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024-07-01

汕头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选12篇)

1.汕头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篇一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_〕9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__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__府厅发〔201_〕4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__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__人社发〔201_〕63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__府办字〔201_〕25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按照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

2、坚持统一制度,分类管理,建立统一的制度体系,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

3、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切实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4、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5、坚持与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二、实施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全县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及教研室、电教、教育装备、基础教育有关的教育部门、校外教育机构和专业技术职务是中小学教师系列的教育事业单位的在职在岗并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可参照本实施方案组织教师办理过渡手续和参加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

三、主要内容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围绕健全制度体系,拓展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机制,创新评价办法,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体系

1、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2、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和小学特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3、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二)执行新的职称(职务)评价标准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是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重要基础和主要依据。我县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的评价标准,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__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__人社发〔201_〕62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__府办字〔201_〕258号)文件执行。各学校和评委会,要对照新的评价标准,紧密结合单位和我县实际情况,按照各类中小学校的特点和教育教学实际,注重向特别优秀教师、一线教师、农村教师适当倾斜。

(三)改革和创新中小学教师评价和监督机制

1、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要按照分类改革、分类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同行专家评审制度。要加强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完善评委会的组织管理办法,扩大评委会组成人员的范围,注重遴选高水平的教育教学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健全评委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

2、改革和创新评价办法。继续探索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实现形式,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增强同行专家评审的公信力。

3、健全完善评聘监督机制。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教师的监督作用。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改革试点的全过程;要保障广大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行“六公开”、“两监督”制度,即:向教师公开岗位数额、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评聘程序、参评人员业绩、评聘结果、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教师监督,保障评聘工作的客观公正、规范透明。

(四)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

1、按照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及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发挥学校在用人上的主体作用,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任的统一。要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严格执行聘用合同,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公办中小学教师的聘用和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管理和规范。

2、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要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有空岗的情况下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中小学教师竞聘上一职称等级的岗位,由学校在岗位结构比例控制范围内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评审,并按照有关规定将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的教师岗位,及时兑现受聘教师的工资待遇。对已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但未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已经取得的资格依然有效,择优聘用到相应岗位时应给予适当倾斜,不需再经过评委会的评审。

为缓解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矛盾,对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或担任同一岗位层级专业技术职务累计超过12周年的中小学教师,现聘任岗位可不占单位岗位职数,实行“职数单列”,原有工资及相关待遇保持不变。过渡期满后,此项政策即停止执行。

3、根据__府厅发〔201_〕48号文件精神,中小学教师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各等级的结构比例,在国家、省制定新规定前,暂按《__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及最高等级控制标准(试行)》(__人发〔2008〕13号)有关规定执行。正高级教师结构比例数按省下达的职数执行。

四、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基本程序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应在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进行。学校制订竞聘工作方案,竞聘方案经学校全体职工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经县教体局审核同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实施。评聘工作按照个人申报、考核推荐、专家评审、学校聘用的基本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

学校按照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公布拟聘岗位数额及竞聘条件,竞聘条件应不低于国家和我省相应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中小学教师对照竞聘条件,按照规定程序向学校提出书面申报。

(二)考核推荐

学校组建推荐委员会,推荐委员会通过多种方式,对参加竞聘教师在师德、能力、业绩、贡献和学生、教师、社会公认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按照批准的竞聘工作方案,以量化评分方式确定推荐对象,提出推荐意见,确保考核推荐结果客观公正。学校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集体研究等额确定推荐人选。

推荐人选的确定,要破除论资排辈,注重向已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待聘人员和教学一线的中青年教师倾斜,同时要注意各年龄段的结构比例。

拟聘人选的确定,应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的本单位岗位职数的余额总数,在已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待聘人员和符合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中实行竞聘上岗。已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待聘人员应占岗位聘任余额总数原则上不得低于70%。未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拟聘任推荐人选需经县教体局审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报专家评委会评审。

(三)专家评审

专业技术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__人社发〔201_〕__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学校推荐人选进行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按专业技术水平确定拟聘教师人选。评审结果经公示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四)学校聘用

学校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有关要求,将评审通过的教师聘用到相应岗位。

五、时间安排

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分四个阶段开展改革试点工作: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_年9月中旬)

1、成立__县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抽调专职工作人员,配备办公设备;

2、制定《__县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同意后,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3、召开动员大会。传达学习国家、省、市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部署改革试点工作;

4、加强舆论宣传。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及政策宣讲、学习讨论、印发文件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宣传改革工作的主要精神和重大意义,介绍改革的内容、步骤及具体要求等;

5、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_年9月底前)

1、调查摸底。按照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等级体系和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要求,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掌握各学校教师素质情况、年龄结构情况、评聘情况、岗位余缺情况等,为改革试点提供准确数据;

2、确定各类相关表格及证书式样。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_年10月—201_年12月)

1、核定岗位。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岗位数额,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国家指导意见确定;其他层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及数额,由省、市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核定岗位比例及数额;

2、人员过渡。按照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与统一后的职称(职务)体系,以及现聘任的职务等级直接过渡到统一后的职称(职务)体系,并统一办理过渡手续,换发相关证书;

3、核定岗位余额。人员过渡后,重新核定各单位岗位余额数;

4、竞争推荐。单位教师岗位出现余额后,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开展竞争推荐工作。通过竞争推荐且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可由学校按程序直接聘用;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须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再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

5、组织评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组织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

6、办理相关手续。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_年2月底前)

