政职能的发挥。
(二)工作岗位待遇落实不到位。一是乡镇司法助理员的岗位津贴仍执行每月18元的老标准,远远低于综治、信访等岗位津贴标准。二是司法局下派的司法员承担着矛盾纠纷调处的大量工作,连18元的岗位津贴都享受不到,工作强度与工作待遇不相称。三是村级人民调解员没有调解补贴,影响村级人民调解网络的完善。四是大部分县市的司法局机关干警都享受了参照信访岗位发放的岗位津贴,但我县没有落实。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司法行政系统岗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司法行政业务经费落实不到位。司法行政机关是纯服务性质的行政机关,没有任何预算外收费收入。有些上级明文规定应列入预算或足额预算的经费,没有得到落实,经费的不足常常制约了司法行政的发展,主要表现在:
1、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经费没有相应配套。2004年以来,中央启动了中西部地区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三年规划,在保证每个所下拨中央财政资金5.5万元的同时,也要求省、市、县财政相应配套1—2万,省里的1万元得到落实,但去年县财政没有给配套资金,加上建设过程中的一些规费也得不到减免,造成我县司法所建设项目落实上的很大困难。
2、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没有足额预算。按普法规划和市政府的要求,我县应预算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不处于3万元,但只下拨了1万元。经费的不足,致使法制宣传力度不强,个别地方存在死角。
3、法律援助、帮教安置经费没有足额预算。按要求,我县法律援助经费应配套预算1万元,帮教安置经费应以人均0.3元列入预算,但以上二项经费只分别预算了5000元。
4、中央政法专项补助经费的分配不合理。按市政法委[2005]6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在具体安排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时,应“按15%的比例安排给基层司法局,作为乡镇司法所建设资金”。以2005年为例,在分配安排款项时,司法局只有1万元,明显低于比例。
(四)乡镇司法助理员的管理难度加大
1996年设立司法所以来,乡镇一级的司法行政工作形成两种体制,一种是设立了司法所的乡镇,人员由司法局下派,司法所是县司法局的派出机
构;另一种是司法所挂空运作的乡镇,人员由乡镇选任(即司法助理员),司法局只负责业务指导。后一种体制占全县乡镇总数的2/3。由于司法助理员的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均在乡镇政府,他们的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都由乡镇安排。客观地说,后一种体制在司法所发展初期起到过积极作用,但现在负面影响逐渐显现:
一是管人与管事脱节,不利于指导管理,司法局虽然负责对乡镇司法助理员的业务指导,但由于在行政上无管理权,对司法助理员往往是“喊不应、找不到、调不动、管不了”。
二是由于司法助理员的行政关系隶属乡镇,加上乡镇人员流动及分工变动节奏较快,部分司法助理员不安心工作,不注重业务建设和基层设施建设。
三是司法助理员兼职过多,不能专职专用,对司法行政工作客观上只能应付。目前有10个乡镇虽然在编办有司法所这个机构,但并没有真正挂牌运作,实际上是“一人所”(只有1名司法助理员),而且这“一人所”也不能保证专职。调查表明,目前,10个乡镇的司法助理员没有一个是专职专用。
三、2007年的工作思路
司法行政工作是事关社会稳定的一项服务性、基础性工作。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特别是党的十六大提出加强政治文明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新形势下,为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争创一流的业绩,必须认真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把握重点,发挥职能优势,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发展
1、努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按照中办、国办[2002]23号文件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两个规定”要求,切实抓好各级调委会的组织建设,尽快达到“五有”、“四落实”,采取以会代训、旁听审判等形式分批分层次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调解人员的素质。与人民法院密切配合,探索解决在司法审判中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的衔接问题。坚持一年两次的矛盾纠纷排查,遇有倾向性问题和重大问题苗头,及时向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报告,提出建议,防患于未然。
2、切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要进一步完善帮教安置网络,做好衔接工作,确定帮教类别,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帮教档案。各司法所应对帮教对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回访,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同时大力宣传那些走向新生、劳动致富的典型,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正确对待刑释解教人员,消除偏见和歧视,争取多方支持,营造安置帮教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
3、抓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全面实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县“两个规划”,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我们要突出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上要有新进展,要制定我县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各项制度,如县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二是强化对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的指导工作,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面抓好区域、行业、基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三是在农村和农民学法上要有新发展,结合我县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实际,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送法进村入户”活动;四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4、发挥法律服务作用,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公证、律师要探索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新的服务方式和手段,努力为我县“十一五”规划提供法律服务。基层法律服务在积极当好乡镇人民政府和村级集体组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法律顾问的同时,要积极拓展业务领域,主动介入农村改革发展的各个领域,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服务,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