按照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各校认真开展自查和检查,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改革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总结经验,提出进一步深化完善改革的意见建议,特别要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解决办法,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体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体局共同组织检查验收各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情况,形成改革试点工作报告,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教育局。

六、工作要求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涉及人数多,社会影响大,改革试点本身涉及人员过渡和评审等诸多环节,工作十分复杂,必须按照国家、省、市、县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开展试点工作。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改革试点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县、校两级分别成立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体局要按照职能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对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的综合管理,县教体局要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县财政局要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责经费保障。学校要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和工作安排,认真做好评聘工作。

2、结合实际,周密部署。各校要统筹规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

3、平稳过渡,稳慎实施。要充分认识改革试点工作的复杂性,妥善做好新老人员过渡和新旧政策衔接工作,平稳过渡,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试点顺利有序推进。严格按照__府厅发〔201_〕48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处理好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和其他职称系列的关系,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和相应比例(数量),坚决防止和避免其他职称系列的“搭车”行为。

4、认真总结,及时汇报。各校要认真总结经验,发现、研究和解决改革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和重要情况要及时报送县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汕头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篇二

《实施意见》指出, 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改革开放30多年来, 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 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考试招生体系, 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贡献。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国情, 权威性、公平性社会认可, 但也存在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 主要是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 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 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存在差距, 中小学择校现象较为突出, 加分造假、违规招生现象时有发生,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实施意见》提出, 要坚持育人为本, 遵循教育规律;着力完善规则, 确保公平公正;体现科学高效, 提高选拔水平;加强统筹谋划, 积极稳妥推进。《实施意见》要求, 2014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 2017年全面推进, 到2020年, 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 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 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 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实施意见》就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五大任务:一是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 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 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二是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 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 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三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 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 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 改进录取方式, 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四是改革监督管理机制, 加强信息公开, 加强制度保障, 加大违规查处力度。五是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改革考试科目设置, 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实施意见》指出,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 切实加强领导。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文件。各省 (区、市) 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充分考虑教育的周期性, 提前公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给考生和社会以明确、稳定的预期。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措施。

3.汕头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篇三

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实施办法》适用范围主要包括全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各级教育科研机构、电化教育机构、青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中的在职教师和教研人员。民办中小学校可参照《实施方案》,参加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

《实施办法》明确,在职称体系建立上,将原来相互独立的中学教师职称系列与小学教师职称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在职称等级设置上,改变原来中学教师最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教师最高等级为中级的规定,统一将中小学教师职称设置为五个等级,资格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员级)、二级教师(助理级)、一级教师(中级)、高级教师(副高)和正高级教师(正高),与原中小学教师职称的对应关系是:三级教师对应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三级教师、二级教师对应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一级教师对应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高级教师对应原中学高级教师。也就是说,中学教师在原中学高级教师(副高级)的基础上,可申报评审正高级教师;小学教师在原小学高级教师(中级)的基础上,可申报评审高级教师(副高级)和正高级教师(正高级)。

此外,《实施办法》还包括按照突出师德素养、教育教学业绩的导向要求,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学历和论文的倾向;按照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要求,建立健全同行专家评价为主的业内评价机制两方面的内容。

据了解,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工作将于2016年年底前完成首次评聘,初步实现制度入轨,具体步骤为:6月底前完成资格过渡,8月底前完成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的评审和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的申报推荐工作,10月底前完成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评审工作;2017年全省转入常态化评聘。

双江县多种措施抓实教育精准扶贫

《云南日报》消息 双江县围绕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把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头号民生工程来谋划,把群众素质提升工程作为推进脱贫攻坚工作8个重点之一来抓,着力解决贫困群众子女入学难,实施贫困村、直过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教育精准扶贫。

自2014年起,双江开始实行高中阶段免学费入学,统一由县财政拨款支付。去年全县财政收入达48 356万元,教育投入达到25 666万元。从2014年至今共免除高中学费416.72万元。“2017年要实现全县贫困村幼儿园全覆盖,学龄前儿童入园(班)率达到90%以上,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确保无因贫辍学学生;继续实施高中免学费教育,农村贫困户幼儿入园每生每年补助300元,2018年起实施14年免费教育。”县委书记黄光富介绍。

加快实施教育扶贫,双江县全面落实少数民族教育优惠政策,深入实施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工程,每年面向全县招收品学兼优的4种主体民族学生各15名,县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补助1 000元,并实行动态管理、重点培养。

同时,该县积极争取云南民族大学、滇西科技师范学院每年面向全县定向招录30名贫困村学生,力争用10年时间,为每个贫困村至少培育5名大学生;发挥好职业中学的作用,并积极协调联系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培养100名不同类别的乡土人才;实施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1+1”城乡结对帮扶共建计划和“百企帮百校”行动计划。

4.汕头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篇四

我国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总体思路已初步形成 将积极推进改革试点

人事部部长尹蔚民15日在全国人事厅局长会议上表示,我国职称制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人事部门全面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职称工作经验,初步研究形成了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

尹蔚民说,过去5年中,我国开展了工程师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调整了职称外语考试政策,提出了清理规范职业资格的意见,新建26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完成了40项、1600多万人次的资格考试,370多万人取得职业资格。对港澳地区开放了60项资格考试,对台湾地区开放了17项资格考试。