1、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要把本职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实现四个“围绕”:一是围绕政府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做好法律顾问工作;二是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三是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法律保障作用;四是围绕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发挥职能优势,促进中心工作的顺利完成,引起各级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把普法教育、人民调解等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使司法行政工作和其他工作相结合,协调发展。
2、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主动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实行普法先行,运用法律手段调处的做法,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抓好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调处工作,凸显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素质
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干警队伍。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政治素养。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要把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即将召开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干警头脑。要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大张旗鼓地表彰先进,激励斗志,教育广大干警树立敬业勤政、锐意进取、奋发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
2、加强专业素质教育。要结合队伍整体素质的实际,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按计划对干警进行各种业务培训,努力培养一支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基层司法行政干警队伍。
(四)深入基层,加强指导,抓好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2007年,县局机关将根据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情况,坚持经常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加大指导力度。一是实行局领导联系挂点司法所制度,负责人要全面负责对挂点单位的情况了解,帮助指导、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二是找准影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问题,研究对策。就普法教育、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进行专题调查研究。三是注重发现和培养司法行政工作的各类典型,加强指导,及时总结推广。
四、几点建议
当前,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有些问题是我们自身难以解决的,需要党委、政府、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有关部门协调才能加以逐步解决的。为此,特向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提出几点建议:
(一)理顺司法助理员管理体制
为解决目前司法行政人员不足,特别是解决司法助理员管理方面的问题,可将乡镇司法助理员的行政关系、工资关系调整至司法局管理。县编委再调配给司法所10个事业编制,工资福利由县财政统一解决。
(二)保障经费,落实待遇
9.关于XX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落实情况的报告 篇九
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情况报告
中共天城县委:
今年以来,我县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按照县委十届三次全会提出的“用科学的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总体要求,围绕县十二届人代会第三次会议确定的主要任务和目标,认真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有所下降,重大项目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投资结构进一步改善。现将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
项目前期工作不断推进。装机7.5万千瓦的糯租水电站项目可研已获得省发改委核准,进入施工阶段;“竹浆纸一体化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已通过专家评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编制完成,目前正抓紧编制《项目建设水资源论证分析报告书》、《项目建设水土保持方案》及《项目核准报告书》,待材料齐全后,尽快上报国家发改委核准;巡检司至小龙潭运煤专用公路正抓紧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多喝乳业乳品加工厂项目可研已上报登记备案,奶牛养殖场和乳制品加工厂用地协议已签订,进厂公路路基已完工;天城县工业园区建设项目正抓紧编制上报规划;新哨夸竹褐煤开发项目正抓紧编制规划;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可研已上报省发改委;白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设获得州水利局批复;新建龙母沟水库可研、岔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设已通过州级评审,竹朋东沟扩建工程、利用日元贷款开展重点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研已上报州发改委;装机8万千瓦的江边大桥电站正抓紧踏勘。天城县行政办公楼可研委托云南省工程咨询公司编制,已完成可研,待环评完成后,逐级上报审批。天城县2004—2015年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和石漠化地区综合治理规划已上报省发改委。围绕烤烟、优势畜产品、优质稻米、亚麻等10项省级优势农产品生产,抓好优势农产品推进工程项目的筛选、上报工作,18个优势农产品项目可研已上报州发改委、州农业局,13个优势畜产品项目可研及资金申请报告已上报州发改委、州畜牧局。