在谈到今后5年人事工作发展目标和思路时,尹蔚民表示,我国将加快职称制度改革,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分类管理为基础,以构建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评价机制为核心,形成科学、分类、动态、面向全社会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体系。他表示,2008年,我国将积极推进职称改革试点。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相适应,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研究解决优秀教师晋升高级职称问题。加快推进我国工程师制度改革,促进国际互认,研究解决工程技术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问题。扩大专业技术人员外语应用能力测试试点。

5.汕头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篇五

(征求意见稿)

为适应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需要,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职业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更好地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12〕4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并报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先行一步,开展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现结合实际,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遵循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规律,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要求,健全完善符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特点的职称(职务)制度,充分发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激励广大教师不断进取,推动中等职业学校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水平评价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按照有利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有利于吸引和稳定理论与技能兼备的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分类管理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和重贡献的原则,注重对教师教书育人、实践能力和科研水平的综合评价,大力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二、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 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以下范围内进行:

(一)全省职业高级中学、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教育中心、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成人教育中心等各类职业学校中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设区的市、县(市、区)职业教育研究机构中专职从事中等职业教育研究工作,并已取得教师资格的在编在岗教研人员。

(三)既挂职业学校(包括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牌子又挂技工院校牌子的学校,是执行技工院校职称系列还是职业教育职称系列,由学校提出意见,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研究确定,不得同时执行两个系列。原属中小学教

师职称序列的职业中学、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纳入中等职业学校范围。

(四)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可参照本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参加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

三、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重点围绕拓展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办法,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职业学校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健全制度体系。改革原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增设正高级讲师职务级别。

改革后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初级职务名称分为教员和助理讲师;中级职务名称为讲师,高级职务名称分为高级讲师、正高级讲师。

改革后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讲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讲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讲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助理讲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教员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二)完善评价标准。适应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要求,— 3 —

着眼于职业教育教师队伍长远发展,修改完善并认真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评价标准要充分体现职业学校教师职业特点,注重师德素养,注重实践教学和技能培养,注重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注重教学、学习、实训相结合的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职业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三)创新评价机制。进一步健全同行专家评议制度,完善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改进评价方式方法,关注育人,注重教学和实践,鼓励科研教研,综合评价,继续探索社会、企业和业内认可的多种评价方式。全面推行公示制度,增强职称工作透明度。

(四)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对现有职称和聘用情况进行过渡登记,存入档案,学校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核准公布、按岗聘用的基本程序进行。鼓励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跨校评聘。发挥学校在用人上的主体作用,实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

四、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大体分为以下三个阶段,争取用1年左右的时间完成。

(一)准备阶段

成立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班子;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掌握了解情况;修改完善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

(二)实施阶段

1.动员部署。印发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召开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对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工作要求。

2.人员过渡登记。按照原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职务和现聘任的职务等级直接过渡到改革后的职称(职务)体系,并统一办理过渡登记手续。对已经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但未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资格予以保留,待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规定程序参加竞聘上岗。

3.竞争推荐。学校(单位)教师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工作需要和教师队伍素质情况确定推荐数量,组织开展竞争推荐工作。通过竞争推荐且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由学校(单位)直接聘用;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须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参加职称评审,通过评审的,再由学校(单位)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4.组织评审。对已通过竞争推荐但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

5.岗位聘用。根据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制有关规定,对通过

职称评审的,组织按岗聘用,兑现工资。

(三)总结阶段

按照改革实施工作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和检查,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取得的经验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改革政策、评审条件及配套文件,提出进一步深化完善改革的意见建议。

五、组织领导

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是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全省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大力实施科教兴鲁和人才强省战略,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经济文化强省的重要措施,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试点改革领导小组,由当地政府分管领导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和副组长,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

(二)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改革实施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共同负责,按照现有职能分工,做好相关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工作的综合管理和指导监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做好改革实施工作的具体组织和落

实;各学校(单位)要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和工作安排,认真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中人员过渡登记、职称申报推荐、岗位聘用和聘后管理等工作。

(三)科学谋划,稳妥推进。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深入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改革实施工作的主要精神和重大意义,充分调动教师理解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的积极性,把推进改革与全面履行职责、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与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改革实施工作有序进行。

附件:1.山东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试点改革人员过渡登记办法(试行)

2.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办法(试行)

6.汕头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篇六

为了解决长期以来制约集体林业发展的体制政策障碍,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充分调动林农和社会各界造林、护林、用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推进我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顺州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村

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概况

本村委会辖0个村民小组,林地面积0亩,户数0户,人口0人,经济收入以种植业为主,养殖业和经济林果为辅,近年来,我村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村林业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村区域内荒山和裸露岩石较多,没有宜林荒山、荒地。

二、“三定、两山”基本情况

1、八二年林业“三定、两山”时,0个村民小组共划自留山0亩,填证0本。

2、自留山、责任山四至界线不明确,图地不符。

3、多数“两山”户主证书及合同已丢失,部分山主记不清四至界线。

二、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村林业改革、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支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方针,坚持家庭经营承包为主,坚持林业分类经营管理制度、明晰集体林木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建立和完善林业经营、服务和资源保护,资源流转体系,创新林业管理体制,调动林农和社会各界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促进生态、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把林业建设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支柱产业。

(二)总体目标

从00年00月至00年00月,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的目标,建成“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任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督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增量、增收、增效”的原则;

2、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

3、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5、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

6、坚持质量与进度相统一的原则;