二、投资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今年以来,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取得可喜的进展,产业培植力度加大,投资结构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投资效益进一步提高,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但是,投资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有所下降,这是由于红河烟厂技改项目已基本完工,更新改造投资大幅度下降(下降95%),加之今年新开工的大项目偏少,比去年同期下降50%,没有形成新的投资增量;二是投融资渠道仍然单一,对财政资金的依赖程度较高,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运作市场化的新型投融资体制尚待时日;三是受宏观调控影响,一些新上和技改项目信贷资金到位和落实较差;四是随着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深化,争取上级资金补助的困难越来越大。
【范文网】
三、今后的工作意见
一是扎实抓好项目的储备、论证、上报和审批等前期工作,积极主动地争取项目,结合省州“双百”工程的实施,调整、充实和完善项目储备库,做到建设一批,新上一批,储备一批,论证一批,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向省州上报项目。抓紧做好竹浆纸一体化、糯租水电站、多喝乳业乳品加工、夸竹褐煤开发等项目的前期工作。竹浆纸一体化项目争取尽快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批复,确保年内动工;巡检电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通过国家环保总局评审,《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上报水利部,争取尽快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批复,加快项目建设进程,聘请有资质的专家对天城工业园区进行科学规划设计;认真做好白云水库、岔河水库除险加固、龙母沟水库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认真做好天城县行政办公楼、会议中心、天城中学、天城技工学校、西区面山绿化等项目的前期工作。
二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产业培植和设施建设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多种投融资方式,用好、用活省委、省政府出台的鼓励民间投资、加快非公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激活和扩大民间投资,改善投资环境,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产业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
三是加强协调服务和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积极稳妥地做好雷打滩水电站库区移民搬迁工作,加大清库力库,保证今年8月清库验收,同时加强与个旧供电局(电网公司)的协调,改变由系统到黄磷厂供电线路电压等级不合理的状况;加强协调服务,抓紧做好巡检司电厂扩建巡小运煤专用公路建设占用土地的相关手续;做好竹浆纸一体化、糯租水电站项目建设所需土地征用等各项协调服务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抓紧做好新哨夸竹褐煤开发项目可研编制工作,认真做好矿区界定、补偿评估和补偿方案的确定等方面的工作;解决好脚落沼煤矿开采权和地界问题;加强协调服务,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确保虹溪排洪隧洞工程、西部连乡公路、县城给水扩建等工程如期完工。
四是树立“大开放、大发展”的观念,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拓宽投融资渠道。创新工作机制,改善投资环境,以天城工业园区建设为突破口,创建招商引资的良好平台,吸纳县内外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开发,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参与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特此报告。
天城县人民政府
10.关于XX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落实情况的报告 篇十
现在,我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请予审议。
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施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今年来,我们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开展侦查监督工作,维护了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侦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工作中,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职责。我们认真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上级检察机关有关强化法律监督的指示精神,结合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加快发展”教育活动,教育干警从公正司法的要求上,从履行职能的责任上,明确侦查监督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需要,是检察机关落实“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使干警牢固树立起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思想,进一步增强了做好侦查监督工作的使命感、职业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二是寓监督于配合,建立合作机制。为解决侦查监督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注重加强与侦查机关的联系沟通,制定了《公诉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实施办法》,通过提前介入、邀请听庭、提出取证建议等方式引导侦查取证,提高了打击犯罪的及时性和针对性。