三、林权制度改革的范围

(一)改革范围

1、村委会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范围是集体林木、林地及宜林荒山、荒地等。

2、对权属尚未明晰的集体林木、林地,要通过改革确权发证;对已明晰权属的自留山、责任山,以及家庭承包经营的经济林,单位或个人依据合同取得集体林地使用权或林木使用权、所有权,应予以稳定和完善。

3、权属有争议的林木、林地,通过协商能够明确权属的一并予以改革,短期不能调处的,暂不纳入改革范围。

4、林业“三定”时划为自留山、承包的责任山其后被划为生态公益林,纳入“天保”工程的也要明晰产权,核发林权证,但要继续执行国家天然林保护政策和公益林管护政策。

(二)改革的内容

落实经营权的“四权”即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使用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

1、明晰林木林地使用权或所有权。

在明确集体林地所有权后,非天保工程区的林改面积,通过折股量化,股权到户或以人口为单位均分,把集体林木所有权和林地、林木使用权,明晰到户,进行林权登记,换发林权证,切实维护林权证的法律亲合力。

2、放活林地经营权

遵循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在集体林地所有权性质、林地用途不变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鼓励林木的有权、林地使用权有序流转,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服务合作等多种形式,开展多种经营。

3、落实林木处置权

对已明晰权属的自留山、责任山和个人营造的林木及附着物、林下资源,要依法落实业主处置权。林地和林木的使用权可以依法继承、担保、入股,可以作为合资或合作条件。

4、确保业主收益权

依法保护林权所有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采伐处置权,林地林木流转权,森林景观经营权,林下资源开发权和林产品收益权等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各项林业税费改革政策,切实减轻经营者的负担。

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明晰产权

1、林业“三定”时划定的自留山,界线清晰的,原则上稳定不变,确定四至界线以后,确权发证,长期无偿使用,可以继承。但山林权属依据不清、图地不符、四至界线不清的,视为集体林统一管理林地。

2、分包到户的明确面积和四至界线后

确权发证。承包期限顺延50――70年。

3、自留山、责任山在公益林和天然林管护区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退耕还林(含自然退耕还林地),严格按照退耕还林政策要求,明确落实责任与产权,明确面积和四至界线后核发全国统一的林权证。

5、在宜林荒山、荒地上已种植经济林果、桉树等林木的林木、林地,应

明确落实责任与产权,明确面积和四至界线后确权发证,保证“谁种、谁有、谁管护、谁受益”的政策落到实处,但应向村民小组交纳一定的林地使用费。收费按有关林改政策规定执行。

6、对集体林中的公益林和天保管护区的集体林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确权发证,按公益林或“天保”期的管理规定执行。

7、对集体统一经营的山林,经村民大会2/3村民的讨论通过,可以继续实行集体统一经营。但要将现有林地、林木按“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形式均等折股分配给集体内部成员,收益的70%按股分配到户,30%用于村民小组林业发展和公益事业。

8、其他未划分到户的林地,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研究形成方案进行划分。

(二)规范流转

在林地所有权和林地用途不变的前提下,根据林业发展需要,林木所有权和林地所有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可以流转。

五、林业改革的方法步骤

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乡驻村工作组指导下由村林业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分为主体改革,配套改革,检查验收和总结完善三个阶段。

(一)主体改革(2000年00月-2000年00月)

第一阶段:准备工作(2000年00月00日-2000年00月00日)

1、成立村委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2、宣传发动

召开村委会“两委”班子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及00个村民小组的群众会议,同时利用黑板报、标语、传单等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细致的宣传林改政策,林权制度改革的目的和意义、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措施。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0年00月00日-2000年0月00日)

1、调查摸底,实施方案

驻村工作组和村委会“两委”班子人员深入到农户中,深入到山头地块,摸清林地性质,两类林的区划和林木权属情况,逐村、逐组、逐户查清现有集体林的经营管理现状,了解群众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想法和意愿。全面查清集体统一管理的商品林面积和树种等情况。结合《顺州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我村委会实际,制定出村委会和各村民小组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进行公示,经2/3村民户长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林改办审核批准。

2、明晰产权、确权发证

村民小组和技术人员核实山林权属面积,四至界线,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分别 落实到户,联户,其它经济组织。

(二)配套改革

1、创新林业管理体制,指导各村民小组建立护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组织,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反应机制,逐步形成以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和禁止乱砍滥伐为主的群防群治体系,健全保护森林资源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导村民小组制订村规民约,提高村民的自律意识和自我管理水平,积极探索生态公益林管护的有效形式。

2、构建林业合作组织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引导农户以家庭承包、股份制等多种形式工,建立各种林业协会,大力培育一批新的林业经营实体,实现规模经营,提高经济效益。

(三)检查验收和总结完善

严格按照检查验收办法的要求开展检查验收工作,每一阶段的工作完成后,村委会自检自查,并及时认真归纳总结,写出工作小结,报乡林改办检查验收,并进行量化综合考评。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分工明确;

2、严明纪律、规范操作、确保质量;

3、健全完善制度,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认真处理群众的矛盾、纠纷

七、本方案于年月日召开的小组村民代表大会通过。

八、本方案报顺州乡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县林改办备案。

九、本方案由村委会深化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本村林改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十一、村林改方案签名:

(一)村主任:

(二)乡驻村工作队队长:

(三)县驻乡工作队队长:

(四)乡林改领导小组组长:

村委会林改领导小组

7.汕头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篇七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在林业上的延伸拓展,是对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丰富完善。根据《大丰市三龙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结合我村实际,现就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创新集体林业经营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林地林木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加快林业发展步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2、基本原则。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做到“依法、规范、有序”;坚持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坚持因地制宜,依法办事,确保改革符合当地实际。

3、总体目标。从2010年7月至2010年12月,用半年时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落实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改革任务。建立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明确、责权划分具体、利益分配合理、流转程序规范、融资渠道通畅、监管服务到位的集体林权制度,实现资源增长、林业增效、农民增收、生态改善的目标。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范围和方式

(一)改革范围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林木和林地。改革的重点:将村集体林地全部改制到位,对已通过招标、公开协商等方式明确经营主体的维持原经营主体不变,完善相关流转手续。

(二)改革方式

采取招标承包或集体统一经营等方式明晰产权,明确管护责任和收益分配办法;均股均利即按本集体经济组织在进行此次改革时,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或户代表)会议认可的人口,将每宗林地、林木以平均的方法进行折股,确定出股权总份数和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享有的股权。

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1、明晰产权。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和林地用途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集体统一经营的集体林地和林木,通过均股、均利等方式将产权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对已通过招标、公开协商等承包方式明确其经营管护主体、但尚未明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初始产权的集体林地,应当按照均股、均利方式将产权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已经承包到户或流转的集体林地,符合法律规定,承包或流转合同规范的,要予以维护;承包或流转合同不规范的,要予以完善;权属有争议的,要积极调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依法纠正。集体林地林木产权改革方案,要按照村民民主议事的方式通过。

2、勘界发证。明确林地林木产权关系后,要依法进行确权勘界、登记,核(换)发林权证书,做到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

落实承包经营主体,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鼓励集体经济组织成立股份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等,对集体林地实行规模经营。

3、落实处置权。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对拥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可依法采取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等方式进行流转,或作为出资、合作条件进行开发利用。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林权流转要使用林业部门统一规范的林地经营合同文本,明确权属关系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同时要明确承包经营权人的责任,防止乱砍滥伐,落实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抚育管理等措施。

4保障收益权。农户承包经营林地的收益,归农户所有。按照均股、均利方式明晰产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应将不低于70%的收益平均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余要用于集体公益事业

5利益分配

(1)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宜林地等。其净收益可保留不高于20%作为公积金,用于扩大林业再生产。要将扣除公积金后的剩余收益,不低于70%按股权分配到人,其他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公益事业。

(2)已流转的林地、林木。在原林地流转的合同中承包主体一次性支付承包款的,本次改革时承包款仍有剩余,应将剩余款不低于70%按股权分配到人,其余款用于公益事业。流转合同中承包主体分期支付承包款的,从下一个支付承包款的时间起,要将承包收益不低于70%按股权分配到人,其他用于公益事业。

如原集体经济组织与经营主体采用收益分成的方式约定林地、林木的收益分配,在进行收益分配时,集体经济组织要将其净收益不低于70%的资金按股权分配到人,其他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公益事业。

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工作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2010年7月)。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一是组建机构。村成立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门人员组成林改工作机构,负责改革的日常工作。二是调查摸底。在改革前,要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查清本地区森林资源现状,准确掌握森林类别、面积、权属、现有经营状况等内容。三是宣传培训。开展多形式的宣传,大力宣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林农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认识,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全面、准确的理解和掌握林改的内容与政策,正确运用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工作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2、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8月—9月),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积极稳妥推进。一是科学制定方案。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在制定林改方案过程中,要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集体经济组织的林改方案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即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或村民代表到会,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与会者同意,改革方案和基准人口进行公示,改革方案报镇党委政府审核批准。二是核实林地情况。集体经济组织要组织人员对林地林木权属、面积和四至界限进行核实,并公示核实结果。三是落实村民的林地林木产权或股权。根据已批准的林改方案,将村组集体的林地明晰到户。要挑选工作能力强、政策和业务水平高的人员,组成工作组,深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协助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工作,及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严格程序,稳步推进。

五、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到农村经营制度调整,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村都要成立相应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本辖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并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工作组。各村民小组要组建由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3人以上

组成的工作组,负责本村民小组的改革工作。林改工作领导机构要认真组织实施,保质保量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

2、明确工作责任。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3、强化资源管理坚守“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这两条基本准则,坚守住生态安全的底线,防止乱砍滥伐。对借林改之机乱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确保改革质量。在林改过程中,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正确处理好质量与进度的关系,严禁违规操作。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改革程序,把握改革重点,统一技术标准,严格规范操作,确保改革经得起历史检验。

5、严肃改革纪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不搞暗箱操作,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避免林权改革中的违纪违规、不作为或乱作为行为,确保林权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对林权制度改革中出现的矛盾纠纷,认真对待,分工负责,在调处工作中,充分发挥林改领导小组、老党员、老同志的作用,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环境。对改革中发生重大毁林案件、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8.汕头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篇八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遵循人才培养和选拔规律,按照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教育教学改革,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国家和省、市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体要求,深化我县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立德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综合多元。注重人才评价的综合性和多元性,满足科学选拔人才和招生录取多样化需要,综合推进考试内容及方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取办法和招生体制改革。

(三)总体目标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全面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按照市“以县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要求,加强招生入学管理,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擅自附加条件选拔新生入学,支持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服务区内的学生收费要与就读公办学校同样对待,服务区范围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划定。