今年以来,共提前介入侦查活动27件次,提出取证建议50余条;制定了《轻伤害案件分流处理实施办法》,对轻伤害案件的当事人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害人又明确请求不再追究侵害人刑事责任的,探索试行非刑罚化处理,根据案情,分别作出不起诉、建议侦查机关撤案处理。目前,已分流处理1起轻伤害案件,侦查机关作撤案处理,保证了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严格依法把关,确保监督质量。工作中,始终把保证监督案件质量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认真落实办案责任制,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把关决策作用,做到“四个必须研究”,即:对拟不捕、不诉、追捕、追诉的必须研究;批捕、起诉改变侦查机关定性的必须研究;审查认定的事实、数额变化大的必须研究;需立案监督和纠正违法的必须研究。保证了案件追得上、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让被监督部门信服,经得起历史考验。今年来,追捕、追诉的漏犯和追加的漏罪提起公诉后,法院均作有罪判决;监督立案的案件,提起公诉1件1人,已作有罪判决。
二、制约侦查监督工作开展的主要因素和存在的问题
现行法律虽然对侦查监督的范围、内容等有较明确的规定,但至今仍没有立法意义上的可操作的程序规范,侦查监督工作有法可依,无程序保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侦查监督工作的开展。
从检察机关自身来看,一是侦查监督工作的力度不够,存在“重配合、轻制约”的现象。二是“提前介入”侦查活动没有程序规定,什么样的案件应提前介入,如何选择提前介入时机,侦查机关与监督机关各自应承担什么职责和义务等,均没有可操作性的规定。三是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主要手段是口头或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没有法律赋予的强制手段作保证,监督效果不理想。
从监督的实际效果上看,也存在一定问题。一是监督滞后,监督意见的效力难以保障。由于监督机关对侦查机关的受案、立案、破案及处理情况事前不掌握,只能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环节书面审查侦查机关报送的材料,而侦查活动的违法情况一般发生在侦查活动过程中,很难反映在案卷中,即使犯罪嫌疑人等向检察机关反映在侦查过程中有刑讯、诱供等违法行为,实际上多数也难以查实;立案监督工作,由于对侦查机关立案、撤案情况并无法定了解渠道,检察机关只能根据当事人以及单位和群众的反映发现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但因事过境迁,事实的查证和认定更加困难,自然也就说不上依法及时监督纠正。二是个别部门和人员存在对监督意见不愿接受的问题。虽然法律规定了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立案和撤销案件拥有监督权,但侦查机关接到关于应当立案或应当继续追究犯罪的通知后应如何处理,法律并未规定配套措施,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监督效果。
三、健全完善侦查监督机制的想法和建议
监督侦查活动是否按照刑诉法的规定进行,纠正违法行为,防止冤、假、错、漏发生,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是侦查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采取与监督任务相适应的监督形式是保证监督目的实现的关键。
1、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扎实做好侦查监督工作。以“强化监督、公正执法”为主题,认真抓好干警队伍的思想教育,切实把侦查监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在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中,既要注意收集和审查有罪、罪重的证据,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起诉的,坚决依法追捕、追诉,防止打击不力。同时又要注意收集和审查无罪、罪轻的证据,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不批捕、不起诉,防止冤及无辜。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纠正,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2、将互相配合原则贯穿到侦查监督工作中,由事后监督向事中监督转移。认真贯彻落实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原则,讲求工作的方式方法,防止和纠正只强调监督而忽视配合的错误倾向,做到配合不失原则、监督不伤感情,在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同时,虚心接受被监督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监督能力,增强监督实效,促进司法公正。特别是在侦查监督程序规定不完善的前提下,加强探索研究,多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多做一些有益的完善侦查监督程序的尝试,妥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如建立符合刑事诉讼规律和特点的统一的刑事证据规则,解决对证据要求不一致的问题,提高诉讼效率;制定侦查机关与检察机关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发案、破案以及立案、撤案活动告知制度,保障检察机关适时派员介入侦查活动,做好证据的收集、固定工作,提高侦查监督的及时性和针对性。
3、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法律监督,不断规范执法行为。牢固树立法律监督机关首先要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的观念,通过及时向市人大汇报侦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等形式,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积极争取人大的支持,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侦查监督工作依法进行。
【关于XX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落实情况的报告】推荐阅读:
县人民法院关于基层法院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08-31
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优化发展环境意见的暂行规定09-25
检察院关于抽样评估整改情况的报告07-19
关于县环保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12-10
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08-07
县人民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情况报告08-29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变职能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