(二)改革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方式

完善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充分发挥招生指标分配对促进初中学校均衡发展的积极作用,公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标的分配比例不低于学校招生计划的60%,并按照上级要求逐步提高。

(三)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综合素质评价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评价内容一般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省、市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学校要结合办学实际,本着既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又突出学生个性特长的原则,科学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进行日常评价、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建立和完善审核制度、公示制度、复查复议和申诉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配套措施,确保评价过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客观准确、真实可用。

做好普通高中学校选课走班工作。深入领会XX省高考综合改革精神,研究新高考方案与新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创新教学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在课程安排和教学实施中做到有效衔接,积极稳妥开展选课走班教学,切实服务学生成长需要。从学生自我认知、课程选修、职业行业体验和生涯规划等方面加强对学生选课指导,通过开设学生发展指导课程,指导学生科学认识自己的志向、兴趣、特长、学习优势和职业倾向,充分了解高校专业设置、科目选择要求和各专业的录取机会,有效选定选课走班科目。

(五)完善促进教育公平政策体系

统筹保障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要巩固农村留守儿童专项保护行动活动成果,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防止留守儿童辍学。

(六)改革教育考试招生管理监督机制

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按照省市要求,实施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县、学校等多级招生信息公开机制,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时间、招生条件、咨询和举报方式等要通过简章、网站、平台等途径提前向社会公布,广泛提高社会知晓率,并主动释疑,引导家长理性对待子女入学。规范各种特殊类型的招生,加强对自主招生、特长生、特殊考试、指标生等特殊类型考生的资格审查,县和有关学校应按要求及时、准确公示合格考生信息。要积极探索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网络招生服务平台,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

三、保障措施

(二)坚持科学管理,强化制度建设。

制定和完善改革各项配套政策和制度,统筹规划,系统设计,精心组织实施。加强考试安全保障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教育考试安全体系。健全诚信制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严肃查处考试招生的诚信失范行为。健全教育考试招生制度体系,提高考试招生法治化水平。

9.汕头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篇九

能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我地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扎实推进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工作和政务公开,切实解决审批手续繁杂,审批时限过长,政务服务整合公开不够等问题,特制定我地方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能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xx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能的通知》和地方政务公开暨政务服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整合部门内部职能,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事项,压缩办理时限,推进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工作和政务公开,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确保政务服务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再次组织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推进部门内部审批职能调整、规范和充分授权服务窗口、完善中心网站公开和服务功能,争取达到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环节压缩一半以上,承诺提速50%以上;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取消或下放审批事项。保留事项及审批承诺要通过媒体、政务服务中 1

心网站、触摸屏、和一次性告知单等形式对社会公布。

三、工作措施

(一)理顺部门内部职能,完善窗口审批职能。深入贯彻落实《XX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能的通知》(XX号)文件精神,按照“审批、管理、监督”三分离原则,由xx地方编办牵头组织调整和理顺各审批职能部门的内部职能关系。全xx地方各审批职能部门按照撤一建

一、不增设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原则,根据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分类和审批流程,选择XX号文件规定的四种模式之一调整部门内设机构职能,成立或增挂行政审批办公室,成建制地进驻xx地方政务服务中心,公开透明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从根本上解决审批手续繁杂的问题。

(二)进一步加大审批事项的清理力度。由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按组织工作组深入各部门,加强与部门领导的协调与沟通,研究和落实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办理时限、取消或下放审批事项等问题,以提高服务意识和办事效率。同时,各部门要认真借鉴先进地区行政审批《办事指南》,按照上述工作目标要求,再次对我xx地方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严格压减审批程序、时限和材料,使我X行政审批事效率有质的提高。

(三)加强对部门服务窗口的授权。由政务服务中心管

理办与监察局加强督促协调,严格推行分级授权审批制。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对窗口(行政审批办)签发授权书,逐项授权到位。XX地方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要制定统一的授权书格式,并根据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类别等因素拟定单位各事项授权标准,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执行。总的要求是,即时办结和不需要经现场勘察和集体研究的一般事项,一律授权由窗口审批;对须由部门或部门办公会议批准的重大、复杂事项,要实行一审一核制,即窗口审核,直接报部门负责人审批。

(四)调整综合窗口设置,完善部门事项进驻。鉴于目前XX地方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不能实现进驻办理和发挥应有作用,决定取消综合窗口。综合窗口取消后,XX地方房改办因业务量较多且涉及企业群众面较广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独立窗口,按独立窗口设置要求,派驻工作人员对外办理审批业务。民政局、粮食局、农业局、安监局、文体局、残联、广电局、计生局、经贸局、烟草局、统计局、教育局、药监局、渔牧兽医局等XX个单位在原单位办公室或业务量多的科室设立服务窗口,指定专人统一受理,办理单位行政审批业务的咨询工作。各审批服务窗口必须配备专门计算机,安装政务服务通用软件和电子监察系统,将审批业务纳入网络管理和电子监察,统一接受监督,规范办理审批业务。

(五)完善公开渠道,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

XX地方政务服务中心网站的功能建设,加强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录入和更新,实现政务服务网上公开、网上咨询和网上预审。同时要完善XX地方政务服务中心触摸屏查询设施,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通过媒体公布、中心网站公开、触摸屏查询和印制一次性告知单等形式对社会公开,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接受群众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审批手续繁杂、审批时限过长、政务服务整合公开不够等问题是基层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也是牵涉我县全局性的重要问题。要求全XX地方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切实解决。要把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推进“项目建设年”、“企业服务年”、“党组织服务年”活动结合起来,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二)加强协调沟通。XX地方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要认真对照先进地区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程序、时限、申报材料、授权标准的基础上,深入各有关单位,加强与单位领导沟通与协调,将与先进地区对照成果逐项与单位对接,原则上要求先进XX地方(区)能够做到的我县有关单位必须对照做到。

(三)加强督促检查。XX地方监察局、政务服务中心

10.汕头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篇十

方案的批复

【颁布单位】 国务院

【发文字号】 国函[2006]102号

【颁布时间】 2006-09-30

【生效时间】 2006-09-30

【时效性】

为促进煤炭资源开发利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将国家确定的重点成矿区(带)内煤炭资源的预查、普查和必要的详查作为支持重点之一,同时引导地方政府和社会资金投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形成滚动发展的良性投入机制,以满足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对煤炭资源的需要。

(三)建立煤矿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试点省(区)煤矿企业应依据矿井服务年限或剩余服务年限,按煤炭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分年预提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并列入成本,按照“企业所有、专款专用、政府监督”的原则管理。对此前遗留的煤矿环境治理问题,试点省(区)要制定矿区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规划,按照企业和政府共同负担的原则加大投入力度。对不属于企业职责或责任人已经灭失的煤矿环境问题,以地方政府为主,根据财力区分重点逐步解决。

(四)合理调整煤炭资源税费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进一步调整煤炭资源税税额。同时,在充分考虑资源有效利用率的基础上,研究改革煤炭资源税的计征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研究调整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探索建立矿产资源补偿费浮动费率制度;适当调整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收费标准,建立和完善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的动态调整机制。各类煤矿企业要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煤矿生产安全费用和维简费,确保煤矿安全技术改造资金来源。

(五)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管理和宏观调控。由国土资源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土资源部等部门研究制订煤炭资源开发准入标准,促进煤矿企业改组、改制,鼓励大煤矿兼并、收购中小煤矿,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道路,推进资源开发方式的转变,提高煤炭资源利用效率。加强煤炭资源规划管理。国土资源部抓紧编制煤炭勘查规划和探矿权、采矿权设置方案,组织开展国家规划矿区煤炭资源普查和必要的详查。同时,加强对地方煤炭资源规划的协调指导。国土资源部会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研究加强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管理的有关措施,探索建立国家煤炭等矿产地储备制度。同时,进一步规范煤炭资源等探矿权、采矿权交易市场,促进煤炭等矿业权有序流动和公开、公平、公正交易。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试点范围。选择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贵州、陕西等8个煤炭主产省(区)进行试点,并加以重点指导。山西省开展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试点工作要与国务院批复的在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做好衔接。

(二)时间进度。2006年10月,由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联合进行试点动员,并启动试点工作。2007年底,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总结,提出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

11.汕头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篇十一

2015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全国政协召开呼声再起

取消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

教师资格证:教师工资改革一直是在职教师以及参加教师招聘考试考生关注的焦点,北京教师资格证考试网整理了2015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之全国政协召开呼声再起 取消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供大家参考。全国政协召开呼声再起取消教师职称制度,职称已成中国之“累” 54.6%的人赞成取消职称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何去何从?。

全国政协召开呼声再起取消教师职称制度,职称已成中国之“累” 54.6%的人赞成取消职称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何去何从? 任职期考核表、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民主测评汇总表、送审代表作原件……厦门市某重点中学初三语文教师刘飞(化名)最近瘦了不少,为了参评“中一职称”,他已经“奋战”了半个多月。“最麻烦是一学年的教案,全部要手写!”刘飞现在每天抄写教案就要熬到晚上十一点多,连备课都顾不上了。

一年一度的职称评审开始了。为了评职称,有人疲于奔命,有人拉关系找人情,有人憋着不评职称,却无法得到公平待遇。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互动百科,进行的一项千人调查显示,54.6%的人赞成取消职称评审。

教师成为最受职称之“累”的职业

哪些职业最受职称评审之“累”?调查中“教师”排在首位,73.2%的人选择此项。紧随其后的是“医生”(64.6%)。接下来还有:学者(41.4%)、工程师(37.5%)、作家(34.2%)、技术人员(32.1%)、媒体从业者(26.5%)等。

“评审团到底怎么衡量我们的水平?通过论文还是看谁把教案抄得更工整?”刘飞现在只能把疑问搁在一边,老老实实准备。活生生的教训摆在眼前:有个历史老师,教课的班中考成绩每年都是第一名。可他的职称评审就没过关,因为论文不够,学校一点办法都没有。

北京中公教育 http://bj.offcn.com/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调查中,76.5%的人意识到目前职称的最大问题是,职称评审制度不能反映人的实际能力;74.2%的人指出,职称评审造成寻租、作假、腐败现象严重;65.7%的人表示,名额分配中潜规则重重,拉关系等现象层出不穷。

64.2%的人赞同“职称评定应该真正体现业务能力”

调查中,43.7%的人希望职称评审不要“一刀切”,应从各行业的专业特点改革职称评定体制;54.8%的人表示,职称评审不要行政化色彩太浓,不要和岗位、待遇等挂钩。

“大家都挤破头去评职称,说到底还是为了利益。评上才能聘上,工资才会跟着上。很多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职称都是基本条件。”刘飞说。

陕西一家民企人资部负责人陈博,最近报考了“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上培训班时他发现几位国企人事处老员工,都快退休了,还在拼职称,就是为了更好的退休待遇。

中国人民大学组织与人力资源研究所博士生导师吴春波提出,从根本上解决职称问题,必须反思几个最基本的、也是常识性的问题:建立职称制度的基本目的是什么?现行职称制度设计的根本缺陷是什么?他指出,问题不在于指标,指标只是评价工具。如果少了现在的这些指标,换一些“德能勤绩”,职称评定会更腐败。

究竟该以什么标准来评价人才?调查中,“业务能力和成果”成为首选指标,90.5%的人对此表示认同。41.8%的人认为是“理论水平”,选择“考试分数”的占27.9%,还有15.4%的人选择了“英语或计算机等技能”。

北京中公教育 http://bj.offcn.com/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调查中,64.2%的人赞同职称评定应该真正体现业务能力;52.8%的人表示可以考虑引入市场化的评价体系。

甄源泰指出,职称问题不完全是评价标准的问题。一个负责任的、有经济压力的用人单位,必然会用客观标准来要求人才。而现在一些国企等用人单位,没有要用能人的压力,变成了想给谁就给谁,这跟市场基本规律不相符。

“为了职称评定,浪费了多少本应全心投入工作的精力啊?”刘飞说,现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工资、住房等福利待遇完全同职称挂钩,跟工作效率、工作成绩毫无关系,这无疑会挫伤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职称,已成中国之‘累’。我希望取消职称评审制度,重新建立一套社会和业内都认可的职称评价标准,真正使职称反映实际能力。”

甄源泰却表示,每个人都有社会身份,根据社会身份分配各种利益,职称是社会身份的主要标准。在这一点没有改变之前,职称就不可能取消。因为这是对整个社会体制的一种适应。单单废除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以局部改革来完善职称管理体制,完全行不通。

调查中,53.7%的人认为需重新建立一套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评价标准;但也有45.2%的人表示,目前还找不到合适的评价标准取代职称。

12.汕头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篇十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以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和培养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为基本出发点,立足我省发展新定位,通过深化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考试招生制度,为促进我省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而有个性发展作为改革着力点,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稳妥推进,实施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健全体制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

(三)改革目标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2015年启动考试招生综合改革,2019年全面推进,2022年初步建立全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程序透明、公平公正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1.进一步提高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抢抓国家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有利时机,通过争取国家部委直属高校优质来源计划,落实省院省校合作协议,吸引省外优质高校增加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挖掘本省教育资源潜力等多种途径,逐步提高全省高考录取率和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保证教育水平相对落后地区的考生享受到更多高等教育资源。

2.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继续实施国家和地方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重点高校和省属本科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和省属本科高校的长效机制。

3.加大边疆少数民族人才选拔力度。主动服务我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加大对边疆地区和民族地区考生招生照顾力度,积极支持并采取少数民族预科班、特有民族班等照顾措施,确保边疆少数民族考生录取率稳中有升,高于全省平均增长水平。

4.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二)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

1.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按照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等级性考试成绩是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组成部分。自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执行。

2.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注重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内容。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公开透明,保证内容真实准确。按照教育部工作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并选择部分州、市先行试点再全面推开。

3.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与高职院校招生考试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方式。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学生也可通过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

(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1.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全国性加分项目按照教育部等5部委2014年出台的政策规定执行;地方性加分项目保留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和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汉族考生加分项目。

2.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申请的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高校的考核。试点高校合理确定考核内容,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公示录取结果。

3.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高校要科学设置招生专业及考生选科要求,认真制定招生章程,将涉及考试招生的政策原则及各环节事项,详细写入招生章程,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高校招生考试委员会制度建设,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和规则、重大事项等方面必须经过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集体研究通过。高校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检查学校测试、录取现场,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采取学校网站、信箱等方式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建立考试招生问责制,自2015年起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4.改进录取方式。完善平行志愿投档办法,优化招生录取批次。在文、理科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基础上,实现所有科类平行志愿投档,并取消专科层次一专、二专的录取批次划分。2017年起进一步完善平行志愿投档办法,逐步优化本科层次录取批次。

5.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机会,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考试录取和注册入学双轨制的招生录取方式。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探索建立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学习成果之间的教育学分认定、累积、互认和转换制度,逐步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服务。

6.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改革。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建立完善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申报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行为。

(四)改革监督管理机制

1.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新生录取结果等信息。

2.加强制度保障。健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协作机制,强化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考试安全体系。健全诚信制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健全考试招生的规章制度,提高考试招生法制化水平。

3.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加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及有关人员责任,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五)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1.改革考试科目设置。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中选择3门作为等级性考试科目参加考试,其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2.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3.考试对象。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统一高考改革。其他职业类学校和社会考生可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4.考试类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与等级性考试两类。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是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组成部分。合格性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或美术、音乐)、综合实践活动14门及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的实验操作;等级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共6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有序推进实施

充分考虑教育的周期性,提前公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给考生和社会以明确、稳定的预期。

(二)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

各地、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要建立在各级政府领导下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协作保障机制,切实保证该项工作平稳顺利有效实施。要健全各级考试招生机构,加强招考队伍和中学师资队伍建设。

(三)保障经费投入

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标准化考点和考试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考试的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提高考试管理效率。加强普通高中设备设施、师资配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教学改革需要。

(四)强化宣传引导

上一篇:2018-2022年中国电动车行业发展与投资机会分析报告(目录)下一篇:两会精神学习资料